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集体申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2-12-18 0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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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集体申报材料

篇1

一、健康向上的班风导引我们前进

良好的班风来自于严格、民主的班级制度。每学期初,我们班级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守则、规范逐条讲解对照,指出本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人人明白班级存在的问题及自身的不足之处,让学生“通过集体”、“在集体中”受到教育。课后组织学生请他们为班级未来的发展制订出有针对性的班级公约,在班容班貌、清洁卫生、公共财物、两操劳动、课堂纪律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每天带红领巾、戴小黄帽、勤剪指甲、集合队伍快静齐等,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如教师不定期抽查,让抽查出来的规范示范员,享有检查的资格,去督促做的不够好的同学,这样,一批又一批的同学合格了,成为了行为标兵、榜样、带头人。由于实施的这些班级制度是由学生自己提出、制定的,因而效果较好,对于班级工作的展开比较到位。小到一只簸

箕、一把扫把如何摆放,大到门窗、电灯的开与关,学生都能各负其责任。

良好的班风形成于正确的集体舆论。我们班有意识、有计划地通过对学生守则、道德问题的讨论;书籍、报刊的阅读指导;对电影、电视的评论等来形成学生的是非观;运用典型事例,进行表扬和批评;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舆论工具,宣传正确的舆论导向,批驳错误的舆论;经常性地有计划地组织好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充分利用班会宣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如课堂纪律、课间要求、考勤制度、考试纪律等,并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以无形的力量影响和教育学生。

二、强大的班级凝聚力推动我们发展

我们有强烈的集体观念,有浓厚的班级情感,有坚强的班委会和集体核心,有自己的班级特色。班干部和课代表起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大家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班级事务井井有条。每当开学初,我们班让学生推荐自己信任的班干部,通过学生评选组建班级组织。在管理班级工作中,不断培养班干部自己学会管理班级。定期召开班会,由学生对班干部进行评议,给干部们提出合理的建议。教师趁机抓住典型来教育大家,这样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激活他们的主动性,提高他们的自觉性,他们主动去帮助一个差生,为班级多做一点实事,如班级有劳动任务,他们能积极带头;班级要召开主题班会,他们能精心的布置、具有特色;出现一些偶发事件,他们能反馈、制止。这样,班干部心中有同学、有集体,他们的威信也就树立起来了,增强了班集体的凝聚力。在班干部的组织下,学生能完成相当一部分的自主作业,如练钢笔字、听写词语、口算练习、对批作业、课前预习等;开展好各项活动,如中队活动、课间游戏、体育锻炼等;完成好各项工作,如每周一大扫除,学生间的评价等。

我们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凝聚力是令人佩服的,无论是哪方面的集体活动,无论是我们的长项还是弱项,同学们都会尽力一搏,发挥出最高水平,争取到最满意的成绩,运动会、主题班会、各类活动、比赛,无一不体现了我们班团结进取的作风。我们之所以有如此强的凝聚力,是因为同学们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大家将班级视做一个大家庭,真正将自己视做这个家庭中的一员,逐渐形成了“班兴我荣,班衰我耻”的观念,因而在任何时候,只要我们面对有关集体的事,大家都会暂时放下私事,同心协力地完成它。校每周卫生评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集体的荣誉,班长邱伟光、中队长刘畅、课代表孟芳和几名同学一共十几名同学,每天中午放学后,都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主动自觉的留下来将班级室内外的卫生再重新检查和整理一翻。

三、朴实浓厚的学风激励我们提高

同学们不仅重视自身能力的培养,更重视自身道德修养的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高、学风浓厚是我们班班级建设的突出成果。这和同学们的好学努力分不开。每到下课,讲台上总会围上一圈找老师提问的同学,甚至放学、午休,也有同学去老师办公室寻求解答。大部分同学对作业练习毫不含糊,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各科作业,对学习不肯放松。学风浓厚还表现在同学们在学习中的互助上。有的同学某一科强,有的同学另一科好,大家平时聚在一起,讨论学习,各自介绍自己擅长学科的学习经验,向别人请教自己薄弱环节的学习方法,互相之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增进友谊,促进了班级团结。这样的例子在班中随处可见,即使是下课时间,相互之间请教一道题也可以引起大家对学习的讨论。

四、多姿多彩的活动丰富我们生活

在班级的集体生活方面,我们坚持以少先队为核心精心设计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如:主题班会、学习竞赛、小组竞争、辩论会、跳绳比赛、下棋比赛、歌咏活动等等,让每位学生在实践中多锻炼,发挥自己的才能。尽量使整个班集体团结起来像一个大家庭,大家每个人都在不断的进步,整个集体也就跟着不断完善。学生在集体中互相帮助,共同切磋,相互鼓励,提高了学习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学风。

五、永无止境地进取心催促我们奋进

我们班几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集体、优秀中队、卫生先进班集体。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我们全体师生的辛勤汗水和奋斗的心血。共同的奋斗目标是班集体不断奋进的动力,班集体就是在一个接一个的目标的实现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不断提出新的共同的奋斗目标,寻找鼓舞学生前进的力量,激励和指导全班学生朝着共同的方向前进。为了配合学校文明教育活动,我们班进行了“做文明学生,向不良行为告别”的征文和演讲活动,使学生提高了文明素质,自觉培养自己的良好行为;为了抓好清洁卫生,我们班进行了《只有一个地球》和《学校是我家,精心爱护她》的主题班队会,使学生认识到——学校是我家,精心爱护她——帮助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把保护校园清洁卫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

进步无止境,我们仍需努力。团结的思想让我们认为自己有能力在各项活动中做得更好,奋进的精神令我们看到自己有潜力使成绩更上一层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我们全体师生会更加努力,结出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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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一、常规方面。

我们在班主任、科任老师的指导下,努力遵守学校的一日常规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用“人人优秀”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班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主任和辅导员会利用晨会、队日等时间引导大家对班级生活中、学习中的一些现象进行讨论、评价,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不良现象有人抓”的风气。

每天清晨,卫生委员会带领值日生打扫教室和走廊。只要走进我们班,展现在你面前的就会是干净、整齐、美观的教室,让人感到安详舒适、爽心悦目,有一种“家”的感觉。从第一天上学开始,范老师就教会我们如何整理自己的小课桌,并努力培养我们的“弯腰精神”,告诉我们,教室就是我们的家,整洁、美观靠大家。晨读课,纪律委员会带领大家井然有序地读书、背书,同学们在朗朗的书声中,领略到了书海的博大和遨游书海的无限乐趣。中午,我们能自觉午休,或看课外书,或写作业,老师告诉过我们,教室是学习的地方,需要保持安静,只要进了教室,我们都会自觉遵守“安静”这条准则。

我们班坚持“值日班长”制度。每天,老师会轮流选四名同学担任值日班长,负责班级打扫卫生、晨读、做操、上课、课间活动、放学、劳动等各方面事务,老师的做法充分体现民主、平等,我们感觉每个人都是班级的主人,每个同学都有了锻炼的机会。

二、学习方面。

我们在学习上有你追我赶的良好学风,尽心尽力学好每门功课,“没有一个同学掉队”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从一年级到现在,我班的各科成绩及格率都是100%,优秀率在本年级中也是名列前茅。我们在学好语文、数学等功课的同时,还喜欢课外阅读,《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等经典读物是同学们的最爱,还有些学生读起了《西游记》这样的古典名著。在书籍中,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辨别是非的能力得到了增强,并逐步形成了良好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三、活动方面。

我班的同学不光能学好文化知识,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的能力。比如在学校的运动会、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庆“六一” 歌咏比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我们都踊跃参加,并有不俗的表现。特别是姚雯蕾同学,平时刻苦练习电子琴,已过了六级考试,她在庆“六一”歌咏比赛中的表现给全校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她的书法曾获市二等奖;她的朗诵水平也是全校师生有目共睹的。而潘嘉乐同学,是个胆大心细的男生,他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而且能说会道、敢作敢当,是个称职的好班长,在他的带领下,我们班肯定会越来越团结。

