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5 0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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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二、学会感恩,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一滴水蕴藏着大海的本质,一束光反映了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修养。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大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因为待遇好,来应聘的人很多。最后,是一位其貌不扬,学历也不高的人被选中了。其他的应聘者不服,就问公司老板。老板说:“聘用他的原因是他带来了许多‘介绍信’。第一,他在门口蹭掉脚下的泥土,进办公室后随手关上了门,说明他办事认真、仔细;第二,他看到有个残疾老人,立即起身让座,表明他心地善良,体贴别人;第三,应聘时他先脱掉帽子,回答问题干脆果断,说明他既懂礼貌又有魄力;第四,其他人都从我故意放在地板上的那本书上迈过去,只有他俯身拾起并放在桌子上……这些不是很好的‘介绍信’吗?把工作交给这样的人,不是很放心吗?”
这个报道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
难道举手投足的瞬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与不文明二者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样是一件小事,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
大家都是长期接受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口痰,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爱和帮助的。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学会忍让
大家知道,清明节——中国的传统节日,一个纪念祖先的日子,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扫墓是行孝的具体表现。当你们在扫墓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身体从哪里来?父母处来。父母的身体又是哪里来?祖父母处……”这样一直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为表示感谢,所以我们要到祖先的坟前奠祭,这就叫感恩。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但事实上,一个人来到社会后尚未作任何贡献就已经得到了社会恩泽,享受着科技文化和教育等社会资源和社会服务。一个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首先是他人和社会帮助的结果。所以,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就要学会感恩。
那么,作为尚未进入社会的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谁感恩,怎样感恩呢?这是我们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给大家讲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负气出门远游,其实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责备了两句而已。年轻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又冷又饿,整整四天没吃到东西了。醒来的时候,他躺在温暖的床上,额头上放着一块浸了湿水的毛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床边给他一勺一勺地喂姜汤。担心姜汤太烫,老人总是轻轻地对着汤勺吹几口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给他,看着老人那慈爱的模样,他的鼻子顿感发酸,两颗晶莹的泪珠慢慢涌上了他的眼角,他哽咽的对老太太说:“大娘,谢谢您!”。夜里,窗外飘起鹅毛大雪,他刚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吱的一声轻响,老人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给他掖了掖被角。看着额上落满雪花的老人,他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紧紧拉着老人的手说:“大娘,真的谢谢你了!”接着,他便如实的告诉了老人自己离家出走的缘由。听完他的话,老人怜爱的叹息了一声:“你真是一个傻孩子啊!”老人顿了顿对他说:“我只不过是为你做了一顿饭,掖了一次被角,你就这么的感激我。可是有人给你做了几千次饭,给你掖过几千次被角,可你感激过她一次吗?他怔住了,不解地望着床边的老人,这个人是谁呢?。老人笑着对他说:“这个人就是你妈妈呀。你妈妈为你做了那么多,可你曾对她说过一句谢谢了吗?”。是啊!妈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自己真的至今连一声谢谢都没说过。愧疚的泪水渐渐涌满了他的眼眶,为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更为那一个神圣而温暖的称呼:妈妈。
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我们的父母起早摸黑挣钱供养我们读书。当你们在小店购物或在食堂就餐时,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钱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消费观,适当消费。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同学星期天从父母那里拿来的一周生活费不到一天就用完了,以后的几天靠从同学教师那里借钱度日;有的同学甚至用钱进行赌博、抽烟或买小灵通、手机等。我想,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非常不容易。我们要对父母感恩,就不应该贪得无厌地索求他们的付出。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更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最近读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通过读本,深深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感受了
法律的威严。读本中借着一系列案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犯法就要为之付出责任。”青少年触犯法律的的案件一件件,一桩桩。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青少年因为与同学语言不和而发生激烈争吵,最后演变为打架斗殴,一名青少年因下手过重而造成另一名同学死亡,最终进入大牢,读到这,我都不得为这位错手杀人的同学感到惋惜,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葬送在监牢中。这样的青少年还有很多,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如果当时听一下他们的劝告,也就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如果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不会再犯罪的。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各个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有技术、有素质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的重任,随着依法治国的号召,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意识也有了新的要求。但面对当代有思想、有个性的九零后大学生,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观念落后、内容狭窄、方法无效的问题,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懂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办学特色,进行法制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而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写照。面对每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频频发生,校园和谐令人担忧,同时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社会的和谐状况也令人堪忧,而高职院校学生缺乏参加社会活动的经验,就业以后面对的劳动纠纷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对社会或者就业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就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高职院校期间必须注重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满足法制社会的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职责一方面是为社会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是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综合素质包括心理、政治、道德、法律等多方面的完善和发展。其中法律素质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利用法律意识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保护他人的利益,法律素质的提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指标。
(三)可以有效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
近几年爆出的“XX学院杀人案”、“投毒案”、“盗窃案”,严重扰乱了校园秩序和社会安定,同时给学生带来心理恐惧和不良影响,抑制大学生犯罪行为急需解决,增强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通过采取高效、有力的法制教育措施,帮助学生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理智、正确的借助法律保护自己,避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定[1]。
