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7-31 14: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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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1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篇2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保障学生入学权利,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初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入学原则

对县内的小学毕业生按监护人住址“相对就近”划入初中学校就读;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班就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县直属学校和各教管中心正式在册有学籍的毕业生。

2.外地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细则

1.农村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农村中小学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和招生责任范围招生。农村中小学按家长意愿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接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入学的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督促其家长送子女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因病因残需免学或缓学的,应督促其家长办理免学或缓学手续,其他正常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必须达到100%,农村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级中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1)城区小学毕业生家庭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内有固定住房的(有房产证,且必须是第一产权人),按照学生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进行划片,就近入学。(需要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二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同在一起,且学生父母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情况,按祖父母名下的房产地址划片,需要提供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县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证明(证明父母双方名下均没有房产)及户口簿(证明三代人的关系)。

持有公证书的,可于6月底前办理产权证,并以产权证为准登记相关信息。

(2)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者本人在县城内无固定住房(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合同以及私下购房合同等情况均视为无固定住房)的,按其暂住证地址,可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就近学校的学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适度调剂。

(3)非县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县城无固定住房的,在主城区相关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调剂到六中和八中两所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可根据临时居住地址,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

(4)对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结合划片实际予以照顾。

(5)对外地回的小学毕业生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我县初中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小学毕业生档案、学籍档案、学生户口簿及家庭住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到县教育局办理登记,分类统计,安排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10日前。

(6)对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县小学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家长持学生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要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和住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外来务工人员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经人社局确认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到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的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安排到有空额的联盟学校或采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电脑派位、随机抽签等办法招收。最终未被招收的及时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八中等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应足龄入学

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各小学要引导家长从儿童的长远发展着眼,防止揠苗助长。针对少部分与规定入学日期相差较小的儿童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小学要进行耐心地解释和说明后果(无法注册学籍),取得家长的理解和认同。一年级新生注册时家长需提供儿童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各小学严禁招收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四)招生限额

1.农村及城区中小学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和学校容量自主设置班级,班额不超过限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

2.将城区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招生。

(五)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到片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学,若已满额,则到相对较近的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各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校长必须对本校学籍学生总数及平均班额数做到心中有数,

2、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关就读学校申请就读,学校根据班额实际情况,在不超额的情况下予以审定接受。

3、严格学籍管理,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即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方案制定和宣传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的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等予以明确。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都能按时报名入学。农村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动员,稳定生源。

(二)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

学校要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认真摸排,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报告,依法强制动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生限令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城区各小学应严格按照所划招生区域招生,不得擅自招收不属于招生辖区内的儿童或未适龄儿童。

(四)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

城区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要仔细、认真进行核实,对有争议的要通过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初审结束后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登记入学,对确有争议的交由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议定。同时组织由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及纪检监察等人员参加的监督队伍,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层次班等,严禁举办所谓“实验班”、“重点班”等。要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收费,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伪造房屋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材征订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及教辅目录,通过新华书店主渠道进行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或搭售省定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各学校严禁统一代购、指定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或读本,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3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一)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招生:1、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城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甘棠小学、甘棠中心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 2、甘棠小学招生范围:招收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含“经济性农转非”和挂靠户口),以及甘棠镇甘棠社区新村、汪家两居民组的适龄儿童。该招生范围内居住在甘棠中心学校附近的对象,鼓励其就近到甘棠中心学校入学。甘棠中心学校招生范围:①甘棠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镇属居民、户口在甘棠镇的子女;②除新村、汪家村两村民组的甘棠镇各村民组子女;③1998年1月1日后“经济性农转非”以及其他性质挂靠在城区、甘棠镇的学龄儿童;④在城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村或外地人员子女,乡镇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1、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相关材料:①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②属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 ③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籍。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

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基教科。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初中招生花名册》及《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二)加强招生宣传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篇4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身体健康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一年级招收6个班。

三、招生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居住在本区内的适龄儿童入读。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胶河以西,杏坛路以北,晏子路以东,康城大街以南的适龄儿童,及市民之家在编工作人员的直系子女。

