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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过程公平
随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上升,高等教育规模不断壮大,国家财政投入及资助力度持续加大。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引起关注。高等教育的资源利用效率是影响学生平等享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的决定性因素。国家的财政政策开始关注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过程公平。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政策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资源的利用情况。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后4%时代怎么办成了社会热点。其中最引起关注的是投入的经费如何支配,也就是资源利用的问题。从投资体制入手,国家进行了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方式的改革。中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经历了从“基数加发展”到“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再到“基本支出加项目支出预算”的变革历程。1955年至1985年,中国采取“基数加增长”的高等教育拨款模式,但这种模式不利于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控制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1986年,国家开始采取“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等学校经费的利用效率。但是,没能切实核算高校的实际成本,导致各高校过多地依赖在校生人数作为拨款的参考依据,只注重学生规模的扩张,忽视了办学质量。2002年至今,“基本支出加项目支出预算”模式得到应用。基本支出预算是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则是学校某些专项业务活动所需要的经费,在高等学校核算中需要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4]。拨款方式的改革,目的在于提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而提高效率的价值追求并没有否定促进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教育公平并不是说要将教育资源平等分配,而是教育资源有效分配,满足高校运转需求及项目的开展,使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学生享有其该享有的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即促进高等教育过程公平。高等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是确保每位学生平等享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是学生公平地分享学校的教育资源,以满足和平衡每个人不断发展的需要,从而使受教育过程处于公正合理状态的决定性因素。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关注,实际上是对于高等教育过程公平地追求,政策中折射出公平的价值取向。
三、方向:加强投入产出率的评估,实现结果公平
教育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的最终体现在教育结果公平上,教育结果公平是教育实质性的公平,也是衡量大学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5]。起点公平一直被视为教育公平的核心组成部分,过程公平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起点公平和教育公平成为中国以往制定政策时的主要目标导向。增加投入、提高资源利用率,最终目的是要提高投入产出效率,而机会公平与过程公平的最终结果需要用结果公平来考证。在中国当前主要强调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的教育公平政策中,教育结果公平可以作为一种客观的政策评价和监控的工具。同时,教育结果公平也将为中国教育公平的未来发展提供新思路和启示[6]。结果公平应该成为今后制定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目标和导向。加强对高等教育投入产出率的评估,不仅是对高等教育投入资金与其所创造价值之间的关系的评价,而且也是对教育质量的评估,包括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是促进高等教育结果公平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财政政策促进教育结果公平,以产出机制拨款的财政政策可以激励大学提高教育质量,使更多的注册学生完成学业,促进高等教育结果公平。
四、行动:以公平为取向,构建高等教育财政政策体系
(一)明确政府高等教育拨款的主体地位,加大投入
《国家教育与发展纲要》中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本世纪末达到4%”[7]。这个本世纪末是指20世纪末,然而,直到2012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28%,首次实现4%的目标[8]。目前,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的均值为4.8%左右,中低收入国家的这个均值反而更高些。从高等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支出来看,2009年,该比例首次突破7%,达到0.79%,成为历史最高值,但2010年又有所下降。中国高等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始终没有超过0.8%,而该值是目前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公共支出占GDP的比例的平均值,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已经超过了1%,主要发达国家平均为1.7%。很明显,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中国财政压力不断增大。但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保证更多的适龄青年公平的享有高等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仍然需要财政拨款发挥其主导性作用。
(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是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区域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是最主要的促进公平的财政政策。由于中央财力和地方财力的差异,教育部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的经费数量差异明显,各地方政府财力不同,不同地区的地方高校的所得财政拨款也不同。这样就造成了高校间发展的不均衡,造成各地区高等教育的学生在享有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而高校毕业生涌向发达地区,又使欠发达地区在投入高等教育的收益降低,造成欠发达地区在财政上和人才流失上的双重风险。这种不公平问题,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高等教育财政支付转移要以公平为导向,并以法律形式给予保证。支付的程序及算法要体现公平原则,具体来看要加大中央政府对不发达地区的纵向转移支付,并不断推行省级政府间的横向支持。增加过渡性的转移支付金额的数量,根据各地实际支付能力与全国平均生均经费标准间的差异,给予各地发展高等教育所必须的经费补偿。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资源的差距,保证不同地区的学生享有高质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机会。
(三)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关键词:教育券;思想渊源;背景:问题
为了解决教育不均衡问题,相当多的发达国家实行了教育券政策。教育券(educationvoucher),又译成学券或教育凭证,是在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教育券体制的原理是:改变目前政府对公立学校的直接补助的教育投入方式,把原本应投入到教育中的资金经过折算发给每一位学生,学生凭券可以进行自由选择,到政府认可的任何一所学校(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就读。学校在收到教育券后,可以凭教育券从政府那里兑换与券值等额的教育经费。[1]
近几年来,我国的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我国要解决教育领域中的问题,能不能也实行教育券政策呢?笔者认为,我国能否实行教育券体制关键要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一)发达国家实行教育券政策的社会因素或背景是什么;(二)我国当前教育的问题所在;(三)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问题。根据这一思路,文章将逐一加以描述或分析。在这之前,先介绍一下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一、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教育券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76年。①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一书中提到: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确……如果各学院以科学艺术传授学生的导师或教师,不由学生自由选择,而由校长指派;如果教师怠慢、无能或无行,学生未经申请许可,不得由甲教师改换乙教师,这种规定,不但会使同一学校内各导师各教师间的竞争,大大减少,而且会使他们全体勤勉任教以及注意各自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性,也大大减少。像这类的教师,纵使领受了学生非常优厚的报酬,也会像那些全未受学生报酬或除薪俸以外毫无其他报酬的教师那样,怠于职守,荒误学生。
选择教育的理念至少可以回溯到托马斯.潘恩。在《人的权利》中,他认为政府应该为家长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以保证自己的孩子进入私利学校接受教育。②“他赞同将穷人的税收减至最低,并认为所有的贫困家庭都应该每年得到4英镑的资助,以使他们能够支付孩子的学费,并要求地方政府监督这一职责的履行。”[2]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券概念由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1955年他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了教育券的概念,这篇文章于1962年收入他的著作《资本主义和自由》之中,在1979年出版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弗里德曼对教育券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述。
在《资本主义和自由》(P44-P46)中,他提出:
把孩子和缴纳不起最低要求的学校教育学费的家长分离开来,显然和我们把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办法以及和个人自由的信念不相一致。此外,这很可能不利于自由社会的公民教育……为了对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学校教育提供经费,政府可以发给家长们票证。如果孩子进入“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这些票证就代表每个孩子在每年中所能花费的最大数量的金钱。这样,家长们就能自由地使用这种票证,再加上他们所愿意添增的金额向他们所选择的“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购买教育劳务。教育劳务可以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教育机关或非营利的教育机关所提供。政府的作用限于保证被批准的学校的计划必须维持某些最低标准,很像目前对饭馆的检查,要求保证最低的卫生标准那样。
在《自由选择—学校的问题在哪里》中,他提出:
二、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的背景
社会背景是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之一。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同样受到美国当时的社会背景的影响。本文从社会思想、理论基础和管制模式三方面加以分析。
(一)新自由主义是教育券政策的思想背景
(二)公共选择理论是教育券政策的理论基础
(三)集权式教育的低效率是教育券政策的现实因素
美国历次教育改革的失败和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下降,是教育券等择校制度推行的又一背景。美国公立学校教育失败是不争的事实。中小学生阅读能力普遍较差,数学成绩属于工业国家之尾,学校中帮派林立,、枪支在校园里见惯不怪。尽管政府多年来为公立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增加教师,缩小班级规模,但家长们认为公立学校的教学水准仍然未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择私校而读的学生人数仍逐年增加,因为“各私立学校能提供高水准、安全校区与校风良好的教育”。因此,美国一些教育改革者便在历次教改不尽如人意之后,选择了消除公立学校垄断,强化学校教育竞争的“教育券政策”。[4]
弗里德曼认为,社会集权导致了教育质量的下降。公共教育运行方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非中央极权的政治结构:美国宪法严格地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使它无法发挥重大的作用。各州把控制学校的权力大部分都留给了地方团体、小市镇、小城市和大城市内的各个区。家长密切监视管理学校的政治机构,部分地代替了竞争,同时也确保了家长们的普遍要求得以实现。而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公众加入到知识分子的行列,开始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能力无限崇拜,在这种情况下,单间教室的学校和地方学校委员会的衰败就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控制学校的权力,也就很快从较小的地方机构转给了较大的地方机构,如县、市、州一级的机构,最近则转给了联邦政府。”1990年,约翰库伯和特里莫进行的大量调查表明:集权和是导致美国公共教育低效率的主要原因。③小布什上台后,在教育改革方面实行NCLB计划(NoChildLeftBehind),并自称是“美国教育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但这受到广泛的批评:NCLB计划是以集权的方式运行的,这个计划带给我们的最终结果也许是最差的,即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教育质量的下降。改变美国教育几十年来绩效平平的局面,就应该摒弃集权主义模式。相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应该给予学生“用脚投票”的权力,从而使学生可以自由地选择教育。这种革命性的变革的关键在于各州,中央政府在教育改革方面能做的最大贡献就是避免教育集权化并允许各州尝试自由选择学校的计划。[5]
三、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三个就是学校结构的问题、教育体制的问题和教育收益率的问题。
(一)高校职能机构臃肿,造成成本浪费
现阶段,高等教育的有限经费没有全部花费在教学和科研中,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如支付师生员工的住宅、医疗、生活后勤的成本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成本。同原来的国有企业一样,高校“办社会”不仅严重浪费稀缺的教育资源,还造成机构臃肿和人员冗杂。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经常会出现专任教师只占教职员工的一半的情况。其次,在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中,存在较大的资源浪费。例如高校内部,一线教学人员的工资、津贴之和与行政后勤人员的区别不大,甚至出现倒挂。由此引起教师资源和时间资源流失。更有甚者,一些经过高层次学习的博士生等人才纷纷离开教学岗位,进入高级或中级管理阶层,使一个学者整天忙于“文山会海”中,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二)教育不均衡现象严重
我国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状况不仅表现于反映教育数量特征的结构、布局的不平衡,也表现于反映教育质量特征的绩效、结果的不平衡,还表现于反映教育运动状态特征的速度和规模的不平衡。从数量特征来看,我国农村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比例失调,布局不合理,学校数量极度短缺。从质量特征来看,农村教师教学观念滞后,学生辍学现象严重,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从运动状态特征来看,农村学校经济资源不足,发展速度缓慢,办学规模较小。很明显,农村的教育状况与城市的教育状况形成了普遍的、强烈的反差。
(三)我国的教育收益率不高
四、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0年11月,长兴县教育考察团在美考察期间发现有些州的教育财政拨款与目前国内的做法大不相同,是将政府教育经费以“教育券”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持券择校,学校则将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换取教育经费。受此启发,2001年9月,长兴教育局为扶持当地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借鉴美国同行的做法,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面向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开始“教育券”试点。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上文所述的三个问题。
但是,局部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整体的可行性,长兴县的教育券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政策的成功概率还很难说。笔者认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教育券政策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理论层面要严密,操作层面要规范
教育券政策并不是完美的制度,它需要理论和实践的互相支持。理论层面要严密,就是说在实行教育券政策之前,必须对实行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政策结果由一个充分的预知,操作层面要规范,就是说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强调各利益主体的法制化意识,相关的监督机制必须完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的确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人民的选择权,对中国的教育改革发展有很大的意义。但是它一旦实施后政府将不能保证学校之间的公平,会导致资源流向好的学校,造成“富校越富,穷校越穷”。湖南师范大学的曾坤生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向更加规范的市场制度迈进的一种过渡形式。这种过渡体现了制度变迁的强烈的路径依赖和渐进性,作为一种选择可以在若干地区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最优的选择范式。因此,在选择教育券这种制度安排时,一定要注意运作的规范和其本身的演进性。长兴县副县长熊全龙先生认为教育券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办薄弱学校难以维持生存;学生培养费标准提高;教师工资财政专户将被取消和人事管理制度面临新挑战等。这些都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二)摆正认识,各种教育一律平等
(三)教育券的受众要有选择性
我国的教育规模十分庞大,所以实行教育券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是循序渐进。这里的循序渐进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在地区的选择上要有战略性或带动性。我国实行教育券的第一个地区是浙江,这可能和浙江地区的制度完善程度有关。其次在教育层次的选择上要有针对性和可比性。选择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作为实行教育券政策的对象,是城市教育还是农村教育优先,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政策意义的判断。
参考文献:
[1]沈有禄.教育券制度评析[J].教育与经济,2004(1),17-19.
