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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1、供应链。自1990年以来,供应链理论日渐流行。所谓供应链是指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
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这一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故而被形象地称为供应链。供应链理论将企业的经营看做是一个价值增值过程,主张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从而将竞争战略理论实用化。
供应链的兴起与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从8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兴起“横向一体化”的思想,即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本企业只抓最核心的东西产品方向和市场。生产方面企业只抓关键零部件的制造,甚至全部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例如,福特汽车公司的Festiva车(普莱特,一种小型轿车)由美国人设计,在日本的马自达生产发动机,由韩国的制造厂生产其他零件和装配,最后再在美国市场上销售。
“横向一体化”形成了一条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的贯穿所有企业的链。由于相邻节点企业表现出一种需求与供应的关系,当把所有相邻企业依此连接起来,便形成了供应链(Supply Chain)。
2、供应链管理。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必须达到同步、协调运行,才有可能使链上的所有企业都能受益。于是便产生了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简称SCM)这一新的经营与运作模式。 正是意识到供应链的重要性,人们才称21世纪的竞争不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3、供应链金融。(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2)供应链金融的特点。供应链金融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一家核心企业,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3)供应链金融的受益者。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无疑是受益者。当今大企业的竞争已经演变为其整体供应链的竞争,供应链金融在降低整体供应链融资成本的同时,直接受益者是中小企业,而大企业则从中提升了竞争力,这也是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表现积极的深层原因。对物流企业而言,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融资渠道,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争取客户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最终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就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2、仓单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仓单为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以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
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的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办理融资的业务。动产质押业务能有效地盘活企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5、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其特点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融资,无需额外担保、抵押。
三、国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1、深圳发展银行。该公司在2003年已经开始在银行内部贯彻供应链金融的营销理念,这一套营销理念和设计技巧在内部被称之为“1+N――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发展过去几年围绕这一理念进行了大量的产品开发和营销培训,已经在内部深入人心,并为客户所称道。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7年,浦发银行提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目前,浦发银行的“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
3、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从2005年开始将中小企业作为公司业务转型的重点,颠覆性变革业务流程,在9家分行试点推进以供应链金融作为突破口,开发大型客户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汽车销售商融资、商品提货权融资等特色创新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成长注入活力。
4、工商银行。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5、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始于2007年7月。华夏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融资共赢链”产品是通过与横向的协作企业合作,运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围绕核心企业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同时,该产品首次将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延伸至海外。
6、兴业银行“金芝麻”供应链金融服务。兴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目标客户群也是中小企业,该行推出的“金芝麻”系列服务产品,包括了18项单项产品,涉及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试图一站式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难题。
7、中国银行。中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8、建设银行。目前该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有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保兑仓融资、金银仓融资、单子商务融资等十大类。
9、交通银行。目前该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厂商银、汽车合格证监管、国际/国内保理、票据质押融资等。
四、当前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银行未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从全国来看,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区域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比如成都银行)等金融创新不足,还没有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
2、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来源不畅的问题,许多企业还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银行有供应链金融服务,导致作为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银行在拓展客户时存在困难。
3、物流业还需加快发展。动产融资或仓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第三方物流的监管,银行需要与有实力的大物流公司合作才能有效降低风险。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物流业还不够发达,还需要大力发展才能为银行办理融资业务创造良好的平台。
五、对策建议
1、政府设立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府可设立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银行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构建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参与的公共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推介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也向银行推介好的企业和项目,解决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搭建银行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由政府牵头,举办由银行和企业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增进双方的信任和了解。邀请银行举办业务培训会,向企业介绍其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
4、加快物流的建设。加快引进大型的物流公司,以便于银行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目前,中远、中外运、中储等大型物流公司都与银行合作开展有供应链金融业务。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环节中扮演着天然监管人的角色,因此,各地应加快物流的建设,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育谋: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J].中国中小企业,2007(6).
[中图分类号] F832.39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我国的银行体系中,大型国有银行的贷款授信要求严格,主要为资信等级高、有足够抵押资产的企业提供贷款。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规模、资产、信用等多方面存在先天性不足,较难获得国有银行的融资。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将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看为一个整体,对供应链中企业间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有效整合,通过各种金融产品向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目前发展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市场的银行主要有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开拓者,几大国有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是追随者,正处于高速发展中。最早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的是深圳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自九十年代开始,深圳发展银行不断归纳和摸索银行在贸易融资方面的成功案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有利于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同时开发了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估体系,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的问题。随后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具有各自特色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及服务。
由于我国中小银行与大型商业银行在成立时间、资产规模、行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其具体业务的发展情况也是不同的。本文从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出发,以中国建设银行和晋商银行为例,对比分析了大型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个不同规模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状况;找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可以为我国其他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相关的建设思路。
二、不同规模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比较――建行与晋商银行的比较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有着中小银行不具有的优势,具体表现在:第一,大型商业银行具备扎实的业务基础,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信誉好,有利于提高客户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认知度。第二,大型商业银行拥有大量稳定的客户,与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和民营龙头企业也都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的关系。第三,大型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产品业务齐全,信息技术先进,可以实现传统融资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良好互动,为开展供应链融资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也具备一些独特的自身优势。一方面,中小商业银行具有很明显的区域优势和信息成本优势,由于其业务主要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对于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和管理能力都较为熟悉,也易于捕捉信息动态更新,便于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具有灵活经营的优势,其组织结构简单、业务量集中,贷款审批效率高,且其市场响应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可针对企业的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方案,可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此外,中小商业银行以当地政府的方针政策为发展方向,当地政府会在财政政策、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地方银行以一定的支持。
下面本文从供应链融资产品体系、服务客户差异比较、信息技术发展比较、风险管理构架比较四个角度以中国建设银行和晋商银行为例,具体分析不同规模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
(一)供应链融资产品体系比较
根据授信支持资产和担保模式的不同,建设银行和晋商银行现有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大致分为应收类、预付类、存货类和其他类。如表1所示。
应收类融资是指上游企业以应收账款作担保,从银行获得融资的一种产品,适用于以赊销为主要销售方式,且下游企业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建设银行和晋商银行在应收类融资业务拥有相同的三种产品,分别为应收账款融资、国内保理、订单融资。但建设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模式与晋商银行相比,更为灵活,主要体现在建设银行可以让企业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诸如信用证、保证、承兑等授信业务。预付类融资是指依据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行为,银行针对下游企业向核心企业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需求,提供的融资服务产品。在预付类融资业务中,建设银行拥有金银仓、保兑仓两种产品,而晋商银行则没有该类产品。存货类融资是指借助于第三方企业对供应链中货物的监管能力,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银行委托第三方企业履行质押物监管职能,企业无需提供其他担保即可获得融资支持。两家银行都拥有存货质押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两种产品。除上述三大类融资产品外,建设银行还拥有其他几种产品,如法人账户透支、电子商务融资(e贷通)、保单融资,而晋商银行不再有其他融资产品,由此可以看出晋商银行产品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创新,同质现象严重。
(二)服务客户差异比较
由于2015年晋商银行的年度报告数据难以获取,本文选取2014年建设银行和晋商银行的各类贷款数据进行客户差异方面的比较,如表2所示。
由贷款占比可以看出,晋商银行贷款业务中,公司贷款占有较大的份额,个人贷款占比较低,贷款比重倾斜较为严重。公司银行业务仍是晋商银行的主要业务模式和收入来源,因而公司业务的发展决定其商业银行模式的发展。
对于有供应链融资需求的企业,建设银行规定的行业门槛高,供应链的核心客户须是行业龙头企业,企业评级八级以上,还要有还款保证,承诺回购。这使得供应链金融发展战略与其本质属性产生矛盾,使得建设银行供应链融资的客户多为大型企业,一些中小企业虽然有困难仍得不到银行的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很难从国有商业银行得到贷款,分析其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从性质上所有权为国家,主要服务对象为国有大型企业。其次,银行经营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尽量减少呆账、坏账率,而中小企业由于轻资产、资信差、管理水平不足以及市场风险较大等原因,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持有的态度是惜贷、拒贷。
晋商银行是山西省省属中小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晋商银行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为:“做强一类客户、做实一个区域、做深六大行业”,“做强一类客户”是指将中小企业客户作为未来核心目标客户,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模式。从中可以看出,晋商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要客户是中小企业,与大型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相比,晋商银行市场定位准确,灵活性强,能够准确地把握住市场机会,并能够主动配合客户开发出符合其需求供应链金融产品。
(三)信息技术发展比较
互联网技术、4G手机、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银行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开发本行的信息系统以及相关的金融产品,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电子支付渠道的普及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运行成本,提升和拓展了银行的服务和管理范围,使银行的服务突破了地域瓶颈。
在供应链融资业务方面,建设银行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投入是比较大的,采取了诸如变革经营理念、实施科技兴行战略,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等一系列举措。2014年,建设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收入64.08亿元,增幅11.59%,在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上,企业网上银行客户330万户,增长18.16%;交易额128.82万亿元,增长23.53%;交易量23.00亿笔,增长18.35%。此外,建设银行还涉足电商领域,创造电子商务和金融结合新方式,建立了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善融商务”,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在该平台上发出信用良好的客户在平台上发贷款申请,可优先获得贷款。2014年,“善融商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额462.75亿元,年末活跃商户达1.45万户。
相比之下,晋商银行由于资产规模小、资金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在信息科技运用方面仍有不足,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上相应的信息平台建设较为落后,而且也没有相应的线上供应链金融和电子商务融资业务。从银行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基础,那么银行的发展是受到很大限制的。
