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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为了提高财政预算监督效果,也需要借助人大最高层次、最具权威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支持 ,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审计机关归属于政府序列,既要对同级政府负责,又要审计监督同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报告先要通过政府“过滤”后才向人大报告,因此,它无法摆脱业务工作的局限性,因而不能不影响和削弱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束缚了基本的监督制约关系,这一点在地方表现尤为突出,预算执行审计很大程度是在走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把两者有机地整合起来,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的监督工作和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更富成效、更具权威。
二、努力为人才成长提供舞台
按照组织部门关于人才和科技工作的相关政策,针对乡(镇)财经所人才状况,及时向组织部、人事局报告人员调整方案,组织专班进行干部考察,整活财政人才资源,调整财政人员79人,其中所长调整16人,副所长18人,交流一般人员4人,明确级别19人等等。重用了一批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群众公认的人才,提拔到领导岗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的积极性,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强化对人才的教育培训
按照二oo九年度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我们一是注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定期地组织学习、专题辅导、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思想教育,特别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加强党员廉政教育。每年春节集训都要由纪检组长通报有关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纪律教育。由局监察室组织观看典型案例、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等教育专题片,进行党纪党规教育和反腐败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围绕建设“为民理财、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科学人才观和正确群众观的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执政能力,根据总预算会计、单位会计的业务范围,对会计人员开展预算编制、业务实务操作、计算机软件和财政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财政人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能适应发展改革的高素质财政班干部队伍人才,今年组织76名干部进行了业务和法规知识培训,2011年5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系统4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和财政业务知识闭卷考试及40岁以上干部职工的开卷考试,对前50名的人员还进行了电脑技能考试。
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基本处于绩效评价试点和推广初期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绩效评价法制建设、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还存在缺陷。主要有:
(一)绩效评价法制建设不完善。虽然我国财政法制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迄今还没有出台全国性的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财政部虽然制定了一些具体财政支出领域的绩效评价办法,但在法律约束力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各个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不尽相同,造成了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无法可依,工作开展不普遍、不规范。目前,我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依靠的是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类具体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但是这些办法和方案对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标准设计、绩效评价的操作规程、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规定得不详细,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评价方法单一。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评价指标,一部分来源于中央、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另一方面是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书籍中研究制定的。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此外,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积累的每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数据不丰富,造成设计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实践的指导性不足,需要经过绩效评价实践进行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是从现有年度财政支出报表中提取需要的数据,运用设计好的指标和公式,计算出绩效评价的结果。当然,这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方法之一,但还有一些好的方法如:专家评议法、调查问卷法和因素分析法等,没有被充分运用。
(三)评价层次不全,评价机构不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包括政府、部门、单位和项目四个层次。但是我国一些地方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践中,多数只是开展其中某一个或两个层次的绩效评价。而且,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上还不规范。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进行评价,造成了财政部门自己监督自己的逻辑错误。而本应由部门自己开展的部门、单位和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却由财政部门实施,存在“越位”之嫌。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多数财政部门撤消了统计评价专职机构,造成了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主管机构分头负责绩效评价的局面,缺乏统一的管理。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到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得不够,往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束之高阁,或者即使交给被评价对象,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不重视,主要原因在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财政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中很少参考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各部门的预算,绩效高与低的政府部门或单位在获得财政资源配置上没有大的差别,使用绩效低的单位与责任人很少为此承担责任。
二、加强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的思路和建议
通过分析当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有针对性的完善思路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央及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国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践情况看,多数西方国家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拿大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1977年《绩效评价政策》、1981年《绩效评价指南》、1989年《联邦政府和部门绩效评价的工作标准》、1994年《绩效检查条例》、2000年《对绩效评价的研究》、2001年《加拿大政府绩效评价政策和标准》、《部门战备规划与预期结果》。
在完善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上,首先中央政府应该积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一部全国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律法规。如果出台专门的法律存在一定困难,可以在完善和制定相关财政法规中,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规范。省、市等地方政府要在地方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上,要尽快实现“零的突破”。