我们现在还小,要走的路还很长,相信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班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成为一个更为优秀的班集体。

小学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范文(二)赤壁路小学五(2)班拥有53名少先队员。是一个充满朝气,富有爱心、具有强大凝聚力的集体。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每个人都在不断发掘自己的潜能,尽情地展示自己的个性。每个人都在努力为这个集体增光添彩。我们虽然年少,但充满自信;我们虽然稚嫩,但勇于拼搏。五年来,我们相亲相爱,携手共进,以坚实的步履留下了让我们引以自豪的足迹,展示了我们独特的风采。

一、拥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凡是教过我们班的老师都夸我们班的学生活跃,团结,有上进心,有创新精神。表现最出色的有三点:第一,热爱学习。我们班的每一个同学都有着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回家按时完成作业,有很强的求知欲。第二,富有爱心。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班级同学在第一时间踊跃捐款捐物。钱澄同学把自己平时积攒下来的一万元钱全部捐给了江苏省慈善总会,受到了省慈善总会的来信表扬。第三,超强的凝聚力。记得那是四年级参加拔河比赛,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班居然击败了一直稳居年级第一的四(1)班,好多同学都激动得哭了。是呀,我们怎么能不哭呢?为了这次拔河比赛,多少同学手上的水泡还没有消就参加了正式的比赛,看着那一双双红肿的小手,擦着那腮边的泪水,谁能不被我们这种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深深打动呢?

二、拥有一支责任心极强的班干部

我们班的队员自我管理能力较强,班干部在同学们心目中具有很强的号召力。每学期的班干部竞选都是通过民主选举而成的,他们不但成绩好、品质好,而且都有一颗为大家服务的热心,队员们都有各自的特长和实力,人人都想展示自己的能力,于是,采用了“班干部轮流当”的政策,实行了“每日班长”制,让每位同学都来体验一下当班长的光荣、责任和义务。有的同学值日时,比老师来得还早,一到学校就指挥同学打扫卫生,带领同学早读,维持班级秩序;有的同学甚至连发烧了也不请假,不告诉老师,坚持完成“一日班长”的任务。我们的的宣传委员李卓晨同学,积极组织同学根据学校的要求设计黑板报,把每月一期的板报设计得主题鲜明,板面新颖。在每月一次的班级大扫除工作中,卫生委员许子琢同学带领同学们干得热火朝天,在他的督促下,班级的卫生工作做得井然有序,教室里的物品摆放整整齐齐,地面干干净净。学习委员许玲瑞和各科的课代表们更是认真负责好每天收发作业本的工作,耐心地协助老师做好学习上有困难同学的辅导工作,不让一个同学掉队,使全班同学共同进步。班级的各项工作在班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做得有条不紊。

三、拥有尽职尽责的优秀班主任

我们的班主任吉敏老师,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但和我们在一起时总是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学生热爱她,家长信任她。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她以深厚的文化底蕴,渊博的专业知识征服了学生,做为辅导员,她又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感染着学生。虽然我们五年级了,学习非常紧张,但是每周五下午的班队会,吉老师却能保证时间,决不占用,让我们自主地开展班队活动,丰富多彩的班活动使周五下午真正成为队员们期盼的快乐周末,也使每个学生的个性得以发展,特长得以展示。在“让童心和红丝带一起飘扬”的班主题会上,吉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引导同学们讨论了“如何对待爱滋病人”的问题,课后,吉老师还组织大家走出校园,走入社区,进行了宣传。2019年10月,我们在吉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力学小学,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公民教育国际论坛”力学分场活动。此前,在吉老师的策划、组织、引导下,我们确立了班级研究项目-----如何让古老的民国建筑焕发新的活力,如何对民国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再利用。项目活动严格按照研究的六个步骤稳步推进,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研究,调查、走访,我们与法律法规 “零距离”,与普通民众、官员、专家 “面对面”,这一切增长了我们的知识,锻炼了我们的能力。我们在行动中收获满满,在过程中得到成长。在论坛现场,同学们与听证员之间睿智的对话,赢得了现场代表的阵阵掌声。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以小公民的姿态,以高度的责任心干预社会,大家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得以增强。

四、拥有可喜可贺的成绩。

付出的是汗水,收获的是硕果。五年来,同学们凭着自信与拼搏,在成长的路上留下了自豪的足迹:在“喜迎建国六十年,我与祖国共奋进”歌曲演唱会中获优秀奖,在校运动会上获二等奖。多名同学获“鼓楼之星”、“鼓楼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光荣称号。曹雨葭同学形象好,声音好,是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的主持人,从三年级开始多次主持学校的大队活动和文艺表演,多次代表学校参加鼓楼区、南京市的演讲比赛并屡获大奖;许子琢同学的二胡演奏水平已达十级,多次在校为同学表演;金国琛参加了全国少儿电子琴大赛并获一等奖;书法美术更是人才辈出,在我们赤小画廊上就选用了我们班好几位同学的作品,金谷同学代表南京市参加了第十一届上海国际艺术节“浦东东明杯”少儿彩绘文化衫邀请赛。获得了优秀奖和世博会门票。

这就是我们五(2)班,一个永远充满朝气的集体,一个永远敢于超越自我的集体。相信我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再创辉煌!

篇3

初三的变化源自入境教育的那一天,那一天刻,我们从思想上的认识转变成行动上的坚持!我们班一直以“笃学,务实,责任”为主旨思想,而“静能生慧,浩然明理”的口号更是让我们有条不紊地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科技领先,学习进步”在耳边回想了快三年了,如今已溶入到了我们的血液里。初三的变化是大的,在生活一点一滴中!在学习的方方面面处!

一、主题班会系列化,保障了学习风气更加浓厚!这学期以来,我们班针对班里的实际情况,共召开了共15次主题班会,班长认真填写了《班会记录本》。每次班会,从同学到班主任都高度重视,有学法指导、形式分析、心理疏导、同学感想、励志教育、任课学科引导等,促进了合力度初三的思想统一,让集体更加凝聚。

系列班会1.合力度初三

作为入境以来的第一次班会,于老师先为同学们进行了中考、期末考试情况介绍及数据分析,董冠岚、周林萱为同学们介绍了初三对学生的要求及学校抗震加固以来的变化,同学们一起畅谈了入境感受,体会到了拼搏精神。更坚定了我们奋战中考,合力度过初三生活的决心。

系列班会2.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开学验收考试后,十四班的同学化学考得不太好,所以这次班会的内容有三项:郑可心同学做验收考试成绩分析及总结,用贝克福德乐观面对人生的视频鼓舞士气和化学的学习方法辅导。化学老师很配合,进班后柔声细气地介绍学习方法,不急不躁的样子。化学课后同学们也总是围在老师身边。

系列班会3. 享受成长的痛与乐

我们初三年级搬到了还没装修好的初中小院,初中小院至今尘土飞扬,噪音不断。因为装修工程还没有结束,教室里没有任何电教。十一前的最后一周的周五放学前,于老师一遍遍强调了进初中小院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倡导同学们带绿植和活性炭。在进入初中小院前的最后一节班会上,于老师为大家放了一个小视频《人为什么活着》,它记录了几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对待生活的态度,视频中一张张年轻的面孔和沧桑的面孔交相出现,使同学们珍爱青春的愿望格外强烈,还有一组漫画《人生的十字架就是我们的财富》带给同学们无限感触,班会还总结了开学验收考试,对下学期的学习提出了一些建议。

系列班会4. 责任,超越,成长

通过第二批团课的学习,班级选出了五名新团员,进行了运动会总结和月考总结。班会的最后,希望同学们明白:要充分估计到起飞前寂寞的时间,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中途放弃就什么也没有了。

