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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前十年,世界经济处于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呈现“新、变、乱”特征,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多极化进程加速推进,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将呈“乱、变、新”趋势,“乱”于金融危机后遗症治理,“变”于国际力量格局,“新”于全球治理机构。大危机潜藏大风险,推动大变革,孕育大机遇。
解读1
世界经济发展态势生变
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陷入二战后最严重的“大衰退”,经济全球化则使所有经济体均未能独善其身。未来全球发展很难不受危机后遗症缠绕,但世界经济不会重蹈“大萧条”覆辙,原因是新兴市场正成为一股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新生力量。
一、世界经济复苏速度之快超预期
在世界经济史上,“大萧条”非常罕见,迄今只发生过两次,分别是1870年和1929年,前者引发通货紧缩并导致而后20年发展停滞,后者造成全球产能大量过剩,失业异常严重,经济持续衰退,且1937-1938年因政策失误出现“第二次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自第一次大萧条以来的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作一统计,表明在过去137年(1870-2007年)中,世界经济年均增长3%,最近30年提高到3.25%(1977-2007年),其中2004-2007年高达5%。其用意在于给世人提供一个信息,免于大萧条后的世界经济前景应该是曲折多变的,但全球经济复苏仍能持续。
上世纪80年代初,拉美爆发债务危机,而后10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年均减缓一个百分点,拉美经济在低谷徘徊20年,至今未完全摆脱“拉美陷阱”的阴影。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而后经济一蹶不振,整个90年代与本世纪前十年景气持续低迷,迄今依然呈l型发展轨迹。今天,“大衰退”后的世界经济虽然结构调整难度大,但经济复苏速度之快超出国际机构预期。原因何在?关键是,当今世界经济增长引擎已经多元,力量格局趋于多极,呈现“西方不亮东方亮”态势。
据imf估计,2010年世界经济增长5%,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分别增长3%和7.1%。这一增速远远高于imf早前预期(2009年10月,imf预测为3.3%,2010年6月调到4.2%,2010年10月再调高至4.8%)。全球经济复苏明显好于预期,主要原因是本轮世界经济复苏由新兴经济牵引,而且东西方合作空前紧密,“同舟共济”应对危机,特别是主要国家领导人具有极强的洞察力与决策睿智,采取的遏止衰退措施远比之前高明。imf估计,2010年全球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规模即可恢复到危机前水平,达到61.963万亿美元(2008年为61.187万亿美元),国际贸易将于2011年恢复到危机前水平,进出口商品总额将达35.967万亿美元(2008年为35.586万亿美元),全球直接投资(fdi)回复到历史峰值(2007年全球fdi达到19790亿美元)需要2-3年,估计在2012-2013年。imf预测,2011年世界经济将增长4.4%,2012-2015年将年均增长4.6%,其增速几乎恢复到危机前水平。
上述现象从一侧面说明,当今全球经济确实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经济基础不但量变加剧而且质变加速,观察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需要用新思维与新理念,才能号准未来全球经济发展脉络。因为,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正进入表面强劲、实际脆弱、不确定性上升的风险发展期。
二、新兴经济体以v型强劲复苏
本轮世界经济复苏主要靠新兴市场拉动,全球所有发展中地区经济增速均好于预期。据imf统计,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危机前5年世界经济增长的70%来自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近期估计,近3年全球需求增长的一半将来自发展中国家,其高劳动生产率与人口增长,将使gdp年均增长率高于6%。特别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首次成为世界经济“火车头”,且主要靠内需拉动。imf估计,未来五年(2011-2015年)全球经济将再现8-6-4-2发展格局,即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将年均增长8%、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将年增6%、世界经济将年增4%、发达国家将年增2%,亚洲整体经济依然鹤立鸡群。
受危机冲击后,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强劲,主要支撑因素有:其一,新兴市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远未结束,工业化与城市化依然是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动力;其二,经济全球化进程未因金融危机而中断,区域经济一体化继续深化,全球化与区域化将是新兴市场保持经济强劲增长的外部动力,且与世界经济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其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维持较高且合理价位,使非洲、中东、独联体、拉美等资源出口国外部收支持续改善,使内部发展环境相对宽松;其四,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的财富效应日益凸显,中产阶级消费群将迅速壮大;其五,南南合作因金融危机而加强,新兴市场的决策层驾驭和管理危机能力增强。其具备上述发展优势,且发展方式加速转型,有潜力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由此加大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新兴大国成为全球经济重要引擎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最大特点是,新兴经济体先后进入稳定快速增长期,所有地区、绝大多数国家经济同步扩张,为历史所罕见,尤其是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大国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其经济先后崛起,在增强自身实力同时,改写着世界经济发展蓝图。即使面对二战后最严重的金融经济危机,imf仍对“后危机”世界经济前景持相对乐观态度,认为危机后全球产出将能恢复到4%以上的增长,依据主要源自对新兴大国经济的信心,认为在中国、印度等带领下,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仍将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事实上,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已离不开新兴大国,它们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据imf统计,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最近五年世界经济增长的70%来自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其中“金砖四国”占一半强,尤其是中国与印度名副其实地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以危机前的2007年为例,据imf按ppp汇率计算,中、印、俄、巴西与石油出口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美、欧元区和日本不足20%;按市场汇率计算,前者超过40%,后者不足35%。2009年,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经济全军覆没,仅澳大利亚因矿产资源出口及价格回升之惠,gdp增长0.8%,其余发达国家均为负增长,平均降幅达3.4%。新兴经济体则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唯一“起搏器”。oecd报告认为,非oecd国家经济率先复苏,特别是亚洲经济引领世界走出衰退,带领全球制造业恢复增长,使世界经济触底反弹。
后危机时代,“金砖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经济增长依然强劲。imf估计,2010年中国、印度和巴西gdp分别增长10.3%、9.7%和7.5%,即使受危机严重冲击的俄罗斯经济亦增长3.7%。2011年“金砖国家”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中国和印度经济仍可增长9.6%和8.4%,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imf乐观预测,未来五年中、印经济将分别年均增长9.5%和8.2%,俄罗斯和巴西经济将年均增长4%以上。期间,美国经济增势仍好于日本和德国,将年均增长2.7%,日、德经济只能维持1.7%左右的增长。
四、发达国家深陷危机“后遗症”陷阱
后危机时代,全球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发达国家如何摆脱危机“后遗症”。这些国家经济遭遇金融危机沉重打击,结构调整难度大于上世纪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前者需制造业转型,后者涉及经济命脉——金融业改革、结构调整与发展模式转型,且需要更长时间。其实质是生财之道与生活方式转型,将提高融资成本,影响劳动生产率上升,降低财富效应,抑制居民消费,减缓发展势头。oecd据此认为,金融危机将永久性减缓发达国家的潜在产出水平。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普遍呈现“三高三低”现象,即高失业、高赤字、高债务与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将制约其经济持续发展。
一是“无就业”复苏。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普遍面临周期性与结构性失业难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估计,2010年其成员国的失业人口比危机前(2007年)增2100万,失业率升至8.3%,美国、欧元区和日本分别达到9.7%、9.9%和5.1%。估计,近中期发达国家就业形势很难明显好转,完全恢复到危机前水平需要3-5年时间。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悲观预测,到2019年美国的失业率才能恢复到危机前水平。2010年3月,美国《大西洋月刊》刊登唐·佩克《一个新的无就业时代如何改变美国》的文章,认为到2011年甚至2014年,美国的失业率只会略有下降,要使失业率回到危机前的5%,就业岗位缺口达1000万个。由于人口增加,新人不断进入就业市场,仅为不使缺口扩大,美国每年需要创造150万个就业机会。周期性与结构性叠加,又以结构性为重,发达国家无就业复苏现象将持续很长时间,由此导致经济发展呈低消费与低增长态势。
二是资产重组与去杠杆化。危机使西方银行资产与家庭财富严重缩水,修复资产负债表要很长时间,无疑将影响私人消费与投资。imf预测,全球银行需减记2.2亿美元,已累计减记三分之二,但尚剩5500亿美元的有毒资产待处理。据oecd统计,房价与股市下跌,使美家庭净资产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危机前的6.3倍降到2009年第二季度的4.9倍,累计缩水14.2万亿美元,相当于当时gdp规模(14.266万亿美元)。如此庞大的财富损失,迫使居民储蓄与消费行为发生巨大变化。oecd估计,修复资产负债表将使美私人储蓄率提高3个百分点,欧元区提高1.5个百分点,日本提高1个百分点。
三是财政赤字与债台高筑。危机使发达国家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攀升至二战以来最高,已经处于不可持续状态。oecd估计,2010年其成员国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将升至8.3%,比危机前高出7个百分点。高财政赤字影响美国经济增长0.9个百分点,影响欧元区与日本经济增长各0.8个百分点。后危机时代,西方债务危机是全球面临的最大风险。欧洲债务已被危机化,日本债务正内部化,美国债务将国际化。据统计,到2010年2月,全球政府债务总额突破36万亿美元,2011年将达到40万亿美元。与历史不同,当前世界主要债务国多为发达国家。oecd预测,2011年其成员国平均债务将超gdp规模。若不采取措施削减支出、提高税收、改革劳动力市场、提高竞争力,西方债务困局将拖至2025年。imf认为,发达国家债务高峰期尚未到来,最困难应在2011-2018年,若能削减政府开支达gdp的8.8%,2030年前才能恢复到60%以下。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更悲观,认为主要工业国(日、德、英)将深受债务之困直至2084年。可见,未来20-30年西方国家将深陷债务危机不能自拔。这无疑将影响其经济持续发展,新兴市场持有的债权安全风险将上升。我们面临的风险不仅来自债务国偿债能力减弱,更缘其偿债意愿下降。因为其货币可兑换,只要央行增发钞票,使债务货币化,并借助通胀或货币贬值,即可达到稀释债务目的。
解读2
国际力量格局加速调整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三组力量——“旧与新”(美欧日与新兴经济体)、七国集团(g7)与“金砖国家”(brics)、三大经济板块(北美、西欧、亚洲)加剧重组,重心由西向东转移,暴露出上层建筑(全球治理)与经济基础(世界经济结构)严重脱节。
一、格局演进呈“北降南升”态势
近10年来,世界经济发展发生巨大变化,出现“一个世界,两种速度”现象,即发达经济低增长,新兴经济体高发展,导致全球力量格局出现前所未有变化。后危机时代,这种“一个世界,两种速度”的发展势头将持续,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更明显,使全球力量重心由发达经济向新兴经济加速转移。
从经济规模看,上世纪80-90年代,西方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占绝对优势,且比重持续上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出现有利于新兴经济体迹象。据imf统计,按市场汇率计算,2000-2009年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的比例累计增加10.1个百分点至33.6%,发达国家降为66.4%;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占全球产出的比例增加9.3个百分点,由40.7%升至50%,发达国家则由59.3%降到50%。imf预测,2010-2015年,无论按市场汇率还是ppp汇率计算,发达国家占世界经济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前者降至58.1%,后者降到41.9%,分别减少5.7个和3.5个百分点。到2020年,即便按市场汇率计算,国际经济版图都将出现新兴经济与发达经济平分秋色局面。在商品市场上,新兴市场的商品出口占全球比重由2001年的29.7%增到2009年的43.5%,增加13.8个百分点。另外,新兴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中产阶层人口猛增,未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步伐加快,新兴市场的商品消费占国际市场比重将持续上升。特别是,新兴市场的跨国公司数量剧增,且国际竞争力提升,进军全球500强的企业明显增加,尤其是危机前几乎由西方掌控的金融、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新兴市场企业的竞争优势开始显现。
从板块经济看,三大地区经济——北美、欧洲、亚洲之间出现结构性调整,亚洲整体性崛起最明显,是导致21世纪国际力量格局嬗变的关键因素。有识之士据此预言,21世纪将是“亚洲世纪”(历史上,16-19世纪是欧洲世纪,20世纪为美国世纪)。21世纪能否真正成为亚洲世纪暂难断言,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亚洲经济作为整体将持续发展,应是不争的预期。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十余年亚洲经济将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地区。据oecd预测,2007-2030年,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实际gdp将年均增长5.5%,明显高于北美的2.1%、欧洲的1.5%。根据imf以名义gdp计算,2010-2015年亚洲、北美和欧盟的名义gdp将分别年均增长8.3%、4.6%和2.9%;gdp规模将分别达到233190.8亿美元、216187.7亿美元和194820.8亿美元;到2015年,亚洲、北美和欧盟分别占世界经济的28.5%、26.4%和23.8%,而2009年分别为24.9%、28.4%和28.4%。如果不出意外,亚洲经济规模将于2014年超过北美,成为全球最大的地区板块经济。
从大国发展看,全球十大经济体排列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兴大国将整体性量增位升,发达经济则量减位降。根据imf数据估计,到2015年“金砖四国”均将进入全球前10大经济体,依次排列为美、中、日、德、法、俄、英、巴西、意大利和印度。全球着名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预测,到2030年世界前10大经济体名次将重新洗牌,分别是中、美、印、日、巴西、俄、德、墨、法、英。如果普华永道的预测正确,那么届时新兴大国将在全球前10大经济体中占半壁江山,发达经济只有美国和日本能进入前5强。由此可见,未来20年将是国际经济版图嬗变的关键期。
二、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严重失衡,新兴经济体成为国际资本的净流出国,美国则变成全球最大的资本净流入国。上世纪60年代与80年代,世界曾发生过两次不平衡,但均在西方体系内,经常项目逆差方主要是美国,顺差方为日本和西欧国家。第一次以美元放弃与黄金挂钩,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第二次通过签订“广场协议”,让美元兑日元、马克等主要货币贬值,后又签订“卢浮宫协议”,以制止美元过度贬值,而后间接诱发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低迷”至今不能自拔。然而,这一切都在西方体系即g7机制内调整解决。但在当前全球发展失衡中,经常项目逆差方依然是美国,顺差方则既有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更以中国等东亚经济体和中东等石油输出国为多。也就是说,本轮全球失衡包括体制内和体制外,且以体制外为甚。这是美国匆忙启动g20机制,又草草让其升级并替代g7,成为全球经济治理首要平台的真实用意。
一是新兴市场经常项目顺差不断增加。进入21世纪以来,新兴市场参与国际贸易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使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积累起大量经常项目顺差和外汇储备,总债务率下降,对外支付能力提高。据imf估计,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经常项目顺差由2000年的929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7031亿美元,因受危机影响2009年降至3391亿美元,但后危机时代顺差将再次增加,到2015年将增至7638亿美元。其中以亚洲和中东为主,尤其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经常项目顺差将由2010年2732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7312亿美元。故此,美国十分清楚,没有新兴经济体参与,本轮全球发展失衡根本无法解决,而失衡无序的世界经济将直接威胁西方经济恢复。
二是新兴市场外汇储备逐年飙增。即使受危机冲击,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依然由2008年的49614亿美元增到2009年的55002亿美元(中国占43.6%,为23992亿美元),比2000年(为8025亿美元)增加5.45倍,年均增长26.3%。imf估计,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将呈持续增长趋势,2010-2011年分别增到61944亿美元和67763亿美元。鉴于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其外汇储备只能以购买国债等方式投资于美国等富裕国家。这种资本逆向流动现象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加速于金融危机爆发前5年。据联合国统计,由发展中国家流向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资本由2000年的1950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8907亿美元,转型经济体则由515亿美元增到1530亿美元。从发展态势看,只要经济全球化趋势不被逆转,新兴市场经济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后危机时代全球资本逆向流动趋势不可能改变,尤其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均面临严重的主权债务问题,更需要新兴市场资本流入,以解债台高筑之困。
三是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债务国。据美国财政部统计,截至2008年6月,美国长期债务规模由2002年6月的32.169万亿美元增到2008年6月底的51.54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2%,尤其是2006年和2007年增幅分别高达15.8%和15.3%。进入21世纪以来,海外持有的美国债券规模和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以长期债券为例,海外债权人持有的长期债券由2000年3月的3.558万美元增到2008年6月的9.463万亿美元(如果加上短期债券8580亿美元,其海外总债务高达103220亿美元),占美国长期债券的比例由2000年的9.7%升到2008年的18.4%。事实上,美国经济失衡很大程度上源自寅吃卯粮的生活方式,根源在虚拟经济,关键是发展模式,错在宏观经济政策。但奥巴马政府错误认为,由于中国等新兴市场“操纵货币”,使美国企业失去出口竞争优势,故此出台“全国出口计划”,强压人民币等东亚货币升值,推动产品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重振美国经济。这是在g7机制内不能完成,必须由中国等新兴大国参与。
解读3
国际经济秩序酝酿变迁
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国际力量格局演变,加速国际经济关系调整,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亦提上日程,凡此均为重塑国际经济秩序提供契机。
一、二十国集团成为全球治理主平台
历史上,每一场跨越国界的经济大动荡往往会撼动世界经济基础,导致旧体系瓦解,1945年即如此。本次金融危机使柏林墙倒塌后美国霸权不受挑战的单极世界不复存在,一个多极世界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事实上,此次金融危机已经成为国际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变迁的催化剂,推动国际经济关系重心由大西洋两岸向太平洋两岸、由西方向东方、由欧洲向亚洲转移。理念上,危机打破了人们对西方体系的迷信,西方不再独大,非西方国家开始寻找符合本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实践中,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已经开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正提上日程,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谋求更多话语权与影响力,以保护自身利益。结果将使滞后的全球治理机制与剧变中的国际力量格局更加协调。
同时,金融危机为全球提供观察国际经济规则与秩序变迁的新视角,建章立制候选创造新契机。因为,危机迫使美国等发达国家意识到,应对全球化下的金融经济危机,西方体系已力不从心,必须借助东方力量。改革国际金融体系、让渡部分话语权、寻求新兴大国支持,成为发达国家应对危机的无奈但明智选择。g20领导人峰会仓促上马,并匆匆替代g8成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正是这一选择的现实反映。g20机制化为重塑国际经济新秩序提供巨大机遇,其对多极世界的形成影响深远。
g20机制化事实上等于向世界宣告,发达国家正为发展中国家揭去粘在其身上长达60多年的“配角”标签,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在imf、世界银行等的地位将不可逆转地向有利于新兴国家转移。这从去年世界银行和imf先后降低发达国家所占份额,增加新兴国家份额中可见一斑,以此相对削弱发达国家影响力,同时增加新兴市场的话语权。在全球金融体系改革、全球失衡治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g20机制成为商讨全球经贸合作的主平台,标志着中印等新兴大国将在世界金融经济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另外,作为地位、身份和影响力的象征,g7长达30多年的“霸业”步入历史终结期。可以预见,g7过渡到g20的全球治理架构,虽然始于金融经济危机,最终不会仅限于国际金融经济,其职能将不断扩大,影响范围日益拓展。
g20机制化为重塑国际经济秩序提供巨大机遇与动力。一是颠覆传统理论。g20峰会机制化已经打乱西方发展经济学有关“中心-外围”理论。在g20机制内,以brics国家为代表的“外围”国家与以g7为核心的“中心”国家开始平起平坐地(起码在形式上如此)磋商原先在“中心”国家集团内(g7内)商讨的全球性问题。二是瓦解西方体系。g20机制取代g7,说明全球治理体系(上层建筑)必须随世界经济结构(世界经济基础)嬗变而调整,开始由发达国家独霸向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平分秋色转变,“南北共治”格局初露端倪。三是挑战美国霸权。一方面,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实力呈阶段性衰落,美元地位显现趋势性下滑。另一方面,在g20架构内,美国仍是核心国家,主导地位短期难动摇,但霸气开始收敛,合作意愿上升。尤其是,作为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本质上是对美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尤其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将最终触及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元霸权地位。四是认可中国和平崛起。g20机制化从另一侧面表明,以美为首的西方体系开始接纳中国,认可中国和平崛起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这一事实。同时,美欧欲以增加我在世行和imf的话语权,让我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让我在其设计的体系内崛起。五是开启国际新秩序构建。全球治理由g7过渡到g20,本身说明一个全新时代的开启。它虽然始于金融经济危机,但终将产生政治与安全影响。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提上日程
自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后,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自上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逐渐形成以美元为主导、马克(后为欧元)、日元和英镑等货币为补充的“一极多元”货币体系,但美元的绝对垄断地位不变。危机对国际货币体系冲击不小,美元霸权地位受到多方质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9年3月撰文,认为“危机的爆发及其在全球的蔓延表明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易受损性和系统风险”。文章建议“建立一种由国际机构管理的超主权主导货币,将有助于创造和控制全球资金流动”。联合国金融体系改革专家委员会主席约瑟夫·施蒂利茨持同样观点。他认为,“目前以美元为基础的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我们需要一种全球性的储备货币。”俄罗斯等新兴国家也表示,支持建立一种全球货币。在2010年5月的“金砖四国”领导人会议上,四国提出将探讨以本币进行贸易结算问题。虽然美元的主导货币地位在短期内无法撼动,但从长期看各国会加快外汇储备结构调整,从而威胁美元的国际地位。德国前财长施泰因布吕克认为,美国最终将失去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超级大国地位,国际金融体系将朝多极化方向发展,美元、欧元、人民币和日元等将共同成为稳定而重要的货币,国际货币体系趋向多极化。今年的g20东道国法国总统萨科奇已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列入下半年召开的戛纳峰会议题之一,建议创建一种“以多种国际货币为基础的”金融体系。毫无疑问,后危机时代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三、国际经济体系酝酿转型
在世界近代史上,国际体系先后经历过两次大转型。第一次发生在16世纪初叶至19世纪末期,历时4个世纪。基本特征是分散孤立、不成体系的体系转变为整体发展的全球体系;第二次发生于20世纪初至2000年,历时约100年。国际体系转型的基本特点是,英国主导的全球国际体系朝美国主导的全球体系转型,即由所谓“英国治下的和平”向“美国治下的和平”转型。
当前,国际体系正进入第三次转型阶段。如果说2001年的“9·11”事件是正式开启国际体系第三次转型的发动机,那么当前金融危机则是加速国际体系第三次转型的催化剂。与前两次不同的是,21世纪国际体系转型是在西方国家整体力量与影响相对下滑,非西方国家力量与影响相对上升背景下发生。转型的结果应该是,东西方力量与影响加速向相对均衡方向调整,西方国家主导国际体系的连续性可能因此被中断。
我们不能指望一种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会因本轮金融危机而赫然建立。在多变、多元、多极世界中,国际经济秩序与经贸合作机制正步入一种多层次并存、功能性细分的时期。任何一种新机制的诞生,并不意味着另一旧机制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一种更多边机制的出现,不需要匆忙整合现有各类合作机制,“新”与“旧”需要和平共处,互补有无,相得益彰,旨在保障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和均衡发展,以真正建立起更加有效、更加公平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需要认识到,国际体系转型是一个漫长、曲折、动荡过程,本次转型也不例外。期间,东方与西方之间、西方与东方内部之间,矛盾与冲突将不断,博弈将异常激烈。因为,这一切将发生于体制内与体制外,但时间可能短于前两次。估计,到“金砖四国”经济真正崛起时(估计于2030-2050年期间),东西方共治的国际体系将基本建成。g20应是现阶段由西方转向东西方共治平稳过渡的最佳途径。
总而言之,变化中的世界往往给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更多有所作为的机会与拓展空间,而且新兴经济体尚处于加速起飞阶段,可谓千载难逢。特别是,亚洲经济的整体崛起,使21世纪成为亚洲世纪的可能性增大,而国际经济体系变迁有助于中国和平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生态城市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紧缺,循环经济理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生态城市建立的条件和步骤,并提出了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其理论萌芽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具体原则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杜邦公司提出的“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它的思路是改变传统经济中“资源一一产品一消费一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线性经济模式为“资源一产品~消费一再生资源”的自然生态模式.其理想境界是追求污染的“零排放”,最基本的精卒叶I足清洁生产。总之.就是按照生态经济规律来利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最早利用循环经济的国家是德国.亚洲搞得最好的国家是日本,而我国的循环经济娌沦是从2003年起才进入了实践推进阶段。
1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条件及步骤
1.1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慨念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BA)计划研究巾提出的。是代表一定地域空问内人与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服的城市类型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具体的说,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巾,分享公平承载系统份额的可持续发展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问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一个城市不管多么贫穷或富有,只要能高效利用资源,在系统内部及外部建立和谐的生态关系,城市拥有充沛的活力,这个城市就处予健康状态,即生态城市。生态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充分融合社会、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才能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的充分和谐,因此,根据现代化进程生态城市可以被分为工业型生态城市、人文型生态城市。
1.2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条件
国内外研究认为,生态城市应是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和谐、发展持续的社会一自然一经济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居住区,而良好的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1984年,联合国在其“人与生物圈”(MBA)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五大原则,其实也就是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五大条件:第~,生态保护战略。就是把整个生态城市建立成为田园城市、花园城市、森林城市、理想城市、健康城市、无污染城市、绿色城市和风景城市的综合体。第二,生态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可以包括污染净化处理设备、能源基础设施、资源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服务体系、社会基础设施等。第三,居民的生活标准。作为生态城市的居民希望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较低的环境污染、良好的城市绿化、完善的资源利用体系、舒适清洁的环境、齐全的区域生态格局、良好的城市生态基础、可恢复的生态系统。第四,文化历史的保护。就是要建立一个高素质的社会人文生态文明体系,把古老的文化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第五,将自然融入城市在发展高效增长的城市经济体系巾,优化投入产出的生产系统,布置合理的经济产业格局,发展绿色产业体系,不会因为城市发展而破坏环境。
1.3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步骤
在目前的研究领域中,虽然人们都认为生态城市不同于以往“绿色城市”、“健康城市”,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却大多偏重于自然生态系统和整齐划一的城市规划,没有以循环经济模式来估量生态城市的系统,即包含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人文、肖费等各方面的设置。要建立好一座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其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是,首先减少进入生产和肖费体系的物质消耗量}其次,通过精良的售后服务等手段延长产品的使用时间和服务时间;最后,通过工业净化等人为或自然净化的手段来将废弃物重新变成资源后再次循环利用。经过循环经济的实施,就可以将工业废料或半成品用于农业,把净化后的城市废水用于农业灌溉,把种养的动植物作为工业原料、消费产品,从而将工业、农业、消费连接成为大的循环圈。
2对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几点建议
2.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垃圾处理等环保产业的发展
2.1.1发展生态农业。耍积极开发生态种植业、生态畜牧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使农业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还原土地原始状态,形成了生态大农业的良性循环。
2.1.2发展生态工业。工业发展要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在产业方向上,关、停、并、转一些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对新上的工业项目特别是化工项目,实行集中布点或将其放在非城区的下风方向,避免空气污染物对城市的排放,保持城市使用清洁能源,恒久保持清洁生产,以符合国家的需求
2.1.3发展生态旅游业。良好的环境和自然生态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作为以红色旅游闻名于世的南昌,不仅制定了南昌一吉安一井冈山线、赣州一瑞金一于都~会昌一长汀一上杭一古田线、井冈山一永新一茶陵一株洲线和黄山一婺源一上饶一弋阳一武夷山4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而且在泰井等高速公路种植了四季常绿的易活植物,树立了一系列井冈山斗争题材的雕塑,让游客们感受到“历史红、山林好”的特色,是典型的文化生态之路。
2.1.4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途径,2002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处理城市垃圾的《国家行动方案》,在方案中规定,今后中国的城市垃圾将进行填埋处理,并把垃圾填埋产生的气体收集起来发电。未来5年内,中国将建30家垃圾气体回收填埋场,计划到2015年,建~_3oo家这样的垃圾处理场,年处理垃圾l亿吨。利用垃圾等废弃物发电不仅无污染而且能解决大部分城市的供电不足,是循环经济理论的较好运用。
作为被国家授予的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贵阳市分批启动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旅游服务、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支撑保障体系等6大类254个项目,总投资达479亿元。可见,未来的产业结构将是以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环保产业为主体的大循环体系
2.2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从宏观上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环境优美、宜人是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标志,良好的城市环境能带来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了鼓励个人、企业和城市建设者们提高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应加大立法步伐合理的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从宏观上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对个人,应赋予原先“谁污染,谁付费”条例新的内容,提高个人污染的罚款力度;对企业作到优惠政策引导,从价格、税收、资金、水电等方面优惠那些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城市建设者而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生态城市发展的关键,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深度,鼓励节约用水,为此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如涉及到筹建污水处理厂以及铺设相应的管网项目,应尽量参考国际惯例将厂、网分开,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全部进入市场,而污水管网投资则仍主要由政府承担。目前,我国全国人大已经通过并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这是从法律上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开端。
2.3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建立新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
绿色消费应包括绿色产品、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其不仅应涵盖生产过程,还应和人们生活消费过程息息相关。要树立绿色?肖费观和价值观,建立新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法律上,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法令、法规来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如加大罚款力度和强制实施ISO14000等措施;二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加强“道德”、“意识”方面的宣传和社会舆论来自觉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充分意识到环境和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制约,以及循环经济模式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目前,中国大多数消费者已经逐步认识到,环境的破坏,必将危及到人类的生存,所以带有“环保标志”的产品和绿色食品特别畅销。超级秘书网
2.4推行住宅生态化
进入21世纪后,购房和装修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之一。生态住宅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也随着房地产热和经济发展渐入人心。生态住宅是应符合以下三大主题的住宅,即以人为本,呵护健康舒适;资源的节约与再利用;与周围生态环境的协调与融合,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居住的环境作为生态住宅的主要着眼点在于城市居住环境的系统化、生态化、经济化和人性化,使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在建设部的《绿色生态居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征求稿意见中,对能源、燃气的优化、室内外公用场所等环节都有了相应的规定。
2.5完善绿色循环经济核算体系
据统计,美国20世纪90年代,用于环保投资的额就占工业总产值的12;英国电力公司计划耗用70亿美元的防治费用以达到欧共体SO排放指标;我国每年用于改善环境的经费高达2830亿元。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所产生的费用和效益必然是各大中型企业考虑的问题,所以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应增加补充考虑绿色资产、社会成本、环境成本、绿色利润等诸多问题,特别在编制会计报表中,应重点突出绿色会计的核算资料,充分披露绿色会计信息。在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还应客观揭示企业生产活动所消耗的资源、环境污染的程度及所造成的社会责任成本、罚款等情况。
总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将有助于人类利用有限的资源,有利于协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性的保证,也是未来社会发展前进的目标。
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国外动画片进入中国市场,其成熟的动画技术和市场开发,使依靠传统制作手段的中国动画产业显得严重滞后。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国内的动画市场有80%以上被国外的动画片占据。这里被占据的不仅是动画片的份额,更多的是动画的衍生产品市场,包括文化用品、儿童用品等相关产业。综合各项数据可见,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经济基础的乏力。随着近几年政府产业结构的转型,国家越来越重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作为21世纪最重要的高新产业之一的动画,面临新一轮的发展好时机。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各种有利于动画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大量的动画产业基地应运而生,这为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动画制作和创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今世界,一部成功的动画片制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撑。试以美国迪斯尼公司的动画片《恐龙》来说,其制作成本高达两亿美元。如此高成本的制作是保证动画大片最终成功的基础。同时,由于当今动画片制作越来越精良,要制作出具有超越其他动画品质的作品也需要足够的时间。
我国每年在动画片制作上的投入只有1.2亿元左右,这对于动画产业而言简直就是杯水车薪。一部好的动画片需要大的投入,因此加大动画片制作的资金投入是当前动画产业发展的基础,因为一个良性的动画产业的运行,需要具有一部或几部取得良好票房、获得良好口碑,并且影响巨大的成功动画片作为基础。只要有了这样的动画片,其相关的产品、市场才能被开发出来,并且不断延续壮大。动画产业的良性发展同样离不开具有真正投资实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动画企业。国内目前注册的动画制作公司不下百家,但大部分企业都只能制作和加工国外动画公司的产品。真正具有独立投资、独自制作能力的动画公司寥寥无几。这对于急需具有原创精神、符合中国文化特色的国内市场而言无疑是最大的障碍。从国外动画产业发展历史来看,政府引导和投入固然重要,但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动画产业市场离不开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的投入。最近,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的《“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鼓励引导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投资,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动漫产业。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动漫产业”。这样的规定和措施从全局出发,从大到小,从中央到地方,全方位构建起高、广、厚的动画产业结构,为动画产业的发展和深化打好了扎实的基础。
马克思在论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时明确指出,当一种新的上层建筑刚刚建立起来,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同自身的经济基础基本上相适应。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也要求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和进行局部调整。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动画产业。试看这几年国内动画市场的变化,我们可以惊喜地发现,国内动画也已逐步树立一种新颖的大市场的发展理念。这种新的理念主要表现在产品开发和渠道两方面。
动画产品的开发不同于其他文化产品,以前的动画片制作企业只关注电影和电视的发行。而今动画产品从一开始的选题策划到形象设计,以及剧本延续都需要提前进行市场论证,针对不同的风格策划不同的营销策略,从而实现一次投入多次产出。同时进一步带动衍生产品的开发,如从动画形象的传播、动画音乐的发行到动画玩具、服饰、文具等一系列的产品。最后,在完成第一步动画片发行,第二步衍生产品推广的基础上,实施第三步再创作的推进。这里再创作可以采用独立的电影系列片、电视连续剧以及长篇连载小说等方式。
21世纪的头十年,给世界带来最大惊喜的就是互联网的商业平台开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这些变化引发了动画片渠道的全新变革。我国是全世界最新移动技术普及和开发的最大市场,因此让动画产业与新技术媒体相结合,创造更多的附加值,创建出代表最新生产力的动画产业市场,势必成为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趋势。(本文作者:王宇 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经济基础
