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9 1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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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对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有重大意义的和具有重要应用前景。重点资助能够带动本市学科发展、有可能成为新的知识生长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前期获得资助的市科委基础研究重大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好的,特别是取得突出阶段性成果,将给予连续支持。
二、主要研究方向及内容
(一)、农业科学
1、高效优质作物和水产新品种选育的基础研究
(二)、生物信息学和生物学
1、生物信息学理论方法的应用基础研究
2、重要蛋白质翻译、修饰、结构与功能及生物学特性的基础研究
(三)、人口与健康
1、重要自身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及过敏性哮喘防治的应用基础研究
2、重要传染病防治的应用基础研究
3、重要出生缺陷早期诊断及预防的基础研究
4、重要疾病(恶性血液病、血管疾病、退行性骨关节病)发病机制与防治的应用基础研究
5、重要致盲性眼病及耳鼻咽喉、口腔系统、皮肤等重要疾病发病机理及防治的应用基础研究
6、新型天然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及结构与功能的研究
(四)数理科学
1.基于量子调控的自旋电子功能结构、矢量激光及光电子效应研究
2.灾害性天气动力学与可预报性理论的研究
3.两相流体输运、微纳系统流体传输机理与热辐射特性的研究
(五)化学科学
1.环境安全的含氟物质的分子设计与合成
2.C1化合物高效清洁活化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应用基础研究
3.分子催化剂的组装及其在有机合成中的应用
4.典型水环境PPCPs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的环境过程、生物效应以及污染控制化学中的新原理\新方法研究
5.河岸带生态系统退化机制及水环境效应研究
(六)材料科学
1.结构-功能一体化复合材料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无机、金属)
2.铁电、半导体多元合金等新型功能材料的设计制备与表征研究
3.光敏分子材料和原型器件的基础研究
4.生物医用材料的载体与控释/传递材料微观结构与调控机制研究
(七)信息科学
1.微电子低温复合封装材料及高密度相变存储器单元的制备与模拟
2.基于过程语义的Web计算研究
3.异构网络环境下的智能感知、信息处理与定位研究
(八)综合交叉及其他
1.基于*光源,面向生命科学研究的方法、技术的创新。重点研究具有动态、实时、无损、灵敏、高分辨等特征的生命科学检测、成像、分析方法;功能分子影像学的新理论和新方法研究
2.先进制造的科学基础。重点研究面向复杂产品创新设计的知识融合与应用;生物机电一体化系统的信号处理与解码理论的基础研究
(九)连续支持
对未列入上述指南,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07年1月1日以后按时通过结题验收的基础研究重点(重大)项目;
2.项目执行期间取得的成果在本领域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取得重要发明专利或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
3.研究内容符合国家十一五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且该研究工作确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原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连续支持。
三、研究期限
项目进度要求:*年9月30日前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科研力量或有较强的研究依托单位,鼓励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国内联合方式和国内外联合方式申请,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实施项目必需的研究开发设施及自有资金。
3、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4、本专项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年5月30日,截止日期为*年6月20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并通过“*科技”网站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年6月16日至6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5、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设置了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副高)三个级次,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相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是不完整的,一直缺少正高职级。这种不够完善的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薪酬待遇、职务级别、晋升空间等。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对于高端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部分省份逐步探索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实际申报评审中,一些财会人员不熟悉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没有能够及早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影响了正常的申报和评审。笔者在2015年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结合接受财会同行咨询问讯的经验,指出在申报评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供拟申报参评人员借鉴参考。
一、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意义
我国从2005年起全面开展高级会计师(副高)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工作。随着取得副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人数逐年增加,财会人员对于更高层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向往和追求越来越强烈。正高级会计师是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最高级别,相当于高校教师系列的教授。自2003年深圳市率先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以来,全国至今已有辽宁、河北、江苏、内蒙古、云南等15个省份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900多人通过申报和评审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这是不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重大举措。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结束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没有正高职级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也让更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将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更好的个人发展机会和专业发展的空间,为加快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步伐奠定了基础,并将极大地激发广大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二、申报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硬性)条件
(一)可以申报参评的人员范围
从多数省份试点情况来看,本省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参评,但不包含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技人员也不属于参评对象。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具备的条件之一
