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1 05: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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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
学校教育离不开家长的配合,要想让家长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就得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理念和教育形式。为了促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就要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在学期开始,可以通过各班主任把学校的有关规定、班级教学计划及学校的活动安排通过网络或书面材料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征求家长的意见,这样不仅可以使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活动有所了解,还可以抽出时间协助和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学校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召开家长会、主题教育活动、亲子活动,也可定期组织家长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学生特长展示评比活动等。这样不仅使家长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孩子,还可以使家长们互相交流教育孩子的方法,感受家校教育的协作力量,多数家长都会乐于参加。通过这种教育活动,家长们会认识到,孩子的成长是学校、家庭、教师、家长共同的责任,只有在思想观念上与学校保持一致,在行动上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孩子才会有全面的发展。
二、建立家长学校,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念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在孩子的一生中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教育,也会通过书籍、网络学习一些家庭教育理论。因此,学校可以建立家长学校,请专家来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念。
(一)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
要有好的家庭教育,就要营造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一个完美的家庭,一种和睦的家庭气氛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父母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对孩子要有思想上和生活上的关怀,每天抽出时间与孩子进行交流,有利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如家长和孩子可以像朋友一样将自己的工作趣事和学习经验与孩子交流,加以正确引导,可以达到激励的目的;同时也可以引导孩子谈谈自己在学习上的成功和困惑,相互鼓励,得到孩子的理解、信任与配合,让他们感到心理上的满足,从而使他们健康成长。社会生活需要新一代人具有民主平等、自立自强的意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二)要有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环境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家长既要为孩子提供生活必需的物质条件,为孩子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又得为孩子提供丰富的精神养料。如有的家长热情好客,兴趣广泛,经常请朋友在家中小聚,但为了孩子,应适量为孩子着想,安排次数不应太密或换一个场所,时间不宜过久,特别是有的家长经常和朋友聚在家中打牌、打麻将,对孩子的学习影响特别大,此类家长应注意留给孩子一些学习、休息的时间和空间。再有父母是孩子最为依赖、最为信任的人,如果父母之间经常吵架不和,势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负担和影响;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三)把握正确的教育观点和策略
家长要增强自身道德修养,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各方面的知识,为孩子作表率。一味的关心、爱护孩子并不等于会教育孩子。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家长不仅要有广泛的知识,还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家长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和引导一定要抓住正确的时机,把握正确的方向。一些家长为了孩子能掌握更多的本领不惜重金聘请家庭教师或者送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可谓是用心良苦,但这些是不是孩子所需要和喜欢的,这些都需要教师加以指导,根据孩子的特点而选择,使之真正做到学习有用的,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知识。教育孩子还要善于运用鼓励和表扬,灵活运用批评。家长要避免打骂孩子,要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并给予他自信,给予他一点成就感。让孩子愿意学习、想学习,学得开心、学得轻松。如:一次我在辅导自己在上小学的孩子完成生字练习时,发现他写字不专心,动作慢,且字写得也不工整。我就耐心地教给他如何写,当他再写完一个字时,及时给予充分肯定:写得好看多了,有进步,接着再激励他要是能写得快些就更好,果然小家伙很快地把练习写完了。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家校结合的作用,我们在教育中要加强家校之间的密切配合,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优势互补,架起家庭和学校沟通的桥梁,为我们的基础教育提供有利条件,使我们的学生得到全面而健康的发展。
作者:刘建文 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小学
一、调查过程
1.调查对象
宁夏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八年级198名学生家长。
2.调查方法
第一,开放式问卷调查。给家长下发关于“家长教育行为自测”的问卷,问卷共涉及家庭教育中14个教育特性(沟通性、自由性、和蔼性、独立性、放手性、平等性、爱护性、关怀性、鼓励性、亲密性、责任性、期待性、管理性、照顾性)共56个问题,请家长如实填写。第二,家访访谈法。随机走访若干名学生家庭,请家长谈谈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和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举办三次家庭教育讲座,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
二、调查结果
问卷调查发现,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家长与孩子之间缺乏沟通这一特性共涉及家庭教育中的4个问题,调查显示,只有27%的家长与孩子有较好的沟通。许多家长不了解孩子的心理想法和心里话。
2.家庭教育中缺乏民主气氛从家庭教育中的平等性来看,调查显示这一方面做得好的家长只有20%,有28%的家长做得很差。
3.家长教育管理不严调查涉及家庭教育中管理性方面的4个问题,调查显示,只有21%的家长对孩子管理较严,有14%的家长对孩子不管不问。
三、原因分析
1.父母教育观念和孩子生存观的矛盾
被调查家长多数出生在20世纪60年代,而他们的孩子大多出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孩子的生活观与父母的教育观存在很大的代沟,父母这一代人吃过许多苦,对来之不易的好生活倍加珍惜,而他们的子女一出生就生活在安逸幸福的家庭环境中,从小就养尊处优,没受过任何挫折。因此,对父母的以身说教置之不理,对父母的艰辛创业不感兴趣,因而许多父母对待家庭教育束手无策。这种情况在家长问卷调查中占多数,许多家长并不是自身素质差,而是因为两代人之间的价值观不同,使家庭教育一波三折。再加上许多家长缺乏耐心,使家庭教育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家庭教育观念陈旧
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懂一些家庭教育的常识,但观念陈旧,不适应孩子这一代人的实际情况。教育的核心是教会孩子如何做人,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子女提出过高的要求总是设法满足,当要求不能达到时,家长便对孩子进行粗暴的教育,使孩子心灵受到扭曲。
3.家长缺乏表率作用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许多家长不从自身找原因,使家庭教育苍白无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引导家长以良好的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可见,家长的表率作用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可是有的家长只知做统帅,不知做表率,他们的不良习惯被孩子从小模仿。孩子说谎、自私、不守信用、不尊重他人等不良习惯,大多是家长对孩子的不良影响。王夫之有一句名言:“欲明人者,先自明。”家长若想成为子女的表率,应不断提高自己,多学习、勤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
4.缺乏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关注
每个家长都很关注孩子的健康,但是,许多家长关心的焦点通常集中在孩子的身体健康上,对孩子出现的一些问题如胆怯、懦弱、孤僻、任性抑郁等心理现象,许多家长却很少关注。这些家长对健康的理解只是片面的,他们只重视孩子的身体健康,而忽略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其不知心理健康对孩子个性发展和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性。
四、应对措施
1.建立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
德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搞好学校德育,就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形成三位一体的育人合力,才能使德育不仅充满校园,而且延伸到家庭、社会,才能真正发挥德育的社会功能。我校在重点抓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同时,通过建立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好家长评选、召开各种形式的家长会、教子经验交流会、家长开放周等形式培训家长,并邀请社区也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活动中,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社会的紧密联系与配合。还专门聘请了由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心理健康巡回演讲团知心姐姐杂志社的主编范凌云老师,为家长做了“关注孩子的心灵成长”的心理讲座,指导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成长,为孩子的成长均衡各种“营养”,关注孩子的心灵健康成长。让家长了解到孩子的心灵成长同样需要均衡的营养。
2.开好家长会
家长会是对家长进行集体工作的方式。我校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召开两次全体家长会议,家长会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家长如何搞好家庭教育,树立新的家庭教育理念,并配合学校搞好学校教育,因为学校、家庭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3.做好家访工作
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个别家访,和家长交换意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学生进行一致的教育,使家长积极配合教师搞好家庭教育,在家访中,教师向家长反映情况,如学生的在校表现,反映学校的主要教育活动,班级教育工作计划等,给家长提出建议,帮助指导家长并和家长共同研究,统一要求,配合学校的教育。在家访中,教师虚心和家长共同商讨有关的教育问题,耐心地给家长讲道理,指导家长正确的处理家庭教育的有关问题。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我校教师走访学生家庭50多人次,接待家长校访200多人次以上。
4.家长要勤于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
第一,在生活小事中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意识。父母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存方式对孩子的影响是很重要的。怎样待人接物、与人交谈,甚至打电话的语气、做事的方法这些日常生活的小事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产生较大影响,对孩子在今后的成长以及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中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父母在家庭里就要创造一种和谐的氛围,用他们的言行来感染和教育孩子。第二,要赏识自己的孩子,提高孩子的自信心。现在大多数家庭教育孩子总是习惯批评孩子、指责孩子、抱怨孩子,不断找孩子的缺点,抓住缺点不放,久而久之就会使孩子产生反感,产生抵触情绪,孩子自信心越来越少。心理学研究表明,经常取得成功的人自信心比较强,屡屡遭受失败和挫折的人容易产生自卑感,而赏识教育恰恰相反,经常受到表扬和鼓励的孩子,有利于增强孩子自信心。懂得科学教育的家长,总是能根据孩子的优势和长处为孩子创造成功的机会,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成功的快乐。第三,正确对待孩子的厌学。
学生厌学既有学校和社会的原因,也有家长的原因,爱之愈切、责之愈深。家庭环境与孩子成长息息相关,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家长和教师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就是督促孩子苦学成才,他们把对孩子的爱表现为把读书当成孩子生活的全部内容和评价孩子的唯一尺度。因此,过高的期望值,无休止的攀比、唠叨、批评、责罚,使孩子生活变得枯燥无味,逐渐在心理上产生厌学的情绪。作为父母,要正确对待孩子的学习,不能只追求“自古华山一条道”,应看到“条条大道通罗马”。面对厌学的孩子,家长要改变对子女学习所持的态度,要讲究教育艺术,对孩子的期望值不能过高,要求也不能过严,要与孩子的接受能力和心理发展水平相适应,纠正在教育子女问题上的不正确认识,积极鼓励孩子树立雄心壮志,做到正视现实、情绪乐观、心胸开阔、善于交际、自我调节,从而达到优化心理素质的目的,这对激发孩子的学习有重要作用。第四,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根说过:“习惯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此,人自幼就应通过完美的教育去建立一种好的学习习惯。”中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教育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由此可见,培养良好习惯的意义重大。在家庭教育中作为父母应着重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如要养成自觉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学习的习惯;要养成专心致志的学习习惯;要养成高效率的学习习惯;要养成先预习后听讲、先复习后作业的习惯;要养成独立完成作业,不半途而废、不依赖家长的学习习惯;要养成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按规范化要求行事的学习习惯等。孩子最善于模仿成年人的习惯,家长的行为习惯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家长希望在孩子身上培养一种良好的习惯,那么,应首先在自己身上形成这种良好的习惯。
五、“当代家长”实验研究带给我们的思考
通过“当代家长”教育实验研究,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家庭教育的确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家庭教育决定着人生的起点,影响着人生的轨迹。家庭教育的成功就是国民教育的成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是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学校教育如果没有家庭教育的配合,我们的一切教育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是抓学生共性的教育,而家庭教育是抓学生个性的教育,不拘形式、方法灵活,是孩子成长的快乐园地,因此,一个成功学生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家庭。
作者:蒋鸿 单位:宁夏石嘴山市第二中学
一、首先要解决的是对孩子的期望
《指南》在“期望”的前面加上一个词:“合理”。什么是合理?能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即为合理;能发现并尊重幼儿发展得个体差异,支持和引导幼儿从原有的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即为合理。目前,在应试教育主宰之下的中国教育大氛围中,高考指挥棒的强势权威竟覆盖幼儿教育的层面上了,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把“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片面的话转化为拔苗助长,在家,提前交幼儿认字、书写、做算数;在幼儿园,要求老师也如此教学;母语尚在打基础,又在搞什么“双语”教育……做这一切事情时,是否充分尊重和保护了孩子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一旦方法失当,一旦压力过大,让孩子从小就厌学了,岂不是得不偿失?况且,“神童”传奇中成神的孩子有几何?还是让我们沉下心来,不要再孩子身上延续自己的理想,不要置孩子的天性于不顾,本着真爱让孩子循序渐进地发展成长吧。
二、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对孩子游戏的漠视
孩子的天性是爱玩。他们在玩中去感知、去探索、去发现和获取。这里,好奇与求知欲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满足孩子无尽的好奇就是无痕迹地激发了他们求知的兴趣。可是,一些家长从幼儿园里接到孩子问的话并不是“你今天玩了什么”,也不理解甚至瞧不起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家里,以为给孩子买了几样玩具就可以了,从没有耐心陪孩子一起玩,丧失了观察、了解孩子以及与孩子沟通的良好时机,也放弃了培养孩子合作能力及社会性人际关系的时机。至于领孩子去郊外,去欣赏高山大川,更是难得,有时去了,孩子玩孩子的,大人玩大人的,各不相干。这里有一个信号特别值得提及,就是孩子们迷恋电视,大一点的开始对网络游戏感兴趣,家长只要一迁就,孩子们更不愿意去户外了。孩子们的游戏,家长到了必须关注和研究的时候了。
三、第三个问题是,对孩子的包办代替太多了
目前,家长对孩子的关爱成了溺爱,“时时处处是关爱”看起来很温暖,但是,正确的态度应是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现在,家长们往往包揽了本该由孩子们自理的内容,自理尚且不给机会,又何谈领孩子探险,培养自我保护的能力?何谈英雄主义精神的历练?如果我们单方面这样做尚可理解,还苛求幼儿园关照孩子的一切生活细节,更不允许一点点微小的难以避免的伤痛发生。孩子长大了,我们又反过来抱怨孩子依赖性太强,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差,责任,又在谁呢?