现代国家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基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物质交往方式,这种交换是人们通过市场这个平台彼此尊重对方的产品所有权而实现各自所有权的重要方式,其自由、平等、人权的原则也是商品经济等价交换、自由交易、产权独立的市场规则在社会领域的延伸。经济上的平等和自由,必然要反对政治上的特权和专制,确立自由和平等的公民政治权利,而市场交往中的契约原则,在政治权力运行方式中也演化为法治原则和定期选举原则。因此,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连。我们曾经试图逾越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但结果却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包括人力和物力在内的一切资源都必须听命于权力的调配而不能自由流动。而积淀在文化传统中、内化在大众心理结构和人格结构中几千年来的专制意识,又借助这种以权力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改头换面地延存下来,并以集权化、等级化的政治生态表现出来,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存在着被专制政治意识所扭曲的危险。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启动以来,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走向多元,政府不断简政放权、收缩权力,社会主体的平等意识、独立意识、规则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加强,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当然,市场经济由于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也有其自身的局限。特别是,当它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联系时,单纯的商品和货币关系转化为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资本所有者垄断生产资料,使工人除了出卖劳动力之外别无他路,而且他们还凭借这种生产资料的垄断权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这样,从流通领域到生产领域,“平等自由”的交往形式下掩盖的却是资本支配劳动的“不自由、不平等”的现实。这也是现代国家的“主权在民”在资本主义时代演化为“主权在资”的根源所在。因此,我们市场化改革没有走西方的老路,而是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路。市场经济前的“社会主义”这四个大字,不是“画蛇添足”,而是“画龙点睛”。作为定语,它明示出我们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即坚持公有制的经济基础、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和共同富裕的目标。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了劳动者与自己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劳动自由;“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让劳动者在劳动尺度面前一律平等。这就铲除了少数人依靠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奴役他人劳动的根源,从根本上颠覆了资本支配劳动的逻辑,奠定了机会平等的基础。而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则明确了社会主义实现结果公平的终极价值。因而,社会主义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让每个人的才能都有机会得到充分的发挥,每个人的意志都有机会得到充分的表达。市场经济的自由、平等、所有权的三位一体延伸到政治领域,就是国家必须普遍地、明确地把权利和义务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为此,就需要在国家领域建立起健全的现代民主制度。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实现了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平等占有权,取消了资本所有者垄断国家权力的特权,为在国家政治领域实现“真正的民主制”奠定了基础。而且,公有制本身也有一种民主的诉求。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采用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全民的资产由国家代为占有、使用、处置和获得收益,那么就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保障国家对资产的运营和处置行为以体现全民意志。而这一套程序和机制的实现就要通过健全现代民主的政治制度来完成。由此可见,“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在对民主的诉求方面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必须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对照“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面镜子,一方面,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自由、平等的交易权利和产权权益,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用公共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另一方面,保障公有资产所有者对资产运营和收益使用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树立劳动至上理念,健全“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机制,排除基于户籍、身份、编制等影响劳动面前人人平等的各种障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二、人民民主: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价值
现代国家的价值准则是人民主权。它倡导这样的理念:国家机构和官员除了人民委托给他们保护人民权利的权力之外,本身再没有其他任何权力。如果他们违背人民的意志,损害人民的利益,甚至为一己私利出卖人民利益,人民可以使用民主程序之“最终的决断权”,把官员和政府、议会和议员一起统统赶走,使公众免受政府的侵害。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民是否有权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它就成了事实上的幻想。”[4](67)然而,资产阶级建立的现代国家“公开承认的目的就是使资本的统治和对劳动的奴役永世长存”[7](104)。这样,资本的统治便背叛了人民主权的价值观,“主权在民”的原则蜕变为“主权在资”的现实。但马克思没有把这种“蜕变”归罪于民主本身,而是归因于资本统治劳动的社会根源。在他看来,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取消民主,而是铲除资产阶级虚假民主的社会根源,实现“真正的民主”。因而,马克思认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取民主。”[7](52)当然,马克思致力追求的“真正的民主”,其性质上属于无产阶级类型的民主。这主要是基于他在《共产党宣言》中作出的一个趋势判断: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对立已经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敌对的阵营。于是,当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后,所争取的民主自然是无产阶级的民主。然而,近代中国异常复杂的阶级关系有别于西方,先进的工人队伍只占社会成员的少数,整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大众同国外侵略者与本国封建势力及其走狗的矛盾。中国共产党正是基于这样的国情分析,认识到她所追求和实现的民主不单是无产阶级的民主,而是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大众的民主,并提出了“人民民主”的概念。这从参与的广泛性层面诠释了“真正民主”的现代内涵。特别是,将作为剥削阶级的民族资产阶级纳入人民民主的主体范畴,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可以说,“人民民主”是对资产阶级宣扬的虚假的“人民主权”的否定,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多数人的统治。如今,“人民”的外延日益扩大,已涵盖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这样,掌握国家权力的主体与社会的主体实现了高度的一致性。因而,我们党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并把它看做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人民民主作为更高层次的现代民主,更需要在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下运行,正如邓小平所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8](146)后来,我们党将这一思想概括为“依法治国”。它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和官员手握国家大权,处于强势地位。因此,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强调合理地运用和有效地制约、限制公共权力,防止公共权力对人民自由和权利的侵犯,也就是说,法治强调的重点不在限制“私权”上,而是在约束“公权”上。宪法和法律限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规范了国家权力运作的程序,使政府和官员在法律的框架内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竭力地为公众服务,并对自己的施政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使每个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能得到切实有力的保障,从而防止公共权力侵犯社会主体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法律是人民经过民选机关、通过民主程序创制、反映人民意志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法治使政府通过对法律负责来间接对人民负责,也体现了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制度
现代国家普遍采用以普选权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原则、以政党政治为核心领域的代议民主制度,甚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最后决定性斗争也只能在这种国家制度形式中进行到底。但是在资本统治的国家中,资产阶级只有在其统治是普选的结果和结论时才承认普选权是人民主权意志的绝对行为,一旦普选权的内容不再能归结为资本的统治,资产阶级就会加以基于金元政治的种种限制,甚至以取消普选权进行报复[7](520);其设想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鼎立”的运行机制,在实践中,却由于宪法对权力授予和权力来源的不对等规定使立法权在与行政权的抗衡中呈现出官僚机关凌驾于民意机关的态势,而这正是维护资本统治利益的需要,因为议会这个曾经作为资产阶级反对王权的工具有可能成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甚至获得统治权力的战场;在基于金元政治的竞选规则之下,只有资产阶级的政党才能获得政治捐款、掌握选举资源、控制舆论工具,进而有机会进入权力领域的核心层,使无产阶级政党不断被边缘化。因此,资产阶级国家的代议制也就仅仅停留在了制度的“形式”层面,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就是要充实它的内容。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经验,认为它创设的“议行合一”的权力配置原则,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普选制、任期制、限任制、责任制和可撤换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性地发挥了“议行合一”的原则,它使“议行合一”的“一”的含义就由“同一”发展为“统一”,即经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享有国家或本级地方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行政、审判、检察等执行机关的产生经它选举、权力由它授予、工作受它监督;执行机关没有否决人大议案的权力,更无权解散人大;但是,人大与“一府两院”在组织上是分开的,职能上是分权的,人员构成是“不相容”的,相互之间不可包办代替。这样,它便超越了由一个机构同时执行立法、行政、司法功能的原生态“议行合一”模式。这种“一统三分”的制度设计,在承认权力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建构起民选机关支配执行机关的权力运行机制,既坚持了人民通过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这一“议行合一”原则的基本精神,又吸收了现代分权制衡原则的合理内核,反映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也适应了现代管理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的需要,还可以有效纠正当代西方代议制下行政集权的弊病。而且,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确立之日起,就是建立在广泛的普选基础之上的。当然,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现代民主文明的程度相对较低,因而我们以直接选举为标志的普选制度的构建选择了从基层到高层的路径,这也保证了民主实现的实在性和民主进程的稳妥性。以普选权为基础的代议民主制的建立,使现代国家的政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政党政治。在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下,政党是通过影响并争取选民来赢得多数选票、以夺取或维持政权的。而西方国家的政党又都是社会中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他们在争夺选民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切割”选民,将选民的利益分歧公开化、对立化,从而形成竞争党派各自的政治基础,这也就人为地扩大和深化了社会分歧。如果将这样的政党制度引入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必然会引起极其严重的政局动荡和社会冲突。其实,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固然是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也是民主的重要形式。而且,如果仅仅依赖票决民主,也势必会让诸如“纳粹党”这样的政治势力通过“花言巧语、投其所好”攫取政权。因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相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对各级人大实行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各级人大不是按党派“瓜分”席位的,而是按地区和界别(仅是军队)分配名额的;各级人大全体会议与同级的政协会议同期举行,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两会”机制。这就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人大制度中实现了有机结合,有效解决了民主政治过程中“多数决定”与“尊重少数”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这种结合强调执政党和参政党互相信任、合作共事、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在社会基础、组织构成上具有极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现有政治体制,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实现最广泛的有序政治参与。这样既避免了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
作者:郭强 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一、新闻传媒作为上层建筑阶层的权力意义
除了由国体和政体组成的根本政治制度外,一个现代国家的存在和运行还需要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和国家机器来支撑,即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既是一个政治名词,也是一个与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相关联的名词。在马克思主义那里,与经济基础对立统一的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其中既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即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也包括思想上层建筑,即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如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美学、宗教、文化传媒等。由此可见,新闻传播无论是作为一种信息传递活动,还是其赖以存在的传媒机构,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的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Gramsc)i则通过细分上层建筑进一步阐述了新闻传媒的重要作用。通过把“领导权”概念引入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领域,并将“市民社会”纳入上层建筑范畴,从而提出“两个上层建筑‘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和‘国家’”。在此,新闻传媒成为与指涉国家暴力机关的“政治社会”并行的“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向人们传播本阶级的价值体系以获得大众的认同。葛兰西指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是先进的具有较高民主程度的资本主义社会,其统治方式已不再是通过暴力,而是在借助大众媒介在传播过程中通过政治话语的表达、文化观念的诉求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形塑等途径设法赢得从属阶级的同意,使他们在潜移默化的不自觉状态下将统治者的价值体系接受为“一般的事实”或“常识”。因此,大众媒介成为了“文化领导权”实现的重要工具和场所。如果说,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下商业化的私有新闻传媒在充当“文化领导权”助推器的角色过程中成为维系制度体系的中坚力量,并在商业主义经济氛围下成为赢利的实体,那么,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社会主义国家却通过新闻传媒发挥着国家与人民之间信息传通与勾连的桥梁。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情境和理论渊源,是现代传播学早期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诚如美国学者罗杰斯(EverettM.Rogers)在《传播学史———一种传记式的方法》中所言:“达尔文、弗洛伊德和马克思是上一个世纪的三个最重要的社会理论家。他们的思想越过大西洋,对美国社会科学的起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进化论、精神分析理论和马克思主义这些欧洲的理论基础间接地影响了1900年后在美国崛起的传播学。”[10]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这一部分成为建国以来我国新闻界从事大众传播活动的主要参考,其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新闻事业的工作性质、工作原则和工作规律等一系列基本观点。具体而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11]:一方面是对新闻领域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如: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报纸是社会舆论的纸币,具有流通和中介作用;报纸是社会的耳目和社会的捍卫者;报纸是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报纸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是人民千呼万应的喉舌;报纸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内在规律性;报纸作为一个整体处在一种有机的运动过程之中;出版自由是一种基本的自由,是实现其他自由的保证。以上这些观点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新闻传播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础部分。另一方面占主要内容的是关于无产阶级党报工作的一系列思想观点,尤其是党报理论成为新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从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主要内容,如:党报党刊是党的重要思想武器和政治阵地,是党存在和发展的标志;党报党刊必须遵守和阐述党的纲领和策略,按党的精神进行编辑工作;党报党刊应当真正代表和捍卫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成为他们自己的报纸;党报党刊要成为党内批评的强大武器,敢于开展新闻批评是一个党有力量的表现;党报党刊要处理好与党的领导机关的关系,在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报党刊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这些内容无疑体现了大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新闻体制和新闻思想的先进性,这一点既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相符,也与大陆目前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相匹配。自1953年以来完成对私营媒体的改造后,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体制全面确立,虽然60年走来,一路经历了几个重要拐点,从1956年以反思苏联模式、摆脱苏联影响为初衷的初次改革与调整,走到“左”倾年代极端控制与极端自由并行相悖的坎坷,而后于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在保持社会主义新闻体制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使新闻媒体通过“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新机制以更好地跟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事实上,我国60年来新闻体制变迁的历程也正是对马克思主义“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规律的再次印证。与大陆相比,台湾媒体的历史可追溯至日据时期所奠定的报业、广播业基础。台湾光复之初,媒体环境一度相对宽松,但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之后,言论空间高度紧缩。在“解严”之前,台湾新闻自由状况甚差。1987年“解严”之后,台湾当局于1988年开放“报禁”,并在1993年先后完全开放广播频率和有线电视,台湾媒体业随之急速发展。虽然台湾现在拥有所谓自由的媒体环境,但由于媒体数量多而导致的恶性竞争,以及政治势力从未彻底退出媒体界,而致使媒体乱象丛生,引发部分社会不安。总之,在“一国两制”作为上层建筑的基本国策之下,“一国”主要关涉国家主权和国体性质,“两制”则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的前提下对于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客观认定。而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新闻传媒自然成为维系港澳台地区资本主义制度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看,港澳台地区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新闻传播体制不仅与当地资本主义经济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相适应,而且和其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阶段相一致。
二“、一国两制”对两岸四地经济互动交融的功用
“一国两制”的构想起初虽是缘于政治问题的解决而提出的方案,但发展至今却在港澳回归的繁荣现实中日益凸显出其不可忽视的经济意义。首先,“一国两制”不仅可以通过经济合作的旗舰航行,缓和台湾方面因政治上的某些分歧而导致的两岸关系的停滞不前,从而为日后的和平统一积淀良好的经济脉络和经济关联。其次,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面对当前我国致力于深化改革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现实,争取以“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妥善解决台湾问题不仅能促进大陆与台港澳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更是我国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提高综合国力、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迫切需要。最后,台港澳保持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不仅是祖国统一及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生产多样化的要求,事实上,这几个地区的资本主义不仅不会构成对中国大陆社会主义的威胁,相反还有利于大陆吸收借鉴资本主义的积极因素,从而增强社会主义的经济活力。对此,邓小平早有论断:“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外资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2]改革开放以来,在“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的指导下,大陆与台湾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都取得了很大突破。2005年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后来到大陆访问,他们与握手的历史性一幕,让人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心怀期待。
虽然在政治方面,两岸对统一的细节问题仍存在不同意见,但双方经贸文化交流的合作规模和发展速度令人称奇。无怪乎《澳大利亚人报》(TheAustralian)于2009年6月22日发表迈克尔·索恩伯里(MichaelSains-bury)的文章《大陆台湾的爱恋令人嫉妒》(Chaiwanloveaf-faircausesenvy)[13],文中强调,过去13个月以来,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关系发展速度快得惊人。事实上,外国媒体的惊叹并非没有理据,因为发展至今,以出口导向为主要特征的台湾经济,在对大陆经济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成为了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第五大进口来源地,而大陆也已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最主要出口市场、第二大进口地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回溯往昔,自1979年元旦大陆首倡“三通”、“发展贸易互通有无”,两岸“三通”跨越三十个春夏秋冬,一路曲折走来,终于在2008年实现了历史性转折,双方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了中断十三年的制度化协商,至2012年海协、海基两会相继签署了16项协议,台湾开放陆资赴台投资101项产业,这一切都标志着两岸经贸往来从间接、单向、局部的方式渐渐走向直接、双向、全面的经济交流。第三次“两会商谈”达成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原则性共识后,2009年5月12日,台湾当局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来台投资设立分公司办事处许可办法”,对陆资企业的定义、投资领域、投资形式做出规定;5月17日,中国商务部和国台办正式《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办理程序。台湾相关法规限制放松后,大陆赴台投资可能会出现分阶段的几次热潮,从而促使直接、双向、全面的两岸正常经济关系尽早完全实现。事实上,无论从理论还是现实,伴随两岸经贸关系的飞速发展以及文化交流的深入扩展,两岸距离拉近的趋势不仅不可阻挡,而且是适应市场经济开放性、竞争性的要求的。在这个过程中,“一国两制”无疑是制度的保证和沟通的桥梁。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言:“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社会的高度分殊化(societaldifferentiation),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具有日益多元分散的社会离心倾向,因此现代政治的一大任务就在于创造一种政治过程以使多元分散的社会利益,仍能凝聚为民族整体的政治意志和政治向心力”[14]。因此,“一国两制”方针是一项皆在增进两岸经贸合作发展的有效的制度回应。在两种制度并存发展的前提下,两岸经贸关系的破冰与进展不仅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从更宏观和长远来看,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国际化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合作的保证。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一唯物史观,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将引起本区域政治构架的变革,大陆的经济发展必然会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台湾的经济发展也将在改善台湾政治局势的同时逐渐转变台湾人民的政治意识,而两岸经贸密切程度的加强也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两岸和平谈判的进程。四、大众传媒在“一国两制”政治经济功能中的作用在两岸社会与经济关系日渐深入的过程中,两岸的大众传媒功不可没。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充分肯定现代传播工具和传播媒介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所表现出的无可比拟的积极作用。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伊利亚特》能够同活字盘甚至印刷机并存吗?随着印刷机的出现,歌谣、传说和诗神缪斯岂不是必然要绝迹,因而史诗的必要条件岂不是要消失吗?”[15]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的论断还只是在单一媒介的抽象层面肯定了大众媒介对社会变迁和发展的促进意义,那么,大陆和台湾媒体的实际作为则具像呈现了媒体的经济属性和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具体而言,一方面,两岸的大众传媒通过新闻报道、节目合作等形式以工具化的方式不断推进两岸的交流,媒体呈现内容的扩大化和声音的多元化,为两岸民众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对方提供了信息传通的管道和意见发声的平台;另一方面,新闻传媒不仅是信息传递的载体,其本身所具有的不同性质和程度的经济功能也使其成为经济交流的内容主体之一,这一点通过双方不同的新闻传播体制及其经济属性得以体现。事实上,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新闻媒体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在为《人民日报》撰写的发表于1957年6月14日的编辑部文章《文汇报在一个时期内的资产阶级方向》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报纸是社会主义经济即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通过新闻手段的反映,和资本主义国家报纸是无政府状态的和集团竞争的经济通过新闻手段的反映不相同。”具体来说,这种不同表现在:大陆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和所实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体制,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服务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而台港澳地区的新闻体制,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产物。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以及两种制度下不同的新闻传播体制,改革开放以前,囿于简化的二元对立思想,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性以及这种制度下的新闻观、传播运作机制等一概不被认可和接受,相反,还成为被批判和唾弃的对象。如今,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以及这两种不同制度下的新闻体制,正确理解和处理两者的关系,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切实解决的重大课题,也关系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在接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同时,抛弃了不少僵化的传统观念,例如全盘否定或者害怕资本主义,认为两制是“绝对排斥,水火不容”,以及斯大林“两个平行市场”的理论等,实事求是地承认现代资本主义作为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有其必然性和进步性的一面,并有着自身的生命力所在。不仅如此,两种不同制度虽然在性质等一些本质问题上有根本的不同,但两制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有一些可以互为补充、互相借鉴的共同点,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商品经济的共性。首先,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处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商品经济阶段,两种制度都具有商品经济属性。由此可见,商品经济不仅不属于资本主义独有,并且,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陆目前急需通过发展商品经济来谋求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和国民的富强。其次,既然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都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因而,它们必然都遵循与此属性相适应的“共有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再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属性和共有经济规律决定了它们的经济运行机制是基本相同的,这主要表现在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可以及对企业经营机制的完善这两个方面的具体运作上。然而,在经历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绝对对立的阶段,进而认识到两制的商品经济共性之后,还需要明了两制“异中之同”中的“同中之异”,这一点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正是两制的相异点构成了“一国两制”运作的合理性。第一,在生产力方面,虽然两制共有市场经济属性,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存在落差。第二,在生产关系方面,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辅之以较少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三,可以借用卡尔·波兰尼(KarlPolany)i关于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来认识两种制度下所谓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所在。根据波兰尼的历史考察发现,在工业革命之前,经济制度隶属于一般的社会关系之下,也就是说,市场虽然是调节经济生活的重要制度,但并未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组织的中心。然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带来的不只是政治制度上的变革,更重要的是将市场发展为市场经济,并进一步将市场经济推向主导整个社会关系的中心。但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之处在于,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充分认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局限性之后,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而建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是试图将市场经济“嵌入”社会生活之中,以人类社会及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而非经济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认识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之间在经济属性上的异同以及并存的可行性之后,再反观两种大的社会制度之下每日运作的新闻传播实践可以发现,尽管所属性质不同,但是两种不同的新闻传播体制之间不仅可以在“一国两制”的保障下沿着各自原先的发展轨道和积累继续前行,更重要的是,差异性的两者又在文化同源性及地缘经济的影响下互为合作、相互促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种制度下的新闻传播体制并非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台湾1987年7月14日“解严”令颁布后,“报禁”随后于1988年元旦正式解除,此后,台湾媒介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自由主义经济政策逐步成为台湾媒体开放的体制保障和重要原因之一。“自由经济”的所有制基础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是这种资本主义经济比起其他的资本主义经济,更强调政府和社会力量给予私人和企业以尽可能大的活动自由或者说是活动空间,于是在这种制度上,台湾新闻界一方面在保持公营媒体对私营媒体的牵制力的同时,开始大力推动民营商业媒体的前行,以期在扩大台湾媒体影响力的同时拉动台湾的经济发展,使媒体成为经济提升的增长点之一,这一点主要通过与媒体关联的广告市场的扩张得以体现。应该说,这种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制度因素的共同作用,确实推动了台湾媒体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尽管相对自由、开放的媒体生态环境导致了媒体数量的激增以及相互之间为争夺收听、收视、阅读率背后的广告版面和广告时段而形成恶性竞争,然而,台湾媒体在衡量新闻价值以及运作机制上的一些实践模式,成为大陆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参照和借鉴。在大陆,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到来。新闻机构在保持社会主义新闻体制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开始实施“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向“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过渡,以跟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大众传媒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恪守党性原则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准则,强调传媒的意识形态属性,另一方面传媒的商业属性和产业属性在双轨制的改革路径中也得到承认。然而,新闻体制改革的难度在现实操作过程中要比新闻业务的改革难度大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几十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适应计划体制运行的较为简化的模式,如今要想把它完全转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有一定的阻碍和难度。尽管如此,在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下,不论是党报党刊、广播电视、非时政类的报刊还是新兴的各类新媒介手段,其发行、经营体制都要逐步转到市场经济轨道上来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在转轨过程中,大陆的新闻传媒无论是理论吸收还是业务实践,都已不像改革开放以前那样以简化的上纲上线的方式全然否定并排斥西方的新闻理念与实践,相反,通过引进图书、国际会议、大学授课等方式介绍西方新闻传播的理论和实务,以使大陆新闻传媒在了解、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批判性的消化。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传媒机制趋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在“一国两制”之下,这三个地区一方面可以按原来的路径继续发展,另一方面在与大陆媒体合作交流日益频繁、密切的背景下,让大陆的新闻机构有更多机会近距离借鉴台港澳媒体较为成熟的运作方式,从而有利于推动大陆新闻体制的改善。当然,大陆媒体并非完全商业化的运作与注重社会效益的新闻理念,对于矫正台港澳新闻媒体的过度商业化倾向和泛自由主义价值观,有着正面的借鉴意义。
(二)“一国两制”下“两岸四地”的传播交流有利于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正如美国纽约大学政治系教授熊玠所言:“台湾海峡的和平与稳定,可以说是亚洲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先决条件。而这种条件又有赖于海峡两岸持续的对话。”[16]因此,“一国两制”在营造地区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的同时,可以让大陆的经济发展和新闻体制改革借助台湾及港澳地区的地缘优势及关联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从而使中国在朝向“多种声音,一个世界”[17]的世界新闻传播新秩序的重建中发出强有力的声音并积极塑造本国的国际传播形象,这一点在以软实力为主导竞争因素的21世纪显得尤为重要。
(三)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因解决政治问题而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同样有着重大的经济战略意义
台港澳媒体的持续发展以及大陆媒体在与台港澳媒体合作中对其某些专业手法和运作方式的借鉴吸收,不仅能推动中华经济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更能在经济联合的基础上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铺路。事实上,无论是从区域战略还是全球战略的角度看,作为政治大国和经济大国的中国都需要促成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鉴于台湾、香港、澳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三个单独关税区,又互为重要的贸易与投资伙伴,因此,“两岸四地”建立自由贸易区即“中华自由贸易区”不仅是“两岸四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需要,更是在顺应历史潮流的趋势下对“一国两制”的新发展。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订并实施后,“两岸四地”的经济一体化格局已初步形成,且步伐正不断加快。这种日益深层次的经济融合和“两岸四地”间重大的协议和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是在克服了台湾当局政策限制和阻力下实现的。“两岸四地”功能性经济一体化已成趋势,所以,以功能性经济一体化为基础的制度性一体化要逐步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在贸易正常化的基础上,经过更紧密经贸关系合作,进而发展到共同市场模式。这个转变的过程如何实现?除了要拆除政治壁垒造成的屏障之外,作为传播载体和沟通桥梁的新闻媒体则担负着重要的信息传通和文化交流的职责。可以说信息流通成为商品流通在功能性经济一体化向制度性经济一体化演变过程中的前提和保障。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上层建筑的新闻体制和新闻实践无论是出于媒体自身的市场化运作的考虑,还是为了大局的需要,都要致力于促成“两岸四地”经济交流合作这个多赢的发展态势。
作者:罗慧 单位: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对上层建筑的解释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思想上层建筑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等。我们从审计规范、审计体制、审计职能和审计作用等方面考察审计是否属于上层建筑。
(一)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
从历史上看,在阶级社会国家审计是基于监督需要而进行的一种政治安排。审计监督包括经济监督和权力监督,因此审计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权力和一种政治安排。因为国家必须以经济实力为支撑,国家的建立需要经济力量,国家的运行也需要经济力量。在国家机器的运行中,经济资源是物质基础,使用、管理和配置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和国家利益,所以这种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其监督的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权力机构及其成员的经济行为,而且还包括取得国家经济资源所完成的政治行为和行政行为。审计对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进行监督和制约,是国家权力框架中的制约机制,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从理论和实践上,国家具体权力的确立和行使,是由国家意志和国家管理需要决定的,国家审计权作为国家的一种权力,正是国家意志和国家管理需要的产物。古今中外,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国家审计权,只是将这种审计权隶属于立法权、行政权、检察权和司法权,形成一种附属权。就法理而言,监督权是一项独立的、专业性强的并带有国家强制性的权力。根据历代审计的变迁轨迹,对权力进行监督历来就是审计的重要职能。历代审计的变迁中,体现了审计是治吏的工具,有对权力进行监督的职能。最高统治者通过“治官”来实现“治国”,以巩固王权,增强国力。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国家审计虽然有着独特的时代特点和社会烙印,但它处于国家上层建筑的地位没有改变,作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其存在就是为统治阶级加强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整顿吏治,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服务的。
(二)审计制度是调和阶级利益
矛盾的政治安排有史以来审计就是阶级利益的调和机制,历代审计监督依附于皇权,皇权的需要决定了审计监督力度,甚至存废。帝王巩固专政的意识越强烈,则贯彻审计制度的要求也就越强烈。因此,在古代审计史上,中央越集权,政府审计越发展。但当审计监督触动了君主统治的利益,统治者会架空审计监督权力。古代帝王是独占型利益集团的代表,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博弈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否则政权就要崩溃。比如1761年12月23日,奥地利建立了审计法院的最早前身——“会计署”,但在后来的日子里,由于审计监督触犯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利益,导致二者之间的矛盾激化,1773年统治者被迫取消预防性审计。审计与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直接相联系,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它必须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按统治阶级的意志来处理财政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统治阶级服务。审计是通过经济活动这个切入点辐射到运作和操作经济活动的权力和人力等方面的。审计的最终目标是保护产权,而产权规定了不同经济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界定和分配,这些权利通常会直接影响他人的财务利益,使其受益或受损。因此,审计不仅涉及主体经济利益,以及交易费用大小,而且进一步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由此体现产权经济性有非常的意义。此外,审计对产权的确认和保护,可以采用国家意志、法律保护以及道德约束等形式。产权首先体现为对财产的权利,审计确定了每个人相对应于物的行为规范,并进一步由此而规定了每个人必须遵守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地位的社会关系。产权基本权能的具体表现又呈现一定变动性,审计对产权权能的承认和保护程度,各个时期又有所不同,受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程度影响显著。因此,审计就是在基本内核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在社会习俗约束、法律强制乃至个人行为努力下,不断重新认识、补充和完善起来的。从现代观点看,即使远离政治的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也影响物质财富的创造和分配过程,维护社会再生产参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从社会的角度看,审计报告作为一种信号反映了受托主体的效能差别,为要素和产品市场的流动性提供了信息担保。审计结论影响投人、产出、分配等决策和判断,关系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到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深刻的经济性和社会性。