同时,还要制定地方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章办法,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目前,财政部和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具体办法。如财政部先后制定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等,但这些办法主要是针对一些具体支出领域和某个区域性的,这些地方性绩效评价办法内容不统一,不具有广泛适用性。因此要抓紧制定全国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操作程序、实施主体、指标设置、评价结果应用等做出具体规定,再制定一些具体财政支出领域的绩效评价办法予以细化,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健全绩效评价实施机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层次分为: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支出项目,每个层次的绩效评价实施机构又不尽相同。西方四国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层次和绩效评价的实施机构方面做得比较规范,美国评价实施机构由国会领导,国会会计总署直接进行考评,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协助,各部门也设立专门评价办公室,要求联邦各部门必须制定长期战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计划,由国会会计总署或由其委托中介机构对各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向国会提交评价报告。在加拿大由财政与管理部负责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别实施评价,各政府部门的部长每年都向财政与管理部上报《部长预算陈述》,简述部门目标与预计完成情况;财政年度结束后,要提交部门《年度绩效报告》,进行绩效的评价。
财政支出总体绩效评价,主要是对政府财政部门配置财政资源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反映的是财政支出整体使用绩效情况。因此,实施财政支出总体绩效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各级人大、政府审计部门、财政政策研究部门,而不应该是财政部门自身,否则就形成了财政部门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两种身份。从国外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由国会审计署或内阁财政委员会秘书处领导进行,这相当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审计部门。作为过渡性措施,当前财政总体支出绩效评价可以由财政部门实施,但评价结果要向人大等监督部门反馈。
从西方四国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看,对预算部门、单位和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由各部门负责履行。部门的具体职责是提交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收集、整理绩效评价的信息,制定或修改政策或提出政策建议;受国会审计署的委托,评价本部门的计划项目。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指导工作,选择一些典型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因此,我国在开展部门、单位和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上,应形成以部门和单位自身为主的评价模式,由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向人大和政府提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主要对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各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下一财政年度的部门预算进行调整,促进财政资源向使用绩效高的行业和部门倾斜。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三)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西方国家设计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情况主要是:美国主要包括过程评价指标(即立项决算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综合影响评价指标、持续性和长期评价指标;英国主要包括立项决策的效果评价指标、技术方案效果评价指标、经济性和有效性评价指标、社会影响评价指标;加拿大主要包括重要性和相关性评价指标、效果性评价指标、成本效益评价指标、管理有效性评价指标等。
因此,在设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上,要围绕财政支出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设计,评价指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复合性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指标;二是单一性指标,包括投入类、过程类、产出类和成果类指标。从四项单一性评价指标上不能直接判断一项财政支出活动的绩效高低,但是这些单一性指标是复合性指标产生的基础,通过单一性指标评价的结果可以计算出复合性指标,才能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
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方法上,要根据项目的性质选择成本-效益法、最低费用选择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查问询证法等。特别是在评价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和一些社会事业项目绩效上,更要注重运用非公式化的绩效评价方法。比如,在评价教育项目的绩效时,不仅要计算毕业率、升学率、巩固率、辍学率、专业对口率等指标,还要对教育会带来的生产力发展、改变人的精神面貌、文化观念和创造力等因素进行评价。因此,在开展政府、部门、单位和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时,要更多地运用非量化、实地抽样调查、倾听专家意见等方法来进行绩效评价。
(四)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是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评价的准绳。制定评价标准要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性质的数据资料做基础,按照财政支出性质、地区和行业类别、项目规模,采用历史经验、政策标准、数理统计分析、专家评估、公众印象等方法取得。每一类项目的绩效评价标准,要根据项目的所属政府层次和地域间差异,制定相应的评价参照标准。要依托长期积累形成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据库,通过对各类数据汇总分析,为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确保制定的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这样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考核得出的结果才更加科学、合理。
(五)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息数据库。西方发达国家在开展绩效评价中,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公共支出评价数据库,为评价各类支出项目的投入水平、效益情况和影响状况,开展历史的、横向的分析比较提供了技术支持,保证了评价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由于我国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时间短,在绩效评价数据库的建设上尚是空白,造成了在设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方面困难重重。当前,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较快,特别是“金财”工程实施以来,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已经具有现实条件。在绩效评价数据库的建设上,要选定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财政支出项目,作为绩效评价数据库的数据源,同时要做好数据信息的分类管理,尽可能扩大数据库在财政资金类别和支出项目上的覆盖面。数据库要涵盖政府财政支出总绩效评价、部门和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等四个层次;在财政支出的类别上,要涵盖教育科技文化、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政府管理等各个领域。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的绩效评价数据库要依托财政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最后形成以财政部为中心,各省、市、县互联的共享数据库,使各级财政部门都能使用数据库,服务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践工作。
(六)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最终目的,一是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由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与部门预算的编制相结合,对使用财政资金绩效好的部门,在编制下年度预算上增加预算额度;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而且没有客观的原因,给予调减预算额度。西方国家非常重视财政支出绩效的应用,例如英国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政府长期经济目标和经济计划的依据;作为财政部对各政府部门制定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作为落实政府责任制的依据;公共和国会对政府监督的依据。
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统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正确决策、经济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形势下其地位及作用越来越重要,随之对统计资料、数据等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不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统计工作,还要根据自身特点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重要依据,这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具有专业性强、数据多且广、实际调查研究等特点,在提高事业单位决策科学性、职工参与权及民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此对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特点及作用展开讨论。
