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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制度。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一)资金安排缺乏全局统筹协调,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
目前,我县对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导致一些项目多头申报,重复拨款;另外,还造成资金分散使用,不能形成合力。
(二)项目审批不科学,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有的农业部门、企业申报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都是非常巨大的,即使是当年全县财政全部用于支农还远远不够,但其中不合理成份所占比重也是很高的,加上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中,存在着较普遍的走过场现象,致使一些项目立项草率,缺乏科学性和效益性。一些企业还受利益驱使,积极跑项目,争资金,更使项目立项中出现“人情项目”,个别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三)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县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农项目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致使支农资金被移用、截留,使用效益不佳,有些项目效益明显不好,照样通过验收,补助资金一分不少。
(四)资金拨付过慢,影响使用效率
资金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流转,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而县财政在资金安排时间上又较晚,一般都在四、五月份下达文件,往往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时,都已是下半年,甚至是第二年,这就影响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了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
三、规范财政涉农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涉农项目管理机制
第一,健全制度,理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在深化体制改革中,要逐步理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解决宏观经济管理、资金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之间职责权限和范围划分不清,管理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重新配置资源,实现职责到位,从根本上杜绝政府各有关管理部门既是项目的管理者,又是项目的实施者、监督者,但同时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避免出•工作研究现一些项目资金未见业务部门验收手续,财政便一步拨付到位。这样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便沦为空谈,甚至于项目建设资料都不能完善。第二,合理安排,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企业实施的涉农项目,其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各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县一盘棋,县政府要在不断完善全县城乡发展规划的同时,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涉农项目建设规划。每年财政安排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做到上年底报计划,当年初下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在项目审定的基础上,相对集中投入,分年分批实施,支持一个落实一个,生效一个。
(二)财务审计是涉农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基础,同时也是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主要审计内容是监督资金投向、拨付及使用有无违规违纪问题,使各环节的资金运营达到真实、合规,并且指出相关部门财务管理不当之处,给以相应意见并督促其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众所周知,每一项涉农专项资金的投向及使用情况都是需要进行效益审计和其他相关的责任审计评价,涉农专项资金相关的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为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提供保证;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谈资金的效益问题,才能对农业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探索资金的效益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高农业专项资金各项目效益的方法、措施和途径。因此,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是对其效益审计的基础工作,要实现效益审计目标,必须先实现其财务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在审计对象,具体内容,审计目标上,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二者存在必然的联系。通过对财务审计所获得的财务数据和资料,审计部门能借以了解受托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通过对受托责任人履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合规性的审核,可以评价受托责任人履行受托责任的合法合规性。因此,涉农专项资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被审计责任人任职期间内所在部门资金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的,即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是其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
二、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现状分析
(一)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方式,审计方法效率低对于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各县相关审计机关普遍采取“同级审”的方式,由于县、市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准入机制不严格,审计人员思想的倦怠、政策水平与业务素质整体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强,导致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效率差;虽然有调查显示,大部分县赞成“上审下”和“交叉审”,这两种方法弥补了同级审的不足,但是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使用范围广,若依靠“上审下”全方位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方面,会造成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财务审计大多进行事后审计,与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能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相脱节;另一方面,这种审计方式可能造成一种下级对上级的抵触感,直接导致审计监督受限,也使得审计效率低。
(二)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低目前的审计结果公告还远没有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尽管在思想上逐渐受到各级审计部门的重视,也有的地区的确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没有达到理想水平。披露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的“法律权力”,而不是“法律义务”,从而使审计结果的披露带有很强的任意性。在考虑社会稳定、政绩和面子等因素的推动下,管理涉农专项资金的本级政府可能不允许对外如实报告和披露其财务审计中不太理想的结果。因此,审计公告是不全面的,不准确的,不能真正实现社会舆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作用。
(三)财务审计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缺乏力度,审计独立性低我国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属于行政型审计体制,这一审计体制严重制约了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在本级政府的干预下,县级审计机关不具备权威性,不能独立地审查县级财政部门及管理部门在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使查出了问题,也不能严格遵照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条例予以惩处。据有关研究调查显示,三成以上的县审计机关对相关部门就审计意见作出整改的监督工作不到位,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的书面答复不要求附加书面证据,也不深入到管理部门当地开展真实性复核的审计回访,并且审计机关也没有严肃惩处未及时整改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整改工作大多只流于形式。审计部门权威性降低,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实质作用,导致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违规违纪情况年年查,年年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年年提建议,年年低效率的恶性循环怪圈。
三、改善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现状的对策研究
(一)推行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在上级审计指令的引导下制定审计小组工作计划,规划和确定涉农资金重点财务审计项目,配置审计人员,指导和管理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小组监管工作,制定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审计小组审计项目质量并对其负责,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同级审”、“上审下”和“交叉审”的不足,克服了“同级审”县级审计机关权力受限和审计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而且弥补了“上审下”审计全面性不足、成本过高,以及“交叉审”高成本等,总体提升了审计小组业务素质与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了审计的权威与独立性。另外在推行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现该种审计方式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是负责人与审计成员小组的有机融合,审计项目负责人应与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小组成员积极互动,从制度和政策上进行创新,不断提高资金审计效率。