系列班会5. 静水流深

班会对主题“静”的阐释由表及里,层层递进;班会课形式多样,对比强烈的图片、发人深省的视频、饱含哲理的电影剪辑、深入浅出的古文朗诵,让同学们和老师们耳目一新。班会还进行了运动会的总结和表彰。物理陆老师也参与了这次班会,并对班级最近的上课状态进行评价,提出了希望我们改进的地方。

系列班会6. 从“学会”到“会学”

这次班会主要是对期中考试做动员。通过班会,同学们明确了期中考试的复习范围、期中考试前的时间安排、基础知识测试的重要性;同学之间还交流了课外拓展学习的情况和复习计划。

系列班会7. 团员发展大会

xx届初三年级注重价值观教育,通过团课学习,引导要求进步的同学向团组织靠拢。年级组对各班的团支书进行培训,团队辅导员李大伟老师多次召开会议辅导团员干部。我们班在团支书的组织下,利用班会时间召开了团员发展大会。本次团员发展大会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并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圆满落幕。团员发展会后还进行了期中考试诚信教育。

系列班会8. 坚持的力量

于老师为同学们做了期中考试的成绩分析,并教会同学们期中总结的写法,期中总结分为五部分:试卷、状态、复习、常规、拓展。做好期中总结也为下半学期的学习做好了规划。

系列班会9. 追逐梦想,拼搏初三

期中考试过后,我们召开了期中表彰会。郑可心、王兆宇做期中表彰总结,同学们上台领取奖状。化学宋老师做期中考试讲评

系列班会10.成功无捷径,落实最重要

于老师为我们详细总结了期中成绩和我们平时的学习习惯之间的关系,让我们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让期中后有点放松的同学们有适度的压力,从而变成动力。

系列班会11.成功是一种状态

今天的班会选出了五名团员候选人:孟鑫雨、刘捷、戴栩辰、李晓彤和丁聪。还讲了一个小故事,并介绍了尖子生具有的优秀品质。同时班会还对本周的重点目标“上高质量的自习课”“跑步安静”这两件事进行了点评和总结,有两位同学由于纪律不好没能参加今天的数学大课。

系列班会12.团员发展大会

班里的五名新团员宣读了入团志愿书,团员介绍人依次发言,通过团员表决等程序,这五名同学正式加入了团组织。班主任对全体团员提出了要求,并希望其它同学能努力向团组织靠拢。

系列班会13.让团旗飘扬在心中

王皓睿、张鹿鸣、严嘉睿、汤彬等同学虽然在班里表现不错,但选票和新入团的同学之间还存在差异,这次的主题班会上作为入团积极分子发言,并结合本次月考语文的作文《我,我们》阐述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周二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将观看残疾人艺术团的演出,杨兰若结合课件上的照片和说明介绍残疾人艺术团的组成、节目、曾经取得的荣誉和今后的发展,全班同学都听得很专心。

系列班会14.反思·进取·超越

本次班会首先由学习委员郑可心对全班同学的成绩做了全面的分析,通过课件展示了年级考试的分段。班主任对成绩友谊的同学进行了表彰,并给每个同学下发了分条,还布置同学们在班会后写月考总结。其次,班长董冠岚组织同学们谈了观看残疾人演出后的感动和收获。最后,入团积极分子张紫茉和胡淏发言表达了他们对加入团组织的愿望、自身的优缺点,希望早日入团。

系列班会15. 终点也是起点

临近期末和年底,大家一起商量如何开元旦联欢会。班干部为新年联欢会分工。林佳欣做学习经验介绍。李枫秋作入团积极分子发言。

二、班级管理更加顺畅! 班主任总是百忙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所以更多的责任就落在了我们班干部的身上,优秀的班干部团队是14班的骄傲。常规管理在班主任的鼓励和引导下,班委们自主地管理,主持每月的纪律、卫生、学习标兵评选,班干部改选等;为各大活动作动员;制定并修改班规、量化标准;认真记录班级日志、综合素质量化评比,制定班级课堂纪律表,加强各学科的课堂管理,制作课件,主持系列主题班会,总结科技小组活动,教室环境布置等等,常规的不简化的班级活动历练了我们班干部,凝聚了集体。班级根据年级的《一周小结》,及时总结;对标兵进行表彰;班干部高度负责,分工明确。一事一议,及时反馈,奖惩分明。班级有《值日班长日志》和《课堂纪律反馈表》反馈当天的作业、纪律、考勤、卫生等;记录初三的每一天的趣闻、趣事、老师语录、作业等,为同学们留住美好的初三回忆;培养同学们的自主管理能力和责任感;对同学们起到督促的作用;是小组间竞赛评分的依据。在历次校风检查中同学们校服整齐,发型规范,精神面貌好,并多次当选文明班。家校通平台更是为老师和家长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沟通作业、时间安排、班级管理、节日问候,有了它,家长、老师和同学的心是近的。公平、公正、民主的班级管理使每个同学的规则意识都有所提高。有————名同学光荣地假如了共青团。

三、体育进步格外显著! 长跑活动中,14班组织有序,评价到位,并合理控制见习人数,体育模拟测试中同学们的体育成绩进步显著。xx年10月14日-15日,xx届初三年级的同学们参加在八一中学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运动会。我们班在初一曾取得了倒数第一、正数第十四的“佳绩”。初二我们班取得了第七的成绩,今年,我们科技班经过努力,取得了运动会第四名的成绩,这与班级平时倡导体育运动和同学们的高度重视分不开。

篇4

当六年的行程即将结束,眼见着孩子们从“蹒跚学步”到“傲首英姿”,往昔那一幅幅撼人心弦的画面跃然眼前。

从最初,秉承“团结、关爱、拼搏、自信”的雁之队成立了;到坚持以少先队为核心、结合本校的四个尊重精心设计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到辛勤耕耘、频频收获的精彩瞬间……我们用自己的行动书写着属于我们的动人诗篇。

国家级:

2011年本班学生路娜、李新杨、陈鑫钰、刘添维、李文轩、王雅菲、李彦芸、陈曼、孙鹏辉、成屹男,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全国组委会颁布节能减排优秀监督岗

2011年本班学生曹雅欣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全国组委会颁布的节能减排优秀建言书

XX年至2011年全国“春蕾杯”征文,全国一等奖2人次,二等奖2人次,三等奖5人次,区级一等奖10人次,本人荣获园丁奖。

2011年巨人杯全国征文获奖情况:三等奖:11人,二等奖:4人。本人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011年本人撰写论文《润物无声——用爱去感染、熏陶每一个稚嫩的心灵》荣获全国二等奖。

市级:

XX年北京市爱心快递图书捐赠总活动“爱心先锋队”称号。

XX年本班齐晓彤同学荣获北京奥委会奥运小志愿者称号。

2011年3月《志愿同心奥运同行》北京市奥林匹克教育班队会大赛中一等奖。

2011年本人荣获北京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争做首都文明职工活动”文明职工,称号。

2011年少先队北京市工作委员会荣获北京市“雏鹰五彩行动优秀中队”。

2011年齐晓彤北京市朗读比赛一等奖,本人获辅导奖。

区级:

XX年本班学生荣获昌平区写字比赛特等奖,本人获园丁奖。

2011年本班学生荣获昌平区红领巾读书活动荣获优秀奖。

2011年4月昌平区“拨动奥运的心弦”故事征文中,本人荣获一等奖、二等奖

2011年本班学生张聪昌平区朗读比赛二等奖,本人获园丁奖。

2011年本班学生张聪昌平区朗读比赛一等奖,本人获园丁奖。

此外,班级多次荣获校级“文明集体”“书香班级”“运动会第一”等荣誉,本人也被评为区级、校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昌平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团结促发展、关爱促和谐、拼搏建自信