一是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二是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8年;三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需要注意的是,除达到破格条件外,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人员不能申报参评,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年限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
(三)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是有的省份要求申报者参加当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如重庆市、河北省等,其他大多数省份不要求考试或考核;二是履现职(聘任副高级会计师职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三是除符合免试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外,要求取得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有的省份已取消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的考试要求;四是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专业理论与学术水平要求
(一)总体要求
多数省份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熟悉国内外科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有指导(副)高级会计师工作的能力与经历,是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专业学术带头人。有人认为这一要求比较“虚”,难以具体体现和提供相应材料。实际上评委专家是很容易从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和科研学术水平中找到相关证明依据的,因此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得非常重要,拟申报者应当提前3-5年潜心研究并积极发表成果,按照具体的要求来准备和组织科研学术材料。
(二)科研学术材料的具体要求
以云南省为例,一是要求独立出版专著1-2部;二是在省部级以上財会类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会计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三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获得省部级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专著和论文的内容必须是会计专业方向,的载体是财会类学术期刊,全国核心期刊以时的“北大目录”为准,专著应有ISBN统一书号,字数不少于10万字;的刊物应当具有ISSN或CN刊号,在增刊和论文集发表的一般无效,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有的省份要求3000字以上)。但实践证明,仅仅达到这些最低的基本要求是不够的,要让自己具有足够的竞争实力,完成的科研成果应当是质高量多比较好。
(三)怎样做好科研和学术研究工作
正高级职称对于参评者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水平要求很高,可以说大多数拟申报者就是在这方面难以达到相应的条件,以致不得不望而却步。当然,撰写专著和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申报者耐得住寂寞,坐得住“板凳”,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和开展研究;所谓科研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对专业工作的认识,还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如果你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又找不到地方发表,那就是再想“正高”也只能是个梦想。所以,拟报评人员应当提前3-5年积极撰写和发表财会专业论文或专著,并积极申请主持或参与省、厅、市等各级财会课题研究。如果论文或专著能够获得省部级奖项,也是最好的实力证明。
四、申报者应当具备的业务经历与工作业绩
申报者应当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经历。这项要求从总体上看也比较“虚”,难以提供比较具体的支撑材料。但是,这项要求又是必不可少的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如果你在单位组织或参与过公司上市、企业改组改制、重大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或组织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大中型单位开展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大会计科研课题,或被聘担任过省级以上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论证、咨询专家,或负责主持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全省性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成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较高评价的,就可以总结出来经所在单位签章证明后作为支撑材料提交。
五、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全面完整
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委会评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拟参评人员应当慎重对待这一环节的工作。实践证明,申报者用足够的时间来认真梳理、组织、撰写、整理和报送一套全面完整的参评材料是非常有用和值得的。申报材料应当分为三个部分来组织整理和装订报送。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主表
要求填写和报送一式二份,手写或打印均可,表格部分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据实填写。其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难点,要求撰写聘任副高职以来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情况,因有字数(一般2000字以内)限制,应当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分层次列出小标题予以总结,主要反映申报者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突出贡献以及典型事例等,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目的在于让评委会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对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评价。
(二)各种学历证书、奖励证明及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材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验公章,按照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制作封面单独装订成册。在向评审委员会报送该册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交原件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三)科研论文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此项材料一般较多,宜单独装订成册。主要提供聘任副高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学术成果复印件,每篇文章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每页均需加盖单位职改部门审验公章,并在报送该项材料时提交期刊杂志原件和成果结题证明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六、申报评审的主要环节和程序
根据各省份当年的关于报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可直接组织材料申报参加评审。各省份评审委员会一般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评审表决-授予资格”的程序来安排并通知申报人员参加各阶段的评审。资格审查在报名参加评审时由评委会根据上述基本要求核实是否符合要求,其余环节和程序由评委会按期逐项开展。
