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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系统完整地提出以来,土地流转则成为认真落实“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积极表现。本论述首先阐述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建议
正确合理地流转农村土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有力推动器。本文主要综述国内学者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研究。旨在深入了解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以及发展前景。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意义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21世纪初,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脚步日趋加快,作为农业大国,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进程势在必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是在传统农业基础上迈向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稳健地进行土地流转是高效规模农业发展的推动器,更是城乡一体化的加速器。制定科学有效的土地流转策略,同时也促进农村经营制度的改革,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村土地能否得到合理、充分和可持续利用,将对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总体看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是有必要的,无论是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对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 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在国际低价竞争的压力下,我国农产品提价的空间极其有限。成本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使得农业的利润被严重压缩。我国农业的持续低迷,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稳定。因此当前要迫切解决好农业的问题,而农业问题的关键就是农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是农村土地流转。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将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纳入到市场机制中,使农村土地自由流转实现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越来越积极的参与到国际竞争中,特别是加入WTO后,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逐渐向世界开放,我国发展相对滞后的农业也要面对来自国际的竞争。国外的农业由于实现了现代化、规模化和机械化,其农产品不仅质量优良而且价格低廉。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和不断上涨的农资费用,使得我国的农产品成本过高。
3、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的农地流转方式主要有三种:农户自由流转、村集体统一组织调整和流转、建立土地银行或转包公司实行抵押流转。其中,前两种方式比较普遍,第三种方式只在贵州湄潭和陕西延安搞了试点。农户自由流转又分为农地使用权转让、农地使用权转包和农地使用权互换三种形式。村集体统一组织调整和流转包括反租倒包和农地股份制。
由于历史上的一些原因,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仍然比较缓慢,土地市场的发育滞后于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并逐渐成为其他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农村土地流转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特点:(1)土地流转的规模与经济发达程度呈正相关;(2)土地流转的年限一般较短;(3)土地流转的形式以转包、转让为主;(4)土地流转的范围以村组内流转居多;(5)土地流转的报酬逐步从无偿转向有偿。
以耕地为例,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农户年内转包入耕地面积占年内经营耕地面积的比重由1987年的3.71%上升到2003年的5.85%,但农户年内经营耕地面积却由1987年的5936.3㎡下降到2003年的4969.15㎡,且每户平均被分割为5.72块。2009年研究人员对湖北省仙桃、孝感、荆门和宜昌四个典型区域的调查也表明同样结论,以江汉平原土壤肥沃的汉川市为例,2009年统计的流转地占承包地的比重仅1.15%,即使调查区域内最高的乡镇刘家隔镇,其比重也只有3.46%。不仅如此,流转的市场发生率也很低,受到非市场因素影响的土地代耕(亲戚关系)和反租倒包(集体强制)形式普遍,典型调查中合计占到转入户的61.81%,占到转出户的65.85%.农户农地流转的比率非常低,也没有按照市场规则流转土地。
4、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4.1 城市化与土地短缺矛盾
现阶段的中国第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城市用地紧张,这样农村土地势必要一部分转化为非农用地,加之近年来房地产的迅速发展,土地价格随之上涨。嗅到这样的社会信号后,一部分农民开始将土地作为财产和储蓄的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转让。农民的惜售行为加重了土地流动和集中的困难。
4.2 农村社会保障落后
在广大的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因为农村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农民失业了、生病了、出现重大意外了,国家没有相关的保障。而依附于土地,农民至少还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存问题。在市场经济下,即使部分离开土地的农民,他们在非农产业就业也会有失业的风险,所以他们回归土地的几率较大。
4.3 土地流转主体不规范
土地流转主体不规范,侵占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占,极大的打击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农村的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承包使用权、收益权,加上农民在农村权利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有的乡村集体没经过农民的同意,就直接流转土地给第三方使用经营;有的乡村干部不能很好的征求农民的意愿,自作主张进行土地流转;更有问题严重的乡村组织,将土地承包关系随意改变,强行进行土地流转工作。这些不合理情况的出现,严重制约了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由此引起很多矛盾和纠纷,这些问题对农民对土地流转工作产生了消极抵触的心理。
3.4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不健全的土地流转机制,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目前虽然土地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已出现,但是还没有完善的机制将他们结合起来。在实际中,愿意转让土地的农民找不到合适的受让者,而需要土地的企业又找不到合适的出让者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使得土地流转的搜寻费用和交易费用很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阻碍着土地流转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另外,土地流转的程序也不够规范,目前土地的流转,绝大多数是小面积、小规模的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租赁,基本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私下进行的自发性流转,双方约定不明确,且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土地流转分散性和盲目性都很大。由于土地流转不规范,不仅没有很好利用土地资源,发挥规模效益,而且存在严重的纠纷隐患。
5、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的对策
5.1赋予农民长期农地使用权
