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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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材料 (一)德清县新市区供销社:采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模式,利用当地实际优势重点发展酒店餐饮业、超市业和摩托车贸易业;抓好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工作和建办三家生活超市直营店;并计划建造新市商业广场,总投资约2亿元,面积五万平米。
(二)***县杭垓供销社。利用在城镇的低、小、散、旧存量资产和储备土地,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全面用活用好用足各级各项政策,优化了存量资产,大力实施了老区改造,建办集农贸市场为一体的商住两用楼;利用11省道改造机会,与系统内石油公司合作,通过努力,争取了加油站建设项目;积极参与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快为农服务网点改造提升,将为农服务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
(三)***县良朋供销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 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新建了农村供销超市5家,通过改造和建设,有24家农村便民连锁店达标合格,并挂上了“示范放心店”的标牌;创办了4家专业社,2家综合服务社;以项目为抓手,建办了南北湖农贸市场,和良朋农贸市场,并进行改造升级。
(四)***区白雀供销社。在当地基本没有农业产业的情况下,以抓好项目建设,参与投资工业企业为抓手,出资参股建办了4个企业,并建办了与农贸市场和房产结合起来的商贸楼;组建了白雀乡第一个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利用临街的简易危房拆旧建新,投资97万元建造了116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用于综合服务社的经营和文化娱乐场地。
1、建设项目名称:古田县__镇开发区农贸超市市场
2、项目承办单位:__镇__村
3、项目负责人:陈阿培
4、建设地址:__镇下安章开发区
内容:建设规模为占地5亩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集农产品、小商品为一体的农贸超市。
(1)建一条500米,宽12米水泥路;
(2)建一座4000平方米,底层为农贸市场、二层为小商品、服装、鞋、帽市场。
5、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所需水泥、砂石料等建材已经购备。已经具备了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基础条件。
6、项目功能:
农贸超市是以超市为载体和平台,按照优质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储运和包装,以品牌的形式进入现代超市连锁销售的一种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它是农产品销售的一种先进业态,是农业产业化的一种最新形式,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式。研究超市农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提出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传统农业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理由和必要性
1、行业发展的现状及必要性
泥泞不堪的地面,夹杂着腥臭的气息,高声叫卖的摊贩……曾几何时,传统的农贸市场,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脏乱差的代名词。农改超,即建设农贸超市,将逐步改变这种低层次的商业态势。就在近一两年,蔬菜、鲜肉、水产等菜篮子商品纷纷进入古田县一些超市。整洁的包装、品牌化的农产品、加上大商场的购物环境,令消费者大开眼界——原来买菜也可以这么优雅!农贸市场逐步取代了马路菜摊,其丰富的商品、灵活的经营,使农贸市场成为居民购买菜篮子商品的主要场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开始对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算最好一条龙,东西要百分百让人放心,环境可否更好一些,净菜可否上市……
而就管理而言,原有的农贸市场摊位多,进货渠道广而杂,规范化管理难度很大,因而,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革势在必行。据了解,目前在发达国家,80%的肉菜等新鲜菜篮子商品均来自超市。超市以其干净卫生的购物环境、安全放心的商品品质及配送渠道,正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认可。因此我们应该看到,农改超是大势所趋。目前农产品的营销业态正悄然进行着变革,一些品牌蔬菜已开始进入超市,与传统农贸市场争夺客源。同时,批发型的农贸市场上出现了不少配送网点。一些农贸市场内设立的放心肉、品牌蔬菜专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这些其实都是市场需求对农贸市场改革发出的信号。
__镇全镇总面积为202平方公里,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村,总人口4.3万人,是古田东部的山区农业大镇、交通重镇、商贸重镇,为彼邻乡镇村货物集散地。__镇原有旧街区的农贸市场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面积小、规模小,而且离下安章开发区比较远,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市场需求。所以有必要在下安章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建设一个农贸超市,便利开发区及周边村庄人民的生活条件需要。__镇开展农改超,有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及菜篮子商品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一个全新的农贸超市的出现以全方位的迎合农民的需求,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2、项目的前景分析
随着城市改造的纵深发展,以往沿街菜市的简陋情形以及脏乱差的环境都将得到改变,因此,从今年开始,农贸市场用地可作为商业用地的一种全新形式进入了拍卖市场。沿街菜市场升级换代后,无论从环境、市场配置还是市场管理来说都大大上了一个台阶,因此,它不仅仅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对于投资者、经营者也是极大地吸引。据了解,该市场一楼近4000平方米的标准摊位租金在700-800元之间,二楼的标准摊位租金在450-600元之间,在位置口岸较好的区域租金高达1000-1500元左右,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偏爱成熟的市场;另外,这些农贸市场,抓住了机遇,改造也很成功,再加上这些市场本身人流量大,商家经营有利可图。因此,招商应该不是问题。在这块地上开发的农贸市场是有产权的,开发商可以卖产权,也可用于经营,出让经营权,因此经营上较为灵活。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1、自然条件及交通地理位置
__镇地处古田县中部偏东,翠屏湖东岸和吉巷、泮洋合称为“小东”,全镇总面积202平方公里,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镇区是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交叉点,是古田的东部山区农业大镇、商贸重镇,因海外华侨多,且盛白木耳、柿、桃等而享有闽东第一侨乡、银耳之乡、柿子之乡的美誉。__镇农贸市场位于__镇区下安章,市场共有面积4000平方米,是我镇唯一一个综合性质的新型农贸超市。
2、人力、资源条件:按照__镇农贸超市的总体规划要求,农贸市场建在下安章开发区,项目所需水泥、钢材、砂石料运输方便,已具备了供电、供水、通讯设施等基础施工条件。
3、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__年,__镇工农业总产值2.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其中工业总产值1.38亿元,增长15.6%,农业总产值1.4亿元,增长4.29%,其中规模工业企业2家,农民人均纯收入3672元,全镇财政收入465.86万元 。
4、建设的软环境:为促进__镇农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__镇农贸市场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因为农贸超市的建设是提高__镇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故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贸超市的建设,政府部承诺,给予项目配套优惠措施,既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以扶持超市的建设。并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助开发商处理建设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项目方案设计
