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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会计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信息是指由管理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企业管理层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以所处的内外环境为基础,运用不同手段从不同渠道搜集的有效信息,经过筛选和分内部控制视角下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探究林建标(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28251)析,得到企业决策相关的信息。另一类是财务会计信息。即是会计人员通过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等形式呈现出来的信息。会计信息对企业来说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不但能够显示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使投资者能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对未来的运营进行预测,调整投资决策,同时可以向管理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以利于做出合理的决策,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的原因
2.1不合理的企业结构
很多企业都存在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例如多层次的委托关系,这将导致企业自我管理困难,难以形成企业约束力,进而致使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企业的结构不合理,则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之间的权责不够清晰,他们之间不能达到一个平衡,不能进行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监督。这就为企业管理者暗中篡改会计信息提供了便利,致使会计信息失实,可能产生为自身谋取利益的现象。
2.2不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企业如果没有相对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将会导致其中的职业经理人和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偏低,不能完成职责内的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敷衍应付,极不认真。企业经理人和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当事人,会计人员直接接触并总结分析会计信息,经理人则可以依靠职权影响会计信息的形成并根据会计信息做出基本决策,当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时,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当事人不能形成有效约束,没有办法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优良。
2.3不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经营者管理好企业才能创造经济效益最大化,所以,只有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才能保证股东和企业的利益。但很多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恰当,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不够,相对于他们对企业做出的贡献,得到的激励太少,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经营者通过不合理的手段从企业获取利益;企业对经营者的约束不当,在企业中经营者的权利过高,没有适当的约束机制,就会致使企业经营者通过篡改会计信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4不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
和西方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内部审计体系还不够完善,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与企业有不同形式的利益关联,审计工作不能做到客观公正,当发现企业的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行为,也不会明确指出。比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是在政府和国家审计部门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但在企业中的地位却没有那么重要,这就造成了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依靠财务部门的现状,导致内部审计部门不能发挥其价值,不能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监督,不能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3.内部控制视角下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3.1创设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只有创设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才能有效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可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调整企业结构。先要完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组织,只有健全的董事会制度才会执行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而保证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第二,完善企业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是检查企业财务,监督企业董事和经理是否履行职责,并且维护企业利益的机构,只有完善的监事会制度才能在公司治理中起到良好的监督和制衡作用。第三,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只有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企业的经理人和会计人员收到一定的约束,才能保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的概率。第四,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只有良好的企业文化,才能促使企业内部人员迸发出力量,全体员工以企业利益为重,维护企业利益,形成统一战线。第五,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才能保证股东和企业利益,从源头上清理会计信息虚假的现象。第六,独立内部审计部门。只有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才能使审计工作公平公共,才能使企业会计信息得到有效的监督。
3.2加强风险防范
企业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对企业中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将理论知识和生产实际结合起来,进而从中发现不足之处,发现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并进行改良。企业要走在时代的前端,及时更新技术与知识,对风险进行预测与控制,并制定计划,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3.3落实内部控制
企业要保证内部控制能够落到实处,企业的各个岗位的员工职责分工明确,形成一个平衡的整体,企业加强对会计的控制,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善自身的管理,加强对财产的控制,定期对财产进行清点、记录,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同时,加强对成员的绩效考核,将部门的任务与每个人联系在一起,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和真实性。
3.4组建优良的信息系统
要想组建优良的信息系统,首先要选择最便捷的沟通网络,可以减少信息在层层传递的过程中消耗的时间以及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企业要有良好的氛围,保证消息在传递的过程中真实,不被有心人篡改,给企业带来错误的引导;同时要注意反馈信息,确保沟通是双向的,利于企业管理层和基层员工的沟通。
3.5加强自身内部监督
只有企业加强对自身的管理,对会计信息质量予以高度的重视。明确个人职责,出现问题有人负责,可以迅速找出问题原因,使企业内部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重视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可以监督会计信息质量,发现会计信息的弄虚作假现象,并及时进行更正,不耽误企业经营者做出以财会信息为依据的决策。
4.结语
会计信息质量的优良与否会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决策产生最为直接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作者:林建标单位: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会计信息能否最大程度上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主要取决于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本文从会计目标入手,在研究比较国外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环境,提出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构建建议。
关键词:会计目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是人们进行各种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水平。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提出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等八项质量要求。这些质量要求,既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也保留了我国原有会计制度的一些规定。但尚未提出完整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的现实环境,探讨如何进一步构建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一、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一)会计目标。会计目标,是从事会计活动预期所要达到的境地或结果。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规范学派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形成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前者认为:会计目标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应以历史的、客观的信息为主,强调可靠性;后者则认为:会计是向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更强调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一般认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采用的是决策有用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采用的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会计目标定义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一会计目标倾向于以受托责任观为基础,兼顾决策有用观,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融合。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信息所应达到或应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定性约束,也是会计主体进行会计选择所追求的质量标准。与普通产品不同,会计信息的质量很难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量化,人们常用是否真实、是否可靠、是否相关等标准作为判断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
(三)会计目标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关系。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与会计目标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一般认为,会计目标应包括并决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反过来维护或服务于会计目标,为实现会计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即具备高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能促使目标的实现。如FASB明确提出:会计目标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将决策有用性置于最高层次,这就决定了会计信息应具备的两种主要质量标准——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国内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比较
(一)国外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状况。国外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起步较早,开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此后,国际会计组织、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都在美国的影响下,建立了自己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明确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下面,以美国、英国、国际会计准则的研究加以分析。
1.美国。美国会计学会(AAA)首次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会计目标联系起来研究,此后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也进行了相关研究,但是均未提出完整的框架体系。直到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2号(SFACNO.2),首次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框架图。
2.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指出,会计信息四项主要质量特征是: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并归类为主要特征、次要特征等不同层次。
3.英国。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在其1999年公布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即:与会计信息内容有关的质量,与报表表述有关的质量,对信息质量的约束。各部分又由不同的质量特征组成。
(三)研究成果的比较综述。将上述几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加以比较不难发现,FASB、IASC、ASB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比较接近,都是在财务报告框架中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构建为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的关系。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三者都将相关性和可靠性作为其主要的质量特征,并且考虑了成本效益原则,即以“利益大于成本”作为普遍约束条件。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并行列示的,没有区分主要特征与次要特征,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但是,上述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研究中,存在一个共同问题,都没有包括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公允性等特征。事实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公允性是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的。1997年初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国际性组织在分析其原因时,将东南亚国家不透明的会计信息归为经济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因此,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增强财务报告透明度应成为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建立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设想
(一)我国的会计环境。我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对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选择也有差异。如美国资本市场高度发达,股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份由众多投资者拥有,公司由专业经理人员管理,加以活跃的接管市场和经理市场,形成了强大的会计信息使用群体,其会计信息强调对外部使用者的决策有用。而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仍不够完善,股权主要由国家和法人控制,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依然严重。因此,笔者认为,应以客观真实作为基本的质量要求,并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二)对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说明。会计信息内容的质量特征,我国仍要坚持真实有用,即在讲究客观性的基础上,兼顾相关性。这里,客观性比真实性具有更广泛的内涵,包括了真实、可靠、可验证等含义。至于相关性特征,可以借鉴FASB的解释,不再详细阐述。在客观性和相关性的关系上,不能将二者对立,相反,只有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的会计信息才更具有相关性。将可比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作为辅助的质量特征,对主要质量特征加以补充,共同支撑会计信息的真实有用性。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主要强调信息的透明度。高透明度意味着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即根据企业所提供的信息,使用者能准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风险程度等。现实中,经营者粉饰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因此,对使用者来说,信息的透明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透明性特征实质上强调了企业对外部信息使用者的诚信程度。当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也是一个综合的质量指标,又包含了充分披露、可比性、易于理解等内容。
最后,将重要性作为承认信息质量的起端,即只有符合重要性的项目才需考虑其质量
特征。所谓重要性,是一项会计信息被遗漏或错误表达时,可能影响依赖该信息的人所做出的判断,换言之,该信息的重要性足以影响决策。
当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讨论不是一成不变的,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逐步健全,投资者素质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目标将发生变化,由此引起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体系也将随之改变。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构建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探讨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消除会计信息的失真要治本治表双管齐下、从外部宏观上看、要按市场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用人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完善财经法规制度,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加大外部控制力度,强化政府和中介机构对企业的财会管理和监督权、从内部微观上看,企业可通过加强会计控制建设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加强会计控制,拓宽对会计控制的认识、充分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改变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当前,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暴露的越来越多,会计信息失真已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本文主要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作了客观和主观方面的探讨,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几点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办法和措施。
【关键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对策
1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也已经逐步显现。
1.1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有时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来制作假账,从而使一些非法的会计业务变成“合法”的会计业务,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这是会计信息失真表现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且又是最难遏制的一种现象。
1.1.2记账凭证的科目填写不准确。科目的填写错误就会使资金的收支渠道不能够正确地被划分,混淆了成本、费用、资产和收益等的界限从而使随之产生的报表信息也就大相径庭,这也就使会计信息与合法的真实的会计信息发生了偏离,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1.3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来设置和使用,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统一性和准确性,所以致使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1.4会计报表虚假。其主要表现在撇开账簿,人为地调整报表数字,有些单位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账外账,这无疑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1.1.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其中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资金的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通过多列或少列成本,或者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就是故意地将成本费用化,以根据目的不同而达到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的表现是将该进入费用的直接进了生产成本从而达到调整利润的目的;资产的不实主要表现为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拥有数额和其实际价值,资产管理的混乱,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于是就形成了资产夸大或低报资产的假象,从而使会计信息也随着人的“愿望”的不同而变化着。
1.2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会计信息在微观管理、宏观调控以及促进现代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是否合理有效。然而,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程度日益严重,不少企业的管理者通过会计做“假账”来掩饰自己的劣迹,而这些行为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主要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2.1会计信息失真会造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缺乏依据,干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秩序,致使国家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不能够真正进行宏观调控,使其失去应有的效力。
1.2.2会计信息失真会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使国家的资产流入个人的腰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同时也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1.2.3会计信息失真使企业的相关部门不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和了解企业真正的运营状况,使企业在宏观管理上陷入被动,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力。
1.2.4会计信息失真会给投资人、债权人、潜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决策的误导,难以发挥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中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影响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带来决策上的损失。
1.2.5会计信息失真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其认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的必备,更有些会计人员因其制造的虚假会计信息没有被查处而感到骄傲,这都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行为从而使其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
1.2.6会计信息失真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促使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滋生腐败观念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2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探讨
消除会计信息的失真要治本治表双管齐下。从外部来说,要净化外部环境,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完善法规;从企业内部来说要加强会计控制建设,从管理层抓起,抓好源头,并要提高财会人员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标本兼治。
2.1从外部宏观上看
2.2.1要按市场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2.1.2企业用人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要建立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改变单独依靠未经核实的“数字”来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的做法。
2.1.3完善财经法规制度,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要加强会计工作的理论研究,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提出会计信息形成与提供的规范或准则,克服会计信息失真。并通过会计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会计工作紧跟社会时代的潮流,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
2.1.4加大外部控制力度,强化政府和中介机构对企业的财会管理和监督权,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2.1.5加大处罚力度。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检查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应严格依法执行,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并大力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制建设,做到账目清晰,账证准确,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按时上报。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一旦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就要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打假不手软,包括对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企业实行经济制裁,令其对因会计信息失真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进行经济补偿。同时,对那些来自行政方面干预的压力所致的作假,要层层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使作假者和指使作假者无处藏身。使企业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切实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2.2从内部微观上看,企业可通过加强会计控制建设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2.2.1加强会计控制,拓宽对会计控制的认识。传统的会计控制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对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的复核与检查以证实其是否真实地记录了各项客观的经济业务,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记账凭证、各类账簿及报表的相互核对及审阅,实现对经济业务的监督与控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情况下,单一的控制环境使会计履行控制与监督职能比较容易,会计信息输出也较客观。但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与经营者客观上存着利益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及激励不相容三大矛盾,使得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反映失实,会计控制弱化。在承认“人都是有限的理性经济人”这一前提条件下,会计代表谁来控制经济业务这种主体选择的不同,必然导致其控制内容与方法的不同。代表经营者的控制或再监督显然不同于代表所有者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环境下会计控制的利益代表及控制目标需要重新审定。
2.2.2加强会计控制,优化会计控制的环境。具体来讲,就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出一套使经营者在获得激励的同时又受到相应的约束,以保障所有者权益的机制。激励与约束的有效结合,将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目标实现最大程度的一致。对经营者的约束,所有者可以利用业绩评价,或通过董事会利用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者的权限范围,还可以派出监事会直接监督经营者的权,以维护所有者权益;对经营者的激励可以尝试推行年薪制与股票期权计划,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结合。
2.2.3充分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改变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由所有者委派财务总监,领导会计机构及会计工作,财务总监对所有者负责,会计人员对财务总监负责。公司业务运行则由经营者全权负责,财务总监与经营者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通过财务总监使所有者与经营者达到激励相容。财务总监制的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控制的范围不仅仅是账、证、表的相互核对与审阅,还应包括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计与控制、业务处理过程不相容职务的控制、事后的复核与分析控制、财产清查核对控制。此外,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结合经营战略、管理方法设置其他必要的控制点。通过关键控制点的有效运行,实现会计控制的目标,使会计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关性与可靠性。
