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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村镇入住不足,城市一床难求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近期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养老机构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目前养老机构空置率较高,全国平均达到48%。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接受指出,中国养老机构的空置现象主要出现在农村,而不是在城市,48%的平均值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敬老院。
“在中国养老机构中,农村敬老院占很大比例,主要是为农村五保老人设置的,但五保老人分布分散,机构建设不可能完全按照实际人头数进行床位设置,结果就出现了较高的空置率,有的敬老院空置率甚至在50%以上。”吴玉韶说。
记者调研发现,阜阳市颍上县有农村敬老院70余家,入住率仅为30%左右,总入住人数在5000人左右。针对空置率高的问题,颍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徐伟介绍,民政部门正着手将农村敬老院的收住对象由五保户放宽到留守老人等群体。
一些基层民办养老机构也出现类似的情形。颍上县的协和老年公寓开办于2013年8月,上下三层近60个房间,床位数达140个,承担了相当一部分五保老人的照顾任务。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一二层有老人入住外,整个三层空无一人,公寓负责人孙以鹏告诉记者,开办两年来“生意”一直不红火,“现在这里也仅入住了65位老人,和员工数差不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利用率总体较高,一些公办养老机构甚至出现“一床难求”的现象。家住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的孙翠兰老人近两年换了四家民办养老院,“也想住公办,但就是没有空床位”,她告诉记者,当地公办养老院数量不多且早已人满为患。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地处城市郊区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也相对较低。养老机构郊区化,使得老年人脱离了原有生活圈,不仅子女不方便探望,还割裂了老年人与其他年龄层人群的交往。孙翠兰现在居住的养老院就位于市郊,距离市区至少需要1.5小时车程,为此儿女们不得不把一周一次的探望缩减为一月一次,“以前出门就是超市、商场,如今去一趟市区像是过年,时间长了也闷得慌”。
养老机构既要增数量,更要调结构
近年来,跟随中国老龄人口不断增加的步伐,养老机构数量规模呈现持续发展态势。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床位550余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在26张左右。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要继续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确保2015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的目标。
然而,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相比,养老机构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专家指出,中国老龄化社会的现实要求发展更多的养老机构,但从长远来看,养老机构主要服务对象应当是失能半失能老人,他们才是养老机构应予以满足的“刚需”。同时,中国养老机构的供给格局亟待改变,应重点发展满足中等收入老年人经济水平的中档养老机构,将养老机构的结构从“哑铃型”调整为更为合理的“橄榄形”。
记者了解到,城市养老机构虽然总体入住率好,但其中的“高低两端”发人深思。低端的养老机构设施简陋,空间狭小,居住拥挤,服务内容单一。孙翠兰透露,自己住过的养老院大多是旧房子改建的,护理人员也基本是周边请来的中年妇女,普遍缺乏护理技能,“有的光会打扫屋子、端饭端菜,老人真有个头疼脑热,她们也摸不准情况”。而有的高端养老机构则专门服务经济状况好的老年群体,地理位置优越,装饰豪华高档,硬件设施完备,服务内容丰富。许多子女和老人既不愿意选择前一类养老机构,又无力承担后一类的高额收费。
吴玉韶表示,这种“哑铃型”结构,主要出现在民办养老机构中。“我所了解的一家高端民办养老机构,每间房每月收费1万多元,开办一年多了,300多张床位只有10%左右的入住率。”
《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认为,未来应在新增养老机构中大力发展城区中小型和小微型养老机构,就近就便解决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应当以养护型养老机构为主,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现有的农村敬老院也要实现转型发展,增加康复护理服务功能,不仅服务五保老人,还要对农村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开放,向农村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转型。
吴玉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需求的提高,未来养老机构小型化、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
养老院应明确服务对象
芜湖市一民办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接收老年人实际上只根据身体状况作价格上的区分,没有太多限制,“只要有钱,有空床位,住公住私随你定”,这直接导致公办养老资源被过度追捧,该负责人透露,有的公办吸引不少异地老人“慕名而来”,有的甚至还需“托关系”。
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25.3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57%。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具有数量大、增长快、“未富先老”等特点;另一方面,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空巢老人”、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不断增多,对社会福利的需求日益加大;同时,我市的老年福利设施数量少、功能单一,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截至20**年,我市共有各种类型的养老福利机构20家,入住老年人1560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0.62%,低于全国0.9%的水平。加快养老福利体系建设步伐刻不容缓。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并将做好老龄和社会福利工作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通过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现以人为本、全民关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有效减轻养老为家庭带来的负担。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有利于解决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实现不同群体的互利共赢,促进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养老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总体发展目标
以国家兴办养老福利机构为示范,努力构建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养老福利机构为骨干的养老福利网络。目前,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9.6张,力争到2010年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15张床位以上,之后以每年增加3—5张床位的速度增长。
三、鼓励和促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
(一)对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市国土部门可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地、并减半征收城镇国有土地补偿费。对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市国土部门应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供地。
(二)对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市规划部门可给予减免5%—10%规划设计等费用的优惠。
(三)对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市建设部门可给予减免3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优惠。
(四)经市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养老福利机构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资金包括开办经费和运营经费两部分,从市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款项中解决。