(三)审计法律规范属于政治上层建筑
从审计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来看,审计制度已被普遍载入世界各国宪法。一般情况,凡属根本制度都在该国宪法或相当于宪法的重要法律(如英国无专门宪法,而是由一系列重要法律起宪法的作用)中规定下来。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确立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国家的国体和政体,规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而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它具有合法的强制性,即它一般都是通过宪法、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人们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要受到制裁。而且,凡是重要的、基本的政治制度,通常都在该国宪法或者相当于宪法的宪法性文件中加以确立。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成文宪法国家都在其宪法中确立了国家的审计监督制度,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等内容。因此,国家审计体制的建立模式与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宪法思想密切相关。往往宪法思想决定国家审计体制的建立模式和发展导向,作为政治体制,其履行的社会职责和功能属于公共治理范畴,与一个国家的公众福利、国家利益相关,其职员的履职状况、体制的运行效率和效果可能关系到全社会的福利改进。在新制度经济学者看来,制度就是能够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这种规则既包括了人类社会的经济规则,同时也包括了社会规则和政治规则。无论是审计法律还是审计准则、审计惯例、审计伦理道德,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规则,同其他社会性制度一样,审计制度也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审计制度的制定同样是在利益矛盾冲突条件下的一种公共选择过程。
(四)审计制度与经济基础的适应性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是导致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现实的生产力即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能力,而生产关系的实质就是人们在社会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经济利益关系使生产力的不同要素组织起来,形成可运作的现实生产力。经济基础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共同构成的经济基础,这样的经济基础才是现实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作用在于为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提供物质上的支撑和保证,并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发展的基础。但是,要使经济基础的发展能够顺利地进行,还需要建立其上层建筑。审计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就是在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的。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审计建设同样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春秋、战国、秦汉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审计在艰难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终于逐渐发展成了一个既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有着密切联系又具有独立、权威性质的专职部门。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其共性与生产力的发展有关,其特性与生产关系的变革有紧密联系。审计既要处理人与物的关系,又要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需要产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为经济基础的建立、巩固、发展服务。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就是基于这个需要产生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适应也有双重性。其中既有质的适应,也有量的适应。审计要实现这种反作用,必须同一切破坏这种经济基础的势力进行斗争。因此,审计的反作用总是加深、体现着它的质的规定性。而审计要想实现自己的反作用,它必须是一种现实力量。否则,反作用便无从谈起。如我国《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审计检查权、审计调查权、制止权、建议权、审计结果的通报公布权、处理处罚权、提请司法追究权等。作为上层建筑的审计如果在量上不能和经济基础相适应,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质的不适应,也会产生上述结果。比如审计机关过于庞大、审计的自由裁量权多大等都会造成与经济基础不相适用,从而可能导致审计的削弱或消亡。
作者:宁佳玉
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
何为经济基础?传统观点认为,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譬如,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照此推论,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反而是其对立物和异己力量。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就难免不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加以限制、排斥。然而,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却是不正确的。应当看到,经济基础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不是等同关系,在一般意义上两者之间只是一种包含关系,前者包括着后者,但不能将前者归结为后者,当然,这并不否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中根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方面。
首先,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在传统的观点看来,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其基本理由之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各社会形态的性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其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而经济基础的性质则又是由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在明确了它们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我们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是正确的。但却不能因此就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传统观点之所以拒绝承认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纳入经济基础范畴,那就会影响、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从而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或推论是没有根据的。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这并不会影响、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这一基本关系或原则。根据唯物史观,上层建筑的性质的确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但就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既不是直接也不是独立地对上层建筑性质起决定作用的,若是可以直接、独立决定,那么一个社会同时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样上层建筑的性质将如何确定?应当看到,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直接决定的是经济基础的性质,进而才是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当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时,这实际上是在表明,这一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是以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而确定的,它是以经济基础或者说是以同时并存的各种生产关系“代表”的身份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也就不能以“统治地位”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统治地位”正体现在它对经济基础性质的“统治”上。我们说,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从而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这并非因为它不属于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它在经济基础中不占统治地位。由此可见,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样一种内在联系决不意味着经济基础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种生产关系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同时并存的不同形式生产关系之间,就其地位、作用相互比较而体现出来的,这种比较不是在经济基础之外,而是在经济基础内部或本身不同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比较。所谓“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生产关系”,这只能理解为,一种生产关系当它一经产生作为生产关系而存在时,它同时相对于上层建筑也就作为其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而存在,至于它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确立自身经济基础地位之后的另一个问题。就经济基础意义上,硬要给生产关系加以“占统治地位”的限定,这岂不是画蛇添足!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够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这是两个既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不同问题,不可混同。一个社会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这只是在经济基础内部作为生产关系在地位和作用大小上的区别,而决不是经济基础与非经济基础之间的区别,决不是具有经济基础地位与不具有经济基础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同时并存的占统治地位与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根据唯物辩证法关于一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原理,当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时,由于它在经济基础内不占统治地位,不是经济基础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既不能改变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也不能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所以,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并不会被改变,在此基础上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仍会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保持一致。这就如我国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同时承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积极鼓励其发展,而这并不会改变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一样。因此,在坚持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这一关系时,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必要非要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
其次,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基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另一理由是,“只有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看作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确定该社会的性质,才能把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区别开来。”言外之意就是说,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那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或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就没有质的区别了,人类历史就不再有时代、性质的不同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从思想方法上说,要么是过高地估计或夸大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作用,将其作用提高到了可以改变经济基础性质的程度;要么是低估或缩小了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主导决定作用,似乎是只有当它独立存在时才可能显示或保持其统治地位。若真是这样,其实际情况也许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某种生产关系本不配占统治地位,那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倒是应该占统治地位。
诚然,经济基础是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重要方面,譬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有自己不同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这种特殊性显示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那么,一个社会要体现出其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要使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在质上区别开来,是否必须将经济基础归结于或净化为这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若是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包括在经济基础之内,是否就会改变这一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就会抹杀或湮没不同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而不能再将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无论是否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它都不会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不可能具有抹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的作用和能力,这也正是它之所以不占统治地位的基本表现。一个社会究竟存在哪些形式不同的生产关系,将形成怎样的经济结构,何者占统治或从属地位,归根到底要由这个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但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表明它不是经济基础。我们说,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分开来,这仅仅是因为这些生产关系不能决定经济基础的基本性质,而决不意味着这些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本身不属于社会经济基础的范畴。应当看到,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否在其中占统治地位,起到从质上区分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是不同的问题。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这是它相对于上层建筑的关系而言的。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存在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只要它客观存在着,那就必然要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不论是否占统治地位,这并不影响它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一种现存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能否具有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相对于经济基础中其他生产关系的关系而言的,结果如何,这就看它在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能否占统治地位,能够发挥多大作用。使事物相互区别开来的是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于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的或同时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重要的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这些生产关系中是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特殊性主要就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不同,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才使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至此,必然的逻辑结论只能是: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的,不是在于只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是经济基础,而是在于由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例如,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的,不是因为只有公有制才是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在由公有制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
二、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被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有悖于唯物史观
传统观点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不仅没有成功的实践根据,而且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来看也不能自圆其说。一般来说,在一定社会形态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同时还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表现在从前一社会形态中保留下来的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和在后期产生的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如在封建社会,除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之外,与此同时并存的还有奴隶制的残余,而在后期则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同时还有为几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不论是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在一定时期被保留着,还是新生产关系萌芽的产生,从根本上说这都是由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来决定的。就此而言,对一个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不是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力;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哪些生产关系更适合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一种生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言的,是在这些不同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确立并体现出来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个命题就根本不能成立。的确,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这对社会经济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但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只留下通常所说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或者说,整个社会只允许一种生产关系存在,那么,生产关系的这种“统治地位”就无从体现,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尽管说它是“占统治地位”,可是在经济基础这个意义上它还能统治谁呢?这种“统治地位”岂不是名存实亡!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论主观用意如何,但在客观上不仅没有得到充分地展示和肯定,而是在否定或取消这一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统治地位。
不占统治地位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应该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这两者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所起作用的程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相互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两种处于不同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肯定具有其内在的统一性,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会被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取代。一种生产关系只有在与其他生产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才能存在。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这种统一性就应在于它们都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尽管不占统治地位,但却又能得以存在的基本客观依据。若只见其对立,而不承认两者间的这种统一,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这实际上也就是否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客观必然性。如所周知,经济基础,连同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被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范畴来概括整个人类社会现象,并用以揭示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历史理论,这些范畴之间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那就意味着这些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自己的生产力基础,在客观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它不属于经济基础,它也就不能与之相对应的上层建筑发生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试想,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它既不能影响或决定上层建筑,也不能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那么它又何以能够产生、发展或消亡?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新的生产关系萌芽只有在取得统治地位后才能转化为经济基础,可是它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连经济基础的资格都没有,它又依赖于什么条件上升到统治地位?可以说,一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其取得统治地位的先决条件或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上升或转化到统治地位的。任何一种具体的生产关系都有一个从产生、发展再到消亡的转化过程,但这只能是在作为经济基础的统一性的基础上,由从属地位向统治地位,再向不占统治地位的转化,是在经济基础内实现的转化,而决不能是在经济基础外,由非经济基础向经济基础再向非经济基础的转化。从经济基础这一范畴的外延来看,肯定不能小于其现实的生产关系范畴的外延。因为,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不能认为还有存在于社会形态之外的生产关系,要么马克思何必要强调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恩格斯在谈到生产资料对社会的决定作用时说:“正如没有自在的资本一样,也没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资料。”(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70页。)同理,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那也决不会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曾这样说:“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5页。)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地位、新旧不同的生产关系,并肯定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事实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它客观地存在着,我们就无法,也不能人为地在两者之间筑起一道屏障,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隔离在经济基础之外。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也决不意味着它不属于经济基础。一种生产关系不论其是否占统治地位,它都会对上层建筑起着一定程度的决定作用,同时还要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就对上层建筑的作用而言,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只有地位、作用程度大小的差别,而绝不存在有无作用的区别,不对上层建筑发生作用的生产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上层建筑并不是只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服务,而必须是为包括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内的整个经济基础服务。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无法存在,也就没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一说。既然存在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它就必然作为经济基础发挥作用。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这本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表述: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51页。)在原始社会中,“原始共产主义占统治地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40页。)奴隶制度“很快就在一切已经发展得超过旧的公社的民族中成了占统治地位的生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96页。)等。但是,在他们的著作中,还没有看到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论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被马克思称之为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由此不难确信这一思想的重要性,以及论述中所用概念和表述的严肃性和科学性。马克思是认为,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的是“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显然,我们不能把“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将这两者等同起来,而是应该将“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包括占统治地位和不占统治地位在内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才可能成为“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因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是绝对平衡的,完全处于同一个层次和发展水平上,特别是当一个社会刚进入新的社会形态时,或者说在它的新社会形态的初级阶段时更是如此。所以,也决不能只用某种单一的生产关系,或者说仅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去适应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旧社会遣留下来的“残余”,也必须是在伴随着生产力的长期发展过程才会逐步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一定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并不在于是否占统治地位,而在于它是否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马克思在这里说得十分明白,所要告诉我们的是,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决不是传统观点所坚持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从马克思这一清楚明了的论述中,丝毫看不出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的含义。可以断言,传统理解是无中生有。不论对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何理解,但其最根本、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现实存在着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不论它是否占统治地位,都必然地属于这个“总和”的构成部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谈到资产阶级两大集团的斗争时曾表达过这一思想,他说:“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49页。)非常明确,这是把现实的不同所有制形式都视为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也写道:“我们视之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情况下)的方式。……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31页。)所谓“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就是指经济基础;而“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显然是指已经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等。恩格斯十分明确地肯定了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残余”的经济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其实,从理论上说,经典作家也决不可能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若是这样,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何以能成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因为,若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没有自己的位置,无容身之地,因而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在唯物史观中得到科学的说明和揭示。难道马克思在其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会留下如此显而易见的矛盾和问题吗?
三、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社会主义应该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的社会。但我国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邓小平讲:“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所谓“不够格”,主要是指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还比较落后,而这一现实的客观经济状况则又意味着,在我国现阶段,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仍具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合理性,仍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现阶段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事实上,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很快就能完成的过程,而是要经过一个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才能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这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由过去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转变到从属地位,待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之后,才能最终为公有制所取代。非公有制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经济形式的存在过程,是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不能任意取消的。恩格斯在谈到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度废除时指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废除私有制才意味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我们虽一度把私有制消灭了,但结果还得再请回来。实践证明,在我国现阶段就拒绝非公有制经济,这并非是正确的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最大的实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发展生产力、巩固社会主义并进入更高级阶段创造物质基础的阶段。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过程或阶段。由于在理论上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并将这种论点“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以至有很长一段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上拒斥非公有制经济,片面追求纯粹、单一的公有制,将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洪水猛兽、万恶之源,是社会中具有毁灭性、破坏性作用的因素,被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己力量,将其与“消极”、“落后”、“反动”、“腐朽”联系在一起,甚至划上等号。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正本清源,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确立了“三个有利于”标准,逐步纠正了过去极其片面的错误观念,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认识。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统治地位,但这决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它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还是相适应的,还是不能完全取代的可用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形式。只要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就必然地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是其重要构成部分。我们必须尊重实践,实事求是地在理论上还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关于经济基础范畴的本来含义,确认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能动作用。
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所发挥的重大积极作用看,也必须彻底纠正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极端错误,而确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实践证明,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主体地位,但却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所指出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确认非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并进一步发挥其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构成与社会阶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最突出的一点是: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成分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据《人民日报》2002年9月20日报道,截止2001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从业人员达7474万人,注册资金21648亿元,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在过去十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增长为20%以上。面对这样的统计数据,我们还能否认非公有经济的经济基础地位和作用?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者不仅重视自身企业的发展,关心中国企业改革,勇于探索、创新,而且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他们在为社会提供就业、税收、产品等有形财富的同时,也在探索和创造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企业管理模式,为中国企业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这些无形财富的意义更加重大。
我们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分析、看待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存在于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政治上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条件之下的,它赖以存在、发展并为之服务的社会就是我们这个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或其他什么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影响、制约着它,公有制统治着它。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①在一定社会存在着的各种生产关系中,必有一种占统治地位,并决定其他生产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必然改变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就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客观事实,不能对此视而不见。非公有制经济被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并鼓励其发展,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这本身就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尽快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我们将用什么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我国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和教训就是,未能充分认识先进生产力的基础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发展经济和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等问题。非公有制作为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在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充分发挥社会人、财、物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在我国现阶段是公有制还无法完全取代的,它还要继续发挥其经济基础组成部分的职能。新晨
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在我国现阶段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必须确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地位,并切实得到上层建筑的支持、引导、规范和保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现在,有些地方仍不时地发生一些侵害个体和私营企业利益的现象,这与我们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地位不无关系。当然,个别非公有制企业还有违反国家政策,如侵害职工利益、偷税、漏税等现象,问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它是非公有,而是由于监督管理不力。这些现象在国有企业中也并非不存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这一思想内含着对非公有制经济基础地位的确认,同时也表明要充分发挥上层建筑对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十分正确的。总之,确认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其经济基础范畴,这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世界经济复苏速度之快超预期
在世界经济史上,“大萧条”非常罕见,迄今只发生过两次,分别是1870年和1929年,前者引发通货紧缩并导致而后20年发展停滞,后者造成全球产能大量过剩,失业异常严重,经济持续衰退,且1937-1938年因政策失误出现“第二次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自第一次大萧条以来的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作一统计,表明在过去137年(1870-2007年)中,世界经济年均增长3%,最近30年提高到3.25%(1977-2007年),其中2004-2007年高达5%。其用意在于给世人提供一个信息,免于大萧条后的世界经济前景应该是曲折多变的,但全球经济复苏仍能持续。
上世纪80年代初,拉美爆发债务危机,而后10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年均减缓一个百分点,拉美经济在低谷徘徊20年,至今未完全摆脱“拉美陷阱”的阴影。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而后经济一蹶不振,整个90年代与本世纪前十年景气持续低迷,迄今依然呈L型发展轨迹。今天,“大衰退”后的世界经济虽然结构调整难度大,但经济复苏速度之快超出国际机构预期。原因何在?关键是,当今世界经济增长引擎已经多元,力量格局趋于多极,呈现“西方不亮东方亮”态势。
据IMF估计,2010年世界经济增长5%,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分别增长3%和7.1%。这一增速远远高于IMF早前预期(2009年10月,IMF预测为3.3%,2010年6月调到4.2%,2010年10月再调高至4.8%)。全球经济复苏明显好于预期,主要原因是本轮世界经济复苏由新兴经济牵引,而且东西方合作空前紧密,“同舟共济”应对危机,特别是主要国家领导人具有极强的洞察力与决策睿智,采取的遏止衰退措施远比之前高明。IMF估计,2010年全球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规模即可恢复到危机前水平,达到61.963万亿美元(2008年为61.187万亿美元),国际贸易将于2011年恢复到危机前水平,进出口商品总额将达35.967万亿美元(2008年为35.586万亿美元),全球直接投资(FDI)回复到历史峰值(2007年全球FDI达到19790亿美元)需要2-3年,估计在2012-2013年。IMF预测,2011年世界经济将增长4.4%,2012-2015年将年均增长4.6%,其增速几乎恢复到危机前水平。
