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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村妇联组织全面了解妇女儿童实际情况,把握需求,分类做好管理。镇妇联组织充分发挥村妇代会作用,对本村留守妇女儿童、孤儿、单亲家庭,尤其是贫困留守妇女儿童逐户进行全面摸查,登记造册,切实掌握本村留守妇女儿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信息库,通过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这些家庭面临的问题。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将惠民好政策宣传出去,提供投资少、见效快的相关致富项目,使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在家门口创业就业,从而减少留守妇女儿童的数量,进一步维护社会和家庭的稳定。针对大多数留守妇女创业缺少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镇农商银行加大信贷助推、岗位助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力度,增加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机会,进一步促进留守家庭关系稳定。截至目前,已组织女性参加网络创业培训2次,培训妇女200余人,实现创业就业人员119人,集中在商店门市类项目10人、刺绣加工项目35人、箱包、服饰加工带动64人、百杂货类等项目10人。
2、校级、村级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阵地职能作用。镇中小学为更好的服务留守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在学校设立温馨驿站,拓展留守儿童关爱的载体和平台,在温馨驿站,老师们就像妈妈一样,关心呵护着每一位来访的学生,对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惑,悉心开导,对排查出的困境儿童130余人进行了一对一心理辅导,引导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各村居充分发挥各村能人大户、老党员等各类女性代表,利用各村的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对留守妇女儿童加强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并深化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对留守妇女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切实加强对她们的人文关怀,通过建立广场舞团队、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小组等各种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让留守妇女儿童积极参与进来,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截至目前,全镇10个村居,已有6个村建立广场舞团队,有130余名留守妇女参与,10个村均建立了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小组,吸纳女创业致富能人30余人,种养殖大户50余人,更加有效的为妇女创业就业服务。
3、各类女性代表志愿参与到关爱留守妇女儿童活动中,力所能及的给予帮扶。镇村妇联组织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健全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体系,积极把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服务他人的巾帼志愿者组织发动起来,定期走访慰问留守妇女儿童家庭,进行情感关爱、行动帮扶等;建立农村妇女互助小组,在留守妇女集中的地方,成立互助组,让她们生产上互帮、生活上互助,心理上共慰;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妇代会成员、妇女代表、致富女能手、种养殖大户等对生活贫困和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留守妇女和家庭进行定点、重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一是,希望全社会充分认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各届要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对于促使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对于解决外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增强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感,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认真实施《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2年)》、《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2年)》,强力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市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围绕实施“两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特别是在推进生育保险、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方面成绩突出,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与在座各位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和市妇儿工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提高认识是一句老话,但绝不是套话。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只有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才能开拓创新,才能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占总人口数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视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体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平等、两性协调的社会,注重下一代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没有妇女的幸福,难有家庭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没有儿童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未来的发展和希望;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难有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就谈不上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妇女儿童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持续增长的第一资源。妇女作为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儿童作为人力资源的“后备库”,其教育程度、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市人力资源状况,影响我市当前乃至今后几十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就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就是抓住了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重点。
第三,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妇女儿童都是特殊群体,需要更多的帮助和呵护。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准确把握各类妇女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大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干实事、解难事的力度,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
各级政府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促进跨越式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的可持续发展。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真抓实干,大力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底,全市留守流动儿童达到14万,占18岁以下儿童总数的14.5%,其中在校学生10万多人,占在校生总数近30%。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监护和教育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带有普遍性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促进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关系到我市两纲目标的贯彻落实和又好又快推进跨越式发展。
