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整改报告范文

时间:2022-04-19 11: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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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整改报告

篇1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一

学校是学生、少年儿童学习的场所,学校设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会危及在校儿童的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新密市教体局、西大街中心校201X年5月4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我校结合具体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年段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工作会议。会上,徐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会议精神,要求会后各班要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细化责任,对校内及周边环境各种设施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维修,对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

二、加大力度,提高效率

校长负责全面的检查督查工作,各班班主任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检查、防范一起抓。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校会再次学习安全隐患大排查会议精神,利用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和领会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使全体教师提高行动意识,积极参与到此次排查活动中来。

2、利用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版报等多种活动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召开家长会议,扩大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安全工作大排查工作。

4、分发安全教育告家长书200份。

5、书写宣传标语20张。

召开排查动员、宣传会后,各班积极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全体师生都行动起来,以排查为己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力求在隐患源头上堵住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排查内容有校园基建、交通工具、食品卫生、校内外治安等几方面。排查以后,我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更换、维修教室电源开关;包装电线绝缘胶;补装、更换照明路灯;更换班级窗户玻璃等。

三、完善措施,提高认识

1、健全门卫值班制度,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的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不法分子的伤害,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2、定期对学校建筑、场地、体育、文化和生活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3、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相关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为师生作报告,提高安全意识。

4、加强对学生应急事故的演练,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防止学生出现踩踏事故;检查门窗、班级设施的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防火灾;预防传染病的流行、传播。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目前学校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无明显的安全隐患存在。但通过检查,学校仍将对以下几方面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1、教学楼道狭窄,学校将加大对课间楼道的巡查管理,严禁楼道间产生拥挤现象,要求学生做到有秩序、有纪律文明的上下楼梯。

2、学校出大门口外前30米为居民楼通道,车辆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人车拥挤。

3、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个别小商贩有时摆地摊占道经营。

4、下午放学时有部分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5、消防设施还有待健全。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更是肩负着学生安全的责任重担。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学校更应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才能确保其它工作的有序进行。我校将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参照,使安全检查活动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排查、维修,使我校真正成为和谐、平安的校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二

一、本购物中心对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2、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整改起来确有较大困难的消防安全隐患,保安部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并经购物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由保安部负责落实。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参考三

为确保我班师生平安,我班长期以来把安全工作当做重中之重的工作,当做每天的大事在抓。我们成立了安全工作小组,常常定期对班级安全工作进行排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

我们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制订了安全工作的计划与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班会、小组会、课间集会等进行宣传教育,强化了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阵地,长期宣传。

我们在教室醒目处书写了固定的安全标语,如“学校无小事,安全大于天”、“安全工作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时时抓”等。

三、管理到位,常抓重点。

对班内各级各类安全隐患经常性进行排查,监控并整改。使班级安全工作做到了长抓不懈。教育学生对校园内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不可攀爬。

四、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教育学生不要购买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及“三无”产品。我们班级定期检查学生书包以及课桌内部,是否存放小食品等。

五、要求学生着装安全。

我们对每个学生的着装进行了检查,凡是(如穿光底鞋易跌跤滑倒)不安全的着装,我们要求学生不得继续穿戴,要及时更换。

六、教育学生防火、防水、防爆、防盗安全。

我们教育学生提高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做到“五不”,即不到人多的地方玩耍,不到高楼下玩耍,不到冰面上玩耍,不到车辆多的路面上玩耍,不到工地加油站玩耍。

七、团结一心,防治侵扰。

我们班级从老师到学生,团结一心,凝成一股力量,形成一种人气,造成一种声势,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行为发生,并严禁学生出入网吧、游戏机室。

八、足够重视楼道安全和交通。

篇2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篇3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2、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3、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许可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达到发证要求的及时发证。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餐饮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使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情况。

(2)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查其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级的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肉类食品中滥加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违禁物品。

(3)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来路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3.废弃食用油脂的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是否按照卫生部等四部委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卫法监发〔20__〕99号)进行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

