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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乡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大量涌入,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面对严峻的禁毒形势,乡党委、政府高毒重视,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将我乡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将禁毒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日程,在乡党政班子会议上作专题研究部署,按时召开全乡禁毒工作会议、禁毒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禁毒工作推进会议、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吸毒人员排查会议等会议,与辖区5个村(社区)及乡直单位签定了禁毒工作责任状;制定出台《乡禁毒工作责任制》,将禁毒工作纳入乡年终考核。
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和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乡直单位、五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具体负责统筹全乡禁毒工作。
二、摸清底数,全面管理
我乡在册吸毒人员51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人,关押在所3人,社区戒毒人员2人,社区康复人员2人,其他吸毒人员42人(其中死亡2人)。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工作服务站管理,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要求,认真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三、源头治理,禁种铲毒
根据县禁毒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了禁种铲毒排查小组,深入到田间地头、农户房前屋后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经排查近三年来我乡未发现有种植罂粟、大麻等情况。
四、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按禁毒工作重点要求,明确了宣传要点、宣传方式,由乡综治办牵头,乡团委、妇联、工会、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等多部门参与宣传,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一是运用好“6.26”、“10.26”等宣传平台,在集镇设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现场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0份,服务咨询群众1500人次。二是播放《禁毒知识进万家》光碟,悬挂“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和“全民动员,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等标语120余条。三是中小学组织召开禁毒班会、拒绝从我做起等活动,增强中小学拒毒意识。四是通过傣乡**微信平台宣传《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五是积极开展**中心校市级禁毒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影片、展板及解说员的讲解,营造浓郁的校园禁毒工作氛围,守护好国家的“花朵”。
五、存在的困难
1.禁毒业务人员素质不过硬,禁毒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
2.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有差距,未形成工作合力。
3.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不够到位。
六、下步工作计划
1.运用好宣传平台。运用好“3.15”、“6.26”、“10.26”等宣传平台,以案说法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将禁毒宣传落到实处,形成宣传教育全覆盖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区20*年度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及其考核标准、《*区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台帐制度》等,确保工作的开展。
结合“法律六进”和“法律进军营”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了全区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30余人深入到深溪镇开展了“走进村居、化解矛盾、落实‘三关’工程”主题宣传活动,在“3.15”、“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了全区各镇街,各机关单位500余人分别在丁字口艺术长廊、火车站广场、老城纪念广场以及各镇街所在地的人员聚集处开展了以《宪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平安*”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三八”维权期间,组织了区妇联、计生、卫生、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30余人参加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在金鼎山镇举行的“三八”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在全区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讲座和法制报告10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会同区工商分局、区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区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2、结合“四民社区、四在农家”工作的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标准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的方案》、全区十六个镇街全面开展了创建工作,其中海龙镇温泉村、镇沙坝村、新卜镇文武村、深溪镇深溪村已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申报了遵义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余各村居在“四民主、两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真正体现了基层民主法治精神。
3、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探索“法治*”建设项目启动工作
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契机,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在村、社区加强村居干部的培训力度,针对村居流动暂住人口,闲散青少年,违法青少年,“两劳”释解回归人员高危群体适时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村(居)范围内离退休政法干部和现有法律工作者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为村(居)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村(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残联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市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研究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组织推动有关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落实,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具体工作,组织拟定学前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师资队伍的管理和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按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加大对市级学前教育的投入,扶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城乡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并监督指导幼儿园建设规划的执行。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根据城乡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采取措施加强对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幼儿园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市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联合市教育主管部门实行学前机构分类定级管理,制定我市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幼儿园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联合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无证幼儿园治理。
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民政局:负责通过争取政府财政补助、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捐助等方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的资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
