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10:01:45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篇会计信息失真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摘要:会计信息失真是目前会计学界讨论的热点,但绝大多数学者都把会计信息失真的定义局限在会计作弊上。我们认为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应该比会计作弊更广泛,它包括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和非法会计信息失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和非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区别在于其产生的原因不同。如果失真的会计信息产生于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并且其依据的是合法合规的会计处理过程,这就是一种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反之,如果会计信息的失真是基于一种违规会计处理,那么,它就是一种非法会计信息失真。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合法非法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会计准则的偏差因素。首先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偏向性;其次,会计准则是否具有较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如果是一种临时应急性措施,不用多长时间就会丧失作用,需要修订;再次就是会计准则定义、释义的准确性,如果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必然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以上这些会计准则的偏差因素,都会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2、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以利益分配方案为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可能直接影响使用人利益,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润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经理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会计工作,在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驱动下,在合法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评价或其它目标的会计政策,造成会计信息偏离实际情况。事实上,在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空隙间,信息提供者总能作出使自己得益的选择。而一旦会计信息的生成有隐蔽的主观意愿参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然会受到影响。
3、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所导致的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致使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如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已显示出一定程度的不适应性。到目前为止,具体会计准则也只出台了9个,其中6个还只在上市公司中实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使得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另外,各会计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内部的不协调,必然会增大经营者、会计人员与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之间的“博弈空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这些都使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加大。4、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可选择性。任何一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一切,它们只是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原则和规范,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客观上需要不断创新会计惯例,但为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法定会计政策的相对稳定,法定会计政策必须有一定的弹性,如会计计量方面的区间规定以及会计计价方法的多样性规定等。虽然制度规定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计价方法要保持一致,但不同企业可以选取不同计价方法。当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主权,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改革也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同时,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社会、法律、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使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宜,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政策选择范围。这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也因此加大。
二、相应预防措施
1、适当限制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减少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视这一问题。但是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所以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制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性范围应有所限制。
2、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需要不断改善。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处理,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以后再根据实际使用后的反馈信息作进一步的修订。
3、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均作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给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另外,在一些会计概念或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规定上,尽可能少用“也可”、“或者”等模糊性词语,尽量使同一内容的规定一致。
[摘要]本文从理论上探讨了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区分了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的“真实性”含义和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真实性”含义。提出从市场经济环境、企业、企业会计等不同层面分析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根源,并采取相应对策。本文还探讨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制度建设的关系。
一、问题提出
从宏观的角度看,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政府对微观企业的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廉政建设等,都密切相关。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
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伊始,人们责备的目光就投向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以及用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却末能根本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的真正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科学界定会计信息“具真(具有真实性)”与“失真(失去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是认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从不同经济层面分析制约、左右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二、理论前提: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
1.主要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
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并试图界定“真实性”标准的含义。
为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5月了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该公告中,FASB正式将“反映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faithfulness)”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并确立了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以下观点:①认为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在反映的现象”。②认为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立性”等共同构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之一。③反映真实性存在“反映真实性的程度”、“精确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响”、“完整性”等问题。该公告分别进行了阐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在1989年7月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真实反映”作为“可靠性”质量特征的首要内容,并认为:①“信息要可靠,就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②由于“所应计量的交易或事项的鉴定,或是能够确切传达相应信息的计量和列报技术的设计与运用,存在内在困难”,所以“大多数财务信息都可能存在不足以真实反映所拟反映情况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正面界定会计信息“真实性”之所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其并未解释会计核算所要求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含义。
据此可以得出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标准的几点初步结论:
①尽管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都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但其各自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含义值得进一步研究。
②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者总是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只有具有“真实性”的信息才是可靠的,可靠的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的。
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特征存在“程度”问题与“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的真实程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具有差别,会计信息完全真实地“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要求具有“风险性”。
2.“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概念的存在
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反映真实”的“风险”问题,因而有必要区分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的不同要求。
会计信息“绝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本来面目的“再现”。这种“绝对真实”是会计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百分之百”程度上的原本表现。实际上,绝对真实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真实性”。而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
“相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的准确描述,其以“不歪曲”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基本判别标准。相对真实是一种现实的“真实性”。在会计实务中,相对真实的判别标准是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是否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来进行,是否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因而,相对真实也可称为“合法性真实”。对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则达到了“可接受真实程度”。
区分“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标准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会计学者、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绝对真实”是其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终极目标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高目标,就是制定出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前提下,能够产生“绝对真实”信息的会计行为标准。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
第二,“相对真实”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基本要求。就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必须能够导致“相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依据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歪曲了“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其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会计信息“真实性”意味着其必须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要求,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达到“合法性真实”的要求。实际上,会计人员只要严格而准确地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报告,其行为和结果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会计信息也是“相对真实”的。以“绝对真实”信息质量标准来要求会计实务工作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3.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本把握
用量化标准看待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本身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值”。这个区间值的上限是“绝对真实程度”,下限是“可接受真实程度”(即合法性真实)。当会计信息质量低于“可接受真实程度”(合法性真实)时,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应当在“合法性真实”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会计信息更高程度的“真实性”,这是由会计学者追求真理的科学研究精神、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等所决定的;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则必须便会计信息质量达到“可接受真实程度”,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等所决定的。
三、原因分析: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解剖
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目的出发,有必要确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点”和“难点”。
笔者以为,区分“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十分必要。前者是指“蓄意造假”或“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这是我国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需要“追根溯源”的主要方面。后者则是指“非故意的过失”、“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等原因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企业会计系统的存在和运行与企业、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应将企业会计系统置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将企业置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考察。
从宏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状况,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关系制度的确立,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念,等等。②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包括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及其执行的有效性,等等。③投资者行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资者群体的理性投资理念,投资风险防范与约束机制,等等。④法律约束的有效性。包括对资本市场各个参与者行为的法律约束,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约束,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对企业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等等。
从微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影响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各个决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从企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管理机制、(现代大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内部产权规制、企业创新机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约束与激励机制等;从企业会计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等。
笔者认为,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因在于:
(1)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环境条件。主要包括:①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大量存在;②市场管理者及监管者的非理性行为;③市场参与者的非市场经济意识。
(2)“人的有限理性”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主要包括:①经营者利益与产权所有者利益的矛盾;②经营者约束机制失灵;③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合理;④企业整个管理控制制度失效或虚设,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3)硬性法律法规制度的“软约束”。主要包括:①执法不严;②执法不及时;③对资本市场各参与者的法律约束失衡和软化。
四、基本结论,建议与思考
对于处于转型期间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因此,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刻不容缓。笔者的分析研究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其主要根源尚不在会计系统与会计制度本身,而是左右企业会计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为此,遏制和消除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以及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约束体系。
2.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
3.以企业经营者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界定以经营者业绩为基础的经营者权利、责任和利益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系。
4.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规)的同时,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