(四)风险管理构架比较
本文对2014年建设银行和晋商银行的不良贷款份额进行了比较分析,如表3所示。
不良贷款率是评价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由表3可以看出,晋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略高于建设银行。供应链融资的重要作用是解决供应链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供应链融资在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如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等所固有的高风险特性,这些风险不仅无法避免,而且还是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技术所必须应对的。这对银行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三个环节: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识别是前提与基础,是指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前以及过程中,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对所面临的风险及其潜在原因进行分析;风险评估是银行进一步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类,并分析风险在量上达到的效果以及带来的损失大小,以决定如何加以控制。风险控制是指对经过识别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类。
为应对供应链融资服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设银行实行“垂直管理、平行作业”风险管理架构。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建设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有着严密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图2为晋商银行风险管理架构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目前晋商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流程还不够完善,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理念还尚未与传统资金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区别开来,没有建立专业化的审查审批团队,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职责不清,业务效率低,与市场标准差距较远。
从目前晋商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来看,其风险管理体系、流程不够完善,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理念尚未与传统资金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区别开,没有建立专业化的审查审批团队,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职责不清,业务效率低,与市场标准差距较远。
三、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问题研究
通过对比分析了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作者发现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以下不足:
(一)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创新能力
通过比较发现晋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只集中在应收类和存货类这两类产品,缺少预付类融资产品。而建设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较为成熟,产品丰富多样。由于供应链融资产品结构单一、缺乏创新力,就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灵活多样的需求,从而造成客户和利润的流失。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业整体来看,需要针对供应链融资模式开发自己的新产品,丰富自的业务结构,进一步提升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竞争力。
(二)信息技术水平落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将信息技术应用到供应链融资业务中,这样可以大幅降低操作成本,降低人为操作风险,增加信息的透明性。晋商银行目前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应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还比较落后,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也不够完善,相比建设银行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线上供应链业务和电子商务业务。
(三)风险管理构架不完善
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参与企业多、业务流程复杂,而且供应链上各个企业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整条供应链的正常运行。这些特点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控制手段与传统的融资模式有较大的区别。通过对比分析晋商银行与建设银行风险管理构架,可以看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略有不足,风险管理理念不够成熟,缺乏全面、完善、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框架和系统化的管理化流程。
四、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建议
(一)丰富产品,创新业务模式
目前,国内多家银行大致都采用“1+N”供应链融资模式,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在“1+N”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具有本地区或本行特色的模式,如“N+1+M”模式,“1”代表核心企业,“N”代表其上游供应商,“M”代表其下游分销商,共同组成了银行授信方案中的授信企业群,银行的服务范围得以拓展,信贷规模得以扩大,利润来源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利用交易关系,依托于核心企业较高的资信水平,发放融资,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所有的参与者都能从中获利。此外,商业银行还需进一步丰富模式下融资产品种类,如晋商银行需补充自己在预付类融资模式下产品,提高产品的创新能力,以全面而丰富的产品来应对需求多样化的市场,挖掘潜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如推行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根据行业、产品的不同特点,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
(二)加大投入,发展信息技术
当今的世界是以网络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金融行业越来越重视信息科技的应用,信息化已经成为引领银行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信息技术不仅在建设高效、方便、可靠的金融服务体系中发挥着基础作用,而且对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与优化资源配置更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需加强线上供应链融资的建设,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线上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滞后,而供应链融资需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多方面的配合,这就需要银行有一套相当完善的线上系统,可以降低人为操作的风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整个供应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畅通的信息交流,商业银行需借助信息技术建立起上下游企业、第三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平台,降低信息传递的风险,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实现参与者的高效运作。
(三)完善体系,提升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能力是中小银行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风险管理对银行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创新融资模式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由于发展不太成熟,银行承担着较高的风险。因此,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管理应该从机制和流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合理制定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提升专业风险控制能力,强化内部机制见识,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业务流程设计来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内部控制,根据具体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特点细化不同的操作流程,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与贷后检查,控制及关键风险点,要做到全流程风险防控,不留死角。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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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屠建平,杨雪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绩效评价研究[J].管理世界,2013(7):18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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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业务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服务,其所起的带动商业银行业务增长的引擎作用越发显著。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抓住了现代金融发展的趋势,积极进行金融业务创新,不再将目光聚集在单个个体,而是放眼整个供应链系统,纷纷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由此,供应链金融续写了现代金融发展的新篇章,成为商业银行竞争和盈利的重点业务之一。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简介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学者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至今也没有统一的界定。立足于本文的研究内容,从银行的角度出发,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银行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中心,向上下游企业延伸,为整条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以信贷为主的金融服务。这种创新的金融服务不仅包括融资,还包括由此带来的结算、理财等现金管理,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新的收益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现状
近年来,结合金融服务和互联网技术的电子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始在市场上崭露头角,并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的重视和融资企业的青睐。招商银行于2002年首次推出网上国内信用证,开始了发展电子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进程,到2009年其该项业务也发展出3316家客户,产品交易量达1000亿元。2010年底,深圳发展银行开发的供应链金融线上平台也有将近1000户以上的客户。网络化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更加便捷和有效率,是未来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主流方向。
虽然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发展只有短短的10几年,但是在各大银行的努力研发和推广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产品品种和类型越来越多样化。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从最初的以信贷融资为主,到现在开始尝试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结合企业的需求,推出各种增值服务。供应链金融业务也成为了国内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是银行重要的经济效益来源。根据申银万国的一份报告预测,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2011年融资余额规模为5.75万亿元,2012年有望达到6.9万亿元,增速约为20%。而就单个银行来看,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其2011年底贸易融资授信余额2246亿元,较年初增长28%。但我国供应链金融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势头迅猛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漏洞和问题,需要各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国供应链金融才能走得更远。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环境的问题
1.法律环境的不健全。综合而言,我国供应链金融法律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归纳为:第一,关于供应链金融涉及到的物权和担保问题的记载比较分散,没有统一的完备的法律文件,同时对具体的实施细节缺乏明文规定,使得权益的不确定风险变大;第二,法律规定的动产担保范围较少,《担保法》所规定的动产主要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对于供应链金融经常涉及到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等物权的规定缺乏相关细则;第三,现行的担保登记制度存在不足,容易出现多次登记、重复担保的混乱情况;第四,优先权规则不明确,难以解决信贷人和第三方权益人之间的权利纠葛,无法保证银行作为信贷人对担保物的优先权。
2.金融监管的不完善。由于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供应链的信息掌握度不高,对风险的监控和评估技术也较落后,因此对于供应链上所发生的金融问题无法及时有效地做出反应,缺乏动态的创新的监管模式。同时,监管部门对于供应链金融的认知不足,意识不到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性,没有形成对供应链金融的专门监管。
(二)技术环境的问题
相比于国外完善的信息技术平台,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存在滞后性,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银行和企业之间缺乏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一个是缺乏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各个环节配套的技术平台。首先,银企共享平台的缺失,使得供应链上各主体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银行获得的信息滞后于市场和企业,容易造成贸易周期和融资期限的不匹配,同时银行必须承受质押物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其次,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方式主要还是手工操作,并没有建立起电子网络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相结合的技术平台,这不仅耗费了较大的人工成本,而且也使得整个业务操作流程十分繁琐和缓慢,增加了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
(三)银行自身的问题
1.风险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与传统的授信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不再聚焦于对企业财务报表等静态因素的审查,而更加注重某项贸易交易的运作情况以及其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入,银行对风险的管理既包括单笔的交易,又必须关注整条供应链的风险问题。目前,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没有建立起专门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我国大部分银行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采用的仍是传统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并没有引进对应的债项评级体系,也缺少专门的审批通道,对第三方物流的监管也不到位。
2.缺乏专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部门和专业人员。目前,我国大多数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都是作为对公信贷业务的一部分,并没有组织专门的服务部门来开展业务,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停留于表层,无法向更专业化和更全面的方向前进。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由于其所涉及对象的复杂性和业务流程的动态化,使得其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有较高的要求。然而,多数在银行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人员都是从原先的信贷部门调转而来的,对供应链金融缺乏专业的认知,不利于银行业务竞争力的提高。
3.产品品种有限,没有建立起完备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以信贷业务为主,大多数产品是用于服务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融资,但是这种服务类型是单一的、表层的,并没有体现银行在供应链上应当起到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作用。除了融资服务,银行在供应链上更应该承担的工作是针对供应链的特点,研究和提供综合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引导资金流的有效和有序的流动,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完备的齐全的服务体系,才能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持续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为供应链金融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政府,应该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立法工作,完善关于物权和担保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增加对存货、应收账款、仓单等动产的法律规范,明确界定供应链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担保登记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对金融犯罪行为给予合法制裁,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健康的法律环境。对于银行,在我国法律环境还不完善的背景下,应该研究和分析应对现行法律漏洞的对策,制度相关的风险管理办法,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权利问题要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文书中予以明确的界定,尽量减少因法律问题所引起的损失和风险。