四、第四个问题是,家庭阅读氛围的淡薄
说不关心孩子的阅读,那是冤枉的,我们都希望孩子知书达理,希望孩子手不释卷,希望孩子成才。但是,有为数不少的家庭并没有培养孩子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的氛围。首先,看看我们的家装,华丽则华丽,那么,是否有一间安静明亮的书房?书房里是否有足够的藏书?藏书中是否有足够的儿童阅读作品?每天,你是否有一定的阅读时间?亲朋好友在一起,你是否和大家在谈论阅读的体会?凡此种种,都值得我们思考。孩子的阅读习惯,不是我们要求他们就能形成,这要靠氛围,靠引导,靠榜样的潜移默化。
作者:方柏芦 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机关幼儿园
一、开设家长课堂,让家长先学起来
要让家长在家中辅导幼儿练习国际象棋,前提条件是家长能够了解国际象棋,并且能够对弈。因此,我们在对幼儿开课之前,先要对家长“开课”。
1.请国际象棋老师对家长进行知识讲座,使家长了解幼儿学习国际象棋的好处;学校实施国际象棋教育的方式、方法;国际象棋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国际象棋教学的时间、地点等;以及需要家长在幼儿国际象棋启蒙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要发挥的作用。
2.给家长上课。对家长进行国际象棋普及,使家长参与到国际象棋的学习中。并且提前把要给幼儿讲述的知识点讲述给家长,让家长可以在家辅导幼儿的国际象棋学习。
3.将此方法保持下去,在每一批幼儿学习之前,对家长进行知识讲座和上课活动,使国际象棋教育真正做到家园共育。
二、让家长进入课堂,与幼儿共同学习
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家长进入到课堂中。
(1)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
(2)可以同幼儿共同学习,也可以提高自己的水平。
(3)还可以对老师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邀请家长参加幼儿园教学活动汇报和特色活动展示,把我们一个阶段的教学成果展示给家长,接受家长的检验。
三、把“作业”带回家,引导家长在家辅导幼儿学习
每一次课结束之后,都要通过短信或者纸条的方式,及时告知本次课幼儿所学的内容,以及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状态和幼儿的学习效果。然后根据幼儿的学习情况以及学习内容,给家长布置“作业”,让家长辅导幼儿对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行巩固和提高。
四、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幼儿实战对弈
当幼儿学习一个阶段后,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时幼儿需要找更多的对手进行实战对弈,从而可以加强幼儿对国际象棋运动的理解以及自身的实战能力。幼儿一直和伙伴、老师对弈、同家长下棋,久而久之会使幼儿对下棋失去兴趣。由于面对熟悉的伙伴、老师或家长,幼儿可能会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这时,家长可以很好地利用互联网平台,让幼儿能够和更多的人进行切磋。在这个过程中,家长首先要控制幼儿的下棋时间,这有利于保护幼儿的眼睛。同时无论输赢,对幼儿要以鼓励为主,不要打击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五、及时沟通,阶段总结,反馈幼儿学习情况
每天幼儿来园或者离园时,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时间,与家长就幼儿国际象棋的学习情况进行反馈和沟通。老师将幼儿在学校里的学习情况反馈给家长,包括幼儿的学习状态、是否感兴趣、学习的效果、学习水平等。家长也可以将幼儿在家中的学习情况告诉老师,如,在家中学习的时间长短、是否主动去学习等。这样老师和家长通过及时沟通,可以就幼儿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国际象棋启蒙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许多方法,需要付出许多努力,同时更加需要家长的支持和帮助。我相信,通过家园共育,幼儿学习国际象棋会对自己以后的身心发展有巨大的帮助。
作者:姚龙妹 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湖花园小学附属幼儿园
一、我国当前幼儿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一)缺乏正确的儿童观,儿童还不被作为独立的个体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权威型家长和家长制的作风受到了推崇,在进行家庭教育的过程中,以父母或是家长的想法来对儿童进行教育,以此来达到高教育的目标,这也使孩子成为家长意愿的替代品、孩子体现的是家长的自身愿望、孩子教育的结构成为了家长强制出的产品,这也是最为传统的亲子观。就现在而言,现代的家庭教育观念中的和谐、民主、平等的亲子观念也逐渐形成。虽然传统的家长制家庭教育观念也逐渐的消失了,当先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平等、和谐的亲子观念,但是很多幼儿家长的儿童观尚不完善,认为儿童还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二)幼儿家长对有些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到
传统的教育观念中,普遍运用的教育方法是灌输式、教育目标也不是子女的实际想法,教育的内容也重智轻德,对于这些来说,现代的教育观将教育非万能论作为基础,对教育的有效性、教育的原则、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之间的作用更加的重视,在对教育方法、教育任务、教育目标进行设立的过程中,也更加的突出了以儿童为本、以儿童的健康发展为本这些理念。出了幼儿在教育观形成的时期所能表现出积极的倾向之外,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观,所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三)幼儿家长对家庭教育观念的全面性认识不深
儿童观与儿童发展观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彼此之间互为基础。儿童观必须要在对儿童的本质特点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对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遵循以儿童为本的基本原则,坚持将对儿童的发展进行有效地促进为原则作为基础来形成的。儿童发展观要将儿童观作为基础,还必须要满足三个要求:第一,对儿童的发展主体性尊重并且承认;第二,对儿童的发展潜能尊重并承认;第三,对儿童的发展差异性尊重并承认。在我国传统家庭教育观念中,受到一些错误儿童观的影响,儿童发展观就容易变为以家长的愿望为基础,以家长的意愿为主体。
二、对我国当前幼儿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进行有效的改善
当前,对家长的教育观念进行引导的主要力量并不是专业的机构,而是图书出版商以及电视传媒。必须要承认的是,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图书以及电视节目对我国家长的教育观念进行改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想要对家长的教育观念进行正确的培养只依靠这两种力量的作用是不可能完成的,主要的原因就是下面两个方面,第一个原因就是家长在对图书的选择上以及收看电视节目上存在非常明显的随意性和随机性,无法为家长提供系统、稳定的指导;第二个原因是因为家庭教育的图书市场中出版商有较大的差异,虽然有一部分家庭教育的指导产品质量较高,但是仍然存在一部分不科学、观点较为偏激的读物,这些读物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所以说,相关的机构必须要进行恰当的引导。
(一)构建国家级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当前,我国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的结构主要以妇联组织以及部分专业的学会为中心,对各种资源并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政府需要对学术资源、行政力量以及资金资源进行有效的组织,进行协同同坐,构建一个中国的家庭教育指导的权威性机构,主要负责对全国的亲子教育方案进行推行、研发、指导以及评估,以此来对亲子教育的实践工作进行引导。
(二)对图书和电视等传媒子单元进行规范和引导
当前,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学习的主要方式仍然还是要通过报纸、图书以及电视。所以,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使得传统媒体对亲子教育方面的内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进行有效的提高,对网络等现代化的媒体进行充分的利用,以此来使亲子教育的受众面和覆盖面都得到提升。
(三)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教育课程
幼儿园是对家长培训活动进行开展的另一个渠道。当前,幼儿园由于受到自身资源的限制,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时候对外部的资源过度的依赖,也就是对校外的专家依赖过大。幼儿园由于对一些专家教授进行邀请过于的重视,而进行家庭教育活动所讲的主体也是由这些专家和教育随意决定的,这也就导致了学校全部家长的教育内容随意性较强,没有自主性、计划性以及系统性。为了使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系统性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就必须要将幼儿园中具有实际经验的教师作为教育的主体,将外部专家作为顾问进行指导,让外部专家能够给予主讲教师一定帮助,让教师能够对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的进行完善,建设出亲子教育的体系。
三、结语
家庭教育观念在当前是一个新的概念,具有非常明显的时代性特点,对儿童的发展来说,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对其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家庭教育观念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同时提出了对家庭教育观念进行更新和改善的具体方法,希望能够为日后的研究提供一些帮助。
作者:骆秀丰 单位:广东惠州市桥东中心幼儿园
当“中国狼爸”“三天一顿打,三个孩子上北大”的口号吵得沸沸扬扬之时,整个社会再次将目光集中在教育界上。作为一名幼儿教育工作者,此时我心底轻轻响起的却是“爱我你就陪陪我,爱我你就夸夸我,爱我你就亲亲我,爱我你就抱抱我”稚嫩的童声。几年前,当“赏识教育”的思想异军突起时,父母们、老师们频频点头,反思自己的养育、教育行为,发现我们在与孩子相处时,要求相对严格了,角色定位相对死板了,我们对孩子说话的方式相对简单了……意识到后,我们从真爱出发,表扬、鼓励、包容孩子们,让他们树立自信心,体验成就感,感受到被认可,被信赖……可“赏识教育”盛行之风过后,我们的教育行为是不是不再翔实明确?忽视了对其理念的延展?形式性的多了,个体化的少了?套用的老方法多了,创新的新形式少了?因此在“狼爸”面前,我开始反思我的教育行为。我觉得,在幼儿教育中赏识教育是很重要的,只有我们将精髓融入到自己的教育行为中,才能有的放矢!因此,我想就最常用的“夸奖”行为,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教育者应具有积极正确的态度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这点,夸奖孩子不是单纯的教育手段,不是为了满足孩子、家长心理需要的被动行为。夸奖孩子,就是要在爱的名誉下,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为基础点,通过智慧且艺术性的语言或其他激励性举动,来促进孩子良好的思想、行为发展的教育形式之一。幼儿园教育特点之一,在于其集体性。孩子众多,教育内容丰富,老师们自然忙得不可开交,但我们在夸奖前仍要注意孩子的个体差异,“东东今天能自己扣好所有的纽扣了!”“妮妮午饭时吃的很干净,没有浪费一粒粮食!”“三宝帮助老师一起把破旧书页粘贴好了!”(此幼儿之前有过多次不爱护书籍的行为。)……这样的表扬与夸奖源于老师平时对孩子的观察,和个体行为的指导!所以,夸孩子要做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仔细观察他们的表现,耐心倾听他们的讲述,并理解他们的思想活动,然后,再对应该肯定的言行进行充分地表扬。同时,也要对不正确的言行进行正面的引导和教育。
二、教育者要注意夸奖的时机
(一)提前激励
一般来讲,幼儿的时间观念还不是十分健全,无法准确把握自己将要作出的行为。同时对一些需要办的事情也表现出无法自主性和缺乏信心性。因此,我们在实际进行对幼儿管理的时候,教师要进一步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引导行为和激励行为。这样才能更好的协助幼儿建立完善的心态以及处理事情的方法。举个例子来说吧,像是有的孩子胆子是分校,办事不够自信,这时就需要教师以温和的口气对幼儿进行激励,为孩子建立信心来协助他们获得成功,获得成就感。要知道,自信能力和自主能力是人生十分关键的两大能力,这也是人们在今后学习生活当中最需要具备的两种能力。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培育孩子自信和自护是我们今后在在幼儿园管理当中的一大重要目标,也是今后我们所需要面对的一大重要课题。
(二)紧抓过程
通常来说,幼儿的兴趣是非常广泛的。在好奇心的作用下,孩子们对很多事情都有极大的兴趣。但是,我们在实际观察过程当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兴趣是十分广泛,可是也存在着相对缺乏耐心的巨大弊端。在着个弊端的作用下,更多孩子是事事尝鲜,但是浅尝辄止,往往虎头蛇尾。所以说,我们在今后实际教学管理过程当中,一定不能只是一味的去交代孩子去办什么事儿,只求结果的做法使得孩子们耐心的缺乏会加剧。而在交代完任务之后要进一步的陪同协作,帮助孩子们去在完成过程中去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点,为孩子们建立阶段的成就感,这点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说,我们必须要注重过程的协同作用为孩子培养必要的耐性和攻克难关的精神。
(三)结果评价
幼儿的心智还不是十分健全,在好奇心的驱动下很可能会作出很多错事。在这些错误和挫折面前孩子极有可能会选择逃避方式来面对。这样的做法使得孩子非常容易失去信心。我们在进行教育管理的时候要对各种孩子制造出来的结果进行巧妙评价,将事物一分为二的来看待,这样既能帮助孩子不断进步又能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的后果,以提高其自身的成长素质。
三、教育者要注意夸奖的细节
(一)夸奖内容要具体
“笑笑,真棒!”,类似这样的表扬话语对我们来说已是轻车熟路。还有教学过程中,运用“嘿嘿,你真棒!”等小朋友们互相鼓励的标志性方式。可是这种笼统的表扬孩子,也许会让孩子觉得无所适从。可能就是下意识的一个行为也能轻松地获得老师的赞誉,久而久之,表扬的分量,鼓励的分量对于孩子来说就不算什么了!因此,我认为在教育教学中,应该将表扬具体化。如:孩子进行绘画活动时,“这幅画颜色搭配的真鲜艳!”“孩子,你这次涂色比上次涂的均匀啊!”“这周围的小装饰,让画面更生动了!”“你的握笔姿势标准多了!”……这样的表扬会让孩子更容易理解,也更加有成就感。
(二)夸奖过程更重要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报道: 美国的研究人员让幼儿园孩子解决了一些难题,然后,对一半的孩子说:“答对了8道题,你们很聪明。”对另一半说:“答对8道题,你们很努力。”接着给他们两种任务选择:一种是可能出一些差错,但最终能学到新东西的任务;另一种是有把握能够做得非常好的。结果2/3的被夸聪明的孩子选择容易完成的;被夸努力的孩子90%选择了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从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你真聪明!”这样一个惯用的评语,是对结果的提前肯定,但却忽视了孩子自身努力的过程。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对孩子的每一个进步,都用“聪明”来定义,结果只能是让孩子觉得好成绩是与聪明划等号,一方面他会变得“自负”而非“自信”,另一方面,他们面对挑战会采取回避,因为不想出现与聪明不相符的结果。我曾经试验过:两个女孩子玩串珠游戏,珠子比较小,当她们结束游戏时,我对一个女宝说了“你真聪明!串的真棒!”后,女宝神气地离开了。我对二号女宝说:“老师看到了,你尝试了三次,终于串上了那颗最小的珠子,那颗珠子真的好漂亮,我喜欢你的这条项链!”二号女宝笑了,然后又再次开始串珠,“设计”了一条新的手链。
(三)夸奖形式要丰富语言夸奖是常用的方式,但我们可以开发更多的肢体语言。如:对孩子伸出大拇指,以示鼓励;和孩子用大拇指对按,盖上“小奖章”;和孩子“嘿!嘿!嘿!”的击掌;眼神的交流加上认可的点头;甚至“撞撞屁股,碰碰肩”……总之,不同的形式传递相同的信息——“老师愿意与你一同分享!”就可以。
四、教育者应将夸与奖有机的结合
通过经常性的表扬,使孩子受到精神上的鼓舞,从正面逐渐明白是非情理,分清真、善、美,假、恶、丑,对培养情操,提高品德,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对奖励的有机结合。一个小粘贴、一个小印章、一支铅笔、一块橡皮……看上去微不足道,但对孩子来说,却是一种需要,一种满足,甚至可以转化成一股积极向上的力量。
五、教育者注意将“自夸”与“他夸”相结合
现在的孩子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在家多是被大人宠着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只能让别人说自己好,听不得说人家好,也很少去看别人的优点。因此,人际关系比较紧张,与同伴相处不好,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最后,我想借助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糖果案例”中,相信孩子、解放孩子、夸奖孩子的教育行为与大家共勉。让我们将夸奖、赏识作为由内而发的真诚行为,从观察着手,结合个体差异,灵活多样地传递并激发周围人的正能量团,让我们一起用心去实践吧!
