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7 05: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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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 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五、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六、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七、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八、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4、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5、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案。先报告乡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告教育局。
四、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
八、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各种隐患。
大田小学传染病预防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成员:杨发青、刘桂芬、包志风、王振裕、张大汉、许志强
二、职责:
(一)组长职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报告
第十六条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地段)级以上的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县(市、区)级以上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乡(镇、地段)级责任报告单位应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或采集器的网络直报。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卫生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四章调查
第二十一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第二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结果:A组学生患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手足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几率高于B组学生,A组传染病总发病人数明显高于B组,P
结论:新型传染病防治方法能有效地控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较传统方法效果明显,值得在学校广泛推广。
关键词:学校传染病预防治疗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1-0470-01
传染病是由某些特殊病原体引起的具有传染性、流行性的疾病。这种疾病具有发病急骤、发展迅速、变化较多、病情多重、甚至有少数严重病例可导致死亡或留下某种后遗症的特点[1]。学校是一个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学生来自四面八方,所以学校是传染病的高发场所。学生年龄构成从儿童、少年到青年,身体抵抗力比较低,易于发生流行性传染病。学校常见传染病有流行性感冒、流行脑脊髓膜炎、手足口病、结核病等。现对我市两所中小学800名学生进行关于传染病运行机制及监督管理对策的探究与分析,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选取我市800名中小学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其中男学生431人,女学生369人,学生年龄在6~13岁之间,平均年龄为(8.3±0.6)岁。学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所生活的坏境、日常生活方面无较大差别。两组学生在男女比例、年龄、生活条件等方面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对A组学生采用传统传染病防治方法,B组学生采用新型传染病防治方法。防治一段时间,记录并分析两组学生的临床表现。
1.3观察指标[2]。A,B两组学生在采用不同传染病防治方法后,统计学生患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手足病、结核病的人数,计算传染病发生几率,进行分析比较。
1.4统计学处理。对文中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P
2结果
3讨论
传染病是临床上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一种,男女老幼均能得病,而且这种疾病具有发病急骤,发展迅速,变化较多,病情多重,甚至有少数严重病例可导致死亡或留下某种后遗症的特点。所以对于传染病的治疗,我们一直采用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原则[3]。随着生活环境的下降,近年新的传染病的爆发越来越频繁。尤其对于学校学生,这个社会弱势群体,流行性疾病更是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采取积极有效的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传染病治疗方法的确定,主要是依据病邪的性质和病机的变化。传统的传染病防治机制,采用发现病情才进行治疗预防的方法,完全达不到控制传染病传播行发生。新型传染病防治机制,是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采用多方面多角度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在治疗方面,采用一般治疗和对症治疗同时运用,有效控制病情进一步发展[5]。例如在治疗流行性感冒时的效果[4]。一般治疗主要包括多卧床休息,多饮水,补充多种维生素,保持鼻炎及口腔清洁,而对症治疗是对有高热、烦躁及头痛者给予解热镇静剂,高热、呕吐者予以静脉补液。在预防方面,分为物理预防和疫苗预防两方面。物理预防方面:隔离患者,切断传播途径,流行期间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减少传染病传播的机会,改善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勤开窗通风换气并定期对空气进行消毒,患病学生用过的食具、衣服、玩具等要采用高温彻底消毒;疫苗预防方面:抓紧疫苗研究和生产,对未患病者人群注射疫苗,增强其对传染病的抵抗力。另外,对学生强化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增强身体的抵抗力。为了保证以上工作正常运行,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管理措施还需进行有力的监督检查,设定专门的监督单位,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做调查,达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通过上述A、B两组学生采取不同的传染病防治方法,A组学生发生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手足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几率高于B组,A组传染病总发生率明显高于B组,说明传统的防治机制已经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
[摘要] 近年来,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高。但越来越多的传染病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并正在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命与健康,我国各个医院肩负着防治传染病管理的重要使命。通过对当前我国部分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发现很多医院在传染病防治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包括: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没有完整的防治传染病管理体系等问题。为了提高我国医院防治传染病的管理水平,改善当前我国各个医院防治传染病管理的现状,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
