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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知识的重要性变得越加明显,而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充当了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平台。同时,由于高校扩招下贫困生的增加,对于贫困生的救助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通过勤工俭学活动,可以使得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也帮助学生养成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还可以使大学生培养起良好的劳动观念及职业道德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高等院校教育的根本目的。因此,对大学在校生勤工俭学现象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的调查
1.大学生获得兼职机会的途径。
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询及对部分高校生的抽样调查可以知道,大学生获得勤工俭学岗位的途径主要是以下几种:(详见图1)
(1)通过与家人、同学或者老师等相互交流,从而获得推荐、介绍的机会,得到勤工俭学的岗位。
(2)通过互联网进行查找,如赶集网、58同城网、武汉兼职网、华中兼职网、前程无忧等兼职网站。
(3)通过寻找中介机构获得勤工俭学的岗位,在大学校园内经常会有张贴的招聘信息,这些信息大部分是中介机构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取得联系。
(4)其他方式或自己去餐饮、超市、麦当劳等需要招小时工的场所自己寻找勤工俭学的机会。
2.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方式。
据调查,供大学生选择的勤工俭学的方式比较单调,主要集中在家教、兼职、小时工等几种类型(见表1)。其中从事勤工俭学活动最为普遍的是家教,占参加人数的32%以上,另外从事单纯体力打工的比例也有51%左右,涉及推销员、发传单、服务生等。这些职位大多属于劳务性、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对这些岗位的理解如下:
(1)家教。家教是最受当代大学生欢迎的勤工俭学方式,因为家教的工作相对比较轻松,属于知识型工作,它的工作对象是学生,便于沟通和交流。但是家教市场僧多粥少,存在非师范类学生不如师范类学生、男生不如女生受欢迎等现象,因此女生占着岗位的绝大多数。
(2)小时工。小时工主要有发传单,去肯德基、麦当劳或者各大酒店做服务员等,这类工作流动性和自由性比较大,报酬不多,属于体力上的劳动,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
(3)其他方式。许多大学生选择寻找与专业有关的兼职,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工作比较固定,有相对较高的报酬;二是寻找与自己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以后到公司谋职做准备。但相对专业要求较高,因此此类型人员较少。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的分析
1.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原因及分析。
调查发现,当今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原因如下:
(1)部分学生主要是为了钱(占47%),但为钱的动机不同:他们有的人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想减轻家庭负担,有的人是想获得多点经济来源享受生活,有的人是想弥补自己花超的钱,等等。
(2)有的主要是为了培养能力,多与社会接触,增加自己的人生阅历,锻炼自己的意志,体验生活,而钱对他们不是主要的(占29%)。被调查者坦诚直言“勤工俭学使我们早日接触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如果勤工俭学仅仅是为了钱是没有意义的”,“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学生一般认为,参加勤工俭学不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都会得到能力上的锻炼,但对于具体能够锻炼哪些能力则有不同看法。
从这些人中可以看出,有的人是为了挣到钱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有的人把它看做是丰富课余生活,调节“无聊”生活的一剂良药等,不一而足。总的来说,“挣钱”、“早日接触社会、认识社会”和“锻炼能力”是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但是,其中也有少数大学生勤工俭学仅仅是为了挣钱,他们对“勤工俭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2.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及分析。
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食其力,锻炼自己,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证明自己的才能,获得成功的经验,为将来的工作积蓄能量,这的确是一件好事,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
(1)兼职影响学业。学生兼职时间并不仅仅局限于课余时间。面对上课时间与兼职时间的冲突,有的学生选择继续上课,有的学生选择根据自己观念中课程的重要性决定,还有的学生宁愿请假也要去工作。结果,有些学生将大部分精力,甚至是全部精力都投入兼职中,兼有多份工作,为了兼职而不得不连续逃课,精力无法集中在学业上,造成“兼职过多,影响学业”的现象。
(2)兼职导致身心健康受损。调查结果显示,21%的学生认为兼职有益于自己的健康,42%的学生认为兼职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什么影响,37%的学生认为兼职导致自己的健康状况下降。对于“外出兼职对同学关系影响”这一问题,有25%的学生感到与周围同学在交往中产生了或多或少的陌生感。这是因为一些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忽视了与同学的交流,造成学校里人际关系紧张的状况,从而导致他们心理压力积聚。
(3)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面临信用危机。“大学生单纯、好骗,他们不出来打工,我们骗谁去”,“大学生劳动力便宜,人也老实,让干什么干什么!少给点钱也没关系嘛”等声音在社会上的流传,再加上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拖欠工资或者干脆不付工资等行为,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
3.大学勤工俭学的发展趋势。
(1)勤工俭学已经被绝大多数的学生认可并开始迅速发展。在调查中,虽然还有部分大学生持反对或无所谓态度,但绝大多数大学生已接受并赞同勤工俭学,愿意加入勤工俭学的队伍。而且现在中介费用虽然比较高,但是还是有很多学生选择中介,毕竟学校的工作工资相对较低,而网络上的也不太安全,所以大部分学生宁愿去一些中介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份保障。从中介公司的发展速度不难看出勤工俭学的前景宽广,并且以后中介服务应该会被更多的人员接受。
(2)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目的不再单一,工作内容向锻炼自己的脑力开始发展。在勤工俭学目的方面,大学生已不仅仅满足于通过勤工俭学补贴学杂费,解决经济问题,他们更多的是想抓住勤工俭学的机会广泛接触和了解社会,为以后的就业奠定基础。因此勤工俭学时更侧重知识性或能力性工作,比如家教、设计、主持人等工作。所以在未来,和专业接近的一些兼职会变得更加受到青睐,比如师范专业的学生愿意去一些辅导班甚至参加支教来锻炼自己,平面设计的同学也更愿意去广告公司里打一些下手,这些对于学生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有很大帮助。
三、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建议
1.端正勤工俭学的目的,选择合适的兼职。
勤工俭学首先要端正目的,那种把赚钱作为勤工俭学首要目的的显然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在作怪。当代大学生生存意识明显增强,适当地追求合理的经济利益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功利化的心态过于严重,便会扭曲大学生的人格,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影响大学生对生活的态度,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还是要尽可能选择合适的,真正能锻炼自己的工种。这样才能缩短自己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努力进取,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坚持适度原则,正确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的关系。
其实,做到勤工俭学与学习两不误是完全可以的,关键在于坚持适度原则,把握好分寸,安排、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当代大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主,为勤工俭学而荒废了学业就本末倒置、得不偿失了。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当代大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常常上当受骗,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注意分辨,建立起自我防备的心理体系,防止上当受骗。要选择那些信用度比较高的中介机构。判断一个中介机构是否合法,主要看它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等等。
四、结语
当代大学生勤工俭学,不仅需要学生自身努力,更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尽管目前大学生勤工俭学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势必能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使当代大学生在勤工俭学中收获人生,成就自我,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王琳.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研究[J].青年文学家,2014(9).