(二)实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审计为了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县级审计机关应当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审计的方法。落实和加强涉农专项资金全程审计及其审计调查方法,与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能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相匹配,是增强审计机关查处问题的能力和力度的重要手段,可以实时提高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评价监督的作用。事前审计在立项方面,审计部门应协助县级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可行性、科学性、真实性进行审计审核;在资金方面,加强对资金投入的审计,主要审核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资金目标,投入的总体规模及投向结构是否合理,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审查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滞留、占用情况;事中审计应当依据资金的走向,派专人随工程进度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跟踪审计调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级相关部门报账票据、账簿的真实合规性;无虚假报表、无虚开发票、无虚列支出,积极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各环节的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时审计机关应结合事前、事中审计的数据和情况,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查阅账、证、表,以及现场查证,重点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计划的实现情况,审查项目是否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委派制,确保全程审计财务数据的真实合理性,全面改善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效果,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减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全省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海拔高低相差极大,地貌类型多样,气候类型复杂,比起国内的其他省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欠发达。同时又由于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农业的投入少,农村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先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变投资结构,使投入主体、投入渠道以及投入形式更加多元化,不断完善农村产业投资体系。
一、云南省农业产业投资构成
云南省涉农产业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社会投资等。其中支农财政投入,政府担负着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职责,故应重点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大、收益期长,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和促进作用的大中型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起到的是调节社会余额资金的作用,因而对农业的贷款主要应用于生产经营用的暂时周转资金;而社会投资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多方面的原因,投资额还比较小。
目前,云南省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主要有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业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拿出来的,主要用于投资农田的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维持农业发展外围环境的作用。2007、2008两年全省的财政支出总额为1135.22亿和1470.24亿元,而财政支农支出分别为 127.60亿和177.77亿[1],农业支出所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是11.24%和12.09%,表明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略加快。
各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是农业投资中另一个较大的来源。2007和2008两年,我省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分别是444.6亿元和747.2亿元[1]1,这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中对农业投资的主体论文格式范文。
农业投资中社会投资目前规模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农户投资仅限于种籽、化肥、农机具等方面,由于资本积累额的限制,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开办第二、三产业,故农户投资对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所起作用不大[2]。因而要通过投资结构的变动来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主要还要依靠财政支出和银行农村信贷。
二、云南省农业产业资金来源:
(一)财政投入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对农业发展提供的资金支持,既包括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用于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如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等,也包括政府通过其他渠道安排的间接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如各种用于农业的财政补贴支出、农业税收减免等[3]。财政投入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财政对农业的有效投入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之一。历年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投资方式,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从1998年的34.6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77.77亿元,上涨了约5.13倍,其中涨幅最大的为2007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较上年增长了52.16%。涨幅最小的为2005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仅比上一年增长了2.23%。从农业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看,财政农业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不断上升,1998年为10.57%,2000年为9.47%,到2003年这一比例降到了8.34%,2004年出现恢复性增长,为10.83%支农财政投入,到2008年为12.09%。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农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每年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小于20%,由此可见,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依旧较小,不能够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
表1云南省历年财政总支出与农业支出对比情况
年份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支出(亿元)
农业支出
(亿元)
农业支出增长
比重(%)
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1998
328.00
34.66
2.48
10.57
1999
378.05
36.59
5.57
9.68
2000
414.11
39.20
7.13
9.47
2001
496.43
45.26
15.46
9.12
2002
526.89
46.35
2.41
8.80
2003
587.35
48.99
5.70
8.34
2004
663.64
71.90
46.76
10.83
2005
766.31
73.50
2.23
9.59
2006
893.58
83.86
14.10
9.38
2007
1135.22
127.60
52.16
11.24
2008
1470.24
我市农村财政研究会根据农村财政发展需要,为完善农村财政政策,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强城乡之间的相互联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及与之相适应的农村财政理论、政策,提出建议或方案供有关领导决策参考,为振兴经济、实现农村现代化服务,在市、区、县有关领导、涉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农村财政研究会及时补充和调整人员。
一是聘请实际工作者和教学、科研工作者参与研究;
二是督促财政、涉农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
三是吸纳长期从事财政、经济工作的老同志帮助开展工作。
二、抓好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
今年初,为提高对从事农研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基层技能需求,对全市调整、补充到农研会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结合财政农研会理事会议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培训。9月份,组织基层财政干部,参加全国部分省、市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班。通过各类培训的机遇,组织财政部门、涉农单位对全市农村财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经验,集中研讨,提出观点、对策和建议,形成研究成果。
三、以课题调研为契机,积极做好项目资金工作
根据我市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要求,抓住中央和省强农扶农政策机遇,结合山区特点和自身优势,积极做好财政支农课题研究,精心推出农村财政课题调研工作。
1、如何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2、转换扶贫思路,实施整村推进的具体做法探讨;
3、财政如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4、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服务组织;
6、开展对小农水工程建设、农产品加工、动物防疫、林业生态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研究;
7、如何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及农村养老保障工作;
8、探索农民增收的新措施、新途经;
9、如何创新支农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等课题调研。市、县、区农研会分别成立课题调研组,积极组织力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课题调研。
市农研会还聘请有关专家对选送的论文进行评选。在做好课题调研的同时,市农研会积极为涉农部门县、乡做好项目,争取部、省对我市农业项目资金的支持。年,先后向中央、省级财政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农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农业三增工程、农村扶贫项目、生态林补偿、农业品牌工程、农民转岗培训、低温雪灾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与启动,有效的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年度工作要点
年我市农村财政研究会要紧紧围绕中央“三农”政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旋律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中央支农、惠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抓好有针对性、实用性、紧迫性的涉农课题调研。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违约风险性质分析
在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中,社区内或是家族内存在着较稳定的合作基础,以共同合作,共同分享为特征,这种基于合作规范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生产和保险共同体,其运行的基础是非制度信任。非制度信任既包括私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包括社群信任。社群信任广泛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群体之间,社区中的人员相互信任,互不戒备。中国民间的信任一般沿以下路径拓展:首先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然后是宗族(村)信任,乡亲(地缘)信任,朋友圈中的信任,再是正规及非正规组织,如合会、商会、钱庄等组织中的信任。民间自发创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大多产生于一个村庄或几个村庄之间,社员相互之间熟知,在经济互助的基础上发展出资金互助,这种基于私人之间的非制度信任的信用环境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