关键词 ] 传染病;管理的现状;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1(a)-0068-02
目前,传染病正在全球性的危害人类的生命和健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的人口逐渐增多,导致医院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越来越难[1]。传染病具有传染性、流行性、地方性等特点。特异的病原微生物能够引起传染病,通常病原微生物包括:支原体、病毒等,某些蛋白质也会引起传染病,如蠕虫、原虫等。当前新发传染病正在全球性的传播,需要各医院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减少传染病对人们生命的危害。
1我国医院传染病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医疗卫生环境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各种疫苗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各大医院也在不断的完善传染病防治制度[2]。虽然一些传染病在流行范围、发病率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医院仍然不能忽视传染病管理工作,当前大部分医院在传染病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1.1传染病管理方针实施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各大医院已经建立了有关传染病的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对医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做了严格的规定,还有部分医院设置了专门的传染病管理机构,这些都说明各大医院已经加大了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但通过对各个医院的实际传染病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其仍然存在传染病漏报、迟报、门诊日志不合格的现象,很多医护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行为不能严格规范,并没有将传染病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传染病各项管理方针的实施不到位[3]。
1.2 传染病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有限
目前很多医院都已经安装了关于传染病疫情管理系统,传染病管理系统的安装,有利于医护人员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有利于提高传染病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便捷性[4]。针对当前医院的网络信息使用情况,常常会因为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导致医院传染病管理系统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由于各方面的支持不到位,从整体上影响了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3管理人员卫生意识较差
通过对各医院医护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进行调查和研究,医护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正常。但在实际工作中,医护人员的卫生意识较差,在生活中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在保护患者、预防交叉感染方面意识较差,患者在意识较差的医护人员的管理下,显然患者的卫生意识不会增高,这样现实的问题增加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2我国医院传染病管理的应对措施
2.1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院传染病管理的质量,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疫情监督小组、应急治疗小组等,通过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分工,有利于提高传染病管理的效率。从医院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标准的传染病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将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医院传染病医护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5]。
2.2遵守传染病专病专治,杜绝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的现象
通过对我国医院传染病工作进行实际调查,发现存在各种传染病在同一科室进行救治的现象,这样的情况导致各种各样的传染病诊治不合理、不安全,也会造成传染病交叉感染,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医院要确保专病专治。同时还要杜绝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的现象,医护管理人员要每天对传染病患者核对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确保患者的案例资料及时、准确的上报。只有做好传染病专病专治和杜绝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工作,才能将传染病的危害系数降到最低。
2.3提高管理人员疫情报告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
在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中,医护人员起着重要作用,医护人员传染病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效率,提高传染病管理人员疫情报告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势在必行[6]。医院要定期给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强化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医护人员在制度、培训、进修等方面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
2.4 创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法
为了保证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效率,需要各医院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的规范领导,建立一支专业的传染病管理团队,提高传染病管理团队的应急能力和反应能力[7]。可以引进高水平的传染病管理研究人员,不断研究新的治疗传染病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创新传染病防治方法,加强对传染病的有利于在较短的时间找出治疗传染病的方法。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各样的传染病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在新发传染病出现的同时,旧的传染病又死灰复燃。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问题,需要各大医院担负起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我国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不断提高医院传染病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的传染病管理体系。当前很多医院没有严格落实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没有将各项传染病管理方针落到实处。为了保证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质量,需要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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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