诚然,成绩是对我们行为的认定值得留恋。但最让我们难舍的还是我们一同走过的点点滴滴的瞬间。

在这六年中,我们一直秉承八字班风,树立自己的90年代新少年作风。平时,我们以团结为基础,关爱为准则,拼搏为动力,自信的展现属于自己的风采。由于班风健康、向上,我们班级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孩子们都不遗余力的、积极健康的成长着。

在日常工作中,我主张和学生平等对话,尊重他们的想法。我告诉他们,你们每个人都是天上一颗璀璨的星,光芒不同是因为距离的远近。只要走近些,就会让别人看到你的不同。

为了让每个孩子都有信心去做事情。利用大课间30分钟进行兴趣活动,不仅培养了一批新的班干部,而且孩子们更加深入的了解了自己,发现自己的潜在能力。例如:发挥班内英语尖子生齐晓彤的效应,促使一批英语尖子生诞生。班内原来只有两名电脑爱好者,由于网站的成立和帮助老师做课件,现在已经增至8人,并在新组织的班报设计中,一决高下。班内的袁洋彦博还成立了16人的索摩伦车队,业余时间进行训练和比赛等等,大多数孩子都有自己喜好的事情,并乐在其中。

三、着眼世界、放眼未来

我们不仅在班内团结互助促发展。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更应该着眼世界、放眼未来,关注时事并投身其中。本班在参与奥运上、环境污染上、汶川地震等,都贡献出了新时代小主人的一份力量。

(一)、一枝独秀

齐晓彤几年如一日在昌平各大景点宣传奥运,让国际友人领略到我们中国少先队员的风采。跆拳道在新落成的体育馆举行奥运会的预选赛,给外国朋友当翻译!国际滑翔伞比赛在昌平十三陵水库举行,法国选手jms听到我流利的英文讲解后,邀请我翱翔碧空……

(二)、百花竞妍

1、汶川义卖捐款

5.12汶川地震震憾了孩子们的心。我和班内的46名少先队员一起利用课间折纸鹤和幸运星。活动中,大家奇思广义。李彦芸折出了带尾巴的幸运星,路娜折出了两个尾巴的幸运星。这样就可以书写祝福语了。还有的队员提议折纸船,每个纸船放8颗星,这样就可以卖一元钱了……6、2孩子们反馈自己的收获。值得感动的是袁洋彦博还画了几幅画去义卖。王雅菲看到想买的人没有零钱,就送给了对方。陈曼面对一位要出100元钱买一颗星叔叔,没有接受钱款,告诉叔叔自己可以去救助中心捐助……此次义卖共卖的钱款237.7元,我们如数捐给了灾区。队员们通过此次活动,懂得了珍惜自己的所拥有的一切,懂得感恩,感激为自己创造这一切的父母、老师……。

2、拒绝白色污染、共建绿色家园”

针对“全国号召使用环保购物袋”。我们开展“减少白色污染,共建绿色家园”。

篇5

在班级管理方面,13班的班干部团队能准确理解老师意图、坚决执行老师指令,主动、有效地开展工作。我们建立了班长会议制度,班级重要事情由班长会议讨论并向班主任提出建议;在实施新的管理措施之前先征求班长会议的意见。我们的科代表们不仅仅做好老师的助手,还成为同学们的老师,主动指导该学科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甚至承担起部分教学指导工作。

体育委员汤伟光、李引玉带领我班篮球队,获得年级篮球比赛男子第四名,女子第一名。生活委员赵嘉恩、陈志尧,把班级的卫生值日、劳动及其他后勤工作管理得整整有条。宣传委员粟红、胡艺璇和李梓涛也为班级的宣传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

篇6

为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xxx学生奖学金评比发放办法(修订)》,学校于2021年3月进行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籍在我校的全体中专阶段在读学生(不含外阜生源)

二、评选原则

⑴各类奖项评定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⑵每个集体和个人只能获得一种奖项,不能重复获奖;

⑶凡是本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三、奖项设置及名额

奖项设置分为先进集体奖和优秀学生奖

⑴先进集体奖:

①先进班集体名额7个(2020级3个、2018级2个、2019级2个);

②先进文明宿舍名额12个;

⑵优秀学生奖:

①优秀个人名额不超过各班人数5%(30人以下班级为1名,30及以上班级2名);

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各班人数的5%(30人以下班级为1名,30及以上班级2名);

③学生会优秀干部名额不超过学生会人数的5%;

④学习进步奖各班结合实际评选,名额不限。

四、评选标准

按照《xxx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制度》执行

五、工作要求

⑴集体和个人申报奖项需按要求填写《xxx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申报表》;

⑵申报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各年级同意推荐后,由年级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工作部进行初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

⑶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学校评优评先工作规定,准备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⑷各年级主任、班主任及相关负责人要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审核集体、个人所报材料真实性,对在评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生工作部将取消该集体或者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经事后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将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进行相应的违纪处罚。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xxx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xxx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优秀学生申报表

篇7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庐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及相关学校。

庐阳区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主席:黄|

副主席:姜鸿杰刘芳王翠英

执行主席:殷硕景董召奎谷云岳彩莲

大赛执行:闫如成邹磊

大赛组织协调:王碧波尹亮鲍妮娜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庐阳区青少年科普协会(区电化教育馆408室)。

二、大赛宗旨: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

三、大赛主题:《节约、创新、发展》,科幻画不单设主题。

四、大赛参加范围:庐阳区范围内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民办机构辅导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优秀论文评比和科学幻想画比赛等。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所有中、小学生。

2)参加发明创造比赛的作品应是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自己制作。评选委员会依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项目。

3)科学论文要求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参加科学讨论会的论文可以是中小学生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评选委员会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论文。

4)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5)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6)竞赛类作品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后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5、评审标准。作品按照自主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要求。具体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6、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六、活动要求: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实施。要围绕主题,以立足普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广泛开展活动。

七、参赛要求

1、严格规范竞赛工作。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

2、注重能力培养。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作者人数规定。同一项目(竞赛项目)的作者不得超过两名,否则不予申报,两名作者的项目视为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按10%的比例参评。一个项目的辅导老师不得超过两名。获奖项目只表彰第一辅导员。

4、科幻画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5—14周岁的少年儿童。

2)作品要求:

①、参评作品要求符合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

②、参评作品一律在规格为38M×54M纸或其它材料上绘制,不需装裱;

③、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画种,作品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画类的美术品、工艺品;

④、参评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

⑤、参评作品要注意构想的独特性、新颖性。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评审标准: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统一要求。

5、科技辅导员竞赛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5)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八、申报材料:

1、科幻画:科幻画原件、申报表一式2份,一张张贴于作品背面,一张用回形针附在作品上。

2014年9月15日前,科幻画申报材料、汇总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接受申报。作品资料请自行留存,作品不退。

2、学生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3、教师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4、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作品1份、附件1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九、专家评委:为了提高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水平,本届大赛由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将邀请安徽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肥科研院所专家和市科协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比赛进行评审。

评委会顾问:黄|(庐阳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姜鸿杰(庐阳区区委常委、科协主席)

刘芳(庐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翠英(庐阳区政府副区长)

评委会主席:董召奎(庐阳区科协常务副主席、科技局局长)

殷硕景(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评委会副主席:岳彩莲(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谷云(庐阳区科协委员、科技局副局长)

评审组组长:徐楠桔(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组织成员之一)

郑军(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室主任兼、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负责人)

评审组评委:韩德民(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省动物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

孙怡宁(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合肥市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安徽省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评委)

王刚(合肥市第一中学生物教研组组长、高级教师,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

十、作品评审方式:采取专家评委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作品征集对象:庐阳区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及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

十二、表彰奖励:区级竞赛根据不同项目设置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社会实践奖,另设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三、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特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00名