2.2.4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使会计控制有效发挥作用。首先,应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将对外提供真实信息作为聘任、考核会计人员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主要是加强对会计证的管理,以保证持证会计人员真正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保证会计证的权威性、严肃性。再次,要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修养。一个财会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熟悉法规,具有高超的会计水平,更要品质好、思想过硬,真正与企业共命运。因此,财会人员需要不断充电、回炉,提高自身素质,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前提条件。
总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一要从宏观方面入手,真正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监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单位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运营;二要从微观角度入手,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监督,遵守国际规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把握好这两个方面,真正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将指日可待。
会计信息的失真必然降低信息的质量和使用效率,而且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先治”的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经济越发展,管理越重要,会计越重要。会计信息越来越为广大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成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所以也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前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也多次强调“不做假账”。“不做假账”看似一句很普通的大实话,然而仔细体味,却寓意深刻。一方面反映了当前会计造假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并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表达了全社会要求会计人员不做假账的强烈愿望。会计工作是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晴雨表,是把守“钱袋子”的重要一环,其最要紧之处就是如实记账,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会计信息质量意识,要让观念深入人心,使会计信息回归它本来的面目。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债务重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新准则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探讨;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一些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把债务重组视为保牌、摘帽的法宝、国际上对债务重组所下的定义从总体来讲反映了两种思路、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公允价值的概念、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恢复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意义、恢复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意义、债务人的处理、债权人的处理、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问题、关于重组收益的问题、一些亏损的上市公司就利用债务重组获取额外的重组收益及巨额利润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为适应会计国际趋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各种复杂的现实经济业务,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本文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为依据探讨了有关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债务重组中的会计准则问题。
[论文关键词]: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现值
一、引言
为规范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1998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1]。该准则以公允价值作为入账基准,债务重组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却利用准则中的这种规定进行盈余管理,一些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把债务重组视为保牌、摘帽的法宝。为了利润操纵,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将非现金资产抵债的计价基础由公允价值改为账面价值,债务人因债务重组产生的差额不再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而是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避免了对公允价值的滥用,抑制了部分利润操纵行为。但是这种规定有悖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协调。在充分考虑到经济环境变化以及修订前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3],重新定义了债务重组的概念,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文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称新准则)和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称旧准则)探讨了有关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债务重组中的会计准则问题。
二、债务重组定义
国际上对债务重组所下的定义从总体来讲反映了两种思路,一种是广义的债务重组,一种是狭义的债务重组。广义的债务重组认为所有涉及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应视作债务重组。最能体现这种思想、最具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而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和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狭义的债务重组认为只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做出了让步事项的才视作债务重组。最能体现这种思想的是美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的定义是:“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做出的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事项”。
新准则[3]把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把“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而旧准则[2]的定义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可见旧准则是广义的定义,而新准则为狭义的定义。
笔者认为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⑴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适用其他准则;⑵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子以规定。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⑶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未做出让步,则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因此将债务重组的定义恢复为1998年准则的定义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虽然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在文字上与1998年准则的定义[1]一样,但新准则的适用范围比1998年准则的适用范围广,这是由于债务重组定义对“让步”的判断标准不同,1998年准则未采用现值计算,而新准则借鉴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的做法,采用现值计算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做出了“让步”。
新准则规定,以修改债务条件(包括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进行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而言,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现值更能真实反映债务人、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活动中的利得和损失,现值概念的引入,使得债务重组具体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指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的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中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将其定义为:“以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1)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公允价值。
(2)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恢复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①公允价值更能体现某一时点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②有助于全面反映债务重组对企业的实际影响,正确分析企业的经营成果。如以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资产转让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的性质不同应分开核算,只有公允价值的运用才能清楚地将其区分开来。
恢复公允价值,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在新的会计准则中由于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等具体准则中部分引入公允价值,为了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应引用公允价值计量。
恢复公允价值,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我国企业要开展世界贸易,就要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计量通常被认为能为决策者提供最为相关的信息代表了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方向。目前,公允价值已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采用。
四、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二)债权人的处理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债权人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现金资产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入账。
五、新准则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已有几十个之多,公允价值会计在各国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也正显示出蓬勃生机。同时,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正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将是必然的。而且会计本身就是要传递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应该是最真实、公允地计量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它之所以会被利用来操纵利润,往往是因为市场环境和人为因素。而在目前市场经济不完善,尤其是生产要素市场存在缺陷的条件下,公允价值的取得和现值的计算在实际操科中可能存在不少问题。实际操作时能做到的只能是选择最接近公允价值的计量,尤其在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公平市价的情况下,需要通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探求公允价值的情况。大多数时候,公允价值的确认只能来源于双方协商,那么公允的程度就有待提高了;同样现值利率的取得也会存在具体困难。这些都给公允价值计量留下可选择的空间。在日前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者还要以企业财务报表指标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合理的情况下,不排除因受自身利益驱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利用此进行利润调节和会计造假的情况。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要注重相关辅助机构的工作质量,如评估机构、工商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税务部门等,建立好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想办法提高这些部门的工作质量,把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减到最低,恢复公允价值的公允。
(二)关于重组收益的问题
新准则规定,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目期损益。相比旧准则而言,重组收益最终计入了目期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作为资产转让损益。然而就如98年准则,一些亏损的上市公司就利用债务重组获取额外的重组收益及巨额利润,以使亏损减小或是扭亏为盈,维持报表利润,使会计报表不真实。这就需要修改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它的损益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因而对当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把由于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从补充资料的净利润项目中扣除,这样对净利润调整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才会是真实的数据,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中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相一致。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应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净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这样处理可以较清楚地了解债务重组收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提高会计数据的质量。
六、结语
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是在2001年修改1998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基础上做出的进一步修订,它更能反映现实经济运行的特点,同时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更为其体,更其有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制度安排与个体行为:一个分析框架;红光实业:案例介绍;现行的制度安排需要真实会计信息;讨论与结论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与制度、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已为理论界从多个角度进行验证、制度可以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制度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方式:利益、制度与制度的执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与会计信息的提供、消费等有关的制度安排,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提供与消费的方式、“红光实业”的上市过程、上市前的相关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相关的法律诉讼与结果、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理当局提供虚假信息、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本文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违法造假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以四川红光实业公司的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我国现有制度安排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认为,现有的制度安排本身排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诱发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本文分析的政策性意义在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不仅仅是一部《会计法》或相应的会计技术规范所能解决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等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举。
一、引言
为寻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与制度,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上为财政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中国证监会)等。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并要求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的修订、颁布与实行,被认为是旨在改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杜绝虚假会计信息。与之相适应,财政部又于2000年12月了《企业会计制度》。所有这些努力,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促成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
但是,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已为理论界从多个角度进行验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必将改变原有市场上各利益团体的利益安排。显然,那些利益受损的团体将不会为追求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而自愿放弃既得利益。换言之,仅仅依靠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应当不会显著地改变会计信息质量。
如果将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助人和主体一般性地界定为“逐利的理性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模式主要取决于该项行为所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而某项行为的经济后果又在相当程度上受当时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制度可以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换言之,是某一时期社会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将这一基本推论用于会计信息的提供行为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分析中,可以认为,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与当时社会的制度不可分离。如果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鼓励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对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给予奖励,则市场上普遍提供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应当能令人满意;反之,如果市场不奖励、甚至惩罚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主体,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主体又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则市场上普遍流行的会计信息,虚假成份必定居多。
本文将依照这一逻辑展开。其中,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制度安排对会计信息提供的影响及相关的市场激励或惩罚,以期构建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简要描述红光实业案例,为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提供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讨论的重心,将以第二部分所形成的基本分析框架为工具,讨论红光实业案例中各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分布;最后是必要的讨论与本文结论。
二、制度安排与个体行为:一个分析框架
什么是制度?经济学界存在多种解释。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集体行动包括从元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机构以至国家,它们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是通过利益诱导(用康芒斯的话:对个人有益)和禁例的方式进行的(康芒斯,中译本,第二章)。换言之,制度可以决定(通过诱导或禁止)个人行为。舒尔茨(T.Schultz)认为,制度是行为规则,它们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科斯等著,中译本,1994,第253页)。作为制度决定论者,诺斯对制度先后有过多次描述与界定,他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将制度抽象为:“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是人为设计的约束(vpmdytsomyd),用于界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当康芒斯说制度通过利益诱导或禁例的方式影响个体行为时,他已经说明制度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方式:利益。如果将每个个体都视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他们的行为准则——或者说他们决定采取或不采取某项行为的主要考虑——就是经济上是否有效。人是社会人,他(们)的各种行为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制度安排:他们能否获取报酬,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是否认可;获取报酬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制度对其行为认可度的高低;社会制度还通过惩罚手段限制或禁止某项行为;等等。换言之,社会制度通过鼓励或惩罚某一行为,以诱导或禁止该项行为。比如,英国早期保护私有产权制度,使得那些从事各种发明创造以及工商企业的人,获取了高额报酬,从而有更多的人加入其中,最终,促使英国最先完成工业革命;我国1999年后的国有国营企业组织制度安排下,企业经营好坏与个人的报酬没有直接关系,这使得企业经营业绩普遍走低;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逐步推行的。
严格地说,制度与制度的执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其中,制度就是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安排,比如我国的《公司法》、各种成文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细则;制度的执行更多地体现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安排以及各种实际的判例上。书面的成文制度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制度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一个无法得到执行的制度,就不具有基本的约束力。
如果将会计信息视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品”,那么,它也具有相应的“制造者”和“消费者”。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制造”或“消费”会计信息的主体,都能(至少是期望能)从“制造”或“消费”的行为中获取收益。这样,与会计信息的提供、消费等有关的制度安排,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信息的提供与消费的方式。质量等行为。
以本文所讨论的红光公司案例发生的时间为基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制度安排至少包括如下一些法律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与法规为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问题在于:上述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从事后披露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执行。因而,下文的分析与讨论,更多地将侧重在制度的执行方面,即:执行与违反制度的成本效益对比问题。
三、红光实业:案例介绍
1.“红光实业”的上市过程
红光实业是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0083.其前身是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始建于1958年,是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该厂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也是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
经成都市体改委(1992162号文批准,1993年5月,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入,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
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红光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9]019号文),技术中心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国经贸技(1995)374号文),1995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府函[1995]517号文)列为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46号文和[1997]247号文批准,红光公司于1997年5月23日以每股6.0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43%,实际筹得4.1亿元资金。
2.上市前的相关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与渠道中,“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是主要部分。此外,相关渠道(从当时来看,主要是证券类报纸和电视、广播评论)的介绍与评论,也构成信息来源的一部分。但公司能否取得上市资格、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等,主要取决于由上市公司提供、经相关中介机构认定的财务资料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也构成了“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主体。因此,下面对相关信息披露的介绍,主要基于红光实业上市前所公开披露的这两份文件。
在当时公司上市采取“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政策下,公司如果取得“稀缺”的“额度”,则财务资料成为后期上市运作最为关键的因素: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取得较好的发行价格。红光实业披露的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前三年销售收人和利润总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1996年1995年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42,49295,67683,771利润总额6,33111,6859,042净利润5,4287,8606,076
红光公司在1997年4月(股票公开发行前一个月),进行了一次1:0.4的缩股,将原来4亿股的总股数缩为1.6亿股。再按缩股后的股数对前三年净利润计算每股收益,倒算出1994一1996年的每股税后利润分别为0.380元、0.491元、0.339元;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每股6.05元的发行价格。
除财务信息外,关于拟上市公司的一些描述性信息也颇受关注,特别是关于该公司发展前景的信息。理论上,中国证监会不能也不应当批准一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上市,因此,如何将拟上市公司的前景描述的“动听”且“诱人”,是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主要任务之一。从红光实业所提供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我们可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前途光明灿烂”的电子企业。同时,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格式要求,红光公司还提供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数字:
“预计公司1997年度全年净利润7,055万元,每股税后利润(全面摊薄)0.3063元/股,每股税后利润(加权平均)0.3513元/股。”部分由于上述信息包装,再配合当时整个股票市场的大势,红光实业(1983)的上市认购中签率不足2.8%,锁定认购资金133亿元。
3.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红光实业(1983)1997年6月初股票上市发行,募集了4.1亿元资金;当年年报披露亏损1.98亿元、每股收益为-0.86元。当年上市、当年亏损,开中国股票市场之先河。为此,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0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仍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诈任何披露。显然,如果红光公司在事先如实披露其亏损和生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它将无法取得上市资格;即便取得了上市资格,上市募股,也很难取得成功。
4.相关的法律诉讼与结果
红光因报告巨额亏损,导致股价大跌,资本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此后,1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红光公司管理层;2000年初,上海市民吴先生在成都再次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但这两起诉讼都被以“起诉人的损失与被起诉人的违规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该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在股民自发起诉不予受理的同时,2000年1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现行的制度安排需要真实会计信息吗?