在社区规范中,由于成员的违约成本极高,使农村资金互助社能够在缺少担保或担保不足的情况下运行下去。由于社区信息传播速度快,基本趋于完全信息市场,社会嵌入性诱发的交易域和社会交换域的关联度强,乡村社区主体的声誉价值高从而使得违约的社会成本高昂。乡村社区主体因为惧怕其他社区成员将其视为“坏人”而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农业论文,因此从主观上来讲,社区成员会千方百计的避免违约。这种违约成本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作为担保和抵押的替代,降低了资金供给与需求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以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成功运作下去的非制度基础。由于资金互助社贷款只在社员之间发放,经济文化的紧密联系和违约的高成本将使贷款违约率非常低,信息上的优势和社员的相互信任使其相对于非合作金融机构更能满足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的需求。
因而在正常情况下,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违约风险是比较小的,但是农业是弱质产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如恶劣气候、病虫害、疫情等都可能对产量造成严重影响,且农产品价格往往呈季节性大幅波动特征,可能对农民预期收入带来重大影响并减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由于农业生产收益不稳定又没有充分的补偿机制,一旦发生风险将直接影响农户还款资金的安全免费论文。此外,农村社会保障比较落后,借款人一旦遭受到意外伤害,在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会丧失还款能力,所以农村资金信用社面临的违约风险主要来源于由于自然灾害和人身意外伤害而带来的还款能力的丧失。针对这种情况,可引入农村小额信贷保险,锁定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和由于遭受人身意外伤害而信用违约的风险,降低其收入来源的不确定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违约风险。
二、引入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意义
国际上通常把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或个人提供保费低廉、缴费灵活的小额保险保障的商业保险服务称为微型保险(Microinsurance),在我国普遍称为“小额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是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受到广泛重视的创新型保险业务,其主要面向农村低收入群体,采取低费率、广覆盖、灵活多样的组织与销售形式,旨在减少风险,为低收入农民提供一定经济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该类保险已覆盖不发达国家近8000万农村人口。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扶贫手段,农村小额保险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问题的有效方式,具有多险种、低价格、面向低收入群体等特点。为帮助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获得保险保障,避免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致贫,中国保监会已于2008年6月下发相关通知,鼓励各大保险企业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新产品的研发工作。目前,小额信贷保险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施了,产品品种主要有小额农业和财产保险、小额寿险、小额意外险、小额健康险等,其中小额农业和财产险险种产品已达160多个。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来讲,引入农村小额保险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可通过农村小额保险业务降低信贷风险。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较高成本,缺乏足够信贷保障手段,使资金互助社面临的风险较高。引入保险手段,可有效强化贷款的担保机制,减少其中一些客观因素造成的贷款损失,虽然正常情况下,农户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如果遇上自然灾害和借款人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情况农业论文,资金互助社就可能面临较高的信贷违约风险。资金互助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资金实力有限,因此转移这种风险对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
(二)农户可在保险和信贷两方面获得收益。农村小额保险可以增强农户的信用,通过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可助推农户小额信贷,从而在农村建立以信贷保险为核心、包括一系列相关保障的保险服务体系,小额保险通过为农户提供低成本、全方位的保险服务,能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因为违约风险降低,可减少对农户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切实降低农户贷款成本。
(三)有利于探索支农的新方式。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助推农户小额信贷,使保险业参与支农体系,国家财政还可以通过补贴保费这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对发展农业生产实行间接的资金补贴,这都有利于形成金融部门支持农业生产的新方式。
三、农村小额保险与资金互助社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当前在农村可将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村小额保险结合起来。在具体操作上,目前有的地方是由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农户小额信贷的相关信息,并利用其网点进行保险营销。资金互助社可借鉴这一做法,在农户自愿原则基础上,由保险公司收取一定保费后对农户还款行为进行担保,各级财政则对保费给予补贴。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农户出现违约或贷款逾期时,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以涉农信贷机构作为第一受益人,使农户小额信贷获得充分保障手段,减轻涉农资金互助社面临的经营风险。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助推农户小额信贷必须有有效的实现途径,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和农户的积极参与,此外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上予以协调配合。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加快业务创新步伐,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在新模式下,农村资金互助社不仅是农户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者和管理者,还是保险公司与农户的中间方。资金互助社可向保险公司提供有投保需求的农户小额信贷信息,并根据不同的需求主体,将农户贷款需求与投保需求结合起来,提供不同利率与保费标准的信贷产品予以定价销售;同时,应根据风险定价原则,简化投保后农户小额信贷的程序,降低贷款利率,以节约管理成本免费论文。此外,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和人缘等优势,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保险知识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保险业务,培育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民选择和运用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获得贷款的能力。
(二)保险公司应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要加强对农户小额信贷保险市场的研究,开发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够满足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争以多样化的保险品种赢得利润空间和广大农村市场。同时,要探索农村小额保险多元化的营销渠道,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民对保险产品的需求特性农业论文,向广大农民宣传并推销农村小额保险,提高保险的渗透力和覆盖率。同时,保险公司也要加强营销体系的创新,加大对涉农保险的宣传力度,培育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民选择和运用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获得贷款的能力,力求使农村小额保险成为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和人身风险的重要风险防范手段。
(三)增强农户投保的积极性。将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户小额信贷相结合,对农户而言,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额外增加一定数量的保费支出,部分农户的投保积极性可能会受影响。具体办法可通过资金互助社和保险公司的宣传引导,辅之以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和保费费率,同时提供其他小额财产保险服务,调动农户投保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应积极加大支持力度。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倡导者,政府应积极为推行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户小额信贷相结合的模式创造有利条件。政府部门应按照政策性保险的相关规定,对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给予财政专项差额补贴,在税收上给与优惠措施,减免部分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保险公司介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注入扶贫资金的力度,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努力改善农户小额信贷的外部环境。此外,还要加强对涉农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格规范农户小额信贷营销机构的行为,确保农村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以达到增加对农户保险服务和方便农户贷款的政策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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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各种强农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各级财政配套投入大幅增加,资金注入渠道多样,村级发放使用自主权增大,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态势,涉案金额明显增大,问题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处强“村官”职务犯罪案件12宗25人,收缴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资金550余万元。农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直接侵害农民利益,导致干群矛盾突出,容易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亟待加强治理和监管。
一、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窝案串案上升,共同犯罪突出
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涉及多个部门和众多环节,一般情况下个人作案很难完成,村支书、村主任、财务人员、经济社社长等利用职务便利分工合作,共同犯罪的现象比较普遍,窝案串案突出。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就有4宗17人属于共同犯罪,占立案总人数的68%,该区雅瑶镇邝家庄村第一经济社社长陈某虚构土地租赁合同骗取国家青苗补偿款案共同犯罪多达6人。
