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范文

时间:2022-03-22 0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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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篇1

一、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

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涉及到党和政府政策的落实,涉及到住房分配的公平透明,因此,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是一项政策很强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

(一)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在棚户区改造中,动迁、安置等建设单位是负责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的主体,也是履行档案管理法律义务的主体。有关单位应指定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档案工作,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责任体系,形成约束机制。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之中,做到“三个同时”,即:下达项目计划时同时提出档案工作要求,检查项目工作时同时检查档案资料,验收项目时同时验收档案工作。加强必要的投入,配备工作需要的装具、保管和办公设备,满足基本的工作条件。另外,鉴于棚户区档案的特殊性,工作人员还应事先进行摸底调查,随时跟踪指导,上门服务,特别是关于动迁户的房照原件,因为涉及政府补偿金,更要慎而重之。

(二)规范收集的档案内容

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分为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动迁户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会计档案六大类。其归档范围按照《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档案归档范围》执行,档案的整理工作应按有关业务标准规范进行。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执行;项目档案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执行;动迁户档案按照货币安置、产权调换、比照合法房和违建房等类别,以户为单位进行收集整理;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的整理,按国家相关法规或地方出台的暂行条例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住户拆迁档案包括下列内容:棚户区改造项目入户调查表、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求意见表、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记录表、评估结果报告、土地和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解决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和优抚、低保、社保等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裁决、强制拆迁资料以及其他资料。其中,动迁户档案尤为重要,房屋拆迁协议书、验收单,煤、水、电、暖气、房费收据,土地使用证、产权证等要件,是棚户区改造档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二、相关平房档案的销毁措施

棚户区改造完成后,相关的平房档案已退出历史舞台,丧失了原有的作用,所以,对它们进行销毁,对于节约库房空间、降低保管成本,都是必要的。

(一)平房档案要认真对照甄别

在相关平房档案销毁时,要认真甄别平房档案的名单,是选择要保存的、还是选择要销毁的,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甄别时应该以要销毁的档案为主,这样即使有漏下的,也不至于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反之,若是选择要保存的档案,余下来的档案全部销毁,那么万一有漏掉的,则会给工作带来巨大的损失。在这个环节的工作中,大致有这么三种方法:一是每个人负责几个居民委,所有人依次把全部档案都审核一遍;二是大家全线出击,每人分一部分档案,将所要销毁的房户从所在的委中剔出;三是用汉王软件,将原有的档案卷内目录输入微机,再运用检索功能,按委索户进行查找即可。总体来说,第一、第二种方法各有利弊,第三种方法效率最高,所以对于现代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建档案馆而言,本人推荐第三种方法。

(二)平房档案要认真复核抽取

在复核档案时,为了防止出现失误,最好的办法是按人名和档号进行交叉复核。一个人负责几个委,最后进行名单汇总,但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同名同姓的档案,因为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引起分歧的;所有人负责所有委的,则要把相同委的房户名单集中到一起,接下来用excel制成表格,把人名和档案号录入,最后打印出来。在此基础上,最好再进行一次复核,这一次则要采用按档号复核的方式,以区别于上次采用人名复核的方式,这样交叉复核之后,最大限度地保证所要销毁的平房档案的准确性。复核之后是抽取工作,抽取的时候也有两种方法,一是按人名抽取,一是按档号抽取,鉴于前面最初复核时是按人名复核的,所以这次抽取最好也是采用按人名抽取的方式。

(三)平房档案要认真集中销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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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内不能办理。原因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

篇3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取得了突出成效,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之后,棚户区改造更是被各级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中央确定的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的目标,明确了近期棚户区改造的任务。经过近两年的实践,一些地方在棚户区改造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经验。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部分城市、工矿、林区、垦区都留下了一定数量的棚户区。这些棚户区内的住房结构简易、年久失修,房屋破损严重,居住条件简陋,公共设施不全,生活环境恶劣。实践证明,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有助于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并且,棚户区改造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能有效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对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极大作用。

虽然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面临改造难度大、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目前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处于中西部地区的棚户区,大多远离城市、县城,即使在城市中心区的棚户区,建筑密度也很大,加之各地一般遵循先易后难原则,待改造的难度更大。此外,资金缺口大是新一轮棚户区改造面临的最大问题。除了政府投入,还需大量社会资金和金融的支持,同时还应通过税费减免等,尽可能降低成本。