(四)促进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改革创新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作为大学生一门必修公共课,主要关注理论上的规划和如何制作就业材料、如何把握就业技巧,教授方式也以单一的、传统的灌输式为主,主要有学校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就业部门的老师担任,如果在这门课上贯穿法律知识,老师、教授方式、教学内容都会发生变革,帮助学校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高职院校加大了法律基础教育,但是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对还比较薄弱,法律素质普遍较低,无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不重视法律素质的培养
大多数高职院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开一门法律公共课,每周两个课时,并将其归入思想教育课,授课教师大多数是本校的其他专业的老师,缺乏专业性,法律课程本身知识点比较多,内容枯燥,讲课方式仍以传统的满堂灌为主,教师只是一味的赶课程,提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现在大多数高职院校有的教材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生对公共课不重视,以应付考试为主,因此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为自己所用,影响了高校法制教育的效果。
(二)学生功利心强,不重视法制教育
高职院校学生只关心专业课的学习和积累,或者对自己有直接利益的课程,而忽略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其他素质、知识的积累。即使关心法律,也只关注眼前的问题,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系,通过对学生的法律知识调查发现,89.5%的学生比较关注民法,只有9.5%的学生度过宪法,虽然学生们了解过法律知识,但水平相对太低,表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2]。
(三)缺乏对法律的相信度
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让学生觉得即使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也可以通过走后门、拉关系来解决,在“当你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你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的调查表明:47.5%的学生选择“私了”、“差不多就行”、“忍让”,37%的学生认为权利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面对“你相信法院会做出公平判决吗?”的调查时,只有21.5%的学生相信,由此可知,学生对法律的公平、公正缺乏信心[3]。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封建帝制的影响,认为权利至高无上或者说认为以德治天下,只要提高道德规范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再加上社会频繁的负面事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让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
(四)理论与实践脱节
高职院校杜宇法律知识的传授跟其他理论课程一样,虽然传授了基本的法律术语、条文及原理,当只停留在理论课程上,对于实践性和跟学生自身专业相符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学生都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自己或至亲好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48.7%的学生选择利己,29.3%的学生需要认真考虑,数据反映出了高职院校学生思想上法律缺失,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较大,容易在利益面前迷惑自己。
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学校的教育状况和就业压力
高职院校旨在培养高专业、高技能的人才,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考核方式以考试为主,学生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在专业课上,而高职学生的就业压力相对比较大,学生要不断考取各种各样的证书来为就业做准备,因此学生接受知识的第一要素在于是否实用,而法律知识作为公共基础课,既不用参加严格的考试,又不用记忆,只是为了修到学分,因此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无法掌握,更不能要求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了。
(二)高职院校法律教育不完善
教育部规定:法律基础课是三年制高职院校的必须课,但都依附于德育教育,学时较短,只作为考查课,学生和老师都是为了应付,而高职院校的学生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心理不够成熟,正在建立人生观和世界观,此时心理脆弱,易冲动,社会比校园复杂,所以遇到事情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建设
1.改变教学内容
改变课堂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校借助《法律基础》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独立,既要传授给学生法律知识,又要帮助学生培养法律信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突出重点,多展示案例,让学生透过现象了解法理,让学生真正明白,并且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联合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使学生从内心深处学懂法律知识。
2.改变教学方法
教师应改变现有的满堂灌的教育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多采用案例教学,注重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借助多媒体教学,挑选解释的教学视频,比如《今日说法》等普法栏目,让学生了解最典型的、该发生的案件并指导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如角色扮演,学校提供模拟法庭,学生可模拟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实用性,增强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4]。
(二)学校要“依法治校”,增强学生的法律信心
高职院校是大部分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的最后一个知识殿堂,因此良好的学校法制氛围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最大的影响。学校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乱纪或不良事件时有法可依,坚决杜绝包庇纵容、走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秉公处理,合理合法的诉求后可以有合理合法的结果,帮助学生树立起法律的权威[5]。其次学校在日常的管理中也要依法办事,学校管理制度与宪法等法律相适宜,尊重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民利,适当允许学生参与教学评价、课程评价等,增加学生对学校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仰。
(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高职院校管理者可充分把握学生的性格特点,借助各大节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集中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如:12.4国家宪法日,学校相关组织可开展宪法宣传、知识竞赛、播放宣传视频,让学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9月第三个周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学校可开展国家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鼓励学生开展辩论、演讲,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四)改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定位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法律是公共权威,能够稳定社会规范,严密社会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现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培养核心是“法律素质”,因此高校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育人事业开展,注重学生法律技能的构建,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培养一批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搞法律素养的人才。
(五)注重网络法制教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第四媒体”,大学生几乎人手一台电脑和手机,据调查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超过五小时,因此网络法制教育也是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新任务。网络教育内容丰富多彩、渗透性强、共享性号,因此教育者要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制教育。
五、结语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改革现在的教育方式和认识偏差,提高高职学生法律素养,使其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社会的需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武莉.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1:250-251.
