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2 14: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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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围绕贫困家庭劳动力精准识别、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帮扶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注重落实,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进度。组织开展技能培训1630人次,分行业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93场次,开展现场招聘、网上招聘、送岗位下乡村等活动63场,促进3.4万余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并逐步分别兑现求职创业补贴、单程交通补贴1023.098万元,按季及时更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24万余条,更新率达95%以上,逐年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现已达1514个。以上目标任务每年均超额完成。
(二)特色经验做法
一是突出宣传“广泛性”,建好平台推动政策普及。在全县46个乡镇、52个社区、170个辐射能力强的重点村建立人社基层服务平台291个,详细采集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意向、培训需求等情况,适时更新“一库五名单”,实现贫困劳动力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收录贫困劳动力4.1857万人。依托各类基层平台,广泛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在贫困村人口聚集区设立醒目宣传牌210余块,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点对点”宣传发放资料90000余份,结合“大走访”、“走基层”、“挂牌督战”等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宣讲就业扶贫政策7300余次,推动就业扶贫政策普及全覆盖。
二是突出培训“精准性”,因人施训提高就业技能。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现状,部门帮扶责任人和镇村联动,紧盯重点对象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其参加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培训的覆盖面。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意向,科学编制培训目录,务实开发柠檬种植、农村电商、竹器编织、居家保洁等实用工种,切实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不断精准培训方式,组建由专家、教师、技术人员为主的培训团队,广泛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在班级制教学基础上,探索师带徒教学、以工代训等多种培训方式,联动推进县农广校实用型培训、县职教中心定单式培训、县就业局转移型培训和“农民夜校”补充式培训、驻村农技员点对点培训,切实提高了培训实效性。目前,累计开展就业扶贫专班培训34期,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1630人次,拨付培训资金142.12万元,1427人成功实现就业,培训后就业率达87.5%。
三是突出转移“引导性”,政企联动扩大转移规模。抓住成德眉资同城化、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契机,与成都武侯区、重庆大足区等地深入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建立落实输出用工地、用工企业、劳务公司“三方合作”机制,推进岗位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共用、现场招聘共促,有序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依托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搭建转移平台,提供岗位信息,免费职业介绍,扎实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鞋服产业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分区域、分行业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目前累计举办扶贫专题招聘会93场,提供就业岗位26万个,吸引23万人次入场应聘,2.53万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四是突出就业“灵活性”,主体带动拓展吸纳空间。突出发挥返乡创业带动灵活就业作用,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培训基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返乡创业培训20余期,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4217万元、返乡创业补贴67万元,带动2300余人次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依托柠檬、蔬菜等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容量,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5.4万余人次,特别是鸳大镇薛燕平创立五凤农民创业园,引进种植、养殖类企业10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00余人次。突出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牵引作用,引导鸿星尔克、季茜鞋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贫困劳动力务工优先机制,务实开发、及时工作岗位,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开发扶贫车间12个、扶贫基地4个,吸纳就业4900余人次,兑现奖补资金48.5万元。突出发挥农村公益性岗位在灵活就业中的兜底作用,因地制宜开发清扫保洁、道路养护、治安巡防、社保协管和留守老人、儿童看护等岗位。目前,按贫困村不低于5个、非贫困村至少1名的标准,已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514个,发放岗位补贴资金1430余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村社对就业扶贫政策知晓度不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专合社、种养殖大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落实较差。县就业局已印制有关宣传资料,并在扶贫督战过程中,张贴海报14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向镇村两级干部、部分专合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宣传解读就业扶贫政策。
二是乡镇、村社“一库五名单”数据更新不及时,部分村资料存放错乱,归档不及时,存在遗失等情况;针对这类问题,县就业部门已统一制定并下发相关表册,现部分乡镇进行了数据更新,但个别乡镇、村社存在重视度不够,整改推进滞后。
三是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县在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时,各乡镇村社在理解文件时发生偏差,造成多数村社申请的岗位与贫困劳动力实际从事的岗位不相符合;部分村社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考核资料中存在逻辑关系、时间节点问题;县就业局已把统一模版发给各乡镇、驻村工作队,对问题现场指导整改,目前乡镇村社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贫困家庭技能培训407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122.1%;组织召开就业扶贫线上线下招聘会34场次,完成目标任务12场次的283.3%;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活动12场次,完成目标任务12场次的100%;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4148人,完成目标任务10800人的316.2%;所有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至少达到5个,非贫困村至少达到1个。
(二)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细化落实现有就业扶贫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有组织劳务输出、创业扶持、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十五条措施”。出台《关于申报非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安人社发〔2020〕20号)、《关于申报就业扶贫有关补贴的通知》(安就业发〔2020〕1号)、《关于申报就业扶贫及疫情期间有关补贴的通知》(安就业发〔2020〕8号)、《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暨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登记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安就业发〔2020〕11号)、《关于申报就业扶贫及疫情期间吸纳就业和县外务工及求职补贴资金资料的通知》(安就业发〔2020〕21号)、《关于申报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安就业发〔2020〕32号)政策文件,争取各项资金1383.5万元。细化措施,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依托各类基层平台,广泛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在贫困村人口聚集区设立醒目宣传牌210余块,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点对点”宣传发放资料90000余份,结合“大走访”、“走基层”、“挂牌督战”等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宣讲就业扶贫政策7300余次,推动就业扶贫政策普及全覆盖。