为了稳定农民的预期,中央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这一政策将农民承包土地的关系稳定下来,农民才能安心的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发展形式才能有更大的空间。目前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中央的这一政策,进一步巩固农户的承包权。
5.2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
建立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丰富土地流转的形式。为了降低土地流转的交易费用有必要建立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拥有农地所有权的村集体是充当中介机构的合适对象,但是要严格确定中介机构不能超过其权限操作。村集体要积极组织农地的流转,搜集愿意转让土地农户的信息和有土地需求的企业的信息,促进两者的交易。此外,土地流转的形式不止局限于转包、租赁,也应当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形式。
5.3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与法规
健全土地法律法规、制定土地流转的规则和相应的管理机制。目前土地流转在全国部分地区逐步进行,但是都是相当的不规范、很多做法都不合法,引起了诸多的纠纷
摘要 土地流转不仅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能提高土地经营效率,能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可助民增收。介绍了福泉市农村土地流转和优惠政策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提出了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做法;问题;对策;贵州福泉
土地流转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仅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能提高土地经营效率,能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一定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1-4]。
1 基本情况
福泉市辖9个镇6个乡2个办事处,60个行政村16个居委会,987个村(居)民组,国土面积1 688 km2,人口32万人,其中农户7.4万户、农业人口25.4万人,耕地面积1.55万hm2。截至2013年3月底,土地流转面积4 253.33 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7.5%。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有转包、转让、互换和出租4种。全市共转包土地面积217.33 hm2,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1%;共转让土地110.67 hm2,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5%。福泉市土地流转主体主要有4种类型:一是大户承包型。种养植大户流转多家农户土地进行集中耕种。二是企业带动型。企业流转农户的土地建立设施农业或办企业。三是合作社带动型。合作社直接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或组织社员农户之间进行土地流转开展规范规模种植。共有15个合作社流转土地606.67 hm2,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6.1%。四是农户相互流转型。土地零星分散的农户之间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开展种植。
2 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化宣传围绕新一轮土地承包政策和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扶持及相关农村体制改革等政策,福泉市利用召开各种培训会和赶场天或各种节会等机会,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作用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知晓率。二是配资源调结构、政策扶持引导。紧扣实施“185”农业产业富民工程建设和农民对土地赖以生存的资源调配,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土地流转。三是强化中介服务,促进有序流转。为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引导中介组织搞好服务,如藜山乡建立土地信托流转服务中心1个、土地信托流转服务站3个、土地信托流转服务点76个,指导和服务全乡土地流转。四是坚持增收原则,维护群众利益。在农民土地进行流转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保证农民的土地流转费高于当年的土地收益,达到稳赚;被流转土地的农民要优先安排就地务工,达到好赚;让农民开展多种农村经营,达到多赚。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不够大,流转面积小。目前,福泉市流转土地的面积较少,产业不够强,土地资源未完全发挥最大效益。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手续不规范。除企业和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手续较为规范外,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以口头协商多,自发流转的农户大部分是在亲戚、朋友范围内流转,有文字协议的不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存在流转主体错位的现象,手续不规范,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解决。三是信息不对称,流转不够快。信息还不够畅通,土地流转的供求双方消息不能及时沟通,存在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情况,导致部分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和流转效率较低。四是依法流转需加强,社会诚信需巩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利益方面的问题,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有违反合同、协议的情况,加上诚信意识不强,往往不履行承诺。在业主投入大量资金后,不遵守诺言,要求退还土地、更改协议等,导致部分业主不敢投入资金,产业发展不大,示范作用不够明显。
4 对策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强化产业带流转。以三化同步为统领,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特别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让企业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中发挥调配土地资源的作用,积极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土地有序流转。二是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政府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加强土地流转的引导。由政府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利用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在县、乡村建立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土地流转工作。四是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在全市各乡镇建立土地信托流转服务点等中介服务组织,通过该组织土地流转提供中介服务,及时解决供求双方消息不对称的问题,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运行,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实现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五是加强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力度。在具体的土地流转工作中,坚决做到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不回避矛盾,保证出现纠纷就及时解决。