四、报名时间、手续和规定

1、7月21日——22日两天时间。

2、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证件:(1)父母双方身份证,(2)户口本(3)房权证(或房产局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期交款或全款发票。)(4)房产局出具房权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房权证,购房合同必须整本复印),按以上顺序装在一个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写上孩子姓名。

3、 (1)市民之家在编工作人员的直系子女需提供市民之家单位证明信(市民之家单位盖章,所属局单位盖章、局长签字,空白证明信到三实小传达室领取)。(2)户口本。(3)父母双方身份证。按以上顺序装在一个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写上孩子姓名。

4、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地址与户口本不一致的,一房权证地址为准。

说明:1、报名时请带孩子一起来

2、报名时间安排:

7月21日上午:凤城丽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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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两个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校入学。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有房产证的)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人数)未完成的情况下,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如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人数)已完成,上派学区中心校负责将这些适龄儿童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二、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1、2009年上派学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派镇幼儿园及村小幼儿园(班)的建设,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大幼儿教育宣传力度。幼儿园招生要确保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98%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100%,积极实施0-3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以满足家长入托(园)的需求。上派学区民办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有:小天使幼儿园、新年余幼儿园、上派镇桥北幼儿园、上派镇小红星幼儿园、上派镇欣欣幼儿园、上派镇乐天幼儿园、上派镇光明幼儿园、上派镇新星幼儿园、上派镇巢湖路幼儿园、上派镇小明星幼儿园、上派镇琛龙幼儿园、上派镇阳光幼儿园、上派镇万龙幼儿园、上派镇爱心幼儿园、上派镇创新幼儿园、上派镇啟航幼儿园、上派镇小太阳幼儿园。适龄幼儿(2002年8月31日后出生),家长带领孩子并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免疫接种卡到所选幼儿园报名,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一律不准招生。

2、各公办、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8月31日。

(二)小学招生

1、凡户籍或居住(必须有房产证的)在上派学区范围,年满6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100%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不足龄儿童小学不予接收。

2、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招生每班学额控制在46人以内(实验小学、上派二小、上派新五小不得突破50人)。

3、招生计划:2009年秋季上派学区小学计划招生1270人,28个班(实验小学10个班、上派二小2个班、上派新五小6个班、馆驿学校2个班、肥光小学2个班、其他村小各1个班,不含凉亭村和中心村)。

4、小学报名由各小学设报名点,报名统一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8月25日,各小学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5、上派新五小招生地点在新校址,上派新五小位置在四十埠安置点和书香雅苑之间。

6、城区小学招生学区范围简要说明:(详见学区范围图)实验小学招生学区范围不变,上派二小招生学区不变,上派新五小招生学区为:原上派三小学区和原上派五小学区,其他村小以行政村为招生范围。

7、因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有房产证的)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于2009年8月25日持证到居住地小学先报名登记,由中心校办公室依据招生原则第2条给予安排。

8、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与适龄儿童户口相对的法定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因县城统一规划建设的拆迁户要提供拆迁通知书和房屋安置协议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医院查验盖章)

⑥学前教育报告单。

(三)初中招生

1、初中计划招生2600人,招生班级52个,其中:上派初级中学22个班、馆驿学校4个班、*二中6个班、合肥大地学校16个班、宏图中学2个班(寄宿制)、长江中学2个班(寄宿制)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按原来划定的学区招生,即:馆驿学校小学部、五十埠小学、明德小学、方岗小学、谢塘小学、中心集小学、凉亭小学毕业生录取到馆驿学校初中部就读,现上派三小、上派五小、实验小学部分毕业生按居住地就近录取到馆驿学校初中部就读,上派二小、肥光小学毕业生录取到*二中、实验小学部分毕业生按居住地就近录取到*二中;实验小学、现上派三小、上派五小、爱旗小学、同心小学大部分毕业生按居住地就近录取到上派初级中学。肥光中学初中今年停止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上派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定的学校。

合肥大地学校、合肥长江中学(寄宿制)、宏图中学(寄宿制)面向全县及周边县区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各民办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各民办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严格执行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当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计划时,应采取电脑排位的方式录取新生。及时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各民办学校于2009年8月2日将已录取的新生中,属于上派学区中心校范围内的新生名单应及时反馈,以便公办学校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4、各公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每班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