去年,我市组织实施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开展了“十百千”行动。各县区均成立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组,出台了实施方案。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建成80个留守流动儿童之家。我市实施关爱工程总体进展良好,产生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典型,但是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负起责任,对实施关爱工程重视不够,没有下大力气抓。不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儿童之家虽然设立了图书阅览室,但是儿童书籍却只有寥寥数本。二是活动开展不到位。有的儿童之家开放次数少、开放时间短、活动形式单一,没有真正发挥效能。留守流动儿童及爱心家长的建档、活动资料的留存等工作不够规范。三是统筹协调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工作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集成。
上述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要把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作为一项事关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各县区要加强对关爱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从组织建设、经费投入和工作制度等方面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探索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我市“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教育、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加强网吧整治工作,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公安、司法部门要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开展儿童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公益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社会各界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为留守流动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三、加大力度,切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每年听取1—2次妇儿工委工作情况汇报,保证解决1—2个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整合资源,打破部门工作界限,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推进两纲实施,促进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二要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实施两纲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实施两纲是政府的职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并不仅仅是妇联的工作。由于政府换届,各部门人员变动很大,今年市妇儿工委组成人员有所调整。有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可能还不太了解妇儿工委的组织职能,认为是在帮妇联干工作,这是一个误区。36个成员单位职责都在后面,大家各自对照,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职能和任务,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形成妇女儿童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全社会关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农村留守妇女,指的是农村中丈夫常年在外务工,自己长期留守在家的成年妇女。她们的年龄一般在20至55岁之间,因为丈夫常年在外而成为家里主要的劳动力,独自担负着农活、家务、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等重任。虽然代替男性扮演了家庭顶梁柱的角色,女性长期孤身一人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中比其他农村女性更容易滋生各种问题。近些年,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的犯罪频发,农村留守妇女却往往得不到相应的法律援助,从而造成诸多悲剧。
一、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援助的现状
(一)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经费匮乏
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起法律援助制度,但并不成熟,不管是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还是参与法律援助的人员队伍,都不能满足迅速扩大的法律援助需求。这背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经费的匮乏。一是政府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确实在财政上存在困难,无法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二是部分地区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不够,甚至并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机构、人员、经费的匮乏必然导致无法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体系。
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还是多集中于城镇,而农村留守妇女却多集中在经济落后地区,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偏僻地区。应该说,在法律援助体系不完善的地区,所有经济困难或案件特殊的当事人,都难以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农村留守妇女处于弱势群体中的边缘地带,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况可想而知。
(二)农村留守妇女维权意识淡薄
农村留守妇女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又生活在信息相对闭塞的农村,大多都不懂法律,或者知之甚少。很多时候,留守妇女权利受到侵害仍不自知;即便知道了,也不懂得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农村留守妇女多家庭负担沉重,少有空闲或有空闲也无兴趣学习枯燥的法律知识,而多以打麻将等方式消磨时间。
农村较为浓厚的封建文化习俗也极大的压制了留守妇女法律意识的萌生与发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要求妇女要忍辱负重,并不鼓励甚至压制妇女争取个人权利。本就“厌讼”的社会氛围对妇女打官司的偏见更甚。对需要长期单独支撑门户的留守妇女而言,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遭遇了家庭危机(诸如、离婚等)的妇女而言,也不愿意因为诉讼影响名声而使生存处境更加恶劣。
(三)法律援助宣传不足
部分留守妇女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也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想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却求助无门。农村留守妇女虽然有照顾一家老小的重任,但生活范围基本集中于土地与家庭,无法从事能够获得较好经济收益的工作,对丈夫外出务工所得经济收入也多无支配权,也就无法负担高额的诉讼费用。这时本是法律援助发挥所长的时候,留守妇女却往往因为“无知”而错失帮助。
二、 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援助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普法教育
