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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知识的重要性变得越加明显,而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充当了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平台。同时,由于高校扩招下贫困生的增加,对于贫困生的救助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通过勤工俭学活动,可以使得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也帮助学生养成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还可以使大学生培养起良好的劳动观念及职业道德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高等院校教育的根本目的。因此,对大学在校生勤工俭学现象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的调查
1.大学生获得兼职机会的途径。
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询及对部分高校生的抽样调查可以知道,大学生获得勤工俭学岗位的途径主要是以下几种:(详见图1)
(1)通过与家人、同学或者老师等相互交流,从而获得推荐、介绍的机会,得到勤工俭学的岗位。
(2)通过互联网进行查找,如赶集网、58同城网、武汉兼职网、华中兼职网、前程无忧等兼职网站。
(3)通过寻找中介机构获得勤工俭学的岗位,在大学校园内经常会有张贴的招聘信息,这些信息大部分是中介机构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取得联系。
(4)其他方式或自己去餐饮、超市、麦当劳等需要招小时工的场所自己寻找勤工俭学的机会。
2.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方式。
据调查,供大学生选择的勤工俭学的方式比较单调,主要集中在家教、兼职、小时工等几种类型(见表1)。其中从事勤工俭学活动最为普遍的是家教,占参加人数的32%以上,另外从事单纯体力打工的比例也有51%左右,涉及推销员、发传单、服务生等。这些职位大多属于劳务性、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对这些岗位的理解如下:
(1)家教。家教是最受当代大学生欢迎的勤工俭学方式,因为家教的工作相对比较轻松,属于知识型工作,它的工作对象是学生,便于沟通和交流。但是家教市场僧多粥少,存在非师范类学生不如师范类学生、男生不如女生受欢迎等现象,因此女生占着岗位的绝大多数。
(2)小时工。小时工主要有发传单,去肯德基、麦当劳或者各大酒店做服务员等,这类工作流动性和自由性比较大,报酬不多,属于体力上的劳动,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
(3)其他方式。许多大学生选择寻找与专业有关的兼职,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工作比较固定,有相对较高的报酬;二是寻找与自己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以后到公司谋职做准备。但相对专业要求较高,因此此类型人员较少。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的分析
1.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原因及分析。
调查发现,当今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原因如下:
(1)部分学生主要是为了钱(占47%),但为钱的动机不同:他们有的人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想减轻家庭负担,有的人是想获得多点经济来源享受生活,有的人是想弥补自己花超的钱,等等。
(2)有的主要是为了培养能力,多与社会接触,增加自己的人生阅历,锻炼自己的意志,体验生活,而钱对他们不是主要的(占29%)。被调查者坦诚直言“勤工俭学使我们早日接触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如果勤工俭学仅仅是为了钱是没有意义的”,“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学生一般认为,参加勤工俭学不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都会得到能力上的锻炼,但对于具体能够锻炼哪些能力则有不同看法。
从这些人中可以看出,有的人是为了挣到钱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有的人把它看做是丰富课余生活,调节“无聊”生活的一剂良药等,不一而足。总的来说,“挣钱”、“早日接触社会、认识社会”和“锻炼能力”是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但是,其中也有少数大学生勤工俭学仅仅是为了挣钱,他们对“勤工俭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2.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及分析。
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食其力,锻炼自己,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证明自己的才能,获得成功的经验,为将来的工作积蓄能量,这的确是一件好事,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