美国民族教育政策与实践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呈现出同化主义、英语中心主义、教育隔离制三个显著的历史特征。首先,老移民用主流文化同化新移民,目的是把他们变成符合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取向的美国人;其次,美国少数民族的语言选择经过了从语言多样化到“英语惟一合法”的转变。再次,美国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在隔离的学校体系中接受劣质教育。直到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兴起,少数民族才争取到一定平等的权利。由于种族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的影响,19世纪至20世纪60年代美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与实践呈现出三个显著的历史特征。
一、同化主义
从殖民地时期到20世纪60年代,同化主义教育传统一直控制着美国的少数民族教育和移民教育。美国的早期移民,主要来自西欧和北欧,其中英国人最多,影响力最大。因而英国的语言、法律、宗教观念、政治传统和政治体制都转变成了美国社会的主体,构成美国主流文化的基本骨架。
美国的教育,也主要是英国教育模式的移植。盎格鲁—撒克逊的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占据支配地位。“从殖民地时期到十九世纪,美国教育的主要形式都是盎格鲁—撒克逊式的。非新教式的学校,从未占据过主导地位。”同化论坚持有必要保留英国式的体制,英语以及英国的文化模式,使之在美国生活中占支配地位并成为规范;强调灌输社会主流民族—盎格鲁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强调单纯学习有关基本事实的知识。同化论认为教育是将社会的少数民族塑造于主流民族之中的必要手段,公民教育其实是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限制和改造的过程。“美国化”本质的目的在于强力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使他们遵循主流文化的语言、价值和行为规范,将移民们的本民族文化及其附属物清除,变成一个个符合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取向的美国人,并以很快的速度完成这一过程,后来被形象地称为“高压同化”。
1909年,美国著名教育家卡伯里(Cubberly)这样总结同化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1.拆散各民族群体和居民点,使各民族移民同化和融合成美利坚民族的一部分;2.向儿童灌输盎格鲁—撒克逊的正义、法律、秩序的观念以及现行政治,并培养他们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及在民族生活中有永恒价值的东西的尊重。在同化主义理念的指导下,儿童无论从哪里来,具有什么背景,都一律接受同样的对待:读主流社会的书,参加主流社会的考试,不考虑民族和文化差异。少数民族和新移民的文化,包括语言、习俗、宗教、传统等,受到轻视和压制。
在同化论盛行的同时,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种比较宽容、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理论逐渐形成,这就是熔炉理论(Themeltingpot)。熔炉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历史学家F.J.特纳(F.J.Turner)和英国犹太作家张维尔(IsraelZangwill)。该理论认为美国是个大熔炉,来自不同民族和种族的移民都会融入其中。移民原民族的实体和文化像原料一样在熔炉中不断熔化和改造。主流文化影响和同化着移民的少数民族文化,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反过来影响和作用于主流文化。二者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文化和摆脱了祖先纽带的美国人。如果同化主义的理想是要把所有移民按照英国盎格鲁式的意识形态同化,那么熔炉理论的提出则是看到了不同种族、文化的差异性而“”的结果,其着重点在于把不同文化盎格鲁化后铸出新的文化,从而形成有别于英国的美国特性。与同化论相比,熔炉理论的出现意味着进步。前者把主流文化凌驾于少数民族文化之上,完全排斥少数民族文化。而熔炉理论至少开始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给予它们与主流文化同等的文化原料供给者的地位。当然,熔炉论把移民的同化和文化融入简单化,理想化,同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五六十年代后受到愈来愈多学者的否定。
二、英语中心主义
美国少数民族的语言选择,经过了从“语言多样化”到“英语惟一合法”的转变,形成少数民族教育中的英语中心的特点。
建国初,由于英国文化的巨大影响和实际需要,英语在一些地方和场合成为通用语言。但这并不排斥美国居民使用其它语言。在一些城市和农村定居点,少数民族语言常常在商业、学校和宗教机构中使用。联邦政府对于语言的选择采取不干预政策。建国初几任总统甚至支持使用多种语言。而且,为了鼓励家长把孩子送进学校而不是送去工厂做工,一些公立学校承诺在公立学校传授学生的本民族文化和母语。内战期间,政府的不干预立场占主导地位,他们包容语言多元化现象并鼓励公立学校推动民族语言教育。
南北战争后,产业革命开始,人们需要一种通用语言来处理迅速增加的工商、政府及公共事务,这种实际需要使英语变得日益重要。大量的法律、政府文书用英语写成,政府事务以英语为媒介处理,在工作中人们很可能因为看不懂英文警示而出现伤亡。以上种种事实,提出了对于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此外,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老移民之争,大大增强了美国的排外主义情绪。为了压制这种情绪的滋长,美国政府采取了要求移民学习英语的政策,并以此作为获得公民权的条件,当排外主义情绪日渐强烈,在英语和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基础上建立美利坚民族认同的想法逐渐占上风时,部分州立法规定学校中的部分科目必须用英语讲授。这样,公立学校不得不改变了包容各种民族语言、文化的传统而采取美国化、同化外来非英语国家移民的策略。威斯康星州1889年通过《本尼特法案》(theBennettLaw)规定,英语是一些课程唯一的授课语言。虽然由于地方社区学校和地方公立学校长官的强烈反对,《本尼特法案》于1891年被废除,然而,它却为制订“英语唯一合法”的法律奠定了基础,成为一个开始。
“英语惟一合法”的法律对少数民族语言的消极作用明显,对移民及其后裔的学校影响很大。例如,德裔移民原有巨大的双语(小学)和第二语言(中学)教学网络,包括教会、私立、公立学校等。1900年,约有20万孩子在公立小学接受德语教育,1914年,在密尔沃基(Milwaukee)、辛辛那提(Cincinnati)、克利夫兰(Cleveland)和代顿(Dayton)的公立学区至少有1/3的小学生接受英语德语双语教育。然而,1917至1919年间,美德处于战争状态时,随着中等德语教育的缩减,英、德双语教育课程被大大减缩了,实际上,德语已经被取消。
在英语同化教育作用下,到移民第二代、第三代能讲父母语言的人数越来越少,由于语言的障碍,少数民族学生在学校中无法享受平等的教育,学习成就很低,直接影响到他们成人后的生活质量。
三、教育隔离制
自十六世纪黑人被贩运到美洲起,到十九世纪南北战争,白人殖民者把黑人当作“黑奴”,从未考虑到他们受教育一事。南北战争后,黑人在名义上取得了
政治地位和教育权利。但北方企业主和南方种植园主一如既往地剥削黑人,使黑白平等教育原则成为泡影。
黑人长期以来在隔离的学校体系中受教育,质量低劣,无论人均教育费、就学率、在校学习年限、教育质量、交通工具、直观教具、实验室设备、学校建筑、教材、教师工资及培训等方面都不如白人学校,黑人不能享受与白人同等的教育机会。
隔离学校中黑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逆来顺受,为白人忠实效力的黑人。因此他们所受的教育与生活道德和劳动生产紧密联系,以职业课和家事课为主。主流社会希望把他们培养成勤劳、节制、诚实的人,培养成忠心为主、生活节俭、信守契约、没有侵犯性的人。
1896年,最高法院在“普莱西诉弗格森”一案中判决“隔离但平等”(separatebutequal)合乎宪法,即为白人和黑人学生提供相同质量的公共设施予以隔离不违反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批准南北方种族隔离可达60年,从而支持了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直到1954年,美国高等法院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v.BoardofEducation,1954)一案做出裁决,了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一案的裁定,判决迫使黑人就读种族隔离学校违反美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把黑人学生同白人学生隔离是对黑人的歧视,给黑人的身心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此案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最重大的裁决,标志着“合法的”种族隔离在美国的终结,换言之,受法律保护的在公共场所的种族隔离的终结。
教育无小事,事事皆育人。在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对教育的管理体制是功不可没的。教育的管理主要体现于用合适的管理方式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使教学高效的运营。而政策的改变是非常有必要性的。是国家的政策制定者根据世界的形式与环境,做到与时俱进的这一目的。任何国家都是重视教育的,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是立国之本,是为国家培育栋梁的一个摇篮,所以一个能重视教育的民族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民族,是一个奋发的民族。而教育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与改革可以使教育教学更加高效的运行下去,得到一个良好并长足的发展。这一意义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政策调整的意义与解析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对其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不断的改革与创新,确立了我党早日步入快车道,并加快进程的这一伟大目标,而在政策的不断调整下,我党建立了更加高效的亲民的政府管理体制,而教育管理体制也在其熏陶下有条不紊的飞速发展。为我国全面培养人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同时在新的社会时代背景下也可以与时俱进不局限于过去。开创新的未来篇章。
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在我国历年来的教育管理体制的变动中教育体制是最佳的受益者,我们可以观察到其中的规律,随着教育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教育不在集中于其中一点,开始变得不断的权利下方于地方,对其管理以及教育权限进行不断的扩大,给予了地方权利的不断扩大,使其更加有自主教学教育的培训能力,更多的可以体现在教育模式的不断改变之中。良好的更教育模式可以使教育变得更加个性化,正应了那句老话“因材施教”,根据不同的学生可以定制不同的学习计划。使学生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完善,不会因为应试教育而变得视野狭窄,并磨灭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并且对老师的工作量也有所减轻。
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注意事项