上述现象从一侧面说明,当今全球经济确实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经济基础不但量变加剧而且质变加速,观察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需要用新思维与新理念,才能号准未来全球经济发展脉络。因为,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正进入表面强劲、实际脆弱、不确定性上升的风险发展期。
二、新兴经济体以V型强劲复苏
本轮世界经济复苏主要靠新兴市场拉动,全球所有发展中地区经济增速均好于预期。据IMF统计,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危机前5年世界经济增长的70%来自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近期估计,近3年全球需求增长的一半将来自发展中国家,其高劳动生产率与人口增长,将使GDP年均增长率高于6%。特别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首次成为世界经济“火车头”,且主要靠内需拉动。IMF估计,未来五年(2011-2015年)全球经济将再现8-6-4-2发展格局,即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将年均增长8%、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将年增6%、世界经济将年增4%、发达国家将年增2%,亚洲整体经济依然鹤立鸡群。
受危机冲击后,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强劲,主要支撑因素有:其一,新兴市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远未结束,工业化与城市化依然是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动力;其二,经济全球化进程未因金融危机而中断,区域经济一体化继续深化,全球化与区域化将是新兴市场保持经济强劲增长的外部动力,且与世界经济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其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维持较高且合理价位,使非洲、中东、独联体、拉美等资源出口国外部收支持续改善,使内部发展环境相对宽松;其四,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的财富效应日益凸显,中产阶级消费群将迅速壮大;其五,南南合作因金融危机而加强,新兴市场的决策层驾驭和管理危机能力增强。其具备上述发展优势,且发展方式加速转型,有潜力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由此加大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新兴大国成为全球经济重要引擎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最大特点是,新兴经济体先后进入稳定快速增长期,所有地区、绝大多数国家经济同步扩张,为历史所罕见,尤其是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大国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其经济先后崛起,在增强自身实力同时,改写着世界经济发展蓝图。即使面对二战后最严重的金融经济危机,IMF仍对“后危机”世界经济前景持相对乐观态度,认为危机后全球产出将能恢复到4%以上的增长,依据主要源自对新兴大国经济的信心,认为在中国、印度等带领下,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仍将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事实上,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已离不开新兴大国,它们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据IMF统计,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最近五年世界经济增长的70%来自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其中“金砖四国”占一半强,尤其是中国与印度名副其实地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以危机前的2007年为例,据IMF按PPP汇率计算,中、印、俄、巴西与石油出口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美、欧元区和日本不足20%;按市场汇率计算,前者超过40%,后者不足35%。2009年,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经济全军覆没,仅澳大利亚因矿产资源出口及价格回升之惠,GDP增长0.8%,其余发达国家均为负增长,平均降幅达3.4%。新兴经济体则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唯一“起搏器”。OECD报告认为,非OECD国家经济率先复苏,特别是亚洲经济引领世界走出衰退,带领全球制造业恢复增长,使世界经济触底反弹。
后危机时代,“金砖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经济增长依然强劲。IMF估计,2010年中国、印度和巴西GDP分别增长10.3%、9.7%和7.5%,即使受危机严重冲击的俄罗斯经济亦增长3.7%。2011年“金砖国家”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中国和印度经济仍可增长9.6%和8.4%,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IMF乐观预测,未来五年中、印经济将分别年均增长9.5%和8.2%,俄罗斯和巴西经济将年均增长4%以上。期间,美国经济增势仍好于日本和德国,将年均增长2.7%,日、德经济只能维持1.7%左右的增长。
四、发达国家深陷危机“后遗症”陷阱
后危机时代,全球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发达国家如何摆脱危机“后遗症”。这些国家经济遭遇金融危机沉重打击,结构调整难度大于上世纪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前者需制造业转型,后者涉及经济命脉——金融业改革、结构调整与发展模式转型,且需要更长时间。其实质是生财之道与生活方式转型,将提高融资成本,影响劳动生产率上升,降低财富效应,抑制居民消费,减缓发展势头。OECD据此认为,金融危机将永久性减缓发达国家的潜在产出水平。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普遍呈现“三高三低”现象,即高失业、高赤字、高债务与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将制约其经济持续发展。
一是“无就业”复苏。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普遍面临周期性与结构性失业难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估计,2010年其成员国的失业人口比危机前(2007年)增2100万,失业率升至8.3%,美国、欧元区和日本分别达到9.7%、9.9%和5.1%。估计,近中期发达国家就业形势很难明显好转,完全恢复到危机前水平需要3-5年时间。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悲观预测,到2019年美国的失业率才能恢复到危机前水平。2010年3月,美国《大西洋月刊》刊登唐?佩克《一个新的无就业时代如何改变美国》的文章,认为到2011年甚至2014年,美国的失业率只会略有下降,要使失业率回到危机前的5%,就业岗位缺口达1000万个。由于人口增加,新人不断进入就业市场,仅为不使缺口扩大,美国每年需要创造150万个就业机会。周期性与结构性叠加,又以结构性为重,发达国家无就业复苏现象将持续很长时间,由此导致经济发展呈低消费与低增长态势。
二是资产重组与去杠杆化。危机使西方银行资产与家庭财富严重缩水,修复资产负债表要很长时间,无疑将影响私人消费与投资。IMF预测,全球银行需减记2.2亿美元,已累计减记三分之二,但尚剩5500亿美元的有毒资产待处理。据OECD统计,房价与股市下跌,使美家庭净资产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危机前的6.3倍降到2009年第二季度的4.9倍,累计缩水14.2万亿美元,相当于当时GDP规模(14.266万亿美元)。如此庞大的财富损失,迫使居民储蓄与消费行为发生巨大变化。OECD估计,修复资产负债表将使美私人储蓄率提高3个百分点,欧元区提高1.5个百分点,日本提高1个百分点。
三是财政赤字与债台高筑。危机使发达国家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攀升至二战以来最高,已经处于不可持续状态。OECD估计,2010年其成员国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将升至8.3%,比危机前高出7个百分点。高财政赤字影响美国经济增长0.9个百分点,影响欧元区与日本经济增长各0.8个百分点。后危机时代,西方债务危机是全球面临的最大风险。欧洲债务已被危机化,日本债务正内部化,美国债务将国际化。据统计,到2010年2月,全球政府债务总额突破36万亿美元,2011年将达到40万亿美元。与历史不同,当前世界主要债务国多为发达国家。OECD预测,2011年其成员国平均债务将超GDP规模。若不采取措施削减支出、提高税收、改革劳动力市场、提高竞争力,西方债务困局将拖至2025年。IMF认为,发达国家债务高峰期尚未到来,最困难应在2011-2018年,若能削减政府开支达GDP的8.8%,2030年前才能恢复到60%以下。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更悲观,认为主要工业国(日、德、英)将深受债务之困直至2084年。可见,未来20-30年西方国家将深陷债务危机不能自拔。这无疑将影响其经济持续发展,新兴市场持有的债权安全风险将上升。我们面临的风险不仅来自债务国偿债能力减弱,更缘其偿债意愿下降。因为其货币可兑换,只要央行增发钞票,使债务货币化,并借助通胀或货币贬值,即可达到稀释债务目的。
解读2
国际力量格局加速调整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三组力量——“旧与新”(美欧日与新兴经济体)、七国集团(G7)与“金砖国家”(BRICS)、三大经济板块(北美、西欧、亚洲)加剧重组,重心由西向东转移,暴露出上层建筑(全球治理)与经济基础(世界经济结构)严重脱节。
一、格局演进呈“北降南升”态势
近10年来,世界经济发展发生巨大变化,出现“一个世界,两种速度”现象,即发达经济低增长,新兴经济体高发展,导致全球力量格局出现前所未有变化。后危机时代,这种“一个世界,两种速度”的发展势头将持续,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更明显,使全球力量重心由发达经济向新兴经济加速转移。
从经济规模看,上世纪80-90年代,西方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占绝对优势,且比重持续上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出现有利于新兴经济体迹象。据IMF统计,按市场汇率计算,2000-2009年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的比例累计增加10.1个百分点至33.6%,发达国家降为66.4%;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占全球产出的比例增加9.3个百分点,由40.7%升至50%,发达国家则由59.3%降到50%。IMF预测,2010-2015年,无论按市场汇率还是PPP汇率计算,发达国家占世界经济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前者降至58.1%,后者降到41.9%,分别减少5.7个和3.5个百分点。到2020年,即便按市场汇率计算,国际经济版图都将出现新兴经济与发达经济平分秋色局面。在商品市场上,新兴市场的商品出口占全球比重由2001年的29.7%增到2009年的43.5%,增加13.8个百分点。另外,新兴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中产阶层人口猛增,未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步伐加快,新兴市场的商品消费占国际市场比重将持续上升。特别是,新兴市场的跨国公司数量剧增,且国际竞争力提升,进军全球500强的企业明显增加,尤其是危机前几乎由西方掌控的金融、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新兴市场企业的竞争优势开始显现。
从板块经济看,三大地区经济——北美、欧洲、亚洲之间出现结构性调整,亚洲整体性崛起最明显,是导致21世纪国际力量格局嬗变的关键因素。有识之士据此预言,21世纪将是“亚洲世纪”(历史上,16-19世纪是欧洲世纪,20世纪为美国世纪)。21世纪能否真正成为亚洲世纪暂难断言,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亚洲经济作为整体将持续发展,应是不争的预期。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十余年亚洲经济将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地区。据OECD预测,2007-2030年,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实际GDP将年均增长5.5%,明显高于北美的2.1%、欧洲的1.5%。根据IMF以名义GDP计算,2010-2015年亚洲、北美和欧盟的名义GDP将分别年均增长8.3%、4.6%和2.9%;GDP规模将分别达到233190.8亿美元、216187.7亿美元和194820.8亿美元;到2015年,亚洲、北美和欧盟分别占世界经济的28.5%、26.4%和23.8%,而2009年分别为24.9%、28.4%和28.4%。如果不出意外,亚洲经济规模将于2014年超过北美,成为全球最大的地区板块经济。
从大国发展看,全球十大经济体排列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兴大国将整体性量增位升,发达经济则量减位降。根据IMF数据估计,到2015年“金砖四国”均将进入全球前10大经济体,依次排列为美、中、日、德、法、俄、英、巴西、意大利和印度。全球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预测,到2030年世界前10大经济体名次将重新洗牌,分别是中、美、印、日、巴西、俄、德、墨、法、英。如果普华永道的预测正确,那么届时新兴大国将在全球前10大经济体中占半壁江山,发达经济只有美国和日本能进入前5强。由此可见,未来20年将是国际经济版图嬗变的关键期。
二、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严重失衡,新兴经济体成为国际资本的净流出国,美国则变成全球最大的资本净流入国。上世纪60年代与80年代,世界曾发生过两次不平衡,但均在西方体系内,经常项目逆差方主要是美国,顺差方为日本和西欧国家。第一次以美元放弃与黄金挂钩,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第二次通过签订“广场协议”,让美元兑日元、马克等主要货币贬值,后又签订“卢浮宫协议”,以制止美元过度贬值,而后间接诱发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低迷”至今不能自拔。然而,这一切都在西方体系即G7机制内调整解决。但在当前全球发展失衡中,经常项目逆差方依然是美国,顺差方则既有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更以中国等东亚经济体和中东等石油输出国为多。也就是说,本轮全球失衡包括体制内和体制外,且以体制外为甚。这是美国匆忙启动G20机制,又草草让其升级并替代G7,成为全球经济治理首要平台的真实用意。
一是新兴市场经常项目顺差不断增加。进入21世纪以来,新兴市场参与国际贸易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使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积累起大量经常项目顺差和外汇储备,总债务率下降,对外支付能力提高。据IMF估计,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经常项目顺差由2000年的929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7031亿美元,因受危机影响2009年降至3391亿美元,但后危机时代顺差将再次增加,到2015年将增至7638亿美元。其中以亚洲和中东为主,尤其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经常项目顺差将由2010年2732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7312亿美元。故此,美国十分清楚,没有新兴经济体参与,本轮全球发展失衡根本无法解决,而失衡无序的世界经济将直接威胁西方经济恢复。
二是新兴市场外汇储备逐年飙增。即使受危机冲击,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依然由2008年的49614亿美元增到2009年的55002亿美元(中国占43.6%,为23992亿美元),比2000年(为8025亿美元)增加5.45倍,年均增长26.3%。IMF估计,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将呈持续增长趋势,2010-2011年分别增到61944亿美元和67763亿美元。鉴于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其外汇储备只能以购买国债等方式投资于美国等富裕国家。这种资本逆向流动现象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加速于金融危机爆发前5年。据联合国统计,由发展中国家流向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资本由2000年的1950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8907亿美元,转型经济体则由515亿美元增到1530亿美元。从发展态势看,只要经济全球化趋势不被逆转,新兴市场经济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后危机时代全球资本逆向流动趋势不可能改变,尤其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均面临严重的主权债务问题,更需要新兴市场资本流入,以解债台高筑之困。
三是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债务国。据美国财政部统计,截至2008年6月,美国长期债务规模由2002年6月的32.169万亿美元增到2008年6月底的51.54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2%,尤其是2006年和2007年增幅分别高达15.8%和15.3%。进入21世纪以来,海外持有的美国债券规模和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以长期债券为例,海外债权人持有的长期债券由2000年3月的3.558万美元增到2008年6月的9.463万亿美元(如果加上短期债券8580亿美元,其海外总债务高达103220亿美元),占美国长期债券的比例由2000年的9.7%升到2008年的18.4%。事实上,美国经济失衡很大程度上源自寅吃卯粮的生活方式,根源在虚拟经济,关键是发展模式,错在宏观经济政策。但奥巴马政府错误认为,由于中国等新兴市场“操纵货币”,使美国企业失去出口竞争优势,故此出台“全国出口计划”,强压人民币等东亚货币升值,推动产品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重振美国经济。这是在G7机制内不能完成,必须由中国等新兴大国参与。
解读3
国际经济秩序酝酿变迁
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国际力量格局演变,加速国际经济关系调整,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亦提上日程,凡此均为重塑国际经济秩序提供契机。
一、二十国集团成为全球治理主平台
历史上,每一场跨越国界的经济大动荡往往会撼动世界经济基础,导致旧体系瓦解,1945年即如此。本次金融危机使柏林墙倒塌后美国霸权不受挑战的单极世界不复存在,一个多极世界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事实上,此次金融危机已经成为国际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变迁的催化剂,推动国际经济关系重心由大西洋两岸向太平洋两岸、由西方向东方、由欧洲向亚洲转移。理念上,危机打破了人们对西方体系的迷信,西方不再独大,非西方国家开始寻找符合本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实践中,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已经开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正提上日程,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谋求更多话语权与影响力,以保护自身利益。结果将使滞后的全球治理机制与剧变中的国际力量格局更加协调。
同时,金融危机为全球提供观察国际经济规则与秩序变迁的新视角,建章立制候选创造新契机。因为,危机迫使美国等发达国家意识到,应对全球化下的金融经济危机,西方体系已力不从心,必须借助东方力量。改革国际金融体系、让渡部分话语权、寻求新兴大国支持,成为发达国家应对危机的无奈但明智选择。G20领导人峰会仓促上马,并匆匆替代G8成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正是这一选择的现实反映。G20机制化为重塑国际经济新秩序提供巨大机遇,其对多极世界的形成影响深远。
G20机制化事实上等于向世界宣告,发达国家正为发展中国家揭去粘在其身上长达60多年的“配角”标签,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在IMF、世界银行等的地位将不可逆转地向有利于新兴国家转移。这从去年世界银行和IMF先后降低发达国家所占份额,增加新兴国家份额中可见一斑,以此相对削弱发达国家影响力,同时增加新兴市场的话语权。在全球金融体系改革、全球失衡治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G20机制成为商讨全球经贸合作的主平台,标志着中印等新兴大国将在世界金融经济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另外,作为地位、身份和影响力的象征,G7长达30多年的“霸业”步入历史终结期。可以预见,G7过渡到G20的全球治理架构,虽然始于金融经济危机,最终不会仅限于国际金融经济,其职能将不断扩大,影响范围日益拓展。
G20机制化为重塑国际经济秩序提供巨大机遇与动力。一是颠覆传统理论。G20峰会机制化已经打乱西方发展经济学有关“中心-外围”理论。在G20机制内,以BRICS国家为代表的“外围”国家与以G7为核心的“中心”国家开始平起平坐地(起码在形式上如此)磋商原先在“中心”国家集团内(G7内)商讨的全球性问题。二是瓦解西方体系。G20机制取代G7,说明全球治理体系(上层建筑)必须随世界经济结构(世界经济基础)嬗变而调整,开始由发达国家独霸向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平分秋色转变,“南北共治”格局初露端倪。三是挑战美国霸权。一方面,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实力呈阶段性衰落,美元地位显现趋势性下滑。另一方面,在G20架构内,美国仍是核心国家,主导地位短期难动摇,但霸气开始收敛,合作意愿上升。尤其是,作为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本质上是对美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尤其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将最终触及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元霸权地位。四是认可中国和平崛起。G20机制化从另一侧面表明,以美为首的西方体系开始接纳中国,认可中国和平崛起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这一事实。同时,美欧欲以增加我在世行和IMF的话语权,让我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让我在其设计的体系内崛起。五是开启国际新秩序构建。全球治理由G7过渡到G20,本身说明一个全新时代的开启。它虽然始于金融经济危机,但终将产生政治与安全影响。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提上日程
自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后,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自上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逐渐形成以美元为主导、马克(后为欧元)、日元和英镑等货币为补充的“一极多元”货币体系,但美元的绝对垄断地位不变。危机对国际货币体系冲击不小,美元霸权地位受到多方质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9年3月撰文,认为“危机的爆发及其在全球的蔓延表明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易受损性和系统风险”。文章建议“建立一种由国际机构管理的超主权主导货币,将有助于创造和控制全球资金流动”。联合国金融体系改革专家委员会主席约瑟夫?施蒂利茨持同样观点。他认为,“目前以美元为基础的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我们需要一种全球性的储备货币。”俄罗斯等新兴国家也表示,支持建立一种全球货币。在2010年5月的“金砖四国”领导人会议上,四国提出将探讨以本币进行贸易结算问题。虽然美元的主导货币地位在短期内无法撼动,但从长期看各国会加快外汇储备结构调整,从而威胁美元的国际地位。德国前财长施泰因布吕克认为,美国最终将失去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超级大国地位,国际金融体系将朝多极化方向发展,美元、欧元、人民币和日元等将共同成为稳定而重要的货币,国际货币体系趋向多极化。今年的G20东道国法国总统萨科奇已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列入下半年召开的戛纳峰会议题之一,建议创建一种“以多种国际货币为基础的”金融体系。毫无疑问,后危机时代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三、国际经济体系酝酿转型
在世界近代史上,国际体系先后经历过两次大转型。第一次发生在16世纪初叶至19世纪末期,历时4个世纪。基本特征是分散孤立、不成体系的体系转变为整体发展的全球体系;第二次发生于20世纪初至2000年,历时约100年。国际体系转型的基本特点是,英国主导的全球国际体系朝美国主导的全球体系转型,即由所谓“英国治下的和平”向“美国治下的和平”转型。
当前,国际体系正进入第三次转型阶段。如果说2001年的“9?11”事件是正式开启国际体系第三次转型的发动机,那么当前金融危机则是加速国际体系第三次转型的催化剂。与前两次不同的是,21世纪国际体系转型是在西方国家整体力量与影响相对下滑,非西方国家力量与影响相对上升背景下发生。转型的结果应该是,东西方力量与影响加速向相对均衡方向调整,西方国家主导国际体系的连续性可能因此被中断。
我们不能指望一种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会因本轮金融危机而赫然建立。在多变、多元、多极世界中,国际经济秩序与经贸合作机制正步入一种多层次并存、功能性细分的时期。任何一种新机制的诞生,并不意味着另一旧机制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一种更多边机制的出现,不需要匆忙整合现有各类合作机制,“新”与“旧”需要和平共处,互补有无,相得益彰,旨在保障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和均衡发展,以真正建立起更加有效、更加公平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需要认识到,国际体系转型是一个漫长、曲折、动荡过程,本次转型也不例外。期间,东方与西方之间、西方与东方内部之间,矛盾与冲突将不断,博弈将异常激烈。因为,这一切将发生于体制内与体制外,但时间可能短于前两次。估计,到“金砖四国”经济真正崛起时(估计于2030-2050年期间),东西方共治的国际体系将基本建成。G20应是现阶段由西方转向东西方共治平稳过渡的最佳途径。
总而言之,变化中的世界往往给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更多有所作为的机会与拓展空间,而且新兴经济体尚处于加速起飞阶段,可谓千载难逢。特别是,亚洲经济的整体崛起,使21世纪成为亚洲世纪的可能性增大,而国际经济体系变迁有助于中国和平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M.波斯坦是英国著名中世纪经济史家,新人口论的奠基人。本文是他1950年在巴黎第九届国际历史学家大会上宣读的论文,集中反映了他的新人口论理论。现据1973年波斯坦论文集译出。原文本附有大量注释,引用许多文章专著。因有些材料国内不易查找,有些亦显陈旧,实际用处不大,故从略。——译者)
一
本文的题目是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题目含有某种早期马克思主义的意味。不过它通常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指人口和土地垦殖,生产技术以及经济活动的总趋向。总之,它包括可以离开法律和社会制度以及阶级关系讨论的所有经济事实。
这些问题下面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本来,把它们和别的制度的以及社会的现象截然分开,实际上就是和整个历史过程分开,已经是够糟的了。如果再要把人口和土地垦殖分开,把垦殖和技术分开,把这三者和物价以及生产的总趋向分开,那就更是生硬的割裂了。因此我准备大体上把它们结合起来论述。
所以有必要和有可能把这几个问题合并讨论并且把它们和中古史的其他问题区分开,是因为它们都牵扯到近来的经济活动总趋向的讨论中,或者用时髦的术语来说,牵扯到社会收入的“长期运动”的讨论中,史学家们不会忘记最近十余年来涉及中古经济发展方向和速度的主要争论:若干世纪以来经济活动是否持续高涨?它究竟是增长了抑或是衰落了?是什么影响它运动的方向和规模?实际上它引起历史发展的整个体系问题。因为即使能够表明中世纪的发展经过了独特的以至显然不同的各阶段,也仍然还需要考察这些阶段是否长得足以称之为“长期趋势”。
“长期趋势”是个新名词。它几乎是半生不熟就出炉的。但它的基本内容,至少是其某一方面,却早巳为中古史家所熟悉。多布舍和皮朗的功绩是提出了这个问题,由此和十九世纪史学家的既定原理决裂。十九世纪史学家大都主张,中世纪的事是于罗马帝国灭亡之际从无有或者几乎是无有开始的,之后持续发展并无中断,直到十九世纪社会达到繁荣阶段。但多布舍和皮朗却着手证明在罗马和中世纪之间有某种连续性,并从而推翻了(虽然似乎是十分荒谬)中世纪的发展只是简单的持续的观点。因为他们主张黑暗时代并不是新的持续进化路线的起点,而只是晚期罗马衰落趋向的最后阶段,很快就继之以早期中世纪的上升趋势了。皮朗本人则走得还要远一些,他主张加洛林时代中期是一个中断,这样使经济衰落和高涨的平衡更复杂化了?/p>
从那时以来,争论的焦点有了一些转变。已经不是把罗马与中世纪的联系解释得使人人都满意的问题了。人们的兴趣已由罗马—蛮族的联系转到以后时代之间的联系上。中古经济的上升究竟开始于五世纪抑或是八世纪?它是否不间断地一直发展?如果它有中断的话,这种中断的大小与深度是否足以表现为一个时代?如果能划出这个时代的话,是不是能说有一个高涨的时期继之以衰落的时期?
这里,皮朗的理论再次预言了后来讨论的某些方面。他的著名的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研究,首次提出了中世纪早期商业扩张和贸易自由,中世纪晚期商业停滞、贸易受管制的假说。但他的理论只限于贸易,而贸易虽然十分重要,却并非中世纪时人们的主要经济活动。但在他之后,各国的一些史学家,有德国的阿贝尔、挪威的什里纳、比利时的万·窝威克、法国的佩华以及英国我们几个,几乎同时研究出,划分整个中世纪经济至少为两个相关的阶殴:发展阶段,以十四世纪初为最高点,衰落阶段,包括十四世纪大部分和十五世纪。
举不出多少重要的新材料来支持这种划分。各地区的史学家常常注意到十一、十二和十三世纪农业和贸易的高涨。关于垦殖和农业发展的各地方的材料是如此明显,大多数史学家都准备接受这一事实。另一方面,中世纪晚期农业生产和垦殖事业衰落的问题都有着许多争论。关于它的事实也早是众所周知的了。从十六世纪开始,德国人就知道并且记下了关于他们的“荒废的村落”,法国史学家也一向知道并且写下了晚期中世纪的耕地荒废和人口减少,比利时史家也同意视十四世纪晚期和十五世纪早期为弗兰德斯城市发展的最低点。但直到最近,大多数这种研究都是由一些对地方事件感兴趣的史学家对有限的地区进行的。科瓦列夫斯基的重要著作也许是唯一的一种恰当地着重指出全欧洲经济衰退问题的较老的通史。不过近年来,经济史家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主张,许多地方性的经济衰落事例是涉及西欧大部分地区的普遍趋势的一种标志,这一衰落趋势占了十四世纪后半期和十五世纪的前半期或前七十五年。
反对的论点自然也有。最近,一位杰出的和备受尊敬的研究英国中世纪农村的苏联史学家科斯敏斯基,在《历史问题》的一篇文章中总结了中世纪晚期农业史的一些英文著作,并批评(确是大力批评)了把十五世纪当作经济停滞和衰落时期的论点。科斯敏斯基教授认为应对这一论点负责的剑桥史学家,是受了其庄园资料的蒙蔽。当时封建的经济结构形态无疑地正处于崩溃之中,但是具有封建性质的庄园资料必然要夸大衰落的规模并忽视封建村落之外的新发展。如果剑桥史学家不这样盲目的话,他们就会看到新的高涨——纺织业、城市扩展,自由农民和无产者人数的增加,而这些都会使经济趋势衰落或停滞的理论成为空话。所以如果把这些新高涨都算上的话,那十五世纪应当是前进发展的辩证系列的最初阶段。
这个问题下面还会谈到。其他的反对意见则没有如此激烈也不是从总的方面来的。大多数提出反对意见的史学家看来并不怀疑西欧大部地区农业衰落和人口减少。他们的怀疑大都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经济部门,认为那些地区并未参加这一运动,那些经济部门并未从农业衰落中受害,相反反而得益,例如贸易和工业就是如此。
但是除了这些分歧和意见不一之外,流行的讨论大多未集中在这一变动的事实方面,而是集中在它可能的解释上。在试着估价晚期的衰落和早期的高涨时,历史学家附带把物价、通货、技术、人口等的作用问题中本来所包含着的中世纪发展的根本问题,提到表面上来。
二
通常都认为物价在中世纪早期上升,晚期下降。确实,已公布的中世纪物价材料是很少的。有少许的德国的地方物价零碎材料,达维纳尔的一些颇不完整的数字汇集,以及一些地方性的物价汇集如佩尔克关于克拉科夫的物价汇集等,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大陆上的物价材料了。但是托罗多·罗吉士和贝弗里治关于英国物价的巨著却对历史学家很有用,提供了许多宝贵情况。这些情况明显指出农产品价格在十四世纪中期前上升,在中世纪晚期则有下降趋势。在法国和德国的许多地方,这个趋势被更厉害的货币金银含量减少所掩盖了。但甚至在物价用通行的货币表示出继续上升或至少是稳定的地方,它们按白银计算也是下降的。当然可以说把中世纪的物价用金银来计算是错误的。这一主张对某些商品和某些阶级来说是正确的,对于小麦和裸麦来说却不完全对。但是也用不着把通行的价格折合成相等白银的谷物来确定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因为在通行价格的明显浮动中,很容易发现实际价值下降(有时是急剧下降)的信号。
物价的早期上升和晚期下降实际上已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讨论已转而追溯到另一阶段,即物价运动的基本原因,主要是通货和人口问题。
通货或货币的状况总的说来影响物价的变动,这是经济史家所易于取得的至为明显的结论,尤其是因为这一结论碰巧还被贵金属供应情况的说法所支持。现在普遍认为,当十二,三世纪欧洲物价上升时期,它从匈牙利、哈尔茨山、蒂罗尔等处得到的白银供应也迅速增加。而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上半期物价下降时,同时也是老银矿产量迅速衰落时期。因此物价的下降和上升是由于新的贵金属矿供应变动所引起的这个结论很难反对,而事实上也从未受到多大反对。它可以在讨论中世纪早期和晚期经济发展趋向的大部分著作中找到。
最近,新出现的通货假说,提出了一个忠实反映我们当代经验的问题,即欧洲的支付平衡问题。马克·布洛赫在其论黄金的著名论文中,试图表明从晚期罗马帝国以来,欧洲一直用黄金作为其主要国际支付手段。主要根据他的提示,伦巴第教授又在这一题目上做了大量工作。
自然这个题目还只能说是一个提要。只是等到伦巴第对它增加了一切必要的论据和材料,才使我们有可能全面估价它甚或批评它。但即使伦巴第的论点得到证实,也只适用于意大利城市的国际贸易或者那些受意大利贸易直接影响的家庭手工业和商业部门。中世纪经济的大宗是不涉及国际贸易的,而且有一些还不涉及任何贸易。对外贸易的涨落不能直接用来说明十三世纪的新的耕地,新的村庄,更多的谷物收成和牲畜以及更多的人口,也不能说明晚期中世纪农业产量和耕种面积的下降。也许我们幸运的是正在摆脱教科书中夸大了的自然经济的观念,并且准备较十九世纪史学家给予早期中世纪以更多数量的贸易和一般说来更多的经济上的多成份性。但也有可能在相反的方向走得太远,把中世纪的农民想象成马来亚的橡胶种植者或阿根廷的牧场主,认为他们是根据国际价格的经济刺激来播种和收获,考虑的全是国际收支平衡问题。这简直就象把黄金供应和中世纪经济总运动的上升与下降的主要问题混为一谈完全一样。
银币是地方贸易的主要中介。我们大家都准备同意布洛赫和万·窝威克的竞见,即黄金主要用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白银则是日常交换的中介。但即使白银也不易用来计算经济的趋势。如果白银供应的变化引起物价高涨,那这种高涨应该是“普遍的”,即它大体上影响到进入中世纪地方性贸易的所有商品。但是大多数当代的研究者指出,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的运动是不一致的。十二、三世纪时,工业品价格不像小麦价格上升得那么高那么快,而到中世纪晚期也没有下降或停滞。仔细考察欧洲不同地区物价起初上升然后下降的日期,就会发现很难使物价运动的时间和我们所知的白银供应增加以及减少的时间相一致,同样也很难把物价运动的地理分布和矿区的位置连系起来。
更为困难的是,白银储量经常是充裕的,十三世纪末时更为充裕,因此对于用于铸币的全部贵金属供应来说,新开采的金属的减少只有相对地小而又小的影响。更为重要的必定是现有白银储量的使用上发生了变化——首先是窖藏或非窖藏的比例、或在用作信贷基金的比例有所不同。用更时髦的语言来说,就是“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定会较每年新增加的金属量更影响于物价变化和经济活动。
因为我们对“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和贵金属的流通知道的很少,所以很难如同把它联系于当代经济的讨论中那么容易地把它和中世纪经济发展的长过程联系起来。十二、三世纪时,信贷和支付的技术有很大改进,商业周转总的来说也迅速多了。一些金银被从埋藏之处或其他非货币使用之处吸引过来。货币的数量一定是大大增加了,这样也从而提高了物价水平。但是难道我们同样能肯定十五和十四世纪流通量缩减了吗?当时的动乱可能引起一些窖藏,可是王室的和其他的税收增加了,从而就会使更大比例的国民收入投入流通。此外,商人和银行家的财政技术并未衰退而且甚至更进步了。因此就绝不能肯定说中世纪晚期整个货币数量减少了,即使有点减少的话,这点减少是否足够扭转当时的整个经济趋势,也是大可怀疑的。
三
根据以上所述重新考虑一下的话,新的金银量和物价以及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大部分就失去作用了。于是定会引出另外一个较以上讨论过的更重要的因素,即人口。从一般的理论观点来看,人口的升降适用于说明我们的证据所提出的所有现象,并且不会引起像其他的解释所引起的那些反对意见。当人口上升时,农业在经济学家所谓的报酬急剧递减的情况下扩展,农产品价格必定上涨。另一方面,当人口下降时,相对于用于农业生产的资源总量和食物需求来说,农产品的供应将较为丰富,粮价也相应下跌。人口的升降还会对物价产生所谓选择性效果,即它会引起农产品价格的相应运动,但是对于不大服从报酬递减律的商品阶格,即大多数的工业品价格来说,却很少影响。
这些还只是理论,而且和所有的理论一样,初看起来,要它适应中世纪经验的无穷变化,似乎是太简单了。但碰巧这个说法还适用于我们从中世纪人口中所知的单独例证。这种例证之一——即垦殖问题必须在此略加详述。这对于人口学家的一般兴趣来说也许相距太远,而且由于它涉及本文所述经济史的各个方面,其内容也太广泛了。
中世纪早期,内部移民,新村落及新居民点等事例,是说明人口上升的主要证据。英国垦殖事业的研究还属初创阶段,十一至十四世纪人口增长的某些情况可由庄园记录得知。但
在法国和德国,垦殖的研究已较为深入而庄园记录又少,内部移民的证据自然就拿来作为人口增长的证明。同样,晚期中世纪人口的减少可用土地抛荒,耕地缩减来证明,这样人口增减的历史就和农业盛衰的历史溶合在一起了。在农业如此重要,农民如此众多的社会中,它也应该是这样的。
于是,物价,人口、农业生产三者遂以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而出现,经历着大致同样的发展阶段,联系着并且影响及于中世纪经济史的每一重要事件。但是它们之间如此紧密作用,使得很难指出其中那一个是经济变化的主要推动者。有时人口的运动较其他经济变化是更为基本的,但仍然很难把人口趋向当作唯一的或终极的原因。这里正如在历史的其他领域一样,找寻终极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循环论。因为如果人口的升降引起中世纪经济总的变动,那么又是什么引起人口的升降呢?从理论上说可能是(但从历史根据上说不大可能)生物学的因素在起作用,即人类的生殖能力起了某种突然的变化。黑死病也许可以看成是一场生物学上的灾难。但黑死病甚至再加上十四世纪的其他大瘟疫,是否能决定中世纪晚期人口的趋向仍然值得怀疑。因为人口下降趋向的信号在黑死病之前出现,而当大瘟疫的直接后果不再被感觉到之后也没有消失。至于其他更重要的生物学的变化,我们一无所知,而且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值得知道的东西会被发现。
这一变化能否从地理学、首先是从气候的原因上加以解释呢?有一切理由可以认为,农业衰落是由十四世纪二十年代连续的歉收引起的。在英国,连续的阴雨和水灾使全国遍布饥荒,在德国和法国,1309—1323年之间也是气候不佳,收成减少。一些北欧学者也把西挪威和冰岛农业经济的持续变化归之于气候剧变。两国在十四世纪前粮食本可自给,到中世纪晚期则要大大依靠进口,实际上停止了自己种植粮食。
这个论点值得称赞但并不完善。拿英国来说,一、二十年的歉收不足以影响到一个半世纪的经济趋势。即使能证明那时英国东海岸下沉,不列颠的水利分布发生了永久性变化,但仍然难于理解为何气候的变化是以“长久地”影响农业衰落直到十五世纪最后二十五年,而后又能使农业于十六世纪出现高涨。同样难于理解的是何以所谓的雨季周期不但使那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过多的英国这类的多雨国家农业衰落,而且也使像南欧和西南欧这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不足的干旱区域的农业也衰落下去。至于说到西挪威和冰岛,仍然需要证明的是,他们从前的几世纪本来靠自己粮食生产能过活,而以后几世纪的农业衰落并非由于纯经济原因,例如由波罗的海输入廉价谷物所致。
四
这样,我们不可避免地又回到更通行的、更纯粹社会学的解释上。通过和欧洲史上其他相似世纪的比较以及和其他文明相似情况的比较,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一定会想到按照马尔萨斯的生存标准来说明的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趋势。我们关于远东人口过多国家人口趋势的了解,尤其是最近对十七,八世纪瑞典人口的研究以及对马铃薯灾荒前夕爱尔兰人口的研究,使我们能知道一些人口过多国家生活资料处于边际状态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在爱尔兰,马铃薯本来在新垦地上长得很好,但上一世纪四十年代主要由于病害突告无收。人口随着婚嫁生育,先前曾使马铃薯产量增加,此时突然面临饥荒。因此认为中世纪的情况有某种相似之处,其晚期生产的下降是对早先过度膨胀的自然惩罚,也不是过手幻想的了。当移民运动发展,新土地不断开垦时,从处女地上得到的收获不断鼓励人们建立新的家庭和居民点。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边际土地的边际性质定要显示力量,而高产的蜜月就会继以长期的报应,那时贫瘠而不再是新的土地,给其耕作者以不断下降的产量和牛羊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一些偶然的不幸事故,如十四世纪二十年代的连续灾荒等,就足以扭转整个农业生产的趋势,并使人口指数下降了。
这种发展一旦开始,至少从理论上说,就会继续到土地和人口所曾达到的稳定平衡点之外,而由于瘟疫的结果,不适于种植的土地也不再耕作。耕种面积的缩减是如此持久,延续、愈演愈烈,以致在欧洲似乎开始了“长期的抛荒”时期。这个长期过程是否确实存在还未得到证实,但是总的说来,存在抛荒的假设是和中世纪农业以及垦殖的经济基础完全一致的。在一般情况下,十四,五世纪放弃边际土地的压力,正和前些世纪开垦新土地的需要同样持久而强烈。
这个压力可能是垦殖不当或土地肥力衰竭的后果。人们终于发现他们已达到土地生产力的极限,不仅因为他们开垦着新的贫瘠的土地,而且因为他们耕作旧土地的时间也太长了。自然,历史学家不愿主张中世纪土地普遍贫瘠化的理论。但是重要的是不能忽视这一可能性;中世纪时并未敝出足够努力以保持大面积耕地的肥沃程度,尤其是在依附农民的土地上。英国庄园上的小农负担是如此沉重,饲养牲口又受限制,定必很难使他们锐意经营其土地。
当土地受到过度的或不顾后果的耕作时,就需要减少旧的定居面积并迁居人口到新的处女地,以维持日益增多的人口,同时也取代旧的已经衰竭的土地。由于处女地的储备消耗净尽而造成十四、五世纪时对新土地的垦殖中止的事实,使得旧土地的衰竭无法得到补偿。
如果情况确是这样,那么大瘟疫年代人口的减少与垦殖的衰落就不应仅只归咎于瘟疫,而且还应归咎于更根本的历史性原因。人口与农业生产在瘟疫之后走向恢复所经历的缓慢而曲折的道路,可以用瘟疫正爆发于人口和生产处于衰落之际的事实加以解释。持久性的人口过剩也需要由这种下降趋势来纠正,犹如由瘟疫年代的高死亡率来纠正一样。从意大利的例子来看,一直要到第三次,也就是发生于十四世纪最后二十五年时的最后一次瘟疫大流行之后,人口与生产的平衡,甚至还可说是新的增长的可能性,似乎才又重新建立。
这一假说极而言之还只是试探性的,还只是一种猜想,可能变得不对。这里把它提出来,不是为了说明人口的趋势,而是为了强调历史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人口的增减,也许是作为生产增减基础的所有过程中最基本的一种,但它本身又可被中世纪农业的上升和下降趋势所影响。进一步研究还可发现影响人口运动的其他力量,首先是农业增长时家庭结构的革命性的与不可逆转的变化。中世纪史学家应当还记得大份地与小份地的老问题以及“大家庭”某时分裂为当代性质的“小家庭”的可能性。最近的考古发掘,特别是在丹麦,提出了间接的证据,支持早期中世纪的某一时期北德意志的家庭规模曾起了急剧变化这个假说。但是家庭为什么要分裂呢?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多种回答,其中最受称道的似乎是,移民运动使建立新家庭有了可能,并且普遍开创了破坏大份地的父家长制家庭的一致性的环境。于是移民,生产增长和人口基本单位的革命性变革又一次同时既作为原因又作为结果而出现。
五
生产的增减和技术变化,尤其是农业技术变化有关,尽管整个中世纪技术的发展是相当停滞的。农业技术的变化在早期中世纪也许比晚期还要大,但即使在那时它也并不像一度认为的那样重要。我们曾被告知说,人们在中世纪早期驾驭畜力时把轭具放在牲口肩上,以取代罗马时放在角上或颈项上的办法。但是有证据表明中世纪的习俗既不一致也非一贯,老办法在欧洲某些地区不仅继续存在,而且易于恢复。同样难于按照字面采纳日耳曼移民带来了八牛牵引的具有轮、犁刀和犁板的重犁的普遍使用这一说法。现在的证据认为,从早期的轻型犁到后来重犁的过渡是逐步而缓慢的,重犁在欧洲北部当日耳曼人来了数世纪之后仍未普遍使用。而且只要是在正常耕作的土地上,无论如何潮湿和粘结,轻型犁和较少的畜力同样可以耕出深的犁沟和把土翻转,其效果并不亚于重轮犁。重犁在经常耕作的土地上并不像开垦处女地那样必不可少。当早期中世纪人们扩大占领粘土地带时,重犁和大牛队的使用才变得重要并流行起来。如果确是如此,则起作用的因素并非新犁所代表的技术革命,而是人被召唤去进行的向低地森林大规模开垦的巨大工程。如果不怕说成诡辩的话,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早期所证明的,并非一次使开垦成为可能的重大的技术革新,而是一次迫使人们使用最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工具和技术的大规模开垦运动。
对平原和森林的开发是黑暗时代欧洲经济的突出事件。但即使这件事,也并非如历史学家一度相信的那样,它既不是新的,也不是一桩大规模的企业。由于最近研究的结果,考古学家现在认为,用火焚烧森林和林区间歇耕种,早在史前时代已经开始,当日耳曼人进入西北欧时已发展很长时间了。我们也不再认为转换耕地和间歇耕作制只是史前的情况,当中世纪之初就完全被更高级的轮作制完全代替·厂。大部分英国农业史家现在准备通过整个中世纪,实际上直到十八世纪,以探索在英国被称之为“内田一外田制”的耕作制度的痕迹,这种制度有一小块永久耕作的核心土地,周围绕以间歇耕作的大片地区,这一地区德国也称之为“外田”。
耕作制度发展的古老历史便是这样地“演奏”出来,散布于大大拉长了的历史时代中。但无论如何延长,这一历史仍然把中世纪土地利用方面的主要进步归之于中世纪早期。以二田制或三田制为基础的永久性田制变得普遍了;从英国的例证看,十二世纪末到十四世纪初之间,田制进一步改善,首先是三田制代替了二田制。这一时期到处都可看到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的巨大革新。尼德兰人民完善了他们排干沼泽和筑堤防海的技术;不列颠的牧羊人饲育出高质量的大批羊群,是十二世纪英国农业的主要特征;全欧洲的水磨工人学会了制造和使用上击式水车,加斯科尼的葡萄种植者于十二、三世纪创建了闻名于欧洲史的大面积的专业化葡萄园。
因此,即使保守地估计,也大致可以肯定技术进步在中世纪早期的农业发展中起了作用。但这种改善在晚期是否足以抵偿生产的衰落却是大可怀疑的。从十三世纪末起,技术改进越来越慢,规模也越来越小。小片的圈地,少数地区脱离二田制,散落各处的蔬菜栽培之增加,这大致上就是英国十五世纪的全部技术进步。这时葡萄种植明显传布于全德,大部分系取代耕地而致。经济作物——亚麻、大青,茜草,大麻、啤酒花等,在德国过去种植小麦和裸麦的一些地区发展起来了。尤其是在荷兰,经济作物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但是如果估计一下价值和面积的话,这些新的收获是否足以抵偿像德国这样受到严重衰落伤害的国家农业衰退的损失,仍然可疑。只有在意大利,十五世纪农业投资的复兴使农业产量整个上升。其他各地则投资和农业都在衰落而不是上升,技术的进步也不足以补偿人口减少和不利的物质条件。
六
自然不应过份指望这种趋势在整个欧洲是一致的,也不能指望它在每个经济部门都同样强烈。我们关于早期中世纪的知识太少,很难在明显的经济一致高涨现象后面探知其地方性特点。不然的话,我们无疑地会知道某些地区在停滞或衰落,而别的地区都在繁荣。我们确有把握说来因河三角洲的贸易并未加入十一,二世纪时的大前进;十三世纪时挪威的经济尤其是贸易下降了;而法属弗兰德斯和阿尔土阿由繁荣走向衰落,同时弗兰德斯却达到全盛。我们还知道,西西里和普罗旺斯十二世纪早期大有希望的发展并未进行到十三世纪,当意大利的和法国的其余地方稳步前进时,它们的经济却处于停滞之中。巴伐利亚则十二世纪末时对平原的移民已经完成并宣告结束。而十二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英国的整个北部和西北部以及英格兰中部的西面一些地方,则处于移民缩减和地价下降的时期。
由于史料相对丰富,比较容易指出十四,五世纪的衰落有例外的地方。意大利的十五世纪在许多方面都是例外。根据间接证据(有些确实是非常间接),一些意大利史学家最近指出十五世纪时北部和中部意大利仍在逐步前进,农业发展也刺激了内部贸易。其他例外也有发现。北荷兰于十五世纪进入巨大的海上贸易发展时期,而这时英,法,弗兰德斯以至汉萨同盟的商业却处于停滞或衰落之中。很可能就在这时,勃拉邦的巨大集市和南德诸城开始由于汉萨的灾难而受益。在英国,伦敦,也许还有南安普软和布里斯特尔处于繁荣,而其他大部分城市却经历着衰落。在一段时间里,纺织业地区的兴起在有限范围内补偿了农业的衰落。英国、北荷兰,勃拉邦以及弗兰德斯小城市等处的纺织业似乎得益于巨大的呢绒出口中心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四大“来登”的衰落。某些德国史家最近提出,晚期中世纪应视为德国城市繁荣的最高点,而城市的建筑活动应看作是对荒废的村落之补偿。
虽然这个观点尚未证实,但很可能紧接着大瘟疫之后,许多欧洲城市受到资本相对过剩的刺激而经历了一个短暂又令人心迷的繁荣时期。
这类的变态是如此之多,足以推翻一种单一发展路线的想法。它们加强了史学家固有的对概括和总结的怀疑。但任何对这种怀疑的舒适享受却是与经济史家不相容的。在论述经济发展时,经济史家必须假定西欧史上有一种普遍的长期的发展趋势,否则1950年欧洲的经济社会图景看起来就会很像来自950年的了。中世纪晚期材料性质上的矛盾之处,正好可以证实经济史家的某些怀疑,即十四世纪尤其是十五世纪,欧洲经济究竟是否经历了一个发展趋势上的普遍倒退。
如果说我个人倾向于打消这种怀疑、接受普遍衰落的假说,这主要是(虽然不完全是)因为如果认真衡量和验证一下,证据是指向这个目标的。
最重要的验证就是历史的一致性。当然,一致性是很难验证的,因为它需要从一开始就有辨认主要事实和情况的能力。但是,资料总是不断地供给我们以清楚的证据。我们必须尝试在弗兰德斯和汉萨的背景上来说明工商业在各地方的兴隆。同样地方纺织业的繁荣发展也必须和工业总的衰落联系起来,这一衰落不仅影响及弗兰德斯和佛罗伦萨的老纺织业中心,而且影响及大部采矿业。
我们还可对历史的一致性做进一步的验证。我们可以主张,很难把工商业的高涨和经济生活的总情况,尤其是农业的衰落协调起来。在中古晚期,仍然和早期一样,农业是最主要的就业部门和最大宗的国民收入源泉。大致按人口计算,它占到西欧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九十。我们如何能使继续增长着的工商业和一世纪以上衰落的农业生产和国民收入相一致呢?
