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2 0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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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当出现大的洪水汛情时,要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重点目标,全力抗洪抢险,力争做到万无一失,除承担本院的防汛抢险任务外,按照各自的职责,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投入全区的抢险战斗。
二、组织机构及医疗救护队伍
1、防汛领导小组
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并在灾情发生时负责本专业的救护工作。
2、医疗救护队
医疗救护队12人,主要负责本单位和防保范围内的医疗救护工作。
三、职责及任务分工
1、防汛领导小组职责:在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院内的防汛工作和防汛检查,负责本院和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救灾中的医疗护救工作和灾后的卫生防预工作指导。制定抗洪抢险医疗救护工作预案,按防汛要求在本单位内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完成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院防汛领导小组指令;负责具体协调、安排抢险应急队伍和救护车辆,确保医护人员、防疫人员及时赶到受灾现场开展工作;负责信息的传递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3、具体职责和人员分工
院长薛俊峰负责本院防汛工作总指挥,负总责。组织、指挥、协调本院的防汛及抗洪抢险工作。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区指挥部或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抗洪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副院长刘碧怀协助院长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医疗救护,药品器械的保障,人员培训、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处理。
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主任王建,协助院长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全院汛期安全督查、隐患排查、落实整改,物资保障、组织、联络工作。
四、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
1、根据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每年汛后:一是应在整理上报资料、总结经验的同时,针对汛期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加以认真解决,及时消除防洪隐患。二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搞好防汛基础建设,在每年5月1日前,完成本院内的排水设施的疏淘、抢险物资的筹备、防汛器材的检修和抢险救灾预案的完善等汛前准备工作。
2、组建医疗救护队,并储备充足的医疗救护、消杀药品、工具、车辆。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院内设立防汛值班室,将领导及抢险队伍成员的电话号码公布上墙,保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主汛期,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和组织好24小时值班检查,遇特殊情况外出,由指定接替人指挥。
3、一旦出现灾情,抗洪救灾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全院职工要在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在院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无条件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五、防汛值班
在汛期,我院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总值班人员由每日病房值班医生负责。值班室固定设在医生办公室,装设固定值班电话。防汛负责人及防汛工作人员在汛期均处于待命状态,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防汛值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准时到岗;
2、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
3、及时向有关部门、辖区、相关单位通报雨情、汛情;
4、一般事务自行处理,特殊事件或遇紧急汛情、灾情在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防汛部门或区防汛值班室报告;
5、认证做好值班记录;
6、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应急相应程序
1、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Ⅰ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红色汛情预警(Ⅰ级)信号半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全面启动我院防汛预案,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院的抗洪抢险工作;
⑵即使我院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⑶配合执行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的全区重要的抢险工作;
⑷无条件地按区政府命令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⑸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对灾区和受灾单位开展自救工作;
⑹做好受灾地区的消杀准备工作;
⑺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2、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Ⅱ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色汛情预警(Ⅱ级)信号1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我院进入警戒状态,院内医疗救护队成员随时待命,领导小组立即到岗;
⑵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⑶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
⑷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3、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Ⅲ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信号1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我院进入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
⑵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4、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Ⅳ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色汛情预警(Ⅳ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我院防汛办主任或其他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值班室值班;
⑵出现小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医院防汛工作方案【2】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洪涝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向县卫生局指挥部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应急措施
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县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1)接到汛情预警后,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
2、汛情发生期
(1)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3)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
要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抢险医疗防疫
1、成立卫生防疫队。
2、成立医疗救护小组。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
(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完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
1.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
2.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3.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四、主要措施
1.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接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管理人员到本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2.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确定的改革方向,立足区情,大胆开拓创新,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原则;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的原则。
三、改革范围
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市区妇孺医院、市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结构体系
1、优化市区资源,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区人民政府与市中心医院合作共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探索医院集团化改革路子。
2、发展区域性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发展市中医医院、市妇孺医院两家具有特色专业的公立医院。市中医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的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医院发展用地,添置更新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内部管理,发展中医特色,争创全省一流的县(市、区)级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专科医院目标,扩大建设规模,培养引进人才,打造川东北地区一流的妇女儿童诊疗中心。
3、大力支持驻区公立医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大力给予驻区的综合医院(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支持,对基础建设、新农合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卫生监督执法等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优化布局,保障我区卫生事业行业规范、布局合理。
4、扶持发展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县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与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双向服务体系,形成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诊疗模式,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同时按照功能定位有序发展,认真落实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对口支援行动等项目。
5、规范社会化办医。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要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票据,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监管体制,杜绝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事件发生,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6、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全区公立医院及驻区公立医院临床检验室质控网络,推行区内二级以上所有医院和科室间辅助检查结果互认,落实检验“一单通”。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医管委政策领导、医管局运行管理、卫生局行业管理、医院独立运行”的管办分开体制。