(二)加强电子技术平台的建设。首先,要建设一个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银行、企业和物流公司的信息能够在这个平台出来并得以共享,各方主体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使得银行的资金、企业的贸易和物流的监管能够有效匹配,保证供应链金融环境的公开透明和信息的对称。其次,要加强建设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电子操作平台,减少操作成本和风险,提高业务操作效率。通过电子化的操作平台,业务双方可以从网络上便捷地完成各种查询、交易等操作,实现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无纸化,即从融资的申请、审核和批准到资金的划转和债务的偿还,以及这个过程中所涉及的资金账户的管理,都可以通过电子化操作平台实现。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针对供应链上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要引入债项评级体系,并与主体评级体系相结合,对企业做出最合理的评估;第二,要重视对供应链整体的风险评估,形成对“产-供-销”整个链条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系统,以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资金流的回返;第三,加强对质押物的风险管理,这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市场风险的管理,银行要时刻观察质押物市场价格的变动并做出应对措施,以防由于质押物贬值所带来的利用损失,另一个是操作风险的管理,银行必须加强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选择信誉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物流企业,防止质押物在运输和仓储的过程中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失,将可控风险降低。
(四)深化对供应链金融的认知,创建完备的金融服务体系。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企业,都必须转变业务发展观念,强化对供应链金融的本质认知,开阔视野,从全球化的角度看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建立完备的齐全的覆盖整条供应链的金融服务体系。银行要改变供应链金融用于贸易融资的单一格局,创新金融产品,研发和推广多样化的服务。核心企业与中下游企业之间、银企之间、国内银行之间以及国内外银行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须不断加强,形成一个稳固的完备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
(五)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专业化管理。银行应该建立起专门致力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服务部门,形成一个专业的服务团队,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专业化管理,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专业服务部门的建立,有助于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独立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监管,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有序进行。与此相配套的,是供应链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即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建立一个全面掌握供应链金融运作的团队。
五、结论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起来的时间并不长,但其所取得的效益是有目共睹的,它已成为我国银行业又一个争相竞艳的宝地,是新世纪新阶段银行业务增长的新方向,是金融创新的成果。随着我国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作用将日益凸显,供应链金融所带来的效益也更加让人期待。但我国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仍存在许多的漏洞,在技术水平、风险控制、管理模式以及法律建设等内外部因素上都有不足。我国银行可以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银行的实践经验和优秀的实践成果,摸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服务品牌。相信在各方力量的结合下,通过供应链金融各主体的共同努力,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将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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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利率风险等。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
(一)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政策限制一个产业发展,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最后的零售商都会受到影响,或生产规模缩小、或价格被迫上限。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开展了供应链融资业务,那么相关信贷业务都会被波及。
(二)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以对资金流、物流的控制为基础的,这其中贷后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业务。
(三)市场风险
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防线的授信支持性资产多为动产,且根据供应链所属行业不同,动产种类也很多。这些动产的价格随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波动,一旦贷款的收回需要将这些资产变现,而价格处在低谷,就给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市场风险。这种以动产为保障的信贷模式的市场风险在整体业务风险中所占比例也较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商业银行具有内在的脆弱性,这是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宏观经济政策与泡沫经济、金融放松管制与自由化、内部管理与道德风险、经营环境与非经济因素等是商业银行风险的现实起因。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质,构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首先,受信企业具有产业链相关性。供应链金融的授信对象是在一条供应链上的企业,以大客户为核心,而以它的上下游为扩展。这条供应链上的一系列企业在产业经济学意义上被定义为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给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发放贷款是具有连带的信用风险的,这是因为供应链上任何一家企业的问题将通过供应链传导给整个链上的企业。且银行现阶段发展的供应链受信对象多集中在几个大型的产业链上,如汽车业、医疗器械类、电力类等。当这些大型产业链上的任意一个重要结点发生使银行撤出资金的风险问题时,不仅银行在链上其他企业的授信业务会受到影响,甚至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也会受到波及。
其次,供应链上主要受信企业规模较小。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偏向于选择大型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作为授信对象。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一条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而是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分销商等相对小的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买方或卖方的劣势地位,流动负债在其报表中所占份额很大。银行给这些中小企业放贷,面临着授信对象规模小、信用评级历史短或有空缺的情况,相较规模大的企业而言风险较大。
最后,银行授信以交易为基础决定其风险与传统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企业间的实质易来发放贷款的,这就决定了交易的可控性、真实性成为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传统业务中,银行会将目光放在企业的评级、财务状况上,不会对企业的每笔交易都做调查。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因交易而存在,如果企业造假交易信息而银行又没有及时发现,就会产生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控制企业的交易过程中,银行也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说授信以交易为基础给银行信贷带来了与传统信贷不同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流程与传统业务一样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但是侧重点不同。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对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进行判断和分类。这部分做法和传统信贷业务基本一致,但识别风险时,要注意与传统业务风险种类的区别。
风险度量则是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与评估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传统信贷业务有开展多年积累的数据基础,各银行都有完备的数据库,量化分析时有比较成熟的模型。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数据积累少,且客户群中小企业较多,所以目前并不具备量化模型评估的条件。这就要求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度量时注意数据的积累,逐步推进风险量化与模型构建。
风险控制指银行采取相应措施将分析结果中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通常意义上,银行对于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抑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等。在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风险转移和保险还很不普遍,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主要通过操作控制来完成,因此风险控制在此业务风险管理中是很重要的步骤。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也是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载体。因为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独立出来,可以使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更有效率。不要用传统的财务指标来约束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要引入新的企业背景与交易实质共同作为评判因素的风险管理系统。
(二)审慎选择拟授信的供应链群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银行应事先选择允许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作为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为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重要的一步,所以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比传统业务要高,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要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注意对其资格的审查,并且随时进行抽查。
(四)逐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
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模型化,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的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更是不可或缺,而构建完善模型的基础就是具有代表性数据的收集。所以银行要注意投入物力人力开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模型,使此业务今后的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更有效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政策随货币政策不断调整,导致大部分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日渐趋紧。随着“三期叠加”,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受到了双重挤压。同时,更外资银行的进驻也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极大挑战。因此,在当前激烈竞争的金融环境下,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成为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内容。
一、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
我国最早的供应链金融开始于2001年,当时深圳发展银行首先在广州和佛山开始了试点存货融资业务,之后便开始对供应链金融进行全面的推广。在2006年,该行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随后,由于其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效果,且市场潜力巨大,吸引众多银行加入到供应链金融的队伍中,如中信、浦发、兴业、民生、招商、交通等商业银行,甚至包括四大国有银行都纷纷开展了类似“供应链金融”服务,并获得显著成效。从实践中来看,尽管这些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基本相似,但各行从实际出发,以不同的角度推行供应链金融,并形成了各自品牌,如浦发银行“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兴业银行“金芝麻供应链金融服务”、华夏银行“融资供应链”、招商银行“贸易链融资”等。2008年下半年,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呈现下滑趋势,导致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恶化,各商业银行遂收紧信贷,但供应链金融反呈上升趋势。可见,我国中小企业对于商业银行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是非常认可的。同时,汇丰等外资银行,随着传统贸易融资增长,也纷纷加入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竞争行列,供应链金融呈现高速发展态势。
二、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主要运行模式
对于弱势企业来说其资金缺口通常发生在采购、经营和销售三个阶段。为适应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分别为这三个阶段设计了相对应的融资模式:即采购阶段的预付款融资模式、生产阶段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1)预付款融资模式。预付款融资主要针对下游经销商,是下游经销商为获取部分提货权而向商业银行发起的贷款申请,是由商业银行、下游经销商、核心企业和物流监管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种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银行为下游经销商向核心企业采购货物提供授信支持,并根据下游经销商提前还款或补充保证金的状况下开具提货通知书通知核心企业发货。核心企业的“增信”体现在下游经销商违约时,核心企业承担保证担保、货物调剂销售或差额退款的责任。
(2)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是企业以银行认可的存货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行为。存货质押融资是由商业银行、节点企业和物流监管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种融资模式。只要拥有稳定的存货,任何节点企业都可以采用该融资模式,并且无期限限制。在该模式下,质押存货由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进行监管,并对其质押的存货进行价值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决定贷款的发放与否,如图1。
图1 存货质押融资流程
(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是企业以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凭证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应收账款融资是由上游供应商、核心企业和商业银行共同参与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可以利用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作为增信,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将未来的现金流变现,盘活企业的资金周转,核心企业的信誉优势,结合应收账款的封闭还款机制,使得商业银行融资的信用风险降低,具体流程见下图2所示。
图2 应收账款融资流程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取得的巨大收益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缓解已向业界证明了供应链金融的巨大潜力。但是,在供应链金融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很多与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的问题。
(1)融资水平低下,缺乏系统认识。目前,业界对供应链金融的认识大多还停在企业贸易融资层面,它以解决供应链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主,而如何系统地满足供应链企业的全面金融需求以及与核心企业生产供销相联系的供应链企业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价值流等整合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
(2)金融产品单一,品牌魅力缺乏。当前,我国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在表内业务(票据和担保)进行拓展,各商业银行在汇票、信用证等方面的创新远不足以满足供应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在品牌建设层面不到位,不能很好地整合供应链融资产品体系。
(3)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善。众所周知,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对信息的掌握至关重要。供应链金融是以某个资信度较高的大企业为重点,上至原材料采购、配件供应,下至流通、销售这一整条供应链链条进行梳理,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若干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全面掌握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以及贸易信息与数据,做到企业、银行与物流公司信息共享。目前,我国虽已有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是许多信息未做到共享。
(4)融资风险复杂,难以把控。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链条,将整个链条上的企业连接成一个整体,存在各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等,而商业银行需要全面把握整个供应链的风险,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5)管理不健全,缺乏高端人才。针对供应链金融,链条上存在若干企业,链条复杂决定在融资过程中决策链条长,环节繁琐,高端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融资效率低下,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四、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对策
(1)提高融资水平,提升全面系统认识。纵观各银行机构筹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势,供应链金融将会是商业银行新的盈利增长点。商业银行应根据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具体形式及时更新发展思维和理念,在传统贸易融资外开发新的供应链金融领域,不断满足中小企业多方位的融资需求,适应日益严峻的竞争格局。