自然可以设想一个不寻常的作用相反的情况,它可以允许工商业高涨而农业和国民收入却从而陷入缩减之中。如果对城市的商品和劳务的需要主要来自城市居民本身,则情况就可能是这样。它也可能是由于瘟疫引起土地收入的重新组合而致。事实上从未有人主张,农村居民货币收人的增加,是瘟疫导致的社会与人口变化的结果。
这样的变化也许发生过。但即使它发生的地方,它对于城市贸易的普遍影响,也很难说如像最近某些史学家所主张的那样有利。如果在国民收入与个人收入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界线的话,那么这方面的许多混乱就可以避免了。个体村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可能上升,但这一上升并不一定需要导致对城市产品有更高的现金开支总额。这个支出最终要看乡村生产者和地主的全部货币收入而定,这项收入却来自农村居民自己不消费而用来出卖的农产品的总量。这些产品的量不会上升很多,实际上可能降低。乡村消费者的人数肯定减少了,同样全部生产也下降了,而个体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则可能上升。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农产品价格普遍有下降的趋势,因此即使这里或那里在市场供应上有些微增加,它的影响也大有可能被较低的价格所抵消。这方面唯一的例外也许是那些主要饲养牲畜的地区以及由于畜产品的较高阶格而受益的地区。但是我们知道,城市物价较谷物价格相对要高,所以相对的物价运动可能遏制住对城市产品的有效需求。
贸易繁荣和农业衰落的必要条件是很少同时出现的,一切农业社会中的商人和贸易中心很易于受荒年和农业收入降低的严重影响。单凭这个理由,我们主张中世纪晚期大多数城市处于停滞状态也是正确的。确实,德国的城市最近被说成是这一原则的例外。在接受这个例外之前,需要对德国城市的发展给予更准确的、纯粹经济上的分析。城市繁荣的直接证据十分缺乏。这种证据一些是由兴起的南德城市的日趋繁荣所提供的。但对大多数德国城市来说,只有间接证据可用,主要就是十五世纪修建的漂亮建筑。这一证据不幸与市民的消费问题无关。宏伟的建筑并不表明城市财富日益增加和经济活动扩大。城市进行最辉煌建筑之际,常常并非其工商业最为发展之时。城市建筑的兴建可由一系列社会原因引起,其中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高并非必要条件之一。
和上述这些社会学的理解相比较后,城市建筑这一单纯事实就很简单了。但它们只是由于不曾附有必要的建筑时间和价值估计而显得如此简单。如果把它从年代上和数学上精确地计算一下,建筑的证据有时同样可以用来证明城市的停滞。例如在英国,广泛流行的教堂兴建被用为十五世纪繁荣的证据。但是很明显,许多据说是十五世纪修的教堂,实际上是十四世纪或者十五世纪之末兴建的。更不能肯定,以十五世纪教堂为标志的建筑活动较之十二、三世纪时的建筑活动为更大,乃至只是一般大,那时大量的修道院,教堂,教区教堂,王室和贵族的堡垒都在英国兴建起来。
这里和别的地方一样,发展总趋向的问题和例外的意义问题都会是一个量的问题。把这些繁荣的地区和繁荣的经济部门都算在一起,它是否和欧洲经济的其余部分一样大或差不多一样大?很可能还没有那么大。如果我们先把意大利放在一边(即使是意大利,它十四世纪经济的衰落也是没有疑问的),繁荣的区域并不足以使天平倾向于这一面。如果某些史学家不这么想,那大多是因为他们研究的是十七,八世纪时起了重要作用的地区,因此通过后面繁荣的放大镜来看十五世纪。
由于这种歪曲的认识,十六世纪的殖民地贸易就似乎比最近研究所证明的还更为重要。同样的,见识短浅也导致了对北荷兰和南德城市经济繁荣顶点时日的提前。更仔细观察一下,则会发现奥格斯堡和纽伦堡之于十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其起源相对较晚。这两个城市作为重要商业中心已有相当时日,但只是当采矿业于十五世纪最后三分之一时期重又复兴,同时汉萨与弗兰德斯冲突使横越欧洲大陆的贸易有了新的渠道,穿越阿尔卑斯山口的贸易转移到布伦纳之后,它们才迅速发展,在欧洲贸易上取得前列地位。
在北荷兰我们从十三世纪起就能看到缓慢而一贯的高涨。但这并不能证明,十四世纪后半期或者甚至十五世纪前半期,北荷兰已经大致达到它在十六、七世纪时的经济重要性。直到十五世纪之末,北欧贸易仍在汉萨、在国外部分的商站、弗兰德斯和勃拉邦的港口和集市以及英国的东海岸和南海岸之间进行。在这个强大而又日趋衰微的汉萨贸易区域内,北荷兰还只起着从属的、地方性的作用。当然,荷兰人在航运方面已达到显著地位,但即使这方面他们在本世纪最后二十五年之前,也迄未在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航运上建立统治地位。
当把量的分析应用于研究新工业的发展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很成问题的是荷兰、勃拉邦和弗兰德斯小城市纺织业的发展是否能够平衡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纺织业的衰落。原料的供应反映了呢绒生产的下降。英国羊毛的输出量(直到十五世纪最后二十五年高质量呢绒生产到处仍仰赖英国羊毛)在十四世纪末和十五世纪降低到1350年前的三分之一,而英国的全部羊毛生产无疑也下降了三分之一。
对一致性的验证当然不能只是量的方面。当除了地方性情况以外无法证明非典型时,我们之能够从地方性的或例外的情况中区分出主流来,终究要以替典型寻找出普遍的原因为依据。人们可以逻辑地、历史地把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农业和贸易衰落和人口问题联系起来,也许还可和通货和物价状况联系起来。但另一方面,人们却不能为南德和勃拉邦城市的突然繁荣提出任何相似的普遍理由,因此我们必须把贸易的衰落看作“典型的”发展,是一个时代的独特特征和其发展的主流之表现。
我们的论证就这样以循环而告终。如果这里所提供的从前业已提出的解释——不论它们是人口运动或是货币变化——被推翻了,那么衰落本身的事实就要较它今天所呈现出来的那样更成问题。除非它们被推翻并且来自资料所得到的文献根据的平衡急剧地改变,我们就必须接受这一下降趋势作为工作假说。
自然,这个假说的意义、范围和效力都不应估计过高,不应用于表明衰落到处都同样严重而持久。虽然衰落的信号在例如说1325到1475年这段期间内的所有时间和大部分地区都能找到,但有些地方比起其他地方,衰落开始得要晚些,结束得要早些。这个假说所指的主要是总的经济活动,而非个人财富,更少涉及全体幸福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个人的幸福。在欧洲的许多地方,农业生产和贸易及工业的衰落同时伴之以个人财富的新分配及平均化。因此经济缩减或停滞的假说并不能得出每个人都较前更为贫困的结论。它同样也并不是说没有一些团体或制度兴起。上面引述的经济高涨的例子就是新发展和新开始的证明,在后来的世纪中就要有巨大的进步继之而来。因为经济发展的倒退并不意味着历史过程的中断。它的全部意义只是说,一段时间内新的增长不足以抵消经济衰落和社会收缩的下降效果。
总之,我们在这里只是涉及到一项工作假说,决不能看作是结论。它的主要的目的只是向下面的人提出一些需要证明的问题,这些人坚持说所有的经济变化都应看作是地方性的事件,除掉偶然的情况外都应看作是既非彼此联系也非相互作用的事件,而且它们也并未长久持续到足以在欧洲留下其永久不可改变的痕迹。
【摘要】和谐社会必须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资源"的占有程度决定了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程度。一个人、一个社会团体,不管他(它)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是否有贡献,都不防碍其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因为,对市场资源的占有程度越大,所占有的社会财富的程度也就越大。但是,如果对社会财富创造的贡献程度较小与其因占有过多市场资源所获得较大社会财富的程度形成太大反差,或者相反的情况,则一个社会就是不和谐的,就充满着矛盾。和谐的社会就是要努力建构一个对社会财富创造的贡献程度与其获得社会财富的程度成正比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这就必须要打破因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与管制而形成的对市场资源的垄断占有,使市场利润得到均衡。一句话: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市场利润的均衡化。
【关键词】市场经济,竞争,超额利润,均衡利润,市场资源,行业分工,和谐社会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提倡建构和谐社会。一方面,社会复杂关系的和谐能够使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更稳定与迅速,如果没有和谐的社会关系,则国家发展必定产生更多颠簸,阻碍发展速度。另一方面,国家的发展则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因此,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相应的经济基础,一个经济落后,财富稀缺的社会,必定存在更多的生存竞争,无法想象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那么,如何从经济学论理上说明经济的增长发展对社会和谐的意义呢?
一
首先,社会经济采取什么方式最适合于增长发展。如果不能采取最适合的经济运行方式,致使经济难以发展,则建构和谐社会最终只能是一句空话。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经济的方式来运行社会经济,虽然也能"集中力量"办了一些"大事",但事实证明,由于难以发挥各方面、各因素的积极主动作用,所以它并非发展经济的一个适合方式。因此,1978年后,中国经济也随世界潮流,在改革开放思想的倡导下,续步将经济运行方式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当今世界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尽管每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各有特点,但都采取市场经济的大方向来发展社会经济,除了极个别国家外,基本上不再采取与市场经济正相对立的计划经济方式来运行社会经济了。
市场经济的基本运作模式就是商品交换,市场不过是商品进行交换的一个互动场所而已。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商品交换所形成的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虽然有许多社会关系并不是商品交换的关系,也不能直接用这种交换关系来说明,但是,作为经济基础,商品交换的关系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这个基础在背后、在更深层次支配着所有社会关系。因为商品交换的关系实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无论是善是恶,都是人得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实际上,无论一个人精神上有多高尚,有多么强烈的献身精神,要维持他某种善良慈爱的行为,就必须有一定的利益相伴随、相维持,无利益之事,是无法长久坚持的。因为,一个人的善行是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的,如果他没有过去和现在的利益积累,就不可能发挥他的高尚献身精神。比如,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建立了拥有资金量世界最大的公益基金会,它经常向全球重点疾病防治研究提供捐款。显然,如果没有比尔·盖茨在商品交换中的赚钱利益,就不可能有这个公益基金会的存在。可见,商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在商品交换中,每个人既必须是生产者,又一定是消费者,每个人,必须在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向市场提供有效供给中获得利益收入,才有必要的购买力去消费自己应该消费的物品。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人的消费,既是生活性消费,同时也是生产性消费。因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同样需要从日常生活消费中不断产生、不断维持。一个人如果是简单劳动的劳动力,那么他为维持与再生这种劳动力所需要消费的水平可能较低。相反,如果一个人的劳动是复杂的、智力性的劳动力,比如是科学家、艺术家、律师、政治家、思想家、国家领导人等等,他们为维持自己相应身份的劳动力所需要消费的资源就比一般人大得多,同时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也会大得多。这就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重要道理:如果社会经济生产力足够强大,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足够的消费资源,就可以维持更多的人从事复杂的智力性劳动,使更多人的素质得到提高,社会产生更多科学家、艺术家、律师、政治家、思想家等等。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生产与消费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中,生产只是手段,消费则是目的,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关键;通过更先进的生产方式,获得更高水平的消费,从而"生产出"更高素质的社会民众。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在政府的经济政策中,侧重于社会生产方面还是侧重于社会消费方面,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增长发展。在利益上往往互相矛盾与冲突、此消彼长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如果国家政策侧重于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则有可能使生产者形成并维持相应的垄断经营特权,从而使消费者不得不承受其所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相反,如果国家政策侧重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就必定在生产经营市场上引入更多的供给竞争,迫使生产者向社会提供品种更优、品质更好、价格更低的产品。实际上,消费并不仅仅是指人们的生活消费,还包括所有生产活动中需要的原料性消费。侧重于"消费"的经济理念通过"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两个方面的充分满足而使社会经济得以兴旺繁荣。因此,这也是对社会生产的支持与维护。二
自亚当·斯密开始,我们就认识到"行业分工"对社会经济增长发展的基本意义。可以说,观察一个社会经济是否先进发达,就看这个社会经济的行业分工程度是否足够高。因为一方面,分工程度越高,经济所获得的生产率必定越高,从而使经济产出更大;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达,可以容纳更高程度的分工,可以消化更高程度的分工所带来的更高生产率。象亚当·斯密所说,能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容纳更高程度的分工所形成的更高生产率,是分工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基本条件。如某人想专门从事某行业,但他周围的市场却难以容纳他专门从事这行业所形成的更高生产率,这个市场无法完全消费吸收他专门生产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这样他自然难以专门从事这一行业了,同时也制约了他的生产力发展。
亚当·斯密从"行业分工"的角度观察市场经济,而马克思则从"劳资关系"的角度观察和理解市场经济,这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很有意义的观察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角度。在马克思看来,全部社会经济的生产关系分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分为工人阶级(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在此,所有工人,无论从事于什么行业,都被认为具有相同利益关系,同样,所有资本家,无论从事于什么行业,也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但是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事情并非完全这样,在许多时候,相同行业中的工人与资本家之间,要比不同行业的工人之间(或资本家之间)具有更大的利益共同性。比如,钢铁行业是向汽车行业提供制造汽车用钢铁原料的一个上游行业,我们假设钢铁行业为P,汽车行业为Q,两者内部都存在着"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都存在劳动者a与资本家b两种身份的人。这样,对于钢铁行业P来说就具有劳动者Pa与资本家Pb,同样,对于汽车行业Q来说也具有劳动者Qa与资本家Qb。于是,按马克思的观点,Pa与Qa之间、Pb与Qb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共同性,大于Pa与P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也大于Qa与Q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但按亚当·斯密的观点情况则正好相反,Pa与Pb之间、Qa与Q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要大于Pa与Qa之间、Pb与Qb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共同性。这种情况体现在:如果钢铁行业所提供的钢铁产品质次价高,造成汽车行业成本负担加大,并难以保证汽车的品质,导致消费者对汽车的消费减少,这势必使整个汽车行业的市场利益遭受损害,汽车行业的劳动者与资本家日子都不好过,甚至全行业亏损,企业纷纷破产。但是,钢铁行业产品质次价高却对这个行业的资本家及工人有利,因为产品价格高就可以使他们获得更大利益,而品质低劣也可以转化为更低成本下的更高利润。
显然,从行业分工来看,如果上游行业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利益分配很大,肯定会通过价格机制,直接影响到分工的下游行业所有从业者(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利益,使下游行业的劳动者与资本家不得不承担上游行业的高福利所转嫁过来的经济负担。比如,我们知道,如果电力行业的从业者们获得很高经济福利,工资、奖金及其它经济利益很高,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福利始终要转化为更高的电力价格,使电价(比如)从0.5、0.6元/度提高到0.7、0.8元/度,这显然是要消费电力商品的下游行业及广大消费者承担电力行业从业者的高福利利益,最终使一方面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利益超额,造成分化与不平等,形成不和谐的经济局面。亚当·斯密"行业分工"的基本意义就是从这种行业关系来观察社会经济,从"提供产品"的上游行业与"消费产品"的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来观察经济;它进一步包含着更深意义:上游行业在供给上的充分竞争,是下游行业得以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也就是亚当·斯密高度称赞"市场"这"看不见的手"的根本原由。一个社会经济体存在着充分的供给竞争(尽管我们很难看到"充分竞争"的存在),是这个经济体得以充分发展的前提条件。因为,这种竞争可以迫使各个生产要素的成本价格大大下降,从而使需要利用这些要素的广大经济部门和每个人获益;同时,要素低廉价格所形成的强劲需求反过来促进了要素生产部门的繁荣与增长发展。比如,当今中国之所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一个基本原因就是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仍然是廉价的,这个因素既可以使中国制造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又可以吸引全球资本在华投资,以充分利用低廉生产要素所带来的好处。当然,中国这种"低要素成本"的发展模式仍然是低层次的,并且不是长远之计;比如,近年广东等地出现"民工荒"是经济学家们很感兴趣的问题,他们相当关注广东等地的经济发展对低廉劳动力的依赖程度到底有多大。必须依靠技术提高与进步,形成强大的"独特性经济",才是高层次的发展模式,获得经济强国的地位。
实际上,马克思"劳资关系"模式也可用"行业分工"模式加以理解。劳动力是资本家经营生产活动所需要的一个生产要素,它从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因此,劳动力商品可以被看作一个上游行业所提供出来的一种原料性产品,它同样需要充分的供给竞争以提高其有效供给能力,才能对利用它的其它行业的生产活动有利,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生产的繁荣,使社会经济得以增长发展。可见,"劳资关系"同样是"行业关系",劳动与资本,分属上游与下游两个不同又互相依存的行业。我们经常看到西方经济学对现今西方社会工会组织力量过于强大的抱怨,因为这使西方国家的劳动力供给不能得到充分竞争,致使社会经济所必须采用的劳动力成本过高,无法有效提高其经济的竞争力(不过今天的西方工会势力已经有所削弱)。于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西方国家的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出其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寻求利用低成本劳动力资源,就成为一个难以抗拒的趋势。三
今天,社会贫富分化与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的存在,是中国建构和谐社会所遭遇的根本性问题,是中国各种不和谐社会问题的根源。许多人认为市场经济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这是非常错误的;正相反,是市场经济不彻底、不够纯粹的结果,是市场运行遭受种种不当垄断侵袭,被非市场力量所扭曲与利用的结果。解决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发挥以"行业分工"为主导的市场的力量。
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如果一个行业有大于其均衡利润的超额利润,则市场运行的自由性就会引起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从而使这个行业产出增大,价格下降,过高利润被削弱。就象水流从高水压处流向低水压处一样,投资由无利润、低利润行业流向高利润行业,直至将所有超额利润削平为零。所谓"超额利润"就是价格大于投资成本与劳动耗费成本之和所具有的利润。假设投资成本为C(包括不变资本与体现为工人工资的可变资本),劳动耗费所形成的剩余价值为m,则当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价格W=C+m时,所形成的利润M即是均衡利润(可表示为M0),此时它等于剩余价值m,即M=M0=m。而超额利润则是总价格W大于C+m时的情况,即W〉C+m。一个行业M的超额程度越大,所吸引到的投资额也就越大,最终这个行业的产品价格下降直至使M=M0。当出现M=M0的情况时,这个行业投资量变动情况最小,既没有新的资本流入,也没有资本流出,从而出现投资均衡状态。均衡状态说明没有谁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也没有谁亏损,从而缩小社会贫富分化。当然,如果一些资本寻找到超额利润更大的行业,则有可能从这种投资均衡状态下流出;因此,一个封闭经济体的局部均衡是难以持久的,一般均衡才是持久的均衡状态,除非有更强有力的因素(比如重大的技术进步使某个行业出现生产率革命)。
但是,如果资本不能自由流动,自由而低成本地从一个行业进入另一个行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1>一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没有办法脱离低利润的行业,因为<2>这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没有办法流向高利润的行业。这样,低利润行业就没有办法以减少资本与劳动力的方式减少产出,以抬高过低了的价格。而高利润行业则由于其它资本与劳动力难以进入而长期维持产品的过高价格,从而获得高额利润。这显然会使在低利润行业从业的人员陷于贫穷,而高利润行业的人员则畸形地富裕。这是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的基本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财富的分配,无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当你获得更大的市场买卖的资源,从而能够在市场交易中获得更多利益时,你自然就可以占有与分配到更多社会财富,相反,如果占有的市场资源小,则你只能获得更小的财富分配。如果你能够垄断一个需求巨大的行业,从而拥有巨大的市场资源,则你无疑会拥有巨大的社会财富,虽然你拥有的这些财富并不是你创造出来的,但通过市场机制却是属于你的。比如当你垄断一个国家的电力商品市场,使得这个国家的电力需求都由你供给时,你在电力价格上的决定权就非常大,定得很高的电力价格会使你非常富有。
中国由于刚刚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过渡到今天的市场经济状态,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甚至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性质还未认识清楚。比如,前面所说"社会财富的分配,无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就没有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认为分配只是某种与市场状况无关的人为的财富分配。但是所有的分配权额,无不都是对生产经营所获利润量的分配,而利润的获得,又与相应产品所占市场资源的份额有直接关系。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仍然受到较多计划经济残余的渗透与限制,市场准入、行业管制程度仍然较高,社会资本与劳动力不能充分自由的流动,致使某些行业垄断经营的程度较高,从而使其占有更多社会财富。相反,某些市场竞争已相当充分的行业,由于竞争迫使其产品价格最低化,利润已经非常微薄,其从业人员所分配到的社会财富量就相当少。这样自然形成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差距。如果这种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就说明某些行业(特别是基础性行业)市场准入与行业管制程度提高了,而另外一些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却更大了。比如,众所周知,石油、烟草、钢铁、电信、电力、金融等在今天仍然是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行业,从垄断经营中获得的社会财富的分配额相当高。另外,提供垄断性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超过18%,速度提升了5个百分点以上。垄断程度高的"最高行业"与竞争程度高的"最低行业"之间,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由"八五"末期的2.2和"九五"末期的2.6上升到3.0以上,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根据以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解决社会财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以"开放"精神为指导,在垄断行业中引入更多竞争。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够在垄断行业中扩大就业容量,因为更多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必定能吸收更多的人员就业;二是垄断行业的充分竞争,迫使其产品价格下降,从而为其它行业的更大发展创造必要条件,比如如果电力价格下降,则会对其它用电行业的发展创造很大的利好条件;三是以上述这些市场行为解决问题,自然而然,相比于强制征收更多税额以加大"政府转移支付",或者规定垄断企业职工应得多少工资等办法,不会遭遇太大的反弹力量。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能够不断打破对市场的不合理准入与管制所形成的垄断局面,各个行业共同兴旺繁荣的局面就可以形成,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就完全是可能的。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是和谐社会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摘要】和谐社会必须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资源"的占有程度决定了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程度。一个人、一个社会团体,不管他(它)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是否有贡献,都不防碍其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因为,对市场资源的占有程度越大,所占有的社会财富的程度也就越大。但是,如果对社会财富创造的贡献程度较小与其因占有过多市场资源所获得较大社会财富的程度形成太大反差,或者相反的情况,则一个社会就是不和谐的,就充满着矛盾。和谐的社会就是要努力建构一个对社会财富创造的贡献程度与其获得社会财富的程度成正比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这就必须要打破因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与管制而形成的对市场资源的垄断占有,使市场利润得到均衡。一句话: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市场利润的均衡化。
【关键词】市场经济,竞争,超额利润,均衡利润,市场资源,行业分工,和谐社会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提倡建构和谐社会。一方面,社会复杂关系的和谐能够使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更稳定与迅速,如果没有和谐的社会关系,则国家发展必定产生更多颠簸,阻碍发展速度。另一方面,国家的发展则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因此,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相应的经济基础,一个经济落后,财富稀缺的社会,必定存在更多的生存竞争,无法想象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那么,如何从经济学论理上说明经济的增长发展对社会和谐的意义呢?