二是动态更新完善“一库五名单”。依托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及时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在全县46个乡镇、52个社区、170个辐射能力强的重点村建立人社基层服务平台291个,详细采集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意向、培训需求等情况,适时更新“一库五名单”,实现贫困劳动力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收录贫困劳动力4.1857万人。按季度及时更新“一库五名单”,完成信息更新40674条,更新率为97%,为精准就业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现状,部门帮扶责任人和镇村联动,紧盯重点对象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其参加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培训的覆盖面。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意向,科学编制培训目录,务实开发柠檬种植、农村电商、竹器编织、居家保洁等实用工种,切实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不断精准培训方式,组建由专家、教师、技术人员为主的培训团队,广泛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在班级制教学基础上,探索师带徒教学、以工代训等多种培训方式,联动推进县农广校实用型培训、县职教中心定单式培训、县就业局转移型培训和“农民夜校”补充式培训、驻村农技员点对点培训,切实提高了培训实效性。目前,累计开展就业扶贫专班培训12期,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343人次,结合劳务品牌培训64人,共计培训407人次,发放培训期间生活补贴7.9390万元,拨付培训资金29.0555万元,326人成功实现就业,培训后就业率达80.1%。
四是大力促进转移就业。抓住成德眉资同城化、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契机,与成都武侯区、重庆大足区等地深入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建立落实输出用工地、用工企业、劳务公司“三方合作”机制,推进岗位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共用、现场招聘共促,有序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依托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搭建转移平台,提供岗位信息,免费职业介绍,扎实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鞋服产业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分区域、分行业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目前累计举办扶贫专题招聘会34场,提供就业岗位11.3181万个,就业招聘信息15万余条,开展职业指导1.6万余人次,吸引23万人次入场应聘,1.1万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与秀洲、嘉兴、台洲、嘉善、昆山等地达成劳务合作协议,实施“返岗春风行动”,通过“点对点包车护送”等方式,组织输送2.2万余名贫困劳动力到广东、江苏、浙江、重庆、成都等地就业,发放求职补贴和单程交通补贴1023.098万元。
五是扎实推进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等市场主体充分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突出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牵引作用,引导鸿星尔克、季茜鞋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贫困劳动力务工优先机制,务实开发、及时工作岗位,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开发扶贫车间12个、扶贫基地4个,吸纳就业4900余人次,兑现奖补资金27.2万元。
六是扶持返乡下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贯彻落实《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强化要求保障、财政支持、融资信贷、创业服务等方面政策支撑。突出发挥返乡创业带动灵活就业作用,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培训基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返乡创业培训20余期,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4217万元、返乡创业补贴67万元,带动2300余人次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
七是务实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发挥农村公益性岗位在灵活就业中的兜底作用,因地制宜开发清扫保洁、道路养护、治安巡防、社保协管和留守老人、儿童看护等岗位。目前,按贫困村不低于5个、非贫困村至少1名的标准,已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514个,发放岗位补贴资金373.34余万元(未计算第四季度)。
八是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回头看”。对全县已退出的贫困村和已脱贫的贫困户,继续实施就业扶贫政策扶持,实行“脱贫不脱政策”,通过稳定就业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
(一)夯实就业扶贫基础工作
一是打牢就业扶贫工作基础。持续跟进“一库五名单”工作,在2018年全面建立农村贫困、非贫困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外出务工、创业服务、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库5名单”台账的基础上,对我县2019年预脱贫贫困村的贫困家庭26户,87人建立更为详细的帮扶台账,对贫困劳动者实施了动态管理服务;二是开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2019年联合省内外帮扶区县,举办“春风行动”、“两不愁三保障”县专场劳务协作招聘会两场。共邀请对口帮扶地区106余家企业,提供空缺岗位累计3500余个,爱心岗位160个。通过招聘会先后输送籍务工人员199人前往浙江省新昌县、上虞区实现就业,其中新昌县45人(其中贫困户15人),上虞区154人(其中贫困户53人);三是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作用。2019年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重点,开发乡村保洁员、乡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网格化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204个。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134个、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70个,共安置人员205人,其中贫困人员26人。
(二)提升省内外对口帮扶工作
一是巩固加强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省内帮扶单位新津县就业局联系,全年提供和劳务信息22期,提供岗位8000余个,培训贫困人员100人,举办就业扶贫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83人;二是深入推进浙川对口帮扶工作。开展就业创业、种养殖、石雕技能等各类培训9期,共计培训399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3名。
二、2020年工作情况
(一)早筹谋,及时开展就业扶贫工作
通过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截止目前收集空岗信息1271个,其中本县企业54个、对口帮扶地新津县609个、浙江省新昌县353个,浙江省上虞区255个。已通过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我县广大有就业意愿的群众空岗信息。
(二)强推进,就业防疫两手抓、两手硬
为确保疫情期间我县劳动力抛开顾忌,顺利返岗复工。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开展返岗复工“春风行动”。截止目前,我县共开通免费专线13班,输送农民工返岗共计272人,其中成都地区务工人员105人,省外148人,省内其他地区19人,对赴浙江省新昌县、上虞区务工的121名籍农民工安排专人了护送。同时,积极开展疫情期间应急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现开发140个应急公益性岗位,截止3月9日已有98人提交安置资料。
(三)勇创新,开展“现场+线上”网络招聘
为切实保障就业扶贫成效,实现疫情期间我县广大群众的转移就业意愿,积极思变,创新开展“现场+线上”网络招聘会,已组织150余人报名参加网络面试,其中12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4名)通过面试,并在网上与用工企业签订用工意向协议书。同时以“春风行动”为契机,按照防控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运输要求将劳动者输送到用工企业。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存在人员外出务工积极性不高问题,就业观念未改变,特别是2020年初疫情发展以来群众存在恐疫心理,不愿外出务工,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就业扶贫
