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法制教育范文

时间:2022-02-24 18: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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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课程设置问题。高职院校的任务是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受此任务的影响,很多高职院校的英语专业取消了英语语法课程。这是对这一任务的错误解读。英语语言学、英语文学、英语教学法等课程属于学术课程的范畴,是本科院校英语专业的必修课,高职院校可以不开设。然而英语语法课属于基础课程,对夯实学生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可持续性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语法教学在高职院校也应该可设,让学生系统化地掌握英语语言词法和句法规律。

第二,课程量过少。和上述课程设置相同,由于理念问题,一些高职院校不开设英语语法课程或者大幅度削减了英语语法课程的课时量,减至不到四十个课时。我们都知道,无论什么语言,只要是人类的自然语言,语法体系肯定都很庞杂,用三四十个课时来讲授一门语言的语法,极有可能讲授工作都完成不了,更谈不上练习的时间,所以,语法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肯定是没有保证的。

第三,教学对象基础薄弱。高职院校的生源较一般本科院校来说,生源基础相对薄弱,很多学生连高中语法都没过关,进入大学之后学习明显吃力,这就让语法课程的开设非常具有迫切性,另一方面也给课堂教学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学生基础薄弱要求的语法教学课时量就非常大,但教学实际中,课时量明显太少,这就让让学生的语法知识扎实没有保证。另外,语法基础的薄弱,也给“综合英语”、“泛读”、“听力”的等课程的教学带来很大的问题。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英语教师的注意。

第四,教材问题。一方面,我国英语语法教材出版的不少,但大部分都非常厚,编写体系非常复杂,让学生拿到手就心生畏惧,信心丧失;另一方面,目前也有很多高职专用语法教材,这些专用教材其实也就是对本科教材内容和习题的删减。然而从本质上来说,在高等教育阶段不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高职生,他们都应该熟练掌握和运用英语语法知识,而不应该区别对待。

第五,教学理念问题。一部分高职学生甚至英语教师都认为,高中阶段学生已经学习过英语语法,大学阶段学生自己针对性的补习一下英语语法知识就行了,开设语法课程实无必要。其实,笔者在前面也说过,大学语法课程与中学语法在体系、内容、教法、任务性质上都有很大不同。高中阶段的语法知识只是让学生掌握和理解一些必备的内容,而大学语法站的高度更高,会让学生对语法体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各种英语语言现象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第六,内容讲授上的问题。高职英语专业的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已经学习过英语语法知识,导致有些老师觉得学生这里应该懂了,那里也应该懂了,所以讲授的内容就没有主次和详略之分。还有些老师为了使课堂内容具有系统性,干脆从头讲起,严格按语法体系走。这两种方法都是不太得当的。由于课堂时间有限,加之学生之前对语法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我们在讲授过程中应该有主有次、有详有略,以让学生掌握为最终目标。

二、高职英语专业语法教学所面临问题的对策

高职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存在的问题突出地表现为以上几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

第一,高职院校的英语专业应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适时开设语法课程。暂且不论语法课程是属于学术课程还是实用课程,单从语法知识对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发展的地位和意义来说,这是一门必不可少的课程。

第二,适当增加课时量。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基础,酌情增加语法课时量,让学生真正的理解和掌握语法规律。

第三,针对教学对象的高中语法没有打牢的情况,教师应该在增加课时量的同时,耐心地帮助学生从一点一滴学起。

第四,无论我们选用的是哪套教材或者说是自编讲义,教师都应该让教学深入浅出、循序渐进。

第五,转变教学观念,虽然学生在高中阶段已学过部分语法知识,但是大学语法是高中语法的延伸和提高,我们高校教师应该让学生领略到更高层次的语法知识和规律的魅力,让他们对语法现象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篇2

1.1大纲的指导和实际的教学课程,是确定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指出:“语文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1]大纲中已明确指出教学目标的设定: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即是教学目标中达成的基本的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养则暗示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方向;如何实现技能训练和思维发展就需要我们考虑教学目标中所实施的过程和具体的方法。

