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时间:2022-05-27 1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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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审计报告

篇1

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綦农业〔〕120号)。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能够更好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能够促进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是巩固“三农”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构建农村和谐的要求,是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镇都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农经干部、财政干部、驻村干部、会计为成员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3、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重点。这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范围,是街(镇)、村两级年度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负担资金的提取使用及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情况和日常财务工作。审计的重点是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日常财务审计。

二、农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314个行政村、2629个村民小组中,已审计249个村、2046个村民小组。接受审计的村、社在农村合作医疗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民集资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未发现贪污挪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强行以资代劳筹工等情况。通过检查审计,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

1、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有发生。个别村组干部由于思想素质不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这次审计中查出:挪用集体资金8人,金额53050.54元,其中:安稳镇一村支书挪用集体资金23000余元,永城镇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4536.5元;其他违规行为23人,主要是在集体报销旅游费、伙食费、重报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5418.5元。到目前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赔,退出集体资金6243.5元,占应退赔金额的9.92%。

2、部分村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我县农村财务实行委托和电算化管理以来,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思想素质不高,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因而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这次审计中同时查出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17笔84578元,少支多报1笔50元,拒绝不合理开支入账25笔9541元,违规新增债务3笔18170元。

3、财务管理监督仍需加强。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少数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一些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三是民主理财小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能。全县共有民主理财小组2214个,其中村314人,社1900个,有的民主理财小组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按要求参与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县共有161个村、组民主理财小组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由村、组干部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四是公款私存情况仍然存在。少数村由于过去欠有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或不敢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集体存款账户,因而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三角镇一村主任将集体资金263100从1999年3月至年1月期间,该村向9户私人发放借贷款,到目前为止,经清理小组督促追收,累计至今尚有60000元未还,原村会计将计划生育管理费、农税、基本水费等集体资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现已追收上缴,存入乐兴村集体资金账户。

4、村干部违规经办集体经济业务。按照制度规定,村组集体的经济收支业务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但少数村的支书或主任不放手,强行经手集体经济业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今后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各项制度。各镇必须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使之尽快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篇2

村级财务会计审计是农村集体财产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形式,审计三方关系人的信任对称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通过对青海省X市D区村级财务审计的调研,了解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分析产生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并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以确保村级财务审计规范、有效运行,保持村级财务审计公信力。

 

1 村级财务审计的发展

 

村级财务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以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的。起初在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社内的财务收支、收益分配、财产管理活动的监督主要依靠内部村民民主监督小组、财务相互审查的方式进行,还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带有审计性质的财务清查或清理整顿。随着农村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不良现象,如一些地方放松对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集体资金被部分人员私自挪用、挥霍浪费和长期拖欠。通过国家1980年和1986年进行的两次全国性财务清查,农村集体财务有所好转,但由于缺乏经常性的审计,一些地方农村财务前清后乱。鉴于此情况,1986年以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财务活动实行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逐步建立专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审计人员。这对改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维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密切党、干、群关系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条例规定》,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各省市也按照规定陆续与之相应的集体经济审计法规、条例和审计办法,以便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供依据和标准,加快村级审计的步伐。十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表明村级财务审计逐步发展,与各方发挥监督作用密切相关。

 

2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

 

村级财务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良好运行起到重要作用,从全国来看,村级财务审计由于主体模糊,发展缓慢,其中也存在一些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问题。文章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青海省X市D区5个行政村的村民进行调研,包括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三个方面。调研中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其中男性75人,占51.7%,女性70人,占48.3%。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村干部管理集体经济活动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76%的填写者认为村干部在村级经济管理和决策方面,存在“一支笔”现象,村民认为村干部并未完全履行自身责任,未遵守竞选干部时的承诺。如某村一位村民指出,其所在村的村长在选举时向村民保证,一定会把村里的公路修好,直至他离任公路并未完全修好。另外,换届时对村干部没有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对村干部的任期行政效果并不十分满意。另外,村干部在村中贫困户选择方面未做到公平公正,存在滥用职权为亲近的村民谋福利现象,不能使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国家政策。通过村民对村干部管理村级活动的评价,70%的受访者对村干部信任不对称。

 

