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范文

时间:2022-09-01 11: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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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

篇1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篇2

个人总结范文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星移斗换,不知不觉一年已成为过去,通过2017年的工作,学习,劳动,出警,辞旧迎新,在这一年中,经历过许许多多工作上的酸甜苦辣,人生道路上的不平与坎坷,但仍然坚定信念,渡过2017年,非常不平静的一年,也是难忘的一年,迎来展新的2017年.过去紧张,忙碌的生活都成为历史,现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作如下个人总结:

一、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1)是认真学习《******文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党的十会议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是认真参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来指导工作.

(3)是进一步加强公安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做到不仅熟悉公安业务工作,而且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把工作做到点子上.

(4)是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好公安部“五条禁令”“九要九不要”,等各项规定,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二、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了领导参谋助手作用.2017年10月28日以前在公安局警令部接访处大厅值班室工作,在部门领导的正确指挥下,领导我们前进的方向,督促我们行动的准则.努力学习,搞好本职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一些有益的闲杂事情,打扫卫生,浇花水,有关办公区的安全检查,群众来人来访以及询问,都做到热情的将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特别在节假日,包裹、信件、挂号、邮递特别多,工作繁忙,常常加班加点,顾不上休息,做好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工作上严格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家公务员规范.切实做到:******文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党的十会议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是认真参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来指导工作.

(3)是进一步加强公安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做到不仅熟悉公安业务工作,而且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把工作做到点子上.

篇3

一、以德为先,摆正心态。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窗口,政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进入政府工作不是成为人上人、作威作福,不是为了争权上位。意识到这点,我首先注重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培养自己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人生观,树立心中的一杆秤,明晰自己的道德底线,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模范性。其次是摆正心态,怀一颗服务之心,秉公平、公正态度来面对工作、面对群众,扎实地做好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件事。

二、加强学习,迅速适应。虽然之前已经有三年的工作经验,但是政府工作对我们新进公务员来说是全新的领域,工作环境、工作性质、工作要求都与外面企业单位有很大不同,只有通过加强学习,才能迅速适应新的岗位、新的工作、新的职责。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一方面参考规范的公文,学习公文写作的格式、样式、文体、术语等,多尝试写公文,以勤补拙、以练促学,在写作过程中慢慢锻炼形成自己的风格;一方面多看报纸、新闻报道、杂志评论等,积累写作素材;一方面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不清楚的多问、不懂的多请教,多与同事交流沟通,促进同事间的感情。通过多途径、高强度的学习,目前的工作基本能够胜任。

三、提高能力,做好工作。我参与的工作主要有组织工作、创先争优这两方面。组织工作繁多而杂,对个人办事能力有较高要求;创先争优工作比较偏重文字处理能力。对于每一项工作,做之前认真思考、充分准备;做的时候注重细节、稳步推进,做过之后我都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做到善思考、实操作、重细节、勤总结、多汇报。半年来在领导们的关心下、同事们的帮助下、个人的勤奋努力下,我积累了大量的实践工作经验,个人能力进一步提升;个人经手的工作也能按时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

回顾这半年,我成熟了不少、成长了不少,经验有所积累、能力有所提高,信心更加坚定。当然也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交际能力有待提高;知识不够全面;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写字不够工整等,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发扬优点,争取最大限度的表现;正视缺点,尽最大的努力改进。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报告2017二 我叫***,*年*月*日出生,**人,*年*月入党,*年*月毕业于*大学,获学士学位。*年*月到部队参加工作,*年转业到*****,现在局办公室工作。

工作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认真学习、提高自我、勤奋工作、履行职责。现将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在新的工作环境,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因此,我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同事请教问题。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篇4

1、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我局将政治学习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要求全局同志认真践行中央精神,这种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使我们思想工作作风与中央保持一致。

2、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领导请教,通过理论学习和动手实践,已基本上手新业务。

二、努力学习,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在过去一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获得了巨大的提升,期间我从外经科调动到监督(法规)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每季度向省厅报送金融企业快报。每季度向全市所有农商银行收集季度金融数据,汇总并报送省厅;

2、配合科长做好全市融资相关工作。半年多的时间,共参与新区建设融资、城区瓶颈路、体育公园等市政重点项目融资工作;

3、配合其他同事完成日常拨款工作;

4、组织配合市国、地税局做好市直非营利组织申报审核工作;

5、组织做好我市税政调研工作;

