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8 19:35:5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金融改革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们的经济中,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而国有部门目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不到30%。这种情况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大量的坏账,而另一方面则是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制约着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纠正资源配置的上述扭曲,显然是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市场竞争与改善市场管理
发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发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过去20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发展与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水平,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随着被管理者的成长而成长;只有市场竞争主体发展了、竞争存在了、展开了,管理者才会知道问题会出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全面理解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的地位与作用
所谓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包含至少两个组成部分,即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和为企业提供银行服务和间接融资的银行体系。
(1)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是企业初创时期的主要融资方式
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以为所谓企业融资就是“借钱”。而实际上,对于新生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即没有过去的“信用历史”,又没有财产可以抵押,靠借钱使企业开始起步,是极为困难的。这当然不否定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作为初始投入,曾是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起点,但世界上多数企业的最初资金来源,要么是自己的积累,要么是别人的“直接投资”——不是借了要还的“贷款”,而是投入企业同时拥有一部分产权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并不需要信用历史和财产抵押,而只需要:第一,对经营者人格的信任,相信他创办企业的目的不是要“骗钱”,而是要发展,相信他会兢兢业业地办企业;其次,需要的是对投资项目本身赢利前景的相信,尽管人们都知道投资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这里的融资渠道,其实就是资本市场,不一定是狭义的“股票市场”,却是广义的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现在变得非常时髦的“风险投资”,其实历来是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主要资金来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金融体系中所缺乏的,首先还不是缺少民间银行,而是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能够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我们现在有了两个全国性的股票证券市场,可以使少数(国有)大中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但是多数其他企业,特别是大批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却仍然无法融资。即使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了全国性的“创业板”市场,但若就此为止,我们这么大国家这么多地区的那么多中小企业,还是不能获得应有的融资渠道,更何况我们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产生了许多“股份”,各种产权能否转让、买卖,不仅关系到企业改革能否继续深化,而且关系到那些已经改革了的企业能否开始成长。
因此,我们现在不仅需要树立起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概念,而且需要尽快根据我国特殊国情(企业多、地区差距大、企业改革的情况复杂),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使得各种投资活动得以展开,使得大批中小企业得以发展。
(2)银行所提供的首先应是金融服务而不是投资信贷
在有关银行体系的问题上,过去存在的一个“误区”是把银行业主要当成是投资资金的来源,而在实际上,银行业首先是“服务业”,服务于企业之间短期的资金周转。人们需要银行,首先不是因为没钱要借钱,而是有钱要存放、要支付、要完成交易所需的资金往来。首要的一种“借钱”行为也是由于在售出货款或生产资金没有收回之前需要银行给予一些短期的流动资金信贷。无论如何,短期流动资金信贷也是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目前最缺乏的其实也是这种银行服务(特别是缺乏由地方性小银行提供的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
当然,银行也可以成为长期投资信贷的来源,过去我国因为缺乏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更是要作这样的工作。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银行在这方面的任务将大大缩减。
中国需要大批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
现在有些人在担心中国的银行规模还不够大,加入WTO后难以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竞争。
但是,首先,竞争力的根本在于效率,有了效率可以由小变大,而没有效率,拼凑出一个大机构,早晚也会被挤掉、被淘汰。
其次,世界上的那些大银行,不仅本身是由小银行发展而来的,而且即使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看到的少数大银行的后面,还是有许多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存在(美国有2万多家,意大利有9万多家),发达的市场经济内部,都是一个由少数大银行和一大批中小银行形成的金融体系,分工合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保证着经济的有效发展。
大银行有其规模经济效益高的一面,也有其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银行也许更适合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不适合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鼓励国有大银行为中小企业增加贷款,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施行,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较长,利率低了无法贷款,高了小企业又难以接受。加上国有银行的一些特殊问题,困难就更大一些。
而对于一个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九亿农村人口有待进城、四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仍是大量的地方性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需要有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但一方面,我们本国的大银行很难对它们提供这种服务,另一方面,外国的大银行进了中国,也不会、不愿、不能为我们那些大量的地方性中小企业去提供服务,而只有一大批地方性的、“土生土长”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才能胜任这一工作,与地方性的中小民营企业共同成长。这当中的合理性在于: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信用;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最能较充分地利用地方(以至社区内)的信息存量,最容易(成本低)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地方上的人们自然知道地方上谁的“生意好”,谁比较讲信用,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从而使金融业务的成本较低,服务价格自然也就可以较低,使供求双方都能发展。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地方性的小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就像大企业和小企业可以各得其所、各有各的市场一样。
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应该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首先想想清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着几类不同的问题,想一想一类金融机构或一级金融市场能否满足我们所面临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多种需求,适应多种经济主体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心目中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大银行,那就大错特错了!
发展民间金融本身要求发展对它们的监管
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市场,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包括非国有的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等等,也包含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而一谈到这些具体问题,人们自然就会想到民间金融的风险问题,包括它们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所带来的风险。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发展民间金融本身的涵义当中就包含着发展对民间金融的监管。金融业是个风险较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的行业;任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是需要监管的,不监管等于不去发展。过去我国已经出现的一些民间金融之所以后来问题较多,不是因为这种经济形式本身有问题,而是政府(或社会性金融组织)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监管。我们过去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同时使它们享有事实上的存款担保),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并掉它,没有对其给以足够的关注和管理,其结果自然是要么“不清楚它们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运行(目的是不是就是‘骗钱‘)”,要么就是问题出得较多,成为金融风险较大的一块土壤。正确的做法是在让其大力发展同时将其纳入严格监管的范围,而不是要么不管、要么不让其发展或是宣布其为非法、或是出了点问题就关掉了事。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从监管难度上说,民间金融实际上要比国有银行更加好管,因为你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严厉的、有经济意义的惩罚,甚至把它关掉,而对国有银行,多数经济惩罚措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对官员的“行政惩罚”还有些意义),也很难对其实施破产性处理。
在建立金融监控体系的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前提就应该是假定人们想“投机”、想“骗钱”,而不是假定人们会“出以公心、为经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的监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防范“骗钱”的人,不让其得逞。而不是出了骗子却大惊小怪。一切制度的功能其实首先都是“防小人”,使小人受到惩罚,讲信用、做“正经生意”的行为才能得以发展。在建立对银行的监控体系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发展对合法、正当银行行为的保护与保障,比如通过法治对“赖账”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通过提供“存款担保”,对一般性的金融风险加以防范。
重视基础性的体制建设
现在在国际上八面威风的现代大金融机构都是由几十年、几百年前的一些很小、很“土”的机构发展而来的。在少部分金融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其他的事情:第一,在大量金融机构出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竞争性、优胜劣汰的金融市场;第二,在多次金融骗局、金融危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银行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治体系;第三,形成了商业道德或商业信用;第四,在新技术基础上,形成现代金融业务;第五,在以上各种发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新的金融市场(期货、股票市场、投资基金等等都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措施的核心要素之一。众所周知丽水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实验区域之一就是因为丽水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高。因此在这一前提下丽水为了更好地对自身的优势进行发挥则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自身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即在发展农村金融的过程中对自身的农村服务金融水平进行提升。从而能够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得到全新的进展,并且能够有效的破解丽水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缺陷。
(二)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
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是丽水发展农村金融的重要内容。由于丽水自身是经济发达省份中的欠发达地区并且丽水同时也是全国闻名的农业大市,这使得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成为促进丽水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除此之外,打造惠民利民的金融工程还有助于解决丽水当地三农需求大并且融资难与此同时城乡差距大和普惠难等之前一直困扰丽水农村金融发展的难题与缺陷,从而促进丽水农村金融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
(一)合理选择改革切入点
合理选择改革切入点是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的基础和前提。众所周知在之前的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丽水通过多年的实践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与内容创新。并且通过多年来大量的细致工作,丽水能够更加合理的选择改革的切入点,这也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也是许多进行弄成就金融改革城市值得借鉴的地方。
