财税法论丛

《财税法论丛期刊》省级期刊

Finance and Tax Law Review

《财税法论丛》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2002年,发行周期是年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管。主要栏目有财税法热点问题、税法总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财政法专栏、国际税法和比较税法、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选登、案例分析、书评和学界动态等。

  • 主管单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 ISSN:暂无

  •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 CN:暂无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2002

  • 全年订价: ¥ 120.00

  • 发行周期:年刊

杂志简介

《财税法论丛》于2002年创刊,主要刊登有关财税法热点问题、税法总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财政法专栏、国际税法和比较税法、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选登、案例分析、书评和学界动态等,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综合性年刊。

期刊须知

[1]来稿应说明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创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重复发表。

[2]引用报刊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刊名、刊期 ;引用书籍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和页码 ;引用互联网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献名、网址和时间。

[3]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层次序号为“10进位制”。例如:第一级为 1,第二级为 1.1,第三级为 1.1.1等。序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正文。

[4]表格请排为三线表,标注表序号、表题名(应有自明性)、表项名称,表项指标值;线图和照片应科学合理、规范清晰。

[5]摘要置于中括号内(“[摘要]”),200字左右;摘要的内容须是论文基本观点摘录,防止写成文章结构或作者思路的介绍。

[6]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7]引言一般勿超过250 字。概述本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可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并应明确提出本文目的。

[8]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取稿件中的关键性词组,避免使用较宽泛的词,数量3~8个。

[9]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方根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进行标注,并采用顺序编码标注制,各篇文献要按正文部分标注的顺序依次列出。

[10]基金项目有则加。格式为“基金项目:基金名称(编号)”。论文若系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本刊将酌情优先发表。

期刊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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