一是深入推进“一库”五名单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及时清理重复数据。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积,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三是加大招聘活动开展力度,依托浙川、津金对口帮扶搭建平台,促进我县群众外出就业,增收致富。
(二)巩固提升对口帮扶工作成效
梁庄村位于乡政府西南,距乡政府2公里,辖4个自然村,总人口2286人,耕地面积2468亩,其中贫困人口188人,村域经济主要以种植以小麦,甜玉米、蔬菜为主,村里有精准扶贫种养殖合作社1个。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由于我村环境杂乱差等状况,为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村容村貌,经村两委会、驻村工作队及群众代表商议,聘请贫困户赵乐青为村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攻坚及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环境卫生维护。经过村两委班子和群众代表会议表决,我们特申请实施公益性岗位项目,并一致同竟协助乡政府和机关部门揭好所工前的提划以及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后期管护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公益岗位。作为今年生态建设扶贫内容之一,我局落实12个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及时将有监测能力的贫困人口充实进来,使获得该公益岗位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3600元。目前已完成主汛期的监测工作,待各乡镇统一申请拨付监测经费。2.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18-2020年)》,积极申报增减挂钩项目。通过结余指标垮区域交易获得收益,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上级已批复项目12个,其中7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中,其余5个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2014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全力做好要素保障。一是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及时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其中:2016审批67户、2017年审批84户、2018年审批148户。二是为需要重建的11个贫困村活动室,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其中:2017年审批5个贫困村、2018年审批6个贫困村。2.加强地灾调查评估,着力开展科学选址。为全市29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以确保安全科学选址。其中:2016年评估67户、2017年评估84户、2018年评估148户。共投入资金14.95万元。3.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倾力支持民生工程。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贫困户,通过享受一定补助,能够搬出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域建房居住。2014年涉及贫困户3户、2015年涉及贫困户1户、2016年涉及贫困户2户、2017年涉及贫困户8户、2018年涉及贫困户10户。共对24户贫困户实施地灾避险搬迁,共补助资金91.5万元。4.调整充实监测岗位,努力拓宽收入渠道。根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建设,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地质灾害监测点监测公益性岗位。2017年涉及贫困人口7人、2018年涉及贫困人口2人,使获得该公益性岗位的贫困人员每年增加收入3600元。5.实施地灾工程治理,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年度资金落实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围绕贫困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2014年涉及1个贫困村,投入资金210.9万元;2015年涉及4个贫困村,投入资金477.8万元;2016年涉及3个贫困村,投入资金652.2万元;2018年涉及1个生态扶贫建设项目,投资47.5万元。共投入资金1388.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局作为扶贫专项部门之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虽然大力争取项目,但一直无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我局只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助力脱贫攻坚。2.我局负责指导做好易地搬迁户原宅基地的复垦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强与乡镇对接,涉及复垦的,做好指导、督促、验收。由于“一方水土不能养育一方人”,重建住房与旧房距离较远不便于耕种,同时折东片区主要处于高山河谷地带,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总体部署,加快对迁出区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折西片区主要以高寒牧区为主,加之复垦验收标准较高,因此,我市易地搬迁户旧房拆除后均是生态修复(复绿)。3.增减挂钩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同时受气候原因有效施工期短、折东片区地块零星、折西片区文化等各种因素影响,2020年虽是收官之年,但部分项目仍需在2021年实施。
1、鼓励转移就业。免费提供就业用工信息、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一年劳动合同的给予500元求职补贴,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以及县内100元、省内300元、省外500元的交通补贴。
2、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并给予每人50元生活及交通补贴。
3、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自主创业成功的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及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
4、优先公益安置。对于有劳动能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等最难就业的“一无三有”贫困劳动力,通过大力开发特设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每人每月补贴不高于600元。自2018年下半起,我镇新开发公益性特岗28人,续签保洁员52人。新增加1人。开发公益性专岗2人,每人每月补贴1600元。截止2019年上半年我镇共计落实安排公益性岗位83人。
5、支持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对于符合条件的创建就业就业扶贫基地(人社部门认定),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政策性资金补。
二、存在问题
1、部分贫困劳动力对就业创业政策不熟悉,未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及服务,影响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热情。
2、日常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存在疏漏,上级部门核查出一户双岗及一人多岗人员问题,经及时纠正,已予以解聘。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脱贫帮扶工作。开发了保绿、保洁、护林、护路等公益岗位安置弱劳动力贫困劳动者兜底就业;鼓励就业扶贫基地、车间、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帮助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居家就业;组织召开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转移就业。截止目前,共帮扶1499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完成省厅下达1330人任务的113%。
2、就业脱贫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自主发展产业、创业就业、灵活就业。今年以来,组织皖西经济学校、安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培训机构,开展稻虾共养、家政服务、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等工种培训班,共培训5135名贫困劳动者,培训期间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187.2万元。
3、扶贫公益就业岗位开发工作。今年省厅下达我县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任务280个,全县共开发扶贫公益就业岗位510个,安置341名贫困劳动者在护林、护路、保安、保洁、光伏电站管护等岗位就业,切实解决弱劳动力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4、就业扶贫基地招募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经企业申请、乡镇推荐、部门审核等方式,公开招募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作为扶贫基地。今年已招募钢铁集团、雷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就业扶贫基地,提供5000余个就业岗位。