(二)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
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在选择相应的金融改革路径过程中丽水极其重视根据丽水的实际情况来对改革路径进行选择,从而使得丽水农村金融的整体平均增速达到了同比增长14.04%,这一增速高出了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5.72%。即通过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选择,丽水的经验可以让别的城市在借鉴的过程中也注重根据自身的世界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改革路径,最终促进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是完善丽水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丽水全市的行政村信用评价以及达到了全省的第3位,其整体水平已经高出了全国平均水平的5.12%。之所以能够在农村信用体系获得如此大的成果,与丽水注重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有着紧密的联系。即丽水通过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来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农业金融基础和农业信用基础,最终使得自身的农户信用评价面达到92%,并且这一体系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成果经验并且开始推向全国,从而为其他城市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启示。
(四)发挥金融的社会管理功能
发挥金融的社会管理功能对于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预的。丽水在自身的农村金融改革中不仅仅将金融是为单纯的经济组成部分,还将其视为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即通过金融体系的改革来完善相应的社会管理功能,在解决丽水农民跳低收入问题和农户脱贫问题的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丽水整体的社会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政府与人民银行主导的改革模式
坚持政府与人民银行主导的改革模式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上文对于丽水经验的分析我们可以分析,只有坚持在政府和人民银行的主导下农村金融改革才能取得自身应有的成效并且将获得的成果与经验扩展到全国,从而让更多的城市和区域的农村金融改革得到更好的借鉴,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有效配合则这些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开展。
(二)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丽水非常注重对自身的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多元化的构建和发展,并且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种类、和扩大农村金融业务范围以及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想要在农村金融改革中有效解决资金供给不足、机构发展水平低等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瓶颈问题,构建多远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无疑是效果良好的建议和措施,并且这一措施在许多城市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中也得到了良好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
(三)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
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通过打造农村产业的金融体系,可以有效的建立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风险担保机制和相应的农村损失财政补偿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是农村产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通过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还可以更好地使全国各地的农民安心的进行农业生产。与此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农村金融的服务成本和运营成本与此同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效率和服务的针对性,在协调农村金融供需关系和借贷需求的同时,最终促使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四)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
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核心要素之一。在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中重要的经济文件《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指出了构建低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进行的重要支柱。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在借鉴丽水经验的同时也应当注重构建低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即通过综合的运用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和担保等金融资源来对自身的结算体系进行持续的完善,从而为全国性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重要的经济支柱。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
一、面向三农推进农业银行改革
如何面向三农推进农行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农行内部也进行了大讨论,并将县域支行分为粮棉大县支行、贫困县支行、青海地区支行、经济强县和大中城市郊区支行,实行差别定位,确定相应的重点服务领域,争取发挥县域金融主渠道作用。
在改革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细节问题能否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行改革的成效。也正是这些看似细微的不同之处,才是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的差别所在。
细节一:农行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
例如,一位农行的客户是农村的城镇居民,他向某农行支行申请贷款40万元,抵押品是自家的一座建筑面积520平方米的房屋,和1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了拿到这笔贷款,他需要支付的费用有:一是评估费用,房产评估40万,评估费按评估值的0.4%收费,共计1600元;二是登记费用,房产抵押登记费130元,查档费400元,土地登记费100元,共计630元;三是保险费,按房地产评估额每年0.06%收,共计240元。以上费用总计约2470元,占贷款成本1.235%;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47%,如银行上浮40%,则利率达10.458%,借款人实际支出成本约11.7%。农行针对个人的贷款利率和农信社差不多,比民间利率也低不了多少。一些农行的贷款不管额度大小,大部分要上报市分行审批,有的甚至省分行审批,并且在审批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补充有关材料,不少贷款等审批下来,已经误了农时和生产旺季。农行要发挥县域金融主渠道的作用,还需要简化县域贷款的手续,否则难以发挥自身的优势。
细节二:惜贷问题还有待解决。
近年来农行实行了较严的贷款问责制,导致部分县级以下分支机构和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方面存在这样的思想,那就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一些支行行长为避免贷款损失,年终被通报和扣奖金,不是看准了,有十分把握,宁愿不做贷款业务。
细节三:系统内上存问题。
农行存款的平均综合实际付息率约为1.27%,而系统内上存的平均利率为2.5%左右,能赚一个点以上的利差,并且几乎不用承担风险。我们都知道,涉农贷款风险一般较大,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贷款风险系数较高,贷款利息收入扣除贷款营销费用以后,与系统内上存资金利息收入差距较小,而且还要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一些基层支行不想也不敢发放涉农贷款,宁愿将资金转入系统内上存获取利息收入,而不愿主动营销贷款,去获取风险不确定的贷款利息收入。调研中了解到,某省农行存款相当于农信社的1.6倍,但支农贷款只有农信社的44%。农行改革的定位是“县域金融的主渠道”,但如不解决系统内上存等细节问题,农行要想恢复在农村金融的龙头老大地位,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细节四:农行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较高。
某县农行支行对有信贷关系的251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被评为A至AAA级的中小企业占37.45%,B级的占5.98%,C级以下的占55.38%。按照农行的有关制度规定,B级及以下的企业属于信用不佳、限期退出的企业,按照这个口径,该县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普遍偏低,很难从农行得到贷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除了严格的贷款问责制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县域担保机制不健全,银监会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贷款担保机构的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这对从事县域信贷担保的公司造成了冲击,一些资金实力较弱、贷款困难、真正需要担保的县域中小企业,往往无法进入担保公司的视野。如果不健全县域担保机制,就很难解决县域支行“惜贷”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不是农行自身能解决了的。
二、拓宽政策性金融的服务领域
2004年之后,农发行加快了改革的步伐,积极探索开发性金融的新路子,服务领域逐步从产后的粮棉油收购等产后业务,扩展到产前和产中。
从2004年起,农发行开始市场化发债筹资,逐步摆脱了对央行再贷款的依赖。三年来已累计发债筹资4410亿元,累计归还再贷款2637亿元。另外,还通过开办同业拆借、组织企业贷款、与邮储办理协议存款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降低了资金成本,改善了负债结构。
三、促使邮储资金回流农村
邮储银行已于2007年3月20日成立,作为一家长期承担普遍服务职能的新企业,其优势十分明显:一是网点多,3.6万个网点,遍布全国2800多个县市;二是网络大,拥有全国一体化的电子网络,能够实现资金实时到帐;三是资金实力雄厚,存款余额1.6万亿,仅次于四大银行;四是客户群体广泛,绿卡近2亿;五是历史包袱轻,不良资产几乎为零等。
当然,邮储开展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人才储备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弱;邮政的全资子公司,来自股东的支持不够等。另外,邮储银行是一级法人体制,这种体制能否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还有待研究。
在农村,邮储和农行、农信社系统有许多重合之处,都有大量网点,重点业务特别是零售业务基本上以吸收存款为主,客户以中低端客户为主,网络、客户和业务重合,如何在竞争中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也需要引起注意。
四、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
2003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江苏等8省市,启动农信社改革试点,2004年8月在全国铺开。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末,已组建银行类金融机构93家。资本充足率从-8.45%提高到5.89%;不良贷款率从36.93%降至17.54%,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从2005年开始,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开始营利,结束了从1994年以来连续10年的亏损。
农信社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各个地区要有所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改革,可继续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在经济发达地区,美欧等国社区银行的做法,可能更有借鉴意义。在美国的农村,社区银行的数量很多,其营业机构数量占农村社区所有银行营业机构的58%,存款份额占49%。美国还专门成立了《社区再投资法》,鼓励社区银行的发展,美国还规定社区银行免征各种税赋,不用交存款准备金,可参照市场利率,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在我国,如何建立一套适用社区银行发展的规章制度、监管机制和可供推广的操作性经验,对我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很重要。另外,还要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像一些国家硬性规定:社区银行要有一个较大比例的储蓄资金,用在本地,同时社区要定义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否则将很难保证社区银行的资金不会流向工商业,不流向城市。对老少边穷、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农村山区的农信社改革,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造,不能简单套用现代银行制度模式。
要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严禁上级联社指定下级联社负责人。省联社不能办成行政性管理机构,要在尊重法人经营权的前提下,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才、信息、管理上的优势,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系列金融产品;要重点发展金融咨询、、保管、担保和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加快银行卡联网,实现联合经营。
五、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
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今年2月末,已在6个省、区试点三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了34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正在筹建当中的还有62家机构。
应该说,这是个好办法,但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包括社团法人。一些NGO(即非政府组织)人士感到很遗憾,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论,比如NGO的小额信贷是否应该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过渡?如果能过渡将可能会面临哪些困难?
