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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联社非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这些制度的有效执行对提高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和各阶段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从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看,目前的各项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融为一体,成为一套系统化的体系。由此导致了职能部门之间管理界面不清晰、管理责任不到位;下级单位对上级多头汇报、多头请示;同级业务单位之间业务交叉,工作标准参差不齐。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着信用社整体科学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与信用社的战略发展目标也不相适应,所以,需要我们对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系统化,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化体系。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立足改革发展全局,坚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的原则,以战略为目标,以风险为导向,以流程为纽带,以内控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以文化为支撑。对现有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力求促进各项管理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我县联社的管理水平以及有效防范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总体目标
按照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县联社内控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争取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依据公司业务分类,通过梳理、整合、优化管理流程,打破部门业务界限,强化横向协同合作,明晰管理权限和责任,解决原有制度间的交叉、重复和冲突,弥补制度缺陷和管理缺失,促进整体管理效能的不断提高和发挥。基本建立和谐的内部环境、规范高效的业务流程、权责明晰的治理结构、简洁适用的风险管理措施,并以此为基础,初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抵御内外部风险的能力,为实现信用社的整体协调发展目标创造适合的环境和氛围,为信用社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思路及实施方案
2012年—2014年我县农村信用社企业管理与内控管理工作的思路是:根据联社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联社工作目标,持续深化制度建设,推进岗位标准化,夯实基础管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提高管理控制能力,继通过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实现管理的精细化、管理的新进步。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一是要联社加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强调和宣传内部控制的性质与重要性,认真组织和领导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工作,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政策与措施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认真执行及科学评价等。
二是要执行内部控制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到各自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及对整个控制与管理的意义;提高各岗位、各环节的执行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与诚实的态度。
三是要建立与联社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管理宗旨、经营方式、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外界协调等策略。
(二)建立良好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对信用社项目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1)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施工项目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业务流程的遵循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跨越流程办理施工项目相关业务的现象。
(4)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相关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个人。
(三)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对内部控制定期进行独立、有效和全面的评审,并将结果向管理层直接报告,这是联社管理控制风险的一道防火线。在联社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内审部门应该参与评审和制度制定的全过程,这样有利于内审人员全面了解联社内部控制制度的构成体系,发现关键控制点,准确理解各项内控目的、控制环境、控制方法、控制程序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包括内审工作任务、权限、人员分工、人员岗位、审计程序、审计档案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评审办法,制定审计标准,例如审计实施程序的标准、审计报告的标准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内控系统的全面有效审计和监督。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以下称本行)。本行成立于1992年,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xx年8月18日成功完成IPO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18。截止20xx年9月,公司资产规模达到16,700亿元;截止20xx年底,已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2个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689家,形成了全国性银行的经营网络。光大银行多年来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为社会和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颇具社会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本行通过多年的内部控制不断实践,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本行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的实施,组织领导本行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下设专门委员会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为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行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衡有效、报告关系清晰、运行高效的良好公司治理,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总行设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19个委员会,计财部、资金部、投行部等26个部室,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4家分行,本行控股设立了2家子公司,分别是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为管理上述风险,本行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原则为导向,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建立并持续完善涵盖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督、报告和控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各项业务活动严格执行授权控制原则,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明确划分相关机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并按条线和业务类别建立了包括人力资源程序、会计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运营分析、事后监督等全面的控制措施体系。
