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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2)03-0129-0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98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公告活动,2001年公布了首批19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3年10月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深入人心,其保护工程也在各国声势浩大的展开[1]。中国政府为了抢救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于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工作,2006年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各省市也积极开展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工作。
内蒙古师范大学领导十分重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整合学校民俗学、民间文学、民族音乐、民间美术、民族体育、科学技术史等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该中心于2008年5月正式成为教育部重点人文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内蒙古工作站。自中心成立后,先后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项目保护单位,组织申报“科尔沁潮尔史诗”“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蒙古象棋木雕制作技艺”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科尔沁潮尔史诗”、“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成功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蒙古象棋木雕制作技艺”被评选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近年来,中心成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调查、申报、评审等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在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中,申报书的撰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本文试图就申报书撰写中佐证材料的问题谈一些个人认识,以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微薄之力。佐证材料是申报书中的关键内容,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要求出发,充分论证该项目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标准,所以是决定项目能否通过的重要保证。我们只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入手,在申报书中就申报项目进行佐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2]有关学者已经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做出科学、细致的说明。如从传承主体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杰出传承人为依托,没有杰出传承人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悠久历史,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为基本特征,非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项目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品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一种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没有重要价值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后,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当地的地域标志性文化,必须具有普世价值[3]。
为了地方基层单位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正确有效的撰写申报书,尽量使申报项目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条件,我们一般希望申报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证:(1)各族人民世代相承;(2)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3)项目的价值和影响。
一、 世代相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赖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环境而存在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要保护其文化形态,更重要的是要对其进行“传承”[4]。由此可见,“世代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审过程中需要满足的首要条件。所谓“世代相承”,一般是指就是该项目的传承时间在百年以上,传承体系明确,各代传承人清楚。如果项目申报书中撰写的传承时间不够,或者传承谱系断裂,都会影响项目的申报。如某年“某某大饼制作技艺”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于1938年开始主营掉炉大饼,传承时间不足百年,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无法通过也在意料之中。当然,这只是特例,绝大多数申报书都能确保传承时间。但是我们注意到为数不少的申报项目,确实拥有足够的传承时间,民族特色也很浓厚。如库伦旗申报的“布鲁”,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肯定通得过。但“布鲁”的申报材料中,在介绍历史渊源时,其佐证材料也只是说“历史悠久,流传广泛”之类泛泛的言语,缺乏强有力的证据。