[2]曹楠楠.关于新时期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思考.2014.12.
[3]井国骞.浅谈大学生勤工俭学[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本次调查研究,以全国高校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小组讨论设计调查问卷,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含高职高专)平均发放调查问卷共2300份,选取有效问卷2000份,有效率为87%。调查问卷共设计问题22个,从大学生勤工俭学群体的基本情况、所获得的报酬、勤工俭学的方式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详细地对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比例呈下降趋势
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方面,其中17.5%的学生表示参加过勤工俭学,而82.6%的学生则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
在大学生勤工俭学中,53.0%的学生从大学一年级开始,29.5%的学生从大学二年级开始,14.0%的学生从大学三年级开始,3.4%的学生从大学四年级开始。这表明在大学一年级时候做勤工俭学的比例较大,随着年级的增长,做勤工俭学的比例是逐渐下降的。
(二)学业情况影响大学生勤工俭学
而在不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中,大部分学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时间进行勤工俭学,要以课内学习为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此项占比为59.4%,本科三批(含高职高专)此项占比为49.3%,说明学业和校内活动占据有大学生大部分的时间,而这个倾向,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高校中更加明显。除此之外,还有自身对于勤工俭学兴趣不大、学校及父母不支持勤工俭学、认为勤工俭学没有保障。
(三)女大学生勤工俭学比例较高
在参加过勤工俭学的学生中,男生占28.5%,女生占71.6%,女生相对于男生来讲,总体更加勤奋、努力一些,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满足生活学习所需,从而减轻父母压力。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状
(一)勤工俭学主体广泛
随着时代与经济的发展,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不再只是家庭贫困生,其主体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非贫困生开始参与到勤工俭学活动中,且所占比例不断扩大,并超过传统的贫困生逐渐成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体。
(二)勤工俭学目的多样
在传统的定义中,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是“赚取报酬维持生计”。赚取生活费,在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历史上长期居于主要目的。随着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教育资金的支出,近年来全国各高校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等学生帮扶和奖励制度的不断完善。因生活压力而放弃或中止学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少。在所有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中,因生活困难,需要依靠勤工俭学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和学业的学生比重已下降到不足19%。
在参加勤工俭学原因的调查中,其中72.8%的同学参加勤工俭学是出于主观因素,以锻炼自我、赚取报酬、积累经验为目的主动参加勤工俭学,同时可以赚取一部分生活学习费用,减轻父母压力,27.2%的学生出于客观因素,被动参加勤工俭学,这包括父母要求、同学引导、模仿他人等因素。
(三)勤工俭学途径丰富
学校、政府和社会组织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作为传统的勤工俭学途径,因其他途径的多样化以及其自身存在的消息量少、消息滞后、更新慢等问题,逐渐被企业和商家直接在校园里张贴小广告或印发宣传单的形式所取代。除此之外,大学生还能通过家人及朋友的介绍、上网浏览(兼职网站、兼职APP)获得勤工俭学的岗位。
(四)勤工俭学岗位丰富
校园内的工作岗位因工作安全、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有一小部分固定的大学生选择,但实际上因工作岗位数量有限等问题是不能满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需求。而校外勤工俭学的岗位诸如:服务员、促销员、调查员、校园、淘宝刷单等工作,工作时间灵活,技能要求简单,工资结算方便,这些优势对于刚接触勤工俭学的在校大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逐渐成为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岗位的首选。
另外,和强调统一的时代不同,在提倡个性化的当代,部分大学生发现了自己的特长优势和市场需求,并且积极的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部分学生选择了一些个性化的勤工俭学岗位,例如承接商业演出(包括文艺表演和礼仪主持)、影视字幕组翻译、标志设计等。从事这些岗位对于这些大学生而言是一举多得,既可以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又可以获得不错的勤工俭学收入。这样的勤工俭学方式很受大学生的欢迎,有逐渐上升的趋势。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今高校勤工俭学工作在思想、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部分缺陷和疏漏,新时代涌现出的新的勤工俭学方式也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因而当代大学生勤工俭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缺乏职业规划,对未来的发展没有清晰的目标
据调查,85%以上参加过或有意向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其参加勤工俭学的目的和选择岗位的依据依然很局限,获取经济收入依然是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对锻炼自己、提升能力、增加阅历、适应社会等目的虽然逐渐引起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的注意,但是这种注意还是微弱的,相比较参加勤工俭学对毕业后就业的帮助,阶段性收益还是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主要关注点。因此,在勤工俭学岗位的选择上,85%以上的大学生并不在乎自己所选择的勤工俭学岗位是否对自己的专业提升和创业就业有帮助,并且一部分大学生资金积累意识浅薄,并没有对勤工俭学收益有合理的规划。
(二)高校勤工俭学体制不完善
高校(特别是三本、大专、高职院校)对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远高于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勤工俭学工作。这一点表现在,连一个专职管理和指导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部门都没有,大多数高校一般将其划归到后勤处、学工处或毕业办管理。这也就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勤工俭学工作常常遭遇“三不管”的尴尬境地。
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并不到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大学生在校学生的身份使得法律保护工作需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做出解释和调整。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考虑到大学生勤工俭学遇到权益侵害的情况。此外《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虽然保护了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校外去勤工俭学。而学生到校外去勤工俭学遇到的问题是《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管理不了的。另外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遇到问题的时候很难有一个方便的渠道解决问题。当前,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外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条款,此外对于社会对大学生的市场需求也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还有法规进行协调和规范。
(二)求助选择不多
当前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出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能够求助的对象比较少。一般来说,劳动、工商还有公安和舆论是大学生的主要求助对象。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帮助解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因此在求助的时候大学生很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要按照《劳动法》行使职责,但是校外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并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其次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介入一般来说很少有主动的,只有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介入。而其主要的管理内容是企业单位的登记还有营业执照的办理等,和大学生的权益问题关系并不大。再次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保护的是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一般来说企业或者单位很少会欺诈和威胁大学生。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严重问题。最后是舆论,而舆论的作用是警醒他人,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说当前如果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出现问题,他们能够选择的求助对象并不多,而且求助效果也都不是很理想,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要进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的一个。