本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信息系统,通过优化OA系统,改造内部局域网系统,建立规范高效的公文流转机制,做到文件分发急缓有序、传递快捷;加强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类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加强对全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统一宣传管理;完善各类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强化各类定期报告制度、重大和紧急情况报告与通报制度,通过多种报告形式,保持内部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提高信息传导和沟通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高效。
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法律合规部负责本行内部控制的监测管理和合规达标的建设推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
本行通过制度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在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的职责,对于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总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负责建立并维护全行内控及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的达标实施;法律合规部作为本行内部控制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组织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及时传导有关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新要求,推进本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定期向本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汇报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牵头负责全行年度内控控制评价工作;总行各职能部门、各分行、各子公司作为内控体系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的自我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负责落实内控活动的具体实施,并配合内控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评价部门及外部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做好内控建设及评价工作。
本行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经营环境及全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适时进行调整和修改。20xx年度,本行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系统协调,简单管用的制度体系为目标,按照严密、实际、易记、管用为基本原则,持续开展了内控制度梳理工作。经过一年的工作,26个条线部门均对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累计梳理内控制度1229项,涉及修订及整合的制度共156项、废止的制度共152项,各条线部门按照制度梳理方案要求积极将部门制度汇编成册。本行在开办新业务、设立新机构、运用新技术时,经营管理部门首先要制定内部控制细则,并经过必要的测试认证、风险评估和会签,报经主管行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架构
本行行长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总负责人。为有效推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本行成立了以主管副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总行审计部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部门,总行各部门均指定了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实施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按监管要求披露、报备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指定联系人为法律合规部刘亚平(电话:63639259)、卢枢美(电话:63639249),审计部严仲民(电话:63636661)、刘腾慧(电话:63636639),董事会办公室胡蓉(电话:63636717)。
内控规范实施的日常工作由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联合牵头,并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协助实施,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牵头部门与外部咨询公司定期举行工作例会,对项目进度、相关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讨论协商;同时,牵头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向管理层进行专题汇报。
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为内控规范实施的牵头部门,相关情况如下:
法律合规部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本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下设合规管理处、非诉讼法律事务处和诉讼与仲裁事务处,共有员工14人。法律合规部的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
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部门对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牵头协调和组织全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组织、督促总行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
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涉及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和有效。
对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总行法律合规部牵头组织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包括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梳理风险,编制风险清单;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关工作。
全行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汇报主要遵循如下路径:各条线具体负责本条线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将建设结果报送法律合规部审核;法律合规部组织、推进总行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并就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向本行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汇报。
审计部
总行审计部是全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下设公司业务审计处、零售业务审计处、财会及资金业务审计处、IT审计处、审计质量控制处,共有员工22名。除总行审计部外,全行还设有北部、东部、中西部和南部4个审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分行的审计工作。审计部的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获得本行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和评价。
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价。
总行审计部牵头组织成立总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其在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职责包括: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行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汇报主要遵循如下路径:总行审计部按年度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行领导审议通过,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批准。
3、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有关聘请咨询机构的考虑和计划
本行为满足《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合规要求,有效识别存在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重新梳理控制领域/业务流程,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已于20xx年9月聘请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咨询项目,协助本行推进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基于国内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的行业实践以及本行内部控制规范咨询项目实际情况,从项目实施角度出发将项目实施整体框架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与方案设计;第二阶段为总行实施;第三阶段为分行自我评价;第四阶段为整改与报告。
