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2 13: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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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简政放权指什么?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3)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4)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6)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7)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
3 放管结合指什么?
(1)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2)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3)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4)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
4 优化服务指什么?
(1)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2)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3)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4)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5 “一次办好”是什么?
“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主要是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是从“办”的角度对政府自身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服务理念,也是对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服务理念的深化拓展。
6 行政职权是什么?
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7 减证便民是什么?
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的原则,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进行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
8 权责清单是什么?
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
9 负面清单是什么?
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10 内部审批是什么?
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是仅面对其他机关或者面对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而不面对社会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11 五个“为”是什么?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12 六个“一”是什么?
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13 双创是什么?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4 营改增是什么?
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15 多规合一是什么?
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县(市)一本规划,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便于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16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什么?
政府部门在进行市场行为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17 一单两库一细则是什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18 红顶中介是什么?
是一种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行政审批权红利。
19 先照后证是什么?
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创业者只需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20 多证合一是什么?
政府部门发放的多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21 多帽合一是什么?
多帽合一是指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全国统一和规范管理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会议提出,要把执法人员规范录用和精简冗员相结合,重点向市、县和社区、街面等基层一线配备和倾斜。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防止交叉执法、重复检查,逐步实现“多帽合一”,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22 一照一码是什么?
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 事中事后监管是什么?
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环节,理清市场监管责任,完善协调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24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什么?
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依据“互联网+”模式,以受审分离为标准,努力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统一受理、后台综合审批、信息全流程网上传递,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事”。
25 并联审批是什么?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
26 5A政务服务模式是什么?
“5A”是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五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组合,代表着全体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27 三集中三到位是什么?
部门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28 “AB”岗制度是什么?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工作岗位均设A、B两个岗位。A岗位人员因故离岗时,B岗人员及时顶替,确保窗口不出现缺岗问题,不影响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
29 一次性告知是什么?
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期限、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30 第三方评估机制是什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三创四建”活动要求,全面开展“冀事办”改革,积极推行精简审批、全网流转、集成服务、审管衔接等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一门(网)受理、一章审批、一次办好”的“三个一”改革品牌,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和真抓实干的担当作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梳理编制“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细化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等,逐一编制实施细则或清单, “同一办理事项、同一审查要件、同一审查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2.清理规范变相审批。依法依规取消各种备案审定、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变相审批,对确需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分类编制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开展行政许可监督评估。定期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推动市场准入“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着力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隐性壁垒,对设定的不合理准入限制等列出台账,逐项推动解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强化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大幅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深化资质审批方式改革,对相关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管理,持续推进企业资质办理等 “一网通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6.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投资项目线上核准。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形成全口径、细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 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7.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功能,推进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和各部门自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实时共享,全面实现与平行专业系统的业务对接,审批系统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大力推进联审联验和区域评估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市场主体体验。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有关平台、系统完成对接,系统应用覆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
8.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的事顶和材料。(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9.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全面执行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出台后严格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0.放宽服务业准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大力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实现按市场化原则自负盈亏经营。(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1.推行企业开办1日办结。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动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窗”领取全部材料。年底前,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方案,按省工作安排,逐步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分类改革范围,重点做好“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3.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管理事项,严格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做好国家层面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承接工作,加大相关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大力推进税费清理改革