1.市民政部门根据养老福利机构的规模给予下列开办经费补贴:
(1)规模在30—80张床位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2)规模在81—100张床位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
(3)规模在101—1000张床位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
(4)规模在1001张床位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0元。
开办经费补贴最高限额为30000元,补贴款项专款用于购买炊具、健康器材、文娱器材等养老服务设施。
2.符合下列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可以申请运营经费补贴:
(1)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
(2)开业满半年以上的;
(3)床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含80%)的。
市民政部门根据养老福利机构核定的床位数,对床位利用率在80%以上(含80%)的,给予每名本市户籍人员每月10元的运营经费补贴;对床位利用率在90%以上(含90%)的,给予每名本市户籍人员每月20元的运营经费补贴。
养老福利机构于每年1月向市民政部门提出开办、运营经费补贴的书面申请。市民政部门对养老福利机构申请开办、运营经费补贴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对同意给予补贴的,市民政部门应当与提出申请的养老福利机构签订补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养老福利机构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同时,仍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0〕19号)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养老福利机构应当依法保护被收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享受补贴的养老福利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民政部门有权终止补贴,必要时可追回补贴资金:
(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养老福利机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合并、设立分支机构或解散养老福利机构的;
(三)补贴资金挪作他用的;
(四)年度检查业务考核不合格的;
(五)财务帐目混乱的;
(六)服务质量差,送养人意见较大的;
我们经常听说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为什么?这是因为大家一般对公办的机构比较信任,公信力来自公共服务的品质和政府支持的保障。根据了解,公办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的投资是民办的数倍,而且公办机构还享受税收、床位补贴、水电费等各项政策优惠,使得公办机构设施好,服务也好,收费也低,理所当然成为趋之若鹜的选择对象。但在看似良性运营的背后,存在着公办养老院的长期建设与发展问题,甚至更深层面影响到整个社会福利政策和资源的公平与共享。
首先是公办养老院建设问题。一些地方大兴土木,构建超豪华养老院,这些养老机构要么完全公办,要么享受土地、财政补贴、用水用电等各种优惠政策,却只能满足少数有钱人的养老,普通百姓无福消受,这恐怕是一种福利分配的错位。公办养老机构尤其要杜绝档次偏高现象,避免产生社会福利分配不公问题。而另一些地方连基本的养老设置都不能保证。养老院建设的资源有效配置不足,是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另外还存在着一系列的例如“住院贵”、床位缺口大造成的“等不起”、就近养老难等问题。养老问题应是政府与市场相互支撑、互相促进,当社会上大部分老人尚未能颐养天年之际,我们期待政府更多的“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其次,我国养老市场发育不健全,有如下倾向需要警惕:一是盲目上马。一些公办的老年公寓建设标准过高,布局不合理,不仅占用宝贵土地资源,也不适合多数老年人的需要。二是变相圈地。建养老设施是幌子,本意是商业开发。三是角色错位。政府应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公民社会福利。公共财政也是阳光雨露,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祉,消除贫困化、失能化、无子化所导致的“老年失保失养”现象。在发展机构养老事业过程中,要防止“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倾向。一方面,完全的市场导向可能导致一切向钱看,损害老年人权益;另一方面,强大的政府掌控可能导致养老资源的不均匀分配,产生福利不公。政府往往不计成本,效率效益低下,形成福利依赖。
出路之一:可以从政府角色和政策定位起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道路
政府的角色和作用是什么?在快速老龄化的阶段,要强调各级政府是最重要的养老责任主体和决策主体,需要肩负起从战略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社会历史责任、民生保障责任和财政投入责任。但钱要花在刀刃上,树立养老机构发展的绩效意识。适度福利型养老机构的建设要体现对老年人的尊重和满足,公平与保护,乐活和价值。
建设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道路到底该怎样走?比较合理的定位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机构养老为支撑,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在快速的人口转变背景下,全球社会正在从核心家庭的老年照护转向专业机构的老年照护。在应对所有挑战的过程中,不同责任主体的护理机构不可或缺,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给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发达国家正在努力打造有强大公共财政支持、有强大质量监督体系、家庭化、有品质的老年护理体系。机构养老不仅仅是养老地点的选择,更重要的是有养老服务品质的保障,因为它更专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寸草心敬老志愿者联盟公布的“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社区”新模式,将解决社区高龄老人最迫切需要的日常照护、医疗保健(含心理关爱)和老人用餐3大难题,成为我国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为全力配合“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社区”新模式在全国应用,让更多高龄失能老人受益,寸草心联盟将在全国启动“3助1行动”:即1个医疗专业志愿者、1个心理专业志愿者、1个普通助老志愿者,联合帮助1位高龄老人。大力发展居家式的安老乐养体系是我国机构养老的正确方向。2030年以后,中国必须建立一个拥有完备持续照料体系的社会,具备家居式环境、亲情化关怀和专业化照料特质的家庭式养老机构将大受欢迎。中国的机构养老和社区助老都需要大力发展,需要两条腿走路,互相支持,成就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道路。
出路之二:公办养老机构要彰显“福利养老”和“雪中送炭”的角色和作用
政府要走适度福利型、完全护理型为基本特点的公共养老机构发展之路。适度福利型意味着完全福利型和部分福利型并行,完全护理型意味着老年护理要作为机构养老的最重要功能来发展。
政府通过公办养老机构要构筑的是“社会养老安全工程”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前者是说公办养老机构的战略定位应该是针对低收入或者类似三无老人这样的弱势老人群体,雪中送炭,实现“政府主导、福利养老”的社会人道目标。入院老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健康老人、亚健康病患老人(需要就医,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长期护理,全天候护理)。多数入院的老人属于二类三类老人,他们需要专业的、全天候的照顾,才来到专业化的养老机构。自理型老人基本属于生活功能健康型老人,护理型老人则包括了亚健康病患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的问题已经不是简单的、局部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问题,政府要把养老事业统筹考虑,准确划分完全不能自理老人、半自理能力老人和能自理老人。其中,政府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需求,因为这不仅仅是老人个人的问题,也是家庭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
出路之三:在机构养老建筑结构和功能的设计上,要努力实现安养、乐活、善终的养老目标
养老地产不仅仅属于老年建筑学的范畴,也是老年伦理学的实践,追求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人生境界。要充分考虑和满足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终全方面需求,努力实现安养、乐活、善终的养老目标。就其本质而言,养老地产发展的是安老乐养、持续照料的体系。养老地产不仅追求可持续的经济红利,而且要实现可激赏的道德红利,从而涌现出很多有道德、有爱心、有责任的社会企业,成为老龄产业的精英和支柱。在养老地产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防范“市场失灵”和“道德失范”,导以文化的建设、伦理的指引和制度的规范,使其健康发展。