5、各民办学校招生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日。

6、2009年8月2日后公办学校开始录取新生。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为切实保障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聋哑儿童我们将安排到县聋人学校就读,智障儿童按学区就近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

(五)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

积极做好在城关地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就读初中的,上派学区中心校按居住情况安排到上派初级中学、馆驿学校初中部、*二中读书;就读小学的,上派学区中心校按居住情况安排到馆驿学校小学部、上派二小读书。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城关地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城关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几点要求

1、严格控制班学额。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认真遵照本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学额,突破班额按不规范办学论处,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一票否决。

篇6

凡户口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在所就读初中报名,没有转学手续的回原录取学校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单人户口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划片招生”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没有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2、初中录取手续、转休学手续及初中学籍(含思想品德评定表、小学升初中档案)不健全;

3、思想品德不好,情节严重者;

4、初中阶段会考有一科不及格。

各中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把好报名关,无论报考哪一类学校,名单一律由学校认真审核后加盖公章报基础教育科审查。毕业生的报名资格直接责任在学校,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报名时间

4月6日开始到4月16日结束,每生交报名、考试和录取费45元、体育加试费10元(丹教[2005]8号),由学校统一到招生办公室报名。

(三)、录取名额

*一中380名,*二中470名,通远堡高中470名,职教中心(南校区)普高班40名,六个专业招生280名,职教中心(校部)四个专业招生600名,职教中心(北校区)六个专业招生150名。*一中招生择优65名,指标到校180名,划片录取120名。艺术、体育类特招15名。*二中与通远堡高中招生仍采取划片的办法,每校各招收10名艺术、体育类特长生。

(四)、录取办法和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按招生领导小组规定的政策进行录取。录取的顺序为:重点高中(择优、指标到校)——一般高中(重点高中划片、重点高中自费)——职教中心(一般高中自费)。录取新生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生效

2、*市户籍的考生在原就读学校享受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待遇,凡“择校”的考生和初三学年由本市内学校转回原籍学校的考生均不享受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待遇,初中阶段转出转入的考生不享受“划片”录取待遇。

3、丹东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一中公费不招收往届毕业生、初中休学生、留级生等在初中阶段学习超过三年的考生。

5、职教中心普高班比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降低50分录取为公费生。

6、按规定程序统一录取自费生。自费招生划出分数段,然后从高分到低分一次录取,额满为止,不得在录取后突破计划补录。兼报自费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自费栏写清“一中自费”、“二中自费”、“通远堡高中自费”、“职教中心普高班自费”等字样。重点高中自费和一般普通高中不得兼报,一般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自费可以兼报。志愿一经填写,不得更改。自费生录取前,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填写《自费生登记表》,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重点高中自费不予录取。学校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自费生,教育行政部门不承认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自费生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6日,由各校负责组织统一到实验幼儿园办理。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取,额满为止。

8、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增加分数,但不重复加分:

(1)、烈士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均加10分,但必须持有统战部开具的证明。

(2)、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

(3)、援青教师子女加10分。

(4)、学科竞赛优胜者按原文件规定加分。

二、初中毕业考试(通知已发)

三、小学毕业、初中招生工作

(一)、全市实行小学毕业考试,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语文100分(其中作文30分),数学100分,命题范围是六年级下学期所学内容,以教学大纲为纲,以课本为本,其它辅助用书及补充(乡土)教材一律不列为考试范围。

(三)、考试时间

7月2月,上午8:20—9:40数学,10:10—11:50语文。

(四)、组织安排

1、考试:原则上要求毕业生在原学校考试,单人单座。

2、监考:由镇(区)招生办公室安排中学教师监考,市区内由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每考场两名监考。

3、判卷:在镇(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由中学教师批卷,中心小学校长和教研员参与判卷的组织和指导。市(区)内的判卷工作由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录取

农村各镇(区)招生办公室录取,市(区)内由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各镇(区)小学毕业生入学率必须达到97%以上。

(六)、各小学要加强对毕业学生的复习指导,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及格率,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七)、考务材料及报考费