虽然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关注下,已经得到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与些许注意事项。发展必然伴随着改革,而改革必然时期进行变化,变化就会有新旧矛盾问题的产生。由于政府下放了权利,使教学不在全部依赖于政府,让教育进行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所以出现了一些民办学校。但是有些学校的出现极大的增添了教育的无序性质。变相的收取高额的学费,做出“出国”承诺等。这些学校缺乏有效的管理,破坏了教育教学的秩序。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把握尺度对其进行改良,改善。增强其教育的有序性。保证教育可以良好的贯彻与落实于基层人民和广大群众。使教育的普及率得到提高,增加国民教育教学的素质,提高国民的文化水平以及道德修养。
四、加强对地方教育体制改革的落实
教育的普及已经传播到了我国的各个角落,但是省级以下的教育体制改革还应该有待加强,应该对地方上的教育体制进行完善和充实,使其拥有地方特色。旗帜化鲜明。责任分化更为明确。遵守教育法律的前提下完成个性发展这一转变。为学生的多元化学习奠定基础。改变应试教育所带来的缺陷。
五、其他国家对教育体制改革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在一些其他的国家里学校与政府是分开管理的。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来制定,其他则有学校的法律负责人进行统一管理。让正规社会群体对其进行督促和检查。虽然我国的体系可能和其他国家的体系不尽相同,但是也有其参考的价值。我国也对其进行了部分的调整,把学校变成事业。我认为这是解决目前教育秩序混乱的一计良药。督促了学校的办学效率,提高了办学质量。减轻了政府压力与负担。更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对教育进行一个良好的运行。以少量的经费投入就可以回报更多的高标准与高质量的学校进行良性的竞争与参与。
六、教育体制改革需要进行的完善
虽然我们的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了快车道,高速发展与运营阶段,但仍有个别欠缺需要完善比如说信息系统的完善便是尤为重要的。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便捷也让人们感受到了他所带来的好处,于是也应用于各个行业当中,在国外的有些地区已经使用信息化教学。并且发展的如火如荼。事实已经向我们证明这一定是未来教育的必要发展趋势之一。所以对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完善也需要尽早落实,并且贯彻实施。同时检查督办机构的完善与监理对教育改革也很有帮助作用。加强对学校的监督与检查,提高办学质量与办学效率,减少错误的发生,所以说对监督设施的完善也非常重要。显然上述需要完善的完善的问题需要一步步的去落实,不可以贪功求快。要稳扎稳打完成这一伟大的发展目标。
七、结束语
教育是立国之本,人们受教育的程度关系着未来国家的强大与否,而大数据时代到来为教育事业的多元化个性化进行了更加丰富的渲染,填充了我国应试教育下所遗留的空白,增强多元化的教育事业发展,对现有的问题进行及早的分析与解决。对教育改革所欠缺的漏洞可以尽早的完善,更加高效的提高管理水平,以增加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可以享受更科学管理所带来的高效教学。增加学生们对学习的积极性,早日实现我国教育强国这一主要目的。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增光添彩。
作者:赵明旭 单位:赵明旭,西京学院
为了解决教育不均衡问题,相当多的发达国家实行了教育券政策。教育券(educationvoucher),又译成学券或教育凭证,是在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教育券体制的原理是:改变目前政府对公立学校的直接补助的教育投入方式,把原本应投入到教育中的资金经过折算发给每一位学生,学生凭券可以进行自由选择,到政府认可的任何一所学校(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就读。学校在收到教育券后,可以凭教育券从政府那里兑换与券值等额的教育经费。[1]
近几年来,我国的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我国要解决教育领域中的问题,能不能也实行教育券政策呢?笔者认为,我国能否实行教育券体制关键要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一)发达国家实行教育券政策的社会因素或背景是什么;(二)我国当前教育的问题所在;(三)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问题。根据这一思路,文章将逐一加以描述或分析。在这之前,先介绍一下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一、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教育券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76年。①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一书中提到: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确……如果各学院以科学艺术传授学生的导师或教师,不由学生自由选择,而由校长指派;如果教师怠慢、无能或无行,学生未经申请许可,不得由甲教师改换乙教师,这种规定,不但会使同一学校内各导师各教师间的竞争,大大减少,而且会使他们全体勤勉任教以及注意各自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性,也大大减少。像这类的教师,纵使领受了学生非常优厚的报酬,也会像那些全未受学生报酬或除薪俸以外毫无其他报酬的教师那样,怠于职守,荒误学生。
选择教育的理念至少可以回溯到托马斯.潘恩。在《人的权利》中,他认为政府应该为家长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以保证自己的孩子进入私利学校接受教育。②“他赞同将穷人的税收减至最低,并认为所有的贫困家庭都应该每年得到4英镑的资助,以使他们能够支付孩子的学费,并要求地方政府监督这一职责的履行。”[2]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券概念由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1955年他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了教育券的概念,这篇文章于1962年收入他的著作《资本主义和自由》之中,在1979年出版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弗里德曼对教育券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述。
在《资本主义和自由》(P44-P46)中,他提出:
把孩子和缴纳不起最低要求的学校教育学费的家长分离开来,显然和我们把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办法以及和个人自由的信念不相一致。此外,这很可能不利于自由社会的公民教育……为了对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学校教育提供经费,政府可以发给家长们票证。如果孩子进入“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这些票证就代表每个孩子在每年中所能花费的最大数量的金钱。这样,家长们就能自由地使用这种票证,再加上他们所愿意添增的金额向他们所选择的“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购买教育劳务。教育劳务可以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教育机关或非营利的教育机关所提供。政府的作用限于保证被批准的学校的计划必须维持某些最低标准,很像目前对饭馆的检查,要求保证最低的卫生标准那样。
在《自由选择—学校的问题在哪里》中,他提出:
政府在资助和管理学校方面作用的不断加大,不仅导致了纳税人金钱的巨大浪费,而且导致了比自愿合作继续起较大作用所能产生的教育制度远为落后的制度……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采用凭单制度,该制度将给予不同收入的家长以选择子女所上学校的自由……在高等教育中也采用凭单计划,该计划将提高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同时促使补贴高等教育的税款的分配更加公平……一种既能保证父母享有更大的选择自由,又能保持现有的财政来源的简单、可行的方法是实行凭单计划……家长应被允许在任何一个愿意接受他的子女的学校使用凭单,不论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也不论是在他们居住的地区、城市或州,还是在其他地区、城市或州。这样,不仅将给每位家长较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也迫使公立学校通过收学费而自筹资金(如果凭单金额等于全部教育开支,则学校必须完全自筹资金;如果不等于全部教育开支,则学校必须部分地自筹资金)。这样,不仅公立学校之间要展开竞争,而且还要同私立学校竞争。这个计划并不减少任何人为教育纳税的负担。它只是在社会有责任向孩子们提供教育的前提下,给予家长较为广泛的选择余地,让他们自己决定孩子应受什么样的教育。
二、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的背景
社会背景是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之一。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同样受到美国当时的社会背景的影响。本文从社会思想、理论基础和管制模式三方面加以分析。
(一)新自由主义是教育券政策的思想背景
新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是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在教育方面,引入自由竞争机制至关重要。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哈耶克提到:下述重要问题需要考虑:应当以何种方式提供义务教育?应当为所有的人提供多高程度的义务教育?享受较高程度义务教育的人又应当如何挑选,以及由谁来承担这部分开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即多高程度的教育应当由公共资金来提供以及以何种方式来提供……然而这绝不意味着,现今推行的义务教育甚或由政府资助的普通教育,就应当以政府来建立或管理这些教育机构为必要条件。对于教育券问题,哈耶克持有赞成态度:“诚如弥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教授业已指出的,通过向双亲提供保证负担每个孩子教育费用的凭证——他们可以将这种凭证交给他们为孩子所选择的学校——的做法,现今在毋需维系政府开办的学校的状况下,用公共资金(publicpurse)来支付普通教育的费用在实践上已完全可行。当然,由政府直接为少数偏僻的社区提供学校教育仍然是可欲的,因为在这些地方,学龄儿童的人数非常少,从而教育的平均成本也就非常高,所以不适合开办私立学校。然而,对于绝大多数人的教育而言,毋庸置疑,完全由私人致力于教育组织和教育管理,而政府仅提供基本的资助并为所有的学校确立担保之费用的最低标准,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公共选择理论是教育券政策的理论基础
家长通过教育券而选择学校提供的教育,在实质上构成了投票问题。所有参与到投票行为中的经济人都有自身的效用期待。[3]如果政府的教育支出投向生产者(学校)而不是消费者(受教育者),那么消费者的效用函数无法达到最优。鲍彻尔丁(Borcherding)认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贡献是除去了附加在教育支出本质上的光环效应,其内容是教育支出被公共部门的职工和官员推动上升,他们垄断了民主过程的权力,并利用它来增加自己的报酬而不是生产相应的生产增值。他进一步指出,教师根据教育、经验和区域规模大小而给予更多报酬,而这都和教育质量无关。学校可以避免效率检验。