2.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

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应包括: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有关能证明来源的凭证)。

3.建立餐

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频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卫生监督信息。在城区中小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据需要在电视、报纸上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

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卫生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县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和干式、湿式点心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开展龙游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20__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整改。凡无单独厨房,或虽已设置单独厨房,但仍在厨房外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为限)。已有单独厨房,且基本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可要求其承诺于0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能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为限)。

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对各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处理废弃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未按要求索证、建立台帐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采购、贮存、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剂及不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倒查溯源。

在这一阶段,适时开展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整治。学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开展,9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于9月底开展,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20__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进行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

对“无证”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审批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已立案查处的“无证”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在处罚决定书送达15日之后,每月组织1—2次集中取缔。集中取缔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创建办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2、启动对其他地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20__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参照城区方案进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并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20__年12月15日前,作出专项整治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处于整个食品监管过程的未端,既是检验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也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环节,因此,开展餐饮食品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创建办、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任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吴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工作协调组成员。餐饮食品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7024971,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日常联络,制定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三类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整治工作,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县卫生局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县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沿街流动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的取缔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具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任务的执行,对专项整治

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其他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各自工作职责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不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整治行动过程中,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不放过,四个一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篇4

2、各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批发企业、食品药品销售的超市、酒类食品销售的副食店和酒类食品销售的餐饮店、市场、药店等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重点和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食品药品安全。

3、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各类酒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协查,尤其要重点防控旅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各社区要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要对学校食堂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

二、检查时间:

年4月25日至4月26日由各单位自查;

年4月27日至4月28日由镇统一组织检查。

三、检查要求:

本次大检查镇实行由检查组分片负责,镇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在检查中要深入到各餐饮服务行业,重点是学校食堂、群众聚餐以及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各检查组要突出重点,严把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关,对社区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1、餐饮服务行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3、事故隐患建档及整改情况;

4、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完善情况;

5、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

6、各检查组要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不安全隐患,促进各单位完善防范制度和应急措施,通过检查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篇5

公用事业,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通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事业。而供水、供气、供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行业监管工作日益引起起关注。

镇海区城市管理局是镇海区供水、节水、燃气等行业的监管部门, 担负着我区广大市民的用水、用气、出行的重大监管责任,相对应的行业单位是宁波自来水总公司镇海分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做好行业监管,既有业务上的监管,也有对单位内部运营的监管,如何紧密结合行业监管工作特点,转变监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公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些想法。

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管与服务是互为补充的有机统一体,在公用行业(企业)监管过程中,要重视对公用行业(企业)的服务,把它作为行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延伸,是促进公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在监管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理念上的转变,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贯穿于各项行业(企业)监管的始终;其次是工作作风上的转变:在公用行业(企业)监管过程中,我们既要在宏观上精心指导,又要在微观上细微把关。目前,由于行业监管单位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分离,造成了基层单位重视主管单位,轻视行业监管理单位的现状,为改变现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基层单位,了解各单位的运营情况,只有多了解沟通,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基层单位要有系统性的要求,要求其及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各类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

目前,供水、供气、供热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由于工程抢修、野蛮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自来水管、燃气管和热力管的破裂也屡有发生,对居民造成了停水停气。因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趋完善基础上,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日显重要。一是完善信息上报机制,发生停水、停电等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二是完善信息公布机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评估对居民造成的影响,并向社会公告进行安抚;三是及时公布事故原因,由于事故可能会带来后续影响,因此,公布事故原因及善后处理措施也是必要的。

一是加大行业培训力度,举办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市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区从事行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从业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业务培训、指导,使参训的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得到提高。二是打造服务精品。推进我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清我区餐饮场所数量、燃气使用情况和主要隐患,建立基础台账;对餐饮场所存在的燃气使用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场所,予以取缔或停业整顿;通过专项治理的实施,全面增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和安全使用能力,提高社会对燃气安全使用的关注,落实餐饮场所经营单位用气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供气企业的供气安全责任。三是树立“节水型小区”的服务品牌。近年来,我区共有鼓东小区、江口小区、鼓韵花苑、清川小区等14个小区成功创建了节水型小区,有6400户家庭实施了节水器具改造,年均节水8万余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认可,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在我区中已经形成一个品牌。