14.全面落实国家减税优惠政策。放宽欠税及滞纳金同时缴纳限制,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的部分地方税种。积极应对肺炎疫情,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或预缴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允许一次性扣除新设备成本。(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5.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持续整治物流堆场、熏蒸消毒等领域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持续清理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6.继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推广“信易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牵头单位:人行支行、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7.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特别是“红顶中介”乱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接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8.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清理、修订不符合《条例》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我市的贯彻文件制定与不合要求文件清理工作,8月底前完成;《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长期推进)
19.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照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配合省级部门逐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督促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0.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回应市场主体诉求。(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1.强化法治保障,根据“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程,及时修订完善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2.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人行支行;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3.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督促拖欠主体对每笔欠款制定偿还措施和办法,逐月推动落实。拖欠账款除存在分歧或司法审理程序尚未终结的情况外,确保无分歧欠款当年年底前应清尽清。(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部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探索依据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推行联合抽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部门间、部门内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5.提升重点监管能力和水平。对重点领城、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管控,加强质量监管,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监管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6.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力推进信用五级平台“一张网”建设,编制公开《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0年版)》,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依法规范失信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根据省级奖惩措施清单,细化完善我市奖惩措施清单,推动联合奖惩落地。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修复和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人行支行;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7.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逐步构建与“互联网+”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依托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全流程记录监管情况,不断强化大数据在风险预警中的应用,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8.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一刀切”等行为,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具有执法职能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9.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部门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关于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歧视性规定和做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0.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研究落实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细则,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参与配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建设,实施在线即时监测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诚信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1.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性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查处并通报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2.清理规范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全面梳理市级自行制定的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修订、废止等意见,更新我市《现行有效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强化招投标监督监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协同监管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3.加快建设并联通各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推动国库支付系统与政府采购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同一平台支付款项等功能,构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上网、全覆盖、全透明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建设联通电子采购平台工作,按照省级部署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采购改革,2020年底前完成)
34.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强化乡镇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职责,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依法依规单独履行监管职责的执法职能外,其他监管执法职能原则上全部整合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赋予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七)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35.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指导有关单位加快完善内部管理,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探索扩大中小学校办学等自。(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6.调动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服务业标准与认证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牵头负责;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7.优化医保报销和结算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公布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够直接结算。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扩大医疗保障定点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8.持续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效能。全面清理取消水、电、气、暖等服务的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推进水、电、气、暖报装“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站式”办理和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水、电、气、暖涉及的占掘路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将水、气、暖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容缺受理、前置咨询服务等措施,将用户参与环节压减为用户申请、现场踏勘、安装接通3个,供水、燃气、热力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供水、燃气设施报装均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工程用户立即装表开通,供暖设施报装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均不包括方案设计、施工、验收、合同签订、行政审批办理等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市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9.