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双拥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2-08-21 2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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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双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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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拥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事关经济发展、国防强大,事关政权建设、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和谐、人民福祉,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驻渭部队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多年来,全市广大军民发扬光荣的双拥传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通力协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中密切配合,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抗击自然灾害中并肩作战,铸就了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发展和部队建设。全市gdp连续数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今年上半年各项指标实现“双过半”,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驻地部队在作训、实验等各项任务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回顾全市的双拥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关键,立足基层、密切联系是双拥工作稳步发展的基础,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是双拥工作健康发展的保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双拥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

当前,渭南已经进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机遇期和关键时期,需要全市军民更加紧密团结起来,凝聚加快发展更大的合力,万众一心克服种种困难,把渭南和驻军发展的步子迈得更大、更好、更快、更坚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各单位,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珍惜共同培育的军民鱼水情谊,进一步弘扬光荣传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抓好双拥,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双拥,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双拥,使双拥工作在新的起点不断创新发展,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真正使双拥模范城成为展示渭南形象的“政治品牌”。

二、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工作

争创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我们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不是简单地争一块牌子、争一个荣誉的问题,而是要通过创建活动解决军政军民关系中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创建过程变为促进双拥工作落实的过程。军地各级要引导广大军民进一步端正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争”与“创”的关系,把功夫用在平时,用在经常性工作上。

第一,地方政府和驻渭部队要互办实事。我市的驻军多,各级政府既要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组织驻军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同时,要实实在在为驻军办实事、解难题。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广大官兵的生活条件等方面,多为部队多投入资金、多想些办法、多解决问题。二是要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对近年来拥军工作中的一些成功做法,结合新形势,不断进行完善,确保正常运转,使军人军属真正享受改革创新成果。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问题,妥善安置转业军官、城镇退役士兵。尤其城镇退役士兵,希望各单位接收档案后,尽快安排他们上岗。总之,要真真正正为驻军和广大官兵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驻渭部队要结合各自特点,在不影响部队军事训练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如支援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地方重点项目建设、扶贫帮困、援建希望工程、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真正干一些替当地政府分忧、为驻地群众解愁的实事。当前主汛期已经来临,驻地各部队一定要主动配合,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防汛、巡堤查险等工作。

第二,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好双拥工作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活动方式,完善政策制度,使双拥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前进。近年来,全市各级双拥组织相继开展了一些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尤其是去年以来,市双拥办、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军嫂和退伍军人创业活动、“十面红旗、百家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深受驻军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双拥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不断创新双拥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法,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增强双拥工作的活力。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建立完善军地联席会议等协调和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基层军民共建活动深入开展。要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开展一些体现时代精神、富有渭南特色、满足军民多样化需求的活动。要注意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拥军拥属活动,更好地发挥双拥工作“十面红旗”示范作用,探索各界共同参与双拥共建的新路子。

第三,要妥善处理好军地军政军民关系。军地双方要一如既往地加强沟通联系,精心维护军政军民团结,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广大军民的双拥意识,凝聚起建设国防、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重点解决好影响军地军政军民关系的退伍军人的群体上访问题,三门峡库区群众的土地问题,以及转业军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部队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装备更新等问题,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进行解决,把全市军民的思想统一到创业发展上来。

三、切实加强双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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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1、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1—6月,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150户931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802万元,人均月补助143元,低保覆盖面占全县非农人口的6.9%;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125户3510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964.8万元,年人均补助标准700元,低保覆盖面占全县农业人口4.38%,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上半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4125户35107人进行了全面审核,共取消不符合条件1942户4287人,新审批2290户4500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认真做好县重点工程被征地农民低保工作,全县被征地农民享受低保共计4016户14578人,1—6月份共发放低保金483.7万元。