一
首先,社会经济采取什么方式最适合于增长发展。如果不能采取最适合的经济运行方式,致使经济难以发展,则建构和谐社会最终只能是一句空话。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经济的方式来运行社会经济,虽然也能"集中力量"办了一些"大事",但事实证明,由于难以发挥各方面、各因素的积极主动作用,所以它并非发展经济的一个适合方式。因此,1978年后,中国经济也随世界潮流,在改革开放思想的倡导下,续步将经济运行方式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当今世界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尽管每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各有特点,但都采取市场经济的大方向来发展社会经济,除了极个别国家外,基本上不再采取与市场经济正相对立的计划经济方式来运行社会经济了。
市场经济的基本运作模式就是商品交换,市场不过是商品进行交换的一个互动场所而已。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商品交换所形成的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虽然有许多社会关系并不是商品交换的关系,也不能直接用这种交换关系来说明,但是,作为经济基础,商品交换的关系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这个基础在背后、在更深层次支配着所有社会关系。因为商品交换的关系实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无论是善是恶,都是人得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实际上,无论一个人精神上有多高尚,有多么强烈的献身精神,要维持他某种善良慈爱的行为,就必须有一定的利益相伴随、相维持,无利益之事,是无法长久坚持的。因为,一个人的善行是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的,如果他没有过去和现在的利益积累,就不可能发挥他的高尚献身精神。比如,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建立了拥有资金量世界最大的公益基金会,它经常向全球重点疾病防治研究提供捐款。显然,如果没有比尔·盖茨在商品交换中的赚钱利益,就不可能有这个公益基金会的存在。可见,商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在商品交换中,每个人既必须是生产者,又一定是消费者,每个人,必须在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向市场提供有效供给中获得利益收入,才有必要的购买力去消费自己应该消费的物品。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人的消费,既是生活性消费,同时也是生产性消费。因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同样需要从日常生活消费中不断产生、不断维持。一个人如果是简单劳动的劳动力,那么他为维持与再生这种劳动力所需要消费的水平可能较低。相反,如果一个人的劳动是复杂的、智力性的劳动力,比如是科学家、艺术家、律师、政治家、思想家、国家领导人等等,他们为维持自己相应身份的劳动力所需要消费的资源就比一般人大得多,同时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也会大得多。这就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重要道理:如果社会经济生产力足够强大,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足够的消费资源,就可以维持更多的人从事复杂的智力性劳动,使更多人的素质得到提高,社会产生更多科学家、艺术家、律师、政治家、思想家等等。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生产与消费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中,生产只是手段,消费则是目的,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关键;通过更先进的生产方式,获得更高水平的消费,从而"生产出"更高素质的社会民众。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在政府的经济政策中,侧重于社会生产方面还是侧重于社会消费方面,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增长发展。在利益上往往互相矛盾与冲突、此消彼长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如果国家政策侧重于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则有可能使生产者形成并维持相应的垄断经营特权,从而使消费者不得不承受其所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相反,如果国家政策侧重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就必定在生产经营市场上引入更多的供给竞争,迫使生产者向社会提供品种更优、品质更好、价格更低的产品。实际上,消费并不仅仅是指人们的生活消费,还包括所有生产活动中需要的原料性消费。侧重于"消费"的经济理念通过"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两个方面的充分满足而使社会经济得以兴旺繁荣。因此,这也是对社会生产的支持与维护。二
自亚当·斯密开始,我们就认识到"行业分工"对社会经济增长发展的基本意义。可以说,观察一个社会经济是否先进发达,就看这个社会经济的行业分工程度是否足够高。因为一方面,分工程度越高,经济所获得的生产率必定越高,从而使经济产出更大;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达,可以容纳更高程度的分工,可以消化更高程度的分工所带来的更高生产率。象亚当·斯密所说,能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容纳更高程度的分工所形成的更高生产率,是分工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基本条件。如某人想专门从事某行业,但他周围的市场却难以容纳他专门从事这行业所形成的更高生产率,这个市场无法完全消费吸收他专门生产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这样他自然难以专门从事这一行业了,同时也制约了他的生产力发展。
亚当·斯密从"行业分工"的角度观察市场经济,而马克思则从"劳资关系"的角度观察和理解市场经济,这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很有意义的观察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角度。在马克思看来,全部社会经济的生产关系分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分为工人阶级(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在此,所有工人,无论从事于什么行业,都被认为具有相同利益关系,同样,所有资本家,无论从事于什么行业,也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但是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事情并非完全这样,在许多时候,相同行业中的工人与资本家之间,要比不同行业的工人之间(或资本家之间)具有更大的利益共同性。比如,钢铁行业是向汽车行业提供制造汽车用钢铁原料的一个上游行业,我们假设钢铁行业为P,汽车行业为Q,两者内部都存在着"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都存在劳动者a与资本家b两种身份的人。这样,对于钢铁行业P来说就具有劳动者Pa与资本家Pb,同样,对于汽车行业Q来说也具有劳动者Qa与资本家Qb。于是,按马克思的观点,Pa与Qa之间、Pb与Qb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共同性,大于Pa与P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也大于Qa与Q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但按亚当·斯密的观点情况则正好相反,Pa与Pb之间、Qa与Q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要大于Pa与Qa之间、Pb与Qb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共同性。这种情况体现在:如果钢铁行业所提供的钢铁产品质次价高,造成汽车行业成本负担加大,并难以保证汽车的品质,导致消费者对汽车的消费减少,这势必使整个汽车行业的市场利益遭受损害,汽车行业的劳动者与资本家日子都不好过,甚至全行业亏损,企业纷纷破产。但是,钢铁行业产品质次价高却对这个行业的资本家及工人有利,因为产品价格高就可以使他们获得更大利益,而品质低劣也可以转化为更低成本下的更高利润。
显然,从行业分工来看,如果上游行业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利益分配很大,肯定会通过价格机制,直接影响到分工的下游行业所有从业者(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利益,使下游行业的劳动者与资本家不得不承担上游行业的高福利所转嫁过来的经济负担。比如,我们知道,如果电力行业的从业者们获得很高经济福利,工资、奖金及其它经济利益很高,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福利始终要转化为更高的电力价格,使电价(比如)从0.5、0.6元/度提高到0.7、0.8元/度,这显然是要消费电力商品的下游行业及广大消费者承担电力行业从业者的高福利利益,最终使一方面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利益超额,造成分化与不平等,形成不和谐的经济局面。亚当·斯密"行业分工"的基本意义就是从这种行业关系来观察社会经济,从"提供产品"的上游行业与"消费产品"的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来观察经济;它进一步包含着更深意义:上游行业在供给上的充分竞争,是下游行业得以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也就是亚当·斯密高度称赞"市场"这"看不见的手"的根本原由。一个社会经济体存在着充分的供给竞争(尽管我们很难看到"充分竞争"的存在),是这个经济体得以充分发展的前提条件。因为,这种竞争可以迫使各个生产要素的成本价格大大下降,从而使需要利用这些要素的广大经济部门和每个人获益;同时,要素低廉价格所形成的强劲需求反过来促进了要素生产部门的繁荣与增长发展。比如,当今中国之所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一个基本原因就是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仍然是廉价的,这个因素既可以使中国制造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又可以吸引全球资本在华投资,以充分利用低廉生产要素所带来的好处。当然,中国这种"低要素成本"的发展模式仍然是低层次的,并且不是长远之计;比如,近年广东等地出现"民工荒"是经济学家们很感兴趣的问题,他们相当关注广东等地的经济发展对低廉劳动力的依赖程度到底有多大。必须依靠技术提高与进步,形成强大的"独特性经济",才是高层次的发展模式,获得经济强国的地位。
实际上,马克思"劳资关系"模式也可用"行业分工"模式加以理解。劳动力是资本家经营生产活动所需要的一个生产要素,它从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因此,劳动力商品可以被看作一个上游行业所提供出来的一种原料性产品,它同样需要充分的供给竞争以提高其有效供给能力,才能对利用它的其它行业的生产活动有利,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生产的繁荣,使社会经济得以增长发展。可见,"劳资关系"同样是"行业关系",劳动与资本,分属上游与下游两个不同又互相依存的行业。我们经常看到西方经济学对现今西方社会工会组织力量过于强大的抱怨,因为这使西方国家的劳动力供给不能得到充分竞争,致使社会经济所必须采用的劳动力成本过高,无法有效提高其经济的竞争力(不过今天的西方工会势力已经有所削弱)。于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西方国家的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出其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寻求利用低成本劳动力资源,就成为一个难以抗拒的趋势。三
今天,社会贫富分化与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的存在,是中国建构和谐社会所遭遇的根本性问题,是中国各种不和谐社会问题的根源。许多人认为市场经济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这是非常错误的;正相反,是市场经济不彻底、不够纯粹的结果,是市场运行遭受种种不当垄断侵袭,被非市场力量所扭曲与利用的结果。解决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发挥以"行业分工"为主导的市场的力量。
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如果一个行业有大于其均衡利润的超额利润,则市场运行的自由性就会引起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从而使这个行业产出增大,价格下降,过高利润被削弱。就象水流从高水压处流向低水压处一样,投资由无利润、低利润行业流向高利润行业,直至将所有超额利润削平为零。所谓"超额利润"就是价格大于投资成本与劳动耗费成本之和所具有的利润。假设投资成本为C(包括不变资本与体现为工人工资的可变资本),劳动耗费所形成的剩余价值为m,则当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价格W=C+m时,所形成的利润M即是均衡利润(可表示为M0),此时它等于剩余价值m,即M=M0=m。而超额利润则是总价格W大于C+m时的情况,即W〉C+m。一个行业M的超额程度越大,所吸引到的投资额也就越大,最终这个行业的产品价格下降直至使M=M0。当出现M=M0的情况时,这个行业投资量变动情况最小,既没有新的资本流入,也没有资本流出,从而出现投资均衡状态。均衡状态说明没有谁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也没有谁亏损,从而缩小社会贫富分化。当然,如果一些资本寻找到超额利润更大的行业,则有可能从这种投资均衡状态下流出;因此,一个封闭经济体的局部均衡是难以持久的,一般均衡才是持久的均衡状态,除非有更强有力的因素(比如重大的技术进步使某个行业出现生产率革命)。
但是,如果资本不能自由流动,自由而低成本地从一个行业进入另一个行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1>一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没有办法脱离低利润的行业,因为<2>这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没有办法流向高利润的行业。这样,低利润行业就没有办法以减少资本与劳动力的方式减少产出,以抬高过低了的价格。而高利润行业则由于其它资本与劳动力难以进入而长期维持产品的过高价格,从而获得高额利润。这显然会使在低利润行业从业的人员陷于贫穷,而高利润行业的人员则畸形地富裕。这是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的基本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财富的分配,无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当你获得更大的市场买卖的资源,从而能够在市场交易中获得更多利益时,你自然就可以占有与分配到更多社会财富,相反,如果占有的市场资源小,则你只能获得更小的财富分配。如果你能够垄断一个需求巨大的行业,从而拥有巨大的市场资源,则你无疑会拥有巨大的社会财富,虽然你拥有的这些财富并不是你创造出来的,但通过市场机制却是属于你的。比如当你垄断一个国家的电力商品市场,使得这个国家的电力需求都由你供给时,你在电力价格上的决定权就非常大,定得很高的电力价格会使你非常富有。
中国由于刚刚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过渡到今天的市场经济状态,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甚至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性质还未认识清楚。比如,前面所说"社会财富的分配,无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就没有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认为分配只是某种与市场状况无关的人为的财富分配。但是所有的分配权额,无不都是对生产经营所获利润量的分配,而利润的获得,又与相应产品所占市场资源的份额有直接关系。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仍然受到较多计划经济残余的渗透与限制,市场准入、行业管制程度仍然较高,社会资本与劳动力不能充分自由的流动,致使某些行业垄断经营的程度较高,从而使其占有更多社会财富。相反,某些市场竞争已相当充分的行业,由于竞争迫使其产品价格最低化,利润已经非常微薄,其从业人员所分配到的社会财富量就相当少。这样自然形成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差距。如果这种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就说明某些行业(特别是基础性行业)市场准入与行业管制程度提高了,而另外一些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却更大了。比如,众所周知,石油、烟草、钢铁、电信、电力、金融等在今天仍然是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行业,从垄断经营中获得的社会财富的分配额相当高。另外,提供垄断性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超过18%,速度提升了5个百分点以上。垄断程度高的"最高行业"与竞争程度高的"最低行业"之间,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由"八五"末期的2.2和"九五"末期的2.6上升到3.0以上,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根据以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解决社会财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以"开放"精神为指导,在垄断行业中引入更多竞争。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够在垄断行业中扩大就业容量,因为更多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必定能吸收更多的人员就业;二是垄断行业的充分竞争,迫使其产品价格下降,从而为其它行业的更大发展创造必要条件,比如如果电力价格下降,则会对其它用电行业的发展创造很大的利好条件;三是以上述这些市场行为解决问题,自然而然,相比于强制征收更多税额以加大"政府转移支付",或者规定垄断企业职工应得多少工资等办法,不会遭遇太大的反弹力量。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能够不断打破对市场的不合理准入与管制所形成的垄断局面,各个行业共同兴旺繁荣的局面就可以形成,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就完全是可能的。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是和谐社会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论文关键词:国有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所有制;股份制
论文摘要:国有经济基础论是一个过时观念,违背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两个决定,在已经明确了国有经济的定位,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体以后,还强调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脱离了中国改革实践,阻碍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基础论,成为维护垄断行业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个借口,是国企改革一大障碍;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是顽固坚持斯大林的模式,忘记了“一大二公”的历史教训。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对它的认识涉及到目前所有制改革,以及未来所有制的塑造。当前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对象,因而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占据什么地位,国有经济是否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否是主体地位,就成为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就难以推进,甚至会出现倒退。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中,运用最多的有四种:国家所有制、社会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在这四种论述中,笔者认为可以概括为三种,社会所有制是一个总称,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区别于一般公有制。自由人联合体和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可以理解为同一内容,属于两种不同表述。另外一种是国家所有制,即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剥夺剥夺者的财产形成的。但在经典著作家论述中,没有一个全民所有制,这是斯大林杜撰的,是一个内含和外延谁也说不清的非科学概念。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无产阶级在掌握政权以后,必须把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建立国家所有制,以便保证革命的胜利和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但应注意:其一,马克思、恩格斯讲的剥夺只限于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而不剥夺其他人的生产资料,允许其他所有制存在,不是一律公有。其二,国家所有制是暂时的,一旦阶级消灭,国家立即消亡,国家所有制也随即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由国有制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在《共产党宣言》和《反杜林论》中,都讲得非常清楚。《共产党宣言》指出:“当阶级差别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中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73页)将生产资料“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同上,237页)马克思把自由人联合体的内容界定为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表明:一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并不消灭个人所有制,而是个人所有与公有制相融合。二是个人所有制不等于私有制,不能利用这一所有制去剥削他人。可见,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将公有和个人所有有机的结合,二者融为一体,这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而不是国家所有制。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是判断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
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苏联已建成社会主义时,阶级差别应当消灭了,可是他并没有将国有制向自由人联合体过渡,来实现公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相反的他虚构了一个全民所有制来掩盖国家所有制,完全剥夺了个人所有,并将这种单一公有制凝固化,使其成为官僚所有制。由于这种公有制排斥个人所有,就使公有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对立,严重地脱离了群众,没有一个缓解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导致苏联解体。
二、我国对国有经济的定位
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理论高度,但我国改革的实践是和马克思所指出的方向是一致的。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将国有制作为改革对象,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解决公有制凝固化的问题。其次,允许在公有制之外发展私有经济,使两种不同所有制并存,这就克服了单一公有制的弊端,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是公有和私有还是两张皮,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对国有经济应有一个科学的定位。
我国的改革实践,经过试错的选择,对国有经济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位。这就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它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企业。”
第一,这一国有经济定位,就大大缩小了国有经济的控制领域,削弱了国有经济控制的力度。将国有经济界定为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业,其他领域均应退出,这就为非公有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这一国有经济定位,是从《共产党宣言》提出国有制后,一百多年来第一次明确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胜利以后所处的地位,首次回答了要国有经济干什么——为国家的安全和为社会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是为国家的职能服务的,揭示了国有经济职能转变的必然性。
第三,这一国有经济定位,就排除了经济基础论,表明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无关,它的存在不是作为社会经济基础,而是作为国家执行职能中的一种经济手段,这就纠正了国有经济占的比重越大,社会主义制度越巩固的错误观点,避免再次发生“一大二公”的错误,为国有经济大刀阔斧的改革扫除障碍。
第四,这一国有经济定位,就为民有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在国有经济退出的领域民有经济可以进入,是在先有国退,后有民进,不是民逼国退。
第五,这一国有经济的定位,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只可惜人们对此重视不够,只将其作为一项政策,而忽视了它的战略意义和理论意义。目前应强调这一《决定》,决不能从这一《决定》上后退,否则我国的改革会裹足不前。
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打破了单一公有制的模式,允许私有经济存在,比斯大林模式大大前进了一步。但公有和私有还是两张皮,还不能表明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公有制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什么公有制应为主体。党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回答了这一问题,指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决定》,一方面表明,目前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是混合经济,不是公有制一统天下。另一方面表明,公有制主要存在形式不是国有制,而是股份制,应占主体地位,应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就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定了型。将股份制定性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是有理论依据的。马克思说:(股份公司表明)“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93页)马克思又说:“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与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36页)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制是“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相对立”,“社会企业”“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种“对立”的性质,马克思把它定性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种“扬弃”是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股份制引起私人资本局部的质变,不再是私人资本,而是社会资本,但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还存在。这种“社会资本”马克思特别注明,它是“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这种“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就意味着是个人所有。所以,股份制一方面是社会资本,另一方面是个人所有,可以实现公有和个人所有相融合,即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而股份制是通向这一目标的“过渡点”。
三、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定性为社会资本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定性为社会资本,笔者认为有如下原因:第一,股份制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即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资本。
第二,股份制可以实现资本公众化,将私人资本转变为个人资本。第三,股份制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资本家被排除在外,由社会精英来经营。第四,由社会来承担股份公司的经营风险。第五,由社会对企业进行监督,股东举手投票和股市的波动,都牵动着公司的神经。将资本主义股份制定性为社会资本,这就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产生了社会主义因素。马克思在1871年,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所写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指出:“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新社会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选集》第3卷,60页)这一“新社会因素”应是社会主义因素,股份制应是其中之一。这就完全证明: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所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不能产生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观点是错误的。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社会主义因素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一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客观规律作用的结果,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的。从资本主义发展历史来看,股份制不仅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所有制变化的一种趋势。英国的煤矿、电力改革,日本的国铁民营化,都是改为股份制,而不是私有化,股权的公众化趋势,是符合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要求的,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二是社会发展连续性的继承。
股份制虽然是社会资本,但它还不是自由人联合体,并没有充分实现个人所有制。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公众持股比例较高,但目前家庭持股才接近一半,并没有普及化。所以,马克思指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一个必经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不过这时它已经不是当做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做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资本论》第3卷,502页)在这一段话中,一是指出股份制是向自由人联合体的“一个必经过渡点”。二是指出经过股份制,“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三是指出这种生产者所有,“已经不是当做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四是指出这个财产是“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把这四点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也就是自由联合体。所以,建立股份制首先突破斯大林模式的单一公有制。其次建立股份制突破公有私有的分离,成为混合经济结构。三是建立股份制使资本转化为个人所有。这三点的实现,是靠股份制。所以,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股份制是“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是有深刻道理的。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有经济基础论是一个过时观念,其危害极大。
第一,国有经济基础论,违背了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两个决定,在已经明确了国有经济的定位,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体以后,还强调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基础,是脱离了中国的改革实践,是明显地倒退,是制造混乱、扰乱视听,阻碍国企改革。
第二,国有经济基础论,成为维护垄断行业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个借口,是国企改革一大障碍。
第三,国有经济基础论,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是顽固坚持斯大林的模式,忘记了“一大二公”的历史教训。
第四,国有经济基础论,在苏联形成的国家对权力的高度集中、对资源的高度垄断、对舆论的高度控制,最后导致苏共的灭亡。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目前,一方面应重视我国改革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成果,它们来之不易,应特别珍惜,如国有经济不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不要轻易丢弃和倒退;另一方面也应重视马克思一些重要理论的研究,作为我们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在这二者结合的基础上才能与时俱进,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内含着一个深刻而重要的思想和前提,即确认和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重要构成部分,这意味着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不只是指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同时也还包括着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总结,从理论上也就确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这就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了将经济基础界定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观点。实践和理论都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对经济基础的传统观念进行深刻反思,正视对其提出的挑战,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
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
何为经济基础?传统观点认为,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譬如,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照此推论,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反而是其对立物和异己力量。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就难免不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加以限制、排斥。然而,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却是不正确的。应当看到,经济基础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不是等同关系,在一般意义上两者之间只是一种包含关系,前者包括着后者,但不能将前者归结为后者,当然,这并不否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中根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方面。
首先,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在传统的观点看来,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其基本理由之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各社会形态的性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其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而经济基础的性质则又是由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在明确了它们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我们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是正确的。但却不能因此就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传统观点之所以拒绝承认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纳入经济基础范畴,那就会影响、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从而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或推论是没有根据的。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这并不会影响、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这一基本关系或原则。根据唯物史观,上层建筑的性质的确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但就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既不是直接也不是独立地对上层建筑性质起决定作用的,若是可以直接、独立决定,那么一个社会同时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样上层建筑的性质将如何确定?应当看到,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直接决定的是经济基础的性质,进而才是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当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时,这实际上是在表明,这一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是以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而确定的,它是以经济基础或者说是以同时并存的各种生产关系“代表”的身份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也就不能以“统治地位”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统治地位”正体现在它对经济基础性质的“统治”上。我们说,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从而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这并非因为它不属于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它在经济基础中不占统治地位。由此可见,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样一种内在联系决不意味着经济基础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种生产关系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同时并存的不同形式生产关系之间,就其地位、作用相互比较而体现出来的,这种比较不是在经济基础之外,而是在经济基础内部或本身不同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比较。所谓“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生产关系”,这只能理解为,一种生产关系当它一经产生作为生产关系而存在时,它同时相对于上层建筑也就作为其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而存在,至于它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确立自身经济基础地位之后的另一个问题。就经济基础意义上,硬要给生产关系加以“占统治地位”的限定,这岂不是画蛇添足!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够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这是两个既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不同问题,不可混同。一个社会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这只是在经济基础内部作为生产关系在地位和作用大小上的区别,而决不是经济基础与非经济基础之间的区别,决不是具有经济基础地位与不具有经济基础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同时并存的占统治地位与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根据唯物辩证法关于一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原理,当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时,由于它在经济基础内不占统治地位,不是经济基础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既不能改变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也不能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所以,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并不会被改变,在此基础上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仍会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保持一致。这就如我国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同时承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积极鼓励其发展,而这并不会改变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一样。因此,在坚持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这一关系时,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必要非要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
其次,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基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另一理由是,“只有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看作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确定该社会的性质,才能把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区别开来。”言外之意就是说,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那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或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就没有质的区别了,人类历史就不再有时代、性质的不同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从思想方法上说,要么是过高地估计或夸大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作用,将其作用提高到了可以改变经济基础性质的程度;要么是低估或缩小了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主导决定作用,似乎是只有当它独立存在时才可能显示或保持其统治地位。若真是这样,其实际情况也许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某种生产关系本不配占统治地位,那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倒是应该占统治地位。
诚然,经济基础是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重要方面,譬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有自己不同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这种特殊性显示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那么,一个社会要体现出其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要使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在质上区别开来,是否必须将经济基础归结于或净化为这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若是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包括在经济基础之内,是否就会改变这一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就会抹杀或湮没不同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而不能再将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无论是否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它都不会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不可能具有抹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的作用和能力,这也正是它之所以不占统治地位的基本表现。一个社会究竟存在哪些形式不同的生产关系,将形成怎样的经济结构,何者占统治或从属地位,归根到底要由这个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但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表明它不是经济基础。我们说,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分开来,这仅仅是因为这些生产关系不能决定经济基础的基本性质,而决不意味着这些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本身不属于社会经济基础的范畴。应当看到,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否在其中占统治地位,起到从质上区分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是不同的问题。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这是它相对于上层建筑的关系而言的。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存在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只要它客观存在着,那就必然要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不论是否占统治地位,这并不影响它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一种现存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能否具有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相对于经济基础中其他生产关系的关系而言的,结果如何,这就看它在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能否占统治地位,能够发挥多大作用。使事物相互区别开来的是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于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的或同时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重要的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这些生产关系中是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特殊性主要就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不同,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才使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至此,必然的逻辑结论只能是: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的,不是在于只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是经济基础,而是在于由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例如,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的,不是因为只有公有制才是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在由公有制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
二、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被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有悖于唯物史观
传统观点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不仅没有成功的实践根据,而且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来看也不能自圆其说。一般来说,在一定社会形态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同时还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表现在从前一社会形态中保留下来的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和在后期产生的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如在封建社会,除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之外,与此同时并存的还有奴隶制的残余,而在后期则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同时还有为几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不论是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在一定时期被保留着,还是新生产关系萌芽的产生,从根本上说这都是由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来决定的。就此而言,对一个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不是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力;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哪些生产关系更适合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一种生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言的,是在这些不同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确立并体现出来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个命题就根本不能成立。的确,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这对社会经济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但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只留下通常所说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或者说,整个社会只允许一种生产关系存在,那么,生产关系的这种“统治地位”就无从体现,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尽管说它是“占统治地位”,可是在经济基础这个意义上它还能统治谁呢?这种“统治地位”岂不是名存实亡!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论主观用意如何,但在客观上不仅没有得到充分地展示和肯定,而是在否定或取消这一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统治地位。
不占统治地位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应该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这两者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所起作用的程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相互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两种处于不同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肯定具有其内在的统一性,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会被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取代。一种生产关系只有在与其他生产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才能存在。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这种统一性就应在于它们都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尽管不占统治地位,但却又能得以存在的基本客观依据。若只见其对立,而不承认两者间的这种统一,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这实际上也就是否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客观必然性。如所周知,经济基础,连同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被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范畴来概括整个人类社会现象,并用以揭示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历史理论,这些范畴之间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那就意味着这些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自己的生产力基础,在客观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它不属于经济基础,它也就不能与之相对应的上层建筑发生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试想,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它既不能影响或决定上层建筑,也不能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那么它又何以能够产生、发展或消亡?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新的生产关系萌芽只有在取得统治地位后才能转化为经济基础,可是它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连经济基础的资格都没有,它又依赖于什么条件上升到统治地位?可以说,一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其取得统治地位的先决条件或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上升或转化到统治地位的。任何一种具体的生产关系都有一个从产生、发展再到消亡的转化过程,但这只能是在作为经济基础的统一性的基础上,由从属地位向统治地位,再向不占统治地位的转化,是在经济基础内实现的转化,而决不能是在经济基础外,由非经济基础向经济基础再向非经济基础的转化。从经济基础这一范畴的外延来看,肯定不能小于其现实的生产关系范畴的外延。因为,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不能认为还有存在于社会形态之外的生产关系,要么马克思何必要强调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恩格斯在谈到生产资料对社会的决定作用时说:“正如没有自在的资本一样,也没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资料。”(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70页。)同理,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那也决不会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曾这样说:“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5页。)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地位、新旧不同的生产关系,并肯定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事实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它客观地存在着,我们就无法,也不能人为地在两者之间筑起一道屏障,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隔离在经济基础之外。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也决不意味着它不属于经济基础。一种生产关系不论其是否占统治地位,它都会对上层建筑起着一定程度的决定作用,同时还要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就对上层建筑的作用而言,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只有地位、作用程度大小的差别,而绝不存在有无作用的区别,不对上层建筑发生作用的生产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上层建筑并不是只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服务,而必须是为包括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内的整个经济基础服务。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无法存在,也就没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一说。既然存在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它就必然作为经济基础发挥作用。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这本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表述: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51页。)在原始社会中,“原始共产主义占统治地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40页。)奴隶制度“很快就在一切已经发展得超过旧的公社的民族中成了占统治地位的生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96页。)等。但是,在他们的著作中,还没有看到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论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被马克思称之为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由此不难确信这一思想的重要性,以及论述中所用概念和表述的严肃性和科学性。马克思是认为,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的是“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显然,我们不能把“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将这两者等同起来,而是应该将“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包括占统治地位和不占统治地位在内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才可能成为“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因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是绝对平衡的,完全处于同一个层次和发展水平上,特别是当一个社会刚进入新的社会形态时,或者说在它的新社会形态的初级阶段时更是如此。所以,也决不能只用某种单一的生产关系,或者说仅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去适应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旧社会遣留下来的“残余”,也必须是在伴随着生产力的长期发展过程才会逐步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一定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并不在于是否占统治地位,而在于它是否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马克思在这里说得十分明白,所要告诉我们的是,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决不是传统观点所坚持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从马克思这一清楚明了的论述中,丝毫看不出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的含义。可以断言,传统理解是无中生有。不论对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何理解,但其最根本、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现实存在着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不论它是否占统治地位,都必然地属于这个“总和”的构成部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谈到资产阶级两大集团的斗争时曾表达过这一思想,他说:“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49页。)非常明确,这是把现实的不同所有制形式都视为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也写道:“我们视之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情况下)的方式。……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31页。)所谓“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就是指经济基础;而“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显然是指已经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等。恩格斯十分明确地肯定了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残余”的经济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其实,从理论上说,经典作家也决不可能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若是这样,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何以能成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因为,若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没有自己的位置,无容身之地,因而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在唯物史观中得到科学的说明和揭示。难道马克思在其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会留下如此显而易见的矛盾和问题吗?