现在全国各地的小额信贷形式很多,差异很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一,银监会合作部将各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纳入监管范围之内。发展小额信贷需要有个总体的规范。建议银监会制定一个“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指引”,并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各种形式的小额信贷在成立之初,要到银监会的县监管办备案,这样也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各地小额信贷的发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们的经济中,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而国有部门目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不到30%。这种情况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大量的坏账,而另一方面则是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制约着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纠正资源配置的上述扭曲,显然是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市场竞争与改善市场管理
发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发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过去20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发展与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水平,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随着被管理者的成长而成长;只有市场竞争主体发展了、竞争存在了、展开了,管理者才会知道问题会出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全面理解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的地位与作用
所谓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包含至少两个组成部分,即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和为企业提供银行服务和间接融资的银行体系。
(1)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是企业初创时期的主要融资方式
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以为所谓企业融资就是“借钱”。而实际上,对于新生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即没有过去的“信用历史”,又没有财产可以抵押,靠借钱使企业开始起步,是极为困难的。这当然不否定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作为初始投入,曾是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起点,但世界上多数企业的最初资金来源,要么是自己的积累,要么是别人的“直接投资”——不是借了要还的“贷款”,而是投入企业同时拥有一部分产权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并不需要信用历史和财产抵押,而只需要:第一,对经营者人格的信任,相信他创办企业的目的不是要“骗钱”,而是要发展,相信他会兢兢业业地办企业;其次,需要的是对投资项目本身赢利前景的相信,尽管人们都知道投资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这里的融资渠道,其实就是资本市场,不一定是狭义的“股票市场”,却是广义的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现在变得非常时髦的“风险投资”,其实历来是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主要资金来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金融体系中所缺乏的,首先还不是缺少民间银行,而是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能够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我们现在有了两个全国性的股票证券市场,可以使少数(国有)大中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但是多数其他企业,特别是大批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却仍然无法融资。即使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了全国性的“创业板”市场,但若就此为止,我们这么大国家这么多地区的那么多中小企业,还是不能获得应有的融资渠道,更何况我们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产生了许多“股份”,各种产权能否转让、买卖,不仅关系到企业改革能否继续深化,而且关系到那些已经改革了的企业能否开始成长。
因此,我们现在不仅需要树立起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概念,而且需要尽快根据我国特殊国情(企业多、地区差距大、企业改革的情况复杂),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使得各种投资活动得以展开,使得大批中小企业得以发展。
(2)银行所提供的首先应是金融服务而不是投资信贷
在有关银行体系的问题上,过去存在的一个“误区”是把银行业主要当成是投资资金的来源,而在实际上,银行业首先是“服务业”,服务于企业之间短期的资金周转。人们需要银行,首先不是因为没钱要借钱,而是有钱要存放、要支付、要完成交易所需的资金往来。首要的一种“借钱”行为也是由于在售出货款或生产资金没有收回之前需要银行给予一些短期的流动资金信贷。无论如何,短期流动资金信贷也是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目前最缺乏的其实也是这种银行服务(特别是缺乏由地方性小银行提供的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
当然,银行也可以成为长期投资信贷的来源,过去我国因为缺乏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更是要作这样的工作。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银行在这方面的任务将大大缩减。
中国需要大批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
现在有些人在担心中国的银行规模还不够大,加入WTO后难以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竞争。
但是,首先,竞争力的根本在于效率,有了效率可以由小变大,而没有效率,拼凑出一个大机构,早晚也会被挤掉、被淘汰。
其次,世界上的那些大银行,不仅本身是由小银行发展而来的,而且即使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看到的少数大银行的后面,还是有许多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存在(美国有2万多家,意大利有9万多家),发达的市场经济内部,都是一个由少数大银行和一大批中小银行形成的金融体系,分工合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保证着经济的有效发展。
大银行有其规模经济效益高的一面,也有其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银行也许更适合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不适合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鼓励国有大银行为中小企业增加贷款,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施行,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较长,利率低了无法贷款,高了小企业又难以接受。加上国有银行的一些特殊问题,困难就更大一些。
而对于一个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九亿农村人口有待进城、四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仍是大量的地方性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需要有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但一方面,我们本国的大银行很难对它们提供这种服务,另一方面,外国的大银行进了中国,也不会、不愿、不能为我们那些大量的地方性中小企业去提供服务,而只有一大批地方性的、“土生土长”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才能胜任这一工作,与地方性的中小民营企业共同成长。这当中的合理性在于: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信用;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最能较充分地利用地方(以至社区内)的信息存量,最容易(成本低)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地方上的人们自然知道地方上谁的“生意好”,谁比较讲信用,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从而使金融业务的成本较低,服务价格自然也就可以较低,使供求双方都能发展。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地方性的小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就像大企业和小企业可以各得其所、各有各的市场一样。
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应该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首先想想清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着几类不同的问题,想一想一类金融机构或一级金融市场能否满足我们所面临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多种需求,适应多种经济主体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心目中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大银行,那就大错特错了!
发展民间金融本身要求发展对它们的监管
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市场,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包括非国有的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等等,也包含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而一谈到这些具体问题,人们自然就会想到民间金融的风险问题,包括它们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所带来的风险。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发展民间金融本身的涵义当中就包含着发展对民间金融的监管。金融业是个风险较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的行业;任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是需要监管的,不监管等于不去发展。过去我国已经出现的一些民间金融之所以后来问题较多,不是因为这种经济形式本身有问题,而是政府(或社会性金融组织)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监管。我们过去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同时使它们享有事实上的存款担保),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并掉它,没有对其给以足够的关注和管理,其结果自然是要么“不清楚它们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运行(目的是不是就是‘骗钱‘)”,要么就是问题出得较多,成为金融风险较大的一块土壤。正确的做法是在让其大力发展同时将其纳入严格监管的范围,而不是要么不管、要么不让其发展或是宣布其为非法、或是出了点问题就关掉了事。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从监管难度上说,民间金融实际上要比国有银行更加好管,因为你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严厉的、有经济意义的惩罚,甚至把它关掉,而对国有银行,多数经济惩罚措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对官员的“行政惩罚”还有些意义),也很难对其实施破产性处理。
在建立金融监控体系的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前提就应该是假定人们想“投机”、想“骗钱”,而不是假定人们会“出以公心、为经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的监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防范“骗钱”的人,不让其得逞。而不是出了骗子却大惊小怪。一切制度的功能其实首先都是“防小人”,使小人受到惩罚,讲信用、做“正经生意”的行为才能得以发展。在建立对银行的监控体系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发展对合法、正当银行行为的保护与保障,比如通过法治对“赖账”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通过提供“存款担保”,对一般性的金融风险加以防范。
重视基础性的体制建设
现在在国际上八面威风的现代大金融机构都是由几十年、几百年前的一些很小、很“土”的机构发展而来的。在少部分金融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其他的事情:第一,在大量金融机构出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竞争性、优胜劣汰的金融市场;第二,在多次金融骗局、金融危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银行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治体系;第三,形成了商业道德或商业信用;第四,在新技术基础上,形成现代金融业务;第五,在以上各种发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新的金融市场(期货、股票市场、投资基金等等都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