出路之四:拓展民办养老机构的空间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的增加可能导致养老的福利负担上升,大力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将使国家陷入“福利陷阱”,政府将背上沉重的公共财政负担,公办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发达国家都以民办为主,由政府批准和统一监管。政府要做的是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平健康的环境。我国需要公办、公投民营、公助民营等多种模式齐头并进。
此外,机构养老的健康发展需要行业监管和评估。客观上,一些公办养老院为了管理方便和降低风险,倾向于接收完全自理的老人,使得养老院资源没有让最需要的人群享用。政府的养老投资行为、经营行为、服务品质等需要人大等部门来监管,同时也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不仅要考虑新增福利机构床位张数,而且要考虑绩效指标和人文指标。
一、目前我国机构养老的现状分析
机构养老被视为我国养老模式的支撑。截至目前,全国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8060个,总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16.9张,与发达国家50张-70张的平均水平相差甚远,与发展中国家20张-30张的平均水平也有不少差距。而且,我国养老机构仍以公办为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滞缓。在全国养老服务机构中,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约占55%;在城市养老机构中,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光荣院等收养利机构占59%。
二、我国机构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机构养老事业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养老机构数量不足,导致老年人“入住难”的问题。我国老龄化进程大大加快,不少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大病老人和智障老人急需进入专业养老场所,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进养老院需要“排队”好几年。养老服务机构有效数量不足,养老床位“缺口很大”。
第二,部分地区养老机构面临养老床位空闲的“尴尬”局面。一是低水平。目前我国大多数养老机构设施简陋,医疗卫生设施条件较差,服务项目内容有限,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普遍存在高投入、低产出问题,社会覆盖面很小。机构养老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生活的需要。养老机构面临的尴尬境况是老人们只要在家里还能维持,就不愿去住养老机构。二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加之我国人浓厚的亲情牵挂和“孝文化”氛围,在我国农村千百年来都实行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通常情况下如果老年人住进敬老院,其子女则会受到道德方面的压力并被指责为不孝,所以只要家庭有条件承担,子女就不会让老人住进养老机构。
第三,机构养老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度建设表现为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一是在法律层面,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建设还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在现实生活中,老年公寓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二是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权威性不足,缺乏基本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三是原则性、倡导性规定过多,现实的操作性不强,缺乏相应的实施机制,在政策层面的落实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第四,机构养老服务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的发展明显落后于其他地区,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都和东部有很大差距。而目前我国农村公有的老年福利机构只面向“五保”老人,并且一些机构因财政投入不足而严重滞后,设施简陋,服务水平较低,农村老人所享受的养老资源远远低于城市老人。
第五,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还远远不能适应养老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最突出的问题是专门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按照老年人与护理员的比例为3︰1来推算,全国至少需要1000万名护理员,但是目前全国老年福利机构的职工只有22万,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也仅有2万多人,不仅与我国几千万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比差距巨大,而且不能满足现有200万进入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同时,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业务素质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三、解决方案的提出
第一,加强政府对机构养老事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一是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工作。各级政府应紧密联系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发展集老年公寓、老年大学、娱乐场所于一体的养老阳光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兴办针对本单位员工的养老院,从根本上保证养老机构的迅速发展。二是坚持“民办公助”的政策原则。政府不仅要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基本建设性补贴份额,还要对建成的民办养老机构视服务开展情况给予适当的运行经费补贴,还要根据收住照顾的服务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分类补贴相应的服务费用。三是将机构养老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将养老机构的运营发展状况、老人的需求满意度等列入当地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当中,通过政府导向和方方面面的约束、互相监督来促进机构养老事业的发展。
摘要:21 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对我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都造成了极大影响。目前,全国已经形成养老市场的竞争趋势。如何增强养老院的市场竞争力,塑造养老院的品牌在养老服务行业中日益重要。本文对养老机构品牌树立进行策略研究。
关键词:养老机构;品牌策略;养老服务
21 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从20世纪末开始,中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是发展中国家比较早步入老龄化社会国家中的一个。根据统计分析,到07年截止,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即将超过1.5亿,达到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老龄化人口对我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多方面造成了影响。随着时间的过去,庞大的老年群体将会对社会保障方面的需求逐渐增长。 目前,已出现各式各样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院。养老市场在全国形成了竞争趋势。因此,养老院如何才能更有竞争力,品牌效应在养老服务行业中日益重要。本文对养老机构品牌树立进行策略研究。
一、 实施品牌连锁经营
(一) 实施品牌连锁,形成养老机构“利益共同体”
目前,中国的养老机构大都存在以下问题: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较低、空置率较高等。应该对这类养老机构实施特许加盟、兼并、控股、收购等多种投资和合作方式,打造品牌、经营管理、服务模式。利用当今信息系统的强大力量,实行虚拟企业连锁的经营模式,基于养老机构互相形成强大的“共同利益体”。
(二) 推进电子商务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实施养老机构品牌连锁,可使内部的交流和治理更加简单化、增强和方便快捷;同时完美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互动、通过订购平台可以使双方更加深入的沟通和深入。可以帮助客户及时掌控品牌连锁机构的内部新动态,并在网络平台上服务的建议和要求。企业根据客户的建议和要求及时改善不足,能够让服务更加创新、完善,同时提高服务的附加值;相同,家属也可以了解到养老机构的状况和服务方向以及老人在养老院的生活状况,改进家属所提意见或建议的进度,让服务更长远。