下一步项目经自治区推荐得以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在区外专家对相关项目不了解的情况下,单凭这些空洞的介绍显然不足,可能会影响其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常可以用出土实物和古籍中的记载来佐证项目的传承时间。如蒙古族的养马术作为传统知识类项目完全可以进行申报。2008年笔者之一曾前往一些盟市调查蒙古族养马术,了解到在通辽科左后旗有人十分擅长养马。蒙古族养马术可以包括养马、相马、疗马、驯马等内容,分开申报自然可以,但将养马术作为传统知识与技能进行整体申报,效果更好。当然,作为马上民族,养马术的传承历史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完全可以加入出土文物和古籍记载作为佐证材料,不但有助利于申报,更有利于将来的保护与研究工作。据笔者所知,距离科左后旗最近的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办公室就藏有6卷《马经全书》,另外在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分别藏有《十二技能俱全三种骏马及其他诸骏马的特征》、《马头明王相马经》、《相马三十六鉴》、《相马宝鬘治疗法明鉴中药名录》等相关古籍,若能对其进行研究,并与田野调查中所得资料相比对,互为参照加入项目申报书中,这些内容定会为申报增色不少。
另外,科尔沁地区拟将科尔沁土语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眼下语言的抢救和保护对传承民族文化极为重要。语言的实物佐证很难找到,或许能从地方书籍中查询一些资料,所以田野调查就极为重要了。然而语言的调查与研究是一项科学性要求很高,有很复杂的工作,需要运用多学科、多手段的研究方法。现在自治区乃至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刚刚起步,尚未顾及或者说难以承担民族语言以及各地方言土语的普查评审工程,所以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保护范围也仅限于口头文学。
二、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则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民间自发形成、延续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活动。申报材料不但要体现该项目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更注意阐述项目本身为群众在生产、生活所提供的便利,如勒勒车制作工艺的产生,方便了游牧民族进行迁移;蒙古族由于经常骑马,常会产生骨折,于是催生出与之相应的蒙古正骨术等等,更可以提出该项目中所蕴含的民族精神以及审美品位。
同时,申报书中要注意该项目并非是在个人号召或政府指令下举办的有违群众心愿的形式化活动,而传承人也不必特意以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为对象。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或弘扬过程中,确实存在发挥过重要组织、领导及协调作用的行政官员,以及热心学习传统文化、号召社会关注传统文化的专家学者,但如果这些人本身与传统艺人、匠人不具有正式师承关系或水平尚无法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标准,是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条件的。
所以在撰写申报书之前,一定要深入项目传承地进行客观实在的田野调查工作,发现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真实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切不可不愿意下苦工夫做实地调查,以仅凭借自己的想象,或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趣味、或按照当前的政治口径和政策要求乱改乱编,随意拔高项目的思想性、艺术性[5]。只有坚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作为普查工作的指导原则,撰写的项目申报书才能内容翔实而又具有说服力。
现实生活中,传统表现艺术、体育竞技项目确实多有既符合传承人条件,又身为政府官员的人,在申报书中只需统一以传承人身份标注,尽量避开官员、学者身份,以显示申报项目的群众性,因为这些虚衔确实与项目以及项目的传承没有必然联系。虽然不是传承人申报,但传承人担负着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切不可轻视。明确并且保护传承人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得强调传习人的培养。通过传承人的传授,传习人学习、接受、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技能,从而进一步发展该项目。[6]这些内容均为民间自发形成、延续的,不能全靠政府行政手段或者自己杜撰。
而文化表现形式,则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既不是单一的物,如建筑、乐器,也不是单一的人,如表演者、制作者,而是将物与人紧密连接在一体,构成完整而稳定的文化行为系统。例如通辽申报的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马具是物,肯定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艺人当然也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马具的制作技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另一方面,文化表现形式也不易进行人为的分裂,这点在地区辽阔的很典型。
以蒙古族为主体民族,但过去的蒙古族部落多在现今已被人为分割的行政区划及边缘地带,如传统的科尔沁地区就包括在现今通辽、兴安盟和赤峰三个市级行政区划内。因此,具有同样文化表现形式的项目可以以民族分布的人文地理的范围为基础,同一民族、部落的相邻市、县进行联合申报。一些盟市申报的项目已经进入自治区或者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他盟市如果存有类似的项目,也可以进行申报,如果新申报的项目价值没有先行申报的项目价值高,可以进入扩展项目;但如果后者价值更高,更具有代表性,则可以评为同档次或取代前者而成为该项目的代表作。这就要求后者申报书的佐证材料丰富有说服力,而评审专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下,一定会做出合理的决定。如赤峰阿鲁科尔沁旗申报勒勒车制作技艺获批,2008年笔者前往通辽调研,扎鲁特旗也有勒勒车制作工艺,完全可以继续申报。阿尔昆都勒苏木的蒙古包制作技艺也可以申报。
三、价值和影响
申报语言、礼仪、节庆类项目,要求这些项目代表一种活态文化,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功能,本身就有其价值和影响。若申报项目属于传统表现艺术、传统知识与技能,则需要在申报材料中体现出项目本身的绝活、绝技。我们以传统技艺为例,来看如何将此类项目的价值论述清楚。