持续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提升服务效率。深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40.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探索扩大乡镇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权限,强化服务站点与平台建设,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动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将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影响面广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或代办。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举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各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1.探索推行“百事通”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研究制定推动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实施意见,选取准入准营、资质资格、生产生活等企业和群众高频办事场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网上和大厅办事标准统一、数据同源、流程衔接、用户共享,再造办事流程、规范审批标准、取消重复材料、压减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2.大力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落实政务数据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联通共享与共用协调机制,将更多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对信息数据的综合治理与安全管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3.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基本解决“专网林立”、“二次录入”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力争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推广应用“冀时办”2.0版,实现大厅事项“冀时办”中预约办理、提交材料、进度查询。(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标准化。加强电子签章在证照、正式文件等办理结果中的应用,力争实现网上办事结果100%电子化。进一步推广住建领域取消纸质证照、实现电子化领用的经验做法,深化其他行业电子证照应用,明确电子证照法律效力,实现电子证照在办事申请、审批办结、资格核验等环节的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5.加快整合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市级、联通省级,实现一号对外。统筹强化热线办理督导考核,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6.建立健全“好差评”评价制度。进一步抓好《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贯彻落实,加快平台应用,强化“差评”整治,建立问题解决、整改反馈、长效落实工作机制,将评价结果及投诉落实情况结入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7.加快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买卖房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8.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依托全国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压减20%以上,推动更多办税事项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9.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事项。省级证明事项清单出台后,组织各部门制定公布我市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梳理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为依托,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减少额外证明和重复提交材料。(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他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抓紧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举措、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项任务的第一牵头单位(第36项“共同牵头负责单位”均视为第一牵头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改革进展,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放管服”工作顺利推进。
二、“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区人社局根据上级精神,共接收上级业务部门下放工作7项。
(二)工作措施
为落实好“放管服”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区人社局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 “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统思想、提站位。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放管服”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把重点、促效率。要把握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抓好“放、管、服”三项重点任务,“放”是简字当头,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要求,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管”就是把下放的工作管住管好,把工作落到实处;“服”就是“优”字为重、优化服务,制定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办事成本,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强组织、抓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落实,以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释放激发社会创造力为工作标准,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强化督查问责,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经办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服务对象答复。
整改措施:我们将在加强上下衔接、业务培训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经办行政审批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内部交流、向先进单位学习经验等方式,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解决服务对象疑问,使群众满意我们的服务。
四、意见建议
区人社局将积极应对市人社局权力下放,高质量完成工作,但是目前我局人员经费不足,办公环境较差,针对此问题,我局建议如下:
1、给予区人社局经费支持。
2、改善我局办公环境。
一、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建设要求,对照江苏政务服务网中省、市**局编制完成的行政权力清单,及时修订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和办事指南,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站中公布的****局行政权力事项内容,确保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符合“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标准化要求。
2、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省**局《关于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确认和办事指南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三级四同”原则,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报送入库。
3、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按照《**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力争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基本实现只需“跑一次”。
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关于报送开展“减证便民”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或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同时我局还积极探索部门间证明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对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我局为窗口专门配备了复印机,免费为群众进行复印。
5、深化“3550”改革。我局积极巩固深化“3550”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要求,所有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同时我局还积极探索提前介入、容缺预审,努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图审和设计双轨运行,缩短设计时间,提高审查效率,为推动全县“两重一实”项目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时序任务,但是现有的工作措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平台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等,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1、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下半年,我局将根据全面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图联审”机制,优化企业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努力实现“三证照”办理“3550”目标,同时通过运行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联动审批信息跨部门共享。
一是自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区改革试点层出不强,机构改革尤最。然改革过程中各地独立探索,设立部门均不同,无法实现上下统一,甚至同市不同县区部门设置均不一致,改革过渡期直接影响工作效力。