未来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中,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增加财政投入。要加大中央安排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也要相应增加资金投入。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符合规定的企业可发行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三是对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四是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五是加大供地支持,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六是完善安置补偿政策,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居民自愿选择。

棚户区改造已进入攻坚阶段,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在相关政策、法律制度等上层设计上进行完善,为这一民心工程的加速实施准备充足的政策和法制条件,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篇4

浙江省辖内金融机构结合各地棚户区改造目标要求及工作进展,着力推进金融政策有力配套、项目资金有效对接、金融创新有序跟进等工作,全力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

(一)做好规划先行,加强融资对接,助力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业务的稳步推进和开展

一是签订政府合作协议,例如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住建厅签署了《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分行将对浙江省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超过320亿元贷款支持;二是做好项目融资对接,目前,浙江省住建厅已向辖内金融机构推荐10余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推荐函,融资需求累计达400多亿元。

(二)落实专项规模,加大信贷投放,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一是单列规模。如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含宁波分行)争取到104亿元专项规模支持浙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要求至少安排70亿元专项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宁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根据当地“城中村”住房改造安置及农村住房改造的融资需求,创新推出了“房票”质押贷款及农房“两改”按揭贷款业务,分别用调产安置协议及集中改建住房进行质押获得贷款。目前两家金融机构已发放贷款超过1亿元,有力支持了居民住房改造的资金需求。

(三)创新融资模式,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引领作用,为棚户区改造融资“建渠引水”,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发放项目贷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项目借款主体以政府融资平台为主;第二,项目运作模式多采用政府主导下平台机构运作的BT或委托代建模式;第三,还款来源以安置房销售收入、政府补差协议、指定地块出让收益返还为主;第四,信用结构设计普遍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并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等风险缓释措施。此外,辖内金融机构还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加强同业合作,提升对保障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效应。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组成银团贷款,2008年以来,累计向温州旧城改造项目发放贷款12.76亿元。

二是发行理财产品。即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某证券机构设立的定向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向土地储备中心发放委托贷款,土地储备中心与棚户区改造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并支付资金,用于支付村民拆迁赔偿。拆迁整理后土地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拍卖,土地拍卖资金用于归还委托贷款并兑付到期理财产品。例如中信银行萧山支行联合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贵宾理财部及中信证券,为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设计了“理财产品+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的融资模式,融资金额12亿元,期限2年,专项用于城厢街道湖头陈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三是引入信托资金。即发行与保障房建设挂钩的信托计划,缓解银行信贷规模紧缺压力,确保项目急需建设资金及时支付到位。该模式中银行可利用回购方式来控制信托资金介入项目比例,从而达到灵活配置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例如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山东信托有限公司合作,向杭州经济开发区湾南社区“农转居”项目引入信托资金7亿元。

四是发行债券。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帮助建设主体利用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实现保障房建设的低成本、多渠道融资。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公司发行公司债5.9亿元用于“城中村”改造。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已承销发行12亿元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温州市旧城改造建设。

二、难点和问题

(一)项目改造建设风险及还款来源具有不确定性

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拆旧阶段涉及居民、农民搬迁、农用地平整,社会影响大、政策敏感性强,操作不当易引发社会矛盾,从而影响项目后续建设和还款。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还款来源为完成建新后建设用地出让收入。因该类项目一般运作环节较多、期限较长,涉及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大,建设用地的出让价格、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各地土地市场活跃度、土地价格波动等情况对项目还款来源影响较大。

三是因土地出让收入一般进入财政账户,再由财政账户相应返还至项目实施主体,在此过程中银行对还款来源的掌握较为被动,封闭运作的管理难度较大。

(二)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引入民间资本难度大

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多是由政府的融资平台筹资,大部分靠银行贷款解决资金,而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的门槛较高,缺乏其他融资方式。由于项目公益性较强,收益率较低,引入民间资本的难度较大。其相对于一般商品房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往往地处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基础设施落后或不具备市政配套设施,开发成本高,多缺乏短期商业开发价值,对民营房地产企业吸引力较小,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

三、政策建议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需要基于当前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要立足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逐步突破相关制度限制,争取开展各类金融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根据棚户区改造及受益对象的需求实际,探索尝试在建工程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及未来收益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拓宽抵押担保渠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托产品、保险资金、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工具,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