1、领导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医院成立有传染病自查小组,自查成员由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预防控制科负责人组成。自查组成员严格按照我院传染病自查制度开展工作;成立重大传染病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各种治疗药物、诊疗设备、车辆等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制度健全
医院制定有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消毒制度、传染病隔离制度、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制度、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制度、发热门诊管理办法等。做到了对传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通知精神,我院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现将我院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
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认真落实上级预防传染病有关会议、通知精神,做到上行下达,不折不扣。我院根据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朱兰,副组长:李红群,成员:王华清、黄贯松、罗巡、吕兴涛、罗桂芝及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转诊、”的原则。
(二)、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检查落实。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在我院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力争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报,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加强检查制度。首先检查有无发热现象和其他异常症状,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并作检查记录和疾病记录。
3、进一步做好社区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居民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
4、加强我院的消毒隔离工作,制定消毒隔离制度,社区所有需要消毒场所都要专人负责。
三、人员职责
从领导到传染病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作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分明。对疫情报告、疫情登记、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均有专人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其相关人员、发热门诊、医生制定了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中图分类号】R8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362-01
为提高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对2009――2013年医院传染病迟报率及漏报率进行连续性监测,将采取改进措施前后迟报率及漏报率进行比较并评价其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9――2013年本院门诊就诊及住院的传染病患者,共3593例。
1.2 方法
由专职疫情报告人员1次/d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和检验科阳性结果登记、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登记以及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查统计。
1.3 评价标准
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诊断为依据,超过传染病规定的上报时限为迟报病例,凡在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登记簿和网络记录中无记录的为漏报病例。
2 结果
2009――2011年传染病迟报率平均为30.41%,漏报率平均为25.68%;2011年12月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后,医院传染病迟报率及漏报率明显降低,2012――2013年迟报率平均值下降至0.84%,无1例传染病漏报。见表1。
3 讨论
传染病迟报和漏报均可能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引发医院感染,所以医院传染病的迟报率和漏报率,是衡量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重要指标。在工作中笔者发现我院传染病迟报、漏报因素有:(1)管理组织和制度不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无专职人员固定管理,加上有关传染病制度不健全而导致迟报、漏报。(2)医师责任心不强:各科室医师不能主动去核查放射科或检病科的阳性结果,导致部分传染病阳性结果未及时发现而造成漏报;预防保健科虽每日对漏报医师及科主任进行电话通知要求补报,但个别医师不重视导致漏报、迟报;医师填卡字迹潦草、内容不齐全使传染病报告卡未能准确上报。(3)疫情网络直报流程不畅。
3.1 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原因,自2011年12月我院开始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1.1 健全制度
健全传染病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大管理力度,重新调整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传染病应急救治小组等管理组织,分工明确。针对我院的实际情况重新完善了一系列传染病管理制度,如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等,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3.1.2 强化培训
疫情报告是防疫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为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防控意识,医院感染控制科重新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并执行培训签到制度。