首先是劳动关系要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其次,劳动关系属于城镇劳动群众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再次,劳动关系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后是劳动关系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同所招用的少量帮手和学徒。另外劳动关系属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在保护范围之内。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劳动法之中计划经济的色彩也比较浓厚。《劳动法》规定只有属于上述五种关系之一才能够进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实际上《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相对来说是比较狭隘的。我国的实际劳动者之中有不少都是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而《劳动法》并没有将这些人划入劳动保护的范围之内。其保护的是达到法定年龄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比如说我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社会组织里面的工勤人员、企业化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里面的非工勤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劳动法》也在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虽然没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但是实际上已经产生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也要进行保护。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
大学生勤工的法律关系一直比较复杂,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重要原因。
(一)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两种意见
首先是劳动关系。不少专家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候,实际上是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在这一意见之中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当成具有从属性质的关系。也就是说直接将大学生看成是劳动者。所以他们提倡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应该属于《劳动法》保护,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劳动法》的使用范围,将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这样的意见虽然考虑到了大学生勤工俭学具备有一定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但是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复杂不仅在于此,相比较于其他劳动者来说学生显得比较特殊,他们属于在校学生范围,因此不是正式在编职工。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不需要承担勤工俭学大学生的社会保险义务。另外,大学生勤工俭学也享受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这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不满足适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其次是劳务关系。部分专家认为大学生不满足法律意义上关于劳动者的要求。因此在处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时候不能按照劳动者关系问题来处理。坚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坚决反对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划入到劳动者问题之中。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种意见,即大学生的勤工俭学问题应该是民事雇佣关系问题。但是如果采纳这种观点,许多大学生的权益就都得不到保障了。比如说劳动待遇、工伤还有保险等。此外因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一样,因此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就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大学生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大学生不仅要付出昂贵的诉讼费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对于不少本就家境贫寒的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二)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
其实这两种观念争论的焦点不是别的,就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问题直接决定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考虑他们是不是劳动者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确定。首先我们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稳定而且长期的,即大学生会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地方去参加工作,并且按照正常的流程取得报酬、并且其所做的事情和他的专业关系比较大的话,那么这些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可以被当成法定劳动者看待的。
四、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法律保障
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首先就要求我们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可以将大学生看成是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并且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非全日制劳动者用工保障制度。其实就是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当成是主体之一进行考虑。再进一步的话就是将《劳动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扩大其适用范围,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之内,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合同的权利。这样一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此外我们还应该就调整的《劳动法》进行科学的解释,并且出台正规的司法解释。最后,我们要在制度这一高度保障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要求用人方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以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除了立法之外,政府部门也要积极介入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解决之中。首先,劳动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到这一问题之中,主动监督用人方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笔者认为,劳动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比如向法国劳工视察组织、工会等学习经验。其次,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中介骗取大学生的钱财。此外司法也可以考虑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大学生勤工俭学诉讼问题简单化、快捷化,为大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二)大学生和学校应该注意的地方
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此外大学生还应该对《合同法》和《劳动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样当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就不至于手足无措、毫无办法。另外大学生在寻找中介机构的时候也要好好考察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查看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要尽量选择那些名声比较好、诚信度比较高的用人单位。此外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和用人方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学校而言,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必要的时候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5.06.069
Reflection on College Students' Work-study Program in the New Era
QIAO Yunfa
(College of Applied Meteorology,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0044)
Abstract Students' work-study program has been considered an important means for the poor college students subsistence, but in today's society, competition, excellence men under the form of work-study may well be a community college students an important way to enhance competitiveness. We need to seriously consider and look for practical ways to make work-study program is not only a source of income of college students, should also become college students' self-stage.