篇5

棚户区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典型现象,它曾经解决了不少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但现在棚户区的大量存在已影响到城市的健康发展,严重损坏了城市形象,甚至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因此,棚户区改造是提高城市宜居性、加快城市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由于复杂性、系统性及容易导致的社会冲突现象而成为当前国内讨论的一大热点,也是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棚户区的改造可以改变城市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还有挖掘城市用地潜力等的好处。改造会涉及城市定位、城市布局、城市文化、城市规划、居民现有环境、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一系列问题。要平衡政府、开发商、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这就必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所以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一、改造过程中的居民安置问题

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收入水平较低的弱势群体,面临重新选择、安置住房的现实,较之其他人,他们安全感较低,可能一间小房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全部。所以,针对拆迁中遇到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街道领导和工作人员应置身于工作一线,现场办公,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的住房地点及房源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办法。

二、改造过程中综合合理地利用土地

由于在棚户区改造中采取部分拆迁、部分重建的模式,开发商拆一两栋、建设一两栋的现象屡见不鲜,对土地无法综合规划和评估,造成土地使用零散、不规整的局面。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对棚户区进行一个全面的调查评估,再进行一个整体的规划;其次,虽然必须拆,但要化零为整,要对拆迁地区进行整体考虑;再次,对拆建中的空地、池塘、河流、小溪等要充分利用,作为景观加以改造,使其成为居民休息的好地方,也可以安装一些休闲健身器材等为百姓修建福利设施。

三、改造中盲目追求都市化,忽视特色建设

每个城市都具有自身的独特之处,数年前,城市以其舒适、便捷、宜居的优势而成为百姓们争相落户和工作的地方。但现在的旧城改造都一味地追求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城市景观,所以现在的城市处处都是钢筋水泥、高楼林立,忽视了对城市独特文化的建设。慢慢地,我们的城市变得不再宜居――在满眼水泥建筑的城市里,我们的绿色不见了,生活的环境也变差了。更重要的是,楼越修越高,人越住越多,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交通越来越挤,生活垃圾、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增加进一步导致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住宅高层建筑的增多,不但给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变,而且对城市地震、火灾等灾害的预防工作埋下了隐患。特别是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大城市居民已经感受到环境变化带来的生存压力,从而不得不向特色宜居的小城市迁移。

四、改造后忽视园林绿化问题

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张,一些需要拆迁、改造的旧城区位于城市的黄金地段,那里寸土寸金,地价更是贵得惊人,使得改造的成本大幅增加。成本的增加直接意味着开发商的利润减少,于是开发商就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到园林绿化上来,这样在建成的新项目中,园林绿化率将大大降低。

S着社会的进步,旧城改造不仅要建设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市区环境,还要适宜人们居住和工作,使城市得到可持续发展,满足人们对旧城改造的真正愿景。

(作者单位为辽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参考文献

[1] 张丽萍.我国城市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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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整体提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民生改善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全力做美县城、做强城区。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各乡镇、城区社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到办公室联合办公。办公室设在县征补办,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决策精神和棚改日常工作。

三、各项目部职责

主要负责做好房屋征收思想动员、入户调查、信息收集、政策宣讲、问题梳理、协议签订、安置补偿结算、搬迁腾空、安全稳定等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1.县住建局:负责安置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安置房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工作;

2.县房管局:负责棚改项目面积测绘、资料收集、整理及报表报送、协调过渡房源等工作;

3.县铜发集团:负责棚改融资、审核拨付补偿资金等工作;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征收地块红线范围的界定、棚改项目的土地收储、土地供应、手续办理等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棚改项目资金的监管、财政配套资金的审核拨付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

6.县征补办:负责房屋征收政策指导、方案审定、组织评估、协议制定及签订,房屋征收监管及房屋拆除安全监管等工作;

7.县发改委:负责棚改项目可研审批和立项,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

8.县城管局:负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及建设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工作,抓好违法建筑拆除、房屋拆除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9.城区社区管委会:牵头与各责任单位做好房屋征收动员、入户调查、动员签约、协议签订、稳定等工作;

10.县司法局:协助牵头单位做好改造项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所需公证的事项进行公证等工作;

11.县公安局:依法对传播负面信息、虚假信息、谣言的行为进行处理;及时处理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12.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单位在棚改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工作过程中公职人员影响征收工作的行为;

13.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及批复;

14.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棚户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工作;

15.县局:负责受理、转办、交办棚改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做好稳定等工作;

16.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县燃气公司:负责做好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杆线迁移、电力设施建设等工作;供水管网的改造和新建安置房的供水管网建设;天然气管网的改造和新建安置房的天然气管网建设;

17.县移动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做好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杆线迁移等工作;