三、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社会主义应该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的社会。但我国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邓小平讲:“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所谓“不够格”,主要是指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还比较落后,而这一现实的客观经济状况则又意味着,在我国现阶段,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仍具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合理性,仍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现阶段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事实上,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很快就能完成的过程,而是要经过一个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才能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这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由过去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转变到从属地位,待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之后,才能最终为公有制所取代。非公有制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经济形式的存在过程,是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不能任意取消的。恩格斯在谈到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度废除时指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废除私有制才意味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我们虽一度把私有制消灭了,但结果还得再请回来。实践证明,在我国现阶段就拒绝非公有制经济,这并非是正确的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最大的实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发展生产力、巩固社会主义并进入更高级阶段创造物质基础的阶段。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过程或阶段。由于在理论上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并将这种论点“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以至有很长一段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上拒斥非公有制经济,片面追求纯粹、单一的公有制,将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洪水猛兽、万恶之源,是社会中具有毁灭性、破坏性作用的因素,被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己力量,将其与“消极”、“落后”、“反动”、“腐朽”联系在一起,甚至划上等号。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正本清源,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确立了“三个有利于”标准,逐步纠正了过去极其片面的错误观念,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认识。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统治地位,但这决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它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还是相适应的,还是不能完全取代的可用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形式。只要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就必然地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是其重要构成部分。我们必须尊重实践,实事求是地在理论上还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关于经济基础范畴的本来含义,确认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能动作用。
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所发挥的重大积极作用看,也必须彻底纠正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极端错误,而确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实践证明,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主体地位,但却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所指出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确认非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并进一步发挥其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构成与社会阶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最突出的一点是: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成分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据《人民日报》2002年9月20日报道,截止2001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从业人员达7474万人,注册资金21648亿元,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在过去十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增长为20%以上。面对这样的统计数据,我们还能否认非公有经济的经济基础地位和作用?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者不仅重视自身企业的发展,关心中国企业改革,勇于探索、创新,而且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他们在为社会提供就业、税收、产品等有形财富的同时,也在探索和创造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企业管理模式,为中国企业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这些无形财富的意义更加重大。
我们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分析、看待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存在于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政治上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条件之下的,它赖以存在、发展并为之服务的社会就是我们这个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或其他什么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影响、制约着它,公有制统治着它。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①在一定社会存在着的各种生产关系中,必有一种占统治地位,并决定其他生产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必然改变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就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客观事实,不能对此视而不见。非公有制经济被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并鼓励其发展,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这本身就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尽快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我们将用什么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我国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和教训就是,未能充分认识先进生产力的基础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发展经济和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等问题。非公有制作为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在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充分发挥社会人、财、物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在我国现阶段是公有制还无法完全取代的,它还要继续发挥其经济基础组成部分的职能。
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在我国现阶段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必须确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地位,并切实得到上层建筑的支持、引导、规范和保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现在,有些地方仍不时地发生一些侵害个体和私营企业利益的现象,这与我们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地位不无关系。当然,个别非公有制企业还有违反国家政策,如侵害职工利益、偷税、漏税等现象,问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它是非公有,而是由于监督管理不力。这些现象在国有企业中也并非不存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这一思想内含着对非公有制经济基础地位的确认,同时也表明要充分发挥上层建筑对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十分正确的。总之,确认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其经济基础范畴,这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摘要:高效制度供给虚拟泡沫化的的种种形式,成为计划经济唯一自留地的中国教育,界的顽疾,它导致中国高校教育阵地示范失真,学生就业知识结构和能力与社会市场需求脱节。高校管理层的各种制度供给的虚拟化或形式化,有其存在的经济土壤和基础,抑制高校制度供给形式化主要从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实行渐进帕累托改进。
关键词:高校制度供给;虚拟化;唯学历教育;惩罚机制空缺
制度供给和创新形式化直至虚沫化现象由来已久,近年已经蔓延渗透入担负着为市场提供各类人才的高校这个神圣领地,近些年来全国上下纷纷扬扬的高校评估活动中各级委托层的形式主义、欺上瞒下直至造假盛风;职称评聘中的规则制定与操作实施中的异化现象;由水博士团队组成的行政管理层的空中楼阁方案等等,是每个有责任感和良知的知识分子所寒心的。
1 中国高校制度供给形式化、虚拟化小满冠
这里,笔者就某一普通高校评估中的制度创新虚假例子为引子,给出高校虚拟制度供给或创新的小满冠。某普通财经高校大院长在得知10个月以后要对本院进行评估后,首先召集全院中层者作了厉害冲突的动员报告,随后各二级院长就猫步紧随地对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下达任务,教学大纲,试卷规范,其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等近三年的教学资料都要补齐,最具讽刺意义的是在补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资料时,为了反映管理层工作的扎实到位,期中教学检查规范成表格化,在学生反映最好老师、最差老师两栏中,教学秘书根据认识与否,把每学期任课老师中不认识的老师填到最差栏,认识的、本单位老师填到优秀栏,无意中有位敬业老师发现,找到相关人员问起,教学秘书一开始还质问这位老师,“你怎么会知道?不让普通老师看的,临时补的材料,领导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继而解释说“如果认识你就不会写你,设计的栏目不能空着,其他学期也是这样,只是为了给领导检查,没人看”。最后在这位老师的执着下,这个奴才式的教学秘书不得以道歉并“好心”告诉当事老师找教学副院长,另人震惊的是那位二级院副院长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他先诚恳地感叹:“哎,都是为了博士学位和学位点建设,当时我在外地跑博士学位,又不能耽误学校的评估大事,就让教学秘书根据学校精神和北大清华的教务检查模板补上就行了,接着满脸尴尬无奈哀求说本学期放到最好那栏作为补偿,等有机会和教务处长沟通一下,最大限度地挽回声誉损失。但是该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并未灭绝,给予义正严辞地回绝,不料这位博士副院长立马恢复了野蛮专横的政治流氓面目,扬言谁让你不是学校的校长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教学秘书一看他领导的态度也开口侮辱该教师。这位老师找到相关部门领导评说,结果换来的不是冷嘲热讽,就是踢皮球似的推三推四,最后是尊贵的校长的安慰:社会上造假成风,家丑不可外扬,要相信世风会是漫漫好起来的。是的上上下下都在补材料迎评估,大院领导层更不希望出任何纰漏。事后经过调查得知原来那位二级学院的副院长是卑躬屈膝买官得来的地位,是大院长的亲信。在迎评估动员大会上,领导就曾经用威胁的口气声称:下个星期专家进住院校:无论哪个教师们被专家组抽查到,都有义务把背诵了2个月的院政绩材料口述给专家组的调查人员,谁如果说了对学校评估不利的事或话,轻则降职,重则自动辞职。
1.1 职称晋升制度中形式化暗罩下的沉闷
中国的职称晋升制度虽然在外界市场环境冲击下有所该改进,但形式主义沿袭下来的传统习惯势力作祟的成分仍然起主流作用。市场化进度的加快使中国的教育经费短缺且来源极其有限:一是靠财政拨款(包括直接拨款和科研经费),占教育支出很小的比例;二是靠招生创收(包括全日制学生和在职教育),则占据了教育支出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于扩招学生成了许多学校的立校之本,所以教师的教学任务和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就十分繁重。如果教师每年指导20个本科生、每年讲授600个学时的课程,那他哪还有什么时间来从事科研工作呢?如果仅是指导学生和讲课,现有教师的工作业绩或许比从国外聘请的教师更突出。人可挖掘利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是个常量,教学占用的时间多了,科研就受影响,相反亦相反。在许多学校,教师指导本科生论文都要写日记(生产实习也是这样),指导质量好坏不论,不写日记就不合乎要求。学生答辩尽管也是形式主义,但参见答辩的老师都有很繁重的工作量,写评语、导师意见、答辩过程记录,最后还是由学术委员会来决定论文是否符合要求。教师讲课的内容和质量并没有作严格要求,但上课迟到或早退是严重的教学事故,因此学校决策者在职称晋升中设计的规则不可能完全是真正民主而又科学的程序,这样职称评审晋升沦落为走形式,送人情,其中参杂着供租寻租继而腐败就不足为奇。比如,某高校2002年为了上学位点,在教授博士数量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院领导突发奇想,决定把后三年的指标拿到当年用,拿出50个正教授指标,根据结构比例副教授等也成规模效应,当年有的老师在繁重的教学科研事物中或者无暇顾及这些政策信息,或者出外进修学习,在这种知识信息严重不对称下,据说人事处、总务处等行政后勤人员因其业绩考核无依据也捞了个教授,消息灵通的外部被开除没在大学里没教过书的某水研究生,开车送礼调入该院也被封了个教授,被美传为教授大批发、大送礼。该单位后面的职称评聘是一种什么机制模式可想而知。果然在2005到2009年解冻的职称评聘中,当年被遗留下的教学科研不错的教师再也没了机会晋升,每年3-5个教授指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的职称评聘条文规则既超前又详细,超前到大多数教师望尘莫及不敢申报,详细地使人象看一本小册子文书。评聘程序貌似合理,学科组评委、院学术委员会大评委、公示等,但其中的道道或许参与申报教学科研出众又落评的老师能领捂到个中苦涩。公示异议期7天,个别不服气的科研强者提出建议:学校应该成立矫错机制,可是在目前的体制下,我们可以想象到后果。经过事后消化、信息披露,原来是该校为了上层次,除了个别科研教学还说的过去外,把有限的教授指标或者给了新来的博士或者送了礼。
1.2 部分“水教授博士”垄断下的中国高校学历教育名华实虚
教授贬值,博士水货,学术腐败,中国的高等学历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何去何从?“大学教授太多太滥”,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张鉴祖做出的结论。(陈娉舒:基础研究评价体系应与国际接轨 大学教授评审制度应与国际接轨)。在中国,你只要稍微有点儿名气,只要你自己有胆儿,不论你的学问高低,你都可以当上教授。在中国的大学里,教授人数之多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据说一个大学校长的司机竟被评为副教授,而一个大学的膳食科长都不稀罕当教授,而要当博导。(佚名:中国“教授满街走”)。浙大在四校合并之前,对教授的评定是很严格的,“教授”也是不错的,但是在四校合并之间,发生了“滥评”(特别是其它几个校区的,感到合并之后要评上教授会遥遥无期,于是放开口子),致使浙大教授一下子鱼目混珠,大家都是教授,最后学校不得不重新洗牌,成立“工分”制。现在中国各高校教授已严重超标,真正有水平的教师在有限指标和非公平竞争压力下,即使科研水平、条件比在位教授的学术水平高出数倍,也很难当上教授!就目前而言,中国大学教授整体学术水平之低劣,不论是与世界各国横向比较,还是与中国百余年学术史的纵向比较,都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水教授”教育体制下的相伴随的必然是“水博士”。中国的博士到底有多么“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系的一个博士研究生在七天之内完成博士论文,可以说是世界之最。(子江:北京科技大学哪里算什么著名大学?)。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一个月内就能够“搞定”一篇博士论文,而这篇论文却能够在答辩时一次通过。(佚名:博士论文顶级““仅高中学历 一字开价至少一元)。这样的博士,在中国近年的博士中,可以说如雨后的蘑菇,层出不穷。 上面说到的博士虽然“水”,但却是真正的中国博士,可以简称为“真的真博士”。除了这些真的博士之外,在中国的学术界内还有“真的假博士”和“假的真博士”。所谓真的假博士,就是那个博士学位来自野鸡大学,实际上是花钱买来的学位。比如北大和清华的客座教授吴征就是从美国一个小青年创办的巴灵顿大学得到了这种学位。吴征教授不仅是真的假博士,他还是假的真博士:他没有在复旦大学上过课,也没有通过复旦大学的学位答辩,但却拿到了复旦大学真正的博士学位证书。奇怪吗? 吴博士虽然没有花力气读书,但却肯定是花了不少的金钱。在中国,能够搞到学位的除了金钱,还有权力。有人统计,根据报纸上公布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简历,他们之中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拥有博士学位。(陈鲁民:到底要培养多少“水”博士)。这些博士是怎么来的,中国的大学应该最明白。(邹德学:水泊梁山新闻多 李逵考研)。学位,这个被国际学术界视为学术尊严的标志,却被中国的学术界当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位”还在,“学”却没有了。
现行的中国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规则以学历学位正教授为第一要求,科研条件放到最低程度,这样,水博士教授自然成为各层学位的导师,而某些真正有科研水平的副教授,由于种种原因被关在导师教授名誉圈之外,但是他们却要做真正的导师,原因是被遴选上的享受硕博导师待遇的挂名导师或者因为头衔太多无暇指导,或者是因为没课题,没科研能力求恳求有科研能力和课题的小老师和副教授帮他带,一年两年不给予名利,默默奉献可以,时间长了,这些有科研能力和成果的老师心态就不平衡了,教学科研成就与价值兑现悬殊的时候,再善良的知识分子也会愤然,他们或者憾退教师职业,或者也要昧心的去考那些知识结构老化的烂博导的博士,成为博士团队成员,最后很可能被博士团队中大量的水博士所腐蚀。在这种导师团队体制下,我们的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真正价值有多大?调查发现,考研的学生首重(64.1%)导师的科研能力。“导师对学生是否尽职尽责”,也是半数参访者考虑的问题。而“缺少师德”,是37.6%的人对目前导师状况颇为失望的一大因素。难怪,现在的研究生就业,除了教育行业别的竞争性强烈的行业,与本科生甚至专科生相较并无优势。
1.3 中国高校聘任制中的制度创新趋于虚拟化状态
自2002年北大和中大率先提出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方案以来,特别是2003年媒体对这南北两校的追踪采访报道,使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成为教育界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众多高校也纷纷着手设计本校的改革方案,准备在必要时推出去以示不甘落后。但细想之下,北大直言不讳“借鉴”了美国的“tenuretrack”制度,即非升即离的聘任制度,快速跟进改革的那些大学也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北大张维迎教授的思路,后来的一些大学更是广泛参考其他大学的改革方案,有几分独立见解则很难说。于是,不顾内外部环境条件,盲目跟风改革很可能导致改革的失败,或以更大的代价取得成功。一旦改革失败,理论家便会总结,外国再好的东西到中国都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
张维迎教授认为中国的教员市场是一个分层结构,一流大学分流的教员被二流大学接受,二流大学分流出来的教员被三流大学接受。这种设想显然对市场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且按照这种想法,北大的教师最差的也比二流学校的最好的教师好,如果成熟的市场就是这样,那诺贝尔奖得主完全应该呆在一个学校,可事实上远非如此。张维迎犯这个简单的错误是因为他必须为个人的改革框架找到一个流出机制,但事实上这种流动不是均衡结果。任何一个学校在解除自己的员工时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二流学校为了接受北大淘汰的末流教师而不得不解聘自己的老师时都会考虑两个问题:为了这种质量“改进”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是否值得?我们是否应该把我们的学校建成永远比北大差的学校?难道我们就不能比北大稍微多花一点代价把他们最优秀的教授引进到我们这里,把我们学校的这个研究方向建成比北大更强的学校吗?更何况,考虑到一个被迫而非自愿从一个好学校到一个差学校的教师通常都有一定的情绪,这种退出机制实际上真正能解决的问题目前依然很小,根据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以北京大学为代表的少数大学依据其特殊的地位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有资格直接单向背靠成熟的国际教师市场,能用数万美金的年薪从国外聘请到教师,同时逐渐淘汰部分在职的教师,十年左右的时间就能使北大的教师质量有一定的改善。但其他学校一般都没有实力做到这一点。
如果外面的经济环境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幅度比学校还大的话,事实上学校是留不住人才的,首先选择分流的是高素质人才;而如果外面的经济环境比学校差,那么被迫分流出去的教师的整体福利下降。或许有人认为,社会上需要的人才与科研人才是不同质的,聘任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真正适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留下来,而让那些更适合于社会上其他工作的人到社会上寻求其他的就业机会。但问题是,每个人在就业决策上都存在着严重的路径依赖现象,曾经可以选择到金融部门工作的人,因更喜欢高校的环境而选择在学校工作,为学校做了十年贡献之后,突然又要从高校分流到金融部门,与一个直接进入金融部门工作的人相比,无论是经验还是能力上都有明显的差别,因而所面临的机会也完全不能同日而语。正是这种明显的路径依赖,才是许多教师感觉到改革压力的最终原因,他们即便在社会上能找到类似的工作,在高校就业期间就是他们在新就业岗位上的经验损失。就好比我们培养一个数学家先让他在农场种十年的庄稼后再让他看数学书一样,他必然因为这十年的劳动经历而落后直接从事数学研究的同行很多,甚至很难说他是否真正适合当一个数学家,在很多人看来,他更像是农民。在国内经济环境发展成熟并稳定以后,各种就业机会相对均等,每个人在选择就业时主要考虑的是个人专长和兴趣,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趋于稳定,每个人在不同岗位上实现的社会价值和得到的相应报酬差别不大时,人员流动表现出如下特征:各行业的进入者与退出者基本平衡;行业内流动比跨行业流动更为普遍;流动人员有明显的随机性,既包括高层次人才,也有低层次人才;绝大多数人最初做出的工作决策正是他最适合的工作。但是,中国目前的行业发展仍未达到均衡状态,许多人盲目地选择福利待遇较好的工作而不顾个人所长,这就导致高校教师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供过于求的情形。由于行业内流动既不多见也不鼓励,特别是张维迎教授所说的“分层结构”在作祟,高层进不去,低层不愿去,有进无出,聘任制至今还是理想中的幻觉。
1.4 博士领导管理层层出不穷的理论创新规则成为空中楼阁
高校教职员工中有相当一部分比例属于校内的行政系列,他们从事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教师通常是可以替代这些岗位的,个人偏好上的差异使许多人在以前的制度安排下选择从事教学工作。如今扩招上层次形势下的繁重教学科研压力,使教师处在一个竞争更激烈、风险更大的制度环境中,而保持行政部门相对稳定,在中国绝大多数学校中,教师的薪酬达不到行政人员薪酬水平,所以,至少对某些风险厌恶型的教师而言,他们会因为教师承担更大的风险而感觉福利下降。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很多教师改变了自己最初的选择可能更愿意选择从事行政工作,甚至某些教学科研很一般的老师在名利贪婪的欲望驱动下不惜一切手段代价的上博士争教授,是为了当教务处长或院长,以扬眉吐气、摆脱原来的尴尬处境。高校的行政部门曾进行过改革,但众所周知,这种改革只是形式上的,把行政级别制改成了职员制,而且这种改革是一次性的,等大家的级别定好以后,基本上又恢复了从前一样的情况,对他们工作业绩的考核和认定仍和从前一样草率,他们也和从前一样过着职责不清、吃大锅饭的生活。改革搬不来国外的行政人员和行政制度,在现有行政环境的约束下,教师的工作效率要大打折扣,我深信这是许多教师的共同感受。高校行政部门相对教师队伍而言,保持着过于庞大的规模,使得学校有限的教学资源因供养一个臃肿的官僚机构而无法实现对教师的激励。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在教师招聘中提出的报酬方案(讲师的起薪4万美金,副教授的起薪5万美金,教授的起薪6万美金)确实能吸引部分世界著名大学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但绝大多数学校如果将报酬提高到上述标准的一半,势必导致行政部门的强烈不满,政策制度是他们制订的,行政部门收入也随之上涨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高校行政部门的博士管理者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和保证本部门人员有工作可做,以制度创新的名义通过不断变动调整规则为教学和科研施加了很多不必要的约束。行政部门类似于政府或者公共部门,他们理应以服务教学和科研,但多数学校的行政机构成了教师的管理者。他们不断地设置一些所谓的新制度,并派专门的人去检查和监督,比如各种教学科研工作量、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格的不断修正、填写、执行,指导毕业论文是否写了日记,带队生产实习是否写了日记,科研教学量完成情况等。这些约束明显与学校的学术标准不符,但教师或教授没有资格做出这方面的决策。相比之下,同样的工资水平,由于他们没有教学科研压力,高校的行政人员比教师有更多的替代者,但是由于他们之中很多人有着博士教授头衔,又有着共同的寻租供租价值理念,使得他们处在一个比在社会其他部门就业更养尊处优的垄断地位。人的感觉总是敏锐的,全国高校,除了洋博士和已经晋升教授者感觉很好之外,多数教师感觉到个人福利在下降,认为当老师可悲,厌恶当教员的情绪上升。在博士领导制定的高标准无法实现又无路可寻的情形下,许多教师采取了国人的Q精神,你做你的朝三暮四的创新规则,我走我的崎岖羊肠溪路。大家不言而喻地认为:博士教授理应做专业,你弃技专从政很说明问题。
1.5 美好的科研团队建设设计在预期操作运行中会成为泡沫
随着研究型大学建设逐步受到广泛重视,各高校都加大了对科研的投入,尽力培植适于提高科研效率的环境。培养并加强对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是符合当前科学研究方向的,对于提高高校科研能力,促进教学水平质量,发挥教师科研工作者的创造性从理论上来说是应该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的。各高校科研团队建设设计方案一般采取三个步骤:入选科研团队的条件、明确团队的战略任务、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当前中国高校的教育体制供给有问题,诸如教授职称晋升因人设岗、博士水分、博导虚华等等,在公布入选条件、任务和奖励程度后,许多博士教授或者不具备入选条件,或者现有教授科研条件规定比科研团队要求低得多,或者执行中的教授激励比科研团队奖励设计要高出一截,而悠闲观望不申请,最后申请加入科研团队第三层的学术骨干,大部分是希望以后晋升职称的副教授以下的教员,年龄结构从28到53岁;第二层的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除了个别科研水平较强的博士副教授自愿当外,其他的是各职能部门的副头;而学科带头人因按入选条件没能达标的就改为负责人,理所当然的落到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身上。
我们再来看看由大多数博士组成的行政管理团队设计的超前科研团队任务书,这里笔者只摘要某普通财经高校科研团队中的的学术带头人的三年任期科研任务:1,至少申请到本人主持的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前3名),且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至少3万元,并且本研究方向经费累计到款至少7万元。2,在我校“研究生学位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规定的学科权威期刊范围内(第Ⅱ类)1篇;或在学科著名期刊范围内(第Ⅲ类)至少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被《新华文摘》或三大检索至少全文收录论文2篇;3,在任期内至少完成以下3项内容中的1项:(1)公开出版1部本专业的学术专著,为前2位完成人(此项对人文社科类及理学类不重复计);(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7位)、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2位);或获得省级社会科学类成果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3)获国家发明专利,为前2位完成人。教学任务:三年任期内独立系统地讲授至少一门本科生主干课程及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三年不少于450学时,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显著。
美好的愿望与现实差距有多大,读者可以自己琢磨。科研团队本质上是个虚拟团队,构建了明确的目标和激励机制,在团队建立之初,每个成员也了解团队的目标、远景和带来的丰厚回报,并在项目科研进程中通过互动而加深对目标、任务以及各自角色的理解;个人收益和团队业绩结合起来,促使成员在创建团队绩效中更加努力。但在目前高校教育体制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背景下,高校科研团队组成人员的素质、结构、动机多元和其学术任务规定超前标准化的不协调磨察中,最终的任务完成和报酬兑现是值得怀疑的。我了解到的情况是许多有科研能力和成果的教师因为反感走形式,而以不进入这个团队为骄傲,当然也有许多教授博士因为科研太差不符合入选条件而坐山观望。
1.6 教师专业技术考核指标实施中成为给外人看的摆设
对专职教师教学和科研的量化考核,本意是强化教师业绩和薪酬的有效结合,鼓励在岗教师的爱岗敬业,创新立本精神,教育管理层的动机和愿望让局外人感到是欣慰的。但是中国的事业单位尤其是高校在渐进性改革中积累下来的历史问题是令人头疼的,可以感到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很快,各行各业的市场化在对外开放、外资管理模式示范冲击下已基本完成,近些年来高校等事业单位虽然在外界市场环境的不断渗透下,奖惩竞争机制的设计和实现上有所体现,但高校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质毕竟不同于企业,因而它是除了中央垄断企业外的双轨计划体制的唯一自留地,这种内外环境运转体制的差异,决定了现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考核实施中的奖惩机制非现实性(惩罚机制空缺),导致教师业绩考核指标成为花架子。
某高校管理层在大环境带动、政策驱使下,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和民主讨论,终于出台了聘任制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办法和相应的奖惩机制,其中设计教授为4级:0、A1、A2、A3,相应的教学科研任务、岗位津贴也拉开档次,前两级科研任务要求太高,没人敢申请,后来解释为给局外人看的。现有资格教授申报A3岗的多,A2岗的也不在少数,每年都要小考核,三年大考核后,A2岗的科研任务基本没人完成,甚至有的A2教授岗三年的科研是无,A3岗的部分完成, 但惩罚只是象征性的,扣几百元钱了事。学校的科研教学是一群想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副教授职称以下的教员来支撑,他们大量超本岗位的科研教学,但是职称晋升中的这样那样原因,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机会晋升,超额的科研教学工作量虽然得以兑现,但与那些要高岗位,拿高岗贴最后没完成科研任务的不惩罚或者少惩罚的教授相比,其薪酬仍然低,考虑到为科研教学所牺牲掉的精神需要,这部分倾其所有时间精力于教学科研中的教员的福利已经降到最低水平,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指数呈恶性循环式效应,他们的心态失衡导致的对任何事情的冷漠已经到了低限。上一轮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结合给教员们的深刻印象是奖励了偷懒、平庸、贪婪的教授,相对惩罚了那些高强度劳动并有客观成绩但没机会晋升的教员,后面管理层制定的各种职称评聘、考核办法、奖励机制除了既得利益者外,似乎成了无人问津的文字垃圾。
2 高校制度供给虚沫化的经济学基础
2.1 制度创新虚拟化的微观市场基础
制度供给或创新的虚拟化,从微观经济学角度看是有其坚实的市场基础的。
2.1.1.马歇尔的供求市场的微观基础。虚拟化的制度创新在需求方面,其市场基础在于各级层对行为失真和形式化的制度创新的需求高于务实制度产品的需求,因此而来的形式化制度的消费价值高于实实在在的制度产品的消费价值,这和仿制品、赝品的消费价值大于正版品的消费价值的道理类似。之所以出现这个扭曲消费和价格状况,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质量消费比曲线的作祟。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仅要考虑商品的质量,而且还要考虑商品的价格。东西不好,价格再低也不会有人问津,而东西很好,价格很高,恐怕消费者也要寥寥无几。所以如果某种东西价格很低,质量从外表上也不差,需求方一定愿意购买消费。物品的内在价值——商品的价格质量比在P*处最大,(①高鸿业:《微观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96页)此后,随着商品内在质量的增加,商品的价格质量比下降,即内在价值下降。学校的制度供给或者说创新也一样,注重实效、切实可行的制度创新供给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或说是代价,也就是说成本要高一些,这样上级者也要花费较大的时间精力或者代价进行考察研究,以展实际可操作、执行的程度。所以,某些普通文教卫、科研单位把名牌单位的制度模型拿来,稍加变化或者根本就不变化,不仅可节约其费用,而且上级层也会感到是高层次、高标准的规范模版,因其所谓的制度产品的内在价值高,用不着多花费时间精力,顺利过关,下级单位很可能由此受到嘉奖。
供给上它的市场基础在于形式化服务的供给价值大于扎实行为的供给价值。何谓供给价值呢?对于高校这个制度产品的生产供给单位来说,某种制度是否提供不仅要看它消费需求行情,即上面所叙的消费价值和它的成本状况,更重要的是看它的消费价值和成本差额,或者说是要考虑它的价格成本比,如果某种制度产品的需求价格高,而产出成本也很高,即价格成本比小于1,没有哪家事业单位会提供它。反之,如果某种制度供给不仅有市场需求,消费价格客观,而且生产成本很低,即价格——成本比大于1,以至于利益收益非常客观,那么这种制度供给一定比较客观。(②谢识予:《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1997年第8期 。)形式化的制度供给因为它的模仿性和非本土性决定了它的产出是低廉代价的,它的利益效应也定是非常客观的,这可以被认为是普通事业单位制度创新形式化和虚拟化的供给基础。
形式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与一般商品劳务不同,消费者和生产者均属于各级人,作为消费者它增加各级层的消费者剩余,作为生产者它又增加各级层的生产者剩余,经济学上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来表示总福利,这样说来,高校虚拟制度供给意味着各级层的福利的大大增加。交换产生消费者剩余,联合导致生产者剩余。事业单位的各级管理者作为制度产品的需求方和供给方,他们通过圈内默契交流或者交换,互相维护这种别扭制度链条的生产和消费,他们的剩余也因此得以放大。
2.1.2.知识信息不对称中的委托双方的机会主义败德博弈
如图,[0,7]解是委托方知识信息优势下的败德行为,它导致的是“富官强兵靠贫民”的结果。事业单位中的制度供给或创新,最低层中的具有良知的科技教研人员往往出于职业道德,对每项程序、表格、规则等认真行为,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可是如果某些管理者出于机会主义和私利,则一定是做事情的一线科技人员吃亏,道德行为优秀的科技工作者的辛勤付出报酬为零甚至负的,而管理者靠已有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与自己的努力不相当的报酬; [7,0]解刚好相反,是方知识信息优势下的“刁民弱政”解,如果管理层中有道德行为和专业能力非常优秀的官员,他们为了把事业做好,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设计出的规则即便是一流的,但是这个单位的科技教研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诸如教学、科研团队、协会等组织的强大,使作为管理者的委托方的制度规则设计制定不得不适应各种教学、科研团队的势力对比变化作出调整更改,即所谓帕累托改进,那么该单位的一线人员利益就一定会得到最大保障,甚至有相当大部分是来自行政官员利益的侵剥。
从博弈矩阵解可以看出,委托方和方都有选择走形式,搞花架的利益激励,这应验了经济学教科书中的短期囚犯博弈规则,短期的一次性博弈,委托方和方处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都选择了对自己有利而对别人不利的行为,结果短期均衡解就是对由双方组成的整体最不利的结果[0,0],当然如果是长期的多次博弈则可能双方考虑以后长期共事,就可能达成对整体有利的解[7,7]。
中国的人才流动受社会上美式企业雇佣劳动体制的影响,(③青木昌彦等:《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魏加宁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第115 页。)处于一个非常时期,事业单位管理层的弱势政治,规则制度在利益格局变化调整中的不断变更,加剧了文教卫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高级知识员工的频繁跳槽,使我们目前的事业单位各级委托博弈处于短期博弈规则和结果中,事业单位的制度规则也因此沦落为应付检查和对付利益团体格局变化的形式工具。
2.1.3.领导者与追随者之间的斯塔克勃格非均衡所体现的当权者既德利益的充分体现
领导者者与追随者博弈所体现的领导者多赢的非均衡原则被被各级人运用发挥置顶。斯塔克勃格非均衡解所呈现出的领导者利益大于追随者的利益(④(美国),詹姆斯 M 亨德森,里查德 E 匡特《中级微观经济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67-289页。)决定了事业单位知识人士的仕途理念。只要有机会,官瘾大欲望强的知识人士就要不惜一切代价追求领导岗位。
领导者可以优先体现自己的偏好、意志,从而自身的利益和圈内人士的利益也能最充分的体现,这就象社会上的形式纷繁的会员制,只要你加入了这个团体,成为内部人士或会员,你的行为就被保护,就会沾上领导的光,或者说是“搭上便车”。当然如果这个领导者做官的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对他所在的单位及其员工负责,他又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领导人格魅力,无疑,他的当政和“新政”是对这个单位及其科技人员的赐福;而现实的某些事业单位领导者尤其是普通高校的管理层又有多少是处于对学校的前途及其员工利益的负责呢?或许有的知识专家从政的初始愿望是要把单位办好,但是在目前中国的官本位和西方领导者与追随者博弈格局中的利益显示驱动下,大部分的知识员工当官的原始动机就是“混”体面,利用既得岗位的优先权制造垄断效应,寻求大量正常和非正常的租金。在现有政治体制下,即使原先有良好动机的从政者在这个多数人机制里,其美好愿望也会被漫漫侵没。中国事业单位官员圈内的保护机制受社会上官官相护影响,只要做了官,只要不犯原则上的错误,即便是为非作歹也有可能受到保护。可以说,在中国的某些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就象一个垄断者,众多的教师科研人员因为其分散教研,处于充分竞争地位。如果教研一线人员不能很好的联合,成立各种团体,并成长为优势群起,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层垄断地位和一线教研人员的竞争地位是很不对称的,受损失的只能是一线教研人员。一线人员会为适应各种名目繁多的管理层规则而高强度高负荷劳累工作。久之,当大多数一线人员无法适从朝三暮四的政策规则和完成繁重的岗位任务时,管理层的制度供给和创新便成为POWPOINT式的虚团。
2.2 制度供给虚拟化的宏观基础
虚拟的高校制度供给或创新,在市场的宏观基础方面,是凯恩斯主义的短期均衡思想、机会主义被被各级人淋漓发挥。
凯恩斯主义及政策是政府针对社会上的私人投资和消费不振,利用“货币错觉”和知识信息不对称,消除公众的“傻博”投机,把“陷阱”中的短期流动投机资本转化为投资资本的。这种挤出资本市场泡沫,转虚拟资本为实际产业资本的政府“救市”作为,本身的动机是好的,但是KNS主义者的反博弈政策是采取了政府利用权利垄断效应和公众的信息知识严重不对称的短期均衡手段。(⑤(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姚开建,刘凤良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 130-140页。)
改革开放近30年,中国的以学历教育为中心的教育制度和官员选拔条件,使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大多数有着相对高的学历,他们即使非经济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也在接受各层教育时程度不同的接触过西方经济学,对KNS主义理论和政策及风行之久,其正统地位不受威胁的内奥是有所领悟的,加之国人的“兵不厌诈”从政哲学的古风今道,管理者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走一步,看一步”的制度试验大潮中,也开始在自己的管辖领地无所顾及地实政短期博弈规则和条例。实施过程遇到阻力,利益格局发生变化,或某些需要政策倾斜的群体更多的是管理层形成的“垄断团队”的利益受到稍微损失,制定的政策和规则就需要推倒重来,且为了从程序上让信息绝对下风的一线人员无柄可抓,拿出大量时间让一线员工讨论,走所谓的“民主”程序,而实情是根据领导意图的方案早已成型。
文教卫科技人员毕竟和社会上的蓝领员工不同,他们中的专业凤毛麟角者有许多博览群书,即使非财经类的专业人员,他们的好学,对知识的浓厚兴趣使科技、教研人员能够识别管理者的规则内容和意图,在受到一次戏弄后,他们中的佼佼者的辞职,跳槽或许会引起管理层的重视,他们除了事后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利益方案修正外,更多的是机会主义的投机,KNS的利用工人短期“错觉”的知识信息不对称,于是发展为制造知识信息不对称。管理者不愧为是搞政治的,他们出台的“高水平”的岗位条例,一线教研人员即使倾其所能,有时也很难完成,一线人员以自身的岗位任务为中心,计划努力完成,管理层推陈出新的制度花样是难以再费心机的,于是管理者便利用教专人员的精力分配倾斜,朝三暮四地变更规则,实现一箭双雕的目的:一是获取上级领导对本单位管理制度创新的好评;二是间接实现了对自身有利的方案调整。
3 事业单位制度供给虚拟化的后果
事业单位制度虚拟化、形式化的后果是严重的。它会导致科技一线人员创新细胞的扼杀、奖惩机制的丧失、优秀员工的跳槽继而对社会市场人才需求甚至对教研服务对象的不负责任。
3.1 唯学历的高校教育制度造成优秀教研人员憾退教研阵地
最近教育领域流行着这样的顺口流:“小学老师是爷爷奶奶,中学老师是叔叔阿姨,大学老师是哥哥姐姐。”不知您是否留意到,不少重点高校的老师越来越年轻,而且很难再听到有人被称为“助教”,他们的起步头衔就是“讲师”!