(一)参加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是多数省份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评的重要环节,一般采取自我简介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最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申报者的综合表现予以评分。自我简介应当简明扼要,主要介绍自己的专业成长、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等,突出介绍自己的亮点和重点,一般不超过10分钟;答辩组专家结合申报者的自我介绍和申报材料的有关内容,一般提出3-5个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要求申报者就自身情况、申报材料、论文观点和当前财会热点等主题来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于国际国内涉及财会领域的经济热点问题,没有事前的充分准备和广泛的新闻阅读是难以应对和回答的。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申报者应着正装参加面试答辩,切不可随意应付,这既是对评委会专家的尊重,也是举止仪表的一个综合反映。
(二)评委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同时评委会人员将分组到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报评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申报者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在单位及行业的影响力,以及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考察组到达申报者所在单位后,主要走访单位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分管财经工作的领导等,最后形成考察报告提交评审委員会。
(三)评委会表决评审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单位考察等环节的综合评分和评价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最后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该省份本届正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通过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测评和考量,最后由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其中有超过三分之二评委投票同意的则通过评审,授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表决评审通过之日起算,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兑现相应待遇则应从所在单位聘任之日起算。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社保厅,财政厅.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办法(试行)[M].云人社发[2013]143号.
[2]蒋建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是怎样炼成的[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06).
[3]耿成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2012(03).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高精尖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已成为临床医疗工作的重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通过临床试验和科学认证(鉴定)提高诊疗水平、诊疗效果、经专家论证确需在医疗机构开展,但尚未纳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简称《规范(2012年版)》]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规范(2012年版)》,但重庆市尚未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重庆市在2017年《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卫发〔2017〕112号文件,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申报原则、申报范围、审核程序及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定[1]。本院于2019年6月申报了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本文就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供同行在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时参考,现报道如下。
1基本情况
1.1申报科室分布情况
此次提交申报表的科室有23个,覆盖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其中外科片区11个,内科片区2个,专科片区6个,医技片区4个,外科片区占比最高,为48%,专科片区占比第2,为26%,医技片区为17%,见图1。
1.2申报医疗项目类别情况
科室申报的医疗服务项目共119项,主要集中在治疗类、诊断类,占申报项目总数的78%。其中临床手术治疗、实验室诊断占比较高,分别为44%和34%,符合近年来新技术、新业务发展的良好形势。康复类、中医类申报项目数为0,这与近两年重庆市进行了康复、中医类部分项目的新增及调整有关,见图2。
2申报存在的问题
申报项目材料包括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申请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诊疗技术规范、购买仪器设备、辅助耗材、试剂等原始票据复印件、医疗机构对相关医疗技术内部审核意见等。因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所需材料多,填报内容专业,项目测算要求真实准确,科室参与申报的人员类别不同,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申报政策理解不透彻
科室参与申报的人员类别不同,部分科室是科室秘书、一线医生、进修生在负责项目的申报,因未对政策进行深入了解,将现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解的项目,技术尚不成熟、仍属于科研实验阶段的项目或在《规范(2012年版)》中已有,因购置新仪器、新设备、新试剂发生功能的改进和增加,但其诊疗目的一致或不符合卫生经济学要求、性价比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提交上来,这部分项目在初审时直接予以退回,造成无效申报占比为48%。项目申报需要材料较多,申报人员准备不全,诊疗技术规范、仪器设备、耗材、试剂等原始票据缺失等。
2.2项目申报填写不规范
一些科室项目申报表填写经验不足,填写申报表时漏洞颇多。如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直接以医疗器械名称作为项目名称,未按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项目编码直接套用已有项目编码,未根据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代表的不同含义进行科学编码;项目内容过于笼统,未将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规范描述清楚;除外内容填写不合理,将可供多人使用的药品作为除外内容;申报理由填写不符合要求,过于简洁或者长篇大论。
2.3项目成本测算不科学
负责科室项目申报的人员未直接参与临床诊疗,对诊疗操作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支出不清楚、不明白,采集不到实际成本数据,导致成本测算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据了解,现各省市成本测算内容包括卫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水电消耗、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设备维修费、间接费用等,总体缺乏合理的定价理论依据,一是定价主要考虑器械和耗材等物资消耗因素[2],未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二是定价主要依靠专家咨询和参考周边省市价格,缺乏系统、科学的价格测算和形成机制[3]。
2.4项目审批周期长
现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采用的是纸质申报,审批流程需要经过科室提交申报材料、医务处组织专家论证、物价部门收集数据进行成本测算、院处领导审签,再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网上公示、印发文件等环节才能完成[4]。审批周期漫长,严重影响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使用。
3建议