[2]任皞,张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为例[J].职业,2016,14:109-110.
[3]梁凯昕.高职法制教育现状及新途径探索[J].成功(教育),2013,11:240-241.
(一)市场需求调研滞后,盲目开设法学专业。近几年来,在国家重视和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利好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蓬勃发展,许多中专学校升格为高职学院。但是在对法律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滞后,尤其对本省及周边省份法律职业人才需求状况和职业岗位(群)情况不了解,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调研,许多高职院校为扩大规模,办学条件欠缺的情况下一哄而上强行开设法学专业,盲目扩大招生规模。表面上生源数量的急增,带来短期经济效益,但是这种做法无异于饮鸠止渴,势必造成生源的质量的下滑,就业优势锐减,无法适应激烈社会竞争。/学校的专业设置是指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提供的专业目录,以及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开设专业和调整专业结构的过程。专业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办学效益,满足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也是学校自身能否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0〔1〕学院在开设专业时,应当要考虑专业教育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平衡,专业设置得好的目标是要做到/进口热,中间顺,出口畅0,是将学生的需求、学校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高职法学教育中处处打着本科教育的烙印,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法学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重任,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法律研究型人才,同时要培养大量的实用型操作人才。创建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高职法学教育模式,理应成为当前高职法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刚刚起步,没有成形的经验可以借鉴,对法律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及工作流程不了解,制定不出符合自身条件和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此普遍参照或照搬教育部编写的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6中的要求作为高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如/本专业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工学结合,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够从事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和其它部门的法律实际工作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在掌握国有关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主要法律的同时,又具备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法律运用、案件办理、合同谈判、处理纠纷、社会公关、调解矛盾等多项技能,能胜任用人单位对法律事务工作的要求。0这必然会落入本科院校培养模式的窠囿,失去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成为本科法学教育的附庸,最终被其淘汰。
(三)高职生源的素质相对偏低是制约法学教
育的瓶颈。目前,高职院校的学制分两种:一是五年一惯制,生源主要是初中毕业生。据了解,在所有的高职院校五年制的学生几乎成了/素质差,学风差,纪律差0的代名词。少部分学生临近毕业,甚至有几十门课程需补考,质量是可想而知了。二是三年制或两年制,生源主要是高中毕业生。这一部分学生的素质虽然好于五年制的,但就目前录取的分数线来看,大多在200至450分之间,从整体来看,生源质量也好不到哪里。而生源质量的高低严重影响法学教育效果的好坏,有如麻布袋子绣花,出不了好作品。因为法律职业需要的是信仰、伦理、心智、法律理论都较完善的人。法律职业是社会精英担任的职业,法学教育是精英教育,是针对法律人才的素质要求进行的教育,这种教育的内容包括法律信仰、道德、人文精神、专业知识和理论、心理素质以及行为方式等。
(四)当前高职院校法学专业虽然经过了几年的发展,在各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师资力量仍较为单薄,教学设施和手段也落后,教学规模尚未成形,教学内容理论化过强,,较之普通高校有着较大的差距。
二、对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层次定位的思考
教育层次定位准确与否,是学校发展的前提。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体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和技术应用型。高职院校的办学层次是处于技术应用型这个层次。
(一)高职法学教育首先是高等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0〔2〕因此,高职法学教育应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是国家整个教育发展体系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实用法律人才的重要使命。
(二)高职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主要任务是培养
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从根本上讲,法律职业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要求和培养模式,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办学层次,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内在动力。从事法律的人员一般有三类: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主要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指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人才,主要指助理律师、助理法官和助理检察官,书记官、还包括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笔者认为,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目标应该定位在第三类,这是由高职教育的性质、学生的知识结构所决定的。高职法学教育与学科型法学教育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立足于岗位、立足于需求,培养的是社会急需的实践能力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
(三)高职法学教育具有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重性
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高职法学教育既包括通识教育,又包括职业教育,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高职法学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本科法学教育,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二者分割对立起来了,以致于培养出的学生不会起草合同,不会办案,其原因就在于单纯强调通识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忽略了必要的职业教育和训练,人才培养的质量必定受到影响。单独进行通识教育或职业教育不是高职法学教育。高职法学教育应是这两者有机的结合体,两者都重视。法学通识教育是高职法学教育的基础,法学职业教育是目标。基础不牢,目标就无法实现;失去目标,基础就没有方向。
三、对我国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一)要避免陷入片面追求实践的误区