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广泛宣传和普及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市残联:负责指导和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1、参观革命圣地。5.3组织社区34名青年团员先后参观大蜀山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和李克农故居。向革命烈士陵园的烈士们敬献花篮,并在烈士陵园纪念碑前重温入团誓词。
2、举办社区母亲节文艺汇演。5.10在曙光社区曙宏新村广场举办母亲节文艺汇演活动,曙光社区团总支选送一个节目,并组织青年团员参与现场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志愿服务工作,协助社居委顺利举办此次活动。
3、参观中国科技大学。5.18上午组织辖区内三年级至高二年级的青少年,以自愿报名的方式参观中国科技大学,邀请科大志愿者给社区青少年介绍科大历史、科大名人和科大的重点实验室等,得到了社区青少年的欢迎。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1、每季度召开街道团工委工作会议,总结本季度工作,结合团区委及街道中心工作,布置下一季度工作任务。
2、社区积极与辖区单位联系,共建成9家非公企业团支部,圆满超额完成了非公企业团建任务。
3、为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对企业开展强基础、增活力、添动力活动。积极与辖区非公企业沃尔玛超市有限公司,友好医院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活动。一是强化基础,摸清企业青年数、团员数的基本情况从个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强化观念,加强学习;二是从工作内容、服务企业方式等方面进行实化,找准团工作服务青年的切入点,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组织开展特色活动,为企业发展增活力。三是把团员青年纳入到企业团支部,增加青年团员对团建工作的热情。既让他们找到组织,也为他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增添动力,同时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充实大量人力资源。
三、注重推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青年就业创业,3月2日上午,街道团工委、社保所成功举办了“促进高校毕业就业校企联合招聘会”。团工委积极联系了辖区高校行政管理学院就业处、团委等部门,积极组织高校大学生参加。并积极联系了近120家企业参加此次招聘会,招聘岗位涉及通讯信息、机械加工、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医药卫生等多个行业,提供近3000个岗位供您选择。招聘会现场还设置了法律政策、就创业政策咨询台,工会、妇联、计生政策宣传台,现场给青年人咨询120人次,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政策宣传材料1200份。此次招聘会近2000名学生参加,共计300青年人达成了就业意向。
四、积极做好未成人保护工作及服刑在教子女帮扶工作
1、发放希望工程助学款助学金12000元,帮扶服刑在教子女2人。
2、街道团工委积极协助街道社会工作协会成立。团工委积极与辖区各高校团委联系,其中中国科大芳草社青年志愿者协会作为协会的单位会员,中国科大团委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行政学院团委工作人员作为协会的个人会员。这些单位和个人的入会,为今后更好的开展社会救助活动,特别是组织开展对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和孤儿的助养、助学、维护贫困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青少年帮扶工作更好的发展。
201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活动宣传,积极做好街道共青团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禁毒法》的宣传贯彻,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主题,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以遏制新生吸毒人员的滋生为重点,全面落实预防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禁吸戒毒等各项禁毒工作任务。努力减轻对社会的社会危害,巩固无毒镇成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我镇要从打好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禁毒法》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全面推进《禁毒法》“六进”活动,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职工和干部知毒、拒毒、反毒意识得到加强,特别是针对在校学生、辍学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外来外出务工人员及其聚居区、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个体运输司机(长途)、外出求学人员等吸毒高危、重点人群的防毒、拒毒预防教育,为继续巩固“无毒××”、争创平安先进镇、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的危害,最终取得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使2009年的预防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成立由党委书记陈挺任组长,镇长李保平、副镇长杨伟、综治维稳办副主任业居敏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维稳办。
四、工作重点
各村(社区)党总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民禁毒、青少年预防、高危人群预防、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活动,积极推进预防教育工作,使宣传工作深入学校、深入农村、深入公共娱乐场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努力杜绝吸毒人员新生。
(一)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预防工作。要结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全民特别是农村的预防教育,最大限度地使广大人民群众认知危害,远离。
(二)深入开展面向青少年的预防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禁毒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在各类学校中全面开展预防专题教育,使广大在校学生增强“珍爱生命,拒绝”的意识,保证“师生不吸毒,校园无”。
(三)积极开展面向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以在校学生、辍学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禁毒宣传的盲区和死角。
五、工作任务
(一)禁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综治、宣传、社事、公安、司法、民政、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要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发挥联合作战的综合优势,充分运用吸毒危害的典型事例,组织宣传队、宣讲团,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娱乐服务场所等场所、地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各类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特别要持续、广泛地宣传新型的危害,提高吸毒高危人群自觉抵御的能力。
在开展本单位职工家属预防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要深入到各村(居)委会、小组指导、督促开展好重点高危人群预防教育工作,确保村组干部禁毒知晓率达到100%。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宣传办:要把预防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宣传骨干培训工作;以争创平安先进镇为载体,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2.综治维稳办和司法所:将本镇各村(居)委会、各辖区的各类重点高危人群排查清楚,登记造册,针对各类重点高危吸毒人群,将禁毒宣传预防教育落实到每一位重点人群,切实开展对重点人群的禁毒预防宣传,对各位辍学学生的帮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将预防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计划;结合各种宣传,做好禁毒宣传工作。
3.学校: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突出“十个一”特色;利用校园广播、网站、黑板报、文艺汇演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预防教育活动,使小学六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学生禁毒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4.妇联:进一步深化“不让进我家”活动,做好家庭禁毒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培训开展预防教育。
5.共青团:要继续开展“农村青少年远离行动”,在农村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教育青少年远离,组织禁毒志愿者立足农村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6.社事中心: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做好对娱乐场所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文艺工作者选取禁毒素材,进行文艺创作,利用各种文体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7.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职工拒绝零计划”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8.卫生院:将禁毒宣传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相结合,同时布置安排。
9.劳动保障所:将禁毒宣传与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相结合,使其知道的危害与防范,从而减少或杜绝务工人员染毒的机率。