1.2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实际现状是确定教学目标的另一依据基于专业特色,调整教学目标的高低层次,教学目的主要应体现为学生对实用知识能力的掌握。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语文教材内容全面、文体丰富,可根据学生不同的关注点,从业的实际需求设定目标,要有选择有舍弃。和学生实际水平结合,在具体的语文教学中,我们应正视现状,承认个体差异,扬长避短,鼓励加督促,在学习中充分体现其有效价值。

2选内容——立足基本教材,突出实用特色

2.1教材(阅读与鉴赏)是根本语文教学任务的具体落实与选择教学内容有密切的关联。现行的教材包括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三大类(山西地区)三个模块各有侧重:基础模块侧重于“培养学生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模块侧重“服务学生专业学习”;拓展模块侧重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2]三大模块文章的择取目的性较强,只是在选择的过程中还要遵循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

2.2表达与交流是关键

2.2.1口语训练不容忽视大部分中职学生毕业后即面临就业,口语交际能力应是必备的。但现实情况不难发现中职生在这方面的能力非常差。口语训练的首要任务就是让学生树立自信心,让学生树立一种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其实,学生拥有了自信,课堂教学的路也就畅通了。其次,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从朗读入手,先让学生开口讲话,然后通过自我介绍、诗歌朗诵等活动让学生正确流利地使用普通话,教师予以正确方法的引导,让其做到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自然流畅。再次,可以让学生复述课文,学生之间互相交流、相互鼓励,逐步做到出口成章,表意准确。

2.2.2加强应用文的写作训练写作包括两个方面:基本型与实用型。基本型是对初中语文写作的延续,例如写好记叙文、议论文等。对于中职的学生来讲实用型的写作是必备的,自我介绍、计划、总结、求职信等常用的应用文能为其日后走向社会提供直接的服务。只有具备了基本的学习、交流、思考能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讲方法——精讲少讲导好,学生主体突出

3.1教师精讲少讲,关键是引导好“教”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突破重难点,消除疑点,从中揭示知识之间、能力之间以及情感之间的联系,学生在教的作用下,通过学习教材,储备语文相关知识,积累语言材料,形成初步能力。其任务有两点:其一是学习基本知识,扫除知识障碍,为下一步的“学”做好知识上的储备。知识的传授是不可忽略的,假如忽略教师的“教”,忽略基本知识的掌握,一味强调学生的学,无学法指导的前提下去读书,这显然是纸上谈兵,好比空中楼阁。其二是接受学法指导,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运用讨论、交流、比较、分析、探究等学习方法,掌握识记、朗读、思考、联想等方面的技巧,为“学”奠定物质基础,为知识的迁移、延伸与拓展做好方法上的准备。

篇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从2005年9月开始在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本科生,在大三开设智能控制限选课,至今已经有三届本科生上过智能控制这门课。这三年是从开始选择教材、准备教学内容、制作PPT、研究教学方法等从无到有的三年,也是通过辛勤劳动对“智能控制”教学不断探索的三年。三年过去了,现在正是对这门课有关教学的方方面面进行总结,对还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的时机。这种总结和思考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自己在未来教学工作中的水平,另一方面,这些在教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也可供兄弟院校负责“智能控制”教学的老师参考。

1教材的选择

教材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考虑到教学对象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本科生,他们没有自动控制方面的专业基础,我们选择了中南大学蔡自兴教授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智能控制原理与应用》[1]。这本书是国家精品课程“智能控制”立体配套教材,是蔡自兴教授自1990年出版我国第一部《智能控制》教材后[2],根据智能控制学科在最近十多年间的新发展,又推出的一部适应时代与教学发展趋势的新教材。