在武汉大学本科创新性人才培养研讨会上,党委书记顾海良教授就引用文首这句话,感慨地说:目前不少高校引进教师一律只招博士,这些按照“本科—硕士—博士”一直读下来的博士毕业生,也只二十八九岁,进校就直接被评为“讲师”,甚至破格提拔为教授。这牺牲了过去存在多年的助教制度,不利于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在过去,一名大学教师在获得“副教授”职称前,一般得有七八年工作经历——先当3年助教,再当5年讲师,然后才有机会获评副教授。这些助教、讲师,是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梯队。遗憾的是,近年来,高校教师学历和学位的制度规则使不少重点高校引进教师“非博士不要”。博士进校任教,不必当助教,导致“助教”逐渐退出高校舞台。 爱岗敬业的教师不再热爱教学研究了。他们辛苦敬业几十年,教学科研不说硕果累累,也是有目共睹的,但他们比不上刚出校门的一个博士,在职称指标限额一定,规则制度倾斜学历的形式化残酷竞争环境中,自尊心强的默默隐退教研阵地,改行到社会中从头做起,可以想象到他们自身的机会成本和社会代价有多大!
3.2 奖惩机制消失,优秀科技员工跳槽加剧劳动市场投机泡沫
调查显示,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打算跳槽的原因,依次为发展机会、收入、住房和职称这4个主要方面,有53.7%的人是因为发展的机会,52.8%的人是因为收入,33.9%的人是因为住房,11.6%的人是因为职称的问题。进一步比较分析发现,40左右的科技员工,将发展机会视为第一位考虑的因素,然后依次是收入、住房和职称,而40岁左右的科技人员跳槽时,第一位考虑的因素仍然是发展机会,其次才是住房福利问题,可见科技工作者对发展机会和自身价值实现的重视。在影响科技人员择业的因素中,是否有良好的发展机会,成为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高学历并高水平的优秀员工的首选,是十分值得认识的。这说明事业单位的科技队伍是一只综合素质优秀的团队,他们对事业单位制度的规范,奖惩机制的科学公正等“软件”要比具有福利保障性质的收入、住房等"硬件"重要,他们需要对专业发展有利、自身努力价值得到兑现的公正竞争环境。
现行事业单位的唯学历、评聘、奖惩等形式化规则,它的生搬硬套、华而不实的虚无性,不可能摆脱事业单位的福利保障优先,激励奖惩不足的劣根性,它只是以制度创新的形式给某些投机分子巧取盘剥提供了美丽的外衣,实际上是对某些无真才实学、图有虚表的既得利益者的一种保护。中国的事业单位的各种福利保障偏高,对扎实敬业的激励不足,这种靠吃大锅饭的更多的保障,减少了对一线员工辛勤的激励,这是对务实勤奋的优秀教研工作努力的讽刺,在自我修养、专业兴趣和努力不仅没有受到经济鼓励和精神嘉奖,相较于对那些既得利益者的保护而言,反而是受到得到嘲弄时,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选择离开,他们流行的语录是“改造不了它,就离开它”。于是,他们中只要身体精力尚具备者就开始了改变自我生存发展环境的流动、迁移,他们需要选择有利于自身价值的实现,自身劳动得到尊重的环境。
中国的劳动力流动市场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伴随着农村过剩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转移,城市下岗职工的加入,到现在各单位的相互挖墙角式的人才竞争,可以说已经够具规模,浩浩荡荡。本来劳动市场由于垮地区、垮行业等因素,造成鱼目混珠、真假人才难以识别。近几年知识分子,高校教研人员,甚至“海归”在社会人流环境、美式雇佣体制影响下,受到单位冷遇的优秀知识分子也纷纷试探性地汇入流动大军,这很有可能加剧劳动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现象,使劳动市场的投机泡沫成份有增无减。
其实,大学作为社会精神文化中心,其使命是传播知识与真理,传承人类先进文明。只要能够培养出一流的人才,解决一流的问题,做出一流的贡献,自然会成为一流的大学。学者贺卫方在接受《大学周刊》采访时,对大学创流运动评价刻薄,但却诛心。他认为这是“虚荣心作怪”,是“某种自卑感到了极端以后出来的一种病态性的自负所导致的一个口号”。他提醒大学各级管理层当转换脑筋,目前高校须直面的不是办世界一流大学,而是“办真正的大学。”
从创“世界一流”,一下跌至办“真正大学”,无疑给一窝蜂而上的大学创流运动泼了盆冷水,也让其很失颜面。但是细分析来,贺教授的话还真在理。何谓大学?大学的本真是什么?如果连这样问题的都没搞清,还是先缓言一流。
朱清时做了10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校长,他对于大学的领悟颇让人深思。刚做校长时他以为大学缺的是发展经费;后来感觉“比经费还重要的是人才”;继而又领悟到“除经费、人才外,还要有硬件设施”;到最后朱校长感慨,“这些东西都有了之后还是不行”,“大学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让大家静下心来读书想问题。”
诚如朱校长所说,大学要发展,资金、人才、硬件等不可或缺;但等有了充裕资金,引进了一流人才,盖起漂亮大楼之后,大学应有的最本真东西——“读书想问题”却缺失了。朱校长从上个世纪末入主中国科大,经历和见证了中国大学的“”发展。他的感悟与其说是反思,毋宁说是自省与自责。近20年来,随着教育产业化,大学规模空前扩大,硬件设施日益完善。但美轮美奂的表象之下,却是教育功利化、世俗化带来的重重危机:大学围绕市场转,正在沦为培养资格、贩卖文凭的场所;学术评价的功利化导致学术泡沫,学术失范、腐败现象丛生;高校的政府化、学生发展的整体划一等,破坏着大学的治学氛围;豪华工程上马,奢侈作风泛滥,大学精神、人文理念在追名逐利中不断流失。凡此乱象,造成形式主义泛滥,浮躁之风盛行,教师难安心做学问,学生无心学知识。
蔡元培先生认为,大学是“研究学问之机关”。大学当让求学者觉悟,教学者自强,进德修养,力矫颓俗,成为“社会之模范、文化之中心”。而要做到这些,首先是要规避干扰,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让“象牙塔”里的公民静下心来,潜心治学;让大学回归“学人之社会”,追求文明进步之精神殿堂。
4.2 重洗高校行政管理团队的牌
现在,人们只要哪里出了问题,就说是机制问题,而机制问题在哪里?我想说是在于管理层的管理理念和能力,这包括相应级别管理者的人格魅力、权威性。领导的任务在于以自身的公众权威性,带领他的行政团队设计出具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规程或制度策略。官员的权威程度不仅仅是在于书本知识积累等学历高低的形式,身经白战的丰富经历和对各种事情的驾御操作能量才是其负众望的根本。据说,中国的各级省部、厅局、处级领导有博士学位的不少于三分之二,现行高校研究院作为培养学历的地方,管理层和高级职称对学历的要求就更甚。我们的博士培养机制,博士贬值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当然真才实学的博士博导也很多,在这里我是说由于“水货现象”的充斥,博士队伍已鱼目混珠,所以“任人唯学历”的管理者选拔条件是非科学的,美国总统布什在耶鲁大学时学习成绩很一般,他能连任美国总统,使芸芸众生望尘莫及,如其说是他的家族势力影响,不如说是他的个性魅力和丰富人生经历积累。
中国多年“学而优则仕”理念根深蒂固,莘莘学子读书为了“仕途”。做官为了什么?很多高学历追求者是为了改变自身现状,为了将来活得体面,这种浓厚的自我功利主义色彩决定了我国事业单位现有福利制度规则的团体倾斜性,规则制定者的这种“唯我”动机也一定程度导致事业单位各种福利制度规则的不公正性,从而失去制度规则的有效性。如果这个管理者的“官瘾”非常强烈,除了博士等高学历而自己又没什么让人值得信服的东西,那么他的“官”路一定很艰辛,先要“跑官”,付出各种代价,主要是经济上的“供租”,占据了相应的“官”位后,以权利压制他人的现象就会更加突出,这应验了经济学上的偏好非理性者的无差异曲线,是凹向原点的,就是说除了“官欲”,对别的事情的欲望需求是很少的,“官需”随着权利的上升会对别的事物的欲望需求代替能力越来越大。制度规则的扭曲性会越发不可收拾,只要这个当权者在位,这种扭曲的规则就不会得到矫正,等到一线员工,尤其是优秀员工的流失引起严重后果的时候,也就是到了下一轮以某种貌似合理程序重新洗牌的时候了。(⑦王少梅:《福利制度演进的博弈分析》,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年5月,第258-267页。)
这里,笔者期盼每4年一轮的职位竞选不能再走程序,上层管理者应当吸取古往今来的历史经验教训,不任人唯亲,不唯学历是起码的择优准则,以服务基层、一线的累计年功多寡为领导选拔准则代替现行的不拘一格的明星用人制度。风行一时的各级部委博士“童子军团”,他们制定规则、政策只能是从书本和过去的成功经验中寻找,可以想象,这种脱离实际基层的花样文章到底对当地或本部门的实际运作有多少指导意义。事实上,现实中从基层提拔起来的领导,他们的政治规则,处理问题的手段能力更具实效性。近些年,中国的“仕途经济”中的唯“学历”、崇“海派”趋势有所下降,实践中人们越发认识到“土生土长”的国内势力派更具亲和力感召力,高校作为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人才的地方,管理团队中的“一把手”,如果不是从扎实服务于所管辖领地的实际历练者选拔,而是“天降大任”于一个外部引进“人才”,或把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所谓“少壮派”推上“塔峰”,不仅会对这个专业或二级单位带来各种盲目和混乱,使很多老师无所适从,而且对他自身的发展也不利,如果博士、专家是名副其实的,那他们可能是某个专业领域“高手”,而管理组织方面,他们就不见得必定会有什么作为。
改变现行事业单位行政团队的级别位置遴选条例是摆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复杂工程。事业单位的的教学科研等是一线人员具体作为,一线员工在制定各种教学科研等规章条例上也最具发言权,所以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由一线的员工来讨论、提案并生成。作为制度规则制定者的各级分院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行政团队,应当由本部门本分院的一线员工通过公正竞争程序产生。至于具体的竞争条件可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权威领导协商,交由一线人员讨论定案。其中的主要原则是:竞争领导的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对单位对别人负责,并且要有能力负责。鄙视“出人头地”、“穷人要翻身”的自我意识。尽最大可能的把那些既有高学历,又具经济基础、业务素质、政治修养、处世涵养的厚道人士选到相应管理岗位,让敬业人士安心专业兴趣,刁钻之流心服口服。
4.3 各种制度安排当体现其本身的规范、稳定性
创新,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无疑,科技创新,方法创新是推动后工业社会文明的原动力,但规则、制度、政策就不应当提倡不断创新。如果说资本市场泡沫与金融制度创新品种、金融衍生品种有一定关系的话,那么高校作培养人力资本的场所,它比资本市场更具稳定性,它的制度规则条例也更应具相对长久性。工业产品和服务为适应人民的丰富多样的文化生活,推陈出新是可取的,它刺激了人们的视野,激活公众的细胞,使人们的生活鲜活缤彩。高校的教学科研等考核制度毕竟和五彩缤纷的商品不同,它的需求方和供给方都是管理者,教师研究人员只是受他的约束,人们大都不喜欢约束,喜欢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但人们习惯了某种约束,要马上改变就需要一个过程,何况文教卫事业单位的产品是人和科研成果,这毕竟和商业产品不同,要培养优秀的学生,攻克顽症,作出优秀的课题和文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事业单位的教学、方案、科研规则等政策性的制度要相对稳定,就是说,周期要长一些,象现在各高校所谓的帕累托改进结果的的年度教学科研量考核,就不如不改进,它打乱了教师过去的计划,增加了教师对教学科研的浮躁情绪,使教学科研投机泡沫成份增多。一线教师的精力一大部分用在了校方管理者的应急对付上,教师适应朝思暮变制度的成本太大,使教学科研质量无法保证。
制度不适合经常变更,尤其是以生产特殊产品的高校科研院所的制度更不适合经常调整。当然制度规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移风易俗、制度改进在某些内在东西异化成熟期到来的时候,适时的改变某些陈规陋习也是必须的。只是作为制度的某些规则、政策不能凭长官意志或应少数既得利益者的呼声随意改变。如果把制度的适当稳定和制度的应时改进作为两中制度进化产品,那么规则制度产品对消费者的需求均衡影响同经济学上的任意消费者对任意两种商品的需求均衡原理一样,均衡的制度产品供给是对消费者的最佳服务。高校的规则制度也一样,它需要在创新和稳定中寻找一个平衡的制度供给。现行的中国高校制度规则帕累托改进太多,稳定对改进的边际替代率要高,说明稳定的边际效用要大于改进创新,因此需要纠错机制来纠正现行的朝三暮四的规则改革创新,按照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重构规范透明的规则制度,诸如,在领导团队的组建上,作为对国家对社会负责的高级层校方领导的选拔规则条件上,是不是把“摈弃包括KNS主义在内的各种短期效应、兵不厌诈的思想意识”放在突出条件中?委托者更应该强于者,这不仅局限在学历等形式方面,更重要的是管理层的除了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别无负责上,象香港总督董建华等领导者,他们的真正富有,从物质上到精神上的富裕,使他们除了对他们的公众负责以外,别无他求。一旦公正效率的校领导团队形成,规章制度的科学规范就有了着落,科学的公正的规则条例在实施过程中的顺利,是它能够成为约束员工的最好佐证,它也就成为衡量各种员工作为的真正尺度,从而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制度的稳定性也就随之保证。
4.4 填补惩罚机制设计的空缺并落实到位
现行的高校规则制度,对于激励机制的设计方案很多,也一般兑现,但对于惩罚机制的设计很少或没有,这弊端上面已经讨论过。奖惩机制的设计和实施的奏效关键在于惩罚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并到位。学校的教学、科研团队也好,规则也罢,能落到实处才能显示规则的效应。我呼吁,一旦规范的制度建立,对于没有完成各种任务的当事者要惩罚,对于弄虚作假者要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袒护弄虚作假的,中饱私利者更要追求其责任,惩罚的重度体现要充分。
摘要: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人民币只有首先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实现跨境结算,并且逐步扩大结算范围才能最终完成人民币国际化的目标。目前,95%以上的中越边境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因此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文章通过对中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经济基础和效益的分析,得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以促进边贸发展为中心,推进人民币结算进程乃至实现货币的区域化;第二,完善边境贸易管理政策;第三,建立完善的人民币跨境流动检测体系。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经济效益
当美债危机、欧债危机揭示了美元特权以及欧元解体的风险之后,国际货币体系格局将面临新一轮的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币汇率的持续稳定,以及中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中表现出的高度责任感,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大大提高。在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人民币被作为交易计价货币和支付结算手段,广泛流通和使用。在越南,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贸易占到了95%以上,人民币被誉为最受欢迎的货币;在缅甸和尼泊尔,人民币成为两国的官方储备
货币。
2010年6月22日央行等六部门《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由上海市和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四城市扩至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同时境外结算地由港澳、东盟地区扩至所有国家和地区。目前,中越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经济基础已具备,双方实行人民币结算的经济效益客观,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程对人民币的国际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中越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经济基础
(一)跨境人民币国际结算在越南起步早,发展快
从1995年开始,广西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陆续与越南有关银行建立了结算合作关系,与越方银行互设本币结算账户,而且越南多家企业在广西边境地区银行开立了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同时广西五个边境陆路一类口岸所在县(市)均开通了银行边贸结算业务。1996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广宁分行签订边贸结算协议,农行东兴支行成为广西第一家开办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商业
银行。
目前,广西与越南边贸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比例为80%。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以来广西与越南边贸人民币结算额累计达1200多亿元,其中2008年边贸人民币结算额为220亿元,占当年全国各口岸边贸结算银行办理的边贸人民币结算额的60%以上。以位于中越边境的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东兴支行为例,1997年边贸结算业务量为2904万元人民,而2008年仅前10月份,就飙升至56.67亿元人民币。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越南芒街市及广西东兴市从事金融、边贸、旅游行业的问卷调查表明:中越边境地区边贸及旅游、投资等领域95%以上使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作为支付和结算货币在越南己被普遍接受。
(二)中越双边贸易规模逐年递增,贸易占比趋于平稳
广西和越南边境贸易规模可通过双边边境贸易额来体现。广西和越南边境贸易总额从1995年的3.2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39.8亿美元,15年间增长了12.4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22.3%,广西和越南贸易的贸易额占广西外贸总额从10%增加到了28%。
(三)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美元结算的负面效应增大
随着近几年美元的持续走软,美元结算的负面效应逐渐凸显。2005~2011年,中国对美元的官方汇率持续下降,即人民币相对美元不断升值。这种形势下,美元结算的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美元结算增加了贸易双方的汇率风险,以中国出口企业为例,贸易合同通常以美元计价结算,签订贸易合同与交付产品之间通常存在时滞,这期间美元若发生贬值将造成企业利益受损;二是美元币值不稳定,主要以美元计价结算的出口企业通常通过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这无疑增加了出口成本,降低了企业经济收益;三是美元持续贬值造成各国的美元外汇储备不断缩水,这是美元结算情况下贸易顺差国的另一种经济损失。与美元不同,人民币近几年却走上了一条持续升值的道路,中国与越南选择人民币为贸易结算货币能有效规避美元带来的汇率风险,也能降低美元结算所增加的贸易成本及外汇储备的损失。
二、中越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经济效益
(一)中越双边的经济互补效应
随着中越双边贸易的迅速发展,到2008年,中国已成为越南的第一出口大国同时也是越南的第三大进口国。2009年越南从广西进口的家用电器、木制品及家具、化工建材、机械设备等总额达到88.09亿元,占整个进口产品比例的46.51%。从1995年开始,工业品的出口一直处于贸易顺差,到2009年为止广西工业品的贸易顺差额达到了39.62亿元。而农副土特产品的出口情况则相反,从1999年开始处于贸易逆差,到2009年为止贸易逆差最大达到了38.45亿元。
(二)中越边境旅游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中越两国在经贸方面的进一步合作和交流,两国的边境旅游也中越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我国广西与越南的边境线长达1020公里,边境旅游资源的丰富多样性,两国绮丽神秘的自然风光及边境口岸商贾云集的盛况吸引着众多游客。尤其是一年一度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更推动了广西—越南旅游合作进一步发展。越南已成为广西在东盟的第一大客源国,2011年一季度越南到广西旅游人数达到7.11万次,同比增长34.3%。
以凭祥为例,自中越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开通后,凭祥抓住机遇,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外宣传促销活动,并先后到南宁、广州、重庆等地进行宣传推介,打出了凭祥边境旅游的名声,凭祥市接待异地办证赴越旅游人数获得重大突破。据统计,自2009年3月凭祥在我国各边境口岸中率先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以来,办理《中越边境出入境通行证》赴越南旅游的游客达1.5万人次左右。目前,凭祥市共有10家旅行社具备友谊关口岸边境旅游组团资质。
当我们读完鲁迅先生写的《祝福》时,心中恐怕都会有一个困惑,祥林嫂到底是怎么死的?小说在短工和“我”的对话中是这样说的“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而这个“穷死”就留给了我们无限的琢磨的空间。想要搞清楚问题,我们还需从头来看看。
一、我们首先分析一下祥林嫂为什么会再到鲁镇做工
在当代社会中,一个女性即使离婚都可以分得一些财产,更别说继承遗产了。而祥林嫂和贺老六结婚时住的房子在贺老六死后却被她的大伯子收走了。为何?因为封建礼教之中的“三从四德”要求女子“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而祥林嫂不仅死了丈夫,还死了儿子阿毛,只剩了一个光身的女性的她根本没有权利去继承任何财产。在这样一个男权社会社会中,本属于自己的房子,却被大伯子收走,这在世人的眼中看来反而是正常的,是合情合理的。不禁让我们为祥林嫂打抱不平,愤愤不已!
我们假设一下,如果祥林嫂有个房子,然后或者有点田地务农,或者养蚕织线,都足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了,她还用得着再去鲁四老爷家里帮佣吗?而她现在一无所有,那么失去经济基础的祥林嫂就只能靠重新做工维持生计了。
二、我们分析一下既然留下来了,祥林嫂为什么没能在鲁四老爷家里留得长久,很快就“穷死”了。事情是怎么出现转折的呢
我们看到再到鲁镇时,祥林嫂看起来相比较以前太清闲了。而太清闲只会让她更有空去回忆痛苦。再到鲁镇后,祥林嫂在祭祀之时想照旧的分配酒杯和筷子都被四婶阻止了。到头来,一天可做的事情是不过坐在灶下烧火。太清闲,让祥林嫂有更多的时间加深痛苦的回忆,更加的难以忘怀。
统治阶级又不可能容忍一个太过清闲的人。当祥林嫂已无半点伶俐可言,鲁四老爷他们自然也就不会再把祥林嫂留下了。
也许,我们有人会想,那时社会上,鲁镇就至少连一个有善心,有同情心的人都没有吗?我们当代社会还经常会出现一些“活雷锋”,而那时真的就连一个也没有吗?
如果说四婶是因为不能接受一个已无半点伶俐劲儿的佣工的话,那么深受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毒害的人们又怎么可能接受祥林嫂再次失节的事实。怪不得,当祥林嫂被卖改嫁时会闹得满城沸反盈天。当中奇了怪的地方既不是祥林嫂是由她的婆婆强行卖掉的事,也不是推荐祥林嫂来鲁四老爷家做工的中人卫老婆子又合伙劫她去的事。而是因为祥林嫂新寡再嫁。所以,即使祥林嫂后来沦为乞丐,也不会有人对她有真正的同情与怜悯。
三、看现当代妇女解放运动中经济基础的重要性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在作品《玩偶之家》中塑造了一个温柔善良,而最终觉醒离家出走的女性娜拉。女主人公娜拉为了替丈夫治病,伪造父亲的签名向人借钱。8年后,刚当上银行经理的丈夫海尔茂决定解雇银行职员柯洛克斯泰,而柯洛克斯泰正是当年的债主,债主写信给海尔茂发出威胁。海尔茂知道后,深怕此事影响其前程和名誉,怒斥娜拉是“撒谎的下贱女人”,坏了他“一生的幸福”。当债主在娜拉的女友林丹太太(柯洛克斯泰的旧情人)的感化下主动退回借据后,海尔茂又对妻子装出一副笑脸,称她是自己的“小鸟儿”、“小宝贝”,宣称自己已经“宽恕”了妻子。但娜拉已看透了海尔茂的极端自私和虚伪,认识到自己只不过是他的玩偶,不再信任他,果断勇敢地离开了这个“玩偶之家”。
事实上,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娜拉在出走之后,怎样养活自己,怎样才能使妇女获得真正的解放,易卜生并不清楚。他在剧中只是提出了问题,并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道路。剧中主人公娜拉摔门离家而去的结尾,让我们既为娜拉高兴,又为她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