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艺术差异论文范文

时间:2023-01-19 14: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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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艺术差异论文

篇1

那么这种现象是单单的技术差异造成的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我们先来看一看中西医的技术差异有哪些:中医学对技术的认识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特别强调知识和操作规则,每每把它视作要素;如《内经》中便把具备一定医药知识、经验和操作技能的、出色的行医者称为"上工";而把那低劣的,"诊不备三常,疗不慎五过,不求余绪,不问持身,亦足为粗略之医"者称为"粗工";二是技术也包括从师学习而获得的,或自己积累起来的经验、技巧、能力和方法;故倘若"不终师术,惟妄是为,易古变常,自动循已"(王冰语,见《素问o徴四失论》注),则常被斥之为"妄作杂术";三是基本不包含物化的手段。西医学的技术观念与中医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它较少地含有理论、知识规则的成分;二是继听诊器、注射器、手术器械等诊疗物质手段和工具的发明及应用之后,对技术中工具和设备的地位及其作用就日益加强,今日之技术越来越成为科学理论物化的结果;三是技术中的经验、技能、规则和方法不再只是贮存于人脑中,而是以电子计算机等设施进行物化的"软件"了。

由此可见,中西医的技术差异是很大的,对于前一个问题,我们并不能责备中医师不懂西医,或西医师不懂中医,即使通晓中西医的人,在处理中西医各自技术获得的诊断资料时,也是分别运用两个技术系统去操作的。那么构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何在?技术的差异是表层的,不是主要的和本质的。因为医学不仅是实用技术,同时也是社会文化。技术作为文化系统中的子成分,不但不能脱离文化整体,反而要受文化整体的制约和支配。技术只是文化的物化形态,它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总是接受某种文化指令的产物。由此,不同类型的文化,便支配了不同类型的技术。根据这一原则,中西医的技术差异,本质上是由中西医文化差异决定的。

中医理论起源于中国古代文化,从而使中医具有极其鲜明的人文医学特征。独特的地理环境造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和欧洲文化有着明显的差异。古代中国,一面为大海所围,另一面被高山峻岭、戈壁荒漠所隔,这一复杂的地理环境使得中国与其他文明古国相互隔绝,使中国传统的文化和学术思想可以在原有的体系框架中持续地发展,而不至于中断或异化。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学术思想既有一脉相乘、独立完整、日臻成熟、内容积累极为丰富的一面,又具有相对封闭、创新能力较弱的一面。广义而言,从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乃至后世余绪,大多出自殷商时代的巫史文化,大都尊崇自然力,强调天人合一,顺其自然,不可违逆;各家学说又多崇尚权威,易于调和;推崇祖先"慎终追远";重人伦礼乐而轻自然事理;重思辨顿悟而拙于逻辑论证。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主张知行合一,注重实践,求实精神和实用主义倾向明显。中国传统文化的这些特点在中医学发展过程中都有着充分的体现,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更成为了中医理论的灵魂。

篇2

如果从中西方的文化起源开始追溯,通过宏观而理性的比较会看到,中西方在各种文化现象、形态和成果上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中国一直是以大的群体文化作为依托,强调人在社会上的人际交往关系,也就是中庸之道所主张的“他律性人格”,对待重大事情都不做出明确选择,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既明哲保身也不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西方人则注重自我的内心感受,对新鲜的事物都会充满好奇,是典型的行动派。