手工艺品中所蕴含的绝技是成品的非物质的文化表现形式,所以将制作技艺完整(但不是全部)的展现出来,是此类项目通过评审的关键。全区各地起先普遍以音乐、舞蹈等传统认识上的文化项目进行申报,而忽略了传统技艺类项目的申报。最近认识到手艺也是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以各地申报传统技艺类项目数明显增多,当然,其中肯定有企业商业利益的驱使[7]。但并不是什么东西后面加上“制作技艺”,就符合条件的。通辽申报有两个传统技艺类项目申报多次,但总是未得通过,原因就在于制作技艺没有达到评审要求,当然,项目本身是否达到要求,可以再讨论。
进行评审时特别关注两点,一是项目中所列手工艺品是否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如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勒勒车制作技艺”传承人评审中,某人将制作小型工艺品勒勒车的照片添加到申报书中,画蛇添足,显然制作工艺品与真实的勒勒车大不相同,能够制作传统勒勒车的工匠不一定能制作工艺品的勒勒车,而能够制作工艺品勒勒车的艺人未必制作得了实际生活中使用的勒勒车,二者没有对价关系的。二是现在的技艺是否是传统技艺的延续,如果有明确的传承体系,比较容易判断,但是据称是传统工艺的复原,则着实不好评断,一般主要以是否使用现代的化工材料、是否使用现代的机器生产,成品外形、性能特征能否与现存历史实物相符合为评判标准。
内蒙古蒙古族传统工艺失传,大部分是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牧民生活向现代化变迁所导致,从失传时间上来看其实并不长,一些老手艺人或许还保留有这种工艺,只不过这些工艺品在现代生活中不用了,所以他们也就不制作,这有待我们进一步发掘,也是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点。还有些老人即使不知道完整的制作工艺,但知晓其中的某一部分,经过有心人大规模的调查、寻访,逐渐将失传的工艺进行还原。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去蒙古国进行调研,那里蒙古族某些传统工艺保留的情况比较好,内外蒙在一些项目上完全可以互相补充。这种传统技艺的复原工作,是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使用传统的材料和工具真的恢复了这种技艺,其作品如果达到古代作品的水准,并受到国内外专家的认可,复原的技艺当然可以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内蒙古师范大学今年申报的“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就属此例。内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在解放之后一段时间内还是存在的,1959年第一届全运会后,国内大力推广玻璃钢弓,角弓逐渐淡出。项目传承人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遍访内蒙呼伦贝尔、赤峰、阿拉善、锡林郭勒等盟市,从老艺人口中逐渐还原角弓制作技艺,并前往外蒙寻求弓箭专家、著名制弓艺人的帮助。除了进行田野调查,他还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查阅清代蒙古文古籍《射箭要诀》、《宝常聚之破窗射箭经》,从中找寻传统角弓制作技艺的线索,终于复原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他使用的原材料和大部分的工具都没有现代化用具的痕迹,制作出的角弓完全能和历史实物相对应,得到了、北京、哈尔滨等地民俗、民族体育、传统工艺、技术史等学科专家的称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专家实地考察后也肯定了这项复原工作。制弓技艺也最终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如果项目名义上称古代的技艺的复原,却无法将复原工作清楚完整的“复原”出来,甚至实际操作中使用的是现代技艺,这就很难通过评审。这些项目无论在名称之前冠以何种“贡品”“宫廷”“王府”“御膳”等字样,终究不能算是传统工艺而被列入保护对象。
除了复原技艺外,我区大部分是民族类传统技艺的申报,这些项目在本民族间广为流传,传承谱系很容易弄清楚,但是如果缺乏“技艺出众”的论证,普遍性太强,不具有典型性,尤其在传承人评审中,更需加强传承人技艺出众的佐证材料。一般来说,传承人技艺的获奖证书,编著的教材书籍,平面、声像媒体对传承人技艺所做的宣传报道,专家学者以及研究人员对该项技艺调查后的调查报告、论文等科研成果或者是传承人为传承、提高技艺所做的文字性记载与实物标本,上述材料都是极好的佐证材料。如在“某某蒙古族缝纫技艺”传承人的申报中,申报书A不仅将制作服饰的技艺详细描述,而且特别提到传承人将传统手工缝纫制作技艺用文字记录下来,编著出版物。申报书B则仅仅写到传承人师从母亲学习缝纫技艺,技艺特点没有交代。自然A较B好。其他奖励、称号等佐证材料亦如此类,不再赘述。
此外,申报书要极力反映出申报项目的最大价值。有些民族地区的群众活动包含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各遗产间具有明显的无法割舍的文化联系,不建议分列申报,最好是协调各方资源,将众多分散的项目合为整体,用“文化空间”的名义进行申报,以突出项目的最大价值[8]。
四、 结语
申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申报书一定要以真实性、整体性为原则,充分挖掘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当然,在撰写申报书时,行文一定要流畅,要把阅读对象想象成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未直接接触过或者不十分熟悉的人,进行清晰说明和介绍遗产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另外,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项目申报专题片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申报书实际上是专题片的脚本,更不能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材料文字向图像的转化的个案解读以及拍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可参见相关论文[9]。
当然,在评审过程中,也不是只看申报书而下决定,还需听取在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学术方面有研究的文化学者、民俗学家、民族艺术家以及当地的老艺人的意见,必须尊重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防止主观臆断,坚持以积极的、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工作。
我们将某一文化表现形式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抢救、保存、保护和振兴该项目,以利于弘扬民族、地域文化。我们应该始终怀有“申报是手段,保护才是真正目的”的申报意识。
参考文献:
[1] 乌丙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由来和发展[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3):5-11.