2、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及时开展春荒救助工作。上半,全县下拨冬令救灾款90万元,救灾棉被1000床,重点解决灾区五保户和困难群众生活。下拨春荒救灾粮80万斤,解决春荒期间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修订并印发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建好春荒、冬令灾民救助统计台帐。三是成立防灾减灾委员会,在全县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和地震救灾实地演练,通过宣传教育和实地演练,让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公共安全意识,灾害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四是积极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全县总计接收捐款925895元,捐赠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3、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有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突破。上半年全县完成五保评定7595人,其中集中供养2660人,散居4935人,集中供养率35.1%。五保供养经费投入535.5万元。集中五保年供养标准人均1800元,散居五保年供养标准人均1200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2010年县政府再次把敬老院建设作为县民生工程。投入515万元建设资金,新建和扩建5所乡镇敬老院,新增住房307间,新增床位614张,整个工程将在10月底前全部竣工。敬老院工程竣工后,全县可集中供养(居住)3274人,集中供养(居住)率达40%以上。

4、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上半年修订出台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同时,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我们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在救助资金和救助力量上尽量倾斜。今年省下拨医疗救助资金465万元,县财政配套37.2万元,共计502.2万元。1—5月份发放医疗救助金112.5万元(其中城市10.46万元,农村102.04万元),救助人次7816人。与此同时,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重点保障对象合法权益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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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低保工作

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二是将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三是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的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四是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五是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六是按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发放标准制成版面公示上墙,现在全镇共有低保户87户,134人。

2、认真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

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全面摸底调查。调查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完全按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同时发放。据统计,全镇到今年12月共保障87户人,本年调整4户,减少5人,销户5户,12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年共新增低保户12户,12人。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镇的政治稳定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

3、救灾救济工作

20*年4月,我镇南仓村遭受洪水袭击,近10000只鸡被洪水淹死,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失,面对灾情,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到村,掌握其生产、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认真核实灾情,及时上报信息。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民政局反映情况,争取救灾资金,以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方面组织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根据需救助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把救灾款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年来,我镇救济受灾户149户,发放救灾资金29200元。

二、优抚工作扎实有效,双拥工作有序开展

(1)、我镇现有优抚对象400多人,其中定期补助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33人,义务兵家属21人。20*年,我们按照民政局要求,及时、足额、存款折式发放各种定补和抚恤金,并认真地为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

(2)、慰问工作有序开展,将在春节、八一期间,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两次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一万余元。

(3)、全镇各村、各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积极支持和开展双拥工作。每年春节走访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每人在100元左右。

三、五保户管理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户17人,全部集中白洋敬老院供养。为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无忧,我们按民政局的要求,及时发放五保金。为解决他们小病就诊的问题,20*年启动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妥善解决了五保对象的就医问题。

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

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扩大了基层民主、保证了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的精神的贯彻,村务公开不仅促进了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把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直接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政治生活、工作制度、临时事务、经济活动、干部廉洁自律,把宅基地、项目、钱物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救灾救济、粮食综合直补款发放、扶贫资金使用等个方面的内容定期公开,让正直无私、在当地有威望的村民担任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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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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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__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 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 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__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__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__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__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 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__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 20__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__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__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__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__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__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__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__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__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__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 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 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篇6

此次大赛采用创业计划书比赛的模式,要求参赛者围绕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项目,以获得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创业计划书。最终,通过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评出优胜者。

(叶秀娟)

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2012年1~10月,三明市全市参保人数115.51万人,参保率93.12%。其中续保缴费人数73.2万人,养老金领取人数27.69万人,发放养老金1.56亿元。续保及领取养老金人数完成市民生工程年任务的126%。在全市1352个建制村设立了“城乡居民保金融服务不出村”便民网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领取养老金和查询信息“不出村”的服务。在2012年10月12日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陈其灿、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育靖获“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明市人社局)

省新农保考评组到沙县考评新农保工作

11月15~17日,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林祥捷率省新农保考评组一行5人对沙县新农保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三明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杜元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陈其灿、县政府副调研员廖善健和县人社局局长龚秋明等有关领导陪同。