二、用企业文化提升竞争力
(一)以先进的企业文化,打造自己的品牌以人为本才是当代先进的企业文化。“企业为人,企业靠人,企业造人”。不单是消费者需要物质和精神价值上的服务,同时养老服务机构也要为员工输出物质、精神价值。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与外部市场实现最有效的对接、传递与共鸣。
(二)建立先进企业文化的理念
1、管理变合作的理念
将与员工的关系从管理的关系改变为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全员管理,发挥每个人的智慧与能力的优势。同时,加快创造性机制的成立,充分展现员工无限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2、工作变学习的理念
要将员工工作的理念引导到学习的理念上来。不仅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还使养老院变成一所能够教育人才的学校,制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引导级别层次不同的员工制定生涯规划,因材施教培养人才,创新方法,让每个人的优长处得到更大的发挥,给员工提供能够发挥自我、展现自我、成长自我的空间平台,塑造每个人,让他们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并使他们自身更具竞争力。这充分体现了深层次的“以人为本”的管理。
三、重视人力资本,倡导全员服务观念
(一) 职业化服务团队建设
注重加强职业化教育,使从业人员树立敬老为荣、爱老为荣、助老为荣的思想观念,塑造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化意识、奉献精神、工作上有责任心、事业心,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同步提升;塑立团结的企业文化,更加适合养老机构的文化和观念统一团队的思想行为,从而使团队的创新与奉献精神得以凝聚和激发。
(二) 专业化服务团队建设
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应该得到加强和开展,融入更多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如老人护理、生理、心理、常见病、营养学、康复方法,以及与老人沟通技巧等。还要积极开展医疗、康复、心理护理等,以满足各种层次老人不同档次的服务需求。
(三)使社会工作充分发挥价值
1、市场需求与学校专业发展相结合
要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和教学内容,并注重其专业性还有不可替代性,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提高学生自我的能力水平,指导学生向着正确的方向调整自己,符合社会的需要,促进其更好的就业。
2、养老机构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社工
通过在养老机构与学校之间达成协议,给就读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提供在养老机构中实践和锻炼的机会,并且从养老机构得到反馈,帮助制定合理的解决计划,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让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切身去到到养老机构进行锻炼,将平时学到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养老机构也有义务根据情况,提供就业岗位给学校优秀的毕业生。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社会工作队伍也可逐步建立起来,缓解从事社会工作的人才就业压力,使他们学有所用。
四、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养老服务过程
(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养老服务过程
1、建立健全基础管理机制、科学的组织管理机制、监督激励机制
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及养老工作的性质、服务特点,制定规范化的、全面服务于老人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使基础性管理工作得规章制度更加完备。
根据养老工作的自身特点并结合企业发展一般规律,组建权责合理、岗位分明、制约制衡、严于监管、高效服务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整个组织管理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以健康和谐发展养老服务工作。
为使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项监督、考评、奖惩激励机制还须建立健全。如选拔招聘职员、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以及老人、家属、员工、政府与社会代表等内外参与的监督。
2、 引入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标准体系主要是“过程控制”,通过对事物的过程把握,因而掌控结果;实施“过程方法”,四大循环过程应体现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与改进,注重了解客户的要求,及时受理客户的满意度及意见的反馈,实现“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记录”。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养老机构在服务中的过程中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有着极大的帮助和提高。为更好的适应内部的管理需要,养老机构务必要建立起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流程,提高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由于快速发展的养老服务市场,造成机构养老服务竞争日益激烈,建立起质量体系,积极达到甚至超越顾客的期待以提升满意度,扩大顾客网络,可以帮助树立良好的养老机构在社会上的形象,增加信誉度,从而利用非价格因素来提高养老机构在业界中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当今的养老机构社会化还处于襁褓,需得到国家、社会各界以及学术界的重视,为养老机构社会化提供生存与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本文通过实际调查并阅读文献,完成初步性的研究,期望能够帮助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 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做好应急资源储备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 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三、实施分类妥善处置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20)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 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 14 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 14 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一)压实责任,分级负责。区民政局负责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民政部《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成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检查养老机构落实封闭管控情况,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牢牢守住老年群体的安全底线。
(二)预防为主,有效处置。要按照省民政厅工作部署要求,以最严格最有力的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外防输入工作,全力保障老年群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严格执行“十个一律”,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提高老年人及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三)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加强对在院老人、工作人员及家属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的权威解读,公开透明养老机构疫情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宣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老年群体和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成立全区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督促指挥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做好上通下达的沟通工作;综合协调养老机构日常防控工作;负责收集材料和信息汇总工作;监管各养老机构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做好医疗、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协调车辆调度等工作;及时统计养老机构所需防控物资并上报领导小组;承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车玉昕担任,办公室、安全福利科为成员。