赫希曼(Hirschman)认为,教育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必然会遇到供给方式的困扰,一旦选择了不适当的供给方式,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不能行使退出的权利或向其他服务部门寻求服务。在他看来,教育应该实行“市场+非市场的混合策略”,并时常对低效率的教育机构实行退出机制。
(三)集权式教育的低效率是教育券政策的现实因素
美国历次教育改革的失败和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下降,是教育券等择校制度推行的又一背景。美国公立学校教育失败是不争的事实。中小学生阅读能力普遍较差,数学成绩属于工业国家之尾,学校中帮派林立,、枪支在校园里见惯不怪。尽管政府多年来为公立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增加教师,缩小班级规模,但家长们认为公立学校的教学水准仍然未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择私校而读的学生人数仍逐年增加,因为“各私立学校能提供高水准、安全校区与校风良好的教育”。因此,美国一些教育改革者便在历次教改不尽如人意之后,选择了消除公立学校垄断,强化学校教育竞争的“教育券政策”。[4]
弗里德曼认为,社会集权导致了教育质量的下降。公共教育运行方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非中央极权的政治结构:美国宪法严格地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使它无法发挥重大的作用。各州把控制学校的权力大部分都留给了地方团体、小市镇、小城市和大城市内的各个区。家长密切监视管理学校的政治机构,部分地代替了竞争,同时也确保了家长们的普遍要求得以实现。而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公众加入到知识分子的行列,开始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能力无限崇拜,在这种情况下,单间教室的学校和地方学校委员会的衰败就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控制学校的权力,也就很快从较小的地方机构转给了较大的地方机构,如县、市、州一级的机构,最近则转给了联邦政府。”1990年,约翰库伯和特里莫进行的大量调查表明:集权和是导致美国公共教育低效率的主要原因。③小布什上台后,在教育改革方面实行NCLB计划(NoChildLeftBehind),并自称是“美国教育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但这受到广泛的批评:NCLB计划是以集权的方式运行的,这个计划带给我们的最终结果也许是最差的,即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教育质量的下降。改变美国教育几十年来绩效平平的局面,就应该摒弃集权主义模式。相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应该给予学生“用脚投票”的权力,从而使学生可以自由地选择教育。这种革命性的变革的关键在于各州,中央政府在教育改革方面能做的最大贡献就是避免教育集权化并允许各州尝试自由选择学校的计划。[5]
三、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三个就是学校结构的问题、教育体制的问题和教育收益率的问题。
(一)高校职能机构臃肿,造成成本浪费
现阶段,高等教育的有限经费没有全部花费在教学和科研中,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如支付师生员工的住宅、医疗、生活后勤的成本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成本。同原来的国有企业一样,高校“办社会”不仅严重浪费稀缺的教育资源,还造成机构臃肿和人员冗杂。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经常会出现专任教师只占教职员工的一半的情况。其次,在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中,存在较大的资源浪费。例如高校内部,一线教学人员的工资、津贴之和与行政后勤人员的区别不大,甚至出现倒挂。由此引起教师资源和时间资源流失。更有甚者,一些经过高层次学习的博士生等人才纷纷离开教学岗位,进入高级或中级管理阶层,使一个学者整天忙于“文山会海”中,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二)教育不均衡现象严重
我国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状况不仅表现于反映教育数量特征的结构、布局的不平衡,也表现于反映教育质量特征的绩效、结果的不平衡,还表现于反映教育运动状态特征的速度和规模的不平衡。从数量特征来看,我国农村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比例失调,布局不合理,学校数量极度短缺。从质量特征来看,农村教师教学观念滞后,学生辍学现象严重,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从运动状态特征来看,农村学校经济资源不足,发展速度缓慢,办学规模较小。很明显,农村的教育状况与城市的教育状况形成了普遍的、强烈的反差。
(三)我国的教育收益率不高
教育收益率是指教育收益总额与教育成本总额的比值。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儿童往往参加一些辅的生产老动,加大了教育的机会成本,从而降低了教育收益率。由于农村地区教育供给的不足,人均受教育的年限较低。在城市地区,受内部失业和农村流民的影响,较低文化素质的人难以找到工作,或在职业选择和工资报酬上存在歧视,从而造成了对高等教育的过量需求,并带动初、中级教育过渡膨胀,形成了教育深化(Educationaldeepening)和知识失业(educatedunemployment)。大量原本只需要受较少教育就可以胜任的工作被接受了更多教育的人承担者,从而使在校期间学习的相当一部分知识处于闲置状态,相对于国民经济对人力资本的需求而言,出现了“教育过度”现象。
四、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0年11月,长兴县教育考察团在美考察期间发现有些州的教育财政拨款与目前国内的做法大不相同,是将政府教育经费以“教育券”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持券择校,学校则将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换取教育经费。受此启发,2001年9月,长兴教育局为扶持当地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借鉴美国同行的做法,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面向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开始“教育券”试点。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上文所述的三个问题。
但是,局部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整体的可行性,长兴县的教育券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政策的成功概率还很难说。笔者认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教育券政策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理论层面要严密,操作层面要规范
教育券政策并不是完美的制度,它需要理论和实践的互相支持。理论层面要严密,就是说在实行教育券政策之前,必须对实行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政策结果由一个充分的预知,操作层面要规范,就是说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强调各利益主体的法制化意识,相关的监督机制必须完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的确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人民的选择权,对中国的教育改革发展有很大的意义。但是它一旦实施后政府将不能保证学校之间的公平,会导致资源流向好的学校,造成“富校越富,穷校越穷”。湖南师范大学的曾坤生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向更加规范的市场制度迈进的一种过渡形式。这种过渡体现了制度变迁的强烈的路径依赖和渐进性,作为一种选择可以在若干地区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最优的选择范式。因此,在选择教育券这种制度安排时,一定要注意运作的规范和其本身的演进性。长兴县副县长熊全龙先生认为教育券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办薄弱学校难以维持生存;学生培养费标准提高;教师工资财政专户将被取消和人事管理制度面临新挑战等。这些都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二)摆正认识,各种教育一律平等
就我国而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教育仍是一块坚固的堡垒。民办教育历经了十几年的发展,满足了国民对教育的部分需求,也减轻了政府的教育财政负担,成为我国公立教育不可或缺的补充,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投资收益等部未能得到法律保障,在竞争中仍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不利于调动民间资本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在现在的体制下,民间办学机构面对的是一个不那么公平的市场:居民家庭送孩子进公立学校,免费;进私立学校,要交费。如此的约束条件,迫使民间教育机构不得不选择“撇奶油”策略——以富家子弟中不堪公立学校竞争者作为招生目标。许多地方民间办学以所谓“贵族学校”起步,道理是一样的。这里的“贵”,指的是收费的单价高,因此投资的总量一定不会大。这就是说,公立免费的制度安排不但不能刺激民间办学,而且抑制民间投资。同时,由于教育财政经费严重短缺,也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效率。因此,需要在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之间引入平等的竞争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的市场化进程。
(三)教育券的受众要有选择性
我国的教育规模十分庞大,所以实行教育券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是循序渐进。这里的循序渐进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在地区的选择上要有战略性或带动性。我国实行教育券的第一个地区是浙江,这可能和浙江地区的制度完善程度有关。其次在教育层次的选择上要有针对性和可比性。选择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作为实行教育券政策的对象,是城市教育还是农村教育优先,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政策意义的判断。
注释:
①大量的文章和著作都认为,米尔顿.弗里德曼是教育券的创始人。但是从思想渊源来看,亚当斯密对教育问题也有十分深刻的认识。
②参见DavidF.Salisbury.WhatDoesaVoucherBuy?--ACloserLookattheCostofPrivateSchools.
/pub_display.php?pub_id=1345.
③JohnE.Chubb,TerryM.Moe.Politics,Markets,andAmerica’sSchools[M].Washington:BrookingsInstitution,1990.
参考文献:
[1]沈有禄.教育券制度评析[J].教育与经济,2004(1),17-19.