1、医管委领导机制。成立以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医管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管委,医管委下设决策、监督两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全区公立医院的总体发展方向,指导建设规划及人、财、物等资产的构建、监督。
2、医管局管理机制。医管局根据区政府授权举办和管理区属公立医院,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规定行使投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院长选聘权;负责医院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营运的安全和有效管理、财务监管、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区属公立医院承担、参与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发展工作、重大突发性和灾害性事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及其他相关任务。
3、卫生局行业管理机制。卫生局对区属公立医院医护质量、执业行为、医疗技术更新、疾病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控制等进行培训指导及监督管理,建立与社会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病人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
4、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管局指导建立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形成循环运行、相互监管体系。
(三)改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改革公立医院治理机构。在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制定医院章程,明确权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理事会作为医院的运营发展年度计划决策机构,对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及拥有医院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权;负责制定以医疗任务工作量、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人均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等为主要指标的院长绩效考核办法。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和院务会的决策、经营、财务等执行情况。院务会由院长组阁,行使经营管理权,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院务会可下设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汇总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务会,负责实施院务会通过的相关决定。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医院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优化公立医院服务流程
缩短平均住院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院、转科、出院服务流程;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逐步减少患者预付比例,实现持卡实时结算并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
(五)改革监督协调机制
1、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公示制度,通过院务公开、媒体宣传等各种有效媒介,定期向社会公开和通报医院管理理念、服务水平、医患沟通、重大事件等信息,争取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建立群众反映投诉,医管、卫生局调查处理机制,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对公立医院的运行、服务水平等环节进行监督。
2、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卫生局、医管局、应急办、办等配合的调解处理机制。发生医疗纠纷,院长及时报告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同时报告卫生局、医管局,协调资金二万元内可由医院自行处理或卫生局主持行政调解,二万元以上必须通过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决议。
3、建立外部审计监察制度。监察局、审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医院进行审计监察管理,医管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对院务会的运行及院长的绩效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管委提出建议。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将区属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全部从原单位剥离,纳入社会化管理,组织关系进入社区,以减轻公立医院负担。实施步骤为:2011年7月底前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开展;2011年9月底前在市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执行。
2、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制定科学长效的财政投入规划,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按照测算所需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改革后的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同时完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购买服务,对医院整体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对医院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引进等给予资金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公立医院人员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改革动力。
(二)制定完善方案
1、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区医管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对医院现有资产、人员结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审计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备案,以作为后期医院发展运营的评价指标。
2、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方案。
3、医管局制定完善我区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文件。
(三)启动实施阶段
根据综合改革方案,按照实施细则,全力推进落实相关任务。
1、召开动员大会,建立机构,选聘院长,组建院务会。
2、制定院长、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3、制定医院章程,设置科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双向选择聘用人员。
(四)总结验收阶段
1、区医管局将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价,具体就改革后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运营情况、经济效益以及改革后群众反响、医务人员待遇等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医管委。
2、迎接市、区政府、市卫生局对公立医院改革评估和检查验收。
3、根据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上级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查漏补缺,扎实整改,使改革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
(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完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
1.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
2.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3.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四、主要措施
1.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接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管理人员到本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2.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2.实行评聘分开,申报和推荐晋升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数量控制不再受指标、岗位限制,按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经考核合格者,单位予以推荐。
3.实行评聘分开,聘任不得突破岗位指标限额,聘任通过一定程序,按岗位择优聘任,享受相应职务工资待遇,未聘任人员不与工资挂钩。
4.根据省卫生厅闽卫人[1995]942号文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随时予以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不参加聘任考核:
1当年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涉及单位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
2不服从院部工作安排,恶意失职的;
3当年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
4工作失职或因个人责任心的原因引起医疗差错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5缺乏工作能力,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又拒绝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7拒收病人被举报查实的,介绍患者到院外并收取好处费的;
8未达到个人目的,无端诽谤、贬低他人的;
9散步消息、谣言等影响本院形象和声誉的;
10恶意跨科收病人一年累计达5人次的;
5.聘期为1年,聘任时间与在编人员同步,聘任考核结束后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本年度将不再补考核聘任,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聘任考核。
6.在开展聘任考核时,按职称级别分正高级(分3、4级、副高级(分5、6、7级、中级(分8、9、10级、初级(分11、12、13级。各岗位的分配比例如下图,每年根据同工同酬的聘用人员数进行核定岗位数。
7.原则上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需聘任正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需聘用副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
二、加强织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使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有切实的组织保障,医院成立了职业道德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由院长安明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文燕、医务科主任杨莉、护理部主任龙秀华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职业道德、行风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并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医德医风问题采取一票否决制;对在优质医疗、文明服务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和综合满意度高的科室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奖惩,使行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内容。为使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医院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建设具体工作内容:
1、行政管理情况:①医院政令畅通;②医院行政管理公平、公正、一视同仁;③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有效、到位;④医院物资药品采购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2、廉洁行医情况:①克服乱收费现象;②杜绝索、拿、卡、要现象;③杜绝医疗活动中存在接受礼金、礼品和请吃、请喝现象;④禁止存在开大处方、人情处方、搭车药、做人情检查和治疗现象;⑤查处私自收取现金和立科室小金库现象;⑥杜绝药品和开单提成现象。
3、办事效率情况:①落实首问、首办、首诊责任制;②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医疗文件的书写、记录工作;③办事优质、高效、医疗工作无差错;④及时完成对病人的治疗和检查,缩短住院周期。
4、诚信服务情况:就行风建设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公布监督电话Xx-Xx;②向社会公布有关收费标准,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③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受理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④规范服务行为,确立服务标准;⑤杜绝工作推诿、扯皮现象;⑥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顶、冷、硬等不良现象;⑦建立院内外医德医风监督体系。
三、制定工作措施,规范医疗行为。
(一)加强医院管理,坚持合理诊疗。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医患和谐”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拓宽院务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科室收支管理,对于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于医生收受回扣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依法规追究责任;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严禁科室内部工作人员和科室之间出现不团结现象;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促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以领导为对象的表率教育;以中层干部为对象的骨干教育;以问题易发科室、人员为对象的重点教育;广泛开展各种职业理想、职业规范、职业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全体医护人员切实树立宗旨意识和奉献意识。自觉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医疗行为。要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办事,做到克服推诿扯皮、散漫拖拉作风,切实把服务摆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为群众热情服务,尽心竭力解难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坚决杜绝生、冷、硬、推、拖等现象的发生。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诊疗气氛,让患者来院体会到家的感觉,以此不断推动我院行风建设的实施。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几年来,我院在行风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今年要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将首诊负责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作为推进行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并抓出新成效;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各科室要结合本部门岗位分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过错责任处罚措施,要让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认真负责上岗,兢兢业业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实行招标采购,降低医药费用。我院将继续参加市区各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通过招标,确保患者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坚决治理接受药品、医用设备供应商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商业贿赂行为。有关行政职能科室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要严于律己、公正廉洁,杜绝吃拿卡要行为。要继续做好抗生素合理应用工作,努力保障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权益。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1、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和领会区卫生局方案精神和意义。
2、组织落实,成立院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各科室应有相关负责人,公布行风评议电话及信箱,及宣传横幅,标牌等。
3、全院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讨论。
4、向社会公布具有自身特色的作风建设承诺责任状,并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根据“十查十看十纠”结合单位情况,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2、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工休会、坐谈会、问卷调查,使用多种媒体手段,及时汇总分析,分类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接受检查,加强整改。(10月1日—月底)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平安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平安医院”。经过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医院”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2、医疗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刊发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3、医患关系和谐。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平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自觉遵守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并能及时妥善得以化解,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
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支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医疗收费管理和结算方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病人就医感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的落实和取得成效,成立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范围
根据医院实际,我院经研究决定,先期在产科、儿科及急诊科试点推行“先住院、后付费”。包括妇科、儿科需住院患者及急诊科急、危、重症救治的患者。
四、适用对象
市三区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提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
对于流浪乞讨等人员,须经市救助管理站签字确认并在医院记录在案的,可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可收治住院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6月10日)
根据市政府及市卫生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医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参加市政府新闻会及启动会,组织召开医院启动会,进行工作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3年6月10日-11月)
医院将于6月10日全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医院及各试点科室在具体实施中,要加强细节管理,细化工作制度,既要做到患者知情同意,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又要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逃费风险,确保此项惠民措施真正惠及百姓。
(三)完善阶段(2013年12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医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院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谐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
消防安全
医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消防重点单位,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是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医院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消防。
1、
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度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制度演练。
3、
事项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
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7、
建立健全医院消防档案,统一保管。
8、
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
二、
特种设备和危险品
1、
医院对本单位的治疗仪器设备:氧气瓶、消毒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等水、电、气设备都制定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规律制度。
2、
特殊药品的管理方面:本院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生物制品的安全管理,按全省统一身份识别卡进行网上采购,走人送货各科室均安装保险柜,认真落实“五走”管理制度。
3、
所有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管理,我院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保管使用,登记,检查、维护等各项规定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三、
规范管理,落实措施,全面深入做好医疗安全生产工作
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措施。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安全警示教育及医疗质量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定期安排医疗护理质量及医疗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理。此外,我院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全院所有有处分权及单独上班的医务人员均符合上岗条件,对不符合或未达到上岗资格人员采取换岗或执业医师指导下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我院的医护人员救治能力,配合有力的管理措施,我院从未发生大的医疗争议和事故。
四、
强化监督,注重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目标和要求
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立医院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医院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具体要求是:
(一)分权制衡。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应主要体现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关系,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政府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一套权力安排、责任分工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运作独立。公立医院独立运作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保证,主要体现单位享有较大的人事和财务自,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开透明。信息公开透明,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公立医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原则。公立医院在依法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内容
根据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公立医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理事会
1.理事会的建立和理事的产生。理事会是公立医院的权力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立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对政府负责,其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医院院长等组成。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政府部门代表由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物价局等部门推荐,社会人士代表由市医学会等组织推荐,医院院长代表由市卫生局推荐。所有理事由市卫生局提请市政府审核任命。理事会人数为奇数,设15人,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
2.理事会议事规则。实行会议制和票决制。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时召开,每年不少于两次。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属于理事会决策范围的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理事会的基本职能。审议决定公立医院的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绩效指标和服务标准,以及用人计划、激励考核机制、财务预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理事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事享有对本单位管理层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或理事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提案等职权。理事必须秉承诚信和勤勉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决策;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理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二)管理层
医院院长及其副院长组成单位管理层。医院院长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的日常工作。院长可由理事会提名产生,也可由理事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产生,但均需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参与理事会决策,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本单位的运行管理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并对院长负责。
(三)工会组织
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职工大会讨论或审议。
(四)监督体系
1.监事会。由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政府部门,卫生局内设监察机构推荐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公立医院监事会。负责监督公立医院财务及理事会、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人数7名,任期5年。
2.社会监督。一是建立落实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理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导致决策失误,致使医院遭受严重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参加决策的理事的责任,但经证实在表决时表示异议并记录在案的,可免除责任。二是建立落实审计制度。审计机构依法对公立医院实施审计监督,对法人代表任期届满、任中或离任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建立落实绩效评估制度。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评估标准,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评估工作。四是建立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年度报告要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卫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等),并在每年相对固定的时段向公众公开,接受政府机关及社会的评议。对本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政策依据、运作状况、发展规划等内容及变化调整情况公开。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4年8月-10月)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总结中医院试点经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熟悉相关政策,了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本要素和知识。
2.制订方案,审核备案。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2月)
1.组建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按照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组建市公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三、四、五、六、七人民医院的决策和监督权,并筹备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议。
2.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公立医院理事会章程》和《公立医院法人章程》,经理事会讨论、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市卫生局确认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决策失误追究、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估、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
4.按法人治理结构模式运行。公立医院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按章程规定和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行质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月-3月)
1.总结评估。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架构建立情况、章程执行情况、法人自落实情况、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问题解决情况及机制运行效果等。
2.分析研究。对法人治理结构下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步完善改革思路与配套政策,力求使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了医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职能科室主任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由组长负责全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办公室负责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好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1、医院组织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对医院消防器材、电梯、药房、中药房、配电站、氧气间、手术室等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清理,对电气设备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安全用火、用电用氧等现象进行每日班前班后消防检查;
2、畅通消防通道,严禁在医院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或堆放物品,并由值班保安时时排查;
3、完善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了相关人员在突发消防事故时的目标责任;
4、利用院周会、晨会等多种形式对科室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应急避险方法教育。
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状况,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向国家上报我省普查资料。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的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以人工养殖为主,主要是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展开污染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用水情况、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及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验、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核对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7年7—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7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数据审核等。2008年5月底前,各市县完成本地区普查数据汇总并上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7月底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并上报全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阶段(2008年8—2009年4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政府成立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何少群(兼),副主任:王昌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成员:李建中(省统计局)、林书玲(省委宣传部)、李高义(省发展与改革厅)、王力(省交警总队)、陈卫群(省财政厅)、黄福胜(省工业与信息产业局)、王淑香(省建设厅)、张祥云(省水务局)、蔡章焕(省农业厅)、李诚顺(省工商局)、邢仰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程佑祥(海南省军区)。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市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与改革部门、工业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门、水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县级普查办领导和骨干的培训,各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其他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要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要吸收、利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研究成果及力量为污染源普查服务。
五、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其中省级普查经费由省财政负责,市县级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普查经费分别由市县财政及洋浦管理局负责。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设备购置要实行政府采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