18.永宁镇、温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棚改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户调查、征收动员、房屋评估、面积测绘工作。

第二阶段:签订协议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协议签订工作。

第三阶段:搬迁腾空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房屋搬迁腾空、拆除和土地收储工作。

六、工作机制

1.项目分工。为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将2020年棚改工作分为十个项目部负责实施。按照项目位置就近、房屋产权关联、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将各项目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做好本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动员、入户调查、动员签约、协议签订、稳定等工作。

2.人员责任。实行部门领导包单位职工、干部包户的工作推进机制,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全力推进。

3.督查通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常态化督查。同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并报送棚改工作领导小组。

篇7

惠农区作为老工业基地,因煤而兴,因煤而盛,为石嘴山市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来自全国各地支援西北建设的职工及子弟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在工矿企业附近安营扎寨,就地取材搭起一间间狭窄的栖身之地。50多年来,产生了与城区环境反差很大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非常艰苦,震情、汛情威胁较大。目前,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大多数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下岗失业、退休职工、孤寡残人员比较集中,自我改善能力较弱。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实施棚户区改造,是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改善了工矿企业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对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城市化进程也有着深远意义。惠农区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先行区”的目标,不断加大投入,重点解决事关民生的沉陷区搬迁整治、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生态建设、城市集中供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始终把解决“安居”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推进城市转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惠农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构建和谐惠农。

为妥善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自2005年以来,惠农区以国家开展采煤沉陷区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先后实施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农民安居工程,劳务移民安置房工程等,共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56万平方米,实施各类保障性住房约3.2万套。其中: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面积60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面积89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51万平方米,其他5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竣工面积160万平方米1.8万套。

总体来看,惠农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呈现以下5个特点:

一、行动早。以2005年涉及1.2万户的采煤沉陷区搬迁治理项目为起点,拉开了惠农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帷幕。

二、规模大。共实施保障性住房256万m2约3.2万套,全部建成后可安置居民9万人,占惠农区总人口的43%。目前完工160万m21.8万套,是全自治区最大的保障房实施县区。

三、标准高。项目严把质量关,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规划建设。小区配套高标准的会所、商业街、园路等辅助设施,形成了完善的小区服务功能。

四、配套全。坚持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原则,配套 “三纵三横”大路网,规划建设了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配套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同时还配套社区卫生服务场所、老年公寓、中心广场、会所、生活超市等社区服务管理设施。同步跟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排水、天燃气等公用设施。

五、投入大。各类保障性住房总投资44亿元,争取各级政府投资约10亿元,区政府无偿提供土地近4000亩合9亿元。

主要项目有河滨街煤矿棚户区改造(黄金水岸)项目和水城民生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河滨街煤矿棚户区改造(黄金水岸)项目

该项目2009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规划总用地面积144.5公顷,总建筑面积89.1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7.5亿元。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3.65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5.54万平方米。项目全部实施后,可建成住宅8180套,安置人口28630人。项目规划6个区,分期实施。目前一期屯园38栋楼共13万平方米1128套已交付使用;谦园33栋楼1172套共12万平方米已完成主体施工,其中:已交付使用750套,剩余422套正在进行外网铺设和装饰装修;二期二区恒园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2014套住宅,其中:7万平方米790套已进入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尚有11万平方米1224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三期蒙园、四区豫园、五区咸园已完成选址和规划方案的审批,并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完成基础施工,2014年年底交付使用。

黄金水岸项目实施的同时,惠农区于2010年陆续启动实施了道路、幼儿园、标准化小学、中学、生活超市、老年公寓、社区卫生服务场所等配套工程。这些配套设施的建设,将为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保障。

篇8

1 引言

山西省的大部分棚户区都存在着布局混乱、房屋陈旧、居住拥挤、交通拥塞、卫生设施欠缺等问题,而且部分地区还存在着局部型、品质型和相对型住房短缺、居住差异程度大、迁徙频繁等现象。所以为了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房屋有效利用,我国对棚户区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便对其进行改造。

2 棚户区改造的问题与政策

2.1 棚户区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利益主体多元化,出现社会分化、收入差异和居住分异等现象。

第二、人们对发展的愿望特别强烈,一定时期出现规模过大、速度过快、方式过于粗放、资源利用没有节制等问题,运作机制、政策研究等方面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

第三、由于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对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中所涉及的法律、道德等社会问题的认识还比较浅薄,往往将严肃的社会问题当作纯粹的经济问题来对待,发展中普遍存在“见物不见人”和单纯追求效率、追求GDP等倾向。