小学毕业考务费6元,其中试卷、毕业证书、考务材料等费用3元,监考、判卷、录取费3元。考务费由招生办公室统一收支。毕业生需交一寸近照二张(录取登记表、毕业证书)。各镇(区)招生办公室于6月5日前将考试人数、考点和考务材料等费用报交基础教育科(交后农村每生返回3元)。各镇(区)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八)、几个具体问题

1、中学录取的新生要在升学前[具体时间由镇(区)招生办公室定]由小学校长、村长、教育助理带队,送到中学,同时办理交接手续,落实控辍责任,保证入学率达到97%以上。

2、为落实入学率指标,各镇(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人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到各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义务教育合同》。

3、省农村实验中学将从农村镇(区)招收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4、市(区)内初中采取就近划片入学,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验户口簿和房照。学生住址认定主要责任在学校,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5、农村镇(区)小学毕业名册一式三分,中心校留存一份,报中学一份,基础教育科一份。初中招生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初中录取名册等学生的姓名务与户口簿一致。

6、朝鲜族小学毕业升学事宜由朝鲜族学校负责。

7、加强学籍管理。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要把初中招生录取登记表,小学学籍和思想品德评定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登记卡,存入初中生档案;初中新生的档案袋、录取通知书、学籍等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加盖学籍管理印章。

8、各镇(区)招生办公室,由教育助理和中小学校长任负责人。

四、小学招生工作

1、严格执行凤教发[2003]37号文件,保证6周岁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各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和村小要在6月20日前按招生区域搞一次摸底调查,搞好招生计划。

3、招收新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考试,要特别注重搞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4、隔年招生要保持今后中学生源的大体平衡。

5、市区内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各镇(区)中心小学、市直小学要在9月20日前将新生电子档案、分班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朝鲜族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朝鲜族小学负责。

7、特殊教育学校要按计划完成招生任务,秋季继续招收弱智儿童,学校要于6月底搞好调查。农村小学要保证聋哑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与当地政府联系,设法解决他们的困难。

8、新生要及时建立学籍(含《小学生思想品德手册》),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并于9月20日前办理结束。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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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特长生的认定工作由区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认定名额:

按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其中体育特长生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2%,音乐美术特长生总数不超过3%,音乐、美术特长生的具体分配比例将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为了保证特长生的录取比例,同时保证特长生专业质量,一般情况下,全区将按招生计划的105%左右认定合格名单,最低不低于100%。

三、报名及认定办法:

特长生由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并征得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填写特长生报名表。考生所在学校要把好初评关,要根据考生的特长现状及发展潜能,认真搞好初选并将初选名单上报区招生办。区招生办组织专家按照测试标准(测试标准附后)进行认定。为了加强我区高中阶段区域特长培育,促进特长生特长发展,为特长生未来发展提供更好服务,各高中从2008年开始将结合自身实际和特长生培养前景在专业设置上有所侧重(2008年特长生招生专业设置将另行公布),2007年的专业设置情况与2006年相同(各高中专业设置附后),需要各初中学校做好宣传和学生报考志愿的指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4月17日-18日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特长生名单报区招生办。

4月25日-26日区组织测评

五、录取原则:

对特长测评和认定合格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达到择校录取分数线的按公费生录取。录取不满时,对未达到择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降段录取。录不满时余下指标改招正常生。具体降段规定严格执行2007年大连市教育局关于特长生录取规定。

六、组织纪律:

1、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准评聘、晋级;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测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2)在成绩正式之前泄露考生成绩的;

(3)应回避测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工作人员资格,三年内不准评聘、晋级:

(1)利用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2)提前泄露测试教师安排的;

(3)对违纪考生不及时处理或隐匿不报的。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其中是教师的,取消其教师资格,以后不得再从事教育工作:

(1)为不具备测试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使其取得报考资格的;

(2)在评卷过程中擅自为考生提高分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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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制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我县以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为基数,按照职普比不低于4:6的比例调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的规模,统筹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规范中职考试招生行为

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中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网站向社会明确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学校资质、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对高职院校在本地“五年一贯制”的招生给予支持,不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按上级要求通过统一的招生录取平台公布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组织录取。

三、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在学生入学的当月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新生注册信息的填报和审核,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在校学籍异动、信息变更填报、审核。

