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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11月19日在北京的《社会蓝皮书: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50%,这意味着中国城市化水平首次超过50%[1]。这标志着中国数千年来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逆转,中国从一个具有几千年农业文明历史的农民大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
城市化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一个大部分人生活在农村的人口大国、农业大国来说,城市化水平的推进与提高,关键是在农村。目前我国农村城市化的研究大都基于宏观或中观层面,对于农村城市化的道路、机制和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行政城市化是我国城市化的独特现象,而“村改居”就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集中反映。鉴于农村城市化独特而复杂的问题,本文试图从“村改居“切入,对农村城市化陷阱做一初探。
一、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化陷阱
一般来说,农村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农业经济转变为城市经济、农业文明发展为城市现代文明的过程[2]。农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说,外力即被动的城市化,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过程,内力即主动的城市化则表现为农民自体理性发展和选择的一种自下而上的城市化过程。农村的城市化是继城市的现代化之后推进的,其具有的后发优势就使农村城市化可以避免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些负面影响。但是农村毕竟是与城市有着很大不同的社会系统,也因此表现出与一般城市化的各种不同。
城市化陷阱主要指城市化推进中因经济社会的发展偏离正常轨道而出现有增长无发展的停滞状态,还包括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城市问题(或称“城市病”)。
本文的农村城市化陷阱就是相对于城市化陷阱而言的,它与城市化陷阱既有相似点又不同于城市化陷阱。近些年来,“村改居”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村改居“的含义就是变原来的村民委员会为居民委员会,仅一字之差,含义却大相径庭,其背后隐含的各种涵义和利益博弈极易引发农村城市化的重重矛盾或问题。本作者经过对H村的实际田野调查和访谈,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本文的观点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支撑。
二、H村有名无实的“村改居”
H村是一个典型的中部小城市的农业村,该村所在县级市于2004年批准为省级的经济单列市,2011年确定为省直管县市。自此之后,该市就迈开步子发展,最大的变化就是重新规划城市功能区,表现在农村就是“村改居“,大力征用和开发原有的城郊农业用地,扩大城市的影响范围,吸引外来企业。本文所研究的H村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2007年从“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至今,该村最大的变化就是耕地的占用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其 “村改居“确是有名无实。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土地
“村改居“最具实质性的意义之一就是土地产权的变更,即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虽然这意味着国家对土地的征用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以往对农用地的征用需要补偿的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对国有土地的征用需要国土部门批准而只需给予相应的补偿即可。改为“居委会”后,H村的土地开始被征用,取而代之的是建设面积巨大的水泥厂、砖厂、热电厂和石油城。然而村里落户的企业对占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确实参照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同时又不同于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在模糊之间,开发商以比市场价滴的多多价格征用农民土地,使农民利益大受损失,而地方政府和乡村干部个人却从中获利。本村曾经发生了多次的上访事件,都是对补偿款的不理解或不满意所引发,为此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有人还为此遭受了牢狱之苦,目前对于此种情况大多数村民都是敢怒不敢言,怕的就是招惹是非官司,蒙受不白之冤。在我们的调查中,每每访谈之此,他们都是含糊其辞,讳莫如深。
2.农民身份
户籍的变更也是“村改居”的应有之义,即由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尽管存在城乡二元制的户籍制度的争论)。而我们了解的情况是非但原有居民的户籍没有改变,新生儿落户时的户口仍为农村户口,可能是基于利益的考虑(征地带来的补偿收益),大部分人一改过去对农村户口的不屑转而纷纷乐于接受农村户口的事实,甚至原来因为超生隐匿的二胎三胎都愿意缴纳计划生育罚金为的就是登记上农村户口。他们相信未来的征地补偿将远远大于所缴纳的罚金,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儿女的户口问题甚至可以从中获利。
3.社会保障
经开区自2000年8月成立以来,始终把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立足长远,精心组织,取得了一定成效。而我先后作为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兼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农村工作办公室(城市工作办公室)主任,亲自参与了这一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长远,认真搞好居民点建设。通过认真考察、调研、论证,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生活安置的同时,我们按城市居住小区的要求,合村高起点集中规划了几个大居民点,对拆迁农户自建房者实行了“五统一”,即:统一居民点规划和单体设计;统一按图施工和建筑风格(包括外观造型装饰);统一确定楼层高度和正负零;统一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办证;统一基础设施配套和绿化美化。坚持了“八不准”,即:不准乱搭乱建;不准乱改房屋内部结构;不准随意加层、扩建;不准乱改房屋外装饰材料和颜色;不准私自乱搭管线;不准饲养家禽;不准在居民区内开办有污染工业;不准在居民区内种植农作物。居民自建房的外墙面砖和屋顶瓦全部由区管委会配送。对建房困难户实行统建,由区管委会集中规划建设居民住房,人均送房25m2,其余套内面积由参加统建房户按350元/m2的优惠价格购买,从而保证了拆迁户人人有房住。此外,所有居民点内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和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网,全部由区管委会出资新建。与此同时,小区还规划建设了医院、学校、市场、日用超市等配套服务设施,还为每个居委会修建了600m2以上的居委会综合楼和老年活动中心。目前,我区已建成统建房269套,2.4万余平方米,已入住269户465人;居民自建房93万余平方米,有4300余户11000余人住进了新居民点。