摘要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为全面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通过调查问卷、田间地头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了解、听取意见,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为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提供指导。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1 景宁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下,农村土地流转快速发展,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12年12月,景宁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 820.8 hm2,土地流转率29.97%,土地流转在农业转型升级、规模经营、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库区移民外出、下山脱贫农民持续增多、农村子女进城入学条件改善、鼓励农村富余人员向二、三产业发展等政策的实施,农村离乡人员越来越多,农村空置和闲置的土地持续增加,农村待流转的土地在不断增多。据调查,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县有22个乡镇(街道)、约163个村成片空置和闲置的土地451块,面积2 498.48 hm2,成片空置和闲置率达到35.28%,其中:水田(旱地)413块,面积2 073.48 hm2,开发土地38块,面积425.00 hm2,土地流转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流转机制缺失,制约土地流转的发展
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农户自发流转为多数,大部分通过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等直接流转,而且以中短期流转为主。通过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经济合作社等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有组织地流转较少[1]。在流转过程中,存在3个“没有统一”,即流转地块面积的确定没有统一手段,流转地块租金的确定没有统一标准,流转地块违约责任没有统一补偿办法,容易引发合同纠纷,从而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存在“三怕”:一怕面积被缩减。担心流转土地形状被改变后,面积四至不清,收回时面积变少;二怕租金兑付不及时。担心因业主经营不善、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不能按约定及时支付租金而影响正常的生活来源;三怕权属关系被改变。担心土地流转变成土地收回,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流转过程中,大部分农户不愿意改变土地形状;租金的确定除城郊地段的一些流转以晚稻谷实物定量价格外,其他地块则主要以货币价格为主,没有充分考虑租金与物价波动的关系;而违约责任基本上没有补偿办法。
2.2 土地流转存在风险,抑制土地流转的进程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用有限,医疗保险比例不高,社会救助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加之农村工业经济不发达,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有限;一些农户由于就业门路窄,技能单一,外出务工担心不稳定,考虑一旦返乡,能够随时恢复耕种承包土地;土地流转后也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配套措施等。加之一些农户小农意识强烈,抑制了土地集约经营的进程。
2.3 土地流转资金短缺,遏制土地流转的速度
目前建立的县级土地流转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部分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既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也没有办公场所,无法起到应有的宣传、牵头、组织、服务等作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为勘测、托管、包装等土地流转提供前期资金;土地流转后也没有为解除农民后顾之忧而建立的生活补助资金等[2]。
2.4 缺乏好的项目支撑,限制土地流转的规模
目前,农村地域面积虽然大,但大部分可耕作土地属于山垄田,坡度较高,比较难适应机械化耕作,这些土地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荒废,没有找到好的比较适宜的农业项目来开发,以致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流转的效益也比较低下,对农民流转土地利益驱动不大,利益导向机制失灵。
3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3.1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各级政府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配齐县、乡2级流转服务组织编制人员,扎实而有效的开展工作;尚未建立服务站的村依托村经济合作社及时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并配备熟悉本村土地情况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3-4]。
3.2 规范流程,有序推进
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能够、愿意、符合成片流转的土地,由村(居)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立项后的土地由乡镇(街道)政府(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或村(居)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实行托管。托管主体对被托管的土地做好前期工作。
3.2.1 勘量面积。通过社会中介组织等对本托管地块内的每块面积进行测量,做到户别清楚、四至明确、面积真实,原则上绘制图形一式数份保存。
3.2.2 确定价格。土地流转价格实行实物晚稻谷定量国家标价货币结算机制。
3.2.3 签订托管合同。由托管方与被托管方直接签订托管流转合同,托管流转合同签订后,由被托管方先行垫付租金。
3.2.4 包装项目。托管流转合同签订后由被托管方对托管土地进行整理、包装、打包、宣传等。
3.2.5 选商引资。经过包装后的托管土地由被托管方通过招租、竞标等方式选择引进工商资本等进行开发。
3.2.6 签订承包合同。最后由被托管方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以及工商资本业主等承包者签订承包流转合同。
3.3 政策促动,分步实施
政府对土地流转政策作适当的调整,由原来对流入方的奖励调整为对托管主体的扶持(流入方的奖励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予以继续支持),并提高扶持的力度和幅度。通过建立土地托管资金、土地托管运行资金、土地托管补助保险资金等方式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力度[5]。
3.4 项目包装,引进产业
被托管的土地经过乡镇(街道)政府(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或村(居)经济合作社整理、包装后,在产业政策扶持上予以倾斜,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优先安排,农机、植保、营销等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提供全程的社会化集约服务。
3.4.1 建立家庭农场。积极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接手托管的土地,开展规模经营,建立家庭农场。
3.4.2 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流转。围绕景宁县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
3.4.3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以租赁等形式流转农村土地。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联动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4.4 引进外地工商企业进行深度开发。对流转土地进行包装、打包等,召开全县土地流转推荐会、整村土地流转现场会等,通过中央以及省级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进外地工商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开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当前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1],这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指明了方向。2009年滦县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机构成立以来,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既加快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步伐,也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县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镇、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通过走访、座谈和下发调研提纲等方式,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总结如下。