四、加强招生宣传和服务

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职业教育宣传月、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免学费、助学金、就学个税减免和就业等政策。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具体措施:

1.建立“县中职招生工作群”开展招生工作。

2.成立教育局中职招生宣讲组。宣讲组重点以什么是普通高考、高职分类考试、对口升学、单招、贯通培养、中职联合办学、中职收费等为主要宣讲内容。

3.宣讲组深入各初中学校宣讲,各校要积极配合。

4.提倡中职学校开展春秋两季招生。

五、招生对象

1.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4.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人员。

六、工作安排

1.4月份,下发招生工作方案。

2.5月份,宣传组入校做招生宣传工作。

3.6月份,县教育局成立中职招生督查组,对2021年全县中职招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6月中旬,召开中职招生调度会。各校汇报招生进度和交流中职招生经验等。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将普高录取线以下学生分班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班主任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职成科。

6.12月底对2021年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纳入学校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

七、严明招生纪律

1.各初中学校校长、中职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方位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

3.各初中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运作的非法招生活动,尤其是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等人员不得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员入校、入班或以其他形式做招生宣传工作。严禁通过招生工作牟取利益。

违反以上纪律一经发现依规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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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应坚持的原则

1.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指在宣传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优势、办学特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就业情况、历年的招生录取情况、办学成果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从实际出发,要实事求是,以诚信为本,使考生对学校的基本情况有比较准确的认识和定位,让他们自己去比较和鉴别,最终做出正确的选择;严格遵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内容,不做虚假广告或带有欺骗性、诱惑性的失实宣传;不委托学校以外的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同时,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学院的招生工作;凡是承诺的事项必须按时落实,及时办理。对于民办高职院校来说,诚信是立校之本、创业之基、守业之魂2。

2.规范性原则

规范原则是指民办高职院在各种招生宣传广告必须到批准办学的审批机关进行备案,填写《招生广告备案表》。广告内容应包括:学校全称、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开设课程、办学形式、学习期限、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报名手续、证书发放以及广告审查备案证明编号等。广告用语应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做不负责任的许诺3。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在传媒刊登播发违规广告。2007年某省教育主管部门通报了6所刊登违规广告较严重的学校、4所广告词违规较轻但刊登次数较多的学校、11所违规情况一般的学校4,这些学校的社会声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肯定不利于学校的未来的招生工作和长远发展。

3.针对性原则

在招生宣传时对民办高职院校对自身办学实力和地位要准确定位,把握好主要吸引高职(专、本科)层次的考生,从而有目的地宣传和争取这部分考生;同时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进程,在不同阶段应有不同侧重。

二、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的途径

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应该采取多方面、全方位的立体化宣传模式,通过多种途径来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考生及家长对学校的信息需求。

1.纸质媒介宣传

纸质媒介印刷品作为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的主要传播媒介十分普遍,使用时间也很悠久。从简单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介绍的宣传单到涉及范围广泛的宣传喷绘、写真招贴出现,从单一的文字宣传到图文并茂的生动展示,从单纯效果图宣传到真实漂亮的校园实景宣传,从招生时期集中适时宣传到全年度的时时宣传,纸质印刷品这一古老的传播媒介从宣传内容、形式、范围到时间时时刻刻都在发展和进步。民办高职院校在不断完善自我的同时,也不断利用纸质印刷媒介这一传统而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自我。其主要的宣传形式是招生简章、招生传单、宣传喷绘、写真招贴、报纸杂志图书广告宣传、学校印制的宣传办学特色的画册以及各省公布的各年度招生来源计划附页、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等宣传材料。

2.电子传播媒介宜传

电子传播媒介是指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光盘和声讯服务台等向公众传播信息的传播渠道。电子传播媒介具有感彩浓,传播速度快,形象生动,娱乐性强,影响范围广,公众接触程度高等特点,能够更加迅速地向更加广泛的公众传播信息,更深刻地影响人们的思维行为。民办高职院校进人市场竞争之后,在宣传手段上也不断更新,利用电子传播媒介这种新型传播方式,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也就被越来越多的院校所采用,其主要宣传形式有:制作并发放宜传学校的宣传光盘,开通能够展示学校形象,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政策、计划和招生专业等内容的宣传网站以及招生专题网站;利用电视访淡、广告等手段进行的宣传活动。需要指出的是,在信息日益发达的今天,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受到各个学校越来越多的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学校的网站,无论是从宣传的费用考虑还是从宣传的时效性来说,网络都是将来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的主要发展方向和途径。