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要求侧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关规定要求高职院校在课程安排中实践课学时不得低于40%,众所周知,实践是理论的源泉,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和升华,并且应该将这些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如果再考虑到我国高职课程安排中英语、计算机、政治理论等非专业课学时比例较高的影响,就没有足够的学时让学生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如果高职法学教育片面地追求实践,而忽视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将有不利影响:第一是理论学习的缺乏,将导致学生难以承受将来知识自主拓展的需要。第二是容易导致学生理论和实践的脱节,19没有理论的支撑,不利于学生对实践系统的理解,从而影响高职教育目标的实现。高职教育侧重于实践即/职业性0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将来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那么我们的理论将无法实现进
步,进而实践的发展也将受到限制。
(二)高职法学教育要遵守/够用为度0原则
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原因的探讨方面,许多学者都通过相关的问卷调查进行研究。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颜素珍等对南京地区的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15]郭先根认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和合理规划,法制教育课程尚未作为一门必修课正式列入教学大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持续存在。[16]孙勉认为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视道德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表现为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说得多、做得少,口气大、效果小”。[17]2.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过深入实地的调研,结合调研数据深刻剖析了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谢山河、黄章华主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18]张雪芹对转型期大学生法治信仰的调查。[19]王美君以武汉市非法律专业大学生作为抽样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分别从基本情况、法律认知、法律服从及运用、法律权利意识、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并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的共性特点进行了总结。[20]王西阁认为受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很难内化为主体对法的动力,传统“无讼”思想也导致了大学生思想意识中对法律的轻视。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单一的途径和高校学生管理行政色彩过浓以及社会现实支持的欠缺都有碍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研究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是学界研究最多的问题。具代表性的观点有:1.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观点在学界已形成共识。陈大文认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新理论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22]余国政分析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并从教育观念的变革、课程改革、教师素质结构的改善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层的教育等四方面来实现两者的融合进行了探讨。[23]2.不断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等的开展。黄文艺认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之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可以采用比较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24]王康康、徐延平认为,应当利用主流传媒对大学生进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学课堂,发挥课堂教学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学校园环境,将无声的熏陶与有声的教育相结合;走出校园,开辟第二课堂。[25]3.开展比较研究,借鉴国外法制教育的经验。李俊杰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法制教育,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借鉴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和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实践上值得借鉴的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等经验。[26]车雷研究了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认为其教学内容的选择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公民意识的养成;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富有意义的实践教学机会,极富启示作用。[27]4.紧跟中国法治进程,及时调整更新教材内容。“05”方案之后“,基础”课教材经过几次修订,对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有所完善,使理论更加联系实际,贴近学生。陈大文认为,“基础”课教学应当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内部关系,正确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8]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应当体现人文精神。林国强认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应当注重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29]蒲鸿志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导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种创新,强调沟通、感悟、互动和体验。[30]6.重视法制教育网络化的研究和实践,主张利用网络这个新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弥补传统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硕士论文中详细论述了增强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并提出从三个不同的层面着手探索增强实效性的具体途径。[31]7.优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校园法治氛围,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黄蔡芹认为校园环境对大学生的思想言行能产生强烈的致导作用,优化学校法制环境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潜态的影响作用,提出了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等途径。[32]王西阁认为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浓厚、行政化趋向严重的现象,对法制教育产生不良影响。高校管理必须秉承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等。[33]张庆旭则从诉讼法学的角度专门研究了高校学生处分申诉制度的修正与完善,为保障学生权利、实现校园法治提供了有益参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