二、现阶段中国残疾人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注重提出大体要求,实现途径较为模糊。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与世界的接轨,残疾人教育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关键点逐步得到重视。在法律保障、工作引导等方面,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政策回应:《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等等。这类大方向上的政策文件给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了法律保障的同时,也提出了大体要求,每阶段也都有需要完成的任务和指标,但对于具体的实现途径却鲜有提及,文件颁布之后也没有用其他较为细致具体的实施政策或者行动指令进行另外的补充,这对于下级单位来说就成为了一个需要自行琢磨的难题。政策制定较为分散,少有系统性的专攻。在每阶段的政策分析中,可以发现后期政策的覆盖面呈扩大的趋势,包括了师资、经费、体制等各个方面,然而针对一个方面的政策往往是孤立的状态——例如,对于优秀特教园丁的评比,政策仅围绕评比作出了选拔和授予的通知,而忽略了交流会等形式可能让榜样对其他特教教师产生的带动效果,所以就没有作出后续的宣传等政策支持;通知举办了盲、聋、培智学校学生的艺术汇演,没有在前期出现在艺术培养方面的政策支持,也没有在后期出台针对表现优秀的团体或个人的宣传交流。在残疾人教育的其他方面,类似情况还有许多,都体现了已有政策的分散性。政策更新还未完全跟上残疾人现实需求。现阶段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相较于刚起步之时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要做到完全和国际接轨,还有一段距离。对于残疾人来说,义务教育是基本要求,高等教育也是对自身做出的更高要求,但真正的需求其实远不止这些:不是能够进课堂就够了,而是能够更好地学习,学习得更好。例如在高校中,没有无障碍通道的教学楼比比皆是,图书馆没有盲文书籍,宿舍大部分都是为健全学生设计的,没有相应设施的帮助,残疾学生基本无法自理生活。政策做到了让残疾学生进入大学读书,但却没有考虑到仅仅“踏进校门”是不够的。如何能够让残疾人在教育方面真正做到“无障碍”?这将是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下一阶段发展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1.引言
理论是伴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研究委托人与人目标函数不一致且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如何监督和激励人,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它的基本假设是管理者拥有公司内部信息,有可能利用这些信息不对称为自身谋取利益,即在支出方面增加公司成本;或由于激励不够而降低了生产力,即在产出方面增加公司成本。这两种成本就是公司所增加的成本。理论最早是由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的,早期的理论主要研究Berle-Means范式下的委托冲突问题,即股权分散下强管理者,弱所有者式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后,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公司所有权结构的研究重点在于控股股东是否剥削少数股东的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和相关的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体制问题(沈艺峰,2005)。
2.成本理论文献综述
(1)股东与管理者的冲突——降低成本假说
成本理论是由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的,他们指出两权分离下,股东采取聘用管理者的方式来经营资本。但是,管理层和股东存在利益分歧,并不总是按照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原则去经营公司,而会出于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动机,为自身谋取利益。两权分离导致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问题,所有者需要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由此产生成本。
杨熠、沈艺峰(2004)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公告入手,发现信号理论和自由现金流量假说都能解释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的公告效应,但是自由现金流量假说比股利信号理论更能解释现金股利公告的市场行为,证实了在我国现金股利也能成为成本的约束机制。
廖理、方芳(2005)发现对于股利增加的宣告事件,过度投资公司的市场欢迎程度明显地强于非过度投资公司,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体现了自由现金流假设的预期。
谢军(2006)以763家上市公司2003年的横截面数据为样本,发现第一大股东能够迫使公司吐出多余的自由现金流,并能根据企业的成长性调整股利政策,支持了自由现金流理论。
罗宏(2007)以2001—2004年沪深两市上市交易的A股公司为样本,经研究发现现金股利能够直接影响公司价值,而且负债和现金股利能够在降低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水平、抑制内部人在职消费和公司过度投资方面共同发挥作用。
张海燕、陈晓(2008)通过实证分析A股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和董事会中管理层影响的关系及第一大股东是否对管理层的现金股利政策具有监督作用,结果表明管理者表现出不愿发放现金股利的显著倾向,相反第一大股东则偏好发放现金股利;同时证明了管理者和股东之间存在着问题,并且第一大股东对管理层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2)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冲突——利益侵占假说
以上研究多数立足于英美股权分散的资本市场,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展,研究者发现,对于其他法律保护薄弱且股权相对集中的国家,大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密切相关,大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绝对优势震慑或更换管理者(Shliefe、Vistmy,1986),这有利于解决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问题,但是,公司法在股权显著集中时的作用较小,而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了主要的问题(Gugler and Yurtoghi,2003)。
Faccio、Lang和Yong(2001)对欧洲和东亚地区的股利政策象进行研究,发现半数西欧公司以及东亚商业集团不同程度地存在控股股东通过股利政策掠夺外部股东的情况。
我国学者也进行了相关方面的研究。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在改制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都保留了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因此,国家股股东对股利分配的要求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王化成、李春玲和卢闯,2007)。
有学者发现,当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大于50%时,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如果公司不进行股利分配或分配较少的股利,则小股东的权益会被控股股东通过资金拆借或关联交易的方式侵占,因此,现金股利的分配将减少上市公司的资金量,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李增泉,2004)。
但是,更多学者认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期很短,保护中小股东的法律体系不健全,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很可能会使得现金股利论为非流通股股东掏空工具和套现渠道。
刘峰、贺建刚(2003)以上海资本市场15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越倾向于通过现金股利、关联交易等向大股东输送利益。
陈信元、陈冬华和时旭(2003),张阳(2003),刘峰、贺建刚和魏明海(2004)分别从佛山照明、用友软件和五粮液高派现的案例入手,发现现金股利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工具,高额现金股利没有提高公司价值。
程敏(2009)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中高股利支付水平,没有缓解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反而成了控股股东进行利益侵占“隧道”的一种合法挖掘工具。
褚诗杰(2010)通过分析研究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不是出于减少多余的现金流量,而是与大股东套现的需求有关。
刘章胜(2011)认为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由国企改制而来,国企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都采取了国家控股的股权模式。这种特征,可以保证控股股东的利益不受侵蚀,但也为控股股东掏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可能。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拥有强势地位的大股东有更大的动机和能力来监督公司管理人员,防止或减少内部人控制,但产生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
上述研究表明,在我国股权高度集中以及股权流通性分置的上市公司中,存在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这一问题,大股东通过现金股利的“隧道效应”获得超额报酬的现象。
3.总结
成本假说指出了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由此产生成本。现金股利的支付,减少了管理者可支配的自由现金流,克制了管理者的过度投资行为,从而使股东监督管理者的成本减少。该假说证明了现金股利在降低成本方面的作用,打破了股利是一种利益均占的利润分配的旧认识。但是成本假说的提出是以股权分散、法律与监管制度完备的英美等国的资本市场为基础的,基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弱的投资者保护法律机制以及弱有效市场下,成本假说有很大的局限性。
利益侵占假说指出了大股东与小股东存在的利益冲突。在股权集中和股权相对集中的国家,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冲突也相应地转化为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冲突。而且利益侵占假说进一步讨论了法律制度与监管制度的完善等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利益侵占假说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研究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权利不同对现金股利偏好的差异。无论是成本假说,还是大股东掏空假说,它们研究的股利政策多数集中在现金股利,而其他形式的股利很少涉及。
在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现金股利政策并没有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相应的积极作用,甚至还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由于他们更多的是通过检验股利发放的市场效应来寻找损害的证据,但是,这种检验又往往会受到一些外生变量的影响,使得证据的可信度受到质疑。同时多数国有企业没有制定明确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不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控股股东掠夺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制度科学的股利政策,发展多元化股权结构,建立股权制衡机制,有利于加强对管理者和控股股东的监督和制衡,推动有效率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降低成本。
参考文献
中国师范教育基本是公立的,是国家政策的产物。因而,师范教育的成败系于政策一身,政策是中国师范教育发展的关键。
一、中国基础教育发展模式及师范教育的世纪走向
中国基础教育规模巨大,学生近三亿,教师逾千万。走向新世纪,中国基础教育发展模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称“三大乐曲大协奏”:即从上学型转向普及型,从普及型转向精英人才型,从少数英才模式转向普及型英才模式。现在,三种转型同时存在,而且不同模式在相当长时间内交叉作用着,这就促使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师范教育呈现新的走向。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的复合因素的作用,如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人员的多样化流动,师范教育也相应进行了多种改革尝试。1998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终于从政策上确认允许综合性大学培养教师,中国师范教育自建国以来建立起来的单一定向型体系被打破,呈现出新的走向:
第一,由单一的师范院校定向培养转向多类型院校培养,从正规院校培养转向学校培养与社会培训相结合,从学校培养转向正规培养与国家认证相结合;
第二,从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分别实施到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再到职前培养与职后培养一体化。
这两种变革使师范教育制度发生了重大转变,前者使师范教育体制走向多元化,在体现国家对资格的要求的前提下,强化培养形式的开放与汇集多样的优秀人才;后者使师范教育职能趋于一体化,使教师教育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国家则能集中财力和人力建设重点师范教育培训中心,从而较好地提高教师培训水平。多元化体制有利于吸取各方面力量办好师范教育,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而职能的一体化则有利于重点投资,并强化培训职能,提高师范教育水平,适应普及型英才教育对高水平的师资需要。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转变师范院校只管职前教育,对在职教师现状不能或过少参与的状况,以及解决教育学院仅服务于教师在职进修,学科建设水准过低,教师教育后续力量不足等问题。
二、当前中国师范教育发展的政策问题
中国师范教育早期学习日本模式,以定向培养为主,尔后学习美国模式,注重多元的一体化模式,即多种院校培养师资,但坚持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一体化进行,不设专门的在职教师进修机构。建国后,我国向苏联学习,建立起定向型双轨制的师范教育体系,即由专门师范教育机构定向培养教师,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双轨并行、互不相通。