一、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特点及作用
(一)统计工作是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事业单位逐渐重视并偏向经济管理,而统计工作则能为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及决策提供重要数据。具体来说,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及现状,对单位职工、资源、信息等各种有效资源进行调查和统计,为提高事业单位管理职能和经营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事业单位统计信息的来源不仅限于单位内部,而且以市场为导向,收集市场最新资讯和相关信息,并整合所有有效信息,为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发展提供参考。
(二)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基础。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的分支,属于基层单位,因此它不仅要完成自身统计工作,而且还要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具有时效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事业单位统计信息主要来源于实际调查(多数为原始资料),通过搜集、调整、计算、处理等后以报表形式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然后通过层层上报为国家统计工作提供依据,可以说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基础。据统计,2011年底数据库中统计数据报表达到10801张,统计及其他部门指标3759个,总数据量在164万左右。
(三)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是开展民主工作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工参与及实行民主管理成为事业单位管理的热点和重点。党和政府要求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赋予职工参与权及监督权,且厂务公开。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一方面要深入到职工中搜集资料,另一方面要把统计信息及时地向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的监督。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与职工沟通交流,听取职工的心声及意见,不仅能获取统计资料,而且能为事业单位进一步实行民主管理提供正确方针。
(四)依法履行统计职能是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正确途径。事业单位根据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统计机构,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完成统计工作,具体来说职责有:①协助本单位职能部门等严格按照统计法完成国家、部门及地方统计调查工作。②根据相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统计资料,并对自身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统计分析并接受民主监督。③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及核算制度,并严格执行。如某地区事业单位对统计工作进行大检查,进而该单位活动及宣传经费比去年分别下降了30%、40%,为单位节省30多万。
二、提高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有效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我国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取得很大的成就,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统计工作建设滞后、相关规章制度有缺陷、统计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等,影响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重视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法制性和规范性。事业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工作列为事业单位管理重点,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制定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计划。同时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相关规定执行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长期不到位的事业单位列为重点观察对象,督促其进行调整,深入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法制性。此外,加强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统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制度。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不仅要做好自身统计任务,而且还要协助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统计工作,将正确、科学的统计数据上报给主管部门,是政府统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提高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正确性、科学性。为此,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如《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事业单位统计台账制度、会计审核制度等等。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完成信息资料搜集、调整、分析、统计等工作,并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对统计工作进行全面的民主监督,保证统计工作管理质量。
(三)加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统计工作人员经济、会计、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职能,提高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加强统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杜绝、违法等行为出现。总之,统计工作人员作为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与执行者,其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统计工作质量,因此必须加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主管部门统计工作的基础,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以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法为依托,
认真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确保监督工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1、围绕区域发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速度与质量、发展与民生、增长与环境、经济与社会的有机统一,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每年,常委会都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审议政府报告中,督促政府从政策支持、措施保障等方面促进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确保公共财政切实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常委会还特别加强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与依法审计,增强了全区经济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区有关部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财经政策执行的工作水平。
2、围绕民生民意,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听取和审议了全区拆迁工作情况、全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等多项专题调研与视察,认真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享利益。
3、围绕社会稳定,加强对法制建设的监督。今年以来,常委会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视察了市人民检察院侦察指挥中心等。常委会领导还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开展的“春风化雨”干部联系群众行动,认真研究事项涉及的相关法律政策,及时约访人,倾听人诉求,以情换情,以理服人,有效缓解了一批矛盾,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贡献了力量。
二、立足现实,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促使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面对新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工作思路、监督形式和监督方式的创新,使人大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向前推进。