该教材对智能控制的基本概念、工作原理、控制方法的介绍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条理非常清楚,内容涵盖了所有经典的智能控制方法,也对一些新的正在发展时期的智能控制方法进行了简要介绍。虽然这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智能控制的研究生教材,但它同样适合作为本科生教材,只是在教学过程中应对内容做适当的取舍,有些智能控制的教材是适合自动化专业使用的[3]。

2教学内容的组织

由于所选用的教材本身是作为研究生教材编写的,只有对其内容进行合理的取舍才能适合本科教学,我们对教学内容的组织和取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2.1基本概念、原理、方法

每种智能控制系统的基本概念、原理以及控制方法都是教学的重点,是要详细讲述的内容,对所涉及的数学公式的推导过程对本科生则可以不讲或少讲。

2.2与学生所学其他课程的关系

智能控制包括多种不同的智能控制系统,分别与不同的其他课程有紧密关系,如图1所示。例如专家控制系统与专家系统、模糊控制系统与模糊系统、神经控制系统与神经网络、学习控制系统与机器学习、进化控制与进化计算、免疫控制与免疫计算、基于多真体的控制与多真体系统(MAS),等等。如果学生对相应的其他课程有较多的了解,则相应的智能控制系统在内容上可以讲的稍微深入一点。例如,我校对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本科生开设了算法设计的课程,较深入地讲述了基于进化和免疫的算法,则进化控制和免疫控制就可讲的深入一些。人工智能课程讲述了专家系统、神经网络、模糊系统、机器学习、分布式人工智能与多真体系统的基本知识,则专家控制系统、神经控制系统、模糊控制、学习控制及基于多真体的控制系统就可以与人工智能所讲述的内容相呼应,做相应的取舍。

2.3恰当的智能控制系统实例

就智能控制的教学内容而言,它具有如下的特点:内容范围广、与其他课程紧密相关、抽象不宜理解。这样在教学上仅仅通过对基本内容的讲述,很难让学生比较深入地理解相关的教学内容,而一个好的、恰当的、简单而又容易理解的智能控制系统实例往往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可使学生把所学的基本概念和控制方法生动地联系起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蔡自兴教授编写的教材就有许多很好的控制实例,我们还可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自己找一些有代表性的实例。例如,我们在讲述基于多真体的智能控制系统的时候,就拿基于多真体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的频谱分配问题作实例,它既是一个典型的智能控制问题,又很容易理解,每个带嵌入式处理器的传感器就是一个真体,控制目标就是对各个传感器使用的频谱进行分配而不产生干扰。这个问题的解决既可用神经控制系统[4-5],又可以用进化控制系统[6],还可以用基于多真体的系统[7]。

3教学方法

作为一门本科生专业课程,教学方法非常重要。根据这门课的特点,并总结过去几年的经验,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3.1合理运用PPT及动画演示工具

复旦大学的陈天平教授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的时候曾经作了一个报告,内容是关于多真体系统的牵制控制问题,这正好也是一个智能控制的问题。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陈教授在讲萤火虫同步闪烁的时候,他播放了一个动画,开始在一个正方的黑板上均匀规则地分布了许多萤火虫,起初没有规则的闪烁,后来逐渐按照他讲的控制协议同步闪烁起来。他用一个动画生动地演示了智能控制的过程,加深了大家对分布式多真体系统智能控制的理解,使人久久不能忘怀。后来我们也制作了类似的动画用于课堂教学,果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2注意智能控制教学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正如在“教学内容组织与取舍”中讲到的,智能控制与其他多种课程都有紧密联系,有些是本专业学生已学过的,或正在学习的内容,有些则不学。要了解哪些知识是学生已掌握的,如果是已学过的,在讲课时要加强与所学内容的联系,形成知识的升华;如果是没学的内容,则要作相应的知识补充,避免形成老师以为学生有这样的基础,按照自己的思路讲自己的,造成学生很难理解,上课效率低下。对我校而言,人工智能和智能控制两门课都安排在大三的第一学期,但人工智能在9月份刚开学就开课,每周两次课,11月中旬结束。人工智能课程结束后,智能控制开始上课,这样就形成两门相关的课程前后紧密衔接,相互配合的效果。但我校的学生没有自动控制方面的理论基础,这是在教学中应当要注意的问题。