二是行政许可权限下放迅速。然权限高度集中,迅速下放过程中,出现政策监管对接不畅,承接能力严重不足,政策法律修改滞后。例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取消行政许可,然对应的《环评法》、《大气法》、《水法》已我修改完成,《噪声法》于2019年1月1日修订完成,《固废法》仍在修改中,直接导致建设项目验收需多部门、多批次验收,极大地增加企业验收成本和负担,导致监管部门无从下手。
三是各系统网络平台、权限、层级对接不畅,各部门各系统网络无法整合,单打独斗,同样信息需填报多个网络平台,严重影响工作进度,交叉明显。
二、建议
一是上级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在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统
一机构设置。
二是加强权限承接能力建设,特别是基层能力建设。
三是整合网络平台,实现一网通。
为提高行政效率,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重大危险源备案实行网上办理,所有行政执法内容实行线上公开公示。
2、加强复工复产指导。
为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率的同时加强安全监管,对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指导,要求企业对员工查验“赣通码”,员工入厂前进行来源排查和体温检测,加强车间办公楼,食堂,倒班楼等场所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加强食堂管理,食堂采用分餐制、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方面应急预案。
3、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依规实行了事中事后重点监管。成立了六个暗访组,配齐配强监管力量,落实两个15天(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更新,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隐患登记及隐患整改核销工作)。重点对、等各类危化企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企业强化事中管理。
事后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化工园区综合监管、执法以及应急处置水平。
在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完善审批制度。制定发下《山东省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基本服务规范》,从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格式文本等事项要素入手,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起标准化审批程序。编印社会组织登记“明白纸”,免费供申请人取阅,引导申请人按流程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建立社会组织管理政务大厅,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等12个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年度检查集中在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实行行政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全过程“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完善相对集中审批管理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并将各项规章统一格式上墙公示。三是实行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采用线下预审、线上办理的审批形式,并按照要求实现与省政务平台实时数据交换。截至目前,网上运行行政权力事项网办率、办结率、满意率始终保持100%。四是推进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实效摆在重要位置,依托社会组织网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审批信息、年检结论、行政处罚以及基金会募捐和公益资助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实行放管结合,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用力深化社会组织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社会组织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失信“黑名单”制度。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在山东省政府网和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并及时填报省级行政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存在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社会组织,纳入“黑名单”管理,采取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限制参与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二是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山东省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管理办法》《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加强对社会组织专项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三是强化年度检查。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列入年检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四是完善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自律诚信、社会评价等方面的五级评估指标体系,对指标进行定性量化,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行政执法。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并依法严肃查处。2016年度办理执法案件137件。对13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其中,警告86家,撤销登记51家。
一是抓好“一个关键”。加强组织领导,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始终坚持谋在先、想在前,认真履行抓总责任,并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具体工作由党组书记向月华同志亲自抓,亲自督导,各个科室按照自己的工作业务认真进行分析查找,力求把能放开的坚决放开,并使我们的服务及时能够跟进,服好务。
二是做好“一个重点”。夯实阵地基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对照事项清单,梳理民政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了群众“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的便民服务目标。根据县政资局有关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具体要求,县民政局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有专人负责,统筹有关业务科室,再一次的对民政部门的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进行了再梳理,细化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并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项,切实达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的。比如,我们简化了养老机构的审批程序,有原来的审批简化为备案,大大降低了养老机构的时间成本。在具体运作中,我们对新申请的养老机构,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两优化一简化一提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养老机构申办设立许可提供便利和支持,保证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等工作高质量进行,进一步优化了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另外我们在婚姻登记领域中,我们提出了“婚登服务多作为,群众办证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按规定,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婚姻登记部门的,需到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以往群众来补办结婚证时,需先到档案局调取档案并复印证明材料,再回到登记处办理证件,有些群众住在乡下村里,找到档案局后查完档案再来补办往往要跑好几趟,交通成本也不低。现在,我们在婚姻登记处登录档案管理系统,输入要查询的夫妻双方的姓名,即可检索出所要查询的结婚登记档案信息,方便又快捷。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再也不用来回跑,只要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在政务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直接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一站式办理。
三是突出“一个亮点”。即:精准为民服务。坚持把“办事流程精确、办事地点精准”作为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的重要原则,对群众日常服务审批事项、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通过政务公开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制作发放了便民服务手册,随时为群众提供办理咨询服务,基本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我们先后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5月份宪法宣传月,以及“5.20”新人扎推办理婚姻登记等重大时间节点上,印制了民政部门放管服的业务范围,业务类型等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切实做到了服务精准,办事流程精准,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方便。
四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网上审批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我们将对民政部门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表格,以及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都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极大方便了办理群众,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做到强化宣传,营造“放管服”改革良好氛围。要求把经验做法信息的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形成改革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不断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知晓度。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
“放管服”改革推进以来,兴安盟扎实推进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动态管理,开展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推行工商全程电子化逐步推进,实行了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加强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并实现了失信联合惩戒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落实中。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问题