3.1.3 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门诊各诊室及临床科室使用医院设计的传染病报告及监测系统,在每个医师工作站,嵌入传染病报告卡,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流程。规范传染病诊断:医师诊断传染病时必须录入ICD―10编码,使系统自动弹出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医师上报,如医师不按标准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工作站将实行拦截功能,无法进入下一个工作界面。解决了手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弊端,提高报卡的质量,确保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1.4 持续改进环节质量管理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监测,是预防与控制医院传染病的重要环节。我院采用调整改进工作方法和程序,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预防保健科疫报员每天通过传染病监测系统接收全院网络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卡片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检查门诊日志情况、出入院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登记必须与辅助科室的阳性结果登记情况相符合;每周由预防保健科管理人员对门诊、住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辅助科室的阳性结果登记及反馈情况进行自查;每月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成员组织1次检查分析;每月对传染病报告卡资料进行1次全院疫情动态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每季度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1次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的讲评,了解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漏报情况,对漏报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并对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情况,使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持续改进。
3.1.5 奖惩严明
在检查中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瞒报、谎报以及报告卡填写不符合规范的,给予院周会通报及扣分处理,与个人及科室绩效工资挂钩,增加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重视。
3.2 效果评价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传染病的预防及控制成效。我院自20011年12月改进以上措施后,经过近3年的实施,收效好,降低了传染病迟报率,基本杜绝了传染病漏报情况。从传染病迟报率及漏报率监测结果显示,2012――2013年平 均迟报率、漏报率明显低于2009――2011年,而且2012――2013年医院传染病漏报率连续为0。我院传染病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使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走上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起到了推动作用。
总之,医疗机构疫情网络报告的专业指导机构,须动态了解医疗机构的网报质量,通过网报内容、现场指导、医务人员培训考核、漏报调查、定人定岗、奖惩制度等等综合手段,切实提高辖区医疗机构的疫情网报工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R18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1-309-02
随着全球人员流动的增多及经济全球化,同时也促进了传染性疾病的蔓延与传播,我们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1]。一方面以经消灭的传染病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同时新的传染病又被陆续发现,近年来,多起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爆发如SARS、甲型H1N1再次增多,这些疾病以医院内传播以及医护人员之间的感染最为常见[2],这些问题加重了医院的工作量,本文总结我院在应对传染性疾病院内传播时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我院收治的传染病患者288例,其中男性159例,女性129例,年龄在3~67岁之间,平均为34.4±5.6岁,肝炎78例,感染性腹泻54例,水痘14例,流行性腮腺炎17例,细菌性痢疾23例,麻疹22例,出血热15例,伤寒27例,猩红热5例,流行性脑炎14例,其他19例。
1.2 方法 分析其发病原因、流行情况及传播特点,制定相应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及报告制度,以处理突发的传染病院内流行情况。
2 结果
临床科室对不明原因的发热患者均采取及时的隔离措施,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并严格按照规范中的流程进行操作,无1例血源性感染案例发生。
3 讨论
3.1 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监督体制医院感染科室医院传染病管理的中心科室,成立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有院长、感染科、医务科及各临床科主任组成,在成立管理小组时明确责任,定时召开例会,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要完善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监督程序,规范传染病管理的监督行为[3],对各临床科室及临床医生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工作,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传染病知识人员培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3.2 加强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异物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特别注意学习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条例及规定,学习掌握其他省市的相关要求,进行交流沟通,医务人员大多存在重治轻防的思想,自我意识严重不足,应该加大职业安全教育内容[4],加强异物人员必备的预防医院内感染的意识。医院在院内也要广泛宣传和普及穿探病及医院感染的预防知识,在医院内部定期进行传染病管理知识的相关专题讲座,分层次、分类做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了解传染病的院内细菌的传播途径,提倡预防的观念[5],及时掌握全球的流行病流行趋势,建立信息合作关系,熟练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
3.3 规范化管理医院内所有区域均应进行标准预防,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措施进行技术操作,接触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在处理病号时要戴口罩、帽子,必要时佩戴手套、防护面罩等。在科室内、走廊、候诊区定期进行消毒技术规范的相关操作,将各种医疗用品按照有菌、无菌的原则进行分类放置[6],灭菌物品要放置在无菌柜内,并对消毒日期、有效日期进行标示。医务人员在检查患者前后要洗手,进入患者体内的器械必须经过灭菌处理,普通患者使用的物品可以先清洗再进行消毒灭菌,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在进行手术治疗时应该在隔离手术间进行,手术结束后对手术用品进行终末消毒,发现传染性疾病患者要尽快转到感染科或感染病医院进行救治。
3.4 医院陪护人员护理管理在查房、治疗和休息等患者重要作息时段,健康宣传员提示陪护人员遵守病房管理的要求,并发放宣传单,内容包括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3],预防交叉感染的重要性,降解感染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加深陪护对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加护理人员的配置,每个病区要增加护工,负责落实危重患者生活护理[7],协助患者更衣、如厕,介绍医院支持系统的功能,将营养食堂的配餐,让患者相信在生活上能得到全方位的照顾。患者入院后将病区管理制度及探视制度纳入重点介绍内容,根据患者的病情,向陪护人员讲解消毒隔离制度,介绍病区划分,将负责陪护人员的睡觉、吃饭问题安置妥当。将陪护人员的管理纳入病房早教班,并提出危重患者的陪护重点,在查房时对陪护加以提醒,各班护士交班均进行管理。重视陪护的需求,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工作[5]。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加以纠正,取得患者陪护的信任与配合。
