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5: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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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肩负企业自我监督、约束、控制和协调职能,在企业严肃财经法纪法规、加强公司治理能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对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不断延长审计成果链条。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机制、做优做强审计成果链条,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审计成果定义及运用途径
在公司治理层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对董事会而言,内部审计成果可以作为制定经营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资本规划等决策的重要依据;对监事会而言,内部审计成果可以作为监督董事会是否确立合适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是否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战略,成为监督业务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对股东而言,内部审计成果可以作为评价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情况的依据,为股东决定是否替换董事会成员提供决策支撑。下级机构和业务部门运用内部审计成果。下级机构和业务部门作为直接的被审计对象,应将内部审计成果作为提升机构管理水平和业务经营成果的有效工具。一是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纠正违规行为、弥补系统漏洞、防范和化解业务管理风险,减少资产损失。二是改进业务管理模式,如改善业务运营流程,最大化资本收益,改革组织管理架构。三是根据内部审计结果确定各分支机构的业务准入、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具体模式。在企业选人用人上运用内部审计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明确要求:“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在企业选人用人过程中,要把审计对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评价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标准。除经济责任审计类型以外,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业务风险管理审计等,都可以将其审计结果人格化,从审计发现的问题来评价形成问题的人,为今后的人员选拔任用提供重要参考。在追责问责上运用内部审计成果。追责问责是审计成果运用的一个重要途径。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职责权限,对被审计单位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同时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被审计单位本身也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处理建议,对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
二、强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意义
强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国务院以及审计署近年来出台多项重要制度,强化对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2021年新修订颁布的《审计法》第29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审计成果运用进行了规定,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只有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才能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立法精神落到实处。强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是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内部审计成果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在加强内控管理、完善组织治理和改进履职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美国COSO发布的2017年版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确定组织风险管理相互关联的五大要素,分别为“治理与文化、战略和目标设定、绩效、审查和整改、信息沟通和报告”。而“审查和整改”与“信息沟通和报告”正是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体现。通过“审查和整改”与“信息沟通和报告”,有效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公司风险应对水平和组织价值。强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是内部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审计成果是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审计能力、职业审慎态度和长期业务经验的体现,但审计人员的劳动价值则最终体现在审计成果的运用与否上。可以说,审计成果的转换和运用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整个审计工作链条的一个闭环,如果没有这个闭环,审计工作就会支离破碎、前功尽弃。这不仅关系到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空间,而且关系到内部审计的存在价值。
三、当前国企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现状
对内部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意识不强。受传统的组织和管理模式的影响,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公司领导还是审计人员自身,往往认为审计工作就是发现问题然后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经发布,审计工作就完成了。被审计单位仅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整改,没有对问题形成原因、责任追究、改进完善等深层次的思考,缺乏利用审计成果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意识。审计发现问题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但绝不是全部,必须通过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审计项目质量不高,审计成果本身存在缺陷。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的限制,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审计成果不足以成为支撑改进管理的有效措施。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发现问题质量不高。因审计对象不重视、不配合,或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未规范操作等原因,该实施的审计程序没有实施,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审计报告反映的重大性、典型性、有质量、有深度的问题较少。二是对问题深加工不够。有的审计报告提出了问题,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审计意见和整改措施往往比较笼统,对问题整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审计成果延展性不够,附加值不高,不能为管理层对完善内控制度、改善管理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内部审计管理和审计成果运用制度机制尚不完善。有的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党委书记或董事长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内部审计部门仍设定在经营管理层领导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欠缺,经营管理层与董事会或股东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导致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运用。对审计成果运用的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如审计成果的公开制度、问题整改的督促制度、审计成果运用的考核制度、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对审计成果运用不系统,缺乏统筹管理,很多时候需要高层领导的批示和要求,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推动审计成果利用,有的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即使能够推动也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没有形成“要我改到我要改、要我用到我要用”的根本转变。
四、对策与建议
强化审计意识,创造良好审计环境。对于企业集团和成员企业,要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从贯彻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的高度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党委书记、董事长直接分管,内审部门向党委会和董事会负责。各单位领导层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深化改革,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坚持加强管理,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对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一要树立内部审计的战略意识,提升审计高度。要站在宏观层面和战略层面,发挥“参谋员”和“智囊团”的作用,把审计重点从微观层面更多地转向宏观层面,将审计目标从简单的查错纠弊更多地转变为宏观管理、效率提升和内控有效。二是要树立审计“产品意识”,多出审计精品。对于审计报告要有持续深入开发的意识,以“产品”的形式向管理层和被审计对象推送,满足需求并在实际中有效运用。三要树立成本收益意识,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现状,审计内容抓大放小,只有在内部审计创造的价值大于消耗的成本情况下,内部审计才可以为组织实现增值。提高审计质量,夯实成果运用基础。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是审计成果运用的前提。审计质量如何提升?一要加强审计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科学设定审计工作流程,确保审计程序应行尽行、不留死角。二要转变审计内容重点,要实现从以传统的合规性审计为主,向现代的效益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性审计为主转变。三要加强审计结果的挖掘。要强化研究型审计模式,从满足管理者决策需求出发,对普遍性、倾向性和长期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问题的成因,从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形成较高价值的审计成果。四要提高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要着眼于审计对象的实际,与审计对象共同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治标又治本的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审计建议,提高被审计单位接受建议的意愿,促进问题整改和落实。五要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应建立全面的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审计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在这方面,笔者对所在企业集团审计质量管理做了有益尝试,体现在持续推进“四个一次”工作方法中,即:集团每年对成员公司审计工作开展一次调研、开展一次审计培训或以会代训、开展一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至少开展一次重点项目,集团上下审计人员共同参与,达到以干代训、资源融合、协同提升的目标。完善制度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和成果运用。2021年,中央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推动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2018年,审计署出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国有企业要通过建立健全以下各项工作机制,使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系统化、长效化。一是建立整改报告机制。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应制订审计整改方案,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按时按质报送整改结果。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向公司党委会或董事会报告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强化企业权力机构对审计工作的指导。二是建立整改检查督查机制。对于发现的可即时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分类处置,督促立行立改、边审边改,对重要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经常开展审计“回头看”。三是建立审计成果纳入考核机制。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巡察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作为企业综合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职务晋升紧密挂钩。四是建立问题通报和公开机制。规范审计成果运用途径,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推进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止屡审屡犯。五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明确审计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各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增强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工作的刚性约束。2021年,笔者所在企业集团出台《审计整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实施五大机制。在年度审计计划中,结合审计项目加入审计“回头看”内容,及时跟踪审计结果运用效果;在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场合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将重要风险合规问题移交集团违规经营责任追究部门启动问责程序。通过一系列程序,有力有效推动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企业集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作者:夏永辉 单位: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