Key words work-study program; ideology; strategy; development
随着我国人才发展战略的实施,全国高校在校大学生人数剧增,到2014年在校大学生人数已近2500万(阳光大学生网公布数据)。这支庞大的学生队伍,不仅是国家的人才库,更是各行各业发展的生力军。他们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理念。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他们的成长寄予殷切期望。然而在他们当中,不乏有来自偏远山村贫困家庭的孩子,父母能把他们送到大学实属不易,贫困大学生在经济来源方面显得捉襟见肘。虽然国家出台了各项贷款、助学、奖励和减免政策来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但大学生自主发起的勤工俭学活动仍然持续发展。所谓勤工俭学,是指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大学生通过自身劳动来获得一定的报酬。尽管国家的大好形势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铸就了良好平台,但是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管理好勤工俭学问题已成为当今高校面临的一大课题。
1 勤工俭学的意义
1.1 缓解经济问题,提高自信心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随着经济的发展,学费和生活费也在逐年增加,这对于一个经济状况不乐观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压力。在我国的偏远地区,有很多家庭,为了供一个孩子上大学,父母就要卖房卖地,年近中旬的父母背起行囊远离家乡去打工。大学校园里贫困生所占的比例不小,他们省吃俭用,节衣缩食。这些变化无疑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甚至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业,一些贫困大学生因此产生了自卑和焦虑的心理。勤工俭学不仅能够帮助贫困大学生减轻经济负担,也可以提高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减轻心理压力。
1.2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现在的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占绝大多数,在家庭中都很少参加劳动,更遑论参加社会劳动和社会实践了。他们的饮食起居几乎被父母包办,他们只需要好好学习即可,因此,他们往往非常娇气。很多大学生的自理能力较差,做事情缺乏条理性,沟通能力较弱。更有些学生缺乏社会经验,适应能力差。这些学生如果能参加社会活动的话,不仅仅能获得劳动报酬,更能够通过社会劳动和实践克服自身的不足,从而提高沟通能力、理解能力、接受事物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抗挫折能力。勤工俭学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能为将来的就业和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1.3 有益于大学生的成长
勤工俭学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来源,对于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大学生来讲则是历练自我的平台。成长于富裕家庭的大学生早已舒适惯了,根本不知道父母赚钱养家的艰辛。当他们参与到勤工俭学工作后,体会到了工作的辛苦,理解了父母的艰辛,开始懂得勤俭节约,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勤工俭学使富裕大学生有了忧患意识,激发了学习热情、生活热情,在工作的过程中培养了时间观念,学会了自强自立。
1.4 缺编岗位的必要补充
有些事业单位缺少编制,但是工作量非常大,他们就需要一些年轻的大学生做必要的补充。据笔者观察,有的大学图书馆就聘用一些大学生来参与到日常维护工作中来,大学生反应迅速,易于接受新鲜事物,与同学沟通方便,很适合成为高校图书馆的补充工作人员。还有一些学院的院办公室,聘用一些学生助理,他们在学习之余,帮助教师完成一些繁琐的常务工作,大大缓解了办公室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而且大学生思维活跃,有独到的见解,常常对工作人员有启发。而且学生参与到学校工作中来,加强了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和沟通,增进了师生感情,营造了一个轻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使学生能在其中愉快地学习,教师也能轻松地工作。
2 对待勤工俭学的态度问题
首先,贫困大学生要端正勤工俭学态度。笔者的调查显示,不乏有一些贫困大学生总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尤其是找到一份不算体面的工作,碍于面子不愿与同学和老师讲,自己找到工作后就闷头苦干。其实,劳动没有贵贱之分,贫困大学生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完成学业,不仅没什么不体面,反而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在西方社会,即使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孩子,到了大学后,他们大部分人也是靠自己打工维持学业,有的甚至在上大学前先找份工作,赚够了学费再去上学。即便父母愿意出钱帮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孩子也只是向父母借款,完成学业后会主动偿还给父母。另外,社会也应正视勤工俭学的问题,营造和谐宽容的环境,以助贫困大学生毫无心理负担地从事相关的工作。
其次,大学生应该具有足够的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不能只看重钱,要衡量我们的付出与劳动所得是否成正比。所得与付出比例差异过大时,难免会是一个大陷阱,要理性地分析、判断。端正了勤工俭学问题的态度后,我们可以多和同学交流,向老师请教,以免上当受骗,把风险降到最低。另外,大学生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采取合法合理的解决措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最后,勤工俭学不仅以赚钱为目标。笔者曾与几位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交流过,他们不假思索地告诉我:“如果不是为了赚钱,才不想去勤工俭学呢。”而且还列举了诸多困难,如找一份工有多难;做家教的话,找到一个通情达理的家长、一个好教的孩子有多难;不管是不是我们大学生的问题,都容易遭到雇主的责备,甚至直接被“炒鱿鱼”……没错,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们而言,找一份理想的工作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我们反过来想想,有一些大学生只顾着赚更多的钱,他们上当受骗的几率会大幅增加,甚至做一些大学生不该做的兼职工作,后果会是什么?既荒废了学业,也给家庭和学校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3 学校与社会应如何对待勤工俭学
3.1 学校应完善勤工俭学的运行管理机制
学校作为培养大学生的第一个责任体,要重视勤工俭学问题。学校要为学生建立良好的平台,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勤工俭学工作。我们的大学生都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学校首先从培养学生的角度出发,根据往届毕业生的去向,联系相关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我们的大学生到最合适的岗位上去实践,让他们得到充分的历练和提升,这不仅给大学生创造了勤工俭学的平台,也在社会舞台上教育了他们。大学生们在校园里也明确了自己的目标,使他们更了解自己还有哪些欠缺,并付出相应的努力。另外,很多老师都有一定的课题项目,很多老师在做项目的时候往往要雇佣社会人员,如果把我们的大学生直接安排给这些老师,做老师的“临时工”,不仅解决了学生的经济问题,还锻炼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对老师而言,节省了寻找相关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岂不是双赢吗?
虽然这两种方式切实可行,但执行起来仍然困难重重。因为一旦学校和老师给同学搭建了平台,他们会因为工作来得太容易而怠慢了这份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学校是否可以考虑对勤工俭学实行打分制度?对大学生制定勤工俭学的基本要求,从机制上给予支持。这一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3.2 社会应为大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必要的保障
大学生在课余时间走入社会,社会首先要给大学生们提供基本的支持和保护。比如健全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法规,即使大学生只找份家教工作,社区工作人员都应该进行登记和定期查访。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供求关系的平衡,也可以对大学生给予相应的公平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维护大学生权益,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维权意识也变得更为强烈,政府和高校都应该对大学生的维权活动高度重视,不能一味地搪塞和压制,而应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支持。
4 结语
总之,随着国家教育环境的日益优化,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变化和发展,高校和社会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切实可行的勤工俭学策略和机制,加强对勤工俭学问题的科学管理。只有高校和社会切实做好勤工俭学的相关工作,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才能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实现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高智,辛勤,辛怡萱,苑博,牛研,刘安康.正确认识勤工俭学及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济研究导刊,2014.235(17):133-134.