(2)创新金融产品,打造魅力品牌。商业银行应该努力开拓汇票、信用证等表外业务,加快产品创新步伐,不断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专门针对核心企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针对传统贸易融资的订单化金融产品,突出自身的品牌特色。同时,不断强化品牌统一的形象,打造供应链金融品牌。
(3)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高效、透明的信息共享平台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础。要想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畅通,必须加快建设我国“产、供、销”一体的完整供应链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数据库,以便企业及时从银行申请到授信和银行对物流、资金流的双向监控。
(4)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预测和评估。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预测和评估是供应链金融平稳发展的必要条件。商业银行要建立包括供应链金融在内的金融风险评估机构,时刻关注供应链的贸易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运作状况等,全面把控供应链中的薄弱环节,及早发现和处理供应链金融风险,规避可能发生的金融损失。
(5)健全组织结构,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供应链运作管理机构,加强审批、市场、运营、监督等条线的人员的交流,形成一体化流程操作。同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配套的薪酬和福利保障机制,努力培养供应链金融领域专业素质人才或引进国外高端人才,助力供应链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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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选择中石油控股的昆仑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指标及数据,借鉴耗散结构理论,并通过熵值法对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有效性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供应链金融能有效实现产融结合的协同价值、促进产融企业及产融银行共同发展。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有效性,产融集团应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建立金融管控平台;监管机构应完善相关政策。关键词: 产融结合;供应链金融;熵值法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6)05-0023-08一、引言在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受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等因素影响使其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的情况下,为提高获利空间、降低信贷风险,商业银行纷纷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类较新的金融业务,目前国内外研究并没有对此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和定义,国内研究多集中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界定,即供应链金融是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的信用以及上下游企业之间真实的贸易信息,以企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存货等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通过动产质押授信、应收账款融资等新型金融工具盘活产业链企业的存货和应收账款,为产业链企业提供融资的综合性金融服务[1]。据此,供应链金融作为近年来商业银行针对特定经济实体开展的产业金融服务,在增强银行盈利能力的同时,还能够缓解产业链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产业链竞争力,实现多方共同发展[2-4]。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工商企业通过控股金融机构涉足金融领域,形成了“实业+金融”的产融结合模式,并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希望借此来整合产业链,带动主业发展。如昆仑银行的石油产业链贸易融资业务、龙江银行的农业供应链贷款、华润银行的供应商融资等都是具有产融结合特色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学术界对产融集团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其所在产业链的现象也有了初步的认识,如刘国忱(2013)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以金融资本支撑产业资本,因此,构建产融联盟能带动产业升级[5];赵志龙(2013)指出产融结合型银行能为所属的产业链提供更专业的服务,进而促进实体产业的发展[6];王志明(2014)认为产融结合形成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能促使金融机构为供应链企业提供更适合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及生产运营信息,有利于对供应链风险进行管控,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7]。由此可见,产融结合型银行①作为产业链链内银行,与非产融结合型银行相比,与实体产业的联系更为密切,能通过与产融企业的信息共享平台获得有效的市场需求及产业链上更加真实的交易信息,来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成本、信贷风险,更加有效地推动实体产业的发展。与实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大多数文献仅局限于对产融结合或者供应链金融单独进行研究,将二者结合起来讨论的研究仍停留在简单的理论分析层面。供应链金融绩效评价方面的研究多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包括供应商绩效、供应链柔性等,定量指标包括成本、投资回报率等[8]。朱文贵等(2007)建立了金融供应链的绩效评价体系,为评价供应链资金流的绩效提供指标参考[9];张秀萍等(2010)认为供应链金融能够通过提升供应链可靠性、反应能力、柔性、降低成本来提高企业绩效[10];房圆晨(2011)通过夹角余弦―灰关联法构建的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风险、客户满意度等进行绩效比较[11];刘可(2013)通过实证分析我国制造业中小上市公司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评价供应链金融对其融资约束的缓解程度[12]。在我国企业产融结合有效性方面也有较多的研究。蔺元(2010)通过构建Logistic模型发现,我国企业产融结合的层次不深,金融资本没有紧密服务于实体产业发展的需要,为经营绩效带来的正效应不大[13]。李惠彬等(2011)利用熵变模型实证分析得出我国产融结合趋势显著,产融结合有利于产业稳定发展[14]。姚德权等(2011)利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实证发现,由于企业和金融机构自身存在风险,产融结合对企业经营的有效性较低甚至无效[15]。王帅(2013)利用成本函数检验产融企业规模经济效应,认为企业与主业联系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产融结合能降低交易成本[16]。李维安等(2014)从投资效率的角度对企业产融结合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发现实体企业控股金融机构会造成投资过度,降低企业的投资效率[17]。从上述文献中可以看出,在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研究中,大部分结果显示我国产融企业产融结合效率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实体企业控股金融机构后,没有利用金融资本服务主业的发展,而仅仅追求金融领域丰厚的利润以及获得信贷支持。由此可见,如何提高我国企业产融结合效率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借鉴耗散结构理论的熵变模型,构建产融结合型银行供应链金融有效性的熵指标评价体系,利用熵值法实证检验产融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否促进了产融集团的发展②[18]。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一)供应链金融能够提高产融资本的协同效用一方面,由于关联交易、客户集中度等管制,产融结合型银行为控股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规模有限,抑制了金融资本对实体产业的支持,供应链金融则能够突破直接融资的限制,将金融资本渗透到产业链各环节,通过向产业链企业融资,降低产融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间接对产融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产融结合型金融机构能够深入了解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状况,降低管控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成本,并通过与产融企业共用客户渠道、共享产业链资源,降低业务运作成本。同时,金融资本可以利用产业资本拥有的客户资源与品牌效应,为产业链客户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实现产业与金融交叉销售,进而扩大银行的利润来源、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盈利能力[19],实现产融协同。据此,提出假设如下:假设1a:产融结合型银行能够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降低产融企业的财务成本,进而有助于产融集团的稳定发展。假设1b:产融结合型银行能够借助产融结合形成的优势降低金融业务的运营成本,进而有助于产融集团的稳定发展。假设1c:产融结合型银行能够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银行盈利能力,进而有助于产融集团的稳定发展。(二)供应链金融能够提高产融集团内部资金的配置效率由于产融企业的融资成本低于市场成本,因此,易造成资金过度集中于产融企业,导致产能过剩、投资效率下降,降低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效率。产融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对整条产业链进行整合与控制,能够获得有效的市场需求以及产业链企业的生产能力、业务规模等信息,对产业链企业的信贷规模进行合理的分配;并将原本借贷给核心企业用来过度生产或投资的资金以较高的利率分配到产业链企业,提高上下游企业的供应能力和购买能力,平衡产业链各企业的生产运营能力。再加上产融结合型银行能够深入参与实体产业的生产运营,更有效掌握产业链企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和所在市场环境的变动,提供更适合产业链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从而合理配置产业链资源。同时,产业资本往往会受金融资本高额利润的影响逐渐金融化,进而导致实体产业空洞化,供应链金融则能使产融集团内部的金融资本回流到产业链生产运营环节中,重新以产业资本的形态支持产业链的运作,推动主业增长,避免实体产业空洞化。据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2:供应链金融能够通过扩大对产业链企业的融资规模,避免实体产业过度投资于金融领域,有助于产融集团的稳定发展。(三)供应链金融能够控制产融集团的内部风险产融结合型银行属于链内银行,能利用企业的产融信息平台核实产业链企业的信用状况及真实的交易信息,对资金流、物流实施有效监控,确保了资金回收的安全性;同时产融银行通过与产融企业共享信息,能够准确预测市场动向及存货质押品价格变动的方向,为未来可能遇到的存货价格下跌等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从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再加上供应链金融能满足产业链企业资金需求,缓解产业链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产业链企业支付货款、供应物资的能力增强,从而确保了核心企业能够及时收到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下的货物,降低坏账规模。据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3a:供应链金融能够降低产融结合型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进而有助于产融集团的稳定发展。假设3b:供应链金融能够降低产融企业的坏账规模,进而有助于产融集团的稳定发展。三、实证方法与指标构建(一)研究样本本文选择2009~201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及其控股的昆仑银行为研究样本,考察昆仑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产融集团发展的影响③。(二)实证方法本文将中石油集团与其控股的昆仑银行组成的产融集团看作一个产融系统,通过改进耗散结构④的熵变模型,构建熵指标评价体系,利用熵值法给各指标客观赋权,综合评价昆仑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有效性。其中,耗散结构理论认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要想维持有序的结构、实现稳定发展,就必须要降低系统的总熵值[20,21]。供应链金融所在的产融系统具有形成耗散结构系统的特点⑤,产融系统要想维持有序的结构,就要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或从外部引入资金、技术等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要素即负熵,降低或释放系统内部由于资源不合理配置、信息不对称等不利的因素即正熵,来降低系统内部的总熵值。昆仑银行作为产融结合型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使金融资本更有效地服务于主业,降低主业运营成本、提高资本运作能力,促进实体产业发展。如果供应链金融业务给产融系统输入的负熵能够抵消自身及产融系统产生的正熵,产融系统的总熵值就会下降,系统会向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即昆仑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有效的;相反,若正熵大于负熵,则二者结合对系统的负面影响高于正面影响,即供应链金融业务无效。由于昆仑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时间较短,熵值法能够有效克服数据较少时实验结果出现偏差的问题。(三)熵指标体系的构建将产融系统自身产生或由供应链金融带来的正熵定义为压力熵,即dyS;将引入供应链金融业务来减小系统熵值、促进系统发展的负熵定义为支持熵,即dzS;外部环境对系统输入的熵流定义为外部影响熵,即doS。根据耗散结构的熵变模型,供应链金融所在产融系统的熵变模型可以表示为:dS=dzS+dyS (1)其中dS表示供应链金融与产融结合共同作用引起的产融系统总熵值的变化量。若|dzS|>|dyS|,则dS0。(2)2010年,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供应链融资规模增大、银行营利能力提高、不良贷款率下降,再加上整体经济形势向好,支持熵的增幅远远大于压力熵的增幅;但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支持熵仍低于压力熵,但二者之间的差距大大缩小。(3)2011年,支持熵与压力熵同呈下降趋势,但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其业务收入在昆仑银行总收入中占比上升,加上银行不良贷款及企业坏账损失下降,压力熵的降幅大于支持熵的降幅,支持熵首次高于压力熵,dS
据申银万国一分报告指出,2012年我国银行业供应链融资余额能达到6.9万亿的水平。时至今日,不仅银行进行供应链金融创新方兴未艾,就连如阿里集团、京东商城、苏宁电器等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些外贸服务平台也开始对这片金融蓝海虎视眈眈。自从2011年阿里金融与建行的合作结束以后,电商们已吹响了进军供应链金融的号角。选择合作还是竞争是目前电商和银行之间的博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体系构架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基于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厂商之间的长期稳定贸易合作关系,涉及商业银行、物流服务提供商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通过对整个供应网络中的资金流进行合理安排,以提高整体资金效率,为供应链参与者提供多赢的一种金融解决方案。除上述基本机构参与者外,完整的供应链金融体系还包含制度环境、技术环境和政府监管等。
二、银行与电商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战略选择与评价
战略选择:
在进行供应链金融布局过程中,银行具有雄厚的资本优势,但是物流、商流方面比较脆弱;而电商则恰恰相反,作为商业交易平台,电商拥有的正是银行缺乏的数据信息入口。因此,本文提出银行和电商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两种战略选择:
1、S-S-O(优势-优势-机会)战略合作
银行与电商平台首先可以考虑战略合作。利用企业供应链融资需求旺盛的外部机会,首先将供应链整合进入电商平台,建立数据入口;然后依托电商平台对商家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集成化的供应链评价标准,对企业资信进行甄别;最后由银行对获得资格的商家授信。这种战略选择有助于双方构成一个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合作模式,有利于各自更专注于发挥自身所长,获得双赢,同时可以避免双方发生恶性竞争,相互吞蚀对方业务领域。
2、S-O(优势-机会)战略竞争
基于银行视角,面对企业越来越青睐电子商务平台的机会和自身对掌握客户信息的需要,银行可以依靠自身雄厚的资本优势,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和其他配套设施。此战略让银行利用资金优势打造平台,补足自身缺平台、缺数据的短板。由银行给商家提供与电商平台同等的交易环境,并用快捷的金融服务黏住商家,将信息主导权掌握在手中。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应充分发挥作为资金提供者的作用,体现金融服务职能,并且重点发挥供应链财务管理的专业素质;发展电子商务作为黏着商家手段只是提供交易平台,运营目标应注重于体现辅助供应链管理的功能,而不是将盈利作为首要目标,否则容易留下银商矛盾的隐患。
基于电子商务平台视角,面对入驻平台商户巨大的融资需求,电商平台可以建立自有金融服务公司。在平台规模足够大的情况下,电商应利用自己网络化的电子交易平台优势,并依托在线支付平台,建立合适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针对性地设计注重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金融产品。这样便可以排除银行的干扰,向平台内的商家提供成本低廉、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
战略评价:
战略一的好处在于,银行和电子商务平台能避免相互之间的竞争、避免重复建设和分散资源,更能互利同赢。但是该战略存在利益分配上的冲突,若协调不利容易出现合作裂痕。
战略二的好处在于,能够分别让银行和电商建立独立自主的金融生态系统,庞大、完整的数据库有利于对客户进行动态监测,有利于经营策略的调整。但是该战略势必让两者形成激烈的竞争,不能化解银行和电商之间相互构成威胁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选择哪种战略,银行和电商都必须以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力为主题,只有健康的四流合一才能使得整条供应链得到持续有效的增值。 --!>
三、结语
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应主要从资金流的角度切入,而电商则主要从商流角度切入。在实践中,两种战略均可看到。由于银行存在自身的固有缺陷,如不具备物流系统,缺乏交易数据入口,在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时候难免显得比较被动。因此,许多银行纷纷上马电子商务平台,如建行“善融商务”,旨在打破传统银行的缺陷,为自己增添电商基因。而电子商务在思考是否与银行合作的时候选择面似乎更宽,某些电商在争取到小额贷款牌照以后全面升级自己的系统,为商家提供金融服务,如阿里小贷,苏宁小贷等。京东商城也在加强布局仓储、物流、支付、贷款等全产业链环节,力争打造一个“闭合的供应链”。
电子商务平台在供应链整合方面有着先天的信息平台优势,在提供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时往往以贸易型融资为主。然而银行则能针对资金量需求巨大的行业(如矿产资源、能源、和高技术等行业)进行金融方案的设计,可以兼顾生产性融资和贸易型融资,与电商目前注重的平台商家贸易型融资有区别,但也并不排除电商进军生产性贸易融资的可能性。因此银行在开展电商平台时不能局限于电商思维,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保证原有业务质量的前提下争取跟上大数据时代的节奏。(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2] 李勤,韩凯.供应链融资的现状与问题:93家企业样本[M].财政金融
[3] 姜蓉.打造服务“闭环” 圈住供应商——电商巨头争相开启供应链金融[报纸].中国经营报,2012.12.24:第E03版.