(1)兼职影响学业。学生兼职时间并不仅仅局限于课余时间。面对上课时间与兼职时间的冲突,有的学生选择继续上课,有的学生选择根据自己观念中课程的重要性决定,还有的学生宁愿请假也要去工作。结果,有些学生将大部分精力,甚至是全部精力都投入兼职中,兼有多份工作,为了兼职而不得不连续逃课,精力无法集中在学业上,造成“兼职过多,影响学业”的现象。
(2)兼职导致身心健康受损。调查结果显示,21%的学生认为兼职有益于自己的健康,42%的学生认为兼职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什么影响,37%的学生认为兼职导致自己的健康状况下降。对于“外出兼职对同学关系影响”这一问题,有25%的学生感到与周围同学在交往中产生了或多或少的陌生感。这是因为一些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忽视了与同学的交流,造成学校里人际关系紧张的状况,从而导致他们心理压力积聚。
(3)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面临信用危机。“大学生单纯、好骗,他们不出来打工,我们骗谁去”,“大学生劳动力便宜,人也老实,让干什么干什么!少给点钱也没关系嘛”等声音在社会上的流传,再加上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拖欠工资或者干脆不付工资等行为,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
3.大学勤工俭学的发展趋势。
(1)勤工俭学已经被绝大多数的学生认可并开始迅速发展。在调查中,虽然还有部分大学生持反对或无所谓态度,但绝大多数大学生已接受并赞同勤工俭学,愿意加入勤工俭学的队伍。而且现在中介费用虽然比较高,但是还是有很多学生选择中介,毕竟学校的工作工资相对较低,而网络上的也不太安全,所以大部分学生宁愿去一些中介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份保障。从中介公司的发展速度不难看出勤工俭学的前景宽广,并且以后中介服务应该会被更多的人员接受。
(2)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目的不再单一,工作内容向锻炼自己的脑力开始发展。在勤工俭学目的方面,大学生已不仅仅满足于通过勤工俭学补贴学杂费,解决经济问题,他们更多的是想抓住勤工俭学的机会广泛接触和了解社会,为以后的就业奠定基础。因此勤工俭学时更侧重知识性或能力性工作,比如家教、设计、主持人等工作。所以在未来,和专业接近的一些兼职会变得更加受到青睐,比如师范专业的学生愿意去一些辅导班甚至参加支教来锻炼自己,平面设计的同学也更愿意去广告公司里打一些下手,这些对于学生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有很大帮助。
三、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建议
1.端正勤工俭学的目的,选择合适的兼职。
勤工俭学首先要端正目的,那种把赚钱作为勤工俭学首要目的的显然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在作怪。当代大学生生存意识明显增强,适当地追求合理的经济利益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功利化的心态过于严重,便会扭曲大学生的人格,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影响大学生对生活的态度,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还是要尽可能选择合适的,真正能锻炼自己的工种。这样才能缩短自己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努力进取,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坚持适度原则,正确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的关系。
其实,做到勤工俭学与学习两不误是完全可以的,关键在于坚持适度原则,把握好分寸,安排、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当代大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主,为勤工俭学而荒废了学业就本末倒置、得不偿失了。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当代大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常常上当受骗,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注意分辨,建立起自我防备的心理体系,防止上当受骗。要选择那些信用度比较高的中介机构。判断一个中介机构是否合法,主要看它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等等。
四、结语
当代大学生勤工俭学,不仅需要学生自身努力,更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尽管目前大学生勤工俭学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势必能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使当代大学生在勤工俭学中收获人生,成就自我,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王琳.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研究[J].青年文学家,2014(9).
[2]曹楠楠.关于新时期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思考.2014.12.