6、开展我局送法下基层等日常法制宣传工作;

7、起草我局自由裁量权规定、审核我局内控制度;

8、做好我局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9、配合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

篇5

二、主要做法

(一)以文件为依据,突出考核的严肃性。

制定了机关事业干部年终考核评优办法80号),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作为我镇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其次,在年度考核会议上,学习了《关于做好年度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119号)及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转发的《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74号)文件,让全体职工正视考核等次,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扩展层面,增加考核的参与性

我们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扩展了考核的触角,扩大了考核层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测评:首先通过职工民主测评,了解其在平时工作中的能力,了解干部职工的满意程度,进行第一次量化打分,按40%计入本人最后得分;其次按照年初制定的《年领导班子及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2号)文件,对一年来工作实绩完成情况进行第二次量化打分,按60%计入最后得分;最后,将两次测评汇总后,按区人力社保局批准优秀等次名额的120%上报镇党委名单,通过领导班子的测评、研究,最终确定优秀人员。

(三)改进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我们要求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工作按月推进、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年度考核同重点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如计划生育工作、驻村工作等。三是在年度考核中将平时的表现同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如:我镇机关某职工,因不遵守机关纪律,通报批评,在总分中扣减分。

(四)细化内容,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为全面准确掌握每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工作表现,特别是对其工作实绩的客观评定,我们力求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五)干群结合,体现考核的民主性。

本年度考核中,我镇机关在注重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更重视了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结合。为了获得真实、客观的考核成绩,增强考核工作的民主性,在2009年对干部的民主测评中,让群众参与到考核的民主测评工作中来,也是我们能够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成功做法。

三、存在问题

年度的考核工作,是我镇机关第一次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在考核内容的设置上,量化不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由于我镇机关各大办公室从事不同的业务,有着不同的职责,在对各办年度政绩的考核上,基本设置都差不多。我们在下一步考核工作中,就如何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考评成绩的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篇6

20xx年根据市工商局及市个私协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会议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服务层次,做好履行组织、服务、自律、协调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在负责市个协、私协文印打字方面:能做到准确、及时、规范、整洁、美观、认真细致、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任务。确保文件印制规范、科学、严密、高效、快捷。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政令畅通,认真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高时效完成文印工作。充分利用先进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准确、及时、经济、保密的基本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自觉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文印成本,保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文印工作任务。对各种打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注重机体保养,规范爱惜使用,及时对需维修的机器进行修理。

在负责万秀分会辖区管理方面:能在坚持参加各种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整体素质的同时,组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防安全知识法》讲座授课,参加会员5xx-xx人,按照上级年度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部署,在本辖区发放四五普法第四单元答卷300份,合格率达到10xx-xx。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会员法律观念。完成了本年度会员普法教育工作。增强了会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会员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市个协领导及分会领导一起调解了囯泰广场因空调问题、恒业国泰广场1085号铺收押金不退问题及孔庙市场生果经营户唐镀莲与市场服务中心纠纷等问题。通过咨询个协请的常年法律顾问解决了成衣个体户进货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并对她们进行了慰问。

组织会员开展为民服务、三.八妇女节活动、六.一慰问福利院、八.一拥军、中秋、九九敬老节、国庆及梧州市第九届运动会等等一系列活动。通过活动,丰富了会员的文化体育娱乐生活,联系了协会与个体、企业之间的感情,树立了协会的形象,增强了协会的号召力。引导经营户健康向上,树立文明意识。同年在本辖区发展了二名新党员。对生病住院会员、特困会员、孤寡老人、残疾会员进行了慰问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鼓励他们振作起来,做好生产经营。深入会员当中关心他们的疾苦,真正成为协会联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桥梁纽带。全年内能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今后要加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更多地深入经营户当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不断开拓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努力开创个协、私协工作新局面。

篇7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处室内部述职。12月5日前各处室要召开处务会,处室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及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度考核优秀推荐人选。

2.处级干部述职。12月10日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由人事处汇总后网上公示。

3.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处室内部述职和处级干部述职情况,召开全体会,对处室年度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全局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投票。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15%,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参照《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确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结果和规定的比例,对全局工作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核心能力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问题。

1.入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公务员的考核,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由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后反馈给我局,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考核登记表归档、考核结果备案。机构改革新调整入驻大厅人员,仍然在机关考核。