第四、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社会民间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高,特别是在旧城,居民的民间资金利用和社会政治支撑上的优势还没有被充分调动。特别是改造项目的封闭决策,使原住民的利益和情感受到损害,原住民的意志和愿望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第五、棚户区改造一度出现拆迁矛盾激化的现象,给旧城更新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增加了该项事业的工作难度。

第六、由于对政府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所肩负的责任和执行能力的认识过于简单化,特别是在所谓“经营城市”的理论推动下,政府成了“经营主体”,对于政府怎样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处理效率、公平和社会和谐的关系,着笔还比较少。在行动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还存在认识滞后于实践的情况。

2.2 棚户区改造政策

2.2.1 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国家对于棚户区改造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例如对于以净地出让方式、毛地出让方式、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在收购、补偿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方法,而且在改造标准、相应的配套设施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以此来保证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和安置户的正常生活。

例如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国家的优惠政策是对其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费全免,而且安置房屋的拆迁补偿契税在原住民先行缴付后还会返还;此外,对于经营、服务性的收费以最低限为标准,再下调50%,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还可向地方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暂缓缴纳营业税;同时,安置房的建设配套建设项目,例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排水等配套管网设施,为了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相关部门要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如果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对道路、绿化的破坏,相应的罚款也可以免除。

在进行安置房项目的建筑设计时,政策要求考虑为安置户建设配套的综合大市场,以此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安置房项目的开工手续,按照国家政策会优先办理,从而保证开工时间。

2.2.2 棚户区改造政策中的基本原则

棚户区的改造首先要遵循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的人口密度、经济条件、环境质量等因素,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改造总任务来编制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规划;既要分步实施改造计划,又要加快改造进度。其次要采取保护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好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要按照原样维修整治,拆除乱搭滥建的违章建筑,恢复历史原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造型、色彩要与传统建筑相协调,维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整体风貌。

此外还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采取科技引导与节约资源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雨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

与此同时,要按照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实际和承受能力,依法进行拆迁补偿,并采取安置与保障住房相结合的原则。制订符合实际、原住民能满意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棚户区的改造要与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制度的改革相配合,同时也要对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给予保障。

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新建小区,还需要与城镇社区建设相结合。在完善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还要建立相应的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处,同时要大力的创造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困难家庭劳动力从事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

2.3 棚户区改造的方式方法

要顺利的进行棚户区的改造,首要问题就是拆迁征地与补偿的问题。所以政府或承包企业,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阳光拆迁。在拆迁之前,拆迁安置征求意见书应该发放到每个拆迁户手里,其中应包括拆迁须知、选房须知、拆迁补偿政策等拆迁户需要知道的拆迁政策。在拆迁户有疑问时,要能从拆迁办公室得到明确答复。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由于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不同、以及受人为的因素等影响,商业开发用地与棚户区改造的在动迁安置户方面具有相互差异。一般而言,商业开发用地的动迁安置费要高于棚户区的改造。虽然棚户区改造经常被列为地方政府的“实事工程”,但由于政府参与的成分较高,动迁安置政策的确定,更多的要考虑综合平衡的问题。此时,往往采取“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矛盾就是如此产生的。在此过程中,为了消除矛盾,政府各有关部门最好及时的制定适应各种动迁方式不同的安置措施,让动迁户明白动迁安置费的发放原则,争取做到即有利于棚户区的改造,又能维护动迁居民的利益,这样才能消除矛盾。

同时为了保证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成立由建设、拆迁、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指挥部,并抽调专人组成相应的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门的事物处理,例如成立宣传工作组,深入拆迁户中宣传政策、摸底动员,并对拆迁户遇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3 结语

棚户区的改造是利国利民的举措,现在虽然在改造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但相信这些问题会随着土地政策和改造政策的逐步完善而减少消失。此外,在改造过程中,我们的改造工作人员还要注意方式和方法,把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户等工作透明化、程序化、制度化,让百姓切实的感觉到利益所在,棚户区的改造工作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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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政府主导,高位推进的原则。棚户区房屋改造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形式工作合力,高位高效推进。

(二)坚持以__县房产局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__县房产局作为棚户区房屋建设改造工作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申报、政策解答、项目建设等工作。相关乡镇和工程协调指挥部负责各自搬迁的安置、补偿、协调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尽职尽责地做好服务工作。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遵循县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安排、综合开发、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分步建设。