第一阶段,建立项目管理架构并启动项目,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梳理本行管理和业务流程,设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架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并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具模板,通过培训与宣导,协助银行各实施部门和机构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的方法、内容和管理要求。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流程梳理成果及所设计开发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和实施方案,在总行具体实施。具体工作包括:确定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的内控评价实施范围;开展企业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开展流程层面的内控评价工作;编制风险控制矩阵;针对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识别内控缺陷,在此阶段主要针对内控的设计缺陷;针对所识别的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在分行范围内组织开展评价测试工作,评估缺陷并拟定整改方案,具体工作包括: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设计控制测试的方法和程序;分支机构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第四阶段,在各机构自行整改的同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包括:各机构开展缺陷整改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汇总整理项目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评价手册。
在安永公司的协助下,本项目将形成以下工作成果:内控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本报告日,咨询公司已协助本行完成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初稿)的编制。
4、内控实施工作进展
自20xx年度内控规范实施项目启动以来,本行已陆续开展如下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成果:
(1)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培训。为加强全行上下对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学习,以利于项目的有效推进,特召开全行视频会议,对项目背景、监管要求进行了系统培训,并就实施工作职责分工、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二是确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根据监管要求,参照本行实际情况,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为16个企业层面的控制领域及113个流程层面的流程,并形成了企业层面控制领域清单和流程层面控制流程清单。
三是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在确定了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之后,针对每一企业层面控制领域和流程层面的流程,分别梳理形成风险控制矩阵并对应至条线部门,并形成了企业层面16个风险控制矩阵和流程层面113个风险控制矩阵。
四是初步识别总行层面设计缺陷。在前期梳理完成企业层面和流程层面风险矩阵的情况下,通过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控制矩阵进行比对,初步识别内控设计缺陷,并形成了内部控制设计发现问题清单。
五是编制内部控制手册。通过整理内控梳理工作成果,编制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面:
一是确定内部控制评价测试程序。针对企业层面每一领域和流程层面每一流程,分别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测试步骤,同时设计针对分行内控评价的测试底稿,形成了企业层面16个领域的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流程层面113个流程的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分行测试步骤及底稿模板。
二是建设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工具。结合本行内控管理现状和审计部部门资源情况,初步设计建设符合全行情况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具和流程,初步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初稿。
在上述工作之外,本行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尚有如下主要工作未开展:
已发现缺陷的整改与再测试工作;
全行全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施工作;
依据内控规范和配套指引要求,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XXXX年度本行将继续巩固已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成果,持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进程。
由于内部控制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确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和内容,梳理企业层面、流程层面的风险控制矩阵,识别总行层面内控设计缺陷)均已于20xx年度实施完成,因此本部分内容将主要列示XXXX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任务计划,主要是内控建设工作中发现的设计缺陷(通过对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比对后发现的内控缺陷)的沟通确认及整改落实工作:
1、总行相关部门确认内控缺陷。主要工作是组织各部门对内控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进行确认,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缺陷,由各部门协调确认缺陷的负责部门。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3月。责任部门:总行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
2、与总行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相关部门在完成设计缺陷的确认工作后,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制定缺陷整改方案,提交内控预警委员会审议。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4月。责任部门:总行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法律合规部。
3、总行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方案着手开展整改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缺陷确认结果和整改方案,着手开展缺陷整改工作,并根据整改情况向法规部报送整改进度。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4月-9月。责任部门:存在缺陷的相关部门。
4、根据整改结果更新风险控制矩阵。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12月。责任部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5、按要求报送、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将本行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并按要求完成披露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按监管要求实施。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审计部。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XXXX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任务计划如下:
1、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5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2、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5月。责任部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9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9月-12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5、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3月。责任部门:审计部。
6、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划完成时间:XXXX年4月。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
