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路径探讨

时间:2022-10-10 16: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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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路径探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经济已进入由高速增长逐步向高质量增长的过渡期,但“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农业经济增长的重大难题。为解决“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阻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目的就是要激发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在2050年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破解“三农”问题的发展短板,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总方向。虽然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全面性胜利,全面小康社会已基本建成,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三农”问题仍然在农业供给端、农村环境以及农民物质文化水平等方面显现出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财政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使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基于此,课题组从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出发,分析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所面临的阻碍与现实基础,探索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1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研究现状

1.1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建立现代化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建立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必要措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农村的发展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从农业方面来看,政府不断推行现代化农业政策,科学技术等不断应用于农业生产,农业丰收效果显著。据统计,2021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达1.176亿hm2,粮食产量达6.828亿t,创下历史新高。从农村方面来看,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效果显著。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提升,对农村基础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农村居住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这些已取得的成绩为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有效解决城乡矛盾的主要手段,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农业农村已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战也取得了全面性胜利,但由于乡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乡村仍然是当前最大的工作任务和最棘手的挑战之一。

1.2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负向边际影响

自2013以来,政府对农业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已达10万亿元,年均增长率接近10%[1]。财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支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产品产出,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有了很大改善。虽然以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存在诸如对投入财政资金缺乏监管、财政资金投入标的不明确、财政支农机理不清楚等问题。

1.2.1缺乏对乡村振兴专项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

从资金支出部门来看,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支出部门繁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都可以投入资金支持乡村发展,导致各财政支出部门对投入资金管理分散;从资金应用项目上来看,资金应用在农业、林业、扶贫等支出项目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各个项目支出内容重叠。此外,各支出部门没有形成对财政资金的联合管理机制,专项财政资金挪用、挤占、资金不配套等问题时有发生。同时,也缺乏对支出部门的绩效考核机制,难以准确把握资金的使用效率。

1.2.2对财政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标的不明确

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政府出台了诸多财税政策以支持乡村脱贫及乡村振兴,希望达到保障低收入农村居民群体的生活、提升教育质量等目的。虽然取得了较为全面性的胜利,但仍存在财政支出未精准落实到需要政策支持的弱势群体中的现象。例如,在以财政支持精准扶贫这一阶段,政府给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了一部分资金支持,也为这一部分贫困群体明确了资金的用途,并给他们配备了适当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旨在帮助贫困人口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但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对贫困户的识别存在误差、冒名顶替甚至平分财政资金补助等不良现象,导致确实需要政策支持的群体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照顾,最终导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方向偏移[2]。

1.2.3对财政支农机理不清楚

一是受让财政资金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模糊。受让政府更多是将受让资金用于城市房地产、土地等具有较强竞争性和营利性的领域,而真正需要财政支持的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被严重忽略,导致对农村的财政支持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力度都不够。此外,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支持基本上属于无偿支出,而且支出标的不明确,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二是政府不同层级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清晰。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地方承担了主要的财政支出责任,但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有限,税收权力也很小。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地方财政由于承担了大量财政支农资金,导致自身提供本级政府公共设施保障的能力下降,并且资金在政府各层级间存在滞留问题,很难有效满足地方真实需要的资金缺口,影响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效果。

1.3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正向边际影响

财政支持是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保障。首先,财政能够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后续保障。乡村建设,最重要的是保证道路、医疗、教育、养老等基础社会服务得以实现,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政支持。其次,财政支持能够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3]。脱贫攻坚取得优异成绩后,“三农”工作重心要向乡村振兴转移,以推进脱贫工作稳定前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以就业帮扶、特色农产品销售帮扶等手段为主,而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在前者基础上进行,更要注重政策普惠性、财政支持度等条件,并且要解决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的财政依赖问题。再次,财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政策工具。财政能够通过税收、公共产品、金融补贴等政策手段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的资金集中度,保障社会资金、金融等各种资金向“三农”领域聚集,并提高乡村振兴战略的后勤保障质量。最后,财政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性保障。财政,关系到市场与政府间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过程,是社会公共产品、财力基础、乡村基础设施等得以保障的主要源头,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性保障。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也要将两种要素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2财政支持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

2.1从农业角度来看

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更是农业大国,农业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增长的基础,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前提。在已取得的脱贫攻坚战与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性胜利中,农业生产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保障性作用,在接下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农业更需要跟上进程,实现现代化,保障、稳固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农业、农村、农民是实现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保障农业农村基本设施。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基础为推进我国工业化的发展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改革开放后,又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要素支撑。但这也消耗了农业库存,使得“农民苦、农村穷、农业老旧”[4]。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以来,为弥补农业经济的缺失,政府加大了以工业反哺农业、工农协作、促进农业农村焕发新机的政策力度。但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反而加剧了农村工业化的速度,导致原本的农用土地、农村劳动力流失,农村的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仍未得到改善,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并未有效缩小。与此同时,农村环境也由于农机、农膜、农药等的应用,以及原生生活垃圾等诸多问题而变得不容乐观。