(二)工作任务
1.结合平安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及时将党和政府的禁毒方针、禁毒法律法规和知识、危害、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等知识宣传到重点高危人群,不让一名高危人员因不知道的危害及如何有效防范而走上涉毒的不归路。
2.组织全镇各级各部门的禁毒工作者、干部职工、党员、禁毒志愿者开展禁毒知识培训,使其有效地开展重点高危人群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3.积极组织各村(居)委会开展禁毒宣传。每年开展集中宣传二次以上,利用宣传栏、广播、各种会议做好群众的禁毒宣传,使辖区群众的禁毒知晓率达95%以上。
4.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
六、工作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切实加强对重点高危人群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预防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
近年来,麻山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了教育优先发展的工作合力。
1.强化“三项制度”,全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一是强化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领导干部坚持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人大、政协定期视察教育工作制度。人大、政协坚持每年确定不同重点,进行1-2次教育工作专项视察。每年关于教育发展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均达到总数的10%以上,切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实施“五个纳入”,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在落实教育政策上,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执行“五个纳入”,即教育优先发展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城建和基建计划、纳入干部配备和编制调整计划。在落实经费投入上实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到位、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逐年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009—2011年,麻山区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三个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2034万元、2196万元、267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4%、8.0%和21.9%。区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的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达到了逐年增加。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0157元、10400元、13680元;小学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45元、577元、782元;初中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1173元、11440元、15048元;初中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99元、635元、860元;教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4214元、35194元、37889元,实现了逐年增长的目标。
3.实施扶贫救助,完善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为保障青少年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发展规划,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的弱势儿童、青少年政策资助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三残儿童入学制度,三年来,麻山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残疾儿童入学率均为100%,巩固率为100%,初中毛入学率为100%,巩固率达99.5%以上。为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村住宿生通勤,区政府每年拿出10万余元,对通勤学生进行补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借助“贫困生救助基金”、“希望工程”、“一帮一”捐助等活动进行帮扶,区工会、关工委、妇联、共青团、企业家协会等组织也相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救助活动。三年来,全区累计筹集助学资金3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100余人次。目前,麻山区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麻山区大力整合教育资源,把13所农村中小学校整合为1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优化了教育资源,并投资1600余万元,实施了教育“六项工程”,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1.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微机室、舞蹈室、美术室、音乐室、棋艺室、图书室等场所,配置了电脑、汽车驾驶器、钢琴及各种民族乐器等设备,为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搭建了平台。
2.实施明德幼儿教学楼建设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配备了一流的设施设备,引进了大连雅禾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创办了优质的学前教育环境。
3.实施体育馆建设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集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活动多功能于一体,为学生运动健身提供了理想场地。
4.实施食堂改造工程。维修了18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改善了食堂服务设施,提高了工作间标准和档次,使学生的就餐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5.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维修了学校的“老三室”,增建了10个各类功能教室,小学实现了“班班通”,中学配备了电子白板。现正在建设1.5万平方米沥青操场。2010年,麻山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验收。
6.实施远程教育工程。麻山区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与学科教学进行有机整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由于麻山区教育投入大、效果好,发展均衡,被市委、市政府树立为中、小、幼教育体系完备、设施齐全、教学争先的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各县区教育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职能,保驾护航,全力改善教育发展环境
为确保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可持续发展,麻山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加强校园管理和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入手,不断加大治理、管理力度,全力改善教育发展环境。
1.加大安保投入,保障学校安全。为教育系统配备了专职的安全副局长、安全副校长及保安人员,先后投入资金30万元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安装了监控和报警装置,配备了灭火器、防暴器材等设备,建立了学校和公安部门的联防联动机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了从人防、物防向技防、群防的跨越,切实增强了应对和防范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麻山区以创建平安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工协作,强化监管措施,全力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区卫生局定期深入学校对传染病防控、饮食、饮用水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定期对送子车辆进行排查、登记,严禁送子车辆超员、超速,对非法送子车坚决予以取缔,保障了送子车的安全运行。区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经常联合行动,对校园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以及网吧和餐饮店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宿舍、教学楼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纪检、监察、物价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教育收费公示、检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全面优化了教育发展环境。
3.加强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麻山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规定,设立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突出以规范办学行为和督学为重点,采取“监督与服务,规范与促进,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措施,合理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全区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四、抓住重点,构建体系,倾力打造人民满意教育