基于正在逐步建立但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末能真正规范运作的市场化企业体系,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也是一种意料之中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而又敏感的特殊时期。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关系,必须予以正确认识。
1.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制度建设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低水准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在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环境中,同样也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正如用质量糟糕的菜刀肯定切不出样式好看的菜来,用质量上乘的菜刀却也未必会切出漂亮的菜样。在美国等会计准则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它们也十分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往往通过极为严厉的法律法规来惩处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2.评价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看其能否适应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建设,几经风雨,但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其对于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会计制度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历史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3.无论会计准则还是会计制度,都只是财务会计核算标准的不同形式,它们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从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角度看,不同形式的会计规范,具有不同的功效。因此,无论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并不与特定的经济管理体制存在必然联系。企业会计制度这种会计标准的形式,既可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也可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关键在于会计制度的内容是否真正体现了客观经济环境的要求。会计制度的存废,取决于实践的验证,决非主观愿望。
4.会计人员的努力,关系到能否消除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对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练好内功”。各国的会计核算标准在内容上逐步与国际会计惯例保持协调,是会计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势。我国本次会计制度改革,在向会计国际化迈进、逐步摆脱税法等相关法规对会计处理技术的过度束缚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与此同时,新的会计制度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因此,会计工作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敬业精神。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相业务能力的提高,不仅可以消除技术性原因等造成的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可以对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形成威慑和制约。
摘要:文章揭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深入剖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了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信息对现代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受到传统行为的影响和个体利益的驱动,当前一些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某种意义上与世贸组织对企业的发展要求很不相称,甚至损害着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很有必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成因及治理对策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
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2.原始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使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地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
3.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
4.会计报表虚假,具体表现在撇开账簿,人为地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的表现是该进专项资金的直接进了生产成本;资产不实主要表现为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拥有数额,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一是给国家的资产造成流失,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二是相关部门不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在宏观管理上使企业陷入被动;三是会计信息失真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四是会计信息失真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法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也有企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差、专业素质不高以及企业内部为追求自身利益,个别领导不懂《会计法》等诸多因素。
1.会计法规系统不健全。虽然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相继颁布实施,但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以及建立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日益迫切,我国在会计立法上仍需加快步伐。
2.社会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能洞察事务本质的高素质人员较少,需要加大对这一机构人员的迅速培养,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企业内部监督不力。一些企业的领导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的监督,而会计人员又受单位负责人的聘任和管理,在工作中很难坚持原则,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人员非专业化现象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上,难以做到合理、合法;二是财务基础管理薄弱。如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等。
三是会计业务处理手段落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还在用手工做账,财务数据处理仍处在低效率阶段,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要求。
三、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和执行新《会计法》。首先企业法人和单位领导要懂法和守法,只要他们能遵纪守法并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对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力度。必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再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和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办法,逐步理顺委托关系,由企业直接委托改变为由信息使用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并支付费用,增强事务所具体工作的透明度。
3.加大处罚力度。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检查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政,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4.实施会计核算委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的异体监督力度。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委任财务总监的基础上,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委任制核算制度。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培养,负责提供派出会计的应有待遇,使会计与用人单位不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会计服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失职的会计人员,会计服务机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这既能督促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能切实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5.要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业务*作技能的熟练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扎实,就能为企业的所有者、主管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反之,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就难以处理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二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时刻坚持“以德治企”的原则,就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反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差,可能因图谋个人私欲,编造、篡改会计数据,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6.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要加强会计工作的理论研究,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提出会计信息形成与提供的规范或准则,克服会计信息失真。其次通过会计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会计工作紧跟社会时代的潮流,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
【摘要】在现实工作中,会计信息失真的事实客观普遍地存在着,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深入认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揭示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寻找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治理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分析
(一)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会计信息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由于会计信息失真,使得有关核算资料不真实,掩盖了某些矛盾,国家宏观调控失去了可靠的基础,政策制定失误,干扰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配置低劣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造成大范围的国家利益受损,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会计信息失真,破坏了投资环境。由于企业对外界提供的信息失真,给投资者、债权人带来重大损失,也导致他们对企业失去信任而拒绝与企业再次合作,市场筹资功能受到严重挑战,最终危及整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从而使企业失去市场机会,造成经济资源浪费,破坏了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这与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三)会计信息失真,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程序。企业的生产经营离不开及时准确的各种会计信息。如果会计资料不实,企业必定难以制定科学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
(四)会计信息失真,掩盖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偷逃税现象更加严重,不仅造成大量国家税收流失,还会形成不良贷款,不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
(五)会计信息失真,将引发会计信息信任危机,危及会计服务业的生存和发展。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诚信”是会计服务业的生命,会计造假必然使会计组织体系和工作规范体系崩溃、行业秩序混乱,严重地阻碍整个服务业的发展。
(六)会计信息失真,助长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使会计内控系统秩序失控,助长了诸如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和价值危机。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原因
1.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虽然《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相继颁布实施,初步克服了无法可依的状况,但由于“会计造假犯法”的法制环境尚未完全建立,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造假的处分太轻,在现实生活中,因弄虚作假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微乎其微。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在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有些费用超过会计核算范围的开支,无法按正常情况入账,就采取做假账等办法。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涌现,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也难免有漏洞和不足之处,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有了“政绩”就有可能被提拨,企业的生产业绩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挂钩,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与企业负责人的业绩、收入有着密切联系,而经济效益必然通过数据表现出来。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下,本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企业负责人,为追求个人或小集体不正当的政治经济利益,指使和纵容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甚至强令会计人员作假。会计人员如不按其意图办事,往往被调离会计岗位或遭到其不公正待遇,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难以依法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随意处置权的情况下,会计信息因而失真。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原因
1.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会计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业务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由于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使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业务素质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其职业判断能力,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有些会计人员由于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企业利益做假账,为了个人利益而编假证、假据,化公为私,一味地顺从领导的意图从事,丧失了一名会计工作者应有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身份具有双重性,同时担当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客体,这实际上是将会计人员置于左右为难的两难境地。虽然会计法中明文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企业一员的会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维护本单位利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3.会计基础工作的弱化。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有些企业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晰,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和会计监督机制。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业务处理手段落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不高,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要求。
4.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的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
搞活经营,而放松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削弱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各种经济监督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现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实际上很不具体,人人所有,而人人都没有,这样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形成了事实上的缺位,因而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会计核算以企业负责人的利益为核心,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
6.业绩评价体系不合理。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对企业业绩的考核评价侧重于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结果,而不关心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或过程是否合理。只强调企业的经营结果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与过去和相关单位比处于何种水平等,而忽视企业是通过什么程序或采取哪些过程来达到这种结果的,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7.审计结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审计结构是由国家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社会审计三者组成。国家审计只对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和部分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部门审计往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所属企业采取保护主义,不能进行有效地监督;单位内部审计则受制于企业经营者,无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社会审计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于商业的目的,给企业虚假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不仅监督职能丧失,反而滋长了会计造假的风气。
8.会计违规的执法不力。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会计违规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在执法或依法行政时和处置企业违纪违规事件时,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理,往往是象征性地处罚一下了事,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的造假。
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明晰界定产权,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产权进行明确。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是因为许多管理者未能认识到所有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的差异,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经营责任不明,且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致使所有者的所有权得不到保护,同时又使经营者的经营权不能完全施展。只有产权明确,才能财务清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才能解决。
(二)改革会计管