(二)犯罪数额增多,涉案领域扩展
随着国家强农惠民投入不断加大,村社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升值,涉案金额呈快速增多趋势,有的高达数百万元,今年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查处的该区雅瑶镇邝家庄村第一经济社社长陈某等6人贪污案和新华街岐山村岐北黄某等五人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均达200余万元,令人触目惊心。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与土地征用补偿环节职务犯罪持续高发外,惠农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新型涉农案件时有发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今年立案查处了该区花东镇莘田村出纳庚某截留村民上缴社保款案。
(三)作案手段直接,社会危害严重
涉案人员大多利用职务便利,有权就用、能贪就贪、能占就占,作案手段简单直接。主要采取虚报冒领、用虚假发票冲账和编造虚假承包合同等手段骗取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投放资金,直接侵犯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其受害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容易激起民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处理不当,容易导致大规模上访事件,社会危害严重。
二、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
(一)权力相对集中,监督薄弱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村级组织管理的权限也逐步增大,很多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开发利用权掌握在这些农村“两委”干部手中,数额巨大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或拆迁补偿款被委托给村干部管理,他们既是惠农项目的实际运作者,又是惠农财务的管理者,集事权财权于一身,加之缺乏有效监督,成为滋生惠农职务犯罪的温床。从查办的“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使得一些腐败分子乘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二)村社财务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
虽然各镇街均建立了“村帐镇管、社帐村记”这一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财务制度,但镇街统筹管理一部分,各村自己另设账目管理一部分的现象较为普遍,村账镇(街)管,还没有完全管起来,加之没有建立并实施整套的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有些村的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账款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一年记一次账,资金的使用支出难以查证,监督管理体系混乱。
(三)惠农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
涉农项目分块管理,主管部门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部分涉农惠民工程运作不规范,有些分村社惠民工程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名义管理权在上级部门,实际上村社集建设、发包、监管于一身,加之工程监理、审计监督等机制不到位,导致村社管理人员虚增惠民工程量,套取国家惠民资金,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对征地拆迁的管理监督跟不上步伐:拆迁工作人员成分复杂、补偿标准不一、方案结果不透明,导致在评估公司确定、补偿款核定及发放、建筑物拆除、拆除物质处置等环节均给腐败预留了巨大的空间。村社干部直接参与土地征用工作,并掌管测量、土地征用补偿款管理和发放等实权,由于工作不公开、群众不参与,这就为村社干部虚报、骗取补贴款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知情权难以保障
在办案过程我们发现,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村民对涉农各种补贴项目、社会救助项目和社会保障等有关情况知晓率低,信息不对等导致群众无法监督,各种侵占补贴款的现象屡禁不止,多数村民都是在案发后当事人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才清楚自己的补贴款被村干部等基层农村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的事实。村务公开不到位,存在着该公开的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具体不全面、公开的程序不规范、公开的时间不及时、公开的监督措施不力等问题,“公示墙”、“明白墙”在农民心里也就变成了“糊涂墙”。
三、预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公示公告制度,解决“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深入抓好政策宣传。高度重视强农惠民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宣传渠道,以发放“知情书”、惠农政策手册或对村民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等形式,尽可能将惠农政策宣传覆盖面扩大到农村各个不同层次的人群,努力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二是及时公示惠农事项。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如惠农利民政策、专项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的政策依据、受益对象、发放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方式等,及时采取各种形式公布于众,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是农村基层组织最为有效的监督制度。农村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强农惠民政策、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等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村里各项收支处于群众监督之下,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搞暗箱操作,使各项村务活动的开展既能依法行事,又能符合政策规定,更能体现村民的集体意志。切实保障村民应当享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完善村级公务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健全监控管理机制,解决“监管薄弱”的问题
【关键词】农资企业网络营销必要性对策
一、导言
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惨遭淘汰,尤其是沿海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大批的农民工失业,农民工返乡成潮,占据中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回归,农业生产面临着振兴,种植行业势必再次被提高一个新的高度,为了增产增收有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将势必加大。加之2009年国家继续坚持“三农政策”,不仅增加各项农业补贴,且粮食保护价提升,并在今年10月提前公告2009年的收购价,还将增加农村医疗保障等公共设施的投入,减少农民的负担,扩大农民的消费需求。由此可预测,由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粮食需求不断增加、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充足、农民收入的有所保障,在2009年将没有任何行业能与涉农行业的机遇相提并论。
二、我国农资企业网络营销现状
1.我国农资网站有了一定的发展
据农业部信息中心调查显示,截止到2003年3月底,我国涉农网站已经增至6389个,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主要沿海省份,西部地区农业网站数量较少。据新华网2005年4月18日报道,目前,全国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已超过2000个,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建立了农业信息网站,已有83%的地级和45%的县级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站。全国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中有计算机并可以上网的有1.7万多个,占乡镇总数的41%。广西、黑龙江、河北等省的省、地、县、乡四级网络已全线贯通。部分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已经取得效益,成为农产品供求、农业科技和农业贸易的活跃地带。
2.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已开始起步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已逐步、健康地开展,主要集中在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等方面的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遥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应用研究。农业信息队伍建设及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全国333个地(市)中有260个设立了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占地(市)总数的78%。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已经开通的“中国农村科技信息网”、“中国兴农网”,解决了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种涉农网站了大量蔬菜、瓜果、树苗、畜禽、养殖等农业供求信息和相关的经济、招商引资信息,为搞活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3.新型的农业电子商务中介组织出现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上经纪人也开始在农村出现,极大的促进了中国农业电子商务向理性化发展。网上经纪人通过收集各种农业信息,争取农产品销售权等,帮助周围的农民进行农贸产品的网上交易,服务范围从农村扩大到国际。这是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具有前瞻性的探索。
但是,无论从交易规模、数量、还是利用率、社会影响力、效益等方面来看,中国农资网络营销都滞后于国内其他行业网络营销的发展,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发展农资企业网络营销就必须从全局出发,分析当前农资企业网络营销的问题,以及提出确实可行的对策。
三、我国农资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必要性
回顾农资行业形成以来的近半个世纪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农资行业的每一次大的变革都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20世纪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演变,农资行业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现在全面竞争的市场经济过渡。如何改变传统的销售方式,摒弃传统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各种零售和批发的全范围的服务,建立完整高效的网络体系,许多农资企业想到了网络营销。网络营销的应用可以使得中国农资企业由过去简单的货源及资本等手段进行控制为主转变为以管理技术控制为主,达到四个实现:一是实现了扁平化运营管理框架,完善组织体系;二是实现了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营销策略、统一管理规范等连锁经营规范化管理;三是实现了管理流程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四是实现了网络运营的过程跟踪和监控。
四、我国农资企业网络营销发展存在的问题
1.企业网络营销知识不足,存在误区
目前农资企业对网络营销的认识,呈现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对网络营销的过分神化,一种是对网络营销的认识不足。可以说,这两种对网络营销的认识都是片面的,对企业的网络营销实践有着巨大的危害。
2.网络营销已获得初步应用,但整体水平比较低
