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3 05: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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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论文
“三农”问题就是对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总称。具体的讲,就是农业的增长与发展;农民现实的收入及其增长、未来的生活、职业等变化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农村发展,包括农村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农业、农村与农民三者之间的联系是紧密相连而难以分隔的。其中,农民从事生产活动,创造价值,增加收入,改善居住地的生存环境条件,建设新型的农村;农民将所得收入用于增加农业投入,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可见,在这三者关系中,农民是具有主动性的一方,而农业是农民获取收入的源泉和进行劳动创造收入的对象之一,农村则是在农民通过劳动创造收入后进行改造、改变的对象。因此,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近年来,随着农副产品价格的普遍下降,农民负担日益加重,中国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困境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一、“三农”问题的症结
“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业人口过剩,农民就业不足。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的进一步下降,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将增加。庞大的农业人口与有限的农业资源的尖锐矛盾,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农业人口过多至使农业效率低。在我国,由于传统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比较多,劳动力供给是无限的,劳动生产率很低,其边际劳动生产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农民的报酬极低。在剩余劳动力未输送完之前,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农民的收入将始终处于停滞状态。
农业人口过多导致农民贫困。农业人口过多从两方面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一是有限的农业收入由庞大的农业人口分摊,导致人均收入水平低下;二是有限的农业资源由庞大的农业人口分摊,造成农民就业不足。农民收入水平低,又会通过两个途径形成农民贫困的恶性循环:收入水平低,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农民谋生能力低,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低扩大再生产投资不足,收入水平低。
农业人口过多影响农村稳定。农业人口过多通过两个方面因素影响农村稳定:一是农民是农村不稳定的经济根源。当前大多数农民收入处于负增长,这是农村出现不稳定因素的经济原因。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能力弱,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农业人口过多,且经营分散,使农民通过适当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利益集团的成本过高,致使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造成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弱。
总之,农业人口过多形成农业、农民与农村问题的恶性循环。农业人口过多既直接作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又通过三者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形成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恶性循环。因此,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只能是减少农业人口的数量,转移农村过剩的劳动力,降低农村自然资源的负载率,使农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配比逐步趋于合理,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均资源空间。
二、“就地转移”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础
小城镇战略是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法之一,即“离土不离乡”的转移策略。勺窝乡是纳雍县八个重点产煤乡镇之一,近几年来大量煤矿企业的迅速发展,已使大部份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全身投入到煤矿企业,这为家庭增收、减轻负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中劳动力与土地、农民增产与增收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要看到,这种通常不伴随身份转变的转移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使许多已从土地中转移出来的农民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很多人仍是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随时转变。已转移的农民仍然把农村作为自己的重点,保留在农村占有的资源。这既便农业在日后成为“业余产业”、“副业”,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规模利用。因此,现在必须着眼于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通过农村的工业化来带动(农民发展非农产业,促使农民增收。
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具有估计,农业的充分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可吸纳将近一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农业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只要我们认真抓好农产品的加工与转化增值,农业效益的增长大有希望。
鼓励外出民工回乡创业
大中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系统,更容易给农民带来现代观念。农民外出打工,不仅增加了现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更重要的是不少农民转变了观念,学到了本事。对这些经受几年锻炼,积累了一定资金,学到了一些管理知识,掌握了一定技术的农民工,要动员他们回乡创业,扩大就业,把他们看作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表彰他们的创业事迹和先富帮后富的奉献精神,激励更多的外出农民工回乡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做出更大的贡献。
积极引进城市资源
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而是要统筹城乡资源,跳出长期以来就“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传统思维局限,冲破历史形成的城乡分割的格局,引导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到乡下发展,跨产业、跨区域重组资源,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鼓励农民就地就业,并不是将农民放在自己的家乡搞发展,而是应更加关注农村的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地扩大农村内部的就业容量。
三、“异地转移”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
异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将这部分劳动力转移到较发达的大中城市,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出路之一,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及我国城市化道路的另一种思路。他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减轻农村人口对有限自然资源的依赖与压力,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同时,他还能通过劳动力的城市迁移形成劳动力市场,在流动中确立劳动力价值,消除劳动力工资扭曲的现象,使全部劳动力在城乡之间都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
促进大中城市的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目前我乡的大部分农业人口均属于剩余劳动力,这些过剩的劳动力大都需要转移,但由于总体劳动力素质偏低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难以在发达地区就业。目前由于我国工业结构应以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基础主体,应以农村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加速工业化的推力,较快走完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工业化阶段。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还很落后,在我们这样的穷乡僻壤就更加的落后了,据统计数字表明,勺窝乡第三产业的发展态势不容乐观,在勺窝乡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只占到左右,主要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到第一或第二产业,而在我国其他地方第三产业的比重就远远高于我区达到,而全国的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也远远地低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据相关部门权威数量,全国个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个人口在万的大城市中,第三产业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应在万个以上,再加上其它中、小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就可以大大缓解我国巨大的就业压力。因此,解决就业问题在第三产业还能找到巨大空间。
鼓励农民进城创业
大量农民进入城镇需要大量相应的就业岗位。在当前城镇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农民进城就业的难度就更大。这就需要大力鼓励农民进城创业,尤其是鼓励农民在第三产业创业,因为目前我乡的第三产业相比全国的发展要滞后,而我国的第三产业相对发达国家的发展又要滞后,而该产业又是进入门槛较低、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产业。所以各级政府应当制订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政策,要完善农村的土地流转制度和贷款制度,比如可以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等,从而增强农民进城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扩大农村对外开放
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开拓市场,有利于弥补农业资源的不足,拓宽农业发展空间和农业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要积极吸引外面的资金、技术和经验,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格局;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农产品的加工投入,先行取消对具有比较有优势的农产品所征收的农业特产税,适当加大农产品减税、免税的力度,增加农产品需求;在其他地方创办农业企业,利用外部资源,促进劳动力输出,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转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要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城市产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鼓励农民进城创业,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推动就业。
总之,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这两种形式对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空间配置都具有积极作用,我国的政策应该是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正如十六大报告所示:要用城乡统筹的眼光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农”问题的解决,不可能封闭在农村的内部,要和城市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城乡统筹的格局,逐渐使得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找到一个新的前途。
三农问题论文
农村、农民、农业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村稳,天下稳农民富,国家富;农业兴,百业兴。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都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搞好本世纪头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强调做好农村工作、保持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建设现代农业,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我们就能赢得全局工作的主动。近几年,随着我县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县在农村、农民、农业的问题上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如何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经济?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增加农业效益?有关农村、农民、农业的三农问题都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所研究的热门话题,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正确认识我县农村、农民、农业的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这些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农业现代化程度仍然比较低;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农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但水平低、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在农业发展的问题上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我们的农村经济越来越感受到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我们的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承受着自然的风险和市场的风险,而且市场风险给农民的影响又远远大于自然的风险。农村、农业的结构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⒈我县农村与农民的问题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状况主要体现为:首先是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其次是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结果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放慢,致使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农民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年我县农村市场成交额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为,××年为,××年为,农村市场成交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在逐年下降。这说明当前我县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的发展。因为,在万人口中,有万人是农业人口,即农民,如果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县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农村经济增长强劲,农民收入就能稳步增长,农民的消费水平就会进一步提高,消费增长就会逐步加快,内需就会进一步扩大,只有这样我县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县域经济发展才能沿着良性健康的轨道前进,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⒉我县农村与农业的问题
像我县这样的农业大县,县域经济的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依托农业的结构调整,着眼于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这样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也就是说,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过程就是推进农村结构变迁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伴随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业在整个地区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二是伴随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民在整个社会劳动者总量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少;三是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区日益向城镇社区转变。年我县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年为,××年为,××年为,说明农业在我县中所占的比越来越小,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开始发生变迁。在社会急剧发生变化的今天,农村社会经济转型有许多成功的发展模式:()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如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管理区);()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如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尽管从名义上讲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村庄融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情况即是如此。我县农村的社会转型也要借鉴这些成功模式,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共同推进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从而提高我县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实现农村的现代化。
⒊我县农业与农民的问题
在目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耕地仍然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素。但是,我县耕地却在逐年减少。建工厂、修公路、盖住宅、大量挤占农用耕地,生态破坏、环境恶化。我县的淡水资源不足,可用于灌溉的水源日益减少从而进一步导致农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的经济效益下滑,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所引发的短期行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农地投资。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在计划体制和普遍短缺状态下,增加实物产量几乎成了农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自于需求的约束使实物产量偏好风光不再。卖粮难、卖果难、卖猪难、增产不增收构成对农业的新困扰。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一直处于低速徘徊状态,年农民人均纯收为元,同比增长,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元,首次同比出现负增长,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元,同比增长,××年人均纯收入为元,同比增长,××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元,同比增长,但仍然是恢复性的,同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也在逐年下降,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减小了我县经济的增速,制约了我县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因为农村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农民收入是头等重要的指标,农业农村工作,必须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以是否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考虑问题、部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解决好我县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途径
要解决农村、农民、农业的关系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村社会的转型。调整农业结构,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各级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强服务,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积极开展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培育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法规体系,将农业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以产业为依托加快城市化进程。
⒈调整生产结构,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