近年来,麻山区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抓住义务教育这个重点,倾力打造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全方位的教育教学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快速发展。
现将XX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及重点普法目录。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进步。发挥校园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强化检察、审判、司法职能,创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市级媒体机构播发相关稿件、公益广告16000多次。二是加强队伍培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普法、执法队伍开展专项培训,市检察院、市法院组建专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课堂教师团队培训。三是加强课堂教育。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通过聘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专题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1000多次。四是加强实践指导。开展“法治文化校园行”、“法治进校园”、“检察院开放日”等行动,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
(三)推进社会治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一是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四馆一中心”、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面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近年来取缔经营性娱乐场所147家,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1100余件,查处网吧相关违法行为186起,删除、封控涉“黄赌毒”类有害网络信息6万余条。二是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排查1000余次,妥善化解涉校纠纷133起,整改安全隐患323处。持续开展“护蕾行动”,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护学岗“,增设交通警示牌,扣留、责令整改非法改装、改型接送学生车辆。三是优化校园内部环境。进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0多处。积极开展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四是优化社会用工环境。持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未发现使用童工及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情况。积极开展“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
(四)落实关爱帮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是完善“控辍保学”机制。采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贫困生资助等多种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三年以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经常性开展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二是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在全市各乡镇积极选配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探索建立留守儿童活动基地,目前依托枝江市挂牌了2个留守儿童活动基地。积极开展建档立卡留守儿童“双结双促”关爱帮扶工作,组织师生与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扶关爱10918人次;团市委开展暑期关爱留守儿童“希望家园”活动,关爱留守儿童超万人人次;市民政局定期为全市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及慰问金。三是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建立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和青少年维权观测站,打造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及服务团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967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心理辅导。每学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20节次,实现有条件的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为15350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四是提供司法援助和救护。市司法局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便捷、精准的法律援助。五是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团市委通过“希望工程”系列助学济困活动,争取助学资金500余万元;市妇联组织女企业家协会、关爱单亲家庭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爱心助学、公益朗读等活动,先后为困难儿童及家庭捐款捐物40余万元。
(五)提升教育质效,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一是抓好教育教学改革。启动研学旅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考试以及新高考等教学改革;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赋能提质”新八条,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完成普通高中高一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及选科走班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改革,与企业合建实训基地9个,联合冠名办班培训学生460余人;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开办高中班,实现12年免费教育。二是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目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推动生态小公民向生态好市民的转变。夷陵区、枝江市“生态小公民”活动获全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高度肯定。三是抓好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世界卫生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开展结核病、流感、手足口病、腮腺炎、水痘等重点传染病专题健康教育。每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体检健康档案。每年秋季学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2019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补证111人,补证率100%;补种275针次,补种率98.21%。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目前我市未保工作各部门职责相对分散,工作衔接困难。例如家庭教育,教育、妇联、村(社区)等单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时,普遍反映缺乏专业力量;而我市家庭教育专家志愿者自发组织的公益讲座,却难以组织家长参加。这就需要我们将碎片化的未保职责和资源整合成自上而下、系统化的机制体制,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反应堆”。
二是未成年人“四道防线”存在漏洞。近三年来,我市均审理过被告人为未成年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反映出我市未成年人“四道防线”存在漏洞,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层面更加重视。主要表现为监护人缺失、缺位,学校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安全,社会网络不良文化冲击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三是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有待加强。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关爱缺失,留守儿童易出现感情失落、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健康失保、安全失防、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等情况。我市虽然已建立“三留守”群体关爱联席会议机制,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但物质层面资助偏多,精神层面关爱不足,还需在满足留守儿童心理需求、学业需求、安全需求等方面精耕细作、落细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机制,协调各部门将问题、信息、经验链接共享,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目前,__区__岁以下的未成年人______人,占全区总人口的__.__,其中在校中小学生_____人,占未成年人总数的__.__。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工作局面。