2、疫情防控组:指导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隔离管控工作;协调联络卫生健康部门、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护人员,按照《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等规定,帮助养老机构开展消毒、隔离、救治等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做好老年人心理慰藉和关爱帮扶工作;承接本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栾广文担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区民政局养老院包保人员为成员。
3、宣传舆论组:负责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承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栾广文担任,党办、综合科为成员。
4、应急处置组: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根据疫情具体情况,协调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分类妥善开展防控、救治等处置工作;承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车玉昕担任,安全福利科、综合科为成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区民政局养老院包保人员为成员。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领导小组应做好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疫情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养老机构健全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相关制度的制定或落实,建立健全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严格落实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并协调物资、人员及疫情发生的应急处置。
2、各养老机构要成立本院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全面、细致、有序推进。
3、各养老机构须制定完善养老机构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摸清属地养老机构数量、机构性质、区域布局、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空余床位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底数,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四、信息报告
(一)应急值守电话
区民政局办公室:0439-3361860
区民政局安全福利科:0439-3361866
(二)报告程序
各福利服务中心出现疫情,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政局报告。
民办养老机构出现疫情,应立即报告属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报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报告内容
1、出现疫情养老机构名称、地址、入住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
2、出现疫情的时间、人员健康状况等;
3、与确诊人员密切接触、次密切接触和一般接触人员数量及健康状况;
4、已采取的工作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并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按上述程序上报。
五、疫情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接到养老机构疫情报告后,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应迅速向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指挥和组织协调各小组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
(二)指挥和处置
1、养老机构出现可疑症状处置
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疫情防控组应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并在隔离点治疗观察。工作人员出现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
2、养老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为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处置
老年人为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疫情防控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协调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
工作人员为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疫情防控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协调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
3、次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观察防护处置
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疫情防控组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实施隔离观察。
4、疫情解除后处置
疫情防控处置完毕后,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论证后,由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疫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三)信息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领导小组应急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及时准确。
(二)应急队伍保障
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抽调本地区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组成应急支援队伍,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三)养老机构隔离观察室(区)保障
养老机构应在下风向设置不少于1处隔离观察室(区),隔离观察室(区)应为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尽量使用独立空调,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应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养老机构要做好隔离观察室(区)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在隔离观察室(区)进行隔离观察。
(四)医疗卫生保障
依托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疫情感染患者转移和医疗救护处置工作,必要时,由领导小组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调调集其他区域医疗救治药物、设备、防疫物资和医护人员参与救护。