活动目的:本次辩论赛主要为了解同学们对勤工俭学的看法。同时培养发掘辩论人才,提高阅读、写作、视听、演讲和其他能力,团队的组织和团结协作能力。
活动主旨:关注同学们周围的事物,追求进步,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活动时间:3月23日晚18:30—20:00
活动地点:教108
活动对象:会审3班全体同学
活动流程:1、主席介绍参赛队及其所持立场,参赛队伍是正和反两队,辩题是“大学生勤工俭学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观点是“大学生勤工俭学利大于弊”;反方观点是“大学生勤工俭学弊大于利”。
2、由主席介绍评委。
3、正方开始,各个参赛队员依次进行自我介绍。
4、主席介绍比赛程序。
5、主席宣布比赛开始。
6、比赛结束,请评委代表点评本场辩论赛,并评出双方得分。
7、主席宣布辩论赛结束。
8、主席宣布辩论赛结束,欢送评委。
9、清理会场。
活动分工:1、宣传部通过海报宣传。
2、邀请大二最佳辩手担任评委。
3、布置会场
4、整理相关照片并交给文娱委员。
注意事项:1、注意会场秩序。
2、保持会场卫生。
活动经费共计:20元
会计系学生会
【中图分类号】G647
勤工俭学是一边求学读书,一边工作、劳动。它是学校实施劳动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它与教学活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一样,都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一种。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铺开,勤工俭学成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它将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及时而又满意地就业或更好地创新创业。勤工俭学将不仅帮助大学生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顺利完成学业,而且使他们把握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带来的契机,培养创新意识、凝聚创造能力,为将来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大部分是家境相当贫寒的学生,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自觉找兼职维持生活,也有一部分家境较好的学生,他们找兼职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丰富阅历。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已得到并将一直得到国家政府和教育职能部门以及高校的高度重视。
一、将勤工俭学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虽然大学生勤工俭学对于大学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现有的勤工俭学制度却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缺陷;主要缺陷在于勤工俭学的运行体制不健全和不规范。各高校的勤工俭学中心,一般为设在学生处或团委的下属职能部门,并制订有系列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但不少高校没有配以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老师,多是由团委或学生处的老师兼管勤工俭学工作。①而当前社会用人需求量较小,相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很多,供需矛盾突出,这就更需要有效的管理。这种因体制的不健全和不规范,管理的广度与深度均不能充分到位,致使勤工俭学发展缓慢。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是否可以尝试将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到其完成学业所必需完成的社会实践科目的学分管理之中;
根据长江大学新近制定的《长江大学关于制订2012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的内容,校、各院(系)必需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学生可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研制出实用产品或取得专利等来获得课外学分。学生毕业除完成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应至少获得10学分的课外学分(专科生6学分)。各院(系)在全校性第二课堂活动及学分安排的基础上,应视具体情况制订各专业获得课外学分的内容、形式及要求。目前我院对勤工俭学只有学工部门一个老师具体负责,很难对申请勤工俭学的学生信息进行准确的核实,也无法对学生勤工俭学的过程及效果进行动态的评估与考核,这里造成的结果就使得大学生勤工俭学变成了单纯的校内打工挣钱的活动,出现“勤工俭学”变成“打工误学”②的情况,这无疑背离了这一制度设立的基本宗旨。尝试着通过将勤工俭学与学生完成学业的必修学分相挂钩,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勤工俭学制度体制上的不健全与不规范的情况;极大的提高了对其进行管理的广度与深度。
由于我院实行的是学生管理的素质导师制,素质导师直接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某些基础性工作应当也能够由素质导师参与管理,这可以大大提高勤工俭学制度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同时如果将勤工俭学纳入学分管理,则可以将学院对学生的教务管理与学工管理有机地联系起来,届时就改变了目前我院勤工俭学的“一维管理模式”,而代之以“多元管理、集体负责”的管理模式。管理职能的横向联系以及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的意义在于改变了以往对大学生的单一的评价体制,这将有利于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将勤工俭学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的几点建议:
1、高校教育理念应有所转变。随着高校勤工俭学人数的不断攀升,不再停留在“勤工俭学仅仅是为解决贫困学生经济困难而进行的有偿劳动”这一层面,要充分认识到勤工俭学既有助学、又有育人的双重功能。③将大学生勤工俭学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将其作为正规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调研,加强和社会的沟通、联系,扩大勤工俭学选择的空间,丰富勤工俭学活动的内容,创造更多渠道,搭建更宽广的平台,促使学生在多样化的选择中成长成才。
2、要建立规章制度, 进一步规范对勤工助学的管理。与直接的扶助资金相比, 勤工助学作为间接的扶助形式在高校扶贫助困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勤工俭学主管部门应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配以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职教师,全面负责管理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培训、考核等工作,促使勤工俭学工作走向有序有效,并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方面狠下功夫,更好地为大学生提供优良的服务;邀请用人单位到校设岗招聘、形成兼职市场,双向选择。
3、充分发挥学工部、素质导师和教学事务部的作用。三个管理主体应当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对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具体而言,由学工部门负责勤工俭学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及培训、勤工俭学工作过程及效果的考核;由素质导师负责提供参加勤工俭学工作学生的准确信息、参与勤工俭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服务、初步审核由用人单位所出具的勤工俭学考核材料;教务部门负责制定将勤工俭学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的具体规定及考核办法、具体评定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是否能够获得相应学分等;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1-0130-03
如今大学生勤工俭学已成为普遍现象,而大学生由于涉世未深,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很容易被不良中介欺骗或被雇佣者坑害,被骗钱财,甚至遭受人身攻击。为了能更好地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中的权益,本文试图分析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的原因,并提出几种保障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的方法。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的表现
