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0-08 11: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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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工作计划

篇1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求发展。20__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鼓楼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鼓楼实际,深入研究分析我区安全形势,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各个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为鼓楼发展提供稳固的安全基础和可靠的安全保障。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省、市、区领导讲话精神,从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出发,立足鼓楼实际,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调动政府与企业、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两个方面积极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治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海峡西岸经济建设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按照福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为基本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推行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全年各类事故控制指标、任务和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各街镇、部门,继续签订20__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考评工作,细化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和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各单位完成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继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福建本文来源:文秘站 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政府安排,我省从09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20__年,我局将在09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工作的全面进展,指导、督促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评定的等级对企业采取或巩固、或提升、或限期整改或挂牌督办等不同措施,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提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级别的动态管理,结合安全检查情况,视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整、确认企业安全级别。巩固活动的成果,提高我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突出三个重点,推进安监工作新进展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市政府有关部署,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木屋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综合监管职能,认真组织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整改治理,认真做好隐患建档登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隐患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申办许可证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围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深化街镇委托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以行业管理为基础,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针对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各种手段,促使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安全生产。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发展意识

1、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切实关心关注民工群体的生命安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努力把安全教育的关口前移。

2、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分层次、分行业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传播知识,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抓住企业主体,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加 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发展企业安全文化,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帮助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术,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安全教育效果落实。

篇2

一、主要工作

1、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一方面,加强对正规企业的监管。首先,实行包厂责任制和驻厂责任制。在我局原有驻厂员的基础上,乡镇政府又派驻一名专职驻厂员进驻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安监局干部分包、乡镇干部驻厂,包企干部一天一入企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大大提高了企业生产安全系数。其次,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周组织两项常规检查,检查入企业、入工房,不留死角死面。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也经常亲自带队,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大到企业生产、贮存,小到工人服装、所带钥匙、汽车防火帽,凡是涉及安全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到了实处。第三,突出抓好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管。春节前期,重点抓了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布设、检查和整治,确保了销售安全。为保证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的生产安全,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9月1日至10月8日,一律停止涉药作业和经营活动,并严格实行驻厂员、企业领导24小时驻厂带班和日报告制度,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另外,利用春节、暑期停产的有利时机,指导各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对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完善,进一步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经省市有关专家验收,已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经常性开展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拉网式排查,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县城及城乡结合部进行不间断地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和经营行为。为强化检查效果,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投入17万元购置了斯巴凯烟花爆竹探测器等执法仪器设备,以高科技手段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上质量。

2、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确保“两节”、“两会”、春季干燥期、“五一”和“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期、国庆60周年、冬季等重要时期的生产安全,我们联合公安、建设、质监、交通等部门,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轻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排查活动。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敬老院、粮仓等单位也进行了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类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分级管理和监控台帐,落实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定措施、定资金“五定”措施,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到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100余家,下发执法文书200余份,立案查处企业16家,依法取缔氧气、乙炔非法经营单位4家,罚款25万元,保证了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

3、推动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在认真总结去年星级企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范围,督促新建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目前,4家四星级以上企业通过了市局验收,5家四星级企业和5家三星级企业通过了我局组织的初审验收。42家单位正在按照要求进行软硬件的健全完善,力争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4、积极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8月份至11月份,我们相继督促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经营企业,认真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企业完成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基础上,县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标准规范进行了初审,对审查时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了积极整改,全面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目前,2家经营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已顺利通过市安监局验收,6家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已上报市局,正在等待市局评审验收。

5、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面向社会抓宣教。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氛围。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举办了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1000多份,并就群众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大力普及了安全知识,提升了人民安全意识。二是突出主要群体抓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乡镇安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到目前共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各类人员1700多名,并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三是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利用宣传标语、条幅、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营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声势,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知晓率、覆盖率不断提高。

6、积极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积极开展“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7月28日,组织各乡镇长、安监站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的通知》和《“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宣传及“黑名单”曝光工作方案》。并实行了局级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乡的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推动了行动的开展。同时,专门从县安委会有关单位抽调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力量,组成了11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为将此次行动推向,8月14日、9月12日分别召开了执法特别行动调度会,对在全县开展执法特别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期间,还派出2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执法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行动效果。特别行动以来,共累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11家,排查各类隐患533处,整改485处,行政处罚13万元。

