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范文

时间:2022-12-20 20: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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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合同

篇1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嘉。翰廷 ”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嘉置业”)向甲方提供“天嘉置业”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天嘉置业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天嘉置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天嘉置业”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天嘉置业”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天嘉置业”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天嘉置业”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30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10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

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篇2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篇3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市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3、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如居间不成功,则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该活动费。

2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结算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作为酬金。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同等比例进行计算支付乙方居间费。

3、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篇4

二、以上签订原始合同,单价内含人民币 元/立方,为乙方代表所有,由乙方代表统筹分配其余中间人,附表如后。甲方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原始合同后;按甲方与该项目方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并以该合同条款之付款方式,并在每次工程结款时,同时支付给乙方代表,并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甲方在每期转账中备注为居间费用作为支付证明。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倍,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与该项目的原始合同,同期执行,如原始合同终止,本居间合自 动同步终止。如原始合同延期,本居间合同自动同步延期。合同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原因未签订时,甲方在 个月内不得与上述项目方或工程公司就该项目重签合同。

四、尔后增加 ,将不再另签合同,比照本居间合同计价方式来计算,并将 数据付于此 合同当为附件,等同比照办理。

五、违约处理、罚则方式

(1).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要义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违约方则应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经济、金钱损失,且不得异议。

六、其他事项:

(1).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不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越过乙方与项目方工程公司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乙方完成工作,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居间费用,乙方对该居间费用,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甲方不得异议,并放弃抗辩 诉讼之权力。

(3).本合同所需相关文件复印本,原始签订合同、船本复印件、甲方身分及担保公司证明 文件、船主授权书等;附于本合同之后,视为本合同有效文件。本合同一式三份,电子签约与书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方及鉴证单位各持一份,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地方人民法院 起诉。

甲方(盖章): 甲方担保公司(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号: 税务证号:

住所: 居民身分证号:

住所:

乙方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月鉴(公)证机关(章) 年 日

运输工程居间合同范文二委托方(甲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种类:

数量: 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 证件:

地址 :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适合装货的车辆。

第二条 甲方货物发往地址: 。 第三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

第四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时间的要求: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寻找合适车辆后,由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第六条 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元。

第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在居间活动期间的必要实际费用 元。如果乙方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先前预付的费用从居间合同价款中扣除;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甲方预先支付的必要实际费用将不予退回,作为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第八条 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提供信息,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实际承运人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甲方和实际承运人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及信息有审查义务;乙方只提供实际承运人信息,对实际承运人信息没有审查义务;如果甲方对实际承运人及承运人信息未经审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工程居间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居间人:

一、根据应天公园人工湖土方运输合同的成立,其过程中居间人付出了很多的人力、财力,其应该所得的居间费用的支付方法和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应天公园土方运输合同同步进行。

二、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提取方法,每天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人员和居间方或居间方所指定人员同时到甲方财务办公室领取,如有一方没有到位,此工程款暂停发放,等乙方和居间人员同时到位时方可发放。

三、甲乙双方如人员变化,合同变化等,不论发生什么变化,只要应天公园土方运输项目未停,其居间费用不得变化。

甲方:

篇5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篇6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

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

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 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

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

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

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

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

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 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 %即 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

居间人 居间费用的 %;

居间人 居间费用的 %;

居间人 居间费用的 %.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篇7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文二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

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3、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甲方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合同金额(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的 %作为酬金。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同等比例进行计算支付乙方居间费。当整个工程项目安装并调试完毕,通过项目验收阶段后即可支付乙方全部的居间费用(原按质保金支付比例的部分甲方不予扣留)。

3、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文三甲方:(居间人)

联 系 地 址: 乙方:(委托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 项目居间费用总额 = 项目信息费 + 项目提成。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300㎡-700㎡(含)/项目,¥1000元/项目;装修面积700↑㎡/项目,¥1500元/项目。

B、 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3%,5%

1) 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3%。

2) 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5%。

3) 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3.41%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 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 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 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一年。

七、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篇8

墨西哥是南美第一大石油生产国和输出国。1936年起,墨西哥合众国议会通过决议,对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将所有私人、外国经营的油田区块所有权收归国有,交由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代表国家进行经营,私人不得享有区块的油气资源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得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类工程服务。

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墨西哥放宽了私人对石油工程服务的限制,斯林贝谢、Weatherfood、贝克休斯等纷纷在墨西哥设立石油工程服务类公司,开发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特别是近年来,墨西哥没有发现大规模陆上油田,同时老油田产量持续下滑,PEMEX急于通过老油田二次开发提高石油产量,2009年勘探开发方面预算高达194亿,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前景非常大。了解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价格结构对项目运行及居间协议等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

一、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特点

墨西哥的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不确定工作量、小包、单价、综合服务合同,具体来说:

1.区块服务、综合服务合同较多。PEMEX认为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和提高采收量,提高采收量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整体性系统工程,据此,PEMEX公开招标的的许多项目都不是单项工程服务合同,而是给予承包商一个区块,在这个区块内从事包括地质研究、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等等内容的综合作业。一般来说通过若干个阶段的地质研究工作,总包商提交给PEMEX一份包括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岩性分析、油藏工程、开发方案和前景在内的地质综合研究报告。地质综合研究报告中的开发方案被PEMEX批准许可以后,将按照该开发方案中的设计进行相关的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的整体开发。整体开发满一定期限,如一年,PEMEX会对该区块的采收率提高和优化情况进行整体的考核和分析,并据此确定承包商业绩及下一个工作年度的工程预算和开发规模。

当然,专项合同如钻井、修井、完井、物探类合同也比较多,运作模式同样是给予承包商一块指定区块,在区块内从事作业。

2.单价服务合同。PEMEX根据《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法》的要求,把整个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看做单位工作单元重复和累计的组合体。在招标阶段,PEMEX根据自己的评估和需要,将所有拟分包的工程量都划分为若干个确定的工作单元,工作单元本身不得减少或者增加。投标方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工作单元的,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比如,项目工作单元中没有列出“国际动迁费”、“钻井设计”条目,则表明PEMEX不会单独以动迁费或者钻井设计的单元价格支付费用,承包商也不得擅自添加该项目,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项目合同签订以后,报价中的各工作单元将被视为合同价格的一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按照工作单元价格乘以实际完成工作单元数量的原则进行结算。

3.小包合同。首先,每一个工作单元都可以视为是一个小包,如:钻井设计I型井7寸基套直井至2000米段――单位:口井、钻井设计IV型井400米定向垂深2000米5寸半基套――单位:口井、地球物理勘探深化第一阶段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深化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件、地质研究构造模型的深化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的具体要求)――单位:件、V型井台底座建设――单位:个。第二,每个单元价格都需要按照PEMEX的要求,严格进行单价分析,分解为设备、材料和人员三部分,在设备项下必须列明所用的设备名称、规格、配件名称、规格、设备总价值、单位时间摊销价值、动力情况、油耗情况等;材料项下需列明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人员项下需列明的参与的人员岗位和职位、数量、单位工资、工作时间。

4.非确定工作量合同。在招标文件中,PEMEX对每一工作单元都有指定的工作数量,但这一指定工作量一般都是虚拟的初期工作计划,仅用于计算承包商的投标价,作为商务标竞标和PEMEX评标授标的标准和依据,与实际执行中的工作量没有直接和必然的关系。举例而言,在商务标投标阶段,各种井型(一般有十至二十种,甚至更多)的指定工作量都较为平均,但是经过钻井试验,实际工作中可能只有两到三种井型使用频率较高。

二、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价格的特点。

由于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独特模式,在价格方面,也有以下特点与一般的工程服务合同不同。

1.合同价格的确定。投标方确定了工作单元价格以后,把每个工作单元的单价乘以PEMEX在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指定工作单元数量,累计相加,即得出工程直接成本价格,该直接成本价格按照PEMEX的标准加上一定的间接费用、财务费用和附加费用,就构成了投标方的投标价。在中标后,该投标价即被认为是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往往被分解到若干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称为“初期预算”。

2.价格调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特征,决定了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因此根据墨西哥法律,合同签订以后,如果遇有重大的经济形势变更,导致了承包商的成本发生变化,承包商可以向PEMEX申请调整合同价格。一般来说,只有直接费用可以进行价格调整,间接费用不属于价格调整的范围。

同时,对通货膨胀引起的货币贬值,承包商也有权向PEMEX申请价格调整。对于混合报价的合同,墨西哥比索报价部分可以按照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数据申请每月调整,而美元报价部分由于指数公布周期比较长,需要按照经济部的数据每年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一般来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以月结为基本结算方式,承包商每月三号之前向PEMEX提交发票,PEMEX经审查无误后,30天内付款。对以美元报价和表示的结算发票,PEMEX将按照付款日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成墨西哥比索比索后付给承包商。

4.增值税。根据墨西哥税法,承包商提交给PEMEX的结算发票应分为两部分:完成工程量价格加15%的增值税。15%的增值税必须与工程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显示。增值税部分可以进销相抵。

三、在审查居间协议价格条款时应着重审查的要点。

在与非墨西哥国籍的居间方签订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项目居间协议、且居间报酬与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有关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居间报酬尽量与合同结算价格挂钩、设立不同居间报酬费率和最高限额。由于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合同价格并不必然是实际工作量的价格,实际工作量价格可能与合同价格差别很大。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的设计应尽可能的与实际收款额、收款进度挂钩,降低承包商的风险。同时,对于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比较接近项目实际价格或者初期预算比较高的项目,一般应以项目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为基础设立一个居间报酬的最高限额。对于初期预算比较低,但后期工作量可能比较充足的项目,则应尽量使用不同的居间费率确定报酬,调动居间方的积极性。