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化农业的根本标志,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经之路,也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农业生产实行农、工、贸一条龙经营。农业产业化是一种组织结构的创新,通过统一生产与经营,把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农业产业化可以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形成规模经营,有利于现代科技的普及与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产业化将使农业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从而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前提下,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经济收入。农业产业化还能把二、三产业结合起来,改变传统农业的单一状况,使产业链向前延伸,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当前,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两个建设”。一个重点就是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这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首要问题。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依托,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县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能力差,直接影响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的进程。我县要因地制宜以甘薯、酒葡萄等农产品加工业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竞争力和带动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搞好服务,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在现有的基础上有一个大的发展;两个建设就是大力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要在现有农产品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地建设的力度,要同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结合起来,突出特色、优化布局,尤其要在绿色食品和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上下功夫,努力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目前我县还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因为它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连接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形式。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民,推进市场化。
⒉大力发展农村、农民、农业服务业
第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农村服务业是面向整个农村地区的服务业。按照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目标,尽快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符合大区域特点、功能齐全、机制有效、布局合理、交易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积极推动农村消费。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路、自来水、电话及电信网、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及配套设施的改善。建议在农村成立一些专业服务队伍,如村级市场及销售人员,村级清洁环卫队伍等,加强服务,增加农村就业岗位。同时,也提高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第二大力发展农民服务业,农民服务是面向农民的服务业。首先,要加强培训。要有针对生地进行专业培训,如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农民销售队伍的培训、农村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等。其次探索农民协会类似的农民维权的服务性民间组织。第三是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是指面向整个农业行业的服务性。
⒊处理好取与予的关系,建立对农业的反哺机制
从世纪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呼吁对农业实行切实的反哺政策,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际进展并不明显。围绕着农民增收问题,今年我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多予、少取、放活”作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方针,但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农业反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多予”、“少取”、“放活”三个方面都存在众多的实施障碍。“多予”不仅要有相关政策的供给,也要有实际资本、技术的投入;“少取”就要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取消相关税费计征。“放活”则要求改善农村、农业发展的环境,给予农民应有的政治、经济权利,相信并依靠市场,把市场调节和政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县县情的、行之有效的农业反哺机制。这种反哺机制,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前提,以法律规范为保证,有具体的措施作为实施手段。由此避免流于空洞的口号,尽可能地减少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村、农业和农民利益的侵犯。
⒋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县农民群众受教育的程度还很不高,年我县有%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高中文化程度的占农村劳动力比重,中专以下文化程度仅占农村劳动力的,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这是农业科技推广缓慢、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我县农村教育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教育内容脱离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忽视职业和适用技术教育,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不健全,教育资源分散、布局不合理、办学效益低等。当前,要在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两个重点:第一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适用技术培训。要紧密结合我县的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加强对农民适用技术的培训,积极培养服务农业农村的各类人才。第二是深化农村教育改革,调整优化农村学校布局。要着眼于提高农村办学效益、增强农村教育的整体实力,坚持从农村的具体实际出发,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努力推动我县农村教育达到一个新水平。
⒌以产业为依托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要繁荣农村经济必须推进城市化,这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方向标。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推进城市化进程。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有两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要靠城市化来解决:一是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另一个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又是紧密相关的,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县有农村劳动力万,据测算按现有生产力水平,农林牧渔业有万左右劳动力就可以满足,目前我县农村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有万,这样还有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今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外出务工收入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说明劳务输出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很重要渠道。对于劳务输出这项工作我县要应组织引导,强化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农民打工者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仅靠劳务输出远不能缓解我县劳动力就业的压力,在当前大中城市就业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从根本上讲,必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力的就业空间,我县在今后必须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来对待,作为富民强县的一个大战略来实施。
三农问题论文
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不发达、农村不繁荣、农民不富裕的问题,习惯上统称为“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要把解决“三农”问题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妥善加以解决。
一、“三农”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内外部各种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直长期困扰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民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多数农民仍然只能通过种粮,散养家禽获得收入,而这些收入都不高,如种植水稻,除去种子、农药、化肥和人工等开支,每亩纯收入仅为160元左右。区2000-2004年的5年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加632.5元,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1/3,平均增长率不到8%,仅为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的一半。二是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由于缺乏风险分散机制,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是农产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由农民来承担。在劳动力转移中,农民作为最弱势的群体,常常是最低工资的接受者,创造着城市经济财富却不能分享其利益。普遍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不能享受公共卫生、医疗和教育。即使进入城市,实际上成为城市建设者和财富创造者,但却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城市公共福利,更没有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政治权力。三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得不到较快提高。由于缺乏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足够投入,师资力量薄弱,拖欠农村教师工资问题严重。许多农村的培训机构由于受到高学历风的影响而处在关停并转的局面。农民教育培训滞后、培训面不广、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针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滞后,服务难以深入。同时,随着对农民工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农民外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难以转移到非农产业。
第二,农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耕地少、分散,受气候的制约较大,交通不便、通讯困难、能源短缺等客观问题一直存在。农田基础设施大多数年久失修,抗自然灾害能力很低。导致农业经济非常落后,农村人口贫困面大。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区虽然有农业产业化项目30多个,但多数项目带动力较弱,竞争力不强,规模不大,辐射面不广,特别是缺少农民参与的产业链条,农民能从中获益的不多。三是农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沟通城市、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的流通体系,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缺乏有效的联结手段,难以避免结构调整的盲目性。产品结构不合理、质量水平不高、不适应市场对农产品需求多样化、优质化和精细化的需求,致使农业发展长期缺乏有效的市场拉动力。
第三,农村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基础薄弱。由于庞大的乡村管理构架与薄弱的乡村经济不相适应,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投入和教育“两基”投入等原因导致乡村负债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这些债务大多是公益性支出,支出项目本身没有经济效益,难以通过项目收益和资产变现清偿。这样不仅使正常的经济周转困难,还使乡村的信用体系受到严重破坏。二是城镇化进程滞后。要看到,“三农”问题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城乡经济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城镇化率低,且村镇极其分散,工业企业小而且少,缺乏产业群规模的大型企业的支撑,缺乏规模效益,与区域经济工业化的要求极不适应,农民的非农产业出路极其狭窄。三是乡村面貌落后。由于基层组织和乡级政府职能上的错位,乡村规划落后,或基本上没有规划,无法有力执行规划的问题十分普遍,导致乡村建设混乱,村容、村貌不堪人目。
二、“三农”问题的对策
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为破解“三农”难题提供了新途径。今后,我们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始终不渝地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调整区域发展思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仅局限于农业,必须放到区域经济的总体思路之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形成带动农业增长、农民增收的整体合力。区地处市区,土地面积740平方公里,只有耕地8183公顷。2004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174.9元,来自种植业、养殖业的仅占13.6%和39.2%。单纯靠农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必须跳出“三农”圈子谋划“三农”,大力实施工业化战略,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龙头企业建设带动农业产业化,找准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子。
二是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因此,必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从区情况看,农产品加工能力弱、产业链条短、工业化水平低仍是影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围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着眼全局,牢固树立“工业立区、以工哺农”的发展意识,推进农业和工业的换位,走农产品深加工之路,以工业化的思维抓农业产业化经营,追求效益最大化,实现工业与农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是要继续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必须坚持“市场定位、资源取向”,善于从培育本地特色中寻找方向,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就区实际来说,区土地资源少,饲草资源丰富,发展畜牧产业有传统、有基础、有资源、有市场。鉴于此,要大力推进主副换位,在农业内部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换位,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强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
四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扶持,落实好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努力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要加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交通、通讯、供电状况和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农村信息网络的建设,让农民更多更快地了解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的行情,以趋利避害,多受益,少受损。加大农村科普教育的普及力度,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要抓好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建设一支新型农民队伍。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适龄农民成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同时,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造就一代既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的新型农民。
六是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首先,抓好区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区域经济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结合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次,调整劳动力结构,搞好“两个转移”。减少农民、转移农民是富裕农民的前提。要积极推进劳动力布局换位,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鼓励、支持农民从事民营经济,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努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尽可能多地就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在小城镇建设中积极发展和培植专业市场、中介组织等多种类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就业。
七是要加强村屯规划,规范村镇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新村镇建设,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做到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力求反映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内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集镇形象,不断提高村镇综合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农村环境,美化、净化村容镇貌,尽快改变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改变农村的各种生活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八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在巩固区、镇、村党组织开展的“三级联创”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三级联创”活动延伸拓展,与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和党员“双培”活动结合起来,选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要进一步理顺两委关系,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自身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增强自治能力,完善“一事一议”、民主监督等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水平。在保障机制的建立方面,要积极推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要积极探索农业生产保险等机制。总之,要通过多方面努力,把农业搞强,把农村搞活,把农民搞富。
三农问题论文
刚刚结束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新任务,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更高站位、更宽视角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全力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总书记在深入山东、河南农村考察时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卢展工省长从"三农"重要地位不可动摇、不可替代、不可超越等三啊方面对"三农"的重要性作了透彻分析,并对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进收。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面对我市农村三次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慢,产业化组织和中介组织带动能力不够强,农村发展受到投入不足的制约越来越突出,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实现农民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等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转变观念,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推动农业结构向调高、调优、调强的方向发展,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抓住薄弱环节,落实增收措施,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是现实需要,也战略需要;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解决"三农"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调查研究时,要深入到条件差、困难大的地方去,与基层一道研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和办法,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时,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心群众生活,多做农民满意的事;在安排资金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在配备干部时,要把政治上强、懂业务、熟悉农村工作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部门;在考核政绩时,要把解决"三农"问题的成效作为检验一个地方领导班子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在检查工作时,要把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一个重点。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关键在抓落实。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艰巨,能否沉下心来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作风的试金石。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三农"工作长期性、艰苦性、繁杂性的认识,真正用求真务实的精神作风抓好"三农"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把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体现在行动上,具体到项目上,落实到资金和政策扶持上。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第一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以转变工作作风的新形象、新成效,把生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开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三农问题论文