(一)知情权未得到保障
“知情权”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知悉、获取与法律赋予该主体相关的各种信息的权利。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设有勤工俭学部门和招生就业部门,学生可以通过这些部门寻找兼职,这类工作相对而言可信度高,由于有学校的参与,大学生对雇佣者的信息了解较多。然而,仅仅依靠学校不能完全满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需要,大部分同学还是要通过自己或者中介来寻找工作。据调查,大学生通过中介寻找兼职的比率为19%[1]。然而,在校大学生通过中介公司寻找兼职就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对雇佣者或者用人单位了解甚少,有时甚至得知的是虚假信息,其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
(二)财产权遭到侵犯
大学生权益受损最多的当属财产权。在勤工俭学过程中,有些大学生支付了高额中介费却得不到工作,有些缴纳保证金后拿不回来,有些以服装费、午餐费等各种理由被任意克扣工资报酬,有些工作完毕之后以种种理由被拒绝支付报酬。据报道,河南163名大学生假期打工被层层转手剥削,到手工资少1千多[2]。由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在一开始的时候,不知与对方签订协议,在打工过程中也未保留相关证明材料,这就导致最后在索取工资报酬的时候无凭无据,即使有幸手中握有协议,也因种种原因,未能索回自己的工资报酬。
(三)人身权遭到侵犯
在勤工俭学过程中也有不少大学生的人身权利遭到侵犯,比如生命健康权。大学生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有些来自于用人单位或雇主,有些来自于第三人侵权。有些人身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有些则是在工作结束后发生的,有些大学生未能拿到勤工俭学的报酬,试图通过自己的力量索回,而有些雇佣者会以暴力的方式拒付。
大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其他人身权,例如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也会遭受侵害。由于大学生工作时间短,一般要求在短时间上手,而一些雇佣者会对那些笨拙或者无业绩的大学生进行谩骂、讽刺;也有一些老板会泄露勤工俭学大学生的个人资料。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的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
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大学生勤工俭学权益不断受损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关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这不仅仅是说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有关法律规范,不信任法律,也包括那些中介机构、雇佣者无视法律的规定,知法犯法,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权利意识薄弱以及法律信仰缺失。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仍然比较贫乏。虽然各高校都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是很多学生根本不重视这门课,更不用说对一些部门法的深入学习。此外,当权益受损时,绝大多数大学生放弃维权。
法律意识不仅包括权利意识,也涵盖义务意识。作为一个公民,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过程中,不少中介机构、雇佣者却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进行欺骗,或者任意克扣大学生的报酬,甚至对大学生进行人身攻击,这不仅仅违反了民法的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可见,这类主体法律意识(主要指义务意识)的淡薄成为造成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的原因之一。
(二)立法制度欠缺
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定性,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而1995年劳动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可知,在勤工助学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被定性为劳动法律关系,由此可推知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能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把大学生勤工俭学中的法律关系定性为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大学生的权益保护极为不利。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种类繁多,有些是从事操作比较简单,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务性工作,例如搞促销、发传单,也有一些学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来达到勤工俭学的目的,譬如家教、网络管理、网页制作、音乐编辑、广告包装设计等[3]。根据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性质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介于大学生和雇主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是一般的民事关系。另一类是介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类主体的法律关系应该定性为劳动关系。
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具有复杂性而其本身这一主体又相对特殊,现有法律将其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外有其合理性,但只按照一般的民事关系处理又不能有效保障大学生的权益,现有立法存在明显不足,亟须改进。
一、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目的
经过对500名有过勤工俭学经历的在校学生的调查,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要目的有:为了金钱、为了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为了增长社会阅历、为了学习一些实用技能。
从表1可以看到,“为了钱”而去勤工俭学的学生占被调查者总数的57%,这些学生中有的学生家庭贫困,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而去勤工俭学,但也有部分学生是为了满足自己对物质的需求而去勤工俭学。经过调查,在这57%的为钱而勤工俭学的学生中,有近一半以上的学生的家庭并不贫困,他们去打工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在校日常生活的物质需求,有的是为了追求时尚,有的是为了支付谈恋爱的开销,有的是为了兴趣爱好等。总之,这些学生将勤工俭学当成了挣钱和满足自己对物质需求的一种手段。
除此之外,“为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为增长社会阅历”和“为学习实用技能”而勤工俭学的高校学生仅占被调查者总数的23%。由此可以看出,高校学生勤工俭学的目的性趋于简单和绝对,功利性也越来越强。但是也不难看出“为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为增长社会阅历”和“为学习实用技能”而勤工俭学的高校学生还是有一定比例的,这也在一个侧面反映出高校对学生实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的途径和手段单一,甚至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学生及社会对综合素质的需求,还反映出高校学生对学校综合素质培养的信心不足。
二、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途径
经过调查,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高校的勤工助学中心提供的一些在校内为师生服务的岗位;另一种是通过招聘广告或他人介绍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而成为“打工一族”。两者相比,通过勤工助学中心获得的岗位多在校内,安全、便捷、工作量小,一般都是利用课余时间,不会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但同时工资待遇也比较低;而“打工一族”一般工作地点多在校外,存在安全隐患,工作量较大,常常会影响“打工一族”的学习和生活,但工资相对较高,因此对于高校学生来说诱惑较大。