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已不同程度地进入到农资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但是目前大部分农资企业处于信息阶段,一部分企业开始通过网站接受订单,处理顾客意见,进行市场调研等,少数企业进入到了电子商务阶段。由于绝大多数农资企业只把竞争焦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意识到抢占网络虚拟市场的重要性。很多企业跟风上网,为赶时髦,上网目的不明确。还有,农资企业网站利用率低,网站内容简单、更新频率低,网站的应用水平不高,推广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浏览量远不及商业网站。在营销策略上,很多的企业只把厂名、产品名、地址、电话置于网上,而开展网络调研、网络分销、网络产品开发和网络服务者寥寥无几。
3.缺少网络营销人才
人力资源始终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开展网络营销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尤其是具备全新信息观念和新型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他们是企业实施网络营销的中坚力量。目前,国内农资企业选择开展网络营销的人员一般都是计算机专业的或是懂得些计算机应用的农业专业的毕业新生。
4.网站推广水平不高
网站推广是利用各种网络宣传方法来积极提高网站的访问量,如在搜索引擎注册,和其他相关网站进行相互链接宣传等。大部分农资企业网站在建立起来后没有进行相应的推广和宣传,网站的流量很低。这如同在闹市建立了门店,却不做任何广告和宣传,这虽然也能带来一些顾客,但效果肯定不明显。
五、推进我国农资企业网络营销建设的对策
1.加强全员培训,树立网络营销意识
网络营销岗位要求从业人员既掌握计算机及网络在商务方面应用的相关技术,又应具有鲜明的商务理念。企业不仅应该加强对本企业员工网络营销知识的培训,更要把农资产品营销主体,即农户、龙头企业和营销中介组织作为农业信息化培训的主要对象。在农业信息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科技信息经纪人的作用,建立专业的农业信息“二传手”。这些经纪人,包括农民协会、村级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等,在小农户信息意识不强、技能不高的情况下,形成“进村入户”的农村信息服务中间载体,彻底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方面与农户联系,一方面通过网络、信函、报纸、电话等渠道面向国内外市场,将农民的需求信息在网上及其他渠道上,联系业务,同时为当地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2.加强网络建设,夯实经营基础
网络营销的快速发展是奠定在坚实的环境建设基础上,为使企业具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构建一个值得信赖并能够保证信息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多层次开放的网络体系,加强基础网络的建设,改善农村用户环境。为此,要改善企业和农村用户的上网条件,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要建设宽带网的协调机制,以避免发展商宽带网建设管理无章,重复建设的问题;要加快电信产业发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要进一步降低信息传输资费,调低电信资费标准,使网络消费与农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使那些实力相对较弱的个人和企业从容接入互联网,增加农村网络用户规模,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和价值。
3.加强网站宣传,提高网站知名度
在互联网上展开宣传攻势,打响企业知名度。可以将网页地址注册到本地区和全球著名的大型搜索引擎如雅虎、搜狐等站点中,或者登记到互联网上有影响的WEB分类目录里,使潜在的访问者能通过关键词和分类查询到自己的网站;在电子公告牌(BBS)、新闻、电子邮件组等拥有广泛用户基础的网络系统上,周期性地进行网站的推广工作、商业宣传和网络站点讨论;在中国农资网、农博网等行业性网络媒体站点上自己的网站信息;与其他的农资企业网站建立交换链接页面,鼓励其他站点在尊重网页版权的同时,复制自己站点的内容或创建到自己站点的网络链接,实现对农资企业网站的推广。
4.结合传统营销,发挥整合营销效益
网络营销是一种新的营销模式,然而单依靠网络营销来促销农资产品,难以解决网络虚拟性问题,因此农资企业应实现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进行优势互补,以解决网络营销虚拟和现实的矛盾,步上农资营销的成长之道。农资企业网站的知晓和品牌的建立,只有通过传统营销方式才能得以实现,农资企业应借助传统营销媒介建立品牌形象,利用传统营销手法引导农民消费者登陆企业网站。通过传统媒体的广告促销,引导他们进入网站,在消费者购买决策前树立品牌形象。把网站同企业的品牌形象紧密结合在一起,吸引真正有需求的目标消费者,以免虚耗宣传资源。
5.开展优质网络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
随着网络营销的开展,农民客户反馈的增加,纯粹地靠人手进行销售跟进和客户服务,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也不能充分体现网络营销的优势。于是,建立一套网络销售和客户服务系统便成为了必要。利用网络系统进行客户服务和销售管理,对于农资企业来说,也许就是一个简单的客户联系记录系统或者销售记录系统。适应网络时代的传媒特点,售后服务应及时到位、销售后勤保障有力,利用网络上与顾客直接交流的机会为顾客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同时及时了解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评价,以便改进和加快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并可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
6.重视跟踪监控,搞好评价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履行内审职责。内部审计是单位和部门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各镇、部门和单位必须把内部审计纳入到制度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二是要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促进内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继续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各内审机构要以财政性资金和镇、村集体资金的收入支出为主线,加强干部监督机制,积极开展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的审计工作。
1、要将财政拨入资金和部门拨出资金列入必审范围,加强上下核对及追踪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的发生。
2、对履行财政性资金征收职能的下属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其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财政性资金的足额、及时征缴。
4、各镇要将对村级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纳入正常化,同时要加强对镇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今年每镇至少完成两个村和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或经济责任)审计。
5、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贯彻《关于*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各负其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开展本镇、本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和村级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在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必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审计面把握在20%左右。
6、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内审机构要提升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理念,搞好涉农审计工作,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将突出对农民关注、反映比较大的重点问题的审计。选择若干个资金量大、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项目列入项目计划。通过审计,检查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投入是否落实、拨付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
7、继续强化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各内审机构要继续做好所属部门、单位工程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和工程预决算审计。各镇要注重开展对镇财政和村集体投入或以一事一议筹资形式投入的社会公用设施、小型水利和桥梁等工程的决算审计。
四、改善内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内审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完成第二轮“内审资格证书”人员年度后续教育和注册工作。今年,在南通市内审协会统一管理下,采取统一培训、材、统一注册方式,对内审人员年度后续教育和注册工作。二是组织内审人员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积极组织内审人员参加中内协和省、市内协举办的各类内审知识培训班,重点组织需要取得“内审资格证书”的内审人员参加省协会举办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培训。
五、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促进共同提高。
1引言
“农业供应链金融+电商扶贫”是指将金融扶贫和电商的产业扶贫结合起来。农业供应链金融能使扶贫精准定位,借助贫困县域的特色资源,通过电商平台、网红带货、美食视频等方式宣传和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带动贫困县城产业和经济发展的脱贫。运用电商平台累积的大数据,通过信息技术分析手段,完善农村信用体系,解决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凭借金融、物流、交易、大数据、云计算等电商基础设施,使得农村信用体系得以建立。
2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研究
2.1蚂蚁金服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蚂蚁金服推出的“旺农贷”就是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农户提供信用贷款,其主要的运作方式是“融资+农业+保险”三方联动的模式。“旺农贷”主要采用的是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缺少资金的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旺农贷”与农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合作,为其上游和下游的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天猫、淘宝打通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服务。蚂蚁金服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蚂蚁金服与农业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合作,当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农户缺乏资金时依托核心企业向蚂蚁金服申请贷款。蚂蚁金服会通过农户以往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往来信用情况以及农户在天猫、支付宝中的交易信用进行信息审查,通过审核决定发放贷款的金额。其次,蚂蚁金服的“旺农贷”主要形式为“贷钱放物”,通过在天猫平台上提供信用额度用以购买农业的生产原料和机械设备,借款的农户可以凭借蚂蚁金服的授信额度在天猫、淘宝上购买农资产品,并且对于购买成功的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支持,以保证农户能够最有效、最经济地进行农业生产。最后,核心企业在进行农产品收购时,扣除农户的借款还给蚂蚁金服,剩下的资金支付给农户。为减少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经营风险,蚂蚁金服引入了保险公司,为借款者提供农资安全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障。在整个供应链条当中,蚂蚁金服可以掌握借款人购买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的实时信息,“贷钱放物”的发放方式可以确保所有的资金应用于农业生产,同时加入保险公司进行双重保障,控制了风险并且建立依托核心企业建立起相关联的信用体系。
