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6 11: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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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今社会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人际关系的极其重要的工具。在现代社会,应该如何看待法与道德,成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话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的学理含义入手,分析二者的辩证关系,最后提出应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核心的问题之一。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不是法哲学的局部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法哲学的全局问题。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
一、法律与道德的学理含义
1.道德的学理含义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道德可以简单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2.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含义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法律可以定义为: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
定。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益。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2.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调整的对象不同。法调整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即意志的外在表现,因为法定首要任务是要建立一种外在秩序。道德则不同,它同时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它给人们提出并要求解决的不仅是举止行动,还包括动机和世界观问题,而且更注重后者。
2.表现形式不同。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决议、条例、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中。道德则是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社会意志”,它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如医务道德、政治道德、商业道德、社会舆论、社会公约等。
3.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法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建立法律关系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道德则主要是通过为人们指出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在人们中间建立起以义务为纽带的道德关系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
三、应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理论探讨的价值归宿就是服务于实践。实践中应尽力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是健全“法
制”与强化“德制”同步进行;二是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再造资源,构建区别于法律和道德又能对法律和道德予以双向弥补的第三种力量。
首先,在健全“法制”方面,应取向法律规范极限度周延并实效于经济生活的所有领域,构建法制形式合理与价值基础相统一的“现代法制”。“现代法制”的起点就是对“传统法制”从法律观念、法律体系到法律实施予以系统性变革。
其次,在强化“德制”方面,应奉行道德制度化建设。道德制度化路径,是把道德调整由内在心里扩延至外在行为、由舆论谴责升格为强行制裁的过程。这种通过道德制度化赋予道德“硬”的约束力的做法,就可以迫使人们履行道德义务,或者遭受道德惩罚,在法律难以干预的地方,使用此“道德权力”来弥补。
最后,道德制度化建设何以让道德有“硬”的约束力呢?道德的天性决定其无强制威慑的约束效果。所以,只有寻求另一种强制力的帮助,以此构建道德的硬性约束力——道德社会强制力。法律制定的严格过程性及其高成本,决定了法律规范是永不能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而道德随机应变的特点恰恰符合变幻莫测的社会,但作用力弱化常常让道德无法发挥其作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正是因为“强制性”有余而“灵活性”不足的法律规范,与“灵活性”有余而“强制性”不足的道德规范之间的这种天然性的互引需求,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很容易构架起与法律、道德相关联又明显区别于法律、道德的第三种力量。
综上所述,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高度的法律化一定离不开道德的支撑。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必将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永恒的话题。有效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将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依法治国,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关键词:司法;法律;道德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永恒命题。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差别。但是凡能够妥善处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就会相对较高,社会发展井然有序,反之亦然。在我国,妥善处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同样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和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妥善处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1新形势下妥善处理道德与法律关系的重要意义
第一,有助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落实。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过程中,“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一对经常被提出的概念,本质上就是如何有效处理好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中,道德的功能和作用从未被忽视,而是与法律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有效处理好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具有积极意义。第二,有助于有效破解发展难题。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治国理政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集中力量破解发展难题。在“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中,法律从属于政治建设层面,而道德从属于文化建设层面,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形成了良性互动和循环。因此,有效处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有效破解现阶段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发展难题。第三,有助于培养全社会法律至上的观念。在长期封建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社会形成了“人治高于法治”的传统观念,对于法律至上的理念缺乏深刻认识和理解,这对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具有非常严重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至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妥善处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发挥教育引领作用,全社会会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