三、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方式的选择

民办高职院校招生宣传要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采取不同宣传方式,以期增强针对性,取得更大宣传效果。

1.要把握好几个重点招生宣传时段

即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要与招生工作进程相适应,为招生工作服务。如高考前在常规宣传情况下,可以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或与新闻媒体合作开通一些高考注意事项栏目,为考生服务;在填报志愿前要及时公布学校历年录取信息、录取过程、录取模式、录取分数、各专业特色、分专业报考和录取情况;在新生报到期间要及时公布报到的报到各项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在补录期间要详细介绍学校的补录政策、补录条件、补录专业等方面的情况。

2.不同的招生时段采取不同的招生宣传手段

即民办高职院校制定宣传方案时,根据招生进程,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如高考前主要以发放招生简章或宣传单为主,高考结束后主要以纸质媒体和电子媒体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招生人员进行校内咨询和校外走访,在特别是填报志愿前,加强校内电话、网络咨询以及考生来访的接待、参观;补录期间以网络咨询和电话咨询为主,兼顾招生人员面对面交流解答。因此,学校招生工作要及时认清形势,制定适应不同时段、环境的招生宣传方案.

3.明确目标,确定招生宣传定位

民办高职院校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时一定要明确招生宣传方式要与学校层次、地位以及招生的对象相适应。如民办高职院校希望争取到更多更好的优质生源,但是民办高职院校与国办高校相比,还有差距,相比较国办高校,民办高职院校只能争取中等及偏下成绩的考生;同时根据学校和考生实际情况,在保证生源数量的前提下,以学校的学科特色、学科优势争取生源质量较好的考生。就民办高职院校目前发展阶段来说,盲目地去争取分数较高的考生是不现实的。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适度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5,由此引发的生源竟争特别是优质生源竞争将会是日趋激烈,使得招生宣传工作日显重要,民办高职院校必须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招生宣传方案,并加强组织策划,科学落实,努力扩大学校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为学校争取更多高质量的生源,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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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开学之初,根据戴校长的要求,招生办出台了《宁乡县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年度招生总目标,一是上半年开放教育招生50人,下半年力争突破50人。全校教职员工分赴县内各学校、企业、社区、行政事业单位了解生源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此同时,学校出台了招生工作奖励方案,调动全体教师招生工作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学校科学地提出了今年“变守株待兔的坐等生源为上门求亲式的服务型”的招生模式,从而实现了招生工作新的跨越,“一村一大”招收新生196人,开放教育招生57人,下半年招生58人。全年总计招生311人。

2.建立招生网络,实现招生无盲区

一是“一村一大”招生实现了全覆盖。我县成功的作法是在县委组织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招生网络。利用《新宁乡》、《新农村》,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使宣传工作到位;从而克服了县教师进修学校单独出击招生的困难,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县各乡镇的招生网络。以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正副校长联合组成“一村一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的组织委员作为各个乡镇招生的第一责任人;从而使招生网络覆盖全县各乡镇。组织部高度重视“一村一大”招生工作,专门下发文件,明确政策措施;召开招生工作大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易勇亲自作动员,各乡镇组织委员全部到会,将招生名额分到各乡镇。组织部办公室还专门安排一人负责招生宣传联络工作;由招生办负责与各乡镇联系督查落实招生情况,负责指导学员填好各种表册。学校将每次招生情况及时向组织部汇报,并且公示到各乡镇,加强了招生工作的领导。由于工作到位,我们的招生工作省时省力,圆满完成了招生任务,“一村一大”春季招收学员已超过190人。

二是开放教育招生实现分块包干负责。我们将全县各科局以及事业单位分到每个教职工名下,经常与各单位保持联系,打好招生工作主动仗。今年我县农村信用社、地税局、电力局等单位全力支持我校招生工作,总计招生人数都超过了10人。这种网络的建立对我们招生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3.做好服务工作,实现招生无漏洞