2.2京东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京东作为国内大型的电商之一,依托其大量的交易数据及其自有的物流网络,为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京东陆续推出了“京保贝”“京小贷”“京农贷”等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下面着重分析一下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相关的“京农贷”。“京农贷”是京东金融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的生产贷款服务,采用的是“贷款+保险+担保”的模式。其业务模式是:筛选优质的核心企业,通过核心企业的担保,审核其上下游供应链客户的信用水平和风险级别,对于筛选合格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协助农户购买机械设备和农资产品。京东与新希望六和集团和中华财险进行合作,为新希望集团的上下游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新希望集团为其上下游的中小农户提供担保,中华财险为新希望集团和中小农户提供保险支持。农户拥有新希望集团的担保和中华财险的保险形成双重保障,这使得京东金融融资业务的风险大大降低,同时增加了农户获得贷款的概率。
2.3农金圈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农金圈是个互联网农村金融平台,这个平台是由农资大型企业诺普信组建,主要有面向农村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农发贷”和面向大众的理财平台。其主推的“农发贷”业务主要以农业供应链为基础,与大型的农产品经销企业合作,通过农产品经销企业的担保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农发贷”会围绕某一地区的核心农作物,与本地区的核心企业进行合作,向其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促进核心企业之间的交易合作。具体的业务模式为:首先,农户通过大型农资经销商或核心企业进行担保向农金圈申请资金支持,申请通过后在农金圈指定的农资经销商处购买农资产品并取得技术指导,资金由农金圈代为支付给农资经销商。其次,农产品成熟后,核心企业收购农产品并向农金圈支付贷款,剩余金额支付给农户。核心企业和农金圈定期检测农户生产情况,如果预测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最后,农金圈与保险公司合作,要求农户购买保险,遇到农作物减产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减少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
3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作用
①基于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能够降低金融行业经营成本。金融行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发放涉农贷款会面临农业单笔贷款数额小、缺乏相应的抵押担保物、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大等情况,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不经济的。通过电商平台来进行贷款发放,一方面,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可以为农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保障,可以通过农户过去的交易行为更精确地识别风险,从而降低违约坏账的概率,减少金融机构损失;另一方面,很多贷款程序可以借助计算机完成,节省了人工支出,使经营成本得以降低。②让城市闲置资金进入农村,缓解农村缺乏资金的局面。在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太愿意将发放贷款的业务放在农村。农村企业贷款金额小、风险高,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放一笔10万元的贷款和1000万元的贷款需要完成的流程相同,因此,出于经济效益来看,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投放于大企业。这会导致资金大量留在城市,农村企业融资困难,城市资金过剩。通过农业供应链金融融资,为这部分难以获得资金的农村优质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城乡资金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③利用电商平台对于交易情况的记录,组建农村农户的信用价值体系,减少放贷的信贷风险。农业供应链金融通过引导农村企业在线上通过发放的贷款购买农资农具,并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这种线上交易可以将消费和销售的信用情况收集起来,一方面可以帮助农村企业完善信用记录,方便后期进行融资,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4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面临的问题
①小农户如何参与进入农业供应链条当中,实现其融资需求。目前针对小农户发放贷款资金的平台不多,主要针对的也都是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农业大户,对于仍在贫困线上的农户仍然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精准扶贫并未很好地落到实处。②农业供应链安全管理、信息收集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有着较高的不透明性,在农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会因为信息不对称引起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解决此类问题,大型的农户能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和透明化,但在农业供应链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农户的生产、土地的管理、种植的管理、农产品的仓储物流、分销管理、对农业种子农具的资金需求以及结算管理。互联网如何在这些环节发挥收集信息、建立信用的作用,成为农业供应链发展的关键。③电商农业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基于电商平台的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作为指引,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相关条例,拓宽农业资产可抵押范围,对于可以提供惠农贷款的企业或电商平台给予权威性的法律指引,对于跨省融资或者大额融资提供较为清晰的规章制度。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一、问题提出:财政对农业投资效益的反思
财政对农业投资在世界各国具有普遍性,其原因主要在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独特的地位、作用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政策目标主要包括稳定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等。财政支农政策目标体系内部各项目标之间关系较为复杂,既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矛盾性。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协调财政政策目标,对于提高财政支农绩效,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和城乡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财政对农业的投人总量也逐年增长,但其占财政支出总量的比重却在降低。从绝对量来看,财政对农业投人从1978年的150. 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 97亿元,增长了20. 1倍,而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则从1978年的13. 43%下降到7. 85 % 。与此同时,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产值、主要粮食产量和农民纯收人增加的各项目标和各项目标协调程度来看,效果均还有较大改善空间。
已有的关于财政支农绩效的实证研究都是检验财政支农支出总量和结构对农业产值、农民收入和主要粮食产量的影响。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就业领域扩大和农民收人来源的多元化,应该用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的产业结构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和主要粮食产量等的影响来衡量。为此,利用1978一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结构数据以及农民收人产业结构等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和主要粮食产量作实证分析,以真实反应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揭示财政支农支出中的问题,尤其是通过分析财政支农政策的传导机制和微观主体行为模式对财政支农绩效的影响,为提高财政支农绩效提供理论支撑。
从影响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财政支出来看,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亿元,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增加0. 61亿元;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占总收人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减少2615. 75亿元。主要粮食产量和财政收人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有显著影响,但主要粮食产量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弹性系数很小为0. 035,即主要粮食产量增加1亿公斤,农民第一产业收人仅增加0. 03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对滞后一期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弹性系数为0. 75,即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亿元,农民下一年第一产业收人增加0. 75亿元。农民收人结构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没有显著性影响。
从影响主要粮食产量的财政支出因素来看,财政支农支出绝对额对主要粮食产量没有显著影响;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比重提高对主要粮食产量有显著负面影响,即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比重提高导致主要粮食产量大幅度减少。
从以上实证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支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第一产业收人,但对增加主要粮食产量的效果并不明显,农产品产量增加对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增长的作用非常有限。财政支农效果有待改善,支农政策目标系统内容各子目标兼容性较差,主要体现在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增加和主要粮食产量增加之间的关系不密切。
二、财政支农微观基础和政策传导机制
农户是农村的生产经营主体,是财政支农政策的微观基础和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反应模式直接影响财政支农资金运行的效果。研究我国特殊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背景下的农户行为目标、约束和模式是深人理解财政支农政策绩效的重要突破口。
从财政支农政策目标看,宏观上包括增加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收人,缩小城乡差距,保护生态环境等。财政支农政策应该为农户经济行为提供稳定的、目标明确的、预期稳定的导向,要尽量减少政策目标间的冲突,增强协调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农业和农村资源配置的主体,是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主体,其经济行为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反应方式直接影响着政策的效果。