5、落实就业脱贫各类补助政策。一是发放2018年县外务工4784名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239.2万元,帮助外出务工转移就业;二是拨付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95家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27.12万元,其中扶贫车间13.71万元;三是发放第一季度4318名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补贴383.7万元,第二季度公益岗位补贴4374人374.28万元,第三季度公益岗位补贴4307人389.16万元;四是发放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第一季度1952人175.2万元,第二季度2138人194.13万元,第三季度1965人177.24万元;五是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2020届中职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28人19.2万元。
6、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整改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原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巩固提升、建成见效、取消摘牌“三个一批”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巩固提升的就业扶贫车间重新认定21家,建成见效新认定1家,取消摘牌28家,带动就业364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189人。
7、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整改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严格落实扶贫驿站建设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扶贫驿站作用,让贫困劳动者不出乡镇、村,就能享受公共就业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叠加政策、优化服务,让就业扶贫驿站成为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服务区、技能培训的加油站、扶持创业的催化器。今年重新认定就业扶贫驿站29家,新建成就业扶贫驿站6家,待市人社局验收。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就业脱贫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全面推进。
2、突出重点。突出重点项目,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精准就业、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技能脱贫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整改、各项补助申报、贫困人口城乡居保应保尽保等工作。
3、层层压实责任。压实压紧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开展人社扶贫走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定时抽调有关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下乡镇调查人社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统筹推进人社扶贫工作,不定期电话核查就业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核查资金是否及时打卡。
二、就业扶持民生工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积极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把困难人员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开发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今年市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为300个,截至目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40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35.6%,安置了247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到岗率82.3%。
(二)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工作
今年市下达我县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目标任务为438个,截止目前,共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2家,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67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54.8%,接收223名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到岗率50.9%,完成了上岗人数达到219人的任务。
(三)企业新员工培训工作
2020年我县企业新员人培训任务1200人,截止11月底,县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65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21%,培训合格率100%。主要作法:
一是查阅参训学员花名册,核对身份证,查是否存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员工、尚未毕业的实习生、冒充新员工的老员工,以及是否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二是查阅学员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志等资料,并现场询问学员培训情况,了解培训课时是否达标,理论学习与实操培训分配是否合理,教学是否按教学计划执行。三是随机抽查、电话回访、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员对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严防回答内容整齐划一、明显有事先统一口径现象,并征集学员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看法、建议和意见,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赢民心。四是对培训补贴资金进行查验,检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防治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落实不打折。
(四)新技工培养
今年来,县积极谋划,精密组织,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新技工系统培养工作。上级下达全年目标任务390人,截止11月底,我县已完成500余人,培养稳定率100%,全面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2020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任务4600人,截止11月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81人,完成任务149.7%;失业人员再就业2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
(二)《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发放工作
做好《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发放工作,今年新发证2865人份,累计发放31564人份。
(三)企业托管档案人员到龄退休申报
截止11月底,上报市局病退30人次,申报正常退休223人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做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与贷款发放工作。已受理小额担保贷款488人份,共计6097万元,其中审核推荐488笔,6097万元;已发放488笔,6097万元,距任务目标9500万元,差距3403万元,下一步要加快审核进度,力争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五)开展“五大主题”招聘活动
2020年我县以“五大主题”招聘活动为契机,紧扣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的总要求,充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按照年初规划,截至11月底,共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2+N”、大别山革命老区和行蓄洪区等各类招聘会95场,线下招聘提供就业岗位近7000余个。多次与市、市、县人社局合作,充分缓解我县劳动者就近就业和外出就业的需求。在各类招聘会现场,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创业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线上还充分利用公共招聘网进行宣传,积极指导鼓励企业注册并招聘信息,截止目前已注册企业226家,今年新招聘岗位数184个,招聘3118人。鼓励有电脑操作水平的劳动者通过网络高效便捷的找到心仪的岗位。
(六)失业保险工作
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2020年度享受失业保险人次603人,发放失业金479.95万元。其中失业人员按每人1000/元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242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每人283.53/元每月按时缴纳。