[4] 李银莲,梁宵.瞄准6.9万亿蓝海空间——银行上演供应链金融卡位战[报纸].中国经营报,2012.10.22:第B04版
本文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0年院级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KY068)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全球竞争环境的巨大变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产业经济的发展已经从企业与企业的竞争转向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链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顺畅都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优化运作,因此集成化供应链的管理思想要求供应链上相关企业能够提供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集成管理的综合服务。而物流金融使物流和资金流集成成为现实,使相关企业、物流公司和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多方共赢。
我国对物流金融的研究曾经有不同的概念。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罗齐、朱道立和陈伯铭(2002)提出了融通仓。“融”指金融,“通”指物资的流通,“仓”指物流的仓储。融通仓是三者的集成,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使其融入中小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为其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
邹小、唐元琦(2004)首次提出了“物流金融”的概念,将其定义为“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并进一步解释到“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提出现代物流金融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和结算支持方面。
我们认为,物流金融是企业以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物流金融的核心思想是对供应链管理中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二、物流企业与物流金融协同发展必要性
1、物流企业提升利润空间的需要。近年来,我国GDP保持高速增长,外贸进出口增长强劲,第三方物流迅速发展起来。物流与经济发展呈现很强的正相关性,我国物流的年增长率在25%左右。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又需要物流企业提供较高的服务水平,即保证物流质量的同时又要求及时、准确、成本低廉,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背景下,物流企业蜂拥而起,市场鱼龙混杂,很多物流企业为了占有市场地位不惜降低物流服务价格,致使总体盈利空间在不规范竞争中越发有限,因此物流企业急需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及开展其他一些增值,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国物流企业多数是从传统的运输和仓储企业转型而来,运输、仓储仍是其主要业务,企业整体缺乏战略意识,资本实力较弱、物流网络特别是国际物流网络的规模远不及外资跨国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先进物流技术的利用率较低。显然这已不能适应目前物流市场对第三方物流的需求。而且在物流市场上,物流企业的市场份额普遍较小的情况下,采用低成本战略只能陷入“价格战”。物流企业靠资产、设施、关系来立足和竞争的时代已经过去。要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物流企业必须不断进行业务创新,超越单一的物流服务,转向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以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使得物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物流金融服务成为可能。物流金融业务使物流企业控制供应链全程,即一方面银行监管质押实物,进行监管服务,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之中以及一些特殊产品的运输质量;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物流、信用担保及其他配套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保持客户的稳定。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也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为其争取客户资源、提升服务价值,有助于物流企业摆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竞争的层次,形成竞争优势。
2、金融机构降低自身业务风险的需要。在物流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需要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信息。而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市场拓展等信息的核实过程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企业的还贷能力、经营水平等方面也很难准确、全面地评估。正由于流动资产监管困难,信贷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开展基于动产的贷款业务。因此,金融机构不得不放弃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但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金融机构必须在更新服务、控制风险等方面进行创新。
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金融管理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融资业务的评估者、监管者和物流业务的实施者,在融资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在进行质押物的评估和保管等工作中,物流企业对市场熟悉,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上物流企业运作的资金流、物流中的资源的充分利用,可以减少与借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进行科学判断,使信贷资金的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风险控制方式由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贸易流程的风险判断与控制,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收益性,真正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规模与效益共同发展。
3、供应链上资金需求方融资的需要。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因其信用等级较低,可抵押资产少等原因面临着风险大、成本高的困扰。物流企业通过库存管理和配送管理,对借款企业的信息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可以作为借款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在金融业务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基于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特殊地位,能清楚地了解到商业银行不易掌握的有关信息,如企业库存产品的动态信息等,使得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可能。物流企业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者由金融机构授予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代表金融机构同借款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借款企业签订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押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申请贷款和质押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满足了中小企业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的实际需求。在这种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实现供应链上各个主体多方的“共赢”。物流金融的运作中,由于物流企业既是银行的委托方,又是中小企业的物流业务伙伴,因此通过中小物流企业和银行将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从而使双方利益关系也由短期、临时转向长期、固定。中小企业盘活了流动资产,金融机构降低了业务风险,物流企业稳定了与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三、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物流业务开始的较晚。十余年来,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快速的发展。20世纪九十年代末,物流金融业务在国内逐步兴起。最初是一些外资银行与国际物流公司的中国机构合作,为跨国公司及部分中资企业提供仓单融资业务。在1999年以前,我国物流仓储企业很少参与基于存货的质押业务,商业银行因此对质押物的价值、品质、销售状况等缺乏足够的信息,对质押物的运营控制缺少专业的经验和技能,于是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银行开展这一业务较为谨慎,造成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没有形成规模,企业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被大量闲置。1999年,中国储运集团与银行联手开发第一笔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物流金融服务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生。2005年以来,物流金融业务出现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国内大型的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目前,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多家客户提供质押监管融资等业务,抵押产品涉及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与国内多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与国内金融机构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四、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服务中的风险
1、客户资信风险。在担保的模式下,物流企业作为核心,承受的风险无疑是最大的。物流企业充当质押物监管者的同时,还作为担保人。如果融资企业出现违约,无法按期还款,同时质押物变卖、拍卖后尚不能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时,物流企业将承担担保责任。在直接融资模式下,由于物流企业为提货人代垫部分货款,提货人若发生采购违约,物流企业将遭受直接的财务损失,若提货人向国外采购,还会产生汇率等方面的风险。在经济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各国汇率变化增大,针对出口产业链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风险将加大。
2、质押物评估风险。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专业从事仓储工作的企业,特别是一些行业倾向性明显的企业,长期从事某些行业商品的仓储物流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相关商品的经验数据,在对商品进行价值评估方面具有优势。但即便如此,质押物价值评估仍存在一定的风险。质押物的品种比较多,不可能有统一的价格评估体系。有些质押物的保值能力较强,而有些质押物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当前的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质押物的品牌或质量如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也会严重影响其销售。若质押物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借款时,变卖、拍卖该质押物的价款可能无法偿付银行贷款,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作为质押物价值评估机构的物流企业可能要面临评估不当的风险,其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现在物流系统多以入库单作质押,它和仓单的性质相同,但仓单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凭证,而入库单和仓单相比其对外的可信性大打折扣,加之有的物流企业无法保证仓单和入库单的唯一对应性和可靠性,这就给仓单质押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3、商品监管风险。质押物在库期间由物流企业负责质押物的监管,物流企业必须保证质押物的安全,要对质押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在质押物循环进出库的过程中,物流企业负责质押物的安全库存控制,质押物信息在仓库与银行之间传递,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决策的失误,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
五、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的建议
1、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为规避出质人给质押监管业务带来的风险,必须谨慎选择客户。物流企业可借鉴银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方法,针对客户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重点考察,可以通过了解存货人的历史业务情况、信用情况,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信息。具体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第一,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记录;第二,分析客户在以往的业务中的履约能力;第三,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拒绝合作。对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只有在客户资信良好、融资项目风险较低或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才对客户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对长期合作的客户,重点在于调查融资企业是否对质押物有合法的物权。
2、加强对质押物的评估管理。第一,严格确认质押物的所有权。一般可以通过审核融资企业与上游企业的贸易合同(包括贸易方式、贸易品种、结算方式),以及调查上游企业的合法性、经营规模、信用情况等来鉴别动产的来源;第二,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流动性好、质量稳定、容易储藏保管的商品作为质押物。物流企业要建立起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来准确评估质押货物的价值。通过调查行业内人士、了解市场容量、价格变动趋势、产业产品的升级等情况,物流企业能把握市场行情的脉搏,掌握商品的市场价值和销售情况变化规律,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以利于质押货物的正确评估和选择,避免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质押物价值评估失真;第三,通过控制贷款期限的长短、质押贷款比例,设立风险保证金等方法尽量避免货物的市场价值波动风险。当市场价格下跌到预警线时,通知融资企业增加质物和保证金。
