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申请书范文

时间:2022-10-28 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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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申请书

篇1

《总制胡梅林西湖作主》朝代:明    作者:黄廷用

焚香欲祷湖山明,亭午云开雨下晴。

篇2

    2000年1月28日,刘老师以市公安局对其提出的《行政处罚裁决申请书》、《安全保护申请书》、《治安拘留裁决申请书》未予处理为由,以市公安局为被申请人,以江河大学及李家坡校区房产办主任为第三人,向省公安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省公安厅依法受理了刘老师的申请,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了审查,于2000年月4月2日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省公安厅经审查认为:市公安局在接到申请人的举报后,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了检查和督促整改,但目前申请人居住的行政楼内仍然存在消防、治安安全隐患,对此市公安局应继续督促江大李家坡校区落实整改措施。申请人提出的其他要求,包括对第三人的处理要求,不属于行政复议审理的范围。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一款(二)项规定作出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市公安局继续督促江河大学对李家坡校区原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行政楼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评析

    本案是一件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在日常生活中对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持有异议,在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未能得到预期愿望的情况下,便以该机关为被申请人,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他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履行了复议职责,既维护了申请人通过复议行使的民主权利,也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进行了监督。

    一、关于申请人所享有的复议申请权利问题

篇3

2021上海车牌申请书兹有我司汽车需要调车,特向贵所申请办理号牌业务,望贵所给以办理为谢!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号: 发动机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申请上海车牌摇号条件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a、累积记分达到12分。

b、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c、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2021申请上海车牌摇号材料一、上海市户籍人员

1、身份证。

2、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二、外籍人员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4、连续缴纳满3年个人所得税清单(承诺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的不需要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清单)。

三、香港、澳门地区人员

1、有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

2021申请上海车牌摇号流程1、登录车牌摇号系统网站,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并填写增量指标的相关信息。

2、填写完后等待审核,通常在每月20号之后通知上一轮的审查结果。

3、摇号在每月26号进行。

如果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随后公布摇号结果。

4、如果已获得编码而没有中签,编码会保留三个月,在保留期之内自动转入下月的摇号序列。

篇4

三、活动时间:初步定于10上旬

四、活动目的:加深同学对法律的理解,了解刑事拘留的相关知识,配合专业的教学,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让同学更好的学习法律,明白法律的意义,做真正的法律人。

五、活动对象:法苑读书协会10级会员。

六、活动主题: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实践教学。

七、活动准备:

1、 首先写好活动策划书,联系好东港区看守所,填写申请书。

2、 申请书上交后,将策划书交与指导老师审核。在老师的指导下,对策划进行修改。

3、将每一个参加活动的会员的基本信息登记下来,统计人数,进行安排,并递交看守所审核。

八、活动流程:

1、 将会员集合起来,会员必须要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学生卡以及会员证。负责人将会员分批带到看守所门口,每批20人,每批进去参观看守所20分钟左右。依次循环,直到参观完毕。

2、

看完的同学可以由负责人带领分批回学校,节省时间。

九、 活动要求:

篇5

以上证据用以证明2019年7月30日(或31日)县公安局已出具过拘留证这一事实,从而得出2019年11月21日再就7月30日前的事作为依据,县公安局再次拘留我不合法这一结论,好请贵院依法撤销拘留证。

由于当天,县公安局干警违法把拘留证收回去了,故我手上没有拘留证了,再由于国保大队和聂家桥乡我无法找他们出示证据,只好请贵院提取了。

附上2019年9月5日15点54分汉寿县公安局在常德论谈上发的曾拘留我后暂缓执行的帖子。用以辅证11年7月底县公安局拘留我的事实。请贵院在常德论谈上认真查查,核实一下。如凭此辅证贵院能认定7月30日或31日出具过拘留书这一事实,那么正文的一、二点提取也就免了。

三、请贵院找县公安局干警刘文利、梅其君、徐电明、周显勇提取证据。证明:1、只有刘文利一人询问过我,梅其君、徐电明、周显勇从来没有询问过我;2、刘文利11年10月26日、11年11月21日询问我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场;3、刘文利11月21日拘留书和处罚告知书是同时给我的,且拘留我时申辩和陈述,只是象征性的要我写了几句话,没有让我写完,要我到拘留所去写,11月21日送我去拘留所途中没有梅其君,却有刘文利在拘留执行回执中代梅其君签的假名;4、询问笔录,拘留执行回执,处罚告知书中,梅其君有几份签名都是刘文利作假代签的,只有处罚告知书中梅其君的签名是梅其君后来赶过来他本人签的。

此三中提取的证据用以证明县公安局拘留我程序违法(县公安局1人询问我,拒绝我的申辩和陈述等),好请贵院撤销拘留证。因为证据我提取不了,只好请贵院提取了。

四、请贵院行政合议庭认真鉴别县公安局答辩材料中刘文利代梅其君签字的字样,来和梅其君本人签名的字样比较一下(因为这个签名案卷中太容易看出来是假的了)。刘文利作假代梅其君签名时,刘文利和梅其君二个名字字样完全一样,而梅其君本人后来赶过来在处罚告知书中的签名完全不同形态。且利文利把梅其君的君字都写错了。