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改变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变企业单位所有为社会所有,将会计人员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管理。会计委派制就是通过稳定会计负责人的地位,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受干扰地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维护正常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走出企业财务人员“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为最终实现会计目标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一套统一的、具有刚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会计法》为行为准则,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
(四)明确界定企业负责人会计责任
企业负责人的指导思想不端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明确企业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新《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要求,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管理;有关机构要定期对他们的业绩、行为进行考评,对于经营者的劣迹要随时公布,从而迫使他们放弃短期行为转而追求长期利益,有利于防范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五)改进企业业绩评价机制
改变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应再将企业经营者的业绩与其政治待遇挂钩。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应当注重过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考核方案设计和业绩评价指标的选择中应加强对会计信息产生全过程的考核,避免对于结果状态的偏爱,以正确引导会计工作的运行,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缓解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机和外在压力。
(六)会计审计信息网络化
建立会计审计信息管理网络,集中处理会计信息,各部门分享会计信息。建立了企业会计审计信息互联网,会计信息资料的来源就变得单一化,企业做假账就失去了实际意义。企业还必须权衡其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企业因偷逃国家税收而隐瞒收入和利润、资产,则会面临银行贷不了款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不良印象;反之,如果企业为应付贷款和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需要多报收入、利润,多报资产,则面临多交税收的矛盾等问题
。这样,做假报表失去了原动力,会计人员也不会因强烈的压力而被迫做假账,会计信息的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因此,建立会计审计信息互联网,对规范企业行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宏观调控均有积极作用。
(七)加强企业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按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法律规范”的思路框架,不断完善“内部约束、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汇总等过程和相关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可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外部监督具有鲜明的独立性,因此应更加重视外部监督的作用,除了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从各个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以减少和杜绝企业做“假账”的机会;还应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扩大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监督面,建立和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使之与政府、财政、银行、审计、税务、企业等经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再确认,对会计的再监督,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八)完善会计法规体系,营造法治氛围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还必须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使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项法律法规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修改,不断完善,以提高法律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要完善立法,尽快统一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认定,统一量刑依据,从而使制假者不敢以身试法,轻举妄动;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发挥民事赔偿的作用,以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促进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会计造假的重要保证。
(九)加强会计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对会计信息做假应出重拳,对检查出的会计信息做假事实,财政部门要根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留情。对做假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也要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直至吊销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对严重做假案可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惩处有力。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使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摘要:本文在辨析会计信息失真的两种表现形式的基础上,以经济学中信息非对称等理论剖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根源,在充分肯定会计信息的“商品”地位的前提下,明确指出在经济活动中,会计信息的生产必然滑入市场经济规律的轨道。只要存在信息非对称的现象,市场就将失灵,会计信息失真就会出现。这时就必须政府出面矫正,进而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进行创新和探索。
关键词:会计信息非对称博弈经济学分析
会计信息是一个既关系到微观经济管理,又关系到宏观经济评估、调控的重要因素。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和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实和会计信息造假。应该指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会计信息不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或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造成的信息虚假。此种行为具有欺诈的主观意向,以蒙蔽会计信息的使用人,逃避检查监督、为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结果必然是与会计法规相悖,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扰乱经济发展秩序。
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不利影响可概括为:可能导致宏观决策的失误;导致利益和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使造假者谋取私利的目的得以蒙混过关,使经济运行趋于畸形,资源的流向不符合社会总体利益;使投资者无法作出正确决策,影响资本市场正常的发育和发展;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影响会计信息其他用途的实现;影响研究人员的研究结论等六个方面。
此外,会计信息失真还主要表现为腐蚀会计队伍和干部队伍。有关生产的各要素中,劳动力是最活跃的因素。会计队伍是一具有专门技能的人员集合体,而干部队伍则是具有管理才能的人员集合体。会计人员或管理干部被腐蚀,向社会抛出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更深远的危害是败坏了人们的思想。培养会计人员和管理干部的成本,反而会成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垫底。
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分析
会计信息是指关于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及其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是对会计主体经济业务活动中以货币计量反映的价值运动的一种客观表达,具有质、量、度三方面特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它包括经济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它既是关于其主体系统、连续、全面的信息,又是历史信息,是对主体经济活动的价值层面的近似反映。会计信息的这部分特征,为会计信息的失真成为可能。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信息不实
这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或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即因会计核算过程中必须进行大量的估计,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导致会计信息不实的特征表现。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应收账款的回收率等等,再加上外部经济环境变动剧烈的影响,会计核算遵循复式记账、货币计价、历史成本三原则,就必然是不可避免会计信息严重背离现实情况即会计信息不实。
显然,这是会计业务在现有会计规范下无法避免的。换句话说,这种会计信息失真不是会计主体主观因素所致。
(二)会计造假
这是会计主体(人员)主观因素所致。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阿克尔洛夫通过“旧车市场”这一个简单模型揭示了两层道理:
1.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的运行可能是无效率的,市场并没有把好车从卖主手里转移到愿出高价的某买主手中。
2.这种市场失灵具有“不利选择”或“逆向选择”的特征,即市场上只剩下次品,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与“旧车市场”类似的例子很多,比如偷漏税现象,但最典型、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会计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尽管它本身还没有像一般商品一样进入市场进行所谓的“等价交换”,但它却已具备了商品的不少特征: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必须付出相应的劳动,才能生产出这种东西;会计信息具有相当的交换价值,并可能给使用者带来丰厚的利润;尽管现阶段会计信息大都停留在无偿使用的状态下,但仍不乏花钱买信息的实例。这时,会计信息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得以充分体现。这就是说,会计信息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但是,今天的现状是会计信息还不被当作商品进入市场流通,信息的需求者无偿使用着会计信息,而信息的生产者(或会计主体)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承认和回报。会计信息作为经济社会人们经济活动的一种产物,必然烙上经济规律的烙印即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或会计主体)必定为追求本身利润的最大化而千方百计对会计信息进行利己的加工和处理,制造一些有利于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提供给信息的使用者。这些经过利己方式加工处理的会计信息,对信息提供者来说,保全了自身的利益,但对信息的使用者来说,只能是无选择地被动接受,既使在虚假信息较普遍流行的情况下,也别无选择。虽说有审计等形式的监督参与,但由于信息提供者的技术处理及监审难到位的事实,会计信息的失真,就必然遵循“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规律而频频出现。因为如果提供真实信息的话,提供假信息者就相对占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真信息提供者就可能在市场竞争博弈中处于较假信息提供者更为不利的位置。也就是说,会计主体乐道于会计信息造假是因为其边际损失小于边际收益。这样一来,会计信息也就像“旧车市场”一样,假信息泛滥,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失真治理对策
旧车市场、偷漏税现象、会计信息失真等三个事例的存在说明市场在某些方面是失灵的。只要存在信息非对称的前提条件,市场失灵的现象就会发生。而市场一旦失灵,就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去矫正。会计信息失真是一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成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要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机理来看,其治理应从内部动因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入手。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最根本的是实施法制规范和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但由于本文着重讨论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因此下文所谈“治理”多系围绕“造假”问题而展开,即主要从经济学的观点出发,遵循和利用经济活动规律,讨论如何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防止或减少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一)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和信息化建设
会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会计人员必须掌握这方面的技能才能胜任。因此必须严把入口关,凭证上岗。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会计业务、会计制度也不断创新,要求会计人员不断学习,才能较好地避免或减少技术错误造成的失真。由于会计人员处于经济监督前沿,则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技能,还要有坚强的意志,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从业务技术上和思想觉悟上自觉树起一道牢固的防线,有了这道防线,会计信息失真就失去了基本的人为基础。会计核算中心制度是为了加强会计监督而采取的制度创新措施。尽管这几项创新制度牵涉到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会计核算资料保管等方式的创新,在实践中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这项创新对遏制会计造假、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作用明显,可较广泛地适用众多会计主体的选用,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另外,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化进展,也有助于防控会计造假,也应不断加以完善。
(二)规范会计信息制作制度
由于会计信息制作的不确定性,即凡是符合公允性原则的会计信息就是真实的,因此会计造假相当一部分是借助合法的估计、主观判断等方法来实现的。而一旦事情败露,则可藉口“这是一种估计错误,不是故意的”,这就从技术上找到了逃避制裁的借口。
因此,规范会计信息制作制度,就能堵住一些制度漏洞,尽量减少造假的可能。
(三)建立良好的会计监督机制
良好的会计监督机制包括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广泛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使会计系统的各个岗位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互相牵制监督。广泛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不仅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如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还应包括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监督。
由于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重点不同,且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会对要使用的会计信息的真实程度进行必要的检查,使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加大。因此,充分发挥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监督,就等于引进了市场的监督机制,使造假者不仅要面对法律制裁,同时也要面对无情的市场约束。
(四)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
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应包括适当奖励对会计制度有创新的、诚实执行会计制度的以及揭露或举报造假的单位和个人。会计主体(或个人)诚实执行会计制度,相对而言承受了因造假获利的机会成本;会计准则、制度发生变化时,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会增加会计信息的维护成本;对会计制度进行创新,要承担风险成本等等。
此外,有效的奖励制度,就能化解这些成本问题。这就必须引进有效的、广泛的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增大造假成本
根据经济学原理,只有边际损失小于边际收益时,理性的经济人才会为之。也就是说,只有当会计主体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行为中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其披露成本时,会计主体才会主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不论会计造假的社会原因还是经济学根源,都是为了获得不当利禄。
“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劣币驱逐良币”的背后,其造假者的动机都是利益驱动。因此,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增大造假成本,使造假者不仅得不到造假的利益,还要承担声誉损失和经济处罚,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改变举证方式
现行民事诉讼实践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利于揭露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因为在涉及不实会计信息的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的位置通常是不平等的。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原告因掌握的信息有限,虽知受失真会计信息之害,但举证较难。
而被告则控制着整个包括真实的和失真的会计信息,拥有绝对信息优势。因此,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件,举证方改为由被告负主要责任。这就从法律援助方面,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人,使会计信息的提供受制于法律的威慑力,更利于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建设。
摘要:合法性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现有会计规范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与企业的市场价值发生的背离。正确、客观地看待合法性信息失真,尽可能地完善现有的各项法定会计规范,不断地探索、改进会计理论方法,创建一个真实有序的会计环境,最终,最大限度地减少合法性失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会计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大事。
关键词:会计信息;合法性失真;会计政策选择;制度缺位
一、会计信息合法性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环境的变化
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围绕企业经济效益,以向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基本职能。会计反映的不仅仅是直接表现为货币的经济现象,对于一些非货币性的经济决策因素,如人力资本、市场份额、顾客满意度等难以货币化的隐性资产也要求在会计信息中得到反映。希望能够通过扩大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已有会计信息的分析、加工、整理得出对未来企业经济活动的合理预测,进而指导投资者合理分配资金,调整投资结构,以取得最大经济收益。即使一个社会的经济环境是较为稳定的,也有局部政策调整变化问题,因而或多或少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范围的扩大和社会、法律、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使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选择范围,这样同一经济事项,往往就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给会计的如实反映带来难题。会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会计核算难以准确地提供价值运动的信息。
(二)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上的缺陷
1、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存在冲突。从逻辑上来说,相关的信息应该是可靠的,但是相关性毕竟不等同于可靠性,两者往往互相冲突。为了加强相关性而改变会计方法时,可靠性可能会有所削弱。而且目前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决策有用学派”成为一种主流观点,对相关性的重视超过了可靠性,这就有可能出现为了强调相关性而牺牲可靠性的现象,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失真的可能性因此加大。