2.20__年度挂职干部的考核,按照《青岛市党政机关干部挂职锻炼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局党组给予表彰,并按规定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2.非先进处室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处室,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视情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扣发年终一次性考核奖,给予诫勉或待岗培训;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扣发年终一次性考核奖,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给予降职处分。

篇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篇9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年度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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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时考核结果的直接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的直接使用,就是不等到年底,在得出平时考核结果之后,就立即使用考核结果。直接使用平时考核结果,有的是在工作日记、周记提交后,有的是在单项或综合排名出来之后,有的是在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等次出来之后。直接使用平时考核结果,能保证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时效性,及时纠偏,及时激励,有利于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一般来看,平时考核结果直接使用在反馈和沟通、公示和备案、工作任务调整、奖惩即时兑现、福利和培训等方面。

1.反馈和沟通

反馈是由考核部门或主管将平时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使其知晓。平时考核结果的反馈是相互沟通、交换意见、传递压力、提供动力的过程,有利于引导公务员真实表达意见,落实公务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沟通是由主管领导与考核者就平时考核结果进行面谈,肯定成绩,分析不足,研讨整改、完善或优化的措施。平时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沟通,是平时考核结果有效使用的重要途径,可以由主管进行,也可以由考核部门进行。反馈和沟通的内容,包含工作记实情况、专项排名情况、服务对象反馈情况等。及时的反馈和沟通,可以让公务员从不同侧面了解自己日常工作的评价情况,更加准确认知自我,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差距,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自我增加压力和动力,达到触动或激励的效果。及时的反馈和沟通,可以加强沟通和协调,提高公务员对组织和领导的信任程度,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及时的反馈和沟通,可以让公务员及时了解其岗位履职评价是否客观公正,进而增强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的参与程度和配合程度,转变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的畏难情绪和抵触心理,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参与并配合平时考核工作的开展,表达更加真实的意见,从而有利于改进平时考核方法和测评方式,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考核机制。

2.公示和备案

公示,就是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以各种方式予以公开,全面通报考评结果,使得公示范围的人众所周知。公示的主要目的是确认平时考核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消除平时考核工作的神秘感和封闭化,提高公务员参与平时考核的积极性和真实表达意愿。公示的方式可以是墙面公示、纸面公示或网上公示等。公示具有公开性、周知性、科学性、民主性等特点。公开性指平时考核结果相关信息要向特定范围的人员公开出来,具有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周知性是促使关注平时考核结果信息的人获得充分了解,对平时考核有基本判断,有参与感;科学性指公示形式要合理,公示时间要合理,既要反映公示的过程,也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民主性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有群众参与、监督和认可。公示是变考核结果的内部掌握为在考核范围的公开,不仅能使公务员工作得到改善,还能促使领导班子和主管领导自我反思、自加压力、自我提高。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平时考核结果并存案以备查考。我国有的地区建立了专门的公务员考核档案,作为公务员日常管理、选拔任用提供的依据,使平时考核结果更具使用价值。由于平时考核结果形式多样,用于备案的平时考核结果要有所甄选,要确定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的规定事项,而不是事无巨细都予以备案。存档内容可以是公务员填写的工作记实、完成工作任务、出勤情况及主管领导考核意见等,也可以是专项检查情况、重大事件的表现、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等次等。所备案的平时考核结果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在规定时限进行清理,以免日积月累数量太多。我国有的地区创建了公务员考核档案库,汇总平时考核以及年度考核资料,长期积累并全面反映公务员考核情况;有的地区专门设计了记录平时考核结果的备案登记表和备案统计表;有的地区要求年度考核备案时,《平时考核纪实手册》也要一并提供;有的地区关于公务员“德”的考核建立了专门的“德行档案”,除记录公务员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政治纪律等表现外,还记录公务员处理与社会、他人、家庭、自然等关系时的品行表现。

3.工作任务调整

依据平时考核结果,会发现一些公务员的优势和特长,也能了解到一些公务员的岗位工作任务分工不合理和不匹配。因此,主管领导要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与考核对象沟通,明确公务员在工作中的长处,针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当进行工作任务调整,在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中用人所长,避人所短,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4.奖惩即时兑现

兑现奖惩是决定平时考核是否有成效的关键所在。把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紧密结合起来,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及时进行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工作出色者给予表扬,对业绩优良者发放奖金,对平时考核连续为优秀的先进典型直接进行记功和嘉奖,对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同时,对公务员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差的公务员,实行诫勉谈话;对公务员平时考核中发现的不足,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平时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推行以即时奖励为主的奖金方式,可实行“一事一奖”制度;平时考核结果与津补贴发放挂钩,将规定的津补贴分为基础性和考核性两部分,可体现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可增强平时考核的激励功能,激发公务员的工作活力。