中国“三农”问题透视农业的脆弱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农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其脆弱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增长曲线始终处于强幅波动之中。由于中国还不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对农业的调节还很不到位,因此,中国农业的周期性波动不是主要由供求关系等市场力量所决定的,而主要是由政策偏差和政府行为的不良偏好所决定的。
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下降,对农业投入的减少,直接源于利益比较法则。当某些政策倾向和外部环境对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农民就会采用减少投入、甚至撂荒的方式表示不满,由此导致减产。前年全国粮食总产仅4亿3千万吨,粮食安全问题又一次被提了出来。去年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总产达到4亿6千9百多万吨,但能否巩固住这一趋势还很难说。中国粮食一旦出现较大缺口,由于人口众多和交通不便的缘故,靠国际市场调节是没有保证的。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其基本立足点应放在国内市场上。
资源瓶颈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耕地仍然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素。但是,中国有限的耕地却每年以上百万亩的速度急剧减少。中国的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及世界平均数的1/4—1/5,可用于灌溉的水源日益减少。
农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民由于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所引发的短期行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农地投资。现有金融体系根本不把农民作为服务对象,农民即使有合理信贷需求也融资无门。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公共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越来越低,至使大量农用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村公共用品供给严重不足。
人力资源是发展农业的主体要素。农村劳动力过剩是一个总量概念,而从结构上看,有知识、有文化、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市场流程的新型农民却数量有限,极为稀缺。这种状况不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而是朝着更加恶化的方向发展。
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在计划体制和普遍短缺状态下,增加实物产量几乎成了农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自于需求的约束使实物产量偏好风光不再。卖粮难、卖果难、卖猪难、增产不增收构成对农业的新困扰。农民既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疯狂竞争,也要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角逐。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这一方法并不总是有效。某种优质品种在种植初期可能会卖个好价钱,但一旦大面积推广,价格立即一落千丈。优质生猪、棉花、反季节蔬菜、瓜果等都没能逃此厄运。这种由个体理性而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现象是很普遍的。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地承包制度遇到新挑战。这种承包制把土地使用权分散到全国2亿多农户,过于精细而形不成规模,无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人口增减流动和耕地数量的变化,承包权长期不变与调整承包面积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虽然中央政府一再声称家庭承包制的政策“长期不变”,但各地正在推行的所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正在动摇着承包制的基础。其未来结果如何,现在还很难做出一个明晰的判断。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放弃或失去土地的农户能否有一个新的谋生出路。如果没有这种出路,或者眼前有路而最终走不通,那么,他们重新返回土地的要求就会始终存在。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已经走到了一个关节点上,能否正确处置,关乎中国农业未来的兴衰大计。
农民的贫困
1997-2000年,农民收入增幅急剧下降,1996年为9%,1997年为6.4%,1998年为4.7%,1999年为3.3%,2000年为2.1%。1995年每亩农业纯收入为376元,而2000年下降为161元。2001年以后增幅虽有回升,但仍在低水平徘徊。去年取得6.8%增幅的好成绩后,继续保持难度很大。
从农民收入平均值看,还是在缓慢增长,而不是绝对量减少。正是这个“平均值”容易模糊人们的视线,看不清问题的严重性。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2万多被调查农户,2000年最高1%收入农户拥有全部收入的9.6%。这部分1%的人口拥有的收入是最低20%收入人群收入合计的1.7倍,按照人均收入计算达到26290元/人。每户家庭纯收入达到102700元,分别是最低20%收入人群的37.34倍和33.94倍。这样算下来,去掉高收入户的份额,相当数量农户的收入水平不是缓慢增长,而是绝对下降的,也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那种绝对贫困化。
农民增收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农民穷困既是农村经济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长期不增收,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农产品供求形势就可能发生逆转;农民收入和农村购买力上不去,不仅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将受到制约,也会影响农民对农产品的消费支出,加剧农产品的卖难,令扩大内需方针难以真正落实;农民生活得不到持续改善,农村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从而产生大量“流民”,危及社会安定;农民不能富裕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最终实现。
造成中国农民增收难的原因主要是:
1.税负。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十多年前农民自己早就作了形象生动而又准确的概括。据有关方面调查,税改前的农业税全国平均只占耕地产量的2.5%,很轻;三提五统费总额是农业税的三倍,较重;而在规定的税费之外,所谓的社会负担、以资代劳、达标集资等“三乱”收费的金额比税费总额还要多,而且没有什么约束,随意性很大,确是无底洞。
2.债务。巨额的债务负担是悬在农民头上的又一利剑。乡村巨大的债务负担,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最终都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
3.无组织。农民没有集体谈判能力,也是造成其贫困的重要社会原因。在社会现阶段,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各自能够从社会利益总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额,一方面取决于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贡献,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和影响政策的能力。在这种集团性的利益角逐中,哪个集团的组织程度高,自己的劳动争取社会给予较高评价的能力强,哪个集团就有可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思想观念上的保守性,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人数众多的优势被组织程度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现出的群体力量十分微弱。他们只能充当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动进取者姿态和实力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中国农村近乎于天文数字的劳动力供给,是造成农民收入增幅缓慢的人口前提。不减少农民,不减少农村人口,农民就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
农民的卑微
从理论和法律地位上讲,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兵、学、商、干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的职业本来是神圣的,没有农民的劳作和辛勤耕耘,就没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然而,鄙视农民,看不起农民职业的社会心理却根深蒂固。农民耕作了一辈子,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竟然被说成是没有“工作”。而从事其它职业的人,自被一个组织正式录用那天起,就算参加了“工作”。除了农业以外的任何行业,录用人员几乎都要经过筛选,合格者才能上岗。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其素质似乎不需要有什么要求,凡是别的行业不要的人都可以干农业。
现行的刚性户口管理制度,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在严格的户口等级制中,农户处在宝塔式等级阶梯的最低层。农民要想改变自己的户口性质,变为非农户或城镇户,如没有特殊理由和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虽然有所松动,管制不再那么严格了,但农民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种极不容易的事情。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把他们限制在狭小的地块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与日益发展的现代文明始终隔着一段距离。
国有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全民的,农民也是其所有者中的一员,理应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得到好处。可事实上,农民对国有财产没有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分到的好处也很有限。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列项时被称为“国家财政支援农业资金”,似乎这部分钱是国家和“工人老大哥”从外部施舍给农民的,农民从来就积累不了资金。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国家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过程中,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那里取走了大量资金,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真实贡献长期被掩盖了。
到头来,农民反而成了困难户,成了被“救济”的对象,这在逻辑上实在太荒唐。农民在财产关系上的这种不平等地位,是其社会地位整体低下的重要根源。
中国农民是极易遭受外部攻击和伤害的群体,但是他们极能忍耐。对他们的利益不损害到一定程度,他们的情绪很少明显表现出来。在以往大搞政治运动的年代里,许多农民吃不饱饭,过着几乎赤贫的生活,但还虔诚地“学大寨”、“割尾巴”、“搞穷过渡”。推行农业生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有所增强,自主精神开始复苏。但是,农民的总体力量还是很单薄,不足以有效抵抗外来的伤害。对农民的伤害主要有:政策性伤害,如农业基建投资减少,取消或不兑现已公布的奖励政策,某些产品国家订购价格偏低等;交易性伤害,如收购农产品压价,残次农机具、假农药、假化肥卖给农民,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等;行政性伤害,如有些地方政府机构的少数干部,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巧取豪夺,大吃大喝,乱搞摊派,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伤害,农民敢怒不敢言,顶多发发牢骚,消极怠工,不积极完成交售指标,自行调整生产结构。
农民缺少参与政治的具体组织形式。目前在中国大陆,工人有工会,记者有记协,艺术家有文联,学生有学联,工商户有工商联,总之,各个阶层都有一个政治性的常设组织,唯独农民阶级是个例外。特别是农村实行承包制以后,家庭成了农村主要甚至唯一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生活以及部分公共事务都通过家庭来完成。随之而来的是党团组织、民兵组织、妇代会、治保会等原有各种村级正式组织的功能弱化,而新的村民委员会又极不健全,致使农村社会走向失调状态,许多早已消失的消极甚至丑恶现象重现。
长期以来,对农民问题的观察,有相当数量的观察主体是从城市利益偏好出发并以其为判断标准的。多年来,我们没有能够跳出这样一种循环,当农业衰退,农产品供应不足,威胁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时,农业才被又一次重视起来。也只有在这时,才体谅到农民的苦衷,又是“休养生息”,又是“增加投入”。一旦形势好转,就又把农民丢在一边,置农民利益于不顾,直至农民不堪负担,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产品急剧减产为止。前几年,有些城市推出了所谓“腾笼换鸟”的就业政策,撵走农民工,腾出位置让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其歧视性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解决“三农”问题的四点政策建议
1、牢固树立起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
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分割的发展观,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树立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观念,把城市和工业的振兴,把农村、农业的繁荣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循环中和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加以通盘考虑。要消除城乡间生产要素难以有效流动的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2、实现我国农村三大战略转型
确定中国今后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表层的物质需求,而要着眼于解决更带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战略目标应是实现以下三大战略转型:
一是农业产业的战略转型。中国农业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从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产业转型。这种战略转型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基础转型。既要发挥传统耕作技术的优势,又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武装农业产业,大大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产业结构转型。低层次的产业结构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封闭狭小的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面对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面对着需求层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样化,农业产业的供给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这种结构调整不是一次性的,不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而应该成为一种市场导向的有内在动力的生产者自主行为。
产业组织转型。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应通过专业性产业组织分工协作去完成,发挥分工优势,以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农村社会的战略转型。一家一户的细小规模经营,贫弱的经济和不便的交通,阻碍着农村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改变这些不利条件的根本路径是城乡互动,良性转换。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化成非农产业人口,进而游离土地变为城镇人口,从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通过教育、文化、科技、人员交流、产业联系、各种媒体的纽带和中介作用,把城市现代文明输入农村,逐步改造农村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结构,把农村演变到现代社会形态中来。
三是农民身份的战略转型。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政策存在着“见物不见人”的情况,反复加以强调和“狠抓”的是“农业”、“粮食”等对象,至于作为其主体的人——农民的状况如何,则漠不关心,甚至屡加伤害。解放农民,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3、推行以农民参与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
推行以消化农民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必须改变策略,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联动、有大量农民参与的工业化路线。在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制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办厂,既可以在乡村办,也可以到城市办,取消各种歧视性的准入限制。在用工政策上,鼓励农民到工业部门就业,既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最终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
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仍有很多比较优势。用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无节制挤压和替代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是不明智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给城市就业造成困难,也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部门的通道。在工业化技术档次的选择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梯次结构。
4、推行以吸纳农民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化战略
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经历一些中间环节和过渡阶段。他们首先作为外来人口流动于乡村和城市之间,再进而以边缘群体的形式较稳定地聚居在城市非主要区域,直到最后完全融入城市主流社会。这一演进过程是实施非农化和城市化战略的必经之路。不能因为边缘人口增加城市压力、破坏环境、犯罪率上升、形成贫民窟等负面影响的存在而人为地阻止这一进程。只能采取积极措施,兴利除弊,尽量减轻这种国内移民所带来的阵痛,帮助边缘人群尽快融入主流社会。
中国政府和城市当局对外来人口或边缘群体应当采取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政策。能够以民主、法制、人权的原则维护主流社会与边缘群体之间的平等,至少应保证最低限度的即公民权利意义上的平等;在市场准入,起码是劳务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更为平等的机会;要建立和形成边缘群体与主流社会之间的矛盾缓冲和化解机制;在使用公共物品方面,当主流社会的公共空间无法吸收他们的情况下,应当帮助他们在法治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公共生活,否则黑社会这类组织便会填补这个空缺。
三农问题论文
一、关于现行农村政策落实情况
相隔18年后,中央一号文件就农民增收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省、市也出台了配套政策,对调动农民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关键在落实。通过对部分区县、乡镇和村的实地调查,有些政策落实得较好,有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够到位。落实较好的政策有四类:一是为农民直接增收的政策。主要是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税费改革政策。全市落实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为农民增收10683万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2116万元,两项合计为农民节支增收1.28亿元,人均增收50元。二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主要是土地延包和农民减负政策,全市已有97%的村完成土地延包任务,土地承包关系趋于稳定;对农民负担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控制农村“两工”,规范“一事一议”,杜绝面向农民的“三乱”,农民直接负担明显减轻。去年,全市农民人均负担67.32元,比上年人均减负6.7元。三是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中央和省委要求新增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并要求从2004年开始,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我市也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确定了20多项支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龙头企业的奖励、贷款贴息和落实财源扶持政策,比上年增加67%。四是执行部门明确的政策。今年中央和省委对粮食生产和低收入地区的农民增收问题高度重视。在粮食生产上,针对我市人均耕地少的现状,确立了“不求粮食自我平衡,但求总产稳定增长,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提高,粮食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种粮水平高,高产技术成熟的优势,一招不失地抓好粮食生产,预计小麦单产、总产有较大幅度增长。扶贫政策落实也较好。据对我市6个贫困乡镇的调查,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0.55%和1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含金量最高的是城乡统筹发展政策,这也预示着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终将被彻底打破。在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够好,主要有:一是原则性的政策。有些引导性政策,既没有规定哪个部门落实,也没有明确怎样去落实,往往导致落实主体缺位。如“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这样的政策,就较难把握和落实。二是落实部门不明确或涉及落实部门较多的政策。突出表现在农业部门的设置与农业产业发展不配套。如农产品流通政策,既涉及到农业部门,又涉及到外经外贸等环节,农业部门难以落实,其他部门往往顾不上落实。再如统筹城乡发展的有些政策,涉及落实部门多,农业部门没有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有力手段,影响政策落实的进度。三是制定明确、在执行中遇到深层次矛盾或财力制约的政策。如土地延包政策,涉及到土地产权、农村保障等深层次问题,有些村为解决人地矛盾,虽然延包手续已按规定办好,但在思想上还准备采用“五年一大调、三年一小调”的办法。再如农业投入政策,费税改革后,部分乡村经济困难,负债多,集体收入少,没有能力偿债,更没能力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主要是体制、财力、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迫切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把落实农村政策摆到突出位置