面对全国银行业大要案、恶性案件高发频发的严峻态势,根据国务院领导的的批示精神,监管当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通知: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3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46号)等,在全国银行业系统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案防责任,保持高压态势,提高案防工作水平,全力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并要求要突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发挥内审稽核的作用。
一、紧跟监管思路,提升内审监督职能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6号)要求:“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易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内审部门在内部控制、操作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体系运作情况评估、操作风险管理执行监督方面的作用,增强银行管理操作风险和防控案件的内生动力建设;充分发挥业务管理条线自我防控的作用,强化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案件防控的要求,内审应把案件风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纳入年度审计方案,对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易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内审部门应要求分行收到内部审计报告后,对有关审计发现进行跟进与整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内审报告中有关缺失事项的跟进及整改情况,及提供相应的整改证明文件。内审定期检查分支机构时须关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档案监控审计对象对缺失事项的跟进及整改情况。此外,内审部门还应定期整理审计发现,将其中需要分行管理层给予立即关注的审计发现和具有普遍整体性、屡查屡犯和涉及案件防控领域的审计发现发送至相关业务条线负责人,让其安排属下条线部门在全行范围内进行通报及排查,并出具全行范围内的整改意见,强化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51 号)第三条规定:“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内审部门在每年对审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时充分考虑各领域的风险暴露情况、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变化趋势及案件防控的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审计范围与频率;并根据监管机构不时的案情通报、风险提示、监管要求等更新审计程序,藉此推进及带动银行业在案件防控内控方面的不断完善,实现稳健发展。
二、以内审带动内控,进一步发挥内审作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十条规定:“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作为银行业的第三道防线,对于银行内部的制度、流程在设立或修订阶段,内审部门就应对内部控制提供咨询性建议,参照各种案件防控有关文件,参考文件包括《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操作风险三十禁》(“新三十禁”)、《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69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27号文)等,从而促进银行规章制度的内控建设。
在执行内审的过程中应尤为关注与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有关的内控要求,在相关审计中加强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的关注,评估制度、流程的完善性和恰当性;在相关审计中加强评估有关业务权限的执行情况,以及评估是否存在超权限的情况,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并且加强审计方法的多样性,包括调阅视频、访谈、抽查凭证、要求岗位人员回答检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内审作用。
三、加强对高案件风险领域审计的力度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6号)要求,内审部门应定期检查评估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体系运作情况,以及监管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对高风险网点、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和属地银监局报告。
内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将案件防控作为关注重点,并在风险评估时考虑各领域案件防控的情况,从而确定审计范围与频率。对于高案件风险领域,包括高案件风险分支机构、业务环节、岗位人员,内审部门应加强审计力度,例如,对重点防控领域,如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安防设施的突击性检查,安排对各分支机构执行至少每年一次的审计频率;对于分支机构中的高风险网点如异地支行,内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年度内对所有异地支行进行至少一次支行全面审计,对包括分行行长、支行行长在内的重要岗位均执行离任审计,对轮岗及强制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等,切实加强对高案件风险领域审计的力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和属地银监局报告。
四、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6号)要求:“应实现员工行为管理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道德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人力资源、操作风险管理、内审监督范畴。”
因此,内审部门应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道德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有关内审范畴,并且应建立分支机构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状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提升对营业网点、风险易发业务和环节、重要岗位风险控制制度有效性和执行规范性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分支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管理人员在同一分支行连续担任负责人最长不超过3年,离岗或轮岗时需实施离任审计,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内审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审计资源的配备及工作队伍素质建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6年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指引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授权范围、操作规程、报告路线、内审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任职资格和配备、工作考核、后续培训、风险评估与评级、范围与频率、审计方式、回避机制、复议制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进等都作出明确规定 ,应提交审核委员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不断完善内审体制。
按照《关于加强上海外资法人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应配足于正式员工总数的1%。此外,在培训方面,内审人员每年应在审计、法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参加培训,其中亦应加强对于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方面的关注,鼓励内审人员多参加内部培训及外部举办的有助内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提高审计能力的各类培训,藉此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
一、组织得当,措施有力
这次联合检查由于涉及面广、业务量大,为了按时、高效、高质完成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及昆明中支安排的各项检查任务,有效组织全省各州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完成对本级及辖区县支行的自查工作,根据昆明中支党委的安排,由周振海行长亲自指挥,王建东副行长具体负责,内控办制订方案及牵头,组织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7个检查组分别由7位处级领导带队,内审人员担任主查,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检查内容,并采取下查一级、集中动员、分口培训的方式,开展对全省人民银行各州市中心支行内控安全管理及案件防控工作的联合检查。