7、全力做好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的危化工作。为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我们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规定各相关单位自9月1日起,严格执行销售、使用流向登记制度,详细记录销售、使用的品种、数量、流向情况。同时,实行严格的流向登记、实名购买、验证销售等管制措施,对不按照要求实行管制措施的,一经发现,吊销相关证照,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经过全体安监人员的共同努力,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8、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多种方式,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周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知识活动的有关要求,5月12日,会同民政、卫生、公安、文教、交通、气象等部门开展了防灾减灾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应急宣传资料1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百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为更好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推广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知识,9月22日上午,配合县应急办组织举办了应急管理知识演讲比赛,进一步增强全县各行各业及广大群众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我县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6月17日上午在实验小学组织了近400名师生参加的地震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抵御灾害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11月8日上午,在县第二中学组织2000多名师生、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乡镇主管副职、安委会成员单位只主管副职、各重点企业厂长参加了消防疏散演练,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9、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勤政高效、廉政自律、优质服务的目标,通过开展“项目建设、效能建设”、“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主题教育等活动,全局干部清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得到有效改观;二是强化全员学习。全体人员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省“干部作风建设年”要求,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中间,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了为民、务实、奉献意识。到目前,共学习40余次,撰写个人心得体会100余篇。同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8月7日,我局组织部分班子成员到赵县安监局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9月6日,聘请珠海海莱特科技公司技术员到我县,为局机关和各乡镇安监站人员进行烟花爆竹探测仪使用要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用高科技手段执法业务水平。三是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涉及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重新摸底调查,并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同时,重点抓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政处罚、安全培训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动态公开,及时修订职权目录和编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和复审换证等9项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二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安全管理水平偏低;三是部分单位麻痹松懈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明年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紧紧围绕市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以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安全责任,完善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根据企业实际,从四个方面着手,夯实企业基础。一是督促企业针对实际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全员安全责任,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和责任机制;二是督促企业改善企业安全设备,为从业人员提供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督促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四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轻纺、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因素产生,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职责,完善企业用工机制,加强现场作业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局机关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推进廉政建设执法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基层安监站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逐步改善乡镇安监站办公条件,充分发挥其安全监管作用,继续对培训合格的安监站人员实施委托执法,切实体现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5、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隐患管理数据库,随时调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治难度大、危险程度高、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加大协调力度,合力推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6、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继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化普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年度安全培训。加强重点岗位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由过去的事后处罚前移到事前执法,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处罚来警示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增加乡镇安监站相互交流学习机会,努力提升乡镇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社会影响。

篇3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重申机构职责与任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__年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__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进行调整和充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围绕中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__年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导向,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作,从日常监管、执法统计、教育培训等方面,及时全面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等方面的信息

1.各科(室)、局属单位的负责人姓名、职务、分工及联系电话;

2. 各科(室)、局属单位的名称、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及办事指南、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事项。

(二)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的信息

1.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本机关制定的重大规划、计划、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

3.本机关重点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1.及时准确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采取的处置措施、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及时可能引起事故的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拓宽渠道,为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搭台铺路

(一)丰富和完善网站信息。做好安监局门户网站维护更新,不断丰富栏目内容,让公众能通过网站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情况;通过“局长信箱”、“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并可查询答复意见。

(二)着力拓宽公开渠道。将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同时完善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通过电视台、《新__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全局工作动态及经验成果,增进社会了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实、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篇4

一、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1、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月12日至1月19日,执法队赴全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突击检查,所涉全县17乡镇,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摊点34家、临街商铺100多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共查出隐患12条,整改12条。

2、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安监局执法队《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二)制定了2018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3、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对计划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年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家,查出隐患214条,整改隐患214条,整改率100%。下达现场检查记录9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2份。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以来,我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罚款金额合计2.2万元,现所有案件均已结案归档。

1、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1月13日已结案。

2、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1月13日已结案。

3、针对加油站违反规章制度规定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贰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2月5日已结案。

篇5

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任务,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我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始终按执法模范县的标准要求自己,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把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加规范、更加文明、更加有效。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电子政务网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不定期集中学习,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工作。

(五)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日常下乡执法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平台,积极深入企业、社区、家庭、校园、农村,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全县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继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七)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同时加强我局自身网站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氛围。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效应的法制宣传。

三、几点要求

篇6

一是建立企业诚信考核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全面推行矿山、危化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试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以对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应用为手段,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的考评,安监、银行、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情况,对涉及企业的相关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评结果的运用。