作者:吕超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作者:李璨李化树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1999年以来,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逐步普及和终身教育体制的逐步完善,适龄儿童基本上可以到学校开始接受正规的教育,直到获得自己最终想要的学历。因此,许多家长片面的认为,学校教育就已经可以满足子女成长的需要,忽略了家庭教育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影响作用,把子女的教育任务完全交由学校来完成。可是,对于子女来说,教育是无处不在的,家庭教育作为贯穿子女一生的教育形式是值得每一个家庭重视的。所以,在我国当前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注意对子女的品行及早进行熏陶和培养,并且从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对子女进行引导,从而配合学校和社会对子女的教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栋梁之才。
确立正确的权威观,建立和谐友好的亲子关系
在洛克看来,亲子关系的和谐友好是建立在正确树立家长权威观的基础之上的。“假如你希望,自己的儿子过了儿童期以后仍然服从你,那么,就一定要在他刚刚懂得服从,知道自己归谁管时,便树立起父亲的权威。假如你希望他敬畏你,便应当让他在婴儿时就敬畏你;而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则应当逐渐与他接近。”在子女眼中,父母由“绝对统治者”到“毫无保留的朋友”的角色转换体现了正确的权威观树立的过程,即由“畏”过渡到“爱”的过程。
由此可见,在我国现阶段家庭教育中,一方面我们要做到在子女幼年时期使其对父母产生一定的畏惧心理,能够听从家长的正确引导并服从管教;另一方面,当他们逐渐长大,能够运用一定的理性思维来处理事情的时候,家长要做到像对待自己一样去对待子女,给予他们应有的理解和尊重,逐步拉近与子女之间的距离,使子女懂得家长的严厉的“管教只不过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是为了使他们值得父母的关爱和他人的尊重。”严慈相济,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对家长树立起正确的权威观,从而在教导子女尊重家长的同时增进亲子关系的和谐友好,为更好的实施家庭教育奠定思想基础。
正确对待和处理错误,培养子女谦逊公正的品质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提出在子女犯错误时应该收到惩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应该利用他们的羞耻之心,使他们自己感到羞愧从而自觉改正错误,不可以不管不问,棍棒教育更是不可取的,只有在“一切比较温和的方法都试过了,都失败了,才可以采用”并且要谨慎使用。犯错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家长是否能够运用正确的方式处理自己的子女所犯的错误,是决定自己的子女以后是否具有谦逊、公平的性格的关键性因素,对所犯错误的惩罚方法和力度是否合理也决定了家长是否能够在子女心中树立威信和权威。
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普遍存在家长对子女管教过于严厉或者过于溺爱的问题:管教过于严厉的家长在对待和处理子女所犯错误时只是一味的对其进行打骂,没有尝试运用其他方法使来子女认识并改正错误,在这种棍棒管教方法下,我们平时所说的“叛逆儿童”应运而生;管教过于放松,也就是对子女过于溺爱的家长,在对待和处理子女所犯所有错误时都采取忽略、无视的态度,以至于使子女产生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想要拥有任何东西都应该被满足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性格,从而导致了家庭中“小皇帝、小公主”的出现。针对当前家庭教育出现的这两种情况,我们要借鉴洛克教育思想中对待子女犯错的方法,做到“严慈相济”,不过于苛刻严厉也不过分偏袒溺爱,针对子女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性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教育,并尽量使他们自己感到羞愧从而自觉改正错误,使子女在今后的为人处世中拥有良好的个性,能够谦逊、公正地对待每一件事。
树立良好的榜样,帮助子女建立正确的行为方式
“榜样比任何事物都能更温和而深刻的深入人们的内心。”洛克认为在所有教育方法中,榜样是“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子女建立起一系列正确的行为方式而进行的一些冗长道理和理论灌输的收效往往是微乎其微的,由于那些抽象的理论显然大大超出儿童的思维水平,想让其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家长能够以身作则,直观地在子女面前树立起你要她们遵守的礼节和行为的榜样,这样就能够使他们学习的又快又好。相反,如果想要避免子女做出那些行为也可以通过列举不好的榜样来杜绝子女出现相同的不良行为。
在我国当前的家庭教育中,家长作为子女直接的教育者,在日常生活中要以身作则,灵活借鉴和应用榜样教育法对子女日常行为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正面的影响,促使他们自觉建立起正确的行为方式。此外,榜样教育还有利于增加子女对家长的尊重和信任度,使其在遇到困难时愿意请教并采纳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很大程度上也拉近了家长与子女之间的距离,正如俗话所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架构沟通的桥梁,引导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家长与子女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是保证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洛克在论述父亲与儿子之间的关系是提到:“一到儿子已经长大、能够和他亲近的时候,做父亲的人还应当进一步和他亲切的谈谈;甚至可以就他所知道的或所了解一点的事情,征求他的意见。”
“这样做不仅丝毫不会降低你的威信,反而会使他更加爱你,更加尊敬你。”在我国的家庭中,子女和家长的隔阂多是由长时间的不交流引起的。家长在教育子女时往往不能全面了解子女的内心感受,并耐心的说明自己的用意,只是一味地把自己认为对的方法和措施运用在子女身上,导致部分子女认为家长不能够理解自己从而对家长逐渐厌烦疏远的现象。同样的,子女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有时会过分自信、特立独行,不虚心征求和采纳长辈们的意见,引来家长对其的不满从而产生矛盾。这两种情况都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家庭中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不利于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所以,家长和子女之间平时要多交流多谈心,交换彼此的意见和想法,这样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才能形成和睦的家庭气氛,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促进家庭教育的顺利发展,保证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在教育全球化、教育终身化的今天,我们不能忽视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来说具有天然性、终身性、个别性、弥散性特点的家庭教育,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处理亲子关系以及促进子女身心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更好的推进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三位一体教育模式的发展进程,为我国培养出更多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一、幼儿教育是学校和家长共同完成的事,家长应该高度和幼儿园一致行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家长会在潜移默化中给孩子很多影响,幼儿园的教育和家长的教育同样重要。教育好孩子是幼儿园和家庭的共同的责任,家长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教师对孩子严格要求,家长还要在家里抓住孩子日常生活中的教育的机会,巩固孩子形成好的生活经验和生活习惯。家长应该有意识地配合幼儿进行教育,帮助孩子形成专注集中的学习品质,稳定的学习情绪,这样能够为小孩今后的学习奠定好知识基础,打好良好的知识基础。教师应该发展孩子的口语表达才能,运用讲故事,说儿歌,看图说话等方式对孩子进行口语的训练,重视学生自身的语言修养,重视学生说话更加文明流畅。同时,家长还要注意家庭成员的和谐相处,重视提高家长的教育质量,对孩子的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形成长远的影响,创造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并且为孩子树立科学的良好的榜样,帮助学生形成终身可持续学习的能力。幼儿教育需要家长的配合,家长有着文化水平的差别和工作性质的差别。一些家长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来管理孩子的学习情况,这样家长和教师对孩子的要求就不一致,孩子就容易形成双重性格。例如,孩子在幼儿园一段时期以后,逐渐养成独立吃饭、穿衣服的好习惯,可是孩子周末到家以后,家长可能不会要求孩子独立吃饭,还会助长孩子养成挑食或者吃慢食的习惯,这样孩子就有可能形成学校和家里两样的生活习惯,这样就可能造成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不到位,不成功。
二、幼儿教育希望家长参与家长会,多和教师沟通,多了解孩子
家长会给幼儿园提供了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机会,表现的平台,教师应该懂得这样的交流机会来之不易,认真教育学生听取家长的评价,了解家长需要配合完成的事情。家长应该认真填写家校联系本,重视帮助教师了解孩子在家里的情况,帮助教师一起找到教育孩子的好的方法。教师应该和家长一起收集动物和植物的画面,废旧的物品,查阅一些资料,找到一些好的教育实例学习,并矫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实现孩子的最优化成长。教师不仅应该帮助孩子丰富课堂上需要的知识经验,还应该认真看孩子完成好绘画作业,美术作业,重视幼儿在课堂上的表现,拓展幼儿的教育途径等。教师应该通过幼儿园和家长一起共同的交流和互动活动,帮助家长和孩子实现对幼儿园的了解,对班级里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的了解,教育家长更好地配合幼儿园和老师开展工作,促进孩子更好地更及时地纠正孩子的学习弱点,实现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和身体素质的健康发展。
三、幼儿教育希望家长参与活动,综合全面地教育孩子,实现孩子的全面地成长
此外,家长还要重视培养孩子,实现孩子的全面发展。家长应该和学校合作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教育孩子成为幼儿园生活全面的观察者,成为孩子成长主动的咨询者。例如,学校可以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帮助家长向教师吸取教育营养,形成“家长学习日”,组织家长观看教师组织的“快乐的生日”的活动,帮助孩子回忆家庭生活里过生日的温馨。家长也可以教育孩子一起过生日,谈谈生日这天孩子收到哪些祝福哪些礼物,孩子心里的想法等。教师也可以引导孩子在父母过生日的时候,可以对父母说怎样的话,让父母开心。总之,家长应该帮助配合教师对孩子进行教育,教育学生学习科学的学习方法,看到孩子的知识学习能力和自身的发展水平,重视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的活动,提高孩子学习的能力和成长的能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家长应该重视孩子的教育,一个优秀的孩子的教育主要是家长、幼儿园和教师的共同配合作用的结果,家长应该实现教师和幼儿园的共同关注,携手教育幼儿实现每一个孩子不同方面的发展,性格的形成和塑造,品德的陶冶和熏陶,心灵的升华和净化,帮助孩子实现在原有基础上的更大的发展,提高孩子的学习能力,提升孩子的生活能力。
作者:何康华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丽华第三幼儿园
“女儿现在就读小学高年级,成绩优秀,品德也好。前阵子期末大考回家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问后她告诉我们,她的一个好朋友考试坐在她后面,乘监考老师不注意,偷看她的试卷,她发现后吓坏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严重影响了她的心情。听了以后我们也很为难。她好朋友的父母跟我们关系也不错的,怎么办才好呢?”
教育论坛里,“女儿的好朋友考试时偷看她,怎么办?”的帖子点击率非常高。不少家长在跟帖中表示,自己的孩子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也有不少热心读者发邮件给我们,发表了他们对孩子的同学考试作弊这类事情的看法。
孩子的同学作弊不少家长选择听之任之
“我的孩子成绩不错,期末考试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同学就一直偷看他。孩子回来就和我们提起了这件事,我们也没什么好办法,最后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孩子下半年就读初二的学生家长钱进良看到报道后,马上给我们发来了邮件。“其实,后来看到水杉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我也在反省,当初我处理这件事情的做法是否合适呢?”钱进良对此很担忧。
其实,对于孩子的同学考试作弊这件事情,大多数家长都采取了这种听之任之的做法。在随机采访中,70%以上的家长都表示,孩子的同学作弊,又不是自己的孩子作弊,没必要兴师动众。他们一般会告诉孩子:别人作弊不关你的事,只要不是你作弊就行了,管好你自己。19楼网友“家有考生”说:“我儿子小学时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他回来说他同学考试看他。我说那就给他看吧,他有什么不懂问你,你也告诉他得了。”还有一些跟帖的网友表示,朋友关系很重要,如果因为处理不好作弊事件而影响了同学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得不偿失了。
但是,水杉对这样听之任之的处理方法明显感到不满意。作弊本来就是不对,如果父母采取不作为的方法,等于是助长了这种作弊之风。但是如果不是听之任之,那又该如何处理才好。这种处理方式,一方面要让孩子的同学意识到作弊是不对的,让他能够正确对待考试,同时不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另外一方面,也得让自己的孩子明白,不让别人抄考试答案是捍卫自己的劳动成果。
只管自己鸵鸟政策其实要不得
网友maqing12345看到上期报道之后,登陆19楼教育论坛查看了帖子,并且问孩子,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孩子说,“我的同学也看过我的,不过我回来没说过。自己做事自己负责,我不是故意给他们看的,他们看了是他们的事,到时候考试严的时候考不好,或者被老师抓到了,也是他们自找的。”妈妈听了女儿的想法之后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孩子年纪小,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似乎有些太难了,但是作为家长,怎样的处理方法才是最恰当的呢?让孩子告诉老师,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同学关系,告诉同学的家长,也会让孩子今后难以面对同学。
有些网友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采取鸵鸟政策。既不告诉老师,也不告诉同学的家长,而是应该管好自己。“考试的时候,让孩子管好自己的试卷,尽量遮遮牢,这样别的同学就看不到了,省去了很多麻烦”。
网友“毛豆壳”的处理方法比较聪明,他说:这个事情的确比较难处理。如果是我,我就把女儿的好朋友单独叫家里来玩,然后先跟她谈谈,告诉她这种行为是不好的。因为是第一次发生所以就不告诉家长和老师了,希望成为她们两个人的秘密。以后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后都不提这件事。谈完了,仍然好吃好喝好玩伺候着。小孩子自己会内疚,会改的。但是,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孩子的事情应该放手让孩子去处理。家长应该做的就是让孩子意识到,不管是自己作弊还是同学作弊,都是不对的,至于怎么杜绝这种作弊行为,应该让孩子自己去解决,而家长只需要做适当的引导。
“考试作弊,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家长的态度其实对孩子来说非常重要”,杭州市西湖区青少年宫的朱佩华老师说。在朱老师看来,对付这种作弊行为,家长和孩子最要不得的是“鸵鸟”行为,首先态度应该明确,作弊是不对的,每个人都应该站出来反对。至于用什么方法,那让孩子独立思考,家长可以放手让孩子去解决。不管是告诉老师,还是告诉同学的爸爸妈妈,都应该让孩子自己决定。即使孩子采取的方法处理得不好,那也没关系,孩子会从这样的事情处理中得到经验。
摘要:家庭和学校是个体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两个最重要的成长环境,家长和教师是对人的成长发展最具影响力的关键人物。只有当家庭和学校、家长和教师都各自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扮演所应扮演的角色,且双方的责任和角色共同统一于一个以孩子幸福生长为指向的终极追求之中,优质的教育才得以展开并最终实现其目的。然而,现实中制度化的教育仿佛以一种强制的或者是“引诱式”的方式让很多家长放弃了自己的教育职责、迷失了自己的角色。因此,有必要将家长角色这一看似不言自明的问题慎重思考,而限于论域之宽广,我们选择学校教育作为着眼点和突破口。
关键词:家长角色 学校教育 成长环境 关键人物 家庭 教师 责任 扮演
一、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分析
学校教育和学校相联系,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学校教育指狭义的教育,即“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故其本质乃一动态发展之过程,围绕此过程有诸多主体参与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我们的讨论并不想把学校教育限定在学校之中,而是从参与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这样更能全面地把握学校教育的真实存在。
“角色”原指戏剧中的人物,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mead)首先将其引入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称为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由人们的社会地位所决定,为社会所期望的行为模式。”说得具体些,即“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或群体,在实现与这种地位相联的权利与义务时,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与态度的总模式。”社会地位总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总是与其他主体相联系,故家长角色即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家长面对不同主体所获得的身份和所处的地位,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这种理解包含三个层次,其一强调家长角色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形成和发展的,其二由家长所处的地位和获得的身份决定,其三表现为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因此完整意义的家长角色就是家长所处的社会关系体系、身份和地位以及行为模式的总和。
从上述对学校教育和家长角色的理解可以看出,要想建构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框架,分析家长与其他学校教育活动相关主体的社会关系也许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如上所述,在围绕学校教育过程所结成的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主要存在着四方主体,即家长、学生、作为独立实体的学校(包含教师)以及国家或政府(通常由学校来代表其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地,我们可以逻辑地推论出:如果以家长的视角来考察,则这一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又存在三种亚层次的社会关系体系,即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体系、家长与学校(教师)的关系体系以及家长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体系。进而我们可以推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体系中,由于家长面对的主要对象不同,其身份和地位就不一样,因而其行为模式也各有差别,换言之,家长在三种社会关系体系中分别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但这些角色定位和行为模式又都是指向子女学校教育的。
二、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实践反思
理论分析所建构的框架对反思实践中的家长角色具有纲举目张的效果。以下我们主要讨论目前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并尝试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现状描述