二、要求一致,标准统一
这次联合现场检查前,内控办统一下发了《关于开展内控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到全省人民银行各州市中心支行,要求各州市中支组织开展自查的同时,做好昆明中支组织开展的检查准备和配合工作;统一规定操作程序和检查形成的文书格式;统一设计检查发现问题分类统计表;统一汇编了10个专业的《XX专业业务内控专项检查表》,现场检查中,各检查组均严格按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遵循统一检查标准,并根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按专业科室出具事实确认书,由被检查部门及行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同时在检查前,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及相关处室领导共124人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由王建东副行长进行检查前的动员,保光友处长提出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最后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本专业抽调的检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三、高度重视,积极响应
本次检查涉及到会计、支付、反洗钱、国库、科技、保密、发行、保卫、征信、外汇管理等业务处室的领导都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所有涉及到的业务处室都做到认真组织,负责人亲自挂帅,详细布置。一是为保证检查标准、检查方式、检查结果的统一性,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格式检查表的制作,制定较详细、完整的检查内容。二是为保证检查的质量,各处室认真选派检查人员,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精、检查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检查组。特别是科技处和征信管理处,在自身工作异常繁重的情况下,仍精心挑选了16名人员参加了检查工作。
四、领导关怀.增强信心
根据《x局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两部分,2018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照此原则进行。
二、工作任务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
在单位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对单位层面的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对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单位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2.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3.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4.被评价单位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5.被评价单位是否建立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6.被评价单位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等。
三、主要工作流程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由所属各单位按照局统一安排,自行开展。内控评价股室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各相关股室接到自我评价表后,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内控工作小组汇总,内控评价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2.内部控制独立评价
内部控制独立评价,由教体局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各相关部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局内控评价工作组对现场各小组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初步确认综合独立评价结果,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同时结合提出的内控缺陷整改建议,组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
按照银保监局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认真部署相关工作,再次强调将合法合规经营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业务。要求员工牢树合规经营思想根基,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乱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排查公司业务合规性
按照银保监局办公室下发的乱象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在我公司内认真开展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经自查:
1、我公司不存在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等方式协助保险套取费用行为;
2、我公司不存在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存在销售类保险卡单,不存在其它超范围经营行为;
3、我公司不存在给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4、我公司按照规定,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内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
5、我公司不存在不当的股权激励、非法集资等行为;
6、我公司不存在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的“三无”分支机构。
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我院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跟进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时限;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 专项行动开展亮点
及时成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时限。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单位未完善内部采购部门建设,无单独设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未完善采购、内控、稽察监督等岗位设置;二是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约占职工总数80%,特别缺乏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人员。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紧制定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政策培训计划,强化单位依法采购观念,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还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政府采购政策培训,全面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依法采购能力。
五、 对全国专项行动的建议
组织政府采购政策培训。
附件:.2021年2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登记表
XX卫生院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2021年2月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登记表
单位: (盖章)
序号
问题领域
问题描述
资料来源
(制度/采购事项)
涉及金额
整改措施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时限要求
完成情况
备注
1
依法采购
无
2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无
3
招标文件制定
无
4
专家论证
无
5
执行集中采购规定
无
6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无
7
加强内控管理
未完善
8
监督检查
无
9
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方面
未完善
10
责任追究
无