3.5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在发现按传染性疾病患者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上报,有专门人员负责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发现2h、6h、12h内进行报告、检验科人员每天对各类检验报告进行整理分析,发现传染病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监控管理部门和医务人员,为医务人员提供监测信息。
3.6 传染病预防控制强化医院感染科的感染控制职能,传染病症状早期不明显,往往不被人们认识,强化早期发现的控制,针对不同传染病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爆发、流行时的控制,制定严格控制疫情传播的措施[8],隔离患者进行必要的医学干预,在传染病防治的报告、治疗、控制等环节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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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占据着重要一环。如果疏于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工作进行规范严格科学细致的管理,一旦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失控,则不但无法实现从事这项工作以防治传染病的善良愿望。反而会变成传染病发生、传播乃至流行的肇因,酿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的恶果,并导致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失败。国家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引进、供应、保藏、携带、运输、实验以及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供应、使用等制定了一系列严重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国家在《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以及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生产、经营作了一般性管理规定;另一方面,国家又制定了防止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专门性管理办法,如《建立健全医院内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等等。这些规定是防止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制度保障,必须严格遵守。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直接违反了上述规定,首先干扰和破坏了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并进而严重危害或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应予严惩。
本罪的对象是传染病菌种、毒种。所谓传染病毒种、菌种,根据《传染病防治》第16条的规定,分为下列三类: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二类:希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肋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是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才能构成本罪。这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保藏、携带、运输,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具体包括:菌(毒)种的保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供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藏管理单位供应。三类菌(毒)种由设有专业实验室的单位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藏管理单位供应;使用一类菌(毒)种的单位,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二类菌(毒)种的单位,必须经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三类菌(毒)种的单位,应当经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一、二类菌(毒)种,应派专人向供应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的邮寄必须持有邮寄单位的证明,并按照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
2、必须是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且后果严重。所谓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应是指造成储存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密器破损、丢失、被盗,或被传染病菌种、毒种所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灭菌处理而被带入公共场所。所谓后果严重,是指引起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造成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大面积传播的;造成大量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因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造成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管理秩序严重混乱的;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直接、间接的损失巨大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限于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而且只能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从事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工作资格的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具有从事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的资格,而擅自从事上述事务,因而引起菌种、毒种扩散的,不能以本罪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是出于过失的心理态度。至于行为人违反规定的行为本身当然是故意的,但由于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出于过失,所以本罪仍然属于过失犯罪。
二、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与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实验、保藏、携带、运输的规定的一般违法行为有某些相似之处,如二者都是违反了有关规定,主观上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害结果所表现出的心理状态均为过失,等等。二者的主要界限应从危害结果上把握:前者必须造成了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并且引发了严重后果;后者则可能是并未引起菌种、毒种的扩散,或者是虽已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的扩散,但带来的后果并不严重。
(二)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分