(一) 联合惩戒工作有待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已进入“严管”阶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需要政府牵头,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各部门监管衔接,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相互协同、部门联动,从而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的。由于我盟政务外网平台刚刚建设完成,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尚未完全启用,加之协同监管、联合惩戒需要政府部门牵头,目前,协同监管各项任务尚未完全落实。
(二)改革宣传培训有待加强。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一方面,诸多改革政策需要社会群众广泛知悉、共同遵守;另一方面,新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造成干部工学矛盾凸显,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的培训日益增多,需要上级在宣传、培训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适应推进改革的需要。
三、几条简易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盟应继续按照自治区和盟行署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企业年报公示、电子营业执照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企业信息归集与联合惩戒、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等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断推动商事改革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照“放管服”工作各项要求,定期向盟委行署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放管服”改革宣传力度,不断赢得社会各界对改革的支持和认可。
(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随机抽查内容。对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产生方式进行了细化,明确具体要求,做到工作内容明确,程序合法。
(二)全面系统公开了双随机抽查全部工作流程。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全面公开,及时更新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检查情况、抽查结果在本单位党务政务公示栏上进行公开。做好前期准备、实施抽查、结果录入、后续处置等相关环节工作。建立了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三)健全了随机抽查的程序。布置了“随机抽查摇号箱”,每次抽查中按比例随机抽查确定检查对象。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同时,与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
(四)执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检查,坚持每季度至少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抽查,坚持每月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五)抽查结果
我局执法人员李长生、付琳花同志利用两天时间,对随机抽查的应用生物发酵甜高粱汁液制备乙醇综合开发项目、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2个单位分别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被抽查的2个单位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工作都比较重视,一是抽查单位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工程建设质量,抗震设防审批资料齐全。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给定的地震参数进行施工。二是抽查单位对抗震设防工作重视,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编制了地震应急预案,提高了地震应急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二是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在企业负上做“减法”。济南市长清区坚持法治思维,主动适应新常态,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放管结合,通过推行登记管辖权限调整,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在业务办理方面,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突出“一人办理、全程服务、一办到底”。在企业登记材料审批方面,实行“一审一核”制,提升审批效率。对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做到“三个不过夜”(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都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延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完最后一位申请者后方能下班,并尽可能减少办事人员等候时间。文昌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企业济南嘉诺光伏有限公司从网上预审到登记发照只用了1个工作日,创造了新的长清速度,得到了投资人对长清投资环境的高度赞扬。
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在服务质量上做“乘法”。为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水平,济南市长清区按照“配足、配齐、配强”的要求,通过选调、招考等方式,选拨了市场监管干部,充实到全区基层监督管理所。通过集中培训、编发材料自学、跟班轮训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完善业务指导机制。利用春训和岗位大练兵开展集中培训,轮训主要是进行一对一辅导,即每名注册局人员负责一名基础窗口人员,针对规范登记材料和操作业务系统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开展答疑解惑,确保窗口人员熟练掌握企业登记材料规范和工作流程。对一线窗口设置情况实地摸底调查,着力解决基层实务、人员配置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利用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大力推进网上登记,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期限。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创建新型工作模式,在审批环节上做“除法”。按照“放、管、服”总体改革思路,对登记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后,企业注册局得以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加强对各基层所登记工作的调研、督促、指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企业注册局积极探索对调整后的各市场监管所公司登记业务进行指导的新途径,加强工作协调,通过指派专人、下发登记材料等方式对各所在登记权限调整后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个例指导,既提高了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又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确保了“放管服”改革精准落地。
长清区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策红利立竿见影,市场活力得到激发。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去年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41313家,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208户,增长17.67%。其中,新增企业1397家,增长19.2%;新增个体工商户3748户,增长16.87%;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3户,增长34.04%。第一产业新增72家,增长1.3%;第二产业新增151家,增长46.6%;第三产业新增4985家,增长16.23%。
二是企业办事就近便利,审批时限明显缩短。去年授权市场监管所共办理企业设立登记1378家,变更登记1764家,有3142家企业享受到就近办照的便利。过去一些远离城区的企业办事,路途耗费时间长,特别是在登记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需要往返补充,办成事得一天,办不成事白跑一天。以万德镇为例,去年共有123家企业就近在市场监管所办理了注册登记,按照以往每家企业到区审批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往返里程约70公里来计算,共让企业少跑近万公里。只要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从提交登记材料到拿到营业执照平均只需1-2个工作日,极大节省了企业成本。
近年来,我国船员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外派海员数量和高级船员比例逐年增长。截至去年年底,我国注册船员达137万人,其中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达22.8万人。
首部航运中心建设地方性法规在上海表决通过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6月23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这是一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框架性立法,基本覆盖了航运中心的各个要素,也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当日表示,条例主要针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短板问题,立足地方政府可以积极作为的领域,聚焦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航运企业和机构集聚、航运营商环境营造等事项。
丁伟表示,在上海的四个中心建设中,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分别于2009年、2012年出台了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一直缺乏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新战略的实施,为推动航运市场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空间。在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地方立法提供法制保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陈静)
天津海事:打造海空一体监控体系
近日,天津海事局推出多项新举措。一是提高搜救和溢油应急能力。完善《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落实《天津市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加快推动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建设,实现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达到2000吨。开展“四类重点船舶”的专项整治,提高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