(二)高度重视,有序推进。5月12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科室、各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细化操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各社保经办机构认真梳理近年来各项社保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战疫情、稳就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等,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各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更新现有的内控制度,科学设置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受理、初审、复核、审批、支付等环节相互制衡的经办风险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县人社局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方式,加强基金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互查。认真对接各级基金检查和大数据疑点信息比对反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认真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共享机制。正在制定相关制度,通过与民政、公安部门对接死亡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定期开展比对,有效破解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问题。
五是强化内部管理。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风险防范和制度执行意识。进一步梳理经办流程,规范窗口经办管理,优化服务。大力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效能和作风建设,展示人社形象。
二、阶段性成果
在局党组的重视和各科室、各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社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专门设置内控岗位,由专人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业务和信息岗位兼任。严格授权管理,实行初审、复审、审批制度,做到一般业务二级审核,重要业务三级审核。
二是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每月对基金的运行过程进行非现场监督,今年来共发现退休、退职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预警明细信息4条、一人在多个统筹区缴纳失业保险费当期预警明细信息56条等问题,共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金2922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三是通过有效的考核办法及宣传工作,城乡居保近期工作进展喜人,截至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下参续保25.63万人,已完成年初任务72.7%,人均缴费水平514.67元,与上年同期环比增长47.5%,其中汤池镇已率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0周岁以上发放18.9万人,发放养老金22428.91万元;落实高龄补贴政策,惠及65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14.97万名,共发放补贴34.95万元。
内部控制起源于西方,尤其是自1992年9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了一份报告《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提出了内部控制的三项目标和五大要素,标志着美国的内部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内部控制这一概念导入我国不过近10年的历史。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4日,五部委在北京正式《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进入了一个全新格局。
二、提升认知水平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内控真正引起国资管理部门和国企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不过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很多企业对内控的认知水平并不高,认识往往仅局限在内部监督或内部控制制度等简单层面,并未了解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增加了风险评估要素,可以利用已经发生的事情来进行分析,减少事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使它成为一个既控制舞弊又控制风险的控制模式。例如,通过内控测试发现,下属企业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食品批发与销售”资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食品销售管理”,而非“批发”或“零售”的供应商有采购业务往来,我们可以判断出潜在的风险,若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信誉损失,引发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法律风险。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要将从控制事后风险逐渐向控制事前风险过渡和转化。通过控制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将会同步发现自身问题和机遇,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内控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了内控的建设和实施,企业的内控建设首先要扫清的障碍是对内控认知的混乱,提高全社会、各企业对内控建设的正确认知乃重中之重。
三、浅淡内控规范实施
根据“五部委”要求,内控评估实施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为有序、适时、稳妥、有效落实该项工作,拟作分步推进。
步骤一、制定年度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及具体行动计划
企业年度内部控制规划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涵盖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基本情况应包括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上市情况、组织架构、公司性质、资产规模、经营范围、控股子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等。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明确①公司设立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负责人、牵头部门及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等。②聘请外部咨询机构为公司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中提供相关专业支持。③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预算费用。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应首先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根据已查找出的内控缺陷,完成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其次落实内控缺陷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根据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计划财务部、董秘室、审计室等检查整改效果。再次确定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披露,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应包括①拟定自我评价工作计划,明确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和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时间表、人员分工等;②确定内控缺陷评价标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定义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③组织实施评价提出整改建议,根据经批准的内控自我评价计划,组织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提出整改建议;④编制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根据缺陷评价汇总表和责任部门及所属企业整改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审议通过后按照监管要求对外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应确定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对以某年某月某日为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行动计划分解到月,列明每月内控工作推进的内容、责任人、工作目标及需要协调资源等。
步骤二、明确内控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
首席执行官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负责人,并由审计室牵头与纪检监察室、董秘室、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下属各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本企业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
步骤三、搭建培训师队伍,开展《企业内控手册》专题培训