之所以在家长角色的分析中涉及政府,乃是由于以国家力量作为后盾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起来——特别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义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制度普遍实行以后,家长就不在独享其对子女的教育权了。子女的教育不仅依然是家长的职责,同时也成为政府的重大事业,甚至有时对后者的强调超过了前者。现代社会中只要一考虑子女学校教育的问题,家长就不可避免地与政府产生了某种联系,进而通过政府在教育上的直接代表——学校和老师——与政府结成了一种社会关系体系,而在这一社会关系体系中的焦点则是有关教育权的争论。我国在实践中更多强调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应该承担的义务,而相对忽视了应该享有的权利。很多时候家长角色行为是遵守法律、服从政策、配合学校、接受安排,他们很少考虑自己在子女学校教育中的权利,也没有努力去为自己争取这方面的权利,除非发生重大事件(如子女在学校中出现伤亡事故),家长们通常会保持沉默。在教育领域内,很少出现因伤亡事故之外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诉讼。
在与子女的社会关系中家长拥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在学校教育过程
中,由于儿童青少年不具有成人的判断力,无法决定什么对他们是有利的,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需要得到家长的监督和保护;同时,由于学校教育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儿童青少年不具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因而也需要家长为其学校教育提供支持。因此,家长起码需要担负起监护人的角色。另一方面,制度化的教育尽管发达,却不能剥夺家长的教育权利,家长也不应该借口学校教育的完善而放弃自己的职责,因此家长同时也需要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而目前我国家长大多只是作为监护人和传统的家庭教育者,其行为主要是保护子女的安全、对子女的学校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有意识的教育行为较少而主要是共同生活对子女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教师反映,他们所接触到的大多数家长只是偶尔在家辅导孩子学习,而且除了辅导孩子完成学校功课以外,家长很少开展其他教育活动,家长的教育者角色意识不强。
在与学校的关系体系中,我国家长主要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活动的支持者,作为学校合作伙伴和主人的角色没有确立。如果按照l.德克等人对美国家校关系模式的结论来分析,我国家校关系主要属于“保护性模式”和“由学校到家庭的传输性模式”,目前有向“课程丰富性模式”演变的趋势,但是“伙伴关系模式”尚没有形成。家长们主要的行为模式是接受学校传递的信息和教师的召见(出席家长会,因孩子在学校的不良表现而被教师“传讯”等),只有少数地区的少数学校开始重视家长对学校活动的参与,家长因此被吸引到一些非教学的活动中,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发挥有限的作用。而除了2005年出现在成都等地区的几个家长参与校长竞聘评审的例子外,我国家长很少能够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作用。
总之,目前我国家长角色比较单一,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这种状态很不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和子女健康发展。
(二)原因分析
由于近年来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关注以及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家校合作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开始受到普遍关注,一些相关研究也对我国家长角色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我们基本同意关于家长角色的结论,但我们发现,我国家长角色单一的原因可以从表层和深层两个层面来解释。
1.表层原因
简言之,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是由各方主体对家长的角色期待及其由此形成的现实条件所决定的。如果说家长角色不够积极,对学校教育参与程度不足,那正是由于各方主体并没有给予家长角色以积极期待,相应地也并没有为家长扮演积极角色提供现实条件。
首先,现行法律中缺乏对家长教育权利的相关规定,致使家长积极角色的扮演缺乏法律支持。例如,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政府有领导管理教育事业的权利和责任,但是没有提及家长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的角色仅被定位在“义务主体”、“支持配合者”和“接受培训者”上,虽然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但什么是适当的形式并不清晰。
第二,现实中缺乏支撑家长多元角色的活动平台。目前我国供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以及与学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适当的形式”并不健全。中小学虽大多设有“家长会”,有些学校还设有“家长学校”,但是“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几乎名存实亡,既便有的学校在运作,其活动也显单一,主要是“通气会”、“先进表彰会”。而且现有的各种协会和机构多是由学校主导的,缺乏自主性和主动性,不能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和对话。同时,地方一级和全国范围的有活力的家长组织尚没有出现,使得家长不可能在有关学校教育政策方面有足够的发言机会。最后,由于学校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没有为家长设立可参与决策的机构和委员会,家长角色始终在校外徘徊。
第三,家长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也使其多元角色的形成受到限制。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是以家长自身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为基础和前提的。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主要部分在广大农村,而农村学生的家长相对而言受教育水平不高(至少相对于老师而言是这样的),很多家长虽然重视子女的学校教育并愿意和学校配合,但具体应该怎么做并不清楚,而且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家长能够指导子女学校功课的能力也相对降低了。至于作为合作者和伙伴对教师进行帮助和指导更是由于家长的能
力而受到了限制。
2.深层原因
有研究者认为我们所面对的大多数家长缺乏参与意识,这当然是现实。但家长参与意识的缺乏却又是由我国文化传统、教育发展的惯性和人们对教育的观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首先,在文化传统方面,我国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民不与官争”和“师道尊严”思想对目前的家长角色产生了制约。普通百姓都不愿意和政府以及政府官员惹上官司,既便自己在某些方面吃点亏,也奉行“忍一时之气”“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观念,宁可放弃某些方面的权利,也不愿意破坏“和谐”。这当然是专制社会在文化上留下的印记,但正是由于文化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和持续性,这种思想同“和为贵”的思想一直持续到现在。因此,当作为普通百姓的家长在某些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特别是当侵害来自政府部门或者类似政府的事业单位的时候,家长要么选择沉默和忍受,要么采取温和的协商措施,而很少采用诉讼手段。“师道尊严”的思想使得教师在普通百姓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特别是在文化变迁缓慢的农村地区,人们对老师往往充满尊重和信任,因而倾向于相信老师的能力并服从老师的安排。正是由于这种尊重和信任,家长们往往不会干涉教师和学校的工作,并完全将教育子女的责任托付给教师和学校,并处处维护和加强教师的权威。这就使得学校成为家长不便涉足的领地,教师成为家长不能妄加非议的对象。两个方面其实都一定程度地反映了我国文化传统中对“权威”的遵从。这种对“权威”的遵从也体现在亲子关系中,正是由于家长是家庭中的“权威”,因此家长在子女面前的角色往往是指挥者、裁判和决断者,在作为教育者的时候其行为方式也多了一些高高在上和不容辩驳的味道,少了一些平等交流和耐心倾听的意味。
第二,我国教育发展中所潜藏的教育观念也不利于家长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积极角色。理论上讲,家庭和学校都应该是教育的主体,而且只有当家庭和学校以及全社会在儿童教育方面达成共识并齐心合力,教育才能够收到最大的成效。但是现实中家庭的教育职责被弱化了,而学校则被要求承担了过多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失去了应有的平衡和互补,变成了向学校教育的一边倒。在学校教育中,长期以来“一直以为学校教育、教学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培养学生探索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能力,而缺少对学生进行生活知识的传授和生活能力的培养。”并且在知识和能力教育的时候,也往往忽视了习惯的重要性,单纯强调结果而忽视过程。由此引发出两种后果:一是以结果为指向的知识和能力教育当然是学校和老师的强项,无需家长干预,家长的角色难以延伸到学校教育中来;二是学校也不会对学生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因而家长角色的获得只能在实践中摸索。
此外,虽然我们倡导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已有多年,但由于教育发展的惯性,目前以升学为导向和以学生分数为主要教育评价指标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应试”之风不减。使得教师处于高度工作压力之下,学校由于竞争惶惶不可终日。任何教育改革和“新花样”都可能成为极具风险的事情而不愿意被教师和学校轻易采纳。因此学校和教师即便有吸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愿望,出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恐惧也不敢轻易行动,家长的角色因此受到限制。
第三,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对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造成了影响。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在中小学阶段,与广大普通家庭收入相比较的相对个人教育成本仍然较高,加之家长还需要为子女上大学准备经费,因此家庭的经济压力都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之我国妇女地位提高后女性外出工作成为普遍现象,中国家长大多双双全职工作,相对而言能够用在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时间和精力都大大减少了。在广大农村地区,近年来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现象,并因此产生了很多所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的家长更缺乏和学校进行有效合作、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在家辅导孩子的条件。这都决定了很大程度上我国广大家长只能扮演子女学校教育的“物质支持者”(breadmaker)角色,而其他角色的形成面临重重困难。
三、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发展路向
大量关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家校合作的研究已经向我们揭示出国外家长角色从“义务主体”到“权利主体”、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被动式”到“主动式”、从“局外人”到“局内人”的变化趋势。我国家长角色也有必要从单一走向多元,而在当前条件下,强调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和教师的合作伙伴以及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积极现实意义。
我们在强调家长关于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义务的时候,也有必要重视家长的教育权利。这不仅符合中
国文化传统,也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子女的健康发展。目前我们特别需要强调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相关权利,具体而言,应该倡导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知情权指家长有权获得关于自己子女就读或将要就读的学校的各种信息,包括学校的教学水平、学校环境、教师的基本情况,学校平时的各种活动、教学的内容和进度,学校和教师对子女的评价和各种处置等等;建议权是指家长对于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作出和将要作出的影响自己子女受教育的各种决策和相应管理活动,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质询权是指家长对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特别是与其子女直接相关的各种工作,有提出质疑并要求给予满意解释的权利。
家长的学习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学习子女教育、营养、权利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和艺术性;其次是学习一般的科学文化知识,以提高家长协助学校辅导孩子学业的能力。家长的学习者角色将从两个方面影响到子女的学校教育:其一是由于家长通过学习使教育观念得到更新、知识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直接的、有意识的教育行为促进子女健康发展;其二是由于家长的学习行为本身创造了一种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家庭向着“学习型组织”发展,这一环境使得深处其中的子女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培养子女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合作伙伴的角色定位要求家长和学校及其老师经常保持双向交流和沟通,并竭尽所能相互帮助,不仅使家长成为学校的资源,同时也应该使学校成为家庭的资源,真正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我国《教育法》赋予了个人以“适当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家长作为学校的利益关系人,更应该也更有必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学校的管理活动当中。家长作为学校管理者要求家长不仅要为自己的孩子谋取福利,也应当站在广大家长和儿童的立场为所有的家庭代言,积极促使学校为家庭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寻求家长角色的新花样而人为逼迫家长扮演多种角色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不管家长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根本的出发点无非是要与所有对子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主体——学校、教师、社区、政府——一起,更好地完成对子女的教育,使子女在现实的幸福体验中追求将来的幸福,并愿意为他人的幸福而辛勤工作并承担责任。目前,在我国倡导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合作伙伴和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利于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因此是富有意义的。如果将来的情况使得新的家长角色成为必须,那么我们将有责任采取措施推进家长新的多元角色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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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中,家庭作为幼儿艺术教育启蒙的场所,对幼儿的影响更为深广和持久,幼儿家庭艺术教育越来越凸显出其重要作用。家长,作为幼儿的第一位老师,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幼儿家庭艺术教育是指家长对3-6、7岁儿童进行的以音乐、美术等艺术方式和内容的审美教育。在中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的迅速积累,人们开始进一步关注精神生活,注重对艺术的追求,幼儿家庭艺术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为推动艺术事业的发展,各地教育部门相继出台了艺术特长加分政策,文化部门组织各种艺术活动,许多家长和孩子投身其中,成为一股推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发展的巨大动力。各种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也应运而生,使家庭音乐教育短期得到迅速普及。此外,全国多家电视台相继推出了少儿才艺表演节目,媒体的参与,不仅为孩子提供了实践平台,更调动了家长对家庭艺术教育参与的积极性,刺激了幼儿家庭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家长所拥有的心态直接体现在幼儿的艺术教育中,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
1、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即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因为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艺术氛围等各异,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家长的从众行为不同程度地带有盲目性。其中既有口服心服的“真从众”,即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正合本人心意,或原无固定意向而随大流思想;也有口服心不服的“假从众”,即碍于情面或者为使自己与大家协调一致也只得如此,如“其他人的小孩都学,我的孩子不得不学”。这样的家长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为数不少,也是很大一部分家庭很难将家庭艺术教育长期坚持下去的原因。
2、功利心理。
功利主义是“一种以人们行为的功利效果作为道德价值之基础或基本评价标准,同时又强调行为实际效果的价值普遍性和最大现实的伦理学说。”中国家长都有传统“望子成龙”的情结,再加上当今激烈的社会竞争、较单一的人才选拔制度,使得越来越多的家庭教育走进了功利主义的误区。很多家长让孩子选择学艺术,就是为了使小孩有一技之长,将来更好的立足社会;有的直接就是希望孩子长大之后能进入到演艺圈,成为名演员、大歌星,或者升学时有特长加分等,带有非常明显的功利性目的。任何知识的学习都会带有一些功利性因素,但绝对不能太强,否则就会偏离学习本身的目的,不利于学习的正常进行。幼儿艺术教育也是如此,一旦艺术成为一种谋生的技能,它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那我们的艺术教育培养的将是一个个艺术工匠,而不是一个有着较高艺术修养的全面发展的人。所以,如果家长抱着急功近利的心理来对幼儿进行家庭艺术教育,这非常不利于幼儿的将来发展。
3、补偿心理。
补偿心理是一种心理适应机制,个体在适应社会的过程中总有一些偏差,为求得到补偿。从心理学上看,这种补偿,其实就是一种“移位”,即有些家长因为工作在外或者忙,很少有时间来陪伴孩子,便应孩子的要求,甚至脱离自己的客观条件,给予孩子某种形式的艺术教育来对孩子进行补偿。有的家庭给孩子学声乐、器乐、美术,却因为家长自己小时候的考试焦虑等而放纵孩子在艺术教育中遇到困难就逃避,什么都学,什么都半途而废。这样的家长过分溺爱放纵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过分的溺爱和纵容会让孩子变得没有目标、没有责任感,独立自主能力难以得到必要的培养,成年后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处理事情,都会变得懒散、过分依赖他人,一旦遭遇挫折和失败则很容易变得灰心、失望、缺乏信心甚至自暴自弃。
4、心理投射。
心理投射,是指个体依据其需要、情绪的主观指向,将自己的特征转移到他人身上的现象。投射的实质,是个体将自己身上所存在的心理行为特征推测成在他人身上也同样存在。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直接体现为父母将自己小时候所渴望而没有得到的艺术教育强加在小孩身上,要求孩子去参加各种兴趣班等等,把自己的人生理想强加到孩子身上,剥夺了他们决定自己发展方向的权利,使孩子缺乏规划人生的动力和追求兴趣的勇气。在满足了父母的要求以后,孩子会由于失去目标而变得迷茫。由于通过孩子进行投射的过程几乎是一个自动化过程,常常不被父母意识到,有时即使意识到了也被认为是理所应当,因此更值得为人父母者警醒。怀有“心理投射”的父母往往不考虑具体情况而去强迫孩子按自己的要求成长,这种做法实际上有悖因材施教的原则,不仅违背了幼儿家庭艺术教育的初衷,还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敌视艺术教育,甚至会给孩子造成人格上的障碍,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家长应具备一定的儿童心理学知识,提高自身艺术修养,消除功利思想,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与理解幼儿,从而促进幼儿自身全面发展。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