1现状
目前,滦县耕地面积为52 385.33 hm2,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5 387.47 hm2,流转率10.3%;规模流转4 180 hm2,规模流转率77.6%;预流转[3] 1 106.67 hm2,预流转率2.1%。据统计,2006—2010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率呈快速上升态势,分别为1.2%、1.5%、1.7%、3.9%、7.3%。
1.1流转形式
主要有出租、转包、互换、入股、转让和拍卖等形式,其中出租3 133.33 hm2,占流转面积58.2%;转包1 800 hm2,占流转面积33.4%;其他453.33 hm2,占流转面积8.4%。
1.2流转去向
主要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流转,其中流转入种养能手2 336.4 hm2,占流转面积43.4%;流转入龙头企业1 405.67 hm2,占流转面积26.1%;流转入专业合作社735.2 hm2,占流转面积13.6%;农户之间流转909.4 hm2,占流转面积16.9%。
1.3流转时间
流转1~5年的1 133.33 hm2,占流转面积21.0%;流转5~10年的866.67 hm2,占流转面积16.1%;流转10年以上的3 386.67 hm2,占流转面积62.9%。
1.4流转价格
滦州镇24 000元/hm2,响嘡镇16 500元/hm2,东安各庄镇、九百户镇为15 000元/hm2,小马庄镇、王店子镇、油榨镇、古城办、榛子镇、杨柳庄镇为12 000元/hm2,古马镇10 500元/hm2,雷庄镇9 000元/hm2,茨榆坨镇4 500元/hm2。
1.5流转面积
1.33 hm2以下1 204.53 hm2,占流转面积22.4%;1.33~6.67 hm2 2 834.8 hm2,占流转面积52.6%;6.67~33.33 hm2 560.47 hm2,占流转面积10.4%;33.33~66.67 hm2 284.07 hm2,占流转面积5.3%;66.67 hm2以上503.6 hm2,占流转面积9.3%。
1.6流转用途
流转用于粮食种植的1 499.07 hm2,占流转面积27.8%;用于蔬菜种植的1 929.13 hm2,占流转面积35.8%;用于养殖的838.67 hm2,占流转面积15.6%;用于花卉、药材等种植的1 120.6 hm2,占流转面积20.8%。
2成效
2.1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通过流转,把零星土地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集中,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益[4]。以小马庄镇前邢各村庄为例,流转前,农民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平均纯收益1.2万元/hm2,部分农民种植大棚菜平均纯收益45万元/hm2,同样的土地流转到宝福现代农牧有限公司后,平均纯收益90万元/hm2。
2.2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流转,农民可获得相对较高和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流转前农民耕种传统作物每年纯收益1.2万元/hm2,流转后每年土地出让金1.5万元/hm2,每年增收3 000元/hm2;同时,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可在农忙时继续务工,1个劳动力多务工1个月,可增收2 000元;此外,家庭妇女还可就近务工,月工资1 200元,一般工作10个月,增收1.2万元。
2.3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通过流转,为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创造了现实条件,涌现了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如小马庄镇设施果菜、杨柳庄镇无公害苹果、古马镇棚瓜、雷庄镇肉牛[5]、王店子镇花卉苗木和茨榆坨镇奶牛养殖等,初步形成了北部林果、南部奶牛养殖和设施农业、中部肉牛养殖的特色农业格局。
2.4促进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力投入成本,规模流转主体积极引入先进农业机具、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在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设施高效农业方面,由于是园区式集中连片发展,更适合推广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易于推广滴灌等先进技术。
2.5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
随着流转规模扩大,社会资金对农业领域投入也随之增长,有效地活跃了农业农村经济。2009年以来,全县约有16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生产领域。特别是333.33 hm2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有效带动和提升了全县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已有11家企业入驻,完成投资1.83亿元,建成面积达333.33 hm2。
3存在的问题
3.1农民依赖土地,不愿流转
由于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有限,种地仍是大部分农民重要的谋生手段,而农民传统的惜地情结影响土地流转。部分老龄、缺乏务工技能的农民,把土地作为今后生活的保障而不敢流转,制约了土地正常、合理、有序流转。
3.2田块过于分散,不易流转
分地时,以田块好坏按比例搭配分配,造成土地过于分散。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化与土地流转规模化之间的矛盾,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流转主体为取得成片土地,在与农户协商流转事宜时,因个别农民不愿流转,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实施。
3.3土地流转不规范,不利流转
因镇村土地流转人员身兼多职,经验不足,加上村信息员工作补贴不到位,致使土地流转不规范。如部分土地流转未签订正式合同;有的签了流转合同,但显失公平,存在纠纷隐患;有的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土地,致使流转合同无效[2]。
3.4流转机制不健全,难以流转
滦县尚未形成市场化的流转机制,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流转形式单一,主要是出租和转包。个别镇村干部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低价流转农民土地,甚至截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
4对策
4.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使土地流转制度化,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流转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各级组织机构作用,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
4.2制定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
县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要求,出台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登记备案、纠纷调处、监督管理等土地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
4.3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根据群众意愿,村委会、农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划出一定规模地块,采取“集中土地、分户经营”模式[3],集中发展高效农业。对规划区内不愿发展的农户,采取转包、互换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针对田块分散问题,村委会在稳定农户现有土地承包基数30年不变的前提下,对零星地块进行合并整理。
4.4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把土地整理和综合开发作为土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增加水、电、路基础设施投入,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加快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4],用好县里扶持农业贴息贷款资金,重点解决规模流转主体资金瓶颈问题。
