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

《法制与经济·中旬期刊》省级期刊

Legal and Economic

《法制与经济·中旬》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1993年,发行周期是双月刊。广西日报社主办,广西日报社主管。主要栏目有经济纵横、法制天地、法学研究、公共管理、学术交流等。

  • 主管单位:广西日报社

  • ISSN:1005-0183

  • 主办单位:广西日报社

  • CN:45-1188/D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93

  • 全年订价:¥ 205.00

  • 发行周期:双月刊

咨询电话:400-838-9661

杂志简介

《法制与经济·中旬》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专注于探讨法律与经济领域的相互关系和交互影响,将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紧密结合,为读者搭建起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推动法律与经济的协同发展。涉及广泛的主题,包括法律与经济学原理、经济法律制度与体系、经济法律规范与实践、法律与经济的国际比较、法律与经济的合作与冲突等。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这些主题,揭示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经济发展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推动。

该刊关注当前国内外法制与经济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热点问题,组织专家撰写专题文章和评论,针对热点问题和社会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和解读,为读者提供专业的学术观点和思想交流机会。所刊载的文章均为经过严格筛选和评审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案例分析和专题报道,由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和业界人士撰写,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参考意义。以关注法制与经济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学术研究为宗旨,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权威的信息资源和思想交流平台。

期刊须知

[1]来稿结尾请附作者简介,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不要分段,在实际写作中也不要加入相关的前缀,如姓名、性别之类。

[2]内容摘要:用精炼的语言提炼出文章的核心观点和创新之处,不能写成研究背景介绍。一般不超过400字,用楷体小4号字。

[3]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4]引言一般不超过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据、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提出论文研究的目的。

[5]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6]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

[7]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8]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9]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线。表号和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小五号宋体字),表题中英文对照。表中量和单位的标示形式同图(六号宋体字)。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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