在幼儿艺术教育中,幼儿的身心发展有着客观的规律,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其选择的教育内容、方式和途径也各有差异,这就要求教育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可拔苗助长。同时,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由于幼儿家庭环境不一样,幼儿个体间也存在着差异,因此,要考虑到幼儿的兴趣,幼儿对艺术的感受力等各方面的因素,因材施教,充分了解自己的孩子,根据孩子自身特点来进行家庭艺术教育。
2、尊重与理解幼儿。
在幼儿家庭艺术教育中,要营造民主、平等的氛围,理解和尊重儿童。首先家长要意识到,儿童的世界和成人的世界不一样,儿童有着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家长要对幼儿的艺术表现和艺术创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及时的鼓励。幼儿的很多艺术作品无法用成人的眼光去解读,但是,要意识到幼儿有他自己的表达方式,可以倾听幼儿对自身创作的解读,站在幼儿的角度去理解他的艺术表现,给予充分的肯定,这样,幼儿家庭艺术教育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
3、消除功利思想。
家长对幼儿艺术教育要有着明确的认识,学艺术是为促进幼儿自身全面的发展,而不是为了升学加分、为了赶时髦、为了不落后于别人家的孩子等等,从而不要盲目的“从众”“、跟风”。
4、提升自身修养。
家长的艺术修养深刻地影响着孩子。作为家长,要善于发现美,给孩子创造美的环境,和孩子一起来分享、品味生活中的美;要增加自身的艺术体验,可以带着孩子多参加一些艺术活动,在艺术活动中增加自身的艺术体验,在艺术体验的积累中学习艺术知识,从而逐步提升艺术修养。
摘要:造成儿童内向孤僻、焦虑论文和社交问题等心理健康问题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是家长对孩子的高期望。其表现是片面追求学业成绩、要求过高、盲目投资、焦虑过强、监管过度。社会竞争加剧是家长高期望值的现实背景,传统文化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忽视是其历史文化渊源,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是其认知偏差。家长应当在构建和谐社会及公平有序的权益格局和人才竞争机制的进程中,树立儿童不仅是认知主体、更是具有创造性的生命主体的理念,清除自身的旧式教育理念,了解儿童教育的科学知识,根据儿童个体的实际,引导孩子们健康地走向未来。
关键词:儿童教育;家长;高期望值
目前,中国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超过3?67亿,数量居世界首位。近年来,在儿童教育中,家长期望值过高的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危及儿童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社会问题。
一、家长高期望值的主要表现
1.要求过高,盲目投资
相当多的家长把考分作为衡量孩子的唯一标准。家长满足于孩子具有中学、中专、中技学历的比例下降;要求孩子获得大学、研究生学历的比例上升。大城市里的中小学生上过各类奥林匹克校(班)的超过50%。随着年级的升高,参加语、数、外辅导班的比例明显增加。语文、数学、外语占校外培训学科的57.3%,艺术类、体能训练、棋类占校外培训学科的10%以下。资料显示,生活在大城市的幼儿平均要上两个兴趣班,多的达到上四个兴趣班。
不少家长不选择时机、未选准目标地盲目投资,为孩子择名校、请家教,甚至送境外。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现状和教育”研究有两个发现:80%的城市独生子女“成就需要”偏低;63%的孩子认知需要偏低,不爱学习。“杰出青年的童年与教育”的研究表明,80%的杰出青年来自生活不甘落后、经济上并不富裕的工农家庭。这两个对比鲜明的材料共同表明,如果孩子自己不渴望学习,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使他真正成才。
2.焦虑过强,监管过度
父母消极情绪和焦虑的强烈程度与孩子出现行为异常问题直接呈正相关。家长过分要强、虚荣心过高,在“我是为了孩子好”的措施后面,隐藏着对子女教育的急功近利的情绪。卡姆拉斯的跨文化研究指出,中国父母在易发怒程度上要比美国父母高出26%,在严厉程度上则要高出52.2%。不少家长和少数教师采用管、盯、压、卡,甚至侮辱孩子的人格的方式去促使孩子夺高分。不少的孩子几乎处于大人们和父母动辄发怒的严厉的全天候的监控中,没有学习的快乐,只有学习的痛苦。孩子的自尊心被伤害,个性遭扼杀后,容易萌生反感、怨恨、畏缩、怯懦、逃避、执拗、冷酷、压抑、仇恨和蔑视的心理,甚至酿成悲剧。北京大学心理学教授张建新对1000个中国家庭的研究显示,6至12岁的中国儿童倾向于更喜欢爸爸,而对妈妈则更排斥甚至怨恨。因为爸爸们比妈妈们给了孩子们更多的自由。事实也证明,管得多而不当,比管得少的效果更差。
二、家长高期望值的根源
1.社会竞争加剧是家长高期望值的现实背景
一直从事跨文化心理学研究的美国尤韦·吉伦教授认为,中国现在的社会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很相似,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转型期的社会、经济乃至个人的不确定性因素与“焦躁”,必然导致众多的社会矛盾。在世界务实避虚的社会变革大背景下,不完善的人才观念和竞争机制,使学历与职称、工资、升迁机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键性的联系。当社会判定人才的标准定格于学历时,负责为社会输送人才的教育必然重视学历。在择业竞争、完善自我、迎接挑战与适应未来的目标驱使下,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重点院校成了争夺的焦点。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把培养子女简单地理解为学习好,其学习行为日趋实用化。
美国河郡学院心理学与教育学教授卡萝尔·亨青格的研究表明,与美国儿童相比,中国儿童发生内向孤僻、焦虑和社交问题的比例分别高出92%、31.3%和138%。成功是主动的紧张和激动,是受交感神经直接支配的过程,表现为心跳的加快;而幸福则是受副交感神经支配的过程,表现为心跳的减缓。对成功的过高期望和要求,会使孩子的身心长期承受超负荷的压力,导致焦虑不安、抑郁、恐惧等各种心理障碍的发生,会使孩子出现自闭、胆小、攻击心理和表达能力差、注意力不集中、不合群等异常行为问题,也最终会使孩子丧失学习与前进的内在动力。以牺牲孩子幸福童年为代价,既难于使孩子有成功的童年,又很难使孩子有成功和幸福的成年。独生子女则承受着两代人(祖辈、父辈)在过去的人生追求中因种种原因而失落的梦想。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约有?3 900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平均每100个中国人中至少就有3个人需要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
2.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忽视,是家长高期望值的历史文化渊源
我国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封建皇权的政治制度,聚族而居的村社环境,几代同堂的家庭结构,对君权、族权、夫权、神权的顶礼膜拜,使接受空洞说教灌输、刻板行为训练的教化模式,经长期的历史选择,已经积淀为民族的共同心理和风俗习惯。时至今日,“天地君亲师”牌位还张贴于许多人家,师道尊严的观念、三畏(畏天、畏地、畏大人言)的训诫仍在,并渗透在民俗文化和具备传承文明功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中。我国解放后学校教育基本上推行的是苏联模式,长期奉行教师中心、书本中心、课堂中心的理念。当代儿童的祖辈父辈就是在这种理念、模式培养下的两代人。如果观念未能与时俱进,对儿童主体地位的忽视,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我国历史文化最大的缺陷是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忽视,让孩子能成为与他人保持一致的群体成员,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在智能培养上,重结果、重技能、重完美,只有获得了诸如百分、名列前茅、获奖、夺冠等值得评价的结果,学习过程的意义才受到肯定,这成了评价儿童的通用标准。整齐划一的集体活动,是儿童教养的主要方式。以其他孩子做榜样,或通过与大众化形象的比较,让孩子了解自己的位置和调整自己的行为的横向比较法是儿童评价的主要方法。求得与大众化形象、与他人保持一致,是儿童规范自己行为的基本依据及动力。
我国传统礼制道德之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基本人伦关系的绝对化和私有观念在最天然人伦基础上的亲子关系中仍起作用。在许多家长的心目中,孩子是父母的,因而父母有随意处置孩子的权力。孩子必须绝对服从父母的意愿和情绪,听从父母对他的“善良”的安排。父母无视儿童个体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批评、指责、命令、打骂中,伤害儿童的自尊心。凡此,都使家长对子女的高期望和严酷要求、管束具有了天然合理性而为人们较普遍地认同。
3.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是家长高期望值的认知偏差
认知偏差之一,对儿童身心内在欲求和生命本能的漠视。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儿童的生命是由生理层面、本能无意识层面、意识层面循序渐进“叠加”而成的。儿童的无意识生活是今后一切意识生活的根基,因而满足儿童的生活需要和成长需要是我们对儿童的责任。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中,存在着野蛮、神秘、梦幻、荒唐。儿童的贪玩、异想天开的游戏、偶而的恶作剧、近乎动物式的生活模式所表现的野蛮、荒唐,是人类进化历史的复演,是对现实中未能实现的愿望的补偿方式,是儿童从行动中获得机体愉快的手段和发泄过剩精力的方法。我们的文明向来是蔑视本能与无意识的。不少家长和教师常常对儿童的天真的本能需要产生不必要的忧虑,盲目而善意地控制、侵占儿童与自然的、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生活需要。致使孩子的全部生活内容,除了上课写作业、参加校外培训,很难走进伙伴、社区和自然,看电视、出去玩都成了泡影。但在发达国家,同样年龄段的儿童90%以上的课余时间用于文体活动及自己感兴趣的游戏。唯科学主义使人们以对知识系统的专注取代着对人存在意义的关怀,以对儿童智育的专注来取代对儿童情感、情绪、感知、意志和个性特点的关怀,造成了机械主义泛滥和人文的的缺失。
认知偏差之二,超越儿童的年龄发展阶段和个性特征。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认为,儿童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具有独立存在的需求、优势和特定的价值。即使有正常的遗传基因,但如果错过了心理发展的某段时期,也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缺陷。
在道德意识上,儿童本处于零水平(没有道德感)和前习俗水平(以惩罚与服从为定向、以比较行为与个人的关系为定向的前习俗水平),而后再向习俗的水平(他人评价为“好孩子”阶段)发展。但是,我门的德育却往往用习俗的水平即法律秩序阶段、社会契约阶段、普遍伦理原则阶段的内容和填鸭式的说教方式施行于儿童。
自觉放弃对儿童的高期望值,转而对儿童抱合理的期望值,应当是父母家长明智的选择:
(1)应尊重作为生命主体的儿童的地位,尊重儿童因年龄阶段不同而表现出的身心发展的特殊规律;应了解儿童与成人之间、儿童与儿童之间在认识水平、情感倾向及能力等各方面的差异:要掌握一定的儿童教育科学知识,从而施行适时、有效的管束教育。
(2)应自觉清除自身的封建的旧式的教育理念,并像鲁迅所倡导的那样:“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3)要全面关心孩子德、智、体各方面的教育。包括主体自尊心的维护、生活情趣的培养、内心烦恼的解脱、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劳动成果的精神满足。不要忽视儿童的情感、性向、态度去片面追求高分特长,而造成儿童人格的畸型。
(4)要努力构建强大的经济基础、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和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更新人才观念和竞争机制。要改变人与人之间权利不平等、社会秩序混乱、精神文明建设滞后、‘拜金主义’、唯利是图及伴生的各种道德败坏现象,切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创造克服家长在儿童教育上高期望值现象的必要前提。
论文摘要:家庭和学校是个体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两个最重要的成长环境,家长和教师是对人的成长发展最具影响力的关键人物。只有当家庭和学校、家长和教师都各自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扮演所应扮演的角色,且双方的责任和角色共同统一于一个以孩子幸福生长为指向的终极追求之中,优质的教育才得以展开并最终实现其目的。然而,现实中制度化的教育仿佛以一种强制的或者是“引诱式”的方式让很多家长放弃了自己的教育职责、迷失了自己的角色。因此,有必要将家长角色这一看似不言自明的问题慎重思考,而限于论域之宽广,我们选择学校教育作为着眼点和突破口。
论文关键词:家长角色 学校教育 成长环境 关键人物 家庭 教师 责任 扮演
一、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分析
学校教育和学校相联系,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学校教育指狭义的教育,即“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故其本质乃一动态发展之过程,围绕此过程有诸多主体参与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我们的讨论并不想把学校教育限定在学校之中,而是从参与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这样更能全面地把握学校教育的真实存在。
“角色”原指戏剧中的人物,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mead)首先将其引入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称为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由人们的社会地位所决定,为社会所期望的行为模式。”说得具体些,即“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或群体,在实现与这种地位相联的权利与义务时,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与态度的总模式。”社会地位总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总是与其他主体相联系,故家长角色即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家长面对不同主体所获得的身份和所处的地位,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这种理解包含三个层次,其一强调家长角色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形成和发展的,其二由家长所处的地位和获得的身份决定,其三表现为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因此完整意义的家长角色就是家长所处的社会关系体系、身份和地位以及行为模式的总和。
从上述对学校教育和家长角色的理解可以看出,要想建构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框架,分析家长与其他学校教育活动相关主体的社会关系也许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如上所述,在围绕学校教育过程所结成的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主要存在着四方主体,即家长、学生、作为独立实体的学校(包含教师)以及国家或政府(通常由学校来代表其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地,我们可以逻辑地推论出:如果以家长的视角来考察,则这一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又存在三种亚层次的社会关系体系,即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体系、家长与学校(教师)的关系体系以及家长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体系。进而我们可以推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体系中,由于家长面对的主要对象不同,其身份和地位就不一样,因而其行为模式也各有差别,换言之,家长在三种社会关系体系中分别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但这些角色定位和行为模式又都是指向子女学校教育的。
二、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实践反思
理论分析所建构的框架对反思实践中的家长角色具有纲举目张的效果。以下我们主要讨论目前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并尝试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现状描述
之所以在家长角色的分析中涉及政府,乃是由于以国家力量作为后盾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起来——特别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义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制度普遍实行以后,家长就不在独享其对子女的教育权了。子女的教育不仅依然是家长的职责,同时也成为政府的重大事业,甚至有时对后者的强调超过了前者。现代社会中只要一考虑子女学校教育的问题,家长就不可避免地与政府产生了某种联系,进而通过政府在教育上的直接代表——学校和老师——与政府结成了一种社会关系体系,而在这一社会关系体系中的焦点则是有关教育权的争论。我国在实践中更多强调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应该承担的义务,而相对忽视了应该享有的权利。很多时候家长角色行为是遵守法律、服从政策、配合学校、接受安排,他们很少考虑自己在子女学校教育中的权利,也没有努力去为自己争取这方面的权利,除非发生重大事件(如子女在学校中出现伤亡事故),家长们通常会保持沉默。在教育领域内,很少出现因伤亡事故之外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诉讼。
在与子女的社会关系中家长拥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由于儿童青少年不具有成人的判断力,无法决定什么对他们是有利的,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需要得到家长的监督和保护;同时,由于学校教育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儿童青少年不具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因而也需要家长为其学校教育提供支持。因此,家长起码需要担负起监护人的角色。另一方面,制度化的教育尽管发达,却不能剥夺家长的教育权利,家长也不应该借口学校教育的完善而放弃自己的职责,因此家长同时也需要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而目前我国家长大多只是作为监护人和传统的家庭教育者,其行为主要是保护子女的安全、对子女的学校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有意识的教育行为较少而主要是共同生活对子女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教师反映,他们所接触到的大多数家长只是偶尔在家辅导孩子学习,而且除了辅导孩子完成学校功课以外,家长很少开展其他教育活动,家长的教育者角色意识不强。
在与学校的关系体系中,我国家长主要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活动的支持者,作为学校合作伙伴和主人的角色没有确立。如果按照l.德克等人对美国家校关系模式的结论来分析,我国家校关系主要属于“保护性模式”和“由学校到家庭的传输性模式”,目前有向“课程丰富性模式”演变的趋势,但是“伙伴关系模式”尚没有形成。家长们主要的行为模式是接受学校传递的信息和教师的召见(出席家长会,因孩子在学校的不良表现而被教师“传讯”等),只有少数地区的少数学校开始重视家长对学校活动的参与,家长因此被吸引到一些非教学的活动中,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发挥有限的作用。而除了2005年出现在成都等地区的几个家长参与校长竞聘评审的例子外,我国家长很少能够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作用。
总之,目前我国家长角色比较单一,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这种状态很不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和子女健康发展。
(二)原因分析
由于近年来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关注以及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家校合作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开始受到普遍关注,一些相关研究也对我国家长角色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我们基本同意关于家长角色的结论,但我们发现,我国家长角色单一的原因可以从表层和深层两个层面来解释。
1.表层原因
简言之,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是由各方主体对家长的角色期待及其由此形成的现实条件所决定的。如果说家长角色不够积极,对学校教育参与程度不足,那正是由于各方主体并没有给予家长角色以积极期待,相应地也并没有为家长扮演积极角色提供现实条件。