(四)坚持棚户区房屋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要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范畴,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做到规划部署上通盘考虑,政策措施上相互衔接,搬迁安置上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计划。

(五)坚持异地换房,完善功能的原则。按照规划要求,县棚户区改造住宅户一律不实行就地安置,全部实行异地产权置换安置。房屋拆除后按县城总体规划,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六)坚持以产权置换为主、以货币补偿为辅的安置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统一安置”的原则进行产权置换安置。所涉及非住宅房屋搬迁原则上只实行货币补偿,不实行产权置换安置。

(七)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房屋搬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依法搬迁,有情操作。对漫天要价、无理取闹、阻挠正常搬迁的,依照法定程序搬迁,对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一)产权置换

1、产权置换实行“拆一还一”。对实行产权置换的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拆一还一”的办法进行等面积住宅房屋产权置换,置换房的面积补差价格按建筑重置价计算找补。

2、建筑户型。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户型设计按每套50—90m2不等进行设计,由县房产局统一建设,相关乡镇和工程协调指挥部统一安置。

3、私房产权置换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面积为依据,每本证原则上只安排一套楼房。如被搬迁房屋面积较大,其家庭人口较多、经济较为困难的,可视实际情况增加一套安置房。

4、在住房中预留一定数量的住房,作为临时安置用房,不参与公开摇号。

5、安置面积超过拆除面积的,超过部分按楼房重置价格购买;安置面积不足原拆除面积的,不足部分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

6、产权置换安置楼房为2层和6层的,不计算楼层差价,安置楼房为3-5层的,计算楼层差价。

7、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县土地征收或拆迁有关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货币补偿

1、以被搬迁人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依据。

2、搬迁营业店面一律实行货币补偿。住宅房屋改作商业用房,且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营业地点相一致的,参照营业店面给予适当货币补偿。

(三)搬迁无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按以下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1、经调查核实确实唯一住房的,参照同类产权证明房屋的80%给予补偿安置。

2、无产权证照,但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部门正式批件的,参照同类有产权证照房屋给予补偿安置。

3、经规划部门和搬迁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规划,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主墙24厘米以上(含24厘米)的储藏间或车库,参加照同类房屋的60%给予补偿安置。

(四)被搬迁房屋附属物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五)搬迁补助费标准按__县土地征收或拆迁有关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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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市片区开发对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快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都具有重要作用,即有破有立,破字当头,必须立在其中。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拆迁难度大、配套资金缺口大。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土地开发与棚改已经成为今后各级政府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一、城镇化背景下棚户区改造的困境

(一)拆迁阻力大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困境,就是拆迁阻力较大。许多棚户区中的住宅都是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的政府直管公房和企业自建房,或者是一些外来人口长期聚集,自建延续下来的房屋。这些住宅普遍存在着居住人口多、规划设计差和卫生条件差的问题,带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而随着城市的重新布局和规划,这些棚户区多数发展成为“城中村”。较高的拆迁费用使多数地方政府感到头疼,再加上棚户区外来人口不断涌入、人口流动大、房屋产权不明晰等问题,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着极大的不便,使得棚户区的改造困难重重。

(二)资金缺口大

国家住房部有文件提出,到2020年各城市要完成2500万套棚户区的改造工作,而完成这项工作至少要投入4万亿元的资金。但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开发银行及中央银行的补贴,这些钱远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工作的需求,资金缺口使得政府有关工作较难推进,无法及时完成对棚户区的改造。

(三)规划难度大

为了平衡棚户区的改造资金,一些地方政府在规划上会更加关注实物的设计,如车位数量、绿化率等,而对“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交流网络构建”等社会规划没有足够的重视。使规划出现脱节的现象,无法为居民的生活提供便利,且交通时间较长、支出成本增加。因此,规划难度大也是棚户区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二、城镇化背景下的棚户区改造

(一)加大政府投入,提高资金利用率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棚户区的财政支出,并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在改造中的哪些环节进行投入,要公开透明,防止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灰色地带,使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其次,可以鼓励民间投资,民间力量是庞大的,让民间组织、团体更好地融入城镇化建设中来,能够使经济更加活跃、更具活力,也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经济投资。然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也是资金的重要来源。最后,还应让企业参与其中,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让它们加入到这个棚户区改造的建设中来,会使资金流通得更快。