三、勤工俭学的现状
1.高校学生获取勤工俭学途径单一,勤工俭学内容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档次高低不一。从服务类型看有家教、服务员、广告传单的发放、推销、策划、设计、卫生保洁、图书馆管理员、教师助工等,其中最受广大学生青睐的是家教,从事勤工俭学人员最多的行业是服务、保洁和广告传单的发放。
2.勤工俭学的体制不完善和不规范。各高校的勤工助学中心多设在校团委或校学生处等下属职能部门,虽有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但多因没有专职教师进行管理和拓展,因此很难得到有序和有规模的发展。即便有的学校勤工助学中心较为正规,但要不就是提供的岗位非常有限,难以满足高校学生对于勤工俭学岗位的需求,要不就是所提供的岗位薪酬太少,难以满足高校学生的经济需求。因此,目前许多高校都存在勤工俭学需求远远大于勤工俭学岗位的矛盾。
3.勤工俭学的用工秩序混乱。一些公司或个人常常利用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等特点把高校学生的勤工俭学视为“廉价劳动力”,不但肆意安排加班加点,还任意克扣、拖欠工资报酬,甚至有打着勤工俭学“招工”的旗号进行欺诈和行骗的行为。而一旦高校学生在校外的勤工俭学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想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甚至校方出面都无法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勤工俭学的功利性越来越强。高校支持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是为了丰富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一个经济收入的平台,帮助家庭贫困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如今许多大学生已经将勤工俭学作为追求物质生活的一个途径,甚至因“打工”而旷课和夜不归宿的现象也在高校屡见不鲜。这不仅扭曲了高校勤工俭学的初衷,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结论与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让高校师生正确理解和认识勤工俭学对于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及勤工俭学对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性,让高校大学生正确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的关系。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社会、学校、广大师生认识到勤工俭学在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2.建立健全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规则制度。勤工俭学既然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那么其管理和发展就应列入高校的学生管理的工作范围,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就应围绕如何让勤工俭学有序健康的发展来制度。并建立相应的人才供需信息库,不仅与学校各部门,也要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及时有效地建立起供需双方的桥梁。最主要的是为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建立强大的后盾,不仅提供信息、提供维权等方面的支持,更对高校大学生的勤工俭学进行监督。
3.每所高校都有自己的奖学金制度,国家对高校学生也有奖助学金的制度。一个真正努力学习并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平均每年能得到学校和国家的奖助学金大概在3000~5000元左右,学习成绩优异工作突出的甚至能得到更多。因此,仅仅是为了钱去勤工俭学外出打工的同学就不如踏下心来好好学习,去争取奖学金。所得的奖助学金不仅仅是一笔钱,更是一份荣誉。而出去打工所得到仅仅是那有限金钱,而失去的不仅仅是自己在大学的这些学习资源,更失去了自己在大学期间美好的学习时光。
[2]百度百科“勤工俭学”词条,[EB/OL],http:///view/488559.htm?fr=aladdin,2014年5月17日访问。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大家好。我是来自计专班的xx。今天是我第三次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想说谢谢。谢谢xx大学广厦学院给予了我在这里读书的机会,谢谢所有帮助和关心过我的老师和同学,谢谢带给我的精神动力家人和朋友。因为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我。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参加过多项社会实践,而我把每次的社会实践都作为我增强社会阅历的机会,这也是勤工俭学的一种手段。
转眼间2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我的打工生活即将结束,等待我的是充满希望的未来。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曾在学校打扫过大教室,在宫廷十字绣当过绣工,在大街上发过传单,在家得乐超市卖过化妆品,在肯德鸡当过前台。为了解决生活费和学费,不给家里带去任何麻烦,几乎所有能干的我都干了。不久,我找了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在一家干洗店当洗衣工。老板每次大约给我一百件衣服,工资是13元。面试时老板不肯聘用我,说女孩子干不动,只有男孩子可以干。最后在我苦苦的哀求之下 ,老板说试用3天,可以就留下。第一天我使出了所有的力气完成了工作,我的手拿刷子拿的已经不好使了,腿已经有点站不住了,在晚上睡着时,腿疼的都会把我弄醒。在我领到那13元钱走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哭了。我很想我的妈妈,我打电话给我的妈妈,但是我是笑着和妈妈说:“妈妈我找到工作了,我很好,不用担心我,你在家里好好照顾自己。我在心里默念我一定要坚持到最后,最后我被雇佣了。老板说现在很少有像我这么能吃苦耐劳的孩子了,于是她给我涨了工资,周六,周日每天给我15元。虽然我很累,但我却从未感觉到辛苦。因为我的妈妈,我的心里是甜的,我很满足。生命是自己的画板,需要我自己着色,我不会用一种色彩把所有的遮盖,学会改变,才会绘出灿烂。山不过来,我就过去。这份工作我大约干了三个月,在偶然一次回家的时候,长满了大泡的双手被妈妈看见了,她心疼的流下了眼泪。妈妈怕我被洗衣服的药水弄坏身体,让我辞去这份工作。于是我找到了下一份工作。
我选择了在“xxxx”当服务员。在那里我已经干了一年多了。刚开始去的时候,工资是一个小时2元。由于我是新来的,业务还不怎么熟练。在工作中,我曾犯过传菜传错房间,忘记下饺子小票,点餐听错菜名等错误,这会引起客人的不满,同时也会惹到老板和同事的责怪。但我并不会因为他们的责怪而生气,反而我会感到非常的抱歉,我会微笑和他们说对不起,希望得到大家谅解。我会总结我的错误,虚心听取教诲,想到解决的方法,同样的错误我不会再犯。那时老服务员还总是欺负我,把不应该是的活也让,我只能忍耐,我只能尽自己的努力把不会的东西尽快学会。在这里没有人会告诉我,我要干什么,做什么全凭自觉。我在别人休息的时候背菜谱,菜价,酒价,想想遇到各种危机问题怎么解决会好一些。我不怕脏不怕累,别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我都干,我总是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半年过去了,我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遇到事情我也会解决的很好。那里的人接受了我,所有的人都很尊重我,老板很赏识我,我的工资从一个小时2元涨到了一个小时2·5元。如今我的工资从一个小时2·5元涨到了一个小时3元。并且我是那里留下的兼职服务员。
一、图书馆勤工俭学是大学生实践锻炼的重要途径
目前,随着高校图书馆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借书和还书都已经采用自动化机器操作。但很多工作比如拣书、分类、上架等,还必须通过人力手动完成,流通部工作尤其繁重,这就需要聘用一部分学生来帮助老师完成任务。因此,在高校中,图书馆是学生勤工俭学的重要场所,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还可以通过图书馆工作掌握图书管理与分类技能,并有效培养自己的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1],是大学生参加实践锻炼的重要途径。不仅如此,勤工俭学学生是读者与图书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他们获取需求信息,图书馆能够更好地为读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2]。但在具体操作中,不少高校图书馆的学生勤工俭学工作往往不够完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学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没有达到应有的锻炼效果,因此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二、图书馆勤工俭学中存在的问题