2、科技创新一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50名

3、科技创新二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颁发获奖证书

4、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奖6名

5、优秀科技辅导员:中、小学10名

十四、活动依据:依据庐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本次活动。我们将庐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校的参与率作为对学校科普工作考评重要条件之一。

十五、工作日程安排:

1、筹备:2014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

2、2014年10月15日成立第六届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3、2014年11月18日上报作品;

篇8

一、立户、分户登记

(一)非农业家庭户立、分户

1、登记对象

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一个地址一般只能立一户。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申报材料

立户:提交申请表、居民户口簿或准予落户的材料(指在办理户口迁移、补登等落户业务时一同提出立户申请的,应提交的相应落户申报材料或审批机关批准落户的《落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等,具体详见户口迁入、补登等相应规定)、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材料之一:房屋权属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分户:提交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判决(协议)书等婚姻(分家)变化证明材料、私房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或其他证明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证件证明材料。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或户主提出申请。拟立、分户地所属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集体户立户

1、登记对象

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公有住房使用权),房屋供单位职工居住且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集体户必要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军队、学校、寺庙、宫观等单位。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集体户。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

每个派出所可以在派出所或者街道(乡、镇)所在地址设立公共集体户,条件成熟的社区居委会也可设立公共集体户,用于挂靠符合当地落户条件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且无处挂靠户口公民的户口。

2、申报材料

申请表、私有住宅房屋产权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办理了出租房屋登记手续的私有住宅房屋租赁协议。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或户口专办员负责具体办理。拟立户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二、出生登记

(一)登记对象

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儿,含非婚生育和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二)落户原则

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外国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的,也可在部队集体户所在地或在父母拥有住宅房屋所有权的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4、收养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三)申报材料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应提交申请表,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在国内出生的婴儿: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父母系现役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父母系出国(境)人员,在国内无常住户口的,提交中国护照。父母一方系外国人的,提交外国护照。系非婚生育无法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及结婚证的,提交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将婴儿落户在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祖孙关系证明。

对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可凭公安机关(或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者接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经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2、在国(境)外出生的婴儿:国外出生的提交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婴儿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结婚证。

香港、澳门出生的提交港澳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经港澳公证部门公证的自愿放弃该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及公证书、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交港澳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台湾出生的提交台湾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父母一方是台湾户籍居民的,还须提交台湾户籍部门出具的该子女未取得台湾户籍的证明)及结婚证。

父母一方系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外国护照。系非婚生育无法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及结婚证的,提交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将婴儿落户在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祖孙关系证明。

3、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对于公民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未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而私自收留的弃婴,应由社会福利机构申报登记集体户口):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社会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本规定第二-(三)-1和2规定的情况,派出所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应协助查验生育证或者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没有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也应当依法为其办理婴儿出生登记,但应在30日内通报所在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对于父母一方为外国人的,派出所应当协助查验其是否持有有效中国签证(未入境的除外),属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人员的,应当依法为其办理婴儿出生登记,但应将情况立即报所属分区县市局出入境部门依法处理。

(四)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新生婴儿户口登记由新生婴儿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收养婴儿户口登记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五)登记事项相关要求

1、姓名:婴儿可以随父姓或随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婴儿只能登记一个姓名,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对申请人在申报出生登记时欲变更姓名(不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2、性别:填写男或女。

3、民族:民族应根据婴儿父母的民族记载进行登记,如果婴儿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可根据父母的意愿,在两种不同的民族中选定一个民族。

4、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婴儿出生的具体时间(具体到时、分)。

5、出生地、籍贯:出生地、籍贯均指市、县级行政区划。婴儿的出生地登记,应当以婴儿出生医院或出生时所在的市、县级行政区划进行登记。

籍贯原则上应填写婴儿祖父的居住地。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而确定,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填写婴儿出生地。

6、监护人:填写婴儿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7、监护关系:按监护人与新生婴儿的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写明具体称谓,如父亲、母亲等。

8、住址:填写本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

9、公民身份号码:由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户口登记机关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婴儿出生日期、性别等项目自动生成,同时,户口登记机关应对生成号码在省级和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检索,确保号码的唯一性。

10、登记时日记载:在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栏内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因出生(补报往年出生)登记。

11、收养婴儿有关登记项目:收养婴儿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项目,根据婴儿具体情况认定。收养婴儿的出生地、籍贯不详的,以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为其出生地,以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为其籍贯。

三、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一)注销对象

事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

(二)申报材料

户口登记机关在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时,须凭申请表,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办理。对事实死亡,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形成询问笔录及调查材料后派出所可予以死亡注销。

死亡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经医疗卫生单位确认死亡的,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社区、村委会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三)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死亡居民的亲属或者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提交申请。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非农业户口迁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迁入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到另一方(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户口所在地的。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的。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婚子女要求随父或母(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落户的。

4、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长沙、株洲、湘潭地区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已满18周岁不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祖(外祖)父母户口在我市,申请投靠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落户的。

5、离婚回原籍落户:以前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后因离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请迁回原籍的。

6、收养落户: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7、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县、市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8、家属随军落户:要求随军人在部队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的家属。

9、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夫妻一方为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已因参军服兵役注销了户口),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

10、务工人员落户: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以下简称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两年的人员,或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以下简称四区县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的。

11、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的。

12、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落户的。

13、投资兴办企业落户:在我市投资30万元以上或安置就业10人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的。

在我市创业、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或安置就业5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的。

14、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15、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因毕业、肄业(退学)、转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父或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

16、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因退出现役,申请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7、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因离退休,申请在部队驻地、原籍地(入伍地)或配偶、子女、父母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8、刑释解教人员落户:以往因被判处徒刑或被决定劳动教养被注销了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或解除劳教要求登记户口的人员。

19、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现回国落户的留学人员。

20、其他原因回国(入境)落户:因留学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国(境)被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现回国落户的;华侨回国定居的;港、澳、台同胞来内地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21、购房落户: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了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的。

(二)申报材料

公民申报迁入登记,提交申请表,并按以下类别(对象)提交相应的凭证材料(对于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或在省级人口系统无照片的省内迁入人员,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1、夫妻投靠落户:提交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可免交)、父母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的,还须提交父母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申请表(或申请报告)须父母双方签名。

4、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提交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不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须提交在读学校学籍证明。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还须提交父母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申请表(或申请报告)须父母双方签名。

5、离婚回原籍落户:提交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明、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迁出证明(包括《户口迁移证》存根、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

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籍地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6、收养落户:提交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明。

7、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提交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8、家属随军落户: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9、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提交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结婚证、被投靠人与军人为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10、务工人员落户:在四区县市落户的,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办理了出租房屋登记手续的私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在长沙市区落户的,除提交以上凭证材料外,还须提交参加长沙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两年的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11、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提交中级以上职称证明或高级以上技工职业资格证书、迁入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在就业指导中心、本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须由市级以上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申请办理。

12、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提交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3、投资兴办企业落户:提交工商登记证明、纳税票据或社保凭证、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企业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14、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提交《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和居民身份证。

15、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毕业、肄业(退学)学生回原籍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肄业证或学校退学证明、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迁出证明(包括《户口迁移证》存根、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籍地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毕业、肄业(退学)学生到其父或母现户籍地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肄业证或学校退学证明、其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提交迁入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就业报到证(包括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可免交就业报到证。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在就业指导中心、本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须由市级以上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申请办理。

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教育部门的转(升)学证明。

16、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提交县级以上复员、转业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落户介绍信》、《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登记表》等)、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还须提交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未编码的证明)、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包括注销通知、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登记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内。

17、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提交县级以上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落户介绍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落户登记表》等)、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还须提交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未编码的证明)。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房产无亲友的,可登记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内。

18、刑释解教人员落户:提交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包括注销通知、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

回原籍地的,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到非原籍地的,落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落户接受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接收证明和单位集体户口。