为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保证居民点配套资金来源,我们将每个居民点临街门面全部进行了拍卖,为居民点筹集了3000余万元的配套建设资金。
在具体拆迁和居民点建设过程中,我曾经被骂过祖宗、摔过眼镜、涂过一身油漆,但也有拆迁建房户后来当众下脆向我道歉。尤其值得欣慰的是,迄今为止,经开区还没有因为征地拆迁和居民点建设工作上京、访省、“慰问”市政府的发生。
二、认真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我区失地农民劳动力有9500余人,我们除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以外,还积极做好他们的就业工作。一是制定了三年免费培训计划,共筹集资金60余万元,现已组织就业培训30余期2000余人;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登记,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对失地农民自主就业提供优惠,减免有关税费;四是对失地农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所发生费用全部由区管委会承担;五是动员和鼓励入住企业就近吸纳当地失地农民进企业务工;六是积极鼓励有资金和特长的失地农民经商、办企业。通过以上措施,近几年共组织失地农民就业和半就业6300余人。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已“农转非”的困难户和未“农转非”的困难户共300多人,分别实施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从而确保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持了辖区的稳定。
三、努力转变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是几千年沉积下来的,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改变过程。为此,我们一是按城市居住小区的要求,建立了物业管理处,加强了各居民点的管理,并展开竞赛;二是按照科技城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逗硬奖惩;三是利用老年活动中心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并成立了社区秧歌队和腰鼓队;四是专门成立了经开区市民学校,并在各社区设立了分校,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干部群众进行市民化教育。
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村与居有巨大的差别。为了实现从村到居的转变,我们一是组织新组建的居委会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市内、市外先进社区的管理经验;二是建立健全了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三是请我市涪城、游仙、高新区的优秀社区干部到我区传经送宝,现场指教;四是切实落实居(组)干部的待遇,保证每个居委会的干部年收入在5000至10000万元之间;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目标考核,逗硬奖惩,末位淘汰,从而充分调动了居(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工作。
当然,我区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很长的路要走。在我区农村城市化的实践中,我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农村城市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要以市场化调节为基础,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特别是鼓励农民“农转非”的优惠政策,指挥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二是一个地区(如绵阳城市规划区)要制定和完善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对新建农房要象成都市那样既要批占地面积,又要批建筑面积,拆迁时只需要还房,即用新建房面积换旧房拆迁面积。要高起点集中规划建设居民点,对近郊自然村庄也要尽快进行规划和改造。从而一方面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攀比,人为制造矛盾;另一方面避免一二十年后再拆迁,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作者简介:李怀建(1975—),男,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南京,210093),博士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理论。一、引 言
城市化发展水平往往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根据统计,1978年到2011年,我国经济总量从3645.2亿元增加到471654亿元,城市化水平从17.92%上升到51.3%,城市化水平在2011年首次超过50%。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还伴随大量的人口流动的现象,尤其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从我国的发展过程来看,大量的人口流动、尤其是从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对我国的城市化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人口流动以及城市化的研究已经有很多,N.Keyfitz(1980)[1](142-156)通过把城市自然增长率、农村自然增长率和农村—城市净移民率设定为常数来分析城市的增长是依靠其自然增长还是依靠移民增长获得的,Ledent(1982)[2](507-538)在N.Keyfitz基础上放开上述变量是常数的假设进一步研究,R. Schacht(1980)[3](782-798)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人口增长的发展趋势,Karmeshu(1988)[4](47-54)首次将logistic方程用于城市化水平的推导并且进行了实证检验。对我国的城市化以及人口的城乡转移方面,CHAN的阶段性成果。(1994)、[5](243-281)ZHANG和SONG(2003)[6](386-400)做了相关研究,王远飞和张超(1997)、[7](8-13)陈彦光和罗静(2006)[8](1063-1072)利用logistic模型对我国城市化水平进行了估计,并对未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做出了预测。
