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10-09 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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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方案

篇1

重点防范部位

综合治理目标

1、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职工犯罪,六害案件,违反和涉外案件为零。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发生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3、重点岗位人员登记造册率%,企业职工管理机构资料健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设施建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防与特防、技防相结合,防盗窃、防抢劫、防火灾、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保障邮件、票款和职工人力安全。

5、不发生越级上访案件,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并力争解决在基层。

6、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搞好协作,专门机构发挥作用。

7、杜绝恐怖暴力事件的发生,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8、青少年底数清,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以内,建立健全帮教组织和措施。

9、及时处理及内部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发生在单位各种案件和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本企业发生的各类案件。

综合治理工作要求

1、经常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加强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查破一般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和其它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查破重大、特大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

2、合同相关部门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认真落实综合目标责任制和邮政通信安全、维护企业内部政治、治安安定和稳定。

4、贯彻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部暑。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干部职工、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和用法。

5、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金库、邮资票品库、储蓄营业邮件作业生产场地、现金押运等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生产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邮政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邮政局(所)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并经常组织专业对口检查,遗留整改隐患和漏洞,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篇2

(一)分工负责制度

建立政府综合统计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协同实施。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理行业法人单位的统计调查,并根据需要协助统计部门开展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二)统筹协调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组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和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对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服务业统计工作列入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内容。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

(一)统计范围及调查对象

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以下15个门类:(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服务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以及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与没有登记注册而实际从事服务业经济活动的个体户。

(二)统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1、财务统计及方法

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内容以全面反映服务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和满足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需要为核心。主要掌握服务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负债、收支、盈余等情况。由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制度另发),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对象分为法人单位(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两大类,并实行在地统计,具体调查对象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业务统计及方法

业务统计主要以反映行业业务活动的实物量及行政记录情况。由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业务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三)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限额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1月,年报报告期为1~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12日、6月12日、9月12日、12月12日前,年报为次年1月底前,从2009年二季度开始试行,2009年年报正式实施。

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行季报调查制度。一年调查4次,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1月,上报时间与限额以上法人单位相同。从2009年三季度开始试行,2010年开始正式实施。

业务统计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按行业管理部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

(四)组织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制定全市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编制数据处理程序,审核、汇总、评估和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

市统计局根据统计制度确定并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法人单位名单,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协助做好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承担行业管理部门以外服务业行业的限额以上单位的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服务业统计报表。

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管理行业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和本部门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资料。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对本部门管理行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数据处理和上报,对本部门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没有承担具体统计调查任务的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统计局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和本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服务业统计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所需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篇3

隐患整治、强化客运安全监管。一是会同安监、交通、运政管等部门,对全市10个客运企业全面组织、集中开展一次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和从事春运的客运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二是对春运驾驶人进行客运车辆驾驶资质审查。对2009年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督促接受教育和处罚,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客运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和营运过程进行责任倒查。三是以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对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督促客运企业调整发车时间和发车班次,增加警告标志,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遇有恶劣天气,提前预警提示。

9个春运服务站,7座以上逢车必查。从1月24日起,全市8县(区)交管部门统一启动南天门、南伞、乌木龙、勐库、圈内、分水岭、习谦、回诛桥、桥街9个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24小时定岗定责。对7座以上的客车、旅游包车逐车检查登记。逐一清点人数,核对是否超员;检查车辆防火器材数量,有无加装座椅行为等。

科技加警力,确保交通违法不漏网。各级交管部门在充分发挥祥临、云凤、羊勐、羊耿4条高等级公路10个固定电子监控、××城区24个电子卡口等科技监控装备基础上,调整28台“便携式”酒精测式仪、8台人工测速仪、以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方式,加强行车秩序监管,全面实施高等级公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区交警勤务模式‘路线图’”,确保对春运期间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的高压态势,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重从快,实施对酒后驾、醉酒驾驶“零容忍”。

宣传开道,春运安全氛围浓。一是抓住节前、节后客流返程高峰时机,在城市街头、广场、客运站等人流聚集场所,组织开展大型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月30日,全市8县(区)统一举行春运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二是依托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道路交通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以“不坐超员车,不开超速车”、“拒绝酒后驾驶”为重点,形成大规模、全方位、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声势。三是发挥车管窗口、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移动等窗口阵地作用,组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确保春运出行交通安全“随身游”,温馨提示时相伴。