原籍地无房产无亲友无单位的,可登记在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内。

19、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地派出所恢复户口,或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需要在我市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提交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包括注销通知、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在就业地登记户口的,除提交以上凭证材料外,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登记在原籍地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内。

20、其他原因回国(入境)落户: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国人员回原籍地恢复户口的,提交当事人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籍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包括注销通知、系统轨迹或其他户籍档案,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

华侨回国定居的,提交当事人回国持用的中国护照和省或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其他被批准入境定居、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交当事人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照及相关批准定居、入籍的有效凭证。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登记在原籍地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内。

其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需在本市登记户口的,按照本规定第四-(二)-11和第四-(二)-15中关于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规定办理。

21、购房落户:提交我市的私有住宅房屋产权证(按揭房提交银行盖章确认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三)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或户主提出申请。本规定第四-(一)-1至5类对象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批、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6至20(14、18除外)类对象由迁入地所属分区县市局受理、审批,审批后由迁入地派出所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14、18类对象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迁入地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21类对象由市局受理、审批(四区县市的购房落户由所在区县市局受理、审批),审批后由迁入地派出所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其中,本规定第四-(一)-1至13(4除外)类对象、第四-(一)-21类对象属同一市、县范围内迁移(由四区县市户口迁入长沙市区以及四区县市之间跨地区迁移除外),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其他特殊情况的同一市、县范围内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报所在分区县市局审批后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

五、迁出及注销登记

(一)登记对象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家属随军、务工、投资兴业、购房、大中专学生录取、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迁往外省,或因参军服兵役、赴港(澳、台)定居、失踪等原因申请注销户口的居民。

(二)申报材料

提交迁出人或注销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交申请表,并按以下迁出或注销类别(对象)提交相应材料(省内迁出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进行系统操作):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家属随军、务工、投资兴业、购房等人员户口迁出:提交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提交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取的学生还须提交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交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还须提交肄业证明材料;转(升)学的学生还须提交转(升)学证明材料。

3、公民参军服兵役:提交注销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4、公民赴港、澳、台定居:提交注销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赴港、澳定居的,还须提交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赴台定居的,还须提交台湾签发的载明事由为定居的《入出境许可证》或台湾身份证或台湾户籍謄本等定居(或批准、同意定居)证明。

5、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由户主或家属提交申请报告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三)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或户主提出申请。迁出、注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六、变更与更正登记

(一)姓名变更、更正登记

1、登记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受理: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通缉、接受刑事追诉、服刑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2、申报材料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交申请表,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当场签名确认的书面意见,未成年人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

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提交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二)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1、登记对象

对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原则上只更正一次。

但公务员、在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教师、医生及其他一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经核实,属公民个人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落户造成出生日期等项目差错而申请更正的,或以前更正过出生日期等项目现再次申请更正同一项目的,相关当事人须依法接受相应处罚后,方能受理其申请。

2、申报材料

提交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交相关凭证材料:

(1)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凭证《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提供的出生档案等证明材料。

(2)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凭证《户口迁移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留存档案室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存根或迁移异动登记册。

(3)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其他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相关原始落户凭证。

(4)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身份证。

(5)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确有错误的,在以上证明材料缺失的情况下,可提交以下材料作为辅助凭证,形成证据链,由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材料后办理: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户口簿;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骨龄鉴定等医学鉴定结果;关联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或父母结婚证;生育证、住院记录、独生子女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计生医学证明;学生证、毕业证、学生档案等学习证明;档案馆、工作单位人事档案、退休证、社保查询单等证明材料;族谱、社区和村委会历届人口普查档案等。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核,报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 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审批)。

(三)民族变更、更正登记

1、登记对象

申请变更、更正民族的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2、申报材料

提交变更、更正民族的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交相关凭证材料:

(1)因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错误而申请更正的,提交记录了正确民族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等落户凭证或原户口簿证。

(2)申请变更民族的,提交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湖南省更改民族成份证明》。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更正错误民族信息的,由分区县市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分区县市局审核后报市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

(四)性别变更、更正登记

1、登记对象

申请更正、变更性别的公民。

2、申报材料

提交变更、更正性别的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交相关凭证材料:

(1)因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错误而申请更正的,提交记录了正确性别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等落户凭证或原户口簿证。以上材料缺失的,可凭医院出生档案、户籍档案、学籍档案、独生子女证等辅助凭证,由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材料后办理。

(2)性别因故发生变异需要变更登记的,提交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更正性别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变更性别的,由分区县市局审核后报市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

(五)身份号码变更、更正登记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除因重号、错号、出生日期更正、性别变更与更正等原因确需变更、更正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一律不得变更。

1、登记对象

因重号、错号、出生日期更正、性别变更与更正等原因确需变更、更正的公民。

2、申报材料

(1)重号、错号人员:根据部、省关于重、错号纠错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2)出生日期更正、性别变更与更正人员:根据市局或分区县市局相应的审批意见办理。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核,报市局审批(性别更正除外)后由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

(六)其他辅项变更、更正登记

1、登记对象

申请变更、更正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血型、身高等辅项信息的公民。

2、申报材料

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结婚证、离婚证、医学证明等凭证。

3、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户口补登

(一)登记对象

1、3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未满3周岁的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

2、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历史原因造成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找不到户口信息,现申请补登户口的人员。

3、公民或社会抚养机构依法收养的3周岁以上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4、公民因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注销了常住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申请恢复户口,但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无法进行恢复操作的。

(二)申报材料

提交申请表,并按以下类别(对象)提交相应凭证材料(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1、已满3周岁未满16周岁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提交出生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社区民警与补登人员见面谈话的笔录及调查意见,调查意见应当注明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交的某证件或证明真实有效,确系补登非农(农业)户口人员,并由两名责任民警签字。补登农业户口的,还须提交村(居)委会证明该人确在此居住的证明。

2、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或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提交记载了补登人员姓名、出生日期、身份号码、相片的原始凭证,例如原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如果无法提交以上原始凭证,可提交以下辅助凭证,形成证据链:常住人口登记表、原居民户口簿(兰、红)、《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存根、公安机关(或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生育证、住院记录、独生子女证等计生医学证明;学生证、毕业证、学籍档案、教委招生名册等学习证明;档案馆档案件、工作单位人事档案、育龄妇女档册、退休证、社保查询单、林权证、土地承包责任书、建房许可证、伤残证、退伍证等能证明补登人身份的凭证。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农业户口的,还须提交村(居)委会证明该人确实在此居住的证明,社区民警与补登人员及关联人员见面谈话的笔录及调查意见,调查意见应当注明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交某证件或证明真实有效,确系补登非农(农业)户口人员,并由两名责任民警签字。

对具有离开原籍在外流浪、外出打工多年,长期不居住在本地等特殊情况的补登人员,还须提供刑侦部门的指纹比对结果。

3、收养3周岁以上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公民个人收养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收养的,提交社会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须包含证实2年以上未找到父母的情况及落户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项目信息)。

4、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的人员:提交人民法院撤销失踪(死亡)的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

(三)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登记对象类型,由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收养机构或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审批)。其中,本规定第七-(二)-2中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审批)。

八、户口恢复

(一)登记对象

1、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申请人已办理迁出业务,但在拟迁入地未落户,现申请人要求在本市办理恢复户口业务的公民。

2、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户口登记机关操作失误,造成申请人信息被删除,需要恢复户口的公民。

3、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或户口登记机关因操作失误造成申请人户口被注销(因死亡等原因),现被寻回或返回申请恢复户口的公民。

(二)申报材料

提交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类别(对象)提交相应材料(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1、迁出恢复:凭《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存根或系统轨迹办理迁出恢复业务。

2、删除恢复:如系户口登记机关操作失误造成申请人户口信息被删除,凭系统数据予以恢复;如系一人多户工作过程中删除的户口,应当按照部、省关于一人多户 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实调查,如确系误删除,凭公安机关调查材料及系统数据予以恢复。

