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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村改厕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促进文明村、镇的建设”厕所是基本卫生设施,卫生厕所的建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对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发展生态农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改厕工作是改观念、改设施、改行为的综合体系,一项系统工程,移风易俗,改变不文明、不卫生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二、目标任务及投资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全县三格式化粪池卫生改厕6000户,涉及桃花源镇、麻旺镇等19个乡镇(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及分配
项目总投资5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万元,市级专项经费投入120万元,县财政配套78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投工投劳解决(详见附表)。
三、实施步骤及安排
为了确保改厕项目工程按时竣工,改厕项目工程的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完成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资金筹集、宣传发动、技术培训、选定示范村示范户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1日—12月10日)。各项目乡镇,组织改厕施工专业队伍按照国家卫生厕所标准精心施工,按要求分步完成改厕任务,并做好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0日—20日)。项目乡镇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并对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完善各种资料、数据收集、表格填报及总结归档等工作;县爱卫办根据实施方案和项目乡镇提供的验收报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改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检考核验收准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2月20日—30日)。县爱卫办对年度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改厕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下阶段工作建议。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改厕工作的领导,县上调整充实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委、审计局、环保局、卫生局、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爱卫办设立办公室,由县爱卫办副主任李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改厕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督促检查、技术培训、指导及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改厕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和具体实施者,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改厕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改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人、财、物和技术服务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农村改厕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爱卫办及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改厕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现场观摩会、印发改厕宣传资料等形式和设立固定卫生宣传栏、刷写农村改厕墙体标语等宣传活动,宣传卫生知识,深入做好思想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群众中去,讲道理、算细账、教方法、细指导,帮助村民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改厕工作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投资、投劳,主动参与改厕建设,把改厕转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要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前往改厕示范户实地参观,为广大群众提供“眼见为实”的学习机会。要鼓励党员、干部、村医及教师带头改厕,建立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民转变传统观念,引导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改厕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排查范围
1.2018-2019年已改造的农村无害化厕所进行逐村逐户排查整改。
2.省级2019年农村改厕系统数据进行梳理排查。
三、排查内容
1.厕所是否使用、旱厕是否拆除;
2.盖板是否损坏、是否难以打开;
3.压顶是否断裂、排气管高度是否不够;
4.内置隔板是否变形、净化效果好不好;
5.厕具是否损坏、是否安装不到位;
6.污水是否利用、是否影响周边环境;
7.省级农村改厕系统的数据准确性;
8.群众对改厕是否满意。
全面排查梳理有无未建先拆、以公厕代替户厕、粪池无法清掏、厕具质量不合格、水电未通、无厕屋无门(帘)、排气管高度、管桶盖损坏等问题,建立健全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方案。
四、时间步骤
为抓住有效时间,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农村改厕整改工作,各镇街要合理布局、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25日--4月20日)
1.各镇街逐村逐户对2018年以来实施农村改厕进行认真彻底摸排(包括省级农村改厕系统录入情况核实),进一步核实底数、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归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该项工作在4月15日全部完成,汇总表经镇(街)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委农办。
2.区委农办在镇街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电话抽查(每个村(居)抽查6户)、现场核实(根据电话抽查的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该项工作在4月20日完成。
(二)问题整改阶段(4月21日--5月31日)
对照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逐一销号。汇总表经镇(街)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委农办。
(三)全面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各镇街完成问题厕所整改后,写出申请验收报告,区委农办将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农村改厕“问题厕所”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镇街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落实,镇(街)村(居)干部实行包保责任制,每人对包保的户数负责,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对账销号、逐一整改,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强化督查。区委农办将对此次改厕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虚假整改的或被省市抽查通报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一)总目标
通过在项目县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示范户,提高我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力争到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二)年度目标
1、建设45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项目县、乡镇群众对改厕的知晓率达到30%以上,项目村居民的改厕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内容
1、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25万元,在涉县、鸡泽县和磁县3个项目县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卫生厕所类型,建设双瓮式和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本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农民接受的原则,选择适合本地区的卫生户厕类型加以实施。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农村改厕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和年版《中国农村卫生厕所技术指南》等标准和要求。具体名单见“市执行中央年度农村改厕示范建设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2、在农村改厕项目县、乡(镇)和村,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固定卫生宣传栏、刷写农村改厕墙体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纸,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