应急救援,发生意外有保障。全市各级交管部门保持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前瞻性,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等情况进行充分研判,完善由110、120、119、保险系统整合联动的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模拟演练,确保第一时间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篇4

二、工作内容

选派市直(含合作区)涉企的收费部门中具有收费职能的业务科室(科、所、队)正副职负责人到中小企业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企业负责安排。派驻企业人员在企期间从事具体的管理、生产活动,体验企业生活,体验创业艰辛。本次活动自月份开始实行,月末为止,分3个批次,每批次派驻企业人员由各单位自行掌握,时间为个月。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组织部、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经济局、人事局、督查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开展“收费部门中层干部派驻中小企业锻炼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明确拟入驻企业科室和人员名单(分批次)制定对派驻人员在企工作情况的监督办法。

(三)与企业对接。市经济局(中小企业局)根据各部门工作计划,指定各部门派驻人员将入驻的企业和入驻批次,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提前做好与入驻企业的联系沟通,协调企业安排好合适的工作岗位,确保派驻人员按时入驻并尽快开展工作。如各相关部门对人员、时间安排有意见或有临时变动,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备案。

(四)召开动员大会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派驻单位和派驻人员的主要任务,鼓励动员派驻人员积极参与,同时争得企业的理解与支持。

(五)入驻企业。各部门根据动员大会和相关方案的总体部署,及时派出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六)实施工作督查。市“收费部门中层干部派驻中小企业锻炼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人员单位、企业分别对派驻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察。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派若干名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监督考察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七)考核鉴定。派驻企业人员完成在企工作后,要向本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在企工作情况报告,所在企业要对入驻人员出据工作鉴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人报告、企业鉴定、所在单位考察情况以及义务监督员的考察报告做出最后考核鉴定。考核结果报市“收费部门中层干部派驻中小企业锻炼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备案。对考核优秀的后备干部选拔使用和年终评选先进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停发第个月奖励工资,调离涉企工作岗位,并降职使用。

四、具体要求

篇5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副教导员彭远胜、副大队长刘戈云、副大队长孙喜先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公安交警部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喜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期间的部署、协调、指导等工作。办公室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两个下降,四个不发生”。即:春运期间,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总起数同比下降;

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辖区内国省、县道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不发生涉警负面舆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县内国省道沿线;

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

事故多发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

城乡结合部和穿乡过镇路段;

景区道路;

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路段。

(二)重要节点:1月28日至2月4日是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

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

农村地区集市、庙会及与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期间。

(三)重点车辆: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

严管重型货车和挂车,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农村地区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拼装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风险

1.滚动清理源头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八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不放松,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坚持每天分析、每周通报、定期考核、及时督办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1月18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2.排点道路安全隐患。各中队要按照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会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

3.推动道路隐患治理。各中队要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提出治理意见,统一上报大队,大队要函告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跟踪治理进度,确保道路隐患分期分批整改到位。

(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主动防范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中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采取上门走访、集中排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资质、动态监控、安全教育管理等情况开展深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驾车上路。对在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视情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联合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要求。1月20日前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各中队要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治安等部门深入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规运输行为。路面执法中要加强对厢式货车和客车行李舱的检查,注意发现违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问题。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各中队、秩序科要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开展深度调查,查摆深层次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并及时予以曝光,倒逼车辆生产改装、道路经营、道路运输企业、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隐患漏洞,主动防范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路面违法整治,净化通行环境

1.提升执法严管效能。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化勤务机制要求,加强交通违法、事故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要把查处违法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有针对性加强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制度,加大显性用警和现场执法力度;

要强化网上网下联动,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实施监测拦截、精准查缉,提升执法实效,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2.集中开展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春运期间超员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和问题,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1月28日至2月4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2月9日至11日、2月20日至2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开展三个波次的全县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并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依法顶格处罚。对客运车辆要开展三必查:即出站必查、出城必查、过境必查;

对重点客运场站,要派驻民警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开展警示提示;

对客车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对严重超员的,要按照立案标准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超员违法、经处罚不改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到位,坚决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3.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各中队要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进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确保货车自觉进站检测;