2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指衡量行为正当性的观念和标准,是一定社会条件下调整公民之间、公民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从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和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制定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统称。法律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国家统治和管理强制力的重要体现。明确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妥善处理两者之间关系的重要基础。第一,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联系。道德是社会公众心中的法律,而法律则是成文的道德,这句话是道德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的直接体现。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道德与法律之间总是呈现出相互融合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具体来说,伴随着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道德可以具化成为社会公民所信奉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形成法律至上的社会普适价值观,构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与此同时,法律对于道德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全体社会公民形成了对法律的普遍信仰,于日常生活之中增强了法治的道德底蕴。第二,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区别。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区别是非常显著的。一是道德不具备强制力,法律则具有极高的强制力。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理国家的根本需要,因此具有国家机器保障的最高强制力。违反法律的社会公民都将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是道德则不具备与法律相同的强制力,通常意义上违背道德标准的公民只能接受道德谴责,却不会接受法律处罚。二是法律与道德的功能和作用并不相同,法律主要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提供强制力保证,而道德更多的是起到教化和示范的作用。三是法律是一元化的,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只能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而社会道德则是多元化的,价值观和认知方式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四是法律强调程序性,所有法律的执行都要有明确的程序规范,而道德则不强调程序性,没有运行的明确规范和程序。
3如何妥善处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第一,强调道德与法律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很多专家和学者指出,为了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妥善处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重要的基础是道德与法律相分离,强调保持道德与法律的各自独立。保持法律的相对独立,有助于尽快形成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树立法律权威。而保持道德的相对独立则可以充分发挥道德的教育功能,集中解决道德失范、物欲横流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强调道德与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并不是割裂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而是要在充分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道德与法律的一致性,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第二,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不仅是普及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公民现代法治观念的主要手段,实现了道德与法律的有机统一。具体来说,一是要将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念培养融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强调教育教化功能。二是要大力推动社会治理改革,面向社会公众和基层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让社会公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存在。三是要引导社会公众合理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在尊法、守法和用法中获得成就感和愉悦感,从内心深处更加自觉地建立法律信仰。
作者:李金蔚
作者:宫家寰
一(略)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法律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进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街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律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典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宜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贵等诸手段。法律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律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一)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法律的产生明显晚于道德。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愈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进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相同.法律并非对一切社会关系都加以调整,一把地说,只调整那些对建立正常生活秩序有重要愈义的社会关系,在调整社会关系的广度上,进德远远超过法律,可以说任何社会关系都或多或少受到道德的调整,因此法律比价干预的一些行为,如不关心同志、不尊重长着等,都要受到道德谴贵。在法律上无过错的行为,不等于不受道德的谴责.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降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井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斌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6,制裁方式不同。法律对违反义务的后果作了明确的规定.当违法行为引起惩罚性后果时,国家强制力就会出现,并按明确的标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制裁.道德中对违反义务性的规定的后果并未给予明确的规定,其制裁的手段也限于臾论的谴责,若当事人公然茂视舆论,道德的制裁就显得无力。
(二)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墓木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律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孟子•离娄上》中说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木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三、高校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实施
道德教育是受教育者有计划、有目的地接受教育者对其实施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道德教育包括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美德教育、家庭关德教育、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等具体内容。高校学生正处于成才的关键时期,对其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道德教育不仅是关系到高校学生的个人成长,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高校学生是社会的栋梁,是建设中国法治社会的中流抵柱,是社会中最具理性的人群之一,提高其的道德水准,无疑是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重要祛码。法律教育是指以传授法律知识、法学知识体系和培养法律职业为日的的教育制度和途径。现代法律教育一般分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两个基本部分。对于普通高校的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法律教育虽然只能局限于普法教育,但由于他们的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强,菇础条件好,影响面大,因此,对高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对于提高全民的法制愈识、树立法制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前文所述,道德和法律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因此,对高校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也不可偏废,不能互书l代替,既要重视道德教育,也不能忽视法律教育。
(一)道德教育的实施
对高校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使高校学生能够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成为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佰校学生道德教育的途径主要有:
1.形成全员进行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从简单意义上兑,高校是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直接责任者,这也是高校培养人才的要求.因此,高校首先要担负起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责任,对高校学’址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中囚传统道德等全方位的教育。高校领导要重视高校学生道德教育,把对高校学生的道德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使全体教职员工能够自觉投入到高校学生的道德教育中来.一线教师要为人师表,把课_L好的同时,利用课堂对高校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工作队伍,能够把高校学生的道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同时,家庭作为家庭成员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对高校学生影响很大,也要承担起对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任务,尤其要发挥在家庭美德教育中的作用,通过长辈、兄弟姐妹的影响使高校学生真正体会到家庭美德的内涵.