如合议庭不认为是刘文利作假代签,我请贵院提出司法鉴定,请求鉴定案卷中梅其君的几处签名不是同一个人所签,而是刘文利代签作的假。

当然如贵院仅依据其它方面(如汉寿县公安局无管辖权,如我进京上访实体实质不应拘留),就能撤销县公安局的拘留证书,那么本申请书相信贵院不会考虑,免得浪费国家司法资源。

篇6

本人向贵院申请执行公司所欠(担保)借款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本人再次作出重大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多次催促下,调解协议仅得到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但本年度5月至8月,被执行人未按照调解协议“每月支付5万元,每季度不少于15万元”的约定还款。现恳请贵院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一、申请事项:

(一)依据2019年4月16日与被执行人的调解协议,申请恢复按 万元执行,并申请向被执行人加倍收取延迟履行债务利息;

(二)申请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 公司的可执行财产进行调查,特别是其厂房、办公楼出租收入,并采取强制措施,清缴欠款;

(三)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四)申请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事实和理由

(一)2019年4月16日再次与被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今年5至8月份更是一分钱不付,无视法院主持下达成的两次调解协议,藐视法官尊严,视诚信为无物。

(二)本人无手段和能力清收欠款,只能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依法维护权益。

(三)被执行人公司长期将厂房、办公楼对外出租,并在原址重新注册公司开展经营,属于有能力偿还欠款。

(四)今年初,被执行人新购宝马汽车一辆,供个人生活使用,却对法官声称无偿还能力。

篇7

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高消费或者低价转让或者赠与财产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证据,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篇8

被申请人:新乡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庆贵,市长。

申请人因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行终字第00189号行政赔偿判决书的判决,特向你院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对强行违法拆除申请人位于新乡市康

乐巷21号234.75平方米的住房恢复原状。

2、依法判令被申请人返还其强行拉走申请人的全部家庭财产。

3、判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1420156元。

事实与理由:

要求被申请人对强行违法拆除申请人位于新乡市康乐巷21号234.75平方米的住房恢复原状或原地安置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

首先,原审判决认定了:“___被拆除的房屋面积为234.75平方米。申请人现在居住的房屋属他人名下的房产,新乡市人民政府十几年来对此问题没有澄清和解决,不能认定新乡市人民政府已对___进行了安置,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拆迁___2 34.7 5平方米房产全部予以赔偿。”

其次,就目前为止,申请人房屋被违法拆迁后的土地仍未开发,具备恢复原状和原地安置的条件。原审判决在认定了被申请人违法拆迁应对申请人进行全部赔偿的情况下,没有支持该项请求,明显错误。

二、被申请人非法拆迁申请人房屋时,曾将申请人的全部家庭财产强行拉走,至今未还。原审不支持该项请求,明显违背客观和法律。

三、因被申请人的错误申请执行造成了申请人___被

错误的拘留十五天,给申请人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和伤害。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给予精神赔偿。

四、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十几年来申请人几十次诉讼,上百次的上访,被申请人总是制造假的证据,千方百计的阻挠。其违法的行为给申请人的身心都造成的损害。致使申请人无法安居乐业。期间共花去差旅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3 0万元。依法也应当由被申请人赔偿。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166750.65元,违背客观和法律。因为,166750.65元在今天的新乡市连100平方米的住房都买不到,如何能作为234.75平方米的赔偿?故此,特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支持申请人的各项请求,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此 致

篇9

在陈文艳曾经的学生倪伟博的印象里,陈老师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当时学校给学生订盗版辅导书,做不完也得花钱订,很多书最后都白白扔掉,陈老师就向上反映,“为着我们的事,她没少去跟学校和教育局打架。”倪伟博说。

陈文艳不断地举报中考体育成绩作弊、教育乱收费、教师职称评定作假等问题,遵化市局和教育局的大门已经被她“踏平了”。“之所以一直去,就是问题总不解决,这样的话,还谈什么教育公平?”得不到回应,她就到唐山市、石家庄和北京继续举报。直到被遵化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行政拘留,她才被迫终止举报。

篇10

(一)滥诉行为的认定标准    

德国的民法理论中有一句名言,“在现实生活的世界里,一切有必要规范的问题都应当在法律上反映出来,,因此滥诉行为被界定为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构成侵权之债曰。虽然我国的(G}权责任法》中没有将滥诉行为明确规定成侵权行为,但是在立法中可以援引侵权行为的判定方式,对滥诉行为做出认定。    

首先,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即原告明知道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仍然提交诉状申请立案。至于行为人是否企图通过诉讼达到某种非法目的,不作为存在“故意”的判断要件,而是作为衡量处罚轻重的加减要件。    

其次,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滥用诉权的行为。这种客观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行为人明知缺乏起诉要件的情况下仍然提起诉讼,例如前文提及的绝大部分“奇葩诉讼,;二是行为人缺乏或捏造事实理由依据而提起诉讼,例如行为人与他人勾结虚构企业债务,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债务依裁决偿还给虚假原告,从而使得真正债务人无法获得清偿。    