[2] 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1-2.
[3] 苑 利,顾 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13.
[4] 甘 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靠“传承”[N].新京报·文化副刊,2005-07-06.
[5] 刘锡诚.论新一次民间文学的普查、申报与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07(2):7-14.
[6] 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西北民族研究,2006(3):114-123.
妇产科,被人们称为生命之花盛开的地方。这是个平均年龄只有30岁,35岁以下医护人员占 65.8 %,的年轻科室。去年以来,在主任带领下,全科医护人员将全部精力,全部心血投入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之中,收治病人*人次,未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和纠纷,涌现出了像市“十大杰出女性”**和省级优秀护士***等许多先进人物,谱写了一曲曲生命盛开的优美赞歌。
一、真情深似大海
真情关爱,病人第一,是妇产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道德围绕“病人第一”的原则,按照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实施细则和工作岗位职责,从医德医风爱岗敬业到技术要求以及作息制度等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通过制度将“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这个基本医德落实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全科先后制定了各种相关制度和职责。
其实,科里每个医护人员也确实将“把病人当亲人,用真情去关爱”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有一次,邻县一农妇因胎盘大出血引发早产被送到妇产科,经检查竞是三胞胎。10多名医护人员比孕妇家属更焦急,有做心理安抚的,有做牵引的,经一番协同奋战,使我市首例三胞胎全部安全降生。由于早产儿体质太弱,医院的保温箱不够,医护人员又连夜赶到县医院借来保温箱。当得知产妇家经济困难时,不仅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而且全科人员还主动捐款2000余元,以及许多衣物,当母子4人在医护人员为他们点燃的鞭炮声中踏上归程时,3个孩子的母亲感慨地说,你们笑得比我还开心,你们比大海还深的情我一辈子都还不了哇!此事在当时还引起了国家、省、市级媒体的广泛关注。
子宫肌瘤是现在妇女的常见病,传统的治疗方法是开刀将肌瘤与子宫一起切除。而妇女失去了子宫就意味着失去了性生活能力和生育能力。医护人员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获知有了一种“介入治疗”的新技术,可经皮穿刺栓塞子宫动脉消除肌瘤,不仅可保留妇女子宫,而且避免开刀的痛苦以及因开刀引发的各种并发症,就立即建议院领导于去年下半年投资*万元引进这一先进设备,填补了我市一项空白。副主任***刻苦钻研,仅用三个月就从广州学成归来,能熟练掌握这一新技术。到现在已顺利完成了十余例子宫动脉栓塞术,挽救了十多名妇女的幸福生活。此后,他们又在全市率先使用了“腹腔镜”、“无痛人流术”等高科技,减轻了妇女患者的痛苦。
他们就是怀着这种深情和真爱,满腔热忱地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有的家属十分感动地说:“你们真是医者父母心啊!”
二、责任重于泰山
正因为怀着对病人的真情关爱,使他们深感医务工作者责任的沉重。为了这份责任,医护人员把掌握过硬的技术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主任医师理论和临床经验已很丰富了,但她还常常利用节假日翻阅资料、观摩手术录像,有时不惜自费到上级医院参观一些难得的手术。她分别获得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和竞赛标兵。过硬的技术,使她对更好地履行医生的责任树立了信心。一次,从基层医院转来一位大出血并已处于休克状态的产妇,当地诊断为前置胎盘,周主任则判断为子宫破裂内出血,并凭借扎实的解剖基础和娴熟的操作,成功施行了髂内动脉结扎术,争取了时间,挽救了病人生命。
主任不仅自己刻苦学,还带领科室年轻医务人员学,常常谈自己的经验教训,手把手教大家“实战”技术,还分期安排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参观、进修。在主任带领和组织下,医护人员空闲时苦练基本功成了一种风气。静脉注射一针见血,二快一慢无痛注射,给药及时准确等等,都是每个护士的拿手活,在多次院技术比武和每次的五种表格检查中,他们的成绩都名列前茅。刻苦的学习,使他们一个个在各自的领域成了拔尖的人才。
为了医务工作者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他们把敢于承担风险作为自己的义务,把风险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和健康的幸福留给病人。在去年“非典”期间,医生的责任感使妇产科在全院第一个写出了由全体人员签名的请战书,有4人写出了入党申请书,有一人被批准入了党。
三、服务暖如春风