部分地区的政府与法律援助工作者对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敷衍了事,甚至有害怕群众法律意识增加而变“刁民”给自己增加工作负担的心理,而故意淡化法律援助的存在。所以,政府与法律援助工作者首先要端正认识,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帮助基层民众建立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在宣传普及过程中,要注意农村留守妇女文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多在高中以下,很多人甚至是文盲,简单灌输枯燥拗口的法律条文,会因为理解困难导致宣传效果不佳。利用图画、案例讲解等手段将法律知识通俗化是可取的方法。
再者,法律条文浩如烟海,针对不同人群宣传时应有针对性。可特别制作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宣传手册,总结留守妇女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能够获得哪些法律援助,诸如诈骗、勒索、等。
另外,法律援助的基本流程、如何取证存证等基本法律常识也应多加宣讲。留守妇女因为法律知识的匮乏,即便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往往也不知道或不懂如何留存证据,加上言语表述不清、多疑恐惧心理等等原因,即使寻到法律援助部门也问题重重,站到法庭上也缺少足够的应诉能力。
(二)多途径筹措资金,保证经费充足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拨款,这对政府的财政是很大压力,尤其是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地区。为保证法律援助经费的充足,除了财政拨款之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筹措,诸如寻求基金、企业、经济富裕个体的赞助等。
(三)多方合作,构建快捷有效的维权平台
除却加紧培养法律援助人才之外,经费、人手不足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吸引志愿者的方式加以解决。部分志愿者几乎全职在做这个工作,他们的工作是伟大的,但这种奉献式的志愿工作不应该成为常态,其艰苦程度也会让很多后来者望而却步。与高校合作,是一种能够良好互动的方式。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自行组织民间法律援助机构。条件不成熟的高校,可以与地方法律援助机构合作,老师带队学生,就法律咨询、法律协助等问题提供志愿服务,如需进入诉讼程序则再转交给律师。这样一方面能够减轻律师的压力,为受助人提供更多援助机会,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锻炼未来的法律从业者,增加其之后加入法律援助行业的可能性。
除了受过专门训练的援助人,并不精通法律的热心人士也应受到重视。这些志愿者或许在法律上不能够提供专业的帮助,但他们一则有法律常识,可以阻止案件恶化;一则人数众多,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这就需要法律援助机构与其他相关志愿者团体相互合作,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使受助人在案件前后都能得到法律及其他相关援助,帮助她们重建人生。
(四)建立留守妇女备忘录,防患于未然
很多人都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才想到法律援助,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法律援助不仅是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更应该防患于未然。当然,这一工作不是单靠法律援助机构即能完成的,而是需要与基层政府、妇联、志愿者组织等多方紧密配合。
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
1、统筹协调,确保“两纲”目标的如期实现。《县妇女发展纲要》和《县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县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两纲”目标进程有效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要全面完成“两纲”各项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乡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实施“两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要坚持统筹协调,把实施“两纲”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的全过程,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实现“两纲”目标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将实施“两纲”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在实施“两纲”中的责任和任务,把实施“两纲”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根据妇女参政和就业、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发展环境等领域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重点、分阶段落实。
3、加强管理,认真做好“两纲”监测评估工作。县统计部门要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6〕9号)要求,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制度。加快县级“两纲”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与省数据联网查询和动态管理。加强统计监测人员力量,保证必要经费,使监测结果真实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切实做好实施“两纲”的年度监测,及时掌握和反馈我县实施“两纲”的进展情况,把握工作着力点,提高实施“两纲”工作的成效。
二、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各乡镇及教育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改善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要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教师定期家访、亲情热线电话、心理健康课堂、结对帮扶等制度,提高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服务能力。有条件的乡村要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或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解决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和教育缺失问题。积极支持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志愿者服务和“留守小队手拉手活动”,让留守儿童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
5、加强农村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并纳入全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改善农村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条件。通过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等,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切实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通过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婚姻登记严格把关、创造条件实行免费婚检,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6、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重视解决妇女的就业困难,加大扶持女性创业带头人,支持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为妇女平等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注重培养和选拔女性人才;重视做好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特别要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参政比例。在制定、实施涉及妇女儿童相关政策和选配女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
7、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保护女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要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一)坚持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出台政策、部署工作时,要注意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充分考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发展。