2.坚持从.荡校学生实际出发,把高校学生道德教育落到实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愈见》中提出了六条做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原则,其中“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这条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从高校学生实际出发,解决高校学生实际问题,包括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它同样适应于对高校学生的道德教育。高校学生是一个思想相对成熟但同时又受到周围环境影响很大的群体,f’我愈识强但独立意识欠缺,突出表现在想摆脱外来力量对个体的束缚但是对外来力觅又有一定的依赖,于是,高校学生有些时候会出现一些思想_L的波动,或者在生活上碰到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在开展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时候,就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高校学生思想上和生活中的问题.这样,高校学生就可以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实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
3.加强对大学生的健全人格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学生需要不断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高校要重视并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大学生形成自身独立健全的人格,自信自强、团结协作、乐观豁达、积极进取、勇于挑战、敢于创新.要加强大学生的艺术教育,提高青年学生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学会保持健康的情绪,学会关爱、理解他人。对他人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不要苛求他人,学会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法律教育的实施
法律教育达到较好的效果,应该采取以下儿条措施:
1.利用课堂主教育通道,搞好法律教育.《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必修课.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知识,使他们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木观点,掌握宪法和法律的主要精神及其规定,这是高校法制教育最基木的途径,也是学生学法、知法的基础。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由浅入深,从法学基础理论到实体法、程序法、有序而进。结合个体、典型、生动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学生感到有趣、容易接受,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增加法律选修课的开设力度.法律教育,在教学内容方面应坚持主辅课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必须面向社会实际、学生实际和学科实际,并以此为出发点和根据,开设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法律类公共选修课,比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等课程,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学法的兴趣,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3.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观访问,法庭旁听。利用节假日时间,到附近的劳改农场、少管所、监狱等参观,让学生与犯人交谈,深人了解罪犯怎样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如何认罪服法和接受教育改造。带领学生到当地法院旁听,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诉讼法和掌握法庭的审判程序。组织这种活动,能让学生真正认识到,任何人不遵守法律,不注重自身修养,就可能走向歧途,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由此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达到养成遵纪守法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作者:袁静娜单位: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
摘 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历来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在过往的人类历史中,法律与道德之争不仅涉及法学、社会伦理等方面,也是一个分支庞杂的哲学问题。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法制进程不断完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有了更多的直接对立与关联,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对立与统一。为此,通过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阐述,探讨使二者更好的切合,以为现在社会生活服务的方法。