2.2从财政职能角度看

农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其内在稳定机制较弱,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因此需要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财政主要通过资源分配、收入分配以及稳定经济等职能来调节农业生产所受到的外部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非常迅猛,但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了两个问题:一是财政资源分配不平衡。城乡发展的断层问题严重,城市的发展基本上挖空了农村的基底,农村劳动力、农村土地等资源要素向城市流动,严重扭曲了城乡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农村经济。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大。2014年以来,城乡居民之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已接近30000元[5]。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后,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变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不平衡主要是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问题,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农村发展不充分。解决这一矛盾,不仅需要政府调节,还需要财政职能得以应用。

3财政支持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

3.1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机制

一是确保财政支出倾向农业农村发展领域。财政支出要保障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农用土地整改、农田设施整治、优化教育和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措施。同时,财政资金应向重度贫困人口和重度贫困地区偏移,进而有针对性地缩小区域间的差距。二是发展财政与金融相结合,形成财政、金融、社会与农村居民的多元合作机制[6]。运用基金式的管理方式,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以财政发挥杠杆效应,将金融、社会资金引向农业农村流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三是优化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财政路径。整理现有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合并其中重叠部分并弥补政策缺失,建立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清单,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落实农业农村供给端。四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专项管理。财政涉农资金要形成持续性的管理,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形成各支出部门的统一领导,建立财政支出资金的明细台账。与此同时,以财政支持效果为绩效考核,合理衡量财政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增强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7]。

3.2巩固和完善脱贫攻坚与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性胜利的财税政策

脱贫攻坚与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性胜利,给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很好的本土借鉴经验。一是当前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衔接的过渡期,应当巩固这一阶段的脱贫成果与脱贫政策。二是有选择性地对脱贫地区或者实现小康生活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原有的财政支农政策上,进一步重点帮扶,在土地、人才等方面集中支持。三是针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消费帮扶,以政府为桥梁,税收优惠政策为工具,建立社会资本与农村经济的有效衔接,巩固现有的财税政策并为加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

3.3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

一是要自上而下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厘清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与能力,各级政府间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在横向和纵向两方面使政府事权与责任支出均等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提升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效率。二是改进财政收入的再分配职能。政府应从宏观上掌控各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加大对穷、苦、难发展地区的财政保护力度[8]。三是完善基础便民服务设施,特别要注重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留住服务于乡村振兴的专业型人才。然后,加快农业农村机制建设,建立城乡、区域、农业与工业的流动性补偿机制,共享农村经济发展成果。最后,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转向,保障其合法享有城镇居民应有的权益。

3.4适当释放税收权力以增加地区收入

坚持地区发展的理念,扩大本地区税源征收范围。一是在保证农村经济稳步向上的条件下,适当扩展现代化行业等税收收入贡献率较高的企业[9]。二是优化社会资本注入农村的营商环境,盘活农村经济活力,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中实体经济来源的支持,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使其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

4结语

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当下,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缺乏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的有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标的不明确、对财政支农机理不清楚等问题。但是,更应该看到,财政能够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后续保障、财政支持能够有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财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政策工具、财政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性保障[10]。基于此,课题组梳理了实现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机制、巩固和完善脱贫攻坚与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性胜利的财税政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适当释放税收权力以增加地区收入等实施路径以确保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

[1]王宇轩,商琪.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J].公共财政研究,2019(4):24-32.

[2]李存英,马源禾.财政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研究[J].当代农村财经,2022(3):42-44.

[3]王春城,王帅.“十四五”财政政策供给的继承与创新:着眼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J].地方财政研究,2021(1):27-32+43.

[4]金明娟.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农经,2022(4):37-39.

[5]李瑶,董玮,秦国伟.“十四五”乡村振兴的战略任务与转型路径[J].宏观经济管理,2022(2):62-67+75.

[6]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财政局课题组,董连胜.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探索实践与对策建议:以宁波市象山县为例[J].财政科学,2020(2):134-142.

[7]钟旭东.财政扶持下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探究:以兴国县合富新村为例[J].南方农机,2016,47(12):66+70.

[8]储德银,罗鸣令,贺晓宇.助推乡村振兴的财税政策优化与机制设计:2019年财税制度创新与乡村振兴国际研讨会综述[J].经济研究,2019,54(8):204-208.

[9]闫坤,鲍曙光.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考及实施路径[J].财经问题研究,2019(3):90-97.

[10]黄锐锋,陈晓阁,郑雨潇,等.山东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8):92-94.

作者:杨志银 李青松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