农户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受要素察赋结构等因素影响,小农经济是我国农村家庭经营的主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商品意识逐渐增强,家庭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户的非农化经营不断发展,甚至成为家庭的主要收人来源。但是,传统农业内部以家庭为单位、小规模、分散经营仍然是我国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特征,所以,农户经营行为必然包含着传统农业中农户经济行为与整体经济市场化的矛盾,以致影响财政支农支出政策的效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理性经济行为模式表现为在制度和要素约束下追求家庭收人最大化。在行为目标上,农户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为主的效用最大化。家庭效用函数包括收人、稳定、尊重等,由于收人以外变量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或者是收人的函数,追求收入增加成为农户的主要经济行为目标。在约束条件上,包括外在于家庭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社会保障、要素流动、产权保护等制度和家庭可支配的资金、劳动力、技术、土地等实体要素。行为模式是在服从市场经济逻辑的条件下,适应、利用外部条件,合理配置家庭资源,实现家庭效用(主要是经济收人)最大化。
作为传统农户经济行为最为重要的外部条件—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从公共财政角度看,具体表现为,城乡二元的公共品和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和机制,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农村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用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这直接约束了农户的经济行为,导致独特的经济行为模式,影响财政支农政策的效果,具体体现在:
第一,财政支农的宏观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的微观目标不兼容,是财政支农效果不好的重要原因。从农户家庭效用函数与财政支农目标的关系来看,农户收人最大化目标与财政支农目标是兼容的,即财政支农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能够通过农户追求家庭收人增加目标的行为得到实现。但农民增收目标与农产品供给增加目标存在不协调。受政府农业投人等政策影响,我国农业内部农户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是以传统手段为主,这导致农业、工商业和农业内部不同生产领域较大的比较经济效益差别,导致农业生产行为的扭曲。在农户经济活动中,农业、非农业构成其经济活动集。增加粮食产量是增加农户收人途径之一,但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要素收益率远远超过传统农业,且风险较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在内的传统农业内部,传统种植业收益率最低,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在内的种植业中,传统粮食作物经济效益又最低。因此,从追求经济效益目标出发,传统农业中的农户在要素约束允许的条件下将偏离增加农产品供给的目标,这导致农户增加收人目标与增加粮食产量的财政支农政策目标不兼容和冲突。
第二,增加收人和农产品供给增加目标的经济执行主体错位。农户要素察赋与其经济行为的产业、行业选择密切相关,不同经济领域对主体要素数量和质量要求不同,理性的农户都根据家庭要素察赋选择综合收益率高的经济领域。一般地,资金充足,文化水平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农户选择要素收益率高的工商业为其主要经济活动;资金实力弱,文化水平较低,经营管理能力差的农户被迫选择收益率低、经营风险较小的传统农业,尤其是传统粮食种植业。前者有利于收人增加,不利于农产品供给增加;后者有利于农产品供给增加,但不利于收人增加。因此,财政支农增加农产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人的目标实现主体分离,影响目标的实现。
突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财政支农目标和农户经济目标冲突的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采取新的、高效率生产方式,生产高附加值的、高收人需求弹性的农产品,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率高,能够实现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的和谐统一,即既有利于财政支农目标达到,也有利于农户收人增加和家庭效用增加,使财政政策有坚实的微观主体基础,政策传导机制顺畅。
第三,财政农业投资与农业现代化要求错位,不利于传统的农业现代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要求劳动者知识技能、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方式等诸要素整体协调和层次的提升,任何一个方面的落后都将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从农业生产的要素构成来看,劳动力、土地、劳动工具、农产品品种、基础设施、技术等要素的有机协调,才能有利于农产品的产量增加,以及其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农户从农产品产出增加到收人增加之间还必须经受市场的考验,即完成从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到销售,或者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事实上,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的传统农业经济内部,传统种植技术不能适应农产品新品种的要求,气候等自然条件受控性差,农业自然风险大;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制度不完善,农业经营市场风险大等制约着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要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农产品产量增加和农民收人增加的统一,财政必须有所作为,如通过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整治土地,改良土壤,改变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被动服从局面,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科研投人,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增强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研究开发、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制度,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等等。以上措施的综合配套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是农业走出传统农业困境的重要前提。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不仅影响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收人的增加,也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福利的改善。
由此可见,一定规模的财政农业投资和投资结构的合理化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产品产量增加、质量提高和农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条件,是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缩小农业与现代工商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关系的基础。
三、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效益的对策
理论上,要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绩效必须使财政投人方式与农户理性经济行为相协调,财政支农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目标相兼容,促使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人,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事实上,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与农户经济投入的互补性较差,不能产生协同效应,这是财政农业投人绩效不理想的根本原因。提高财政支农绩效必须改变不合理的财政支农投人规模、结构和机制,使财政支农投人能够适应、引导农户经济行为,促使农民收人增加、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生态改善。
莒县财政局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财政监管手段和方法,构筑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体系,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了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了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施制度创新,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如何管好用好资金,确保真正发挥效益,是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2008年以来,我们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提高效益”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莒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莒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莒县财政惠民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莒县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解决了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一是解决了部门协调问题。针对过去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越权申报、多头申报、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通过制度的制订完善,明确规范在项目申报、建设、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解决了资金拨付程序问题。通过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完善资金拨付方式,保证了项目资金按进度及时、快捷到位,民生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更加顺畅;三是解决了会计核算问题。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了专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一步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提高了项目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四是解决了财政监管问题。通过制定完善监督检查办法,丰富了专项资金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保证了依法理财。