一、文化与人格的辩证关系

1.中西主体内涵不同。一直以来,自我都是人格主体的主要部分,而对自我的阐述也存在区分,即:内在自我、人际自我、社会自我。中国长期以来都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甚至到现在还有许多伦理道德观依旧被人们保留和接受。中国人在集体社会中都会将人际自我放在首位,在对自我人格塑造时,注重考虑别人对自己的设计,看重共性多于对个性的发展。因此,价值观中的“仁”要远远大于“私”。而西方社会则恰恰与之相反,内在自我是每个人人格的核心部分,尊重个人的个性发展,很少受到外界因素干扰,内在的自我成为支配人际自我和社会自我的关键因素。2.形成性格特征的动力不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西方之所以会存在性格特征上的差异,就在于其文化起源的发展动力上的区别。也就土地和海洋文化的区别。中国是在陆地上发展壮大起来,一切文化都深深植根在大地之中。在传统的社会中,中国人民就存在着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因为肥沃的土地为人民满足了人们一切的需求,农业尤为发达。但正是由于这种农业经济的制约,在天灾往往无能为力,只能任其发展。这也就是中国人身上所普遍存在“宿命思想”和巨大的坚韧性的来源。如果说,中国是“大地宠儿”,那么,西方国家则是海洋“骄子”。在海洋中求得生存,就必须要与海洋进行“搏斗”,要具备强健的体魄、敢于冒险探索的精神和强大的意志力。于是,在西方人的多次探索之中,证明了地球是园的,并不是中国人口中的“方”的。3.人格差异的外化。人格对于每个人的外在行为都存在驱动性,它决定了着人所追求的事物,也影响着人的价值体系的建立。以“仁义”为主导的和谐中庸社会价值观,在中国已经存在数千年了,所以中国人对事情的判断并不全在于对事实陈述,情理道德也对人存在着影响,处处充满“人情味”是中国人在遇事处理上最明显的一个特征。法律就是中国人格最明显的外化,在利用法律处理事情时,证据不一定能决定案件的走向,人心的价值判断才是最重要的依据。而西方则是“冷血”的,西方人关注事实,注重真理。其行为准则不受他人影响,充分表达自己的期望,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这样以“内在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也存在很大的弊端,西方许多的校园流血案件的起因正是因为犯罪者标新立异,好走极端的人格。此外,在发明创造中也能充分体现中西方人的差异。中国人注重发明创造在生活中的使用价值,如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等,表现出中国人保守的人格特征;而西方的发明创造在于追求独特,这样的行为则说明了西方人对个性上的追求。

二、文化融合下的中西方人格整合

1.正确看待中西方文化的共性和差异性。随着世界对孔子文化的推崇,中国的儒家文化在世界各地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西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价值观念也或多或少地发生了改变。这样的一种文化整合现象,让一些学者开始意识到中西方文化差异性的整合在世界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正因为存在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性,所以才能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进行有效的整合,取长补短,从而更好地对中西方人格的差异进行整合。人格本土化的提出主要是鉴于西方人格研究理论的术语中,存在与中国人民的观念的明显的不相容的结论。所以人格研究本土化要求中国对人格的研究要基于中国的实际,针对中国人所特有的心理和行为进行探究。也就是说在人类所具有的人格共性中,根据中国的传统、历史等因素发现中国人自身人格中所具有的个性,并以中国人的习惯对这些人格进行分析解释。对中西方人格的整合,是基于对中西方文化整合的基础之上的,是对“土地”和“海洋”人格中的优点的整合,为健康健全的人格树立更好的标准模板。由此可以看出,中西方人格上的差异是蕴含在中西方两种不同的文化体系中的。但也正因为这样差异性的存在,才形成了两者文化和精神上的互补。中国文化强调整体性,所以中国人格注重“人际自我”,西方文化强调个人价值观,所以西方人格注重“内心自我”;中国人求实用,西方人重创新……两者之间都存在着优缺点,所以对中西方文化差异性的整合就显得十分的有意义,不仅会对世界文化的交流融合有促进功用,还有利于加快对中西方人格上的整合。

参考文献:

篇3

文学是人学,以表现人为最高目的。中西方文学创作在对这一原则达成默契的同时,并没有漠视写景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意义,人与自然景物的现实关系在文学创作中受到尊重。只是因为中西方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两大文化传统的差异,而使得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对自然景物的掌握、认知方式,必然贯穿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而形成不同的体系。其中,直接间接地影响作用于文学创作的审美意识及美学思想,区别尤为明显,对写景在中西方文学创作中的种种差异的认识把握都由此而生。 