2、运用权责发生制必然参入主观因素。权责发生制是现行的会计确认基础,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它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即在确认过程中加入了主观的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主观确认“量”的机会越来越多,如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及摊销、金融资产、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等,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此外,会计确认还要界定确认的时间,即在什么时刻确认才能最恰当地反映经济业务对企业的影响。这种时间确认的界定也会产生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失真。
3、稳健性和重要性原则的具体运用有偏差。会计信息的采集和确认依据稳健性原则,有利于保证会计行为的真实有效性,但也有其局限性。首先,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要求会计信息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采取稳健性原则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偏离实际。其次,企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采取稳健原则往往使企业会计报表的信息偏于保守。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但对于项目是否重要的评判标准,无论从质或量的方面都未能做出规定。
4、会计假设和人为估计不可避免。由于经济业务的中间过渡性而对会计处理划分和将复杂系统中交织在一起的各种因素简单分类引起了不确定性。会计人员针对这些业务存在的不确定性,做出了一系列假设,如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历史成本等,试图将会计事项人为地置身于可确定的环境状态中,最大程度地统一会计处理方法,使需求者更加容易理解会计信息,但却以牺牲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代价。会计假设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会计要素的账面数值与实际数值的背离。而且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就具有不可确定性,需要根据经验判断做出估计,另外,它又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因此,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
5、会计计量问题制约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是计量单位问题。会计基本假设之一是货币计量假设,但货币计量本身具有局限性。一是以币值稳定为前提条件,如果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会计所描述的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就会受到扭曲,不能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二是财务报告中许多数据都是通过合计、汇总而来,是若干交易或事项的金额汇总、抵消所形成的,不可避免地掩盖了某些矛盾与问题。三是当前有不少尚难以用货币计量,但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告之外,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次是计量属性问题。目前最基本和常用的是历史成本计价法,而使用者的决策总是希望通过财务报告获得更多面向未来的信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财务报告信息己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决策对信息的相关性的要求。
(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完善
1、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在科学性方面存在不足。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各方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是一种不完全的合约,具有不完全性。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都希望准则对自己有利。一项准则的制定,由于在制定机构中看法差异而使会计准则出现一定的偏向,往往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而且准则的起草研究报告未得到充分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也没有披露必要的相关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便于公众有效地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讨论过程,利益相关者也极少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不够广泛,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偏向性。2、会计准则与制度本身具有不确定性。首先,对同类交易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并允许自发性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其次,会计准则在允许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同时,规定对其影响采用追溯调整法,并将累积影响数从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期初数中调整。再次,会计准则对会计估计变更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并要求在难以分清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时,应按会计估计处理,这就给公司企业混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调节盈亏造成可乘之机。最后,会计准则定义或释义可能出现不准确性。若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就必然会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
二、合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途径
(一)从会计环境影响的角度来考虑
首先,应该建立一个有力的内部控制环境。其中,企业的管理部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管理部门不愿意设立适当的控制或不能遵守建立起来的控制,那么控制环境将会受到极为不利的影响。其次,建立良好的人事政策和实务。这样能确保执行企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再次,搞好企业综合管理。可以通过协助管理部门监管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还能为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建设性意见。最后,强化内部审计也很必要。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与其权限、人员资格及报告层次紧密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企业内部其他各机构,其审计报告才会有效并获得企业其他部门的认可。
(二)从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角度来考虑
1、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目前在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决策有用派”逐渐占上风,如当前美国会计界就倾向于优先考虑相关性。只有把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看作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才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会计信息总是只能满足大多数使用者的一般的决策的需要,而不可能满足每个使用者具体的决策需要。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我们更应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2、改进权责发生制。可以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同时,编制短期现金流量报告和专项现金流量报告。编制短期现金流量报告可以促使企业重视现金流动效益、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流动性,有助于企业减少流动资金的大幅度沉淀,改善流动资金结构避免支付困难。专项现金流量报告是针对某一具体项目实时地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报告,它的编制有助于企业科学考核投资项目所带来的真实效益,进行正确决策,确认收入时对某些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
3、科学合理地运用稳健性和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在于要求会计人员在反映带有不确定性因素的经济业务时采取审慎的态度。对于重要性原则,应在法规中详细规定界定重要性的量和度,并尽量考虑到各种不同何况,从而能做出比较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当然,现实经济生活是非常复杂多变的,所以对于哪些项目是否重要的规定也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的反复而长期的过程。
4、确定具体的会计确认标准。到目前为止,出台具体会计准则仍有一些会计处理没有具体的准则依据,使得会计信息容易出现偏差。因此,应尽快颁布具体的会计准则,建立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使会计反映和监督有比较准确严格的判断标准,使会计信息不确定性和估计因素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从会计准则及制度角度来考虑
1、改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首先,向社会公众公开更多已有的相关知识,特别是世界各国和国际准则委员会的成熟经验,以便社会公众结合其所在环境,理解会计准则及其相应的利益关系;其次,应建立有多方利益关系人参加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制定机构,其中既有学术界又有企业界,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民间组织,既有审计机关又有会计职业团体。制定出具有普遍认同的准则、制度,尽量消除对同一事项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差异过大现象。另外,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草案颁布应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应扩大范围,审批条件应慎重严格。
2、尽量克服或减少会计准则和法规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对于准则中的定义和释义给予更加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对各种可能有的理解一一给予详细的阐述,以防使用者理解上的偏差。另外,应尽量减少对同类或相类似经济业务处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和多样性,尽可能减少会计人员人为估算、职业判断的范围。尽量减少对同类或相似业务处理方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明确各种处理方法的场合和弹性区间:如对不同行业不同业务做出分类的规定;对不同行业或不同规模企业特有的业务做出分类的规定;某一个企业只能适用其中的一类情况。从而减少会计人员人估计判断的范围,使其估计判断也有章可循。
3、改进与完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内容,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财务会计发展的趋势是提倡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而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核心是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不能过分强调相关性忽略了信息的可靠性。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信息公开或披露机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定量信息与定性信息,过去信息与未来信息,强制披露信息与自愿披露信息的有机结合,以满足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及时地了解到企业的经营状况。
摘要:文章探讨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防治方法,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重建会计信息的权威性,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防治
一、会计信息失真状况综述及危害
由于利益的驱动,法律、制度、政策本身的不完善,会计理论自身缺陷以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企业经营者肆无忌惮地造假账,编假报表,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更是愈演愈烈。200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造假现象严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良莠不齐。这次共抽查了医药、纺织、民航、冶金、石油石化等行业的320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为这些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发现,被抽查单位不实资产73.75亿元、不实利润35.11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单位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会计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要的方面,它的扭曲、失效(特别是人为主观造成的即“会计造假”)将带来十分严重的经济后果,它将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主要表现为:
(一)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经济行为
会计信息的影响渗透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含投资、融资、利益分配的决策、计划或控制等。例如一项投资技术决策,要建立在过去经济业务数据的分析基础之上,若提供的会计资料虚增了投资额和成本,使利润减少,甚至亏损,必然会放弃这一项目,失去市场机会。反之,则会使一份实际不可行的论证分析报告在虚假会计信息的掩盖下通过立项。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所谓盲目建设,新建项目效益不佳等,与此不无关系。
(二)扰乱经济秩序,诱发经济犯罪
会计造假产生的一些问题,如乱摊成本,隐瞒收入,偷逃国家税收,转移资金等,使一些小集团甚至个人侵占整体利益,企业经营决策失误,企业亏损倒闭,员工失业,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科学化、制度化,企业秩序混乱,进而导致经济犯罪活动的产生。公司集资有关法规在注册资本金、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均有具体规定,但有的公司通过歪曲会计信息,使得集资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从中大量捞取外块,挪用集资款。
(三)损害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计造假实际上使在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上打了折扣,或者说是在实际操作中降低了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力度,一定程度上是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践踏。
(四)阻碍企业发展
会计造假是以破坏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代价的,造假本身便损坏了会计核算系统功能。造假起初大多是应付外部的压力,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效益较差,为达到考核指标或能够享受政策待遇,便通过人为调节,编造假账,虚增利润,而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盈利的,就要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此企业不得不以资产抵税,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企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只有破产。
二、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经济利益驱动会计造假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为了筹措资金。有些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为了能上市,包装财务数据,玩弄数字游戏,蒙混过关,以合法身份“获得”上市资格。有些上市公司经营不景气,面对“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应暂停上市的政策,不是依靠强化管理、增强竞争能力解决危机,而是在单、证、账、表上做文章,以此来保住其上市的“牌位”。二是为了偷逃税款。有些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目的,瞒天过海,浑水摸鱼,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从而达到“隐瞒销售收入、虚增销售成本、多提多摊费用、截留利润、偷逃税款”的目的。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
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经审计人员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体系。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与内部控制有关法规,然而从完整性看还远未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完整性的要求,并且基本侧重于内部控制中的内部会计控制。现实社会中,这些规范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公司至今还未设立内部控制,或虽然设立了却没有认真、有效地贯彻执行。企业经理层对该制度不重视,而且许多员工对其也不甚理解。在实践中,或企业经理层自身不注重遵守有关控制规定,或对员工的违规情况一味宽容,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频频使用例外原则,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信任度和威慑力下降,致使制度失效。
(三)监督不力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社会)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因而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慢慢开始弱化。民间审计也同样面临着一个独立性问题。再加上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对民间审计业务的不正当干预,强制注册会计师做出一些不符合实际的审计报告,大大削弱了审计报告的公证作用。
三、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一)强化诚信意识,建立信用等级体系
信用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诚信不仅是一种责任,更与重大利益相关。守信者得到利益,失信者必将付出成本。对会计行业而言,诚信既是财富,又是财源,诚信同时也是财力。
建立信用等级体系,通过网络,在全国和地方建立起一套信用登记制度,一旦公司、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或者注册会计师有会计造假行为,就登记在册,公之于众。对有会计造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予以记分,每个公司、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等级,在网上一目了然,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销售商以及招聘单位等,可以直接根据这些信用信息做出选择。累积分到一定程度就要退出相关行业。如对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中介机构要取缔,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取消其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的资格。企业目的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才会讲诚信;个人的目的是自身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符合时,才会讲诚信。所以,在对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对于信用程度高的企业或个人,要给予税收及职业介绍等方面的经济和荣誉的奖励。(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塑会计职业道德
1、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我国拥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建立与我国当前阶段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市场经济中参与各方对于会计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会计人员的道德意志,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觉悟,促使会计人员自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达到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业行为的目的。
2、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与建立舆论评论机制。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年检等工作,对全国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道德行为档案管理制度。对在各种财政、审计、税务检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有会计造假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在会计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建立扬善抑恶的舆论评论机制,社会舆论具有强有力的宣传鼓动作用,它会使道德主体受到强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改变其不良行为。