(二)严格依法拆迁,提高扶持补贴力度

制定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要落到实处。棚户区如何改造,改造的目的,改造的标准等等都需要制定严密的政策规定,不然这个工作就没有执行标准。如果标准、政策出台了,就要落到实处,要把棚户区改造这项工作如期、如实地完成,让这些棚户区早日消失在我们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在进行拆迁时,要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依法拆迁,将补偿标准、原住户安置方案等程序都做到公开透明,从而得到更多原住户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政府还要提高扶持补贴的力度,当然对于个别“钉子户”过高的补偿要求,政府应该根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而对于超过补偿标准的,政府应将其纳入司法程序解决,以保障补偿的公正性。对于一些特困低保家庭,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在原有货币拆迁及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以公租房安置的形式给予其帮助,而对一些短时间之内购买力不足无法进行安置的困难家庭,则可为其申请共有产权的定向安置房,等到条件允许后再从政府授权的机构赎回房产,从而妥善解决在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社会问题,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的效益并重的目标。对这些补贴,要提前举办一个听证会,邀请居民代表,进行商谈,避免出现补贴纠纷,并要将补贴的详细标准,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使这个工作能顺民意、合民心,从而更顺利地开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扩宽融资渠道可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增加棚户区的改造资金量。政府可以建立投资融资平台,并构建“授信+核准”的模式,大大增加棚户区的改造资金量。为了及时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政府可通过融资平台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专项政策贷款资金,以统借统还的方式来取得较低利息的政策资金。同时,在取得资金后,应以优惠的利率向已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的放贷工作,并且进行封闭运行,使资金达到最佳建设作用。这种做法可以降低政府融资成本,提高棚户区融资改造的效率,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完工。

(四)创新规划方式,打造和谐宜居空间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方式,应该体现“和谐宜居”的设计理念,打造适合人们生活的良好环境。在规划中,政府首先要避免“贪大”的规划方式,使设计从偏物质规划逐渐转变为偏社会规划。同时还要避免“脱节”的规划方式,在设计中寻找环境、就业和交际的平衡,让重新改造的住宅区更加便于人们的生活。此外,政府在规划时还要注意尽量保护城市的传统风貌。对于一些历史文化区,尽量以修缮整治为主,避免破坏它原有的文化氛围,而对于一些有意向外迁的居民,政府应该要采取适当疏解的方法,积极帮助该区域后期业态的引入,实现居民生活与市场运营相平衡。

三、棚户区改造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

(一)拉动投资

棚户区的改造工作可以给当地带来巨大的发展契机,拉动投资的增长。例如,辽宁省在四年内完成了10000平方米的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其改造面积超过2910万平方米,新建了4400万平方米的新住房,按照新建成住房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估算,辽宁省至少可以拉动3000亿元的投资,从而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飞速发展,拉动投资,促进当地经济水平的提高。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棚户区的改造还可以加快城镇化的进程。棚户区的土地利用率低,只有通过改造才能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为城市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棚户区的改造还可以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的整体环境。城中村普遍存在来往人员复杂、公共环境差、基础设施滞后、违章建筑多的现象,而改造棚户区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统一城市面貌,为城镇化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四、结语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项利民的政策,政府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将存量土地盘活,使土地的使用价值得到充分利用。并且在改造过程中,棚户区的用地结构功能和服务功能都得到了优化,不仅为居住在棚户区的家庭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也有利于当地投资的增长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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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棚户区的出现也是一种必然,它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一些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棚户区已经成为阻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给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造成很大影响,引发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加快城市棚户改造是十分之必要的,那么又当如何有效改造城市棚户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呢?

1 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性分析

1.1 提高土地使用率,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

城市棚户区多属于平房,其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并且缺乏较强的容纳能力。有效改造城市棚户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资源的再生利用。

1.2 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

棚户区作为城市中的“二元结构”,严重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与进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消费水平和居住要求的不断提高,其对城市的品质和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满足社会发展对城市的需求,必须要对城市中的棚户区进行合理改造,从而打破城市的二元结构,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加快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

1.3 调整产业结构,有效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合理改造城市棚户区,能够增加直接投资,调整产业结构,有效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由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其需要增加用工量,这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就业岗位,有利于带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4 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城市棚户区形成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体制的改革以及产业的转型,棚户区多集中在资源性城市和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工矿区。虽然,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但是棚户区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而对城市棚户区进行合理改造,能够将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加以有效体现,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 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2.1 改造成本过大