3、在改厕项目村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清除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现象,进一步显现改厕效益,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4、改厕项目县要举办农村改厕技术培训班,培训基层改厕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宣传骨干,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每个项目县要建立一支改厕技术指导队伍,力争每个项目村建立一支专业改厕施工队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市爱卫办成立农村改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等项工作。市爱卫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
2、各项目县要按照项目目标和项目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目标、确定范围、组织形式、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监督和质量控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3、改厕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对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物资应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有明细预算和决算;培训和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二)资金安排
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农村改厕专项资金2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地下部分,每户补助标准为500元。地下部分应包括贮粪池、便器、厕屋地面(脚踏预制板)。
按照国家项目要求,每户需安排地方配套资金500元。省和县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上部分的建设以及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其中本级配套资金的20%用于本级项目活动。
项目县(市、区)要从推进医改工作的高度,确保农村改厕项目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专项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到基层项目执行单位,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地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招标采购
农村改厕项目县要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和培训有资质的厂家和施工队伍,开展改厕工作。项目县要将物资采购和选择施工队伍招投标情况报市爱卫办备案。
四、项目执行时间
年月底前,3个改厕项目县要完成45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月日前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考核验收,并将项目评估验收总结报省爱卫办。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全面落实201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民建公助、因地制宜、科学改厕”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整体实施农村改厕,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推进全县城乡卫生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今年农村改厕任务1000所,分布下达在六个乡镇:城关镇改厕300所(药妇沟村200所、长沙铺村80所、三河村20所);长安镇改厕100所(千佛洞村50所、官田坝村50所);老县镇改厕200所(老县村40所、太山庙村125所、马鞍山村35所);广佛镇改厕100所(广佛村100所);洛河镇改厕200所(莲花台村150所、洛河街村50所);西河乡改厕100所(西坝村100所)。
三、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爱卫办)要成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改厕技术培训、督导检查、改厕效果评价,按月上报改厕进度,组织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承担改厕的健康教育工作和对改厕无害化效果进行检验。
(二)县农业局负责对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完整的改厕资料,建设以沼气能源为重点的“一池三改”工程,配合做好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积极探索大型三格式化粪池产生沼气的利用。
(三)县住建局要把农村无害化改厕纳入镇村建设统一规划,在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时统一图纸设计,严格审批,加强指导与监管,确保建设房屋都有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农村各类学校、幼儿园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改造与管理。
(五)县财政局要及时配套农村改厕项目资金,对农村改厕办公、培训、督导检查等费用给予资金支持。
(六)县文广局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农村改厕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七)各项目镇负责辖区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发动,统一安排农户无害化厕所项目施工;负责改厕相关验收档案资料和建设台帐的归档、资金兑现及改厕户的实名登记挂牌管理工作;编写项目总结上报县爱卫办。
四、实施步骤
县201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从2011年4月底开始实施,至2010年1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㈠调查准备阶段(4月10日-4月31日):各相关镇摸底上报改厕数量、方式及村组名单;制定农村改厕实施方案,成立农村改厕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召开改厕工作会议,对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完成农村改厕技术培训。
㈡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项目乡镇成立改厕组织机构,明确改厕工作施工队伍,组织改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改厕工作,按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各类报表,确保按期完成改厕任务(完成任务时段要求:5月份完成总任务10%,6月份完成任务20%,7、8月份完成任务的各50%,9月份约完成任务的20%)。项目镇要认真开展自查自验,完善建设台帐及相关档案资料,上报自查报告,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
㈢总结验收阶段(10月5日-11月5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验收,编写项目总结上报省市爱卫办,迎接省市验收。
五、改厕要求
按照省爱卫办关于陕南改厕的有关要求,我县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主要采取三格化粪池式,其改厕标准及要求见附件1。
六、项目监督
㈠农村改厕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分级管理制度。县政府与项目镇签订《县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责任书》,各项目镇与改厕村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㈡改厕户实行实名登记挂牌管理。项目镇对改厕农户实行实名制登记(填报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详见附件2),对完成改厕任务的农户安装省爱卫办统一制作的《卫生厕所示范户》门牌,以备复核验收。
㈢项目镇村组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责任和义务。项目施工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㈣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所有项目村组必须对建设任务、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㈤9月底前,以镇为单位上报每月完成任务数量计划,按月报告农村改厕工程建设进度,县改厕办应加强对项目镇的督导检查,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七、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卫生、财政、农业、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爱卫办主任兼任。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改厕项目落到实处。
㈡广泛宣传,抓好示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厕对提高农民自身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教育农民破除传统的改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引导农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改厕工作。同时,要做好典型培植,每个项目镇要抓好2-3个农村改厕示范村、户,全面推动农村改厕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