2.2 对审计人员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答村级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时,有81%的填写者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很少,有些甚至没听说过,不清楚自己所在村落有无财务审计。仅有3%的填写者知道村级财务审计,在谈到村级财务审计执行方时,只知道是由省、市、县执行审计。从调研反映出,大部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不了解,不知道审计是对村干部行政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更谈不上对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审计报告的信任。鉴于此,在发放问卷过程中,调研者向村民解释村级财务审计相关的知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之后表示,在一定程度上会信任村级财务审计。

 

3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

 

3.1 集体利益受益不均衡

 

基层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和受益,如基础医疗、教育等,同一地区不同村庄的农民享受待遇不同,通过相互的比较,增加因受益不同产生的心理不平衡感,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管理绩效、审计监督产生低信任感。另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土地被征用,各村按照人口数及征地面积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前后存在差异,农民从长远生计考虑,现有失地补偿不能满足生活需求,这与当前物价高涨、生活成本加大的现实形成矛盾,加剧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

 

3.2 财务透明化程度低

 

调研中了解到,村委会都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但是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仍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择性公开与村级财务相关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指令、文件,较少涉及村级财务收支明细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拨款使用途径。某村2015年详细公布第三季度财务公开收支明细信息,但时间在11月中旬,滞后了45天左右,村民未能及时了解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村级的财务信息公开与定期及时仍有一定的距离,不排除村干部为了上级检查而象征性公开的可能。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时不能及时回应村民反馈信息,民主决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3 审计被认可程度不高

 

从调研中看出,西北部地区大多数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审计专业知识的理解。虽然村干部的文化水平高一些,但村干部认为审计部门就是来找自己工作中的毛病,往往消极对待审计人员,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村干部只是肤浅地从表层原因理解审计,并未认识到审计是评价和监督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达到为民着想、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目的。农经站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有些在岗人员未经审计培训即上岗,对审计专业知识掌握不熟练,缺乏必要审计程序。

 

3.4 审计信息不对称

 

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村民有权自我管理,但不能事事都参与,一部分权力需要委托村干部行使。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为了保护集体权益和集体经济发展,委托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审计。基于相互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运而生。村民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完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有些村干部按照益于自身的方式管理村级财务活动,而审计机构发表的村级财务审计报告不能及时向村民公开,村民无法了解本组织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审计结果,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外,村级财务审计立法工作滞后、村级财务审计机构不健全,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导致村委会与审计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对等关系。审计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财产所有者、受托经营者和受托监督人相互之间的关系错位,从而导致审计信任不对称。

 

3.5 审计主体缺乏独立性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除了完成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外,还安排人员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值得商榷,并且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时容易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干扰。而上级政府组织审计人员对其管辖的村落进行审计工作,类似于内部清查,不能起到审计外部监督作用。即目前常见的审计主体无法保持审计的实质独立,审计人员没有司法权,无权处理涉事责任人,审计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4 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

 

4.1 明确村级立法,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农村市场经济要想走向成熟,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监督。建议在法律上规定由县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分局,配合农经站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并能赋予一定司法裁决权,强化法治建设,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无论地区、民族、家族、职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发达地区的经验,以法治保证基层社会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符合宪法的精神,也符合国家投入,基层受益、满意的宗旨,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建设基层政权的目的。制定符合村级特点的财务审计条例,和相关的审计取证、报告办法,如《农村财务审计专项制度》、《农村财务审计程序》、《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根据芮国强,宋典(2012)对江苏市民政府信任实证研究的结果,即政府信息公开会积极影响社会公众的政府信任水平,因此村级财务公开也可以强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程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审计结果不仅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向村民公开、向村民负责,同时公开的内容也要让村民看得懂,以便能够有能力监督。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审计人员入村审计与村级民主理财相结合。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干部薪酬、村里招待费、大额债权债务信息等,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对在外务工的村民代表采用邮寄方式公布,费用可从村集体资金总额中扣除,使其及时了解本村财务状况。(下转P159)

 

       4.3 确保沟通顺畅,认可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的三方关系中,村民、村干部、审计人员应该建立沟通渠道,使各方对村级财务审计透彻理解。村民和村干部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在此关系中,村民应广泛接受教育,提高文化程度,以便顺利接受村级财务审计知识;村干部应做到凭证、账簿等真实,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及时与村民沟通,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保持职业态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审计三方关系人之间相互信任对称,最终构建和谐的村级财务审计关系。