 首先,从审美意识上来分析,“写景”在中西方文学创作中因审美意识的不同而在艺术态势上呈现不同的走向。 

 在人对自然景物的审美活动中,我们不难发现,中西方在审美意识上所表现的基本区别在于:西方一般总的倾向,往往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与作为审美客体的景处于相待状态,主体(人)对客体(景)进行欣赏,因而人与景的双方事实上处于互相分立和对峙的关系中。中国一般总的倾向则与之有别:主体没入客体,客体融于主体,人与景的双方暂忘彼我,达到互相契合的一种和谐默契境界。中国古典诗歌中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等等佳句中描述的都是这样一种境界,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正是中国艺术的精髓所在。 

这种审美意识的差异,取决于中西方美学思想的侧重点不同:中国向来是重表现、抒情、言志,而西方重再现、摹仿、写实。 

 正是由于这种审美意识和美学思想的根本差异,形成了中西方文学创作在写景方法上的明显区别,从而发生了艺术态势的内倾和外倾的两种走向的分野。大致说来,西方因尚“进取”,而在写景艺术上表现出一种“浮士德精神”,即多向外探索。这种明显的外倾态势导致了西方写景艺术上的偏重“描物——描写(再现)外界的自然景物呈现于人眼而被感觉到的客观“形象”。如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对巴黎圣母院的大段大段精确细致的描绘,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对战争场面的呕心沥血的雕刻等等,都是西方文学所擅长的写景方法。而中国因较“安分”而偏于内向,总是喜欢到内心去搜寻情感的表达方法,故而表现出一种中国文学独特的“老庄精神”,在写景艺术上呈现明显的内倾态势。它注重“表现”自我所感及所识,也就是情景交融、物我相渗、主客同一的景与人双方内在生命律动的“气韵”。人与景在审美机制中构成了“双向同构”关系,自然景物取得了人物感情的同化,因而也产生了情。这里人与景的双向同构的主导方面是人。一旦无人,情消逝了,景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王国维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阐发的。 

 其次,从创作思想上来分析,中国文学的写景目的与西方文学也是不一样的。中国文学传统讲究:“写景就是写我”。景物描写在文学创作中是作为一种主体意识的投射和外化。景与人要求达到主客同构,合为一体。景物总是被心灵化、情态化、主观化、审美化,一句话,就是努力将景物因素人格化,所谓“情景交融”成为中国文学中写景艺术的最高境界。在西方,一向有把景物作为对象进行欣赏的习惯,面对景物,以景物为对象,由“我”观“物”,而重在写其眼前所见的景色。西方现代派文学中出现的一种追求很能说明这一问题。与中国文学竭力将景物因素人格化的努力相反,现代派文学努力从景物因素中排除人的因素,如法国“新小说派”,他们写景,不是使客观外物与主观情感相交融合——造成一种境界氛围,而是竭力将主观思想、情感、情绪掩藏起来,以摄影机似的冷眼来对待。同样,在“意象派”诗歌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要求在对待自然景物时做到“绝对精确地呈现,不要冗词赘语”。庞德在给“意象”下定义时说:“一个意象是在一刹那时间里呈现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的东西”。他认为,在人的观照下的自然景物本身就是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因此,人的理智和情感与物的理智和情感应始终处于两个不同的系统之内,主客双方无须通过审美活动达到某种交流或契合。 

 曾有人说:“西方艺术太象自然,中国艺术太象艺术”,在写景这个问题上更是如此。中国文学中的写景艺术,就其“艺术性”而论,与西方相比较,无疑更高、更丰富一些。中国的写景艺术从来不是消极、被动地只求“再现”自然之美,却是更多地重在“表现”人与景相默契和对景物之美的领悟,并且积极、主动地致力于大大高出“自然之美”的一种艺术之美的“创造”。 