一、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二】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今年我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我校严格树立学校疫情无小事的观念,将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体系,成立由元校长负总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苏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抓教学的主任(尚主任、万主任、李冬冬主任、石校长、牛主任、刘主任、莫主任)为年级负责人,各班主任为班级负责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并建立起由学校领导牵头、校医为骨干、班主任为网点负责人的覆盖全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网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元校长召开春季预防传染病的专题会议
年级召开春季预防传染病的专题会议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1.充分利用校广播、班会、学生集会、健康教育课、健康小报、宣传栏、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学生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引导师生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增强他们的防病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制定规范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制度和疫情监测及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具体措施,重点加强冬春季、秋冬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年级每日专人负责检查教室和环境的卫生,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文明班级量化考核中去,以提高同学们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抗病能力。
3.加强饮水饮食的安全卫生监督。学校由专人负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加强校园消毒和教室的通风换气管理。在冬春季节,建立专人负责制,做好校园消毒和各班教室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工作,以保证学习场所空气清洁、流通。各班既要扎实开窗通风,又要填好记录。
5.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由校医室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切实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每日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做好晨检、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查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在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6.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更新、充实卫生必备设备,准备足够的消毒、预防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7.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及转入新生的卡证查验工作,为有效预防学校传染病提供科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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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已有许多文献报道,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县、乡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凌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现将2007~2008年凌云县县、乡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材料与方法
1.调查对象
凌云县共调查十个医疗卫生机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8个。
2.调查内容
县、乡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和疫情资料管理、疫情的报告登记制度及执行情况。
3.调查方法
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要求,对县、乡各医疗单位2007~2008年1~9月份登记的全部门诊日志(内、儿、急诊、呼吸、皮肤性病等科)、全部出入院登记(内、儿、传染科)和化验室登记薄进行全面检查,将被查出的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化验室传染病确诊阳性结果的病例(病种包括病毒性肝炎、甲肝、乙肝、痢疾、淋病、梅毒)与该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同时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查对,凡没有排除的或网上没有报告的病例均属于漏报病例。
4.统计学处理
数据统计分析采用卡方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设有疫情管理领导班子和保健科,有专人负责疫情登记、报告、统计和自查等工作,制订有较完善的疫情管理制度及保健科工作规范等。
2.漏报情况
2007~2008年共查出传染病447例,漏报180例,漏报率为40.2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漏报率分别为43.55%和36.18%,年度漏报情况比较无显著性差异(χ2=2.49,p>0.05),漏报率相当。见表1。表1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3.各种传染病漏报情况
本次调查中没有发现甲类传染病,查出乙类传染病9种,漏报率为29.41%,丙类传染病4种,漏报率为49.38%。各类传染病中,漏报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第1位是梅毒(100.00%),第2位为感染性腹泻(63.24%),第3位为出血性结膜炎(51.46%),第4位为风疹(43.75%),第5位为病毒性肝炎(40.00%)。见表2。表2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
统计结果显示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49.22%,乡级漏报率为36.68%,两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χ2=5.97,p<0.05),县级漏报率较乡级高;报告及时率县级为100%,乡级为70.29%,两者比较有非常显著性差异(χ2=23.23,p<0.01),县级报告较乡级及时。见表3。表3 2007~2008年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略)
讨 论
调查结果表明,凌云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两年共查出447例,漏报率为40.27%,高于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的13.20%[1],也高于2005年全国250家医疗机构平均漏报率的23.14%[2]。从漏报的病种看,主要是乙类传染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丙类传染病的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和流行性腮腺炎,与刘丽华等报告[3]柳州市法定传染病漏报的病种相一致。漏报比较严重的是梅毒、病毒性肝炎,前者为检验室检验发现,检验室检验员根本不知道需要报告疫情,而检验室检验员与临床医生又沟通不够而造成漏报。后者是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法制观念淡薄所致。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细菌性痢疾、肺结核、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等,漏报的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①感染性腹泻、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按照丙类管理的传染病,临床比较常见,医生意识淡薄,认为不足为奇而不报。②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为慢性传染病,存在同一病人反复就诊的现象,加上门诊病人较多,病人流动量大,易被临床医生所忽视。③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主要是检验室与门诊医生相互之间没有衔接好,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单后,患者从检验室直接将检验阳性结果带走,而检验室也未将阳性结果及时反馈给门诊医生造成漏报。