首先,现行法律中缺乏对家长教育权利的相关规定,致使家长积极角色的扮演缺乏法律支持。例如,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政府有领导管理教育事业的权利和责任,但是没有提及家长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的角色仅被定位在“义务主体”、“支持配合者”和“接受培训者”上,虽然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但什么是适当的形式并不清晰。
第二,现实中缺乏支撑家长多元角色的活动平台。目前我国供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以及与学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适当的形式”并不健全。中小学虽大多设有“家长会”,有些学校还设有“家长学校”,但是“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几乎名存实亡,既便有的学校在运作,其活动也显单一,主要是“通气会”、“先进表彰会”。而且现有的各种协会和机构多是由学校主导的,缺乏自主性和主动性,不能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和对话。同时,地方一级和全国范围的有活力的家长组织尚没有出现,使得家长不可能在有关学校教育政策方面有足够的发言机会。最后,由于学校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没有为家长设立可参与决策的机构和委员会,家长角色始终在校外徘徊。
第三,家长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也使其多元角色的形成受到限制。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是以家长自身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为基础和前提的。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主要部分在广大农村,而农村学生的家长相对而言受教育水平不高(至少相对于老师而言是这样的),很多家长虽然重视子女的学校教育并愿意和学校配合,但具体应该怎么做并不清楚,而且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家长能够指导子女学校功课的能力也相对降低了。至于作为合作者和伙伴对教师进行帮助和指导更是由于家长的能力而受到了限制。
2.深层原因
有研究者认为我们所面对的大多数家长缺乏参与意识,这当然是现实。但家长参与意识的缺乏却又是由我国文化传统、教育发展的惯性和人们对教育的观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首先,在文化传统方面,我国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民不与官争”和“师道尊严”思想对目前的家长角色产生了制约。普通百姓都不愿意和政府以及政府官员惹上官司,既便自己在某些方面吃点亏,也奉行“忍一时之气”“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观念,宁可放弃某些方面的权利,也不愿意破坏“和谐”。这当然是专制社会在文化上留下的印记,但正是由于文化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和持续性,这种思想同“和为贵”的思想一直持续到现在。因此,当作为普通百姓的家长在某些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特别是当侵害来自政府部门或者类似政府的事业单位的时候,家长要么选择沉默和忍受,要么采取温和的协商措施,而很少采用诉讼手段。“师道尊严”的思想使得教师在普通百姓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特别是在文化变迁缓慢的农村地区,人们对老师往往充满尊重和信任,因而倾向于相信老师的能力并服从老师的安排。正是由于这种尊重和信任,家长们往往不会干涉教师和学校的工作,并完全将教育子女的责任托付给教师和学校,并处处维护和加强教师的权威。这就使得学校成为家长不便涉足的领地,教师成为家长不能妄加非议的对象。两个方面其实都一定程度地反映了我国文化传统中对“权威”的遵从。这种对“权威”的遵从也体现在亲子关系中,正是由于家长是家庭中的“权威”,因此家长在子女面前的角色往往是指挥者、裁判和决断者,在作为教育者的时候其行为方式也多了一些高高在上和不容辩驳的味道,少了一些平等交流和耐心倾听的意味。
第二,我国教育发展中所潜藏的教育观念也不利于家长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积极角色。理论上讲,家庭和学校都应该是教育的主体,而且只有当家庭和学校以及全社会在儿童教育方面达成共识并齐心合力,教育才能够收到最大的成效。但是现实中家庭的教育职责被弱化了,而学校则被要求承担了过多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失去了应有的平衡和互补,变成了向学校教育的一边倒。在学校教育中,长期以来“一直以为学校教育、教学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培养学生探索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能力,而缺少对学生进行生活知识的传授和生活能力的培养。”并且在知识和能力教育的时候,也往往忽视了习惯的重要性,单纯强调结果而忽视过程。由此引发出两种后果:一是以结果为指向的知识和能力教育当然是学校和老师的强项,无需家长干预,家长的角色难以延伸到学校教育中来;二是学校也不会对学生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因而家长角色的获得只能在实践中摸索。
此外,虽然我们倡导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已有多年,但由于教育发展的惯性,目前以升学为导向和以学生分数为主要教育评价指标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应试”之风不减。使得教师处于高度工作压力之下,学校由于竞争惶惶不可终日。任何教育改革和“新花样”都可能成为极具风险的事情而不愿意被教师和学校轻易采纳。因此学校和教师即便有吸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愿望,出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恐惧也不敢轻易行动,家长的角色因此受到限制。
第三,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对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造成了影响。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在中小学阶段,与广大普通家庭收入相比较的相对个人教育成本仍然较高,加之家长还需要为子女上大学准备经费,因此家庭的经济压力都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之我国妇女地位提高后女性外出工作成为普遍现象,中国家长大多双双全职工作,相对而言能够用在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时间和精力都大大减少了。在广大农村地区,近年来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现象,并因此产生了很多所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的家长更缺乏和学校进行有效合作、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在家辅导孩子的条件。这都决定了很大程度上我国广大家长只能扮演子女学校教育的“物质支持者”(breadmaker)角色,而其他角色的形成面临重重困难。
三、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发展路向
大量关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家校合作的研究已经向我们揭示出国外家长角色从“义务主体”到“权利主体”、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被动式”到“主动式”、从“局外人”到“局内人”的变化趋势。我国家长角色也有必要从单一走向多元,而在当前条件下,强调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和教师的合作伙伴以及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积极现实意义。
我们在强调家长关于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义务的时候,也有必要重视家长的教育权利。这不仅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也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子女的健康发展。目前我们特别需要强调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相关权利,具体而言,应该倡导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知情权指家长有权获得关于自己子女就读或将要就读的学校的各种信息,包括学校的教学水平、学校环境、教师的基本情况,学校平时的各种活动、教学的内容和进度,学校和教师对子女的评价和各种处置等等;建议权是指家长对于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作出和将要作出的影响自己子女受教育的各种决策和相应管理活动,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质询权是指家长对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特别是与其子女直接相关的各种工作,有提出质疑并要求给予满意解释的权利。
家长的学习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学习子女教育、营养、权利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和艺术性;其次是学习一般的科学文化知识,以提高家长协助学校辅导孩子学业的能力。家长的学习者角色将从两个方面影响到子女的学校教育:其一是由于家长通过学习使教育观念得到更新、知识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直接的、有意识的教育行为促进子女健康发展;其二是由于家长的学习行为本身创造了一种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家庭向着“学习型组织”发展,这一环境使得深处其中的子女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培养子女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合作伙伴的角色定位要求家长和学校及其老师经常保持双向交流和沟通,并竭尽所能相互帮助,不仅使家长成为学校的资源,同时也应该使学校成为家庭的资源,真正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我国《教育法》赋予了个人以“适当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家长作为学校的利益关系人,更应该也更有必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学校的管理活动当中。家长作为学校管理者要求家长不仅要为自己的孩子谋取福利,也应当站在广大家长和儿童的立场为所有的家庭代言,积极促使学校为家庭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寻求家长角色的新花样而人为逼迫家长扮演多种角色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不管家长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根本的出发点无非是要与所有对子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主体——学校、教师、社区、政府——一起,更好地完成对子女的教育,使子女在现实的幸福体验中追求将来的幸福,并愿意为他人的幸福而辛勤工作并承担责任。目前,在我国倡导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合作伙伴和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利于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因此是富有意义的。如果将来的情况使得新的家长角色成为必须,那么我们将有责任采取措施推进家长新的多元角色的形成。
[摘 要] 现如今,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许多国家采取种种形式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家长能否有效地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教育,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效果。美国中小学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中主要扮演着学习者和支持者、主动参与者、决策者等角色,而我国中小学家长则主要是以学习者和支持者的角色参与学校教育的。从法律体系、学校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方面分析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以期对我国中小学家长参与教育向纵深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 美国;中国;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教育
一、美国中小学家长
在参与学校教育中扮演的角色
在《美国教育目标2000》中明确规定,所有学校都要加强与家长、社会的合作,使家长更多地关注青少年儿童在社会、情感意识和学业方面的成长与进步。① 而家长所扮演的角色,决定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家校合作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展。
1.作为学习者和支持者
家长作为学习者,参与再教育活动,学习如何教育子女。以这种角色和身份参与孩子教育是家长参与的传统模式,也最常见,往往受到教师、家长和学校管理人员的偏爱。家长在活动中一般会感到轻松自在,其角色作用不受到别人的威胁。在这类活动中,家长与教师的面谈经常只限于讨论个别孩子的教育问题(通常是学习和纪律问题),而与学校整体教育工作无关。家长只对自己孩子的进步感兴趣,学校则要求家长尽最大的努力来促进其孩子进步。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联络性质大多是单向的,由学校安排,家长一般处于被动。家校双方的交流是这些活动的主要特色,参与目的主要是学校得到家长对其孩子教育的支持,家长在活动中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和方法。
也许,美国的家长在学习和帮助教师方面不一定比我国的家长更热心,但是由于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家长可以通过许多渠道学习如何帮助孩子的功课,在许多方面支持学校的工作。在美国中小学的校园网上,有大量家长教育的资讯。随便浏览某个美国中小学的校园网,一般都有家长和教师联谊会(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pta)这一栏,其中一定有各类家庭教育的网络资源。除了网上家长教育,学校是家长教育的基地。1992年,卡内基基金会准备了一份特别的报告,题为《入学准备:一项国家的使命》(ready to learn:a mandate for the nation)。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要让所有的儿童都为进入学校做好充分的准备,就必须优先做好七方面的工作。其中第二个方面就是培养称职的家长,在每一个州发起一种以学校为基础的家长教育计划。具体到学校方面,鼓励家长参与学习的方法有:(1)借pta会议之机,在小组内向家长解释如何用合作学习法教授课程;(2)邀请家长参加教师的在职培训;(3)主动与所有家长联系——包括家访。此外,他们还利用下面的方法向家长提供更多信息:定期出版学校和班级的时事通讯;在整个学校和社区(包括银行、商场、市政府/乡政府)展示学生作品;组织学生展览和课程节日;在家长会上展示学生的成长记录袋。②
所以,如果说美国的家长能够成为积极的学习者与支持者,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美国的学校为他们创造的条件。
在支持的范围上,美国的家长对教师的支持不仅仅是提供教具和所需设施、信息,还能参与学生的评价、课程改革、学校日常事务等。
对部分家长来说,与孩子的教师、咨询者和其他教职员保持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参与,而且是他们追求的唯一一种参与形式;但对另一些家长来说,这只是起步,他们会从这类活动中获得参与的勇气和经验,从而在学校教育中充当更积极的角色。
2.作为主动参与者
科默(comer,1993)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在开展“学校发展项目”(school development program)的学校中,有10%到15%的家长作为志愿者为学校服务。
参与教学,丰富学校教育资源。家长志愿者是学校丰富的课程资源,他们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促进学生整体、全面发展。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许多移民的孩子在课堂上往往需要更多的单独辅导。同时,学生的学习程度不同,有意识地分层教学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需要。许多家长志愿者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特长,他们往往会被邀请在课堂上辅教甚至主教某些课程。③
家长通常参与策划、协助组织全校性大型活动。对校运会、艺术节、庆祝会以及郊游等,家长们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包括参与设计活动方案,帮助编辑印刷相关宣传单,装饰活动场所,以及一些具体的服务、安全维护工作。在这些活动中,一方面,家长发挥了支持学校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与孩子共同的游戏,使家长更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从而有效地促进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此外,也减少了家长对孩子举行活动的安全问题等方面的担忧。
家长为子女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美国舆论普遍认为,由于拘泥于标准化、程序化教育,很多中小学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教条主义盛行。为改变这一状况,一方面,作为努力改革学校教育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工作者建立了一系列的责任制度。这种责任制度允许家长以及更广泛的社会人士参与学校教育目标的制定,允许他们了解、掌握学校教育的情况,从而发挥他们的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在改革学校教育管理的呼声中,许多家长纷纷在其子女所就读的学校积极、主动地参与了学校教育管理。他们与学校管理工作者、教师联手管理学校,一起研究解决学校教育所面临的、特有的各种问题,共同承担对下一代的正规教育的结果。家长的参与,完善了学校教育管理,在教师、家长和学校管理工作者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崭新的协作关系。
筹措经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家长们常常帮助学校筹集经费,填补政府经费削减留下的漏洞,包括教学用具、清洁用具、科技设备、教学资料甚至教师工资。据统计,近年79%的家长为孩子就读的学校捐款,39%的家长一年至少捐100美元,11%的家长一年至少捐300美元。基层pta为了筹集教育经费,可谓尽心尽力,除了鼓励会员捐款,收缴会员费,组织会员向亲朋好友、公司同事集资外,还会想出各种办法。比如,向家长售商店或餐厅的优惠券;组织一些学生竞赛活动,让家长根据学生的成绩相应给予奖励作为对学校的捐赠,如跳绳比赛,约定每跳多少下就为学校募捐多少钱。这样既为学校募集了经费又激励了学生的爱校情感。有了pta的支持,学校与教师的压力大大减轻,教师能更专注于学生的教育成长。对家长而言,为了让子女能得到更好的教育环境,他们不会吝惜捐款(这些钱是可以抵税的)。当然,所有这些捐款都由pta统筹安排,其账目受到严格的审计,而且要向家长、教师公开。④
3.作为决策者
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全过程,包括决策形成、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等。
鼓励家长教师协会或其他家长团体的成立,以充分反映和代表家长的利益。所有团体都吸纳家长成员参加,并确保其接受诸如政策、课程、预算、学校改革行动、安全及人事等方面的适当培训,所有的管理机构,都给予家长平等的代表权。在设定学校目标、开发或评价学校有关项目与政策时,允许家长以合作者身份参与,并促进家长参与学区、州及全国的委员会,讨论有关教育问题的解决。pta、家长顾问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组织形式,其中pta是最普通的组织形式。学校pta往往会派出家长代表与学校负责人组成理事会,共同计划、管理学校的各项活动,以确保学校的教育政策与行为切实符合学生的利益,并能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家长们通过研讨小组讨论学校系统的政策和实践、与教师合作采用的方法以及学生成绩通知书、家庭作业、学校中的社团等问题。家长们积极帮助学校确定教育目的、具体领域的目标以及学生所学课程,在课程的适当性、课程修订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学校参考。另外,家长们为了一种专门的问题而组建的团体,是家长影响学校决策过程的另一种形式。
二、中国中小学家长
在参与学校教育中扮演的角色
我国的家长基本上扮演的就是学习者与支持者的角色。具体的参与方式有家长会、家长学校、书面联系、电话联系、个别家长约见等。家长确实应该作一个虚心的学习者,学习教育儿童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即便是高学历的家长和学校教师,也未必懂得育人之道。为了配合学校的教育改革,家长也需要学习新的知识。
那么,他们是不是积极的学习者与支持者呢?此外,他们又能在哪些方面支持教师与学校呢?
