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学报》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刊物。每期内容丰富,涵盖了法律理论研究、立法实践探讨、司法案例分析以及国际法等多个领域。秉持“传播新理念,交流新经验”的办刊宗旨,注重文章的原创性和前沿性,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同时重视对热点问题的深入剖析。为了确保论文的质量,甘肃政法大学学报实行严格的同行评审制度,并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业编辑队伍,以保证所发表作品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意义。
该学报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高质量的文章选编著称,致力于推动法学学科的发展与创新,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它不仅反映了我国法学研究的新进展,也展示了国内外学者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面向全国发行,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包括高校师生、科研机构研究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等。此外,学报还通过数字化平台扩大了影响力,便于全球范围内感兴趣的读者获取信息。随着时代的发展,甘肃政法大学学报将继续努力提高自身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法学研究者及广大读者。
[1]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
[3]提供关键词5~8个,中、英文关键词要对应,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之后。
[4]摘要论著须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还必须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5]来稿应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务、职称和工作单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单独一页纸打印,以便匿名审稿。
[6]题名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另外,如果为系列论文、题名语意未尽,可用副题名补充说明论文中特定内容。
[7]图、表均应插放在文中第一次提到该图、表的正文下面。表、图题目及内容均须用中、英文双重表达。图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数据应有必要的统计分析。
[8]本刊稿件从发表之日起,如无电子版、网络版、有声版等方面特殊说明,即视作投稿者同意授权本刊电子版、网络版、有声版等的复制权、汇编权、发行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等专著权。
[9]注释是对论文中特定名词或新名词的注解。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种。选择页末注的应在注释与正文之间加细线分隔,线的长度不应超过纸张的三分之一宽度。
[10]所有文章,均须附中文和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的内容要一致。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国家教育部
主管单位: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主管单位:黑龙江教育厅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院
主管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主管单位:甘肃社会科学院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邮编:7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