(一)阵地建设成效显著。各中小学校把德育纳入课堂教学,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幼儿园通过做游戏、讲故事、背诵启蒙诗歌等形式启迪幼儿心灵;小学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少先队活动,培养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中学注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重视发挥团队、学生会的作用,着重培养学生互相合作、团结进步的能力和品质。各级充分利用清明节、“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扫墓、宣誓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二)工作合力不断凝聚。充分发挥文明委的协调组织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相应责任。____年,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团区委、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织了“我心中的中心城”征文比赛;____年,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文体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发起了“未成年人拒绝网吧”宣誓、签名活动;区直机关工委、区妇联等部门联合发起了“春蕾计划”捐助活动,三年内为贫困未成年人提供助学捐款近__万元,救助贫困未成年人___余名;区妇联组织开展了“十佳小公民”、“优秀小公民”等评选活动。
(三)基/:请记住我站域名/础保障得到强化。黄河水体纪念碑、天鹅湖、牛庄革命烈士祠、时家村吕剧展览室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发挥了重要的教育作用。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全区仅在中小学校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____万元;对从事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关机构,也都落实了必要的工作经费,全区每年__万元的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城市各社区积极设计公益广告、文明提示语,建设“五小”服务站等,努力改善未成年人活动的社会环境。同时,通过开展网吧专项治理、提供未成年人维权服务、提供助学服务等各种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仅去年一年,全区就取缔非法网吧__多家。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教育评价机制还不尽合理。学校工作不同程度地存片面追求学习成绩、升学率的倾向;部分教师还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学校思想政治课还存在生硬说教现象。学校过分看重教学成绩,不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少先队、团支部、学生会的作用,随着年级的递升,这些曾经对学生充满吸引力和号召力的未成年人组织正逐渐失去魅力。
(二)社会环境中仍存在消极的诱导因素。内容低俗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成长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随处可见的洗头房、网吧、性病广告等等,都不同程度地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社会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甚至观点,也是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信息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争夺未成年人思想的重要战场”,也是影 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消极因素之一。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城市家庭与农村家庭比较,城市家庭抓得比较好,农村家庭就差些;从油田与地方比较,油田抓得比较好,地方抓得相对差些;就城市组织而言,学校、机关抓得较好,企业抓得差些。近年来,中心城区一些外来经商创业者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赚钱、发展上,疏于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导致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不良,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了新的问题。
(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存在脱节现象。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中仍存在方法、目的上的差异,难以对未成年人形成和谐统一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受家长和诸多社会因素以及消极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比较注重当前利益,存在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一些从富裕家境中、从侥幸暴富家庭中、从溺爱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没有经历过艰苦生活的磨练,不懂得用自己的努力换取成功,不懂得珍惜既有的幸福生活。成年人自律意识欠缺,也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五)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一直以来,中心城区缺少必要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比较少,这些都制约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开展。
三、对策与建议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身系国家命运和民族前途,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区消防志愿者行动是指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区消防志愿者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形式
区消防志愿者行动执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发[]55号)的规定,建立如下组织:
(一)依托区青年局,成立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由区青年局领导或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副大队长分别由区青年局和区公安消防支队部门领导担任。服务大队下设办公室,由区公安消防支队一名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区青年局一名分管志愿者工作的部门领导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等消防志愿服务队的组建、人员招募、注册颁证、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经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的委托,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
(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建立相应消防志愿服务分队,并接受当地消防志愿者组织的指导,接受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的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社会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救助服务等工作。
(三)消防志愿者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自愿性、公益性、组织性三大特征。在组织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有关单位应当为消防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条件和保障。
三、建队程序
(一)招募条件。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区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二)人员注册与培训。按照“先建组织、后招募”,“先培训、后发证”的原则,根据上海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和社会消防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形式,公告招募消防志愿者相关事宜。
自愿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由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并适时组织参与中国志愿者网和中国消防在线网开通的消防志愿者网上培训、知识测试、注册和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在消防志愿者申请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委托区公安消防支队,按照统一的《中国消防志愿者培训大纲》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
(三)建队。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应结合志愿者的工作性质、所在区域、性别、年龄、服务志向、服务时间、服务需求等情况,按20人左右为一队编成消防志愿服务分队,任命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明确队长、副队长和队员职责,向服务队授旗(牌),向队员发放服装等,并帮助指导服务队制定活动制度和服务计划。
已经建立的“青年消防志愿服务队”、“明星消防志愿服务队”、“妈妈防火团”等各类消防志愿者组织,由区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吸纳、注册(原名可以保留),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
(四)建队目标。自2年11月9日开始,在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普遍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消防志愿服务队组建、培训和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并规范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基本目标为:三年内,全区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四、服务内容