二、构筑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注重资金监管与项目建设的有机结合,财政监管始终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一)完善财政项目立项决策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投向科学合理。一是逐步完善财政项目库。为提高财政专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发展规划,先后建立了包括经济发展项目、民生项目、教育危房改造项目、畜牧规模养殖场、支农合作组织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等财政专项项目库。截止目前,全县各类财政专项项目入库985个。二是健全项目论证制度。在组织项目申报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意愿、单位资质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论证。如,在选择村村通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地时,对各地供水需求、地质条件、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能力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了11处建设地。由于前期论证有力,施工条件得到充分保证,群众非常支持,项目建设取得了成功,我县采取的山丘区集中供水建设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运行监管,确保资金监管全方位、无缝隙。一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方式。注重资金与项目结合,严格按程序、按进度及时核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提款,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建设单位。二是规范项目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实施“五制”管理,即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公示制和审计制。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对一些总投资规模较大,单项工程额较小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合并招标,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对投资规模大的重点项目,采取全国范围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省内专家进行评标,如沭河拦河坝、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对项目建设实施工程监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动态监管。实行项目法人制,完善质量问责机制。实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核实项目支出内容,剔除不合理费用,节约财政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乡镇政府及银行系统,完善补贴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调,从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到数据库建立、导入发放系统、资金发放、发放信息反馈等步骤进行细化,每个环节都明确职责、时间进度等要求。目前,我县已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补贴等各项惠民补贴全部通过“涉农一卡通”系统发放,2009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民生补贴9871.46万元,涉及30余万农户。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做好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在系统总结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了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不断创新农村工作的思路,切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会议提出了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国家将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切实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随着国家的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将会有大量资金流向农村地区,如何管好、用好惠农资金,不仅影响国家政策的执行,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就要求必须在农村地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目前,我国农村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措施,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财会人员现状
1.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偏低
绝大部分农村财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的培训,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偏低。多数财会人员业务生疏,有些地方甚至任用没有会计基础的人勉强从事会计工作;农村财会人员年龄结构失衡,队伍老龄化;对财务工作没有明确的概念和认识;对一些业务的处理完全凭个人主观意识判断,随意性强。
2.选拔任用不规范,队伍稳定性差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农村财会人员也随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而变更。有些地方的村民为了进村委会甚至利用家族势力拉选票,选举丧失公平性;部分村领导任人唯亲,一届干部一届会计,频繁更换会计人员,这也无法确保财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这些经村民选举的财会人员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均在村里,乡政府“管账不管人”没有形成约束机制。这就直接造成前任落选直接走人,“你来我往”导致账目交接程序不清,容易造成财务工作混乱,遗留问题多,家底不清龙源期刊。
3.缺乏考核奖励制度,待遇低
我国农村多数地区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度,实行“村账乡管”的运行模式。各行政村的会计实质起到了报账员的作用,负责村级组织收入汇缴和支出的报账工作。村会计搜集整理原始凭证,乡经管站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为各行政村记账。农村财会人员往返与乡政府与本村之间工作繁重,但他们的待遇较低。工作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这大大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账目处理上一旦出现差错,村会计推卸责任,认为是乡里记账的结果,责任心不强。
4.教育培训不完善
目前,我国各地农村陆续开展了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但由于农村财会人员人数众多,知识结构参差不齐,居住分散等主客观原因,我国针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尚存在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还有待创新等诸多问题。因此,多数农村财会人员在时间短,培训内容集中的情况下,无法消化培训知识;培训效果还不理想。
(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村级资产、资金管理混乱
村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经济林、农业基础设施等。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对资产的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状况不清、账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情况还依然存在。国家每年投入的专项资金的用途也记载不清;资金的使用手续不严格。
2.账务移交不规范
实行“村账乡代管”需要进行账务移交。在移交过程中出现交接不及时,手续不严密,事项不完整措施,监交不严格等诸多问题;甚至有的村在账务移交前,根本不进行财务清理工作,导致账实不符、账目不清,交接责任无法落实。
3.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村账乡代管”的办法要求村会计定期到乡镇报账中心交纳原始单据,乡代管中心只负责完成记账工作;至于所提供的单据的合理性、规范性无人查询;对村级费用的收入、支出情况更是一笔糊涂账,个别村甚至私设“小金库”瞒报收入。
二.农村财会人员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最终都要通过会计工作来体现。会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政策的执行,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遵守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能秉公办事。
(二)技能要求
1.基本技能
知识经济及信息化社会要求农村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要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写作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
2.专业技能
财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初步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了解账务处理的流程,能够识别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编制最基本的会计报表。
3.综合技能
?孀排寰济的发展,会计职能也有单纯的核算职能向核算兼管理职能转化,这就要求农村财会人员除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策划管理能Α? 组织实施能力,能够解读国家相关政策,能够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加强农村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行政村的会计人员即是国家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村级财务的当家人;其素质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质量,而且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财务工作,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2. 加强农村财会人员档案管理,稳定财会队伍
农村财会人员要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选拔年富力强、精明强干、富有责任心的同志担当重任。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村会计档案,便于及时掌握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情况、考核聘任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以便对其加强管理。此外,还要逐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工作待遇,提升其社会地位,建议将工资纳入财政村级转移支付范畴,留住人才,建立一支稳定的会计队伍龙源期刊。
3.搞好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
针对农村财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既要制定培训标准,又要安排专项经费。培训内容涉及会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措施,农村会计电算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三农知识,法律法规,还要根据需要安排国家惠农政策的讲解。为他们提高业务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搭建平台。培训方式可以是请专职人员讲授的面授形式,也可以是研讨会、专题讨论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培训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
4.加强业务指导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可以选取业务好的农村财会人员到其他行政村的工作进行指导;也可以采取观摩取经的方法,组织农村财会人员去外地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5.实行考核监督制度
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工作进行目标责任管理,不定期对所处理的业务进行检查,并落实经济责任,增强他们的责任心。此外,每年还要组织农村财会人员参加相关知识的考核,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促使农村财会人员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6.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农村财会人员属于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即重要又专业。对工作突出的财会人员要实施物质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此外,开展评优活动和举行会计知识竞赛也是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廉洁奉公、成绩显著的人员应得到社会认可,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要统一颁发奖励证书给以精神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1]许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会计工作实务》[M]中国市场出版社; 2006,6
[2]于明霞.《农村财务管理实务》[M]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