[3]井国骞.浅谈大学生勤工俭学[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本次调查研究,以全国高校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小组讨论设计调查问卷,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含高职高专)平均发放调查问卷共2300份,选取有效问卷2000份,有效率为87%。调查问卷共设计问题22个,从大学生勤工俭学群体的基本情况、所获得的报酬、勤工俭学的方式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详细地对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比例呈下降趋势
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方面,其中17.5%的学生表示参加过勤工俭学,而82.6%的学生则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
在大学生勤工俭学中,53.0%的学生从大学一年级开始,29.5%的学生从大学二年级开始,14.0%的学生从大学三年级开始,3.4%的学生从大学四年级开始。这表明在大学一年级时候做勤工俭学的比例较大,随着年级的增长,做勤工俭学的比例是逐渐下降的。
(二)学业情况影响大学生勤工俭学
而在不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中,大部分学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时间进行勤工俭学,要以课内学习为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此项占比为59.4%,本科三批(含高职高专)此项占比为49.3%,说明学业和校内活动占据有大学生大部分的时间,而这个倾向,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高校中更加明显。除此之外,还有自身对于勤工俭学兴趣不大、学校及父母不支持勤工俭学、认为勤工俭学没有保障。
(三)女大学生勤工俭学比例较高
在参加过勤工俭学的学生中,男生占28.5%,女生占71.6%,女生相对于男生来讲,总体更加勤奋、努力一些,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满足生活学习所需,从而减轻父母压力。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状
(一)勤工俭学主体广泛
随着时代与经济的发展,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不再只是家庭贫困生,其主体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非贫困生开始参与到勤工俭学活动中,且所占比例不断扩大,并超过传统的贫困生逐渐成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体。
(二)勤工俭学目的多样
在传统的定义中,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是“赚取报酬维持生计”。赚取生活费,在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历史上长期居于主要目的。随着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教育资金的支出,近年来全国各高校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等学生帮扶和奖励制度的不断完善。因生活压力而放弃或中止学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少。在所有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中,因生活困难,需要依靠勤工俭学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和学业的学生比重已下降到不足19%。
在参加勤工俭学原因的调查中,其中72.8%的同学参加勤工俭学是出于主观因素,以锻炼自我、赚取报酬、积累经验为目的主动参加勤工俭学,同时可以赚取一部分生活学习费用,减轻父母压力,27.2%的学生出于客观因素,被动参加勤工俭学,这包括父母要求、同学引导、模仿他人等因素。
(三)勤工俭学途径丰富
学校、政府和社会组织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作为传统的勤工俭学途径,因其他途径的多样化以及其自身存在的消息量少、消息滞后、更新慢等问题,逐渐被企业和商家直接在校园里张贴小广告或印发宣传单的形式所取代。除此之外,大学生还能通过家人及朋友的介绍、上网浏览(兼职网站、兼职APP)获得勤工俭学的岗位。
(四)勤工俭学岗位丰富
校园内的工作岗位因工作安全、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有一小部分固定的大学生选择,但实际上因工作岗位数量有限等问题是不能满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需求。而校外勤工俭学的岗位诸如:服务员、促销员、调查员、校园、淘宝刷单等工作,工作时间灵活,技能要求简单,工资结算方便,这些优势对于刚接触勤工俭学的在校大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逐渐成为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岗位的首选。
另外,和强调统一的时代不同,在提倡个性化的当代,部分大学生发现了自己的特长优势和市场需求,并且积极的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部分学生选择了一些个性化的勤工俭学岗位,例如承接商业演出(包括文艺表演和礼仪主持)、影视字幕组翻译、标志设计等。从事这些岗位对于这些大学生而言是一举多得,既可以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又可以获得不错的勤工俭学收入。这样的勤工俭学方式很受大学生的欢迎,有逐渐上升的趋势。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今高校勤工俭学工作在思想、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部分缺陷和疏漏,新时代涌现出的新的勤工俭学方式也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因而当代大学生勤工俭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缺乏职业规划,对未来的发展没有清晰的目标
据调查,85%以上参加过或有意向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其参加勤工俭学的目的和选择岗位的依据依然很局限,获取经济收入依然是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对锻炼自己、提升能力、增加阅历、适应社会等目的虽然逐渐引起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的注意,但是这种注意还是微弱的,相比较参加勤工俭学对毕业后就业的帮助,阶段性收益还是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主要关注点。因此,在勤工俭学岗位的选择上,85%以上的大学生并不在乎自己所选择的勤工俭学岗位是否对自己的专业提升和创业就业有帮助,并且一部分大学生资金积累意识浅薄,并没有对勤工俭学收益有合理的规划。
(二)高校勤工俭学体制不完善
高校(特别是三本、大专、高职院校)对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远高于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勤工俭学工作。这一点表现在,连一个专职管理和指导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部门都没有,大多数高校一般将其划归到后勤处、学工处或毕业办管理。这也就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勤工俭学工作常常遭遇“三不管”的尴尬境地。
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并不到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大学生在校学生的身份使得法律保护工作需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做出解释和调整。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考虑到大学生勤工俭学遇到权益侵害的情况。此外《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虽然保护了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校外去勤工俭学。而学生到校外去勤工俭学遇到的问题是《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管理不了的。另外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遇到问题的时候很难有一个方便的渠道解决问题。当前,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外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条款,此外对于社会对大学生的市场需求也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还有法规进行协调和规范。
(二)求助选择不多
当前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出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能够求助的对象比较少。一般来说,劳动、工商还有公安和舆论是大学生的主要求助对象。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帮助解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因此在求助的时候大学生很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要按照《劳动法》行使职责,但是校外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并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其次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介入一般来说很少有主动的,只有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介入。而其主要的管理内容是企业单位的登记还有营业执照的办理等,和大学生的权益问题关系并不大。再次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保护的是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一般来说企业或者单位很少会欺诈和威胁大学生。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严重问题。最后是舆论,而舆论的作用是警醒他人,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说当前如果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出现问题,他们能够选择的求助对象并不多,而且求助效果也都不是很理想,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要进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的一个。