(三)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完善法规准则,利用法律手段约束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按照公共利益理论,假定会计准则制定都为大公无私者,它会权衡管制成本与市场运作改善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两者间的大小,从而尽量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由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复杂性,立法监督准则制定者的具体操作是很困难的,因而最佳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应努力使规则更可行,使得其要现实经济业务中的各种应计项目或待摊费工等项目都能在法规中找到相应的处理方法,尽量增强会计工作的客观性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合理运用稳健和重要原则,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之内修正历史成本,使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在反映不确定因素的经济业务时要求会计人员适度应用稳健原则,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由于物价变动,历史成本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方法可反映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价值及各会计期间的实际财务成果,避免历史成本会计产生虚增收益。为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1、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为内部控制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制度环境,而内部控制又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担当着系统监督员的角色。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三者相互制衡是完善内部控制的一个根本措施。
2、强调内部控制框架中的“软控制”与人的重要性。人是内部控制的第一要素。因为,内部控制由人来进行并受人的因素影响,保证组织内所有成员具有一定水准的诚信、道德观和能力的人力资源方针与实践是完善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之一。实践表明,基于环境现状构建内部控制制度是一种被动性的做法,因此,应重视将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能力素质的建设纳入内部控制结构的内容,更加强调“软控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通过审计促使内部控制功能发挥。职责划分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的分离问题。企业内部的“不相容职务”应由不同的人员来担任。充分的职责分工是为了防止错误和舞弊。通过职责划分,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个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既可以防止员工的舞弊行为,也能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五)加大会计造假成本
1、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完善立法监督。应在合理确定监管规模的基础上,转变监管方式,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独立审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进一步贯彻当前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会计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薄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的会计核算要求。同时加大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应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相应的民事诉讼机制。这样,既可以使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给造假者形成实在的经济压力,从而抑制其违法造假的冲动。
2、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公开披露制度。让社会舆论参与监督,对制造虚假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会起到“名誉处罚”的作用,这样还直接影响到造假者的贷款、融资、信誉等各个方面,造假者不得不对其造假行为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当其造假的收益与损失不相称或没有太大的利益空间时就不会冒险去造假而宁愿选择合法经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会对潜在的造假者起到警示作用。
摘要:文章从多个层面分析现代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相关因素,指出会计法规、会计核算、会计主体、会计监督、会计人员是导致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也是积极应对、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会计信息;问题成因;相关因素;分析
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经成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评价经营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投资风险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和微观管理及促进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信息源。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深入变革和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的经济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么现实中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因素有哪些呢?学界观点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会计法规、会计核算、会计主体、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这五大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下面分别予以分析。
一、会计法规因素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一系列的法律、规章,这对于促进现代企业发展和会计依法管理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任何一项法规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这些规章制度相对于飞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而言,往往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客观上影响到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首先,会计法规一经出台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改变,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新情况和新问题可能会超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范。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同一会计事项显现出不同的个性特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更大,会计方法选择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这必然会使同一个会计事项产生不同的差异。再次,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某些定义和释义具有一定的涵盖性,在不同的条件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造成会计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如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难以准确地界定,这些均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会计核算因素
会计核算本身有一定的客观局限性,这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偏差。一是在会计凭证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可我国当前尚无一种严格有效的发票管理办法,各地的发票形式、规格和要求都不完全一致,加之实际会计工作中往往是先批后审,这就使虚假原始凭证的出现成为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二是有的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核算时只能评估和预计,如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预计残值计算、收发材料的计价、费用跨期分摊等,都不可能精确地与实际价值相符合。三是会计核算制度缺乏统一性。不同性质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又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由此造成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可比。特别是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既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又有股份制企业的情况下,必然给企业集团编制会计报告、统一会计政策带来很大的困难。四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在会计核算上的广泛应用,各个行业都在编制自己的会计应用软件,由于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样,加之软件质量参差不齐及软件本身的不完备,在搜集整理、编制汇总会计信息过程中往往会导致会计信息偏差和不完整。三、会计主体因素
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经济活动,根本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会人为地导致会计信息的变化。一方面从企业本身来说,其经营成果经常与企业领导者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有的企业为了完成效益目标,或者为了少交所得税,或者为了获得银行支持,有意识地调整收入、费用、利润;还有一些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为了进入资本市场,在政府的推动下,往往要进行资产重组、包装上市,堂而皇之地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从企业集团内部和企业与企业之间来讲,各个企业间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存在利益冲突,良好的形象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争取项目、引资融资等方面受益。因此,各个企业常常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弄虚作假,虚报实绩,造成资产负债不实,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不真。
四、会计监督因素
在会计信息的监管上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社会监督也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软弱无力。虽然《会计法》对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有明确规定,大多数企业的内控制度也一应俱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监督体制和内控模式,包括会计人员均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之下,缺乏独立性,难以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其次,企业外部虽有财政、税务、审计等监督部门,但各部门工作侧重不同,要求不一,加之管理分散,缺少沟通,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再次,从社会监督来看,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监督机构管理不到位,也不规范,加之各事务所之间为了自身利益进行恶性竞争,使其工作监督流于形式,避重就轻,弱化了会计社会监督功能。最后,现实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不够,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这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会计人员因素
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最直接的因素。一方面受管理体制的制约,会计人员直接受制于企业领导者,其任命、晋级、工资和奖金的决定权掌握在企业领导者手中,往往按领导意图来处理会计事项,工作缺乏独立性。另一方面,由于不同业务素质的会计人员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估计、判断不同而导致结果的不同,还有一些业务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法规政策和会计核算规范理解不透,也会使会计数据脱离实际,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综上所述,会计法规等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显而易见,这些因素也是解决当前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和提出治理对策的关键所在。
我们之所以要讨论会计信息失真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失真的会计信息会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造成危害。通常,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有以下四种:投资者(包括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经理人、税务机关。他们在使用息时,并不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不是分毫无差.他们觉得存在很“小”差错的信息是可以用的。一旦差错大到足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时.才会对他们造成危害,使用者方才认为信息失真了。
一、失真信息是否等同于“失去真实性的信息”
把会计信息失真定义为“丧失真实性”,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公允信息之中仍有可能包含着部分丧失真实性但不失公允的所谓“失真信息”。而只要不失公允的信息就不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
其二便是如何找到失去真实性的信息。不少专家学者均提到了“真实性审计’。的确,真实性审计是比抽样审计更为可靠,然而面对当今业务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现实“真实性审计”根本不可能成为主流。现代审计的目标是对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发表意见,根据公允性定义可以看出,“真实”的要求是高于“公允”的。真实要求丝毫不差,现代审计只能检查出“低层次”的公允性,无法企及“高层次”的真实性。而现实的情况是,除了通过审计,我们没有其他方法来检查会计信息。也就是说,“丧失真实性”的失真信息是不能最终消灭而将永远可能存在的。既然这样,把失真信息界定为“丧失真实性”就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其三是真实性的含义是什么?强调真实是为了有用。对会计帅而言,在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时,以万元甚至亿元为计量单位就具备了真实性,而在计算股东的每股盈余时,只有精确到0.01元才具有真实性。可见真实性存在着一个在不同情况下取不同标准的问题。显然在不同层面上对其实的要求是不同的,真实性存在着多重标准,而唯一的标尺应该是有用,即所提供的信息要能够帮助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我们无法确切地说应该真实到什么程度才够得上是真实。真实是相对的,真实也并非会计的目的。单纯地罗列真实数据是毫无意义的。更何况,从国内生产总值与每股盈余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中不难看出,对真实性存在着一个主观判断与取合。我们依据判断决策时的需要,对它们各自的真实度作出了选择,显然经过这样的选择;并不能保证它们能如实精确地反映实际了。然而我们依旧认同它们的真实性。可见我们在判断真实性的时候,也下意识地把不影响决策的差错也包容了。既然是这样,所谓的失真信息显然不能定义为失去真实性。
其四在于会计中也有重要性原则,它与真实性、谨慎性并存。所谓重要性是指对于不影响决策者的不重要信息可不予以披露。如果把失真信息定义为失去真实性的话,那么符合会计重要性原则而提供的信息一定会“失真”,因为这样的会计信息已与真实有偏差了。对决策者来说是摆在他们面前一堆繁冗的真实会计信息重要,还是符合重要性原则且不影响他们正确判断的这样的“失真信息”有用?且不提能否依靠现代会计找到失真信息,即使找到又如何?在花费大量审计成本后决策者还是作出了相同的判断,这样追求真实性,是否违背了成本与收益的原理和会计重要性原则制定者的初衷呢?
因此失真并不能解释为失去真实性,而是应有其自身的内涵。对信息使用者来说,只要是公允的信息就不会有危害。这样,我们就可以对失真的信息进行重新界定:所谓失真的信息也就是会造成危害的信息即不公允的信息。简单用等式表示即为:
失真不等于失去真实性,失真=不公允。
二、会计信息失真与审计“重要性”
现代审计中的“重要性”是指会计信息漏报或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个程度在特定环境下足以改变或者影响任何一位理性决策者依赖这些信息所作的判断。
根据重要性的定义,可概括出其基本特征:
(1)重要性概念的核心是不能遗漏或错报重要的会计信息。判断会计事项是否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若对使用者的决策来说无关紧要,则不是重要的,否则就不能遗漏或错报。
(2)重要性概念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提出的。因为财务报告是为信息使用者而编制的。这个信息使用者应该是一个理性人,是对企业和经济活动具有合理程度的知识又愿意用合理的精力去研究信息的人。
(3)重要性的判断不能脱离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的企业所处环境不同,因此判断的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评价重要性的时候,通常分两个层次,即财务报表层和账户余额层,而在讨论信息失真的时候也应分层次——整个报表层次的信息失真是属于显性的,而账户余额层次的失真则可能是隐性的,只有通过验证各个账户余额,才能得出整体结论。
假设财务报表中所含的错误,不论从单项考虑或综合考虑,其影响都很重要,也就是这份报表会引起任何一位理性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判断错误,那么该份财务报表存在重要的错报,即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失真的,但并非所有错报或漏报我们都认为是重要的,只要不会引起使用者发生判断差错,那么,该错报信息不属于重要的错报,也既并未失真。
从重要性的要求看,判断—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既取决于该经济业务的数量,也取决于起性质。虽然现行的会计准则或审计准则都还没有明确地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然而实务中经验积累所得也有一些数额可以用语判断重要性。如:
(1)税前净利5%─-10%(净利较小时用10%,较大时则用5%);
(2)总资产的0.5%——1%;
(3)权益的1%;
(4)总收入的0.5%——1%;
(5)根据总资产或总收入两项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百分比。
其次是根据错报的性质来判断其重要性。也就是说,即使某项错报的金额并不大,但由于它是舞弊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那么仅就性质而言,该项错报也是重要的,这种错报也属于信息的失真。
根据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失真信息的特征,比如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或是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质的改变,例如企业由盈利变为亏损,净资产由正数变成负数等;或是其性质比较严重或比较敏感,例如现金、有价证券盘亏等。对于频繁发生的单项额度较小的经济业务通常应根据总发生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来判断是否会引起信息使用者判断错误,是否属于失真信息。
另外,会计信息的披露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对于重要事项除了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以外,还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对其性质、原因、影响等作适当说明。
尽管我们认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失真信息的判断都带有主观性,但这并不妨碍其具有客观的一面。重要性是外部环境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其判断要受到会计系统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制约,它不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就此而言,重要性是客观的。此外,重要性的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并注意前后一致。也即在相同的环境下,对同样的业务所适用的重要性标准应一致;在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业务的重要性标准应相同。总之,应使不同的理性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对同一会计信息进行判断时,结果相同或相近。
由此可看出,失真的信息也就是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那些使得使用者的判断被误导的信息,两者密切相关。
失真=超过重要性水平临界点。
三、会计信息差错、虚假与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差错和虚假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两种主要表现,但却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所谓会计信息差错是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这种出入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无造成虚假的主观愿望;