关键词:法律;道德;法律伦理;法治社会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学界、社会科学界甚至哲学界都在普遍关注并广泛讨论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涉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社会秩序,更是一个国家将采取何种方式前进、将驶向何方的重大原则问题。我国正在法制上,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在经济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分期上,崇尚发扬传统文化,树立高尚的道德观。不同层次上的政治理想与诉求,正拷问着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如何做出二者之间的平衡,也是我们必须要理性考虑并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1 法律与道德的定义
法律是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通过一定程序,所指定的具有强制性和普适性的社会规范及其体系。法律的存在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民众的利益。在我国,全国及各级人大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也是国家立法机关。
道德是来源于人类的社会生活,服务于社会生活,代表社会行为准则的意识形态。其根源是社会的物质基础及相关的利益关系。道德是衡量人的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尺,在不同的衡量尺度下,又分为私德和公德。私德约束自身的道德,公德约束人在公共场所的道德。
2 法律与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现代社会正在走向法治社会,法律的不断完善健全、人们对法律的重视与敬畏,看似正使得法律的地位越来越高,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正在加剧。但二者实际上仍然共存共生,不可或缺的。社会的伦理道德是提升社会凝聚力,维系社会公平正义与生活秩序的准绳,为社会成员提供行为的准则,我们追求的民主、法治、公平公开、保障人权等法律权利,都来源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而社会道德所要求的理想社会,也是法律努力的方向;同样的,法律以社会契约的形式,强制要求公民遵循社会道德所要求的行为准则,也是对道德的有力保障。
法律与道德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广泛体现,本文首先从宏观及微观方面进行阐释。
宏观上,我国的政治生活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即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即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民主的一部分。而民主这一论述来源于一种基本的道德范畴:人类生来自由,人类之间是平等的;民主、自由、平等,这是现代社会普遍的社会共识,也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社会道德的约束和指引;同时,法律以强制方式,将民主的含义、内容,形成成文的体系,要求社会遵守。法律使得道德含义上的民主更加规范、合理,借助法律的权威性,民主具有更大的威慑力;法律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以保证对民主的践踏能受到制裁。
民主贯彻自由、平等的道德内涵,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充分体现了社会道德的内涵,同时民主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法律保驾护航。
从微观上,法律和道德从不同层面上,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人的基本义务,也就是说法律与道德帮助人权状况的改善。
通常我们所说的人权,顾名思义是指人所应享有的权利。我国学者夏勇认为,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首先,人类社会是道德社会,人类高于动物的一个标志性区别就是:动物依照本心生存,而人类拥有道德意识,能根据当前的客观条件及群体意识,做出自身的行为判断并执行,人类知道一定条件下“应该怎样”,而不是“我要怎样”。其次,人类做出“应该怎样”的判断,是有明确的现实依据的,内在有严密的逻辑。因此,人权是有其道德上的合理性的,而如何让这种合理性转化为实际的权利,其保障方式之一就是法律。无论是过去的宗族族规、社会风俗,还是某种社会共识,都不能媲美法律的强大作用。法律将人权制度化,以国家的政治体系以及法律强制力保证人权得到保护。法制健全的国家,其人权状况才能得到更有力的支持,其现状也往往较好。
3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互相联系、辩证统一的。二者之间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对立。
3.1 从统一性说,首先,法律与道德同时体现于人们日常行为
人们通过自身的意识及逻辑做出判断和选择,并通过执行自身的意志,即个人行为进行表达。由于人类是社会动物,拥有社会道德,那么他的行为就是具有道德及法律的双重意义的。
道德与法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影响。道德通过褒扬正确的行为,批评错误的行为,影响法律的条文制定,促使其宣扬正义,惩治恶行,并进行修改或立废;法律则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维护社会整体公平正义和社会生活的平稳有序进行,弘扬正确的社会道德,抨击错误的社会道德。在内涵上,法律与道德也存在融合及交叉。法律的条文中反映了道德的内核,是道德的理性表达;法律的某些基本要求也得到了道德的支持和舆论倾向。二者共同反映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在作用上,二者共同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在制定相关条文的时候,会将道德因素考虑在内。
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占据相当大的分量,法治社是当今社会的发展方向之一。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必须重视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坚持依法治国而非以人治国;同时,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的符合现代社会的道德观,避免陷入“法律万能”的误区。