4.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县镇要出台扶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土地流转主体的奖励政策。如建造连片面积在6.67 hm2以上发展设施农业[5],按要求流转双方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年限10年以上,在县镇两级备案的,给予规模流转主体一次性资金奖励。兑现村土地流转信息员补贴,落实镇土地流转服务站股级待遇。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的有效手段,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现代农业的顺利对接,实现增加农民收入。上半年,深入雪溪、南院、洲岭等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摸底调查,分别听取了有关乡村干部、种植大户和承包农户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调查,截止2011年4月,全县耕地面积14.3万亩,流转面积3.16万亩,占耕地面积22.10%,其中粮食作物流转面积2.23万亩,占耕地面积15.59%。现就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初步研究与探讨。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1.从流转过程来看主,具有自发性。我县土地流转中大多数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间自发进行的。而且流转涉及面窄,形式单一,主要以出租和无偿代耕为主。
2.从流转方式来看,具有随意性。土地流转出户与流入户以口头约定建立的流转关系接近占了三分之一。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中只有四分之一的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3.从流转期限看,具有短期性。从目前统计上来的流转情况,土地流转期限在一至五年的占一半以上。五年以上的除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外,其他的比较少,而且流转的数量也不大。我县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5年以下。
4.从流转对象看,呈现多元化。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农业专业大户扩大了经营规模,新的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其中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成了租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生力量,比如温州天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泰顺粒旺板栗专业合作社、泗溪廊乡杨梅合作社等。家庭农场承包耕地也占了相当一部分,如翁山的联众农牧场等。
5.从流转的形式看,具有多样性。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农业开发公司、合作社、大户中主要是以转包的形式为主,小农户则存在出租、无偿代耕、互换为主。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
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很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业主租赁开发为长期外,其他流转年限一般为1年。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进行自发l生的流转,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
2.土地流转范围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
调查显示,我县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向科研单位、企业和村外人员流转不足。目前,我县流转土地的经营面积大部分在20亩以内。总的来说,我县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3.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
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有的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不“安全”;另外,多数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仍然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
4.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我县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还没有形成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乡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人员较少,职责不明,且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农户想转出土地,但又怕失去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在引进业主,签订合同和为业主提供必要支持等服务跟不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四、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对策措施
1.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
要让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同时,要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发挥城郊乡镇的地缘优势,引导农民集中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依据各地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壮大特色产业规模;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采取各种形式依法把承包地流转到种养大户手中。同时,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过乱的问题,切实提高耕种效率。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二是强化管理服务。要建立乡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强化县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职能,妥善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对于土地流转的形式,要坚持多样化,重点推广租赁制。这是因为土地租赁制简便易行,农民容易接受。土地租金也比“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更为明确、清晰和规范。土地流转的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因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土地流转时间过长,难以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4.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5.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坚持以转移农民、减少农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继续坚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扩张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如餐饮娱乐、物流配送、旅游服务、产品推介等,引导城郊乡镇、中心集镇附近以及旅游景点沿线的农民率先从土地上脱离出来。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现有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培训方式,由财政负担经费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更多农民在输转中实现劳务移民。
6.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再次返乡与民争地。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要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