抽调总部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师,结合实际,就《企业内控手册》涉及各专业板块的风险描述、风险控制对下属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并有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内控专家对关键风控点作点评。
步骤四、启动内控宣贯动员大会
首席执行官作内控宣贯总动员,学院内控教授或行业内控专家配合总动员作《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专题报告,以生动、形象、深刻的案例说明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出席对象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主任等部门负责人。
步骤五、各类测试模版的编制
组织相关人员着手编制《内控规范自我评价调查问卷》、各主流程内控独立测评测试程序及《内控测试工作底稿》模版等。关键内控活动测试工作表应包括被测试单位名称、测试业务流程、子流程、控制责任人、控制活动编号、控制活动描述、控制类型、控制频率、样本量、测试程序、测试记录、测试结果等具体内容。
步骤六、下达《关于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自测自评的通知》
《通知》中应明确自测自评范围、自测期间、自测方式、自测跟踪、测试评估等相关要求。
自测自评范围,某公司所有附属公司,包括各分公司、子公司和总部各部室。
自测期间,总体以某年工作轨迹作为自测自评重点。总部职能部门及所属相关企业以某年第一季度作为自测自评重点;自测跟踪扩展到某月份;测试评估扩展到评估日。
自测方式,总部职能部门及所属相关企业依据总部下发的《内部控制规范自我评价调查问卷》所涉及公司层面、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某个主流程,某个子流程的相关内容,逐项逐条认真对标。
对标使用文件:总部各职能部门对标使用附件二①,某板块对标使用附件二②,其他企业对标使用附件二③。
各相关企业及部门应将对标情况,如控制描述是否有变化、控制设计是否有效、控制执行是否有效等如实、完整记录在问卷中,并妥善保存对标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同时,根据对标记录反映的结果,形成本企业、本部门的自测自评报告。
自测跟踪,企业完成对标工作后,总部各职能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各企业对口部门进行后续跟踪,并应就跟踪发现的未达标情况,提请企业限时整改。同时,将跟踪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提交总部内控工作推进小组。
测试评估,总部内控工作推进小组将派内控规范测试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分子公司,按照确定的关键业务流程及其控制活动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
步骤七、构建两支队伍,做好测试跟踪及测试评估
一支队伍,由总部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士组成,落实《通知》要求的自测跟踪;另一支队伍,由总部内审与外部专业人士共同组成测试小组,落实《通知》要求的测试评估。
步骤八、进行现场测试
通过现场访谈,了解被测试企业所涉及的关键业务主流程内控设计和执行有效性;并对相关子流程所对应的控制活动实施实地测试、穿行测试、抽样测试等。
步骤九、编制、复核测试工作底稿,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测试小组编制、复核被测试企业测试工作底稿,并与被测试企业就测试情况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形成测试结果和整改建议汇总表,出具被测试企业内控测试报告。内控测试报告内容涵盖项目立项依据、被测试企业、测试期间、测试流程、测试方法、测试结果及测试发现的问题、存在风险及整改建议等。
步骤十、下达整改任务书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4月29日)
认真组织学习财库[]8号文件精神;召开市清理整顿财政账户工作会议,明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方法和步骤。
(二)自查清理阶段(5月3日—5月15日)
针对年底财政部门保留的所有财政账户,对照财库[]8号文件自查整改检查内容,逐项排查整改:
1、收集有关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开设财政账户的文件依据,按资金性质梳理所有财政账户,对无文件依据开设的财政账户进行清理。
2、对所有财政账户进行登记,撤并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账户,以及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开设的多个财政账户。
3、检查梳理所有财政部门账户资金,将财政账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4、纠正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转入财政专户的做法。
5、制定财政账户归口管理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将分散在财政其他内设机构管理的财政账户转归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6、其他需要整改的方面。
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边查边改;对于一些突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于条件不成熟、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制定目标,落实责任人,限期解决。
(三)全面核查阶段(5月16日—6月10日)
核查分对县(市、区)财政局核查和迎接省财政厅检查两方面。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财政开展清理整顿财政账户工作是否得力。
2、是否存在漏报、隐瞒财政账户的情况;是否全部撤并违规设置的财政账户;是否将待撤销财政账户内的结余资金按规定划转,并及时办理撤户手续。
3、是否按完善的内部审核程序开设财政账户;是否按原则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非税收入财政账户;是否将财政账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是否超越财政账户资金核算管理范围。
4、是否按原则慎重选择开户银行;是否规范并明确财政和银行间的责权利关系。
5、是否严格执行财政国库资金支出管理;是否纠正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转入财政账户的做法。
6、是否规范财政账户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是否将财政账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信息系统管理;是否存在财政资金运行管理链条短、潜在资金安全风险点多的状况。
7、是否制定财政账户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健全资金调度、对账等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对财政账户档案资料实施动态管理。
8、是否按要求将财政账户转归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暂未转归的,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转归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9、其他需要核查的方面。
(四)总结报告阶段(6月10日—6月15日)
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清理整顿财政账户工作情况报告和附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国库处(一式两份),同时通过内网邮件系统报送电子文档。6月15日前,全市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上报至省财政厅。
(五)健全完善制度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结合清理整顿财政账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账户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规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账户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新建、完善以下制度:
1、完善财政账户管理(包括开立、变更、撤销等账户内部审批管理程序)、报省财政厅备案制度。
2、建立财政账户开户银行选择、财政账户资金调度、资金运行制度。
(一)全面摸清家底
全面统计、清理、核实单位基本信息、财务核算资料及国有资产存量等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掌握资产现状,摸清资产家底,为加强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推进内控建设
补充、修正、清理财务管理软件中的不完整数据、错误数据和垃圾数据,完善资产档案资料,盘点各类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在此基础上,健全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手段,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健全定期清查盘点机制。
(四)提高资产管理质效
通过资产清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优化资产存量结构,避免资产不当损失,明晰资产产权归属。依托高质量的资产基础数据,提高资产信息化管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统一指导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省垂直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全省地税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做好安排部署、清查登记、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核实确认、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制定并印发《县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组织机构情况统计工作。