(2)差错在会计核算资料中暴露得比较明显;
(3)差错责任人一般得不到经济及其他利益;
(4)差错的纠正比教顺利。
会计信息虚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或虚构盈利,或隐瞒营业亏损,或者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或甚至逃避纳税等等;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造成的信息虚假。此种行为虽然都不是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但显然会破坏会计信息真实性,歪曲财务报表内容,具有欺诈的意向以使利害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就会计信息差错的后果来看,信息差错未必会达到影响使用者判断的程度,凡差错超过重要性水平的才能算作信息失真。
而会计信息虚假则一定是有关人员出于种种原因故意弄虚作假,以达到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的目的。所以虚假信息一定是失真信息。
这样,我们可以看出:
失真信息=虚假信息+一部分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差错信息。
四、信息失真与认定
管理当局在财务报表时,其实对表中所有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收入、费用等都作出了认定。美国《审计准则证明书第31号——证据事项》确定了财务报表有以下五类认定:
(1)存在或发生,即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定生;
(2)完整性,即在报表中应该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3)权利和义务,即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
(4)估价或分摊,即各项资产、负债、业主权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的金额列入报表,这不仅取决于金额确定是否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且还取决于数学上有无错误:
(5)表达与披露,即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
这五大认定反映了管理当局在处理各项经济活动及经济事项时,遵循公认会计原则的范围、程度及其结果。但是我们也应明确失真信息与错误认定之间的差别,因为审计报告中将就报表整体而发表公允与否的意见,而公允即无重大错报;又由于财务报表本身就含有估计,并不是完全依据事实来编制,即便得出公允的结论,也不能排除其中仍含有某些小错误。正如前文中所提的“不影响使用者的正确判断”。从这五类认定中可以看出,错误认定中必然是含有差错或虚假,对于差错引起的错误认定而言,关键在于“度”。凡是超过重要性水平临界点的差错类错误认定属于失真。而虚假类错误认定不论金额大小均属于失真。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失真就一定是错误认定;反之,则不一定是失真。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则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不仅会影响社会和公众的利益,而且对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而经济的发展又要求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所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经是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分析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的原因,就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会计信息质量在经济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真实、相关、及时、可比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真实性是最根本的要求。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占据整个经济信息量的70%以上,因而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就决定了经济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信息失真这一背离真实性原则的现象却大量存在,国内有“琼民源”、“银广夏”等,国外有“安然”“阳光”等,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达到自己谋利的目的,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使得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信息,降低了社会的诚信程度,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会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制度的健全完善程度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跟不上时展的需要。会计人员担负着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任务。既是企业员工,又是国家政策法规的监督者,在此条件下,会计人员不可能以“独立会计”的身份完全按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样就使会计失去“独立性”和“公允性”,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所披露的信息不可能是真实的。
2.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是处理会计信息的主体,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失真。
3.会计监督落后于现实要求
外部监督是内部监督机制缺失后的又一道保障,即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都有权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这种政府监督通常仅仅限于对会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核对和分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各自进行监管,没有达到各家齐抓共管,没有形成有效的和相互补充的监管机制,仅仅流于形式,很难全面揭露会计业务中的造假行为。
4.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财务管理失控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国有企业改制,私有企业、合资企业也大批兴起。其中,有些企业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导致内部监督机制缺失,企业的财产物质缺乏必要的管理和严格的控制,甚至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账实不符,这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往往就成了牺牲品。为了实现管理层特定的目的,他们通过不公平、不正常、不合理但合法的经济业务来“提升”其经营业绩,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就一定会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虚假,在财务会计上的直接体现就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二、治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会计信息失真从表面上看是纯会计业务上的具体现象,但是其实质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生活中不正常、不协调经济内容的具体反映。要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必须运用法律、经济、文化等手段综合治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并适当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管等。
1.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
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全面地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加强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必须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多层次的现代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通过制度来消除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确保经济业务合规合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内部分工及交叉稽核和内部审计的独立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误,以此从源头和制度上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2.建立和健全完善的企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内在规律性、动态性和连续性,因此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也要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的改革要在范围广度和领域深度上下工夫,广度要覆盖到不断拓展的新会计领域、新会计分支,进而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深度是构成层次上要具有完整性,以便适应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结构层次的不断增多,进而使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同时要参考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继续完善和健全现有的规章制度,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不断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3.进一步强化企业法人和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一是要求从事企业财务会计的人员一定要具备起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具备经过严格审核的上岗资格,以保证企业在会计信息收集、加工之初实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要坚持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与主要经营者之间的近亲回避制度,按财务制度认真办事,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二是对企业法人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的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活动,以及必要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4.健全会计监督体系,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管
会计信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社会信息,对社会的各方面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社会各方包括社会公众、国家各职能部门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等都应发挥各自的监管作用。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计监督不力,表现为内部监督不健全,国家监督不充分,社会监督受限制。因此,强化中介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力度,健全会计监督体系,要强化企业的内部监督、国家的必要监督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凡是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
5.加强企业财务的会计信息化网络建设
随着信息化网络建设,将传统的企业会计业务融入到现代科技当中去,大力开辟计算机在企业会计业务中的应用领域。选用最新应用软件,将信息网络应用触角伸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同规范、严密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紧密相连,消除在会计基础信息取得方面人为因素造成的随意性,力争将不确定的人为因素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中。
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很大的。正因为如此,现在我们全社会都在关心会计信息的的质量、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需要我们社会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会计信息失真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我们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会计信息失真是可以有效抑制和避免的。
摘要:本文在委托模型的基本框架下,具体分析了资本市场中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分析表明:企业经营业绩取决于人的努力与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生产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使委托关系总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这将造成委托当事人之间相互“欺诈”和“寻租”问题,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本文的研究结论是资本市场缺乏一个评价企业业绩的公正标准及与其相关的制度,而这个评价标准是一个公共信息产品,应由政府提供。
关键词委托-公共信息产品会计信息失真
一、引言
近几年来,财务造假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外资本市场,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等被揭露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令人发指。相比之下,美国被认为有着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与严密的监管,以及科学的会计制度,曾是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象之一。现在美国也出现了象安然公司、世通公司和施乐公司等若干起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作为一种会计现象,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还暴露出目前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存在着严重缺陷。本文将从公司的委托关系的角度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制度方面的根源。这一系列事件如何避免和解决,将为我国这个新兴的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提供新的思路。公司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公司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在委托关系中,一方面,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使契约当事人不可能完全掌握委托契约的有关信息,另一方面,信息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不可能免费提供。这样,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生产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使委托关系总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这将造成契约当事人之间相互“欺诈”和“寻租”问题。比如委托契约中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为此,契约当事人必须为委托契约支付制度运行成本即交易成本,在委托契约中表现为成本。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成本的出现,使得人(主要指企业管理当局)成为公司事实上的控制者,他们控制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提供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的其它来源不存在或即使存在也不为信息使用者所用,致使会计信息的提供被人垄断控制。此时人利用其独特的垄断地位来实现其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一个公司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因此,可以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人凭借会计政策选择权,通过生产和报告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会计信息这个替代变量,供远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委托人了解情况,并据此实现自己的管理目标。会计信息的作用在于其能够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达到改进决策效用,实现公司福利最大化目标,促进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目标。换句话说,财务会计信息是一种能够影响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产品,是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很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不仅是会计学的
一个中心论题,而且也是一个关乎社会经济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重要问题。
公司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关系是委托人(所有者)和人(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人可能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欺骗委托人,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公司经营行为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营行为的人的选择,即决策;二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原因。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营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营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营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人的选择还是由于外部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外部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营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与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得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二、一般模型分析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委托-模型来分析研究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问题。为了分析方便,我们采用一些参数化的委托-模型,这些模型是在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tromandMilgrom,1987)模型的基础上的改进和扩展。为了研究方便,在不影响结论准确性的基础上,作如下假设: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企业过去的业绩包含着人努力程度的信息量。在外部环境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过去的业绩与人的努力程度确实有关:人越努力,好业绩出现的可能性越大,但“评价标准”也有可能随之提高。当人预测到他的努力将提高“评价标准”时,他努力的积极性也就下降。这种评价标准随业绩上升的趋势被称为“棘轮效用”。“棘轮效用”实际上是指出了委托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从长期的委托关系来看,当观测到的产出高时,委托人应该支付给人高的报酬,但委托人可能谎称产出不高而逃避履约责任,从而把本该支付给人的收入占为己有。换句话说,在委托-关系中,不仅存在人的道德风险问题,而且也存在着委托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现实中激励机制设计面临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建立人业绩的评价标准,上述模型也说明了这一点。委托人与人都希望评价标准尽可能客观一些,因为评价标准越客观,有助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降低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人努力水平信息的判断越准确,激励机制就越强,成本越少。
三、分析与结论