要进一步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并严格按照要求派驻民警;

确定为到站处罚的,要逐一明确接通知后到站的时间,全力保障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协同公路、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核查确定重点货源企业,并通过安装称重设施、巡查、驻点等方式加强货源企业监管。

4.抓好重点区域保畅通。按照往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情况,城区及乡镇道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拥堵,影响百姓正常通行。各中队要提前谋划,找准拥堵原因,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长时间拥堵。1月20日前排查易拥堵路段和施工路段,并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

(四)狠抓农村交通安全防控,补齐管理短板

1.深度应用“农村信息系统”。各中队要持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应用,健全完善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推动实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进度控制、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等动态管理,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局面。

2.深入开展农村大劝导活动。各中队要依托农村“两站”,发动农村“两员”,突出重要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以及民俗活动等时段,在乡镇、主要道路、集市庙会出入口、学生上下学等路段,以面包车、三轮车为重点,劝阻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把住出村、出镇主要关口。

3.推进农村面包车专项治理。各中队要健全完善农村面包车基础信息,发动农村“两员”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要严把农村面包车检验关,重点检查车辆座椅、安全带以及是否喷涂核载提示、举报电话等,发现农村面包车非法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集市,加大农村面包车遮阳膜颜色过深、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超员、无牌无证等违法查处力度,净化面包车通行秩序。

(五)突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提升应对水平

1.加强预警提示。政宣科要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气象信息;

各中队要采取视频巡查、巡逻检查、询问过往司机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天气变化情况。各中队要主动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在桥梁、隧道、涵洞、山区道路等易结冰的路段,提前做好融雪除冰物资以及机械的准备。政宣科要通过各类媒体恶劣天气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2.加强巡逻管控。各中队要要切实加强路面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放在路面,特别是要加大对国省道的桥梁、隧道、涵洞、山区等易结冰路段和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密度,及时发现路面结冰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不利因素,全力预防因低温雨雪天气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多车相撞事故。

3.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出现部分路面结冰情况时,各中队一是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融雪除冰,并视情采取提前放置警示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间断放行等措施。一旦出现大范围、长距离路面结冰情况,要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视情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停运相关道路的客运班线。要协助做好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加强相邻县际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二是要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在高速公路出现较长时间拥堵情况下,严格按照《吉安境内高速公路畅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协助高速交警在收费站外延配合疏导,引导分流车辆有序。

(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注重警示教育

1.做好阶段性出行大提示。春运启动前,政宣科要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节日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春节期间,要针对自驾出游增多的特点,广泛介绍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提高自驾出行人员安全意识。年前集中返乡和年后集中返程期间,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发送提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提示不疲劳驾驶、不坐超员客车、不超速行驶。1月27日前,要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提示。

2.开展重点群体大宣传。政宣科要用好短信和“双微”平台,及时向营运驾驶人通报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信息,提示不超员超速、不疲劳驾驶,告知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中队要向广大乘客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劝告使用安全带,公布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和微信二维码,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3.开展执法整治大直播。政宣科要利用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严管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争取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春运一线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挖掘交警队伍中坚守岗位、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和温暖感人故事,宣传队伍形象,弘扬正能量。

(七)大力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倡导文明出行

1.通报运输安全状况。春运期间,各中队每周要梳理汇总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运输企业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2.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各中队要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继续按照省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及时将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失信等信息按规定的内容汇总后每月14日前上报大队ftp/办公室/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由办公室汇总报至支队和省厅交管局。

3.加强信用文化宣传。政宣科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

要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出行保障。经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24.6亿人次,同比下降0.8%,自驾出行持续增多,道路出行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加大,道路保安全畅通任务繁重。大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要特别加强交通出行保障,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要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二)加强便民服务。大队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依托交警临时执勤点设立爱心驿站,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等便民服务。

(三)关心关爱民警。各中队要严格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警负面舆情。大队领导要通过开展慰问、合理安排休整等形式关心民警和警辅人员,要加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队伍良好形象。要强化执勤安全防护,落实岗前安全检查提示,配齐佩戴所需防护装备,对谩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切实保障执法安全。