篇6

为进一步了解同心县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我们于2011年10月-2012年3月,在全县随机抽查了饮食单位消毒后的389份餐具进行消毒效果监测,结果报告如下:1 材料与方法

采用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南京三爱实业有限公司研制,同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对辖区52家大、中、小型餐厅的碗、碟子、盘子、筷子、杯子等餐具按比例随机抽样,采用无菌操作方法,采样后经37℃恒温培养,18h后观察结果,结果判断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依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1](GB/14934-94),不得检出大肠杆菌。2 结 果

2.1 3种消毒方法的消毒效果比较,见表1。

表1 3种消毒方法的消毒效果比较

方法 监测份数 合格份数 不合格份数 合格率(%)

蒸汽 89 86 3 96.6

化学消毒剂 182 142 40 78.0

电子消毒柜 118 69 49 58.5

合计 389 297 92 76.3

3种不同消毒方法餐具消毒合格率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X2=41.43,P<0.005)。

2.2 不同规模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的比较,见表2。

表2 不同规模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的比较

餐饮单位规模 监测份数 合格份数 不合格份数 合格率(%)

大型 116 106 10 91.4

中型 162 128 34 79.0

小型 111 63 48 56.8

合计 389 297 92 76.3

不同规模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差异有显著意义(X2=38.75,P<0.005)。

2.3 保洁措施是否完备的餐具消毒合格率比较,见表3。

表3 保洁措施是否完备的餐具消毒合格率比较

保洁措施 监测份数 合格份数 不合格份数 合格率(%)

完备 282 239 43 84.8

不完备 107 58 49 54.2

合计 389 297 92 76.3

保洁措施是否完备的餐具消毒合格率差异有非常显著性(X2=40.08,P<0.005)。3 讨 论

3.1 采用三种消毒方法消毒餐具效果不同,蒸汽法消毒合格率为96.6%,化学消毒剂消毒合格率为78.0%,电子消毒柜消毒合格率为58.5%。

3.1.1 化学消毒剂消毒合格率略低的主要原因是消毒剂浓度达不到要求或浸泡时间不够。

3.1.2 电子消毒柜消毒效果差的原因是餐具重叠放置,餐具表面间臭氧流动受限。

3.2 餐饮单位规模不同餐具消毒效果有差异,大型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是91.4%,中型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是79.0%,小型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合格率是56.8%。

3.3 消毒后的餐具保洁措施完备的合格率为84.8%,保洁措施不完备的合格率是54.2%。消毒后的餐饮保洁措施得当,可保证餐具不遭受二次污染。4 建 议

4.1 严格预防性审查 积极参与餐饮单位的新、改、扩建项目,指导企业增加必要的餐具消毒等基础设施,实施严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查、验收、发放关,对达不到卫生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发证。

4.2 强化宣传培训 建立严格的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使餐具消毒人员熟练掌握3种消毒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保证餐饮具消毒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共同做好餐具消毒等食品安全工作。

篇7

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我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点)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由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联合牵头,结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摸底、审核、办理工作,重点对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教体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过渡一批。对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幼儿暂属无法安置的,根据实际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实行限期过渡。过渡期间,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所在乡镇(街道)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四)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坚决依法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5月15日前)。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瞒报、漏报,并提出本辖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初步方案。在汇总全区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部署召开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5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牵头,通过发告知书等形式,向举办者、幼儿家长及房东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在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对整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借助乡镇(街道)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情况,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逐一约谈无证幼儿园举办者,进一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分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配合做好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对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会同教体局发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6个月);对整改达不到要求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列入“过渡一批”的幼儿园,与举办者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不愿整改或安全隐患多、差距较大无法整改的,要书面告知停办。各乡镇(街道)须于5月底前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分类整治的具体计划情况。