3.3注意体现各个智能控制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

各种智能控制系统之间也有内在的紧密联系,比如神经控制系统和模糊控制系统之间的联系、神经控制系统和学习控制系统之间的联系、进化控制和免疫控制的联系、进化控制和神经控制之间的联系、进化控制和基于分布式多真体智能控制系统之间的联系,等等。正是由于这些内在联系的存在,在教学中不一定要平均分配课时到各个章节,可以有主有次,老师可根据自己对教学内容理解深度的不同,选择某些章节重点讲述,使学生通过这一章的内容对智能控制系统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然后依据它与其他章节的联系,展开其他章节的教学。这样可以收到举一反三、提纲挈领的效果。

3.4课外阅读与翻译

由于智能控制的教学内容与多种学科都有密切联系,而且目前仍然是很活跃的一个研究领域,每年都有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的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选择其中一部分非常优秀且与教学内容紧密相关的文章作为课外作业让学生阅读或翻译,对加深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很有帮助。但是,文章的选择很重要,这个需要老师把关。老师在平时的科研和教学中注意积累一部分文章,供学生选择,同时,有兴趣的学生也可以自己找文章阅读和翻译。

4结语

智能控制这门课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本科生教学在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下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这体现在教学内容的选择、重点讲述内容的选择以及讲课方式等方面。根据教学内容适当调整教学方法,会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蔡自兴. 智能控制原理与应用[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 蔡自兴. 智能控制[M]. 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0.

[3] 周德俭. 智能控制:自动化专业本科系列教材[M].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4] David W. Gassen and Jo Dale Carothers,Graph Color Minimization Using Neural Networks[C]//Proceedings of 1993 International Joint Conference on Neural Networks. Nagoya:IJCNN'93,1993:1541-1544.

[5] Phllippe Galinier,Jin-Kao Hao. Hybrid Evolutionary Algorithms for Graph Coloring[J]. Journal of Combinatorial Optimization,1999(3):379C397.

[6] Fathelalem F.Ali,Zensho Nakao,Richard B.Tan,et al. An Evolutionary Approach for Graph Coloring[C]//IEEE SMC '99 Conference Proceedings.Tokyo:1999:527-532.

[7] Jing Liu,Weicai Zhong,Licheng Jiao. A Multiagent Evolutionary Algorithm for Constraint

Satisfaction Problems[J]. IEEE transactions on SMC part-B,2006(36):54-73.

Exploring and Thinking about the Teaching of Intelligent Control

WU Jian-she, YU Xin, JIAO Li-cheng

篇4

独立学院作为新型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其法学教育起步较晚,且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母体教学模式,这就忽略了其法学教育的个体性。2008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向在校法科学生开放,于是,在校学生为了通过司法考试,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通过司考上,出现了忽视法学理论学习的倾向。这种变化给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一、厘定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性质

 

对于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界一直存有争议,但是将大学法学教育定位为通识教育的观点更符合目前的现状。原因有三,其一,我国法学教育机构众多,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入学考试、核心课程、公共基础课程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大同小异;其二,法科学生毕业后不能直接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相关行业,而是要参加法律职业培训和统一司法考试;第三,2008年出台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第四条规定:“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第五条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以上条款可以说明,国家司法考试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存在,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管辖与实施分属不同的部门。

 

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可见,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衔接搭建了平台。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是进入法律职业的必经途径。另外,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注重理论和应用相结合、书本知识与社会知识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法学乡村调查等活动与通识教育并不矛盾。

 

二、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

 

多数独立学院的教育模式由母体高校提供,母体的法学教学模式对独立学院教学活动有直接影响,而传统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着“轻应用、重理论”的现象。由此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存在以下问题。

 