1、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常委会始终把做好监督工作作为推动法律法规和重大决定事项在区域内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逐步探索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甚至是超前监督转变,真正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去年,我们在开展监督工作时的前瞻性与准确性就是一个较为鲜明的特色。凡是发展中有什么重大的举措和社会上有什么重大的问题,我们的常委会会议议题、主任会议议题以及视察调研都能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比如我们对小化工企业搬迁整治的重视、对全区重点平台建设的推进、对新尧新城建设情况的推动、对数字电视发展的促进、对“液晶谷”建设与“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关注等等,都无一不准确地贴合当时的热点与实际。常委会通过深入了解情况,客观指出问题,认真分析困难,积极提出富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富有成效地推动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直以来,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监督条例以及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在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为目标,以强化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为重点,以创新人大财政审查监督方式为抓手,提高审查监督实效,切实为全省人民管好政府“钱袋子”,正成为新时期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财政审查监督的目标和方向。
蹄疾步稳,探索建立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2014年1月16日,是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的日子。细心的人大代表们已注意到,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在此次人代会上将首次全部提交大会审查。
党的十要求,“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就是要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并予以审查监督。然而,从实际操作来看,并非那么简单。
“当前,由于全口径预算的概念、范围、结构等在法律上尚未有准确定义,我们认为首要任务是要统一思想、厘清概念、明确要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邀请专家学者座谈讨论,对全省101个市、县(区)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他们提出,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界定至少应包括3层含义:
“政府”是指广义的概念,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还应包括党的机关、群团组织以及一切“吃财政饭”的机构和组织;
凡是利用国家权力、国家资源、国家信用依法取得的收入都要纳入预算,凡是履行政府职责义务的支出、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形式的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基于上述两个原因以及经中央批准的地方发债收入须纳入预算外,地方其他政府性债务也必须纳入预算。
为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推进全省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一是完整性,在以前省人代会审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之外,2014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共4本预算全部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探索独立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计划,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是规范性,按照修订后的预算法要求,逐步厘清各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勾稽关系,各项预算之间建立规范、明确、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规范细化各本预算格式文本。
第三是绩效性,在现有选择两个部门预算提交省人代会重点审查基础上,2015年启动编制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提交省人代会审查工作,逐步拓展部门预算审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是广泛性,要求省内各市、县人大按照中央要求和省统一部署,明确对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要求。在本届内通过全省各级人大和政府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健全我省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
三措并举,深化预决算监督工作重点
如果说“四本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标志着全口径预决算在浙江省级层面的初步实现,那么,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对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查监督,正成为浙江省人大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的3项重点内容。
2012年1月13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专题审查会举行。来自各代表团的24名代表,专题审查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的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
“今年的部门预算草案与以往相比,有很大进步。”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虞文萍已经第4次参加部门预算审查会。她认为,2012年的预算编制说明更为详细,增加了与往年项目支出的数据对比。
部门预算审查会已成为浙江省人大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2012年1月,共有69个部门预算提交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比2007年20个部门预算上会审议有了大幅提高。
“目前预算审查大都是关注收支平衡、资金规模、安排方向等,从实践来看,许多部门预算并没有完全按照零基预算编制,不能很好地体现新形势下的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要求。我们坚持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把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重点,作为人大服务和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任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截至2014年8月,已对15个部门预算草案上会审查。
在一般性预算之外,大量的财政资金安排是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种类繁多、相互交叉、管理多头、存量较大。为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把财政专项资金列入专项审议监督议题。
自此以降,加强专项资金审查监督成为常抓不懈的一个重点工作。十二届人大以来,每年选择一类涉及面较广的专项资金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面摸清相关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各方面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加强专项资金的清理、规范和整合,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3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2014年还将对涉农专项资金开展监督。
“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从规模、结构、安全性来看,整体上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当前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地方存在系统性债务风险隐患。”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是近年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2010年9月28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陈敏尔常务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具体审议意见。
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的摸底,对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这在省级人大中尚属首次。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了《政府融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控。
“我们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持续关注、跟踪监督,要求加强对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按照计划,2014年下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专题监督,听取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
创新方式,声声询问促政府“阳光理财”