首先是劳动关系要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其次,劳动关系属于城镇劳动群众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再次,劳动关系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后是劳动关系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同所招用的少量帮手和学徒。另外劳动关系属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在保护范围之内。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劳动法之中计划经济的色彩也比较浓厚。《劳动法》规定只有属于上述五种关系之一才能够进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实际上《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相对来说是比较狭隘的。我国的实际劳动者之中有不少都是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而《劳动法》并没有将这些人划入劳动保护的范围之内。其保护的是达到法定年龄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比如说我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社会组织里面的工勤人员、企业化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里面的非工勤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劳动法》也在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虽然没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但是实际上已经产生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也要进行保护。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
大学生勤工的法律关系一直比较复杂,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重要原因。
(一)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两种意见
首先是劳动关系。不少专家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候,实际上是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在这一意见之中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当成具有从属性质的关系。也就是说直接将大学生看成是劳动者。所以他们提倡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应该属于《劳动法》保护,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劳动法》的使用范围,将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这样的意见虽然考虑到了大学生勤工俭学具备有一定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但是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复杂不仅在于此,相比较于其他劳动者来说学生显得比较特殊,他们属于在校学生范围,因此不是正式在编职工。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不需要承担勤工俭学大学生的社会保险义务。另外,大学生勤工俭学也享受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这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不满足适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其次是劳务关系。部分专家认为大学生不满足法律意义上关于劳动者的要求。因此在处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时候不能按照劳动者关系问题来处理。坚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坚决反对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划入到劳动者问题之中。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种意见,即大学生的勤工俭学问题应该是民事雇佣关系问题。但是如果采纳这种观点,许多大学生的权益就都得不到保障了。比如说劳动待遇、工伤还有保险等。此外因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一样,因此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就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大学生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大学生不仅要付出昂贵的诉讼费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对于不少本就家境贫寒的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二)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
其实这两种观念争论的焦点不是别的,就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问题直接决定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考虑他们是不是劳动者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确定。首先我们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稳定而且长期的,即大学生会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地方去参加工作,并且按照正常的流程取得报酬、并且其所做的事情和他的专业关系比较大的话,那么这些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可以被当成法定劳动者看待的。
四、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法律保障
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首先就要求我们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可以将大学生看成是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并且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非全日制劳动者用工保障制度。其实就是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当成是主体之一进行考虑。再进一步的话就是将《劳动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扩大其适用范围,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之内,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合同的权利。这样一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此外我们还应该就调整的《劳动法》进行科学的解释,并且出台正规的司法解释。最后,我们要在制度这一高度保障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要求用人方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以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除了立法之外,政府部门也要积极介入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解决之中。首先,劳动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到这一问题之中,主动监督用人方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笔者认为,劳动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比如向法国劳工视察组织、工会等学习经验。其次,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中介骗取大学生的钱财。此外司法也可以考虑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大学生勤工俭学诉讼问题简单化、快捷化,为大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二)大学生和学校应该注意的地方
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此外大学生还应该对《合同法》和《劳动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样当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就不至于手足无措、毫无办法。另外大学生在寻找中介机构的时候也要好好考察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查看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要尽量选择那些名声比较好、诚信度比较高的用人单位。此外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和用人方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学校而言,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必要的时候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6.069
Reflection on College Students' Work-study Program in the New Era
QIAO Yunfa
(College of Applied Meteorology,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0044)
Abstract Students' work-study program has been considered an important means for the poor college students subsistence, but in today's society, competition, excellence men under the form of work-study may well be a community college students an important way to enhance competitiveness. We need to seriously consider and look for practical ways to make work-study program is not only a source of income of college students, should also become college students' self-stage.