党的农村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手段不能替代的。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每一次农村政策的重大调整,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1982年到1986年的五个一号文件,拆除了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公社体制和高度计划、垄断的经济制度,把农民从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使农民从离社不离土、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向农民开放发展空间和改善发展环境,解决了粮食短缺、商品短缺、城市发展资源不足等难题。农村政策对促进生产力发展、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解决农产品短缺需要政策推动,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更需要政策推动。从当前面临的环境和形势看,农村政策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综合性。统筹城乡发展就要立足“三农”,又要跳出农业和农村寻求破解的途径,农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都有适应和探索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创新和突破,才能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三农”,使这一“重中之重”由口号变为实际行动。
二是导向性。政策既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意图,也包含着农民的希望和要求。政策落实的过程,也是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过程,使工作政绩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城乡的协调发展统一起来。
三是实效性。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最快,增收效果最好,涉及的面最广。今年的费税改革、粮食直补、减负等政策,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四是突破性。现行阻碍农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主要是由各种类型的政策构成的。如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城乡不统一的劳动用工制度等,只有抓好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才能逐步改变原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重工业、轻农业的现象。基于农村政策的重要作用,应当把政策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作为农业部门的突出重点,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三、明确农村政策落实的重点
从淄博的情况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抓好四类政策的落实。
1、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把农业的产业布局与城市规划相配套,把村庄改造、市场建设、非农产业发展与城市规划相衔接,避免散、乱、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支持农村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事业发展。三是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和劳动保障制度,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完善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政策,尽快使农民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四是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继续搞好对口帮扶,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加快贫困地区和低收入地区农民增收。五是统筹城乡社会资源配置。妥善处置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落实各项支农政策,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
2、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一是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建设。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支持农业发展、实施沃土工程、良种工程等政策,加快建设100万亩生态农业基地、100万亩优质专用粮基地、8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和20万亩特色农业基地,推动畜牧、蔬菜、林果三大支柱产业快速膨胀。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住龙头企业列入财源建设扶持范围的机遇,重点扶持22家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扩大规模,促进乳品、肉兔、肉鸡、肉鸭、生猪、蛋粉、果品、蔬菜、木材9条龙型产业快速膨胀。三是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进行市场准入制度试点,组织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基地和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四是抓好粮食生产。落实好粮食支持政策,抓好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50万亩专用玉米和30万亩杂粮基地建设,实施好50万亩优质小麦节本增效开发工程,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3、加强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品建设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公共产品的差距。今年,我市安排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358个,总投资3.98亿元,为保证三年实现村村通柏油路、通客车奠定了良好基础;投资960万元,对400个农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在3区5镇进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受益人数达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3%;安排1228万元用于农村教育投入。从今年起,五区和桓台县、高新区建立了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执行每年700元,高青、沂源两县暂执行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力争2005年转为农村低保制度。今后,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公共财政的优惠。
4、加强农村稳定的政策。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保。在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探索费税改革后,增加集体收入的新措施,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同时,抓好农业法制建设,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搞好农资市场整治,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四、建立农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农村政策监督检查机制,是确保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
1、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我市确定,把“三农”工作列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作为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通过政绩考核,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三农”工作的成效。
2、建立政策落实的协调机制。农村政策的落实不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建立农村政策落实协调机制,把政策落实的任务分解到部门,明确责任人,统筹解决农村政策落实中出现的矛盾,促进农村政策的全面落实。
3、建立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项农村政策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制定检查标准和奖惩措施,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和正确的政绩观,确保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农村青年现状
农村青年,一个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被半城市化的对象,被社会遗忘的队伍。用一句话总结农村青年的现状:他们是尴尬的农二代,却又被标上了市民的纠结符号,是农民还是市民他们自己都无法定位,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形候鸟频繁地在家乡和大城市之间迁徙。想进城安居,却受户籍限制;想买房买车,却受经济束缚;想升学就业,却又教育不良。他们该何去何从,社会该如何对待他们,国家该如何扶持他们,成了社会的热点话题。经过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国家政策对农村的调适,农村青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户籍准入困难、经济收入落后、政治地位下滑、教育程度偏低、社会保障危机、医疗资源匮乏等系列困难。当代农村青年是迄今为止农民中相对最有文化的一代,但他们拥有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却相差甚远;他们是眼界宽阔、思想开放的一代,却束缚于农村文明发展枯萎这样一个地域;他们更是追求富裕和梦想的一代,结果却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理想梦想有之即灭。中共中央办公厅研究员李荣时认为:“目前农村青年是‘四有’‘三无’,只能走‘一条路。四有,是指农村青年有吃、有穿、有精力、有时间。三无,即无活干、无钱花、无前途。就业的压力,城市的吸引,使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走上了一条路——进城打工之路。”1三、三农问题探究三农问题由来已久。1996年温铁军博士以经济学概念提出三农问题,2000年,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说到“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2再次提出三农问题。2001年三农问题被正式写入文件,2003年将三农问题正式写入工作报告。2004年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大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有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农问题涉及到广大农村地区关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的重要问题,事关国家稳定和长远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第一支柱产业的地位始终没有变,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其作用更是不可忽视。未来三十年,农业将始终是我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同样是我们必须关注的主要问题。就三农问题,学术界通过大量文献和实证调查对其展开研究,国家出台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系列文件帮助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和农业增产增收。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号召全党全国要做好三农工作,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李昌平老师曾两度给朱镕基和两位总理写信,描述三农问题的处境,随后以《我向总理说实话》和《再向总理说实话》两本专著大声疾呼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性。时至今日,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聚焦的重要工作内容,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都不同程度提及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型农业和可持续的生态农业。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锁定三农问题,国家通过制定各种政策逐步加快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学术界也从不同角度探析三农现存的系列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以贵州省遵义县芝麻镇农村青年种植烤烟为例
贵州简称“黔”,地处中国东南部,“芝麻镇地处大娄山脉北部地区,位于遵义县西北角,总面积92.64平方公里,总人口18118人。海拔580-1626米,垂直气候分布明显,低海拔地区终年无积雪,高海拔地区终年无酷暑。”3由于地形和气候条件适宜,当地主要以种植烤烟、高粱、柑橘、核桃等为经济收入来源,其中烤烟是当地居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每年平均种植烤烟超过8500亩。“烟叶生产作为农业的产业之一,不仅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紧密相联,而且是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4本文根据在贵州省遵义县芝麻镇进行的实地走访和了解的当地基本情况,形成拙文的实例支撑。笔者试图对当地的青年群体进行访问,但每每进入一个家庭时见到的,大多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或还在咿呀学语的孩子。真正像笔者在本文中界定的14-35岁的青年几乎没有,整个村子都变成了老人村孩子户。通过两天走访,笔者将整个镇分两类进行比较,第一类是大量种植烤烟的村寨,第二类是大量外出务工的村寨,可以明显对比出两类村寨在经济状况和教育状况等各方面有很大区别。第一类村寨大多数青壮年都留守在家,当地只存在个别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多数青年都是离乡不离土,就近务工或者经商,在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上投入成本较高。从当地村寨统计来看,14-25岁之间的青年多数是在校学生,并且这部分人群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或者专业技术教育,据对当地几个烤烟种植集中的村寨统计,基本每村每户平均有一个孩子正在接受大专以上高等教育。在这大力投入的背后却又是不堪负重的经济负担,当地居民告诉笔者,他们每年的收入基本全部来自烤烟种植,仅在子女教育投入上就远远超过了他们一年的收入,只有靠闲时就近务工补贴家用。从当地居民的居住情况看,他们近二十年来基本没有进行过房屋的更新和修缮,大多房屋还保留着古香古色的土木结构,居住条件极为简陋。与之相反,第二类村寨中,放眼望去满满的都是洋楼别墅,可满满中却空空无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随处可见,甚至有个别不满14周岁的孩子吸食摇头丸。少数青年特别是文化基础和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青年,出门在外名目上是打工挣钱,却做着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青年犯罪率持续高涨的原因。可见,这类村寨在子女教育上存在严重的缺失,在物质收入上不可否认他们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远远高出了他们甚微的经济收入。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缺失的情况下,我们难以想象未来农村青年的希望在哪里。当然,在两者之间没有何者更好的断定,各有其优劣。在第一类村寨中当地居民虽然在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上有其突出的成效,但当地居民却因为农忙后闲暇在家,导致部分经济相对宽裕的村民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以赌博为生,致使当地生活习惯腐化,思想观念落后。然而,在第二类村寨中,当地居民大多在外务工,他们习惯了城市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看到外面世界的繁华和学习到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带回了先进的文化理念。两者之间,留与去,孰轻孰重,没有绝对的可比性,就本文而言,第一类村寨因当地烤烟种植这一产业留住了大部分农村青年,为解决当地三农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三、农村青年与三农问题的关系
当代农村青年是拥有丰富知识和巨大创造力的新生力量,学习热情高、自学能力强、思想观念更新快、敢想敢干是他们的特点。在当下外出务工青年不断增多、留守农村青年相对减少和三农问题越显突出这样一个现状下,农村青年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要求建设新型农村、培养创新性农民和发展生态农业,都离不开农村青年这一特殊的群体。在笔者看来,农村青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青年拥有与其他群体不同的人生经历和自身特点,新时期三农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建设什么样的农村、培养什么样的农民和发展什么样的农业。在建设新型农村中需要有更先进的文化理念和超前的思想觉悟,不能一贯坚持陈旧观念,新型农村的建设更多地需要融入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元素新理念。而当代农村青年见识广、眼界宽,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在建设新型农村问题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建设新型农村过程中,对如何保护好历史和融入新事物有长远的考虑。对培养新型农民,当代农村青年更是有着巨大的优势,新型农民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农村青年知识覆盖广,文化理念更新快,学习和接受新技术快,有先进的经营理念。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他们具备了新型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文化知识,将所学所见运用到生态农业的发展和新型农村建设当中,带动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和农民的学习热情,极大地促进了当地三农问题的解决。遵义县芝麻镇当地农村青年在烤烟种植这样一个巨大的产业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忘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养鱼、绿色种植,将外出务工青年带回的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应用到生产和生活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为建设新型农村献计献策,为当地三农问题解决增添了催化剂、注入了新活力,树起了一面建设新型农村、培养新型农民和发展生态农业的新旗帜。
作者:夏开富 杨晓苏 徐婧 兰军师
一、“三农”问题原因分析
造成“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人口众多,农民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但是由于人口众多,中国耕地的人均占有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政治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员徐更胜在一次讲话中指出,中国的农民一般一家仅有七亩耕地,在这种条件下要让农民增收非常困难。其次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大力发展工业,把工作重点发在了大中型城市,让农村抚育城市,从农民的收入中抽出一部分用于建设城市,这对于收入很少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自身素质的限制,以及农民掌握信息资源的有限性。我国广大农民具有勤劳肯干的本性。对于农民老说缺乏的是增收的途径。这农民不能够更好的了解社会需求。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能够洞悉市场就意味着能够带来收益。而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获取信息的技能也很有限,这就使得农民在市场化的时代落在了最后面。
二、农民增收减负途径
1.把几百亿的农业税还给农民
城市反哺农村的时代已经到来,国家应逐步从税收中取出一部分补贴农民,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条件。不发达地区农村教育经费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使农民真正从农村基本建设投资中拿到钱,同时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农民能长期增收创造条件。农村的交通、通讯、电网、水利设施、生态环境等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应由财政负担 。
2.精简乡政府部门
据统计说是28个农民养活一位官员,但是加上退休人员的话可能不止这个数字。清朝的时候也不过是100个农民养活一位官员。所以要减轻农民的负担必须精简乡政府这一级部门。通过派遣工作组下乡制止乡政府乱收费的做法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所以说政府体制与职能的改革才是重中之重。只有政府的职能减少了,农民的负担才能减轻。与之同等重要的就是加大督查力度,彻底杜绝决基层政权组织公款吃喝乘风,乱收费等不良现象
3.调整产业结构,利用规模经济。
要想真正地解决农业问题最根本的途径仍是增收,但是我国现在很难做到这一点,上文曾指出,我国平均一户农民仅有七亩的耕地,所以我国农业规模比较小。要增收,必须大力发展生产,摈弃传统的农业观念这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会有很大的影响。我国要求农民必须种粮食,必须在相当大一部分土地上赔本经营,这给农民增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必须脱离开这个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结构。我们应该鼓励农民走多种经营的道路,比如说养殖业和畜牧业,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让农民发家致富。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粮食的严重缺乏。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商品粮生产基地来解决粮食缺乏的问题,把全国的适宜于种粮食的地区作为一个特区,把粮食生产的任务集中到相应的特区,实现规模生产,依靠高度的机械化和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来降低成本降,用大规模生产的方法增加收入。而特区之外的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增收的目的。