从县、乡医疗机构漏报情况看,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漏报情况反而少于个别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领导比较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健全的传染病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有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漏报率较高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由于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临床医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不重视,领导督促检查不到位,加上传染病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传染病报告和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此,今后必须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普及,提高其对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通过传染病漏报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为搞好县一级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和检验室登记的管理制度,统一制订各种表格,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同时应建立检验室与门诊沟通制度,使检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能及时反馈到门诊临床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联合起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迟报、漏报、不报)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黄丽华,林桂新,卓家同,等.广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情况调查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8,12(2):177-179.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654(2019)12(c)-0053-03
预防传染病是国内卫生管理中较为复杂、困难的一项工作[1],由于管理部门常存在执行力度不足、制度不健全、应急措施不完善等问题[2],民众罹患传染病的几率较高,生命健康难以得到保证。基于此某市医院近几年常通过公共卫生管理对传染病的传播、发展作相应干预,在提高社区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水平的同时减少其不良生活习惯[3]。该研究选取2014年6月6日—2017年6月调查的460名居民研究公共卫生管理在传染病预防中的实际作用,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定某市医院调查的社区居民460名,等距抽样法分观察(230名)、对照(230名)两组。纳入标准:①身体机能正常,精神良好。②均为非特征人群,无高龄老人、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等。③社区常住人口。排除标准:①调查期间或管理途中罹患传染病者。②沟通障碍、书写障碍或理解障碍者。观察组中,112名女,118名男;年龄31~64岁,平均为(47.46±6.74)岁;受教育程度(学历):62名大专及以上,93名高中及中专,57名初中学历,18名小学。对照组中,110名女,120名男;年龄29~63岁,平均为(47.72±6.63)岁;受教育程度(学历):64名大专及以上,92名高中及中专,58名初中学历,16例小学。比较以上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对象的隨访资料完整,且其知情同意书已签署。
1.2方法
对照组行基础管理,方法:通常应用“一对一”口述、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健康讲座等方式,讲明传染病的危害、预防知识及其他注意事项。
观察组行公共卫生管理,方法:①加强职业素养,注重对管理人员沟通技巧、责任心的培养,定期组织职业培训,提升其对传染病的认知水平,对传染病发病群体的管控能力等,可为后续顺利开展疾病防控工作夯实基础。②发挥舆论导向,由于国内人口较多,其个人素养、职业背景,文化层次等均有较大差异,对传染病的认知程度亦有所不同,需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及广播等媒体作相应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舆论,最大限度减少相关不良信息,可稳定民众的内心情绪。③加强健康宣教,开展文娱活动、健康讲座与体育活动,营造健康口号,提升民众对于传染病的卫生意识与预防能力,减少其不良生活习惯。④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完善传染病的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针对预防传染病的违规操作,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改进工作。⑤提升应急能力,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平台,制订合理、科学的应急预警方案,基于此管理人员应根据紧急、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作对症处理,注意培养各管理人员的应急能力,保证工作有序、效率地开展。⑥加强行政管理,做好预防、预测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一旦爆发传染病,需立即从传染源处制止其扩散、蔓延,同时需紧急救治传染人群,并对易感群体进行隔离。
1.3观察指标
观察评测两组居民的两年内传染病发生率、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及居民满意度。
传染病类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分甲、乙、丙三类。
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参照院内自制传染病防控知识评测表,分预防措施、临床表现、传播途径3个方面,通过问答题(20分)、判断题(40分)、选择题(40分)的形式对其进行测评,均为百分制。居民的防控知识水平越高,其分值越高。
居民满意度参照NSNS(纽卡斯尔大学制订)评测量表[5],含19个选择题,单项满分为5分,分81~95分(特别满意)、61~80分(比较满意)、31~60分(不满意)、0~30分(极不满意)4个分值段,居民满意率=(比较+特别)满意人数/230×100.00%。
1.4统计方法
应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居民满意度用百分数表示,行χ2检验;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用(x±s)显示,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比较两组居民的传染病发生情况与防控知识掌握情况
观察组管理12周后预防措施、临床表现等的传染病防控知识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比较两组居民的满意情况及两年内传染病发生率
观察组管理12周后的居民满意度及两年内传染病发生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3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