七、后期处理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 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3、相关法规政策支持度不足和政府培育不到位。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和施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9至21条指出民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是分离的。2004年由财政部通过并且于2005年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法律不仅限制了举办者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而且对这些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很少论及其应有的权利;即是说举办者既不能从组织运行活动中受益,也不能在组织解体时分得财产,一旦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了某些问题,这些举办者往往还要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现在我国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捐助等外部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个人出资、自我经营仍然是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一来,私人力量推动下的民间养老机构的举办者为了逐利,有时营利性目的会不符合社会公益的精神,从而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时候会徘徊在营利与公益的性质之间。政府几乎不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刚刚进入起步阶段,除免税之外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用途上类似于一个大家庭,住院老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1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水电和通信费要给予优惠,但有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常借口认识上的差异和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这笔开支虽然绝对数额并不大,但相对于整个机构运行的费用也不可小视。
二、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家庭结构转型的加快,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施加给社会的压力已经超出了家庭养老的可承受范围,因此,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老年养老服务业,建设一个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可拉动经济全面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养老机构在分担年轻人压力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等方面研究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最终点落脚于提高住院老人的福利服务水平,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意义明显。(一)可以有效地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住院老人享受的福利水平,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
三、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对策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转向社会后,人们对社会上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质和量的需求都会迅速增加。但现实是,无论是在人们的心理上,还是社会设施的设置和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构件上都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大规模的养老保障需要。
针对以上的困难,为了促进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养老保障作用,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职业工作者,稳固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服务业应该首先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走进来。目前,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施行3年,方便了高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国家还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培训。我国志愿者队伍庞大,但考虑其随意性大,可以通过与高校相关专业建立合作关系,教学实习的方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对长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设置一些荣誉激励。
(二)政府积极制定民间养老机构的激励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通过一些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资金支持、配套指标建设等,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按机构住院老人数量,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成本给予这些机构定量的资助。
(三)转变社会养老观念。发挥媒体以及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水平人士的作用,向尚未转变养老观念的人介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老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利用自身渠道,普及养老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势,打消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猜忌和有色眼光。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以身作则,用优良的服务向老年人及年轻人展示进养老院也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借助机构内老年人聚居的优势,宣传老年同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四)政府对民间养老机构合理定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作用上是公益服务的提供单位,但在资源投入上却是私人投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间养老机构也在经历着市场化运作,也就同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为此,政府应该对机构举办者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正社会外部效应做出相应的补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己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 , 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 % ; 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 %,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己达1619万,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午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己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 %-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主任、课题组组长吴玉韶,带领课题组用一年时间完成了《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调研了12个城市的257家养老机构。
他告诉《t望东方周刊》,截至2014年底,全国养老床位达554.1万张,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26张。“这个平均数字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
事实上,近5年来,仅中央和部委层面,就出台了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政策文件30多个,由此推动中国养老机构迅速发展。
但这份研究报告也显示,被访257家养老机构三成亏损,2014年,全国养老服务床位空置率高达48%。
课题组向本刊分析了目前养老机构亏损和空置率高的原因――养老机构追求豪华、未分类管理、地缘劣势以及政府补贴不够,是四个主要因素。
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已经启动,一方面要求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明确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托底作用;另一方面要求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
吴玉韶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的养老机构重在调结构。未来的趋势是就近养老,养老机构向小型化、连锁化发展,档次结构由“哑铃型”向“橄榄型”转变。
257家养老机构三成亏损
2000年,全国的养老床位刚刚达到120万张,2010年已有314.9万张。到2014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床位已达554.1万张。