4.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业如果缺少农产品加工的话,根本无法增加农民收入的。只有农产品的深加工才能使农民大规模的增收。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投资,中小型乡镇企业很难发展壮大政府不但有责任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农民提供帮助,还应大力扶持当地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发展,龙头企业可以解决农民成产了农产品之后卖不出去的困难,还可以向农民提供给所需的饲料、技术防疫。另外它还可以以一个比较公平的价格将农产品销售出去。但是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的这种协议非常脆弱。企业可以轻易毁约,而农民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很难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合作社则可以避免这一问题。所谓的合作社就是小规模生产的农民联合起来组织成一个规模较大的集团,出售农产品的时候可以较容易打进当地市场。合作社是农民的组织,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将来合作社的发展将会在农产品加工上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增加的产值属于农民,按照合作社的原理将利润分给农民。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资源支持,减少税收并发放贷款,帮助农民把合作社建立起来,建立起真正为农民着想,为农民增收的合作社式龙头企业。
5.农村财税制度改革
农村财税管理体制应该积极进行改革——实行费改税,将众多的农村财政收支与税收进行法制化与规范化管理,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打击不公平的分配制度。建立国库统一收付制度,切断各部门收费多少与自身利益大小的内在联系,堵死农村基层政府越权行事的通道 。这一政策实行以后,必然会增大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所以国家还必须有相应的解决方案来减轻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一是从乡镇政府中接手教育费用造成的财政支出,为了避免加大国家的工作量,教育费用支出可由乡镇政府管理。这样可以避免拖欠农村教师工资,稳定教师队伍,吸引更多的教师扎根农村为农村的基础建设做贡献,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二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问题,具体措施可以通过发债或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另外,还要加强对农民的粮食补贴的管理,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使农民切实感受到好政策带来的利益。
6.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加强对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的根本。在市场化的社会,掌握不了信息就等同于没有增收的途径,而如果没有科学技术的支撑这一切都会成为空谈。以互联网为例,好多农民买得起电脑但是缺乏必要的上网技能,这就使得农民无法利用网络资源。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的科技建设,加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投入,以村为单位建立图书室,。加强农村在通信,交通方面的投入,在农闲时组织农民学习互联网等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农村的有线电视和互联网基础建设的投入。
三、结论
解决“三农”问题,给农民增收减负这一任务任重而道远,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中国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应时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集思广益,大胆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带领中国的9亿农民走上富裕的小康道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一、商业保险为“三农问题”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一)随着这些年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生产经营体制的不断变更和发展,以前的救灾救济方式已经难以发挥对农村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商业保险的引入,能够让农村新的风险保障体系得到健全,同时还能够有效的维护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从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二)商业保险在农村中的发展能够帮助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很多问题。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数据表明,农村中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要严重的高于城镇的情况,已经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减轻人口老龄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负担,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农民因为意外伤害和疾病等因素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减少了农村居民因病返贫的现象产生,让农村社会更加稳定,还有一些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问题,如子女教育问题等等。商业保险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少部分的资金投入,同样能解决很多问题。
(四)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功能的发挥,支持了农村的一些基础建设,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让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的增收增加和拓宽了渠道。同时在农村中,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和费用,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等问题。
二、商业保险在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问题
(一)农村居民保险知识贫乏,导致商业保险发展缓慢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有着对保险的需求,但是因为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农村居民虽然听说过保险,但是真正对保险的了解可谓少之又少,并没有把保险当做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因此他们的投保率及底。
(二)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本质是利益的最大化的追求
商业保险工作是一个企业,而企业是属于盈利性的组织,其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是利益最大化的创造和追求。而农业商业保险中,因为自然灾害和一些设施的简陋等等造成了商业保险的高赔付,这就和商业保险的目标相悖。再加上农村保险跨越的地域面积大。单笔保费低、业务分散等等,导致了商业保险公司服务成本的增加。
(三)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和供给不足
农村所需要的保险产品一般是那种缴费低、覆盖广、缴费灵活以及保障高的保险产品。而商业保险公司目前所经营的保险产品中,对于这类保险产品还比较缺乏。再加上农村居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对于保险金的支付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虽然国家近五年来对农村的农业发展和农民个人通过保险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通过商业保险转嫁经营风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民个人利益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但由于农民对保险认识的局限性,就导致了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规模不大,风险集中,商业保险不能在其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三、增强商业保险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商业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农村居民的投保意识增强
商业保险能够有效的服务“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的建设。能够得到农村中,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商业保险要利用好乡、镇政府部门,积极的做好农村保险知识的宣传工作,加深农村居民对于保险的认识,比如可以在乡镇的街道上、各村的村委办公点以及各个村落的重要路口等进行农村保险宣传专栏的设置,宣传当前的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法规以及承保和理赔中的重要事项等等。还可以通过乡镇的相关干部进行集中的保险知识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加农村居民的投保意识。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教育机构进行保险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农村的中小学,让他们从小就能够得到保险知识的普及。
(二)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一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保险公司要把效益放在首位,但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到社会的利益,在为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得到生存,求得发展。二是保险公司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虽然从目前来看,农村保险的见效慢、成本高以及费用大。但从长远的利益来讲,农村保险业务才刚刚开放,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三是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农村急需的医疗、养老以及意外保险保障等,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三)把商业保险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商业的保险的货币增值是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实现的。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多样的经营形式的出现,农村可以进行投资的各种资源异常丰富。比如农村的畜牧业的发展,农产品的开发、沿海养鱼业的发展各种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等等,都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方向和资金运用的天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保险公司把资金投入到一些前景好的企业中,这样就能够实现农村经济和企业经济的双丰收为“三农问题”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保险网点,提高商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商业保险公司最大利益化的实现应该是多元的、立体的和可持续的。所以保险公司要端正保险网点的服务态度,让服务动机得以明确,完善保险服务的内容。一是在商业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中,时刻服从国家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体现出商业保险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让公司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达到高度的一致。二是进行农村居民保险需求的调研,并及时的进行研究,开发出更多针对农村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三是端正服务态度,不断的提高服务的质量,精心地塑造和呵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在农村居民中获取好的口碑。
我国农业和农村改革已经历了三十余年的历程,人们在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是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的关系,撇开其他任何两个问题而孤立解决一个问题都是十分困难和不现实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单纯以农业论农业不行,必须同时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者的紧密联系被称为“三农”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妥善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其基本路径是协同推进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民(简称“新三农”)建设。
一、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
现阶段,发展新农业就是推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以农业现代化为标志的新农业模式,应当具有科学化、企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社会化(产业化)、多功能化、生态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等内涵及特征。[1]农业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的农业科技落后、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粗放、社会化水平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而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新农业建设特别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农业发展必须以现代科技体系为支撑
我国新农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最终实现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农业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资源环境优良化等。[2]所以,现代新农业建设始终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持,具体讲就是要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全面实现农业科学化、机械化和电气化,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农业优良品种,积极研制、引进、推广使用新型高效低污染肥料及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还出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新技术化特征,使农业生产力水平达到空前高度。由于大批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特别是生物、计算机、信息、激光、遥感、原子能等现代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并配合科学管理手段与经营方法,很好地推动了农业快速、高效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进新农业和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重视现代农业科技体系的建立及创新。
(二)发展新农业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
首先,新农业建设要求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分散的小规模土地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存在内在矛盾,不利于使用、推广机器和农业新技术,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可以扩大农业规模,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使农业生产要素在企业这个制度平台上进行市场化运作,达到合理配置农业资源、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3]其次,发展新农业要求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是现代企业的生命线,正由工业领域扩展到农业领域,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与管理越来越成为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甚至成为国际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要条件,加速农业标准化建设是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农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重视农业标准化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指标,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再次,发展新农业要求采取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客观上要求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的新型农业。目前农业现代化国家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政府、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提供各类服务,很好适应了农业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今后,我国新农业发展的方向必须走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道路,不断壮大农业社会化组织,加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降低其经营风险。
(三)新农业发展应当追求生态化和低碳化模式
现代化农业虽然提高了农业单产和经济效益,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发展的非持续性增强。正在兴起的现代生态农业较好实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了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生态农业后,近年来在一些国家兴起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也应受到重视。低碳农业是为逐步降低农业生产中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达到发展低能耗、低投入、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现代农业。[4]低碳农业具有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气候调节、生态涵养等多元功能,可以提高农业固碳功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和低成本实现农业现代化。[5]不论是发展生态农业还是发展低碳农业,均要求降低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提高其利用率,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绿肥、农家肥等有机肥种植,利用生物的食物链原理防治作物病虫害,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和沼气等农业生产新能源,减轻污染,改善农业生态。所以,鉴于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未来新农业发展目标必然体现其生态化和低碳化,必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低碳农业。
(四)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演进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被广泛应用,农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逐渐演化为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与管理的高技术化、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等。[6]因此,我国实施农业现代化战略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以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同时,农村是农业信息化的依托,是实施信息农业建设的主阵地,而农民是农业信息的接受者、传播者、使用者和受益者,是实施信息农业的重要主体,我国在发展信息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各类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农村水质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防治、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村务管理等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和农民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所以,信息农业建设过程实际也是实现新三农全面信息化的过程,必然推动新三农建设水平的提高,为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奠定基础。
二、建设新农村和实现农村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建设
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最终实现农村现代化,这一过程包括实现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等,这些目标的实现对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起到关键作用。
(一)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方面,我国新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归根结底离不开农村这块主阵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乃至成败,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同步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成为农业现代化推进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新农村与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也会加快农村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变农村经济社会面貌。20世纪80年代后,乡镇企业在中国广大农村异军突起,成为农村工业化的一大亮点,特别是大量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特征的农村第二产业发展,不但带动了农村服务业兴起,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今后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强,农村工业会进一步发展和优化,农民的收入会不断提高,起到以工促农的作用。同时,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又加快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广大农村地区崛起的新城镇,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为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对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解决三农问题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二)通过新农村建设为农民现代化奠定基础