(二)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每年听取1-2次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解决1-2个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1次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并落实专人负责。实施“两纲”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在向政府和人大述职时必须包括“两纲”目标完成情况。
(三)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与实现奋力崛起、推进跨越式发展结起来,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及阵地建设,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要进一步加大实施“两纲”和重、难点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二、健全机制,夯实妇女儿童工作基础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各级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要工作机构,在实施“两纲”中起着重要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组织的职能作用,为贯彻实施“两纲”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建设,在确保机构单设、编制到位的基础上,做到经费专拨、人员配强、机制完善、运作规范。各县区要按照省编委《关于落实市县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的意见》(编[]9号)的要求,尽快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要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妇联干部,为基层妇女儿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监测评估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考核办法、评估机制,做到协调有力,督办有效。
(二)加强“两纲”监测评估工作。要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政办秘[]24号)要求,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制度。要加大市级“两纲”数据库开发和运行力度,提高数据库的利用和管理水平。各县区要建立“两纲”数据库,实现全市以县区为单位的数据联网查询和动态管理。要加强统计监测人员力量,认真做好实施“两纲”的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和反馈本地本部门实施“两纲”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监测评估水平,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反映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
三、攻坚克难,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增强“两纲”按期达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施“两纲”的重、难点问题,制定措施,统筹协调,加大力度,有重点、分阶段地解决,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一)狠抓农村地区“两纲”实施工作。要针对城乡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的投入,改善农村教育环境和卫生医疗条件。认真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实施工作,结新型农村作医疗、医疗救助,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经费救助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大对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帮扶和农业服务引导力度,抓好贫困女童的继续教育,增强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在我国,恶性肿瘤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1、2位死因,其病程长、治疗复杂、医疗费用较高,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城市肿瘤疾病的死亡现状及其对寿命的影响,而对医疗条件相对较差的贫困地区和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恶性肿瘤疾病经济负担未见相关报道。为了解留守妇女中恶性肿瘤的构成情况和由此导致的疾病经济负担等问题,为政府合理安排卫生资源、落实防治措施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笔者对广西的部分贫困地区进行了现场调查研究。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调查地区为广西的4个国家级贫困县(凤山县、隆安县、三江县、田林县)的16个乡(镇)。调查对象为这些乡镇20岁以上留守妇女中肿瘤现患病人以及近3年内(2007-07-01~2010-06-30)因肿瘤死亡的病人家属或知情者。全部恶性肿瘤患者均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
1.2 资料来源病例经济负担资料由对恶性肿瘤现患病人及死亡者家属或知情人访谈取得,并查摘医院病例医疗费用收费存根联;调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数据采用2007、2008、2009年《广西统计年鉴》。
1.3 内容调查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职业史、饮食生活习惯、饮用水情况、疾病种类以及因患肿瘤的经济损失情况及医疗保险情况。经济损失包括医院医疗费用、院外就医费用、康复保健用品、病人及陪护的交通生活费、病人及陪护的误工费等。
1.4 方法恶性肿瘤患者按系统进行归类,分为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和其他。疾病的经济负担划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两部分,一是与疾病防治直接相关的卫生费用,包括治疗疾病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等;二是其他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伙食住宿费以及康复保健用品、特殊营养品等费用。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病人和陪护人员的误工费。在病人和陪护误工费方面,结合农村劳动的特点和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参考巴纳(Barnum)的方法[1]对不同年龄的生产力赋值。经济损失的计算采用人力资本法。采用典型地区的回顾性研究,对研究对象进行入户问卷调查和统一体检。
1.5 质量控制首先进行预调查进一步修改调查方案;开始调查前对所有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在调查过程中,每天调查结束后召开会议,相互检查各自的调查表,对不清楚的信息在第二天的体检过程中再次调查补充或者打电话询问调查对象;对当日的调查做出总结,对遇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共同提出解决方案,以确保调查的统一性。
1.6 资料整理和分析调查表用Epi data 3.2 录入,添加核对程序并进行逻辑检查,确保输入的准确性。资料的分析采用SPSS1210 进行统计描述。所有结果用算术平均数、几何均数反代值、中位数、标准差、最大值、最小值表示。
2 结果与分析
2.1 被调查者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均系留守妇女,共调查恶性肿瘤现患病人59人,因恶性肿瘤死亡病人9人的家属或知情人。现患恶性肿瘤的病人中,中青年妇女占比较大,其中,40岁到49岁为27人(45.8%)。
表1 恶性肿瘤现患病人年龄构成情况
2.2 恶性肿瘤现患病人的疾病构成情况59例恶性肿瘤现患者按照疾病系统分类[2]后,消化系统恶性肿瘤包括肝癌、胃癌、食道癌、肠癌、咽喉癌和胰腺癌等25例,占42.4%,呼吸系统恶性肿瘤包括肺癌、鼻咽癌等18例,占30.5%,生殖系统恶性肿瘤包括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等10例,占16.9%,详见表2。
表2 恶性肿瘤现患病人按系统分类情况
2.3 恶性肿瘤现患病人经济损失现患病人有的病程较长,应考虑医疗费用的增长问题。某年经济负担的现值= P×(1 + i) t ,式中P 是当时的费用,i 为医疗费用年增长率,t 为看病距离调查时间的时间间隔。医疗费用年增长率分别采用2003年和2008年的第三次和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的农村医疗卫生支出的年增长率11.8%和11.6%。按照时间调整后各部分经济损失见表3。
表3 恶性肿瘤现患病人经济损失表
2.4 因恶性肿瘤死亡病人经济损失因死亡病例的病程均小于3年,故不考虑医疗费用增长问题,因恶性肿瘤死亡病人各部分经济损失见表4。.