妇产工作是“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更强调它的服务性。因此,如何为病人提供一流的服务,就成了全科工作人员时刻追求的目标,每个人在工作中都坚持做到“五心具备”,即:对病人有同情心,治疗中有责任心,问病要细心,态度要热心,解释要耐心。因而很多妇女都感动地说:妇产科的姐妹们真是我们的贴心人。一年的夏天来了一位恶性葡萄胎患者,入院时,病人已神志不清,口腔及角膜都有溃疡,骶尾骨处已形成褥疮,全身脏器功能衰竭。病人来自农村,经济困难,卫生条件差。她们精心制定护理计划,分工合作。病人没东西吃,大家从自己家端来肉片汤和营养品;没衣换,大家送来自己的衣服给病换;每天都要为病人进行口腔褥疮护理。翻身、雾化吸入治疗,给予鼻饲、静脉输液等等,终于使病人肌体功能开始好转。病人家属为表示感谢,送来两个大西瓜,医护人员却把它切开捣碎,喂给病人吃……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医院妇产科开展了“人性化”服务模式,在全市首创了陪伴分娩服务,即产时服务保健新模式,由病人自己挑选助产士全程陪伴分娩:产前进行心理护理,与病人谈心,消除其恐惧心理;产中进行医疗护理,吃喝拉撒服务俱全;产后进行身体恢复指导护理。护士***的丈夫在外打工,小孩正读初三,已到了升高中的关键时期,但她常常在医院做全程陪伴分娩工作,有时一陪就是十多个小时,只好白天将小孩委托邻居照看,晚上就让他独自一人在家。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关键词:ICOMOS;跨文化;误读;中国世界文化遗产
“误读”,就是按照自身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和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去解读另一种文化(乐黛云,200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在全球进行的世界遗产申报与评估实质上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联合国专家对申报国遗产的一些误读,其中对文化遗产的误读更加常见,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误读尤为突出。这种误读,使得负责世界文化遗产评估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专家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产生认识偏差和不足,从而使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被低估,申报成功机率降低。为此,笔者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评估材料为范本,从跨文化角度对这种误读进行分析,提出产生误读的四大原因,希望能引起人们对此类问题的深思。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评估与申报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全世界范围内确认的具有非同寻常的普泛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包括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以及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4类。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能否列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名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遴选标准。根据2005年2月世界遗产中心公布的《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的第77节规定,凡被列入《世界遗产》的文化遗产,须至少符合下列1项标准(见表1),并同时符合真实性和完整性标准。
每年一度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审批,主要是由ICOMOS根据各国递交的申报文本和ICOMOS专家的实际考察,出具评估报告(Advisory Body Evaluation),由世界遗产委员会最后审批确定。报告一般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申报国陈述(Justification by the State Party),第二部分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评价(Evaluation by ICOMOS),其中有品质(Qualities)、比较分析(Comparative Analyse)、ICOMOS对未来行动的建议(ICOMOS recommendations for future action)、简要描述(Brief Description)、建议(Recommendations)等。ICOMOS专家对我国历年申报的世界文化遗产的看法在这些评估报告中得以集中体现,同时他们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些误读也在此反映出来,本文对这些误读进行的跨文化解析就是建立在分析这些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的。
二、误读产生的原因
1. 东西方审美观的差异
西方人崇尚人工美、形式美,强调整齐、对称、均衡,推崇圆和正方形等构图形式,注重个性与秩序,试图用程式化和规范化的模式来确定艺术美的标准与尺度,这种美学思想长时期左右着西方的建筑、雕刻、舞蹈和戏剧等艺术。中国人崇尚自然美、情趣美,注重意境、神韵的营造,“不求形似求生韵”(徐渭语),追求以形写神,追求主观情感与客观物境互相交融的艺术效果。东西方审美观的差异使得西方人很难理解、认同、欣赏中国的许多文化遗产,由此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产生一些误读。