1、方案设计:根据初步测量规划,__镇农贸超市包括一层农贸市场,二层为小商品、服装、鞋帽市场,每层按作用合理规划为具体一个个符合实际需求的摊位。
2、主要技术指标:
(1)建一条500米,宽12米水泥路;
(2)建一座4000平方米,底层为农贸市场、二层为小商品、服装、鞋、帽市场。
3、结构设计:
(1)农贸超市内土方开挖及土方运送
(2)农贸超市内水,电,通讯设施,气管道铺设
(3)地基及主建筑
(4)辅助用房
(5)设备的安装
第五章组织结构和劳动定员
1、组织结构:
项目立项后,镇政府将专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督,项目动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建筑承包商一起合作,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全面协调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劳动定员和人员聘用:工程施工上,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聘请相当资质的建筑单位前来施工,严把质量关,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达标.综合大楼建成后,将聘请资深的物业公司,对农贸超市的卫生日常使用实行管理。
第六章建设工期
开发区农贸市场先期准备工作为3个月,计划施工期1年6个月争取20__年底完成交付使用。
第七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估算依据:
(1)项目估算依据省建委颁发的有关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料表规定进行。
(2)省建委建筑工程部各地市主要材料最高限价。
(3)主要材料按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估算。
2、投资估算:
(1)征山荒地5亩赔偿林、木果等30万元。
其中:杉木松木补偿金额为5万桃、李树、柿、柚子等各种水果树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补偿金额为25万元。
(2)建500米宽12米长水泥路一条,开挖路基7000多平方米,16cm片石调整层,12cm调整层,以及22cm厚水泥砼路面6000m2,合计人民币46万元,浆砌路边小洞以及水盖板,沥清路面及其它各项费用大约4万元。
(3)建一座二层4000平方米农贸市场造价大约480万元,具体项目为以下几项①平整场地3000万平方米,以及挖填土方20__m3,合计金额20万元。②地基按照设计要求和地质勘查的土质报告,需开挖运大量的土石方,根据省建委颁发的有关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料表规定,大概造价约为40万元。③主体工程为钢筋框架结构,材料价格按当地市场平均价估算,造价大约800元/平方米,计320万元。④装饰为简单装修按市场的普通标准适合市场的需求每平方造价200元/平方米,计80万元。⑤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按图纸设计的要求估算为20万元。
(4)其他配套设施如摊位、柜台、灯光等等大约需要50万元。
(5)征地费用:①青苗补偿费;②附着物补偿费;③土地补偿费;④安置补偿费;⑤拆迁临时搭盖补偿费等。以上各项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估算,大约补偿金额为200万元。
共计总投资810万元。
3、资金筹措:作为__镇区的农贸超市工程总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采取如下办法:1、主要以股份制投资为主。2、村、镇、政府出一点。3、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申请补助一点。
第八章财务分析
1、社会效益:
农贸超市将便利开发区及周边村庄人民的生活条件需要。__镇开展农改超,有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及菜篮子商品的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一个全新的农贸超市的出现以全方位的迎合农民的需求,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2、经济效益:
(1)收益:该市场一楼近4000平方米的标准摊位租金在700-800元之间,二楼的标准摊位租金在450-600元之间,在位置口岸较好的区域租金高达1000-1500元左右,从农贸市场的发售情况来看,均价拟定为700元/平方米,在项目全部出租的情况下,每年收入为280万元。
(2)成本:工程征地费2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580万元,果树等赔偿30万元。项目开发成本为810万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住。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一)市场建设应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
(二)市场建设要坚持城市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布局,以整合、改造、提升现有市场为基础,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传统商品市场向现代流通业态发展。
(三)市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有关规划。
(四)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不得占用道路(但不包括政府规划设置并定时开设的夜市、集市等),不得占用绿地、林地,不得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新建的农贸市场外侧营业房距离居民住宅不得少于30米。
(五)市场建设应达到适用、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其建筑、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人防、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消防技术规范等国家和专业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二、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基本要求
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计算。
(一)农贸市场
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农贸市场商业用房的面积。其中中心城区及为中心城区新建小区配套的农贸市场应按2—3万居住人口、服务半径500—800米予以设置,商业用房面积标准为2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农贸市场设置,其居住人口和服务半径标准相同,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场内商品交易区域按下列要求划分:
1.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要分开设置;
2.按蔬菜、肉类、豆制品、水产、熟食、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分别设置;
3.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要分开设置;
4.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要分开设置;
5.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要隔开,区域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
6.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7.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
8.市场内可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营业用房面积根据当地的产业规模、消费需求、地理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确定。
2.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3.场内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在次要道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确保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三)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1.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营业用房面积根据当地的产业规模、消费需求、地理区位、交通条件、商品类型等因素确定。