本文在N.Keyfitz(1980)以及Ledent(1982)模型的基础上来研究我国的城市化与人口的城乡转移之间的关系。
二、分析框架
(一)基本模型
本文以N.Keyfitz(1980)模型为基础来构建基本的分析框架。我们知道,城市化水平的变化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以及总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之间的差异、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数量。另外,假设不存在劳动力的跨国转移。令U(t)表示t时期城市人口数量,R(t)表示t时期农村人口数量,于是有:
dR(t)dt=[r(t)-m(t)]R(t)(1)
dU(t)dt=u(t)U(t)+m(t)R(t)(2)
其中,r(t)指t时期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u(t)指t时期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m(t)为t时期农村—城市移民率。如果把城市化水平P(t)定义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得到:
P(t)=U(t)U(t)+R(t)
对上式进一步计算,有:
dP(t)P(t)dt=dU(t)U(t)dt-d[U(t)+R(t) ][U(t)+R(t)]dt
把(1)、(2)式带入,计算得:
m(t)=dP(t)[1-P(t)]dt+P(t)[r(t)-u(t)](3)
根据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定义,在城市人口、农村人口以及全国总人口自然增长率之间存在如下的关系:
n(t)=r(t)[1-P(t)]+u(t)P(t)
其中,n(t)表示总人口自然增长率,由此可得:
P(t)[r(t)-u(t)]=r(t)-n(t)
把上式带入(3),有:
m(t)=dP(t)[1-P(t)]dt+[r(t)-n(t)](4)
由(4)式知,农村—城市移民率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城市化水平P(t);二是农村人口与总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差r(t)-n(t)。
如果不考虑农村人口与总人口自然增长率之间的差异,则农村—城市移民率就等于农村人口减少的比率,在此情况下,令:
M(t)=dP(t)[1-P(t)]dt(5)
(二)农村—城市移民率的估计
从上面的模型来看,在不考虑农村人口与总人口自然增长率之间差异的条件下,可以得到不同时间农村—城市移民率的计算公式:
M(t1,t2)=1t2-t1ln1-P(t1)1-P(t2) (6)
1. 项目来源
莱西市作为较早开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城市之一,在实施农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同时,提出要从根本上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如何能长久地实现农村饮水安全,让老百姓能喝得起水,喝上卫生水?作为基层业务管理者,经过我们多年的工作实践,认为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供水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技术装备。自2007年以来,莱西市水利局受莱西市科委委托,承担了莱西市农村饮水城市化模式示范研究课题,并进行了研究与应用。
2. 主要工作措施
2.1 加强组织发动。一是成立了农村饮水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水利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建设管理。二是把农村饮水城市化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并作为对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督查。三是将农村饮水城市化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采取专业人员和得力干部包镇靠村,抓质量、促进度,水利局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到一线包镇,坚守工程一线,严把工程质量、进度关。全市形成了加快农村饮水城市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2.2 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建设模式。按照农村饮水城市化的总体思路,我们结合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模式。优先联接集中水厂供水管网;不能立即接水厂管网村庄,优先联接镇集中供水工程,待水厂建成后,再对接水厂管网。对接水厂管网的村庄,一律免收增容费(接头费)。此举既增强了农民拉自来水的积极性,又减轻了农民负担。
2.3 建管并重,搞好工程管理。2005年我们组建了镇级水务站,主要职能是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和农村水利建设工作。在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和建设中,我们充分发挥水务站作用,在市水利局统一指导下,坚持统一勘测水源、统一设备材料购进、统一把关验收。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上,水务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形成了供水、运行、收费、维护、续建一条龙服务体系,让农民群众看到了农村农村饮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方向,解除了过去对水质和管理的担心与顾虑,为全市实现农村饮水城市化扫清了思想障碍。
3. 今后的工作目标
(1)要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消除城乡供水差别,实施农村饮水城市化建设是关键。我市实施农村饮水城市化的基本思路是:建设一个中心水厂、四个次中心水厂,将五座水厂供水管网串联,实现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利用。将全市861个村庄全部连接五座水厂管网,实现全日制供水,城乡同水、同质、同价,真正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其中一个中心水厂就是以产芝水库为水源地的城区水厂,四个次中心水厂就是以产芝水库调水为水源的孙受水厂、以北墅水库为水源地的北墅水厂、以高格庄水库为水源地的高格庄水厂、以堤湾水库为水源的姜山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