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9 11:49:3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餐饮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学校是学生、少年儿童学习的场所,学校设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会危及在校儿童的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新密市教体局、西大街中心校201X年5月4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我校结合具体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年段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工作会议。会上,徐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会议精神,要求会后各班要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细化责任,对校内及周边环境各种设施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维修,对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
二、加大力度,提高效率
校长负责全面的检查督查工作,各班班主任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检查、防范一起抓。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校会再次学习安全隐患大排查会议精神,利用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和领会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使全体教师提高行动意识,积极参与到此次排查活动中来。
2、利用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版报等多种活动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召开家长会议,扩大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安全工作大排查工作。
4、分发安全教育告家长书200份。
5、书写宣传标语20张。
召开排查动员、宣传会后,各班积极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全体师生都行动起来,以排查为己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力求在隐患源头上堵住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排查内容有校园基建、交通工具、食品卫生、校内外治安等几方面。排查以后,我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更换、维修教室电源开关;包装电线绝缘胶;补装、更换照明路灯;更换班级窗户玻璃等。
三、完善措施,提高认识
1、健全门卫值班制度,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不法分子的伤害,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2、定期对学校建筑、场地、体育、文化和生活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3、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相关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为师生作报告,提高安全意识。
4、加强对学生应急事故的演练,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防止学生出现踩踏事故;检查门窗、班级设施的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防火灾;预防传染病的流行、传播。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目前学校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无明显的安全隐患存在。但通过检查,学校仍将对以下几方面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1、教学楼道狭窄,学校将加大对课间楼道的巡查管理,严禁楼道间产生拥挤现象,要求学生做到有秩序、有纪律文明的上下楼梯。
2、学校出大门口外前30米为居民楼通道,车辆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人车拥挤。
3、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个别小商贩有时摆地摊占道经营。
4、下午放学时有部分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5、消防设施还有待健全。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更是肩负着学生安全的责任重担。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学校更应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才能确保其它工作的有序进行。我校将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参照,使安全检查活动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维修,使我校真正成为和谐、平安的校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二
一、本购物中心对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2、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整改起来确有较大困难的消防安全隐患,保安部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并经购物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由保安部负责落实。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三
为确保我班师生平安,我班长期以来把安全工作当做重中之重的工作,当做每天的大事在抓。我们成立了安全工作小组,常常定期对班级安全工作进行排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
我们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制订了安全工作的计划与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班会、小组会、课间集会等进行宣传教育,强化了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阵地,长期宣传。
我们在教室醒目处书写了固定的安全标语,如“学校无小事,安全大于天”、“安全工作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时时抓”等。
三、管理到位,常抓重点。
对班内各级各类安全隐患经常性进行排查,监控并整改。使班级安全工作做到了长抓不懈。教育学生对校园内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不可攀爬。
四、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教育学生不要购买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及“三无”产品。我们班级定期检查学生书包以及课桌内部,是否存放小食品等。
五、要求学生着装安全。
我们对每个学生的着装进行了检查,凡是(如穿光底鞋易跌跤滑倒)不安全的着装,我们要求学生不得继续穿戴,要及时更换。
六、教育学生防火、防水、防爆、防盗安全。
我们教育学生提高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做到“五不”,即不到人多的地方玩耍,不到高楼下玩耍,不到冰面上玩耍,不到车辆多的路面上玩耍,不到工地加油站玩耍。
七、团结一心,防治侵扰。
我们班级从老师到学生,团结一心,凝成一股力量,形成一种人气,造成一种声势,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行为发生,并严禁学生出入网吧、游戏机室。
八、足够重视楼道安全和交通。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2、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3、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许可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达到发证要求的及时发证。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餐饮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使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情况。
(2)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查其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级的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肉类食品中滥加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违禁物品。
(3)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来路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3.废弃食用油脂的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是否按照卫生部等四部委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卫法监发〔20__〕99号)进行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
2.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
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应包括: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有关能证明来源的凭证)。
3.建立餐
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频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卫生监督信息。在城区中小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据需要在电视、报纸上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
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卫生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县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和干式、湿式点心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开展龙游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20__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整改。凡无单独厨房,或虽已设置单独厨房,但仍在厨房外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为限)。已有单独厨房,且基本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可要求其承诺于0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能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为限)。
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对各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处理废弃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未按要求索证、建立台帐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采购、贮存、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剂及不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倒查溯源。
在这一阶段,适时开展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整治。学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开展,9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于9月底开展,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20__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进行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
对“无证”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审批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已立案查处的“无证”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在处罚决定书送达15日之后,每月组织1—2次集中取缔。集中取缔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创建办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2、启动对其他地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20__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参照城区方案进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并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20__年12月15日前,作出专项整治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处于整个食品监管过程的未端,既是检验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也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环节,因此,开展餐饮食品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创建办、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任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吴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工作协调组成员。餐饮食品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7024971,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日常联络,制定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三类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整治工作,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县卫生局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县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沿街流动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的取缔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具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任务的执行,对专项整治
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其他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各自工作职责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不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整治行动过程中,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不放过,四个一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2、各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批发企业、食品药品销售的超市、酒类食品销售的副食店和酒类食品销售的餐饮店、市场、药店等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重点和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食品药品安全。
3、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各类酒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协查,尤其要重点防控旅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各社区要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要对学校食堂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
二、检查时间:
年4月25日至4月26日由各单位自查;
年4月27日至4月28日由镇统一组织检查。
三、检查要求:
本次大检查镇实行由检查组分片负责,镇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在检查中要深入到各餐饮服务行业,重点是学校食堂、群众聚餐以及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各检查组要突出重点,严把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关,对社区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1、餐饮服务行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3、事故隐患建档及整改情况;
4、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完善情况;
5、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
6、各检查组要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不安全隐患,促进各单位完善防范制度和应急措施,通过检查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