Key words work-study program; ideology; strategy; development
随着我国人才发展战略的实施,全国高校在校大学生人数剧增,到2014年在校大学生人数已近2500万(阳光大学生网公布数据)。这支庞大的学生队伍,不仅是国家的人才库,更是各行各业发展的生力军。他们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理念。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他们的成长寄予殷切期望。然而在他们当中,不乏有来自偏远山村贫困家庭的孩子,父母能把他们送到大学实属不易,贫困大学生在经济来源方面显得捉襟见肘。虽然国家出台了各项贷款、助学、奖励和减免政策来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但大学生自主发起的勤工俭学活动仍然持续发展。所谓勤工俭学,是指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大学生通过自身劳动来获得一定的报酬。尽管国家的大好形势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铸就了良好平台,但是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管理好勤工俭学问题已成为当今高校面临的一大课题。
1 勤工俭学的意义
1.1 缓解经济问题,提高自信心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随着经济的发展,学费和生活费也在逐年增加,这对于一个经济状况不乐观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压力。在我国的偏远地区,有很多家庭,为了供一个孩子上大学,父母就要卖房卖地,年近中旬的父母背起行囊远离家乡去打工。大学校园里贫困生所占的比例不小,他们省吃俭用,节衣缩食。这些变化无疑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甚至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业,一些贫困大学生因此产生了自卑和焦虑的心理。勤工俭学不仅能够帮助贫困大学生减轻经济负担,也可以提高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减轻心理压力。
1.2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现在的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占绝大多数,在家庭中都很少参加劳动,更遑论参加社会劳动和社会实践了。他们的饮食起居几乎被父母包办,他们只需要好好学习即可,因此,他们往往非常娇气。很多大学生的自理能力较差,做事情缺乏条理性,沟通能力较弱。更有些学生缺乏社会经验,适应能力差。这些学生如果能参加社会活动的话,不仅仅能获得劳动报酬,更能够通过社会劳动和实践克服自身的不足,从而提高沟通能力、理解能力、接受事物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抗挫折能力。勤工俭学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能为将来的就业和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1.3 有益于大学生的成长
勤工俭学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来源,对于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大学生来讲则是历练自我的平台。成长于富裕家庭的大学生早已舒适惯了,根本不知道父母赚钱养家的艰辛。当他们参与到勤工俭学工作后,体会到了工作的辛苦,理解了父母的艰辛,开始懂得勤俭节约,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勤工俭学使富裕大学生有了忧患意识,激发了学习热情、生活热情,在工作的过程中培养了时间观念,学会了自强自立。
1.4 缺编岗位的必要补充
有些事业单位缺少编制,但是工作量非常大,他们就需要一些年轻的大学生做必要的补充。据笔者观察,有的大学图书馆就聘用一些大学生来参与到日常维护工作中来,大学生反应迅速,易于接受新鲜事物,与同学沟通方便,很适合成为高校图书馆的补充工作人员。还有一些学院的院办公室,聘用一些学生助理,他们在学习之余,帮助教师完成一些繁琐的常务工作,大大缓解了办公室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而且大学生思维活跃,有独到的见解,常常对工作人员有启发。而且学生参与到学校工作中来,加强了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和沟通,增进了师生感情,营造了一个轻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使学生能在其中愉快地学习,教师也能轻松地工作。
2 对待勤工俭学的态度问题
首先,贫困大学生要端正勤工俭学态度。笔者的调查显示,不乏有一些贫困大学生总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尤其是找到一份不算体面的工作,碍于面子不愿与同学和老师讲,自己找到工作后就闷头苦干。其实,劳动没有贵贱之分,贫困大学生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完成学业,不仅没什么不体面,反而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在西方社会,即使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孩子,到了大学后,他们大部分人也是靠自己打工维持学业,有的甚至在上大学前先找份工作,赚够了学费再去上学。即便父母愿意出钱帮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孩子也只是向父母借款,完成学业后会主动偿还给父母。另外,社会也应正视勤工俭学的问题,营造和谐宽容的环境,以助贫困大学生毫无心理负担地从事相关的工作。