上述三个模型说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低,公司的经营效率越高,成本越小。模型三说明如果能找一个与努力变量a无关而与外生变量ε相关(正的或负的)的可观测的变量v,且观测v又不需花费成本,将v写进契约可以使成本减少,激励程度增强。模型中假设v是资本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变量v与ε的相关性问题。ε是指影响利润π的外生不确定性因素,实际上也就5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我们知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个方面。系统性风险是指对大多数公司产生系统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只是不同公司受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如战争、通货膨胀、经济衰退、高利率等;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某一特定公司发生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如法律诉讼、工人罢工、营销计划的成败、主要合同签约与否等等偶发事件而引起的。换句话说,非系统风险是由人的能力及其努力程度引起的不确定性。上面模型四中增加的可观测变量v就是包含系统性风险信息的变量(比如,在经济繁荣时期,大多数公司的业绩都会上升;当经济不景气时,大多数公司的业绩将下滑。)。因为上面分析我们知道资本市场中的每一个公司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是一样的,因此每一个公司的净资产报酬率以及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都包含系统性风险的信息,这一点也可以从大多数股票彼此之间有正相关的关系得出。因此模型三中增加的可观测变量v(资本市场上所有公司平均利润的信息)确实与ε相关。综上所述,在公司的契约中增加信息量v可以作为评价人努力工作的评价标准,该标准是客观公正的。它可以改善公司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成本。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司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各公司总是力图用同量资本获得更多利润。为了获得更多利润,资本不仅在同一行业内部进行激烈的竞争,而且在不同行业之间也进行激烈的竞争。这样,由于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各不同行业的企业净资产报酬率趋于平均,形成了平均资产报酬率。马克思指出,由于各个部门(行业)利润率不同,“资本会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率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为所有企业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是相同的,所以平均净资产报酬率所包含的系统性风险的信息与上述单个企业是一样的。这样说来,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既然把变量v可以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什麽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上市公司观测计算此变量,并把这一相关内容写入契约呢?这是因为上面假设变量v的观测成本不为零,而且这一变量的观测成本很高。对于每一个公司来说,其单独搜集资料并计算这一变量的成本太高,是不经济的,而且得出的信息变量v不具有权威性。即使具有权威性,它还存在“搭便车”的问题。因此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愿花费成本来计算和披露变量v的信息。换句话说,变量v的信息是一个公共信息产品,只有政府提供才具有权威性,而且比较经济,又可以避免由于“搭便车”而导致的供给不足的现象。由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总资产报酬率这一指标是比率指标,也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在资本市场上,对人经营业绩的评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硬性标准,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的收益包括现金股利与资本利得两部分,而现实中不论是委托人还是人都比较看重股票价格的走势(资本利得),而不重视现金股利。但是由于会计技术的复杂性,一些管理者对于利润“大冲洗”(Bigbath)的滥用,通过商誉的摊销、存货的后进先出法以及递延所得税等项目,隐藏本期费用,储备利润以增加今后年度的收益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因此在目前的会计准则下会计利润很容易造假,会计报表容易失真。而股票价格的走势则容易随着虚增的会计利润而上涨,至少虚假的会计信息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支持股价上涨,不被发现。综上所述,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如果主要通过股票价格的涨跌来评价企业人的业绩,容易产生财务舞弊行为,那麽如何评价呢?实际上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已经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评价作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企业资本循环的全过程是此,企业的经营业绩应该看管理层为股东创造了多少现金G’,G’比G增加了多少。而不应该只看股票价格上涨了多少。我们知道,现金是无法造假的,即使造假也无法长期造假。在资本循环还没最终完成以前,企业所创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还没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但此时尽管企业没有创造多少现金G’,却可能通过会计造假使股票价格上涨。换句话说,虚假的会计信息能使股票价格上涨,却不能帮助企业完成资本循环,为股东创造并实现现金G’。虚假的会计信息不能长久的保持下去,一旦被曝光,将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以上分析就是目前美国资本市场与我国资本市场出现的若干起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的制度上的原因。
因此,如果国家提供了公共信息产品――企业平均净资产报酬率之后,资本市场上委托双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评价应以现金股利为主,以资本利得为副。上市公司应以公司平均净资产报酬率发放每年的现金股利,当然也不排除公司某年由于投资机会的缘故而停发当年的现金股利,可以累积到以后年度发放。对于公司创造的超额利润部分的现金,公司可以用于再投资,也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在股东与管理者之间进行分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会计技术的复杂性,上述做法尽管可以规避一方面财务造假,但可能会形成另一种造假行为,即公司的现金利润可能会来自股本的变现,因此股东和注册会计师应从资本保全的角度关注一下现金的来源。另外,如果政府没有同时强制性规定发放现金股利的相关制度措施,则这一公共信息的提供在实践中是没有效果的。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复杂性,管理层有可能通过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操纵企业的净资产报酬率,而作为投资者的股东短时间内又很难发现管理层的操纵行为,即使最终被发现,巨额损失可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政府强制性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按照企业平均净资产报酬率发放现金股利(也可累积发放),则上市公司无法长期造假,因为通过会计造假是无法实现现金G’,也就无现金发放现金股利。这样做就可以从根本上规避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由于是一个新兴市场,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着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的现象,如果能按照上述结论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1、引言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会计界若干难题之一,因为会计信息是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是价值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表达,是整个会计行为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同时,会计信息失真直接增加审计工作量,且审计难度加大,不仅仅是审计账务本身,而是要从其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入手,造成审计工作人力、物力和时间的巨大浪费。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事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2、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很多,只有熟知各种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对症下药”地予以处置。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时,许多人直接想到的是会计作弊,从审计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远不仅限于会计作弊,归结进来一般有如下类型:
2.1、合法失真与非法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按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合法失真与非法失真。如果失真的会计信息产生于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并且依据的合法合规的会计处理过程,即为合法会计失真,反之为非法会计信息失真。
2.2、故意失真与无意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按其与有关人员的关系不同,分为故意失真与无意失真。故意失真是控制会计基本信息的人员为了会计主体本身或相关主体的局部利益,不顾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和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故意篡改、伪造、变造有关会计凭证,虚报、漏报、瞒报有关的会计数据而造成报出信息与主题本身的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例如,在审计过程中,经常会发现账账不符、账表不符和账实不符,而其中的账实不符最隐蔽,审计难度也最大。无意失真是基本会计信息的控制人员由于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等内因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等外因的影响,造成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相关条款不当或账务处理错弊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另外,根据会计核算的有关原则如重要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币值稳定假设等对基本会计信息的筛选,也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3、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及成因分析
会计信息失真究其原因,有政策、体制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当然也有作为会计知识载体的会计人员本身的素质问题,且失真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
3.1、会计信息不实
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对会计法规的理解不透彻,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以及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之间有差异,即前面所提及的“无意失真”或“合法失真”,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
1)会计制度的限制
会计工作是根据相关规定与制度进行的,而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时已徙而法不徙”则难以确保信息不出现偏差。另外,制度的可选择性也是造成信息失真的原因。任何一个会计准则或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一切,每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可能很难找到相关“文件”。再者,有时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同样导致会计政策选择的偏向性。例如,会计计量方面的区间规定以及会计计价方法的多样性规定等,虽然制度规定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计价方法要保持一致,但不同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尤其是现在企业实施项目法管理后,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其政策选择范围也随之增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就加大。
2)委托制的限制
在委托制下,由于存在委托双方的效用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等特有的非均衡特征,致使会计信息失真。首先,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激励不相容。委托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人不仅寻求以货币衡量的物质报酬,还致力于一些非物质性的因素如增加闲暇时间,追求在职消费等等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一方追求效用最大化则损害另一方,且始终不可能达到最优状态,这样经营者为追求自身效用,未必会提供所有者决策所需的全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次,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为所有者是“外部人”甚或为“外行”,而经营者是“内部人”且大多为“内行”,这样,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经营者相对处于优势地位,而所有者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信息占有的不对称,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方便。另外,委托双方签订的契约不完备,其契约往往是关系契约,不可能把会计实务中的所有情况都包括在内,且会计实务变化之快是难以预料的,因而人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与契约的缺口和遗漏选择有利于粉饰的会计信息。
3.2、会计信息造假
会计活动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事前经过精心策划而故意造成信息虚假,即前面提及的“故意失真”、“非法失真”。在审计过程中常常发现有如下表现:①编造虚假会计凭证;②篡改财务报表的认定;③歪曲财务报表中的交易、事项;④故意对相关金额、分类、认定或披露采用错误的会计处理方法;⑤贪污收入、盗窃资产或让公司支付未得到的产品或服务费用;⑥编制虚假的发票、入库单、装运单等文件;⑦颠覆会计期间、权责发生制等基本假设;⑧管理层有意规避或授意他人背离有效的内部控制;⑨通过内外勾结构造虚假的交易循环。如此一来,私有企业可以隐瞒收入,虚减利润,偷逃税款;国有企业则可创造“账面利润”,达到提高个人政绩、荣誉,地位升迁为目的。产生非法失真的主要原因是:
1)执法不严
由于执法不严,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的造假,低廉的造假成本,高额的造假回报和利益趋动,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顾。
2)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
审计监督不足助长了会计造假的恶性循环。企业监督主要是由国家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方面组成。企业内部监督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行的国家监督,由于人事关系和部门利益的影响,其监督不能完全有效地进行;而作为社会力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原则性差的事务所见利忘义,出具虚假的验证报告,不仅监督职能丧失,反而滋长了造假的风气。
3)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执业道德和行为不规范,会计人员只管报账拿钱,不问生产经营,有的甚至支歪招,出鬼点,帮助造假,完全丧失会计的监管职能。
4、防范对策与措施
4.1、规范性防范
主要是指政府利用法律、法规、具体的行业制度等方式,从经济活动的开始到会计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对违犯规定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办法,从而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保证。
1)制度性防范
《两则》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以及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会计制度基本规范。因此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制定制度的组成人员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均作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给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但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因而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能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制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性范围应有所限制。
2)法律性防范
要充分维护《会计法》的权威,加强《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企业领导、会计人员熟悉会计法规。同时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要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法律责任,即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并且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利用虚假的凭证、账表进行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那些严重违反《会计法》使会计核算不真实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坚持原则,玩忽职守的会计人员要调离工作岗位,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4.2、技术性防范
主要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财会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入手,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心和荣誉感,主动规范,预防为主,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首先要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主动防范,使其在处理经济业务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防止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另外,要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如:合理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各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制制度、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包括成本支出的范围、费用定额、支出标准、报销制度、签批权限等、引入企业内、部门外的监督机制,如车间财务会审制度、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制度等,结合会计部门的内部审核制度如印鉴分存、账簿档案分管等制度,处处设防,层层把关,形成立体防范体系等等。
4.3、审计性防范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光靠内部监督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外部监督。要建立以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尤其是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外部会计监督。通过建立起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摸清企业家底,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情况真实与否做出审计结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处理审计查出的侵犯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流失、舞弊腐败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另外也要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重点揭露出具假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帮助被审计企业造假帐、算假账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审计组织公正执业。
5、结语
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凭感觉对失真问题下结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清信息失真的种类,看其属于“故意失真”、“非法失真”或“无意失真”、“合法失真”,然后再在其基础上分清失真的真正原因,“有的放矢”或“对症下药”,采取相应审计措施;在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方面,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有两点:一是要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这是保证会计核算其他环节真实可靠的基础;二是要求会计人员不抱任何偏见,对经济业务的记录和会计信息的处理持“中立”态度,不受企业相关部门或会计人员主观意念等外在因素左右。由于会计失真问题的复杂性,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全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在长期的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
有效的内部审计、强有力的政府审计和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和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也应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内部审计、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各自功能、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内容等方面存有差异,因而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也不一样。本文主要探讨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作用的理论分析
(一)直接作用