ICOMOS专家对1997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苏州园林的误读就属于这种情况。在评估报告中,ICOMOS对苏州园林的总体评述如下:
苏州古典园林通过叠山理水、栽植花木和营构建筑,创造出容天纳地的山水写意园。苏州园林依据老子和庄子的玄奥理论,模仿自然景色布局,以满足中国人理智与情感上的需求。园林充分利用天然地形,创造出迷宫般复杂的布局和一连串的视觉刺激。
这种描述反映的是一种典型的西方人眼里的苏州园林,只看到苏州园林的形式美(labyrinthine layouts),看到园林“悦目”(visual surprises)的一面。而苏州园林所隐含的“意境”――即一切要素洒脱自如,既不追求对称,也没有任何规矩可寻,相反却山水环抱,曲折婉蜒,不仅花草树木任自然之原貌,即使人工建筑也尽量顺应自然而参差错落,力求与自然相融合,“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真正意境,ICOMOS的评价中却只字未提,即看不到其“赏心”的一面。这种误读就是由于东西方审美观的差异造成的。
2. 东西方言语表达方式的差异
汉语语言由于受到中国人直觉、模糊性思维方式的影响,在表达方式上具有流散、疏放、重意合不重形合的特点。这种言语表达方式的特点使得中方世界遗产的申报材料里充斥了不求精确、模糊华丽的词藻,而非具体、精确、有特征的描述。频繁使用“大概、差不多”等模糊概念的字眼,随意使用“天下第一”、“无以伦比”等夸张的言语,大量使用形容词和各种修辞手法,极力渲染。但是,华丽的文风和词藻由于体现不出地方特色,所以对于偏好逻辑性、精确性思维的西方读者,这样的申报材料令他们觉得“过于浮夸、空洞无物”,显得罗嗦、累赘,“美”不忍睹。1996年申报的丽江古城中方的申报材料就存在这样的问题。申报材料是这样描述丽江的:
丽江古城是一座具有较高综合价值和整体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它集中体现了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风俗风情,体现了当时社会进步的本质特征。流动的城市空间,充满生命力的水系,风格统一的建筑群体,尺度适宜的居住建筑,亲切宜人的空间环境以及独具风格的民族艺术内容等,使其有别于中国其他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建设祟自然,求实效,尚率直,善兼容的可贵特质更体现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城镇建筑中所特有的人类创造精神和进步意义。它的存在为人类城市建设史的研究、人类民族发展史的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
在西方人眼里,这是一种空洞无物、模糊不清、茫然不知所云的陈述,难怪ICOMOS专家在未来行动的建议(recommendations for future action)中这样说: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世界遗产预备清单》上古城的众多数量,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建议中国方面提供一份中国历史名城的比较分析,简要地说明预备清单上的那些古城被选上的原因以及提议将其申报为世界遗产所依据的标准。
3. 中国深层文化本身的博大精深
从现代系统论的观点看,文化的结构有3个层次:表层文化、中介文化和深层文化。物质文化、科技文化属于表层文化,管理文化、制度文化属于中介文化,而文化精神、文化理念、文化价值观、道德伦理、等属于深层文化。这3个层次的文化中,表层文化最易把握,一般误读的情况比较少,中介文化次之,而深层文化是最难把握的,出现误读的时候比较多。中国文化,由于本身更注重深层文化的发展,加之5000年的积累与沉淀,尤其精深、博大。作为博大精深的中国深层文化复杂载体的中国文化遗产,自然也难以解读。土生土长的中国学者都感到难以把握中国文化遗产的深层内涵,对ICOMOS专家来说更是勉为其难,所以,ICOMOS专家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误读就不足为怪了。
ICOMOS专家对我国1997年申报的平遥古城不能准确解读也是这种原因造成的。
ICOMOS对平遥古城的总体描述是:
平遥古城建于14世纪,是保存完好的中国汉民族城市的杰出范例,它的城市结构展示了汉帝国五个多世纪的建筑风格和城市规划的演化过程。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那些与银行业有关的雄伟建筑,与这些建筑相关联的是平遥是19、20世纪整个中国的金融中心。
ICOMOS专家看出了平遥古城在古代的商业地位,也看出了“平遥古城建于14世纪,是保存完好的中国汉民族城市的杰出范例”,但无法把握更深层次的东西。实际上,平遥古城的意义绝非仅止于此。其价值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平遥古城是依据汉族传统“礼制”规划建设起来的,无论是建设选址、建筑风格,还是殿堂配置都是儒家文化思想在建筑上的集中反映。平遥古城区是由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蚰蜒巷构成的,街巷格局中轴对称,经纬交织,井井有条,主次有序,反映出儒家的等级制度思想。左以文庙及魁星楼为首的文系建筑,右以武庙为首的武系建筑,体现了“左文右武”的儒家崇文重礼思想。以城内南大街为轴,上首城隍庙,下首平遥县衙,东西相对称,体现了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城墙上的3000个垛口,72座敌楼,象征着孔子三千弟子及七十二贤人。 (2) 平遥古城的总体布局是仿照古人康乐永寿的图腾吉祥物神龟设计的。平遥号称“龟城”,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乌龟乃长生、神灵之物,象征长寿、财富,以及神力,这种仿生布局凝聚着古人对平遥城坚如磐石、安然无恙、永世长存的希冀。