其次,大学生应该具有足够的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不能只看重钱,要衡量我们的付出与劳动所得是否成正比。所得与付出比例差异过大时,难免会是一个大陷阱,要理性地分析、判断。端正了勤工俭学问题的态度后,我们可以多和同学交流,向老师请教,以免上当受骗,把风险降到最低。另外,大学生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采取合法合理的解决措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最后,勤工俭学不仅以赚钱为目标。笔者曾与几位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交流过,他们不假思索地告诉我:“如果不是为了赚钱,才不想去勤工俭学呢。”而且还列举了诸多困难,如找一份工有多难;做家教的话,找到一个通情达理的家长、一个好教的孩子有多难;不管是不是我们大学生的问题,都容易遭到雇主的责备,甚至直接被“炒鱿鱼”……没错,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们而言,找一份理想的工作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我们反过来想想,有一些大学生只顾着赚更多的钱,他们上当受骗的几率会大幅增加,甚至做一些大学生不该做的兼职工作,后果会是什么?既荒废了学业,也给家庭和学校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3 学校与社会应如何对待勤工俭学
3.1 学校应完善勤工俭学的运行管理机制
学校作为培养大学生的第一个责任体,要重视勤工俭学问题。学校要为学生建立良好的平台,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勤工俭学工作。我们的大学生都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学校首先从培养学生的角度出发,根据往届毕业生的去向,联系相关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我们的大学生到最合适的岗位上去实践,让他们得到充分的历练和提升,这不仅给大学生创造了勤工俭学的平台,也在社会舞台上教育了他们。大学生们在校园里也明确了自己的目标,使他们更了解自己还有哪些欠缺,并付出相应的努力。另外,很多老师都有一定的课题项目,很多老师在做项目的时候往往要雇佣社会人员,如果把我们的大学生直接安排给这些老师,做老师的“临时工”,不仅解决了学生的经济问题,还锻炼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对老师而言,节省了寻找相关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岂不是双赢吗?
虽然这两种方式切实可行,但执行起来仍然困难重重。因为一旦学校和老师给同学搭建了平台,他们会因为工作来得太容易而怠慢了这份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学校是否可以考虑对勤工俭学实行打分制度?对大学生制定勤工俭学的基本要求,从机制上给予支持。这一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3.2 社会应为大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必要的保障
大学生在课余时间走入社会,社会首先要给大学生们提供基本的支持和保护。比如健全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法规,即使大学生只找份家教工作,社区工作人员都应该进行登记和定期查访。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供求关系的平衡,也可以对大学生给予相应的公平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维护大学生权益,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维权意识也变得更为强烈,政府和高校都应该对大学生的维权活动高度重视,不能一味地搪塞和压制,而应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支持。
4 结语
总之,随着国家教育环境的日益优化,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变化和发展,高校和社会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切实可行的勤工俭学策略和机制,加强对勤工俭学问题的科学管理。只有高校和社会切实做好勤工俭学的相关工作,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才能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实现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高智,辛勤,辛怡萱,苑博,牛研,刘安康.正确认识勤工俭学及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济研究导刊,2014.235(17):1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