3、加强对质押物的过程监控。质押物监管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办理质押物出入库时的风险控制手段。要对质押物进行科学的管理,制定严密的操作规程。对质押物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存货,都要经过认真审核,保证质押物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
4、加快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当传统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延伸和拓展时,信息化管理就成了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保障。运用信息化手段,才能对物流过程、客户运营状况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和监控,才能降低整体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在合作共赢中实现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一、物流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理论基础
供应链金融是指针对供应链上特定商品从初始地到最终目的地移动的过程中提供的、与快速增长的动态应付账款融资业务、金融租赁业务、存货融资业务等各种动产担保融资和其他金融技术相关的一系列新型企业融资服务解决方案[1]。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方面的经验,供应链金融也被定义为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一供一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2]。
国际上最初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和应用是商业银行针对其核心客户即大型企业的信贷新模式,向大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货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3],到2008年5月,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中有46家向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其他4家也在积极筹划开办此项业务[4]。随后,伴随国际上受次贷危机影响而产生的“供应链危机”[5],供应链金融发展为以物流企业、集团企业或者其金融公司为代表的各类企业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其涉及的整个供应链提供创新和延伸的融资类服务。
在国内,供应链金融是被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的形式出现的。国内大量中小企业在融资需求方面得到的支持却是与其地位极不相称的。按照《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08~2009》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数量的99%,GDP的60%,税收的50%。按照中国中小企业2009蓝皮书的数据,2008年底,在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970多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388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达90%。但是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仅占全部商业银行贷款的15%左右,2008年全国新增小企业贷款只有225亿,比2007年只增长1.4%,而全国贷款同期增加了14.9%。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信贷规模总量增加了4.8万亿,其中中小企业贷款增加额度增加只占不到5%[6]。这是因为国内银行业高度集中,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涉及行业区域市场情况复杂,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并且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大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面临“成本高、抵押难、风险大”的问题。而物流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利用物流企业对整个供应链运营状况的把握,通过不同的途径强化了信息了获取,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进而协助供应链中相应资金需求企业获得融资,并同时控制资金风险和成本,完成对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在这个融资服务过程中,物流企业对融资方经营信息的掌握对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融资方的各项风险中,信用风险是最重要的部分。根据关于信息不对称的分析和委托-理论,由于人掌握某些委托人不了解的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从而导致人利用信息不对称签署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合同,这种逆向选择也导致人在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道德风险的存在。而在以银行为委托人,中小企业为人的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非常严重,或者说其非匀质性更严重,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出现的概率也明显高于大型客户的信贷市场[7]。这时,借款方的还款能力是融资方信贷审批部门重点关注的信息,抵押物的明确性、可获得性、可变现性等评估是降低信用风险的有效办法。由于物流企业的信息优势,可以精确掌握客户货物存在的地点和基本价值,因此可以及时掌握抵押物的精确信息,进而使得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要比其他融资方小的多,其违约成本也就低得多。也就是说,物流企业的引入将两方模式升级为三方模式,委托关系变为两个层次,银行和物流企业之间,以及物流企业与受信企业之间均形成委托关系,而由于物流企业对物流状况的监督和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很大程度上优化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助于融资交易的达成。林毅夫、李永军(2001)的文章从理论方面证明了中小企业的非匀质性、贷款规模、贷款交易成本、贷款抵押比例是影响企业信贷的最主要的因素,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增加贷款规模和抵押比例,就能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使总贷款数量增加[8]。例如存货融资业务,一般企业的融资比例为50%[9],但物流企业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抵押融资比例通常比银行高5~10个百分点,达到55~60%[10]。
供应链金融服务预计将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带来巨大的改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与世界银行合作的研究报告(2006),2005年中国中小企业的存货价值为30326亿元,应收账款3276亿元,合计超过33000亿元的资产被占用,按50%质押比例计算,这些资产可以一次性产生超过16000亿元的新增授信,并且由于乘数效应的作用,其实际效应还应该远高于这个数字[11]。物流企业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实现向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转型,是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
二、UPS从物流企业到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转型
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nitedParcelService),原名为美国信使公司(AmericanMessengerCompany),1907年8月28日在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成立,创始人吉姆・卡塞(JimCase),总部现已迁至亚特兰大。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断发展,UPS已经是全球最大的速递机构和包裹递送公司,同时也是世界上一家主要的专业运输和物流服务提供商。每个工作日,该公司为180万家客户送邮包,收件人数目高达600万。公司的主要业务在美国,但服务同时遍及其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世纪90年代,UPS的供应链解决方案(SupplyChainSolutions)受到业界关注。供应链解决方案能够提供货物配送、全球货运金融服务、邮件包裹服务和业务拓展咨询等一揽子服务方案,从而真正实现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三流合一”[12]。“三流合一”是UPS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最佳实践和贡献之一,由UPS提出的这个概念及其应用已经在供应链管理领域深入人心,而UPS也由此开始从单纯的包裹递送商向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转型。
(一)UPS实现转型的两个阶段
UPS的转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技术创新,即货物流的扩张推动信息技术的创新。到1993年,UPS每天为100万个固定客户传递1150万件包裹和公文。如此繁重的工作量迫使UPS不得不发明新技术以提高效率,保持价格竞争性,同时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搭配。1986年~1996年间,UPS总计投入超过47亿美元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UPS的技术创新包括手持式设备传递信息和获取帮助,到专业化设计的包裹快递设备,再到全球计算机互联网系统和专用卫星。如以每个UPS的驾驶员使用DWD设备为例,它能够立即记录和向UPS网络系统上传货物传递的动态信息。DWD存储的信息甚至包括收货人签字的数字照片,以便向发货人提供货物运输的最鲜活信息。这种专用设备也允许驾驶员远程联系总部,使变更后的送货计划、交通路况及其他重要信息保持实时一致。通过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UPS的综合吞吐能力激增,客户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实现了货物流与信息流的结合。这一阶段至关重要,为后来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引入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阶段是货物流和信息流的成熟催生供应链金融模式。20世纪90年代末,尽管UPS的核心业务是货物和信息配送,但UPS高层认为,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摆脱这种结构单一的物流运作模式。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UPS发现未来商业社会最重要的力量是“全程供应链管理”,成为“全程供应链主”才是UPS未来发展的原动力,并且公司在货物流和信息流方面的领先技术能够比较容易地匹配金融流,从而形成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所以,UPS开始调集核心资源向这一新领域迈进,战略性地重组公司。为了实现这次转型,UPS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在1999年,UPS并购了7家物流和分销公司、11家技术公司、1家银行、1家航空公司等20家与供应链管理相关的公司,并于2002年5月,成功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与其1998年成立的UPS资本公司(UPSC)合并,获得美国本土的金融服务牌照,2003年4月4日,美国康涅狄格银行委员会通过一项由第一国际银行集体提出的申请,把它的名称变更为UPS资本商业信贷(UPSCapitalBusinessCredit)。UPS资本商业信贷成为UPS资本公司(UPSC)的组成部分,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贸易和金融等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强大的物流网络、信息平台和UPSC是其从单纯的包裹递送商向供应链服务提供商转型成功的关键支撑,其中UPSC是关键中的关键。1999年11月10日,UP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使公司具备在世界重要金融市场上进行战略性收购和兼并的能力。这一举措为UPS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本支持。
随着转型的完成和业务的发展,UPS的业务从起初主要利用其金融服务的便利和优势吸引客户,拓展业务,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开具信用证、兑付出口票据等国际性产品和服务业务到逐渐成为企业盈利主力。转型后的UPS包括UPS包裹快递公司(UPSParcelDeliver)、UPS物流公司(UPSLogistic)、UPS资本公司(UPSCapital)和UPS零售(UPSRetail四大支柱部门。资料显示,自1998年成立以来,UPSC所属的供应链集成部门收入额已经从7.4亿美元增长到89.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8.3%,高于UPS国内包裹部门年均4.2%的增速,也远高于国际包裹部门年均12.8%的增速[13]。
(二)UPS与沃尔玛供应链金融集成解决方案
国际性贸易中,买方为了转移资金占用的压力,往往利用其强势地位,采用赊销的方式,要求卖方先垫付部分或者全额资金,到货后一段时间结算货款,赊销已经逐渐代替信用证成为贸易结算的发展趋势。数据显示,全球贸易中有80%以上是通过赊账贸易来进行结算的。而沃尔玛作为强势的买方,通常会要求其东南亚供应商、出口商垫付全额资金,货物到岸后30~90天才结清货款,这对于中小制造商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资金负担,有些供应商因此不敢与沃尔玛签订大单合约。从供应链角度上看,这实际上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的效率,损害了供应链的整体利益。但是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这也是合乎经济学规律的选择。
UPS提出的供应链金融集成方案解决了这个矛盾,其与沃尔玛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及在2003年在东南亚具体的业务合作可以被看作是供应链金融的典型应用。在应用过程中,UPS作为沃尔玛和其供应商之间交易的货运承运方,同时UPS也是中间结算商。再由UPS代替沃尔玛与东南亚地区数以万计的出口商进行支付结算,UPS保证在货物交付到UPS物流机构的两周内把货款先支付给这些出口商,以保证他们的流动资金运转。然后由这些出口企业把出口清关、全程货运业务都交给UPS,并支付物流服务费用和一定的融资费用。最后,拿到货物的UPS将与沃尔玛进行一对一的结算[14]。
图1 UPS/UPSC与沃尔玛的供应链金融集成解决方案
在这一过程中,出口商加速了资金周转,沃尔玛避免了和大量出口商的结算的交易成本,而UPS则扩大了物流市场份额,赚取了丰厚的物流服务收益和融资和金融服务等收益。由于UPSC可以为中小供应商企业提供为期五年的循环信用额度,并确保该公司规避沃尔玛赖账的信用风险,对于缺乏信用资源的中小企业来说,其为融资支付的成本和条件也优于企业通过其他渠道可能获得的条件,因此企业会乐于接受方案并支付这笔费用。
(三)UPS实现转型后的特点和核心优势
从上述对UPS向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转型后的描述可以看到,在其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中,由物流企业作为整个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的主导方,并占据核心地位,是一种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1.物流企业是服务方案设计和实施的提供方。在实际应用中,对金融服务对象的选择、融资方案的设计、融资方案的实施都是由物流企业根据自身与客户在物流方面的合作状况结合客户对物流和资金的需求来确定的。
2.物流企业是资金的提供方和融资条件的主导方。在这类应用中,融资规模的确定、融资时间的控制、融资利率的利率协商、以及后续资金的提供、还款方式等条件的确定和协商过程,都是由物流企业主导。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物流服务过往合作情况、自身资金状况等条件对这些融资条件进行协商,达到双赢和多赢局面。
3.物流企业是信息渠道建立者和信息的掌控方。物流企业依托自身物流网络的信息平台,建立起抵押物信息平台,对融资抵押物的状况实现实时掌握,并且结合财务和资金管理系统完成对抵押物信息和资金信息的掌握和协调。并且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信息交流机制共享信息给参与各方。