2011年9月29日上午8时30分,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专题询问会,围绕2010年浙江省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向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询问。
“我省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正在进行,能否详细说明公开的程序、范围和细化程度?”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虎林向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提问。
“财政预算会在政府官方网站或借助媒体向百姓公开,除一份详细的报告外,还会附上款级科目、收支项目两份表格,并进行说明。目前,省级预算和48个部门的预算都已在网站上公开。”钱巨炎答道。
两个多小时时间里,1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向和管理、地方性债务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问题频频发问,省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作了认真回答。
专题询问这个新的监督形式,不仅成为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成为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创新。
会后,浙江省人大财经委起草了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先后作出批示,对这次专题询问的成功予以高度肯定。
建立财政政策和重大资金变动向人大报告制度;基本形成预算监督处预审、专家评审和财经委初审的会前“三审”工作机制;邀请相关专门委员会参加财政审查监督,重视发挥专委会优势,从专业的角度评价财政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几年来,通过建章立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逐步固定下来。
为解决代表反映的“看不懂”、“审不上”等问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还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及时为代表提供财政审查监督方面的资料;与财政部门合编《政府全口径预决算100问》一书,在人代会上印送代表;进一步修改、细化和提升《浙江财政预算读本》,并制作了光盘,为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预算报告的主要内容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2013年,浙江省人大财经咨询专家库成立。借助“外脑”, 在2014年人代会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前一周将4本政府预算和两个重点部门预算草案送交14位专家,邀请他们进行为期2天的详细评审。
此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还密切与审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年初提前将人大财政审查监督重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建议列入审计部门当年工作计划。
“通过这些形式,我们对相关问题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有利于找准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久久为功,切实履行“为民理财”庄严承诺
在加强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然而,与人民群众要求人大看紧、看好政府“钱袋子”的愿望相比,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目前省级层面虽已将4本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审查,做到了形式上的完整,但各类预决算草案编制的完整性还有所欠缺。比如,目前已上报人代会审查的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仅有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的内容,尚未按照规定全面细化反映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调入资金等项目内容。
“从现状来看,预决算草案的细化程度还不够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同志坦言,政府项目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显示的是政府的钱“干了什么”,起到些什么作用,如果不能细化到“项”和“目”,很难判断政府的钱花得是否合理。
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也较为滞后。如从2005年开始,人代会预算报告由听取审查改为书面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代表对预算审查的关注度,不利于增强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预算审查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审查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此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力量仍较为薄弱。“人大代表是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力量,但从目前人大代表的构成看,具备预算审查监督专业知识的代表占比还不高,人代会上也没有成立专门的预算审查小组,日常对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的培训也不够系统。”
人大看紧政府“钱袋子”的背后,是对每一位纳税人的郑重承诺。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不懈努力,做好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
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升各类预算的完整性及统筹性。深化和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4本预算,进一步明确各类预算的功能定位,从横向完整性和纵向细化性两个方面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使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独立编制政府性债务计划,有效防范政府财政风险。下一步,应尽快把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从现行的政府公共预算中分离出来,独立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计划,报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审查。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内容也得了不断丰富的完善。统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科学决策、加强综合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前提,其地位及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鉴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做为统计工作者应该针对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统计策略,以更好的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统计在监督、咨询和信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
一、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特点
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具有持续性、涉及面广、规律性、真实性和专业性等特点。
1、持续性,统计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见到效果的,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对获取的统计信息进行深入的研判,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2、涉及面广。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不但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及现状,对单位职工、资源、信息等各种有效资源进行调查和统计,此外,信息的来源还不仅限于单位内部,而且还要以市场为导向,收集市场最新资讯和相关信息,并整合所有有效信息,为提高事业单位管理职能和经营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3、规律性。规律性是统计工作的重要属性规律性。统计调查的行为必需按照一定的规律来进行,注重统计信息的拓展面,提取经济领域各个方面的信息,以便客观的描绘出经济发展的真实善。
4、真实性。真实性是统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统计工作获取的信息必需要真实、准确、客观,不能有任何差错,只有这样才能为科学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5、专业性强。事业单位统计信息主要来源于实际调查(多数为原始资料),通过搜集、调整、计算、处理等后以报表形式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然后通过层层上报为国家统计工作提供依据,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可以说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基础。
二、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职责和作用