新农村建设及其推动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速了新一代农民的成长步伐。首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技素质。通过完善农村的科技推广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和各项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和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树立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确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其次,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不但有利于农民群众的健康成长,而且有利于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农民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消费、文明生活的良好习惯,塑造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一代农民队伍。再次,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解决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问题,通过扩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迅速改变农村在文化、教育、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落后局面,为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创造条件。
三、培养新型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
农民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我国新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培养新型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农业自身的封闭体系,转变的契机在于投入并使用新的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人力资本是改变传统农业和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8]81-82那么,我国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落后农村向农村现代化转变,需要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本,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些新型农民应当具备多元化的基本素质要求。
(一)培养大批新型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首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生产经营者确立新的经营理念。现代农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需要的各类知识、技术、信息越来越复杂,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及的产业和环节越来越多,农业产业链条延长和农业分工越来越细,作为经营现代农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及时掌握科学种田和科学养殖本领。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技术成果需要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农民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对其文化、技术、能力等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农民,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有20%,接受过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占0.5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达76.4%,这与发达国家农村劳动力70%以上受过职业培训的水平相差甚远。[10]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尽快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其次,随着农业现代化目标的推进,我国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等对农民综合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民不仅要有知识、懂技术,而且还要懂经营管理,能及时把握市场信息,勇于和善于参与市场竞争,形成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游戏规则进行生产经营及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在市场经营中的盈利能力。总之,为了更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及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要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
(二)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农村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包括农民的现代化,而农民现代化包括思想观念、知识结构、技术技巧、能力和智力等全方位的现代化。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认为,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转变为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只片面强调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是不够的,必须从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上实现由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转变。[11]6-8因此,要实现农村现代化,不但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且需要具有新思想、新观念的新型农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广大农民是农村市场活动和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要求农民必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和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适应市场多变的环境,及时进行生产结构和经营方向的调整,提高驾驭市场、利用市场以增加收益的技巧与能力,成为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在推进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许多农民面临着非农就业的形势和机会,农民的收入逐渐实现多渠道和多元化,农民不仅要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还要适时掌握农业经营以外的知识和技能。这也给我国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积极转变农村办学理念,创新农村教育教学模式,农村基础教育应尽快从单纯应试教育转变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农村青少年各有所学,学有所用,既要满足一部分农村学生升学深造的愿望,也要培养大批志在农村就业,承担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任务的新型劳动力,引导部分青年在农村创业和就业。事实上,我国新型农民的培养和成长过程,就是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的过程。
四、协同推进新三农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三农问题涉及许多方面,但从本质上说就是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收入低的问题,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深层次问题。[12]而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新三农,尽快形成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三位一体与协同推进体系。
(一)积极发展新农业,推进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
中国人多地少,农业人口规模大、素质低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仅要追求农业现代化,还要追求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无法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反过来,如果没有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就不会得到持续发展。[13]经验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乃至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下降,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因而,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仍然是我国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而且农业顺利发展也是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其他两个现代化。同时,农业现代化目标也为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我国传统农村会逐渐演变为现代农村,这个演变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作为农业现代化推动者的广大农民其综合素质也会得到极大提高,一代新型农民会随之成长。因此,积极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既是新三农建设的核心内容,又是加快新农村、新农民建设事业和实现农村与农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成功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前提。
(二)加快建设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农民成长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早日实现农村现代化,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实现农业和农民现代化奠定牢固基础。首先,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居住、交通、通讯、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条件,这些同样也是新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因而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差别的不断缩小,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日益与城市居民接近,为新型农民的塑造奠定了基础。其次,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农村工业化可以直接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模式和经验等多方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吸收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再次,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充分发挥产业和人才等要素集聚效应,可以吸收众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城镇对周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资金、市场、技术、人才、教育、文化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支持,促进新农业持续发展和新型农民队伍快速成长。
(三)塑造新农民,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积累人力资本
建设新农业、新农村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因此,没有新农业和新农村的发展,农民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农民素质也得不到有效提高。同时,农民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没有新型农民的塑造就根本谈不上新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技术素质偏低,不少农村地区一些文化、技术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长期进城务工,或者在农村从事非农经营活动,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是妇女、儿童、老人,这支劳动力队伍显然难以承担新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因而新农民培育任务十分紧迫而繁重。当然,最终能够将高素质农民稳定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也需要国家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进一步改善农业和农村的生产经营条件,完善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有关农业补贴力度,逐步提高农民、农业收入水平,提高新一代农民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另外,随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配套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同样需要塑造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了解市场经济知识及规律和拥有一定经营管理技能的新型农民。
综上所述,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三者可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也只有同时开展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形成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协同推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而步入现代化社会。
作者:曹俊杰 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
具体地讲,是由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风险机制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的。其中,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通过上下变动,来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举例而言,当某一行业产品供不应求时,产品价格将上升,这~行业利率润高于平均利润率。从而吸引其他资本进入这一行业,生产者之间展开竞争,促使这一产品的供给扩大,同时降低产品价格,最终使这一行业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率。由此可见,价格机制要发挥作用,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的完善比不可少。生产要素是否能够自由流动决定了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当存在要素流动壁垒,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就无法发挥作用,这一行业就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是现代经济迅速发展的原因。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也存在作用边界。市场失灵的原因总体上可分为四种情况: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物品。当存在垄断和信息不对称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受到了限制,从而限制了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外部性则是指生产者的个人成本与收益比较和社会成本与收益比较存在着差别。当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时,为正外部性,此时,若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则市场提供数量小于社会最优数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不能纯由市场提供,须由政府提供。所谓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在既定的生产条件下,向额外消费者提供一单位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不能将其他人排斥在外。公共物品它既包括有形的公共物品,比如国防,又包括无形的公用物品,比如法律制度,自由、正义和公平等社会价值的提供。
二.粮食安全、土地用途和三农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1.粮食安全公共物品属性分析
为正确解释粮食安全的本质属性,首先要区分粮食与粮食安全两个不同的概念。粮食作为个人消费品,从微观上看,消费者购买粮食消费,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不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农民生产粮食,出售粮食获得收入,从市场上购买其所需而获得发展。但是从宏观上看,粮食具有不同于一般私人物品的重要性质,对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粮食安全与粮食是两个相关、但本质上不同的概念。粮食安全,是指能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买得到又买得起他们所需的基本食品,这个概念包括:确保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最大限度地稳定粮食供应、确保所有需要粮食的人都能获得粮食。当粮食供求危及公共安全时,粮食问题就转化为公共安全问题,而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一样,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目前,WTO规则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而基于公共目的的粮食安全政策符合WTO国际规则,发达国家粮食政策演变显示了粮食政策向公共物品本质属性回归的趋势。因此,从全国范围来看,粮食安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属性。既然粮食安全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那么,就应该由政府提供。为了应对国际上日益紧张的粮食安全形势和国内持续减少的耕地面积态势,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严格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主要还是一系列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持以控制耕地数量的手段来保障总体的粮食安全。由于其他相关政策的不配套,比如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这种粮食安全的提供方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影响了住房和粮食的均衡价格。
2.耕地保护、房价与粮价经济学是研究资源最优配置的学问
资源是稀缺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资源的使用都有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就是一项资源使用时所放弃的其他使用方式的最大价值。由于中国粮食安全的提供与保障与土地供给或者耕地保护密切相关,因此,研究耕地保护就必须研究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首先,土地作为一项自然资源,没有蕴含人类的劳动,因此,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没有价值。但是土地具有价格,是虚拟价格,可以看做未来收益的贴现值。即假设土地经某项开发以后,以后每年的纯收益为R,市场无风险利率为r,那么土地的价格应为V=R/r。假设土地主要用于两种用途:用于建房和用于耕地。假设一单位土地上建房子的每年的纯收益Rh,为每年房租减掉每年应该的折旧费用,假设建房子不耗费成本,那么Rh就是房租,房租与房屋的供给成反向关系,与建筑用地土地的供给Th成反向关系。此时,假设土地的使用极为n年,那么房价应该为=焉[I-I/(I+r)l/r,假设趋向无穷即为永久产权时,(墨,)==最()/,,蚕,敢,aR^(0,8《0同样的j重理,假设同样一块土地,假设种植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用于耕种粮食可每年获得收益为也,与耕地供给成反比,此时,耕地的价格为(也,~)---Ro/r=~o(rD/r,0/娓>O,a<O,a/a<O,+:O,a五>0。如图所示,总的土地面积是一定的为T,假设土地的用途可以由所有者自由选择,那么,用于盖房子每年收房租的纯收益,一定等于用于耕种粮食获得纯收入,假设此时为用于建筑盖房用地供给量为zm.,用于耕种粮食的土地供给量为一,此时房价等于耕地价格,即z=T—1)。假设此时国家为保持粮食安全,保持耕地的数量规模为T一2,此时房价大干耕地价格,为(墨)>(T—z勉),通过扩大耕地规模,降低了种植粮食的收益,限制了建筑用地,减少了住房供给,提高了房价。若此时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那么,由于种植粮食带来的收益低下,劳动力会从收入低的地区流动到收入高的地区,即从农村流动到城市,这样农村中劳动力的数量减少,单位劳动力耕种的土地数量增加,可以弥补单位土地收益下降带来的损失,而城市由于劳动力增加,会降低城市劳动力工人的收入,进而降低房价,从而使得经济再次平衡,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另外一个可行的办法是,改善粮食安全提供办法,即依然赋予土地所有者自由选择土地用途的权利,但通过提供粮食补贴的办法使得耕地面积保持在T-Th2。补贴的规模应使vh(Rh,Th2)=Va(Ra+,T-Th2)成立。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耕地规模的扩大降低了Ra,但是国家的补贴,使得种植粮食的年纯收益依然等于来自盖房的房租收益,因此,农民的收益不会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不会拉开。当前,中国城乡分割二元结构,使得农民和市民之间存在着种种制度歧视,农民不能自由的流动,限制了劳动力供求及至发挥作用。其次,国家为保重粮食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民没有自由安排土地用途的权利。虽然国家给予粮食种植一定的补贴,但是房租远高于粮食种植收益,用于建筑用地的土地价格远远大于耕地价格,说明国家的粮食补贴远远不够。此时,粮食安全主要由农民提供。第三,种植粮食收益不高的情况下,农民以农民工方式流出,由于户籍制度等原因,出现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最后,从财产收入差距来看,城市建筑用地的使用年前为70年,而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仅为3O年,从资本定价方式来看,后者的价格受到极大限制。而土地的保障作用,使得土地流转的速度大为下降,土地规模经济受到制约,效率不高,使城乡财产差距进一步拉大。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局限,不是合格的抵押品,农民收入低下,使得农村金融空心化,进一步恶化了农民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城乡差距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三.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粮食安全的公共物品的属性。改变粮食安全主要有农民提供的格局,应由国家提供。改革和完善粮食价格补贴机制,主要通过粮食价格补贴达到提供粮食安全的目的。