二是强化企业领导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构建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制定并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

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明确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实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继续巩固矿山、危化、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展标准化行业覆盖面,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以奖代补政策,探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车间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活动,带动、辐射全行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五是实施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湖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二、抓重点,不断深化本职行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深化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矿山采场外安全整治,不断提高采场外安全生产条件。着力深化深化aq标准创建,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地下矿山监管,积极推行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制度。推广使用矿山作业现场视频监系统,促使企业开展自我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效果。探索实施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措施,制定出台我市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加大企业隐患整治工作力度,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进一步深化危化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推行在符合条件的危化企业全部安装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系数。不断巩固提升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危化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动态管理。建立全市危化企业监控系统,对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把好危化企业准入源头关口,认真做好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和化工生产园区建设,推进化工企业集聚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业综合安全监管。完善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牵头、协调、监督、查办”的作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部门专业监管优势,抓好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好转。深化综合类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多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湖州制造”的安全生产品牌。

三、抓基础,不断深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全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管机构体制机制,督促市、县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的业务指导,推动各工作站平衡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委托和“建议处罚”,探索建立与乡镇公共安全监管相匹配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全市5个危险化学品应急卸载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三个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企业和重点企业建立专业化、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以公安消防力量为第一梯

队、企业专业队伍为第二梯队、安全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技术支撑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提升执法能力,营造执法环境,促进安全监管”为主线,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大众化安全宣传,加强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点面结合,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为巩固大安全工作格局奠定意识基础。

四、抓根本,不断深化安监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科技助安。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为推动全市安全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信息保障。充分发挥社会各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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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规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政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市里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落实等进行规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提高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2、做好调查事故的备案工作。对发生的一般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完毕,并及时报市局进行备案审查。

3、抓好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重点抓好工矿企业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的落实,迎接市局的督查。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1、加强法制建设基础工作。认真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基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各级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2、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认真做好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各镇安办、历山街道办安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要按规定及时向县安监局备案。

3、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搞好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裁量标准的贯彻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颁布的新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使用,监察大队要组织好执法卷宗检查点评活动。落实有关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加强执法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质量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抓好群众举报事项处理结果的法制审查工作。

三、加大力度抓好信息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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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加大对乡镇安监站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明确界定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执法检查对象,强化乡镇安监站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4、科学统筹、保证质量。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的能力、装备条件和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实际状况,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县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州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推进生产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努力提升企业应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县安监局执法检查职责。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对全县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2家井巷开采非煤矿山企业、18家重点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和5家行业监管及职业健康监管企业(企业名单见附2)开展执法检查,对乡镇安监站负责执法检查的对象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乡镇安监站执法检查职责。乡镇安监站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配合县安监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执法检查频次。县安监局对全县计划检查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全年最少开展4次检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每月最少1次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和湘政发〔2010〕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见附件2)

(五)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与职业健康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文件精神,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安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计划执法工作,将其列入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县安监局局机关各职能股室(队)、乡镇安监站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更为详细、可操作性强的阶段性执法计划,同时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全年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各股室(队)、乡镇安监站相关执法计划应按要求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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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和指导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住建领域防灾减灾、住宅消防安全、既有建筑安全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继续实行住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效力。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企业的约谈、督办、通报,督促各企业、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规定,将安全监管重点逐步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监管、重点环节监管、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转化,完善安全监督程序和安全监管内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安、电梯安全定期开展巡查、登记、报告的工作制度。

(二)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设防监管。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设防、质量管理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安全设防专项审查,强化施工图审查,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设防工作。

(三)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措施,对违法违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的综合惩处,监督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四)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从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综合执法,依法对情节严重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上限处罚。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的督办督查和重点监控,督促事故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有效消除同类事故隐患。解剖分析较大事故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遏制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三、抓好治本攻坚,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覆盖、全地域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企业履责的监管,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突出起重设备、模板支架、深基坑、高偏颇施工现场消防等重大隐患的限期整治和事故预防。对隐患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企业和项目,倒查安全生产条件和市场行为。

(二)开展城市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以城镇燃气管道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城市桥梁检测与养护维修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等旅游场所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测、维修、养护和消防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加大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改力度。