 

4.4 引入民间审计,提高审计独立性

 

在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的问题上,许多学者(王金凤等,2012)提出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农村财务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下,设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并下设审计和责任追究部门,二者相互牵制提高独立性。另外,在当前审计模式基础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陶媛婷,2015),构建体外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使村级财务审计实现外部独立的再监督职能,以平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

 

4.5 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技术

 

篇3

关键词 农村 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中的一个焦点、难点问题,它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农村和谐稳定发展。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几个村,委托我所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现谈谈审计的个人体会。

一、村财务审计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经济,造成村级财务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明细,有的村虽然成立了村理财小组,但设立不规范,审核不严,村务流于形式,造成群众意见很大,往往在村换届选举后,村民迫切要求进行清产查账,查明村干部有无贪污、舞弊等违法乱纪,比如土地征用款、青苗补偿费等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发放是否准确;山林收入、财产出租收入是否入账,招待费的开支是否合理,资金有无挪用,利息是否入账等等。涉及账时间少则五、六年,多则十多年。由于村自身的财务力量薄弱,所以委托我们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审计的内容,村清帐小组一般提不出具体的、明确的事项,基本上成为村级财务的全面审计。

二、村级财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几年的村级财务审计看,村级财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财务人员知识结构低,业务素质不高。早几年,村财务人员大多由本村村民担任,年龄偏大,部分兼职,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虽然有些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业务素质普通不高,部分形同虚设,起不到财务监督作用。近几年,村财务转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兼管,但大多凭村出纳的报账资料做账,未能发挥会计应有的职能。

2.会计设置不健全,使用混乱。甚至不设立“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将其收付纳入“现金”;同一事项,在不同的科目反映等。

3.会计原始凭据不规范、缺乏管理。如收款凭据,既有农村集体经济专用票据,又有白条“收款收据”,票据未实行专人使用与保管,收据上下联错位、代开、遗失、开票日期颠倒,收据未入帐情况等。付出票据,大多无合法凭据。

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审批权混乱,村长、书记、会计、出纳家属、甚至其他人员(如集资建房款由工程施工方直接收取售房款)等人插手财务工作,收入未入帐或未及时入帐,收入直接抵销支出等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

5.凭证填制欠完整,原始凭证及清单不全,金额涂改、粘贴,凭据无领款人签字,或签字模糊,代签或按手印,支出发放无依据,支出标准不一,数量与金额计算不符,甚至合计数存在多报等现象。如某村发放土地征用款15.003亩金额180036元,而合计数付出16.003亩金额192036元入帐,多报征用费12000元。

6.档案保管不善,会计凭证、账册、收据存根、重要合同,村委会会议纪要等保存不完整。

三、审计主要方法及发现问题的处理

审计过程中,我们以账簿为主要依据,以货币资金收支为主线,对历年的收支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审核:

(一)收入审计

对村收入,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山林承包、房屋租赁等收入,我们逐笔进行审核,列出清单,包括发生时间、缴款单位、内容、收取标准和金额。然后,将账面收入与合同、与收据存根进行双核对。将核对情况,在报告正文中披露。同时将账面收入、合同收入、无合同收入、未按合同执行、合同未执行等情况,制作成表格,作为报告的附送件。特别是村民有意见的,或者金额较大的,逐笔反映。无意见或金额小的收入,按类别汇总披露。

(二)银行收支审计

对村未设立“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无银行存款日记帐,不能提供或不能全部提供收付全部凭据的,一方面,我们与村清账小组一道,向村开户的银行、信用社提请协助,要求其提供被审计期间的对账单,然后根据我们的审计经验及现金账面收支,有针对性的抽查若干笔数(如金额较大,或有异常的),请银行帮助提供原始收付凭据复印件,将其与村现金账面核对,发现是否存在未入账或者被挪用情况。如审计某村银行收付时,发现该村存款利息未全部入账,款项付给某气动元件厂(该厂与村无业务联系,村账面无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以及抽查情况,在报告中进行披露,提请村清账小组与相关当事人核实。另一方面,我们将每期的出纳结报单余额和同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对比、分析,以确认是否有挪用资金情况。如某村审计,经余额对比,反映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出纳处均有大额库存现金,对此情况,是否与村民反映的资金被挪用相吻合,我们在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同时提请报告使用方,关注库存现金余额中可能存在的未及时入账的土地补偿费支出。