篇4

文学是人学,以表现人为最高目的。中西方文学创作在对这一原则达成默契的同时,并没有漠视写景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意义,人与自然景物的现实关系在文学创作中受到尊重。只是因为中西方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两大文化传统的差异,而使得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对自然景物的掌握、认知方式,必然贯穿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而形成不同的体系。其中,直接间接地影响作用于文学创作的审美意识及美学思想,区别尤为明显,对写景在中西方文学创作中的种种差异的认识把握都由此而生。

首先,从审美意识上来分析,“写景”在中西方文学创作中因审美意识的不同而在艺术态势上呈现不同的走向。

在人对自然景物的审美活动中,我们不难发现,中西方在审美意识上所表现的基本区别在于:西方一般总的倾向,往往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与作为审美客体的景处于相待状态,主体(人)对客体(景)进行欣赏,因而人与景的双方事实上处于互相分立和对峙的关系中。中国一般总的倾向则与之有别:主体没入客体,客体融于主体,人与景的双方暂忘彼我,达到互相契合的一种和谐默契境界。中国古典诗歌中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等等佳句中描述的都是这样一种境界,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正是中国艺术的精髓所在。

这种审美意识的差异,取决于中西方美学思想的侧重点不同:中国向来是重表现、抒情、言志,而西方重再现、摹仿、写实。

正是由于这种审美意识和美学思想的根本差异,形成了中西方文学创作在写景方法上的明显区别,从而发生了艺术态势的内倾和外倾的两种走向的分野。大致说来,西方因尚“进取”,而在写景艺术上表现出一种“浮士德精神”,即多向外探索。这种明显的外倾态势导致了西方写景艺术上的偏重“描物——描写(再现)外界的自然景物呈现于人眼而被感觉到的客观“形象”。如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对巴黎圣母院的大段大段精确细致的描绘,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对战争场面的呕心沥血的雕刻等等,都是西方文学所擅长的写景方法。而中国因较“安分”而偏于内向,总是喜欢到内心去搜寻情感的表达方法,故而表现出一种中国文学独特的“老庄精神”,在写景艺术上呈现明显的内倾态势。它注重“表现”自我所感及所识,也就是情景交融、物我相渗、主客同一的景与人双方内在生命律动的“气韵”。人与景在审美机制中构成了“双向同构”关系,自然景物取得了人物感情的同化,因而也产生了情。这里人与景的双向同构的主导方面是人。一旦无人,情消逝了,景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王国维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阐发的。

其次,从创作思想上来分析,中国文学的写景目的与西方文学也是不一样的。中国文学传统讲究:“写景就是写我”。景物描写在文学创作中是作为一种主体意识的投射和外化。景与人要求达到主客同构,合为一体。景物总是被心灵化、情态化、主观化、审美化,一句话,就是努力将景物因素人格化,所谓“情景交融”成为中国文学中写景艺术的最高境界。在西方,一向有把景物作为对象进行欣赏的习惯,面对景物,以景物为对象,由“我”观“物”,而重在写其眼前所见的景色。西方现代派文学中出现的一种追求很能说明这一问题。与中国文学竭力将景物因素人格化的努力相反,现代派文学努力从景物因素中排除人的因素,如法国“新小说派”,他们写景,不是使客观外物与主观情感相交融合——造成一种境界氛围,而是竭力将主观思想、情感、情绪掩藏起来,以摄影机似的冷眼来对待。同样,在“意象派”诗歌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要求在对待自然景物时做到“绝对精确地呈现,不要冗词赘语”。庞德在给“意象”下定义时说:“一个意象是在一刹那时间里呈现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的东西”。他认为,在人的观照下的自然景物本身就是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因此,人的理智和情感与物的理智和情感应始终处于两个不同的系统之内,主客双方无须通过审美活动达到某种交流或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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