从红光公司上市过程来看,围绕会计信息,有这样几个相关的利益方: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含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申国证监会。它们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作用及对信息质量的要求,也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制度,并未确立。
1.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理当局提供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法律风险。2000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对红光公司管理层的起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向市场传递的信号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即便不存在个人犯罪行为,也要承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风险当然,由政府监督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与由股东出面、要求公司管理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风险。其中,前者的刑事风险基于市场危机暴发、具有严重的社会后果,政府才出面干涉,它充其量只是一种威慑力量,构不成日常监督;后者则是一种日常监督力量,能有效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舞弊现象。
2.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
理论上,政府只是经济规则的制订者和监督者,本身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数十年国有国营的经济模式,导致政府对具体的经济活动不能“置身事外”,总是存在“亲历亲为”的冲动。
张维迎等的分析表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争利博弈。这种分析也适用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上市过程。我们知道,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是每一级政府所高度关注的,在由中央政府统一确定上市额度的前提条件下,努力争取让本地或本部门更多的公司上市,是当地政府(横向)或中央部委(纵向)“份内”、“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政府致力发展经济,与虚假会计信息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的事实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将一个亏损企业推向资本市场,不仅为困难企业筹集巨额资金,暂时缓解危机,而且也增加了当地经济的“活力指数”,上市公司的数量曾一度成为各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程度的一个特征值。显然,没有虚假会计信息的“帮助”,任何一个亏损或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是无法直接通过事先设定的公司上市标准要求的。
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当地政府的参与度非常高。这从红光实业的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披露中也可得到证实。如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1992162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科工字[1994]019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5]517号文)等。如果说1992年改组为股份公司的函是一种必须的职务行为,那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则是“锦上添花”,而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荐将红光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更体现当地政府对骇企业的“厚爱”。恭居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在取得上市额度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陷入程度之深,从红光事后寻求重组的过程,也可得到证实。比如,第一个方案是由长虹重组红光,尽管没有明确报道,但其中政府意向是很明确的;第二个方案是广东福地出面重组,从公开报道来看,成都市政府、市经委在其中的作用,非常直接。而与红光情况类似的郑百文(600898),重组过程也与政府关系密切。
政府鼓励或默认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实际上,政府直接造假数字(如夸大统计数字)都不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只是支持或默认下属企业造假会计信息。这在大庆联谊(600065)一案中也有所体现:尽管受大庆联谊一案影响而获罪的人数,在虚假上市处理上是空前的,但从中纪委监察部的通报来看,受处罚的只是拿钱的。至于黑龙江省体改委将1997年的批复倒签为1993年,其直接经办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而知。
3.中介机构
目前,国有企业改组上市过程中必须涉及到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其中,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价值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券商将负责上市申请的全过程,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律师主要负责对相关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按照事后经中国证监会披露的资料看,红光实业上市过程支付的各项费用为14%万元,其中,支付给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山万元、中兴企业托管有限公司(后者为红光公司的财务顾问)100万元、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10万元、蜀都会计师事务所30万元、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23万元、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扔万元。中国证监会事后的处罚包括:没收上述中介机构在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的全部收入;对中兴信托罚款200万(为业务收入的25%)、中兴企业托管50万(业务收入的50%)、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蜀都会计师事务所60万(业务收人的200%)、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20万(业务收入的200%)、国方律师事务所60(业务收入的200%);吊销中兴信托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许可,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此外,所有直接参与红光实业上市的各经办人员都被吊销相应的资格,禁入证券市场。
上述处罚是中国证监会自19光年开始对石油大明(0406)缩股事件查处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其中,取消中兴信托的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务及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实际上等于取消了这两个机构高利润的证券中介业务资格。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就此退出了上市公司发行与年度审计市场。而在此之前,对会计师事务所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涉及琼民源事件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可以说,在红光事件处理之前,中介机构对协助或认可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种虚假信息的行为,风险意识薄弱。
进言之,即便中介机构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由于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机构,198年之前都是国有或挂靠某个政府部门,其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当地政府意志的左右。以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信息质量风险感受最为直接的中介机构——为例,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对会计信息的审计需求,主要是由政府创造的,而非市场的内在要求[7],市场不会用价格差异来区别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高低;Defond、Wong、Li还验证,随着独立审计准则的,审计质量不断提高,一些执业标准较严的大会计师事务所,其市场份额下降,而执业标准相对较宽松的小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上升,这也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形成一种拒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机制。
目前我国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也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中介机构的冒险意识。在美国,巨额潜在诉讼风险,迫使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稳健的假设已得到验证。巨额赔偿责任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成本,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签发虚假会计信息的门槛要求。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尚末建立这种法律制度,红光事件之后,上海、成都两地的股民曾向当地法院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和中介机构,要求赔偿损失,但被法院拒绝受理,这实际上保护了中介机构的造假收益。
4.关于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事故的处理。
中国证监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它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而上市前的虚假会计信息所引发的资本市场危机,当然是其自身工作的失误乳就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企业借助虚假会计信息上市。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9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1997]13号)要求,“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1997年股票发行将重点支持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各地、各部门在选择企业时,要优先推选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国有企业、100家企业集团以及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特别要优先鼓励和支持优势国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收购兼并有发展前景但目前还亏损的企业,实现资产优化组合,增强企业实力。”
1997年6月上市的红光实业,就是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
由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编写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报告”1999,第二章的标题是“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节的标题依次是: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融资渠道,增强国有企业的实力;推动国有企业重组,帮助国有企业解困;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拓国际资本市场,强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1999年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其中还特别提供了一个统计数字:截至1998年底,国家确定的512家重点国有企业已有251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9%;10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已有47家改制上市,占总数的47%.
鉴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1998年以前总体效益低下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在履行政府职能、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角色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比如,在红光实业事件中被诉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包括红光实业在内的所有公司上市,都经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那么,它完全可以不关注会计信息是否造假,主要精力将集中在:如何更好地、更出色地履行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需要。而中国资本市场上所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术语,也表明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并没有起到过滤虚假信息的作用;Aharony、林舒和魏明海的研究结果都表明,公司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影响到上市后的效益。
五、讨论与结论
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益诱导个体的行为。当某个个体的行为不符合现有制度的规范时,法律应当能提供足够有效的强制力,如通过惩罚使得个体行为不经济。在我国,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是现行制度的规范性要求。这一要求通过《公司法》、《会计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指南、财政部的各项会计准则与制度等加以体现。但相应的制度执行、监管与惩罚力度却不明确,惩罚对象也不具体。往往出现受益者、授意者不受罚,执行人员却“代人受过”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下,期望上市公司全面改进会计信息质量、提供真实且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不现实的。
1999年底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次修订),将会计信息的责任主体界定为企业管理当局,这对改进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目前现有的经济运行方式下,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当局,受到来自各级政府的干预程度较大,但政府部门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责任主体不明现象,仍然存在。
即便明确了责任主体,但现有法律制度对民事赔偿责任的限制,客观上起到“保护”责任主体“造假收益”的作用。这从中国证监会事后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以及资本市场上红光实业的股东起诉红光公司而不被受理也可得到支持。其中,中国证监会本身是一个责任主体乳但它不仅不需要承担责任,反而以一个超然的权威机构身份,处罚红光实业及相应的中介机构。对红光实业的经济处罚(罚款100万元),实际上是对红光实业股东的处罚,而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是最终的受害者,他们不但投诉无门,还要代人受过——承担红光实业管理者的错误而导致的罚款。这样的一个制度安排,必然诱导更多的公司想方设法通过“包装”等手段上市。
当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责任最直接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起逐步被强制要求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的机构,这将大大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风险意识。同时,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不断颁布,也为注册会计师完善职业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供依据。可以推测,2000年起,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提供过程中的“不良”作用的程度,会越来越低。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美国联邦政府财政可持续性报告的发展与内容;对我国的启示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当政府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财政是可持续的,反之是不可持续的、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已存在不可持续的危险、披露持续性会计信息可使公众了解政府的财政状况并对财政开支加以监督、基本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建设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规范、及时的财政可持续的信息披露有助于社会保障可持续性的实现、对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补充与完善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提高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解决。文章在分析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中有关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意义和目标的基础上,回顾了其历史发展轨迹,提出了可供借鉴之处。
【关键词】社会保障;信息披露;政府财务报告;可持续性
一、美国联邦政府财政可持续性报告的发展与内容
财政可持续性指的是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财政的存续状态或能力。当政府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财政是可持续的,反之是不可持续的。当今美国政府对财政可持续性十分重视,美国联邦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于2008年9月了名为“美国政府综合长期财政预测报告”的准则公告(征求意见稿),要求联邦政府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必须提供相关信息,以说明政府在未来是否有能力维持公共服务以及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相关信息以基本财务报表以及信息披露的方式体现。
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咨委会如此重视可持续性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因为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已存在不可持续的危险。有资料表明:美国联邦政府2008财政年度的净营运支出突破了1万亿美元,是2007年同期的4倍;财政赤字为4548亿美元,是2007年的3倍,而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缺口则由上年的45万亿美元增长到49万亿美元。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可持续性前景堪忧。如,医疗保险项目的支出将从2008年开始超过该项目所能获得的资金来源;社会保险项目的支出将从2017年开始超过该项目所能获得的资金来源;到2040年公众持有的联邦债务将超过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占GDP的109%;到2080年,政府的全部支出将是收入的四倍。美国联邦政府也已意识到财政可持续性的重要性,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在2007和2008连续两年的年报前言中都呼吁,“必须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彻底的改革以保障其可持续性”;其二是披露持续性会计信息可使公众了解政府的财政状况并对财政开支加以监督,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这一信息披露将使公众了解,在一定期间内,政府的财务状况是否恶化、政府的运行是否对国家的福利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判断未来的预算资源是否足以维持公共服务的提供、是否足以偿还到期债务。因此,可持续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就在于提供相关信息以帮助报表的使用者作出评价:在不改变联邦公共服务以及税务政策的情况下,政府财政是否可持续。即延续当今的政策,政府未来的预算资源是否能足以维持公共服务及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
美国可持续性会计信息的披露,最早只要求体现在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补充信息”中,即在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补充信息”中应提供社会保障各项目的长期可持续性信息,以评估在现行政策下,社会保障项目是否具可持续性,以及项目对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影响。为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联邦会计准则咨委会开始着手筹备财政可持续性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于2006年7月确定了项目组的成员,初步拟定了项目研究的纲要草案,也就是将财政可持续性项目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进行研究,并于当年10月了“社会保险会计准则(修正稿)”的初步意见,向社会各界征求反馈意见,拟对社会保障项目的负债确认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做出修订。委员们一致认为,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应遵循应计制的原则,都要求要有可持续性报告。
按照已的联邦财务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中已提供了有关财政可持续性的信息,例如社会保险报表、报表附注及其相关的补充信息。联邦会计准则咨委会于2008年9月所的“美国政府综合长期财政预测报告”,实质上就是“美国政府财政可持续性报告”的征求意见稿。
财政可持续性报告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基本财务报表,二是信息披露部分。
(一)基本财务报表
基本财务报表中应列示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障项目在内的联邦政府所有活动的预期收入、支出的现值,收入支出现值之间的差异即“财政缺口”,这些数额占预期GDP的比重,及其同上一年份相比的变动值。
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一个基本报表的范本(如表1所示)。
(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部分应解释并说明以下几个问题:联邦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间的关系、财政赤字或盈余、公债(国债)占GDP的比重等,并对其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同时还应说明:预测所基于的假设、有哪些主要因素影响其变化趋势、各期预测值之间的重要变化、当采用不同模拟方案时的可能结果、在财政缺口存在的情况下,推延正确的行动将导致的可能后果。
对于信息披露还有一些具体的要求与规范。在政策假设中“保持当年政策不变”指的是:在不改变联邦公共服务以及税务政策的情况下,延续当今的政策。而将当前的政策推衍到未来的方式有许多。对可自由支配开支①的预测而言,可假定它占GDP的比重保持不变;也可假定其人均支出水平保持不变;还可假定其按通货膨胀率的增长率来增长(通货膨胀率的增长率可能不同于GDP的增长率)。显然按这三种假设计算的预测值都可能不同。联邦会计准则咨委会认为,对于“保持当年政策不变”的各项假设,可由报表制作者选择判断、审计人员复核。但是,不论使用何种假设,信息披露中都应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应的解释材料,包括对所使用的假设、相关的模拟情形的解释。
当财政可持续性报告披露了显著的不平衡时,那么是否还应当给出弥补财政缺口的相关政策建议呢?联邦会计准则咨委会认为,为不影响信息披露在阐述美国政府财务状况上的中立性,没有必要披露相关的政策建议。对于代际公平的信息披露问题,征求意见稿中给出了披露范例,但并不作为统一的格式规范,具体的披露模式由报表制作者决定。
二、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正致力于建设“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一进程中,美联邦政府对于财政可持续性的重视以及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做法可供我们借鉴。
(一)建设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是现代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的支柱是财政的可持续性。在建设可持续性社会保障制度的进程中,要从制度创新和管理理念创新的视角高度重视财政的可持续性问题。当前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2%,并将以每年平均800万人的规模增长②。随着人口老龄化,严峻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使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上海市社保基金严重穿底,仅2008年上海市级财政收入为上海社保基金托底170亿元~180亿元,2009年市级财政安排对社会保险基金等补贴121.4亿元③。可以预计,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财政可持续性的问题将日益突出。为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高度关注财政可持续性问题。
(二)规范、及时的财政可持续的信息披露有助于社会保障可持续性的实现
财政可持续性信息的披露首先有助于评估我国社会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调整政策,以切实落实政府的责任;其次有助于向公众和监督部门提供更多的信息,这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很大的作用。目前,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与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不相适应,预算会计制度不能从财务的角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在防范财政负债风险方面也存在严重的缺陷,其所披露的财政负债规模及财政负债风险都远低于实际存在的负债规模和负债风险④。由于缺少必要的财务信息,难以对政府的财务状况作全面系统的分析,进而造成对财政政策的选择缺乏科学的依据。
如果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利于立法机关和公众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也无法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当前首先对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补充与完善,对其中与财政预算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调整与规范;并研究制定我国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规范财政可持续性报告,以推进可持续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2009年3月20日财政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数据⑤,公众可以从中了解到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来源和支出的安排方案。这是财政部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预算草案的第一时间将其向社会公开。这表明政府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关注和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决心。但是,对于规范、及时的财政可持续性报告而言,仍然任重而道远。
,论文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职业道德健全制度提高素质改革体制会计监督宣传教育
论文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危害及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结合会计工作的实践,对进一步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提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几点对策。