2、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及稳岗补贴发放
截止目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已申报56家,符合条件56家,已返还金额141.74万元,企业稳岗补贴申报1家,正在审核中,预计金额83万,本项工作12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成。
(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3032万元,截止11月底已支出总额3201.63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出42.1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3.61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99.52万元,特岗人员补贴支出186.45万元,贫困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2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69.85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6.41万元,企业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支出2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示范村补贴支出15.4万;就业扶贫支出2537.24万元,其中公益岗位支出1122.85万,居家就业支出925.19万,扶贫驿站支出250万,交通补贴支出239.2万。
四、人才服务工作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为高校毕业生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材料,接受高校毕业生等外来电话查询学籍档案和咨询就业有关情况,新接收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5338人份,调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1100人份,办理个人人事16人份,开具调档函130人份。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和服务工作
大桥村位于大安区牛佛镇西大门,村办公地点设置大桥村二社板牛路,约有70平方米,距自贡市主城区约35公里,距牛佛镇政府1.3公里,属场镇村、双控规划村。大桥村辖区内有公办中学一所(牛佛镇中学),寺庙一座(观音阁),沙石加工企业3个,农机加油站1个,养殖大户3户,全村紧靠太大路、板牛路,主要交通便利。所辖幅员面积约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78亩,林地143亩,现有5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637户2218人,党员人数45人,建档立卡贫困25户,贫困人78人,低保户35户。全村以传统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家禽饲养为主要收入来源。致贫原因主要是因病、因残、缺资金、自身动力不足。
二、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自今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针对贫困户帮扶需求,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村委干部专题研究,制定“一户一策”脱贫实施方案,主要的帮扶举措有生产劳动技能培训,以购代捐、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低保兜底、小产业帮扶等,多举措采取帮扶措施,对标全力实施精准帮扶,实现本村贫困户达到 “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的脱贫标准,于2018年11月底大桥村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脱贫。
(一)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8月1日大安区交通运输局召开2018年扶贫道路“大会战”会议。大桥村通村公路大月路将进行将改造提升,对路面进行黑化处理。修建污水处理站,将大大改善生活排污环境。村委办公室进行了软硬件的打造升级,新置办公桌椅,安装了LED显示屏,新增电脑,打印机,安装空调,打造劳动就业平台建设。
(二)住房安全保障
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村委干部通过摸底调查,入户排查,全村6户住房安全不达标的贫困户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工程计划,现已全面落实完成,基本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大桥村2017年实施易地搬迁4户21人。易地搬迁已全面完工,入住率100%,实现旧宅复垦复绿。
(二)义务教育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共计12人,高中阶段2人,职高生1人,小学阶段8人;初中阶段2人。数据显示:大桥村贫困户子女不存在因贫辍学现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100%,截止2018年低,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家庭均享受过教育补贴,其中小学人均每学年补助500元,初中每学年补助1250元;职业高中及高中免学费并补贴2000元/年,申请雨露计划1人。
(三)激发内生动力
2018年,全村共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4个公益性岗位,提高了贫困户自身脱贫的斗志。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村委干部多次开会专题研究2018年度脱贫收入困难、不达标、临界贫困户的详细情况,制定了对应的以购代捐帮扶措施。2018年大桥村开展以购代捐帮扶共计3户,捐赠羊子3只,鸭苗40只,鸡苗10只,贫困户每户收入增加约1200元。通过劳动就平台建设介绍务工10人次。通过农民夜校培训种养殖技术感恩教育30场次。
(四)作风建设及问题整改
2018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第一书记及村委干部多次组织对大安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大安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脱贫领发〔2018〕1号)文件进行学习,对文件中明确10个方面的治理重点,进行自我体检,形成作风建设问题台账。对每一次省、市、区级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照问题自我检查,形成问题整改台账。
三、2019年脱贫攻坚计划
(一)制定2019年大桥村贫困人口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系列工作,落实“回头看回头帮”工作要求,严防出现贫困户脱贫返贫现象,持续巩固积极开展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贫困户稳固。
整改措施:1,帮扶人会同村委,对胡功的厨房进行搬离处置。2,经核实,胡银生、石昴孩已死亡,丁占成未死亡。
整改结果:1,胡功厨房已搬离。2,死亡户胡银生、石昴孩已在国网变更。
整改责任人:梁春霞
2、主要问题:谢爱梅家劳动力少,缺乏稳定增收项目
整改措施:针对谢爱梅家的情况,今年增加谢爱梅为一约五会员,增加其收入。
整改结果:已落实公益性岗位。
整改责任人:卓展磊
3、主要问题:胡晓各家中劳动力少,只有一个弱劳动力,缺乏稳定增收项目
整改措施:针对胡晓各家的情况,今年对其全家3口人升级为A类低保,增加张粉台为一约五会员,增加其收入。
整改结果:已增加公益性岗位,低保升级已调整到位。
责任责任人:卓展磊
4、主要问题:骆金亮家中劳动力少 ,缺乏稳定增收项目。
XXX市XX镇XXX村位于XXX市XX镇的西南面,东与本镇XX村交界,西与XX乡瑶前村接壤,南与XXX市XX乡相邻,北与本镇XX村相连。全村区域面积6.22平方公里,耕地1432亩,山场6400余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村1900余亩,辖14个村民小组,共有389户居民,户籍人口1853人,其中农业人口1620人,现有党员47人,分设5个党小组。
XXX村是“十二五”贫困村,由XXX市市政府办公室挂点帮扶。截止2018年底,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户、229人,其中红卡户21户、69人,蓝卡户21户89人,黄卡户16户71人。截至目前,全村实现贫困户脱贫53户223人(2018年脱贫1户4人),全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0.37 %。
一、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按照“12345”精准识别方法,对全村所有农村人口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摸底,做到一户一户过筛、一户一户核实,有力确保了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做到贫困户一个不落,非贫困户一个不进,2018年无新增贫困户。
(二)产业扶贫促民富。全村21户红卡户产业扶贫资金1万元继续入股市惠农宝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比例15%,即1500元。16户黄卡户每户2000元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到市惠农宝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比例10%,每户年收益200元。收回原入股到春光生猪养殖合作社9户蓝卡户的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到市惠农宝投资有限公司,每年分红比例10%,即每年分红500元。二是积极推广光伏扶贫产业,财政扶持本村投入70万元用于光伏扶贫产业,确保每个村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万元。