这种隐藏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背后的深层文化含义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不好把握了,对于西方人,更是难上加难。
再比如ICOMOS对我国2000年申报的皖南古村落的总体评价是这样的:
西递、宏村这两个传统的古村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在上个世纪已经消失或改变了的乡村的面貌。其街道的风格,古建筑和装饰物,以及保存完备的拥有复杂供水系统的民居都是非常独特的文化遗存。
可以看出,ICOMOS专家看到了皖南古村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西递、宏村这两个传统的古村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在上个世纪已经消失或改变了的乡村的面貌。” 也认识到中国的村落也是文化遗存的重要场所,具有相当重要的文化意义:“其街道的风格,古建筑和装饰物,以及保存完备的拥有复杂供水系统的民居都是非常独特的文化遗存。”
但是,西递和宏村两个村落建筑的价值远不止这些,宏村的“牛”形仿生规划反映出的中国古人图腾崇拜,西递村的船形布局反映出的中国民间风水文化,对于西方专家来说根本无法理解。而这恰恰是我方提出皖南古村落符合标准Ⅱ的根本原因所在,标准Ⅱ强调的是在一定区域内,对城镇规划景观设计产生的影响。实际上,皖南古村落的仿生景观设计和风水模式布局,对后来的村落布局、规划产生了重大影响,但由于ICOMOS专家对中国图腾崇拜和风水文化缺乏了解,使得皖南古村落的文化价值没有被全面认识到,而判定皖南古村落不符合标准Ⅱ。这种误读给我们留下很多遗憾。
4. 中国人民对某遗产所怀有的特殊情感
一个民族对自己本族的遗产往往怀有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本族集团成员对它很容易理解,另一民族文化集团的人们却不易察觉,误读就容易产生。 以长城为例,长城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抵御异邦入侵、众志成城的象征,西方人常常无法理解这一点。美国灵智广告公司为飞利浦精英移动电话设计中国市场商业广告时,以中国长城为背景,以一位精英人士“坐”在长城上,用飞利浦移动电话通话为创意。此创意也被做成户外广告,在中国投放。然而不久,此广告就受到中国人的不满,最后被中国政府下令撤销。该广告的失败之处在于外国人没有充分理解长城作为一个象征性文化在中国人心目中的意义和地位,中国人对长城所怀有的特殊情感,因而就未能预见“坐”在长城的画面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而受到抵制。
ICOMOS对长城是这样评价的:
约公元前220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将修建于早些时候的一些断续的防御工事连接成一个完整的防御系统,用以抵抗来自北方的侵略。在明代(1368~1644),又继续加以修筑,使长城成为世界上最长的军事设施。它在建筑艺术上的价值,足以与其在历史和战略上的重要性相媲美。
ICOMOS专家看到了长城的军事、历史和建筑艺术价值,却忽略了中国人民对长城所怀有的特殊情感。长城绵延万里、巍峨壮观、气势磅礴,充分展示了中国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是中国人民坚强意志和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的象征,是民族心灵的寄托和归属,“你知道长城有多长? 它一头挑起大漠边关的冷月,它一头连着华夏儿女的心房”,表达了中国人对长城的深厚情感。这是ICOMOS专家所无法体会和明白的,因此误读的产生就在所难免了。
三、结论
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凯恩斯决定》的修改草案,规定自2006年起《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每年只可申报两项世界遗产,其中至少要有1项是自然遗产,这意味着今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难度显著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分析ICOMOS专家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存在的误读以及误读产生的原因,从而减少误读,提高申报成功机率,实现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的跨文化认同,促使更多的遗产申报成功就成为一件意义重大而紧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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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ross-cultural Analysis of ICOMOS Experts’ Misreading of Chinese World Cultural Heritages
XIONG Guan,FEI Xuejun,YAO Baorong (School of Tourism,Xi’an Internation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