考评组听取了县政府和县农业银行关于沙县新农保的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资料、经办窗口和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窗口,抽查了部分乡镇经办窗口、金融服务网点和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情况,并在夏茂镇召开座谈会,与部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座谈。最后,省新农保考评组对沙县新农保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俞斌华)

清流县举办企业薪酬调查培训班

11月14日,清流县举办企业薪酬调查培训班,国家人社部、福建省人社厅抽取的17家样本企业的调查人员参加培训,三明市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高级技校工作人员为培训班授课指导。通过培训,与会人员充分认识了开展薪酬调要意义,准确理解调查指标,熟练使用调查软件,为企业人工成本测算、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

(三明市人社局)

龙海市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近日,龙海市部分被征地农民领到了首批养老保障金,标志着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迈入一个新的阶段。从2012年9月1日起,龙海市60周岁以上、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条件的老年人,享有每月120元的养老保障金,同比省里的标准提高了30元。

近年来,龙海市围绕“工业发展、城市提升、三产拓展”等重点,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并依法征用了部分农民的土地。广大被征地群众积极响应,鼎力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为促进龙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出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2008年至今,龙海市共依法征地约2366公顷(其中征用耕地约1177公顷),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人数约1万人左右,预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总额约3.05亿元左右。

一直以来,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被龙海市委、市政府视为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头等大事。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龙海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三个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市人社、财政、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出台了多份政策指导性文件,对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对象范围、办法标准、资金筹集、职责分工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各有关部门也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村(居)委会负责有关资料及数据的收集、初核和汇总送审;各乡(镇)场负责对村(居)委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准确无误;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市财政局按时足额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准确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到每个对象手中。

(龙海市人社局 程艺红)

福州市马尾区社保中心加大养老金防

冒领工作力度

基本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但冒领、多领现象各地屡有发生。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近年来,马尾区不断加强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对于一些离退休人员不配合认证、未能及时认证以及无法认证等问题,采取暂停发放养老金等措施,防止冒领等现象的发生。由于目前暂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以及退休人员异地移居、流动且原退休前所属工作单位主体消亡等诸多因素,造成了社保业务信息系统中存在一些退休人员长期处于养老金停发状态。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2012年7月起,马尾区社保中心加大了对基本养老金防冒领工作力度。对经过业务数据扫描仍处于停发养老金状态一年以上的52名退休人员展开一系列的核查取证工作。一是向停发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所在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退休前所属工作单位、退休前所属单位主管部门等发出《关于再次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的通知》;二是通过企业、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入村(户)调查核实,与退休人员定居地民政部门积极联系,摸清死亡人员确切死亡时间、直系亲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情况;三是对已核实的人员经补充材料后办理恢复养老金发放或退回养老金手续。经多方努力,核查工作已初见成效。目前,已有6名退休人员核实了情况,其中2名退休人员补齐了领取养老金认证资料,恢复及补发养老金,4名已死亡退休人员直系亲属准备办理申领丧葬费的手续,并退回多领养老金。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晋江市设立社会保险资金补助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晋江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按照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推动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十项措施〉的通知》精神,2012年晋江市设立了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且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上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5000~60000元不等的社会保险资金补助,晋江市人社、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这一普惠政策,至2012年11月底有近200家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资金补助,发放资金两百多万元,该做法得到中小企业的普遍赞誉,对于稳定职工队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都有现实意义。

(晋江社保中心)

梅列区进一步推动2012年双拥工作的落实

2012年11月18日上午,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双拥工作,在三明武警支队某营区内,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一场“送政策、送岗位、进军营”专题活动。组织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和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采取现场互动的方式,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

一是在就业(培训)方面: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等就业(培训)政策,突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为退伍军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等,帮助其实现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产业结构的特点和退伍军人自身的特长,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同时鼓励自主创业,通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实现就业。

二是在社会保险方面: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政策。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落实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险,明确军龄可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相关政策,以及如何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衔接等问题进行解答。

三是在劳动维权方面: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维权政策,指导其今后在就业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提供保障。

(三明市梅列区人社保局)