从外部看,两国都面临如下问题:第一,出口依赖程度较高。1950~1957年,德国出口依存度平均为17.1%,此后逐年上升,至1973年达24.5%,在发达国家中偏高。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出口依存度平均超过25%,2006年最高超过35%,2012年降至24.9%。第二,国际收支持续顺差。1951~1956年,德国基本保持平稳的顺差状态。顺差主要源于贸易盈余,年均约34亿美元,占GDP的比重约为1.5%。1957年起,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凸显且不断加剧,1969年以后,资本项目顺差取代经常项目顺差成为失衡的主要原因。在国际资金疯狂投机德国马克的1971~1973年,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顺差突增至634亿美元和105亿美元,引发了数次货币危机。我国的经常项目持续顺差始于1994年,但直到2004年年均规模仅为265亿美元,2005年经常项目顺差跃至1324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5.9%;2008年最高达到4206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10%。除经常项目顺差外,我国还存在巨额的资本账户顺差(其主要来源是FDI)。我国2002年以来FDI占GDP的比重平均在3%以上。第三,外汇储备不断积累。1960年代,德国的外汇储备平均约为80亿美元,1972年超过200亿美元,1973年超过4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1973年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后德国外汇储备增速开始放缓。2002年,我国的外汇储备为2864亿美元,2006年突破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2013年底为3.8万亿美元。可见,中、德两国在经济转型期都是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第四,国际政治、经济摩擦频发。国际收支顺差及过多的外汇储备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美国等国家指责相应时期的德国和当前的中国人为低估汇率,通过政治和经济手段施加压力,要求货币显著升值、开放金融市场、取消利率管制等。德国因此承担了所谓的“军事补偿成本”,我国被执行“超级301条款”,并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从国内看,两国面临如下问题:第一,储蓄率偏高。德国储蓄率从1960年开始上升,1970年最高为29%,1975年以后稳定在20%左右,略高于其他发达国家。2000年以来,我国储蓄率从37.5%上升至2009年达到最高的52.7%,2012年,我国储蓄率仍高达50.8%,远超世界平均水平。第二,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中、德两国的中央银行为维持固定汇率,投放了大量基础货币,加之本币升值的强烈预期引发的国际资本流入使国内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率显著上升。1952~1960年德国基本生活费用年均增长率仅为1%,1961~1969年约为2%,1970~1972年为4.7%,1973~1974年最高增至7%,1975年以后逐年降低。2000~2006年我国消费价格指数(CPI)保持低位运行,2007年大幅增长至4.8%,2008年创下5.86%的新世纪之最,2013年为2.6%。第三,收入差距扩大。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德国基尼系数虽略有升高,但控制在0.40的国际警戒线以内。我国的基尼系数在1990年代就超过了0.40,2000年以来,基尼系数最高为2008年的0.49,但实际数值可能高达0.61。通过对中、德两国面临的内外经济问题的比较发现,德国内外经济矛盾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此后10余年不断加剧,1969~1973年达到,1974年起逐渐消解。我国一些经济问题浮现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2000年后愈发凸显,2007~2008年全面表现出来。截至2013年底,上述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相当突出。此外,中国还面临产能过剩、环境污染、腐败等问题,对金融改革的要求更加紧迫。
(二)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引发金融改革要求
金融改革对经济问题的消解作用可大致归纳为五方面:一是汇率制度改革。汇率政策主要负责调节国际收支平衡,汇率的市场化变动能改变需求的方向,“使需求从本国产品转向进口,或从进口转向本国产品”,从而自动消除顺差或逆差,并对输入型通胀起到“防火墙”作用。改革固定汇率制度将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汇率调整还可减轻本币升值的压力,缓和国际贸易摩擦。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通过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利率政策具有拉动(或抑制)经济增长的功能,同时也是重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利率管制阻碍了上述功能的实现,难以发挥调节经济失衡的作用。市场化的利率与汇率之间存在一种联动机制,利率政策通过影响汇率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三是增强货币政策独立性。有效的货币政策能调节总需求与总供给、控制货币供应量、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从而抑制通货膨胀和投资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此外,货币政策还可通过收入的乘数效应引起国民收入变动,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平衡。四是金融体系开放。金融开放可通过消除金融歧视、削减准入壁垒、放宽经营限制、扩大金融市场容量、放开资本管制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打破金融垄断,降低国内金融资源扭曲的程度,抑制投资过快增长和产能过剩。其中,放松资本账户管制,允许本国居民和企业海外投资,还能平抑国际收支顺差。五是本币国际化。本币国际化将降低一国货币对世界主要货币的依赖,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有利于缓和本币升值和通货膨胀压力,并降低外汇储备积累的风险。
二、德国金融改革的做法
自1973年起,德国把价格稳定作为第一目标,通过一系列金融改革,助推了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缓解了内外经济矛盾,顺利实现经济转型。
(一)主动实施汇率制度改革
1973年以前,德国名义上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实为固定汇率制度。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外汇储备不断积累、国内低通胀等因素,马克的升值压力很大。德国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外汇、提高非居民存款的法定最低准备金率,要求商业银行对非居民存款停止付息等方式来稳定马克汇率,并对其外汇盈余进行冲销干预。然而,这些措施不仅收效甚微,反而缩减了国内货币政策的可操作空间。对此,德国意识到:在对外开放不可逆转、经济内外矛盾的情况下,马克汇率调整是无法避免的,拖延只会造成冲突的加剧和机会的丧失。因此,1973年,德国取消对汇率的管制,真正实行浮动汇率制,并在1979年彻底完成资本账户的开放。固定汇率制的终结意味着中央银行解除了汇率干预义务,可根据国内经济形势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并重新掌握货币发行的主动权。
(二)分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1962年,德国修改《信用制度法》并调整利率限制对象;1967年,全面解除利率管制。但中央银行并没有完全放弃对利率的干预,转而推行储蓄存款标准利率制,旨在引导市场预期,避免过度竞争引起金融不稳定。1973年底,德国中央银行取消储蓄存款标准利率和信贷规模管理后,利率市场化才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使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大为提高,支持了德国经济的转型。
(三)增强货币政策效力
1957年,德国通过了《联邦银行法》,在立法上保证了德国中央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的预算和人员安排基本不受政府制约,独立性较强。1971~1972年,德国经济出现过热苗头,德意志联邦银行试图提高利率控制通胀,但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这又会引起国际资本的流入,因而只能限制资本流动,如禁止向非居民出售固定利率的债券(1972年)。然而,这些措施未能如愿,1971~1973年德国资本净流入总量由24.7亿美元增至40.1亿美元。1973年德国采取浮动汇率制度后,货币政策开始真正发挥效力,对治理通货膨胀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德意志联邦银行随即大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两次调高贴现率和抵押贷款率,将当年的M2增长率控制在10%左右。石油危机期间,又适时调低伦巴德利率和贴现率、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对抑制经济衰退、恢复增长起到关键作用。1974年,德意志联邦银行率先在西方国家中实行货币目标制。稳定的通胀预期,对货币政策意图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快金融体系开放速度
上世纪六十年代,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及国内外汇储备的迅速攀升,在政府的鼓励下,大型金融机构开始海外扩张。截止1970年,德国三大银行(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和参股金融机构共计85家,遍布欧洲、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由于德国政府对金融体系的限制较少,并较早地向国际金融市场开放,德国金融市场的广度、深度及开放度显著提升,促进了国际收支平衡。
(五)推动马克的国际化
德国马克早在1958年便恢复了自由兑换,但资本账户的管制经历了多次反复。在固定汇率制度下,为防止投机资本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冲击,货币当局对马克债券市场和国际货币市场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措施,如禁止外资银行发行以马克计价的债券、禁止浮动收益债券等。然而,资本账户管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马克升值和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美元资产不断积累和美国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使陷入“美元陷阱”的德国坚定了马克国际化的决心。经过1960~1970年多次美元危机后,德国马克以稳定的币值逐步赢得欧洲各国的信任。1972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为德国马克摆脱对美元的依赖、成为国际货币提供了宝贵的机遇。1978年,德国联合法国等国提出了以“去美元化”为目标的倡议,得到欧洲各国的呼应,最终于1979年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此后,德国马克实际已演变为欧洲的锚定货币,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汇率基本保持固定。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马克占世界外汇储备的比重从约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2%上升到约12%,真正成为国际货币。
三、启示
(一)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为促进国际收支平衡,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新一轮“汇改”,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小幅升值。2010年的接续改革使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但人民币波动区间相对较窄,升值压力犹在;对外汇市场的频繁干预致使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德国金融改革的实践表明,放松汇率管制不会严重冲击经济运行,有助于化解内外经济矛盾。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可能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在本币面临巨大升值压力的情况下,要保持独立的货币政策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就应继续坚持“自主、渐进、可控”的原则,逐步放开资本管制,完善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最终实行浮动汇率制度。
(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及配套改革
2013年7月,我国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后,利率市场化的最后堡垒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监管部门应积极筹划利率全面市场化的过渡机制与举措。第一,设置缓冲机制。德国实行的储蓄存款标准利率,实际上是对利率市场化后金融环境突变的一种缓冲措施,我国探索类似的过渡机制有利于减缓金融市场的波动。第二,防范资产泡沫风险。利率市场化一旦完成,更多的资金或将流向股市和房市,如何防范和化解或有的资产泡沫将是监管的新课题。
(三)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
德国的金融改革提供了两点借鉴:第一,货币政策应首先考虑国内目标。我国的货币政策应以实现国内目标为第一要务,兼顾与汇率政策的协调,货币政策不能成为汇率政策的附庸。第二,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保证一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前提。具备这一前提,才能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而不为其他因素所钳制。建议从法律上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超然性,保证其职能的发挥。
(四)深化金融市场开放程度