陈铮家校合作问卷调查的研究结果⑤显示,76.4%的家长没有班主任或其他任科教师的电话或电邮,36.4%的家长不能在家辅导子女的学业,35%的家长认为自己不需要补充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49.3%的家长不愿意义务为学校服务,31%的家长觉得自己在家长会上没有发言的机会,79.2%的家长没有参加过学校的家长学校。至少有一半的家长不是,或没有机会作一名积极的学习者和支持者。有的是自身的原因,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愿意义务帮助学校;有的则是学校没有创造条件让家长参与学习与服务,家长没有机会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参加家长学校。尤其是大部分家长没有教师的电话或电邮,又怎能经常与教师保持联系呢?
需要指出的是,家长的支持基本上是一种不直接参与教学与教务的外部支持,而且一般是被动的。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学校和课堂是教师的领地,除非得到允许,家长不能进入。95.2%的教师都不愿意家长坐在教室里帮助维护课堂纪律。当问及为何时,有的教师反问道“他(指家长)坐在教室里,那要我做什么?”而在美国,家长这样做很正常。在英语里,这些家长叫做“room representative”(家长参与课堂的代表)。他们在课堂上帮助教师做很多事情,比如给学生念书,帮助学生理解教师所讲的内容,维护课堂纪律,遇到特别活动时给学生制作专用服装等。⑥
家长参与广度不够。学校邀请参加家长委员会的家长往往是有一定社会关系和经济能力的家长,这就大大限制了家长参与的广度。家长主要是配合学校的工作计划,好像是学校领导的附属机构,既起不到独立监督的作用,也不能参与学校事务与决策。⑦在家长参与的深度上,家长委员会不够独立,其活动主要由学校来安排,其成员也主要由学校“邀请”。学校限制了家长的深入影响。再者,由于没有强有力的组织,我国的家长也不能像美国的家长那样,通过自己的组织来影响联邦和州的立法,发起大规模的教育活动,进行家校合作与家长教育的研究等。
家校合作基本以学校为中心,由学校单向向家长传递信息,如学校一般是在学期末开一次家长会,向他们通报学生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家长在假期中辅导学生学习的“任务”等。家长在整个活动中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缺少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真正对话。这种参与方式往往单纯地围绕学校为其服务,家长比较被动。
再比如家长参与课程开发,这在美国也是常见的,而在我国仍处于落后阶段,抑或说是起步阶段。⑧
由此笔者得出一个结论,即我国的家长目前有一半不是积极的学习者,还有大部分家长只是或只能充当被动的、外围的支持者。即使作为支持者,家长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两国差异的原因分析
1.从法律体系方面来看
美国的家长参与学校决策,参与儿童教育计划的制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理论上,美国的家长缴纳了教育税,作为纳税人,他们有权监督其税款的使用情况,这是美国家长参与学校决策的法律基础。美国1974年《公法93-380》规定,由联邦资助的学区和学校,应成立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包括大量的家长,以协助教育项目的实施和管理。1975年以后,美国《残疾儿童教育法》出台,规定家长有权参加与其孩子教育有关的学校会议,有权对学校做出的决定发表意见。这部法规的作用远远超过了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对普通中小学的家长参与管理也有深远影响。不过,由于家长毕竟不是教育专家,在身份上,他们是学校的客人,他们的意见大多也是作为参考。⑨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制订家长参与教育的政策或法律,明确家长参与教育的合法权益,使家长在监督、参加学校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时有法可依,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强化家长对教育事业的参与,加强家长自我教育和教育孩子的责任。
我国的许多法律法规也对家长参与作了一些相关规定,如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对未成人的保护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各省市为了配合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有的法律条文把学校教育看做是很权威、很专业的事,家长无权过问,并且还要接受学校或教师的指导。此外,我国的教育法规没有赋予家长择校的权利和参与子女教育计划制订的权利(家长不能为子女选择设计课程)。而且我国的政策要求家庭要配合学校,学校要指导家长,但具体怎么落实,最后怎么评价没有明确的规定。⑩
2.从学校管理体制来看
在美国,中小学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具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校长与教师、家长分享一部分权力。家长代表直接参加校委会,行使决策权。除此之外,美国全国校董事会联合会(national school boards association)还积极探索让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都参与决策的其他形式,即“分享决策”。其途径有组成“现场理事会”或“专题议事小组”,其中包括家长、学生、社区代表以及所有直接受政策影响的人群的代表。这类组织只能通过校董事会对公众负责,与校董事会权力共享,相互合作并且少数服从多数。{11}
我国的校长负责制实行的民主管理是内部的民主,教育法没有赋予家长参与学校校务的权利,学校没有开放给家长和社区。我国的学校管理体制比较封闭,没有吸收家长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没有合适的身份参与学校的决策。总的来说,很少有家长参与学校事务,更少有家长参与学校的决策,如对教师的评估,课程改革等,家长的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
3.从思想观念方面来看
我国的家长与教师在教育观念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家长与教师之间还存在相互推诿教育责任、共育意识不强的现象。中国人一贯有崇尚权威的价值取向,在大多数家长心中,教师是儿童教育的权威代表。家长踏入学校参与学生教育似乎是挑战权威,破坏和谐,甚至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部分家长缺乏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参与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些学校领导者和教师认为,家长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养差,反而时常给学校带来麻烦和干扰,学校若与家庭合作是自讨苦吃。也有人认为,家长整天忙忙碌碌,根本没有时间参与学校教育,或即使有时间也不积极。也有部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虽然欢迎家长在校外参与个别学生的教育活动和有组织地支援学校,但当家长进入校内干预学校日常运作和决策时,他们则不真正认可和支持,他们倾向于自我保护并产生某种程度的消极情绪,担心职业和形象受到挑战和威胁,他们怀疑家长的决策能力,认为家长介入校内事务是在监督、挑毛病。
【摘要】教育的效果取决于教师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孩子迈入学校,家长和老师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健康成长、学业成才。然而,在这一共同目标的背后,双方却上演了一幕幕的矛盾冲突。直接影响学校、老师的正常工作,阻碍了孩子的健康、健全成长。实践证明,只要教师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不断摸索、学习、反思再实践,才能把家长与教师的教育冲突降到最低。
【关键词】家长;教师;冲突;原因;缓解
1.经常听到某些家长责怪老师,也听到老师埋怨部分家长。静思默想,这个学期,我碰到家长与父母发生冲突的情况已有两次了
例一:一天学生黄某某和同桌打闹,无意中把窗上的一块玻璃打成了碎片。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处理事情,共同教育孩子。而该学生家长则认为,老师要求家长负责安装玻璃,是故意为难家长。该家长又认为,孩子在家很听话,怎么在老师眼中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呢?
例二:一天下午上第一节课前,一学生家长气冲冲地领着女儿找到班主任,质问道:“我女儿额头上的伤口怎么弄的?”后经老师了解情况,是放学时她的女儿和一位同班同学在操场上互相推打,不甚将她的女儿被推倒,致使额头蹭出了血。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竭力协调。而该家长的态度是:只要女儿的额头上留下伤疤,一定要把学校和老师告到教育局。
近年来,家长和教师的教育冲突屡屡发生,经过教学实践多年,导致老师和家长矛盾冲突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
1.1老师的“描述”与家长的印象有出入;家长了解基本上是孩子的生活方面,按时上学、回家、吃饭、睡觉,家长感觉孩子“很乖”,而在孩子的学习方面关心不多或无能力关心。当学习成绩一出来,家长就责怪老师教学水平差,当老师指出孩子学习存在的问题,家长难以接受。家长和老师繁忙的工作压力会导致互相错位,甚至语言不和互相责备。
1.2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老师的责任;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后,想要什么样的成品,学校就应该把他变成什么样。一旦孩子变成了“次品”,老师就成了家长眼中的“犯人”。
1.3家长太溺爱孩子;现代的孩子多半是独生子女,有的是爷孙辈一起生活,对孩子无节制的溺爱与袒护,什么都肯让孩子吃,惟独不肯让孩子吃点亏。
1.4老师居高临下、好为人师。
作为教师,职业习惯造成居高临下、好为人师的心理,而急于抱怨学生、指责家长。如果效果不佳或家长稍有配合不力,老师往往迁怒于家长,结果很容易引起家长的反感。
2.教育冲突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如何缓解家长与老师之间的教育冲突,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请家长到校或跟家长联系,要找有权威和肯负责的一方;从开过几次家长会中,我总结出:有的家长认为到学校丢面子,不肯来;有的帮着孩子遮掩缺点;有的对孩子表现出无奈。这析的家长的孩子,开会后是没有一丝进步的。所以,找孩子的哪一位家长必须经过思量,这也是避免家长与老师产生矛盾的方法。
2.2通报学生问题要讲究方法;对教师来讲,要及时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在问题初见端倪时就要跟家长沟通,不要等到某孩子有了这样那样的错误或考试成绩很落后时,才急急忙忙与家长联系。如果家长感到突然,就容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在给家长反映问题时,一定要先传递正面信息。如果教师一上来就用负面住处对家长进行狂轰滥炸,就很可能引发家长的防御心理,产生冲突。
2.3假如遇到正在气头上的家长,教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容得下家长的“恶语”,稳控好家长,耐心分析家长这一行为产生的好处与坏处,让家长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如上述案例二中的家长,可以提醒她:“你领着孩子来告学校和老师,你究竟想为孩子做些什么呢?告完了,孩子就学会自我保护了吗?”如果家长“火”势太猛,就不要当场给予决断,还是要和气地对他说:“希望再考虑你的想法和做法,今天我们就谈到这里,我还有课……”。
2.4老师应把家长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教育者,而不是单纯的受教育对象;教师首先应该注意倾听家长意见,了解他们的教育目标和风格,充分肯定家长的教育价值,并在工作中改进自己的方法。我曾经给赵某某的妈妈说:“我感觉贵公子数学成绩一直上不去,原因是平时没有真正把乘法口诀记住。”这句话意思很清楚,没有责怪、实事求是。家长很感谢老师的关心,并配合老师教好孩子。
2.5教师不能歧视学生,体罚学生;《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准体罚学生。老师要避免好心办坏事,让家长抓住老师的软助骨,引起冲突。老师歧视和体罚学生,学生往往讨厌学习、讨厌老师。显而易见,这是一个恶习循环。天底下有哪位老师喜欢自己的学生讨厌学习、讨厌老师呢?不管发生了什么矛盾,只要你从心眼儿去爱你的学生——家长的孩子,处理事情就不会偏离多少轨迹,矛盾会小而化之。
教师与家长的交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作为一名教师,更要努力加强个人修养,以丰富的常识,博大的胸怀,忘我的工作精神,来赢得家长的依赖和敬重,就能把家长与老师的矛盾降到最低度。
摘要:家庭和学校是个体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两个最重要的成长环境,家长和教师是对人的成长发展最具影响力的关键人物。只有当家庭和学校、家长和教师都各自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扮演所应扮演的角色,且双方的责任和角色共同统一于一个以孩子幸福生长为指向的终极追求之中,优质的教育才得以展开并最终实现其目的。然而,现实中制度化的教育仿佛以一种强制的或者是“引诱式”的方式让很多家长放弃了自己的教育职责、迷失了自己的角色。因此,有必要将家长角色这一看似不言自明的问题慎重思考,而限于论域之宽广,我们选择学校教育作为着眼点和突破口。
关键词:家长角色 学校教育 成长环境 关键人物 家庭 教师 责任 扮演
一、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分析
学校教育和学校相联系,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学校教育指狭义的教育,即“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故其本质乃一动态发展之过程,围绕此过程有诸多主体参与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我们的讨论并不想把学校教育限定在学校之中,而是从参与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这样更能全面地把握学校教育的真实存在。
“角色”原指戏剧中的人物,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mead)首先将其引入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称为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由人们的社会地位所决定,为社会所期望的行为模式。”说得具体些,即“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或群体,在实现与这种地位相联的权利与义务时,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与态度的总模式。”社会地位总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总是与其他主体相联系,故家长角色即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家长面对不同主体所获得的身份和所处的地位,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这种理解包含三个层次,其一强调家长角色是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形成和发展的,其二由家长所处的地位和获得的身份决定,其三表现为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因此完整意义的家长角色就是家长所处的社会关系体系、身份和地位以及行为模式的总和。
从上述对学校教育和家长角色的理解可以看出,要想建构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理论框架,分析家长与其他学校教育活动相关主体的社会关系也许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如上所述,在围绕学校教育过程所结成的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主要存在着四方主体,即家长、学生、作为独立实体的学校(包含教师)以及国家或政府(通常由学校来代表其在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地,我们可以逻辑地推论出:如果以家长的视角来考察,则这一总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又存在三种亚层次的社会关系体系,即家长与子女的关系体系、家长与学校(教师)的关系体系以及家长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体系。进而我们可以推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体系中,由于家长面对的主要对象不同,其身份和地位就不一样,因而其行为模式也各有差别,换言之,家长在三种社会关系体系中分别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但这些角色定位和行为模式又都是指向子女学校教育的。
二、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实践反思
理论分析所建构的框架对反思实践中的家长角色具有纲举目张的效果。以下我们主要讨论目前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并尝试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现状描述
之所以在家长角色的分析中涉及政府,乃是由于以国家力量作为后盾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起来——特别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义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制度普遍实行以后,家长就不在独享其对子女的教育权了。子女的教育不仅依然是家长的职责,同时也成为政府的重大事业,甚至有时对后者的强调超过了前者。现代社会中只要一考虑子女学校教育的问题,家长就不可避免地与政府产生了某种联系,进而通过政府在教育上的直接代表——学校和老师——与政府结成了一种社会关系体系,而在这一社会关系体系中的焦点则是有关教育权的争论。我国在实践中更多强调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应该承担的义务,而相对忽视了应该享有的权利。很多时候家长角色行为是遵守法律、服从政策、配合学校、接受安排,他们很少考虑自己在子女学校教育中的权利,也没有努力去为自己争取这方面的权利,除非发生重大事件(如子女在学校中出现伤亡事故),家长们通常会保持沉默。在教育领域内,很少出现因伤亡事故之外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诉讼。
在与子女的社会关系中家长拥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在学校教育过程
中,由于儿童青少年不具有成人的判断力,无法决定什么对他们是有利的,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需要得到家长的监督和保护;同时,由于学校教育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儿童青少年不具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因而也需要家长为其学校教育提供支持。因此,家长起码需要担负起监护人的角色。另一方面,制度化的教育尽管发达,却不能剥夺家长的教育权利,家长也不应该借口学校教育的完善而放弃自己的职责,因此家长同时也需要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而目前我国家长大多只是作为监护人和传统的家庭教育者,其行为主要是保护子女的安全、对子女的学校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有意识的教育行为较少而主要是共同生活对子女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教师反映,他们所接触到的大多数家长只是偶尔在家辅导孩子学习,而且除了辅导孩子完成学校功课以外,家长很少开展其他教育活动,家长的教育者角色意识不强。
在与学校的关系体系中,我国家长主要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教育活动的支持者,作为学校合作伙伴和主人的角色没有确立。如果按照l.德克等人对美国家校关系模式的结论来分析,我国家校关系主要属于“保护性模式”和“由学校到家庭的传输性模式”,目前有向“课程丰富性模式”演变的趋势,但是“伙伴关系模式”尚没有形成。家长们主要的行为模式是接受学校传递的信息和教师的召见(出席家长会,因孩子在学校的不良表现而被教师“传讯”等),只有少数地区的少数学校开始重视家长对学校活动的参与,家长因此被吸引到一些非教学的活动中,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发挥有限的作用。而除了2005年出现在成都等地区的几个家长参与校长竞聘评审的例子外,我国家长很少能够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作用。