2.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中心城区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他区域不少于5000平方米。
3.场内按经营商品的特点,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批发市场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在次要道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确保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三、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基本标准
各类市场的基础配套设施指与市场商业用房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物业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等。
各类市场建设应当按国家规范确定的配建比例配建停车场(库),同时满足项目规划要求。停车场(库)宜地上、地下相结合设置,其中地面停车面积不少于市场用地面积的20%,鼓励适当超前配建停车场(库)。停车场(库)不得挪作他用。
(一)农贸市场
1.商位设施。按照整洁、美观、实用的要求,借鉴超市功能,科学设计市场商位,要充分考虑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市场卫生管理要求和商品的特性、商品陈列需求、防水要求等,配置相应货架(柜台)和专用水产、肉类柜台。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要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
2.公共卫生设施。要按照《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设置食品卫生设施。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设置公共厕所、垃圾集中设施。每个商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卫、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等物业管理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并配置复秤等必需的设施。500个商位以上的市场应安排监督管理用房。
4.消防及安全设施。配置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应配置防盗设施;地面使用防滑材料;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
5.给排水设施。通道地面、商位设计应按照以防水为重点的要求,科学设置给排水管道,应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窨井间距不大于10米。
6.宣传设施。配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要设立公示牌,有条件的可设置广播、公用电话等服务设施。
7.检测设施。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要设置检测室,安排相对独立的检测工作间,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
8.储存设施。根据需要配备冷藏保鲜设备。
9.市场绿化。应按照市场项目建设规划要求设置。
10.临时设置的农贸市场,标准另行制定。
(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商位设施。大开间设计。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要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根据经营户的需要,配备电话、宽带入网设施。
2.公共卫生设施。要按照《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设置食品卫生设施。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设置公共厕所、垃圾集中设施。每个商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安、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档案等物业管理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并配置磅秤、复秤等必需的设施。根据需要设置监督管理用房。
4.消防及安全设施。配置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应配置防盗设施;地面使用防滑材料;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
5.宣传设施。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要设立公示牌,设置广播、公用电话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电子显示屏。
6.检测设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设置检测室,安排相对独立的检测工作间,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
7.储存设施。根据需要配备储存库房和冷藏、冷冻仓库等冷藏保鲜设备。
8.服务设施。市场周边应有配套设置的饮食、住宿、运输、银行、邮电等设施。
9.市场绿化。应按照市场项目建设规划要求设置,场内绿化面积应不少于市场总面积的5%。
10.场址以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不应有下列情况:
(1)有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
(2)有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地。
(三)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1.商位设施。根据市场经营户需求,可按柜台式、商铺式或商务楼式设置商位。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要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在商位内设置商品展示、商务洽谈室等。批发市场商位应当配备电话、宽带入网设施。
2.公共卫生设施。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设置垃圾箱、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共厕所,配备必需的卫生保洁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安、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档案等方面的物业和监督管理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批发市场应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400个商位以上的市场应当安排监督管理用房。
4.消防及安全设施。配置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防盗设施和监控设施;地面使用防滑材料;安装自动扶梯、客货电梯的,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
5.宣传设置。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要设置公示牌,设置广播、公用电话等服务设施。批发市场应设置信息服务室,建立市场网页或网站,设立电子显示屏幕。
6.储存设施。根据需要设置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应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或停放场地。
7.服务设施。合理设置顾客休息处,总面积不小于商业用房面积的1%;市场周边应有配套设置的饮食、住宿、运输、银行、邮电等设施。
8.市场绿化。应按照市场项目建设规划要求设置。
四、其他类型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
其他类型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的最低标准,原则上按上述分类要求分别掌握。非实物现场交易的市场和信息、人才、房地产、产权等市场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五、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