2002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提速,资本账户管制趋松;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各金融子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升,金融理念与技术显著提高。从德国的做法看,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化可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为本币国际化和汇率体制改革夯实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经济内外矛盾。
(一)改革背景。当今世界是一个知识经济的世界,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入,我国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十分严峻,需要我国认清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做好经济改革工作,将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促进经济不断发展,人均收入不断增长,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将促进国家各个方面的发展。当前世界市场一体化正在建成,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对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会产生影响,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的波动,对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时每个国家需要提出相应的对策,来缓解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影响,使其遭受最小的经济损失,这时我们国家也需要对金融进行改革,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二)改革新形势。我们国家的金融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并且可以促进全球经济之间的关联,加速彼此之间的融合关系,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改革在进行的同时,给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影响和变化。一是金融市场上的变化越来越显著,每时每刻金融市场都会有不小的波动情况发生,同时变化的幅度也愈来愈大,这给企业的长足发展带来了许多的不利影响。二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带来了市场的一体化,我们国家的企业面临这些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应对国外企业发展的竞争压力,这就给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将阻碍企业发展。三是缴纳税款的问题,企业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款,税款的不同就需要每个企业有不同的收入水平,这就容易导致企业发展的不平衡。
二、中国金融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一)金融改革的重要作用。中国在金融改革方面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战略部署,金融改革是重要的环节,需要从整体上把握金融改革的大体趋势,既要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也需要从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分析自身问题,从根源入手,同时需要根据金融改革背景与经济发展的形势作出判断,不仅从金融领域改革入手,也需要从其他领域入手,将改革深入到实处。金融改革是一个影响最深的改革方面,金融能够从我国各个领域入手,从而进行突破,解决问题。例如使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将利率的波动与市场相联系,使利率与企业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压力,也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同时金融改革对于我国的经济形态的转型也有着重要意义,促进经济向全球化转型,使我国经济更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金融改革也对下一次全面的总体的经济改革有促进作用。(二)金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经济体制之下,存在许多经济领域没有获得充足的金融服务。我国当前的经济体系是以重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类型,相应的就是对重工业服务方面的投资成本加重,在资源一定的情况之下,这时其他领域的资金,技术投入就会相对应减少,资源的减少,就会使其他领域里对金融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需求难以满足的情况之下,企业就会难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导致企业难以进行优化升级,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最终落后于时展。一方面现在的金融体系状况难以推动下一轮的经济体系改革向前推进,同时重资产行业也难以向轻资产行业转变。当今世界是一个以技术为主导的多极化世界,一个国家若长期以重工业为主导,忽视轻工业、科学技术的力量,那么这个国家终将难以维持自身的发展,这时我国的金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经济的转型和升级,促进科技资源和新技术的创新,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金融难以长足发展引发的双轨制在某种程度上会引起金融体系功能的紊乱和潜在金融体系之下的风险问题,利率和汇率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引导金融资源的配置更加趋向合理化,使市场在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之下运转。在当前金融体系下,管制的利率体系与市场化的金融市场并存,在岸的人民币市场受到较多管制与离岸市场上自由的市场定价并存。(三)金融改革给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有数据统计,在2012年我国五百强的企业之中,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仅仅占总比例的6%左右,利润居然高达35%,但是五百强企业中有两百六十家制造业企业的收入占比是41%,但是利润只有20%多,这一现象就表明我国实体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差距还十分悬殊,企业的利润大多数被商业银行所吸纳,自身利益难以增长,商业银行的高利息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企业难以融资,资金有限,这就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这时的金融改革就可以给企业带来发展的机会,例如利率的市场化,企业融资渠道在不断拓宽,企业融资金额也愈来愈大,这些都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给市场上的中小企业也带来了不小的机会,中小企业也可以融入国际市场,寻找更多适合自己发展需求的机会,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转型发展。另外,金融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就是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改革是在鼓励企业更多投入到市场竞争中,加快市场竞争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这将更加有利于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壮大,尤其是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使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更加拓宽,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当然,金融改革也给企业带来了许多挑战,我们国家的企业面临这些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应对国外企业发展的竞争压力,这就给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将阻碍企业发展,国外企业竞争之下势必对我国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造成企业的发展环境难以维持企业的发展成长。例如,造成我国企业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抢占市场资源。同时金融改革背景之下,政府融资平台也在不断增加,如果依靠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方式拉动经济增长的话,就会导致大量结构性矛盾的增长,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难以化解,最终导致通货膨胀等方面的压力,更加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到来,导致我国经济泡沫化发展。
三、企业财务创新的措施
(一)重新建立起一个财务管理的机制。想要在金融改革之中革新企业的财务管理,就要把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心,这时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念去认识财务管理在市场运行中的规律,形成一个利益与风险统一的信息理财观念,使用筹集资金,投资,分配资金运行的财务管理的机制,更加全面并且高效地使用财务的运算,同时将资金的管理工作与成本管理相结合,将它们作为工作改革的重点内容,将企业利益最大化作为改革的主要任务,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和过程之中,强化财务的核算职能,并且需要将财务管理职能发挥到最大程度,同时需要提高领导部门的决策领导能力,作出正确的并且符合时代和市场发展的重要决策。同时发挥会计审计部门的监管职责,使其能够保证资产的价值增长。建立起资金的补偿积累体制,同样需要严格管理好资金的后续工作,财务部门对企业的资金进行一个统一管理与利用,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动,防止资金过度流入到员工工资、福利投入之中,以及和企业经营发展无关的事情当中,尽可能将资金投入到利益创造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税后分配利润计划,把税后利益投入到企业扩大生产中去,促进企业不断发展。(二)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更大程度的创造经济效应。一是要建立资金的投入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把握好资金源头这一重要环节。企业管理部门需要从各个资金渠道出发,利用各个信息的渠道和途径,部门做好主动研究市场的工作,同时自觉地参与到市场投资的预测中,对市场变化多多关注其中的变化。二是要考虑好货币在每一个时间段的价值和其中存在的风险,还需要比较一下项目的投资中对企业的收益情况和筹集资本时的成本投入,将财政预算控制在最低的情况之下,将项目资金融入到考虑范围,同时需要优化企业资金占用的结构,在企业的项目运算之前,需要先对财务进行一个严密的运算预测,从而确定最佳的购存点方案,并且需要与企业客户之间签订一些风险协议,这时不仅是给客户自身一个保障,同时也有利于将企业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且对企业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警惕,采取正确而又有效果的方式解决问题。三是需要建立健全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牢牢抓住企业资金结算的各个流程和环节,将企业的资金运行形式逐步完善健全,同时企业可以模拟银行的结算方法,开拓资金成本的结算内容。企业自身也需要有一个健康的筹资结构,接受负债经营,但需要掌握好其中的度,权衡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关系。(三)完善财政事务管理的方法和途径。面对金融改革的压力,企业要想获得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促进自身的发展,就需要充分利用国家金融改革这一巨大背景,利用好国家的政策支持,抓住适当的发展机会和时机,积极将融资渠道进行拓宽,从而不断增加自身实力。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大创新的元素,不断培养更多有创造力的人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机器,积极开发新产品,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工作。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将每个部门人员都控制在管理之下,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管力度。企业的每一次投资都需要担负巨大的风险,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就需要有对风险的判断能力以及如何将风险降到最低的能力,这样才是一个成功的企业,这时,就需要企业的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互相合作,将企业资金分散的做法,就可以将企业风险分散,从而使风险降到最低。
四、结语
当今世界正在快速发展,每个国家都希望在世界拥有一席之地,经济的发展,其中影响最为深刻的就是金融业的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需要有企业构成,这个时候要想发展,就需要处理好金融与企业财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在每一次金融改革的运行之下,只有财政管理符合时展需求的企业才能长久在市场中发展,所以这时企业的财政管理就需要跟上时代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苏武俊.加强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设想[J].教育财会研究,2007,2:13~15
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成效与主要问题