漳平市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基金检查工作

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漳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设立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抽查了10家企业,10名工伤人员,5家行政事业单位,各用人单位基本能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均按时、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此次工伤保险基金检查,保证了工伤基金征缴的力度,强化了财务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健康运行。

(漳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卢阳源)

强化基金清欠力度 确保基金“颗粒

归仓”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颗粒归仓”,2012年以来,漳州市芗城区机关社保中心在力争不发生新的欠费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基金清欠力度。一是清理摸底,情况明晰。由中心财务部门列出欠缴单位名单及金额,并与参保单位一一对账确认,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清楚。二是强化服务,力促清欠。在清欠过程中,区机关社保中心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改进以往发放催缴单,坐等参保单位前来补缴的工作方法。由芗城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亲自带队,深入欠费单位,座谈了解参保单位资金状况、欠费原因,与欠费单位商讨可行的解决方案。三是跟踪落实,加强督查。欠费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后,社保中心跟踪督促,密切注意基金到帐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狠抓落实。据统计,2012年1~10月,养老保险基金比2011年同期增收127.15万元,其中清理收回欠缴基金35.55万元,全区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7%以上,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

(漳州市芗城区机关保中心 张文利)

南平大沟社区荣获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称号

篇7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及时发放低保、重残补助资金。全县下拨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资金81.8万元。 1—10月份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包括重残补助金)2042.9万元。二是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工作。今年3月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从488元/月提高到52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52元/月提高至396元/月,城镇低保标准比上年增长8%,农村低保标准比上年增长12.5%,达到城镇标准的75%,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我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根据乡镇上报低保新增情况,进行逐户入户核查,核查后基本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调整,新增低保对象406户704人,调整补助标准184户264人,新增重度残疾补助对象95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22户593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31户176人,集中供养对象140人,农村低保对象3751户5619人。全县的低保人数比例达2.8%,达到省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要求。

2.做好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的社会救助工作。上半年,对全县4755户7072人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进行逐户走访调查,摸清具体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对不能纳入低保,但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由结对帮扶干部帮助申请相应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全县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已有5155人纳入低保,对267户379人次给予医疗救助125.45万元,对120人给予临时救助18万元。同时,对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了社会救助业务专题培训,加大低保政策宣传,让每位干部成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员。

3.防灾救灾工作。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口粮和基本生活问题,积极开展冬春荒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下拨冬春荒生活救助和领导走访慰问资金92.7万元,其中:大米救助44.2万元(20万斤),生活救助资金39万元,春节领导走访慰问资金9.5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万元。

4.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资金县财政按人均15元预算,达到省市要求的标准。1—11月对2787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504.88万元,其中对困难精神病人门诊用药自负部分实施了全额救助。做好医疗救助政策调整调研工作。

5.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资金县财政按人均3元列入预算。一是1—10月对620户1356人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的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70.92万元。其中,对17起火灾户进行了慰问,发放了临时困难救助金5.8万元、棉被31床、大米3840斤。二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县创建办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对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46人,护送6名流浪人员返乡。

(二)强化举措,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一是开展居家养老调研工作。为了有效推进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县政协牵头开展居家养老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调研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深入到有关乡镇、村(社区)对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现场检查、村民了解,与乡镇、村干部座谈、反馈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6月初在县政协带领下,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对年内计划建和已在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点进行跟踪指导,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今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6家,累计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25家,实现了居养中心城乡社区全履盖。三是及时下拨居养中心补助资金。今年先后两次对已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下拨补助资金229.178万元,其中建设补助资金47万元、运行补助资金82.7万元、就餐补助资金99.478万元。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专门组织居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民政助理员、相关村的主任、居养中心管理人员、炊事员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2.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检查整改工作。为了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对养老机构逐家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并相应出台了管理文件。我县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7家己完成整改、1家责令关停、5家正在整改中。共投入整改资金230多万元,配备了门卫、安全管理员,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得到保障。全县4家农村