1.封闭的定向型培养模式的政策问题
50年来,定向型双轨制师范教育受到政策的重大影响。一方面,这种体制保证了师资培养能按一定规格、一定计划进行,即使在教师职业不受重视,很少人愿为人师的特殊情况下,也能通过定向的培养和封闭的管理体制保证相应的培养计划得以实施;而且定向培养提供了较为系统的师范教育,毕业生对教师工作较熟悉,易于适应中小学的教育工作。但另一方面,定向的师范教育却由于生源单一,特别是在教师工作不受重视的时期,报读师范专业的生源既少又差,师范教育水平由此也大受影响。政策性的保护造成的封闭又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发展性问题。这种政策以计划性、稳定性、保护性为出发点,在强制执行按计划培养教师情况下,特别是以所谓保持师范教育和教师队伍稳定性的旗号为由,通过提供相应的助学金,来框定教师从业不得改行,致使师范教育趋于单一性,只是为了培养教师,其余学术研究活动都被列为次要或辅,长久以往,导致师范教育机构的学术水准日益降低,师范性越强的机构,科研水准也相应越低。最典型的是当数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机构。
2.错位的双轨制政策问题
师范教育双轨制是中国50年来最大的特点之一。半个世纪来,中国建立起完整的普通师范教育体系,即中等、专科、本科三级体系。1995年中国高等师范院校236所,其中专科76所,全部在校生由1980年的33.8万人增加到58.3万人;中等师范学校897所,在校生由1980年的48.2万人增加到84.8万人,从1980年到1997年已培养的新教师649万人。1997年教师培训系列的教育学院242所,在校学员21.4万人,教师进修学校2142所,在校学员51.6万人,从1980年到1997年已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482万人。现在40所高等师范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点700余个;14所高等师范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点120余个。但是这种不关连的双轨制,有明显的错位特征。对教师教育发展来说,职前培训只是为从事教师生涯打下一个系统的基础,对教师的整个人生生涯具有重要影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还应继续学习更新更高水平的东西。因此,教师继续教育必须是在比原先职前培训机构更高的水平上开展的高级教育。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各级教师的职后培训机构基本上都缺乏必要的学科建设,既无学位授权点,也缺乏较为完备的学术门类和学术梯队,教育和教学水准与正规职前教育机构有重大差别,甚至出现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学士要到小学从事教学工作,那就必须到区级进修学校听某师范学校毕业的同龄人授课之怪事。这种错位的政策,给中国教师教育带来了许多困惑和问题。在教育部门的许多文件中,只是给教育学院下达培训指标,而对这些机构的师资却很少有明确的要求。南方某省级教育学院,至2000底教育系还没有一名博士学位获得者,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也很低,连学士学位授权点也没有。而同一省的省级师范大学教育口(含心理学)已建立起完整的学科体系,一个一级学科授权点,另有两个博士授权点,10个硕士授权点,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超过教师总数的2/3。但是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校长上岗培训等都因政策规定由教育学院实施。
这种双轨制政策的早期基本设想是,教师在大学本科已经把知识学好了,教育学院只须为他们传授一些临时的补充知识和技能。这也是苏联30年代双轨制模式出笼时的基本思路。这种设想带着某种想当然的成份,有很强的计划经济倾向,更本质的是,政策基础是建立在农业经济时代,知识进化缓慢的情况之下。随着社会发展,这种早存在问题的教师教育政策,更加严重地阻碍着教师教育的进步,影响到中小学办学水平提高。新世纪的到来,不仅知识更新加快,新知识层出不穷,一个本科生在校期间只是学习一般的基础性知识,大量的高水平的知识,尤其是新知识主要在工作中、在继续教育中学习和获得,继续教育已从补充性教育转变为本科教育的继续和提升。随着80年代来的变革,一个计算机专业本科学的知识寿命只有一年,现在中小学的一般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在5年间也被更新过半。只有提高继续教育水平,才能真正满足和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因此,中国师范教育政策应当有重大调整。
三、中国师范教育发展的政策定位
中国师范教育未来的政策走向应当是有利于网罗各方英才,建立起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教师队伍,使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1.建构开放多元型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
80年代来,教师管理逐步走出封闭模式,一是教师来源多元化,吸收自学考试毕业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二是教师可以流向其他行业。政策实施的进程是缓慢的,但对师范教育发展起了重大影响,以往担心教师的转行会引起人才流失而不可收拾,但事实是流动使教师队伍活了起来,不仅人没有跑光,相反流动起了筛选、重组和聚汇人才的作用。实践证明,运用市场机制,推行开放、多元的教师教育体制是一个重要的政策要点。1998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允许综合大学建立教育学院,培养师资,这是使教师教育多元化的一个重要的政策转变。第二个政策定位是必须把正规培养和多样化提高结合起来,推行一套以正规培养为主,国家考证相结合的新体系,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教师。在实施这个政策时,国家管治下的正规教师教育始终是主流,在发展和提高师范院校(包括综合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水平的同时,允许并支持许多杰出人才进入教师行列,才能使教师队伍水平得到提高。
一体化政策定位的一个涵义是强调国家对师范教育的管治。无论办学形式如何多样,体制如何多元,世界师范教育仍然是在加强国家一体化管治,把教师作为国家的代表来教育年轻一代,传播知识。许多迹象表明,尽管教育越来越自由,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但国家不仅不放松,反而比以往更加严格,非常强调师范教育的质量要求。
一体化政策定位的第二个涵义是强调师范教育的职前与职后教育的一体化。从目前的课程一体化转变为机构一体化,即从强调师范院校教育要与教师今后发展相联系,到把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校)的机构一体化,纳入共同建设和学科发展体系,这样师范院校职前教育就能真正成为今后发展的基础,使职前与职后培训、见习以及在职提高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变阶段性师范教育为终身的教师教育。双轨合并一体,可以使双方都获得新的职能,一方面使师范院校实现职能的全面转变,建构更加完整的师资培养体系,另一方面教育学院(校)得到本质的转型,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对部分县市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则采用分校方式,以增加正规师范院校的专业辐射力。今后所有的师资培训都在这一机构框架之下进行。
2.推动师资培养模式和教师专业形象转型
中国师范教育的再一政策定位是根据新世纪教育发展特征,设计新型的教师专业形象和师资培训模式。第一,师范教育要与信息化社会发展相适应。随着科技发展,教师专业性和技术含量得到加强,这是世界发展大潮流。因此,政策上要倡导和鼓励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考核,例如,可以界定出传授知识的专业技术,教学教育专业技术,运用新信息手段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技术评定等级,实现教师专业培训中教育思想、专业知识与教育技术上的结合,使教师同医生等职业一样,必须经过严格专业训练方可为人师,彻底改变“孩子王”的形象。第二,教师培训模式应当吸收更多的技术内容,对教师进行更加专业的技术培训。教师除完成一般大学的专业培训之外,还应当进行一、二年不等的教师教育专业深造,这是国际发展的重要趋势。修习一年课程者可获教师文凭,给予教师资格;二年课程合格者可获教育硕士,在竞争上岗之下可以获得更好的薪酬;三年课程合格并撰写出论文者可获学术硕士学位;等等。第三,大力倡导未来教师专业目标。法国教育家J.维尔吸收了布鲁姆和G.德朗希尔教授的观点,提出教师发展的10项目标,来界定教师的职业内涵:认识学校的环境与学校的根本功能;认识学校的教育职能;具备传授教育教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的能力;认识教育对象;认识教育教学环境;培养综合能力;培养变化能力;培养探索能力;培养创造能力。
3.大力提高师范教育水平
中国师范教育又一政策定位应当是根据国家不同地区的情况,通过不同形式来提高师范教育水平。第一,从根本上提升师范院校办学水平,逐步从旧三级向新三级转化,即在近期内取消中师层次,建立以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三个层次的中小学教师培养架构;未来目标是取消专科层次,建立以本科及本科+1年专业学习的教育文凭学位和本科+2年的教育硕士及本科+3年的专业硕士的新的中小学师资培养架构。这样,小学及幼儿教师在专门本科学院培养,初中及高中主要是从第二、三、四个层次中吸收,当然也不排除让高层次人才进入中学或小学工作。取消中师层次后,部分边远地区的中师可以作为分校接受高一级学校的学术指导。第二,建立专门的以培养幼儿及小学教师的专业院校,强化综合性的培养特色,既体现小学及幼儿教师特点,又利于提高教育水平。同时也应建构硕士及博士学位的教育层次。第三,强化教师的专业水平,特别应大力吸取国际师资培养经验,建立教师考级制度。这种考级制度不同于目前的评职称,而是在对教师进行新一轮培训或完成某种教育教学实践上的重要项目之后,进行的国家性考级,强调教学水平和理论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使教师从区县级到省市级再到国家级逐步发展,有利于教师有层次的深入发展,避免目前评职称带来的大锅饭现象,从而造就一批大师级的教师。第四,建立新的师范教育机构评估制度。鼓励教师培训机构整体提高自身素质,有层次地发展,适应时代对师资提出的新要求,使中国教师教育成为最优秀的教育系列。
【参考文献】
[1]马立.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师范教育.教师教育国际研讨会主题演讲.香港教育学院.1999.
在我国,很少有学者或官方文件使用“教育福利政策”概念,与此相近的概念主要有教育资助政策、教育救助政策,等等。笔者以为,采用资助或救助的概念表述,强调的往往是经济援助或某一方面的扶持措施,其背后逻辑更多体现为一种救济施舍而非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担当,这远远不足以涵盖教育福利的核心要义。
福利经济学派的开创者英国经济学家庇古认为,福利由效用构成,效用就是满足,人性的本质就是追求最大的满足即最大的效用,也可以说是追求最大的福利。从经济学视角看,教育本身具备正外部性效用的典型特征,因而与福利密切相关。所谓教育福利,是指以促进和保障教育权利公平为目标,通过各种途径为扶持和发展教育事业所做出的努力,从而达到提高国民素质、推动个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整体效用。
从功能主义观点出发,有学者将社会福利分为“补救型”的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的社会福利两种类型[①],前者的服务目标主要是针对“弱者”,后者则强调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据此,作为社会福利重要组成的教育福利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惠型”教育福利,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权享有一定年限或某种类型的教育,并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维护其受教育权利或机会,如向适龄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二是“选择型”教育福利,基于事实上的教育不公平状态和促进教育的整体效用考虑,倾斜性地为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服务,保障其受教育权利落到实处。社会学理论一般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是由于某些自身障碍或缺乏经济、政治、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多指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爱和照顾的人群共同体[②]。
与社会政策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以实现公正、福利等特定的社会目标”[③]的根本观点相契合,所谓教育福利政策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公平问题,为调节和满足社会或特定群体的教育需求,提升其教育福祉,通过一定的决策程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系列法律、条例、措施和办法的总称。从动态分析,教育福利政策涵盖政策决策、执行、监督和评价的全部过程;从静态分析,教育福利政策特指相关法律、条例和措施等具体表现形式。如前所述,基于政策指向的目标社会群体,教育福利政策可以分为“普惠型”教育福利政策和“选择型”教育福利政策。采用何种教育福利政策,往往与一定的国家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特定结构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教育福利政策的功能
教育福利政策的宗旨在于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推动社会协调全面发展。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强调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一)政治功能:保障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教育福利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教育福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教育公平包括入学机会公平、受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三个层面。与此相呼应需确立三项基本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即不论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民族或社会出身、经济条件或家庭背景,所有人均有相同的机会升入教育系统某个特定学习阶段;过程公正原则,即学习者在大致相当的环境和条件下接受教育,并且基于公正的规则要求开展竞争;结果补偿原则,即对处于相对弱势的受教育群体予以必要支持,保障其平等参与学习和竞争,共享教育发展成果。诚如罗尔斯主张:“为了平等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④]。
“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⑤]通过制定和落实教育福利政策,尤其是借助各种途径对教育资源进行调节和再分配,为贫困学生、残疾学生、流动人口、女性群体等常常处于教育困境的人们提供必要补偿,可以有效地维系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公平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比如随着教育主体多元化,公立、私立学校以及不同等级学校之间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微妙差异,在不同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往往会导致教育福利的待遇迥然,民办学校学生助学贷款难即是一例。从更深层次分析,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后,如何均衡资本逐利本性与教育公益属性二者之间的摩擦和冲突,需要不断完善教育福利政策来加以和统筹发展。