(三)安居帮扶安民心。2018年,通过实施贫困户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为6户贫困户进行了房屋基础设施改造。全村所有贫困户通水、通电,用上卫生厕,住上安全房。
(四)就业帮扶促民强。一是协调XX镇辖区内企业(瓷厂、水厂)、施工队伍向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为贫困人员返乡务工提供便利条件,全村务工的贫困人员达50余人,每人平均增收1.5万元以上。二是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为贫困户提供了16个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可以增收3600元;提供一个河道保洁员岗位,每年增收6000元;提供了2个生态护林员岗位,每年增收9600元。三是组织了三次有劳动能力缺技术的贫困群众参加油菜、果树、草莓等种植技术培训,全村参加培训的贫困户有 16 人,增强了贫困户的造血功能。通过以上方式有效改变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使贫困群众依靠自己劳动实现脱贫。
(五)教育帮扶方面:排查全村贫困户子女受教育情况,和教育补助到位情况。对没有享受到应享受的教育补助家庭,由村委会通知准备材料,帮助申领补助。截止目前,全村共有 44 名贫困学生享受了教育补助,其中享受每年1500元学前教育补助的有7人,享受高中免学费和每年补助1500-2500元的有24人,享受补助8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有 2人。
(六)保障帮扶方面:2018年底贫困户享受每月185-340元不等的低保补助的有30户33人,未脱贫蓝卡户低保人员享受每月60元低保提标的有 1 人,红卡户、未脱贫蓝卡户非低保人员享受每月120元政府救助金的有49人;财政为贫困户代缴新农保参保资金 159 人15900元,代缴新农合参保资金229人41220元,代缴医疗附加险参保资金229人45800元,做到应保尽保。
(七)健康扶贫方面:在医疗报销方面,贫困户医药费报销比例均达90%以上,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八)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2018年在政策不减的基础上,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提升和基础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一是整合涉农扶贫资金170万元用于村庄环境整治,村内安装路灯、修建排水沟、排污设施、道路硬化、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均已完成,并验收,极大地改善了村庄环境。二是整合涉农扶贫资金120万元,建设了下乡组、好久、达到、热烈等4个美丽乡村建设点,村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三是整合涉农资金18.5万元用于改善亭子下组农村安全饮水。四是全力开展清洁工程、清河行动,今年投入2万余元用于村庄垃圾处理、河道保洁员等,极大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鲖城镇位于临泉县西部,距离县城26公里,国土面积97.69平方公里,人口12.9万(2014年农业人口12.03万人),辖22个中心村(社区),157个自然村。全镇共有4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4个贫困村分别是李王楼、耿庄、大夏、杨营)。2019年度我镇地区生产总值11.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6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44元。
截止到2020年5月,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862户12457人。2014-2019年累计减贫4683户11992人(包含5户15人的返贫户)。其中2014-2016年脱贫1906户5713人,2017年脱贫815户1924人,出列李王楼、耿庄村,2018年脱贫1170户2507人,出列大夏、杨营村,2019年脱贫792户1848人(包含3户11人返贫户)。
2014年建档立卡时共有贫困人口4621户10846人,贫困发生率9.02%,现有未脱贫贫困户184户480人(包含未脱贫返贫户2户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40%。剩余未脱贫户中,因病致贫77户,占比41.84%;因残致贫78户,占比42.39%;缺劳力致贫15户,占比8.15%;因学致贫6户,占比3.26%;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6户,占比3.26%;因灾致贫2户,占比1.08%。
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产业扶贫
落实的产业扶贫的政策
1.自种自养。2018年以来共落实自种自养补贴4161户(其中2018申报特色种植业补贴项目4批次1124户;2019年申报自种自养补贴项目2批次3037户)。
2.能繁母羊(猪、牛)。2015-2019年申报能繁母羊3228户12946只(其中2015年申报能繁母羊420户1422只;2016年申报能繁母羊637户2002只;2017年申报能繁母羊1749户7724只;2018年申报能繁母羊422户1798只;2019年度申报能繁母羊项目62户218只)。
3.光伏扶贫。全镇到户光伏扶贫收益户共1186户(其中户用光伏电站收益户103户;虚拟光伏受益户1083户)。村级光伏电站1座。
4.产业扶贫带动。2016-2018年全镇累计正在实施“一村一品”项目28个,25家企业,涉及19个村(社区),总计资金1322万元,带动2629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根据鲖城镇贫困人口结构和乡镇的优势,重点扶持能繁母羊和自种自养政策。鲖城人口众多,但是年轻劳力外出务工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加上农本思想的影响,贫困户多选择小户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再加上鲖城本地回民较多,牛羊肉需求量大,小户散养母羊较多,能繁母羊和自种自养作为重点扶持项目,易推广。根据产业的种类和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产业扶贫采用贫困户自主申请,乡镇完善程序和进行监督审核,由县级直接拨款到户,乡镇配合县级审核与审计。涉及到企业的,由镇村负责联系接洽,为贫困户提供便利。 由于技术和观念的限制,产业扶贫带动项目,产业品种较少,规模不大,为贫困户增收有限。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可持续性较强。自种自养和能繁母羊政策只要符合补贴条件及家庭劳力条件允许,每年都可以稳定增收。产业带动可确保3-5年稳定增收,光伏收益可稳定增收25年左右。
(二)就业扶贫
1.我镇实施的主要就业扶贫政策有开发各类扶贫公益岗位、落实技能培训、鼓励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等就业政策。
2.扶贫对象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开展情况及其效果。贫困户在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脱贫培训。2017-2019年我镇共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396人(其中2017年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110人;2018年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234人;2019年我镇我镇共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52人),大大提高了种植、养殖和外出务工的能力。
3.扶贫对象外出就业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外出就业的贫困户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帮助介绍就业,提供交通便利和补贴以及在年末接返乡人员回家等活动。通过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
主要面临的问题是以劳动输出为主,有劳力的外出,造成留守老人和小孩增多。
4.扶贫对象本地就业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是鼓励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2017年以来帮助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310人(其中2017年129人,2018年56人,2019年125人)。二是开发扶贫公益岗位。2017年以来共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岗位2023个(其中①2017年度我镇开发公益辅岗位96个、护林员岗位35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1个;②2018年度我镇开发扶贫公益岗位642个、扶贫互助岗214个、扶贫公益性岗位22个、扶贫公益性辅助岗位98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2个、护林员岗位35个;③2019年度我镇开发扶贫公益岗位820个、扶贫公益性岗位19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1个、生态护林员岗位8个)。
存在的问题是本地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企业不多,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数量有限,就业扶贫以开发扶贫公益岗位为主。
(三)健康扶贫
2016年以来实施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做到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代缴新农合和“351”和“180”贫困户医疗报补政策全覆盖(2017年为3439户7655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2018年为3626户8312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2019年为3606户8404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二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对有需求的2016年以来的贫困对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6401人。三是贫困户住院看病免交押金以及“一站式”结账服务,方便了贫困户就医。