2.推动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逐步实现各项制度的城乡统一,逐步给予农民与市民相对等的权利,不以职业身份或地域等作为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歧视的标志,从而使劳动力转移和供给机制更好的发挥作用。
3.完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为不改变耕地的公有性质,可以将耕地所有权国有化,但土地使用权赋予农民。通过城乡福利制度的统一,给予农民土地退出权。为减少城乡财产收入差距,可以将农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全年限延长到7O年,即与城市住房使用权使用期限相同。
作者:王精玉 单位: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一、深刻把握“三农问题”的基本内涵
农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约占了2/3,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与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在历届党代会中都有重要的新举措,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包括了发展新农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以来,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期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诸多方面的综合体。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找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1.观念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搞好搞不好都是干部的事,造成对干部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一些乡镇或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够高,认为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同时因为没有先进的经验可供参考,干部们心中没有一个准谱,怕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散慢拖拉,行动迟缓。由于以上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具体操作存在偏差
很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村屯合并,盖高楼,只是对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硬性拆迁、非法圈地等问题。有的高楼盖起来了,路面也硬化好了,但管理设施和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农机、农具到处乱放,垃圾遍地存在等现象,一到下雨天,则污水任意淌,大街小巷乱糟糟,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3.农民增收幅度缓慢
虽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产品价格却一路攀升,造成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单户的随意种植,形成不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也是制约农民提高收入的关键。这就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中的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残,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
4.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总体来看利润水平较低,这既是由于多年以来农业支持工业政策的影响,也是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水平较低和技术能力不够造成的。同时,农业成本的提高,也是造成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的一个不争事实。另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农业“靠天吃饭”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仍持有“手中有粮食,办事不慌”的思想,虽然粮食购销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但很多农民不愿把手中的余粮卖出,造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具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重视,也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在以后的历届会议中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面的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达到社会的均衡发展是保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齐步走,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或人原地踏步走等着后富的人。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从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共同”是给所有人一个共同发展的机会,共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给予所有农民平等发展的机会,平等发展的能力,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可能,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农民约有9亿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物质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让农民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有所安,并稳步提高收入。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贯彻好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通过提高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收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村的稳定,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小项目,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充分调动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因素。
1.发展才是硬道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三农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找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道路。
2.务实才能有效果
政策的落实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也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纵横交错,需要我们理清思维,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三通”、达到“三化”,“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实现城乡一体化,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化”即“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非农化、农村的城镇化”,从而解决“三农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思路要清晰、工作态度要端正、工作作风要务实,从而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五、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三农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富民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也体现了党对广大农民的重视,真正做到了为民谋福利、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策略。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积极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梁振耀 单位:中共田阳县委党校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及演化路径分析
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验阶段(2005-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阶段(2008-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的全面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全面的发展起来。
二、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现状分析
在转型经济背景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良好态势与制约“三农”发展的情况同时存在:
(一)小额贷款公司整体发展良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近几年无论从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还是从实收资本、贷款余额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势头都是稳中上升。而且,以提供普惠金融为己任的小贷公司通过调动民间资金较好地满足了这部分信贷需求,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转型经济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问题的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三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一系列限制性因素的存在,在转型经济背景下,这些因素越发制约了小贷公司进一步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意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小贷公司税负高,不利于向“三农”提供优惠、低息贷款
按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于2008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小贷公司必须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缴纳税费。当前小贷公司承担的税负主要包括:5.6%的营业税及附加(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占营业税的7%、3%和2%)和25%的企业所得税。
2.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单一,不利于向“三农”提供稳定、优惠、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按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向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这从根本上限制了小贷公司向“三农”提供稳定、优惠、可持续金融服务的能力。
3.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对接不畅,增加了小贷公司对“三农”服务的风险
一是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征信报告征集的事项都是从银行采集,而当事人(机构)在小贷公司办理的业务都没有纳入征信系统,导致征信报告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的负债和担保情况。二是小贷公司与征信系统对接不畅。目前,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两类机构必须参加人民银行统一组织的信用评级,对成立时间也有要求,造成很多小贷公司被排除在征信系统对接之外。三是对接征信系统的费用较高。目前各地通行做法是单个机构接入征信系统,需要交纳一次性接入费用,每年还需缴网络通讯费、服务费,另外,小贷公司还需为每笔查询企业征信或个人征信交纳查询费。对接及查询费用增加了企业负担。
4.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担保方式单一,不利于小贷公司扩大涉农贷款业务
由于农村地区没有完成土地确权,导致这些资源都不能作为有效抵质押物为涉农信贷提供担保。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中对农民个人的贷款一般只能采取信用的方式,一笔贷款绑定多个担保人,给借款人及担保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涉农贷款一旦出现不良,由于债务人缺乏可执行的财产,往往导致债权人产生较大损失。
5.限制小贷公司跨区经营,不利于更好地跨区服务“三农”
目前,国内各地对于小贷公司经营区域一般都有严格限制,即只能在注册地开展业务,禁止跨区经营。尽管部分省市已开始尝试放松对小贷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但一般都设立了条件,比如连续几年评级达到某个标准等,这导致绝大部分小贷公司只能在注册地开展业务。在转型经济背景下,绿色农业、区域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课题,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这些特征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对“三农”的服务能力。贷款额度低、风险大、不能跨区域合作等大大限制了农村经济的规模、农民创业的资金来源以及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使“三农”无法更好地融入到整体经济的改革中,使得“三农”问题成为经济转型中的发展短板。因此,为更好地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惠农使命,必须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新的研究,以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的政治使命。
三、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服务三农的建议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服务“三农”的主要因素与国内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定位偏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未实施有很大关系。
(一)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将小贷公司由一般工商企业划归金融企业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可以带来三方面好处:能使其享受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使其以更低的费用,更顺畅地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利于扩大小贷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而小额贷款公司收入来源多样化,可以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三农”。
(二)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增强农村地区抵(质)押担保能力,降低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风险2013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5年内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随着这些工作逐步到位,小额贷款公司的担保能力可以大幅提高,有效降低涉农贷款的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意愿。
作者:胡守庆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一、我国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一致的现状
国家扶持村镇银行的原始目标是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注入资本,满足农村和农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以及作为风险高但效率偏低的弱势农业经济,它的天然属性和发展模式严重受自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这不断驱使村镇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将资金转移到盈利更多的标的上,致使满足农村中弱势群体资金需求的政策目标无法实现。这极易动摇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王修华等(2013)通过对重庆、四川、湖北等地19家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的调查数据发现,多数村镇银行把贷款服务对象重心放在县域中小企业身上。从平均值来看,这些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比例占贷款余额的将近一半,为46.1%,最高比例为87%,而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比例平均值则分别为31.8%和13.4%,有的村镇银行甚至还没有发放涉农企业贷款的记录。
二、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原因
造成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村镇银行商业性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使之服务“三农”,但是,在对村镇银行的性质的规定上,银监会颁布的《暂行规定》则明确表示: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一般商业银行性质相同,要按照商业银行制度设计和框架运行,把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作为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的趋利性就决定了要改变其偏好使之服务弱势“三农”,前提是使他们获得收益或者不减少他们的收益。村镇银行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弊端,商业性定位与其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责存在一定矛盾,结果,村镇银行在经营当中不知不觉地就发生了业务的偏离,不能完整地服务于“三农”(柴瑞娟,2009)。可见,如何既保证村镇银行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经营中的核心课题和改良方向。
(二)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暂行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此项制度被称为“主发起银行制度”。王劲屹,张全红(2013)认为,村镇制度采用“主发起银行制”的创设安排,确保开始就让设立行控股村镇银行,凭借主发起银行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尽量保证村镇银行的经营安全。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主发起银行制”虽提升了经营安全性,同时却也影响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宗旨。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银行一般都在村镇银行中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这样主发起银行很容易会把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视作附属或者分支机构,用自己追求高利润的经营模式或其他考虑左右村镇银行的网点分布和经营方针,而不是去考虑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宗旨。例如,近年来外资银行汇丰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到2013年8月,已在湖北、重庆、福建、北京、广东等地设立了12家汇丰村镇银行,加上其下属的10家支行,服务网点达到22个,是在中国内地中拥有最大的村镇银行网络的外资银行。分析人士指出,汇丰银行是利用政策借助村镇银行的设立来达到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不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
三、化解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冲突的对策建议
(一)重新明确市场定位
姬雪萍(2011)认为,村镇银行要想找准定位,前提条件是清晰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农民,大致可分为三类——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民、“先富起来”的农民。相应的,农民状况的层次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发展的阶段性,根据以上三类情况,村镇银行的发展相应地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扶贫,集中发展种植、养殖业,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共赢,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村镇银行逐步建立起自己独立或参与扶持起来的比较成熟的经济区域,而且逐步引进了保险、担保、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相关金融产品,自身规模也有所扩大,即进入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第三,竞争,随着农业产业条线的延伸和规模化实行,民营企业兴起,村镇银行就能充分依托其投资方的外向型服务功能,这才得以充分显现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
(二)改革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
“主发起银行制”不利于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进行引导,造成村镇银行布局失衡,同时也打击了民间资本等其他投资主体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必须对现行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进行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的设立与经营。应放宽发起人的限制。我国目前正在考虑对于民营企业设立银行政策的放开,因此,可以规定一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也能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并进行一些试点。
(三)降低涉农贷款风险
目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法统一,除了农户贷款“高风险、低收益、高成本”的特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过严。为了给村镇银行发展农户信贷提供优惠,应放松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实现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市场化。