5.福利和培训

平时考核结果在福利方面的使用,着眼于满足公务员自身丰富化以及多样化的需求。平时考核结果与福利挂钩,主要体现为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公务员给予福利奖励,包括健康、休假、疗养等。

平时考核结果在培训方面的使用,着眼于公务员的能力提升和素质提高。对考核优秀的公务员提供学习、考察等培训机会,满足公务员完善自我、提升素质的需求;对表现较差的公务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促使公务员认识不足、修正缺点,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二)平时考核结果的间接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体现,通过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平时考核结果可以间接得到使用。平时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年度考核提供事实依据,“一考定全年”的年度考核方式容易导致公务员考核的主观化,导致考核走过场。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体现,可以有效避免公务员考核的形式化和片面化,有利于年度考核目标的实现。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及公务员奖励、辞退的依据,与个人奖惩、晋升、荣誉等激励措施相挂钩。在考核实践中,通常使用在沟通反馈、工资调整、奖金、奖励表彰、培训、职务晋升、级别调整、辞退等方面。年度考核结果也使用在工作任务调整、岗位调整、休假或旅游等福利待遇等方面。

1.为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提供依据

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需要充分考虑平时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是确定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年度考核等次。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直接占有一定的分值和权重,如在年度考核综合评分时,将平时考核结果直接设定为应占年度考核百分之几的权重。二是通过一些特殊规定,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等次相联动。目前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设定一些特殊规定,将平时考核结果与这些等次评定相联系,我国各地各部门探索出一系列有效做法。

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挂钩。平时考核成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可以影响评优比例,为年度荣誉称号的授予提供参考,消除一些部门在年度考核中简单地以民主评议测评票决定“优秀”的方式。具体联动方法有可以评为“优秀”等次的条件设定和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条件设定等。

与年度考核“称职”等次评定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中,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为“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联动时,重点在于区分“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所以,关于“称职”的挂钩主要集中在是否“达标”方面。

与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评定挂钩。平时考核结果体现在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等次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治庸治懒”的效果,避免能力一般、工作平平的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与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评定挂钩。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评定挂钩,可以严肃日常公务纪律,明显改善工作作风。

2.为年度考核结果在奖惩方面的使用提供参考

奖励与惩罚作为强化激励的手段,有必要及时实施,赏立信、罚立威,达到日常管理防微杜渐、工作行为过程控制的效果。否则,一旦时过境迁,奖惩措施的正激励和负激励作用就会被弱化,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直接使用在奖惩方面就具有这种立竿见影的作用。这种效应在年度考核结果使用中进一步延伸并强化:平时考核中表现优秀获得奖励的公务员,获得年度考核奖的可能性较高,连续评为优秀等次,还会获得奖金、休假、考察、工资调级等奖励,获得嘉奖、记三等功等表彰;一些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公务员经过平时考核之后,其工作状况会在平时考核结果中体现,这些结果会成为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措施的重要参考,直接影响到这些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奖;平时考核中因错误受到警告或处分的公务员,在年度考核结果使用中,有可能进一步受到通报批评、停职、降职、延缓晋级、提前退休、辞退等方面的惩罚。

3.为年度考核结果在合理用人方面的使用提供基础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的结合,可以为人事意见提供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可以提供平时表现的基础资料,作为公务员岗位变动、调整职务、选拔任用、竞争上岗等的依据,促使公务部门适时适度地进行用人调整,消除人员管理方面的疏漏,合理优化岗位配置,达到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平时考核是在公务部门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的基本途径。基于平时考核结果,可以优先选拔使用那些作风正派、能力突出、服务一流、成绩显著的公务员。把平时考核结果优秀作为职务晋升的依据或提拔领导干部的必要条件,可以有效调动那些默默无闻、踏实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公务员的积极性。在这方面有一些很好的实践,例如,有的部门规定,公务员三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竞争上岗加分;有的部门规定,连续三年优秀的,可以缩短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要求;有的地区规定,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表现突出的,竞争上岗时予以适当放宽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等。