健康扶贫主要方式及其开展情况。一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村卫生室医生定期检查身体。二是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优先选择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帮扶,提供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三是对符合慢性病办理条件的,免费为其代办慢性病证,减少医疗开支。四是对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由国家代缴新农合。五是宣传“351”报补政策、“180”补充医保政策和贫困户看病免交押金及出院一站式结账服务。六是宣传非贫困人口“1678”“2789”再补偿政策,减少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报补差距。通过健康扶贫,贫困户的医疗得到了保证,医疗开支大大减少,身体健康的到了改善,人居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通过产业就业政策,使贫困户增加了收入,结合健康、教育等扶贫政策,使得贫困户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同时减少了支出。
(四)教育扶贫
1.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从2016年秋季以来,全镇共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644人次(其中2016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59人;2017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617人;2017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97人;2018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810人;2018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845人;2019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901人;2019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1315人)。
2.雨露计划。2016年秋季以来,全镇共落实大中专生雨露计划资助1871人次(其中2016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122人;2017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25人;2017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282人;2018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88人;2018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304人;2019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97人;2019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353人)。
通过教育扶贫政策,减少了贫困学生的教育大额支出,解决了因学致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确保群众没有因贫失学、辍学,通过扶智与扶志结合,斩断贫困对象的“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播。
(五)生态扶贫
2019年共开发生态护林员岗位8个,每户增加6000元。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全镇共提供8个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增加6000元。
通过开发生态护林员的岗位,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既帮助了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实现就近岗位安置,增加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又起到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
(六)住房安全保障
我镇2014-2019年度落实危房改造1400户(其中2014年改造80户;2015年改造106户;2016年改造143户;2017年改造600户;2018年改造348户;2019年落实危房改造123户)。
通过危房改造和危房修缮,目前鲖城镇已经不存在C类、D类危房,结合乡镇和村帮助农户修缮房屋,住房均不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存在因危改负债的问题。目前主要的问题是由于受住户砖瓦结构的影响,部分农户的房屋有轻微的漏雨和开裂,需要定期维护。
(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通过评议、公示、审批等流程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申报底保。目前,我镇共有低保贫困户2116户4007人,特困供养户112户179人。提标后,A类低保每人每月462元、B类每人每月354元、C类每人每月200元。
低保除了和五保不能同时享受之外,其他产业就业政策均可享受。一般情况下,低保均为三无人员,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户,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家庭确实困难的,可以为其提供公益岗和自种自养政策。对丧失劳动能力扶贫对象,有子女的,劝说其子女赡养。另外,社会救助及企业捐款政策会相应倾斜。
(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1.贫困村道略、安全饮水、动力电、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每个自然村均通硬化道路,实现“村村通”,巷道基本修缮完成,水、电、路、灯、桥、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明显改观。其中耿庄、杨营、李王楼、大夏均达到美丽乡村的标准。
2.贫困村义务教育、医疗服务、文化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每村均建设有农民文化小广场,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正常使用,村级卫生室正常运营,本村有小学或者幼儿园,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4个贫困村按照“一低两有两改善”的出列标准,即贫困发生率低于2%,有特色产业,有村集体经济收入且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均已达到出列标准。
三、后续帮扶和巩固提高脱贫成效开展情况
一是贫困户均安排帮扶人进行帮扶,有镇村和帮扶人所在单位共同管理。二是对脱贫户实施脱贫监测,对有返贫风险的加大帮扶力度,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符合返贫条件,做返贫处理。出列村定期监测,对照出列村各项指标逐一排查。三是制定贫困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到户政策。四是重点关注边缘户和特殊困难群体,对2019年度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户(包含已脱贫和未脱贫户)和边缘户住户制定“一户一案”,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同时防范产生新的贫困。五是梳理各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一村一策”,及时弥补不足,巩固村出列成效。六是按照脱贫不脱监管,摘帽不摘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后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脱得掉,稳得住。
主要困难和风险:实时关注已脱贫户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而具有返贫风险的,需及时跟进落实帮扶措施。
四、经验教训
近日,镇党委书记张进在光荣镇村组织召开驻村帮扶工作座谈会,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村两委成员参加座谈会。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认定、资金审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事务,各镇(街)、区公安局、城管局等单位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分类及安置对象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岗位。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如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
(二)基层农业服务岗位。如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等。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岗位。如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四)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岗位。如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室管理、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等。
(五)基层法律服务岗位。如司法协理、普法宣传、民事调解协理等。
(六)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岗位。如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等。