随着改革放开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会计信息质量在经济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一个单位一定时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体现各种利益关系的界限和分配结果,被各管理层、投资者、债权人及职工个人广泛关注。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会计工作中,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然存在,琼民源数亿之巨额亏损可以做成数亿的盈利,做假帐做成一个弥天大谎。郑百文以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百货文具批发居然可以做成在深沪两市所有商业公司中主管规模和资产收益率名列第一,而一年之后原形毕露,累计亏损18.21亿元。因此,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危害
1、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通过做假帐,使某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以蒙混过关。如人为调节收入,造成收入失真;虚列成本,造成成本失实;虚增、虚减利润,虚列投资收益,虚假负债等调节利润指标。由此助长了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的发生,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2、导致税收和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目前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很多企业帐面盈亏不实,通过造假帐、虚增支出、隐瞒利润等手段使帐面亏损,逃避国家税收。
3、资产帐实不符。如人为调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与实际不符;企业存货积压严重,变现能力较差,其帐期价值低于市价,会计核算仍按历史成本计价,没有反映变现净值;开办费,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名不符实等,这些严重违反会计原则的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误导投资者与债权人,破坏投资环境等不良后果。“假作真时真亦假”,假帐猖獗,连累得真帐也没有人信了,假帐蔓延的结果必须是会计信息失真,经济信号失灵,经济秩序混乱,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干扰损害是非常严重的。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法制观念淡化,有法不依。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行为作了较为详尽的规范,对违规行为作了相应的量化处罚的规定。但在以往的较长时间内,经济领域的法制是不够健全和不够完善的,由此造成了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另外,在我国目前状况下,许多职能管理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甚至存在着权钱交易,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普遍。
2、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差。有的会计人员不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甚至对于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业务素质低,缺乏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返了国家政策、法规;或是对经济业务不能够进行正常的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或是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或是唯上司意志是从,丧失原则。无论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都与会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在较大差距。
3、企业管理部门、企业领导人的非法干预造成主观意识上的会计信息失真,企业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达到控制、占有或骗取国家及企业、出资人资产的目的,出现贪污腐改、群体犯罪等行为,从而导致大量造假案件的产生。虽然会计对于做假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大多数假帐的主要责任并不在会计,而在于有权支配会计的人,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无论怎么说,会计是受命、受制、从属于单位领导的,领导要求怎么做,会计不敢不那样做。如果胆敢抗命,会计就只有下岗的份。虽然会计也可以以《会计法》为武器在一段时间内使领导的违法指令受到抵制,但这种情形断难长久。领导岂是吃素的,会长期容忍一个敢于和他作对的会计吗?
4、对政府干部的政绩考核,多是以上交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很多干部出于个人利益动机,就给企业下达利税指标,若企业完成有困难,就暗示甚至鼓励企业在会计报表上作假,其结果是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而个人得益。这就是所谓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
5、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会计人员的配备,不但资格条件达不到要求,而且岗位分工不明确,岗位牵制弱化,重要经济业务的
批准与报告制度得不到履行,根据经营者意志改写会计记录的现象大量存在,从而使内部失控。内部审计受单位领导控制,很难发挥其作用。作为社会监督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够独立承担起“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责任。少数事务所受自身利益驱使,执业态度不端正,风险意识淡薄,审计过程中搞人情风,搞私人交易,走过场,甚至违反职业道德为客户作弊,出具假报告,为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会计法》从1985年首次出台实施到1993年初次修改,直至这一次的再修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十分关注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从健全法规制度着手,必须从源头抓起,把《会计法》的执行落到实处。这是从法制角度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2、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经济全球化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不断学习、吸取、更新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使自己成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遵守法纪、清正廉洁的合格专业人才。同时各个管理层次要投入相当的财力、物力,加大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力度,组织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补充、拓宽业务知识与技能,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
3、改革现行会计队伍管理体制。现行体制下,会计人员与单位领导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从属与依附的关系,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于依法办事,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及单位的各项经济指标、财务状况,传递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实行委派制,是对会计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偿试。它可以摆脱会计与单位负责人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依附与从属关系,增强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办事,正确行使会计职能,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实行委派制,可以把会计人员放到市场竞争的氛围中去,这将促使会计人员认真努力工作,更加勤奋地钻研业务、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
4、健全会计监督体系。首先,企业内部要建立以内部审核为主的内部监督体系,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发挥对会计信息的内部监督、监管作用。其次,要加大财政、税收、审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法,对于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决不姑息,依法处置,并坚决杜绝检查中的钱权交易,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督,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第三,要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发挥其社会监督职能。要搞好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提高职业质量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及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依法执业。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章制度管理,约束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管,以保证其执业质量。财政、税收、审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支持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从而建立起内部监督体系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约束机制,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5、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进行新《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自觉成为知法守法者;二是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三是对全体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员进行新《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促使会计信息规范化、真实化,从而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近几年来,谈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文章可谓是不计其数,但绝大多数只是“蜻蜓点水”,对会计信息失真仅从表面现象上进行简单研究,没有触及会计理论体系自身,有的文章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真正涵义都弄不明白,所以,提出的解决对策也是“五花八门”。本文试图从会计理论体系方面,首先明确“真实的会计信息”与“不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内涵,然后研究基于我国实际国情的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与客观原因,并提出根治问题的措施。
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既是一个重大的实践性问题(会计信息失真已经给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理论问题(会计学界对应的理论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与会计规则及其制定权的合约安排密切联系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的合约安排是指关于会计规则由谁来制定,由谁来监督其执行的制度安排。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的方式一般是:政府享有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经营者享有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由独立、客观、公正的会计专家(即注册会计师或特许会计师)来监督企业经营者对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遵循和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不体现在会计信息本身是多么真实,而在于它是否依照该国公认的会计规则及其合约制度安排权进行加工处理,如果是,那会计信息就是真实性的;如果不是,那会计信息就是非真实性的,就是所谓的“会计信息的失真”。这是从会计理论体系给“真实性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失真”下的定义。在会计实践中,会计信息失真情况有许多类别,我们从失真产生的方式对其加以归类:
(1)从失真产生的过程,可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导致的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导致的失真。前者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后者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营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2)从失真是否由主观所导致,可分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意造假和无意失实。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营活动和会计事项。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营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
(3)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失真。前者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营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后者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对于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本文重点在其他文章没有涉及的方面进行探讨,主要是从经济学和会计制度两个角度来研究。
(一)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
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能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
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做出不同的行为。产权安排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目前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做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就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中可变因素很多,企业内外部各项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能有效实施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经营者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在无形中“鼓励”了经营者的违规行为。
(三)企业中存在委托——关系
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委托——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关系有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关系: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关系;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四)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内容存在缺陷
会计准则应有长远的适用性,不能经常进行修订,因此会计准则中的定义应力求准确,会计准则的内容规定应力求操作性强而且严密,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在这些方面还有差距,如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和重要事项的规定,没有从质和量的方面对重要性进行说明;对应收账款只规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什么情况下应计提坏账准备,但什么情况下可直接转销没有做出说明。另外,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的规定也有缺陷。对于以上这些情况,企业经营者就可以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随意选择对己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五)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外部监督不力
第一,我国还未形成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建立的法律法规又不严密,法律法规之间又有许多矛盾、不协调之处,执行起来就有很多漏洞可钻。第二,外部监督不力。执法部门执法不力。执法部门往往有章不循,以权代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得作假付出的代价大大小于产生的利益,对有关责任人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各执法部门重复监督严重,单位不堪其扰;社会审计没有起到应有的中介作用。目前我国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还很少,力量不足,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总体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偏低,加上挂靠体制的影响,使得独立性不强,存在不公平竞争的现象,为争夺客户,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未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客观、公正的鉴证作用。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可以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的规范和界定功能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
(二)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首先,要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入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三)建立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责任保证体系
在会计信息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及业务当事人在会计产品质量管理中的任务、职责、要求和权力。
1.企业经营者的会计责任。企业经营者必须代表单位对会计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负主要责任,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坚决避免单位负责人超越会计法制的约束,出了问题又追究会计人员的做法。
2.部门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应对会计信息的生成质量具体的、全面的领导责任。主要包括:选择和运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奖惩制度;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生产和提供符合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的整个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其实也是一种道德责任。1996年6月财政部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说明,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职业道德作了具体的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也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办事,自觉地进行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保证不合格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并对自己加工生产的产品负责到底。
(四)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会计法》,尽快出台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大《会计法》的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扭转目前会计秩序混乱的局面;《刑法》应对涉及到会计问题的经济犯罪做出相应规定,以对利用会计进行经济犯罪的当事人进行足够的威慑;对《质量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使对会计事项的计量适用于《计量法》,对会计产品的质量要求适用于《质量法》,对会计信息用户的保护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会计信息质量真正受到法律的强有力的保护和制约。
第二,加强会计规范建设。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措施之一,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尽早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是唯一的选择。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使各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反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摘要:会计信息为了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而有着多种质量特征,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相关性和可靠性。深入分析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特征并充分认识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至关重要。在影响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因素中,诸如货币价值变动、会计模糊性等固有性因素是无法消除的,只有充分认识并尽力降低其影响才是正确和客观的选择。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影响因素
前言
会计信息是用于体现特定会计主体价值状态及其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和增值过程状况的经济信息,具体而言,它反映其服务的会计主体在一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内容。正是由于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所以会计信息在加强其主体内部经营管理,满足国家宏观调控,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服务于相关利害主体进行规划决策等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由此,我们应该重视对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研究。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特征分析
(一)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制度认识
比较并分别认识中外会计权威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是全面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一种常规方式,下面我们将在初识会计信息基本质量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制度上的认识及分析。
1.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所谓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会计信息所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进行的约束,它是确立会计目标与实现会计目标之间的桥梁。在会计目标被定义为决策有用性的前提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使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特征。投资者把资金投资于企业的理论目的在于未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等,因此,投资者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做出持有还是出售的决策,债权人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做出是否贷款的决策等,这些会计信息使用者都需要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有利于他们做出决策的信息,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对其预测未来时会导致决策差别的会计信息。所以,相关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所以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他们都需要可靠的信息,任何虚假和误导决策的信息都比没有信息更有害,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可靠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另一重要质量特征。在感性认识到会计信息重要质量特征的前提下我们比较一下国内外对其所进行的制度性规定。
2.我国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我国于1993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一般原则的形式规定了以下质量特征:客观(可靠)性、相关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谨慎性、重要性和完整性等。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明确了以下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完整性、谨慎性、及时性和权责发生制等。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借鉴了国家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会计信息应该坚持的会计质量要求,这一要求基本上也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主要内容,并且也将真实(可靠)性和相关性作为要求之首,表明了其重要性。
3.国外会计组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
从规章制度上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相对规范和确切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总结了各会计职业团体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的基础上,开拓性地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财务报告目标区分开,在其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会计信息必须符合的一系列质量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包括可检验性、中立性、如实反映)、可比性(包括一贯性)等,另外把重要性与成本效益原则作为两个主要限定因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于会计信息提出了可理解性、相关性(包括重要性)、可靠性(包括如实反映、实质重于形式、中立性、审慎与完整性)、可比性等质量特征,并将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作为四项主要质量特征,另外把及时性、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平衡作为两个限制因素。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国外会计组织所共识的重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二)对会计信息质量基本特征的分析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制度规定可以看出,其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但也各有侧重点,这也与不同的会计环境有关。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要性上分析,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应该包括主要质量特征和次要质量特征两部分,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以及国内外会计权威机构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不难看出,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要求是相关性和可靠性。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其他质量特征,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等其他信息特征也是良好会计信息应具备的质量,我们将其称为次要质量。