(三)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清和落实行业消防工作职责,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做好住建系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力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划工作,确保完成规划安全目标任务,做好效果评估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条件。组织优秀项目观摩、先进技术推广,结合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和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三)提高督查信息的处置速度和运用效率。强制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加强远程实时监控等先进技术使用,进一步提升安全科技水平。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继续组织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多措并举,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五级五覆盖安全培训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五)狠抓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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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和指导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住建领域防灾减灾、住宅消防安全、既有建筑安全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继续实行住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效力。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企业的约谈、督办、通报,督促各企业、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规定,将安全监管重点逐步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监管、重点环节监管、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转化,完善安全监督程序和安全监管内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安、电梯安全定期开展巡查、登记、报告的工作制度。

(二)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设防监管。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设防、质量管理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安全设防专项审查,强化施工图审查,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设防工作。

(三)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措施,对违法违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的综合惩处,监督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四)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从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综合执法,依法对情节严重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上限处罚。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的督办督查和重点监控,督促事故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有效消除同类事故隐患。解剖分析较大事故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遏制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三、抓好治本攻坚,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覆盖、全地域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企业履责的监管,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突出起重设备、模板支架、深基坑、高偏颇施工现场消防等重大隐患的限期整治和事故预防。对隐患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企业和项目,倒查安全生产条件和市场行为。

(二)开展城市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以城镇燃气管道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城市桥梁检测与养护维修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等旅游场所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测、维修、养护和消防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加大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改力度。

(三)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清和落实行业消防工作职责,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做好住建系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力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划工作,确保完成规划安全目标任务,做好效果评估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条件。组织优秀项目观摩、先进技术推广,结合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和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三)提高督查信息的处置速度和运用效率。强制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加强远程实时监控等先进技术使用,进一步提升安全科技水平。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继续组织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多措并举,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五级五覆盖安全培训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五)狠抓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强化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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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统计改革创新的力度,在强化统计能力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取得新进展,在提升统计服务上取得新成效,为长阳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层分类解决问题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63条考评内容在2012年内逐条达标,确保全县基层统计达到统计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信息快捷畅通、数据准确真实、工作运转高效,实现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

四、存在问题和相关措施

(一)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存在问题: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执法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并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与评估制度,并定期开展数据评估、检查、做到统计数据之间匹配协调;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全面落实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各项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街头宣传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掀起统计普法的新,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定期选择一定数量、不同层次的调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年对“三上”单位的检查不少于全县“三上”单位总数的30%;四是认真落实上级统计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法规股、综合股、办公室

(二)统计保障满足需求

存在问题:统计力量薄弱,乡镇统计专职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统计工作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视频会议设备还未与上级统计部门连通。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乡镇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将是否是专职统计人员纳入年终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进一步创造工作条件,保证每个业务工作人员配备一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每个业务股室配备一台公用便携式计算机;三是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频会议的安装连通。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统计管理科学规范

存在问题: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重视不够,下的力量不够大,培养专业化统计人才缺乏有效措施。

整改措施:建立县、部门、乡镇、村、企业五位一体、全覆盖的统计工作网络。及时采取措施,巩固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建设成果。对乡镇专职统计员实行季度例会制,在每季度抽出一天时间对统计员进行培训,巩固业务知识。对企业专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统计从业人员持证比例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法规股、办公室、综合股

(四)统计领导依法到位

存在问题:统计法和统计知识未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党委、政府适时出台加强统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统计工作;二是党政领导带头学习统计法和统计知识,把统计法和统计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三是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计部门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交流。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法规股、办公室、综合股

(五)统计服务优质高效

存在问题:统计部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统计服务还不能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掌握情况全面、数据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创新丰富统计服务产品,为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确保每年统计信息分析被上级统计刊物网站采用不少于30篇、受到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批示每年不少于6篇;二是拓宽服务手段,进一步完善统计月服、统计年鉴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三是及时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和跟踪监测,认真做好各种考核评价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建立灵活、高效的统计服务机制。

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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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真履行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暗访抽查力度,督促建筑领域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全面完成2020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督促建筑领域主体单位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全力控制和预防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和公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四、主要任务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极积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检查安排

监督检查执法结合行业、季节特点,由住建局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结合行业特点,适时对行业监管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全年督查、统一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全年督查、检查整合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扩大工作面,将监督检查延伸到乡镇、村,克服督查、检查盲区。

(三)全年督查、检查加大频率,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一次,开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次,人防、公园管理等专项监督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四)配合好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行动。

六、检查对象

2020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防设备设施、公园管理。

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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