篇9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10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

协议生效后,某指挥部违约将五证一书办理在自己名下,随后擅自单独以自己的名义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某指挥部与H房地产公司共同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房屋竣工后,H房地产公司占用了一部分房屋,其余由某指挥部使用。办公楼并未开工建设。

后因工程欠款,某建筑公司将某指挥部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某指挥部以自己和H房地产公司存在联建协议及部分房屋由H房地产公司占用为由,申请追加了H房地产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某建筑公司遂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某指挥部与H房地产公司承担共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连带责任。

2 争议

针对H房地产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责任,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H房地产公司应承担工程欠款的连带责任,理由如下:

首先,施工合同虽然是某指挥部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但H房地产公司是工程项目的联合开发方,某指挥部与H房地产公司的联建利益尚未分割,H房地产公司从该合同中获取了利益,因此H房地产公司理应承担该合同相应的义务。

其次,H房地产公司对某指挥部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予以认可的,并在施工期间向某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说明H房地产公司在事实上已参与了施工合同的履行。

第三、根据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签订的联建协议,其联建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应属合伙行为,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H房地产公司虽然未直接签订施工合同,但不能免除其依法向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因此H房地产公司应对某指挥部拖所欠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H房地产公司不应该承担该工程欠款的连带责任。理由如下:

第一,某指挥部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施工合同关系,H房地产公司与某县指挥部之间存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关系,这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合同,具有相对性,二者不存在连带关系。

第二,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H房地产公司不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与某建筑公司不存在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负有向其给付工程款的义务。

第三,如果让H房地产公司承担施工合同付款义务,既违背了合同自愿原则,也与民事法律的公平原则相悖。因为H房地产公司已依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承担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如果再要求其承担合作开发合同另一方应承担的义务,有失公允。

3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具体理由如下:

3.1 H房地产公司不应成为本案被告,某指挥部追加其为共同被告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被告虽然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也即只有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遗漏了被告的情况下,被告才有权申请追加被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

因此,某指挥部在本案中,以和H房地产公司存在联建协议及部分房屋由H房地产公司占用,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由,追加其为共同被告没有法律依据。即使H房地产公司占用部分房屋,也只是某指挥部和H房地产公司之间因为联建合同而发生的关系,双方如有争议,可另行处理和解决。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之规定,即使H房地产公司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应追加为共同被告。

3.2 某建筑公司无权要求H房地产公司承担工程欠款责任

首先,本案讼争的法律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作为发包人的某指挥部与作为承包人的某建筑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内容只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不发生法律效力。H房地产公司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不应对施工合同承担合同义务。

其次,《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可见,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这里的“特定的”含义就是讲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约束。债权在性质上属于对人权,相对性是债权的基础。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基础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即使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债权不能实现,债权人也不能依据债权的效力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第三人对债务承担责任。

3.3 某建筑公司主张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共同承担工程欠款责任,即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原告以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之间存在联建合同为由,要求共同承担工程欠款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从程序上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法院就只能围绕合同关系进行审理,并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确认承担责任的主体。如果将合同关系以外的主体列入合同纠纷中一并解决,势必将同时审理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明显有违一案一诉的基本诉讼原则。

其次,从实体上讲,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之间不符合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可见,合作开发合同各方是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权利义务的,“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是指合作各方内部关系,而不是指对外关系。

《民法通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参照上述两条规定,本案当事人没有成立合作开发房地产的项目公司或成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他组织,应属“独立经营”,应按照约定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退一步说,即使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之间合作开发合同属于《民法通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联营各方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但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之间既没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联建方应对另一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因此本案根本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

可见,H房地产公司与某指挥部之间的合作开发合同,既不属于个人合伙,也没有成立合伙企业,不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或《合伙企业法》有关个人合伙和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事实上,连带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民事责任,对其认定必须非常严谨和慎重,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清晰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应尊重合同的相对性,不应随意扩大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笔者认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H房地产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交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是履行联建合同的行为,和建设施工合同没有关系。H房地产公司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的履约行为,不应成为建设施工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的事实依据。

篇12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我局组织召开局班子会,专门对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进行了布置,会上传达了关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活动计划、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二、大力开展自查摸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多方开拓渠道,积极落实资金,搞好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紧紧围绕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解决突出问题。

四、我局积极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对城市交通情况和违章情况进行整治,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违法占道设摊、设亭或设置广告牌进行清理,杜绝违法占用、挖掘道路以及乱设摊、乱堆放、乱设广告和占道擦洗车辆等违章行为。

五、以规划为龙头、建设为基础、管理为保障,认真参与建成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制订,对公共交通线网、停车场进行认真规划。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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