就目前而言,一部分城市剩下的棚户区,是城市扩展过程中的城中村,其位置较为偏远,房屋密集且每户一栋6层内楼房,并且缺乏较大的市场运作空间,商业开发的价值不高;二是旧城区中的棚户区,因设施配套不完善、人口密集,按改造要求配套相关设施和解决安置后,基本无利益空间。仅仅只有政府出资对其进行拆迁安置;这样导致资金难以平衡,改造成本过大,使得地方政府难以有效筹措改造资金,更无法落实其改造后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

2.2 人员安置问题

对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用地而言,其被纳入在土地供应计划中 ,并且相关部门对其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简化,从而有效保证安置房建设的正常进行。但是由于拆迁量大,安置人员较多,政府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更多的现房,并且楼层、面积以及户型等方面没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同时由于安装房的建设需要较长的工期,很多拆迁户只能分配到期房,导致安置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2.3 棚户区的界定缺乏清晰统一的认定

城市棚户区主要指的是在城市的规划范围内,区域中缺乏健全的配套设施和完善的使用功能,并且建筑密度大,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房屋结构简易,使用年限过久,质量差。这种对棚户区的定义缺乏明确星系地指标,导致棚户区的界定没有清晰统一的认定。由于棚户区界定不明确,并且国家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中有效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这对地方政府而言,能够有效解决土地资源的问题,不需投入大量资金,因此部分地方政府将棚户区界定为搬迁安置项目以及旧城改造。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政策的利用范围,无法有效落实国家政策,导致财政补助范围扩大。

3 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应对策略的思考

3.1 政府必须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要想进一步改造城市棚户区,政府必须加大财政补助的力度,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政府必须要积极拓宽资金筹措的渠道,增加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有效吸引民间资本,确保棚户区改造具有充足的资金。

3.2 科学合理规划安置房,合理安排拆迁安置

由于城市拆迁面宽量大,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安置房建设工程难以在短期内完善,影响了被拆迁户的工作与生活。因此在对棚户区进行改造之前,首先要科学合理规划安置房的安置地点,统一组织协调,强化用地管理,从而加快其建设。其次在启动拆迁工作前,要事前预备充足的安置房源,有效采取市场化的操作流程,先建后拆,从而有效落实居民拆迁安置工作。

3.3 科学界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及改造标准

地方政府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棚户区改造标准进行合理科学地界定,同时细化其标准指标,在棚户区判断标准中有效纳入容积率、配套设施、人均住房面积、使用年限、抗震性能以及危房等级等指标。及时了解尚未改造的棚户区,从改造难度以及居住条件出发,结合相关的规范标准,制定出棚户区的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促进城市的发展。

3.4 制定优惠政策

由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到居民、开发商以及政府的利益,政府不仅要使居民享受到完善的基础设施,还要保证开发商和居民的利益,促进城市的发展。因此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对房屋拆迁管理费、绿化补偿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进行部分免缴或全部免缴,从而吸引开发商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

4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其在改造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改造成本较高、安置房建设落后、棚户区缺乏明确的界定,导致改造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有效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政府必须要结合当地城市的实际情况,增加财政补助力度,合理安排拆迁安置规划,明确棚户区改造范围,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城市经济投资和发展,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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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棚户区改造;社会影响评价;模糊物元综合评价法

Key words: shantytown renovation;social impact assessment;fuzzy assessment mode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3-0056-02

0 引言

棚户区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房屋密度大、建筑质量差、使用年限久、安全隐患多、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居住区域[1]。棚户区改造不仅提升城市的形象,也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性,保证了社会的基本公平[2]。

商洛市地处秦岭南麓,属于“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国家级集中连片贫困区,山大沟深地少,寸土寸金[3],本文拟构建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社会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评价,以期为商洛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 构建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社会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1.1 评价指标分析

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社会影响评价遵循以人为本、区域性、独立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研究项目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相互适应性和社会风险分析四个方面。

1.1.1 社会环境分析

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民众提供了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社会和谐与安定,增加了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收入,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产生影响,城市的发展能够带动当地的旅游业。

1.1.2 自然环境分析

自然环境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影响应受到重视,将这些因素考虑进社会影响评价分析中去体现出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先进思想。自然环境分析包括对生态环境、噪声、水源、地质地貌的分析。

1.1.3 相互适应性分析

棚户区改造涉及范围比较广泛,相互适应性包括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群众支持率。

1.1.4 社会风险分析

棚户区改造虽然在前期做了详细的调查,有政策的支持,政府的扶持,但仍然不可避免出现风险,而且带来的社会风险不容小视,包括安置补偿、拆迁居民过度。

1.2 评价指标模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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