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2-27 2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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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篇1

为切实推进市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中心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市场科),重点抓好上级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意见及各项法规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并负责抓好食品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可行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市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市场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将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于各市场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自上而下运行有效的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特点,采取各种宣传方式,运用各类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浓厚的市场食品安全氛围。

一是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中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强化对各科所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同时,以各科所为单位,对职工和市场食品经营业户开展教育培训,及时学习、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规、上级实时性动态等。

二是抓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运用市场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单、横幅、中心网站、《市场》工作简报等载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专项宣传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活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即每年6月份第三个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时机,联合食安委、工商、商务等职能部门在所辖市场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集中宣传,为消费者面对面讲授食品安全常识和辨别食品真假的技巧等,不断丰富和增进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是搞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心所辖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情况,搞好工作动态及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公示“黑名单”,增加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

篇2

二、年重点工作目标

1.建设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消防文化广场或一条街,设立大型公益消防宣传广告牌;

2.建立有特色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新增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300人,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3.指导行政村和社区至少建有1处消防宣传角,组建1支消防志愿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4.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

5.积极开展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确保消控中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加强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教育,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不低于80%。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镇公安派出所

1.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策划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部署指导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季节性、阶段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建立消防宣传队伍,开辟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协助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会同镇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

4.督促、指导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各村、社区

1.结合辖区实际,建立1条(个)富有地方特色的消防文化一条街或广场,设立1处大型公益消防广告牌。组建消防志愿服务宣传队;

2.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在每年的11月9日前后开展“消防宣传周”活动,将每月的19日作为消防宣传教育日,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

3.指导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组建义务消防宣传队伍,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牌,定期利用文体活动、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对辖区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弱势群体防范火灾能力,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

5.开展家庭消防宣传,使每个家庭做到“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推动城镇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和逃生器材,鼓励农村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器材。

(三)教育科

1.督促全镇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的日常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级编制相应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总课时不得少于5小时(其中必须有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内容);

2.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积极创办“少年消防警校”,开展“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评选活动;

3.组织开展消防讲座、消防夏令营、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和逃生自救训练等消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教育馆。做到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消防主题活动,每年有自救逃生演习,使在校学生消防受教育率达100%;

(四)卫生科、民政科、建管所、工商分局、司法所、安监所等职能部门

1.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署开展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每月19日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日常消防培训工作;

2.督促指导公众聚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火灾报警、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群众疏散等消防知识后方可上岗;

4.按各自职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5.要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及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等考核内容。

(五)镇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要组织好各类消防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妇联应当将消防安全作为“五好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慈善总会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服务内容,根据需要组织慈善义工等志愿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工作。

1.结合媒体特点,开辟消防专版、专栏、专题、专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作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在群众喜爱的版面、时段、栏目进行宣传;

2.要主动构建消防信息传递和公示平台,通报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组织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点评和分析,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3.要做好重大消防问题的深度报道,特别是对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四、工作要求

篇3

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中小学开设了系列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利用板报、手抄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雷电、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防震、防交通事故等有关知识,并配合有关部门在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效。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正确领导下。

夏季是雷电灾害的多发季节,雷电事故是严重的自然事故,大家知道。对人员、财产安全危害极大。随着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迅速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电器设备不断增加,雷击隐患也随之增加。今年月份县小学遭雷击事件为我敲响了警钟。学校是人群较为密集的地方,防雷安全尤为重要,一定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安全工作,把防雷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充分利用气象部门赠送给我宣传材料加大普及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使防雷意识深入每一个学生心中,并努力向家庭、社会延伸。为此,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在校中小学生中开展防雷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雷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1要加大宣传力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把防雷科普宣传列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中,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大力宣传防雷的意义及雷电的危害。

让学生了解雷电基本知识,2要通过专题教育和实地演习等形式。知道在室内外如何防雷,懂得雷击烧伤如何急救,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方法。

篇4

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以市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市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市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公布后,由**日报全文刊登,同时配发短篇评论文章。广电总台在**新闻等节目中摘要播出。“一报两台”、**在线、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刊登或播出介绍制定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的通稿。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总体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配合)。

2.开展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解读宣传。市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简本公布后,由**日报、**广电总台和**在线等新闻媒体陆续刊登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37个、应急保障行动方案7个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经市应急办统稿后供媒体选用(由市应急办、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共同负责,在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1个月内陆续刊登)。

3.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县区、各部门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案例。此外,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和专家,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二是介绍市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市应急办协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以出版和发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事发前,能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事发中,能使公众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的第一时间作出迅速反应,如何自救、互救;事发后,能够抚平公众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具体有: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和系列访谈。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和系列谈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2.编辑和发放科普读物。充分整合我市科普宣传、音像制作方面的优势,广泛收集有关灾害和应急处置方面的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等作品(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科技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乡村、厂矿、街道、学校的处置公共危机工作做细做实”,“防灾救灾到户到人、应急救援到点到位”的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特别是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山区农村以防御自然灾害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经贸委(经发局)、建设、民政、农业、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针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湖人员,采取集中宣讲《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出墙报、放幻灯片、放映时插播应急救护知识内容的短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讲解和帮助阅读,进行专题讲解或演示,制作宣传橱窗,进行持久而深入的宣传(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农业、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负责实施)。

6.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宣传。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帮助社会公众梳理各种复杂信息,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会同市级各主要新闻单位组织实施)。

(三)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110宣传日”、“人防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司法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宣传政府加强应急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由市应急办和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安排)。

(四)以不同特定岗位为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积极参与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使应急防护知识尽快进入课堂(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对公务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案例教育。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和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教育平台,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学院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4.志愿者培训。加强应急技能的培训(由市应急办会同团市委、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以公共场所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二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市、县区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三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四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五是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六是创造条件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由市、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4年的时间,在全社会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宣传“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2.多形式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发挥网络资源在知识普及、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同时将科技馆等列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细分受教育者的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并努力取得实效。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4.开展应急咨询服务。随着应急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各种应急工作的不断开展,社会公众将从被动接受宣传向主动了解、学习相关应急知识转变,应急管理也要从宣传教育向应急咨询转变,要充分利用网络等条件,建立完善全面的应急知识咨询库,在政府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进行宣传,及时更新网页,建立互动机制,并将各种短期与长期宣传方式结合起来,设立和公布相关咨询机构、网站、论坛的地址、联系方式,畅通群众了解、学习应急知识的渠道。

5.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动员社会团体、新闻、文化、教育等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每年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对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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