(三)属地整治,分类处置(6月底前)。根据前阶段自行整改情况,由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对本辖区内需要停办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就读无证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工作。并定期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属地整治有关落实情况。

(四)联合执法,清理整顿(8月底前)。根据各乡镇(街道)属地整治情况,由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再予以督促落实,重点是:对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督查整改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前期明确予以停办的,督查停办是否到位、后续措施有无落实;对不符合办学条件且拒不停办的,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直至追究举办者的相关责任。

(五)巩固完善,长效管理(9月1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停办、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办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整治后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联合抓,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齐抓共管、主动作为、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行动、有声势、有成效。区府办将对整治工作实行专项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规划引导、堵疏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儿园网点配套,不断扩充本辖区内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并按教育规划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努力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精心做好幼儿分流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办学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督促举办者对照规范要求加强自我整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办学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附件:1.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附件1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章兆钧(教体局) 杜秀丽(区府办)

成 员:梅崇苗(法制办) 娄天荣(教体局)

严国芳(公安局) 姚国潮(民政局)

叶小群(建设局) 徐建敏(交通运输局)

傅安琪(广电总台) 陆云斌(卫生局)

徐绍吉 (安监局) 王德云(市场监管局)

蒋 铭(行政执法局) 张东鑫(建管局)

吕万玖(上虞日报社)金小军(交警大队)

余丹铭 (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娄天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虞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职责分工

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分类整治和辖区内幼儿分流入园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幼儿园。

教体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方案,负责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的汇总和审核办理情况的公布。牵头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工作人员资格、招生及编班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牵头负责幼儿园房屋安全排查,对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制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履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协同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法制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办理因此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集中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相关后续工作。

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名称核准和法人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审年检工作。

卫生局: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作出整改要求或处罚决定;负责办理卫生保健合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幼儿的体检。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配合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安监局: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为幼儿园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餐饮食品安全情况踏勘、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

行政执法局:协同做好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

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各托幼机构的建筑安全巡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幼儿园推荐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介机构。

建管局:对限期整改的幼儿园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提供技术咨询。

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违规接送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篇8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组长:____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组长:____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

(三)第一组 组长:____x

第二组 组长:____

第三组 组长:____

(三)巡查组

组长:____ 组员:张学全 肖 明 张雄典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篇9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个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检查

6月1日前由食品股对全区设中高考考点的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各乡镇食品安全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及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严禁提供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与符合接待能力的考生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二)考前综合巡查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前综合巡查:6月3日,按要求派1名人员参加由教育局牵头的专项检查,对南一中普高考点、南职中职教考点进行考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巡查,再次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牵头组织对考生就餐点进行检查:6月5-7日,由食品股牵头联合卫生局、教育局、招办对南一中、南职中、南二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驻点保障

高中考期间实施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人员安排

(1)高考(6月7-8日)驻点人员安排

一中高中部:

南职中:

南二中:

(2)中考(6月11-12日)驻点人员安排

中考考点遍布各乡镇,区食药局无法一一安排驻点保障,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具体落实驻点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区食药局分二个组采取监督巡查。

巡查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大观片区、长兴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巡查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片区、镇及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主要检查内容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调离。

(3)认真核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

(4)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冷藏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大块菜肴要烧熟煮透,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时间应严格限制在2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点保障期间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切实落实全程监管。

(二)驻点监督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

(三)驻点监督期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有2名以上考生人员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立即报告局领导,并展开调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四)局应急处置小组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篇10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篇11

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为副主任,成员有*、*等同志,*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监督。

各镇卫生防保所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检查。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开展的20*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馆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将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重点内容

1、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整治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加大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的覆盖面(包括中、小型餐馆);

2、制定并实施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各种不同原料(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随时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二)、工作目标:

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2、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3、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小型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4、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凡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必须达到有固定场所、符合规模的专用餐具消毒、保洁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设立餐具洗消间;

5、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卫生违法行为;

6、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乡镇餐饮单位:

1、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4、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含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组织验收,确保此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相关工作,部署此次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效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篇12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工作涉及全县除火车站、军队专用和自供餐饮单位外的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各类餐馆、食堂、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甜品站、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摊贩、农家乐餐饮服务者等;包括既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也包括无证餐饮经营者。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清理工作,县食药监分局负责县城建成区域的清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县城建成区域以外的清理工作。

二、清理目标

(一)清查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情况,掌握监管对象的真实状况。

(二)贯彻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的相关规章和要求,严格许可标准,建立餐饮经营的入行门槛,引导餐饮单位不断改善基础条件,改善餐饮业食品安全基础,提高食品安全面貌;通过“提升一批、规范一批、转行一批、取缔一批”等疏堵措施,整治餐饮经营无证现象,提高餐饮单位持证率。

(三)规范许可审批程序,建立完善许可审批及管理工作中的集中受理、一次性告知、接办分离、公示公告、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范许可证及相关文书的制作。

(四)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档案,初步建立餐饮服务提供者基础数据库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时间安排

本次餐饮服务许可清理工作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年4月-5月中旬前)。主要开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相关许可标准和要求的宣传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向餐饮服务提供者宣传本次许可清理的目的意义,动员管理相对人积极配合本次清理工作;同时要做好清理人员培训,统一清理要求以及准备好许可文书、证书、量化分级食品安全信誉度标识等。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年5月中旬至8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工作,不留空白和死角。清理工作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认真填写每户的《许可清理检查结果登记表》(见附件1);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餐饮经营者或者许可时未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审查的经营者,要补填《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完善餐饮服务许可档案资料;对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要及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经整改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对符合要求的餐饮摊贩,要依照餐饮摊贩备案管理办法,依法实施备案管理。对在许可清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2.清理中发现需要变更、延续和注销的许可证,要及时书面告知管理相对人进行许可的变更、延续和注销;对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许可的延续、变更的,一律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新申请办理许可的,一律按餐饮服务许可要求进行审查、发证;对《餐饮服务许可证》项目填写不规范的,一律收回不规范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及发放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57号)要求,填写新证后送达管理相对人,新证的许可证号、发证日期应与旧证一致。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许可清理工作要与今年布置的小餐饮整规试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小餐饮许可发放的标准要求,建立小餐饮监管的有效机制和制度;对经整改达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标准的,要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经整改基本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在严格限定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可以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同时指导、督促获得临时许可的小餐饮不断改善基本设施和条件,保障食品安全。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作为餐饮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今年将继续实施;今年要力争在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含获得临时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实现城镇地区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9%、农村地区实施率达到78%的目标。在国家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出台前,可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年版)》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现场填写《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在许可证上加贴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标识。

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应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分户档案和综合档案的建设。餐饮服务许可分户档案应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其内容应包括许可申请材料,许可接件、受理、审核、决定中使用的文书,许可延续、变更、注销、补发资料,从业人员体检记录及监督抽检记录,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记录以及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等资料。可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将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的许可档案单独组卷;小型餐饮单位、餐饮摊贩等的许可档案(或备案档案),可按照街道、地段将多个档案组一卷。餐饮服务许可综合档案应结合相关监督报告表的要求,利用Excel等计算机软件进行录入和管理。数据库中可包括以下基本项目:许可证分户档案编号、单位名称、经济性质、地址、业态、单位法人或业主姓名、联系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姓名、从业人员数、核准的许可范围(类别、备注)、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被查处的违法行为、许可证号、办证日期以及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等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在餐饮服务许可分户档案和综合档案基础上,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第三阶段(总结汇总,年9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许可清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许可工作质量。年8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本次餐饮服务许可清理工作专项总结和许可清理结果汇总报告表(见附件2),报县食药监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餐饮服务许可的清理是餐饮监管职责调整后,我县积极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发放和管理,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举措。在许可证清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各项要求。

(二)精心部署,积极宣传。本次许可清理工作既是落实当前餐饮监管工作的迫切需要,更是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许可清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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