由于银行、信用社拉存款,村往往在多家银行开户,村资金在各银行户头之间转账也较多,因此我们对该种情况,关注收付是否入账,收付时间是否合理。

对设立“银行存款”明细账,我们将发生额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

(三)收款收据审计

在村账面收入审计的同时,我们将已入账的收据号、收款金额进行汇总,将汇总数与收据存根核对,将差异,与缴款方核实的,并利用表格形式予以披露。如某村审计,发现如下问题:有存根联、但记帐联未入帐的有24本收据,金额579659.66元;记帐联已入帐、但未提供存根联的金额958725.17元;为他人代开收据金额1918374.00元;未入帐金额90062.60元;被审计期后入帐500元;票多开、款小收600元;收据缺号一张。上述情况,我们在报告附送件中均一一列明发生的时间,缴款人,款项内容,开票人等。

(四)支出审计

村土地征用款、青苗补偿款支出,我们逐笔、逐户反映支付情况。其他支出按委托要求,进行归类汇总,对有异议、或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上的支出,逐笔进行审核并披露。

(五)审计中发现问题处理

审计发现问题,我们不是忙于下结论,先向村清账小组反映,联系当事人调查、了解、询问,当场做好谈话笔录。对难以查证,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向清账小组反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在完成实质性审计后,我们整理、撰写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给村清账小组,征求和听取意见反馈,对报告涉及相关事项的披露深度、广度与之进行沟通与交流,甚至进行激烈的讨论,并充实一些新的审计证据,修改相关文字,语气,完善审计报告。然后按照本所审计报告出具的流程,签发正式审计报告。

四、启示

通过几年来的村财务收支审计,我们得出如下启示:

1.村民和村清账小组,在清账初期,主观期望往往过高,总是希望经中介机构查账就能查出村干部贪污、舞弊等违法乱纪的结论,一旦审计结果与其愿望有相当的差距,就可能对审计报告进行挑错,因此,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我们要明确提醒村清账小组,社会中介机构,受职权限制,部分取证工作,可能难以开展的,使清账小组对审计的局限性有必要的认识和理解。

篇4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7234

从笔者近年参与政策跟踪审计的情况看,虽然审计中也有大量类似于传统审计项目(如针对专项资金、存量资金的财政审计,针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审计)的内容,但审计的关注对象、方式方法、工作要求均有一定差异。政策跟踪审计聚焦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政策落实情况,这一特质决定了它比传统审计项目更注重审计监督的“现实价值”,也就是通过审计助推政策措施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经济社会效益。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点,是实施好政策跟踪审计,最大限度转化审计成果的关键。为了说明这一论点,兹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论述之。

1 从资金流向看,跟踪审计应关注到资金链的最后一环 政策跟踪审计经常会关注重点专项资金,但是不同于财政“同级审”中只需摸清本级财政的专项资金拨付率,跟踪审计应深入“最后一公里”,监督资金是否落实到具体生产单位,必要时还应作延伸调查,寻找未能及时到位的原因,促进问题解决。如果说“同级审”关注的是本级财政管理的“平面”,那么政策跟踪审计的特色就在于聚焦财政资金从上到下流动的“线条”,这同样是政策跟踪审计的难点所在:为了完整掌握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地级审计机关通常需对市、县两级财政进行审计,省级以上审计机关则更多。然而这一层层深入的审计实属必要,有时尽管本级财政拨付率看似理想,但资金可能沉淀在下级财政。只有把各级财政的情况贯穿起来看,才能最终发现问题所在;同时,还会发现一系列“差异”的存在,体现在各专项资金执行率的差异、各地财政机关执行率的差异,等等,从此差异出发,经过分析研判,必将有助于问题的“水落石出”。

基于这一思想,笔者在近年的审计中曾关注某省级民生类专项资金,发现该资金两年的实际项目到位率还不到05%,解读这一例外情况背后的“故事”正是政策跟踪审计的天职。经过了解发现:由于项目建设的主节点之一面临规划搬迁,牵涉的几家职能部门因协调不够顺畅,导致项目方案未能及时审定,形成项目资金长期沉淀。审计报告中不仅反映了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也反映了背后症结,最终促使政府召集各方在数周内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为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打通了“瓶颈”。上述案例不仅说明了追踪资金流向的作用,也提醒审计人员留意“表里之别”,政策跟踪审计不能满足于面上情况的说明,还应摸清幕后的问题与症结,下文对此将作进一步的阐释。