(四)强化值班备勤。春运期间,大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化勤务要求,强化勤务调度检查,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应急指挥调度,确保快速反应、快速指挥、快速处置,确保勤务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大队将另行通知。

(五)做好信息报送。办公室一是于1月16日前报送春运前约谈提示重点企业统计表(附件2)上报支队ftp/秩序科/2019春运工作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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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日益普及,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并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之一。2007年,“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利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游戏时间予以限制,但结果收效甚微。某某因玩游戏连续几天泡在网吧而猝死,某某因网瘾发作离家出走甚至误入歧途……类似这样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他们都有可能是“网络成瘾症”的受害者。

“网络成瘾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缩写作IAD),最早由葛尔・柏格在1995年提出,指的是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地沉浸在网络中,对互联网产生强烈依赖,以至于达到了痴迷程度而难以自我解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具体症状为,患者对现实生活冷漠,对虚拟的网络游戏、情爱、信息等沉溺和痴迷。更有甚者,会表现为在上网时身体颤抖,手指经常出现不由自主敲打键盘的动作。不过,在业界,伯格的这一理论,目前仍存在争议。

其实,就大多数人而言,网络成瘾主要表现为上网时间过长。201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每天的上网时间为19亿个小时,比两年前增加了60%。网络成瘾人群所占的比重也很大。2009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网民中网瘾群体比例为14.1%,人数约为2404.2万。而最近,澳门公布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况及成因研究报告显示,澳门已染网瘾的青少年约占总数的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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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做到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在2021年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市一级行业协会商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联合抽查,县(区、管委会)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联合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21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总数的百分之五。

三、 抽查时间

2021年3月底前,要对辖区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完成抽查工作。

四、 抽查内容

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规定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会费管理方面。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是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费档次是否超过4档,同一档次中是否有不同标准。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对存在垄断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有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费用等。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是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会员收取费用等。

(四)评比达标表彰方面。是否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是否向评选对象收取相关费用等。

五、 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抽查。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0〕21号和闽市监价监〔2020〕167号文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完成抽查任务。已完成抽查任务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企业反映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法。各地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规收费行为。对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各地要积极与发改、财政、人社、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横向有配合、纵向有联动的综合协同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及时反馈。各地应于4月1日前,向市局报送行业协会商会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联系人:林晓敏,电话:18850910023;林婷婷,电话1885098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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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对象包括涉企服务较多的24个部门,具体为: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办事大厅管委会,县防空办,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市检验检疫局现场办,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消防大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政令畅通、廉政建设等4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态度。是否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便民服务制度;是否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等现象。

(二)办事效率。是否做到应办尽办、该办早办、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方便群众、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尽快办理。

(三)政令畅通。是否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特别是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认真履职;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等问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情况。

(四)廉政建设。是否廉洁行政,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等现象。

三、评议方式和时间安排

评议采用书面测评、电话测评和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

(一)书面测评

1、评议人员的确定

参加书面评议的总人数为600名,从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中随机抽取。

2、评议等级的确定

评议等级共分三档,依次为:①满意;②基本满意;③不满意。

等级量化计分标准共分三等,依次为:①满意100分;②基本满意70分;③不满意0分。

3、评议得分的计算方法

书面评议总分为70分。被评议单位的得分为:(100分×满意票数+70分×基本满意票数+0分×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0.7=书面评议得分

(二)电话评议

1、评议人员的确定

参加电话评议总人数为2400名(每个部门100名),从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

2、评议等级的确定

评议等级共分三档,依次为:①满意;②基本满意;③不满意。

等级量化计分标准共分三等,依次为:①满意100分;②基本满意70分;③不满意0分。

3、评议得分的计算方法

电话评议总分30分。被评议单位的得分为:(100分×满意票数+70分×基本满意票数+0分×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0.3=电话评议得分

(三)综合评价

出现以下3个方面情况,经查实的,每件次在总得分上扣10分。

1、违反优化发展环境五个“一律不准”以及效能问题被省、市、县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2、办理企业“1890专线”交办件不力被催办的;

3、违反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四、评议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评议时间安排

每季度组织一次书面测评和电话测评,每年年底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负责进行综合评价,并公布评议结果。