丽水市是“浙江欠发达”的山区,全市总面积1729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88.42%,耕地占5.52%,溪流、道路、村庄等占6.06%,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区。常住人口211.70万,是浙江省面积最大而人口最稀少的地区。其经济发展与其地形特点密切相关,多年来经济水平一直属浙江省末端。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丽水市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协调发展。1是贷款余额大幅提升。截至2012年底,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75.23亿元,同比增长14.04%,增速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5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位;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17.86亿元,同比增长16.57%,增速居全省第2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85个百分点,存贷款增速均创历史以来最好水平。2是创造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行政村信用评价面达到100%,农户信用评价面达到92%,共创建信用村758个、信用乡(镇)28个、信用社区11个,云和县创评为全省首个“信用县”;全市评定信用农户32.79万户,已有32.01万信用农户获得了金融机构94.21亿元授信,并有14.35万信用农户获得116.65亿元信用贷款,真正实现了“信用很珍贵、证件(信用证)不浪费、农民得实惠”的目的。201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8个部委联合在丽水召开“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丽水模式”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走出全省、推向全国。3在金融改革中现丽水特色,丽水各金融机构创新推出茶园抵押贷款、石雕抵押贷款、香菇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支农特色业务,目前累计发放贷款6538笔,贷款余额11.23亿元,有效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支持广大农民创业创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保险业务创新,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2011年,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费收入810.98万元,参保率95.87%,赔款金额976.96万元,赔付率120.47%;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003.50万元,参保率70.07%,赔款金额662.31万元,赔付率66.00%。尽管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效果显著,但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也是让人不容忽视的。1农村金融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多元化需求。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存款、贷款需求,针对农业科技、农产品开发、水利设施、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较少。农业保险发展缓慢,规模小,开展范围有限,赔付标准低,不能更上农村经济的发展,没能从根本意义上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2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机制不健全市场政策不完善,效率低下依旧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随着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主体进行分离,信用社不再属于农业银行,存在产权鉴定模糊不清的情况。《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条约对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控制过严,这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浅述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一些国家实践表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具有信息、地缘和灵活性强的优势,在缓解农民和农村微小企业“贷款难”方面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丽水市农村金融组织应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构建一个银、政、企信息交流平台,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针对性,建立完善三者的长效对话机制,协调供需关系、借贷需求,真正使好的项目顺利实施,施惠于民。明确农村金融的法制地位,加大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适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整体规划,完善相关法律与制度环境,并在资金和税收的方面做出适当的安排使其更好的发展,首先在农村金融服务不完善的区镇加快设立村镇银行,降低准入门槛。其次在税收方面予以优惠,使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征收标准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最后建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风险担保与损失的财政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让农民安心搞生产。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需要政府的引导,政策的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等各个因素。这也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作为基础,因此还需要加快培育信用文化。
本文作者:屠佳莹张丽红李巧丹麻玉琴李敏姜彬工作单位:丽水学院商学院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2008年以来自美国刮起的金融海啸,至今己波及全球。各国经济均不同程度的受到其影响,它也超越了虚拟经济,渗入到实体经济领域。作为市场化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中国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此次危机的冲击。因此,籍此金融危机,加强对完善我国金融法治的研究,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
一、完甚金触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的金融市场准入是保证金融市场有效竞争的前提条件,通过设置市场准入这一“门槛”,让不符合条件、资格的金融企业不能进入到金融市场。差的金融机构能在金融体系中继续残存。就是对金融稳定最大的威胁。江,同时,还要让一切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都进入金融市场,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以防止形成垄断。合理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让那些陷入困境的金融企业有序地退出金融市场,才能减少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防止金融动荡的出现。
二、规范金吸市场的竞争秩序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对于那些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的金融机构,应对其进行严惩,至于采取何种制裁手段,采取何种形式,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只有建立了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才能切实保障各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及社会、国家的利益,实现金融的安全与稳定。
三、加强金胜市场的监f金触监管包括金融机构、企业内部的自我监管和金融监管当局所进行的外部监管。2以抖年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中的第二支柱,即是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我们必须正确评估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金融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借此契机,不断推动我国金融的改革。
我国银行的也监督管理当局应不断转变监管意识,更新理念,完善制度,严格纪律,加强管理。
四、提高应对金胜风险的能力依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金融风险可以分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风险三大类。事实上,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性风险和制度性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后者是指由于一国金融体制方面的不完善所带来的风险。就目前我国而言,后者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金融体制方面的缺陷使得我国金融环境恶劣,金融体系脆弱,不堪一击。关于应对金融风险的出现,首先,必须明确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责,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出现各机关相互推读的现象,令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有明确了各自的分工,才有利于加强各金融监管机关的互相配合、协调。其次,必须建立相关的风险预普机制,对金融风险应做到预侧及时,对其作正确的判断、识别。各金融监管机构应帮助各金融企业规遥、处置金融风险,提高自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尽可能的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最后,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应对金融危机的紧急预案,做出相应的制度性安排,保障信息、政令通行的顺杨,以有效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金融危机事件。
五、应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是高度行政管制,金融企业产权国家垄断现象严重,政府干预金融企业行为现象不足为奇。这样,份致大多数金融企业的行为不能正确反映市场的变化并及时调整自己的决策。
金融企业产权的不明晰,有效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自主的经营机制缺失。必然导致金融资产质量的低下,资源配置的错位。应实现国有银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的经营激励、监管制约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有两个,一是所有者支配,也即企业切实为其投资者所控制,并服从其意志和利益而进行运作;二是企业及其资本经营的市场化、契约化,使所有者能从供略大于求的劳动市场上自由挑选合意的企业经营者。“、就金融领域而言就是指金融企业要为投资者所支配,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投资者以及政府机关等,金融机构应对投资者负责,不得采用各种不当手段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同时金融企业也应享有自主经营权,不受投资者的非法干预,尤其是政府的行政干预,金融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进行营业活动,排除各种干扰,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金融业务创新趋势明显。早期的金融业,围绕货币和银行展开,业务范围以银行传统业务为主。伴随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规模的扩大,金融业务创新频繁。因此,金融学课程内容也增加了银行表外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知识点,课程的应用性增强。
二、金融学课程教学的难点
(一)综合性强,对学生知识结构和基础要求高。与经管类其他基础课相比,金融学对前续课程基础要求较高,文理结合较为明显。学生除了需要具有宏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等基础知识,还需具备较扎实的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逻辑推理的功底。独立学院的学生综合知识水平有限,文理科折衷平平的学生占主体,偏科现象也明显,经管专业尤以数理薄弱为主,这对金融理论及模型的推演等教学形成了障碍。
(二)知识点繁多,涉及面广,知识链形成困难。金融学课程内容涉及到资金融通的各个要素,知识点繁多,包括货币、利率、汇率、信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货币的供给与需求、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等。知识点之间表面上看联系不紧,而实质上有很强的内在逻辑关系,例如,货币供给与需求的不均衡造成通胀或通缩,学习就不能停留在现象认识上,而应将重点放在问题的治理。再者,商业银行业务不复杂,但简单的存款业务却能带来货币总量的成倍扩张或收缩,而这种变化将引起货币供给量的变化,学生如果没能正确理解银行的业务运作及商业银行的存款货币创造,在下一个环节就很难弄清楚货币供给模型的构建与推演。因此,单纯强调独立知识点而忽视知识点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金融学的教学效果就无法落到实处。
(三)知识更新迅速,教学内容需随时调整。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学原理不断深入和创新,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使金融业务的运作方式产生较大的变化,教学内容需对应调整。比如,从商业信用到银行信用,再到消费信用、国家信用以及国际信用,信用的实现的方式呈现多样化,借助征信系统及信息技术,业务形式创新繁多。然而,学生在接受这些抽象的新知识新业务时,由于接触少且陌生,极易形成理解上的障碍。此外,当新旧理论和方法存在矛盾时,如何权衡和取舍,如何把握之间的联系,让学生理清关系,成为教学过程中的又一难点。
(四)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传统教学方法无法适应需求。美国国家实验室记忆金字塔的研究结果表明,单纯听的记忆率为5%,单纯阅读的记忆率为10%,视听并用记忆率20%,教师示范记忆率30%,小组讨论记忆率50%,实践练习记忆率75%,学生互助或实践所学知识记忆率90%,学生参与度与教学效果成正比,因此,在金融学这样一门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教学中,传统讲授法必然面临较大的变革。
