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2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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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的销售收入故意隐藏起来是一个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最主要的手段。企业未将当期销售收入记录到销售账单中,而是将获取的销售资金挂到以往的账单上,在结束时依然将出库的数量转到销售成本上,最终当期的销售资金被巧妙的截留下来,这样做不但能够避免缴纳流转税款,同时也将销售所得及其他方面所产生的税款漏掉。举个例子来理解: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为了能够逃避税款,假如在2013年9月及10月,它将该市的Q公司等几家客户支付的三笔总共280万元的销售收入挂在了 "应付帐款"的帐户中,会计错误记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Q公司。企业最后依然将出库的数量转到销售成本上,将当期的所得收入截留了下来,这样不但免去流转税款,同时也因为故意降低利润偷掉漏掉应缴纳的税款及其他可能产生的税费。
上面这个是由于企业利用会计做假账来躲避税收的实例,所以,相关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严厉查证存在问题的企业,并采取一定措施给予调整,以便更好的维护我们国家的财政利益。继续上面的实例,如果在2013年的年初,税务人员在对该企业 "产品销售收人"帐户进行检查时,就应该注意到该企业在年末时销售收入下滑幅度比较大,然后分析对比该企业的财务支出与收入及经营现状,就能发现,企业在银行的存款金额上升幅度比较大,尤其是下半年到年末,故能判断出来贷款有很大可能被收回来。另外,该企业的销售合同数与账面实际数严重不符。综上结合分析,税务人员再次详细检查来往的账目,在 "应收帐款"中看不出来什么异样,但是在"应付帐款"帐务明细中.对在年末业务往来较为频繁的几家大客户的相关记录中进行重点盘查,在查阅的几笔会计凭证中发现,所有的凭证原件都是银行的收账通知单,还有分别向Q公司及其他公司开具的发货票据,再经过与涉及的相关人员询问下确定该企业有截留销售收入的问题存在,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在对所偷漏的税款依法补齐的情况下并受到相应的惩罚,与此同时,要将企业账户进行重新调整,调整完账户之后也就基本完成了税务的查证工作,但是依法还得对企业追缴一些附加的税款。
2 查证与调整价外费用不记销售收入以逃避纳税的会计行为
某个以加工生产牛皮作为主要产品的国营企业, 在2014年税务人员专项审查该企业全年在原价为加价的问题,在对该单位的"待摊费用"进行审查时,发现该企业的来往账户借款方每月都有大T的红字发生额。为此调出来相对应的会计凭证进行查阅,最终发现所附带的最初的凭证都是企业开具的加价收据。且凭证所对应的项目均为 "银行存款",并且最终找到了该企业上半年共52笔价值78600元的价外加价款。该企业在收取加工费之外,还收取了技术服务费,并且皮革是按照平米计算来加收费用,这些费用都不会放到 "产品销售收人"的帐户中去,反而减掉了 "待摊费用"。它的错误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借:待摊费用(红字)。
(1)把价外加价的费用从 "待摊费用"中挪出来,转到"销售"帐户,且补交漏缴的增值税。
(2)补其转为销售额的利润,并补交转销售利润所得税。
3 查证与调整企业销售"甩帐"的行为
国家会计制度及新税制明确规定了销售实现的时间与依据,企业为了延迟销售实现,从而采用"甩帐"的手段,将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延后纳税时间可以为企业的资金利用增加时间,它也是一种惯用的逃税避税的方式。例如:某企业在某年的销售收入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年末四月内,采用先发货后开票或者先开票后进帐的手段,将那年总计20笔金额162万元的销售收入截流。税务部门在第二年的三月进行检查时,对产品库销售明细帐与收发明细帐以及发票存根进行详细核对时,发现本来在前一年就已经销售出去且开具了发票的产品却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销售入账。此外,还有6笔交易本来在上半年就应经发了货,却在第二年才开具发票。税务人员依据发票到购货单位进行查阅,与之有关的业务结算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最终得到证实,那6笔业务确定是犯了先发货后开票的错误,两大弊端加起来延误了162万元的收入上报,最终该企业的负责人承认了有避税的可能,最后接受惩罚,按照要求将以前的年度损益账户进行了调整,将本来属于上年的利润及时转回。
4 查证与调整销售退回中会计弊端的行为
现如今企业中出现多种多样的销售退货中的会计弊端,主要有两大最常遇弊端形式:第一是企业在退货之前就已经将对应的销售成本进行了结算,同时申报且已经缴纳了流转税与所得税,然而企业在处理退货时,只核算了销售收入减少的那部分,却不冲掉流转税与销售成本,使得已经退货的产品成本与流转税共同占有当期的利润,偷漏的税款转成了实物。第二是在发生退货以后,企业不结算减少的销售收入,也不作销售成本的退货处理,等到两次销资时重复将其转至成本,一起挤占利润,甚至有的将这两次的销售直接增加至利润或者自由资金而非通过销售账户。然后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退货会计处理方式为,不管产品是以前销售的还是本年度销售的,当购货单位需要将其退回时,必须将当年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进行冲减。例:某个以生产载重卡车轮胎为主的国有企业。某年3月,由于该厂1月份生产的总价值在287 450元的产品因为规格与型号与合同内容有出入而被要求退货,然而这批产品在发货前已经申报并且缴纳了增值税与所得税,结转了销售工厂成本、利润,税金,企业一同将其退回,并且冲减了销售收入,对账务进行了及时的处理。
借:应收帐款287 45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人245 668(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766(红字)
问题出在企业对于产品的冲减未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导致该批产品成本为16万元进入了当期本已经实现的利润里,其次,由于没有对退回产品的账务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导致帐外物资形成。在同年5月,税务机关在进行账务查询时,发现了有关销售帐中的上述红字记录,在与相关财会人员进行了解,再加上调取并且查阅了会计凭证以及明细账,最后知道这是同年1月份被要求退回的相关业务,为了彻查存在的问题,他们对 "产成品"明细帐进行细致审查,但是结果没有找到与销售退回对应的贷方红字记录,在对该厂财务科与供销科的相关人员不断进行调查之后,最终获知那批销售业务的处理办法是该厂只是做了销售收入的冲减,故意漏掉销售成本冲减这一环节,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故税务部门命令企业立即对相关的账目进行及时调解,并且将所漏款项进行补缴。
(1)将退货产品销售成本调回
借:产品销售成本-XX产品180 000(红字)
贷:产成品-XX产品180 000(红字)
(2)利润冲回
介于在退货那月,企业已经对销售收入减少进行了会计处理,致使当月的成本与收入不符合,即按当月内容的产品(除去退货的)由于退货原因,使得发出汇总表计算的销售成本增加了负担,导致销售收入的下滑,然而由于企业截留下来的资金额正好是退货产品所占有的成本,所以对于以后查出问题进行重新调整处理时,应该将由于前一个月退货成本将利润额挤占的那部分调到利润科目。换句话说就是把调整的销售借方红字与退货时应该处理但未做处理的账务进行了相互抵减,进而使整个会计年度内收人与支出的配比平衡的到保障。