4.物流企业是方案实施过程中融资抵押物的实际掌控者。在融资条件的确定过程中,物流企业会根据在其物流网络中的抵押物的特征,并且通过协议和运输信息的掌握来确保对抵押物的权利,因此在方案实施中融资抵押物的掌控者是物流企业,企业将根据融资方案的进程或者还款计划的执行状况来确定和调整其运输和交货计划。
5.物流企业是金融服务方案实施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协调方。在整个服务的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难免会产生一些分歧,例如沃尔玛的供应商数以万计,发生分歧的协调量极大。而在这类应用中,除了根据协议处理分歧,更多的时候,物流企业将在分歧处理和协调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由于其是物流服务的提供方,同时具有信息和资方优势,因此协调效率更高。
因此,通过提供物流服务掌握抵押物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信用风险控制问题,从而降低信用违约成本,进而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动态协调,实现融资资本的高收益,并同时促进其物流业务的市场拓展,是物流企业UPS提供供应金融服务的核心竞争优势。
三、物流企业向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转型的条件和启示
物流企业实现向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转型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物流企业的规模要足够大,其物流网络必须足够广泛,这样,其物流服务能力才可以为客户带来价值,其供应链金融服务才有得以开展的基础,同时,其客户数量足够多也能从概率上分散融资风险。
其次,物流企业的信息平台建设必须足够成熟和有效率,其对信息获取、分析、响应并采取行动的实施能力都必须足够强,这样才可以实时掌握抵押物的实际情况和融资及还款的进展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物流和资金方面进展的协调,否则其面临的信用风险将会升高。
再次,物流企业的融资能力必须足够强,其资金总体成本必须具有优势。由于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企业向外提供贷款,并且贷款规模上相比市场更具有优势,加上自身运作的资金需要,因此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在资金成本方面要求很高。如果物流企业具备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的优势,或者像UPS拥有UPSC一样直接具有金融机构牌照,其优势将得到极大的突显。
最后,企业的综合管理运作能力必须足够有效率,由于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属于几乎完全不同的经营领域,具有不同的经营运作特点,对人员、资金、信息、制度等各个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平衡二者的发展,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实现经营上的合力,使其真正体现出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的境界,无疑是需要很高的管理技巧和艺术。
从以上UPS的转型过程对国内物流企业向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转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物流企业应利用信息优势积极拓展金融业务,与金融机构合作,形成互补
对于目前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而言,物流企业的介入对于其应用的推广和风险的控制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既然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信用的缺失,而从理论分析我们又能得知其根源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那么物流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合作伙伴,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着长期积累的历史数据,了解其波动状况以及主要客户,同时又能实时掌握更新其当前货物信息,这恰恰是非常适合作为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提供方和重要媒介的。不管是物流企业作为中间方参与还是直接作为资金提供方直接融资,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国内可以与UPS对比和借鉴的案例是中国邮政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邮政本身是有着类似物流企业的全国性网络资源的,不足之处是其更偏重于重量较轻的包裹和文件等的运送,其货物运送能力远不如专业的物流企业。同时中国邮政储蓄是一家银行,有着相对较为强大的资金实力,资金成本并不高。这二者在体制内是有机会成为类似UPS+UPSC这样的组合,按照图中所示的三流和平台以及服务运作进行投入和建设,完全有可能发挥出较为强大的组合效力的,如下图所示:
图2 中国邮政物流和邮政储蓄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假想图
(二)物流企业应加大对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关注
由于融资抵押物在供应链中的实际流动和使用状况关系着融资还款的保障,企业和银行要想扩展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就必须结合其业务实际对信息平台建设投入相应的资金和人力物力,通过全流程的高度信息化和高度自动化,确保随时掌握抵押物的实际所在和使用是否正常,才可以确保借款方的还款可以按时按期正常进行。而国内物流企业的信息平台的建设相对还比较落后,普遍投入不大,这种关注的不足带来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处理能力不足将严重限制客户的拓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建立能确保获取融资所需要的抵押物信息掌控方法,才能设计出通用性更好,可推广性更强的融资服务方案,才有可能摆脱融资服务个案化的状况,这是国内物流企业和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础性条件。
(三)物流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化竞争
作为UPS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条件,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是物流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必然方向。由于贸易的国际化趋势,以及中国的出口型经济的现状,更多的企业还是需要面向其国际性业务的融资服务,无论是为其国际出口贸易业务提供结算服务还是贸易融资类服务,抑或是国内逐渐扩展的存货、应收款类业务,如果可以扩展到其国际业务上,为其实现信用增级,其拓展空间和业务利润都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目前国内物流企业的无论是网点还是人员、系统方面,都难以达到参与国际化竞争的需要,不断提升这些方面的能力,才有可能结合利用本土优势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规模进行不断扩张。这方面的差距对国内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拓展产生了很大的限制,是国内物流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将来能否生存和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政府应重视并积极展开涉及动产担保等的法律法规的修订
国内在抵押、担保、物权等涉及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界定、纠纷处理、登记制度等方面仍然存在的巨大空白和不明确也限制了供应链金融应用的发展。在动产担保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和物流机构交叉业务监管等方面,需要进行法律的修订和建立。现代高效率的动产担保交易法律应具有几个特征是:可供担保的资产范围界定宽泛。其次是担保物权设立必须简便,规范性要求明确。再次是有明确而全面的优先权规则。再次需要建立集中而统一的公示和登记系统。最后是建立有效的动产担保相关的法律实现,即当需要法律程序参与时,可以快捷简化的通过司法程序完成相应的权利实现过程。
要扩展物流企业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参与,还需要对类似交叉领域建立明确的监管模式,像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支付宝这类兼具网络服务和金融服务的情况在国内属于监管空白,同样像宅急送意图扩展的在发票递送基础上的支付融资业务在国内也属于监管空白,如何界定合法金融服务和违规金融服务,对物流企业能否顺利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并实现转型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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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押物品带来的风险
质押物带来的风险包括品种选择、货权不清以及监管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的风险。对3PL企业来说质押物的选择要非常慎重,不是所有的物品都适合进行质押监管,可以说整个监管业务风险控制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对质押物品的选择。
近来出现不少质押物货权不清的情况,尤其是上海、浙江等地重复质押,或则用他人在自己仓库货物冒充自己货物进行质押的情况等尤为严重。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3PL的责任风险。
因为质押物并不是都放在仓库内且不同的包装形式造成在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意外情况造成变质或者损坏,在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中不同的区域也存在不同的监管风险。
(二)出质人的资信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最常见的风险,不是银行单方面面临的风险,而是银行与3PL企业共同关注的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出质人恶意拖欠或欺诈的情况,3PL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一个供应链金融的项目中银行往往会经由合同将责任转嫁给物流监管企业。另外,由于银行在专业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一些对质押物特殊细节要求上的问题,造成了一旦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3PL企业就要承担法律风险。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
3PL公司自身监管操作带来的风险,包括人员的风险、内部管理的风险和质押场所选择的风险。监管人员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防线。从业人员由于在职业素养、业务技能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方面素质的原因对监管的风险防范能力也有很大不同。如,进行每日数据录入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录入与更新或者在录入时候粗心大意录入错误都会造成风险的发生。另外,3PL企业的操作流程不规范、机构设置不合理、制度的缺失、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都会带来风险。如:相关的记录未交接,质物清单或者解除质物通知书未签字确认,监管工作人员分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对一线监管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盘点和巡视考核工作不到位等也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再有,上文分析了监管质押物品要慎重选择,其实对于监管质押的场所也要进行有效的筛选,不然可能会出现由于监管场所条件不具备造成质押物变质、损坏或者缺失的风险。
二、3PL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对策
(一)质押物带来的风险防控对策
对于质押物带来的风险主要从质押物品的选择、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的保管措施以及质押物的货权及货源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防控。3PL企业对于是否接受银行的质押委托要看品种是否适合监管。一般来说,对质押物的要求是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流动性好容易变现、仓储没有特殊要求易于保管的品种。例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金粉、煤炭、汽车等。3PL企业对于质押物的选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要求。如:有的3PL企业对于监管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对于存放保管中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接受监管委托。还有包装不同的情况下,要求也不相同,对于散货等在雨洪灾害中容易发生流失的货物和棉麻、纸品等容易发生火灾等情况出现灭失的质押品必须要上保险等。设计对于质押监管物品的评估指标,确定质押物本身的风险评级,在降低质押物本身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扩大3PL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对象。
表1 质押物品情况评价表
质押物序号 类别 品种 危
险
品 防潮要求 放火要求 防氧化要求
是否保险 外
包
装
情
况 季
节
要
求 市
场需求情况 价
格
波
动
幅
度 变
现
能
力 流
动
性 保
质
期
要
求
监管地点
单价要求
验收方法 盘点要求 计量方式
以上表格中的各项指标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的情况各自具体的等级的评分,例如单价要求中10万、8万―10万、4万―8万、1万―4万、5000千及以下等各自获得1\2\3\4\5分的评分标准。再有计量标准中,抄牌、过磅得5分、检尺、理论换算、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打九折)得4分、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不能打九折)得3分、平均件重计量(如棉花)得2分、难以准确计量(废钢等),需采取辅助方式得1分等建立的评分标准,清晰明确,并由不同的责任人进行审核签字,最大程度的降低质押物品本身的选择风险。
对于质押物可能存在的货权不清楚或者货源不合法的情况一般可以与银行在委托协议中就约定由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如:3PL企业可以约定只对平直方面承担外观检验审核,不对内在品质进行审核的,只注重量的问题,不注重质的问题,对于质押物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合法货权证明、质量证明、运单、发票、信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并认真审核,由出质人承担责任,银行承担确认和审核并且提供合法检验方法的责任,监管方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对于场所选择要有一定要求,如监管区域要独立、货物要单独存放;散货存放区的防雨防洪设施,对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要有更换周转的明确要求。另外,由于在生产区不容易监管,3PL公司可以采取只做两头,不做中间的方法来避免风险。比如铜加工企业,就只做原料区(电解铜)和成品区(铜线),而中间的生产区由于无法掌控所以不做。尽量选择在自己库内进行操作,这样既获得监管业务与运输、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服务的双重收益,又绑定了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如果是异地或者库外监管,要对该监管场所的资质条件、信誉情况、仓储条件、安全防灾设施等进行实地的严格调查和评价,有条件的时候还要要求对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并要求提供可以进行联网监控条件的办公场所。
(二)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的防控对策
