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文明

《法制与文明期刊》省级期刊

《法制与文明》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年,发行周期是月刊。辽宁省司法厅主办,辽宁省司法厅主管。主要栏目有法治建设、督察检查、党务工作、领导视察、公开工作、司法改革、法治文化、时评点评等。

  • 主管单位:辽宁省司法厅

  • ISSN:1004-3179

  • 主办单位:辽宁省司法厅

  • CN:21-1022/D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暂无

  • 全年订价:暂无

  • 发行周期:月刊

咨询电话:400-838-9661

杂志简介

《法制与文明》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该杂志以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宗旨,关注国内外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法律理论、法律文化等方面的研究,为广大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社会管理者提供一个交流学术观点、分享实践经验的平台。该杂志坚持严谨的学术态度,注重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力求在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之间取得平衡。

杂志关注当前法律热点问题,深入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汇集了国内外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展示了法学研究的前沿动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提炼出法律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杂志作为一本关注法律与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旨在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通过丰富的栏目设置和严谨的学术态度,该杂志为广大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社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观点、分享实践经验的平台,为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期刊须知

[1]本刊对采用稿件有文字删改权,凡不愿改动者,请来稿时予以说明。如稿件投寄后三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处理。

[2]题名:要求准确,精练,易读,用词规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题名,不宜用阿拉伯数字开头,不用代号和商品名。

[3]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4]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献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第一次应使用全称,第二次可使用简称。

[5]请在来稿正文前加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至6个关键词,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并且不得含自我评价,请不要出现“本人”、“本文”等词起写。

[6]如图表下有标注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格式为:先标注补充说明,再另起一段标注资料来源,具体为:“注”须标注于图表的下方,以句号结尾;“资料来源”须标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标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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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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