事业单位依据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来构建统计结构,其具体职责有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及核算制度,并严格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统计资料,并对自身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统计分析并接受民主监督; 协助本单位职能部门等严格按照统计法完成国家、部门及地方统计调查工作。其重要作用在于对各项数据和信息进行有效的统计,可以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有助于事业单位本身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部门作出更加准确的决定, 同时又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统计信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家统计局也要求各单位加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提升信息的准确性,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
三、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创新发展之路
1、找准自身定位
新经济时代,事业单位也面临着复杂的发展局面。为体现统计工作的应用价值,统计部门一定要找准自身定位,充分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挖掘统计工作的巨大潜力,结合单位内部发展需来开展工作。 将工作的重点和关注点放在本单位内部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不仅要做好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的统计分析,还要针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和关键问题进行统计调查, 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 带着疑问深入社会获取统数据, 努力提高自己解决具体统计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为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法制性
事业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工作列为事业单位管理重点,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制定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计划。同时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相关规定执行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长期不到位的事业单位列为重点观察对象,督促其进行调整,深入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法制性。此外,加强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统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调整工作领域和方向
在实际的统计工作中,开展统计调查的方式和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能照搬过去的操作模式,要创新思路,不断结合外部审计环境的变化来调整统计工作开展的方向和领域,积极借助高新技术手段辅助统计工作的开展,通过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等高新技术,打造发展统计工作的平台,进一步宣传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统计工作在单位以及社会整体的影响。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统计手段和统计技术,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采集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4、结合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统计工作准确性
先进的信息技术是简化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准确性的必然选择。 通过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将统计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促进统计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同时,信息技术具有传递信息的时效性和及时性,能够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传递到需要的部门。还要建立一个定期的信息收集系统,确保统计信息的动态性和时效性。加快统计工作信息化进程,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决策和管理的顺利进行,促进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良好的统计工作队伍,是确保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的重要保障。良好的职业技能和业务能力和有效的职业素养,是事业单位统计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加强统计工作人员经济、会计、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职能,提高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加强统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杜绝、违法等行为出现。总之,统计工作人员作为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与执行者,其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统计工作质量,因此必须加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小结:
总之,在当今社会新的经济形势下,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在充分解读统计工作新的特点、职责和意义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策略和方法,站在新的位置和起点上,以达到新的高度。
在高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依据,是以领导干部的有关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为基础,对领导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腐败行为以及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手段。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许多问题,因此必须进行完善和规范。这不仅关系到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为学校选好领导干部,保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分支,不仅具有内部审计的一般特点,还有其特有的要求。
(一)接受任务的被动性
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一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是得到上级部门的书面委托后,才能开展这项工作,具有非常明确的指令和授权的性质,是一种被动的审计行为,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接受任务具有被动性。
(二)必须熟悉政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情况以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等进行评价和审计,监督并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情况是否规范,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悉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能够恰当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和工程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有所区别,工程项目审计的对象是一项工程,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一个单位,均是对事不对人。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人的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
(四)审计的内容综合性较强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多样性,有学校的领导干部,党政负责人,也有校办企业的领导干部,下属经济体的主要负责人等。审计对象所处的岗位不同,职责也不一样,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比较多样化,包括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同时,还要对领导干部在个人的任期内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评价,另外,还包括廉政建设等审计内容。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和方法上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五)具有较为严格的时效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审计时间是领导干部任职的时间段内,审计的内容是任职期间的相关内容,任职期间之外的事项不属于审计的范围。另外,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将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依据的审计结果,在运用的时间上,也具有很明显的时效性。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范围的界定较为敏感,具有严格的时效特征。
(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较长,很多达到七至八年,某些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甚至能到十年以上。这就导致了对这些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很大,需要查阅的资料多。而且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经济管理资料、会议资料等本身就比较多,有些资料因为时间太过久远,根本就已经遗失或者无法查询。再加上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达不到理想的高度,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具有一定风险。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缺乏独立性,机构设置有待完善