(二)滥诉行为的认定程序    

在立案登记后,对滥诉行为的认定应当由法院依职权启动。法院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增加确认是否具有滥用诉权行为的内容,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据。进入庭审阶段后,法院可以启动滥诉认定程序,相关诉讼参与人也有权利提出认定滥诉行为的申请。此申请在程序上与提出反诉相同,应当在申请书中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主张对方滥用诉权和请求赔偿损失的事实及理由、相关的证据。由于滥用诉权的认定属于诉讼要件,直接关系到诉讼能否继续进行下去,因此法院应当对滥诉认定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认定申请在审判程序中提出,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等到做出相应裁决后再决定是继续审理还是裁定驳回起诉。   

(三)滥诉行为的处罚措施      

篇11

接受公安调查 监仓里丢掉性命

吴振民说,1991年6月25日下午,澄迈县福山镇一帮青年与一加油站老板发生摩擦,该老板报警后,澄迈县公安局出动大批民警,将一些青年带回公安局调查。第二天上午8时许,一些青年被送进澄迈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吴振民的儿子吴清海也在其中。当时,吴青海被投进三号仓。

当天上午,吴清海在洗脚时,不小心将水洒到同仓的王某身上,王某打了他两巴掌。这时,同仓的刘某、王某某看见吴清海的内裤挺好,叫吴清海把内裤脱下来互换,吴清海不同意。王某某对吴清海拳打脚踢,并将吴按倒在地,卡住吴的脖子,不让他叫。同仓的刘某等将吴清海围住,朝吴的胸部、腹部拳打脚踢、乱踩。吴清海向他们求饶,但刘某等人已是打得性起,根本不顾吴的求饶。

一阵乱打下来,吴清海不能动弹,被送去澄迈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清海因为胸部受到重大暴力作用,造成肋骨骨折、血气胸形成,呼吸衰竭而死亡。

凶手伏法 公安机关赔了4千元

1993年9月,海南中院重审该案时认为,刘某、王某、王某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被拘留,收审期间,不守监规,在监仓打人致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刘某等人死刑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

当时,吴振民夫妇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吴振民说,当时公安机关给了他们4000元,他也曾向公安机关提过赔偿事宜,但一直没有结果。2005年,全省公安局长大接访,吴振民从报纸得知消息后,在澄迈县公安局长及副局长接访期间,一次次地上访。

受害人父母认为:民警监管不力 索赔30万元

吴振民认为,吴清海被打死在拘留所,与民警监管不力有关。当年他听到儿子的死讯后,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往后智能逐渐障碍,听觉严重丧失。第二年便患上了脑梗塞、脑血栓等多种疾病。吴清海认为,公安局得就此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0多万元。

2005年6月28日,67岁的吴振民在妻子李秀怔的搀扶下,拐着双足走进了本报新闻中心。回忆儿子死时的惨状,李秀怔禁不住痛哭。她说,儿子被关进仓中才几个小时,年轻轻的就被打死了,直到现在她仍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如果孩子还在,我们现在的日子会过得更好”,61岁的李秀怔抹着眼泪告诉记者。

吴振民说,他们向澄迈县公安局上访时,公安局告诉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还没有受理这起案件,他们真不知该如何办?

律师认为:索赔路上存在时效障碍

篇12

    2.严格按照新文书格式样本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此次颁布的新文书格式样本新增《查封通知书》、《协助查封通知书》。另外,刑诉法对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早有规定,但没有统一格式,各地一般自行制作各类权利义务告知书,新文书格式样本要求使用统一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以及《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3.注意新文书格式样本中同类侦查文书之间的细微差别,注意确保侦查活动中文书用得精准,整理卷宗时文书要装全。如,侦查活动中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要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申请书、决定书和通知书;需要解除的,要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与通知书;需要延长的,有延长申请及通知两种文书;需要将技术侦查证据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制作专门的《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通知书》及移送清单。

    4.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侦查工作中新文书的使用情况,以期在后续修订中加以改善。仅从目前公布的新文书格式样本看,笔者认为,侦查法律文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少必要的侦查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根据2002年10月高检院反贪总局、渎检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各地自侦部门印发了专门的《以事立案决定书》样本,区别于通用的以人立案的《立案决定书》,但新文书格式样本并没有将该文书格式样本列举在内。此外,新文书格式样本增加了勘验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格式样本,却没有搜查笔录格式样本。而刑诉法第138条明确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是有些文书格式样本设计的工作程序过于繁琐。如检察机关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时,要分别制作决定书和通知书,均一式三联,《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一联统一保存、一联附卷、一联交技术侦查执行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一联统一保存、一联交技术侦查执行机关、一联由执行机关退回后附卷。这两种文书中交技术侦查执行机关的一联,内容基本一致。解除技术侦查措施时也是如此。如果参照有关文书的设计,将决定/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文书合并为一式四联的一种文书,即决定、通知书,一联统一保存,一联附卷,一联交技术侦查执行机关,一联由执行机关填写后退回并附卷,工作将更为简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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