3、注销恢复:提交人民法院撤销失踪(死亡)的证明或由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取证、与当事人面见谈话、形成询问笔录及调查材料后办理注销恢复业务。

(三)受理审批机关及办理程序时限

由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或户主提出申请。拟恢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批)。如需报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处理的情况(如身份号码空尾码、协调其他地市等),不计入办理时限。

九、注释

1、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本数。

2、本规定所称未婚证明,须由当事人户籍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未婚不包括离异、丧偶。

3、本规定所称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或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申请人或关联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工作单位(仅限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如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可免交证明材料。

4、本规定所称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

5、本规定所称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

6、本规定所涉及的凭证及证明,属于非法定证件的,原则上应提交原件存档;属于法定证件的,应当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归档。对于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本规定所涉及的随迁人员(家属)办理落户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本规定关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以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相关政策执行。

十、户籍档案资料管理

1、立户、分户档案资料:拟立、分户地户口登记机关须保存申请表、前面明确的立、分户所有类别(对象)需申报材料的复印件。

2、出生登记档案资料:落户地户口登记机关须保存申请表、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鉴定书等复印件及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

3、注销户口档案资料:注销户口登记机关须保存申请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入伍通知书》、定居证明、失踪宣告判决书等复印件,及被注销户口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原件等。

4、迁入户口档案资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须保存申请表、《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或《落户通知单》)、《户口迁移证》(或原户口簿内页)。按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迁入地户口审批机关保存前面明确的迁入所有类别(对象)需申报材料的复印件。

5、迁出户口档案资料:迁出户口登记机关须保存申请表、《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户口迁移证》存根(或《网上户口迁移函》)及迁出人员的户口簿内页。大中专院校招生或毕业迁出的,还须保存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6、变更、更正档案资料:包括申请表、前面明确的主项信息变更、更正登记需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和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审批机关统一保管。

7、户口补登、恢复档案资料:包括申请表、前面明确的户口补登、恢复所需申报材料的复印件。按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审批机关统一保管。

8、审批中止或不予批准的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中止审批或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机关进行统一保管。对于群众要求收回的证明原件,原则上不予退回,由保管档案的机关为群众提供复印件,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签章及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十一、附则

1、常住户口具体登记管理工作必须由取得户口管理岗位任职资格的在编、在职民警负责承办。

2、对于群众申请办理户口业务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计入办理时限;手续材料不齐的,受理部门要提供书面清单,经群众签收,一次性全部告知群众需补充事项。凡非申请人本人提交申请的,受理部门应当核验申请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或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确认办理事宜。

3、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发现登记对象情况存疑、需进一步核实的(如撤销失踪、补登户口人员身份存疑、婚姻状况存疑、所交凭证真实性存疑等情形),可以采取面见谈话并制作询问笔录、发函协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调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经查证属实,当事人确有伪造身份、假结婚、假离婚、提交虚假证明、证件等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办理时限非当场办结的,相关单位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或退回补充材料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不批准或退回补充材料的,还应当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和申请人签收手续(签收存根或台帐应纳入户籍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5、建立疑难户口问题解决纠正机制,对于确实存在明显错误但群众确又无法提供足够凭证材料的户口迁移、应登未登、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等历史遗留、疑难户口问题,要主动通过查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或户籍档案、走访有关单位和相关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逐级报市级公安机关集中会商审核后,据实进行解决纠正。

6、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市局之前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其中,涉及农业户口迁移政策(包括农业户口立分户、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迁农业户口),市局将结合长沙实际另行制定相关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和省厅备案后实施。相关文件正式下发之前,仍按长公办[20xx]265号、长公通[20xx]568号等现行有效文件执行。

7、本规定未明确的户口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8、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逐级报市级公安机关决定。

户口出生登记(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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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方面:加强职业修养,热爱支部工作

首先,xxx老师在思想上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与奋斗目标,遵守园里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把热爱教育事业放在首位,注重为人师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立足本职,勤奋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文化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的技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幼教事业,坚持教养并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团工作方面,她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各项活动,如:幼儿园和社区组织的表演、绘画活动,以及参加青年志愿者的传帮带活动等等,优秀三好学生申请材料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使团员青年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工作方面: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她深深感到: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只凭一些简单的技能技巧是远远不够的,要跟上教育改革的步伐,就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各项基本功水平,适应形势发展对幼儿园教师的要求。她以我是一名光荣的幼儿教师为指导,面向全体幼儿,关心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不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加强业务学习与岗位培训。

在教育教学活动方面,她遵循各科教学大纲,刻苦钻研教材,个人奖学金申请材料认真制定了课时计划,按要求认真备课,并根据幼儿年龄特征的不同,遵循科学创新的教育原则精心设计每一节教育活动,力求使教学方法做到新颖,恰到好处的激发挖掘幼儿的思维潜力。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幼儿的各种感官,观察认识周围事物,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积极主动的去思考、去探索、去创新,从而掌握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她还注重对幼儿的随机教育,利用课间谈话、餐后散步、户外郊游等日常活动向幼儿进行爱护环境,节约用水,不浪费粮食,热爱大自然,爱护花草树木的思想教育与引导。

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她还协住班内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做好保教结合工作,认真完成班级各项教育教学与卫生保健工作,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认真研讨制定合理有效的教育措施。她能积极地参加局中心和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精心为幼儿排练运动项目和文艺节目,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六一元旦联欢会和家长联谊会等活动的教育,通过各种活动,向幼儿进行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等教育。为进一步做好家园共育的一致教育工作,她通过认真填写家园联系册、进行家访、与家长个别交谈等途径,使家长更进一步的了解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与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提高了家长的素质,得到了家长对她的一致好评,用家长的话说就是孩子交给和老师我们放心!

三、其它方面:提高业务技能,做到学以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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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方面:加强职业修养,热爱支部工作

首先,xxx老师在思想上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与奋斗目标,遵守园里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把热爱教育事业放在首位,注重为人师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立足本职,勤奋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文化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的技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幼教事业,坚持教养并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团工作方面,她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各项活动,如:幼儿园和社区组织的表演、绘画活动,以及参加青年志愿者的“传帮带”活动等等,优秀三好学生申请材料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使团员青年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工作方面: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她深深感到: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只凭一些简单的技能技巧是远远不够的,要跟上教育改革的步伐,就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各项基本功水平,适应形势发展对幼儿园教师的要求。她以“我是一名光荣的幼儿教师”为指导,面向全体幼儿,关心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不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加强业务学习与岗位培训。

在教育教学活动方面,她遵循各科教学大纲,刻苦钻研教材,个人奖学金申请材料认真制定了课时计划,按要求认真备课,并根据幼儿年龄特征的不同,遵循科学创新的教育原则精心设计每一节教育活动,力求使教学方法做到新颖,恰到好处的激发挖掘幼儿的思维潜力。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幼儿的各种感官,观察认识周围事物,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积极主动的去思考、去探索、去创新,从而掌握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她还注重对幼儿的随机教育,利用课间谈话、餐后散步、户外郊游等日常活动向幼儿进行爱护环境,节约用水,不浪费粮食,热爱大自然,爱护花草树木的思想教育与引导。

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她还协住班内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做好保教结合工作,认真完成班级各项教育教学与卫生保健工作,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认真研讨制定合理有效的教育措施。她能积极地参加局中心和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精心为幼儿排练运动项目和文艺节目,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六一”元旦联欢会和家长联谊会等活动的教育,通过各种活动,向幼儿进行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等教育。为进一步做好家园共育的一致教育工作,她通过认真填写家园联系册、进行家访、与家长个别交谈等途径,使家长更进一步的了解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与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提高了家长的素质,得到了家长对她的一致好评,用家长的话说就是“孩子交给和老师我们放心”!