3.2 从对立性说,法律与道德存在诸多不同
法律与道德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法律通过立法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获得了程序正义性。也这意味着,一旦某种条款立法成为法律,则即使这种法律违背社会道德及多数人的权利,它仍然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获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例如我国封建社会,曾存在女子十六岁不嫁则需额外缴罚金的规定,主观上女子并不存在错误,而国家为了保证生育率,无视女子自身的生育权及自由,强制性规定女子尽早出嫁。这种制度成为法律之后,一旦不从,则会遭到府衙的惩罚。通俗讲,就是“恶法也是法”,法律对人的行为作出约束。法律通常条理清晰,约束性条件繁多,避免模糊及歧义描述,具有权威性。
而道德则不同。道德更多的是一种内心的认同感,通过舆论及人们自身的意志作用于人的行为,并不具备绝对的强制力。同时,道德存在于人们内心,其考量涉及方方面面,但每个方面怎样判断,又没有标准的规则供人参考,使得道德评价通常在不同的人眼里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例如故意杀人案,在法律上更多的强调的是嫌疑人对他人生命的剥夺,无论嫌疑人存在何种过往,杀人动机如何,只要做出了杀人的行为,则会涉嫌杀人罪,触犯刑法。但在道德层面,若嫌疑人存在悲惨过往、自我防卫、被害人有巨大道德缺陷等因素,则十分容易引起道德上的同情,“情有可原”,甚至有村民联合作证,请求法律赦免的情况出现。
具体说来,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如何保证自身的实施。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而实施的,社会任何人都必须尊重法律的权威,并严格遵守法律;若违反法律则会受到严惩。若法律遭到破坏,则国家必须予以恢复或修订。而道德没有国家强制力,倚靠舆论及人们内心的自我约束而存在。
(2)约束范围不同。相对于主观上的失误,法律更偏向于对行为的约束,促使社会中的个人和组织在行为上不出现违法行为。而道德不仅约束行为,还对人们内心有一定的要求,道德除了要保证满足事件结果的公平正义,还要在行为动机上拥有良好的出发点。
(3)惩罚措施不同。法律对违反自身条款的行为,会予以法律意义上的惩戒,违法要承担后果,由国家强制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没有弹性可言。而道德仅仅是行为上的理念引导,社会会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谴责,但对个人而言,并没有物质上、客观上的实质伤害,拥有一定的弹性。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代表国家的整体意志,法律条款是清晰明确、成体系化体现在书面上。而道德代表社会的整体意志,是以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表现的,没有成文的规定。
综上,法律与道德是互相关联又存在对立性的。人们的日常行为可能同时牵涉到道德和法律,因此在实际执行中,我们必须注意区分。法律虽然代表了一部分的道德诉求,但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去评判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通过对社会生活实行较为稳定的、普适性的行为限制,从而将社会风气保持在最低限度的道德以上,整体维持较好的运转。因此,我们的日常行为也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在司法中坚持法律的权威性,保护法律及道德的标准不被践踏。“道德评价如果在司法、执法中普遍运用,就将潜在地存在着将司法判决变成法官个人意志的`司法人治'的可能性。”
4 法律与道德的协调
法律与道德是可以共通的,二者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对立,可以通过协调促使其共通发挥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4.1 在立法时进行适度考量法律的道德内涵
国家应该充分肯定道德在社会风气的引导、社会秩序的维护上所拥有的巨大作用,在立法时考虑社会道德规范,并通过立法将之进行条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如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道德考量,通过立法约束社会的经济来往、反对贪污腐败,成为既是道德又是法律上的评判标准。法律的价值并不在于其自身,而是当它被执行时,为社会有序进行而发挥的作用。当法律的执行不能实现这一目的,则道德评判可以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成为影响判决的因素。需要支出的是,法律应当是与道德一致的,法律作为道德的底线,在法律层面上违背规则的,在道德层面也是违规的。
4.2 在实践中兼顾法律与道德
在实践中,法律与道德常常存在冲突,因此,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个性化判决,使得法律在条款内获得一定的自由度,以适应社会道德。但法官做出判决的主要依据仍然是法律,我国要建设法治社会,也必须以法律为基本评判标准。当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时,必须要尊重法律的权威性,保护法律的地位。在此基础上,适度考虑社会道德评判的影响,引导正确的价值观。例如,我国1997年颁布嫖宿幼女罪(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独立于强奸罪(强奸多名妇女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名。2007-2008年期间,贵州发生了性质恶劣的嫖宿幼女案,法院判Q适用嫖宿幼女罪定性,引起了社会关于嫖宿幼女罪废立的大讨论,最终该法条被废除。对我国社会而言,法律若在此时沉默,对我国少年儿童的保护则沦为一纸空话,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削弱了法律的正义性。因此,法官在判决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在法律和道德中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