作者:邹子健修长柏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制度变迁轨迹的简要分析,特别是从农村税费根本问题的探讨出发,提出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论证了税费改革要多管齐下,表里兼治,进行多边制度创新的必要性。针对税费改革的艰巨性,从农村产权、农村经济组织和基层民主政治的角度,本文对制度创新方式的选择和创新目标进行了总体设定,并对根本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产权政府权力农民权益制度创新
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农村乃至全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渐进过程,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后的又一重大的制度安排,改革的难度和广度均超过前次改革,其意义是深远的。它是在整个改革进入攻尖阶段并触及到深层次矛盾的形势下进行的,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税费改革呼之即出。
乡村收支行为不规范,对支出缺乏有效的监督,农民负担过重与农业税征收难同时并存,这些是当前农村税费问题的主要表现。咎其根本原因,在于乡镇行政和财政体制、农业土地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的民主实践程度仍不高。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而许多地方越“减”越重,我们从这些深层次制度性问题的剖析,就可找到明了的解答,同时还可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治本之策是理顺政府与农民的关系。
一、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制度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制度变迁的简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制度变迁正是沿着合理界定政府权力和农民权益关系的轨迹进行的。
回顾二十年来农村改革的历程,分析和总结农村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和深层原因,对于指导当前农村税费乃至整个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全面推进全国的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是政经合一的社队(及大小队),是作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而存在的,这是计划经济下政府无所不包的产物。在这一体制下,农民的劳动付出与劳动成果很难直接联系,消费和积累完全由缺乏真实产权基础的集体程序安排,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则是首先废除制度,实行家庭承包经营,顺应了广大农民的意愿。这一改革目标的实现,说到底,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改造和调整,其实就是在市场和政府两种制度中进行度的选择。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本质上是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这是第一次还权于民,有利于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组织,而这一制度创新,不仅仅以产权为核心,同时也符合现阶段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人口状况等实际情况,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随后政府过于突出农产品的宏观控制功能,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收缩不到位,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又不同程度地侵害了农民利益,自主经营权的完整性受到影响,不利于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立,也影响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效果。为此中央决定取消统购统销制度,放开农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同时以保护价的方式对农业这一弱势产业予以保护,这是第二次对农民放权。但是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对农民自主经营干预过多,脱离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强行搞“油菜工程”、“种子工程”政绩工程等,干些劳民伤财的事,更普遍的是随意向农民伸手要钱要物,农民不堪重负。这说明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还有待理顺,政府的权力和农民的权益还有待进一步界定清楚。
我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就是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一改革准则反映在农村制度变迁的具体过程中,仍然是农民对与保护合法权益相适应的制度需求快于中央(权力集团)的制度供给。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央对农民意愿的尊重和对事实的尊重的基础上,以广大农民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办一切事情的根本原则的情况下,制度需求决定了制度供给;另一方面表明任何一个制度在更替前,总有一个惯性存续期。
对农村制度变迁轨迹的总体分析,可以知道农村制度变迁总的方向是:以农村土地产权以及农村收入分配等制度创新为核心,正确定位农村市场、农村经济组织和政府间的关系,进而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规则,规范政府行为,给予农民应有的权利,使农民的权益和义务较好统一。
时至今日,农村税费问题又把对农村制度变迁的要求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实施,农村改革必将从经济体制逐步导向政治性(或全面性)制度创新的层面。
二、农村税费根本问题分析
减轻农民负担,理顺农村收入分配关系,是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直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并确保今后问题不反弹,必须从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关系的角度出发,多管齐下,表里兼治,进行多边制度创新。唯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税费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税费问题的制度性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方面:我国乡镇政府是在取消后设立的,处于我国整体行政结构的最底层。国家政权确立后为了政权维护,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权力先天保障性是很大的,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权力和政府行为的强制力过大,源自人民的权力链处于某种脱节状态。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这种权力秉赋的影响也很大,而且权力约束方向多是来自于上一级政府,农民群众对乡镇政府的权力约束则较弱,乡镇政府行政权(这一本属于组织性的权力)仍处于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中心主宰地位,使得权力制衡关系本末倒置。而权力最本质特征是利益性和代表性,是因为社会需要明确界定产权关系,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产权又无法严格界定清晰,使得部分经济资源流入公共领域而形成了各种组织内利益合约关系,最终表现为组织内控制与被控制服从与被服从的权力关系。由于乡镇行政运转中政府与农民间权责利的不对称,乡镇行政体制中机构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就表现得很突出,乡镇政府职能的缺位与越位问题也表现得很突出,乡镇政府成为一些闲人无功受禄甚至利用权力之便大掘社会财富的方便之地。政府职能的越位和一些不轨行为使得农民负担不断加重,职能缺位又使农民难以直接感受到政府为农民提供了那些公共产品,农民对这些公共产品的满意程度唯有通过权力约束才能得到保障,农民的纳税意识也才能真正提升。
政府与农民关系的根本是利益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财政体制方面的问题也很明显。财政体制就总体而言,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国有部门(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不同级次财政间的管理体制等。以上体制所选择模式的运行情况对乡镇财力及其分配均有影响,尤其是这种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对于应当突出的整个政府收支行为规范和财政管理机制含界不清。作为财政体制核心部分的预算体制,无论是“分灶吃饭”的模式,还是分税制下的分级财政模式,都是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进行财力的划分。在转轨时期,各级政府事权的界定涉及对国家政治和经济职能的再认识以及处理中央和地方集权与分权的关系等问题,加之对各地财源等经济状况测算技术原因,至今对财力的划分仍然是粗疏的,事权与财力的配比仍然存在问题。在分税制下,地方政府间财力如何分?整个转移支付如何完善?这是完善的分税制应当急待解决的两大问题。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当前仍有“分灶吃饭”特点但缺乏完善的转移支付调节的分税制下,“诸侯”经济和“诸侯”财政致使国家财政因地区财力不均衡,在公共性支出的落实标准上表现得不够统一,正常的财力缺口客观上引发了乡镇税外收费的动机,并逐渐导致乱收费,不良影响也不断扩大,以致成为普遍现象。
在财政体制演变过程中,由于过度夸大地方理财的自主性以及不正确的认识,乡镇财权在实质性扩大并处于分散状态,特别是非规则财权的扩大,使得乡镇政府和部门的好财偏好不断膨胀,自收自支行为随处可见,尤其是在财权扩大时,财政体制运转中不同程度偏离了财政职能的本质要求,财政体制又缺乏一个来自外在的约束力,乡镇人大对财政预决算及其他政府性收支监督软化,这也是当前财政体制中一个导致乡镇政府收支行为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的重要制度性问题。在分税制不够完善,尤其是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中公民对地方政府的权力约束和公民偏好显示规则不健全时,现行按一致或多数通过原则的法律形式确立的国家财权的统一性应当维持,特别是政府性收入(税收和政府性收费)的设置权应统一,界定应科学。三提五统的设置依据和计征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农民负担(乡镇政府依据虚假的数据随心所欲地)不断弹性扩张的重要原因。
村级组织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方面: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现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开始从“集体人”向一般公民的身份还原,村委会也不再是一个政资合一的集体组织,而应是一个在家庭承包经营为特点的土地产权基础上,农民民主参与村内事务管理,制定和维护村内各方关系规则的政治性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及其相应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就可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自已的经济利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处理农村利益关系,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但是现实中,这一具有新的意义的村委会组织的功能转换与要求相距甚远。农民的民主意识也不强,参与程度更低,对村委会及其成员的认同感不高,但村委会的客观存在,特别是事实上作为乡镇政府行政的延伸,更多地发挥着乡镇政府的执行功能,这虽然在执行国家农村政策方面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这又强化和固化了村委会强制执行的能力,使农民对其又产生了某些错误的认同,农民拒交一切不合理负担的能力相对削弱。村委会不同程度成为一个封闭的异化的利益集团,一个缺乏监督的村委会组织的运转自然成为农民的一大负担,由此也产生各种村级腐败现象。目前因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的分离程度不高,村级与农民间的债务关系混乱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我国农村家庭除了具备家庭的一般功能外,还作为独立的生产单位而存在,农户已经拥有农村土地产权的使用权部分,但农村土地的整体分配形式和土地产权的分割方式还存在问题,均田式福利性土地分配的特点、土地使用权的无偿性和土地资源的非经济性(非商品性)表现得很突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不应是简单的“费改税”的问题,也不能因为农村需要办什么事业就强制性收取特殊项目的税费,而是以土地的现实经济贡献率与土地产权间的矛盾关系来正确确立农村收入分配方式的问题。就农业税而言,应当实行长期稳定的轻税政策,这是由农业自然风险性、农业在市场经济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以及耕地的低经济贡献率决定的,要根据各地人均耕地水平和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确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负担水平,不能因为税负过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而长期亏本。现行征收的三提五统诸项目则必须完全取消,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逐步走上基于土地产权的按农业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道路,乡村特别是村组范围内的一些公共性和直接受益性的事业,要按照民主协商、一事一议、全程监督的方式办理。
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中不完善的地方以及一些新的变化值得注意:一些地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走过场,工作不细致,农民虽然实质上保有土地使用权,但合约手续和必要的公证程序缺乏,不利于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和农业税纳税人的确定,容易产生许多纠纷;长期分散的土地使用权状态和农村的文化背景,增加了公共性农业生产过程的交易费用,如农田水利建设的协调和组织难度较大;大面积山地、湖?和耕地有偿承包的出现,对农业规模经营、产业结构和农业经济发展趋势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承包资金的权属、土地要素的收入分配与农业税收间的冲突和均衡问题也显得很突出。这些问题对农村劳力流转、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收入分配关系将产生基础性影响。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创新方式选择及政策建议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系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大事,是落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综合性深远性的改革。这次税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主要在于它涉及一些延伸性改革,县乡政府是这次改革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更是改革的对象,一些不合理既得利益维护力量的阻碍是很大的;农民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力量和积极拥护者,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检验者,要让农民真正投身到这次改革中来,为了实现中央制度供给与农民制度需求的有效对接,应选择从两头向中间的夹逼式改革路径。要针对农村中一些深层次问题,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精简机构,转换职能,规范行为,通过政策清晰限定、权力彻底剥离和农民民主监督,再次还权于民,实现符合市场经济具备明晰产权的农村经济组织的自然再生,完善具有完全代表性的村委会组织机制,增强农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能力和谈判(博弈)实力,培育好政府与农民间民主决策、民主参政的互融互动的良性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这次税费改革是进行农村制度创新的一次难得机遇,正如以上分析,农村税费问题是各种制度性原因交织在一起的外在表现,因此这次改革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简单落实任务的过程,应当在制度创新的层面上达到相应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当前农民负担过重这样一个突出问题,又可为解决今后农村长期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打下基础。为此,在这次税费改革的具体操作中,以下几个方面应当突出关注:
一是要积极稳妥地鼓励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并抓紧进行相关立法工作。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涉及农民权益和农村长期发展的基本问题。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部分,也是进行税费分治的基础,在农业税任务落实,保持人、地、税对应关系上,急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因为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对农民权益的界定是清晰的,在此基础上对于各种税费的界区也应当是清晰的,如直接受益性的生产成本支出,由农户自主生产经营承担;农业水电等共同性生产费用,则按市场经济中产权交易的演进规律决定;村级公益事业由村内民主协商解决;镇区范围内的公共支出由乡镇财政集中解决。从眼前来看,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符合农村现实生产力水平和耕地可分割经营特点的,也是我国福利保障性产权制度的一个表现,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线,但现实中,也出现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度低、流转不规范,以及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等浪费现象,同时农民的一些经营权和土地收益权也常常受到侵犯。从长远来看,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正在突破城乡界区,然而在土地的低经济贡献率上二元结构又表现得那么突出,不处理好土地产权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很难打通维系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屏障(最后阻滞)。土地既是农民生活的重要物质保障,也是对农民的束缚,必须加快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和相关立法工作,使一个权能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基线更加牢固,给予农民对土地一个长期的较好的预期展望。在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上既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又要形成一种逼迫机制,并结合农民身份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从农业隐性失业向显性失业再向非农领域再就业的转化。
当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一种最真实的实现形式应当是土地股权承包经营制度,就是要实现在历史条件下各个有限集体范围内的土地股权初始平均化,更确切地说是农民获得的是与初始人口和劳力基数相配比的土地股份,同时获得对应份额面积土地的经营权,即持股经营,也可超股经营或无股经营,不断实现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农民真正拥有了股权,就与整个集体土地捆绑在一起,这样才能通过农民对股权权利的行使,更好地体现土地的集体性,有利于集体土地的整体保护,加强对当前因抛荒造成无主耕地的监督、保护和开发;也有利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实现由土地超小规模经营向规模经济经营过渡,并不断刺激和提升土地产权的经济交易价值,促进土地产权中各种权能的清晰分割和有效率的流转,使资本和技术向土地经营中集聚,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更好地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二是要将反腐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起来。农村税费问题是伴随着许多腐败现象的,其中人事和财经方面的腐败问题很严重。农民负担过重就是因为食之者众,用之者乱。一些乡镇的七站八所成为当权者的妻儿子孙七姑八舅所,这些人往往素质很低,相反众多正规大学毕业生却求职无门,社会影响极坏,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腐蚀了基层政权基础。在财经方面缺乏一个透明的控制机制,农民的血汗钱成为一些部门特别是个别人受用的享乐钱。这次税费改革要以法治之,要实施社会检举制度和质疑制度,把惩治腐败作为扫除改革障碍的重要措施来抓;同时要辅之以教育的方式,让一些人转变择业观念,化解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中的各种矛盾。
行政管理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缺陷同时给予了乡镇政府过多的压力和冲动,乡镇政府在比较税费利益和税费征收成本时,确实进入了两难境地。农民负担过重的同时,税费征收的难度也是极大的。在税费征收中,不仅农民群众怨声载道,绝大多数乡村干部(暂用“干部”一词)也怨声载道,干群关系不断恶化,乡镇政府的许多行政方式难以继续走下去。要抓住这次税费改革的机遇,磨合政府与农民关系间的断层;要走群众路线,把群众调动起来,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加大农民的义务和权益对等宣传的力度,在维护必要税收基础的条件下,最终要让群众满意。特别是农业税任务重新核定落实的过程中,有许多细致的工作要做,都需要群众参与,征纳双方的责任都必须明确界定,才能避免今后农税征管中可能出现的“讨价还价”现象。
三是要剥离乡镇政府一些权力。权力下放是我国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更确切的说这是体制内权力下放,就改革的发展要求来说,这种权力下放是不彻底的。农村税费中存在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是农民合法权益受到剥夺的问题,乡镇政府行政过大的强势依附的是不合理的或不规范的权力,只有对乡镇这种权力进行剥离,才能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农民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乡镇财权急待规范,首先必须明确取消乡镇各部门索取非规范收入的权力,严厉制止乱收费,严肃查处责任人;其次要剥离乡镇“大政府”具体组织征收农村税费的权力,实现政税分开,改革和完善农业税征管机制,走依法治税的道路;再次要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给予农民聘请独立的社会审计组织监督政府财务活动的权力。总之要把计划经济条件下延续下来的对农民进行强制动员的人治化权力彻底剥离去。
四是要实现效率负担均衡。我们知道国家财政资金来自每一个纳税人或交费人,税收尤其是一些合理的政府性收费从本质上来说是有偿的,公民交税后需要的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秩序相关法律的维护及其他公共产品,由于这种交易的预付购买形式存在,公民交税的预期收益随时可能受到影响。在乡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农民税收负担一方面反映的是国家政权和国家财政整体性要求,另一方面也应当表现为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对农民的直接回偿性,因此,如果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特别低下,不能为农民办一些真正的实事,农民即使交再少的钱也是不合理负担。在这次税费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乡镇政府要转换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既不能无所作为,与农民群众老死不相往来;也不能专干一些一厢情愿的事情,要干一家一户干不了而又需要政府出面组织协调的事情,要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态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