(二)经济功能:提高个人收入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增长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推动经济长期增长最主要的动力来自知识(人力资本),这些知识一方面可以转化为新技术和新产品,直接推动经济增长;一方面会通过溢出效应增加社会的知识总量,长期推动经济增长。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教育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之间的共变关系越来越密切。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将直接决定其工作机会的选择和工作报酬的水平。
明瑟收益率是衡量教育与经济收入相关度的重要指标,表示社会成员每多接受一年教育,在经济收入上提高的百分比。北京大学岳昌军教授基于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研究表明:简单明瑟教育收益率从1991年的2.76%上升至2000年的8.21%。而且,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年均教育收益率呈现出明显的递进规律。相对接受小学教育者而言,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年均教育收益率依次为3.74%、5.24%、5.40%、6.24%和8.84%[⑥]。通过完善和落实教育福利政策,为人们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有助于缩小社会教育差别,进而弥合日益拉大的社会收入差距。事实上,也惟有均衡发展教育,才能将我国庞大的人口资源转换为人力资源,从而为国民经济的永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支出,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大大高于诸如资本品的其他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形态下,这种趋势更加明显。”[⑦]
(三)社会功能:促进社会流动,建设和谐社会
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体系的核心内容。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典型的“金字塔”特征:极少数位于塔尖的群体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占据大部分社会资源;大部分群体居于塔基,他们缺乏必要的社会话语权,生活状况常常处于贫困线和温饱水平之间;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阶层群体只占社会的少数。有研究表明,受教育水平与职业选择高度相关。从事较高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从事较低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受教育水平也较低;不同的职业选择本身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和资源拥有程度。
社会流动是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分层理论认为,形成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前提是有开放的社会空间、合理的社会流动,尤其底层成员能够有机会向上层流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有二:一是社会化,二是社会选拔。柯林斯曾尖锐地指出:教育是限制经济领域中具有优厚报酬职位的竞争者数量的筛选工具,帮助那些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人占据这些职位。[⑧]在现代社会,教育对于社会分层的影响更加深远和广泛。在社会差别不可避免的前提下,如果能赋予处于社会底层而往往成为弱势群体的人们以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必要的救济支持,他们就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顺利流动到经济、政治、社会地位更高的阶层,从而改善不合理的社会结构现状。反之,若缺乏必要的教育福利,贫困家庭“缺乏知识和技能”的素质缺陷就会如同疾病基因一样代际相传,世代沉沦于社会的底层。(四)文化功能:消除“贫困文化”,促进社会融合
美国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观念认为,长期生活于贫困之中的穷人,会逐渐脱离社会主流文化、不受主流文化的影响而形成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即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这一“贫困文化”的形成和存续,会对周围的人,特别是穷人的后代产生深远影响并且代际相传。处于“贫困文化”体系保护下的穷人群体,彼此之间维系着简单的人际关系,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半径而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规模小,社会资本质量低。而且,由于“贫困文化”的阻隔,穷人与主流社会的接触机会很少,无法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取更多的稀缺资源。“贫困文化”现象割裂了社会群体之间的融合,并极有可能造成彼此间的对立和冲突,与建设和谐文化的努力方向背道而驰。
哈夫曼和沃尔夫认为,教育具有积极的外溢作用[⑨]:教育可以改善穷人的知识贫困状态,改变观念、行为、意识与精神面貌,增加与主流文化接触的意愿和机会,增强社会参与能力,扩大其人际交往的范围,从而提高穷人的社会资本存量,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纽带;教育可以增加医疗卫生知识,改善配偶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教育可以降低生育率,减轻家庭抚养子女的负担,等等。诚如郑杭生教授所主张:“要消灭贫困,首先必须改造贫困文化……而要摆脱贫困文化的束缚,就应当增加他们及其后代与主流文化接触的机会及其被主流文化接纳的技能。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教育,即促进教育机会的均等”。[⑩]
二、教育
福利政策的价值取向
任何时期的教育福利政策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上世纪70年代,西方许多国家经济发展下滑,一些所谓的“福利国家”开始更弦易辙,大力削减包括教育在内的庞大公共开支,一些学者也开始鼓吹“高福利的负面效应”和“市场机制的高效率”。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公共教育制度是一种政府的垄断,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将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无论从经济从社会还是从教育上看都是失败的,唯一的出路是走市场化的条件。哈耶克则认为片面强调社会正义会促使人们对市场秩序产生各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市场和竞争原则才是教育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并主张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规模完全应由教育投资的回报率来决定,而一个社会如果要从有限的教育投资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报,就应该将投资集中于少数尖子的高等教育。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免费加助学金”的福利教育模式,与西方许多所谓“福利国家”在表面上具有某些共同性,由此在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当中产生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避免福利化的观点成为共识。基于这一逻辑假设,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政府一方面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则在包括教育福利在内的社会福利领域逐步退隐。“教育不是免费午餐”成为改革时代的流行语。直至上世纪末期,随着社会公平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暴露,政府渐次认识到公共服务对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大意义,“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关注民生”等概念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并引领政府职能转变的努力方向。随着政府角色转型趋势的日益显著、迅捷,教育福利政策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演变趋势更加清晰。
(一)从消极走向积极
传统社会福利是以公民的各种权利为理论基础,如社会权或公民权等,福利政策常常被看作是消极的再分配功能,是障碍经济发展效率的因素。近年来,各国政府和社会政策研究者开始重新检视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的作用。新福利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全球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家庭生活的复杂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改变旧有的社会福利制度,增加教育福利的支出,因为只有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才能增加个人参与经济机会的可行性。
教育福利具有人力资本投资功能,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其社会生存和发展能力,从而减弱对一般性社会福利的依赖。教育福利政策不是简单的社会再分配方案,而是变被动恩惠式福利为主动进取式福利,变事后补偿利为事前预防利,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这也有助于增强整体社会福利政策的可持续性,并推动教育福利政策的关注重点从扶助弱势群体的“选择型”福利逐步拓展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普惠型”福利。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渐进路程很好地阐释了这一趋势:由少数贫困地区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再到全国农村地区,直至2008年秋季在城市全面铺开,最终实现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在一片蓝天下”。
(二)从济贫走向发展
传统的教育福利政策,关注的往往只是少数贫困特殊群体,以致人们似乎形成这样一种思维定势:教育福利是社会的善义之举,仅与救济经济贫困学生相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逐步认识到贫困不只是物质和经济的匮乏,更是一种“能力的剥夺”,“社会排斥”的概念由此开始纳入对贫困的阐释当中,教育福利政策更多地关注通过教育路径促进社会的整合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福利的供给对象开始逐渐覆盖贫困群体之外的其他社会群体,如女性群体、有残障者、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少数民族群体,以及其他在接受教育方面处于劣势的群体。就此而言,教育服务的性质已经具备更多的公共特征,即从基于救济的目标向发展的目标逐步延伸。
教育福利本身即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推动社会公平的实现是教育福利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论其身份、地位、家庭出身、财产背景如何,尽量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在接受教育方面的现实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一方面要营造积极的公平教育环境,实现教育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和特别保护措施,以弥合现实中存在不同群体间的教育不平等鸿沟。事实上,通过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教育弱势群体及个人走出困境,并使其有效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共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成果,正是暗合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全面发展的价值选择。
(三)从单一走向多元
早期的西方国家,教育福利政策的决策主体和行为主体都是政府,尤其在“福利国家”流行时期,政府的角色得到空前强化。国家高度介入教育福利领域,以公共权力干预市场分配不公,使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成员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与此同时,教育服务质量欠佳、效率低下、严重、政府负担过重等问题也沉疴日深,“教育市场化”呼声鹊起,且愈演愈烈,“福利多元主义”日渐占据主流观点:强调教育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与社区共同来负担,政府角色逐渐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与仲裁者,以及促使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采用“国家─单位制”的模式,基本由政府包揽了所有的教育福利内容。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国退民进”的角色变迁过程在教育福利领域同步上演。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在教育福利多元化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角色缺位,一是忽视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一退了之”;二是忽视了对教育福利的社会组织体系的培育;三是教育收费制度和准入制度政出多门,缺乏科学统一的规范;四是个人及其家庭负担教育成本比例普遍超出其承受能力范围。但无论如何,我国政府推进教育福利多元化的大方向是清晰的,由“福利国家”逐步演变成“福利社会”是促进教育福利事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在新的制度框架下,政府的教育福利角色从过去的直接提供者变成主导者,但政府依然是教育福利政策中最重要的角色,包括政策的主导决策者、教育福利资金的提供者、教育服务质量的监控和评估者、教育福利社会组织的扶持者,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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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陆士桢,常晶晶.简论儿童福利和儿童福利政策[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年(1):1-2.
[②]李永生,高洪源.美国解决弱势群体教育问题的政策与实践[J].基础教育参考,2007年(3):43.