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42名,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500元,门诊费、零用费每人每月60元,服装费每人每年500元予以落实。3.做好县福利中心工作。一是福利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综合楼办公用房装修、山体滑坡治理、院内路面硬化、院内绿化、路灯亮化、用电改造、视频监控工程项目;购置了电视机、空调、办公设备等。项目共完成投资700万元。二是完善福利中心制度和管理。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福利院来访人员登记表》、《福利院人员外出登记表》、《福利院人员就医证明》、《福利院人员请假证明》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入住老人个人资料档案、入住协议等各类文档资料。对院内资产进行登记,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增强工作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实现规范化管理,现收住老人91人。

(三)落实政策,有效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工作稳步推进。春节和“八一”期间,县领导带队,对驻磐部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价值7.2万元的慰问品。我局对在乡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代管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乡镇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八一建军节,我局向县人武部赠送电视机8台,用于完善军官周转楼设施,帮助解决人武部的实际困难。今年9月,我县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积极推进。

2.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新增烈士子女1名,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32名,注销各类优抚对象90名。及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为2964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90.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包干费29.8万元,为51人次优抚对象解决住院医疗补助 18.1 万元;为200余人困难退伍军人实施临时救济 9.7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9.2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73万元。

3.退伍安置落到实处。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8人,其中转业士官6人,城镇退役士兵9人,农村退役士兵43人。我局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落实转业士官安置方案,并配合县人力社保局做好转业士官的笔试、面试、档案考核、选岗等工作。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其中50人参加驾驶培训,18人参加了电子商务培训,培训知晓率100%。

4.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面对我县转业士官维稳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我局通过充分沟通、主动关心,保证了该群体的安定。在省、市、县重点会议、活动期间,摸清掌握重点涉军群体动态,落实24小时值班制,确保重点会议、活动期间社会稳定。

5.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仁川红挺一纵纪念公园建设自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陵园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展览馆建设已完成基础部分;__洞建设项目完成游步道建设。9月30日,我县在县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烈士公祭仪式,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公祭活动。

(四)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三个指导组,在安文镇市口社区、仁川镇方山村、深泽乡后力等9个村(社区)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363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制订和修订目标。为提升“两约”的实效,将家训家规、户主电话等内容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一起印制成小册子,户均一份,分发到人。

2.积极创建市级农村示范社区。根据市创建要求,对我县拟申报市级农村示范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从中筛选符合条件的社区8个,向上申报创建市级农村示范社区。我局从加大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工作职责,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出发,结合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创建村做好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做好实地检查验收。

3.开展平安边界联检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分别与天台、仙居、缙云县等毗邻县民政局联合开展台金线界线界桩检查工作,做好毗邻县市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共同维护边界的平安稳定。

4.开展社区对口见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__县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全县117个农村社区、8个城市社区,将在年底前组织50个社区开展对口见学活动,完成年内对口见学40%的目标。

(五)优化服务,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县现有社会组织234家,其中社会团体1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7家,进一步规范社团行为,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率达到100%。做好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出台了《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着力推进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运行管理情况,筛选出56家运行管理比较好的社会组织作为购买服务的对象,向社会公开公示,已确定公布16家。

2.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一是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共办理结婚登记1240对,离婚登记414对,补领结婚证432对,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2212人次,登记合格率100%。完成了1950年至2003年历史婚姻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婚姻登记处顺利搬迁至365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二是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进行收养登记,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17件,依法办理17件,有效地使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回归社会,享受同龄人的家庭温暖。

3.地名管理工作。编制出版发行《__县地名册》2000册;继续开展《__县地名志》的编辑修改工作;推进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对城乡街、路、弄等标志牌的管理和维护,完成标准地名道路命名27条,道路延伸3条,居民点小区命名3条;设制维护地名标志牌3678块,其中幢牌57块、门牌3292块、单元(户)牌305块,路牌16块、弄牌8块,发放门牌证2815本,出具各类证明文书155份。