为了完成招生工作目标,我校按照“赢在思变、赢在恋岗、赢在服务”的工作思路,多管齐下,开展优质服务,具体做法有:

1)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知晓我校是可靠的招生机构,是与高校联合办学的单位。营造了学校良好的外部环境,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加了学校的美誉度。

2)打造精干的招生团队,学校招生办发挥了招生主力军的作用,深入机关、单位、学校进行地毯式的宣传和上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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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筑教发〔2018〕16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力度,从2021年起,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6个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有条件统筹(以下简称“六区统筹”),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筹。按照《贵阳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回应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激发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活力,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健康多元发展。

二、统筹范围

2021年,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白云区和乌当区范围内进行有条件的“六区统筹”。具体招生区域划分为南明、云岩、观山湖及原小河地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为一个招生区域,花溪区、乌当区和白云区分别为三个招生区域。

四个招生区域内承担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学校,部分统招生计划在四个招生区域内统筹。

三、统筹比例

    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各区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统招生招生计划的30%,面向本招生区域以外的“三区一地”和另两个招生区域招生;“三区一地”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另两个招生区域内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等额的招生计划面向该区招生。

四、“六区统筹”计划计算方式

(一)花溪区、白云区和乌当区内区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中用于面向另外三个招生区域的“六区统筹”计划,计算公式为:

该校“六区统筹”招生计划数=该校统招生计划×30%;

该校“六区统筹”的招生计划数在另外三个招生区域内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二)另外三个招生区域内承担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划出等额招生计划给该校所在区:

1.计算另外三个招生区域内承担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该校所在区的“六区统筹”招生比例,计算公式为:

面向该校所在区的“六区统筹”招生比例=

2.计算另外三个招生区域内承担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每校面向该校所在区的“六区统筹”招生计划数,计算公式为:

每校面向该校所在区的“六区统筹”招生计划数=另外三个招生区域内承担有配额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每校统招生计划数×面向该校所在区的“六区统筹”招生比例。

“六区统筹”招生计划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

五、工作要求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六区统筹”工作方案,并做好政策解释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六区统筹”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做好“六区统筹”的相关宣传引导,确保2021年“六区统筹”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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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12-0235-01

高等教育是培养国家栋梁、提升全民族素质必不可少的阶段。当选拔人才的这个过程被赋予更多意义的时侯,高校招生工作也随着一步步变革走到前台,真正成为焦点。从1999年扩大招生计划以来,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普通教育,走向大众化,改变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况,高考、招生工作关系到千万个家庭,越来越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2004年北航事件集中地暴露了招生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学校要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对招生工作整体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把高校招生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针对招生工作规模大、战线长、组织工作繁复等特点,进一步确定工作思路,必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同时成立纪检监查小组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各项工作内容严格划分责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层层审批制度。统一制定相关方针、政策,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重视特殊招生工作,如艺体类单招工作等,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要求有纪检、保卫、财务、后勤、设备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并在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章程、特色专业的宣传方案、工作制度等诸多重大事项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

(二)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应该不断地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招生工作是一个学校办学、发展的基本工作,应该动员全校教职员工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转变招生工作观念,拓宽招生工作的思路。有利于招生工作的发展,也有利于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保证招生工作的制度化

从制度上全面完善制度建设,从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出台、艺体类考试工作方案的不断更新,从制度上推动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进程,进而提高管理质量。全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针对招生工作变化形势更新速度快,执行有力。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保证了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高校要公布《招生章程》,制定《招生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办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等规则制度,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同时遵守基本招生规范,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和《招生工作准则》,及时对招生工作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及时公布制度的变化情况。

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招生考试的各项制度与规定,充分领会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招生纪检工作的认识。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招生的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依法对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招生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

三、纪检监查全程参与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查小组,统一领导、部署网上录取工作,并对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监督。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严格的远程录取制度和办法。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求有封闭、单独的工作环境,操作人员进行下载、打印,报领导审批,由纪检监查小组人员签字方可上传。

纪检监查小组全程介入艺术类、体育类、普通本科生的录取工作,参与术科考试、面试等环节,对考场秩序和评分现场严加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衡量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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