表4 近3年因恶性肿瘤死亡病人经济损失表
3 讨论
3.1 恶性肿瘤是目前威胁人类健康最严重的疾病之一,是当今全球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3]。对研究地区的调查显示,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肿瘤仍然是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妇女恶性肿瘤的重点,占到全部肿瘤的72.9%。在全国范围内消化系统肿瘤死亡率和发病率逐年下降的今天,这种反常的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这可能与当地的环境因素、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有关。应寻找特殊的致病因素,为恶性肿瘤的预防打下基础,如扶绥县是广西肝癌的高发区,应重点研究其危险因素,为开展肝癌危险因素监测和综合预防提供科学依据。
3.2调查发现,由于丈夫外出打工,患有恶性肿瘤的留守妇女要承担生产和生活的双重重荷,无暇或无经济能力顾及自己的身体状况,加之文化素质偏低,缺乏自我保健意识,主要表现在在知道自己患有恶性肿瘤之前,88.13%的患病妇女从未检查过身体,而在知道自己患有恶性肿瘤后,49.1%的患病妇女表示没有钱或没有时间治病。因此,应该加强优质的农村初级保健系统的重构,这种初级保健系统应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向以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为取向。此外,还要普及和推广卫生知识,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我卫生保健意识。
3.3调查显示,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家庭经济负担很重,通常表现为放弃治疗,而在参保意识上也表示不了解新农合政策。而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肿瘤患者家庭负担相对较轻,但是由于地处贫困地区,家庭收入对于高昂的治疗费用来说还是“杯水车薪”,所以28%的病人表示已放弃治疗。因此,应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保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保(合)意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恶化。政府财政还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的倾斜力度,比如提高政府财政医保缴费,开展妇女健康体检等措施。
3.4结果显示,每位肿瘤现患病人总的经济损失算术平均值为59498.81元,凤山县2008年的人均GDP 为5299元,意味着肿瘤患者的经济损失相当于自己11年的收入,其负担的严重性可见一斑。患者一旦得了恶性肿瘤,往往因治疗疾病而致家庭经济崩溃,或者放弃治疗,从而导致健康状况的恶化和快速死亡,给家庭带来严重的危害和损失,还影响了社会的发展。此外,恶性肿瘤病人住院时的间接负担主要以陪护负担为主,陪护负担占总间接负担的78.23%,晚期病人的陪护负担要高于早期、中期病人。为节约有限医疗资源,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从卫生政策上支持农村开展恶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提倡晚期癌症病人回归农村、回归家庭[4]。
3.5 调查中发现,由于丈夫长期外出打工,患病的留守妇女即使身体状况很差,但是还是承担着家庭中的生产劳动、教育孩子、照料老人等责任,此外还要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压力,59.3%的现患肿瘤的留守妇女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辞掉工作专心照顾自己,陪在自己身边。因此,在对留守妇女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中要加强其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疏导方式、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御、应对能力[5],此外,还必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重视这一社会现象,真正达到把留守妇女的农村关爱工程落到实处。
此次调查对象是广西贫困地区留守妇女中的现患恶性肿瘤患者以及因恶性肿瘤死亡者家属,又牵涉到经济损失的问题,调查对象和调查问题都比较敏感,尽管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但由于回忆偏倚、部分患者不配合、不同癌症病死率不同造成的选择偏倚等原因的存在,给研究结果带来了影响。因此,有必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健全肿瘤登记制度和死亡登记制度,以便及时了解疾病谱的变化,为农村疾病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周绿林.卫生经济及政策分析[M]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 115-116.