1.关于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关于相关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是指与决策有关,具有改变决策的能力。我国会计准则中对于相关性的要求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分析相关性,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白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不仅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定位,还关系到会计信息能否达到特定的质量特征,满足相关性的要求。相关性最初是指一般相关性,也就是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都作为与使用者经济决策有关的信息,向使用者提供通用的会计信息。显然,目前的会计财务报告都达到一般相关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一系列信息使用者的基本信息需求。但是,具体使用者除一些共同的信息需求外,还面临一些特定决策问题,相比之下,他们更需要能够满足自己特定需求的信息。例如,投资者会更加关注投资报酬和投资风险。财务会计信息只有真正满足了使用者的特殊需要,才能真正具有决策相关性,所以,有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在提供通用信息和特定信息之间做出选择的问题。
2.关于可靠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
对于可靠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其是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一项信息是否可靠,可就其三个组成因素加以衡量,即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对于可靠性,我国会计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会计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助于决策,而且还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所以,可靠性是会计信息重要的质量特征,是相关性的前提。会计信息只有可靠才相关,相反,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仅无用,而且有害。
3.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两难选择
相关性和可靠性都是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用的信息要可靠并且相关,这早已成为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的共识。然而,如果说信息的有用性是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函数,那么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就不一定是互为函数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有的信息相关性很好,但可靠性较差;有的信息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较差。相关性和可靠性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但又必须尽可能统一于信息有用性的原则之上。可见,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也不能离开相关性去谈论可靠性,它们总是在同时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我们必须对两者给予同等程度的重视,当两者不能同时兼顾时,是牺牲相关性还是牺牲可靠性?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在某一时期突出对相关性的要求,而在另一时期则突出对可靠性的要求。
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信息在相关性和可靠性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在决策主体主要不是依据会计信息的情况下,或者说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并不是很高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更为突出。我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一直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最重要标准,而多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总是在困扰着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我国现行会计财务报告的改进应以提高可靠性为主。
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几点固有性因素分析
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会计信息本身普遍的主要质量特征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等。会计信息只有满足可靠性的要求,才有助于使用者正确决策。可靠性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可靠性得不到保证,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困扰我国会计界,影响国家宏观管理,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问题。为此,会计界提出很多种对策,但仍不能彻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的,但是部分存在于事物本身必然性的影响因素却是不可更改的,对此,我们应该有着清醒的认识。对于这部分原因,我们只能努力降低其影响范围和作用,充分理解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辩证原因,使会计信息能更好地为使用者所服务。以下就几类特殊会计环境因素和非环境影响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社会道德观念、伦理修养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会计的目标之一是对社会经济单位———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所以会计工作不可能独立于社会活动,同样道理,会计人员也是社会的一员,必然存在于社会大环境中,社会普遍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不断地影响和作用于会计人员。现阶段,社会上种种不良的思想倾向,社会整体修养素质由于受文化水平、传统思想因素的影响还不能普遍达到一个较高的水谁,思想觉悟千差万别,在这种状况下,部分会计人员不能建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必然的。既使会计人员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但会计工作的社会性,也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必将受到种种不良思想道德因素影响,如业务经办人提供无法核实的虚假原始凭证,领导在会计审批中带有倾向性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会计工作的进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鉴于此,我们不可能仅通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达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只有通过提高整个社会思想道德觉悟,重视整个社会道德修养,净化整个会计道德环境,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才可能降低会计信息受到此种环境因素影响程度,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也决定了这种环境因素影响的长期性。
(二)会计工作的惯性和会计改新的滞后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社会经济环境并非凝固不变,而是不断运动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间的竞争逐渐尖锐化和复杂化,企业间的合并、收购、兼并等形式将会形成一种潮流,公司向集团化、巨大型化方向发展又使市场竞争显得更加激烈,在占领市场、分割资源和搜集人才的竞争中会因为许多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出现无法预料的情况。受经济环境影响巨大的会计不能很快地适应经济环境变动而变更,传统的会计确认标准,计量手段、核算方法、报告方式都可能因为出现了新的经济情况而不适应,一些传统的会计观念也受到了冲击。会计改革也总是由经济新情况———会计理论研究———会计实践应用这一规律进行的,会计改革的滞后规律决定了这一矛盾得不到根本解决,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三)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商品,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商品,也应该适用于商品的供需规律。作为一种商品化的社会资源———会计信息同样也有供给方和需求方,会计信息商品的载体为现行的会计财务报告;供给方为提供会计财务报告的会计主体,是单一的;需求方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广泛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可以从数量上划分出成千上万个团体和个人。所有需求者都试图从财务会计报告中获取所需的信息,用于决策,因此需求者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广泛的会计信息真实的企业资料。供给者却不能提供满足所有使用者需求的所有信息和真实情况。因为供给方的情况如下:(1)会计主体只能对外报送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通用会计信息。(2)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都不愿披露诸如产品成本资料、企业未来财务计划等有关商业秘密的信息。(3)企业在经营状况不佳、盈利能力下降、暂时财务困难时往往希望回避披露真实情况,维护企业形象。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质量从供给者角度难保其真实性和全面性,是质的低下;从需求者角度会计信息还难以达到满足需求的量,是量的不足,所以会计信息的供需不平衡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相对性的不足。
(四)货币价值变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货币是衡量一切价值资源的尺度,货币对会计的影响是彻头彻尾的,因为货币的计量属性构成会计计量的核心,会计离不开货币计量,货币为会计提供了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尺度,在许多经济业务中,货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计量经济事项的特征,因此,货币是会计不可缺少的因素。但是,既然会计计量实质上是货币计量,把货币单位视为会计计量的尺度,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便应运而生,这就是:单位货币的价值是否稳定。从理论上讲,要得到正确的计量结果,用作计量的尺度,其本身应当是不变的。不幸的是,虽然货币单位被人们普遍地用于会计计量,它的价值实际上是不稳定的,长期不变或较小变动是极为罕见的,多数是变动的,有时甚至剧烈变动,在这种条件下,通过传统的会计方法,用价值变动的货币计量的结果,必然导致会计信息是不准确的。针对普遍存在的物价上涨,币值下降状况(即通货膨胀),会计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加以补救,这是还未很好解决的一个世界性难题。这样由于货币变动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就仍具有长期性。
(五)会计信息固有的模糊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一般指会计信息在对会计对象作量和词语表达上所体现出来的不确定性、不统一性和不准确性。由于会计对象在形式上千差万别,在类型上种类繁多,所以在质和量上都难以用完全客观和精确的词语或数字来表示。鉴于此,会计上往往通过假设、估计、预测来解决,加之会计核算方法上的多样性和程序上的可选择度等等,这就形成了会计信息模糊性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普遍存在。具体说来,其产生的原因:(1)会计对象是会计主体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资金运动借助于种种物质形式,会计对于资金运动采用货币计量方法,计量往往以物质价值为轴心绕价值上下波动,所以以价格为基础以货币为尺度记录的物质形式下的资金运动不是价值量的准确运动,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以货币为计量尺度的会计信息具有必然的模糊性。(2)会计主体生产过程中资金运动是会计主体产生后持续的绝对性连贯,而反映资金运动的会计形式———会计信息却是期末的汇总在时点上的连贯,会计信息的连贯性是相对的,间断性是绝对的,由此而产生会计信息的模糊性。(3)对于某种经济业务或会计要素项目理论上存在着多种处理方法,实践上应用着多种核算选择,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4)经济业务发生与会计核算处理时间上的差异,导致核算滞后于实务,产生会计信息的模糊性。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决定了会计信息不可能存在绝对精确,当然我们应该辨证看待会计信息的模糊性。既然会计信息的绝对性精确不可能存在,那么采用相对正确和比较可靠的方法、手段、形式来核算、分析、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成为一种可能和必然,并且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是否能在更大程度上有助于其正确决策,而不在于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绝对精确性。由此看来,只要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不影响使用者的正确决策,相对精确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实际意义。
总之,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和会计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会计信息要求上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精确。由此看来会计信息失真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过程中,要科学界定可控制和不可控制因素,最大限度地追求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但不能绝对化,否则,就会出现形而上学观点,搞烦琐哲学,反而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论文关键词】:企业;会计;质量;监管
【论文摘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企业改革和国民经济稳健推进的重要条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客观上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国家以财政部的名义向社会公布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曝光了一些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很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宏观调控质量和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程度。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形式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集中表现,其具体形式五花八门、错综复杂,主要可以归纳为:
1.资产不实。主要有人为随意虚增资产;资产损失未进行及时处理,如期末不进行盘点,该处理的存货损失不处理,虚增资产;资产应摊未摊,如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等不摊销或少摊销,虚增资产;少提折旧以虚增(减)资产。
2.所有者权益不实。一些企业为了扩大影响和提高企业信誉,注册资金很大,而实收资本长期不到位,甚至有的企业随意抽逃资金,形成资本空壳;有的任意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虚增资本公积。
3.利润不实,主要有多计收入。一些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追求政绩,采取多结转收入的办法;另一些企业领导为了逃税,采取隐瞒转移收入、多列支费用、多转成本,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所得税等各项税金的目的,挤占虚列成本费用。
4.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一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也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二)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1.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会计法》贯彻落实得不到位。虽然新《会计法》颁布以后,普遍对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会计法》的培训,但应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人学习不认真。同时,《会计法》的贯彻落实是一个过程,致使企业没有真正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会计工作。
2."委托-"制的固有缺陷。企业所有者将经营管理企业的权利委托给经营者,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制。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效用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等特性,从而形成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原因。
3.财务人员素质偏低。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主体行为日益多样化,会计程序和技术方法不断科学化,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多数对会计理论缺乏系统地学习,对会计的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对加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建议
针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问题,作者建议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其目的是通过惩治违纪、纠正失误、治理失真、严肃法纪来促进企业强化财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政府监管力度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即使是在实现公司制改造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中,国家控股企业也占多数。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的比例一般都在70%以上。因此,政府作为投资者和所有者,理所当然地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政府一方面出于研究制定和调整完善政策的需要,要获取充分依据;另一方面,要了解和监控企业执行财会、财政、税收政策情况,以维护所有者合法权益,使国有资产良性运行,发挥最佳经济效益。另外,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已经发展多年,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机构投资者相对较少。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占的比重相对较大,分散的投资者力量不突出,他们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和牵制力不是很大。因此,作为政府部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在证券市场既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也是对会计信息进行规范、监管的职能机构。
因此,最关心企业会计信息的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他们最能对企业会计信息施加影响,同时也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的主体。财政部门是政府的经济综合职能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者,这在新《会计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中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对企业会计信息及其质量的规范、监督和管理,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财政等会计监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其他财务专项检查,实现会计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执业监管
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近年来,国内外一批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由兴到衰、直至消亡的例证,往往是毁于注册会计师失信问题,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其执业水准,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1.逐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体系。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入手,着力解决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抓业务和抓职业道德"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自律意识,使之能规范执业,正确披露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好地行使社会监督职责。
2.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建设。会计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会计行政管理部门侧重严把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入门关口,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行业协会侧重严把注册会计师入门关口,严肃考试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行为,对年检不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要撤销注册。
3.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考核评价指标,并据此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为政府部门、企业选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信息平台,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经营,诚信执业,使当前存在的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卖牌子卖章子卖签字、滥设分支机构、挂名兼职、跨所执业、抵毁同行、以个人名义挂牌为他人举办会计师事务所等有损行业形象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多措并举,完善企业会计监督管理机制
1.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和会计委派制。对国有企业采取财务总监委派制和会计委派制的办法以控制企业内部人造假等行为,是克服"委托-"制缺陷的有效措施。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和会计委派制,能有效地降低监督成本,避免经营失败的突发风险。同时,还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在产权明晰基础上的三权分立、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2.增强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还有利于财务人员依法理财,提供优质的会计信息。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基础保证。
3.加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建设,推进"阳光会计"建设。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其工作手段有密切关系。督促企业把会计信息作为"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监督。改变传统的会计记账方式,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电算化后,由于采用了国家统一规定的财会软件,将使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和生成具有统一的规范,能有效地防止人为舞弊行为的发生,提高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及时。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由于会计制度不完善。产权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以及委托一关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最后提出从明晰产权、加强会计规范建设、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以及强化契约关系等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就是会计信息失真“催化’的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存在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探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其相对性和动态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说,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了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损害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真理是相对的和发展的,而不是绝对的和静止的。因此,我们认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是客观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从哲学上说,意识对存在的反映既受反映者本人的条件的制约,也与所运用的工具和方法有关,因此,会计信息的这种反映既与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品德等有关,又与会计准则、制度、程序、方法等紧密相联。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作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由其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