澳大利亚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体现了澳大利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主旋律和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特征:最初,澳大利亚政府对土著民及非英语少数族裔实行歧视政策,将其排除于正常的教育系统之外;此后,试图通过同化教育,使其放弃自身的文化身份,融入白人社会;同化政策的失败促使澳政府实行了灵活的多元化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多元化的民族教育政策,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政府建立了各个层次的相关国家机构,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少数民族教育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如:总理直接领导下的多元文化事务办公室和土著人事务办公室、移民与多元化事务部、土著人与托雷斯海峡岛屿办公室。这些机构在一些民间团体的配合下进行工作。其次,政府在少数族裔的语言教育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与财力,如:为确保非英语背景的澳大利亚人有机会学习英语,创办了适合成人和儿童学习英语作为第二语言(ESL)项目,同时还实施LOTE(LanguageOtherthanEnglish)项目,给移民提供在澳大利亚学习本族语言的机会。[5]此外,政府为各州各地区开展民族教育活动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不仅出资赞助为当地外来族裔提供相关培训,为其争取教育机会和权利、增强其归属感和身份认同,[6]同时也在本地族裔中展开系列活动教育人们尊重容忍外来文化。澳大利亚政府在少数族裔的语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基础教育方面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以确保少数民族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对少数民族有很多照顾。首先通过《全民享有的公平机会》的声明保证来自不同国家和群体的澳大利亚人都有参与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提供专项拨款给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社会公共机构开展相关课程和跨文化的专业培训。[7]联邦政府设立土著民资助金,致力于提高土著人的高等教育入学率和成果机会的各种活动。[8]充分考虑移民多元化的背景与语言情况后,政府还采取了诸多职业教育政策措施保证外来移民的就业。如:工作培训、桥梁培训等。工业关系部更是针对移民,通过奖励改革的项目为调研非英语工作者的需求、编写培训材料和翻译改革材料提供经费。此外,成立于1989年的海外技能认可国家办公室负责制订标准进行职业认证,以确保海外移民的技能和职称能在澳洲劳动市场受到和当地居民同样的认可、对待。为了让更多的儿童接受教育,政府要求不仅在普通公立与私立学校招收土著儿童,而且在土著民社区成立专门学校。该类学校的基础设施、教学内容和方法尽量适应原住民的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教学模式上采用“土著教学辅助员制”,即聘用土著民作为教学辅导员,与有经验的非土著民教师同时任教,促进师生、生生交流;在教学语言和内容上,采用“双语与双文化”的方式,让学生在逐步掌握英语的同时能保留自己本族的文化和语言,从而增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提高民族荣誉感。此外,为了解决居住于偏远的中西部地区原住民的教育问题,澳政府建立了以网络为基础的远程教学系统和虚拟校区,将人员、信息和资料通过信息技术吸纳入远程教学平台。通过该平台,位处偏远地区的学生可以在自己的生活场所完成进行过独特设计的较为弹性的课程。[9]
二、少数民族教育立法
在多元化政策实行的数十年间,澳大利亚政府逐步意识到少数民族教育对于整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性,在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投入后,政府也逐渐意识到仅仅靠多投入资金很难全面解决澳大利亚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问题。由此,政府制订了很多法律条文,把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目标、方法、策略、途径、责任制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相关法律的制订以多元化民族政策为基础,以保证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力为前提。实施多年的情况证明,多元化的教育政策不仅有效解决了澳大利亚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还积极促进了民族团结,有力促进了澳大利亚经济、文化的发展。澳大利亚少数民族教育立法中以促进土著人教育的法律法规尤为突出。如:影响未来教育的《21世纪澳大利亚学校教育国家目标》中有数条与土著民族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包括种族、宗教、性别、文化、语言、残疾以及学生的经济和地理位置背景在内的因素都不应该影响教育结果;所有的学生应理解并认可多元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价值。另外,《澳大利亚土著民族教育法案2000》更加具体地规定了方法和问责制度,同时,该法案将土著民族的学前教育入学率、职业教育培训人数等纳入部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除此以外,澳洲政府还通过《高等教育资助法案》来保证联邦政府设立的土著基金可以安全有效地用在土著居民教育上。2000年设立的《土著民教育法案》也规定要为土著民教育战略行动规划提供经费资助。州和地方也制订了一些法律法规提高土著居民在教育决策中的参与程度。其中有很多是为了增加雇佣参与教育的土著民人数,其中包括教师(助教、研究人员)、课程咨询人员、社区联络人员、文化历史、社会、原住民语言的教育人员等等。让少数民族的毕业生能够参与到少数民族教育的过程中不仅有利于解决土著人就业,而且土著人参与土著人的教育能够结合民族特征更好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
三、澳大利亚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的少数民族教育曾被认为是几大发达多民族国家中进行得最为成功的,它既抵御了同化力量,拓宽了对本民族的了解,又延续了自己的民族遗产、培养了人们在多元文化社会中生活的能力,超越了各自的民族文化。我国在今后的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方面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多元文化教育中适合我国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具有我国特色的和谐的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
首先,避免民族极端主义,发展多元文化教育。从澳大利亚初期对待少数民族尤其是土著人的政策可以看到民族极端主义的可怕,事实证明一味追求主要民族的单一发展,扼杀少数民族受教育的权力将导致社会的动荡,也同样遏制了社会的发展。以多元文化为核心建立教育政策,尊重所有民族的传统文化,根据民族特点进行多元化的教育不仅提高了少数民族的整体受教育程度,而且在促进整个国家的和谐与进步上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应该汲取澳大利亚早期的教训,极力避免走上民族极端主义的道路。
其次,加快民族教育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澳大利亚少数民族教育的经验说明了健全法制的重要性。我国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采取了多种的措施,出台了多项政策,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一直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其中最基本的原因就是民族教育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我国应尽早确立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教育发展,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3(C)-0203-02
一、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但由于各种原因,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职业教育呈现下滑的态势,且这种势头还在继续。我国职业学校的数量从1996年的2.2万余所下降到2001年的1.8万所。农村职业中学从1994年的3681所下降到2001年的1835所;农村职业高中在校学生数从1995年的69.2万人下降到2001年的45.2万人。2005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达到11611所,比2000年减少4324所;在校学生1324.74万人,招生537.29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251.41万人和200.92万人。在校学生和招生数分别比2000年增长比则为23.4%和59.7%。与规模发展相比,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生均办学条件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使得办学质量和持续发展面临危机。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已经成立了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农业部等六部门也联合进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我国政府对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正在得到加强。
二、我国现行的农村职业教育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对农村职业教育转移支付不充分
据统计,2001年职业中学的教育经费投入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分别为2.81%、26.58%。到2006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538.33亿元,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2163.69元,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407.28元。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868.53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513.33元。如此少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的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步伐十分缓慢。
另外,投资渠道也过于单一,我国农村教育的市场化进程大大落后于经济市场化进程,集中反映在农村教育仍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性拨款,民办的农村教育微不足道。农村职业教育吸引民间投资和社会捐助的能力薄弱。由于“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决定了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投资经费体制只能是以县(乡)为主。长期以来,中央财政虽然对职业教育有所投入,但总量偏少。特别是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就更少。由于县域经济规模的影响,以县为主的公共财政基础比较薄弱,很难满足农村职业教育的实际需要。受这种投资经费政策的影响,各种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开支缺少相应的税收来源。
(二)农村职业教育面临发展模式不适的困境
当前很多地方农村教育面临窘境:办学思想“轻农”,办学模式“离农”,教育结构“脱农”。因此必须改变以升学为导向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模式,建立一种升学与就业兼顾、普通教育渗透职业技能教育的多元化教育模式。目前农民普遍对职业教育的科学内涵认识和把握不清,时下农村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因种种原因,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不能继续升学。这部分留在农村的学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如果没有经过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他们对农村经济建设就难以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定位应该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从改变以升学为导向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模式出发,把农村教育资源彻底向农民开放,加强教育与经济、教师与农民的沟通,着力破解农村学校封闭办学的难题,如何让学生学到真正有用武之地的技能,才是核心所在。
(三)师资力量薄弱是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瓶颈
中等职业教师生活待遇和工作环境较差。目前很难录用和挖掘到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已有的专业骨干教师也很难留住。在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不够的条件下,不顾实际大规模高速度发展农村职教,必然导致大批不合格教师进入教师队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职业教育法》指出:“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然而上述关于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十分落后却是现实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根深蒂固的是在观念上:没有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视为职业,由此造成农村学校未能在服务“三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职业教育的职业性逐步边缘化甚至缺失。当今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这种认识要与时俱进。解决问题的一个关键是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必须适应发展要求。
三、完善我国现有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思考与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国家首先应当明确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将它置于与普通教育平等的地位。并明确国家、职业教育供给者、农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调供求双方的矛盾,制定农村职业教育的任务、目标、方针等,保证农村职业教育在稳定中发展。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国家要建立和完善农村职业教育立法,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稳步发展,为规范用工、招生等提供各项政策扶持。总结国内外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有益经验,根据中国现阶段实际,包括各地方产业结构、经济发展和社会整体发展的状况,合理调动农民、企业、学校的多方积极性,因地因时制宜地制定法规政策,兼顾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二)完善财力支持体系,保障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发展教育,必须有充足的经费支持。为了解决农村教育发展中的经费紧张问题,国家应在逐年增加国家对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除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以外,乡人民政府可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并鼓励社会各方面和个人自愿投资在农村办学。除国家投资外,要提倡利用贷款,并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对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捐资助学。还要积极倡导将中央和地方农业建设资金、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中的适当比例用于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重要的财力保障。
(三)改革管理体制,增强办学灵活性
课堂理论性灌输和实践教育教学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形式,其中实践教育教成为关键的教学环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部分高校可能过于重视课堂理论教学环节,却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实践教育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不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中,必须积极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较高的教育教学效率。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教育教学形式比较单一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普遍存在教育教学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教学中大多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大多沿袭“满堂灌”现象,社会实践教育教学环节较为薄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方式强调理论需要灌输,加强课堂理论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增强学生对理论教育的理解程度。但部分老师授课形式较为单一传统,教材教学中缺乏创新的案例,忽视了理论课的开放,从而降低教学效果。部分高校教师只注重教育信息从师到生的单向流动,导致学生对理论产生反感心理,不利于教育教学效率的提高。
1.2 教学实践无章可循
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仍局限于课堂教学,由于实践环节无章可循,导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明普遍存在以下现象:没有拟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大纲,缺乏晚上的教育体系;教学要求及教学标准不明确等。另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时划分为“课内”、“课外”,从而减少了实践教育教学总时数。
1.3 操作难度高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育教学具有宏观、广泛等特征,不利于社会实践教育教学的顺利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育难度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难以选择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课堂;难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组织;实践教育教学效果评估较为困难等。
2.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对策
2.1 合理设计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方法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中,首先根据课程内容的性质与特征,落实各项实践教育教学目标,明确设计教学方法和途径的分类。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内容包括:基本原理课程、中国化课程、日常思想品德及法律行为规范课程等类型。各类型课程相辅相成,各具特色,侧重点各不相同。比如,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中,可组织学生进行调查社会专题,了解社区到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解,使其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在法律与思想品德类课程教学中,可根据实际的理论教学进度,结合学生实际生活与校园环境,积极开展以下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比如:“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思想道德调查”等,通过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使学生形成规范的思想道德行为,增强社会实践教育环节的可操作。
2.2 实现教学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为了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育教学的时效性,其关键在于全面整合学校、社会、教学资源等,提高校内外教育力量和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在实际的教学中,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拓展到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统筹结合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比如:“三下乡”活动、社团活动、结合考察和实习实训等。同时,制定统一的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方案,整合相应的教学资源,形成强大的合力。比如,在每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融合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由教学主管院系与相关的部门根据课程的主要内容,从而制定暑期社会实践的主题,落实可行性的考核评估办法,并共同组织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加深对教育理论的理解。
2.3 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
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正确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确保较高效率的理论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育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具体情况,从而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教学措施。在具体的实践教学中,做到尊重学生个体的差异,提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同时,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水平,注重因材施教,开展分层次教学,有机结合教材、教学与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先进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方法,实践教育教学环节中正确指导学生开展高效的实践活动。
2.4 指导大学生投身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
作为大学生应该具备文明礼貌意识、助人为乐意识、爱护公物意识、保护环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民族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历史使命意识等。比如,通过利用校园宣传栏、橱窗、宣传碑、板报等环境进行宣传诠释国内外名人、名言、名句等,从而对学生的为人处事原则及其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提高广大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指导中,应该指导大学生体验机关、企业、农村、社区等环境生活,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等活动,在各实践活动中了解我国具体国情,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2.5 推动社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建设
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必须从源头抓起,高校党政领导必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原则,设立实践性教育教学专项基金,为制度、人力、经费、交通等条件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保障,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顺利展开。同时,应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文资源,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址、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资源,进行建设社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在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锻炼中进行磨炼学生奋斗意志,使其形成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大多存在形式单一、无章可循、操作难度高等问题,通过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实施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积极推动社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建设进程,提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积极性,有利于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树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作者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毛廷贵.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广西教育,2010,30(18):41-42.
[2]张丽,贺彦凤,王桂枝.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教育与职业,2012,30(11):16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