第一,内部审计可以通过自己的监督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位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的会计核算并及时地真实地披露会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第二,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企业活动和管理水平变化而不断向前发展。现在,内部审计职能已发展为“保证和咨询服务”,即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其评价职能的作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通过咨询活动,为管理当局提供专业服务,为风险管理出谋划策,降低企业风险,从而在实质上促进财务报告内容的确定性和质量的提高。
(二)间接作用
l.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有效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1)根据国外有关上市公司的要求,一个公司若要上市必须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便显示其内部治理机构的完善性;(2)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在会计信息披露责任规定方面要求企业CEO及CFO须以个人名义对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他们不得不利用内部审计实行日常的监督与控制,减少风险、保证会计信息加工、传递和揭示的可靠性。
2.内部审计是审计委员会功能实现的重要手段,它也借助于审计委员会发挥自己的职能,并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具有多项职能,其中包括报告和监管职能,而这两项职能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内部审计的有效工作。因此,内部审计可以保证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完成,从而也就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贡献力量。当然,有效的审计委员会也能强有力地保证内部审计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威性,从而提高它的独立性,保证其审计结果能被高度重视。这样,内部审计更多的是借助于审计委员会实现自己的职能,并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3.为外部审计师打下良好的基础,降低他们的审计风险,从而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形成和披露的监督。不论是以制度为基础的审计,还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总是要考虑审计风险问题。有效的内部审计有利于减少控制风险,进而减少固定风险,从而使审计工作更有效率,其结果更有保障。
二、内部审计作用不佳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有关法律对企业会计信息会计责任的规定,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内容也不一致、不具体。同时,法律责任规定可操作性差,尤其是执行惩罚主体的规定形同虚设。正是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才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并不在意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有效,也不重视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甚至有时还有意识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不力
内部审计作为一个对企业管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职业,至今除了审计署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内部审计进行规范外,其他财政等部门并未对之提出规范要求,内部审计实际上处于无人指导的境地,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职业要求,使得内部审计未能得到应有的职业尊重。
(三)企业控制环境不理想
1.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企业管理者对内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决定了他们对内部审计的态度和内部审计在公司的实际地位和实际效果。而决定企业管理者对内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又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哲学观念、品德和对公众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态度,以及他们自身对遵纪守法的认识。如果企业管理者对股东利益、自身利益以及其他人的利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果企业管理者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范披露会计信息,那么,他自然就会重视内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达到其应实现的目标。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信息失真是企业最高管理者授意的结果。
2.企业文化。企业管理者自身的品德、哲学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管理水平,都会影响企业文化的形成,从而影响企业其他人员对内部审计的看法。优秀的企业文化应包括正直的品格、良好的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和要求,从而内部审计就会得到广泛的支持。反之,内部审计的工作环境就会比较差,实际效果也很难让人满意。
3.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既要监督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运行情况。同时,它又是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完善与否、有效与否都影响到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我国设置内部控制的企业很多,但由于对内部控制没有较高认识,内部控制没有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即便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也是采用了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内部控制概念而将内部控制分为会计控制和其他控制。此外,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缺乏指导和考核,实际运行中很难发挥应有的功效。
(四)内部审计地位不高严重影响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在我国,内部审计往往被认为是外部审计的补充,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往往不是企业自己在完善内部控制过程中自发的需求,而是政府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强制要求,甚至是下级单位为了与上级单位对口而成立的。因此,内部审计在企业、单位内部往往很被动。内部审计地位不高,决定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损。内部审计独立性虽不像外部审计独立性那样完全独立于企业和企业管理当局,但是,内部审计同样存在一个独立性问题。只不过内部审计独立性是相对独立性,它是相对于除内部审计之外的其他部门而言的。它代表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当局对其他部门、非内部计部门人员开展的业务活动及其成果、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效果进行监管。但是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实际上被大大削弱了。现在有一种趋势,许多单位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合并在一起。这样做看起来似乎是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实际上内部审计已不再单独存在,这样情况又影响到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的地位决定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尽管国家审计署颁发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进行规定。但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地位不明确,独立性不强。这样,就会导致内部审计权威性不足,进而使得内部审计难以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应有的作用。
(五)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因为,内部审计人员能否完成其使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审计判断水平,是否熟悉企业经济活动,是否了解资本市场及其相关的投资、融资规则和惯例,是否具有与他人沟通的技巧等。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不仅学历偏低,而且知识更新较慢,基本技能不足,不能适应内部审计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
(一)加强理论研究
要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地位和性质。内部审计应具有“双向”职能,即监督和服务。其中,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是有限的,它有别于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它并不能代表国家或其他政府机构对企业和企业管理者进行监督,它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管理者或董事会,对其他部门和人员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及其后果以及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作用的发挥,从其职能上看,应更重视其“服务”职能,内部审计并不能像外部审计一样对企业及其管理当局进行审计监督,其职能更应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
(二)理顺关系
在界定内部审计作用的过程中,应理顺内部审计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尤其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及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当局的关系。
首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包括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的关系,尤其是与政府审计的关系。因为,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关系比较好处理,在日常工作中,社会审计一般并不过问企业内部审计的事,只是在开展审计过程中,因为与内部审计同属“审计”,故联系密切。内部审计如果把工作做好了,有利于降低社会审计风险,提高其效率,从而强化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但仅靠这一点是不够的,社会审计在日常工作中,也应经常与内部审计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其业务进行交流指导。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关系比较复杂。审计署于1996年颁发了《审计署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这也是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颁布的。但是,审计机关直接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效果不一定理想。这里,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性质及其地位的认识问题。事实上,审计机关对有些企业不可能直接管理,如私有企业,即使国有企业或国有股权占大部分的企业,审计机关所要管理的也应是强化企业最高领导人的责任,通过企业最高管理人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而不应直接对内部审计进行单独的指导监督。当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交流、人员交流等工作。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内部审计部门属于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它代表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当局对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审计,但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有效地开展内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内部审计应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或说内部审计的服务应是双向的。
(三)优化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是其他一切要素的核心。因此我们应促进企业环境的改进,提高董事会、企业管理当局的责任意识和加强其品德修养,提高全体员工的参与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内部审计高效工作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优化控制环境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学习和再学习的过程而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独特特征的经营哲学、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精神风貌和企业形象的总和。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它深深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维方式、习惯和行为方式,因此,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从董事会到每位员工都应有优秀文化意识,使得企业内部控制更加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
(四)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审计委员会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地位,从而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1.健全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能够保证企业有一个负责任的董事会,这样就能够使得董事会至少履行如下三方面的职责:(1)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效防范财务风险;(2)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既保障股东和企业的财产,又保证企业公布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可靠性;(3)强化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2.从内部审计地位来看,内部审计属于不同的部门其效果是不一样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可以保证审计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实行双向负责,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越过管理当局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那么这样就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独立性,维护必要的内部审计权威,从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五)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地位的高低和作用发挥的程度。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首先,从责任上应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和公司最高领导人应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并在其年度报告中对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作出保证;其次,应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评价依据、程序、监督及其有效性等。
2.充分发挥外部注册会计师监督评价作用。有关规范应对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责任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监督其工作质量。
3.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高市场的有效性,遏制“逆向选择”,鼓励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六)强化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责任,促进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
1.从企业责任承担者来说,只有企业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当局对外承担全部责任,自然也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责任。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001)110.01指出“内部审计师必须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因此,内部审计的内部属性决定了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应强化最后责任承担者的责任;
2.从内部审计职能来看,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是服务。内部审计一方面代表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一方面,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财务报告披露真实可靠性和法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帮助企业管理当局进行决策和管理,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我国《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虽然已经注意到了领导内部审计责任者这个问题,例如在规定的第六、八、九、十条中都规定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应当为内部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前提保证,应大力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但缺少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即如果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不支持内部控制,应该采取什么对策?所以,我们应不断完善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实行重罚,从而使他们意识到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促使其重视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七)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内外审人员交流和业务交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加入了WT0,跨国经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大趋势;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并快速运用到经济、科教文化、政府管理、人们的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企业经济管理活动越来越复杂,内部审计外部环境更加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基础审计已成为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背景下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至少应包括下面几个方面:(1)很高的道德修养。内部审计人员应有高尚的人格、品德,具有诚实、正直的人品。(2)丰富的知识。这种知识既包括理论方面的知识,比如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税务、资本市场等知识,也包括实践知识。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等实践经验。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由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实践经历的人员组成,形成团队,发扬团队精神。此外,在知识内容上,现代内部审计更应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了解业务活动内容、程序和方法,积极开展专业审计。(3)很强的相关技能。这些技能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价和控制,信息技术的运用,与他人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判断分析、总结报告以及多种语言的应用等技能。(4)不断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现代企业本身就应是一个学习型组织,其成员应不断学习、共同学习,学习新的知识、技术,并在实践中,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创新。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自觉学习,不断开创内部审计的新领域,深化内部审计的范围,通过内部审计自身的工作,提高其权威性。(5)熟悉法律、法规制度。因为审计总是要进行监督。监督就要有标准,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各种新的法律、新的准则和规范都会不断出现,原有的制度、法律、法规也会不断修订。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学习有关制度、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只有熟悉这些标准,才能有效地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从而实现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