从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言,受会计自身特点的制约,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也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首先,会计对经济活动(在会计上表现为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是通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实现的。会计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是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就使会计反映的当期利润与当期实际现金净流入可能不一致,从而使利润缺乏实际货币保证,会计收益的概念与人们通常的“经济收益”的概念有差异,会计提供的仅仅是名义收益加非“真实”收益。其次,对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原则以供遵循,但由于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才最合适完全取决于客观环境的要求和当事人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因而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我们很难说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就是不真实的,这就给判断是否“如实反映”带来困难,例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辨认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但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因此对会计而言,无所谓真实不真实,只可说客观不客观。第三,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动态的,主要是因为世界在不断运动,经济活动经常变化,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某个时期和某个时点的经济活动的情况,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是相适应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都是历史的和过去的。在当时条件下,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会计的理解逐渐深化,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断完善,对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要求会发生变化,原来被认为是正确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不正确,原来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可能变得不真实。相反,一些原来认为是不正确或不可能的做法可能会得到承认和支持。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以一定的条件为转移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呈现动态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分析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产生过程看,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算算”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也有二者同时存在的可能,即“假账假算”。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具体可以依据下列两个标准进行判断:(l)当事人是否有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2)当事人是否可从中得到个人利益。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可以说,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组织中的其他个体行为不影响该个体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因此,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见,制度的实质就是合同,一个关于组织内个体行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万博养的结果。
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同时按照诺斯的制度定义,会计制度还应该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当然也不能例外的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养的结果。理想的会计制度要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弃双方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什么好处,则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惩罚,从而是得不偿失的,制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订无论从空间还是从时间上都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亟待更新,新的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和有不完善之处。二是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考虑了交易成本之后,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所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
一般而言,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着企业,他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从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对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信息使用者确实需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而有些则不然。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因为它们肩负调节社会经济运作、管理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它们能直接感受到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和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但是有时由于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驱动,出于某种特殊国的如粉饰政绩或隐瞒事实等的需要,他们可能并不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会计信息时它们的目的不利的话。从债权人角度分析,它们关注债权是否能按期收回,也应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尽早采取对策。目前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是否所有银行真的都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呢?恐怕未必。这里同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国的银行大部分是国有银行,接受贷款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如果说在贷款发放之前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所要求的话(实际上连这一点都存在疑问),那么贷款发放之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银行和信贷部门及信贷人员自身业绩考核的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他们不见得有好处,二是就算他们知道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当然是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做些什么。剩下股东,应该说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因为他们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最明晰,其利益相关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而论,投资与投机并存里后者占的比重较大,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民”甚众,而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却为数甚少,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对广大股民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是否会令股价上升因为这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有时,不同的产权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标,可能相互串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这不仅可能损害其他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例如,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动机,经营者可能与某些以短期炒作、获取差价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走到一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最终贻害社会和坑害广大中小散户股民。“琼民源’案件即为典型一例。可见,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作出不同的行为。产权指的是人们所接受的、与物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预期收益很大而预期成本很低,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理性依据,因而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X—非效率”问题、“五十九岁”现象、“穷庙富方丈”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一关系。根据科斯奠基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企业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企业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契约的另一方为资产的使用者,即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独立自主地对企业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人成为了企业的“内部人”;而股东则“已没有任何权利与那些已成公司资产的东西发生实际联系”,成为了“外部人”。委托人和人之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不对称既有时间上的,也有内容上的。
企业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一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一关系由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一关系组成,形成一个多层面的、金字塔式的委托一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虽然经营者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负责,二者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也可能有着不同经济利益,加上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就可能造成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如为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逃避惩罚。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因此,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个体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是伦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力(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的研究成果得到验证,即会计信息失真在私营企业大都表现为虚减利润,以逃避交税;而在国有企业则大都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业绩良好的形象,使经营者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
此外,产权明晰有利于改善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博弃的充分性。当会计主体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要按严格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由上至下而制定的会计制度便会凸现出更多的不足之处,从而产生变革的力量。利益主体的变革要求博弈更新进行,从而改善博弈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对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博夺主体不到位,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早日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应是无可厚非的。与此同时,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博养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奕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三是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一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
经济行为的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体的选择,即决策厂是由于环境的原因,造成经济行为最后显现出如此的后果。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济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济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主体的选择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济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和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指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设想,首先应当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成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一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明确界定对外报告会计部门的产权,即拥有据实核算反映权和监督权,但以不损害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为限,不得擅自于涉经营者的决策甚至替代其作出决策。对于经营者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应拒绝进行业务处理,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四是强化契约关系。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的事后支持制度是重要的。合同关系的强化有利于降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首先,必须使企业中的个体严格地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使得违反合同的成本极其之高,远远高于违反合同可以得到的利益。同时,防止那些等到饼做大了以后想捞一把的行为。尽管饼做大了是他的功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新的谈判,而绝对不允许机会主义。
第二,应当订立关系合同而非完全合同。合同中应当允许一定的发展余地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来确定风险和报酬。此时,违规行为变得没有必要,或者说违规行为的成本变得很高,合同当事人就不会故意地选择舞弊、欺诈等违背合同的行为,从而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除以上几方面以外,我们还应净化会计信息的需求环境,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会计信息市场,使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杜绝会计信息的失真。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由于会计制度不完善。产权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以及委托一关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最后提出从明晰产权、加强会计规范建设、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以及强化契约关系等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就是会计信息失真“催化’的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存在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探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其相对性和动态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说,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了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损害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真理是相对的和发展的,而不是绝对的和静止的。因此,我们认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是客观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从哲学上说,意识对存在的反映既受反映者本人的条件的制约,也与所运用的工具和方法有关,因此,会计信息的这种反映既与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品德等有关,又与会计准则、制度、程序、方法等紧密相联。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作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由其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
从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言,受会计自身特点的制约,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也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首先,会计对经济活动(在会计上表现为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是通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实现的。会计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是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就使会计反映的当期利润与当期实际现金净流入可能不一致,从而使利润缺乏实际货币保证,会计收益的概念与人们通常的“经济收益”的概念有差异,会计提供的仅仅是名义收益加非“真实”收益。其次,对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原则以供遵循,但由于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才最合适完全取决于客观环境的要求和当事人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因而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我们很难说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就是不真实的,这就给判断是否“如实反映”带来困难,例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辨认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但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因此对会计而言,无所谓真实不真实,只可说客观不客观。第三,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动态的,主要是因为世界在不断运动,经济活动经常变化,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某个时期和某个时点的经济活动的情况,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是相适应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都是历史的和过去的。在当时条件下,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会计的理解逐渐深化,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断完善,对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要求会发生变化,原来被认为是正确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不正确,原来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可能变得不真实。相反,一些原来认为是不正确或不可能的做法可能会得到承认和支持。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以一定的条件为转移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呈现动态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分析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产生过程看,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算算”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也有二者同时存在的可能,即“假账假算”。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具体可以依据下列两个标准进行判断:(l)当事人是否有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2)当事人是否可从中得到个人利益。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可以说,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组织中的其他个体行为不影响该个体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因此,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见,制度的实质就是合同,一个关于组织内个体行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万博养的结果。
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同时按照诺斯的制度定义,会计制度还应该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当然也不能例外的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养的结果。理想的会计制度要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弃双方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什么好处,则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惩罚,从而是得不偿失的,制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订无论从空间还是从时间上都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亟待更新,新的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和有不完善之处。二是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考虑了交易成本之后,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所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
一般而言,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着企业,他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从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对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信息使用者确实需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而有些则不然。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因为它们肩负调节社会经济运作、管理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它们能直接感受到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和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但是有时由于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驱动,出于某种特殊国的如粉饰政绩或隐瞒事实等的需要,他们可能并不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会计信息时它们的目的不利的话。从债权人角度分析,它们关注债权是否能按期收回,也应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尽早采取对策。目前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是否所有银行真的都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呢?恐怕未必。这里同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国的银行大部分是国有银行,接受贷款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如果说在贷款发放之前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所要求的话(实际上连这一点都存在疑问),那么贷款发放之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银行和信贷部门及信贷人员自身业绩考核的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他们不见得有好处,二是就算他们知道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当然是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做些什么。剩下股东,应该说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因为他们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最明晰,其利益相关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而论,投资与投机并存里后者占的比重较大,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民”甚众,而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却为数甚少,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对广大股民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是否会令股价上升因为这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有时,不同的产权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标,可能相互串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这不仅可能损害其他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例如,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动机,经营者可能与某些以短期炒作、获取差价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走到一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最终贻害社会和坑害广大中小散户股民。“琼民源’案件即为典型一例。可见,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作出不同的行为。产权指的是人们所接受的、与物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预期收益很大而预期成本很低,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理性依据,因而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X—非效率”问题、“五十九岁”现象、“穷庙富方丈”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一关系。根据科斯奠基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企业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企业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契约的另一方为资产的使用者,即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独立自主地对企业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人成为了企业的“内部人”;而股东则“已没有任何权利与那些已成公司资产的东西发生实际联系”,成为了“外部人”。委托人和人之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不对称既有时间上的,也有内容上的。
