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杂志(CN:32-1740/F)2004年创刊至今一如既如地沿着原初确立的方针在前行,在与时代相融和的同时,依然保持着它的风骨与气度,让读者在轻松阅读的同时进一步巩固知识。《董事会》做永远将公司和股东利益置于首位的、主流的公司治理类财经期刊。
《董事会》主要栏目:资讯、董事圆桌、长安讲坛、调查、董事圈、等。
作为一本财经类文化杂志,编发的文章,不仅注重思想性,更注重可读性、感染力和渗透力,追求高品位、高质量文章,以其丰富性及多样性的形式呈现。将正确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崇高的理想、生活的哲理,巧妙地融入精美的文章当中,使读者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增强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020年6月征求意見:提高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示的刑罚,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行政法都明确控股股东与实际控股人、保荐责任),同时加大对保荐等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最高刑期10年并处罚金。
刑法修订有助于防范董秘履职风险,《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于证券犯罪方面刑罚力度加大,给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敲响警钟,董事会秘书的履职风险也大幅提升。今年3月实施的《证券法》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种打击程度还不够。
法制环境倒逼上市公司夯实治理水平,刑法修正案草案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这次修订,是对各方长期以来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烈呼吁的回应,也是对新证券法的回应。
今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明显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刑法修正案和新证券法结合,将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罚”的法治供给闭环,对完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护航注册制改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快市场出清进程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
《董事会》杂志(CN:32-1740/F)2004年创刊至今一如既如地沿着原初确立的方针在前行,在与时代相融和的同时,依然保持着它的风骨与气度,让读者在轻松阅读的同时进一步巩固知识。《董事会》做永远将公司和股东利益置于首位的、主流的公司治理类财经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