(一)教学目标及定位不清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目标不清,定位不准,教学上没有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设定符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和学院特色的法学人才培养方式。采用母体高校的标准进行管理和教学活动,使得传统法学教育的高理论性和高规范性压力一直存在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这是造成独立学院法科学生实践能力低下的主要原因。

 

(二)课程设置偏重理论

 

大多数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中,理论课时所占比例相当大,实践性教学内容较少。除了毕业实习外,很多课程没有实践教学环节。即使安排毕业实习,也只有两三个月,甚至受到就业压力的影响,很多学生选择在实习期间准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最终使毕业实习流于形式。

 

(三)教学方法及手段落后

 

现行独立学院法学教学模式主要是传承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教学以教师讲授理论为中心,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未能在教学中得到充分的重视。此外,受薪酬、学校知名度等因素的影响,在课堂外,学生与知名的法学家、法官、律师等交流的机会较少,学生的视野狭窄,学习主动性较差,自学能力不强。

 

此外,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还存在着经费紧张、受场地限制的现象,从而使得独立学院的法学实践性、应用性的教学活动难以开展。

 

三、司法考试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改革

 

基于以上分析,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面临着重新定位及统一司法考试的双重压力。因此,在对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忽视独立学院自身的特点和不足,又不能不顾司法考试的影响和学科的特点而盲目地进行改革。

 

(一)根据法学学科特点,革新教学理念

 

法学教育为通识教育,但不应忽视职业能力教育。法学教育中坚持通识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为辅的原则。通识教育是基础教育,在传授法律基本知识、传播法律精神、普及法律文化,培养学生法律素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独立学院的学生基本是通过高考进入大学的,之前没有任何的法学基础知识,因此,大学法学教育仍应坚持将法学基础理论作为教学的重点,培养具有较强法律素养的法律通才,为将来拟从事法律职业和拟从事法学教学研究者打下法律基础。

 

另一方面,法学的实践性极强,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的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活动,并积极探索具有创新性的教学模式。以加强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目标,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送法下乡、法学乡村调查等活动。因此,独立学院在法学教育中,既要考虑学生的基础知识教育,也要考虑职业的需要。

 

(二)调整课程设置

 

现阶段,大学法学教育的课程都是由教育部设置的,共16门主干课,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这样安排能够从整体上保证高等院校所培养的法科学生在质量上的统一,但忽视了独立学院的地域性和市场性的特点,不能充分发挥独立学院教育方面的优势。

 

因此,根据独立学院“服务地方”的理念,同时兼顾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有必要在16门主干课之外,开设相关的辅助课程。例如,可以根据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针对学术型和实务型增设不同的课程,学术型的学生未来主要是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因此,增设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逻辑学、比较法、法律语言学等课程;而实务型学生,可以开设司法考试的培训课程、法律文书写作、司法实务、刑事侦查学、法律心理学、法医学等课程。

 

(三)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传统法学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讲授,受母体教学方法的影响,独立学院法学教学也是如此,因此,独立学院法科学生在实践能力方面的培养一直被忽视。但独立学院学生在创新性、动手等方面一直受到肯定,这恰恰可以弥补学习能力的不足。

 

“模拟审判”是实践教学的代表形式。一般来说,“模拟审判”分为五个环节:首先,选择典型案例。通常案例选择实务部门的真实案例,可以从法院、律师事务所选择已结案的案例,也可以从高法的公布的典型案例库中进行选择;其次,对学生按每组10~15人进行分组,通常按照原告(公诉机关)、被告、审判员等角色进行。各小组内部根据学生的兴趣和专业特长再进行细化;再次,各小组的成员根据自己的角色,在开庭前准备相关诉讼文书。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词等,并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文书传递给对方;第四,正式模拟开庭。按照程序法要求,进行庭审活动;第五,评议和总结。整个活动结束后,教师对模拟审判活动进行总结,指出优缺点,分析原因并给出意见。同学间可以对整个活动进行交流,对模拟审判活动发表意见和体会,以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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