区公安消防支队指导消防志愿者由易及难,由浅及深,围绕不同时期社会消防工作中心任务,以掌握“两知三会”(知道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一)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消防站、教育馆或重大消防活动期间为群众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
(二)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镇(街道)、村(居)委的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本单位、本辖区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法行为;为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等。
(三)消防安全救助。熟悉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宅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简易器材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协助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可对伤员进行基本的救护。
每年11月9日的全国“消防日”、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及下属各服务分队均应积极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五、经费保障
消防志愿者组织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由共青团组织和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筹集。主要包括下列来源:
(一)政府财政支持;
(二)社会捐赠;
(三)志愿服务对象的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志愿服务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及消防志愿者监督。
六、评选表彰
一、重视管理
学校领导认识到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办好家长学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创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当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在成立组织机构,任命任课老师,聘请校外辅导员等都特别用心。学校钟小平校长任家长学校的校长,各行政人员也挂职相应的家校职务,我们的教师队伍由学校老师,离退休教师,社区领导,派出所民警等组成,他们都熟悉家庭教育知识,热爱家庭教育,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师队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专用场所以及相应的课桌椅,使家长学校做到:有人抓、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按照预定目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家庭和社会中加强宣传,形成一定的气候。
二、科学组织
学校自挂牌成立家长学校以来,我们对各年级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发现一些家庭教育中教而无方,管而无法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及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目标,根据不同类型的家教情况采取分年级、分层次,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和个别多种办学形式,从三个层面,即“儿童为本”、“家长主体”、“多向互动”的原则,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1、结合家长会讲课。我校聘请本校有家教经验的老师,讲课内容抓住家长感兴趣的热点问题及家长平时教育子女比较薄弱的环节,如让孩子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进行了题为《家长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的专题教育报告。我校要求老师讲课内容尽是做到既有理论性又切合实际,让家长们听得进,学得来,做得到,从而切实有效地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2、我们突出“引导家长逐步学会科学育人”这一主题,结合宣讲教育部、全国妇联颁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对家长家教方法指导。不少家长通过家长学校学习,懂得了对孩子灵活的教育方法。如有位罗姓家长,常年在外打工,平常没时间对孩子进行教育,孩子由奶奶照看,奶奶的迁就,教育方法的简单,孩子成了“网瘾少年”,后由厌学发展到逃学。这位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后,明确了孩子犯错误,责任在父母,增强了责任感,为了更好地教育与挽救孩子,这位家长主动到学校同班主任商讨教育方法,改变过去粗暴、简单的教育,后来这位学生重返校园,且改变较大,学习成绩有进步,表现也不错。该生家长十分感激地说:“是老师及老同志、校外辅导员帮助我们教育好孩子,这种恩情我们永远不会忘却。”孩子的转变《楚天金报》2010年5月12日第33版作了专题报道。
3、举办独生子女家教研讨会。随着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我校召开独生子女家长研讨会,进一步加强研讨当前中学独生子女农村教育状况,通过这次座谈一致认为形成独生子女某些心理弱点的原因,是由后天人为的独特环境和家长教养心理偏差以及教育不当所造成的。独生子女容易出现不良的心理弱点,为了使独生子女心理得到良好的发展,家校的教育必须一致,老师要家访,家长要校访,学校在“家长学校”中传授家长教育知识,家长积极参加,了解学校对孩子的要求,这样,家校同步进行,家校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要求一致,方法、态度也一致,使各方面的教育因素汇成一支强大的教育力量,共同教育独生子女,让他们身心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
我们认为今后独生子女家教研讨会要经常召开,参加讨论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聘请由科学育儿有方的独生子女家长现身说法,传授教育经验,提高育人效益。
4、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教育的合力。学校建有“三结合”教育网络,建有“校讯通”平台。我校服务区聘请近百位家校委员和校外辅导员成为学校与家长的桥梁、纽带,每学期定期召开座谈会、指导辅导会,交流家庭、社区、学校教育情况,一起探讨研究帮助青少年的办法。我们的具体做法有:
(1)召开家长会:我们采取以班级或年级请进来和以片区或村部走出去的形式,定期召开家长会,让家长评校,征集管理意见,向家长反馈学生情况。收效良好。
(2)建立家访制度:平时各班主任发现学生有某些错误及时用电话跟家长直接联系,沟通学生在校、在家表现情况,请家长协助教育,每学期期中考后进行全面性重点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使家长很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学生。2010年8月23日,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开展大型的把“家长会开到村支部”活动,利用开学前的时间,领导带队,老师分组,全员参与,到村到户,与家长、社会沟通,反响好,收效佳。这项工作我校计划今后长期坚持开展。
(3)开展家教咨询活动:家长在家庭中对子女进行教育,常常会出现一些疑难问题,学生家长如有疑问或建议可来校向校长反映情况或与年级长、班科老师交流学生在校在家的表现情况,共同磋商如何培养提高学生整体素质问题,家长们可以就教育、教学工作向学校、年级长、班科任老师提出建议或意见。这样既加强家校联系,又增进了家长和老师的感情。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村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增收为主线,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全面提升技能、加快转移就业、逐步脱贫奔康的目标,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为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个总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不断深化。
2、坚持“两个适应”。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的需要,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规模;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为我市产业升级培养技能型劳动力。
3、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以培训为基础,以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一体化运作。二是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重点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三是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与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相结合。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完善技工学校和培训转移就业综合基地建设,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实施。