避免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要做好信用等级的调查与评估、防范监管中以货易货时以次充好,伪造虚假提单进行提货操作、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出质人资信状况的跟踪。在实际过程中,可以采用AHP等方法建立出质人评价指标体系,将出质企业的业界口碑、以前有无融资经历、出质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经营历史、盈利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财务情况等指标划分为3―5个不同的评分等级,并根据3PL企业的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对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我们假设以CR(流动比例)值与QR(速动比率)值来进行具体细分评估,假设CR≥2且QR≥1时认为风险等级较低为1级评分为5分;1≤CR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对策
要对法律与合同风险进行防范首先要强化培训相关法律与合同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法律素养。要注意合同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不能更改的情况下,用补充条款的形式另外约定。项目开发时,应在规避自身的风险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一些要求。审核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有无需要特别约定的地方,可操作性如何、是否有会引起公司本身操作出现违规的条款等。另外,企业要建立有效的控制、审核、批准制度,规范操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法务部门专门从事合同、法律方面事物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的避免法律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防控的对策
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和环境带来的操作风险要根本上避免还是要从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着手。加强员工就业、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定期培训,规范员工操作意识。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如: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考核办法、信息传递制度、台帐登记制度、项目评审的流程、稽核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理流程等等。对于总量控制的质押物一定要对其库存货物进出动态及日消耗量进行全面的监控,做好交接记录工作、所有涉及到单据、清单妥善保存,以免责任不清。建立监管巡视制度,加强考核,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每日录入应及时并一人录一人审,有问题及时上报。如:ZCNJ就自行设计了动产操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查询使用的查询系统以便汇总。还可以增加包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如在动产质押部门下可以增列:监管人员考核操作系统、信息录入员操作考核信息系统等针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应的考核指标系统,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以便进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也便于部门领导对部门员工工作情况进行掌握。
对于库外或者异地监管的点,要求至少派遣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进行监管,并且监管小组成员进行轮岗制度,以免在一个监管地区时间过长。设立多级巡查监管机制对监管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库内及库外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如是否在岗;交接班是否有明确清楚的交接记录;所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填写;账务登记是否准确、及时、规范;核对账务与质押物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每周盘点等等。对于监管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可以进行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检查方法,定时的可以规定每天分上午、下午甚至晚上几轮,每轮几次对异地监管人员进行电话或视频查访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统计,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不定时的直飞抽查,不提前通知,直接到监管地进行监管情况的检查了解,并做好检查的记录统计工作。
当然在监管操作开始的阶段,可以从项目模式情况是否有经验资质、质物验收方法、监管区域情况(分库内、库外监管)、库外标识悬挂情况、是否承诺回购、是否成品与原材料同时质押、监管点硬件设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监管人员到岗情况(定时、抽查)、出质人是否强行出货、出质人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限产、现场是否存在多家债权人抢货、近一个月内物品品质变化情况、质权人是否现场核查库存情况、监管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是否有其他监管商进驻等方面
满足农业产业链中各类主体的融资需求作为金融支撑的核心,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然而,我国的农业金融因其存在“高成本、高风险”的弱点,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厌恶特性很难匹配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因此,我国农业金融发展的困境即是找到合适的方法与金融技术来解决农业金融所面临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问题。
一、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现状
根据“十二五”规划,江苏省目前的众多金融机构都在开展相应的供应链金融,但是无论其形式还是业务名称等都没有统一的模式。另外,除了通用模式(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外,像仓单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票据化、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担保提货、贴现、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融资、打包放款等其他金融产品均可当做是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附件、延伸、变形。
经过分析发现,其供应链金融服务多集中在苏南、苏中等较为发达的地区,而且其业务产品主要为第三方监管下的商品质押融资业务。从业务区域来看,多集中于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江苏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1)大多数的银行并没有设定专门的服务地点,也没有根据专业产品的特点进行经营,仅把它当做一般的信贷业务;(2)各银行机构对该项产品没有制定专业的融资政策、操作方案以及制定风险监控措施;(3)没有将该项产品监理其特有的服务品牌等。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金融服务,并没有经验与方法可借鉴,只能凭借银行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摸索,来不断地完善与提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会遇到以下问题:中小企业会不会接收该种融资方式、银行及物流等如何预防与控制其风险、货物质押的管理体制及法律归属等。笔者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例,来分析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仓单质押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其潜在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1.质押品的来源和品质风险。仓单质押属于动产与货权质押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因此,当有客户要融资时,银行一定要十分谨慎,不仅要对其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了解,对其动产所有权也要进行严格的确认,必须是所有权属于出质人才可。另外,银行要与物流方密切合作,以防止企业在滚动提取质押物时以次充好、提好补坏,使得质押物的质量风险增加。再者,一旦发现质押物的质量出现问题,应与出质人及时沟通,必要时提前收回贷款。
2.质押物的价值波动风险。任何物质的价值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若是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其质押物的价值也会相应的升值或贬值,导致质押物的抵押风险也不稳定。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对于质押动产要谨慎的选择,尽量选择那些市场价值波动范围不大、质量稳定且容易处理的产品。另外,对于质押率的设定,要选择合理的质押率,并制定预警值,在设定质押率时,应结合产品的特点及稳定性进行合理的率值。
3.第三方物流的道德风险。物流方对于银行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物流方提供的质押物的验收结果、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与质押物的监管等是银行业务开展的基础与保障。因此,银行应与物流方加强密切合作。另外,为避免融资企业与物流方相互合作,银行应选择制度合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方,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确保质押物的质量保管与其相应的责任的问题,银行还应到物流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防范。
4.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为降低其风险,对于质押物的质量、规格等,银行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使得部分想要融资该项产品的希望破灭了。另外,融资该项产品的手续相对于一般的信贷业务较为繁琐,在该融资业务中,首先需要融资企业将质押物放入指定的物流仓库中,经物流方进行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后,银行才决定是否同意贷款。与一般的信贷业务相比,手续繁琐,且时间长,从而降低了企业想要融资的兴趣。
三、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选择
1.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是农业专业经营组织(或专业大户)通过接受农户委托,将农户提供的农产品进行包装处理后,直接送到批发市场进行零售或送至包装配送中心。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基于生产加工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加工的核心企业或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等进行收购,在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将深加工后的产品销售给下游渠道进行销售。其中,加工型核心企业是指能力比较大,能够对整个农业生产链起到较大的拉动能力的生产企业。
3.基于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作为中间力量,不仅收纳质押物,而且对质押物的规格、质量、价值评估等情况反映给银行,避免了融资方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不仅保证银行收到的质押物的质量问题,而且避免了融资者选择融资的盲目性。
结语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让银行与农户之间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并且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选择,不仅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且避免了融资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减少了融资风险,大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
申银万国证券的研究显示,目前供应链金融较有特色、规模较大的是中信银行等,其主要思路是通过“1+N”,充分利用其对公业务优势,直接切入核心企业,打通其供应链上下游。
截至2011年末,中信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直接授信客户数就超过了7000家,累计融资额高达6813亿,以其特色的汽车金融为例,从2009年汽车金融累计融资额首破千亿大关以来,2011年末已经跃升至3366.7亿,三年翻了三倍,增长率将近79%。突出的特色和迅猛增加的业务数据,让中信银行在业界脱颖而出,并被《投资者报》评选为2012“最佳供应链金融股份制银行”。
“中信对公大客户基础较好,主要客户群体为双优双主客户,这为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创造了良好条件。”据中信银行负责公司金融的副行长张强向《投资者报》介绍,自2009年以来,中信银行即对全行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了系统整合,基本建立了“三大平台、四大增值链和五大特色网络”的服务体系,这为该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起飞,打下了坚实基础。
供应链金融蓬勃兴起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在分析供应链内部交易特征的基础上,运用资产支持和核心企业信用引入等信贷技术,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的授信支持、支付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
申银万国证券的一份报告预测,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2011年融资余额规模为5.75万亿元,今年有望达到6.9万亿元,增速约为20%,这部分融资需求将带来存款的派生和丰富的中间业务收入,是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业务转型的契机。
在张强看来,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此业务实现了多方共赢——银行在金融脱媒的环境下,不但留住了大客户,更拉动了负债业务增长;供应链上的中小供应商解决了融资难;大型核心企业提升了供应链管理水平,竞争力得到增强。
张强表示,供应链金融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产能供应过剩和金融脱媒的大背景下,银行正在从对产业生产领域的支持向消费领域转移,这也意味着,供应链融资中对于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和终端用户的融资大有可为。
中信银行十年磨一剑
通过积极拓宽客户渠道,中信银行以“供应链金融”为服务模式打造特色的全产业链金融,并以此打破利率市场化在初始阶段给银行业带来的经营困局。
《投资者报》注意到,多家券商研究报告指出,中信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上先行一步。
中投证券指出,中信银行供应链金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是改善客户结构的着力点。其中独具特色的汽车金融网络业务和钢铁金融网络业务在市场上形成了很高知名度。依托于现有的核心大客户,拓展上下游企业和终端客户,是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改善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的最优选择。
张强透露,中信银行大概30万家对公客户。“我们分为两大类:战略客户和中小型客户;前者主要是大型和特大型客户,我行的服务模式定位于‘商业银行+投行服务’,对于后者,我们的服务模式定位为‘交易银行+授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