(3)计提并缴纳所漏所得税
借:所得税59 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9 400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全系统消防工作管理水平,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牢牢掌控控制火险隐患的主动权,为我县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设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
此次建设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在我县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企业、燃气企业、城市供水、出租公房、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
排查、整治重点是:建筑施工、高层和地下建筑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市政公用事业、出租公房、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等的消防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
(一)自查排查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
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监管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逐一填写附表,报送局安监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6日—12月15日)
对自查报送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认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集中整治。
1、整治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方面
职工宿舍、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的火险隐患;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灭火器材的配备和设备;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及高层和地下建筑结构的消防水源等。
2、市政公用事业方面
一是供水单位的要害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点)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有效情况;二是市政设施及灯饰工程的火险隐患情况;三是城市液化气储配站、调压站;液化气贮罐区、供气点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器材设施情况。
3、出租公房的用电线路及承租户的用电、用火火灾隐患情况。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单位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冬季火灾形势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公安、建设、经信、安监等部门,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未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公安部门要保持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用好各种行政、强制执法措施,坚决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突出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紧盯“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节点,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两会”期间,要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防控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必要时要安排防火、灭火力量现场驻防。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要组织对商场、市场、宾馆、酒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广泛开展冬春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根据冬春季火灾特点,定期特别是在重要时段刊(播)发消防常识及消防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依托党校平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工作和领导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案例分析,吸取责任追究教训。要持续组织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消防巡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保安、物业等网格管理员的培训,提高“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区严格按照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制定的《市镇街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今年全部达标。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持续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消防进社区”工作,针对近年来“九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原因,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五)认真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适应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需要。要以遏制火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重点,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符合灭火救援要求。水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消防水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落实防冻措施,确保灭火供水需要。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冬季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应急救援物资,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转型时期我国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差