[2] 高秀来.人体解剖学[M] .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4 :30-49.
[3] 路青艳,李朝林,余善法,等.某农村地区恶性肿瘤构成及经济损失分析[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7,20(3):155-157.
[4]徐文英徐文英,师伟,陈鹏.新疆恶性肿瘤病人住院时经济负担的分析[J].疾病监测,2006,21(1):38-40.
留守儿童的出现虽然在农民工之前就已经产生,但是随着农民工的大量增加,留守儿童的数量也急剧增加。“2011儿童早期发展国际研讨会”上的数据称,在农村五周岁以下双亲外出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的 40.19%,为2300万人,四川、安徽、河南、湖南、江西、贵州、广东等7省0-5周岁留守幼儿均超过百万人1。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4月27日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1年农民工总量达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2.6%;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6.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5.9%。可以看出,举家外出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比例约为20.7%,仍有接近80%的农民工的子女留守在家。
一 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
留守儿童(left-behind children)近年来成为学者、媒体、大众关注的一个弱势儿童群体的名称。留守儿童是未成年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外出务工经商,自己被留在家里(跟祖辈一起或亲戚或者独自)成长的一个群体。虽然随着父母外出务工时间的长短,回来探视的频率,以及把孩子带到流入地短暂居住,甚至长期居住等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的状态可能产生变化,或者随父母进城生活和学习变成流动儿童,或者父母返乡而成为非留守儿童,因此,留守儿童的标签身份和总体数量变动不居,被称之为“动态留守” (吕绍清,2007)。
学者谭深总结了近十年的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并有把研究分为两个阶段,2002—2006年和2007年—2010年。第一个阶段涉及了留守儿童在心理、行为、道德、学习等各方面的状况,提出安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以及隔代抚养等诸种问题,是关于留守儿童的全景式的描述研究。其中也有把留守儿童问题化、污名化的倾向。
2007年—2010年第二阶段的研究就更加细化。从留守时间,留守儿童年龄组,母亲角色的重要,问题化、污名化导致的“歧视知觉”,社会适应,心理健康等维度对留守儿童进行了研究。很多研究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的大多数是正常的,与父母没有外出的儿童没有显著的区别,在各项心理健康指标的得分上无显著差异。也调查分析了留守儿童和家庭的积极应对行为,认为虽然父母外出打工对留守儿童来说是一个不利的事件,但“ 留守”并未直接作用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其间存在着其他的因素起保护作用。比如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亲社会行为。此外,家庭也有积极地应对:利用社会资本和家庭策略等2。
第二个阶段的研究就使留守儿童恢复到正常化的状态,更加客观。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留守儿童的总体生活压力事件水平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他们仍面临家庭结构的不稳定和家庭功能缺失造成的巨大挑战,而这与家庭的行为选择和制度政策的缺失密切相关。
二 微观分析:家庭的结构和功能变迁
1.规模变小,功能弱化
家庭是社会中先于经济、政治、宗教、教育等制度出现的最早的制度3。家庭通常是因着血缘或姻缘结合起来的群体,其结构形式有:未生育家庭,核心家庭,完整主干家庭,残缺主干家庭,联合家庭,隔代家庭等。近年来,中国的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的功能包括性规范功能、生产功能、社会化功能、情感功能、身份认同功能、保护功能、经济功能等。虽然家庭只是实施社会化的场所之一,但是家庭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发挥的功能是无法取代的。家庭是儿童的第一个首要群体,是培养孩子的性格的场所。在家庭中,儿童进行角色模仿,男孩模仿父亲,女孩模仿母亲,一旦父亲或母亲不在身边,儿童就无从模仿,造成角色缺失。此外,家庭如果缺乏稳定的经济和情感的保护,不能发挥其经济功能和情感功能,儿童不仅可能因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和智力发育导致学校表现不佳,更有可能缺乏爱、关心,产生与社会隔离、无助和迷茫的情感。这也是很多研究认为留守儿童是有某种问题的儿童的原因。