企业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一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一关系由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一关系组成,形成一个多层面的、金字塔式的委托一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虽然经营者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负责,二者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也可能有着不同经济利益,加上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就可能造成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如为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逃避惩罚。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因此,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个体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是伦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力(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的研究成果得到验证,即会计信息失真在私营企业大都表现为虚减利润,以逃避交税;而在国有企业则大都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业绩良好的形象,使经营者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
此外,产权明晰有利于改善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博弃的充分性。当会计主体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要按严格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由上至下而制定的会计制度便会凸现出更多的不足之处,从而产生变革的力量。利益主体的变革要求博弈更新进行,从而改善博弈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对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博夺主体不到位,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早日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应是无可厚非的。与此同时,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博养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奕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三是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一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
经济行为的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体的选择,即决策厂是由于环境的原因,造成经济行为最后显现出如此的后果。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济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济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主体的选择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济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和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指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设想,首先应当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成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一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明确界定对外报告会计部门的产权,即拥有据实核算反映权和监督权,但以不损害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为限,不得擅自于涉经营者的决策甚至替代其作出决策。对于经营者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应拒绝进行业务处理,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四是强化契约关系。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的事后支持制度是重要的。合同关系的强化有利于降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首先,必须使企业中的个体严格地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使得违反合同的成本极其之高,远远高于违反合同可以得到的利益。同时,防止那些等到饼做大了以后想捞一把的行为。尽管饼做大了是他的功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新的谈判,而绝对不允许机会主义。
第二,应当订立关系合同而非完全合同。合同中应当允许一定的发展余地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来确定风险和报酬。此时,违规行为变得没有必要,或者说违规行为的成本变得很高,合同当事人就不会故意地选择舞弊、欺诈等违背合同的行为,从而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除以上几方面以外,我们还应净化会计信息的需求环境,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会计信息市场,使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杜绝会计信息的失真。
【摘要】近几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使信息使用者产生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因此,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从政府到社会公众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笔者就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相关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该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采取的对策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及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是指会计信息产品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会计信息所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即会计信息为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而必须具备的那些特征和特性要求,它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约束。要想全面、正确地理解会计信息产品质量特征的本质,必须认识到会计信息质量受到信息的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对象、社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其基本本质是一个动态、变化、发展、相对的概念,而不是固定的概念,即要求内含的质量特征和特性均满足用户需要,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诸特征的最佳组和。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它是联系会计目标与实现目标之间的桥梁,对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起约束的作用,是提供信息符合会计目标的要求。在会计目标被定义为决策有用性的前提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使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特征。投资者把资源投资于企业,目的在于未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等,出于这一目的,投资者需要做出持有还是出售的决策,债权人需要做出是否贷款的决策,等等。这些人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都需要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有利于他们做出决策的信息,对其预测未来时会导致决策差别的信息。所以,相关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可以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他们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需要可靠的信息,任何虚假和误导的信息都比没有信息更有害,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可靠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另一重要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其他质量特征有:可比性、重要性、及时性。
二、新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影响
美国国家商务部在1999年度报告中将新经济定义为:“新经济指在过去的15年中,由于功能强大的个人电脑、高速的电子通讯以及Internet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进的市场的不同名称加在一起的简称,包括‘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知识社会’以及‘风险社会’等。”新经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信息化经济;以知识决策为导向的经济;以智力为支撑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面向未来的经济。新经济对会计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受到以下两种挑战:
1.国际需求与国内需求的挑战。新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企业跨国化的发展造成资本和信用的跨国流动,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各国经济与企业的发展与他国紧密相连,会计信息在全球范围内交流成为必然趋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一方面要满足本国会计目标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满足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需要,财务报告使用者广泛化和多样化,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受到挑战。
2.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的挑战。新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虽然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也导致不确定性,但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信息不对称表现为事前和事后不对称,相应地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后果: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前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后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都使会计环境的风险加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如何应对环境变化显得十分迫切。
三、关于我国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几点设想
1.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纳入框架体系中。“概念框架”一词是在1966年由美国会计学会(AAA)在《基本会计理论报告》中提出。此后,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纷纷效仿建立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提高了会计准则制订的效率。我国目前尚无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已达到较高水平,使得现有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在理论上与具体准则不匹配、不协调。因此,修订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建立概念框架显得十分迫切。在修订时应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为概念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明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在会计基本理论中的地位,有利于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理论研究深入发展。
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符合我国的会计目标的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主要取决于会计目标,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不同,各国的会计目标也不相同。FASB在其第1号概念公告中指出:“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评估报告主体预期现金收入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信息”,国际会计准则也将会计目标规定为“决策有用性”,受会计目标的影响,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偏向于相关性,德日的会计目标定位为“受托责任观”,其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则偏向于可靠性。
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目前并不十分明晰,但主要体现的是“受托责任观”,这基本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但所有者缺位现象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实现。笔者认为,“决策有用性”是指对信息使用者有用,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以及委托人等相关各方,因此“决策有用观”实际涵盖了“受托责任观”。根据新经济时代的特点,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遇大大增加,“决策有用性”将有利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我国会计目标应定位为“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二者的结合,这样才能与会计信息使用者扩大到全球范围的变化相适应。
3.构建多层次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建立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模式,但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应多层次化,第一层次为总体质量特征,即有用性;第二层次为主要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透明度、可比性和充分性;第三层次为次要质量特征,包括如实反映、公允性、谨慎性、完整性、重要性、前瞻性和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信息的制约因素包括及时性、成本效益原则及相对性和动态性。
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该采取的对策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有赖于企业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生产与高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其中,企业会计信息生产是企业会计师在企业经营者领导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利用会计劳动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如实反映。为此,若将经营者对企业会计工作的蓄意干扰、企业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低两因素搁置不论,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质量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由于审计问题已经成为今天的焦点,本文在此就不再赘述,本文着重从会计信息的生产方面来考虑,如何更好的生产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一)必须建立严格而不繁琐的会计准则
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向IAS看齐,力求制定出一个通用,简约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我们可以欣喜的看到,2001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期财务报告、固定资产和存货的三项会计准则,并且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还正在起草《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终止经营》这两项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也先后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2年,证监会、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公司治理准则》,并且首次组织了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联合大检查。这些事件准则的制定正是在我们的证券市场出现各种问题的情况下及时的提出来的,同时也以较为简约的风格顺应了IAS的特点。我们国家这几年会计准则的制定、出台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跟别的国家来比较,这个速度是惊人的。另一方面从质量上看,我们目前已经非常迅速地在接近国际规范的水准,这应该说也是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取得的非常大的成绩。所以世界会计师大会在中国召开,是对中国会计行业的认可。包括对会计准则制定的认可。(二)必须保证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及时披露
由于知识经济时代和创新精神在会计界的影响,为了适应一些行业的特点,我们制定了相关的一些方法,但是由于缺乏实践,往往造成被一些套利企业所误用,这些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借着新方法手段,借以取代会计准则,这些公司无不是其财务人员在CEO的授意和逼迫下,利用自己熟悉会计制度、熟悉审计稽查的思路和方法大肆造假,大肆违规。
会计准则实质是一份“社会契约”,是企业的各外部产权主体与经营者通过谈判达成的关于通用会计规则的约定,是与企业剩余有关的各利益主体的代表进行博弈的结果。既然大家制定的游戏规则,就要求每个人都必须不折不扣的予以遵守,否则就不适合再在游戏里出现,也就是必须被“除清”。
(三)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要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心智结构,承担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责任。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和职业人员的后续教育,使每一个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经营知识和手段。再者,要求每一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要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经营理念和道德理念,一方面要增强法制意识,另一方面要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道德责任心和责任感,保持职业良知。
(四)改善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
重拾会计诚信必须注意到在现在所发生的很多财务事件中,尽管会计人员是很不光彩的,但是,他们中很大一部分是受到来自更高层领导的压力的。会计人员的地位一直是争论的问题,并且一直会争论下去,但是我们相信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公司的最高层管理人员,从公司长久发展来考虑的话,就会给予会计人员一个没有任何压力与合理要求的会计环境,使得会计人员可以独立行使和发挥其专业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为高质量的信息。如果我们的CEO们继续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大肆逼迫财务人员造假,就会如美国一样,股市暴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世通等一连串公司欺诈案所引发的信任危机。目前,美国投资者的普遍感受是“玩股”等于“玩火”。一些调查结果显示,近一段时间,美国投资者有的转而投资房地产,有的转向国库券,有的转向黄金市场,还有的转向投资艺术品。财务“造假”公司股价一夜之间由几十美元跌到几美分,吓走了股市投资者。从而导致公司失去血液,从而走向灭亡。为消除美国股市的信任危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945家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提交有本人签名的财务报告,如有不实之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个人负有法律责任。可见公司财务问题绝对不仅仅是CFO,而且更为重要的因素来自于CEO。尽管美国进行多方努力,以化解这场信任危机,但仍有很多分析家认为,恢复信心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伴随着股市的暴跌,美元也明显贬值,美元与欧元的比价已经跌到1∶1的心理界限之下。股市和汇市的动荡互相交织,可能严重影响美国经济的发展。只有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我们的会计人员一道,共同营造一个高效的会计环境,才会真正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重拾投资者的信心,建立一个诚信的会计环境。
(五)改进与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
从可靠性谈会计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首先就要建立健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法规法则,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其次,会计信息来自于企业日常的经济活动,如果企业能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大大减少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若年终财务报告采用企业内部公示的制度,对预防会计信息的作弊也是一种有效方式;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制度,对于不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要进行曝光,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一个较好的经济和法律环境。
从相关性谈会计信息的披露。现行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基本上与需求者相关,对决策分析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用户的需求也在不断改变,拘泥于目前这种通用模式的财务报告必然满足不了使用者千差万别的需求。因此,必须改进和完善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突出其相关性。首先,要解决历史信息滞后性与信息需求超前性的矛盾。其次,要建立表内信息与表外信息互补的财务报告体系。第三,规范和完善分部信息的披露。
(六)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的治理结构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通过竞争的市场所实施的间接控制,或称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等等。其二是为实行事前监督而设计的直接控制或称内部治理结构。它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组成的一个三级结构。在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企业外部所面临的产品市场变得激烈了,但是仍缺乏来自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因此外部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我国国有公司形成了六套组织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工会等老三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新三会),但相互之间责权界限不清,运作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会计不是兼顾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而成为经理人直接操纵反映其意图的工具。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包括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逐步培育经理市场。这些外部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构成了对经理人的威胁机制。(2)规范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要对复杂的新、老三会进行责权的明确划分,必要时可予以整合,形成有效的权力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3)建立和完善对经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制度
凡是由企业经营者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外,还应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主体应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者即企业经营者,而不是企业法人实体,更不是会计行为主体。民事赔偿制度可以增加企业巨额潜在的诉讼风险,使得会计造假成本升高,从而遏止经营者造假。
摘要:目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造假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众多原因中。会计人员在审计中缺乏独立性是一个重要而且关键的原因。为此,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公司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四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确立了证监会在解决这一问题中的核心作用,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证监会;会计造假
注册会计师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英国。当时,英国著名的南海公司出现了重大财务舞弊案,一名叫查尔斯·史内尔的教师临危受命,负责审查南海公司内部财务状况。他根据对该公司深入细致的调查,向英国国会提交了一份内容详实的审计报告。从此,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师制度诞生了。从注册会计师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一直担负着审查公司经营状况、保护所有者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他们被誉为“经济警察”,维护着经济领域的公共秩序。
但是,自从本世纪初美国的“安然”舞弊案到现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会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这些案件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例如,仅“安然”事件就使几百亿美元的资产瞬间蒸发,大量工人失业。一时间,注册会计师成为众矢之的。不可否认,注册会计师在这些会计舞弊案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中的极少数人妥协、软弱甚至贪婪。为那些会计造假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另一个不为人们关注的原因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漏洞。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分析漏洞所在。以便完善制度,这可谓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一、原因分析