吴玉韶向本刊记者解释了“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的意义――发达国家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是50~70张,但是他们的老人标准是65岁以上,中国则是60岁。如果按照65岁以上老年人标准计算,我国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50张以上,在数量上就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了。”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养老机构的运营水准仍待提高。
《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被访的 257家养老机构中,48.1%基本持平,32.5%亏损,有盈余的仅占19.4%。
课题组在天津、哈尔滨、重庆、南宁、济南、太原、南昌、武汉、长沙、昆明、兰州、福州12个城市,展开了养老机构的专题问卷调查与座谈。
课题组成员、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副主任孔伟向本刊记者介绍:“我们在每个城市选择了30家养老机构,最终获得了有效问卷样本257份。”
对于投资回收周期的预期,40.5%的被访养老机构认为在10年以上,22.4%的认为要7~10年,仅8.8%的认为1~3年即可实现投资回收。
孔伟分析说,亏损率超过三成的原因在于,从养老机构自身看,民办机构多数追求奢华,脱离了当下大部分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没有对其服务对象精准定位,并且不少养老机构位置偏远,脱离了老年人熟悉的生活环境;从政府扶持力度看,政府的补贴与扶持亦不足够;从养老服务市场看,目前还存在着市场发育不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还存在不公平竞争,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原因。
空置率达48%
“我国老年人大部分属于中低收入群体,服务购买能力整体不高。”吴玉韶告诉本刊记者,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2061元。而以此次被访养老机构为例,这12个城市并不都是一线发达城市,被访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平均收费2201元/月,公办养老机构则为1919元/月,对于大部分老人而言负担沉重。
《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称,2014年,中国养老机构空置率达48%。
对此,课题组副组长、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龄经济与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王莉莉解释说,目前养老机构在档次上分布不均,呈现“哑铃型”结构。
“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设施简陋,空间狭小,服务水平有限;另一些养老机构则装饰豪华高档,收费高昂。”王莉莉说,“许多老人及其子女既不愿选择前一类养老机构,又无力承担后一类的高额费用。”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公办养老机构的核心职能是保基本、托底线。而当前,部分公办养老机构除了收住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政府托底对象外,还收住部分社会老人。
“由于对收住社会老人没有明确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的界定,导致一些低龄、健康、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而部分具有刚需的失能老人、经济困难老人,却被排除在外。”吴玉韶说。
他认为,哪些老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要有明确的标准,为此,应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评估标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但截至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仍缺乏明确的分类管理。
对此,吴玉韶建议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标准和第三方评估机制。“譬如将养老机构分为自理型、助养型、养护型三类。”
“‘十三五’时期,我国的养老机构要把调结构作为优先发展目标。”吴玉韶建议,既要大力发展城区中小型和小微型养老机构,也要重点发展养护型养老机构,还要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发展。
“公立养老机构将持续长期存在,负责社会兜底,但民办养老机构将逐渐成为主体,档次分类将由哑铃型向橄榄型转变。”他说。
小型化、连锁化
养老机构的郊区化,也是亏损和空置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不断加剧的养老机构郊区化态势,使得老年人脱离原有生活圈,甚至割裂了他们与其他年龄层人群的交往,致使养老机构原本的隔离化特征更加突出。”吴玉韶认为,就地养老是未来养老的主要趋势。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曾于2014年对上海郊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进行专题调研,结果证明了老人对生活圈的刚需不可忽视。
该专题报告显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其心情和与子女联系是否密切正相关。与子女每天通话的老人中80.5%心情愉快,子女每日来探望的老人中88.9%心情愉快。
吴玉韶认为,未来养老机构的小型化、品牌化、连锁化趋势将更加明显。“未来的养老机构将尽可能社区化。”
早在2013年7月,民政部颁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10张床位就能办养老院,力图支持民办小微养老机构。
而在2015年4月的新闻会上,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更明确表示,民政部将继续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嵌入式社区小型养老机构。
“90%的居家养老需求和6%的社区养老需求,都是嵌入式社区小型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吴玉韶强调,小微养老机构单一网点很难实现盈利,需要扩大到几十家,实现连锁经营,摊薄成本才能挣钱。
但政策上仍有壁垒。比如,按目前国家政策规定,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难以实现连锁化经营。
缺地缺钱缺人
政府政策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
《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建议,新建居住小区要像建设幼儿园、中小学一样,按照一定的人口规模比例,配套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设施,并同步规划、设计与建设。要大力发展社区或街道养老,充分利用周边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等,加快养老、医疗、教育、残疾人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
如土地政策方面,各地政府将养老机构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布局,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
融资政策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创新信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试验发行养老服务债券、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贴息贷款等,来满足养老机构的信贷需求。
而人才培养方面,这份报告建议国家借鉴“免费师范生”的经验。
1.实现了养老保险费单基数征缴。我市从年月以来,一直按照双基数征缴,即参保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离退休费之和为基数进行缴费。此办法虽然有利于增强基金实力,但没有体现出养老保险对于用人单位离退休费负担的均衡作用,没有真正解决各单位之间离退休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为此,我们经过严格测算,在确保养老保险费的征缴与发放保持平衡的基础上,从去年月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实行单基数征缴。即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缴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不再纳入缴费基数。
2.实现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我市从××年元月起对所有财政全供的离退休人员及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实行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特别是对自收自支单位按照成熟一家实行一家的思路,逐渐扩大社会化发放范围。止目前,实现社会化发放的行政机关和自收自支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已达到名,占全部离退休人员的。本文转载自网