三、其它方面:提高业务技能,做到学以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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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是一种培根行为。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是学校教育的终极价值,学生评优改革的价值特性,也应定位在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奠定基础。学生评优要珍视学生的独特个性,尊重每个学生个性化的成长需求,让每一位学生在“评优”中都成为发光体,这才有助于培育学生挖掘成长潜能的能力。

学生评优是一种育种行为。学生评优必须让每一位学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发展、进步,意识到自己有可能成为优秀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是优秀的。这样,学生评优的频率越高、项目越多,才越有助于培育学生阳光自信、快乐成长的“种子”。

二、设置多元的评优项目:智能发现+成长领域

引领学生发现自身独特的智能类型,理性地看待自身的成长行为。学生的智能系统是多元的,相互作用后会产生特殊的外显行为,这决定了学生的各种能力发展是不平衡的。为此,学校设计了一份学生智能类型的特征界定指标,分为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肢体运动智能、视觉空间智能等8类62个分析方向,提醒学生辨识自身的智能类型,并据此从多个方面分析、关照自身的成长行为。

引领学生关注多元成长领域,科学地看待自己的成长表现。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相对理性的分析工具,学校设计了优秀项目申报参照框架。从社会责任、社会实践、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自我服务等领域设计了相关的申报方向,提醒学生从多个方面寻找自身的成长体现。同时,每种奖项还设计了基础奖、发展奖、优秀奖三个层次。例如,在“自我服务”这一领域中的“自尊自爱奖”,设计了“自尊自爱・基础奖”“自尊自爱・发展奖”“自尊自爱・优秀奖”,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申报相应的奖项。

三、采取多样的申报形式:自荐与他荐结合+竞争

常规优秀生项目申请。学期初,班主任、科任教师与学生一起确定各类优秀学生的申报标准,公示出来,让学生们选择创建方向,并参照标准去努力。学期末,学生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填写优秀生申报表,注明申报理由。最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学生代表一起根据申报材料,确定学生是否符合相应的优秀生条件。每一类优秀生的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

优秀生自主申请。学期末,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自主确定要申报的项目。例如,学生认为自己的书写发生了明显变化,只要提供一套完善的、齐全的本学期作业本,并描述变化情况;之后由班主任、科任教师、课代表、申请者本人选取合适的时间,一起分析,最后确定该申报者是否具备了这一项优秀生的条件。

优秀生理事会推选。班级优秀生评选理事会根据班级实际、一些优秀学生的特殊成长表现、向家集来的成长体现,在学期末共同商定设立一些优秀生评选项目。在每一学期的第一周,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班干部代表组成的班级优秀生评选理事会,成员大约为15人。有时也邀请家长参加,但家长一般不参与投票、表决。例如,在一个学期的征集中,一位家长反映由于工作忙,孩子自觉承担了放学后和节假日照顾老人的责任,这个班级就为这位学生设立了“孝顺奖・优秀奖”。

四、引入个性的奖品设计:个性奖状+个性奖品

奖状设计关注背景。改变奖状的设计方式,尽量使奖状能凸显学生受表彰时的背景因素。例如,将校徽设计放到奖状里,代替学校的印章,奖状中要放进学生获奖前的照片。再如班级的集体荣誉,以班级学生的合影作为奖状背景。

奖品选择关注个性。即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保证不同年度的奖品不同,在价值等同的前提下,实现奖品的个性化。例如,两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一位来回上学不方便,她的自行车已破旧不堪,奖品便是一辆自行车;一位英语成绩不好,需要练习听力,奖品便是一个MP5。再如,同样是获得运动会优胜奖的班级,一个班级组建了足球兴趣小组,奖品便是足球;一个班级组建了羽毛球兴趣小组,奖品就是羽毛球。

五、发挥评优的滚动效应:定期评审+不定期抽检

实行优秀生自主申报,受表彰的学生数量增加了,容易造成优秀生泛滥的假象,降低优秀生的“含金量”。为此,学校采取将优秀生自主申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在下一次评选优秀生之前,如多次抽查某位同学的某项已获奖项,结果均显示为合格,就可以免评再度授予该生此种荣誉称号,并用基础奖励、发展奖励、优秀奖励三个不同的档次加以区分。如果在抽查中发现某一优秀生有严重违规、开始落后等现象,就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提高,否则追回证书,取消其优秀称号。

六、激发多方的参与热情:师生力量+家长力量

班主任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优秀生项目都是个性化奖励,这要求班主任必须熟悉教育测量、教育评价、质的研究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在实践中,学校通过订阅专业报刊、专家讲座等形式提高班主任相关专业素养。

激发学生的申报热情。班主任利用班会等多种形式,让学生意识到认识自我、肯定自我、提升自我是一个人心理健康的重要体现,是成功的重要前提,从意识上唤起学生自主申报的积极性。

争取家长的支持。多数家长只认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四个优秀生奖项。为了取得家长的支持,学校整合学生的申报项目,把评优项目统一归属到家长普遍认可的某一评优项目中。例如,把单科学习优秀者、总成绩优秀者、学科的某一项学习素养优秀者统一命名为“学习标兵”。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还对每一位获奖学生进行成长描述,让家长理性地、详尽地了解孩子的进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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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各镇(区)党(工)委负责候选人的推荐、参评资格初审和有关书面材料的核实申报工作。

二、参评对象

参加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活动的全市各镇(区)的村干部。

三、参评要求

参加“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的村级干部,必须做到:政治思想优、道德品质高、敬业精神好、创新能力强、工作实绩大,身体力行,当好表率,争当“致富百姓的引路人、造福人民的热心人、为民解忧的贴心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受到群众好评,得到群众公认。

所有参评村干部当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资格:(1)、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不到10万元的;(2)、村干部本人家庭的年收入不足2万元的;(3)、近三年内本村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4)、近三年内村干部本人或本村内党员、群众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6)、近三年内村干部本人或村级领导班子中有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和党员中有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评选步骤及办法

1、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各镇(区)党(工)委要本着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按照**委发[**]37号文件以及上述参评要求,按照适当的差额比例,将本镇(区)所辖范围内自身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干部推荐为建议人选,并经党委集体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另外,在“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镇(区)党(工)委还要本着“标准第一、适当兼顾”的原则,在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时照顾到村主要干部与其它干部之间的推荐比例关系,推荐一名以上候选人的要保证有一名候选人建议人选为村支部书记以外的其它村干部(附:《**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候选人推荐人选参考名额表》)

2、民主测评与实绩考核。各镇(区)党(工)委要在十二月十日之前完成对“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民主测评与工作实绩百分制考核。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候选人建议人选所任职的行政村举行,由各镇(区)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在民主测评的前三天要派专人利用各村民小组的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主测评的目的、意义、时间、地点、测评对象等基本事项进行公示。参加测评活动的人员为村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以上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参评人员中党员比例不得少于60%;候选人建议人选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到会人员中村民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测评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测评才有效;候选人建议人选民主测评满意率少于60%的,取消评选资格。

(2)、百分制考核: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镇(区)党(工)委要认真对照“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这一目标要求,本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民主测评后形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小组由各镇(区)党(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镇机关领导成员、定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镇主要站所负责人组成,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考核采用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计算总评分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得考核分低于85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各镇(区)党(工)委要认真做好民主测评和百分制考核的情况登记,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与登记表、事迹材料等一并上报。

3、参评材料的填写、申报。民主测评、百分制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镇(区)党(工)委要及时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参评推荐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的填写工作,并对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于十二月二十五之前报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4、审核、公示、评选。在各镇(区)党(工)委上报材料之后,由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确定二十名正式候选人,并于**年一月上旬通过《**日报》等新闻媒体将二十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向全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提名人选,由评审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选出首批十名**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

五、表彰奖励

**年一月份,市委将对首批十名**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对评选出的首批十名“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授予**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未进入**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行列的其余提名候选人,则颁发**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提名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几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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