(二)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在县级各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深入宣传“企业评议部门”活动。通过宣传发动,使广大企业了解、支持、参与评议活动,激发企业监督部门热情。

2、组织评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开展书面评议、电话评议和综合评价,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统计局予以配合。通过评议,发现和解决一批部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3、整改落实。县纪委、县纠风办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和交办,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和工商户反映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五、评议结果的公布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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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不断提升群众“期待指数”。一是领导深入群众,知民意,解民情。一是领导深入群众,知民意,解民情。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当地困领导深入群众难党员、见义勇为人员、困难民警、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和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等,详细了解他们的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深入走访群众。二是深入走访群众。在继续坚持开展“警民恳谈”、社区民警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人口调查、入户走访等传统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大走访”渠道,把上门走访、案件回访、开门接访、网上走访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走访社区、农村和企事业单位,深入走访治安重点地区、矛盾多发部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深入走访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和案(事)件当事人。三是认真开展案件回访。三是认真开展案件回访。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案件回认真开展案件回访访工作,虚心听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领导开门接访活动,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化解不安定隐患。

(二)整体推进,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指数”一是把走访活动与打击治理相结合一是把走访活动与打击治理相结合。健全办案民警走访群众工作把走访活动与打击治理相结合长效机制,收集民生案件线索,以群众安全需求为导向,集中力量维持我县良好的治安状况。尤其是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联合文化、工商等部门,清理整顿了网吧、动漫城、宾馆、KTV等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采取停业整顿、治安处罚等形式,规范了商家的经营行为,有力地净化了我县的文化市场环境。二是把走访活动与治安整治相结合。二是把走访活动与治安整治相结合。紧紧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把走访活动与治安整治相结合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行动,努力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在走访过程中,治安大队广大干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评议、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正确意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对不正确的意见,也能做到认真听取、引以为戒,积极加强同群众的沟通,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三是将走访活动与治安防控相结合。三是将走访活动与治安防控相结合。将走访活动与治安防控相结合进一步严密“科技监控、街面巡控、卡点堵控”防控网络,研究部署“天网工程”项目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强化涉枪涉爆从业人员及相关危险物品的监管力度,严防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三)问听结合,真诚互动,不断提升群众“信任指数”。一是“走出去”一是“走出去”。按照“走访一户群众、一家企业、一名案(事)件当事人”的要求,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和厂企,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倾听民声、访查民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请进来”二是“请进来”。广泛开展警民恳谈会、相约警务室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分批约请警风警纪监督员、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邀请辖区群众代表,通报工作情况,面对面征询意见,广泛接受评议。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同时,印制发放评议测评表和评议测评答卷12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并认真进行统计、分类、对比,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普遍性问题召开会议全面整改,对局部和个别问题逐个谈话,研究分析落实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既增进警民之间相互了解,又进一步赢得群众信任。

(四)便民惠民,警民联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指数”。一是将大走访”开门评警融入形象建设。一是将“大走访”开门评警融入形象建设。在户籍办理窗口开通便民“绿色通道”,适当适时减少办理程序,缩短办事过程,树立便民利民的好口碑、好形象。二是将大走访”开门评警融入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开展好防火、二是将“大走访”开门评警融入安全防范工作。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警民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以安全防范、法制宣传为重点,公共安全提示,传播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自我保护方法,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场次,参与群众300余人。三是及时反馈意见。三是及时反馈意见。对群众评议的意见、反映的问题,我们都逐及时反馈意见一进行梳理归类,及时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和民警。对有关单位和民警的整改措施,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了群众提出的意见、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内有回应、在规定时限内有回复。四是认真落实整改。四是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对认真落实整改群众评议意见、反映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逐一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责任时限、责任要求和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五)务实创新,考评协调,切实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指数”。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在大走访活动中,我们坚持走出去,广泛听取创新工作方法群众意见;同时坚持请进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行风评议员、新闻媒体以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上门等形式接受评议;充分运用走访、回访或利用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等传统办法听取群众意见;坚持面向社会,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眼睛向内,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改。二是加强检查考评。二是加强检查考评。切实明确治安管理大队走访评议的具体目标和加强检查考评任务,加强对“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督查、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做好统筹协调。三是做好统筹协调。结合治安管理大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好“大做好统筹协调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此次活动为主线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理顺了走访评议与日常公安工作的关系,围绕日常工作开展走访评议,杜绝了“为评议而评议”的现象。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四是加强舆论宣传。我大队在大走访过程中,充分借鉴以往成功经加强舆论宣传验和做法,营造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内外宣传同步抓,通过组织采访报道、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效果,努力为“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起新时期“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形象。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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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房地产档案工作是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内容,是房地产档案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地产档案的重要性,认清房地产档案的特点,并有针对性地落实解决对策,以不断完善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使房地产档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