4.为年度考核结果在培训方面的使用提供参照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运用在公务员教育培训中,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和公务员素质提升。围绕岗位职责和要求,公务员对照考核结果,发现差距,正视自己的不足,自觉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业务,运用新方法,持续改进自己的工作。使用考核结果,可以更好地引导公务员培训工作,通过对公务员分门别类的培训,促进其成长和发展。

平时考核结果可作为业务性培训设置的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可及时反映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公务员培训课程的设置提供依据。培训课程可依据平时考核等次设置:对于能力突出的公务员,可提供优良的教育机会,提供经费资助其出国学习、接受高级别教育培训,不断开发公务员的个人潜能;对工作表现欠佳和不符合要求的公务员,进行素质教育和修正培训,提供“公务员基本素质”培训课程,或由主管领导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实施在岗培训,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

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对策思考

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机制,加强和落实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效力,需要进一步进行实践探索和深入研究,着眼于创新和突破,确保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公平性,建立主管领导谈心制度、考核回访制度和申诉救济制度。

(一)平时考核结果使用要确保公平性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重在改进,而不是单纯的奖惩,要获得改进,需要公务员认同平时考核结果以及结果使用情况。首先,平时考核结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全面性是指平时考核结果要覆盖全面,要避免以偏概全。根据公务员的岗位,明确其在业务系统内同类公务员中的位置,根据同类业务的平均值、同类单位的平均值以及近年测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既有标准值,又有排名和差距,还有群众评价和评价变化情况,清楚地反映公务员平时工作和能力素质结构状况。准确性是指工作记实要准确,相关评价要准确,评价结果要准确。客观性是指了解和评价公务员的综合表现要科学、客观,要尊重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公正性是指平时考核结果要公正。其次,要确保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公平性。平时考核结果和结果使用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要公开,促使公务员认同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要让公务员了解考核标准和评测情况;考核结论要以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结果使用要信赏必罚、公平公正,用当其时、恰到好处。在确保公平性的基础上,针对平时考核结果所反映的问题,主管领导与公务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实现平时考核的改善功能。

(二)要建立主管领导谈心制度

主管领导谈心制度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反馈沟通机制的重要一环,反馈沟通机制的建立,对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有重要促进作用。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之后,在结果公开的同时,主管领导要与所属的公务员进行谈心,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深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主管领导谈心要掌握平时考核结果反馈的方法和技巧。根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谈心的时间、地点、方式、环境、态度等,形成相对宽松的氛围;向公务员反馈平时考核相关意见,分析特点、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不足,促使公务员对个人工作表现有一个客观的认识,要注意形成互动氛围,鼓励公务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力求达成共识;要结合组织目标提出公务员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引导公务员利用平时考核结果反馈的重要契机,扬长补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成长。

(三)要建立平时考核回访机制

所谓考核回访,就是在平时考核结果使用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对公务员进行回访的机制。平时考核回访制度,采取发放反馈表、个别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电子邮件、电话回访、短信询问等形式,了解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基本想法,征询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主要成效、主要影响、存在问题、完善建议等方面的看法,用于完善平时考核结果使用机制,为调整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进而实现对公务员的激励和鞭策。

(四)要建立平时考核结果的救济制度

在平时考核结果使用过程中,建立救济制度、设置救济途径、规定救济程序和方法等操作规范,保障被考核人的权益。若有关事实与结论同本人实际明显不相符的,要给被考核者一个解释说明的机会,当事人对自己的考核等次和评价或对他人的奖励有不服的,可以申请说明、复核或申诉。被考核者可以对一些有出入甚至不符合事实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从而使平时考核结果更准确一些,更全面一些。保障公务员权益,健全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机制,要强化组织监督。为促使公务员平时考核使用工作落到实处,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坚持定期督查,检查平时考核结果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通报、现场指导并限期加以完善和提高。

(五)要加大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力度

只有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做到奖罚分明、从严治政,才能发挥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功能。一是激励适当,落实奖金。变年终一次考核奖励为平时奖、即时奖加年终奖,切实提升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兑现奖励外,要在职务晋升、评选表彰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二是处罚有度。对那些品德表现差、精神涣散、工作实绩不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很低、纪律性和责任心不强的不称职人员,既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可姑息迁就,也要敢于在待遇和职务的升降上进行处罚。提高平时考核结果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必要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使用的权重,形成“全年皆考核”的氛围和压力。坚持奖优、罚劣、治庸相结合,在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同时,要注重治庸,保证平时考核的作用和效果。三是制度制约。将平时考核与行政问责制、过错追究制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投诉查处机制相结合,在平时考核中强调制度的刚性制约。抓紧制定公务员问责、责令辞职、辞退的具体实施细则,从政策、监督机制上对表现欠佳的人员应给予一定的惩处措施。