三、华科武昌分校金融学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一)讲授法的继承与创新。讲授法是传统的教学方法,能在一次教学中完成对较多学生的授课。近年来,我国金融业蓬勃发展,金融专业也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亲睐,生源较好,特别是在独立学院,招生数量稳中有升,传统讲授法仍不可避免地成为主流教学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运用为课程改革提供了条件,作为现代教师,应充分整合各种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课件制作水平尤为重要,特别是动画设计与演练,让枯燥的理论推演或业务步骤清晰地运动式地陈列出来,视听并用,加深学生的记忆及理解。必要时,学会制作简单的FLASH动画、微视频等,随时将教师日常积累的与对应知识点相关的重要信息生动地传递给学生,让讲授法的课堂生动起来。
(二)视频辅助案例分析法。金融业的发展吸引了媒体的关注,各类财经访谈节目百花齐放,如,财经郎眼、解码财商等,节目大都围绕近期的热点金融问题展开,邀请知名经济学家、学者等现身解读,有一定专业性,是金融学教学的良好素材,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选择与章节相关的访谈话题作为导入案例或复习案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直接将访谈视频放给学生看并不可取,一次富有效率的视频辅助案例分析,应该是经过精心设计,启发、引导学生围绕视频的话题展开讨论与分析,最终鼓励学生们通过自己或团队的努力得出结论。视频辅助案例分析应注意几点:一是视频内容应简练,时效性强,与教学内容充分吻合,专业程度也要与学生能力匹配,整门课程3-4次即为上限,否则产生视觉疲劳起负作用;二是视频案例播放之前应设计好需要讨论的问题,以问题作为导向,明确观看视频的目的,同时,还要合理设计环节启发学生思考,要具体到讨论的分组、方式等;三是采用头脑风暴法,广开言路,不束缚学生的思维,往往会有很多意外却欣喜的结果;最后,及时总结归纳学生讨论出来的结果,不仅巩固知识点,还能用学生自我成就感激励下一阶段学习。
(三)调查探究法。金融学属于应用经济学的范畴,调查探究法直观实用。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学的核心内容,大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类组织。具体组织机构的特点、业务运作如果采用传统讲授法势必让课堂枯燥,学生学习积极性降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地处省会城市,金融机构密集,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地理和资源优势,实地考察探究式学习,让学生走出象牙塔,关注学习和生活的城市,鼓励学生自己去寻找武汉市相关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通过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办理业务,或咨询业务,真实地了解金融机构的运作。在实地调查探究后,学生们往往会产生疑问,带着问题,再回到课堂上,首先让同学之间相互交流调查心得,互相解答疑问,最后再由教师统一讲解与总结,教学成效显著提高。
一、理论及实证研究综述
(一)货币供应量仍可充当中介目标
我国1996年正式将M1的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同时以M0、M2作为观测目标。目前在赞成以货币供应量充当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学者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1.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货币供应量仍可充当中介目标
王松奇(2000)认为,从我国目前情况说,从货币政策到社会总支出的变动控制,其中可供选择的中间指标只有两个:一是货币供给量;二是利率。利率是否可以选作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关键还要看它与社会总支出关系的密切程度。从实证数据看,投资的利率弹性过低,而利率对消费支出也不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与社会总支出中间关系不够密切,因此,就不能把利率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在目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货币供给量都是我国货币政策最合适的中间指标。
蒋瑛琨等人(2005)运用协整检验、向量自回归、脉冲响应函数等方法,围绕国内外学者争议较多的货币渠道与信贷渠道,对中国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轨的1992年一季度至2OO4年二季度期间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90年代以后,从对物价和产出最终目标的影响显著性来看,贷款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是M2,M1的影响最不显著,这表明,90年代以来信贷渠道在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对物价和产出最终目标的影响稳定性来看,M1比较持久和稳定,其次是M2,最后是贷款。由于对最终目标影响稳定的中介变量更易于调控,因此就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而言,M1优于M2,M2优于贷款。现阶段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中国仍应当以M1为中介目标,将M2作为观测目标。M1更适合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而取消贷款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是合理的。
2.当前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是适合的,但需调整与完善
范从来(2004)认为,现阶段货币供给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这种局限性的克服不应该是简单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而应该根据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货币化的程度调整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内涵,通过汇率制度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创造一种有利于货币供应量发挥中间目标功能的货币控制机制,提高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刘明志(2006)通过实证分析表明,中央银行利率调整是中央银行对物价变化所做的政策反应,但尚无实证分析结果支持中央银行利率调整或银行间市场利率变动可明显地影响物价变化或经济景气变化的结论。因此。在利率市场化尚未彻底完成、利率形成机制尚不灵活、利率变动与经济景气变化之间的直接互动关系尚未建立之前,不宜遽然放弃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而改采用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但考虑到银行间市场利率对于市场信号变化的敏感性以及日常可观测性,利率市场化彻底完成以后,利率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利率变动与经济景气变化之间的互动增强,利率在调节经济景气变化方面的作用将更加明显,可以考虑使用银行间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封思贤(2006)通过运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IRF)、方差分解分析等经济计量方法,对我国现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不断降低,实际利率作为中介目标的实施效果好于货币供应量。基础货币难以控制、货币乘数不稳定、货币流通速度不断下降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是产生上述实证结论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现行的经济金融条件下,针对中介目标选择的一个可行思路是,近期宜在完善货币供应量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的基础上,继续使用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同时,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和配套的金融改革,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再由货币供应量转为利率。
(二)以利率为中介目标
以利率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先后经历过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适逢凯恩斯主义盛行,英美等西方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采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盯住名义利率。第二个时期是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泰勒规则”的指导下,以实际利率为中介目标,如美国。“泰勒规则”认为,实际联邦基金利率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在自然失业率水平下的通货膨胀率和潜在产出增长率都对应着一个实际均衡的联邦基金利率。若货币当局以实际均衡联邦基金利率作为中介目标,便可以获得通过改变名义均衡联邦基金利率来稳定或影响产出、价格水平的最优路径。我国学者在对利率中介目标进行讨论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地区分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李燕等人(2000)认为,由于货币总量控制有效性的基本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央行对基础货币控制能力有限,货币乘数也不稳定,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调整:即从货币总量控制向利率调节转变。
周诚君(2002)认为,在内生货币分析框架中,货币供给是内生的,利率则是外生变量。由此,一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应该是利息率而不是货币供应量。对我国而言,货币供给具有较强的内生性,而利率则具有几乎完全的外生性。因此,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转向利率调控为主的间接型货币调控模式。以正因为此,我国目前利率改革的方向不能是追求单纯的利率市场化,而应是一个多元的间接利率调控体系。
张强等人(2003)通过考察货币运行效果,发现货币供应量对经济的影响有减弱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不力。随着金融开放度的加深,货币供给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反映经济动态的敏感性方面更具有优势,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程度渐进地调整中介目标。过渡期内中央银行考察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时,逐步将中介目标由数量型过渡到以利率为主的价格型指标,同时将汇率、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辅助指标纳入中介目标体系。
(三)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
以通货膨胀目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规则缘起于20世纪90年代。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新西兰储备银行率先进行了通货膨胀目标的实践,其后又有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等7国宣布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甚至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波兰、巴西、泰国、秘鲁、菲律宾等也开始相继采用该货币政策规则。Svensson(1999)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可以被解释为一种目标规则,以实现损失函数最小化。目标规则可以被解释为中介目标规则,在操作程序上,以一定区间的通货膨胀预测作为中介目标变量。从其表述来看,通货膨胀目标制既可以被理解为关注最终目标的货币政策规则,也可以是中介目标规则。正因如此,国内主张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学者主要有两种观点:
1.货币政策目标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率,以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作为监测目标