根据高校内部审计有关文件的规定,高校应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也应该达到一定的要求。但实际上,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都是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能够独立运行的不到50%。偏远地区的地方院校以及高职高专等,设置独立内审机构的更少,甚至连内审机构都没有设置。由于机构上的不完善,审计人员数量不足,对内部审计的作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高校内审部门是学校的内设机构,受到学校领导的直接管理,人、财、物权都受到学校的控制,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不自觉的受到学校内部的人际关系影响,因此高校内部审计缺乏一定的独立性。
(二)评价指标不统一,评价体系不健全
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相应的评价体系也不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尚处在研究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不统一,缺乏明确的依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同,层次也不一样,所处的岗位更是多种多样,不同的岗位经济运行的方式不一样,因此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也不一样,评价指标当然不会完全相同。而且大多数高校没有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与其签订责任状,使得审计人员无法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的经济活动越趋复杂,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越来越多,没有健全的体系和统一的评价指标,要准确的界定和评价比较困难,达不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三)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
高校的审计人员大多数是财会专业毕业,在知识结构上比较片面,缺乏工程预结算、计算机运用以及合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能熟练掌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多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少。而且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编制有限,配置较为“精简”,使得高校内部审计队伍的力量不强。如果遇上学校领导干部整体换届,大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集中进行,审计任务更加繁重,必然会使审计力量不足的缺点更加突显。这必然导致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足够的覆盖面和深度,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评价不够全面,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四)部门之间缺少配合,不能全面运用审计成果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党政领导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组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以及审计等部门组成,协调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力量,发挥联席会议中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目前,国家审计的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有效地协调了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但是很多高校并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很少与其他部门沟通,没有将资源进行共享,互相配合较少,基本处于独立审计的状态,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力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报告,一般只在组织人事以及被审计人员的部门内公开,范围有限,导致审计意见和建议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审计成果被削弱,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研究
(一)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完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高校应该为内部审计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相关的的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门的权力与义务,规范审计流程,提升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确保每一项审计工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另外,高校的主管部门还应该大力支持内部审计的工作,从人员的编制、经费的使用以及机构的设置上积极配合,尽量满足审计部门工作的需要,加强审计的力量,提升审计的质量,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完善评价体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每一项经济责任审计的证据搜集工作完成后,该如何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如何妥善的作出审计报告,一直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难点。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还应该具有一个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并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为准确评价学校领导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另外,学校应根据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围,提高他们的责任危机意识,为日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定要科学严谨,把握“质量第一、评价准确、妥善总结、降低风险”的原则,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主题,评价的对象要与审计的对象一致,审计到什么范围就评价到什么范围,没有确凿证据或者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坚决不予评价。
(三)不断建设审计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政治水平、职业态度等综合素质息息相关。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形势对高校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精通的业务能力。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必须重视对审计队伍的建设,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快知识的更新,提高知识的层次,并加强审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具有德才兼备的综合素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需要,派遣审计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后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有针对性的获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知识。同时,审计制度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必须同步推进,规范审计过程,加强审计质量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做到按制度办事、按法律法规审计。
(四)加强配合,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它属于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这就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在一起,发挥协同作战的能力。因此,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协调和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有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的运用。
随着高校不断加大经济建设步伐,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日益密切,使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型的综合审计项目。因此,通过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审计监督,对促进高校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黎克双.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N].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6(6):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