启动仪式上,西安市向上海市传递了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旗帜。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吴乾渝到会并讲话,指出上海市近年来,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市实现了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的全覆盖;研究制定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流动妇女生育关怀、远离非法行医、青春健康教育及流动儿童安全教育开展精准服务;强调杨浦区等国家均等化工作重点联系区在多个领域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探索创新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吴乾渝副主任要求全市各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宣传月各项工作。
杨浦区卫生计生委代表全市16个区宣读了《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倡议书》,倡导各区以政府保障为基础,以部门协作为推力,以社会动员为抓手,以人人参与为目标,落实好国家和上海市的各项要求。
活动现场开展了新市民健康知识有奖问答,展示了花式跳绳、健康操、武术等健身活动表演,还开设了义诊、政策咨询、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栏、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作宣传展板等活动板块。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上海市农民工办负责同志、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16个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人、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新市民代表、驻地部队战士、高校师生等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上海市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在全市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宣传和慰问活动,积极营造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氛围,提高流动人口关注自身健康和参与健康上海建设的意识。
机关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宣传活动总结二 1月20日,利用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聚集这一有利时机,上杭县在江滨广场举行2017年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暨健康促进活动启动仪式。
此次活动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利用春节期间开展 三项关怀和帮扶解困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县营造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氛围,在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升他们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工作。据统计,启动仪式为该县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代表送去慰问金共计3000元,发放宣传资料和健康读本共计500余册,发放卫生计生宣传品共计300份,现场为群众免费测量血压120余人次。
机关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宣传活动总结三 2017年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将集中返乡探亲,为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营造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中江县卫计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中江县卫计局及时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了卫生院院长动员会,具体安排布置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乡镇抓住机遇,为流动人口送宣传、送健康、送政策、送温暖。自2017年1月20日起,全县各乡镇拉开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序幕。
二是加强宣传咨询。1月20日,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在汽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集聚的公共场所,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知识和有关卫生计生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在汽车站播放出门在外洁身自爱,预防艾滋造福后代等公益广告和公民健康素养动画短片等,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提高。
一、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全乡留守儿童情况