一、房地产档案的重要性

1.可以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更好地行使监管职能,往往离不开科学独到的决策,而要做到决策准确、科学,需要大量的信息作基础。房地产档案是一种不断积累、永续不绝的信息库,其中蕴藏着极为丰富的原始信息,是领导决策必不可少的参考材料。有了它,领导的科学决策就有了保证。

2.可以为房地产工作开展提供重要依据

房地产档案记录和反映了房地产权属情况及其变化情况,它既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活动形成的真实记录,也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权管理的必要依据。如进行房地产权确认、调处产权纠纷、定期进行验证、查处违章建筑和违章用地等,都要依靠房地产档案,如果房地产档案管理跟不上,必然会影响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3.可以为广大房地产业主提供直接服务

房地产档案是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有效的服务,直接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房地产档案工作是一项窗口性的工作,透过这个窗口,广大房地产业主可以看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可以说,房地产档案工作做得好坏,会直接影响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档案部门提供的档案,对决定某项事情也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例如,房地产的查封、拍卖、鉴别房地产权证的真伪,城市建设、管理、规划,往往依赖房地产档案部门提供的档案来解决问题。这样事例是很多的。

二、房地产管理部门档案管理现状

1.档案管理现代规范技术标准亟待建立

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就是一句空话,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已然远远滞后于事业发展,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就需要完善相关法规,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海量信息的获取速度。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是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因为现代社会档案信息已不再属于一个部门,而是作为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国或多国乃至国际档案信息交流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档案工作部门必须要遵循标准化的原则对档案管理中的各类基础性工作,都要严格按照我国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2.管理人员相关素质有关提高。

1)政治素质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第一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要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讲政治,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档案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2)职业道德素质

职业道德是任何一个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道德准则,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服务质量。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历史负责,对档案负责;坚持据实立档,据实用档;必须忠于职守,严格保密,以确保档案在政治上的安全。

3)专业素质

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档案工作的方法和规律,精通档案业务,在熟悉档案工作的基础上,丰富计算机知识,实现档案工作由传统的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变。

3.服务手段、方式亟待转变

我们正处于信息化时代,档案工作的服务手段、内容、态度,与传统档案管理相比,有了巨大的变化,这一工作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深人、广泛的应用,形成了海量的电子文件信息资源。信息系统用户群体越多,对信息服务的要求就越多、越广,因此,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树立信息服务的理念。在服务方式上,首先要充分考虑用户对信息的需求,提供面向用户的信息平台。其次,在对信息需求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专题,收集、筛选、深层加工相关信息,以先进技术为依托,将专题信息制作成易用载体,比如光盘,形成信息产品,为相关企业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再次,是为有远程信息利用需求的用户,提供跨越空间、时间的信息服务。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档案工作的具体管理措施

1.立足管理手段现代化

先进的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首先要建立一个在房屋普查基础上的动态管理系统。它能全面反映职工家庭、单位、以及辖区等房地产的统计情况,能提供有效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具,能为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和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提供服务。房地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建立档案、档案管理、交易审批、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转换、系统维护等功能模块。该系统应该能够跟踪房屋变更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房地产的多种统计信息,并且能够及时收集综合各类住房档案数据,设计出多种版本,实现全方位的房地产信息交换。因此,为了实现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我们需要建设本地域内高效的区域网和基础数据库,开发一个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及完成有关业务的应用软件,做到所有资料能统存统取,随查随阅。