一般体现在:其一,消防安全意识观念不强,匮乏相应的消防基础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在爆发火灾危险时,不知道如何去预防,或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初起火灾,没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当火灾发生时,通常都是仓皇惊慌,导致小火最终酿成大灾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其二,在日常的生活中,缺乏对火源、火种的有效管理,也很容易导致发生火灾;其三,城镇郊区的居民,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不规范,灭火器材没有配备,加上租客也没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一家人住在一块,吃在一起,一旦爆发火灾,则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劣后果。
(二)城市化进程加快,火灾发生率增大
历史经验表明,城市的发展规模,与火灾发生的频度成正比,也容易引发重特大火灾。自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急速提高,人们在物质生活上,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但不容忽视的是,火灾频发的态势,也日趋于严重。目前,我国火灾呈现如下特点:其一,时有发生特大火灾。其二,在公众聚集的场所,灾患比较严重。如,医院学校、歌舞厅、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其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小型经营场所,发生火灾所占的比例,也比较大。其四,城乡居民的住宅区,火灾也呈现多发态势。
(三)城市救援机制有欠完善
从国内外防火救灾的经验,我们可以总结出,最为节约和有效的救援机制方式,是构建一支以消防队伍为主,应付多种灾害的紧急救援的队伍。这逐渐成为现代化城市发展进程的一种特征,也是各国的共同倾向。当前,国家与各城市,还没有构建成统一的救援指挥系统。现行的如110、119、120、122等指挥中心,也大多各自为战,缺乏集体的协调机制;各类紧急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救援部门,没有凝聚成一股合力;依照单一灾害设置的那些救援队,因为不是经常发生这一类灾害,在救灾是显得力量不足,也造成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总之,我国尚未形成这种多功能的救援机制。
(四)社区消防建设有待健全
作为社区建设的有效组成部分之一,社区的消防建设工作也很重要。做好了社区的消防工作,能提升全民的消防素质,能提升城市整体性的防灾的能力。当前,社区消防建设尚且还存在着如下缺憾:其一,缺少与之配套的法规政策,让城市社区的消防自治与管理,没有遵循的依据;其二,社区的活动资金没有稳定的来源,使得消防经费难以凑现,这是制约社区消防自治管理发展的因素;其三,社区居民,由于邻里关系冷漠,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没有形成社区整体性消防安全的观念。
二、转型时期我国消防管理改进的有效措施
(一)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从惨痛的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消防工作管理的疏忽,这与消防安全的明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公安消防机关部门,依照《消防法》中,有关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制度规定,主动联系党委政府,参照部门的隶属关系与属地的管理原则,告知供电、供气、市政部门,以及各级政府与建委等部门,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职责,并把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落实,构建岗位责任制与领导责任制。把责任一层一层地分解,并能最终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与具体的人员上。同时,消防机构要争取到全面的支持,把基层的消防机构健全,真正地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中,对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各机关单位,需建立消防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确保有专人来负责消防工作,形成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
(二)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其一,消防机构要有这么一种意识,要服务于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加强工作的主动性与能动性,密切配合相应的市政、规划等部门,在改造旧城,或建设新区中,充分发挥出职能优势,时常围绕消防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站点、安全布局等,实地研究调查究,并对消防建设的规划进行充实,呈报政府使之纳入到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真正做到城市建设与消防工作建设同步,全面扭转滞后的消防建设问题。
其二,消防工作需要从源头抓起,对建筑的防火审核工作,应全面强化。大力推行和落实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其每一个细微环节,都要明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这三方的责任。尤其那些在建的重点工程,消防机构则要自觉地介入,并全程监督,杜绝在施工过程中,有私自改变消防设计方案现象的出现。在工程的验收阶段,需坚持原则,参照标准,严格执行,保证工程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消防监督机制
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消防工作需重视。把刑侦、内保、治安等部门与消防充分结合起来,形成密切协作机制,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火灾事故处理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应工作。目前,要充分协调和发挥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给予派出所适当的消防管理职能,把消防安全管理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特别是那些乡镇与农村地区,承担街道或乡村消防安全检查的任务,派出所应积极履行。把日常的治安管理与群众工作做到实处,经常地对周边群众,实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教育,并组织群众不时地开展自防自救活动或演习,尽力控制或减少火灾事故的爆发。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