(二)清查登记阶段(2015年5月1日-6月30日)
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准确掌握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内容和要求,准备清查登记资料,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统计。按照资产清查工作需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准确掌握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单位户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等各项基本情况。
2.流动资产清查。结合财务管理软件,依据财务核算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对各类银行账户、库存现金、应收预付款项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查、登记。
3.固定资产清查。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固定资产卡片及账务管理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规定,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20万元(含)以上大型设备的清查、登记工作。
4.在建工程清查。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各单位要仔细核查项目立项、施工、竣工决算等手续资料,对金额较大、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各单位对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核对、盘点。重点做好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类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
(三)自查自纠(2015年7月1日-7月31日)
组织力量,对县局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分类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核面要达到全部资产的100%。
对清查登记和自查自纠过程中清理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问题,要首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依照资产清查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并准备相关证据。按流程及权限要求,能自行纠正处理的,要及时纠正处理;无权自行纠正处理的,要逐级上报有关资料,依据上级批复进行处理。
(四)迎接市局检查(2015年8月1日-9月30日)
认真整理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迎接市局检查。
(五)核实确认(2015年10月1日-11月30日)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
为确保顺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我县联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内容。
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以“两个提高”、“两个加强”、“两个下降”、“两个加大”“两个建立”和“五严格”、“五加强”为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并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信用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对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政纪或党纪等处分,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三)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指示精神,加强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督导工作计划》,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信用社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效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20*年度对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导检查14次。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清理规章制度,开展内控评价。
为加强对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岗位的内控管理,了解和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新农信联发〔20*〕141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根据评价和检查情况,新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项8项,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6项,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挂两级,问责到位”为原则,对所有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全面问责,不留空档,逐步使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刻绷紧依法合规这根弦,要对自己的行为充分负责,时刻意识到因自己行为对上下级、对员工、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使员工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由“不敢为”向“不想为”转变。
(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20*年以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银监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案件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召开“存在问题整改研讨会”,由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采取销账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到位(20*年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
(三)对易发案件薄弱环节、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情况。
1、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检查(自查)方案》,重点检查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安全保卫,以及录像检查、枪技弹药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检查方案,将有关项目内容制定检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内容开展自查,抽调联社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检查,并在六月份根据省联社布置,对照省联社检查方案,对上次未检查的项目制定补充检查(自查)方案,重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本年度共检查出内控风险问题28个(存在问题大部分现场已整改),并设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信社潜在的内部经营风险,防范案件发生。
2、实行强制休假,开展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强加对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内部经营风险,在9月份对全县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分两批(次)实行强制休假,结合强制休假工作开展,对各信用社主管会计和信贷会计岗位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实施方案》(*农信联发〔20*〕151号),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达到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同时开展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家访活动,联社领导对分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家访,信用社主任对本社员工进行家访。通过层层家访,进一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情况。同时,对三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本年度对信用社副主任轮换3人、信贷岗位人员轮换18
人、网点负责人轮换4人、会计和出纳人员轮换25人。
(三)今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