3.1建立国家统一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9号)[5]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条件、审核程序、审核时间、审核原则及内容和部门职责等工作规则,应进一步明确新增医疗项目的判断依据和立项要求,统一公开审核流程及审批回复时间,可建立由各医学会、专业学科代表、物价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委员会,每年动态提议新增和调整修订项目[6],使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更高度规范、统一、有序与高效。
3.2科学严谨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模型
轻工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及本章第二、三、四条规定的标准,通过审议申报人提供的第二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是否达到本资格的要求,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工作积极,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各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申报人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对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在实践中应用。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与本资格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审本资格的人员,应属于本章第六条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否则,评委会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第六条适用范围
一、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轻工业具体企、事业单位从事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轻工业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轻工业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轻工业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认证、技术推广、综合利用、轻工业标准化及科技信息、轻工业技术教育、轻工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岗位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轻工业具体工业部门为:造纸工业;日用机械工业;日用硅酸盐工业;电光源与灯泡工业;日用化学制品工业;食品工业;粮油工业;制盐工业;皮革、皮制品工业;家具工业;文教体育用品工业;燃气器具工业;光学、感光器材及材料工业;衡器工业;玩具工业;室内装饰工业;日用杂品工业;轻工包装与印刷工业;轻工仪器、仪表工业;轻工装备与工程工业;轻工电气工业;食品生物技术工业;饮用水及水处理工业。
二、未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但已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在我省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的外省专业技术人员。
三、离退休人员的申报与评审,按《广东省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粤人发[2004]223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思想品德条件
一、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因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处分期不计算资历,处分期满前不得申报。
(三)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四)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经评审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第八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㈡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㈢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技术员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㈣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技术员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资历计算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
第九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人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格证书。在地级市以上的人员应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2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3、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凡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十条继续教育条件
(一)申报人取得现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继续教育学习,传递(介绍)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和信息,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近3年每年100学时(其中40学时为脱产培训,60学时为自学)
(二)凡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未提交接受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有效证明材料者,不得申报。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能够结合本职工工作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开展工作。
㈡具备完成一般性研究、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在高、中级科技人员领导下,完成分管的工作。
㈢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者,能在高、中级教师和工程师的领导下,有指导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训练(含实验)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参加和配合实验、实训场所管理和建设的能力。
第三章破格申报
第十二条申报人虽不具备第八条“学历(学位)、资历”的规定的要求,但取得技术员资格以来,业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评审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一、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
二、高中毕业后,经本专业知识培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县级以下单位为10年以上),取得的下列业绩成果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1、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2项。(完成人)
3、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有关方面鉴定认可。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轻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按具体工业部门及专业划分。轻工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设工艺、设备工程、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6种规范专业名称。如造纸专业,分别设“造纸工艺专业”、“造纸设备专业”、“造纸工程专业”、“造纸检验专业”、“造纸技术管理专业”、“造纸质量管理专业”。级别为助理工程师。
第十四条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资格的要求,由政府人事部门设置的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委会必须严格按评审程序及本资格条件的评审标准、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评审范围、程序,降低标准条件。凡违反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