1.招聘过程不够规范
据统计,南阳师范学院图书馆现有勤工俭学学生近200人。我所在的文学书库就有十多个勤工俭学学生。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勤工俭学的招聘流程是这样的:首先是图书馆主管部门通知各部门招聘勤工学生的人数,由各部或各书库的老师自主招聘学生。其次是各部或书库的老师通知自己熟悉的学生或在自己的工作场所招聘启事,与报名的学生交谈以决定是否录用。最后是通知已录用学生上岗,给学生分配具体工作。
这种流程看似很合理,其实存在不少问题。如主管部门在通知各部门招聘学生的时候,往往只下达数量指标,没有对学生的素质提出明确要求。老师在招聘学生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谁先报名,先跟老师沟通,谁就会被录用。而后报名的学生即使很优秀也未必被录用。在一个部门,工作人员都是同事关系,招聘的事往往是由某个老师负责,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招聘学生时甚至不与同事商量,往往擅自做主。这样做的结果是所录用的学生未必真正适合图书馆工作,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差别很大,部分学生存在混日子的情况,且有的学生只听招聘自己老师的安排,对其他老师安排的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2.人员变动过于频繁
由于招聘过程不够规范,加之有些学生对图书馆工作了解少,或者并不是真的喜欢图书馆工作,导致一些学生被录用以后,干一段时间或者领了几次工资后就不再来了。有些学生并非贫困生,到图书馆勤工俭学仅是出于挣些外快或谈恋爱的目的,他们总觉得待遇低,一旦达不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就会随时退出。如果这样的学生比例比较高,就导致勤工俭学学生频繁变动,一方面不便于管理,另一方面也会增加老师的工作量。
3.部分学生不够敬业
有些学生上岗以后发现工资低,就对工作应付一下。如老师在的时候多干些,老师不在的时候就少干或不干。还有些学生,即便老师在场――如果不是招进自己的老师,也不认真工作。更有甚者,干脆坐在那里玩手机,还有的学生把自己的男(女)朋友带过去聊天。还有些学生因为不用心,对老师传授的分类、上架等图书管理方法不认真学习,很久了还上不了手,结果老师还得自己干。此外,迟到早退、擅自让别人代班,以及无故缺岗等情况也时有发生。老师若想辞退这些学生,还需要顾及招聘老师的感受。同时,老师也无权奖先罚后,学生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一些真正实干的学生心理不平衡。
三、完善图书馆勤工俭学大学生管理对策
大学生勤工俭学,看似不重要,但它能反映一个图书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高效,也体现了各个学校图书馆服务能力的高下。为了更好地推进图书馆工作,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勤工俭学大学生管理。
1.从制度上规范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聘用流程
高校图书馆必须有一个勤工俭学学生招聘和录用的完善制度,规范聘用流程。建立勤工俭学学生管理中心或聘用小组,对应聘学生采取集体面试方式,择优录用。在学生录用之后必须有专人管理,给学生至少一周的试用期进行考察,对学生的表现做好记录存档,以作为对学生进行用退奖惩的依据。
2.做好勤工俭学大学生的奖惩与差别对待工作
勤工俭学的工资比较低,但劳动量并不大,劳动时间也比较短,一般一周只有一天工作时间。有必要结合学生表现采取奖惩方式,并在待遇方面区别对待。如把学生的工资分为两块――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差别,鼓励敬业爱岗、能力突出的学生做好本职工作。
3.做好勤工俭学大学生教育工作
大学生本身就是被教育者,在图书馆勤工俭学过程中,教师仍需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让学生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图书馆工作,不仅能培养学生的能力,还可以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3]。勤工助学大学生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技能教育,一般学生只要用心,都能掌握;二是敬业态度教育,凡是在勤工俭学中敬业守规矩的学生,走上社会也一定会敬业爱岗,这其实是一种入职前教育;三是协调能力教育,学生既然参加劳动,难免要与老师和同学打交道,老师要教育勤工俭学的学生掌握服务同学、解决与读者的纠纷等技能。这就需要图书馆抽调专门人员不定时对勤工俭学学生进行培训。
4.从技术上实现管理的便捷化。
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能够大幅度提高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效率。如某高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信息系统,具有信息传递与挖掘、数据处理与统计、信息报表与查询、计划控制与优化等功能,这样不仅能提高勤工助学学生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还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知识交流平台[4]。通过计算机技术,将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作为对学生进行考核与管理的工具。同时还可以利用电子档案对勤工助学的大学生进行信用分级。如果某学生信用等级高,那么该学生在申请其他勤工助学岗位时应优先考虑。若某学生信用等级很低,则予以辞退,同时把该学生列入黑名单,避免在校内其他勤工助学岗位上录用。
除采取以上措施,还有必要增进人性化管理,工作人员不要一味地把勤工俭学学生当劳动力使用,双方要加强沟通,增进感情,互相尊重,发挥勤工助学学生的潜力。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相信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都相应提高,同时勤工俭学学生也能得到更好的锻炼,有效提高自身的能力与素质。
参考文献:
[1]杨 梅.图书馆勤工俭学工作对于大学生素质的影响[J].图书馆学刊,2010(9).
我,一个金融专业的学子,放弃了有关金融方面的暑期社会实践,选择了留在一间琴行实习。理由有三:
1:暑期是一个学习与实践并行的好时期。选择琴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给我提供这样的平台,学习再实践。
2: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琴行,时间是自由支配的,我可以按自己的需要规划每一天的任务。
3:有朋友与无朋友在的地方,其他条件都一样,那么,我会选择有朋友的地方。选择琴行,因为两个大学最好的朋友也选择那里。
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话甚好,事实说明我当初的选择是真确的。在琴行的一个多月的实习中,用白岩松的一本书的书名来说,就是:痛并快乐着。
先说痛吧,不得不说这一个月的生活就是“人间地狱式”的生活。我要学吉他弹奏了,这对天生五音不全的我而言就好像旱鸭子要学游泳了。事实也胜于雄辩,第一节课,我是在神游太虚的状态下解散的。老师讲得出神入化,我听得满头露水;老师对我那是信心满满,我那是快到绝望边缘。但是,万幸的是我天生自学能力还是很不错的,下课后,凭着一股不服输的牛劲,我拼命练习。可能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吧,我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我学会了第一节课三分之一的内容。而此刻,夕阳西下,我实习的第一天,第一节课,结束了。
然而,痛还在继续。实习的第一个夜晚,我荣幸的当上了“厅长”。那一夜,我一夜无眠,我睡在沙发上,数完星星,数羊羊,直到黎明到来。望着窗外蓝蓝的天空,我突然觉得身心疲惫,很有种想回家的冲动。我很惊讶我会萌生此种想法,要知道我是农村土生土长的娃儿,我的血液里应该流淌着吃苦耐劳的特质。所以,很快我就打消这一想法,继续我的实习生活。
其实,最痛的还是跑业务时的一次次失败。当初选择来琴行就是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习业务知识。然而,学是学了。每天,老师都会教我们一些业务知识,教我们如何跑业务及其一些注意事项。每次,我都把老师教的东西牢记于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我听完老师的传道,我就和我的搭档去把这些知识技巧付诸实践。但是,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我记得有人说过:跑业务就像泡妞,前九十九次失败了,第一百次成功了就可以了。可是,我们别说第一百次了,第一千次也失败了。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我的能力与运气。我的心情也一下子跌倒了谷底,整天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
暴雨过后是彩虹,痛过之后是快乐。回首,快乐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点缀整个暑假就像繁星点缀整个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