2.要加强对于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作用意识

房地产权属档案在房屋产权全属信息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房地产的有关行政部门在对房地产权进行建立、转换、变化、消失等程序中渐渐发展起来的,这些文字资料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现在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中最重要的数据资料。不断的加强房地产档案管理对于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利益,保证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协助公检部门办案,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在经费来源、人员配备上给予大力支持,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发高效、灵活、直观的电子档案利用途径,有效发挥房地产档案利用价值。

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设立一个不但知道档案管理,还懂得房地产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专业团队,从而更好的实现房地产产权的档案管理。当然,随着房地产档案的不断更新,信息技术的大量使用,如果只是依靠简单的知识构架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这就需要档案人员要着重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信息开发水平,强化房地产档案专业理论知识,使档案管理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知识及相应的政策法规,以适应现代化档案管理要求,从根本上提高房地产档案服务社会及百姓的功能。

4.保证房地产档案信息的完整和数据库的完善

房地产档案资源的建设完善是开展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加之房地产档案强烈的动态性和专业性,在房地产档案工作中必须采取专门措施做好收集和鉴定工作,保证房地产档案资源体系的完整。具体的说,根据房地产档案动态性的特征,在收集中应该将定时归档和实时归档相结合,保证有价档案材料及时归档不遗漏;综合收集各种载体和各种门类的房地产档案材料,包括产权来源、产权登记以及产权变更的证明、证件,房屋及其使用土地权属界定位置图,反映测绘工作的图纸、报告,反映基建拆迁审批工作的文件材料等,从而实现档案资源的结构优化;在鉴定中要把握房地产档案的鉴定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有针对性地进行鉴别,做到既不浪费管理资源,又不影响社会对房地产档案信息的利用。

综上所述,房地产权属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业务部门都要加强对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重视力度,从而建立更加完善和科学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体系,积极开发档案信息,为人们提供更加及时和准确的信息资料,从而促进房地产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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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是供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港口、机场、车站、跨境通道等。口岸按开放程度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是指允许中国籍和外国籍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海(河)、陆、空客货口岸(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是指仅允许中国籍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海(河)、空客货口岸,以及仅允许毗邻国家双边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铁路车站,界河港口和跨境公路通道。

1.口岸开放验收的法律依据

在口岸开放工作中,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及文件,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其它查验部门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文件,这些政策规定和文件主要有:1985年9月18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93年6月15日国务院的《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1993年12月4日国家经贸委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及经费来源问题的通知》;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2月22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3月24海关总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五部委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对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原二类口岸进行处理的意见》;2005年9月5日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关于确认港口口岸开放范围意见》的通知;交通部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1989年7月3日交通部转发《关于在港口建设中要保证有关配套设施的

通知》的通知;1989年1月20日交通部关于在港口建设中要保证有关配套设施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06年的《中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海事系统口岸管理工作的意见》;水上安全监督站配布条件及设施设备配备要求(行业标准JT/335-1997)等。

这些规定和文件要求是海事部门在对口岸开放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政策依据。

2.海事部门在口岸开放验收工作中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口岸管理的政策,口岸的开放是要经过验收并审批,新开放的口岸,在开放前必须对其交通安全设施、通信设施、联检场地、检查检验等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宣布开放。

对一类口岸,分两种情况进行验收,一种是新开放的一类口岸,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另一种是在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的外贸作业区或涉外码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边检、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口岸有关单位对其生产、安全、查验和监管条件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启用,同时报海关总署备案。如需要增设查验机构、增加查验人员编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对于二类口岸,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办公室或其它主管口岸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在口岸开放验收的过程中,各级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参加国家及省口岸主管部门组织的对一、二类的口岸开放工作进行验收。

3.海事部门在口岸开放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编制及查验配套资金来源未能获得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由于历史的原因,海事机构经历过多次的体制改革,2000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其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上世纪80及90年代,由于政企没有分开,当时各地的港务监督与港务(航)部门是在一起办公的,港口企业与港务监督部门都属于交通部直接管辖。国务院于1985年9月18日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此规定是口岸开放过程中查验部门履行职责、验收查验配套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及获得相关配套资金的主要依据。由于当时的港务监督与港口企业同时隶属交通运输部,因此,《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关于港监、船检所需的办公、业务和生活用房的投资,由交通部门负责解决,所涉及的人员编制问题也没有在规定中明确。这给现阶段在口岸开放验收工作过程中,海事部门向港口企业或地方政府争取配套资金及查验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由于口岸开放后需要增加海事人员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比较大的困难。目前,虽然在各级海事部门的努力下,在口岸开放验收过程中也与其它查验单位一样争取到了相关的待遇,但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工作开展起来比较艰难。