夏斌等人(2001)通过对我国调控货币供应量的实践进行考察,认为从1996年我国正式确定M1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M0和M2为观测目标开始,货币供应量的目标值就几乎没有实现过。他们从货币传导机制角度分析了近年来货币供应量目标无效的深层原因:货币供应量本身不好控制导致我国货币供应量可控性差,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导致我国货币供应量目标效果不佳。因此,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客观上已经不合时宜,应尽快废止。尽管我国的银行拆借利率等短期利率已经基本市场化,可以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但从短期同业利率到市场利率的生成机制还付诸阙如,利率目前显然不能作为新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不仅如此,以利率、汇率或货币供应量等工具变量作为中介目标都存在一个共同缺陷,即此时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较差。一个可行的选择是放弃采用任何中介目标,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率,同时将货币供应量、利率、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重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即采取通货膨胀目标。事实上,这也正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后的共同选择。当前我国比较适宜的措施是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后,暂不宣布新的中介目标,在实际操作中模拟通货膨胀目标,努力使物价恢复并稳定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按照一般理解,指核心物价指数上涨率在1-3%内),建立一个通货膨胀目标下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奚君羊等人(2002)认为,从1996年我国正式确定M1为货币中介目标、M0和M2为观测目标起,实际货币供应量与目标值之间始终存在很大的离差。由此可知,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在可控性上存在严重缺陷。从稳定价格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来看,货币供应量目标也不能令人满意。从1998年起,M2与价格出现了明显的背离趋势,价格在M2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继续呈现持续性负增长,出现通货膨胀紧缩的迹象,经济增速也是逐年下降。货币供应量目标缺乏有效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货币供应量的计量口径可能失真;二是基础货币投放常因外汇干预或所谓的“倒逼机制”等原因而难以控制,且货币乘数不稳定;三是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尤其是1996年后M1和M2的流通速度出现了急剧下降的现象(郑超愚、陈景耀,2000);四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出现了“肠梗阻”。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已严重干扰了我国的舆论判断和公众预期。因此,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这应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2.将通货膨胀作为中介目标,以产出和就业缺口、货币供求、利率和汇率等作为监测指标
李扬(2002)认为,从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三个方面来看,货币供应量M1和M2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已不太合适,继续按照现有模式使用它们作中介目标将有损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通过统计回归分析验证了我国实际存贷款利率对投资和通货膨胀率的作用,这说明,即便在现今我国对名义存贷款利率实行一定程度的管制的情况下,实际存贷款利率的变动对经济仍具有显著的作用。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利率--信用的价格--在经济中的作用就如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一样,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理论和各国经验显示,如果采用利率充当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还不如索性直接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度”,在这种货币政策框架中,通货膨胀是中介目标,而被称为“货币状况”的一系列指标,如产出和就业缺口、货币供求、利率和汇率等将成为中央银行日常监测的指标。
(四)以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为中介目标
曹家和(2004)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出发,认为货币政策的效应存在非对称性,即货币供给量在通货膨胀时期能够灵敏地反映出社会总需求的宽松度,并且能够有效地防止通货膨胀的出现,但在紧缩时期则对社会总需求的宽松度缺乏灵敏性,因而并不适合继续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由于货币政策效应的非对称性,客观上要求央行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领先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对目前国内学者提出的中介目标的利弊进行分析之后提出,在紧缩时期,央行可以使用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作为执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供大于求的经济中,当社会总需求增加时,产成品库存总额呈下降的趋势,而当社会总需求减少时,产成品库存总额则出现上升的趋势。既然治理紧缩的关键是增加内需,使社会供求趋于均衡,那么,能够准确反映内需变动状况的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因其能够灵敏地指示货币供给量对总需求的实际影响,因而可以作为央行执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首选指标。
(五)同时采用多个金融变量作为中介目标
张俊伟(2003)认为,货币量指标的有效性下降,“盯住通货膨胀”应当是好的选择。但“盯住通货膨胀”要以央行具有高超的经济运行预测能力和高度的政策独立性,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乃至产业政策之间密切配合为前提。所以,“盯住通货膨胀”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现实性,它只能是远期目标和努力方向。当前,可行的选择应当是在进一步增加货币政策透明度、强化央行独立性(如自主调节利率等)的同时,淡化对货币量指标的关注,转向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变量所提供的信息来指导货币政策的操作,而不是像一些学者所宣称的那样,考虑用利率取代货币供应量充当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方齐云等人(2002)认为,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和外生性问题,是货币当局选择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理论基础。在区分货币供给内生性与外生性的框架下,从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角度对我国货币供给的性质进行了实证分析,论证了现阶段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特征,为近年来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控制实践所表现出的无效性提供了一个解释,并为我国现阶段选择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提供了一种思路:面对我国现阶段货币供给的内生性特征下货币供应量指标已无法实现中介目标的功能的现状,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应该在逐步弱化货币供应量目标的同时,积极引进利率等监测目标,并提高对价格指数(CPI)的关注程度,直至最终盯住通货膨胀率目标。
二、一个评论性总结
目前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研究远没有形成一致性的意见,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学界研究的热点。综观既有的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2、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思考
上文中,笔者介绍了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我们了解到如果国家能充分地利用财政税收政策,那么即使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能应付自如。那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笔者对财政税收改革到底有哪些思考呢?接下来,笔者就做具体的阐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2.1处理好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目前情况下,我国的财政税收主要依靠企业经济效益,简单来说,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高,那么我国的财政收入自然也高。因此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只有加大税收改革的力度,尽可能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保证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综上所言,相关部门只有处理好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让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才能使得我国的财政收入与经济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如何才能处理好这种关系呢?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更多的进入到竞争的领域,将资源得到最佳配置,使财政税收转变为公共性的投入,如果政府财政税收投入到公共性的领域一定会给周围经济带来发展,从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这样做而是直接将财政收入资金投入到企业中,不利于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如果运用不当也会造成浪费,不利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2.2国税与地税要有合理的协调机制
所谓国税就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地税就是指地方税务系统。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税收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拥有调控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等职能。我国每年的财政收入超过90%是来自税收,其地位可见一斑。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所以传统的国税与地税征管机构分设,就显得不适应我国社会当前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拥有整合国税与地税机构的条件,但是由于地方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等诸多原因,使得将这两种征管机构整合的难度加大很多。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实践,然后再推广,使得国家和企业都能达到双赢。
2.3建立税负水平适中的税收制度
所谓宏观税负就是指国家税负总体水平,它是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表现出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但是无论什么时候,税收制度的制定都是依据当时经济发展的水平。如果政府能够建立一个合理的税负结构,就有利于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那么如何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税负结构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首先,适当降低纳税主体税外的负担,要建立健全宏观税负标准,在降低纳税主体的税外负担的同时,还应该增加宏观税负的水平;其次,要加快增值税的转型步伐,及时开征物业税。要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申报与分类扣除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适当降低工薪收入的税收负担,及时开征物业税,推进资源、环境税收体系改革;最后,要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统筹区域发展和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推进税收优惠制度及相关改革。
2.4、建立资金来源可靠的科学支付体系
一是要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二是要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稳定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三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建立公开、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地区人口、人均占地面积、人均收入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科学的测算方法;四是完善监督支付系统的运行,并制定公共政策,指导中央银行以外的支付系统的运行。在政策方面,还包括规划并运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总体结构、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是跟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和保障系统安全相关的政策。
2.5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2.5.1理顺管理职能
政府税收征管的职能是要平衡市场经济环境,越是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政府税收征管部门越要坚持专业化管事方向,吸收管户制的合理内核,实行“管事”与“管户”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对税户、税源的监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采取双管的制度形式,就必须要减少管理层次,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把管理职能理顺,发挥其管理实效,为市场经济发展带来公平的竞争环境。
2.5.2建立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
扁平式的组织管理结构主要是指要开展平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按照信息流相对集中和职责明确的原则,对基层征管机构进行全面整合,减少执法主体的数量和审批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这样的税收征管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缴税麻烦,适当地为纳税部门提供快捷支付方式,减少了大面积接触税务机关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