很多学者认为应该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自身专业素质,提高职业判断力,加强对其职业道德的培养力度,也就是从正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但是,他们并没有足够关注注册会计师的实际困难。他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在审计过程中缺乏独立性。他们在审计中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有些压力是无法回避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没有给予注册会计师充分的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制度中的漏洞之一。也是频繁发生会计舞弊案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分析,便可理解当一个人在处理一件与自己毫无利益关系的问题时,总能够保持中立者的公正性。但是当他处于某方的制约中时仍然要求他保持这种公正性是很困难的。当今的注册会计师便处于这种尴尬境地。
在股份制企业中,大部分股东退出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外聘的职业经理人成为公司的实际管理层。因此,聘请注册会计师的实际控制权也落到了职业经理人手中。很多情况下,公司所有者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并非一致,有时甚至会有很大的冲突。那么,管理当局在选择注册会计师时,首先考虑的是他们能够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而且。他们在拥有选择权的同时,无形中也掌握了注册会计师们的“经济命脉”。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在一定程度上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老板”在感到雇员“不称职”时,可以随时解雇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对策研究
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没有充分独立性的原因,是管理当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权,而且控制着他们的“经济命脉”。因此,可以考虑将这两项重要的权利从管理层手中收回,至少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首先,聘请注册会计师的费用理论上应由股东来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管理当局把这部分钱控制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等于管理当局拿着股东的钱来控制注册会计师。显然,这种状况是十分不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商家为他们的“上帝”——顾客,提供商品或服务,而顾客以金钱作为回报,顾客既是“受益者”,又是金钱的付出者。同理。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审计业务就等同于“商品”或“服务”,那谁又是“受益者”呢?谁最渴望得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呢?(1)公司的大股东。现代的股份制中,大部分公司股东是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活动的。他们最渴望通过审计报告来了解自己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资产的保值状况,并由此来总结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因此,注会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股东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2)股市股民。在股票市场上,投资决策的依据很大一部分来自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公司财务报表。如果这些报表是不真实的,他们的投资方向就会受到误导,给他们投资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股市股民同样离不开注会的帮助。另外还有一位特殊的需求者——政府监管部门,因为政府获得审计报告的目的是更好的进行监督和管理。其次,注会的费用以什么样的形式来支付?由谁来监管?通过以上的分析,已经找到了“受益人”大股东,那么聘请注会的费用理所应当的落在了他们的头上。那么,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这些费用如何在他们中间分配,资金由谁来管理。公司大股东可以按照出资比例由其个人负担,然后将这部分资金交由证监会管理。这里所提的个人负担不同于由公司负担,虽然两者的本质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由股东出资,但是形式上的变化(有原来的公司出资后管理层管理改为股东个人出资后由证监会管理),有效地避开了管理层的舞弊行为。证监会可以把股东的资金设立专项基金。用来支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对于股市股民,证监会可以考虑收取一定的费用,再把这些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各个公司的专项基金上。由于证监会管理资金,能使注册会计师真正的感到他们所服务的对象不是特定的利益集团。而是社会公众和企业真正的所有者,而且,这样还可以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一种约束作用,譬如证监会可以暂时扣留一部分资金,当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发生重大的案件时可以将资金返还,如果出现问题则可以视情节轻重罚没部分资金。
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公司管理层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权进行制约。以往,企业具有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这种制度有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但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既来自竞争对手,又来自企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独立性。所以对于企业在选择权上给予一定的限制已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把钥匙。
从理论上来分析,由企业自身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无可厚非的。也是比较合理的。因此。仍保持由企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时,应加强证监会监管力度。具体的措施可分为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控制企业不正常的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些企业在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满足他们的某些“要求”时,就随意更换。因此,证监会应要求企业说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申诉,在证监会批准之后,企业方能更换。这样一来,就会大大削弱企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能力,避免出现对注册会计师的不合理要求。而且,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诉很可能发现企业的某些不正规的做法。甚至很可能发现一些大案要案。二是定期强制企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一些企业可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而他们很乐意为了共同的“利益”在一起工作。这种情况如果持续下去,那么发生舞弊案的机率将大大增加。因此,证监会可以考虑在一定的时期内(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规定不同的时期)要求企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企业内部,股东应积极限制管理层的权力。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应在公司股东的手中,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股东已经很少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这种权力就落在了管理层。但是,考虑到公司的会计报表对股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注册会计师又是会计报告的把关者,因之股东还应积极参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至少要严格限制管理层不正常的更换这种权利。争取把这种权力重新拿到手中,最终能够找到公正无私的注册会计师。
三、问题与思考
任何事物都有其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上述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赋予证监会太多的权利。把控制资金和监督管理层的权力交给证监会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非常关键的问题,但是可能对证监会造成很大的压力。证监会的工作本来就非常繁重,能不能高效的履行好职责还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而且。证监会在得到资金控制权后,能否保证有效而安全的管理好这部分资金仍是一个未知数。因此。证监会在得到这些权力之前,应拿出具体的方案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其次,注册会计师得到了以前不曾得到过的权利。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他们在审计中的独立性问题。但是随着注册会计师权力的增长,使得他们在与公司管理层或股东之间的博弈中获得了重重的砝码,这会将已有的博弈平衡打破。最终可能导致一小部分的注册会计师不正当的利用这种权利。最后,上述措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压力。从而阻碍它们的快速发展。
总之,上述措施可以有效的解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缺乏独立性的问题,从而进一步遏制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值得进行尝试。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期待着在以后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中得以解决。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就是会计信息失真“催化’的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存在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探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其相对性和动态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说,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了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损害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真理是相对的和发展的,而不是绝对的和静止的。因此,我们认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是客观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从哲学上说,意识对存在的反映既受反映者本人的条件的制约,也与所运用的工具和方法有关,因此,会计信息的这种反映既与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品德等有关,又与会计准则、制度、程序、方法等紧密相联。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作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由其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
从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言,受会计自身特点的制约,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也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首先,会计对经济活动(在会计上表现为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是通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实现的。会计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是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就使会计反映的当期利润与当期实际现金净流入可能不一致,从而使利润缺乏实际货币保证,会计收益的概念与人们通常的“经济收益”的概念有差异,会计提供的仅仅是名义收益加非“真实”收益。其次,对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原则以供遵循,但由于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才最合适完全取决于客观环境的要求和当事人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因而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我们很难说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就是不真实的,这就给判断是否“如实反映”带来困难,例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辨认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但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因此对会计而言,无所谓真实不真实,只可说客观不客观。第三,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动态的,主要是因为世界在不断运动,经济活动经常变化,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某个时期和某个时点的经济活动的情况,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是相适应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都是历史的和过去的。在当时条件下,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会计的理解逐渐深化,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断完善,对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要求会发生变化,原来被认为是正确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不正确,原来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可能变得不真实。相反,一些原来认为是不正确或不可能的做法可能会得到承认和支持。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以一定的条件为转移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呈现动态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分析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产生过程看,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算算”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也有二者同时存在的可能,即“假账假算”。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具体可以依据下列两个标准进行判断:(l)当事人是否有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2)当事人是否可从中得到个人利益。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可以说,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组织中的其他个体行为不影响该个体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因此,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见,制度的实质就是合同,一个关于组织内个体行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万博养的结果。
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同时按照诺斯的制度定义,会计制度还应该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当然也不能例外的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养的结果。理想的会计制度要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弃双方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什么好处,则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惩罚,从而是得不偿失的,制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订无论从空间还是从时间上都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亟待更新,新的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和有不完善之处。二是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考虑了交易成本之后,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所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
一般而言,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着企业,他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从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对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信息使用者确实需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而有些则不然。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因为它们肩负调节社会经济运作、管理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它们能直接感受到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和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但是有时由于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驱动,出于某种特殊国的如粉饰政绩或隐瞒事实等的需要,他们可能并不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会计信息时它们的目的不利的话。从债权人角度分析,它们关注债权是否能按期收回,也应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尽早采取对策。目前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是否所有银行真的都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呢?恐怕未必。这里同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国的银行大部分是国有银行,接受贷款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如果说在贷款发放之前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所要求的话(实际上连这一点都存在疑问),那么贷款发放之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银行和信贷部门及信贷人员自身业绩考核的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他们不见得有好处,二是就算他们知道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当然是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做些什么。剩下股东,应该说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因为他们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最明晰,其利益相关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而论,投资与投机并存里后者占的比重较大,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民”甚众,而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却为数甚少,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对广大股民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是否会令股价上升因为这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有时,不同的产权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标,可能相互串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这不仅可能损害其他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例如,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动机,经营者可能与某些以短期炒作、获取差价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走到一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最终贻害社会和坑害广大中小散户股民。“琼民源’案件即为典型一例。可见,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作出不同的行为。产权指的是人们所接受的、与物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预期收益很大而预期成本很低,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理性依据,因而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X—非效率”问题、“五十九岁”现象、“穷庙富方丈”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一关系。根据科斯奠基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企业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企业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契约的另一方为资产的使用者,即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独立自主地对企业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人成为了企业的“内部人”;而股东则“已没有任何权利与那些已成公司资产的东西发生实际联系”,成为了“外部人”。委托人和人之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不对称既有时间上的,也有内容上的。
企业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一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一关系由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一关系组成,形成一个多层面的、金字塔式的委托一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虽然经营者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负责,二者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也可能有着不同经济利益,加上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就可能造成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如为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逃避惩罚。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因此,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个体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是伦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力(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的研究成果得到验证,即会计信息失真在私营企业大都表现为虚减利润,以逃避交税;而在国有企业则大都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业绩良好的形象,使经营者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
此外,产权明晰有利于改善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博弃的充分性。当会计主体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要按严格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由上至下而制定的会计制度便会凸现出更多的不足之处,从而产生变革的力量。利益主体的变革要求博弈更新进行,从而改善博弈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对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博夺主体不到位,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早日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应是无可厚非的。与此同时,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博养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奕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三是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一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
经济行为的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体的选择,即决策厂是由于环境的原因,造成经济行为最后显现出如此的后果。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济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济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主体的选择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济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和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指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设想,首先应当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成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一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明确界定对外报告会计部门的产权,即拥有据实核算反映权和监督权,但以不损害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为限,不得擅自于涉经营者的决策甚至替代其作出决策。对于经营者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应拒绝进行业务处理,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四是强化契约关系。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的事后支持制度是重要的。合同关系的强化有利于降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首先,必须使企业中的个体严格地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使得违反合同的成本极其之高,远远高于违反合同可以得到的利益。同时,防止那些等到饼做大了以后想捞一把的行为。尽管饼做大了是他的功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新的谈判,而绝对不允许机会主义。
第二,应当订立关系合同而非完全合同。合同中应当允许一定的发展余地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来确定风险和报酬。此时,违规行为变得没有必要,或者说违规行为的成本变得很高,合同当事人就不会故意地选择舞弊、欺诈等违背合同的行为,从而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除以上几方面以外,我们还应净化会计信息的需求环境,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会计信息市场,使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杜绝会计信息的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