3.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帐户。长期以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存在着缴费与待遇相脱节的问题,没有体现出养老保险制度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为了建立缴费与待遇挂钩机制,增强各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缴费积极性,充分保障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决定从××年元月起统一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建帐时间从年月起计算,年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法律、法规依据。由于从国务院到省政府均没有出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造成在制定具体办法时缺少政策依据。另外,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缺乏刚性,工作存在很大难度。同时,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造成人员流动困难,养老保险衔接困难。
2.缴费基数没有真正反映出在职职工工资水平。按照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应按职工上年度工资文件所确定的工资计算。但相当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工资远不止这个水平,这样就造成了养老保险费没有应收尽收,影响了基金的积累,降低了基金抗风险能力。
我国现在的老年人,即60周岁以上的老人的人口总数接近2亿,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如何使这些老年人渡过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一直是困扰其子女的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越来越多的商家将目光瞄准了养老机构,所以近些年来出现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养老机构,由于我们国家关于养老机构的承办和运营等方面起步较晚,所以一直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这些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十分混乱,不但管理水平不到位,更有甚者连护理水平都不到位,混乱的管理和护理市场急需统一的规范和强制的措施使其有效运行。
二、养老机构老年护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业的护理团队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在养老机构里生活的部分老年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对其进行照顾。反思我国的养老机构,在我国大部分的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都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关于护理方面的培训,即使是接受过培训的人员,其中也有一部分是草草了事,对护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得并不充分。而且这些医护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资格考试和资格认证,他们对于护理工作没有树立正确地工作观念,对待工作很多时候都是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或第一感觉,护理工作中很多的工作技巧都是跟着自己的前辈或者同事学习的,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2]。在一个养老机构中,除了经验丰富、专业素养强的医护人员外,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也很重要,但是在我国很多养老机构中都没有所谓的管理机构,管理工作都是由医护人员兼做的,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技巧的医护人员很难做好一个机构的管理工作,影响机构的长期运行。
(二)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规范
中国是一个很崇尚家文化的地方,古人云:家和万事兴,所以一直以来我们国家的老人都是跟着自己的子女一起生活,由自己的子女赡养晚年,但是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一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孩子,两个独生子女家庭结合成一个新家庭后也就意味着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位老人,子女无法亲自照料老人,只能选择一些条件好的养老机构,所以养老机构只是近些年来在我国大受欢迎,也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办养老机构的风潮。由于我国的养老机构起步较晚,现在还属于成长阶段,国家也没有及时地颁布相关的法律条约,整个养老机构的市场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从成立养老机构的申请到养老机构的管理整个流程都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局面。
三、对老年人护理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行业规范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使我国的养老机构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要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行业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养老机构的发展,首先要严格限制养老机构的承办条件,对申请承办养老机构的申请人的自身情况要进行详细的了解、对该养老机构内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进行严格的把关、对该机构内的卫生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要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等,只有从源头上进行严格控制,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的行业规范,才能真正改善我国养老行业混乱的现象。
(二)提高养老机构管理队伍素质
为了养老机构长期稳定发展,首先要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管理队伍就好比羊群的领头羊,控制着整个养老机构发展的大致方向。与此同时,管理队伍还是养老机构领导和医护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及时向医护人员传递上层领导的工作指示,同时及时上层领导反映医护人员对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机构内部的矛盾。一支良好的管理队伍可以有效提高一个养老机构的凝聚力,提高该机构的竞争力,增强医护人员对机构的归属感,为机构今后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引进管理人才,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在引进相关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已经在职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如定期开展管理知识培训会、派遣部分工作人员去外校学习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等,从这两方面同时着手肯定能使机构的管理水平得到大大的提高。
(三)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护理人员的资格审核
医护人员是直接对老年人负责的群体,医护人员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生活在这个养老机构里的老年人的健康情况[3]。老年人由于年龄过大,身体机能开始出现一些退化,也逐渐出现一些慢性疾病,老年人的免疫力明显低于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很多疾病用药时都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所以照顾老年人的医护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耐心和细心,所以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帮助医护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促使医护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除此之外,我国很大一部分医护人员参加工作之前没有接受任何资格考试和认证,这也为医护工作埋下了隐患,为了老年人的健康考虑,国家应该加强对从事于护理工作的人员的资格认证,只有考察合格并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才能上岗,而且政府要定期对医护人员的技能进行考察,对于录用不合格医护人员的养老机构要予以重罚,绝不轻易放过。
(四)加强养老护理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