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新闻

《法制与新闻期刊》部级期刊

《法制与新闻》杂志是部级期刊,创办于1993年,发行周期是月刊。法制日报社主办,司法部主管。主要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

  • 主管单位:司法部

  • ISSN:1006-5555

  • 主办单位:法制日报社

  • CN:11-3347/D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93

  • 全年订价: ¥ 460.00

  • 发行周期:月刊

杂志简介

《法制与新闻》(月刊)创刊于1993年,由是法制日报主办的全国性法制月刊。依靠法制日报强大的采写力量,充分展现国内外重大法制新闻的背景和详情是观察社会、了解法制、解剖案例不可缺少的生动素材。

《法制与新闻》以伸张正义、鞭达邪恶为宗旨,敢于仗义直言,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揭露批评。杂志真实地反映社会呼声,真心为读者排忧解难。

期刊须知

1、《法制与新闻》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法制与新闻》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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