(七)基层市政管理岗位。如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八)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岗位。如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九)政府出资开发适合安置就业援助对象的其它公益性岗位。如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区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三)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我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
第七条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由用人单位面向社会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员资格审核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特殊情况也可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八条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障补贴等情况。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开发岗位数量后,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审准。
3、招聘工作具体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4、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经考试、考核后,在社区张榜公布一周,无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退休、死亡、自然减员以及解除用工合同等原因出现空岗时,各用工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岗位空岗情况书面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登记。凡未经申报私自补充岗位人员的,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第十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将空岗信息在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用工合同签订与解除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十二条用工合同经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签字或盖章有效,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应要求从业人员本人签收,并保留签收记录。
第十三条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用工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须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解除用工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十五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考核制度,合同期内有违反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和奖惩办法的,用人单位函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可解除用工合同。
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用工合同,并函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死亡的;
(三)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有违法行为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岗位缺岗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及时在其它符合公益岗位上岗条件人员中提供人员进行补充。
第五章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
第十七条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援助人员,按规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八条在公益岗位上安置的就业援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用工合同的,在用工合同期限内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享受期限最长至退休。
第十九条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直拨。用人单位须每月5至15日向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报送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册、社保缴费凭证和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并在每月25日前发放。
第六章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任务、考核、考勤、工作牌等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的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各用人单位应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岗位分工,明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勤,作为发放岗位综合补贴、续签用工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考核检查制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应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建立公益性岗位档案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建立基础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区劳动就业办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台账,作为公益性岗位目标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区劳动就业办、各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分布情况、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有关数据进行计算机管理并实行连网,同时由区劳动就业办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申报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第二十五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二十六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休息休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办理。
第七章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要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逐级分解明确,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公益性岗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各镇、街和用人单位在做好综合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制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审核公益性岗位申报计划,制定全区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计划,分解落实岗位开发指标,审核认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资格,指导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和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制度,对全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
第二十九条区财政局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筹集、拨付、管理、监督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配合下,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对全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各镇、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主管单位,负责相关岗位的规划与开发,指导、监督社区做好人员招聘、岗位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对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审核和安置。按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资料,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