2 从实际效用看,跟踪审计应发挥对重点项目的能动作用21 以建设项目审计为例

政策跟踪审计重在推进政策落地生根,前述专项资金一例已能管窥一二,兹再从建设项目的案例说明之。政策跟踪审计中也时常涉及建设项目(主要是正在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审计,但与普通的投资审计不同,其首要关注对象不在工程造价,甚至也不在建设程序的合规性,而在于寻找制约工程顺利建设的因素,力促项目按序时进度建设,这才是“稳增长”宗旨的体现。为了查找出这些“掣肘因素”,审计中可采取由浅入深的方法,譬如,从工程进度滞后的现象入手,先摸清拆迁和施工中的“瓶颈”环节;进而关注建设资金是否按合同如期到位,并关注已到位资金的使用情况;最后再追溯到合同签订环节,查明是否存在约束不严密之处;等等。

例如,笔者曾在近年的政策跟踪审计中关注某重点交通工程。审计进点前,笔者就已了解到该工程因资金短缺,进度趋于停滞,而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仅反映这些面上情况,没有深挖背后症结,从而难以发挥能动作用。跟踪审计的任务在于摸清背后的“故事”,基于此认识,审计经过“抽丝剥茧”发现了一些重要情况:一是项目融资情况不理想,并圈定了相关的责任单位;二是存在拆迁“钉子户”;三是地处山区的标段施工附加手续较多,未能及时办理;等等。某种程度上,相比于审计报告中的数字,这些关键信息更足以引起地方首长的重视并带来一系列后续反应:在审计蟾娉鼍吆蟮娜个月内,项目新完成投资额相当于此前两年的338%,这一成果堪称审计能动作用的充分体现。

22 以存量资金审计为例

除了上述的建设项目审计,兹再从存量资金的案例说明审计的“能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那么在政策跟踪审计中,能否按照此规定对所有超过年限的存量资金都判定为问题,要求收回统筹使用呢?这是审计应当妥善处理的问题。

笔者认为,跟踪审计聚焦项目的实际效用,因此它是一种实质重于形式的、具有“弹性”的审计,在法规的引用和问题的定性上也应做到“有经有权”:审计一方面要使广大群众理解自己在审计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另一方面要尽量提高审计质量,改进审计程序和方法使得审计期望差达到最小,群众满意度达到最高。当审计期望差为零时,这时候群众满意度就是最大的,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审计人员就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最高层次的衡量标准,顺应国家的民本思想和在农村的政策,把这种满意度转换到以具体的审计行为应遵循的标准上,尽可能实现审计工作在农村赢得群众的最大满意度。

32 职业标准――现实衡量标准

当前,从村级财务审计的性质来看,村级财务审计并不属于三大审计类型。有人提出农村审计是“三不像”,是第四种审计类型。这就意味着适合三大审计类型的职业标准是否也适合村级财务审计的问题。如果将村级财务审计质量衡量标准体系的构筑放入整个社会系统来加以考虑的话,广大农村地区属于整个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因此这种衡量标准也是适合农村一般情况的。这样,审计职业标准就成为判断村级财务审计质量的最直接、最具有操作性的具体依据,考虑到村级财务审计的特殊性,这些标准在农村的具体应用还需要加以完善。

33 法规制度――最低衡量标准

这里所讲的法规制度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种法律、法令、条例、制度的总称。具有强制性,要求公民必须接受的最低行为标准,如果违反了这种最低行为标准,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而受到惩罚。审计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服务行为,也必须由法规制度来加以规范。法规制度可以说是一种道德的底线,超出这个底线,个人的行为就必须接受法规制度的约束。村级财务审计活动要想取得成效,一方面,需要有国家的法规制度的保护才能顺利展开;另一方面,其审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规制度,审计机构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使审计工作做到程序合法、结论合法、处理合法,只有这样村级财务审计质量才会有保障,因此,法规制度也为村级财务审计质量的评判提供了一个标准。

参考文献:

[1]干胜道,王磊基于信息不对称的政府审计风险的控制研究[J].审计研究,200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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