4、坚持“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二是创新运作方式,实行培训转移就业“基地化”运作,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一条龙”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品牌化”推广战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年,全市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000人以上,其中组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000人。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人以上,使我市非农产业就业比重提高到72%。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年-20*年,三年组织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不少于1*00人,其中组织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不少于3000人。
第二阶段从2008年-20*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人,组织2000人以上的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
(二)任务要求。
1、确保培训转移就业效果。组织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2-3个月的中短期培训,加快提高我市农村青年转移就业能力。参加免费培训的农村青年考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率不低于80%,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95%,转移就业后年回流率不高于*%。力求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
2、建立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20*年底前,建成与省市互联并延伸到乡镇的远程招聘网,健全劳务派遣组织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网络。
(三)工作对象。
*市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对象是指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内的,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的农村劳动力。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制。
1、成立*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百万工程”领导工作,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成立由市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统筹、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教育、农业、建设、公安、财政、工商、团市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建立*市实施“百万工程”目标责任制。结合《*市20*-2009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把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工作范畴。每年由市政府分解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并将“百万工程”纳入各镇政府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把组织实施“百万工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还要结合实际制订农村青年技能培训方案,协同开展工作。
(二)设立城乡统筹就业专项资金。
从20*年起,财政每年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的投入,确保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工作及其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体系。
1、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整合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资源,依托技工学校或就业训练中心,建立具备农村青年劳动力资源调查、人员选送、岗位收集、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业安置和跟踪服务等功能的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就业综合服务基地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统一加挂“*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牌匾。充分发挥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其参与承担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任务。
2、建立农村青年职业培训教学体系。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合理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并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编写的《*省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统一规范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落实培训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必须参加单项职业能力或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健全城乡并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20*年9月底前,各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完成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录入“*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全面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准确掌握名单,分类造册。同时,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订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
2、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市镇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多渠道收集本地和劳务输入地劳动力市场岗位信息,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积极与用人单位商订培训输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协议,并按协议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3、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备案制度,为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提供登记备案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办理证、册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或农村青年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备案。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回流登记统计和失业登记,设立工作台帐,实行就业动态管理。
4、落实劳动预备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劳动预备制培训服务。凡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农村初、高中毕业青年,由市教育部门提供学生名单,报送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5、建立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各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起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接续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
6、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覆盖市、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配套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触摸屏。同时,加快建立远程可视招聘系统,20*年底前建立覆盖市、镇的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劳务派遣工作。20*年底前,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远程可视招聘实现就业占转移就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就业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社会影响面。
各镇政府、团组织要根据农村青年的特点,深入农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推广,通过实施“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充分调动农村青年参与“百万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网络,特别是发挥镇、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百万工程”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实施“百万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
(一)落实机构,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按照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各镇政府要迅速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
(二)落实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制。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