(六)要进行平时考核结果的深加工和再利用

平时考核结果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工作记实、评语、排名、考核等次等。同时,随着考核方式方法的不断丰富和扩展,平时考核过程中积累的资料和资源也日益丰富,这些都可以进行深加工和再利用。如工作记实可以用来进行工作分析和流程再造,考核评语可以用于制定改进目标和方案,考核指标的评价或排名可以确定参照标杆和业务标准等。有必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基于自身条件对平时考核结果的深加工和再利用,通过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科学分析,探索符合各自实际的工作管理办法和人员管理办法,进而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办法。

篇11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A

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很多省市也有着具体的规定:平时考核的权重占年度考核的70%,决定年度考核的结果;季度考核2次“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平时考核排名靠后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这说明了平时考核已成为我国公务员工作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然而相对于年度考核而言,平时考核工作繁琐、时间长,难度更大,而且仅凭集中式的年度考核,会带来很多考核结果失真的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大胆探索,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上已经摸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2011年3月,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天津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海南等地出台了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应该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外交部的平时考核方式较为普遍:将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要求不同程度体现在15道题中,把被考核人区分为外交业务类和行政后勤类,设置不同评估题,由处长每季度进行打分。公务员个人以周为单位进行日常工作记实,拟定工作计划、填写出勤情况、自我评估工作饱和度。这种“处长评估”加“公务员个人记录”式的平时考核方式能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务员的日常表现。这种平时考核方式以公务员的实绩记录为基础,考核要素评分结果直接体现公务员长处与不足,有效克服了凭主观印象评价的问题,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然而,对于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哪些应该重点考核,考核的权重如何确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各单位并没有一致的认识与做法。福建省在平时考核中,突出考核能、绩、勤,并合理设置分值,对德、廉内容则不设分值,实行一票否决,指标体现分类、分级。江苏省常州市将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的绩和勤,并以50%的权重与“德、能、廉”三个方面的考核结果加总,得出年度考核总分。

科学化是平时考核指标设计中的难点问题。加强平时考核,是为了解决公务员的过程管理和行为管理,要有意识地将平时考核作为纠正行为偏差的工具,指标设计有的放矢,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而且也有利于发现被考核者素质能力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开发。

二、考核方式的信息化、网络化

长期以来,各地单位在进行平时考核时,主要有实行日记式、周考核、月考核、季考核等。平时考核量化是关键,无论周评、月评还是季评,政府部门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公务员考核内容繁琐、工作量大。只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考核工作,才能既提高效率,又保证质量。

目前,在平时考核试点地区和单位,普遍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发了相关考核软件和系统。河北开发了平时考核记实、网上量化测评、社会评议、年度考核备案四个软件,实现了平时考核网上记载、网上评鉴。无锡市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各机关单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建立网上考核平台。目前,该市大部分市级行政机关已使用了公务员考核信息系统。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开展,需要通过指标设定、过程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全流程来保障,信息化为这个全流程提供了流水线,确保了整个过程在不同的岗位、科室之间流畅地运转。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有效与否取决于公务员每个考核指标的对应的数据是否准确,信息化为大量而准确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提供了高效的支持和保障。

三、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不算账,年终糊涂账。这一会计用语时下常用来形容公务员考核的“顽疾”。如果平时考核不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就无从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具有及时性、精准性、基础性,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平时考核只有与年终考核接轨,与奖惩晋升挂钩,才能使年终考核从糊涂账变成明白账,真正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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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情况

目前,我办现有公务员1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5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1名,列为此次考核的公务员13名。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准确评价我办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素质,办领导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就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工作要求,并对我办考核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建办2021年度考核委员会,加强考核工作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有序。

(二)组织严密,严格考核程序。年度考核中,我办严密规范考核程序,在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相结合的基础上,开展了年度述职和民主测评,正确评价每一名同志,使每一个人都能考核出真实有效的成绩。

(三)发扬民主,确保透明公开。考核过程中,接受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监督,整个考核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密组织民主测评,确保充分发挥民主,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评分,测评结果统计在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宣布测评结果,最后经办党组会研究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3名公务员进行公示,透明公开的考核流程确保考核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三、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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