总之,目前我国家长角色比较单一,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这种状态很不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和子女健康发展。
(二)原因分析
由于近年来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关注以及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家校合作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开始受到普遍关注,一些相关研究也对我国家长角色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我们基本同意关于家长角色的结论,但我们发现,我国家长角色单一的原因可以从表层和深层两个层面来解释。
1.表层原因
简言之,我国家长角色的现状是由各方主体对家长的角色期待及其由此形成的现实条件所决定的。如果说家长角色不够积极,对学校教育参与程度不足,那正是由于各方主体并没有给予家长角色以积极期待,相应地也并没有为家长扮演积极角色提供现实条件。
首先,现行法律中缺乏对家长教育权利的相关规定,致使家长积极角色的扮演缺乏法律支持。例如,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政府有领导管理教育事业的权利和责任,但是没有提及家长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的角色仅被定位在“义务主体”、“支持配合者”和“接受培训者”上,虽然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但什么是适当的形式并不清晰。
第二,现实中缺乏支撑家长多元角色的活动平台。目前我国供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以及与学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适当的形式”并不健全。中小学虽大多设有“家长会”,有些学校还设有“家长学校”,但是“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几乎名存实亡,既便有的学校在运作,其活动也显单一,主要是“通气会”、“先进表彰会”。而且现有的各种协会和机构多是由学校主导的,缺乏自主性和主动性,不能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和对话。同时,地方一级和全国范围的有活力的家长组织尚没有出现,使得家长不可能在有关学校教育政策方面有足够的发言机会。最后,由于学校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没有为家长设立可参与决策的机构和委员会,家长角色始终在校外徘徊。
第三,家长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也使其多元角色的形成受到限制。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是以家长自身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为基础和前提的。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主要部分在广大农村,而农村学生的家长相对而言受教育水平不高(至少相对于老师而言是这样的),很多家长虽然重视子女的学校教育并愿意和学校配合,但具体应该怎么做并不清楚,而且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家长能够指导子女学校功课的能力也相对降低了。至于作为合作者和伙伴对教师进行帮助和指导更是由于家长的能
力而受到了限制。
2.深层原因
有研究者认为我们所面对的大多数家长缺乏参与意识,这当然是现实。但家长参与意识的缺乏却又是由我国文化传统、教育发展的惯性和人们对教育的观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首先,在文化传统方面,我国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民不与官争”和“师道尊严”思想对目前的家长角色产生了制约。普通百姓都不愿意和政府以及政府官员惹上官司,既便自己在某些方面吃点亏,也奉行“忍一时之气”“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观念,宁可放弃某些方面的权利,也不愿意破坏“和谐”。这当然是专制社会在文化上留下的印记,但正是由于文化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和持续性,这种思想同“和为贵”的思想一直持续到现在。因此,当作为普通百姓的家长在某些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特别是当侵害来自政府部门或者类似政府的事业单位的时候,家长要么选择沉默和忍受,要么采取温和的协商措施,而很少采用诉讼手段。“师道尊严”的思想使得教师在普通百姓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特别是在文化变迁缓慢的农村地区,人们对老师往往充满尊重和信任,因而倾向于相信老师的能力并服从老师的安排。正是由于这种尊重和信任,家长们往往不会干涉教师和学校的工作,并完全将教育子女的责任托付给教师和学校,并处处维护和加强教师的权威。这就使得学校成为家长不便涉足的领地,教师成为家长不能妄加非议的对象。两个方面其实都一定程度地反映了我国文化传统中对“权威”的遵从。这种对“权威”的遵从也体现在亲子关系中,正是由于家长是家庭中的“权威”,因此家长在子女面前的角色往往是指挥者、裁判和决断者,在作为教育者的时候其行为方式也多了一些高高在上和不容辩驳的味道,少了一些平等交流和耐心倾听的意味。
第二,我国教育发展中所潜藏的教育观念也不利于家长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积极角色。理论上讲,家庭和学校都应该是教育的主体,而且只有当家庭和学校以及全社会在儿童教育方面达成共识并齐心合力,教育才能够收到最大的成效。但是现实中家庭的教育职责被弱化了,而学校则被要求承担了过多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失去了应有的平衡和互补,变成了向学校教育的一边倒。在学校教育中,长期以来“一直以为学校教育、教学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培养学生探索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能力,而缺少对学生进行生活知识的传授和生活能力的培养。”并且在知识和能力教育的时候,也往往忽视了习惯的重要性,单纯强调结果而忽视过程。由此引发出两种后果:一是以结果为指向的知识和能力教育当然是学校和老师的强项,无需家长干预,家长的角色难以延伸到学校教育中来;二是学校也不会对学生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因而家长角色的获得只能在实践中摸索。
此外,虽然我们倡导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已有多年,但由于教育发展的惯性,目前以升学为导向和以学生分数为主要教育评价指标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应试”之风不减。使得教师处于高度工作压力之下,学校由于竞争惶惶不可终日。任何教育改革和“新花样”都可能成为极具风险的事情而不愿意被教师和学校轻易采纳。因此学校和教师即便有吸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愿望,出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恐惧也不敢轻易行动,家长的角色因此受到限制。
第三,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对家长多元角色的形成造成了影响。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在中小学阶段,与广大普通家庭收入相比较的相对个人教育成本仍然较高,加之家长还需要为子女上大学准备经费,因此家庭的经济压力都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之我国妇女地位提高后女性外出工作成为普遍现象,中国家长大多双双全职工作,相对而言能够用在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时间和精力都大大减少了。在广大农村地区,近年来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现象,并因此产生了很多所谓“留守儿童”,这些孩子的家长更缺乏和学校进行有效合作、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在家辅导孩子的条件。这都决定了很大程度上我国广大家长只能扮演子女学校教育的“物质支持者”(breadmaker)角色,而其他角色的形成面临重重困难。
三、学校教育中家长角色的发展路向
大量关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家校合作的研究已经向我们揭示出国外家长角色从“义务主体”到“权利主体”、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被动式”到“主动式”、从“局外人”到“局内人”的变化趋势。我国家长角色也有必要从单一走向多元,而在当前条件下,强调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和教师的合作伙伴以及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积极现实意义。
我们在强调家长关于子女学校教育方面的义务的时候,也有必要重视家长的教育权利。这不仅符合中
国文化传统,也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子女的健康发展。目前我们特别需要强调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相关权利,具体而言,应该倡导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知情权指家长有权获得关于自己子女就读或将要就读的学校的各种信息,包括学校的教学水平、学校环境、教师的基本情况,学校平时的各种活动、教学的内容和进度,学校和教师对子女的评价和各种处置等等;建议权是指家长对于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作出和将要作出的影响自己子女受教育的各种决策和相应管理活动,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质询权是指家长对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特别是与其子女直接相关的各种工作,有提出质疑并要求给予满意解释的权利。
家长的学习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学习子女教育、营养、权利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和艺术性;其次是学习一般的科学文化知识,以提高家长协助学校辅导孩子学业的能力。家长的学习者角色将从两个方面影响到子女的学校教育:其一是由于家长通过学习使教育观念得到更新、知识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直接的、有意识的教育行为促进子女健康发展;其二是由于家长的学习行为本身创造了一种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家庭向着“学习型组织”发展,这一环境使得深处其中的子女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培养子女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合作伙伴的角色定位要求家长和学校及其老师经常保持双向交流和沟通,并竭尽所能相互帮助,不仅使家长成为学校的资源,同时也应该使学校成为家庭的资源,真正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我国《教育法》赋予了个人以“适当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家长作为学校的利益关系人,更应该也更有必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学校的管理活动当中。家长作为学校管理者要求家长不仅要为自己的孩子谋取福利,也应当站在广大家长和儿童的立场为所有的家庭代言,积极促使学校为家庭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寻求家长角色的新花样而人为逼迫家长扮演多种角色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不管家长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根本的出发点无非是要与所有对子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主体——学校、教师、社区、政府——一起,更好地完成对子女的教育,使子女在现实的幸福体验中追求将来的幸福,并愿意为他人的幸福而辛勤工作并承担责任。目前,在我国倡导家长的权利主体、学习者、学校合作伙伴和学校管理者等角色有利于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因此是富有意义的。如果将来的情况使得新的家长角色成为必须,那么我们将有责任采取措施推进家长新的多元角色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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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 教育 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教育素养,那么,不管教育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满的效果。可见,要想实现教育效果最大化,必须要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合力的最大化。一提起家庭教育,大多数人认为是家长对儿童所实施的教育。那么,作为家庭教育实施者的家长,作为儿女的第一任老师,是否具备教育者的素质和水平呢?作为家庭教育实施者的家长,是否需要接受再教育呢?答案是肯定的。终身学习时代的到来,以及家庭教育中问题的个性化、多样化,都要求家长不断地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和教育子女的水平。本文以学前儿童家长教育为主题,阐述当前大陆地区学前儿童教育的现状,寻找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对策。
所谓学前儿童家长教育,是指社会或学校针对学前儿童的父母所实施的一种教育,其目的是让父母了解自己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引导父母学习和掌握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质和教育能力。这里所说的家长,主要是指学前儿童的父母,也包括对还在实际上履行父母职责的其他暂时监护人。
一、大陆地区关于学前儿童家长教育的现状
自2001年9月1日颁布的《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实施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蓬勃 发展 。其中学前儿童家长教育,无论是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还是学前儿童家长接受教育的组织形式,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1、国家关于学前儿童家长教育的政策法规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要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2003年教育部颁布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关工委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要组织老同志指导家庭教育、参与社区教育,协助举办家长学校和校外教育活动基地,编写家庭与校外教育的读本和资料,开展“读书征文”、“科技扶贫”、“老园丁联系户”、“家教一条街”、“校外学习辅导站”、“双拥教育”、“文明共建”等丰富多彩的育人活动。2004年全国妇联、教育部颁布《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中还对家长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家长学校的组织与领导、家长学校的检查与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中,对家长教育也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和要求。
2、学前儿童家长接受教育的形式
一是家长自我学习。家长出于自觉自愿,或想找到相关幼儿问题的答案,通过阅读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书籍、登陆育儿网站查阅资料、通过bbs交流育儿心得等方式,主动获取育儿教育的知识和经验。
二是幼儿园组织家长学校、家长学堂等活动。幼儿园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家长组织起来,由专人进行指导,向家长传授育儿知识及 教育 理念。目前大陆地区家长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专题讲座式。主要是聘请相关专家传授家庭教育的知识和理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及咨询。参加讲课的有专家、学者、学校的领导(校长或德育主任)、教师,也有家长本人、社会知名人士等。②家长会议式。教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传授家庭教育的知识,这实际上是一个学期1至2次的家长例会,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家长参与学校的形式,也是很多家长学校所采用的形式。③经验交流式。有些家长学校不定期地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家长们通过这种形式交流育子经验,一般选举家庭教育成绩突出的家长进行主要演讲,让家长用自己的成功经历及经验感染和教育其他的家长,给家长们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④授课教育式。通过编印教材和有关家长教育指导方面的资料组织家长接受教育。⑤“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深入课堂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使家庭与学校的教育保持一致性。
三是社会上举办的各种与教育相关的活动。目前社会上举办的与教育相关的活动形式有:①传媒教育式。一些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利用大众传媒的辐射优势,通过开辟栏目或发行资料等方式举办家长学校。②社区网点式。有的地方在城市街道、大型 企业 等建有“家长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家长会和有利于改善家庭教育方面的活动。③网上家长学校。利用 网络 信息技术建立网上家长学校,也就是所谓的“家校e”,“家”代表家庭,“校”代表学校,而“e”具有教育(education )、 电子 信息(electronic information )、容易(easiness)三重含义。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家长们可以通过邮件、博客和一线通等形式相互取得联系。
3、学前儿童家长接受教育的内容
无论是通过家长学校,还是自学或网络学习,学前儿童家长接受的教育内容,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以纠正家长的教育观念为主,主要是通过授课的形式改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不正确理解,纠正家长心中固有的错误观念,向家长介绍先进的教育理念,端正家长关于学前儿童教育的态度,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借此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家庭观、教育观,从而对家长的教育行为进行指导。另一类主要是向家长传达学前儿童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在某种教育理念的依托下,对孩子的正面、负面行为展开分析,帮助家长处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棘手问题,解答家长的疑惑,并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及实操性的技巧。
另外,作为学前儿童主体的80后家长来说,相比较以往的家长,他们思维活跃,受教育程度高。尽管如此,还是有相当比例的家长对家庭教育存在认识误区,既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教育者的身份,也不能端正自己的教育态度。因此,目前对学前儿童家长所开展的教育,依旧将重点放在改善家长的教育观念,端正家长的态度上。
二、问题
自学前儿童家长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尤其是在家长学校的推广和努力下,大陆地区学前儿童家长的教育理念和幼教知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学前儿童家长教育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漏洞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