(2)各级海事机构的职责不明确。根据国家对口岸开放验收的相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及各级海事部门参与对一、二类口岸的验收,但目前对于各省级下属的分支海事局及海事处如何参与验收没有明确的职责规定。在验收过程中,各地分支海事局及海事处的角色没有明确。

(3)验收项目不明确。根据目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规定,对一、二类口岸开放所要求的查验配套项目,海事部门没有统一的标准,日常的操作是由海事处或分支局按照习惯向港口企业或地方政府提出需求,没有政策方面的依据,这给验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究竟海事部门参加验收,要验收什么项目?与此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对一些特殊要求的码头所需要的配套设备设施出现漏提情况,一旦错过了在验收时提出要求这一最佳时机,在验收合格审批之后就很难要求企业或政府提供。

(4)验收标准不明确。没有明确的验收项目,所以造成了对口岸开放验收过程中出现了在验收标准要求不明确的现象,即我们所提出的要求,哪些是达到了相关的标准要求。没有标准,就很难按照要求验收。

(5)验收后对存在问题如何跟进没有规定。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对一、二类口岸组织验收后,对于查验配套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在验收后如何跟进督促企业或当地政府解决存在问题,目前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造成了很多码头或口岸开放验收后存在的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

(6)验收程序和流程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一、二类口岸开放验收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到各级海事部门,在口岸开放过程中各级海事部门如何验收却没有明确规定。是先由驻地海事处先验收?再由分支海事局验收?或者分支海事局及驻地海事处都不用验收,直接由省级海事部门验收后,再参加国家或省政府组织的验收?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4.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及解决:

(1)全力推动国家制定出台《口岸开放管理法》。口岸是我国与世界其它各国经济活动的重要桥梁和进出通道,每年国家大量进出口的人员和货物都通过口岸进出,因此,口岸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部门目前开展工作的最高政策依据是1985年9月18日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是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文件,法律层次低,十分不利于各级查验部门及各省开展口岸管理工作。所以,交通海事部门作为查验单位之一,要与其它查验部门一起推动国家立法,制定《口岸开放管理法》,为各口岸查验部门口岸管理提供更高层次上的法律依据。在推动立法的同时,要将海事部门目前存在人员编制及查验配套资金来源未能获得国家政策明确支持这一问题通过国家立法而解决。

(2)制定口岸开放验收的项目及验收相关标准要求。要根据口岸开放的类别及规模,制定口岸开放海事部门对人员需求及查验配套设施设备项目的标准,这些项目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人员需求标准。根据码头或泊位的年吞吐量,测算海事部门的工作量,按照工作量测算出需要的海事人员数量,并明确海事人员构成,以此为依据向编办提出海事人员编制需求。

②办公及业务用房标准。根据测算出来的人员数量需求,要制定工作人员办公场所面积标准,此标准要考虑工作用房、休息室、会议室、娱乐室等。

③办公设备标准。包括办公家具、电脑、相机等一系列办公及查验业务需要的设备。

④CCTV(工业电视)监控设备标准。

⑤网络设备标准。

⑥交通工具标准。

⑦海事巡逻船码头要求。

⑧直升飞机停机坪标准。

⑨VHF通信设备标准。

(3)制定对码头开放验收的基本条件及资料的核查项目及核查标准,核查的项目应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码头验收情况。

②进码头航道是否满足设计水深要求;是否经过扫测。

③码头航标设置情况及是否经过航标部门的验收。

④码头的防污染设备验收情况。

⑤码头的国际保安证书情况。

⑥码头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情况。

篇12

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方案。

第四条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当一个审计项目涉及单位多,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量大时,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可以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制定若干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提出要求。

第六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

第七条审计工作方案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执行。

第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的目标;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十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

(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

(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六)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

(八)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审计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需报经原制定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分析和评价,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可以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提出调整建议,一般事项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要事项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归入制定机关的文书档案,将审计实施方案及其编制、调整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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