2017年,我乡对全乡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村以校为单位的系统排摸,并分别予以登记造册,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到目前为止,已为留守儿童建立了档案,为切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90%儿童留在家里隔代看护10%寄托叔伯、姑姑等亲戚看护,而隔代看护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如心理不平衡,常常感到自卑、孤独、忧虑、失望;生活无规律,生活习惯相对较差;缺乏学习自觉性和刻苦钻研精神,厌学情绪严重;任性、自私、无组织、无纪律,自控能力差等。
二、制定方案,构建留守儿童关爱网络
乡妇联联合中心校、团委、关工委在全乡开展了“共同托起留守的太阳”为主题的留守妇女关爱行动系列活动,并制定《日月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解落实了任务,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留守学生,构建层层推进、齐抓共管的留守学生关爱网络,努力为留守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多措并举,大力实施留守学生关爱行动
一是开展贫困留守儿童帮扶结对活动。在乡妇联及团委的牵头下,对我乡留守女童组织了一次贫困留守儿童慰问活动。同时乡民政将符合低保条件的3户留守儿童家庭纳入了低保户,享受低保待遇,让他们生活有保障。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联系制度。各学校利用定期家长会、重大节假日家长回乡之机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开展对监护人专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开展“留守儿童”兴趣活动。根据儿童的兴趣爱好,学校经常组织开展各类趣味活动,如“六一”期间组织留守儿童举办了一场文化演出。通过各种活动,引导留守儿童融入社会大家庭。
如今,人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增强,采访想快速进入主题,变得越来越难。我们在处理稿件中也常有这样的遗憾:一个非常好的策划,记者采访回来交稿,“总是缺那么一点点”,新闻价值大打折扣。进一步核实细节时发现,记者,尤其是刚进入报社的年轻记者,没有真正获得被采访者的支持,只能回来硬着头皮凑字数,其结果可想而知。
“记者体验・今天我当农民”系列稿件中,8月22日《做生猪生意,原来有这么多道道》一稿,记者在跟随“猪经纪”做生意的过程中,同时亲身体验了生猪养殖户、专职抓猪人、长途运猪贩的生产生活细节,采访笔记除了留在采访本上,还留在与猪贩们一起流过的汗水和共同拥有的“猪粪味儿”里。通过体验,记者了解到“猪经纪”圈里的分工与合作、生存与探索,知道了生猪养殖各环节赢利比例及方式。这都是平常采访难以涉及的内容,但又恰恰是农民读者最想知道的细节。因为,农民不同行业之间转换概率较大,今年进城打工的农民,明年可能打算回乡喂猪养鸡,他们很想了解其他行业的生产生活细节。这也凸显了农村报类媒体做体验新闻的更大价值:除了满足读者对某一行业的好奇,更在某些程度上为他们选择生存方式提供一个参照。
实现采访的全息立体化
采访是新闻工作人员出于大众传播的目的,通过观察和访谈等方法,对可能受到广泛关注且鲜为人知的信息的搜集活动。以上是传播学对采访的定义,强调了采访的方法是“观察与访谈”,采访的对象条件则是“广泛关注”和“鲜为人知”。但在记者的采访实践中,更多用的是访谈,观察极有限,获取信息自然不够丰富。“记者体验・今天我当农民”系列稿件采访活动,则真正实现了“观察与访谈”式的全息立体采访,更能帮助记者带着读者意识,写出有立场有温度的新闻。比如,8月11日体验新闻《女记者和留守妇女的一天》、8月19日体验新闻《规模种植,合作社里无农闲》都是在稿件中实现了最大的信息量,实现了“广泛关注”和“鲜为人知”。留守妇女生活有多难?规模种植是否行得通?简单地提问,他们不会说出心里话,因为有些难处难以启齿。记者与留守妇女或合作社负责人生活在一起,无需语言,一切都有了答案。
自然地转换角色
农村大众报一位资深记者曾向笔者讲述这样一个细节:一日,这位资深记者带着一位新记者下乡采访旱情。在一块山区麦田,他们遇上一位老大娘在手工收割小麦。新记者马上掏出采访本蹲在一旁提问割麦老人,老人迟疑着一边割麦子一边回答。“这样的采访咋能深入?”这位资深记者说:“年轻记者虽多出身农村,但也多因上学、家长宠爱等原因少了劳动这一课。”眼看着简短的问答后,交流再难进行下去,这位资深记者接过老人的镰刀,细心地割完剩余的一小块麦田。老人则很自然地坐下来,与新记者细聊,采访愉快而顺利。
根据汉妇发【2015】1号文件精神向我村妇女宣扬了:话感恩谋发展促平等筑梦想迎“三.八”的活动主题。将纪念“三.八”节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走基层、送温暖、惠民生、办实事”等结合起来,激励和引导全县妇女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二、总结2014年工作
在过去的2014年里,在我乡各村妇女主任积极配合下很好的完成了2014年的各项工作。其中最突出的为各村大力宣传,积极选取“好母亲”、“好女儿”、“好儿子”、“好女婿”、“好儿媳”五好的评选活动,我乡五星4组姜以安评为县“好儿子”。我乡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乡富强村、赵院村被评为县“最美家庭”。走访慰问了我乡留守儿童与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儿童节。在全乡大力宣传与发放了“两癌”材料,让我乡妇女更加了解“两癌”知识与预防。以及各村妇联主任对一年来工作总结。
三、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在会上表彰了我乡两个“最美家庭”与,“好儿子”姜以安,他们给我乡起了带头表率作用,在宣传传承中华美德、承担家庭责任、促进社会和谐中起了重要作用。表彰了我乡优秀村妇联主任,在工作上认真,做事不拖泥带水,积极配合上级给予的各项工作。
四、2015年工作安排
1、积极引导我乡妇女就业,在农闲时期自主创业,鼓励我乡妇女积极学习刺绣。
2、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妇女、儿童、老人的帮护工作,开展农村留守老人的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