4.福利企业生产平稳有序。我们注重社会效益,采取各项措施,保障福利企业正常生产。全县6家福利企业,其中今年新增1家。实现工业总产值 5403.2万元,安置残疾职工77人,残疾职工人均月工资达2542元,残疾职工各项社会

保险参保额66万元,参保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5.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移民人口年度复核工作,全县现有直补人口1774人,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06.395万元。加强水库移民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小型水库扶助项目8个161万元、创业致富项目1个50万元、大中型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6个145万元、后期扶持项目6个69.63万元。年初已下拨项目资金37个720.63万元。

6. 中福在线运营良好。中福在线海螺街销售厅自1月份开业以来,积极做好营销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11月底,中福在线视频彩票总销售额达677.26万元,筹集公益金67.72万元。今年有彩民分别中出25万、22万元两个大奖。

7.殡葬管理不断深化。一是会同发改、规划、国土、林业部门,对23个申报特扶资金补助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项目,做好选址、审查、审批、监督等工作。二是会同工商部门对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各加工点签订了规范生产承诺书。随时抽查加工点经营情况,对违规生产的尖山、胡宅塘田加工点予以关停处理。三是加大殡葬管理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定期宣传的基础上,专门租用二辆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村巡回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殡葬意识。四是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规范了群众反应的殡仪服务领域的服务态度,收受香烟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违规殡葬案件,做到及时查处,共查处违规殡葬案件8件。

(六)统筹兼顾,其它工作成效明显。

1.认真开展“摘帽快跑”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一是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座山”的重要论述,县委书记陈蕾妍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开化、浦江等地先进经验,全面领会精神。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利用一天的时间,每位中心组成员围绕“四查四问”,立足__实际,结合自身工作作了发言讨论,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开展“摘帽快跑”金点子征集活动。在民政系统内广泛开展“摘帽快跑”金点子征集活动,共筛选上报金点子11个。

2.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复审工作。对__年至2015年度单位爱国家卫生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台帐进行查漏补缺,完善细化内容。加大力度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宣传,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创卫复审有关工作,并做好共建社区包干区和办公楼的卫生清理工作。

3.全力配合做好县重点工作。根据县里的安排,全力以赴做好本局一干部亲属在县生猪屠宰场搬迁扩建工程政策处理中的土地丈量工作,以及本局一退休干部在县第四中学建设政策处理一期遗留问题中涉及的土地征用工作。

4.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测试和行政处罚事项网上测试工作,为完善全省网上审批做好基础性工作。

5.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和件。一是及时办理建议提案。我局共接到建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并由一名班子牵头办理,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到6月底,14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回复,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做好件办理工作。我局共接处各类件59件,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办结率达100%。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推进“阳光民政”、“贴心民政”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低保救助。发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作用,健全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拟从528元/月提高到5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96元/月提高至442元/月,确保城乡低保户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出台医疗救助新办法,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救助标准拟比目前提高20%左右,救助封顶线从目前的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三是灾害救助。加强对灾害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修订完善各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推进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综合减灾宣传,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除了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外,编织“救急难”兜底网,完善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延伸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让救助阳光照亮每个困难角落,确保低保边缘无空白。五是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开展,按照有机制、有办法、有人员、有平台的“四有”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启动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现有机构无人员编制)。

(二)拓展社会养老服务内容,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拓展服务内

容,着重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加大运行补助力度,确保建得起、能运行、拓服务。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运行模式,积极开展家园互融、社会购买服务等运行模式。二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筹建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休闲养老、生态养老等服务模式养生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公办民营运营模式探索,争取把县福利中心推向社会经营。三是构筑老年人保障网。通过财政买单,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四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开展弃婴收养家庭、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事前评估等工作,完善各类优惠政策,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拥军工作力度。加强与驻磐部队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部队官兵对政府的需求,明年计划为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官兵办几件实事。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驾驶技能和电子商务培训工作,为退役士兵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切实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三是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及保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四是积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项目,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特别是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移民直补资金。五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出台我县转业士官关爱措施,从政策上为这批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减轻维稳压力。

(四)加大社会事务管理力度,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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